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柯文哲 行政訴訟 性騷擾 京華城
213萬的教訓!博恩脫口秀賺2283萬拗「演講」拒補稅 釋憲出爐
以脫口秀聞名的網紅博恩2022年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三場「演講」,事後被台北市稅捐處認定為「技藝表演」,卻沒有預先登記及辦理娛樂稅免稅手續,裁處補稅、罰鍰共213萬6072元,博恩不服,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再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決議不受理;博恩三場演講賺進2283萬5950元,如今其中9.3%收入得用來繳稅、繳罰鍰。博恩本名曾博恩,Facebook累積92萬追蹤者,Instagram有59萬粉絲,Youtube頻道共66萬名訂閱者,他在2018年與音樂人DJ Hauer成立薩泰爾娛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起擔任負責人至今。薩泰爾公司2022年3月11日與12日在北流舉辦3場售票活動,名為「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主講人即為博恩,標榜本「演講」採用「刺激群眾分泌大量多巴胺及腦內啡」的講話方式,請聽眾跟著曾博恩一起對雙重標準的現象,進行心理、社會、哲學層面的探討。活動票價除輪椅席之外分5個級距,最便宜1300元,最貴3600元,曾有參加者事後分享心得,形容博恩毫無冷場,感覺20秒就一個笑點,活動結束時「不敢相信90分鐘這麼快就過去了」。但台北市稅捐處認為,博恩並非純演講賺取鐘點費,而是「單口喜劇表演的娛樂活動」,薩泰爾公司應代徵代納娛樂稅卻未依規定辦理,裁處薩泰爾繳納娛樂稅26萬7009元,後續再開罰186萬9063元罰鍰。薩泰爾公司行政官司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主張行政法院的見解誤會實質課稅原則,相關法令違反租稅法律原則、量能課稅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行政程序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責罰相當原則;但憲法法庭認為,薩泰爾聲僅以一己見解爭執確定判決所持見解,並未具體敘明憲法上權利如何遭受不法侵害及違憲之處,本件聲請不合憲訴法所定要件,裁定不受理。
謝宜容霸凌案遭撤處分 勞動部:確認嚴重霸凌、將上訴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遭勞動部認定涉及職場霸凌,核予2大過遭免職,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日判決認定原懲處結果未審先判,原處分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處分應予撤銷。對此,勞動部今(22)日表示,針對北高行一審撤銷原處分判決,其認事用法勞動部尚難認同,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對此,勞動部今日發表聲明表示,針對北高行一審撤銷原處分判決,其認事用法勞動部尚難認同,已委請律師撰狀,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勞動部指出,謝宜容同時涉及貪污犯行,經監察院彈劾移付懲戒,仍在最高法院及懲戒法院審理中,目前仍處於停職狀態,不會復職。勞動部補充,關於謝宜容案,基於詳細訪談跟嚴謹調查,確認謝宜容確有嚴重的職場霸凌情事,毫無疑義。對於本案相關訴訟案件,絕對會捍衛霸凌零容忍的立場,一定追究到底。
李四川遭李宇翔爆「協調會嗆民眾」 競辦說重話駁斥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宇翔今(11)日在市政總質詢時,公布一段長約2分30秒的影片,質疑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於101年以副市長身分主持協調會時態度傲慢、嗆民眾。對此,李四川競辦還原當時事件經過,並呼籲綠營議員勿以該影片抹黑第一線人員的辛勞。李宇翔表示,14年前,李四川面對林口陳情民眾時傲慢回應,「不要跟我大小聲」、「隨便你們」。101年林口區公所進行中正路工程,引發私人土地使用爭議,當年會議已作成結論,若路權仍有疑慮,已施作排水溝及路面請承包商復原。李宇翔直言,結果14年後,問題不但沒解決,地主更因在爭議土地停車遭警方開罰,市民只能自行提起行政訴訟,讓法院撤銷裁罰;一件事情拖了14年,原地主更因認為受到政府迫害而抑鬱成疾,後來罹患癌症過世,如今換女兒繼續處理這場跨越兩代的行政爭議。李宇翔強調,他今天在議會要求市長侯友宜釐清事情來龍去脈,若市府認定這裡是道路,請把合法使用權源拿出來,「過去李四川擔任副市長留下的爛攤子,現在請侯友宜好好明察,給小市民一個完整的交代」。李四川競選辦公室指出,此工程為林口區公所14年前推動的道路整建工程,由於地方反映,林口中正路老街道路有老舊、破損等情形,因此林口區公所於民國101年進行排水及景觀整建工程,期盼維護在地居民通行安全及道路美觀;當年區公所已說明,整建過程涉及部分私人土地,絕對尊重相關權益,但若變更設計、遷移管線,恐將封路長期影響在地交通,還需要再評估,因此持續與居民溝通。李四川競辦也說,當時李四川為了協調區公所與地方意見,實際參與協調會,李當年參與協調會的態度也相當清楚,「若涉及私人土地權益,該恢復就恢復」,過程中有不同意見的表達,但始終以全民權益為優先,請民進黨議員勿以2分鐘的影片抹黑所有第一線人員的辛勞,對第一線人員極為不公,也勿以政治攻擊手段,對一輩子戮力從公的公職人員進行人格抹殺。
謝宜容霸凌案免職遭撤銷 王鴻薇:一定要讓她負起應有責任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遭勞動部認定涉及職場霸凌,核予2大過遭免職,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日判決認定原懲處結果未審先判,原處分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處分應予撤銷。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4)日表示,請勞動部長洪申瀚出來說清楚立場,自己要求勞動部繼續上訴,謝宜容就是勞動部自己調查認定的霸凌者,一定要讓她負起應有的責任。王鴻薇於臉書發文指出,最近執政黨司法動作頻頻,先是想靠慈濟疫苗詐騙,想洗白陳時中卻查出DPP100萬,震驚國人,後有林志堅新竹棒球場案宣判無罪,社會譁然,沒想到當年當年震驚社會的霸凌案也被平反。王鴻薇提到,兩年前,勞發署北分署一名吳姓員工,發生自縊憾事,經過其家人以及同仁不斷陳情下,更是直指勞發署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是霸凌的長官,終於引發社會關注,自己也第一時間開記者會,眼見案子壓不下來,勞動部才終於啟動調查。王鴻薇指出,勞動部及勞發署考績委員會審議,第一時間「官官相護」還傳出謝宜容與前勞動部長許銘春、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關係匪淺,有靠山,第一份報告認為「無法證明謝有過度要求」引起社會憤慨,中間也爆出前勞動部長挪用公款辦個人演唱會等,審計部也糾正。王鴻薇續指,迫使勞動部再次調查,才認定謝宜容身為機關首長言行不檢、管理及情緒控管不當,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核予一次記2大過免職。沒想到謝宜容不服遭記2大過免職,提行政訴訟。昨天宣判,北高行認定免職原處分違法,判決撤銷原處分。這樣的判決,看在吳姓員工的家屬,以及當時同仁眼裡「天理難容」。王鴻薇強調,請勞動部長洪申瀚出來說清楚立場,自己要求勞動部繼續上訴,謝宜容就是勞動部自己調查認定的霸凌者,一定要讓她負起應有的責任。
退將赴港統戰活動遭停月退俸 王定宇痛批:吹捧對岸又領台灣退休俸「可恥」
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前年赴香港參與統戰相關活動,並在播放中國國歌時起立,遭主管機關裁罰停發75%月退俸5年,並追繳、註銷相關勳獎章。臧幼俠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17日判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18)日痛批,身為國軍將領卻向中共旗歌致敬,是違背對國家的承諾,更直言「如果要去吹捧中國,又要領台灣納稅人的退休俸,這簡直是可恥」。王定宇表示,軍人以保護人民為天職,社會之所以支持較優渥的軍人待遇及退休保障,正是基於對軍人保家衛國職責的尊重。不過,他批評少數退役軍人違背軍人武德,甚至做出傷害國家認同及軍人士氣的行為,不應與絕大多數盡忠職守的國軍官兵混為一談。王定宇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期以軍事武力威脅台灣,從歷史角度而言,兩岸過去軍事衝突也造成許多國軍官兵傷亡,因此身為國軍退役將領,若向中共旗歌致敬,在他看來等同傷害昔日軍中袍澤,也違背服役時對國家的承諾。針對臧幼俠遭裁罰後提起行政訴訟,王定宇表示,相關法令早已針對退役軍人參與中國黨政軍相關活動訂有規範,若行為影響國家尊嚴及民心士氣,就可能面臨處分。他認為,此次法院判決臧幼俠敗訴,代表相關處分具有法律依據,也對其他退役將領形成警示。王定宇進一步批評,退役將領的退休待遇來自台灣納稅人,生活及權益也受到台灣制度保障,若一方面享有台灣提供的退休俸,另一方面卻前往中國相關場合吹捧對岸,社會難以接受。他也指出,目前相關法律規範仍可能存在不足,過去主要針對退役將領及特定政務人員,部分校級退役軍官的相關行為未必能完整納入規範。他主張,未來若國會條件允許,應進一步檢視並補強國安法制漏洞。王定宇最後強調,絕大多數國軍官兵無論現役或退役都盡忠職守,因此針對少數違反國家忠誠義務者依法究責,並非否定軍人,而是維護整體國軍的榮譽。
師嗆校事會議1/零成本投訴、恐龍家長一告再告 老師只求不出錯
2019年,教育部修《教師法》,增加了經由「校事會議」停聘、解聘、不續聘不適任教師的管道,沒想到這套辦法竟成了「恐龍家長」的天堂,任何人可以匿名,且無止盡糾纏、投訴老師,無須付出代價,逼得校園裡產生「寒蟬效應」,教師不得不採取「防衛性教學」。「全教產」幹部邱凱裕怒斥「校事會議」讓恐龍家長零成本、無節制投訴老師。(攝影/林慶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簡稱全教產)申訴組主任邱凱裕舉他自己被校事會議「凌遲」的經驗為例,其班上某家長,無法接受孩子不夠優秀,質疑為何他的孩子不是模範生,接著向校方、教育局投訴邱師,理由是「聽說」邱老師上課罵三字經,打小孩。校方啟動「校事會議」機制,調查員把全班孩子一一找來「隔離偵訊」,非得問出何老師上課有哪裡不妥,但此舉引起其他家長反彈,多數家長聯名支持邱,甚至到教育局陳情,要求不要刁難邱老師,可是校事會議已經啟動,他在四個月的調查期內受盡精神上的煎熬;最後,某位校長退休的調查員說:「雖然你沒有任何違規,但被投訴就表示你有問題,要好好檢討」。邱凱裕還算是幸運的,新竹市一名男老師,請全班喝飲料,獨獨漏掉一位女學生,竟被家長投訴「霸凌」,家長主張「老師私下交代同學排擠女兒,不要讓女兒知道老師請飲料,還在同學面前說女兒會亂告、會亂講飲料害她發胖又長不高,足以營造敵意及不友善的學習環境」。當然,調查後,證實這些指控都不是事實,但一連串「校事會議」的調查,也讓這名男老師身心俱疲,但恐龍家長在校方確認「霸凌不成立」,又告到教育局,然後申復、申訴、再申訴,最後打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家長敗訴。最離譜的是台南某國中一位謝姓老師,只因為在學生的聯絡簿寫下「數學是不是練習較少?」竟然被C姓家長糾纏兩年,飽受「校事會議」調查,疲於奔命為自己舉證、澄清。聯絡簿這句話,讓C家長認為「老師一句話在摧毀孩子的生命」,聯合某上一屆的學生家長,兩人對謝師瘋狂投訴40多項,甚至連C姓女學生不小心踩到某男學童的腳,對方一氣之下踩回去,C認為女兒受到「性騷擾」而謝師沒有處理,有重大違失。因為怎麼寫,這個恐龍爸爸都會有意見,因此謝師私下與學生說:「妳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私下來找老師,老師會直接跟妳對話,可能就不會在聯絡簿上面做回應」沒想到又被投訴「不作為」。如此離譜的投訴,當然霸凌、歧視等指控不會成立,但家長誓不罷休,不屈不撓告到底,於是學校就屈服了!第二次調查報告,改認定其中四項事由成立「教學輔導行為失當」;謝師質問委員,為何兩次調查結果不同?委員說:「妳被投訴那麼多項,如果連一項都沒成立,家長會覺得我們站在老師這邊。」邱凱裕無奈的說,「校事會議」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恐龍家長可以匿名(去年才修改)投訴,而且投訴零成本!但老師面臨校事會議,根本無法知道投訴內容,只有被叫去問,才知道一麟半爪,完整的指控細節,必須等結案之後才能看到報告;這種「被動接招」,不知箭從何處射來的陰影,真的很折磨人!「校事會議」帶來最糟糕的影響,就是老師開始採取「防衛性教學」,邱凱裕說,近來老師要做任何事、說任何話,都得想想,會不會被投訴?如此一來,教學熱情大降,凡事只求不出錯,符合規定就好。他舉自己的例子,邱師班上某家長因孩子參加比賽得獎,請全班吃蛋糕,另一家長因醫師交代他的孩子不可以吃甜食,因此請老師注意,到了下次又有家長請吃甜點,邱師沒給這名女生,結果被投訴,理由是「她不可以吃,但你不能不發,得讓她帶回家,免得孩子覺得被歧視」,第三次,邱師發蛋糕給女孩,交代她要帶回家,但學生偷吃,結果害老師又被投訴,氣得邱凱裕嚴禁家長請客。此外,邱凱裕的某同事,因為自掏腰包印練習題卷,被某家長投訴「給孩子壓力太大」,校方差點啟動校事會議,幸好該師趕緊拜託家長高抬貴手,才沒有成案,從此他不再「雞婆」,也不在意學生學習好壞。邱凱裕說,當教師採取「防衛性教學」,對於有錢補習的孩子沒差,吃虧的,還是弱勢家庭的學生。
台大教授性騷擾2女研究生!不服解聘2年爭4年 結局出爐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前教授徐世勳性騷擾2名女研究生,對其中一人傳LINE稱呼「漂亮寶貝」、「My sweet girl」,跟另一人在辦公室討論論文時誇讚她性感、漂亮,還希望兩女在公務考察行程帶泳裝,在下榻的旅館游泳,甚至表示想參觀兩女所住的房間,種種言行導致一名女學生身心崩潰放棄學業、另一名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台大獲報決議解聘及2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徐世勳不服,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歷經4年行政救濟的程序,最終結局出爐,最高行政法院於七月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依據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報告,徐世勳從2020年5月29日到10月16日期間用EMAIL與LINE傳送70多次訊息給女研究生(下稱甲女),稱呼甲女為漂亮寶貝,行為頻繁而且循序漸進,原本寫「You are so sweet」、「You are so lovely」,後期轉為「My Sweet girl」、「My lovely girl」,還曾寫下這段文字:「你愈來愈美麗大方動人,老師有時會有莫名的衝動要摸摸妳、或抱抱妳,或許可能激發彼此的創意,絕無惡意,希望不會造成妳的困擾,也希望妳不要介意」。另一名遭性騷的女研究生(下稱乙女)則向性平會投訴,徐世勳經常關注她的打扮,指導碩士論文研究時期,請她到辦公室討論論文進展,過程中不斷說她「性感」、「漂亮」,讓她十分尷尬、噁心。乙女表示,徐世勳帶她與學姊甲女去某鄉公所訪問,要求她和學姊帶泳裝到飯店穿,抵達飯店後對學姊說想參觀房間,讓她和學姊都感到極為不妥而婉拒,之後也非常緊張,因此考察全程都跟學姊待在一起不敢分開。台大性平會指出,徐世勳遭停聘後仍未離開系館,兩名女研究生恐懼還會在系上見到徐世勳,只能選擇迴避,甲女情緒崩潰、放棄論文離開學校,乙女提出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可見停聘無法達到懲處效果,確實有解聘的必要。徐世勳不滿台大決議解聘、2年不得聘任,訴願被駁回之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主張已與甲女達成協議,甲女撤回民事訴訟及刑事告訴,本件是否仍有解聘的必要有審酌餘地,解聘將使他無法任教、失去公立學校教師請領退休金的權益,相較類似校園性平案已違反比例原則,顯然有情輕法重的疑慮。北高行在2024年9月判決徐世勳敗訴,他提起上訴仍做相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今年7月駁回上訴,台大解聘徐世勳確定、2年內不可聘任為教師。不過徐世勳的杏壇生涯並非完全畫下句點,台大在北高行審理期間曾表示,徐世勳解聘2年屆滿後,因已逾齡不得於公立學校任職,但可以至私校任職,並不像徐世勳聲稱會讓他終身不得聘任。
借名置產反噬!哥哥告弟討房「被揭冒名讀大學」 學歷、戶籍全沒了
中國大陸北京市一宗兄弟間的借名買房糾紛,歷經多年訴訟後,意外牽扯出一樁塵封多年的高考冒名頂替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哥哥不僅因此失去本科、碩士及博士學歷,北京戶籍也遭註銷,兄弟雙方圍繞房產及學籍問題的司法攻防至今仍未落幕。綜合陸媒報導,弟弟2012年以自身名義在北京購入一套總價人民幣285萬元(約新台幣1364萬元)的房屋;2017年,哥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他當時沒有北京戶籍,才借用弟弟名義購屋,要求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審理後認定,房屋首付款由母親支付,大部分房貸則由哥哥負擔,因此一審判決弟弟應配合辦理過戶。弟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並向湘潭大學實名舉報哥哥涉嫌冒用其高考錄取資格。經校方調查,確認哥哥於2001年冒用弟弟身分入學就讀,湘潭大學於2018年撤銷其本科學歷。訴訟期間,兄弟曾嘗試和解。哥哥支付160萬元,另就200萬元款項簽立欠條,弟弟則撤回上訴,並出具聲明表示先前舉報內容不實。然而,由於剩餘款項未依約支付,弟弟再次提告追討欠款,並重啟對學籍事件的追責程序。2025年8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湘潭大學首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存在「證據不足、程序違法」等問題,要求校方重新作成行政處分。同年11月,湘潭大學再次作出撤銷哥哥本科學歷的決定,哥哥隨後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案件已獲法院受理,尚待開庭審理。儘管第一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已遭撤銷,但在該決定生效期間,哥哥依此取得的碩士、博士學歷及學位均已被撤銷,北京戶籍也於2019年遭註銷,相關影響持續延伸。另一方面,房產糾紛亦出現逆轉。2023年再審判決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名買房契約關係,但法院認為哥哥係透過不誠信方式取得北京戶籍,相關契約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因此駁回其要求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訴求。由於涉案房屋此前已完成過戶,法院未啟動執行回轉,而是改以哥哥向弟弟支付一定經濟補償的方式處理。目前,兄弟雙方仍就房屋權屬、學籍撤銷及相關民、行政責任提起多起訴訟,這起因借名買房引爆的家庭糾紛,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持續延燒。
獨/老師請全班喝飲料被控獨漏她 女學生家長告霸凌!法官狠電
國小老師捲入霸凌案,竟是因為學生控訴老師請全班喝飲料卻獨漏她,家長為此請求調查霸凌、申復、申訴、再申訴、訴願都認定霸凌不成立,繼續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開庭時,甚至對女學生家長「鐵拳教育」,質疑這件案子就算撤銷原處分發回事發國小調查,女兒已從小四唸到上國一了,到底能爭取到什麼?最終以其他師生的訪談紀錄認定並無霸凌之事,判家長敗訴。本案發生在新竹市某國小,遭投訴的男老師帶三年級,在學生升四年級後卸任班導,他不忘維繫師生感情,2023年6月29日請原本三年級的學生喝飲料,本案女學生沒喝到,對於男老師請客名單是否刻意排除她出現爭議。請飲料事件隔天,女學生父母向校方申請調查校園霸凌事件,主張男老師私下交代同學排擠女兒,不要讓女兒知道老師請飲料,還在同學面前說女兒會亂告、會亂講飲料害她發胖又長不高,足以營造敵意及不友善的學習環境。但依據四年級導師的說法,當時負責登記飲料名單的學生在教室裡拿出一張白紙,公開說「要喝飲料趕快來登記」,開放所有同學自行填上姓名,另有一名老師和一名學生也說,遭申訴的男老師並未針對該名女學生刻意不請飲料或要求同學不跟她玩。只有一名學生的訪談內容較為特殊,提到男老師請飲料之前有說「不是特別想要請」該名女學生,其實想請她喝但怕她會亂講「這種飲料會害她發胖、長不高、有的沒的之類」因為很怕那位女學生的家長「又告」。男老師告訴校方調查小組,他印象中男學生都要喝飲料、女學生有幾個不喝,他想到可能有學生沒登記名單之後還是想喝,所以多買一點。男老師強調,從沒說過不想請那位女學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據調查小組的報告,認定男老師並未私下指定誰不能被請客,他調查學生喝飲料意願時,不只沒限制登記對象反而多買,以免有學生沒登記又臨時想喝,這跟刻意排除特定學生的行為顯不相符。合議庭指出,即使飲料意願調查單已經找不到或者沒列為調查證據,仍可藉由多位證人一致陳述,還原當時公開調查的情形;女學生家長控訴男老師要求同學排擠她、刻意不請她喝飲料,並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以證明。法官查出,案發當天總共4名學生沒喝到飲料,可證明男老師並非獨漏該名女學生,也沒針對她差別待遇,所以無法認定有故意孤立、羞辱或侵害的動機。女學生的家長為何執著申訴霸凌?為何有一名同學對調查小組說男老師很怕家長又告?本刊深入追查,這對師生在「飲料事件」之前早已結怨,疫情期間學校採取遠距教學,男老師曾在群組宣布補課消息,但女學生家長堅稱沒收到通知,加上男老師補課時確實犯錯,應該上體適能卻沒出現在鏡頭前,讓全班自習,剛好被女學生家長逮到小辮子告狀,後續發生「飲料事件」,女學生家長當成老師再度獨漏女兒,因此又槓上。北高行判決女學生家長敗訴,不過男老師已經因為「體適能缺課」案遭懲處,轉到其他學校任職。
行政執行署盯上柯文哲!5800萬未繳 有收入必扣押、脫產將管收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監察院以違反政治獻金法裁罰254萬元並沒入5579萬3888元,因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接到通知,上網抱怨所有存款歸零,台北分署對此回應,執行程序與一般民眾未繳納稅捐或罰鍰案件的處理程序一致,未有不同;記者進一步詢問後確認,柯文哲往後有任何收入,執行官將以扣押第三人債權的名義追討,另外柯文哲如果有隱匿財產或刻意脫產的行為,不排除比照其他義務人的方式向法院聲請管收。台北分署表示,針對外界關注本分署受理義務人柯文哲滯納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鍰案並對其銀行存款實施扣押一事,該案係移送機關監察院因義務人逾期未履行法定繳納義務,乃依法移送執行,台北分署受理後即秉持客觀中立、依法行政之原則辦理相關行政執行程序。經查柯文哲因違反政治獻金法,經監察院裁處罰鍰並沒入合計逾新臺幣5800萬元,惟義務人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上述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監察院遂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規定,於日前檢具移送書、裁處書、送達證書等文件,移送本分署執行。台北分署指出,受理後隨即依行政執行法及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調查柯文哲的財產,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銀行存款;柯文哲如果對原處分內容、金額或執行程序有所不服,法律已賦予他提起行政訴訟、聲明異議等救濟途徑,柯文哲得依法提起救濟。
開庭互撕!剴剴生母辯未棄養 告保母、社工、兒福聯盟求償800萬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在兒福聯盟安排出養期間,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身亡,剴剴生母向保母姊妹、社工陳尚潔及兒福聯盟提告求償800萬元,今日首度開庭,剴剴生母透過律師主張她並未棄養剴剴,保母凌虐、社工未及時反映導致剴剴死亡,讓她受到極大痛苦,已構成不法侵害;劉彩萱姊妹委任律師回擊,剴剴生母「人間蒸發」未盡撫養之責,本案刑事訴訟期間都沒出現,實際上跟剴剴之間不存在親情。剴剴的母親也姓劉,2021年不滿男友另結新歡,她找人對情敵囚禁餵毒,遭檢警逮捕羈押後才發現懷了剴剴,因此獲准交保,誕生完後棄保潛逃,2025年7月落網。劉姓生母曾經用被害人遺屬的身分,向台北地檢署申請補償金180萬元遭駁回,檢方認定她在剴剴出生後,沒有一天盡到母親責任,才導致受虐死亡的悲劇。剴剴生母委任律師在庭上表示,訴願決定書寫她購買精品在IG炫富,以此斷定得知兒子死亡後情緒並不激動,但這是對於被害者的刻板印象,剴剴生母從事網拍,為了流量、為了吸引客群,需要包裝自身的商業形象,不代表兒子死亡對她毫無損害;劉彩萱姊妹害剴剴慘死,對生母是重大痛苦創傷,陳尚潔未盡社工注意義務及時發現通報,兒福聯盟則是陳尚潔的雇主,應為侵權行為連帶賠償800萬元。剴剴生母的律師指出,對於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的部分,原本考慮打行政訴訟,但當事人希望把官司費省下來,賠償「另案被害人」(餵毒案受害者);剴剴生母產子後考量經濟狀況不佳,為了顧及兒子最佳利益,不願兒子跟她一起受苦而「忍痛出養」,她曾表達如果剴剴長大前來尋親重聚,她會同意並且提供必要協助。剴剴生母的律師說,她雖畏懼刑責棄保潛逃,但沒有人間蒸發,有持續聯絡剴剴的外婆,每個月都會給一些錢;律師當庭交付剴剴外婆的手寫信影本,要證明生母仍掛念兒子出養情形和保母照顧狀況。劉彩萱、劉若琳的律師回應,剴剴生母身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人間蒸發後並未親自辦完出養程序,導致剴剴不能在第一時間出養,外婆還得為此聲請改定監護;剴剴生母留給外婆一個女兒、一個兒子,每個月「只給區區一萬塊,怎夠扶養兩個孩子?」可見生母棄養剴剴,未盡到為人母的責任。保母姊妹委任律師再批,剴剴案發生後,生母從未現身,刑事一審、二審也沒參與或委任代理人,直到2025年因為通緝被捕,她和剴剴沒有實質的母子親情。陳尚潔的律師在庭上並未多說,請法官參考書狀內容;兒福聯盟的律師因為之前調閱刑事卷宗全文還沒得到回覆,因此並未提答辯狀。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女監丟鑰3/請調神隱1年拒探視!監所排班慘況曝光 無緣連休出國
桃園女子監獄劉姓女管理員複製戒護區鑰匙又遺失遭到懲處,跟獄方撕破臉提告後,已請調中部某矯正機關,離奇的是,她「上任」至今將近1年均請病假,主管從未見到人,曾向家屬表達關心想前往探望也被拒絕,但發放福利金時,她的家人仍不忘領取。在女性收容人近年暴增的情況下,獄所人力吃緊,劉姓女管理員長期缺陣、職務代理人頻繁異動,造成同仁排班不易,連短暫出國玩幾天都成奢望。桃園女監考績委員會在2024年7月12日決議申誡1次,劉姓女管理員提起復審案,保訓會2025年2月11日駁回,據了解,她請調前就提起行政訴訟,跟桃園女監對簿公堂。劉姓管理員藉由通案調動的機會,在2025年7月28日調離桃園女監,轉調至中部某間女子矯正機關,原本應於去年8月到職,但她從第一天就稱病,未曾現身辦公室,到現在11個月了,主管及同仁都無法親自接觸她。知情人士透露,衛生科長曾連絡劉姓女管理員的先生,表明當面關懷之意並致贈水果籃,對方僅回覆目前狀況不便見人,由於劉姓管理員依規定提出診斷證明書,新單位尊重她請假的權利。在2025年8月到今年7月期間,劉姓管理員雖有職務代理人,但因為職代未經國考,而是由機關自行招考面試,屬於約聘性質,在看守所和監獄工作必須「心智強健」,高壓工作環境很難待得久,不到一年已經換了好幾個。近年因詐騙猖獗導致矯正機關超收惡化,管理員負擔越來越重(圖/報系資料照)熟知女子矯正機關的官員表示,近年詐騙氾濫,女性收容人暴增,全國三大女子收容機關從5千人增為7千人,收容空間嚴重不足,甚至「睡到工廠去」;嚴重超收也導致正職人員更得上緊發條,一個人當好幾個人用,毫無緩衝容錯餘地,排班上也是一個卡一個,無法排連休,更不用說安排跟家人出國旅遊,若有正職未正常出勤,職代流動率又高,人少事多的狀況會雪上加霜。桃園女子監獄是超收率最高的女性矯正機關。(圖/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提供)2025年立法院邀法務部矯正署等單位專題報告「現行獄政與受刑人處遇機制之制度檢討」,不分藍綠都關切監所超收議題,羅智強特別點名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超收率高達46%,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回應,會以擴建監獄計畫來改善。但依據矯正署「每日在監各類收容人數」統計數據,桃園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50.63%,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57.8%;台中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72%,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32.16%;高雄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05%,7月9日當天的超收率27.86%,嚴重超收的現況仍在惡化中。苗栗看守所回應指出:劉員依規定請假,人力不足部分,本所由現有人力分擔調度,並持續招聘職代,期能減輕同仁負擔。
獨/國安局士官上賭場被抄!瞞檢警「未洩密」仍記2大過 鬥法結局出爐
國家安全局今天(6日)獲邀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新興毒品跨國情資整合並提出防制作為,在毒駕氾濫問題危害國人之際頗受注目;國安局直接對總統負責,為我國最高情報機構,須統合國家情報、策劃特種勤務,不過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件判決意外揭露轄下人員罔顧「不得出入危安場所」的禁令,集體去賭場打麻將還被檢警查獲,台北地檢署雖偵結不起訴,涉案士官仍遭軍方懲處,其中一人不服記2大過還跟國安局「鬥法」,提告主張依規定只能記1次大過,北高行也認同懲處結果不符比例原則,判決國安局須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國安局依情報業務不同分為一到八處,另設支援單位秘書室、總務室、政風處、會計處等,本案士官兵均隸屬總務室情報及特勤支援隊。2025年春節休假期間,本案原告潘姓下士夥同黃姓中士、張姓下士、謝姓一兵至台北市萬華區的棋牌社打麻將,4人剛好湊一桌,才打15分鐘就被「抄」了,萬華分局員警以偵辦聚眾賭博為由突襲案發棋牌社,查獲32桌共上百名賭客並查扣隨身現金,4名國安局人員也無法倖免,分別遭扣4350元、550元、50元、13700元,面對警方盤問身分背景,他們只說公務員,完全沒提在國安局任職。檢警扣押的賭資和賭具。(圖/報系資料照)棋牌社入桌須繳交100元「抽頭金」,另提供賭客點數卡作為籌碼,以1點等於1元的方式兌換;4名國安局士官兵與大多數賭桌的情形不同,桌上沒任何點數卡,警方僅扣押4人現金。北檢偵辦認為這4名被告本來就是朋友,沒賭博、也沒用點數卡折算現金,因此查無違法的積極證據,都處分不起訴,但有起訴棋牌社負責人、員工及多名賭客。國安局沒等檢方偵結就先開鍘,認定潘姓下士明知進入營利聚眾賭博這類易生危安的場所,已嚴重違反情報工作安全紀律,以「言行不檢有損局譽」為由記2大過。潘姓下士訴願遭駁之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未對檢警洩漏身分或國安局機密,而且事發後沒對局裡隱匿,立刻回報幹部;他自認現場繳納的100元是「場地費」,以為棋牌社類似桌遊店而非賭場,實際上他也沒從事賭博,這已得到檢方認證。潘姓下士還拉兩位學長「救援」,一位是花蓮空軍基地的上士組長,酒後在美崙官舍停車場咆嘯鬧事,另一位是國防部心戰大隊的上士政戰士,疫情期間不滿員警勸他戴口罩因而狂飆髒話,遭壓制逮捕並以妨害公務罪偵辦,最終也起訴判有罪,這兩件先例都記1次大過,為何只是打麻將被抓要2大過?國安局主張,潘姓下士任職於情報工作和特種勤務工作的主管機關,跟其他單位的軍職相比更容易成為滲透目標,一旦言行不當,很可能成為情報安全的破口;去賭場不僅嚴重影響國安局內部管理及工作紀律,這類場所龍蛇雜處、出入複雜,易讓有心人情蒐刺探或設下財務陷阱,因此國安局多次宣導不得前往危安高風險場所,潘姓下士休假前已簽署離營宣教表,代表他很清楚相關規定。台北地檢署指揮萬華分局搜索棋牌社並帶回上百名賭客,包含4名國安局士官兵。(圖/本刊資料照)北高行調查,潘姓下士一定知道棋牌社是賭場,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標準,國安局人員應高度謹慎自律,光是出入賭場打麻將就足以嚴重損害局譽,軍方不管潘姓下士有無構成賭博罪就懲處是合理的。法官雖認同該罰,但依據國安局獎懲作業要點所附的獎懲標準規定,原則上是1次大過,如果記2大過,因為會牽動退伍汰除的問題,應具體說明為何加重,人評會卻沒有交代,也沒討論潘姓下士造成的損害與犯後態度,因此記2次大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本案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京華城憾事1/柯文哲與彭振聲關係揭秘 「自己人」處理容積率變司法風暴
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7月1日跳樓輕生震撼社會,彭振聲在法庭得知後崩潰哭喊「冤枉!」柯文哲則對昔日北市府團隊家人發生憾事感到「非常抱歉」,但也撫平不了彭振聲喪妻之痛,本刊透過台北地檢署對京華城案起訴書,揭密柯文哲和彭振聲的關係,彭如何從市府工務局長一路升任副市長及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並被柯指定為京華城案PM(即專案經理人),最後成為檢察官眼中貫徹柯文哲意志的執行者。根據北檢起訴書,彭振聲在臺北市副市長任內負責京華城案,起初堅決否認違法護航,後在檢廉偵訊下認罪配合,成為檢方追訴柯文哲的關鍵人物。7月1日彭妻意外身亡後,彭態度大轉變,表示當初認罪是為了讓妻子安心,意味未來可能翻供,為案件增添變數,司法與政治攻防將更加複雜。謝夏蕎意外身亡後,彭振聲表示當初認罪是為了讓妻子安心,意味未來可能翻供。(圖/報系資料照)彭振聲擔任臺北市副市長期間為2018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2014年間先擔任臺北市工務局長,2018年升任副市長,並兼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2021年,市長柯文哲指派彭振聲為京華城案專案負責人,負責協調京華城改建容積調整事宜。柯文哲在任內推動「好人、能人、自己人」的用人哲學,強調「不是我們的人,終究會出事」,因此連任後將副市長從林欽榮更換為「自己人」彭振聲。2021年8月10日的「便當會」上,柯文哲口頭指定彭振聲為京華城容積率變更案的專案經理人,彭正式接手並負責整個容積審議流程。檢方認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土地法定容積率為560%,且京華城公司就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刪除約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與北市府正進行行政訴訟中,柯文哲卻在2020年2月18日前召見彭振聲,表達「京華城公司12萬多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應不限於使用一次」,違反北市府原本立場,也讓彭振聲得知柯有意協助京華城公司。京華城案爆發後,柯文哲與彭振聲「自己人」的關係成為焦點。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曾公開表示,柯文哲「從醫、從政生活淡泊,是會犯貪污罪的人嗎?」並指出京華城案是柯文哲指派彭振聲同意的,且由彭幫柯蓋市長甲章,質疑柯文哲尊重專業經理人與委員,但卻被羈押,似乎將責任推給彭振聲,柯彭兩人的關係產生微妙變化。柯文哲曾在市長任內強調「不是我們的人,終究會出事」,因此連任後將副市長從林欽榮更換為「自己人」彭振聲。(圖/報系資料照)隨著彭振聲在偵查中認罪,成為檢方追訴柯文哲的關鍵突破口,這段「自己人」的信任關係隨之崩潰瓦解。但彭妻彭夏蕎輕生憾事再度讓彭振聲認罪的立場轉變,甚至可能翻供,將成為京華城案的關鍵轉折點,不僅影響檢方證據架構和法院判斷,也可能掀起更激烈的政治攻防。◎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獨/戰車女駕駛酒駕被逮 同車連長未勸阻還拖17天回報慘丟飯碗
陸軍蘭陽指揮部一名連長深夜邀女士官外出與朋友餐敘,隔天清晨離開時,明知女士官喝酒仍未阻止她開車,被警方抓酒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連長未依規定於案發30分鐘內通報上級,而是在17天後才回報,遭蘭指部認定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共記2大過、2小過,連長不服2大過害他退伍,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的懲處合理,判連長敗訴。酒駕女士官曾上過新聞,2020年蘭指部執行反擊待機位置遂行戰力防護任務,其中一輛開出營區的M60A3戰車就由本案女士官駕駛,當時她受訪表示,女性當裝甲兵比一般兵種更辛苦,她得獨自搬起3、40公斤的戰車彈,另外因為戰車的煞車特別「硬」,如果駕駛腿力不足就難以勝任,對於自己第一次開戰車行駛民間道路,她既緊張又興奮,覺得「自己好帥」。軍中少見的女性戰車駕駛如何淪為酒駕犯?案發前晚10點,機械化步兵營林姓連長邀約女士官去朋友家吃飯,席間有喝百威啤酒,隔日上午6點多,女士官開車載連長離去時遭員警攔查並測出酒測值0.33,由於她坦認犯下公共危險罪,北檢緩起訴處分1年、並要求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3萬元。林姓連長因「酒駕連坐罰」接到9千元罰單,但他更大的麻煩是飯碗不保,蘭指部召開懲罰評議會,指出連長身為單位主官應潔身自愛、以身作則,卻主動邀約女性部屬在外飲酒、也明知部屬已喝酒仍未規勸,導致發生酒駕事件,這部分違失記兩大過;至於連長沒在女士官酒駕被逮的第一時間回報部隊,則記兩次小過。懲處出爐後一個月,林姓連長因此退伍,他狀告蘭指部喊冤,事發時他已喝醉,不知道女士官有沒有喝酒,當然無從阻止酒駕,而且女士官只是移車到附近的停車格,車子一開出去警察就來了,違法情形並不嚴重;他沒立刻回報長官是顧慮連隊正在基地測驗,不願影響士氣,所以等到測驗結束主動向營長報告,並非他隱匿不報,不該懲處過重導致他退伍,請法官撤銷原處分和訴願決定。北高行認定,軍方內部調查無誤,駁回林姓連長的訴求。行政訴訟審理期間曾傳喚酒駕女士官,她的證詞更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她證稱連長在案發時打電話給營區人事官,還不准她跟別人說,因此法官判斷連長仍然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事,才會要求部屬配合隱匿,所謂酒醉無力勸阻酒駕純屬卸責之詞。
他在公車站對陌生女告白「我喜歡妳」挨罰2萬元 法院:已構成性騷擾
台中市豐原區一名廖姓男子,2024年9月在公車站不斷注視一名陌生女子,並小聲對她說出「我喜歡妳」,嚇得女子當場報警並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調查後,認定廖男已構成性騷擾,裁罰2萬元,廖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認為其行為已逾越陌生人正常互動界線,足以使人心生畏怖,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9月9日下午5時許,女子小美(化名)在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一處公車站候車時,發現廖男不斷注視自己,隨後主動靠近並小聲說出「我喜歡妳」,讓她感到害怕不適,立即傳訊息向母親求助,並報警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調查後,認定廖男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處2萬元罰鍰,廖男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只是到附近撿回收、照鏡子,雖然自己很欣賞小美,但並未上前搭訕小美,否認曾向小美示愛。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廖男確實長時間在騎樓區逗留、觀察小美,甚至繞到電箱旁,試圖引起小美注意,最後還上前與小美搭話、告白,讓小美感到十分不舒服。此外,法院調查警詢錄音後發現,廖男曾親口承認,因「覺得小美很乖巧」而產生好感,也坦承曾靠近小美並說出「我喜歡妳」,與事後否認的說法明顯不一致,因此未予採信。法院指出,小美與廖男互不相識,也沒有任何恩怨,不存在誣陷動機;加上小美在事件發生後立即向母親傳訊、報警求助,陳述內容前後一致,具有高度可信性。法院認為,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是否成立,除考量被害人的主觀感受外,也須輔以「合理被害人」標準綜合判斷,本案中廖男持續注視、主動靠近並向陌生女子示愛,已超出一般陌生異性互動分際,足以使對方感到畏懼與冒犯,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因此駁回廖男請求,維持原裁罰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腳踏車掛口罩遭風吹落!貨車駕駛被檢舉「挨罰1.2萬元」提告敗訴
一片口罩竟引發萬元罰單。杜姓男子去年駕駛小貨車行經台86線快速道路時,後車斗腳踏車上懸掛的一片口罩遭強風吹落,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並檢舉。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認定違反「所載貨物掉落」規定,裁罰1萬2000元。杜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裁罰合法,判決駁回請求。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5年5月3日上午,杜男駕駛小貨車載送友人前往運動,車斗內放置一輛腳踏車,而腳踏車上則掛有一片私人使用的口罩。未料車輛行駛於快速道路期間,口罩遭強風吹落至路面,整個過程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事後,後方駕駛依據影像向警方提出檢舉。警方檢視相關畫面後,認定杜男所載物品確實發生掉落情形,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並由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1萬2000元罰鍰。對於遭到開罰,杜男主張,掉落的僅是一片口罩,並非一般認知中的貨物,也不是成箱商品或運送物品,且口罩原本掛在腳踏車上,自己並不知道會被風吹落,因此認為裁罰並不合理,也質疑相關認定有失公信力。不過,法院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主要在於要求駕駛人妥善固定車輛裝載物,以維護用路安全。只要車輛行駛過程中,所載物品發生飛散、脫落、掉落或滲漏等情況,即可能構成違規,不因物品大小、數量或價值不同而有所區別。法官認為,從檢舉影片可清楚看見口罩自車上掉落至路面,相關事證明確,足以認定杜男未妥善固定所載物品,因此裁罰並無違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終駁回杜男的行政訴訟,維持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原處分,1萬2000元罰鍰確定。此外,案件訴訟費用300元也須由杜男自行負擔。
菲律賓海巡查亂丟垃圾逮4台男 2人竟是毒品通緝犯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PCG)與移民局(BI)於6月11日在馬尼拉灣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成功逮捕4名涉嫌非法居留的台灣籍男子。當局原本是查緝亂丟垃圾而登上一艘擱淺遊艇,意外揭發他們不僅是非法居留,其中2人還是台灣司法機關發布通緝的毒品要犯。全案已移送菲國相關單位深入偵辦,除了移民案件外,他們每人因違反海洋環境保護法規,恐挨罰10萬披索(約新台幣5.2萬元)的罰款。根據外媒《Manila Standard》報導,菲律賓海岸防衛隊馬尼拉分站指揮官拉卡(Vincent Laca)上校指出,案發當晚接獲有遊艇擱淺馬尼拉灣的消息,前往查看發現遊艇上有4名台灣籍男子。隨後警方查出4人在菲國境內屬於無合法簽證的「不受歡迎外國人」,海岸防衛隊隨即啟動聯防機制,通報移民局共同依法究辦。菲律賓移民局長比亞多(Joel Anthony Viado)表示,4名台男都曾在菲律賓留下不良紀錄,被列為「不受歡迎外國人」,甚至其中2人因詐騙及販毒遭台灣司法機關通緝。不過移民局說明,4名台男若無其他在菲律賓涉案紀錄,將啟動遣返程序。除了觸犯移民法規之外,4名台男在擱淺期間,還被現場搜救執法人員目擊並當場抓包企圖向海中丟棄垃圾。馬尼拉分站指揮官拉卡表示,此舉已嚴重違反菲律賓海洋環保法規,執法單位除了依法對他們提起行政訴訟外,還會額外處以高達10萬披索(約新台幣5.2萬元)的罰鍰,與移民局的非法居留官司併案處理。目前,4名涉案台男已在馬尼拉的菲律賓移民局總部完成相關的身分登記與嫌疑人建檔程序,隨後將被押解移送至大馬尼拉帕拉納克市的貝宮地瓦營區(Camp Bagong Diwa)接受初審調查。至於該艘遊艇為何會在馬尼拉灣發生擱淺意外,以及背後是否涉及集體偷渡或其他跨國組織犯罪,當地警調單位正持續擴大調查釐清中。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