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
」 行政訴訟 立法院 民眾黨 柯文哲 性騷擾
李貞秀告中選會提假處分 法院裁定未經「訴願程序」駁回聲請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不服中選會4月15日公告許忠信遞補立委,提行政訴訟,控告中選會及立法院,請求確認公告無效,撤銷公告,並聲請停止執行中選會遞補許忠信的行政處分。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貞秀未循訴願程序,就停止執行也不曾向訴願機關聲請,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裁定駁回聲請。可上訴。李貞秀提出聲請主張,民眾黨於民國115年4月13日函知中選會,她因違反該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經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開除黨籍,自115年4月13日起喪失黨籍,中選會遂於同日函請立法院註銷聲請人之立法委員名籍,並作成115年4月15日中選務字第1150021651號公告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之第11屆立法委員遞補當選人為許忠信(原處分)。李貞秀不服原處分及立法院依據原處分後續作成之「通知聲請人喪失立法委員資格」相關「行政行為」,未經訴願,逕提起行政訴訟,併以她擔任立委有期限限制,若待本案訴訟確定,任期恐已屆滿,乃有急迫之危害為由,就作成之原處分及相關行政行為,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貞秀就中選會作成之原處分及「相關行政行為」不服,未循訴願程序,就該等處分之停止執行,也不曾向訴願機關聲請,她逕向法院為聲請,顯然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聲請無理由,應予駁回。可抗告。
奪北車商場經營權 新光三越首發聲拚「城市客廳」
台鐵公司28日公布台北車站商場經營權招標結果,由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獲選為最優申請人,將取得未來15年經營權,並可優先續約8年。對此,新光三越首度發聲,感謝台鐵公司的肯定與信任,並表示後續將依規定進行議約與簽約作業,未來將以台北車站為核心,串聯南西商圈與台北站前商圈,打造具交通、商業、文化與生活機能的「城市客廳」。新光三越在聲明中指出,將秉持服務初心,攜手台鐵公司重新規劃台北車站商場空間。公司表示,台北車站不只是交通樞紐,也是台北西區重要門戶,未來將呼應台北西區門戶計畫發展願景,透過商場營運與區域串聯,強化北車周邊商圈能量。在具體方向上,新光三越表示,將以台北車站作為核心節點,連結南西商圈與台北站前商圈,並結合近450萬會員生態圈、創新零售科技,以及軟硬體設備升級,提供旅客、通勤族與消費者更多元的服務。此外,新光三越也規劃導入藝術文化、潮流業態與多元感官體驗,讓台北車站商場不僅是購物場域,也能成為民眾停留、交流與體驗城市生活的公共空間。公司期盼藉由「城市客廳」定位,打造台北新國門樣貌。被外界視為「金雞母中的金雞母」的台北車站商場經營權,原由微風集團經營長達19年,隨租約到期後,今年1月重新啟動招標,吸引新光三越、微風、統一、誠品、潤泰、京站、新東陽、澎坊免稅商店及台灣捷爾東商業開發等多家業者競逐。台鐵公司28日公告評選結果,新光三越列為最優申請人,微風廣場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則為次優申請人。不過,次優申請人微風對評選結果提出疑義,質疑評選過程中出現程序問題,包括結果在正式公告前已於市場流傳、評審委員資格與利益迴避機制是否符合規範等。微風表示,已提出異議,後續不排除評估行政訴訟。
惡龍翻盤夢碎!張錫銘拚假釋逆轉吞敗 高院打臉發回重審
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案的「惡龍」張錫銘,不滿假釋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認定矯正署審查有瑕疵撤銷處分;但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大逆轉,認為原判決未釐清被害人意見即裁定,認定一審判決有誤,改判張敗訴,並發回重審。張錫銘1995年至2005年間犯下多起重大刑案,遭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近20年,期間已申請假釋逾20次均遭駁回。矯正署認為其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再考核必要,因此不同意假釋。不過,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矯正署在審查假釋過程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函詢檢方未獲回覆的舊資料,長達6年未再追蹤補齊,導致資訊不完整,認定矯正署審查程序有明顯瑕疵,撤銷「不予假釋」處分,並要求重新審議,但未直接判准假釋。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在未充分釐清被害人或遺屬意見的情況下,即認定處分違法,並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其判決基礎仍有不足,因此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意見後再行判斷。全案仍待後續審理「惡龍」,張錫銘能否成功爭取假釋,目前存在變數。
離譜外傭2/拍父私密處影像全為離職! 再逮仲介停權竟接案
嘉義縣有民眾為照顧重病的老父親,申請外籍家庭幫傭當看護,卻反遭外傭檢舉不當對待、並以「遭阿公毆打」為由,要求終止合約,甚至一度欲前往警局提告傷害,雙方撕破臉後,雇主意外驚見外傭拍攝多張父親私密處的不雅照片,讓雇主直接崩潰痛哭。更讓雇主傻眼的是,嘉義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前來稽查時,赫然發現仲介公司早已因違法被停權,卻仍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服務。老家在嘉義的A小姐為照護重病在床,有失智、中風等情況的父親,同時減緩母親的照護壓力,去年6月透過「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媒合外籍看護,與一名28歲的印尼籍「阿雅」(化名)簽訂3年契約,未料看護過程中阿雅為幫好友做頭髮,竟讓父親慘摔下床,還曾以買飯等名義,直接消失4、5小時,獨留父親一人在家。父親遭外傭拍攝私密處影像,A小姐看到後崩潰痛哭。(圖/民眾提供)A小姐透露,他們也能諒解阿雅孤身來台的寂寞與辛苦,多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僅反覆勸說,希望阿雅請假應提前通知,卻遲遲無法改善,決定扣除其今年3月份約667元的加班費用,卻遭阿雅反制檢舉被不當對待,並一度前往警局試圖提告傷害,理由是「阿公打她」。但讓他們更加無法接受的是,在透過與仲介協商過程中,竟還意外發現阿雅拍攝多張父親的私密處、失禁影像,以此做為遭「雇主不當對待」之證據。因阿雅惡意檢舉又決心辭職,A小姐在與仲介協商過程中,仲介卻表示欲再收取8000元的服務費,讓A小姐深感疑慮拒絕再支付,並意外從前來稽查的嘉義縣勞動暨青年處人員發現,佳益國際人力仲介股份有限公司竟在就業服務法停權期間仍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業務,並與他們簽定合約。A小姐拿出公文表示,他們去年6月25日與佳益簽定阿雅為期3年的合約,依據勞動部公文卻顯示,佳益仲介去年就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遭嘉義縣政府裁罰10萬元,因此遭勞動部停止從事就業服務業務6個月(自2025年5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但佳益仲介卻在去年6月25日與他們簽下合約。讓A小姐更加憤怒的是,事後佳益仲介還找來民代「協商」,一群人於今年4月1日先將阿雅帶走,要求他們簽下「解約合意書」,試圖證實為雇主與看護間的合意解約,直到反應後才改簽下「終止委任合約書」。但事情卻還沒有結束,A小姐發現佳益仲介涉嫌違法於停權期間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業務,原先均以負責人為「吳宗翰」之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為名簽下相關文件,後續緊急再拿出一份以「趙婉而」為負責人之佳誠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名義之文件,要求A小姐的母親補簽,不押日期,同時收走舊有文件,否則就不能繼續廢聘程序,父親照護的空窗期恐將遙遙無期。對此,佳益國際人力仲介解釋表示,因佳益人力仲介的服務機關許可證期限為2025年10月11日,後續向勞動部申請換證時,因遭嘉義縣政府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裁罰10萬元為由,否准換證許可,目前正在打行政訴訟官司,因此改由佳誠國際人力仲介代為進行後續相關廢聘事宜。偷拍事件爆發後A小姐才得知,仲介公司早已被停權,事後欲以新成立公司名義重新簽署文件,讓他們相當不滿。(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不過實際查詢相關資料,佳益人力仲介向法院聲請撤銷停權裁處,強調只是提供翻譯服務,並未促成說合之事,證照無法更換恐將導致公司承受巨大虧損,造成員工失業等情形,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與行政訴訟法要件不符,將其聲請駁回。對此,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回應指出,自1955獲報也在第一時間前往了解,經確認後當下也立即告知移工拍攝病患私密處事情嚴重性,若經確認散步私密處影像屬實,恐會觸犯刑法與涉及性騷擾,若判刑確定將會變成黑名單,永不錄用;而移工也表示了解此部分,強調沒有轉給朋友或其他人看,僅是為了要拍下阿公躁動打到她的過程,從而自保。另,針對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於停權期間卻仍繼續進行人力仲介業務,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回應表示,業者表示確實有因停牌而更換另一間仲介公司佳誠國際人力仲介進行相關業務,但卻疏忽繼續使用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名義對外進行人力仲介業務,該部分已明確違法,後續也將依《就業服務法》第34條第二項進行裁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
葉慶元談柯文哲案判17年 指京華城容積處理「難以站得住腳」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4案,一審遭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曾任台北市法規會主委、素有「藍營第一狀師」之稱的葉慶元表示,該判決結果「可以理解」,並直指相關行政作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約新台幣6735萬元,其中部分未進入專戶,另有金額流向私人帳戶;在收賄部分,法院認定以人頭政治獻金形式收受新台幣210萬元。葉慶元在政論節目中分析,若案件涉及圖利金額龐大,加上收賄情節,一般不可能輕判,即使僅構成圖利罪,也可能面臨高額刑責,因此最終判17年在法律上並非難以理解。他指出,京華城案原本在郝龍斌市府時期容積為392%,後於柯文哲任內調整至560%,並在非都市更新案件下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容積獎勵。他認為,所謂「準用」須有法律明文依據,但本案既非都更案件,也無相關法規授權,相關處理方式存在爭議。葉慶元並表示,在實務經驗中,若廠商主張已經在行政訴訟中敗訴,政府機關仍進一步依其主張進行研究甚至採納,情況並不常見。他認為,依法行政除法條外,也應包含對既有判決的尊重。針對相關行政流程,他也提及,部分公務員在案件中承受壓力的情況,顯示決策過程備受關注。至於外界討論的其他證據內容,葉慶元認為仍屬司法認定範圍,應尊重法院判決。整體而言,葉慶元指出,從法律觀點檢視,相關決策在程序與法源依據上均有爭議,亦是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的重要因素之一。
斥政黨收受捐款竟被認定貪汙 柯文哲:藍綠兩大黨怎麼辦?
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表示,翻箱倒櫃也查不到自宅有錢進去,竟可依「捐錢給民眾黨」認定為貪汙進而判罪,那「國民黨、民進黨怎麼辦」?他呼籲要羅織罪名也該想個好理由。國際記者會場外民眾黨支持者集結聲援。(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共4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稍早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案宣判也吸引不少支持者到台北地院旁聽。(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便疑有不法情事發生,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放行,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到庭聽判後驅車前往北市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民眾黨國際記者會現場,強調這個案子之後,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崩壞,自己沒有圖利沒有貪污,也查不到有錢到自家去,翻箱倒櫃查一年了就是查不到,但還是有辦法起訴並判處17年重刑。由於判決並未定讞,柯文哲料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團擬定計畫上訴,台北地檢署端也可能為此上訴,全案戰線料將延長到二審攻防。※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一審判17年柯文哲2028吹了 蔣萬安籲司法別雙標:民眾眼睛雪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表示,自己還沒看到京華城案判決書,但任何判決其實都背負著民眾的期待,司法應本於事實且不可「雙標」,但看看政府對朝中共諜、國營事業高管涉貪案,光起訴標準是否一致大家心中就有答案,畢竟「民眾眼睛是雪亮的」,政治追殺氣氛之濃,民眾都感同身受。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呼籲司法毋枉毋縱。(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蔣萬安重申,民眾期待本於事實、釐清真相的司法、勿縱勿枉地判案,不可以讓民眾有雙重標準之感,自己也會在黨部安排架構下因著「藍白合」佈局持續支持藍白合作。※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黨產會追徵11億遭撤銷 國民黨:判決證明政治操作禁不起司法檢驗
國民黨中央黨部原大樓是否屬於不當黨產的爭議歷經多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11)日判決撤銷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中國國民黨所作的處分,並駁回黨產會上訴,全案確定。國民黨隨後表示,判決再次證明黨產會過去多年以政治目的操作行政權力的作法,最終難以通過司法檢驗。黨產會於2018年認定國民黨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的原中央黨部大樓為「不當取得財產」,並向國民黨追徵新台幣11億3972萬餘元。該案經多年行政訴訟後,最高行政法院最終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並駁回其上訴。國民黨表示,法院在判決中認為,黨產會對於國民黨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是否屬於「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認定,未能提出具體說明與充分證據,因此相關處分缺乏事實與法律基礎。國民黨認為,此判決不僅撤銷原處分,也凸顯黨產會長期以來「先定罪、再找理由」的處理方式。國民黨進一步指出,相關土地與建物是在1990年依法購得,交易過程並未壓低價格;之後依法重建,並於2006年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此外,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後一年內,國民黨也依規定完成申報。國民黨強調,當條例正式施行時,該資產早已不在國民黨名下,卻仍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並追徵巨額款項。國民黨表示,黨產會成立以來,多次以政治鬥爭思維操作行政權力,不僅濫用追徵權力,也提起多項訴訟,造成司法與社會資源的耗費。此次案件歷經多年訴訟後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並確定,也被國民黨視為對黨產會相關處分的否定。國民黨最後呼籲,民主進步黨政府應正視司法判決所揭示的問題,停止將行政機關作為政治鬥爭工具,並全面檢討黨產會過去的作為。國民黨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任何政治力量都不應凌駕法律之上,也不應透過行政權力打壓在野政黨,唯有回歸制度與法治,社會才能走向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紅線臨停打雙黃燈也不行!黃線停3分鐘有條件 違規最高罰1200元
市區停車位一位難求,不少駕駛為了圖方便,選擇在紅線或黃線短暫停車,並打開雙黃燈示警,自認不影響交通即可。不過,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紅線全面禁止停車,黃線臨停也有嚴格時間與條件限制,即使打雙黃燈,違規仍將依法開罰。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紅線依規定為「全面禁止停車」,不論停留時間長短,只要停在紅線上即屬違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至於黃線部分,警方說明,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8時原則上禁止停車,但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彈性開放車輛可「臨時停靠」。不過,臨停須同時符合多項條件,包括必須開啟雙黃燈、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且駕駛人需留在車內,保持隨時可以駛離的狀態。若超時停留或駕駛離車,即屬違規,將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說明,每日晚上8時至隔日上午7時,黃線則開放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此外,若是接送未滿7歲的兒童,或行動不便者上下車,也不適用3分鐘的臨停限制。不過,警方強調,若臨停位置位於慢車道或已影響其他用路人通行,仍將視個案具體情況依法裁處。針對部分駕駛為了閃避違規臨停車輛,而短暫逆向跨越雙黃線的情況,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屬不得已且情節輕微,執法時可優先採取勸導方式,不一定舉發。不過,警方也提醒,駕駛人仍須注意對向來車動態,避免因逆向行駛引發交通事故。對於已遭舉發的民眾,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若對裁罰結果有異議,可在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依法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警方強調,交通執法目的在於防制事故、維持道路順暢,呼籲駕駛人遵守停車與臨時停靠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用路安全。
波斯菊異語1/大肚花海上億農地有蹊蹺 佃農「三七五」金鐘罩折騰地主喊救命
多數人以為只存在歷史課本的「三七五減租」竟成了買賣土地「卡關」元兇,一場涉及新台幣上億元的土地處分案居然出現「死後簽署」幽靈契約。台中大肚追分火車站旁台1線,秋收稻穀後農田開滿了波斯菊,背後卻有洶湧暗盤角力生波,「和諧純真」的波斯菊花語也只能無奈走味。放眼約2,000坪的台中大肚農地在縱貫公路台1線與海線鐵路之間,距離高鐵站車程更只要15分鐘,地主開了價找到「下家」想換錢走人,卻苦於上頭「三七五租約」魔咒而動彈不得、多年移轉未果。(圖/黃耀徵攝)最高行政法院2025年底裁定駁回一樁「耕地三七五減租」上訴案,原來是高齡80的苦主許嬸婆挨了悶棍,她持有了位在大肚區台1線縱貫公路與海線鐵路所夾的都市計畫區內農地,方正的現場不只追分火車站走路就到,開個車15分鐘抵達高鐵台中站開發潛力無窮,但她早嫁到花蓮去了無暇他顧,多年前來自農地附近烏日的農具機盤商江老闆,打算以每坪新台幣11萬、總價破2億吃下這2,000坪左右農地,心想再怎麼不濟沒開發也能大規模機械化農作,而老太太只希望安享晚年,賣掉領錢走人就好,看似彼此合意買賣,背後卻橫空殺出了「程咬金」,導致卡了關至今還無從解套。一名佃農老李攪入了這場買賣局,原來1990年老李看上當時荒在那的農地「情勒」地主鄰居許家已故阿祖「生活過不去、行行好讓我種水稻」,結果許家口頭答應但沒打契約,老李也就這樣一再耕種30多年,等到近年許家阿祖壽終正寢後「分家」,許嬸婆分到農地但忙著在花蓮「帶孫」,加上農地農用連「田賦」都不必繳,許嬸婆壓根兒沒把持有土地這事放心上。苦主許小姐(左起)與其夫陳先生泣訴買賣土地一連串離奇遭遇,直斥官府與佃農聯合侵害了土地所有權。(圖/黃耀徵攝)江老闆看上土地後輾轉找到了許嬸婆,他們連袂到地政事務所看了地籍謄本,驚覺上頭竟被註記與老李有「三七五租約」,這宛如土地「緊箍咒」,只要佃農咬緊不讓「連買賣都不行」。但不對啊,許家何時與老李簽了佃農約?許嬸婆回顧,許家阿祖是1984年被前地主欠債抵押輾轉拿到了土地,但當時權狀可是乾乾淨淨沒任何「三七五」註記,後頭也不曾到地政單位變更。但過戶時到地政事務所一看,發現居然備查了1949年一張詭異租賃契約,上頭的筆跡明顯與紙張年代不符,稅票開立年份竟還是1965年,已是滿腹疑問。而後在1990年代「地籍電子化」時期,電磁紀錄竟被謄寫了「三七五租約」註記,回頭想追紙本租約竟有多年被「遺失」,「難道主管機關沒插股嗎」?連串詭異讓許嬸婆不寒而慄。許嬸婆強調,許家阿祖1984年法拍取得土地後,從不曾經法院公證任何契約,反而台灣省政府地政處可是有函令,只要是法拍取得的土地,後頭任何出租等合約行為,都必須經報經執行法院准許,退步言之在「法拍」後的耕作約定根本無效,且無論是此前此後,耕作者紙本資料從未有「三七五」註記,她直斥從佃農身分到優先承購權恐怕都是假造。佃農老李(圖)反批自己合法取得耕作權已獲得公所、行政法院雙雙認證,直斥地主不尊重司法判決。(圖/黃耀徵攝)CTWANT採訪當下老李也出現了,他直罵許嬸婆「瘋子」衝突一觸即發,還好兩方熱心民眾拉了個安全距離。老李直指,這2,000多坪土地可是從小種到老,多數繳交公糧在農會可都有紀錄,自己的佃農身分也被公所和行政法院認證,他嗆聲「棺材不是裝老人」自己可還有力氣種,若要告自己「偽造承購權」就「請地檢署來抓我啊」,自己會一路種下去,捍衛承租權不放棄。大肚區公所農業課則直斥「插股」傳言為無稽,並回應「三七五租約」其實根本是私人合約關係,只是政策上為了保護佃農而另立有利解釋的行政法規。農業課官員直指,當初許嬸婆是打民事訴訟告老李輸了個窮途末路,無奈之下才轉向來打行政訴訟是很「硬要」,行政法院當然就不推翻民事判決結果,也直接以「裁定」駁回,未就實質內容進一步審查。
波斯菊異語2/大法官認證「三七五條例」侵害所有權 專家籲設「落日條款」
上個世紀的「三七五減租」政策竟卡到2026年私人土地買賣動彈不得,地主悲鳴從民事訴訟到行政法院連連敗訴,怒批「三七五」政策金鐘罩護身的佃農根本無賴「鳩佔鵲巢」還被法院呵護。專家直指,「三七五減租」早已不合時宜,應要設置落日條款回歸租佃民事關係,否則官府霸凌地主、活脫脫侵犯財產權的僵局會一再上演。CTWANT調查,全名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三七五條例」是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土地改革的重要法源,此前台灣農村盛行「分益佃租」,佃農往往須將收成的50% 甚至更高比例上繳地主,加上地主可隨時解約或預收地租,搞得佃農生活極其困苦而生產意願低迷,不得農民心也是當時國民政府在大陸節節敗退的原因。有鑑於在大陸地區土地政策失利等因素失守大片江山,1950年代國民政府在台大型土地改革,像是「三七五減租」與圖中「耕者有其田」都是一系列對佃農有利的政策。(圖/報系資料照)因此1951年正式經立法院通過「三七五條例」而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規範,法律除了規定地租不得超過主要作物全年收穫總量的37.5%外,更為了保障長期耕作權讓租期無論打了幾年都一律延長為至少 6年,即使承租人亡故,只要繼承人有農民身分仍可「無縫接軌」,地主想收回?除非有「自耕農」身分或持有鄰地想擴張耕種面積,否則根本難如登天。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就坦言,如今鄉下佃農在農地蓋屋、堆放廢棄物、轉租當「二房東」等「不自任耕作」行為滿天飛,反觀所謂「地主」在多代繼承分割後,根本就只是一般「小資」族,然而「佃農」幾十年來蠶食鯨吞成了大片土地,卻不像「低收入戶」等有明確財產與收入解除身分限制,只要一取得佃農身分「就享一輩子福利了」。蔡岳臻直指,其實大法官釋字第580號早就點出「三七五條例」關於地主收回土地需補償承租人等規定根本是法條侵害所有權,但行政院數度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立法院卻因鄉愿「不敢惹農民」而未完整通過條例修正,加上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上路後放寬了新訂定的租佃關係束縛,「但舊約到期續約到底算新還舊」?蔡岳臻直指「過渡期」亂象根本看不到盡頭。苦主許小姐(右起)與夫婿陳先生淚訴娘家祖產被佃農主張「三七五條例」耕作權而轉賣卡關多年,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皆敗是「惡法擾民」。(圖/黃耀徵攝)曾擔任「三七五條例」行政訴訟代理人律師黃子寧就坦言,自己受委任時還以為「三七五條例」是「歷史課本的東西」,一查才發現如今還有不少地主被壓在「如來五行山」下動彈不得。她攤開立法背景直指,照顧佃農的時代背景早已走味,現在是佃農要用便宜租金世世代代「綁架土地」,無助農業革新就罷了,若有地主不想耕作也不急著賣出,卻看到不少佃農「乞丐趕廟公」折騰地主,寧願讓農地荒在那休耕也不願出租,嚴重阻礙了農業勞動力的流動「說好扶持農業呢」?她直指盤點農業政策根本自打架一團糟。 黃子寧說,向CTWANT投訴被「三七五」佃農折騰的地主許嬸婆一家,曾想付出新台幣1,500萬元要佃農老李歸還台中土地,但老李老佔著不走,只能被動蒐證看老李有無「不自任耕作」行為,但許嬸婆遠嫁花蓮「折返跑」根本要了老人家半條命,一拖又過了6年,這次換約許嬸婆已取得自耕農身分「一定要把土地要回來」。地政士蔡岳臻(圖)呼籲鬆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對地主的緊箍咒,甚至「三七五條例」都該隨時代演進設立「落日條款」,避免不符現況侵害所有權。(資料照/CTWANT攝影組)受訪專家皆呼籲,「三七五條例」在過去改善了佃農所得並促進生產意願,但衡酌常情21世紀早已不是須保障佃農的時代,立法院該扛責督促行政機關訂立「落日條款」,鬆綁佃農「萬年使用權」身分,全面回歸像租房等一般民事契約關係,否則「政府自己嚇跑農地主」只會讓低落的「糧食自給率」雪上加霜。
衛廣法修正案通過 羅智強:捍衛快窒息的新聞自由
「我捍衛的不只中天,是快要窒息的新聞自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3)日表示,2026年1月30日,是新聞自由的關鍵之日。經過兩年努力,自己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通過了,大幅限縮NCC濫用換照箝制新聞台的空間,還給新聞自由一片乾淨的天。羅智強提到,兩年前,自己選上立法委員,第一件事,就是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當時一個一個邀請國民黨立委和無黨籍高金素梅委員連署支持。而當自己接任黨團書記長後,更把修正《衛廣法》,斬斷執政者箝制新聞的髒手,視為最重要、最優先的神聖使命之一。在本會期的最後一次院會,《衛廣法》終於三讀通過!心中的欣慰,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說盡。自己完成了一個重要使命,也實現了對選民的承諾。羅智強指出,修法在第一條明定,「捍衛新聞自由」為《衛廣法》的立法目的。告訴從現在到未來所有的執政者,新聞自由的神聖不可侵犯。修法也將衛星廣播電視的執照年限,比照無線電視由6年延長為9年。並增加2+2共4年的「臨時執照」保護期,減少政府黑手以撤照、不予換照對新聞台的箝制和威脅。修法並增定,在行政訴訟期間,電視台的執照仍然有效;若政府敗訴,則負有回復原頻道位置的義務。羅智強說明,以中天新聞台為例,政府若敗訴,就必須恢復其52台的頻道位置。這次的修法,當然是為中天討一個公道。但其意義和價值,卻遠遠大於為中天討公道,而是更廣泛、更全面的保障在民進黨執政下已岌岌可危的新聞自由。例如TVBS、東森等立場較為中立,對政府做不好之處會加以批判的新聞台,將大幅減少受執政者脅迫的危險。羅智強表示,這次修法,不只為中天討公道,也保護了還願意監督政府的TVBS和東森。捍衛的,從來不只是一家媒體,而是每一個台灣人民不被篩選、不被噤聲、不被指定立場的知情權。權力最怕的不是反對黨,而是還敢追問的新聞、還願意質疑的鏡頭、還沒有低頭的媒體。羅智強強調,這次修法,是替新聞自由止血,不讓任何人壟斷話語,讓所有聲音都能活著。未來,如果有任何執政者,想再伸手干預新聞、操弄換照、以安全之名行箝制之實,這部法律,會站在那裡,提醒他們「民主不是你們的專利,新聞自由更不是你們的恩賜」。自己會繼續站在這條線上。因為一旦新聞沉默,下一個被噤聲的,就是人民自己。
甩開NCC訴訟泥淖 《衛廣法》修正三讀為中天復活解套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了《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讓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執照效期從6年展延為9年外,攸關中天新聞台復台與否的的第18條、第19條修正案也在在野兩黨有共識、綠營立委全體棄權不投票下以「60比0」三讀通過。依此修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一旦遭註銷,只要在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前,申請人仍可依原執照繼續在原頻道行使權利,而且效力溯及既往,被認為中天在有線電視「復活」有望。今天《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了,外界解讀「中天電視台」有望復活。(示意圖/黃耀徵攝)回顧中天波折,追溯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20年11月時稱中天新聞台涉有多次違規與內控失靈等問題,而由委員會一致決議不予換照,中天無奈之下於2020年12月12日黯然從有線電視52頻道下架,轉戰網路持續保持熱度。中天對NCC行政處分不服,在提起行政訴訟後於2023年5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NCC「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撤銷,北高行那時直斥NCC審查時使用的評分標準根本有誤,應發回重審。看似中天在多項行政處分官司中佔了上風,然而NCC持續上訴爭訟,至今中天仍無法重回有線電視52台。NCC在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後,中天與NCC彼此歷經多年行政訴訟纏訟,互有輸贏。(示意圖/黃耀徵攝)NCC持續上訴讓彼此角力似乎看不到盡頭,在野兩黨立委另闢蹊徑拚解套,提出《衛廣法》修正草案,明訂新聞台換照除非有重大違規,否則應以「准許為原則」,且若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法院撤銷、廢止或失效,主管機關就應回復其原頻道位置及權利。如今隨著《衛廣法》修法通過,看似中天重返52台已鋪排了法律上的「康莊大道」,但後續仍須視撤照處分被撤銷後,回到NCC「重審」結果與法律適用而定。這次修法也明定,如果原頻道已交由其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使⽤;此外,修法後若頻道持有者在換照時被認定財務狀況已無法「亮紅燈」或有改正必要之時,主管機關必須先協助輔導,可以限期改正或令限期補正資料期間,並在此過渡期由主管機關發給臨時執照,每臨時執照有效期間為2年,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可以申請延長⼀次 。
澳門男來台狂飆!違規超速吞6罰單2.5萬 他提「1理由」全撤銷判免繳
2024年12月底,一名澳門籍男子來台旅遊,租賃自小客車駕駛,卻在短短幾天內多次超速違規,被警方一口氣開出6張罰單,合計2萬5400元。不過男子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裁罰機關明知他為非本國籍人士,卻將罰單寄到他短暫居住的圓山大飯店,加上他當時已離境,根本無法收到罰單,也沒有陳述意見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程序確實有瑕疵,判決6張罰單撤銷。據了解,該男子來台期間,租賃自小客車,短時間內多次交通違規,包括於國道、台74線快速道路、台9線等超速,被警方開出6張罰單,罰金共計2萬5400元。男子遂提出行政訴訟,表示自己僅來台幾天,相關資料都顯示他並非本國籍,加上入境許可證停留期限僅15天,但罰單卻寄到圓山大飯店,他當時也已離境,喪失陳述意見、與選擇較低額罰鍰結案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裁罰機關並未確實查明「男子是否仍在國內」,已侵害當事人程序權利,判准撤銷6件裁處,並由裁罰機關負擔訴訟費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狼父警性侵女兒348次!受審前驚傳陳屍家中 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撞死清大博士生判18年!惡男提再審「裝傻+胡扯」 法官怒:你根本沒病. 懷疑女友移情別戀!他狠分屍「刮骨割肉」臟器沖馬桶 逃死判無期定讞
還沒都更就受害1/北市指標大案新隆社區28戶收紅單 住自己家被罰還限期搬家
堪稱北市基地最大、戶數最多、都更史上總銷逾500億元案量指標大案的中正區新隆社區,5年多前三圓建設取得該案實施者,迄今計畫內容還在審核、召開公聽會等階段中;未料,CTWANT接到住戶反映,竟多達28戶遭市府通知須於今(2026)年2月底前繳交罰金且須搬家,逼得民眾得去提訴願、打行政訴訟,向監察院陳情,捍衛自身財產與居住權。鄰近中正紀念堂、占地近4千坪的新隆社區,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寧波東街、金華街之間,共有550戶、分為12棟,每棟地上12層樓、地下1層,一樓店舖79間,知名美食「寧波排骨大王」就在其中。居民在十幾年前發現是海砂屋後,於2017年、2018年開始推動都更、向建設公司揮手招商,2020年7月選出三圓建設為實施者後,已取得約490戶區分所有權人、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為政府公部門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約10%的住戶未簽同意書。CTWANT調查,新隆社區經北市府審查確認鑑定海砂屋之後,已為北市府列管200多個海砂屋社區之一,在新隆社區的都更案還未真正進入拆除、重建之前,期間,陸陸續續有居民收到市府通知須遷離;住戶也依規定申請展延,豈料,民眾如今感到竟有「次數」「差別待遇」之疑受到不公平對等的不合理待遇。北市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記者反映,部分居民還正與建商確認都更權變比例,卻遭市府寄發裁罰紅單並限期不得使用住家。(圖/李蕙璇攝)新隆社區住戶告訴記者說,根據鄰居之間的交流,去年11月在整個550戶的社區中,僅約有28戶(包括店鋪)收到北市府的催繳函、罰款紅單,以未依公告停止使用期限停止使用,依規定可依三階段裁罰,第一階段裁罰1萬元,並限於收到文後次日起3個月內停止使用,等於是催逼住戶搬家、停止營業。住戶說,這28戶包括有簽署給三圓建設同意合建都更、未簽都更同意書屋主等,「現在新隆社區展開都更都還沒有通過審查確定之前,整個550戶住戶超過九成的民眾都還住著,如今市府說是依規定,急著催少數住戶搬家,很明顯不是擔心海砂屋居住的安危性,而這些規定不符民眾期待與需要,有明顯侵害民眾財產與居住權益。」據了解,從新隆社區今年一月公布繳交管理費的資料來看,整體共550戶中,扣除公部門財產等,有483戶續繳管理費,免繳45戶,未繳21戶;而記者實際走訪社區,多數一樓店鋪已停止營業,二樓以上住家部分,則仍有住戶居住;居民也反映部分屋主隔間做出租套房等,該社區除了原有老住戶之外,已有許多投資客、新住戶進駐。根據CTWANT調查,被列管海砂屋社區居民可以申請展延二次為限;而「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且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也就是說,明明新隆社區已超過85%住戶同意都更且已委託三圓建設向市府提出計畫審查,而「未同意都更」選擇權變者,還在與建商確認比例之前,竟不能同等繼續享有申請展延的無限次數,「難道北市府是欲藉此逼迫我們簽建商給的同意書嗎?民眾不能有自主決定權?」住戶說,這根本不是關乎海砂屋居住安全的議題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指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北高行認證戶政資料已外流 時代力量籲內政部誠實面對別為難換證者
時代力量今(16)日表示,個資洩漏問題猖獗之下,戶政事務所拒絕民眾換發身分證的處分已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主管機關內政部卻仍粉飾太平、推卸責任,簡直放任詐騙集團持續利用個資犯罪,非常要命。時代力量認為內政部必須誠實面對個資外洩問題,並儘速通知權益受損之當事人。(圖/CTWANT攝影組)3年前一名北市文山區何姓男子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身分證,要求不要在身分證上寫清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出生地、役別及照片等個人資訊,直斥這樣的揭露已經違反「資訊隱私權」,戶政事務所拒絕後,陳男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後頭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如今合議庭判決何男「部分勝訴」,文山戶政事務所應依判決法律見解做成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近期判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必須接受一名申請換發身分證字號者之換發請求。圖非當事人。(示意圖/黃耀徵攝)細看判決,北高行首先指出,內政部函釋關於人民申請變更登記重新配發身分證字號規定,其實像身分證字號尾數為「4」、編號含3個「4」以上、或是像編號有2266等都可以申請變更。北高行也說,既然戶政事務所對於「特殊情事」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算命師說法、神明意旨、宗教因素、道教文化、外流想防止他人冒用等都能成為「改號」理由,還有民眾曾因「曾發生車禍,對方車牌號碼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相同,對於該號碼有恐懼感」等事由為說帖,都可以順利改號,可見身分證字號改號要件,並不以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為必要。北高行強調,隱私權來自於人性尊嚴,目的在維護個人主體性與完整人格發展,當然也保障人民自主決定是否揭露個資,還有在何時、何地向何人以什麼範圍尺度揭露的決定權,而國家即使是正當取得的個人資料,也應確保正當使用及維護資訊安全。北高行繼續指出,若不幸發生洩漏個資事件時,公務機關應以適當方式迅速通知當事人,讓當事人有機會自行評估並關切可能的權益損害,而人民一旦認為戶政事務所配賦的身分證字號發生特殊情事者,即使還沒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也可依身分證管理相關規定,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重新配賦。時代力量對此回顧,其實早在2022年10月立法院還有時代力量立委時期,黨團就接獲爆料者提供資料,證實網路上被販售的戶政資料根本是戶政機關外流,也持續要求內政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通知普羅大眾,那時內政部先是否認戶政資料外流,被打臉後又稱「反正不是內政部外流就對了」,說法顛三倒四毫不負責,那時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透過111項預算提案監督內政部,要求依法通知資料外洩者並提出完整調查報告,那時內政部僅交付內容空洞的報告搪塞,至今從戶政資料的什麼環節外流仍是羅生門。時代力量呼籲,戶政資料是個資的核心,現在詐騙集團猖獗,一旦掌握姓名與居住區域,即可輕易拼湊完整自然人身分資訊,如民眾有警覺想換身分證字號,到戶政還老被刁難真是要命,內政部應立即停止為難民眾依法更換身分證字號的要求,也該正視並承認個資外洩事實依法通知人民,讓民眾得以及早採取自我保護措施,不要再讓台灣人繼續在不知情中被詐騙集團宰割。
病患家屬拍桌咆哮護理師「靠背、把警衛當私人保鑣」 判定免罰3萬元
北市一名男子阿明,不滿護理師替母親打點滴的速度過快,對護理人員咆哮長達10多分鐘,更一度氣到拍打護理站的櫃檯,遭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3萬元。阿明提出行政訴訟,一審認為阿明言詞屬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且不符合強暴、脅迫或恐嚇,因此獲判撤銷。台北市衛生局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阿明2023年7月間在病房內,因不滿護理人員對其母親施打點滴的速度過快,與護理人員大聲爭吵10多分鐘,他一度咆哮、辱罵、拍打桌面,更大喊「你動不動就叫警衛啊,你把警衛當成是什麼啊,當成你的私人保鑣啊?」、「走了還在那邊靠背啊」、「你最囂張」、「態度夠差」等言詞,被依違反醫療法移送法院,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阿明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貶抑醫事人員專業及名譽,依法裁處罰鍰3萬元。阿明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天凌晨母親因點滴速度過快而疼痛,他曾要求護理師處理但未被理會,才會到護理站找值班醫師,於是在上午8時許將此事告知護理長,當下他只是在走廊上伸展肢體時拍打到櫃檯,僅對櫃檯發洩情緒,並無違反醫療法,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一審審酌,阿明沒有說出辱罵用語,尚在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內,屬表意自由保障範圍,不構成醫療法第24條所稱的公然侮辱,而其揮動手臂亦無致傷等行為,也不符合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且拍打桌面只是瞬間動作,此後別無任何舉措,因此判決撤銷處分。台北市衛生局提出上訴,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二審認為,經查核一審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無違誤,而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確定。
夜騎飆破90挨罰不服 台南男辯「只是去海邊」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李姓男子2024年6月20日凌晨0時42分許,騎乘機車行經安平區安港路段時,與他人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飆破時速90公里以上,警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依法逕行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命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李男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測速記錄且並非競速,認為裁決違法,但法官認為是主觀見解,駁回告訴。李男主張,當時只是騎車前往海邊,行駛距離僅約350公尺,且警方未提出實際測速紀錄,認為並非競速行為,認為裁決違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綜合員警舉發資料及相關事證,可認定李男在速限僅50公里的道路上,與他車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遠超一般合理範圍,已達危險駕駛程度,符合道路競駛構成要件,並不以須有測速器數據為限。法官指出,李男主張之理由僅屬個人主觀見解,無法動搖原處分之合法性,且裁罰內容已依法量處,並無裁量過當情形。法官強調,李男有「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違規事實明確,駁回其訴請,原處分維持,另須負擔裁判費300元。
房稅勾勾纏1/一幢多棟認定角力 新北耶誕城地標槓上稅捐處慘連敗
一年一度的「新北歡樂耶誕城」正如火如荼展開,連串活動總妝點得新北板橋新板特區繽紛異常,而一旁的新板希爾頓飯店與趣淘漫旅也因此大發觀光財。然而近期一樁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卻揭露,原來他們背後的宏國集團槓上了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針對房屋稅認定角力不斷,官司纏訟一晃眼就5年多,近期最終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原告仍憤憤不平,直斥新北市府「邊打訴訟邊修規則」即使大如財團都無奈認栽。新板特區的希爾頓飯店、趣淘漫旅與凱撒宴會廳是同章使用執照的1幢3棟式建築,由於高度差距甚大影響了房屋稅計價基準,持有者宏國集團為了徵稅問題與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鬧上了法院。(圖/顏瑋辰攝) 最高行政法院近期終局駁回了一樁備受矚目的案子,因為牽扯到宏國集團在新板特區的3棟飯店建築,分別是主打五星級400間時尚客房的31層希爾頓酒店、定位337間年輕商務客房的19層趣淘漫旅,還有樓高4層可席開200桌的多功能宴會廳,這3棟建築都打出知名建築師李祖原招牌,立面採用垂直的V型造型柱及金屬折板線條,頂部還有七層樓高的巨型「天燈」,強勢盤據新板特區天際線,來耶誕城觀賞者肯定印象深刻。 風光完工在2017年落成取得使用執照後,隔年繳房屋稅的日子卻讓宏國「臉綠了」,原來這3棟房屋從申請建照到核發使用執照都綁在一起,因此新北稅捐處一律以「超高樓」建築水準計算每坪構造單價,連帶影響到房屋稅額度。 CTWANT調查,每年5月全台屋主要繳的房屋稅的課徵基礎就是「房屋現值」,而計算現值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標準單價」。在台灣的建築法規與稅務實務中,房屋的總高度越高,理論上設備與工法就愈好,以新北市政府公布的鋼筋混凝土(RC)建築造價標準來說,若是4層樓建築,每坪認定造價31,273元,但若31層「超高」樓建築,每坪認定造價68,132元那可不只翻倍。 問題來了,由於宏國集團這3棟建築被「綁」在同一張執照,因此4樓那棟宴會廳與19樓那棟趣淘漫旅都被依「超高」樓建築核課,搞得宴會廳一年被課了至少新台幣1,005萬元、趣淘漫旅一年則被課了近1,349萬元,這可與宏國自己粗估的一年分別700萬元、1,100萬元整整多了約500萬元,每年這樣課下來宏國當然不接受,2020年訴願失敗後無奈走向行政訴訟。宏國集團在房屋稅訴訟的代理人張福源會計師(圖)認為各大樓若能「獨立進出」便不可恣意綁定計稅,可惜他的論點未被行政法院合議庭認同。(圖/報系資料照)身兼宏國集團派出代理人的資深會計師張福源就怒批,「1幢3棟」使用執照是板上釘釘沒錯,但3棟本來就可獨立進出,只是一開始申請建照時併送罷了,然而稅捐處卻老是以「彼此有空橋連通」當成說帖硬是「包」在一起課稅「那也有空橋連通台北市信義計畫區101層大樓豈不該與7層高的新光三越適用相同稅基」?他直斥這種說法太荒謬。 張福源訴訟中進一步指控,新北市政府在審理期間「邊打訴訟邊改規定」,原來2024年4月新北市府還真的改了「新北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但細看內容已與內政部國土署編定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相扞格,無奈高等行政法院老是導向稅事問題,對於國土署背書「建築可獨立進出」的基礎事實認定棄之一旁,實在遺憾。 張福源更直言,行政法院法官不可能懂得稅務評定,因此準備程序只能函詢主管機關,但「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處就是被告啊」,他直指在「球員兼裁判」情況下,即使其中一名承審法官認同原告訴求,合議庭仍以函詢結果評議駁回原告之訴,上頭的最高行政法院一樣吃鱉,「難怪行政法院老被譏為駁回法院」他喪氣地說。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長連文娟則澄清,新北市房價評估要點只是在2024年增加說明文字,並無修改或與母法扞格,稅捐處與宏國集團的房屋稅官司每次都贏,宏國也已依法補繳了房屋稅與滯納金,本案已結案。新北歡樂耶誕城期間新板特區空地開了不少特色小店,人潮更帶動暢旺周邊百貨買氣與飯店住房率,宏國集團持有的希爾頓飯店等事業也受益其中。(圖/CTWANT攝影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