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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史首宗總統彈劾案登場 藍白未跨三分之二門檻料失敗收場
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宗總統彈劾案今(19)日正式登場,朝野黨團一早發動甲級動員,備戰立法院表決。不過,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預告全數投下反對票,加上藍白兩黨席次總數並未跨越三分之二法定門檻下,預估此次總統賴清德彈劾案恐難過關。事件起因於2025年底,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引發在野陣營強烈反彈。國民黨與民眾黨隨後啟動對賴清德的彈劾程序,並於去年12月通過相關時程安排。立法院本月13日、14日已召開第二次全院委員會聽證會,今日上午10時正式進入投票程序,朝野立委也陸續進入議場領票、備戰表決。由於投票時間點正好落在賴清德520就職兩周年前夕,也讓這場彈劾案格外具有政治象徵意味。不過,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彈劾案須先取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至少76票,才能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後續進入憲法法庭後,仍須獲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同意,彈劾案才算正式成立。換句話說,從立法院到憲法法庭,整體程序設有層層高門檻。眼看藍白兩黨目前國會席次總數仍未跨過三分之二門檻,此次彈劾案預料也將以失敗收場。
彈劾賴清德投票519登場 民進黨團:投反對票與民意同在
藍白黨團聯手發起總統賴清德彈劾案,立法院關鍵表決將於19日登場。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過去原先表態,不願進場替在野黨「陪演政治鬧劇」,不過今(18)日態度轉向,預告全體綠委將進場投下反對票,並強調要「與社會民意站在一起」。2025年底,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引發在野陣營反彈,國民黨與民眾黨隨後啟動對賴清德的彈劾程序,並於去年12月26日通過相關時程安排。立法院於本月13、14日再度舉行第二次全院委員會聽證會,並將於5月19日上午10時進行投票,時間點適逢賴清德就職兩週年前夕。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案須先取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至少76票門檻,才能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後,仍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彈劾案才算成立。換句話說,從立法院到憲法法庭,關卡層層把關,而5月19日投票,將是決定這場政治攻防是否跨過首道門檻的關鍵。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團過去多次批評,藍白推動的彈劾案本質上是政治操作,甚至揚言全體綠委將集體不進場投票。不過身兼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的立委吳思瑤今日表示,政府拚經濟有成、顧民生獲得好評價,這是民意給予執政團隊的底氣,在野陣營只會搞鬥爭、搞彈劾,彈劾完全沒有正當性。她並預告,民進黨團明天會進場表達反對意見,勇敢地跟社會民意站在一起。
院長之怒3/《台灣法律人》五年有成 國家考試與法研所最佳風向球
創立於2021年7月15日的《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以「頂尖、有靈魂的法學雜誌」為目標,至今五歲了。《台灣法律人》社長、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坤賢在創刊時強調,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台灣法律人》雜誌也不負兩位共同創辦人林坤賢和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的期許,在台大法律學院前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等法律學者合作下,深受法界重視。根據AI綜合整理目前網路社群(如 Dcard 國考板、PTT 國考板)以及法學界的反饋,《台灣法律人》雜誌的核心評價與四大亮點如下:一、實務與學術的橋樑(實用性極高),傳統學術期刊(如大學法學論叢)偏向純理論研究,而《台灣法律人》的創刊宗旨就是解決「實務運作的困境與法規難題」。讀者普遍評價其文章「接地氣」,能將艱澀的學說理論直接應用於分析最新法院裁判與憲法法庭判決,對實務工作者具備高度的指引價值。二、國考與研所的「猜題風向球」,由於其編輯顧問與撰文作者多為台大、政大、台北大法學院的重量級教授(許多亦是國家考試或法研所的命題委員),雜誌中的「焦點專題」與「裁判評析」常被考生視為掌握最新修法、學說爭點與考試趨勢的必讀聖經。三、首創「有聲導讀」與影音數位化,這是該雜誌最受好評的創新舉措。電子書版本整合了有聲功能,邀請撰文教授親自錄製5到10分鐘的語音或影音導讀,直接講解文章的核心精髓與爭點。對於通勤中或習慣數位學習的法律人來說,大幅降低了吸收法學論文的門檻。四、高度聚焦當代與時事議題,相較於部分半年刊或季刊,《台灣法律人》能更即時地針對當下社會重大法治事件或新進憲法裁判進行專欄剖析(例如:詐欺犯罪法制建構、憲法法庭組織合法性爭議等),時效性極佳。《台灣法律人》雜誌創刊後深受法界重視。(圖/本刊資料照)《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緣起於台灣本土最老牌的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創刊22年後,2021年7月無預警停刊,震驚法學界和司法界。曾有律師界人士向「台灣法學雜誌」股東們洽談接手,不料諸多因素而胎死腹中,後來這些律師界人士構思結合法學界教授自創品牌和團隊,想走出一條不同的法學雜誌之路。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林坤賢、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決定自創雜誌品牌,一切從頭開始。團隊成員多次洽談在民法界頗負盛名的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彼此達成共識:「要辦就要辦一本法學界『頂尖的』、『有靈魂的』雜誌,不然就不要辦!」此外,陳忠五還出面組成「編輯顧問群(教授團隊)」,但要求社方須絕對尊重「編輯顧問群」的專業,也就是要有百分百的授權,編輯內容不能受影響!林坤賢、黃帥升完全贊成陳忠五的提議。林坤賢強調,他們負責募集資金,雖然辛苦,但會讓教授們無後顧之憂,同時也會愛惜羽毛、時時自我警惕,只要雜誌持續辦兩年,外界就會知道,創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而這本《台灣法律人》雜誌不但持續辦超過兩年了,現在五歲了。
院長之怒2/前司法院長評川普關稅政策 賴英照舉五案例指他為何輸
知名法學期刊《台灣法律人》日前舉辦五周年研討會,邀前司法院長賴英照致詞並演講,具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博士學位的賴英照講述美國司法案例,他從美國法理學家富勒擬作的山洞奇案法律問題切入,再提到1892年聖三一教堂案,接著講述美國總統提名聯邦法官案,即 Public Citizen v. Department of Justice(1989) 案,賴英照還提到2018年吹哨條款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v. Somers,以及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最關心的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行政命令案。賴英照強調,美國法院以往依賴史料解釋,現在則用通常文義解釋。賴英照也在其他場合演講時指出,若以美國200年來的法學方法演變來審視,若川普在過去的時代打這場關稅官司,結果可能會贏,但現代法院對此類行政權的擴張採取了更嚴格的檢視標準。賴英照5月15日演講時,先舉美國哈佛大學擬作的山洞奇案,內容是5人探險隊困在山洞,擲骰子決定誰生存、誰該被殺掉供其他人食用。救援在第32天成功,倖存的探險隊員們被指控犯謀殺罪。對此,初審法院判處他們有罪並處死刑,被告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因2票有罪、2票無罪、1票棄權形成平手,維持一審的原判,4名倖存者被處絞刑。《台灣法律人》雜誌創刊五年有成,法學大家齊聚一堂。(圖/項程鎮攝)賴英照還提到1892年聖三一教堂案,美國聖三一教堂請英國傳教士來服務,遭美國政府起訴,理由是違反了1885年通過的《外籍勞工合同法》(Alien Contract Labor Act)。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以8比0一致裁判聖三一教會勝訴。本案促成了美國法院在解釋制定法(Statutes)時,不僅看重法條的絕對字面,更重視探討立法者當時的「意圖與精神」,也就是認為應用立法目的來解決,以文義解釋就有問題。相較於近來台灣大法官提名及憲法法庭判決廣受朝野爭議,賴英照也提到美國總統提名聯邦法官案,在Public Citizen v. Department of Justice (1989) 一案中,華盛頓法律基金會等團體曾要求美國律師協會(ABA)公開其評估聯邦法官候選人的會議紀錄與成員資訊,主張其應受美國《聯邦諮詢委員會法》(FACA)的約束,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認定,司法部向ABA徵詢意見以獲取法官專業資格資訊的行為,並未使該委員會轉變為聯邦政府「建立或利用」的諮詢機構,因此ABA不受FACA的規範,不用公布相關個資。賴英照接著提到2018年吹哨條款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v. Somers,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同年2月做出了指標性判決。該案釐清了《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中針對吹哨者的預防報復保護範圍,裁定只有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檢舉者才享有聯邦法案的保護。賴英照最後提到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最關心的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行政命令案,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違憲,不料川普又課外國15%的臨時關稅。賴英照指出,川普根據美國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發布對等關稅行政命令,他先宣布美國處於非常時期,再對各國課以高關稅,不料今年2月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違憲而駁回,這個判決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約翰.羅伯茲親自操刀,判決認為IEEPA的規範不包括課稅,應採用合乎憲法意旨的解釋。不料川普隨後改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商品加徵15% 臨時關稅(最長150天)。然而,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以2比1裁判此項措施無效。賴英照強調,美國法院以往依賴史料解釋,現在用通常文義解釋。賴英照曾在相關演講場合指出,若以美國200年來的法學方法演變來審視,若川普在過去的時代打這場關稅官司,結果可能會贏,但現代法院對此類行政權的擴張採取了更嚴格的檢視標準。
賴清德彈劾案519登場 立院本周再審查、藍白邀列席說明
立法院啟動總統彈劾程序持續推進,關鍵決戰將於5月19日投票日登場。立法院將於5月13日、14日進行第二次全院委員會審查,邀請被彈劾人賴總統列席說明,但賴清德將不出席。立法院已在今年1月14日至15日舉行彈劾公聽會,並於1月21日至22日召開第一次全院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出席備詢,不過,賴清德缺席引發在野陣營批評,認為此舉形同踐踏民主。4月27日聽證會後,立法院將於5月13日至14日召開第二次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被彈劾人說明,程序完成後將於5月19日進行投票。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案須先取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至少76票門檻,才能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後,仍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彈劾案才算成立。換句話說,從立法院到憲法法庭,關卡層層把關,每一步都是硬仗,而5月19日投票,將是決定這場政治攻防是否跨過門檻的關鍵一役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彈劾案投票時程恰逢總統賴清德520就職滿兩週年前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已表態,當天將不會進入議場參與投票,並批評藍白此舉是「政治鬧劇」。
18歲選舉權草案初審剛過 時代力量籲符合國際趨勢:速還青年投票權
時代力量今(7)日表示,18歲公民權已是跨黨派高度共識的內容,呼籲立院各黨派儘速完成協商,「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改革。時代力量認為下修公民投票權到18歲已是國際社會潮流。(圖/CTWant攝影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重點在選舉權年齡下修到18歲,也建請憲法法庭、立院修憲委員會同步啟動釋憲、修憲工作。針對選舉權下修年齡討論,前大法官黃虹霞等學者就曾強調,其實《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之規定,是說20歲以上有依法選舉之權,但沒講20歲以下一定沒有選舉權,所以從文義解釋或退步改從基本權保障角度切入,20歲都只是選舉年齡的「最基礎保障」,不是「最大限制」,不該畫地自限。立法院今天對兩部「選罷法」修正投票權到18歲有了初步共識。(圖/黃耀徵攝)時代力量也認同指出,台灣青年在年滿18歲後就可參與公投、擔任公職,並須服兵役、納稅與承擔完整的法律責任,但卻還無權透過選票決定台灣的未來,實在是台灣制度中「最荒謬的權責不對等」。時代力量強調,目前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三大黨團皆已提出兩部選罷法修法草案,內政委員會今天也正式完成初審了,可見法律路徑、社會共識、民意基礎三項修法條件都已具備,既然朝野對18歲公民權既然已具高度共識,全球也有多國如此制定青年選舉權,那麼立院各黨團沒什麼好拖延的,該儘速完成協商,以「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改革。
賴清德彈劾案聽證登場 藍委批「無聲戒嚴」、綠營未出席
朝野對立持續升溫,立法院今(27)日舉行總統賴清德彈劾案聽證會,國民黨立委輪番發言直指賴清德,先前以「大罷免」試圖改變國會席次,造成政局對立動盪,還以韓國前總統尹錫悅作比,批評其用「無聲戒嚴」癱瘓國會。總統賴清德彈劾案聽證會今(27)日在立法院展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民進黨執政後形成「雙少數政府」,卻透過「大罷免」試圖改變國會結構,並質疑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副署法律案背後,賴清德實際扮演關鍵角色;羅智強則以韓國前總統尹錫悅為例,批評賴清德以「無聲戒嚴」削弱國會運作,並提出「三大三不」指控,認為民進黨透過罷免、司法及憲法法庭等手段,影響國會功能。不過,因民進黨團質疑彈劾案缺乏憲政正當性,沒有派員與會,也未派出專家學者發言,現場與會立委僅有國民黨、民眾黨成員。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更批評,就算藍白聯手也不會通過,只是徒增政治對立,「完全沒有任何的意義」。根據立法院議程規劃,總統彈劾案預計於5月19日進行全院表決,但依規須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即76人同意,方可送交大法官進一步審理;儘管目前藍白陣營在國會席次占優勢,該案能否跨越門檻,仍存不確定性。
賴清德彈劾案519登場 需76立委同意方可聲請大法官審理
立法院啟動總統彈劾程序持續推進,關鍵決戰將於5月19日投票日登場。屆時立法院將採記名方式表決,是否達到至少76席同意門檻,成為整起彈劾案能否成立的關鍵。立法院已在今年1月14日至15日舉行彈劾公聽會,並於1月21日至22日召開第一次全院委員會邀請被彈劾人出席備詢,不過,賴清德缺席引發在野陣營批評,認為此舉形同踐踏民主。4月27日聽證會後,立法院將於5月13日至14日召開第二次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被彈劾人說明,程序完成後將於5月19日進行投票。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案須先取得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至少76票門檻,才能送交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後,仍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彈劾案才算成立。換句話說,從立法院到憲法法庭,關卡層層把關,每一步都是硬仗,而5月19日投票,將是決定這場政治攻防是否跨過門檻的關鍵一役之一。
修法朝婚姻破綻主義調整 林倩綺:重建更公平離婚與贍養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針對《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詢答,修法重點聚焦離婚制度、贍養費與撫養義務等議題。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表示,現行制度過度強調過失責任,已難回應當代家庭型態變遷,修法將朝向「婚姻破綻主義」調整,建立更符合經濟公平的制度架構。林倩綺指出,目前裁判離婚以責任歸屬為核心,導致訴訟過程往往流於互相指責與揭露隱私,偏離婚姻是否實質破裂的判斷。本次修法擬刪除部分過時的列舉事由,並納入分居期間作為離婚要件,例如夫妻持續不同居達三年者,可向法院請求離婚,並由法官依個案情況審酌是否顯失公平,回歸婚姻關係本質。在贍養費制度方面,林倩綺表示,現行以「無過失」為請求前提,已不符合現代婚姻平等理念,草案將改以「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或「因婚姻分工導致就業能力減損」作為請求依據,強調補償婚姻期間的經濟投入與機會成本。同時新增相關條文,明確規範請求方式、計算標準及減免條件,提升制度可預測性。針對新舊法銜接,林倩綺也提案增訂施行法條文,明定修法前已發生的婚姻破裂情形,若依新法可構成離婚事由,當事人仍可提起訴訟,以確保制度改革具實質效果。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此次修法是回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制度在部分情況下不允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離婚,可能產生顯失公平問題。法務部因此提出修法版本,放寬離婚要件、引入分居期間作為客觀標準,並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與贍養費制度。司法院家事廳廳長鍾宗霖則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部分提案與現行規範可能重複,且未明確規範財產揭露內容與法律效果,恐增加實務爭議。此外,對於分居期間計算,司法院傾向採「連續三年」標準,以利舉證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在贍養費與撫養制度方面,司法院也指出,現行《家事事件法》已提供法官裁量空間,若再細化規範,可能反而限縮彈性;同時對於撫養義務順位調整可能影響未成年人保障,建議審慎評估。
總預算卡關民生計劃受阻 藍轟執政黨未編足警消預算:做賊喊抓賊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持續卡關,攸關多項民生計劃恐怕將嚴重受阻,立法院長韓國瑜規劃於下週召集朝野協商。不過,在協商登場前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10)日則指出,民進黨政府未依法編列警消退休金預算,卻反過來指責在野黨,根本是世界級的「做賊喊抓賊」,朝野攻防持續升溫。此次總預算僵局的關鍵之一,在於立法院先前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將警消、海巡等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提高。然而,行政院認為該修法存有違憲疑慮,已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目前尚未有結果,因此未將相關經費編列入年度總預算,導致朝野歧見持續擴大。另一方面,總預算案遲未付委審查,部分攸關民生的計畫面臨預算中斷壓力,也讓民間對此僵局掀起不滿聲浪。對此,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提出其中38項新興計畫先行動支案,包括少子化生育補助、TPASS通勤方案等,總額約新台幣718億元,並已於立法院完成二讀。此舉也被政界人士解讀,在野陣營將球拋回行政院,攸關民生等38項重要預算雖已完成立法院審議程序,但仍須行政院核定執行,一紙公文目前已送達各部會手上,後續如何處理備受關注。國民黨團指出,民進黨政府放生國家英雄是真可恥,平時嘴上說要力挺國軍、警消,結果攤開預算一看,連最基本的「軍人加薪」、「軍警消權益保障」預算都未依法落實,「連在前線保護我們的人都不願意照顧」。國民黨團強調,絕對支持對台灣有益的建設、賽事與救災,但絕不護航違法的預算,呼籲民進黨負起執政最基本的責任,將相關預算依法重編,切勿自己犯錯,還要用情緒勒索全台灣人民。
2026已百日總預算還沒過 傅崐萁籲政院:依法該編的費用快追加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今(10)日表示,只要行政院依法行政把國會通過的法案對應預算追加足額編列,國民黨當然願意協助通過2026年度總預算,呼籲閣揆卓榮泰依法行政「別老摔破碗」。今天是2026年第100天,但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老卡在立法院的審查中,主要不外乎受朝野政黨對部分預算編列的歧見還有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影響,目前仍陷僵局。以預算編列歧見來講,立法院早已通過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拉高警消海巡等退休者所得替代率最高到80%,但是行政院認為有違憲疑慮,逕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卻還沒有下文,因此未編入2026年度總預算。另外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調整了中央與地方的稅收分配比例,導致中央稅課收入顯著減少,這也搞得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矛盾異常。閣揆卓榮泰(圖)對總預算案溝通目前未見顯著成效。(圖/周志龍攝)這幾天傳出國民黨團因著2026年底大選要到了,不想老被指為「卡」預算眾矢之的,因此有部分藍委鬆動,表達需要先審總預算和增加軍購預算,然而黨團大會討論後仍沒有共識,因此目前還是僵局,目前看來今天是確定卡關,無望付委。傅崐萁重申,只要行政院能夠依法行政把國會通過的預算都足額編列,任何事情國民黨也都是依法,也希望卓榮泰「不要老是破碗破摔」,趕快用任何追加的方式,讓依法該完整編列的預算能夠秀在民眾眼前。
17歲女工讀生疑遭性侵案引關注 王婉諭籲檢討追訴期制度
一名曾在麥當勞任職的17歲女工讀生,生前疑遭主管長期權勢性侵長達一年,離職後罹患憂鬱症並不幸離世。案件經警方移送偵辦後,檢方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不服提起再議仍未獲支持,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許多兒少性侵受害者在年幼時無法即時發聲,當長大後欲訴諸司法時,往往已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法提告。她呼籲憲法法庭應儘速審理相關案件,檢討「性侵追訴期」制度,避免受害者在沉默中成長卻失去法律救濟機會。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呂政諺律師指出,過去20年間已有超過千名性侵受害者因追訴期限制而無法提告,顯示《刑法》第80條未能充分考量兒少性侵案件常見的「延遲揭露」現象。研究亦顯示,受害者平均需約20年才能說出經歷,但現行制度卻自案發起即計算時效,形同對加害人提供保護。律師李惠暄進一步說明,相較於成年人,兒少性侵受害者更可能因恐懼、創傷或解離等心理因素延後求助,甚至需長達20年至35年才能面對創傷並提出告訴。她呼籲立法院儘速審議相關修法,並期望透過憲法解釋,讓已逾時效的案件也有機會重新獲得救濟。此外,李毓倫律師指出,現行司法實務對於受害者陳述反覆、延遲揭露或與加害人持續互動等情形,常缺乏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與解離性失憶的理解。他呼籲未來審理相關案件時,應納入精神醫學鑑定作為重要依據,並強化兒少與身障被害人的鑑定機制,以避免因證詞不完美而剝奪受害者的司法救濟權。
點《國籍法》盲點籲依法行政 呂秀蓮肯定李貞秀就任立委資格
前副總統呂秀蓮今(31)日表示,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根據我方《國籍法》取得國籍後,本來就自動喪失對岸國籍,除非內政部或情治單位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12條講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否則依法行政本來就可以選立委,沒什麼好爭執的。前副總統呂秀蓮(圖)認同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就任立委的資格。(圖/CTWant攝影組)立法院本會期因為出身對岸湖南的李貞秀國籍爭議吵個沒完,呂秀蓮對此自爆自己上周已聯絡立法院長韓國瑜辦公室,希望以「政治受難者、前立委與前副總統」三個身分,親訪最高民意殿堂的立法院院長,針對陸配參政問題及預算審查問題切入,呼籲立法院提醒同胞台灣正面臨民主「土石流」,屆時「民主土石流誰來擋?」料將成為談話主題。《憲法增修條文》已經規定立委任期四年了,但何以能決定執行期程8年的預算?前副總統呂秀蓮提出盲點。圖為憲法法庭。(圖/CTWant攝影組)呂秀蓮攤開資料直指,國科會20日曾發表一份研究報告,點出台灣民眾對民主制度認同的比例已從2020年的53%下跌到2024年49%,等於超過半數人對民主沒有信心,自己終生致力人權與民主和平看來是痛心不已。呂秀蓮點出問題,直指像《國籍法》李貞秀本來就有資格參選立委甚至正副總統,倒是內政部在兩岸關係不大穩定之下,要求李貞秀提出放棄原生國籍難說不合理,「但是否合法呢」?她呼籲朝野黨團仍需拋開意識型態依法行事。呂秀蓮引他山之石為例,像美國《憲法》講清楚了不在美國出生的公民「不得參選美國正副總統」,或許立法院可以認真考慮《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增訂此一條款,完全可以杜絕不必要的國家忠誠及安全角力。值得一提的是,呂秀蓮對於民眾黨自行規定「兩年條款」黨籍不分區立委輪流做一事感到疑義不小,畢竟《憲法增修條文》已經規定立委任期四年,怎麼能有政黨隨意切割不分區立委任期而另行遞補?此外,任期四年的總統與行政院長為何可以提出執行期程達八年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預算法源案?任期僅四年的立法委員又為何可以審議長達八年的預算案?需要各界進一步討論。
朝野罕見大合作!刑法修正案火速過關 立院今三讀、總統府傍晚公布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宣示後,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遭撤銷的法律違憲問題,立法院朝野合作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統府也在傍晚火速公布相關條文。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全力支持,於憲法判決時限內完成修法,避免法律適用空窗期,建築嚴密社會安全網。法務部強調修正案建立符合比例原則之再許假釋門檻,並明定明日施行,同時一併修正有期徒刑撤銷假釋後殘刑執行事宜,以符平等原則。修正案規定:一、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期間因故意再犯罪而經宣告無期徒刑確定撤銷假釋時,應執行原無期徒刑且不得再假釋;二、若無期徒刑受刑人於假釋期間係因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而撤銷假釋,或因故意更犯罪而受未滿1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其再許假釋門檻為10年;三、若故意更犯罪受1年以上未滿5年有期徒刑者,假釋門檻為15年;四、若故意更犯罪受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假釋門檻則為25年。透過此種差異化之規範,依撤銷假釋之原因、再犯情節之輕重,審酌受刑人是否確有悛悔實據,再賦予受刑人復歸社會之機會。法務部表示,113年3月15日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宣告現行《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關於無期徒刑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之規定違憲,至遲於判決宣示之日起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該部積極擬具修正案,並召開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且通盤檢討有期徒刑撤銷假釋後殘刑執行期間,以避免輕重失衡之虞。因相關修正案另涉特殊重大暴力犯罪符合一定條件下不得假釋等終身監禁制度議題,社會各界意見分歧,司法院亦於會銜時加註意見。經多所討論凝聚共識後,行政院、司法院於114年12月3日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感謝立法院各黨團支持加速審議通過,使無期徒刑撤銷假釋後之執行事宜得以無縫接軌。總統府火速公布刑法修正案。(圖/翻攝網路)刑法施行法修正案總統府也一併公布。(圖/翻攝網路)
民調勝出遭質疑黑箱 吳宗憲:選舉應回歸政策辯論
國民黨宜蘭縣長提名由立委吳宗憲在民調中勝出,民進黨縣長參選人林國漳等人批評派一位毀憲亂政、親中的人來選縣長,根本瞧不起宜蘭人,還質疑不公布民調數字「有貓膩」,砲轟黑箱操作;據了解,國民黨不公布雙方之間的民調數字,吳宗憲的領先幅度是超過「誤差範圍」。對此,吳宗憲1日表示,民進黨徵召林國漳當天,他給予林滿滿祝福,稱讚其專業;但這次自己只是內參民調勝出,未經徵召,就立刻遭惡意攻擊。並強調,選舉應回歸政策辯論,拒絕抹黑。林國漳受訪時說,吳宗憲過去在立法院配合特定政黨強推修法,屢遭憲法法庭判定違憲。為了政黨利益,連憲法精神都可背棄、甚至帶頭違法的人,如何讓縣民放心將縣政與鄉親權益交託給他?民進黨宜蘭縣黨部主委邱嘉進與縣議會黨團總召陳文昌合聲質疑初選真實性,直言拒絕公布數字難昭公信,並批吳宗憲立場爭議、與地方連結不足,直言宜蘭不需要空降部隊,怒轟國民黨中央決策是對宜蘭民意的不尊重、「瞧不起宜蘭人」。吳宗憲表示,宜蘭是民主聖地,人民淳樸善良,不該第一時間滿腦子潑髒水。他記得民進黨徵召林國漳當天,他受訪時給予林國漳滿滿祝福,稱讚其專業;但這次他只是內參民調勝出,未經徵召,就立刻遭惡意攻擊。針對「惡法亦法」爭議,吳宗憲指出,那是法實證主義概念,核心在維護法律安定性,只要法律未被宣告違憲,就具有效力並應遵守,這正是違憲審查制度存在的基礎。他批評對手曲解法律名詞,建議多做功課再公開評論,避免誤導視聽。吳宗憲說,前次陳文昌議員在批評他一般性補助款的論述時也曾鬧過笑話,搞不清楚總統府發文字號順序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僅看了網路側翼無厘頭文章,就奉為圭臬公開發言,此次陳文昌又再次法盲論述,建議公開評論前可以先多讀書,避免貽笑大方。
十大重案回顧1/死刑重啟黃麟凱槍決伏法 高雄驚見恐怖連續殺人魔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黃麟凱伏法後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運出。(圖/報系資料照)一、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2009年至2012年間與王姓女友結識交往,雙方於2013年7月分手,不過彼此仍有往來;然而,黃麟凱於交往期間盜領女友20萬元的存款,女友同年9月驚覺存款遭黃男盜領,怒向黃麟凱追討,黃麟凱一氣之下竟在同年9月策畫謀殺女友,事先購買童軍繩,於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許,持先前因交往所持有王女家中鑰匙潛入王女家中。 黃麟凱潛入家中後先是遇見正在休息中的王母,認為其與王女交往期間,曾多次被王母瞧不起其單親家庭背景,竟先持童軍繩將王母勒斃,隨後以毛巾擦拭王母的指甲縫,試圖清除王母生前抓傷其臉頰所留下來之皮屑,並在廚房內潛伏等待王女回家。 同日下午5時20分許,黃麟凱終於等到王女返家,其戴上預先準備好的頭套從後方偷襲準備回房間的王女,以童軍繩強制捆綁其雙手,對其性侵得逞,隨後以童軍繩將王女勒斃。而王父當日下班返家,黃麟凱來不及逃離,只好逃往公寓頂樓,王父發現家裡從內部被反鎖,且遲遲聯絡不上妻女,與大女兒男友攀牆進入屋內,驚見妻女慘狀,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鎖定黃麟凱涉有重嫌,立即詢問黃男行蹤,未料黃麟凱對於行蹤說詞反覆,恰好有鄰居報警指出公寓頂樓有不明人士出沒,讓前往察看的警方當場逮獲犯案後躲藏的黃麟凱。 黃麟凱被捕後,後續也依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嫌遭新北地院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多罪併罰,判處黃麟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死刑判決。不過案件一路上訴至更三審,2017年黃麟凱仍維持死刑判決定讞。判決確定後,黃麟凱試圖聲請釋憲,並在2024年由憲法法庭受理,不過繼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槍決後,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署死刑槍決執行令,黃麟凱於該日晚間10時許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高雄驚傳連環殺人案,73歲張介宗涉嫌殺害黃姓大嫂、趙姓婦人與張姓婦人,隨後將3人分屍拋至運河內丟棄。(圖/報系資料照)二、2025年2月2日:高雄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73歲的張介宗涉嫌自2024年11月29日起,相繼殺害黃姓大嫂、張姓婦人與趙姓婦人,平均一月殺一人,並將3人分屍棄屍在前鎮運河內,而遭殺害的黃姓大嫂與張姓婦人遺體至今仍未尋獲。 張介宗為軍人出身,過去曾因搶奪與強暴罪嫌遭判處死刑,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20年後,於1997年出獄,並在2019年因偷竊腳踏車被捕。張介宗出獄後並無穩定工作,常在高雄市區各大公園出沒,對外聲稱自己家境富裕,並同時和多位女子交往,口袋一掏就是厚厚一疊千元大鈔,常聲稱「回台北」,被稱為「台北仔」,吸引不少婦人目光。 2025年2月2日,75歲的趙姓婦人下午騎車外出後即未返家,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隔日立即向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趙婦載著張男返回其住家後就再無外出身影,反而拍到張男多次提著袋子外出丟棄的畫面。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前鎮運河打撈,果然尋獲趙婦身體組織,事後鄰居也表示半夜曾聽到有電鋸聲。 警方隨後進一步追查,也發現張介宗還涉嫌殺害2名婦人,其中一名71歲張姓婦人別稱「左營仙姑」,因報樂透明牌而知名,同樣於公園中與張介宗結識,未料其2025年1月17日與張介宗一同前往其住處後,便再也沒有出來,反而張介宗被拍到多次手提裝有屍塊之袋子前往前鎮運河丟棄。 警方也因此再掌握,張介宗的黃姓大嫂2024年11月29日進入張男家中後,便再也沒有出來,而張介宗同樣被拍到多次帶著裝有屍塊袋子前往前鎮運河拋屍畫面。研判張介宗均將人誘騙至家中殺害,隨後分屍,利用凌晨人煙稀少之際,騎乘自行車前往拋屍。 而警方經查後,也查獲張介宗的「死亡筆記本」,並在上面發現第四名婦人,所幸第四名婦人並未遇害,婦人也表示僅與張介宗見過幾次面。惟警方最終僅尋獲趙姓與張姓婦人部分屍塊,並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附近尋獲黃姓大嫂頭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也將張介宗依3個殺人罪起訴,求處3個死刑。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釀成5死38傷慘案。(圖/翻攝畫面)三、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台中西屯區新光三越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其11樓至12樓美食街發生瓦斯氣爆案件,氣爆造成的強大衝擊力道,造成台灣與澳門籍遊客在內造成5死38傷的慘案。 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至12樓美食街上午正執行裝潢拆除工程,未料施工團隊正在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切斷天然氣管線斷裂,造成天然氣外洩蓄積,其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火花當場引燃釀成氣爆,大範圍波及9樓至12樓。而氣爆也造成建築外牆飛濺四散,造成員工、顧客、路過的行人與車輛均有受到波及,總計造成台灣民眾2死、34傷;澳門籍遊客3死、4傷,其中2歲的澳門籍女童經搶救後於3月7日搭乘醫療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 2025年9月27日,新光三越中港店於上午10時許恢復營運;12月30日,台中地檢署也宣布偵結,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與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提起公訴。 在一片斷壁殘垣中,一只被遺留下來的小鞋顯得格外突兀。(圖/黃耀徵攝)
籲朝野一致對外 卓榮泰:國家正處最好的發展趨勢與條件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於行政院會發表歲末談話時表示,今天是農曆年前最後一次召開行政院會,下週就是國人最重視的春節9天連假,感謝各位首長過去一年在各自工作崗位的辛苦付出,他可以肯定且自信地向國人報告,目前國家正處於最好的發展趨勢與條件。卓榮泰指出,去(2025)年一整年在國人共同努力下,締造8.63%經濟成長率,讓全世界再次更重視臺灣;昨(11)日股市以3萬3,605點封關,更是史上最高,人均GDP也達到3萬9,477美元。此外,台積公司繼續在國內擴建增廠,也在全球進行布局;世界主要大廠包括輝達、美光也一直加碼投資臺灣,這都是前所未有的情況。卓榮泰期許大家繼續努力,相信今(2026)年人均GDP定能達到4萬美元,明(2027)年最低工資也可望突破新臺幣3萬元,這個目標在過去看似不易,但只要我們更加努力,目標就在眼前。卓榮泰提到,今天最重要的兩件事情,第一件是由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及楊珍妮政務委員領軍的國家談判團隊已抵達美國,要與美方進行最重要的關稅談判最後協議,她們身負國家任務與使命,一定會「爭取最多、談到最好」,並且解決雙方共同問題。卓榮泰也懇請全體國人同胞在此時給予談判團隊更多信任、溫暖與鼓勵,也要籲請社會各界在談判團隊尚未返國向國人說明之前,能夠減少不必要的揣測。卓榮泰進一步說明,談判團隊一定是掌握全局、全盤衡量,值此之際,中華民國臺灣不能錯失任何一個國際間共同合作與競爭的機會,也請國人相信,自去年4月2日美國川普總統宣布對等關稅迄今,政府已做好萬全準備,並持續加大支持力道,讓產業可能面對的衝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卓榮泰請所有國人能夠靜待談判團隊最後談判結果底定,政府一定會向國人與社會充分說明,此時最需要的是國人最高度的支持。卓榮泰表示,第二件事則是昨日上午總統、副總統、國防部顧立雄部長、參謀總長梅家樹上將、陸軍司令呂坤修上將、海軍司令蔣正國上將及空軍司令鄭榮豐上將等人召開「國家安全不能等!支持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記者會,向國人及在野黨提出儘速通過國防採購特別條例的重要性。經過一整天,也看到國會露出希望的曙光,希望在野黨不要再阻擋法案,儘速讓國防採購特別條例及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付委進行合理審查,也唯有國會善盡責任,才是全民之福。卓榮泰進一步指出,總統、顧部長昨日在記者會也清楚表示,針對軍人加薪部分,自2017至2025這8年間,各項加給與調薪共調升27次,其中軍公教通案調薪總計達14%,不僅完成23項加給調升,還包括國軍裝備換新、老舊眷舍改建等,而在2025年國軍的加給調升就高達138億元。卓榮泰指出,有關國軍與警消預算爭議,政府一再表示,依據《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立法院沒有任何職權可以侵犯行政院專屬預算權,而近期立法院通過具爭議性的法案,行政院還是會向憲法法庭請求釋憲來解決,一旦憲法法庭裁判合憲,行政院願意在《憲法》的精神下如實編列預算,而且追溯全數預算的編列;如不合憲,也符合行政院編列預算,立法院只能審議預算的原則,讓行政院專屬預算權能夠獲得伸張。卓榮泰表示,不論是關稅談判、軍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都需要朝野一致對外,這是國人共同的期待。希望在年後春暖花開之時,朝野能夠重回到議事桌上,讓國會能夠正常、合理審查相關預算,以及未來談判的結果。卓榮泰強調,談判的結果會讓臺灣經濟更安全;軍購付委審議通過,會讓國家更安全;中央預算的審議通過,會讓社會更安全,期勉行政團隊以此互相鼓勵,讓臺灣成為一個更安全的國家。
強化兒少保護、落實憲法精神 行政院院會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今(29)日表示,為擴大保護性侵害犯罪未成年人被害人之訴訟權利、兼顧法秩序安定性;同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並考量社會變遷需求,通盤檢討偽造文書罪章及保安處分章,法務部多次召開刑法研修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擬具《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至為重視,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日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相關修正重點如下,增訂延長兒少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追訴權時效(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條文)及從新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修正條文)鑑於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於案發時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法律上之權利,故追訴權時效應有特別規定。修正條文明定於被害人滿20歲以前不算入追訴權期間,並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就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之情形,亦適用新法規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法務部續指,增訂刑中監護制度,刪除感化教育及強制工作規定(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及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5修正條文)。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配合此新制,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之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刪除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及修正偽(變)造公文書罪刑度(刑法第211條修正條文)。法務部說,考量特種文書之重要性並不亞於一般公私文書,殊無適用較低刑度處罰之必要,爰刪除刑法第212條規定,回歸適用一般公私文書之規定。又為避免個案情輕法重,刪除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法定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下限規定,以利法院妥適量刑。修正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並指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範圍內,始成立犯罪,故配合上開判決意旨修正,以衡平言論自由與公權力之行使。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要件及刑度(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及第313條第1項修正條文,並增訂第313條之1),法務部說明,鑑於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深偽技術等特定犯罪手段犯本章之罪者,侵害人民之名譽及信用甚鉅,新增加重處罰規定,以遏止是類犯罪。另提高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之罰金刑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法務部強調,本次修法攸關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之訴訟權利、社會安全網之健全,及回應憲法判決意旨,以維護人民權益。將持續配合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彈劾案明全院委員會 賴清德不赴立院說明
藍白兩黨日前提出針對總統賴清德的彈劾案,立法院16日發出咨文,邀請賴清德於1月21日、22日赴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說明。對此,總統府今(20)日正式回函立法院,表示總統將不予列席。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規劃兩度邀請賴清德赴立院說明,時間分別訂於1月21日、22日,以及5月13日、14日的全院委員會。明天將舉行第一次全院委員會,依照原本規劃,將由藍、綠黨團各推派15人、民眾黨團推派2人進行詢問,每人詢答時間為15分鐘,賴清德將進行15分鐘說明。然而,立法院於16日發出邀請後,總統府今日回函指出,依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立法院並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權,亦不得課予憲法未明定之義務。為符合憲政體制,總統將不出席本次全院委員會說明,並特此函告立法院。由於被彈劾人未列席,明日全院委員會的議程將隨之調整,改由各黨團推派委員輪流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