行政處罰
」 大陸 中國 報警 拘留 行政處罰
男砸159萬買毒變味精怒報警:我遇到詐騙 遭「黑吃黑」下場曝
大陸江蘇淮安發生一起「黑吃黑」詐騙案,有一名馮姓男子想買新型毒品替代品再轉賣牟利,但誤信地下資訊,砸下36萬元(約新台幣159萬元購買卻收到一大包味精,讓他憤而報警稱買毒遇到詐騙。近日法院審理該案,認定賣方詐騙成立,而馮男因未取得違禁物品不構成犯罪。根據陸媒《齊魯晚報》報導,近日江蘇淮安清江浦法院審理一起詐騙案,案發於今年3月,原告馮男從非法交易圈內得知,獸用麻醉劑「替來他命」在地下市場被當成新型毒品替代物高價交易,他認為存在牟利商機,與自稱有貨的陳男和朱男聯絡後,以36萬元(約新台幣159萬元)。未料收到貨物後竟是一包普通味精,被「黑吃黑」的馮男大失所望,並馬上報警處理,坦言自己買毒遇到詐騙。經法院審理後指出,陳男與朱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普通味精冒充替來他命販售,已構成詐騙罪。考量陳男到案後如實供述並自願認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而朱男有前科,依法從重處罰,判刑4年6個月。至於馮男因僅持有味精、未取得替來他命實際違禁物且未進行二次販售,最終不構成犯罪,但其行為仍已觸法須負行政責任。法官特別提醒,獸用麻醉劑替來他命雖未列入中國傳統毒品清單,但其分子結構與管制藥物類似,人體吸食後可能導致嚴重神經損害、幻覺、精神障礙甚至呼吸抑制等危害,以致引發重大健康風險。依據中國《獸藥管理條例》,此類獸用麻醉劑禁止網路銷售,更禁止供人體使用,相關非法販售或吸食行為均屬違法,將面臨刑事或行政處罰。
媳婦出手打人!害婆婆「顱腦損傷」住院8天 下場慘了
婆媳問題大,牽扯到小孩可能演變得更嚴重!大陸河南日前發生一起婆媳衝突,90後的洪姓女子見祖孫起爭執,當下為了維護女兒,竟動手毆打婆婆、馬姓婦人,造成馬女顱腦閉合性輕度損傷,住院治療8天才好轉。法院最終判洪女行政拘留10日,還得賠償人民幣5171.44元(約新台幣2萬3千元)。根據陸媒《津雲新聞》報導,從裁判文書網公開資訊得知,這起婆媳衝突事件發生於今年8月2日傍晚,當時馬姓婦人返家時,與孫女在門口發生肢體衝突,洪姓媳婦見狀後介入;沒想到洪女不是勸阻,而是與女兒一起對婆婆動粗。馬女控訴,自己遭媳婦打巴掌、按倒在地後持續毆打,最終造成多處傷勢,包括顱腦閉合性輕度損傷,醫藥費逾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馬女第一時間報警,泌陽縣公安局依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洪女處以行政拘留10日與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50元)罰款。由於洪女拒絕支付醫療費等賠償,婆婆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洪女辯稱,衝突確實發生,但責任不全在她,並稱婆婆於其房屋旁堆砌排水坡導致房屋滲水,又以語言挑釁,甚至先對她的女兒出手,因此她才反擊;不過,她願意支付「合理部分」的賠償。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婆媳關係明確,洪女於衝突中確實對婆婆施以暴力行為,並造成實質傷害,事證包括行政處罰書與醫療紀錄。法官指出,洪女身為兒媳婦,面對家人爭執不但未平息矛盾,反而施暴,既違倫理也違法,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最終,法院裁定洪女須賠償醫療費、住院費等共人民幣5171.44元(約新台幣2萬3千元);惟婆婆求償精神撫慰金部分因無充分依據未獲支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原民獵殺黑熊無罪!屏東地院宣判 9 獵人免刑 引爆爭議
屏東縣霧台鄉地區近日一則判決,引發社會熱議,日前涉嫌在大武部落獵捕並宰殺多隻保育類動物的 9 名獵人,被 屏東地方法院 宣判「無罪」,這 9 人在 111 年 10月至12月間,以獵槍或陷阱方式,共獵取 4 隻 台灣黑熊、15 隻 台灣水鹿 和 3 隻 台灣野山羊。但法院認定:這些被告全為原住民,且其獵捕行為屬於「非營利、供自用」範疇,符合今年 2 月修訂的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21 條之 1 中的「除罪」新規,故不構成刑事犯罪。法院指出,今年 2 月 18 日,保育法配合 釋字第803號解釋 及最高法院相關判例,針對原住民族傳統獵捕行為做出重大修正:若原住民出於非營利且自用目的,縱使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也不應被以刑法論罪,僅可能面臨行政罰。此次裁決正是依照此修法精神作出只對「營利販售」情形加重刑責。因此,屏東地院認為,本案屬於合法的「非營利自用」狀況,不予刑事定罪;至於是否須處以行政罰,則交由主管機關依據法律另行評估。換言之,這 9 名獵人雖然確實獵殺多隻保育類動物,但在新制度下,無法被追究刑責。此判決一出,立即在網路與野保團體間引起激烈討論。支持者認為,修法是尊重原住民族文化與傳統獵捕權,亦保障他們的生存方式不被過度刑罰;但反對者則憂心,此一判例恐成為「黑熊宰殺免刑」的前例,削弱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也可能助長未來「買賣包裝成自用」的灰色空間。長久以來被列為保育重點、數量稀少的台灣黑熊,能否承受這樣的法律鬆綁,成為不少人懷疑的焦點。同時,部分環保人士與社會觀察者也呼籲政府機關,除了依法行政處罰之外,更應強化野生動物保育觀念、提高監督與追蹤機制,防止「自用」成為濫捕、過度獵殺的擋箭牌。否則,就算法律形式上允許,自然生態與物種存續仍可能面臨嚴峻考驗。
貿易公司堆置「353公噸廢塑膠」 二審雖已自行清理仍重判
高雄市田寮區知名景點「月世界」旁被傾倒大量垃圾引發全台關切,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負責人在承租的嘉義縣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包裝有廢塑膠等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太空包,一審被重判徒刑2年8月,禾承鑫也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公司也改判罰100萬元,此案陳男仍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義縣的廠房土地後,陸續指示不知情的司機,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廢繩子、成捲廢塑膠膜、射出或壓出塑膠料、透明膜打包的塑膠束帶、廢塑膠裁邊料、印刷塑膠膜卷、塑膠膜裁邊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體積約5900立方公尺、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土地堆置。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11年8月15日、112年3月30日,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12月28日先後到該土地稽查發現後,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報請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他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他只是分別取得暫存在承租的土地,未來公司的產線也將設立在這裡;但因不知道房東涉及環保法規問題,如今廠房設立也卡住。陳男的辯護人也說,此案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任何汙染,就算資源回收再利用的過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也應該只是行政處罰。不過,一審認為,此案的太空包既然是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並未申請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漠視政府對於環境保護政策的宣導,並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實屬不該,依廢清法判處2年8月,禾承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強調,因從小從事回收業,不熟法律,主觀上認為廢棄物是可以回收再利用,並非要棄置,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前已清理276.73公噸,雖然尚未全數清除完畢,但足認已有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足見他並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其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自有藉刑罰的執行,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再考量此案行為對環境造成危害的程度,迄今也未完全回復,不宜宣告緩刑。
讀太多也不行?越南立法懲罰「逼小孩過度念書」 最高罰1萬3千元
越南政府近日正式頒布針對家庭暴力與社會秩序相關行為進行更嚴格規範,並將於2025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新法中特別指出,若父母強迫子女學習過度,將被視為家庭心理暴力行為,處以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罰鍰(約新台幣6,500至13,000元)。根據越南通訊社與多家當地媒體報導,法令明訂,多項造成家庭成員心理壓力的行為皆列入處罰範圍,包括:禁止家人與親友來往或參與正常社交、基於性別、外貌或能力的歧視、干涉祖孫、父母子女、夫妻或兄弟姊妹間的基本權利與義務,以及強迫子女承受過度的學習負擔。此外,針對更為嚴重的情況,例如強迫家庭成員目睹對人或動物的暴力,或強制觀看、聆聽涉及暴力的影音、文字內容,罰鍰將提高至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13,000至26,000元)。針對傷害家庭成員名譽、人格尊嚴的行為,如羞辱、歧視、身體虐待,也將處以最高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6,000元)。若施暴對象為孕婦、年幼孩童、老年人、身心障礙者,或行為人未盡照顧、撫養、教育等基本責任,也將面臨相同處罰。法令也規範居住登記相關違規行為,包括未依規定申報戶籍、遷出遷入、暫住暫離資訊等,將處以警告或罰款50萬至1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650至1,300元)。上述罰鍰適用於個人行為,若違規者為法人或組織單位,罰金將自動加倍。越南政府強調,此次修法旨在強化家庭成員基本人權保障,遏止家庭內隱性暴力,並提升社會心理健康與法治意識。
聯結車駕駛「越級駕照」上路 遭小貨車追尾挨罰
新北市淡水區31日中午發生一起聯結車與小貨車的追撞事故,雖然事故主因是後方小貨車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追撞,但警方在處理過程中,查出前方聯結車的 72 歲楊姓駕駛「越級駕照」,將面臨額外的行政處罰。事故發生在中午 12 時 08 分淡金路二段上,當時聯結車因停等紅燈減速,隨即遭 40 歲廖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追撞。廖男因強烈撞擊受困駕駛座,經救護人員協助脫困送醫,臉部及全身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據了解,楊姓聯結車駕駛持有普通聯結車駕照,但當下駕駛的卻是營業用車輛,此行為已構成「越級駕駛」的違規事實。警方除了調查釐清追撞事故的肇事責任外,也將依法對楊男製單舉發。警方提醒,駕駛人務必依持有駕照等級駕駛相符的車輛,避免違規受罰,更確保行車安全。
中央放話究責台中防疫疏失 盧秀燕:若有疏失絕不包庇寬貸
台中市爆出非洲豬瘟案例,中央宣布全國豬隻禁運禁宰15天,行政院長卓榮泰昨(28)日表示,要對台中市進行行政調查,究責防疫疏失。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9)日受訪時回應,若同仁有疏失,絕不包庇、也不會寬貸;而對於這次事件中盡忠職守的同仁,市府也一定會給予獎勵,「賞罰有分」。非洲豬瘟中央前進應變所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會中媒體提問,針對台中豬肉攤商因「停止運輸」而被迫暫時歇業,市府是否應對此向攤商道歉?盧秀燕回應,市府理解攤商的困境,並已立即採取行動。先前已經針對公有市場豬收攤商祭出補償,從事件爆發到結束,都不收租金,其他相關的補償措施,中央及地方政府正在共同研議處理中,全力協助攤商度過難關。對於中央放話將對台中市政府進行行政處罰,究責防疫疏失。盧秀燕強調,「若同仁有疏失,絕不包庇、也不會寬貸。」而這次事件中,她看到絕大多數同仁,都是日以繼夜地投入防疫工作,不眠不休,對於這些盡忠職守的同仁,市府也一定會給予獎勵,總而言之「賞罰有分」。
保時捷黑絲女銷冠業務遭AI合成不雅片 造謠男下場慘了
大陸青島保時捷中心女業務牟倩文(molly)擁有亮眼外型,身穿制服搭配黑絲襪的美照多次被分享到網上引發討論,最令人意外的是,她除了有美貌,還是該中心連續2年的銷售冠軍。不過人紅是非多,牟倩文曾被質疑「肉體換業績」,最近她公開有陌生男在網上造謠,四處傳播以AI合成的不雅影片,對方已遭警方行政拘留,並公開對方寫的悔過書,引發討論。綜合陸媒報導,青島保時捷中心的美女銷冠牟倩文今(12)日上午在微博發文,曬出多張青島公安局對造謠者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一名男子在通訊軟體群組內轉發牟倩文的相關討論文章,還搭配不雅影片,對其侮辱;然而男子被查獲後,警方確認他是使用AI合成,並非牟倩文本人的影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造謠男子最終被行政拘留5日,並且手寫了一封悔過書,認錯自己在沒有經過腦子的情況下盲目轉發不實消息,很抱歉對牟倩文女士造成很大的影響。對此,牟倩文表示,「清者自清,希望大家不信謠不傳謠」,她會報警的本意只是想為自己討個公道,也希望未來不要再有人試圖觸碰法律的底線,也感謝警方如此迅速處理這件事情。事實上,牟倩文因為銷售成績太驚人,但她的外型太漂亮,使其工作能力遭到質疑,甚至有她靠「肉體」換業績的謠言,她本人早已多次發聲闢謠,強調自己年銷量都是真的,且客戶名單中7成是女性,更沒有私下與客戶出去吃飯的狀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黑心豬腸重罰5400萬! 中央出重手嚴懲百威食品:故意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安定
屏東縣「百威食品公司」違法使用工業級雙氧水漂白豬腸,流入台北、桃園、高雄、屏東等4縣市,至今仍有784公斤產品憶已售出難以追回。食品藥物管理署今(8)日宣布,針對百威公司故意行為「已破壞社會秩序安定」,根據《食安法》重罰5400萬元。因相關違法行為同時有刑事責任,將由地檢署持續偵辦。屏東地檢署10月1日與防檢署、食藥署等單位聯合查核百威食品公司屏東作業場所,現場發現「B級大腸」和「白小腸」製程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產品最早可能從今年6月中就陸續流入台北、桃園、高雄、屏東等4縣市業者,消息曝光引起輿論譁然。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今(8)日上午出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時向媒體指出,食藥署配合地方衛生局、檢調單位進行清查統計,現場與倉儲封存1萬2604公斤完全沒有流入市場,已出庫2430公斤則完全下架,另有784公斤已售出。石崇良也強調,「今天就會發出裁罰單,依據《食安法》給予重懲,裁罰金額將超過5000萬元!」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則在晚間表示,針對百威公司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且產品銷售至多個縣市之故意行為,已破壞社會整體秩序安定,審酌違規情節予以重罰,今天已發出裁罰書。魏任廷表示,依《食安法》規定,行政處罰由縣市主管機關執行,必要時可由中央主管機關執行。由於本案實際作業地點在屏東、公司登記地址在台北、倉儲在新北,經審酌情節,由中央主管機關裁處重罰新台幣5400萬元罰鍰。魏任廷還指出,由於該案違法行為同時涉及刑事責任,有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由地檢署持續偵辦,衛生單位也會跟檢方持續合作。魏任廷進一步說明,食藥署5日起啟動專案稽查,聯合全國衛生局進行市場豬腸抽驗,對象包含餐廳、販售業者等,統計到昨日稽查577家業者,檢驗120件,其中104件合格,其餘檢驗中,後續也會納入例行查核重點。
情侶在萬里長城「刻字畫愛心」下場慘了!北京密雲警方循線逮人
中國大陸北京密雲區警方今(5日)發文指出,有1對情侶3日下午在中國萬里長城的其中1段「司馬台長城」上刻字,在4日上午被依法查處。據《上游新聞》報導,北京市公安局密雲分局古北口派出所,3日接獲古北水鎮景區工作人員的通報,稱有遊客在司馬台長城景區刻字。獲報後,密雲警方立即展開行動,經民警實地走訪、詳細調查核實後,於昨(4日)上午,將刻字的26歲滿姓男子,以及21歲劉姓女子逮捕。經查,2人於10月3日14時進入景區遊玩,16時30分許,滿男在司馬台長城烽火臺牆體上,用石頭刻畫2人的名字,並在劉女的提議下又刻上相應圖案。目前,滿男、劉女已被密雲警方依法給予拘留及罰款等行政處罰。密雲警方提醒廣大遊客,遊覽長城時,請自覺遵守文物保護相關規定,踐行文明旅遊理念,拒絕任何破壞長城的行為,「讓我們攜手同心,共築文化遺產保護防線,為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貢獻力量。」
千畝玉米慘變血本無歸!農民疑買到假種子 損失上百萬求償卡關
大陸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有民眾近日投訴,自己透過中間人向當地「華旗種子經銷處」購買價值約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8萬元)的玉米種子,在承包千畝農地種植後,卻發現嚴重欠收,損失高達百萬元(約新台幣430萬元)。經地方農業部門鑑定,該批種子屬於「假種子」,不過因魏先生是透過中間人購買,華旗拒絕承認交易關係,使求償陷入僵局。魏先生指出,種子包裝雜亂無標示,甚至使用飼料袋裝填,引發種子來源疑慮。(圖/翻攝自魏先生提供)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導,這位魏姓農戶反映,他於2024至2025年間透過中間人向當地「華旗種子經銷處」購買近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8萬元)玉米種子,並承包千畝農地種植,卻慘遇嚴重欠收,損失超過百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30萬元)。據他回憶,父親曾先後轉帳共人民幣18.7萬元(約新台幣52萬餘),其中有約4.5萬元(新台幣約12.5萬元)用於購買玉米種子。華旗種業稱將種子送至魏家後,開始播種。然而到了秋收季,魏先生發現自家每「一垧」(當地約10畝)產量不到一萬斤,而正常預期產量應超過兩萬斤。他起初未懷疑種子有問題。2025年3月再購種子時,他發現所購那批包裝混雜、無統一標識,農業局因此認定該批為假種子。在爭議中,華旗種業主張所銷售為「金慶707」品種。但魏先生指出,經其自行檢測及查閱資料,「金慶707」屬於已被禁售的轉基因玉米品種,並非合法可售品種。根據歷史文獻,吉林省早在2014年即要求該品種退出市場。魏先生利用轉基因檢測工具,測出其所購種子為轉基因種類。面對這樣的指控,華旗種業態度反覆,先認同後否認,始終未承認其售予魏先生。當地農業局行政執法大隊對此案進行調查後,於2025年8月23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信用中國(吉林)」平台公示的內容,華旗種業因「經營假玉米種子」被處以人民幣59.136萬元(約新台幣165萬餘元)罰款。該決定同時認定該批種子數量為2640公斤,並指出華旗曾將種子分裝、多袋混裝交付。但這項處罰尚未扭轉賠償僵局。魏先生指出,他曾向農業部門多次索要書面處分文件,農業局回應稱已在信用平台公示,不另發材料。由於雙方對責任歸屬有重大爭議,現階段補償只得透過司法途徑尋求解決。
日航機長違規飲酒「害3航班延誤」! 37高層連坐減薪
日本航空(JAL)一名機長在夏威夷的飯店違反公司規定飲酒,導致身體不適,進而造成原定執行從檀香山飛往日本等三個航班延誤,其中最長延遲時間達18小時,釀超過630名乘客受到影響。日航17日宣布,包括社長鳥取三津子在內的37名高階主管,全都進行減薪處分,而社長2個月的薪水慘遭減少30%。日本航空8月28日原定由一名機長執飛從夏威夷檀香山飛往日本愛知縣中部國際機場,沒想到其在夏威夷停留期間違反公司規定,在飯店喝了500毫升啤酒等3瓶酒精飲料,隔天身體不適向公司通報。公司因此決定該機師停飛,並宣布包括他原定執飛的航班在內,共三架班機延誤,時間長達18小時。日航發言人日前指出,在發生包括酒精相關事件在內的安全事件後,公司收到了主管機關國土交通省的行政指導,並正在努力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強調公司對此件事深感重視。而9月3日國土交通省航空局也派員前往日航位於羽田機場的辦公室,執行監管程序。日航17日為此公布懲處名單,共有37人進行降薪處分。其中,社長鳥取三津子子月薪減少30%,為期2個月;首席安全官和首席飛行官月薪減少20%,為期1個月。此外,其他所有董事和執行官月薪也減少10%,為期1個月。國土交通省目前已就此事對其處以「嚴重警告」的行政處罰;日航計劃在9月內,提交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措施。由於受影響航班均為國際航線,引發社會關注。事實上,日本航空也曾於2024年12月發生2名機長在執勤前一晚飲酒超過規定量,收到國土交通省的行政指導。為了阻止機組人員違規飲酒,公司依業務改善建議制定「禁止在目的地停留期間飲酒」政策,作為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的措施之一。
上海地鐵搶座糾紛!年輕OL與七旬老太太爭座遭打傷 索賠6萬「誤工費」將對簿公堂
近日,中國大城上海市的地鐵上,發生一起「搶座」糾紛。年輕女子小劉(化名)與七旬老太太王阿姨(化名)在人潮擁擠的車廂內因為爭搶座位發生糾紛,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小劉事後宣稱自己在用手機錄影時遭王阿姨打傷,手部需佩戴護具,並因此請病假10多天,於是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阿姨賠償她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4萬元)。目前,案件已受理並即將開庭,王阿姨則否認自己有打人,並表示將積極應訴。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某天早晨,當時小劉背著裝有電腦的重包搭乘上海地鐵2號線。在廣蘭路站,一名乘客下車後,小劉迅速坐上空位,並被同時想坐下的王阿姨坐在身上,雙方隨即發生口角糾紛。小劉表示,王阿姨站起後用上海話說了些她聽不懂的話,眼神「兇狠」,疑似在辱罵她。由於擔心對方情緒失控,小劉拿起手機拍攝取證,卻被王阿姨打落手機,並造成她手部等多處受傷。王阿姨則對記者宣稱,當時她已經「坐了一半」,見到小劉也在旁邊才主動讓座。她也否認自己坐在小劉腿上,還稱是小劉突然拿出手機對她拍攝,她才出於本能推開手機,隨後被小劉用力拉住手,引發拉扯。根據地鐵上的監視器畫面顯示,雙方在座位爭搶後,王阿姨站起約一分鐘,小劉開始拍攝,王阿姨多次揮手試圖阻止,雙方隨後發生爭執,並拉扯至金科路站下車。離開車廂後,該站地鐵工作人員迅速介入,將二人分開並報警。事後,小劉宣稱自己頭、面部、右上肢等多處受傷,警方調查後出具的鑑定意見顯示,小劉因外力致多處外傷,但未達輕微傷標準,因此並未對王阿姨裁以行政處罰。王阿姨則表示,她因自己當時急著去醫院探病而道歉,但強調自己未打人,且因被小劉拉扯導致手部疼痛,當晚需貼膏藥緩解。由於小劉不滿警方處置,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王阿姨賠償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其提交證據顯示,醫院為她開立17天的病假證明,影響其正常工作。王阿姨則表示,該起事件同樣打亂了她的探病計劃,且因訴訟需要在上海短租房屋,影響生活。她宣稱自己沒有錯,將在庭審中積極應對。
女病患做微創手術後腦死!院方被查出不當行為 當局:須負全責
大陸廣東有一名女子到佛山第一人民醫院做微創手術,術後卻因併發症被鑑定為腦死亡,不到幾天內就逝世。女子的先生揭露院方堅稱不構成醫療事故,最後在多方鑑定下,當地衛健局回應,醫院須負全責,也將對涉事醫護人員開罰。根據陸媒《大風新聞》報導,來自廣東佛山的陳姓男子透露,他的妻子2024年10月去佛山第一人民醫院做微創手術,術後卻因併發症出現無法自主呼吸和瞳孔放大的狀況,被院方鑑定為腦死亡,陳男的妻子沒過幾天後就命喪醫院。但佛山醫學會鑑定指出,這起事件不構成醫療事故,讓陳男無法接受。不過在廣東省醫學會鑑定後,結果大翻盤,他們發現醫院在進行這起手術時存在多處不當行為,屬於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而佛山市衛健局針對這起事故,強調院方需承擔主要責任,已先做出人民幣2萬元的處罰決定作為警告,目前對涉事醫護人員的行政處罰正在依法處理中。微創手術是一種現代醫療科技,經由微小切口或人體自然孔道進行手術,比起傳統手術能顯著減少患者疼痛感、出血和感染風險,還能縮短恢復時間。通常這類手術常藉助內視鏡、顯像技術和精密儀器,使醫師光是看螢幕就能在體外操作手術機械進行治療。
游完泳大爆吐!女1天瘦2公斤 就醫竟被告知命危「需肝移植」傻眼
大陸浙江省嘉興市一名趙姓女子近日反映,自己疑似因游泳時誤飲水質不良的泳池水而感染甲型肝炎,不僅健康受損,原本計畫好的出國旅遊行程也被迫取消,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對此,海寧衛生健康局證實,該游泳池水質第一次檢測結果為不合格,目前已進行第二次水樣送檢,並將根據結果進行行政處罰。綜合陸媒報導,趙女原計畫於8月赴菲律賓旅遊,因行程包含潛水活動,特地於7月底辦理了嘉興海寧長安路「赫銳斯健身房」的游泳月卡,進行游泳練習。她於7月11日初次下水,因發現水質不佳未再前往。8月4日為再次練習游泳,她選擇於早上8時30分人少時段入場,結束後即出現嚴重嘔吐症狀。趙女回憶,「我整天都在吐,以為是腸胃不適,結果隔天體重驟降2公斤。後來狀況愈來愈嚴重,8月8日已瘦了4公斤,吃不下任何東西,只好掛急診。醫生告訴我情況危急,需肝移植及換血漿處理。」最終,醫院診斷為「急性甲型病毒性肝炎」,所幸患者經治療後出院,目前病情已穩定,不須進行肝移植。趙女指出,她當日僅喝了泳池邊購買的一瓶水,未進食其他食物,懷疑感染源來自泳池,「泳池裡漂浮著一塊塊黑色懸浮物,我還看到教練一早上班時用網撈異物。」當事人提供的影片顯示,泳池為露天設計,水面有可見雜質;其中一名工作人員承認,泳池每隔四、五天才換水,泳池牆面則在開業前清洗過。對此,健身房經理回應,「戶外泳池水中有些蟲子或漂浮物是正常現象,每位游泳者多多少少都會嗆水,也沒聽說過其他人因此不適。衛生監督局若檢測不合格,我們也無法營業。」海寧衛生健康局證實,該游泳池水質第一次檢測結果為不合格,主要指標「游離性餘氯」超標,該項為衡量泳池消毒效果的關鍵指標,目前已進行第二次水樣送檢,並將根據結果進行行政處罰。趙女強調,目前累計醫療費用約人民幣9,000元,將保留依法追究健身房責任的權利,「我現在沒有其他訴求,只是希望透過曝光,讓更多人關注泳池衛生與安全問題。」
俄羅斯女大生「東正教聖地」前熱舞拍片挨轟 3人慘遭退學、行政處罰
俄羅斯莫斯科斯特羅加諾夫國立藝術工藝大學(簡稱:斯特羅加諾夫大學)3名大一女學生,近日因在著名地標基督救世主主教座堂前跳舞,遭到校方退學處分,並被警方以「輕微流氓行為」行政處罰,在當地社會引發廣泛關注與爭議。俄媒《RBK》與《Pod’yom》報導,今年6月1段影片在網路上曝光,只見3名年輕女性穿著迷你裙,在莫斯科的愛國者大橋上跳舞,背景為俄羅斯東正教最具代表性的宗教建築「基督救世主主教座堂」。該影片引起保守派宗教團體「四十之四十運動」(Сорок сороков)成員的不滿與抗議,稱其「冒犯宗教感情」。斯特羅加諾夫大學新聞處主任奧列西婭・馬魯斯基娜(OlesyaMaruskina)證實,3名涉事學生已於6月6日正式退學,理由為「違反公共秩序及冒犯宗教信仰者感情」,並強調「此類行為與國立大學學生的身份不符」。除校方處分外,警方也介入調查,並於7月底依行政條例對3人處以「輕微流氓行為」的處罰。根據媒體取得的警方文件,處分是根據市民的舉報進行的,但具體舉報人未被公開。這起事件在俄羅斯國內掀起輿論爭議,部分人認為校方與警方處置過於嚴厲,侵害學生表達自由;但也有聲音支持懲處,認為應尊重宗教場所與信徒情感。據了解,基督救世主主教座堂(俄語:ХрамХриста Спасителя)是莫斯科及全俄羅斯牧首的座堂,是世界上最高的東正教教堂,也是最大的東正教教堂之一。該教堂是拿破崙戰爭後,在1812年12月25日由沙皇亞歷山大一世下令修建,其目的是為了感謝救世主基督「將俄羅斯從失敗中拯救出來,使她避免蒙羞」,並紀念在戰爭中犧牲的俄羅斯人民。1931年,教堂被時任蘇共中央總書記史達林下令炸毀,以建立蘇維埃宮,但工程由於地質原因和第二次世界大戰被擱置。1953年史達林去世後,其繼任者赫魯雪夫將該地改建為公共游泳池。1991年蘇聯解體後,教堂得以重建,並在2000年竣工。
女律師談「母嬰產品團購」水很深! 洗產地當歐美貨賣:年賺50萬美金
今(10)日,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透露,自己最近在追網紅母嬰產品團購廣告不實的爭議,才發現母嬰產品團購「水其實很深」,不少人因此賺的盆滿鉢滿,「聽說一年可以有50萬美金(約新台幣1500萬元)的收入。」李怡貞今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有些母嬰產品會號稱品牌是外國品牌,在台灣也賣得很好,可是若實際前往該產品聲稱的品牌製造國查詢,卻會一無所獲,「大家看到美國、歐洲就嗨了。實際上根本就是台灣製或是大陸製」。李怡貞強調,不是中國製就不好,問題在於「廣告不實」,並強調不管是團購主或頁配網紅「絕對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存在」:「粉絲信任的是KOL的薦證,怎麼可能產品出事,團購或業配主沒有任何責任?」李怡貞指出,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在2023年2月21日特公告修正的網路廣告案件處理原則,明文將部落客、網紅及直播主納入「廣告主」範圍;若涉及不實宣傳,則將依涉入程度區分為「薦證者」或「廣告主」。網紅或團購主若僅是單純分享親身體驗,原則上不會直接受行政處罰,但若涉及「廣告不實」,就需要與廣告主共同負擔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若經常性販售商品,或與廠商採分潤模式合作,則更可能被認定為「廣告主」,須直接承擔行政與民事責任。李怡貞舉例,有些部落客、網紅、直播主以自身名義開團,團購分潤可達5%~30%,甚至有爭議性網紅自己代工貼牌後銷售,利潤更是高達70%~80%,一旦被發現廣告不實,該賠的責任都跑不掉。相對而言,單純收取一次性代言費的業配,法律風險較低。最後,李怡貞也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嬰兒用品時,應多花時間研究成分與品牌,不要盲目追隨歐美標籤。她回憶過去在德國逛藥妝店時,看多了真品,便能迅速分辨哪些產品值得購買,強調:「資訊透明與誠信才是消費市場的根本!」
擺攤糾紛遭夫婦拖拽!女子反擊卻被拘5日 法院認定屬正當防衛撤銷處分
大陸湖南永州一名女子因擺攤糾紛與一對夫婦發生衝突,遭對方拉扯頭髮並拖行時進行反抗,卻與對方一同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女子不服,將公安局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其行為屬正當防衛,撤銷處罰決定。根據《三湘都市報》、《極目新聞》報導,2024年6月28日晚間,劉夢(化名)在公園擺攤發放宣傳單,與此前口頭約定「雙方不得再擺攤」的彭偉(化名)、李靜(化名)夫婦發生衝突。李靜上前推搡並抓住劉夢頭髮,劉夢後退閃避時也抓住李靜頭髮,隨後彭偉加入並拖拽劉夢,甚至拖行至公園過道,直到路人勸阻才停止,三人均有輕傷。警方接報後,對劉夢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對彭偉、李靜分別處以拘留十日。劉夢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道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公安機關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二)》明確規定:「為免受正在進行的侵害而採取的制止行為,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法院指出:事件起因中,劉夢並無過錯,夫婦二人無權以「口頭約定」為由採取暴力行為。從過程看,李靜主動推搡並持續攻擊,彭偉更進一步拖拽,造成現實危險。劉夢反擊行為屬於自我防衛,目的為擺脫侵害,手段並未超過必要限度,且未導致對方重傷,符合法定正當防衛要件。因此,法院認定公安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判決撤銷該處分。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法官指出,社會大眾對「還手會否被懲處」的顧慮,反映正當防衛認定難度。2026年起施行的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已明文規定,為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制止行為,不屬違法,但若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仍需依法處理並可酌情減輕。法院認定女子行為屬正當防衛,撤銷公安處罰決定。(圖/翻攝自微博)
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 常是「股權資金」安排不當造成
新創事業在成長初期,往往面臨多元且複雜的挑戰,包含財務、稅務、營運與法律風險。若未及早建立完善的法令遵循體系,輕則損失寶貴資源,重則引發重大訴訟、行政罰鍰,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與創辦團隊的名譽。以下綜整新創企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類型與實務上的因應策略,協助企業於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立於不敗之地。一、常見法律風險類型• 新創事業設立與組織架構風險• 新創事業型態選擇: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各有稅務、股東責任及資本運作影響。若缺乏專業法律規劃,將增加後續調整成本。• 章程設計與股東協議:股權分配、決策機制、退出條款若未清晰訂定,實務上極易引發經營權爭議。創業初期常因資金需求急迫,與親友、天使投資人或創投合作時,未明確訂立投資契約、股東協議及退出機制。這容易導致日後因經營權、利益分配等問題產生嚴重股東糾紛,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 股權糾紛與經營權爭奪:不合理或未明確約定之股東權利義務,常導致決策癱瘓或創業團隊失去控制權。實務上常見股東間因股權分配不妥適、貢獻度未對等而產生爭執,此時可能導致新創事業決策癱瘓或團隊分裂。• 股東挪用公款與背信罪若股東將新創事業資金挪作個人用途,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背信罪或業務侵占罪,面臨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風險。• 契約管理風險• 合約條款疏漏:創始團隊與外部投資人、員工、供應商等關係,若權利義務不明確,實務上常引發履約爭議或責任歸屬不清。• 保密與競業禁止:另投資實務上,NDA之簽屬亦屬重要,若未妥善訂立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恐導致關鍵技術外洩或競業風險。• 智慧財產權風險• 權利取得與維護:多數新創事業在初期資源有限,往往將重心放在技術開發與產品推進,忽略了及早申請商標、專利或著作權的必要性。這種做法雖然短期看似節省成本,但一旦遭遇競爭對手惡意搶註或抄襲,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甚至失去市場競爭力。故商標、專利、著作權若未及早布局,容易遭惡意搶註或侵權,損害核心競爭力。• 侵權應對:未建立侵權應變流程,將無法及時止損,應對侵權者發出警告函,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 公司治理與法定程序輕忽很多團隊因規模小,未按時召開股東會、董事會或未留存會議紀錄,可能衍生行政處罰或被控背信、偽造文書的法律風險。• 勞動法令遵循與人資風險• 僱傭契約與解雇管理:若工時、薪資、離職安排未符合法令,實務上會面臨勞動調解、勞動訴訟,或面臨勞動檢查,引發事業要負擔多餘的勞資糾紛行政成本。• 多數新創事業往往面臨資金有限的問題,難以提供市場上具競爭力的薪資,事業會設置員工持股計畫(ESOP),避免創辦團隊的優秀人才流失同時吸引優秀人才,然若設計不當恐導致稅負或爭議。。• 稅務與財務風險• 新創事業(公司)與個人財產混同、帳務不清,將增加補稅與罰鍰之法律風險。• 不當股權安排:若涉及規避稅捐,可能遭補稅及罰鍰之法律責任,恐增加新創事業財務及法律上負擔。• 商品/服務法令遵循與消費者保護• 商品標示、廣告、消費者條款須符合法規,違規將導致高額罰鍰及品牌受損或消費爭議。• 個資法之法令遵循• 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並符合特定目的必要性及合理關聯性,若違反個資法,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行政處罰之風險。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建議• 建立法令遵循體系• 於新創事業創業初期即建立內部法令遵循制度,定期檢視新創事業運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證交法、有限合夥法、稅務規範、勞動基準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或產業專屬規範(如金融科技、醫療、電商等)規定。• 建置法令遵循制度,可依循遵守:1. 風險評估:盤點業務模式、產品、契約等潛在法律風險。2. 法令遵循策略制定:根據評估結果,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員工培訓等措施。3. 文件準備:備妥章程、合約、新創事業內部規章等法令遵循文件。4. 外部審查:聘請律師或會計師進行法令遵循審查。5. 持續改善:隨外部法規變動不斷滾動式優化內部流程及文件。• 善用專業顧問1. 律師:協助股權架構規劃、契約審閱、勞資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等規劃。2. 會計師/稅務顧問:降低財務與稅務風險。• 文件與紀錄透明• 明確區隔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 定期保存完整會議與財務紀錄三、常見錯誤與預防重點• 忽略股東協議、投資協議,導致經營權爭議。• 智慧財產權未及早保護,遭競業抄襲。• 僱傭契約不明確,產生勞資糾紛。• 商品標示、廣告違規,遭罰鍰或引發消費爭議。• 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混用,增加稅務與刑事法律風險。新創事業應將法令遵循視為企業基礎工程,而非次要成本。綜合實務經驗,股權與資金安排不當會造成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法律訴訟風險增加,甚至引發刑事責任,嚴重影響新創事業正常運作與持續發展。建議創業團隊:1. 創立初期即明確規劃股權結構2. 訂立完善的股東(SHA)與投資契約(SPA)3. 及早完成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申請4. 定期檢視契約、稅務與法令遵循流程5. 隨時諮詢專業律師,掌握法規脈動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降低潛在法律風險,保障事業穩健發展與競爭優勢。
搭共乘車猥褻女乘客!噁男「惹到律師」踢鐵板糗了 超慘下場出爐
大陸一名程姓女律師近日共乘計程車時睡著,遭同車男子趁機摸大腿根部和內側。隨後,她通過手機備忘錄寫下求助內容,稱「我旁邊這老頭摸我剛剛,就我醒來那會,我想去派出所,這附近有嗎?」提醒司機開車到附近派出所報案。事後,警方證實男子涉嫌猥褻,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以猥褻行政拘留10日。《紅星新聞》報導,程女回憶,7月11日當天,她先乘坐河北到內蒙古多倫的順風車,坐在車後排左邊位置,猥褻她的男子坐在她的右邊,「他首先和我搭話,問我是做什麽的,我說是律師。然後他問我,他被拖欠工資的事情,我也給他講了應該怎麽辦。後來,他問我要去哪,我當時正在和從內蒙古多倫到錫林浩特的司機聯繫,涉事男子也說他要去錫林浩特,我就幫他問了還有沒有座位。」程女說,兩人共同到達多倫後,一起坐上了前往錫林浩特的另輛出租車。當時車上已經有兩名乘客,副駕坐著一個女士,後排右側坐著一個小姑娘。上車20分鐘左右,涉事男子開始有意無意和她有肢體接觸,「比如故意把腿岔開,左手搭在自己的左腿上,在行車過程中觸碰我的右腿,蹭我的胳膊。」中途,程女曾睡過一會兒,但很快就驚醒,感覺有人在碰自己,「我把腿上的包拿起來,發現他的左手在摸我的右腿根部。他很快把手伸回去,我當時也不敢說什麽,怕他萬一有兇器。幾分鐘後,我開始思考自己是不是被猥褻了,應該怎麽處理,就開始查法條。」程女稱,當時她覺得可能有加重情節,因為出租車等屬於公共交通工具,在這種特殊公共空間,車輛行駛在路上無法開門逃跑,利用了被害人無法反抗的環境,「對方可能還以為我在默許或是不在意,從而繼續猥褻行為。」程女發布的聊天記錄顯示,意識到遭遇猥褻後,她曾詢問同車女乘客是否遭遇同樣猥褻行為,「當時涉事男子坐在我們中間,後座同排女孩看著歲數不大,20歲左右,又穿著超短裙,我就想問她有沒有遭遇同樣的事情,如果有的話,剛好我去派出所可以帶上她一起。」隨後,她將寫有求助內容的備忘錄遞給司機看,「一開始他有點呆住了,然後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問先送我行不行。他說好。」在順風車司機的幫助下,涉事男子被送到了派出所。巴彥查干派出所證實,警方已將涉事男子行政拘留,並處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