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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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藍營初選採七三制 徐欣瑩批陳見賢「球員兼裁判」:難落實公平
國民黨日前敲定新竹縣長初選將採取「7成民調、3成黨員投票」的七三制模式。有意角逐提名的立委徐欣瑩今(17)日對此提出質疑,直指身兼國民黨新竹縣黨部主委、同時投入初選的陳見賢,恐形成「球員兼裁判」的情況,質疑在此架構下,初選機制是否真能落實公平、公正。隨著11月底地方縣市首長選舉腳步逼近,國民黨中央近期啟動縣市長提名人選的內部協調機制。宜蘭縣將以全民調方式,於2月底前決定人選;至於新竹縣則擬採取「民調佔比7成、黨員投票佔比3成」的初選模式 。 徐欣瑩表示,恭喜立委吳宗憲與新竹縣議長張勝德協調成功,雙方達成共識,初選將採取全民調方式。她指出,對於協調結果感到欣慰,也替兩位感到高興,但同時心中仍有不少感觸,因此再次懇切呼籲黨中央,並向各界說明自身立場。徐欣瑩強調,她與團隊願意遵從公平、公正的初選機制,並非反對七三制,而是抗議新竹縣黨部主委「球員兼裁判」的狀態,長期下來恐產生公器私用的疑慮。她質疑,在此情況下要如何公平、公正地執行七三制,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她進一步指出,花蓮縣與宜蘭縣的初選皆可採全民調,新竹縣在相同條件下,為何不能見賢思齊、比照辦理。她強調,反對的從來不是黨章規定,而是競爭對手「球員兼裁判」所衍生的不公平初選;更不捨新竹縣民無法與其他縣市一樣,透過全民調選出最強候選人。她也呼籲,初選辦法應順應民主趨勢、服膺選戰科學,回應國民黨員、白營戰友與社會大眾對改革的期待。
16名沖繩少年闖入空屋!發現逾1億日圓 取走現金買毒下場曝
日本沖繩縣多名國、高中生在去年5至7月非法闖入1棟空屋,並發現內部存放超過1億日圓(約合新台幣2,000萬元)現金,眾人取走部分現金後被指控構成侵入住居與竊盜罪。對此,那霸地方檢察廳完成調查後,將16名涉案少年書面送檢,並於同年12月25日移送那霸家庭裁判所,目前尚未作出處分。據《琉球新報》14日對相關人員的訪談顯示,日本沖繩縣警方指出,多名少年在去年5月至7月期間,非法闖入縣內1棟空屋,並發現超過1億日圓的現金,隨後更將部分現金取走,以購買「喪屍煙彈」等毒品。那霸地方檢察廳對此已就涉嫌侵入住居與竊盜等罪名,將遭到書面送檢的16名國、高中生,送交那霸家庭裁判所。根據對檢方的採訪,此一情況已於15日獲得確認。少年案件送交家庭裁判所的日期為同年12月25日。家庭裁判所表示,目前針對任何1名少年,尚未作出最終處分決定。沖繩縣警則指出,警方已於同年11月中旬完成相關少年的書面送檢程序。
毛巾聞起來不臭=安全? 醫示警「細菌恐暴增500%」:用2到3次就該換洗
不少民眾習慣一條毛巾用好幾天,甚至數週才清洗,認為毛巾看起來乾淨、聞起來不臭就很安全,但精神科醫師陳豐偉示警,毛巾可能被葡萄球菌、糞便相關病原、造成疣的病毒、造成香港腳/癬的真菌污染,且長期放置在潮濕環境下容易滋生病菌,建議使用2到3次就應該換洗,否則會增加皮膚感染風險。陳豐偉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毛巾、浴巾用個2至3次就應該換洗,否則容易滋生病菌,即使很多人知道這件事情,但還是會在心裡找各種理由拖延、遲遲不換洗。陳豐偉指出,2025年Time雜誌曾訪問知名皮膚科醫師,說明「毛巾會蒐集許多髒東西」,帶走死皮細胞與身上的微生物,也可能被葡萄球菌、糞便相關病原、造成疣的病毒、造成香港腳/癬的真菌污染,而毛巾在潮濕環境下放著,微生物就有機會繁殖,下一次再用同一條毛巾時,當皮膚有破口,或是正好有痘痘、抓痕、刮痕,就可能讓病原進入皮膚組織。陳豐偉提到,外媒常提出「3-Day Towel Rule」的毛巾使用原則,但如果是頻繁使用同一條毛巾的人,更謹慎點是選擇使用2、3次就要換洗。英國2023年的調查顯示,有33%的人說自己3個月洗1次毛巾,還有11%會拖更久,覺得自己身體乾淨,以為毛巾「看起來」很乾淨;73%的人使用毛巾超過建議的3天,而研究顯示,毛巾在潮濕狀態下超過24小時,細菌數量會增加500%。更重要的是,許多持續性的皮膚問題,在改善毛巾衛生後常見明顯好轉。陳豐偉分析,不少民眾知道該洗仍選擇拖延,答案其實與心理學有關:1、看不見就當不存在細菌看不到、後果不一定立刻發生,大腦就會用最省力的判斷:「以前也這樣,沒怎樣啊」,接著再補一句「我皮膚很好」,風險就被自動打折,洗毛巾的優先順序也跟著下降。2、我很乾淨,但我今天很累當「我注重生活品質」撞上「我不想洗衣」,心裡會不舒服;為了舒服一點,我們會合理化:掛通風就沒事、貴毛巾比較抗菌、只擦身體不擦臉。3、再一天也沒差拖延會把異常變成新常態,同一條毛巾用到第4天,你更容易想:「都這樣了,多1天也不差」,再加上「現在洗很浪費時間」,你就更難停損。4、聞起來不臭=安全?人們太習慣用嗅覺、視覺當裁判,只要不臭、不黑就判定「乾淨」,但「沒有味道」不等於「沒有微生物」,這種感覺型判斷,會讓界線一次次往後退。5、明天的我比較自律洗毛巾的成本是立刻的(分類、晾、摺),好處卻是延後的(更清爽、皮膚更穩),因此大腦自然偏好「先省事」,於是把希望寄託在明天。6、大家都這樣吧如果身邊的人多半1週才洗1次,你很容易把它視為「正常」;而在同住情境裡,還可能出現「反正有人會洗」的責任稀釋。更微妙的是省略偏誤,不洗是一種「不作為」,心理上比較不會被自己怪罪,於是就一直不動。陳豐偉建議,想克服這些問題,最簡單的方法是準備足夠的毛巾、浴巾放在浴室的櫃子裡,然後在浴室放小洗衣籃,毛巾、浴巾使用到第3次就直接丟進洗衣籃,從櫃子拿新的出來;如果選擇固定星期幾,可以讓1週1天或2天訂為「毛巾日」,再把洗衣籃裡的毛巾、浴巾丟進洗衣機洗。
林家正驚喜現身戲院!「家政婦」全瘋掉:準備好原地結婚
棒球紀錄片《冠軍之路》(HERO!HITO!)自元旦上映,首週票房一舉衝破2569萬,中華職棒會長蔡其昌、監製張永昌、黃瓀潢、導演龍男・以撒克・凡亞思也馬不停蹄衝票房,更帶著許多球員、啦啦隊員驚喜現身,明星球員林家正於3日在戲院驚喜現身,不僅與觀眾合影留念,更為球迷簽名,親切互動曝光後,引來社群一片「炫耀合照」熱潮,甚至有網友激動發文:「我已經準備好原地結婚了!」《冠軍之路》製作團隊全片共訪問了70多位對象,在1個月裡訪問37位選手與教練,團隊在亞利桑那州待了9天進行訪問與素材的採集作業,又花了7天在日本造訪了仙台、大阪、岡山與東京等地進行拍攝與訪問,就為讓紀錄片的內容更豐富,而這些訪問也成了影迷和球迷心中的驚喜彩蛋。人氣啦啦隊女神峮峮現身影廳,在入口處與蔡其昌親自發放《冠軍之路》特製衛生紙。(圖/牽猴子提供)球員陳冠宇則在映後再次回憶起賽場趣事,透露比賽當時因為太專注在自己的投球狀態,從熱身的牛棚區踏上賽場都沒注意到捕手已從林家正換成戴培峰,就連戴培峰對著他比暗號,仍沒注意到,笑言:「直到放下壓力,戴培峰跟我擊掌,我才驚呼:『你怎麼在(球場)上面!』」逗得全場觀眾笑聲連連。4日的南部放映,蔡其昌偕同球員潘傑楷、陳柏清於不同電影院直擊亮相,潘傑楷坦言:「當時比賽的感動會湧上心頭,真的很多人不看好我、不看好我們,但一踏進球場那一刻開始,我們隊友都相信著彼此,到裁判喊開始比賽那刻,全臺灣球迷一心想要幫中華隊加油,那時候我們感受到臺灣的團結,能打出漂亮的成績,一切都是因為有你們這群幫助我們加油的球迷朋友。」一番話也讓全場瘋狂鼓掌。人氣啦啦隊女神峮峮也現身影廳,在入口處與蔡其昌親自發放《冠軍之路》特製衛生紙,就怕電影太催淚讓觀眾手忙腳亂,觀眾直呼:「揪甘心!」
鋼板掉落砸死卸貨司機 新北勞檢處勒令停工最重罰30萬
新北市深坑區5日下午發生工安意外,48歲陳姓男子在鐵工廠進行鋼板卸貨作業時,鋼板意外滑落壓住陳男,他當場死亡,新北市勞檢處則已要求停止現場作業,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死者擔任送貨司機,案發時他正與同事卸貨,過程中卻導致鋼板傾倒,陳男遭壓倒在地,當場頭顱變形,警消趕抵時他已明顯死亡,警方則立刻封鎖現場調查,並聯絡死者家屬到場,後續將報請地檢署檢察官進行相驗事宜。新北市勞檢處表示,經初步調查發現陳男在貨車載貨台從事鋼板卸貨作業,每片約35公斤,共300片,過程中鋼板突然滑落並壓擊陳男身體及頸部,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緊急通報消防局到場急救,但他已明顯死亡未送醫。為避免災害擴大,勞檢處已要求現場停止作業,未來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勞工從事相關作業;至於鋼板為何發生滑動,以及雇主是否訂有標準作業程序,仍待後續調查釐清,未來如確認雇主涉有過失,將函請地檢署偵辦,但如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緩刑裁判確定時,再依職安法處3-30萬元罰鍰。為保障陳男家屬權益,勞檢處將要求雇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同時協助家屬辦理職災慰助,並通報勞保局提供必要的協助。
法官協會新人新政!林恆吉理事長上任 關注刑案暴增、裁判簡化問題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上週五(1月2日)舉行理監事會議,選出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林恆吉接任該會第16屆理事長。林恆吉強調將致力處理刑事案量暴增問題,並推動裁判簡化,不少法界人士對林恆吉皆有相當期待。法官協會近來最知名事件為該會去年10月無法參加在亞塞拜然舉行的國際法官協會年會,代表團團長林伊倫法官為此先到該國洽商但遭拒入境,相較於審判體制的司法外交受挫,法務部體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前年卻能率領檢方代表團,一行人浩浩蕩蕩去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第29屆年會。林恆吉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1期結訓,曾任臺北、桃園、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高等法院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書記官長,現為最高法院刑六庭審判長兼刑事庭發言人,審判與行政經驗俱豐,亦曾擔任法官協會第13屆理事長,目前仍為該會常務理事兼發言人,對各項事務均相當熟稔。前總統蔡英文參加法官協會活動。(圖/翻攝法官協會官網)林恆吉表示,近年民、刑事案件遽增,各審級法官都面臨相當沉重的審判壓力,為了做法官們最強大的後盾,希望在其任內,法官協會能朝以下四個方向努力促成修法或提供建言:一、導入「裁判簡化制度」,回應案件型態已經改變的現實建請司法院推動修法,導入各審級均一致適用之裁判簡化制度。對於事實不爭執、僅爭執量刑等案件,明確允許法官以「宣示判決筆錄」或簡化裁判格式為之,重點說明量刑等理由,讓法官無庸耗時製作內容高度重複之裁判,轉而投注心力聚焦於審判本身,並將有限時間用在真正需要詳細說理的複雜案件。二、針對在監所被告跨轄區案件,制度化運用視訊審理程序近年詐欺案件暴增,此類被告往往同時涉有跨多個法院的數個案件,跨轄區提解被告需動用大量戒護人力、交通時間與法院行政資源,並導致案件屢因提解困難而延宕。建請司法院比照疫情期間經驗,針對「在監所之被告,且審理法院與監所位於不同轄區」的案件,制度化開放法官得依案件性質,徵詢當事人及律師意見後,以現有遠距視訊設備進行審理程序,減少跨轄區提解需求,縮短案件進行時間。三、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回應長期案件超量問題面對案件長期超量的結構性問題,現行分案制度多半缺乏即時監測與機動調整機制,導致多數法官長期承擔過量案件,司法過勞並影響審理品質與時效,故建議司法院就案件量龐大的法院,導入案件流程管理的制度設計,建立即時案件量客觀監測指標,賦予法院管理層在案件量明顯失衡時,機動調整分案比例的權限,並推動案件分級與分流,讓高度標準化、重複性高的案件集中處理,且定期檢討,隨時修正資源配置,確保法官在合理負擔下,做出穩定且有品質的裁判,保障人民審判權。四、儘速提供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減輕卷證整理的負擔現有民、刑案件規模與卷證數量快速增加,法官需投入大量時間進行人工整理、標註與比對,成為司法過勞的重要結構性因素,建請司法院加速規劃並提供安全、內部、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針對卷證的整理、歸納、搜尋與提示,提供有效支援審判的功能(例如:快速摘要卷證內容、整理爭點與證據對應、提示重複或關鍵資訊,及進行跨卷宗搜尋與比對),讓法官能專注於事實認定與法律判斷,這才是實質保障人民審判權的新時代解方。
謝銘洋等5大法官為總預算翻案暖身? 憲法法庭新年復活藍白剉在等!
憲法法庭今天(1月2日)在僅5位大法官評議的爭議下,下午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仍然未參與評議。至於參與評議並作出憲法判決的司法院代理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此舉,是否同時在暖身,以便未來讓執政的民進黨所提總預算釋憲案過關,朝野都很關注。對此,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人,在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刻意略而不提僅現行5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不論在《憲訴法》修正前或修正後,都不符法定門檻。謝銘洋等5人認為,不論因法律的規定而使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審判權,或因大法官應迴避、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長期無法做成憲法裁判,均屬憲法審判的拒絕,當非憲法所許。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是林姓槍砲犯在2022年底於屏東地院「視訊」開庭,受命法官當庭諭知羈押,律師於5日法定期限內提「準抗告」,卻受限疫情未讓林男簽名,遭屏東地院駁回,林男認為該裁定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第416、419、346等相關條文未違憲,但屏東地院上述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院。
澄清2022戶籍資料外洩並非來自戶役政系統 內政部:身分證字號更換依現行規範辦理
內政部今(31)日針對媒體報導「2300萬筆個資外洩!民眾想換身分證字號,內政部急下『限制令』」,澄清聲明,有關2022年全國個人戶籍資料外洩一事,經檢調單位追查證實,並非從內政部戶役政系統洩漏。內政部指出,戶役政系統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一,除遵循資通安全法A級機關應辦事項外,後續更辦理策略、管理及技術面的持續精進作為,包括人員定期查核、內外網實體隔離、資料落地加密儲存、存取行為日誌化、測試資料模擬化、傳輸資料代碼化、碎形及以憑證保護等機制,確保民眾個資儲存與使用安全,同時透過全天候安全防護中心監控戶役政內外網行為,以防範各種可能網路侵擾行為。內政部續指,相關紀錄亦長時間留存供公正、客觀的第三方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稽核,以確保將民眾的戶役政個資防護做到滴水不漏。另外,內政部提到,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係採一人一號之身分證制度,身分證字號配賦與管理應具穩定性、識別性、正確性及專屬性等公益目的,僅於發生錯誤、重複或特殊情事者可變更。內政部說明,2017年間有個案透過藉變更身分證字號進行非法情事,內政部於2017年12月因此召開會議,調查戶所實務上受理變更身分證字號態樣,發現有部分個案係因算命師說統號不好改身分證字號情事,惟該次會議決議身分證字號,為識別個人身分之專屬代碼,不宜任意變更,僅身分證字號末碼4及含3個4以上之諧音不雅列入特殊情事及身分證字號遭冒用、國民身分證遭冒用或遭偽造者,提供院檢裁判書類,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戶所審認後可變更身分證字號。至個資外洩如有遭損害之具體事證,可比照提供院檢裁判書類申請變更。媒體報導之個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內政部將尊重司法判決。
夜騎飆破90挨罰不服 台南男辯「只是去海邊」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李姓男子2024年6月20日凌晨0時42分許,騎乘機車行經安平區安港路段時,與他人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飆破時速90公里以上,警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依法逕行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命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李男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測速記錄且並非競速,認為裁決違法,但法官認為是主觀見解,駁回告訴。李男主張,當時只是騎車前往海邊,行駛距離僅約350公尺,且警方未提出實際測速紀錄,認為並非競速行為,認為裁決違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綜合員警舉發資料及相關事證,可認定李男在速限僅50公里的道路上,與他車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遠超一般合理範圍,已達危險駕駛程度,符合道路競駛構成要件,並不以須有測速器數據為限。法官指出,李男主張之理由僅屬個人主觀見解,無法動搖原處分之合法性,且裁罰內容已依法量處,並無裁量過當情形。法官強調,李男有「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違規事實明確,駁回其訴請,原處分維持,另須負擔裁判費300元。
快訊/小英男孩鄭奕麟涉貪免繼續押! 北院裁定300萬交保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偵結起訴,並於下午4時20分召開接押庭。台北地院於晚間裁定鄭奕麟3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接受科技監控畢業於台大經濟系的鄭亦麟有小英男孩的稱號,過去為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學生,過去在林全擔任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時,鄭亦麟為副研究員。此外,林全出任閣揆時,鄭亦麟擔任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主任,2018年綠推中心成立時,鄭亦麟擔任副執行長,2019年同時又接任台船子公司台船環海董事,但卻引發「球員兼裁判」爭議。鄭奕麟涉嫌收受太陽能系統商泓德能源、東煒建設2家業者的賄賂,因此檢調於今年8月25日兵分22路搜索包括鄭亦麟在內的9人住所以及辦公室等,並約談9名被告,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勝以及其子陳冠滔,另外還有疑似協助鄭奕麟洗錢的家人,母親李佳珍、爸爸鄭伍廷、弟弟鄭兆麟。
小英男孩涉貪慘了!遭北檢求刑14年 一家四口全被起訴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鄭亦麟更是被檢方求刑14年,其父母與弟弟也都被起訴。被外界稱為「小英男孩」的鄭亦麟涉嫌收受太陽能系統大廠泓德能源、東煒建設2家業者賄賂,檢調8月25日約談鄭亦麟及父母鄭伍廷、李佳珍、友人徐子敬、泓德總經理周仕昌、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兒子陳冠滔、台電退休副總蕭勝任、副總許國隆等9名被告到案。鄭亦麟年僅34歲,台大經濟系畢業,是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學生,民進黨幕僚出身,在前總統蔡英文競選期間,他曾在臉書與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筆戰。林全擔任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時,鄭是副研究員,林全出任閣揆,鄭亦麟擔任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主任。2018年綠推中心成立,時任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兼任執行長,鄭是其中一名副執行長,年紀輕輕,就以綠營幕僚身分升任12職等文官,2019年同時接任台船子公司台船環海董事,引發「球員兼裁判」爭議。
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強調告發大法官無關政治立場 林國春:回歸司法釐清憲判爭議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22)日表示,針對5名現任大法官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涉有程序不正義也有違反了權力分立原則問題疑慮,自己當日已前往台北地檢署遞交告發狀,希望透過司法釐清。高達7名大法官員額從當事人2024年10月卸任後,因立法院持續人事杯葛而自2024年11月起出缺,一年多來僅剩8席大法官在任至今。但憲法法庭仍於19日由現存其中5名大法官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宣告立法院早前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相關條文自公告日起失去效力。 進一步細看「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內容,原來早先立法院在《憲法訴訟法》中修法提高了大法官評議門檻,要求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且其中至少9人同意才可以做成違憲宣告,這看在5名大法官眼裡是直呼不可,他們認為這樣將導致憲法法庭在缺額持續情況之下實質停擺,已然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更與憲法保障司法功能正常運作的意旨相違背。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時強調,透過司法釐清「114 年憲判字第1號」合憲與否不啻能促進憲政體制穩定透明。(圖/周志龍攝)儘管此項修正案被5名大法官宣告違憲之後,因缺額而停擺超過400天的憲法法庭可謂正式「復活」,但由於這次判決僅由現任8名大法官中的5名大法官 參與評議並作成決定,另有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名大法官並未參與評議,還在外頭發表不同意見書,直斥僅5人參與的判決不符法定人數要求,應屬無效,引起議論。 林國春對此在告發時直言,即使退步回溯適用修正前的《憲法訴訟法》,判決仍須經現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才有效,依現況至少應有六人參與,然而實際參與評議的過程到今天都還未完整揭露,那就告發透過司法調查釐清事實,希望有助於維護制度正軌與程序透明。針對「114年憲判字第1號」告發案,不少藍營民代認為確實有待司法釐清。(圖/周志龍攝)林國春強調,今天跑來北檢告發並不是針對特定政治立場或判決結果,反倒是基於法治國原則來提出制度性質疑。他直斥,一旦裁判機關根本曲解法定限制自為評議判決,人民要如何對憲政體制再有信任?林國春重申,憲法法庭作為憲政秩序的最後防線,在運作上更應嚴守法律與程序正義,現在朝野與民間對此爭論不休,那就透過司法調查釐清事實,期待促進憲政體制的穩定與透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憲法法庭判《憲訴法》違憲 國民黨團赴北檢告發5大法官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2)日前往台北地檢署,以違反《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告發日前做出憲判「114年憲判字第1號」的大法官謝銘洋、尤伯祥、陳忠五、呂太郎與蔡彩貞。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規範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然而,憲法法庭日前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相關修法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自即日起失其效力。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指出,憲法法庭這次的判決是證據確鑿的違法判決,而且不是空穴來風,由3名有良心的大法官特別在內部提不同意見書,讓外界了解這次判決有多荒謬。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為了強行通過判決,不把3名不同意見的大法官計入總額,違法變造審判組織,5名大法官黑箱完成宣判。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則表示,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涉犯刑法第124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該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法官身為司法的最高機構卻帶頭違法,但有3名大法官作為最後良知,拒絕違法參加判決的會議,她期盼司法體系裡面,仍然有挽救司法崩壞最後的力量。
憲法法庭復活惹議!國民黨團按鈴告發遭嗆 徐巧芯霸氣反擊
憲法法庭12月19日自行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無效,判決僅由5名大法官做成,排除另外3名持反對意見的大法官。國民黨團新北市議員林國春、立法委員盧縣一、王鴻薇、林沛洋、陳菁徽、徐巧芯6人今日(12月22日)親赴北檢,依照《刑法》第124條向台北地檢署告發5位做出判決的大法官。林沛洋指出,「請檢察機關釐清,當憲法解釋已經具體取代立法院的時候,是否還在職權範圍以及是否已經構成犯罪」。林沛洋說,12月19日憲法法庭判決是「黑箱」、「違法程序」,並稱這次的判決是證據確鑿的「違法判決」。表示是3位有良心的大法官在內部提出不同意見書,才讓我們知道,這次的判決有多麼的荒謬,並指控5位大法官排除3名大法官的行為是「違法變造組織」。王鴻薇表示,12月19日憲法法庭的開會人數並不符合《憲法訴訟法》10人的標準,「退3萬步來說,就算不根據新的《憲法訴訟法》標準,依照原來的也必須遵守現有總額的2/3才能夠開會議決」但這5位大法官竟在上周五做出了違法判決,公然違法憲法訴訟法,同時也涉犯《刑法》124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民黨團按鈴告發時,突然有女子舉牌衝出,並高喊「藍白不要做賊喊抓賊!支持憲法法庭」但隨即被警方架走。(圖/周志龍攝)輪到徐巧芯發言時,她先是肯定3名提出不同意見書大法官,旋即便說明,這3位大法官並非在國民黨執政時被提名,皆都是在蔡英文總統任內,民進黨佔多數時通過的。因此,這3位大法官會提出不同意見書,純粹是為了「守護憲法」。徐巧芯說,「難道今天在憲法法庭擔任大法官,不願意同流合汙、不願意成為政治攻防一份子、不願意成為綠油油的大法官,難道他們就錯了嗎」。最後,林國春說,這5位大法官,不是法律的大法官,而是政治的大法官,曾幾何時,有那麼多民眾或是民意代表來控告大法官,質問「為何其他人可以秉持大法官的精神來解釋憲法,但這些大法官卻違法亂紀」,強調「希望可以藉由告發,來讓民眾知道這5位大法官不適任,應該自請辭職」。然而,當國民黨團按鈴告發時,突有名女子高舉牌子衝出,大喊「藍白不要做賊喊抓賊!支持憲法法庭」警方隨即上前阻止,而國民黨團們繼續按鈴告發。沒想到,旋即又有名男子大喊「台灣國加油,中華民國在台灣是非法佔領」,徐巧芯見狀也霸氣回嗆,「中華民國加油!我們這裡沒有台灣國,中華民國才是主權獨立國家」。
房稅勾勾纏1/一幢多棟認定角力 新北耶誕城地標槓上稅捐處慘連敗
一年一度的「新北歡樂耶誕城」正如火如荼展開,連串活動總妝點得新北板橋新板特區繽紛異常,而一旁的新板希爾頓飯店與趣淘漫旅也因此大發觀光財。然而近期一樁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卻揭露,原來他們背後的宏國集團槓上了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針對房屋稅認定角力不斷,官司纏訟一晃眼就5年多,近期最終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原告仍憤憤不平,直斥新北市府「邊打訴訟邊修規則」即使大如財團都無奈認栽。新板特區的希爾頓飯店、趣淘漫旅與凱撒宴會廳是同章使用執照的1幢3棟式建築,由於高度差距甚大影響了房屋稅計價基準,持有者宏國集團為了徵稅問題與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鬧上了法院。(圖/顏瑋辰攝) 最高行政法院近期終局駁回了一樁備受矚目的案子,因為牽扯到宏國集團在新板特區的3棟飯店建築,分別是主打五星級400間時尚客房的31層希爾頓酒店、定位337間年輕商務客房的19層趣淘漫旅,還有樓高4層可席開200桌的多功能宴會廳,這3棟建築都打出知名建築師李祖原招牌,立面採用垂直的V型造型柱及金屬折板線條,頂部還有七層樓高的巨型「天燈」,強勢盤據新板特區天際線,來耶誕城觀賞者肯定印象深刻。 風光完工在2017年落成取得使用執照後,隔年繳房屋稅的日子卻讓宏國「臉綠了」,原來這3棟房屋從申請建照到核發使用執照都綁在一起,因此新北稅捐處一律以「超高樓」建築水準計算每坪構造單價,連帶影響到房屋稅額度。 CTWANT調查,每年5月全台屋主要繳的房屋稅的課徵基礎就是「房屋現值」,而計算現值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標準單價」。在台灣的建築法規與稅務實務中,房屋的總高度越高,理論上設備與工法就愈好,以新北市政府公布的鋼筋混凝土(RC)建築造價標準來說,若是4層樓建築,每坪認定造價31,273元,但若31層「超高」樓建築,每坪認定造價68,132元那可不只翻倍。 問題來了,由於宏國集團這3棟建築被「綁」在同一張執照,因此4樓那棟宴會廳與19樓那棟趣淘漫旅都被依「超高」樓建築核課,搞得宴會廳一年被課了至少新台幣1,005萬元、趣淘漫旅一年則被課了近1,349萬元,這可與宏國自己粗估的一年分別700萬元、1,100萬元整整多了約500萬元,每年這樣課下來宏國當然不接受,2020年訴願失敗後無奈走向行政訴訟。宏國集團在房屋稅訴訟的代理人張福源會計師(圖)認為各大樓若能「獨立進出」便不可恣意綁定計稅,可惜他的論點未被行政法院合議庭認同。(圖/報系資料照)身兼宏國集團派出代理人的資深會計師張福源就怒批,「1幢3棟」使用執照是板上釘釘沒錯,但3棟本來就可獨立進出,只是一開始申請建照時併送罷了,然而稅捐處卻老是以「彼此有空橋連通」當成說帖硬是「包」在一起課稅「那也有空橋連通台北市信義計畫區101層大樓豈不該與7層高的新光三越適用相同稅基」?他直斥這種說法太荒謬。 張福源訴訟中進一步指控,新北市政府在審理期間「邊打訴訟邊改規定」,原來2024年4月新北市府還真的改了「新北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但細看內容已與內政部國土署編定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相扞格,無奈高等行政法院老是導向稅事問題,對於國土署背書「建築可獨立進出」的基礎事實認定棄之一旁,實在遺憾。 張福源更直言,行政法院法官不可能懂得稅務評定,因此準備程序只能函詢主管機關,但「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處就是被告啊」,他直指在「球員兼裁判」情況下,即使其中一名承審法官認同原告訴求,合議庭仍以函詢結果評議駁回原告之訴,上頭的最高行政法院一樣吃鱉,「難怪行政法院老被譏為駁回法院」他喪氣地說。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長連文娟則澄清,新北市房價評估要點只是在2024年增加說明文字,並無修改或與母法扞格,稅捐處與宏國集團的房屋稅官司每次都贏,宏國也已依法補繳了房屋稅與滯納金,本案已結案。新北歡樂耶誕城期間新板特區空地開了不少特色小店,人潮更帶動暢旺周邊百貨買氣與飯店住房率,宏國集團持有的希爾頓飯店等事業也受益其中。(圖/CTWANT攝影組)
謝銘洋、呂太郎等5人讓憲法學會驚呆了! 1/3大法官幹這事太恐怖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今(12月20日)發表聲明,認為昨天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主筆大法官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所作釋憲判決,竟把持不同意見的三位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排除於大法官現有總額,未來僅1/3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而總統賴清德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啦!憲法學會強調,若任此解釋路徑成為常態,將掏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十五人合議以確保多元、慎重之組織規定,總統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未來僅1/3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憲法裁判之權威,終須建立在明確、拘束且可預期之程序門檻上;總統與立法院應即履行提名與同意之憲政義務,補足大法官缺額,回復憲法法庭正常運作與社會信任。本會籲請憲法法庭避免以極少數人之決定取代立法決定;亦籲請社會各界就制度修補進行理性對話,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憲法學會指出,憲法法庭昨天做出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核心爭點不止在實體判斷是否正確,而更在多數意見之僅五位大法官為使裁判得以作成,採取「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計算路徑,是否逾越憲法訴訟法明文所設之正當程序界線及扭曲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大法官十五人合議之組織意旨。憲訴法第12條明定僅「依法迴避」者不計入現有總額,其意旨在於避免將不應參與評議者視同參與者,並維持分母與2/3門檻之客觀、可預期與程序正當。然本案「拒絕參與評議」並非「依法迴避」事由,多數意見以「無直接明文」為由,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形同由裁判者自行改寫審判權組織成立之前提要件,使法庭組織成立之門檻得因不參與而被縮小,致使確保審判權組織成立正當性之憲法訴訟法之程序規定之拘束蕩然無存,難免損及憲法裁判之正當性與社會信賴。援引釋字601號作為支撐亦屬失當:該解釋係在迴避脈絡下,為避免因迴避致無法院可審,而要求有迴避事由者不得再以迴避拒審;並非授權將拒審者排除出現有總額之計算,更不容反向創造「拒審即可降低組織成立門檻」之制度誘因。憲法法庭5個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推翻憲訴法修正案,符合民進黨政策。(圖/翻攝憲法法庭官網)
《憲訴法》遭判違憲 國民黨團預告下週一告發大法官濫權瀆職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表示,憲法法庭就「114年憲判字第1號」所作判決,已破壞憲政法制、損害司法公信力,國民黨團將在立法院院會正式提案,嚴厲譴責5位大法官,並主張該判決無效,以捍衛中華民國憲法與《憲法訴訟法》。國民黨團並預告,將於下週一(12月22日)依《刑法》第124條,向台北地院與台北地檢署告發相關大法官涉濫權瀆職。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規範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然而,憲法法庭日前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相關修法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自即日起失其效力。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出爐後,國民黨團指出,5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涉「枉法裁判」,不僅破壞憲政秩序,也玷污司法公信力,國民黨團將於院會提案給予最嚴厲譴責,並宣告該判決無效,以實際行動守護憲政體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將譴責5位大法官並於下週一告發涉枉法裁判罪,強調此舉是為捍衛憲政法制與司法公信力。(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團指出,將於下週一同步向台北地院及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憲法法庭及上述5位大法官濫權瀆職,涉犯《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國民黨團質疑,當前司法體系是否仍有敢於說真話、勇於捍衛憲政的法官與檢察官,並直言這是台灣司法公信力與民主憲政的關鍵時刻。國民黨團也呼籲司法體系公務員與大法官,切勿淪為政治工具,否則恐成為政權下的犧牲品,葬送一生清譽與前途,得不償失。依據《刑法》第124條規定,具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裁判或仲裁者,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請司法體系人員三思而行。
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 律師分析可能發展:成三腳督大死局
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宣布,依《憲法》決定不副署再修版《財劃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18)日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榮泰,國民黨更預告今(19)日將提案彈劾總統賴清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現在是行政、立法、司法「三腳督」的憲政死局。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這幾天政壇最熱鬧的,就是立法院通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簡單說就是把中央口袋裡的錢,大量撥給地方政府。」王至德指出,行政院覺得這法案窒礙難行,但因為藍白聯手在國會有多數優勢,覆議可能也沒用,「於是,行政院長卓榮泰疑似祭出了一個傳說中的大招:『不予副署』。」關於什麼是「副署」?王至德舉例,這有點像是到餐廳刷信用卡,店家把刷卡單(法案)拿給你,要你簽名(副署),你簽名過後銀行才會撥款,而總統公佈法律,也需要行政院長簽名(副署)才生效。王至德說,過去的劇本是「立法院通過法案→行政院不爽提『覆議』→立法院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只能『接受』或『辭職』」,但這次行政院似乎打算改以「我不覆議,但我也不簽名」的作法,就像老闆逼你蓋章同意一份你不認同的文件,你覺得蓋了會出事,所以乾脆把印章鎖進保險箱,人躲進廁所不出來, 結果就是「院長沒簽名→總統沒辦法公布法律→法案卡在半空中,無法生效」。至於這招是否違憲?王至德說明,這樣的行為在中華民國行憲以來極其罕見,有人說是「實質否決權」,也有人說是「破壞憲政」;從立法權來看:執政黨用「不簽名」來技術性封殺國會通過的法律,這不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嗎?而從行政權看:依據憲法第70條及釋字391號的精神,立法委員不能實質增加行政院的預算支出;《財劃法》直接把中央的錢挖走,不就等於架空了行政院對國家財政的規劃權?王至德直言,通常行政權跟立法權打架,會找大法官當「裁判」來解釋誰對誰錯,但因為之前的修法爭議加上人事卡關,現在大法官人數只剩8人,而剛通過的《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開會門檻需要10人,也就形成了「完美憲政死結」的局面,「這就像兩隊球員在場上互毆,轉頭一看,裁判席空蕩蕩,沒有符合資格的裁判可以吹哨子!」王至德認為,現在就是一個「三卡督」(三腳督,意指三方勢力相互對抗)的死局。行政院卡立法院,用「不副署」讓法案無效;立法院卡行政院,可以提「不信任案」倒閣,但怕總統解散國會大家要重選(有落選風險),所以很可能不敢提不信任案;司法權卡自己,因大法官人數不足,想解釋憲法也開不了庭。王至德猜測,立法院應該不會提「不信任案」,比較可能的方式是想辦法讓大法官復活來宣告行政院長不副署屬於破壞三權分立的憲法精神,而這應該也是最保險的方法,「不過要怎麼解開大法官人數不足的僵局,那就有趣了,因為提出大法官人員是總統的權力,賴清德會配合立法院在這個時候提出人選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宣布不副署《財劃法》 卓榮泰:破壞民主程序、恐對國家發展造成重大危害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宣布,針對立法院今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劃法,身為行政院長,將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決定不予副署本次修法。並指出,立法院這次再修正的財劃法有違憲之處,一、違反憲法權利分立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二、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和實質討論原則,破壞民主程序。三、若施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卓榮泰說明,行政院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行政與立法兩院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做最終判決,但因立法院修正憲法訴訟法,不合理拉高憲法法庭議決門檻,更多次杯葛總統所提出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了彌平憲政爭議的能力。卓榮泰進一步說,今天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最後期限,自己身為行政院長必須以不副署來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國家發展。為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無法副署這項法案,理由如下:第一,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利分立原則,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也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但立法院明顯違反憲法第59條及第70條,不僅使明年度預算需要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將排擠其他施政支出,也更侵犯行政院提出預算的權利,違反憲法權利分立原則。卓榮泰直言,事實上,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這一年來不斷意圖擴張權力,從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經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隨後禁伐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以及今天的財劃法再修正案,每一項都涉及違憲疑慮,雖然有申請釋憲,但憲法法庭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造成今天憲政僵局。卓榮泰質疑,這已經等同於立法院,既能制定預算又能審定預算,失去民主制衡的能力。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立法院等同是球員兼裁判。行政院有必要的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卓榮泰指出,第二、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今年11月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沒有經過委員會逐條審查,就逕付二讀,在黨團協商都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合民主原則,實際侵害國民主權。卓榮泰表示,而且115年度總預算已經由行政院制定完備,8月就送入立法院審查,卻在程序中要求立刻要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須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將達5600億元,占總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達17.1%,違反公共債務法所定15%上限,等同是要求行政院違法編列預算。卓榮泰強調,國家的主人是國民,違反民主程序、要求行政院違法、破壞民主體制,已經悖離國民主權的精神。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絕對無法同意這樣的修法。卓榮泰指出,第三、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行政院多次說明,立院財劃法再修版本的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施政工作,造成國家損害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卓榮泰說,國防外交、AI新十大建設、防洪治水、社福、撥補勞健保經費等,若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停滯,立法院付得起這樣的責任嗎?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法院有能力負責嗎?卓榮泰表示,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越富,窮者卻沒有變好,已經違反憲法第147條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義的事,行政院絕不容許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