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程序
」 柯文哲 律師 京華城案 被害人 司法
柯文哲聲請公開播送辯論程序了! 台北地院獲准了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將於本月中旬展開言詞辯論,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公開播送,台北地院於今日(12月2日)裁定言詞辯論以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准予實施公開播送,本案可抗告。北院指出,聲請人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本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之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北院表示,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本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針對柯文哲意旨另稱司法院所定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已僭越修正後法院組織法之立法意旨,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北院查詢後認為,司法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9項授權訂定發布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該實施辦法說明為「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導致開庭過程中揭露之相關隱私、個資或其他機密資訊,沒有被適當處理,產生外洩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之虞,爰明定法庭錄音、錄影之公開播送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及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上述規定是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時,造成參與訴訟程序者如有正當理由確信公開播送其錄音、錄影,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之情形時,無從為適當處理,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故規定該案件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之方式處理。此外,為避免公開播送時間延宕過久,同時於第2項規定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為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已衡平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難認與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立法目的相悖離或逾越同條第9項授權範圍。因此有關柯文哲這部份的聲請意旨自難憑採。
黃子佼宣稱「和全數受害者和解」?律師搖頭嘆:有錢真好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高等法院今(25日)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對此,林智群律師也感慨「有錢真好」,「在法院裡面,雖然不是有錢買生、沒錢買死,但有錢人在訴訟程序裡面確實可以取得比較好的優勢。」黃子佼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在二審期間提出試行調解,最終黃子佼於昨(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宣稱已與全部30多位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遂在今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案件仍可上訴第三審。對此,林智群律師今在臉書粉專發文感嘆,「心得就是有錢真好」,雖然法律上並非有錢就能買生、沒錢就必然受刑,但在訴訟程序中,有財力的人確實能取得相對優勢:他們可以聘請優秀律師處理案子,也能利用財力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換取被害人的原諒及法院的緩刑判決。然而,林智群也對黃子佼宣稱已與所有被害人和解抱持懷疑態度。他認為,黃子佼持有2200多部未成年人影片,但僅有30多位被害人公開出面,宣稱全數和解不太可能。因此黃子佼很可能只是與那些「願意站出來告他」的被害人達成和解;至於那些因害怕二次傷害而不願出面的被害人,或者已無法聯繫的被害人,林智群表示,和解幾乎是不可能的。
少女藏屍床下震驚全郵輪!18歲啦啦隊少女郵輪離奇死亡 繼兄涉案可能性浮現
美國佛羅里達州的18歲少女安娜凱普納(Anna Kepner)在參加嘉年華郵輪《嘉年華地平線號》(Carnival Horizon)的加勒比海家庭之旅時,於艙房床下被發現死亡,近日,根據一份緊急法院文件揭露,她的一名未成年繼兄弟可能正被聯邦單位列為刑事調查對象,案件進一步引發關注。安娜生前活潑開朗,計畫畢業後入伍服役,家人對其突然離世深感悲痛。(圖/翻攝自IG,Anna Kepner)根據《PEOPLE》與《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持續調查安娜奇身亡的案件。這起事件發生於11月7日,安娜與父親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Kepner)、繼母及三名繼兄弟姊妹一同參加六天五夜的加勒比海郵輪旅遊。郵輪原訂返抵邁阿密港,然而當日上午,房務人員卻在安娜的艙房內發現她的遺體,遺體被毯子包裹、並覆蓋著救生衣,藏匿於床下。根據法院文件指出,繼母蕭特兒哈德森(Shauntel Hudson)在11月18日於佛州布里瓦郡(Brevard County)提出聲請,要求延後處理她與前夫的離婚相關法律程序,理由是「目前涉及極為敏感且嚴重的情況」,並表示FBI已透過律師告知,調查可能將導向其一名未成年子女。文件亦指出,若在調查期間繼續法院訴訟程序,她的證詞可能對自己及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希望待刑事調查結束後再處理離婚案。案發當日,安娜曾在晚餐時向家人表示身體不適,便先行回房休息。翌日早晨她未現身早餐聚會,家人與郵輪人員緊急展開搜索,直到上午約11時,由房務員工發現遺體。邁阿密-戴德郡法醫記錄指出,死亡時間為當日11點17分,但未說明具體死因。據《每日郵報》(Daily Mail)引述消息人士指出,該名繼兄過去曾對安娜表現出過度關注的行為,並曾有過「詭異舉動」。目前,FBI正在調閱監視器影像、房卡紀錄,並訪談船上其他乘客與船員。安娜的父親克里斯多福對媒體表示:「我們仍處於完全茫然的狀態,只能靜靜等待真相揭曉。」這起發生在國際水域的命案,目前仍由FBI主導調查。安娜生前是高中啦啦隊員,亦為體操選手,原計畫於明年5月自佛州提圖斯維爾的聖殿基督學校(Temple Christian School)畢業後入伍服役。家人形容她「總能用微笑感染身邊的人」,並表示對她的過世深感哀痛。法院文件揭露,一名未成年繼兄弟可能成為FBI刑事調查對象,引發社會關注。(圖/翻攝自X,New York Post)
濫訴惡鄰居1/台大醫員工槓社區!錄影、報警、提告輪番鬧 主委聯手物管揭惡行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基泰之星」,近期主委彭麗慎偕同住戶和物管人員,出面向CTWANT指控陳姓前主委經常濫訴,造成管委會成員、物管人員疲於奔命上法院,以及對社區保全、秘書手機錄影,造成心理恐懼。該糾紛起於2017年,時任「基泰之星」的陳姓前主委,原任職於台大醫院,因被調任雲林分院後,溢領社區車馬費計10萬2100元,下一屆接任主委的彭麗慎發現後,要求陳返還不當得利款項,雙方因此對簿公堂,之後陳便動不動就對管委會、住戶、物管人員提告。「基泰之星」主委彭麗慎帶著物管人員出面控訴,社區濫訴住戶共有3人,讓管委會疲於奔命跑法院,物管人員也心生恐懼被嚇跑。(圖/周志龍攝)彭麗慎表示,當初管委會體諒他,補助他每個月能有一次往返交通的補助,方便他來回雲林和台北,處理社區事務,但他卻一個月報了4次,最多曾月領6000多元,卸任後被發現溢領車馬費總計10萬多元,由於陳不願歸還,經過管委會投票決議,2021年向法院請求返還。不過陳姓前主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被法院一一駁回,纏訟3年多,終於在去年底判決確定,須還款予管委會。無奈,陳姓前主委又再度起訴,將纏訟至今的各項訴訟期間的損失,算在管委會身上,向管委會和彭麗慎求償高達375萬元。彭麗慎說,「他跟社區討錢的理由,包括他媽媽的精神賠償、他房子沒租出去的賠償、官司期間的車馬費、請假薪資,真的很過分。」最後仍被法院駁回。不僅如此,陳也疑似將氣出在物管人員身上,記者也向物管公司求證,鄭姓督導就說,確實該社區同仁經常回報,陳先生經過大廳,都會用手機錄影,經常指控甚至動不動就報警,這種行為造成同仁在工作上都十分畏懼。其中一次較大的摩擦是,秘書不慎將陳先生裝有證書的信件,凹折塞入信箱,結果引起陳不滿,鄭督導說,最後也是叫警察,並揚言要提告,不然就要賠錢,並提告其主管讓秘書相當恐懼,秘書因自身感受愧疚牽連協助的經理,故同意在希望讓事件化解下協議簽下賠償6000元的和解書。彭麗慎說,除了陳姓前主委,社區還有另外2人也是動不動就對社區提告,最扯一次告了15人,以她自己為例,最高紀錄一個月跑4次法院。因此,今年7月份開住戶大會時,特別提案讓管委會、物管人員出庭都能報交通費,同時,濫告住戶也無法拿到社區回饋金。遭投訴的陳姓前主委,之所以跟管委會槓上,疑似因過去擔任主委時溢領車馬費,遭管委會向法院請求返還,因此心生不滿。(圖/投訴人提供)彭麗慎解釋,目前管理費每坪150元,算是有點高,所以如果年度沒有大筆修繕,即會以回饋金將所繳管理費退回給住戶。以近一年度來說,就退了1個月的回饋金。不過,此案通過後,又引來陳前主委的不滿,向法院主張住戶大會無效。此外,還指控彭麗慎寫給住戶的信,內容包含指控陳前主委不當得利、向社區求償375萬元之事,因此向社區再提出求償165萬元,讓彭麗慎怒轟,根本就是利用訴訟向社區要錢。彭麗慎說,陳前主委提告的案子沒有一件成功,但一直拿不同理由,永遠都告不完,不僅讓社區工作人員身心受創又害怕,還要應付訴訟程序,「實在可惡!」陳姓前主委被指控進社區就會用手機錄影,且經常一有不滿就報警,讓社區秘書、保全工作身心壓力大,流動率相當高。(圖/周志龍攝)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網紅律師仙塔涉賣車洗錢! 李宜諪受訪稱「與檢方認知不一致」
知名網紅律師李宜諪(仙塔律師Santa)接受詐團主嫌辯護過程中,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詐團首腦吳芳儀得差使他人將名下的財產變賣避免遭到扣押,北檢最終依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等3名律師。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此案,李宜諪首次於本案中出庭,在開庭結束以後接受媒體訪問,強調自己和檢方認知不同,並認為沒有限制自己出境、出海的必要。李宜諪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詐團成員,並說明自己當時是受到另個律師的委託才會去代理一天。她解釋,當時吳芳儀說要籌律師費,但所有現金都被扣押,目前財產只有一台車、一些提款卡、一些現金和首飾。李宜諪說,吳芳儀曾問過警察,確認這些東西沒有要扣,所以當時才會基於律師倫理相信她的說法。李宜諪指出,所以之後就請吳芳儀的家人幫她把這些東西賣掉以籌措律師費和後續的和解金,認為自己是行使正當的辯護權,不過她也尊重檢方的判斷,並表示「畢竟人在社會上總是難免會被誤會,會被告」。而針對媒體詢問有向檢方認罪,李宜諪回覆,有關傳訊息的客觀事實當然是承認的,但根據主觀犯意還有車輛或首飾是否為特定犯罪所得等部份,因為和檢方的認知並不一致,所以還是要看法院之後的認定,以及答辯的情形。另外,由於李宜諪在庭上有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因此媒體詢問李宜諪是否有因限制出境、出海而被影響。李宜諪表示,只是認為沒有必要,自己不會因為這個訴訟程序潛逃到國外,不能出國對我來說是還好,但它就是一個限制在你身上,而且我也不會因為這個輕罪就放棄律師生涯,放棄我的事務所,放棄我的員工、放棄我的朋友。
只是朋友說不過去! 范姜彥豐律師聲明開嗆王子:婚還沒離,你怎麼不是小王
演員范姜彥豐與妻子粿粿的婚變風波持續延燒,今(31)日他透過常明國際法律事務所發出律師聲明,首度正式回應外界質疑,並明確反駁王子(邱勝翊)日前聲稱「不是破壞家庭、只是超越朋友界線」的說法,強調事件發生時夫妻關係仍在婚姻狀態內,不容淡化事實。范姜彥豐日前透過影片控訴粿粿婚內出軌,王子(邱勝翊)被指與粿粿發展親密關係,成為婚變事件核心人物之一。(圖/報系資料照)范姜表示,自己10月29日所說的內容皆有具體明確證據支持,將於訴訟程序中適時提出。他指出,若婚姻尚未結束就與他人發生逾越情誼的關係,怎麼能說不是破壞家庭?又怎麼能只輕描淡寫成「超過朋友之間的界線」?此番言論等同否認事實、混淆視聽,他無法接受。聲明中也提到,范姜強調自己從未對外說過不實言論,也絕不會任由傷害波及年幼女兒。他呼籲外界給予孩子成長所需的隱私與保護空間,避免無辜兒童遭到輿論波及。此外,他也感性表示,無論面對多少攻擊與挫折,他從未停止對孩子的愛,與女兒共同生活三年來累積的父愛,不會因任何風波而改變,現在與未來都一樣。最後,范姜彥豐感謝外界的關心,並表示「相信公理或許會遲到,但終究會到。」范姜彥豐委由律師發出聲明,強調婚姻關係尚存時即出現逾矩行為,「不容否認破壞家庭的事實」。(圖/翻攝自IG,zack_fanchiang)
陳勇松違程序撤監控讓鍾文智潛逃 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因解除「鮑魚大亨」鍾文智的科技監控,導致鍾文智在判刑定讞前逃亡。監察院今(20)日表示,陳勇松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為資深法官,明知合議庭有關被告鍾文智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決定,屬得抗告之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等程序,始對外發生效力,亦明知系爭審理單未經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竟僅由書記官以電話片面告知被告鍾文智之辯護人辦理加保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事宜,而未將裁定之內容送達檢察官,致檢察官無從決定是否提起抗告,顯已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二、又於被告鍾文智逃匿引發輿論抨擊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並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嚴重損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三、綜上,被彈劾人所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15條第1項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及第49條第1項,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旅客住飯店隨手一掛!事後竟收68萬元「天價帳單」 原因曝光
大陸一名旅客近日入住酒店時,因將衣物掛在客房內的消防噴淋頭上,意外導致噴淋系統啟動,造成房內嚴重淹水,事後遭業者求償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68.7萬元),雙方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事實上,類似事件並非首例。今年7月,貴州省貴陽市也曾發生旅客將衣服掛在噴淋頭上,導致房間被淹的事故。綜合陸媒報導,事發當時該名旅客不慎扯破噴淋頭內的玻璃球,導致管道內的水瞬間湧出。雖然酒店人員及時關閉閥門,但仍有約10噸的水洩出,造成2層樓嚴重積水,多處設施受損。酒店依據清潔與維修費用,提出16萬元賠償要求。不過,旅客認為金額過高,雙方協商破裂,只能透過法院解決。事實上,類似事件並非首例。今年7月,貴州貴陽也曾發生旅客將衣服掛在噴淋頭上導致房間被淹的事故,當時旅客最終賠償酒店約2000元。有網友指出,雖然有些酒店掛衣空間不足,但消防噴淋頭屬於關鍵安全設施,不應被誤用。也有人戲稱,「掛件衣服竟能引發「水漫金山」,以後住飯店得更小心。消防專家提醒,噴淋頭設計用於火災自動滅火,啟動靈敏度極高,任何外力碰觸都可能誤觸機制。旅客入住時應遵守規定,切勿隨意使用消防設備,以免釀成損失甚至須負法律責任。同時,酒店也應完善房內衣物懸掛設施,並在噴淋頭附近張貼明顯警示標語,防止悲劇重演。法律專業人士指出,賠償金額應依實際損失計算,酒店需提供修繕與損壞證明,旅客若有異議可依法舉證維權。此案也提醒業者與消費者,安全與責任意識缺一不可。
全真瑜珈無預警倒閉 勞動局:就業服務站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
新加坡連鎖健身房「全真瑜珈健身」宣布10月1日起停業,全台13家分店員工及上萬名會員受影響。台北市勞動局6日表示,對於業者遲付工資已在7月裁處,已離職勞工及尚在職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向勞動部申請工資墊償,台北市就業服務處也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轉請勞動部核發6個月失業給付。全真瑜珈截至今年7月止,投保人數大約有500人左右,勞動局對該公司遲付工資已於7月31日裁處罰鍰2萬元,後續如再有違法將依法辦理。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洪三凱指出,目前未給付勞工工資、資遣費等費用問題亟需解決,勞動局已於10月1日啟動認定歇業事實程序,但勞工仍應取得薪資債權文件,以利勞動局認定歇業事實後,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洪三凱表示,已離職勞工可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包括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勞動局將排定日期由調解人調解,調解成立再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裁定,以取得薪資債權證明;若不成立,就未給付金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勞動事件訴訟者,取得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正本,作為申請工資墊償的文件。他說,在職勞工可待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發出資遣通知,若仍有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情形,需依調解及訴訟程序辦理;若在職勞工不願等待被公司資遣,且已經有未給付工作報酬等情況,可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洪三凱強調,有7處就業服務站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
全真瑜珈突關門!課停人撤會員求償無門 勞動局展開調查
新加坡連鎖健身房「全真瑜珈健身」公告10月1日起停業,全台13家分店及上萬名會員受影響。台北市勞動局6日表示,針對業者遲付工資已於7月裁處,並說明已離職勞工及尚在職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申請工資墊償,台北市就業服務處也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核發6個月失業給付。勞動局表示,全真瑜珈前因有遲付工資情事,經7月31日裁處,後續如再查有違法,均將依法辦理,勞動局於9月23日至該總公司實施大量解僱預警查訪,提供《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就業服務法》有關資遣通報等法遵協助。勞動局指出,現在最迫切的是解決勞工權益,包含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費用問題,勞動局前於9月24日及30日透過媒體宣導,針對全真瑜珈因結束營運而歇業,勞工可向勞動局申請做歇業事實認定,並已於10月1日啟動全真瑜珈認定歇業事實程序。勞動局指,但涉及勞工個人權益部分,仍應取得薪資債權文件,以利經勞動局認定歇業事實後,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勞動局說明,已離職勞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勞動局將排定調解日期,由調解人調解。如果調解成立,再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裁定,以取得薪資債權證明。若調解不成立,就未給付金額部分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勞動事件訴訟者,取得支付命令或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正本,此為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文件之一。勞動局表示,尚在職勞工如果因為全真瑜珈目前對外停止營業,尚須後續處理善後業務,可待公司後續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款雇主歇業或轉讓時為資遣通知,如仍有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情形,仍應上述調解及訴訟程序辦理。如果在職勞工不願等被全真瑜珈資遣,而已發生未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發現全真瑜珈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勞工可主動出擊,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或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仍可向全真瑜珈請求資遣費或未給付工資等費用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如未履行,仍應上述調解及訴訟程序辦理,以取得薪資債權證明。關於全真瑜珈歇業引發勞工失業問題,勞動局強調,就服處有7個就業服務站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原則給付6個月,在此期間,就業服務處隨時都可協助失業者尋職,輔導或推介就業。
苗栗男隨機砍人又挾持學童!英勇白衣女挺身而出「刀下搶人」 真實身分曝光
今(2)日下午3時46分許,苗栗市中正路上一間超商外發生隨機砍人事件。一名今年剛出獄的48歲邱姓男子持刀砍傷2名11歲女童、1名50多歲林姓男子。事發當時,一名女童在超商外被邱男砍傷並脅持,卻被一名身穿白衣的女子衝上前拉著書包強行拉開,並且以自身護著女童逃跑。如今這名白衣女子的身分曝光,是一名黃姓安親班老師。根據曝光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邱姓男子頭戴安全帽,手上綁著刀具,在超商門口追逐多名學童。大多數學童注意到異狀都迅速跑開,但有一名女童疑被嚇壞,反應不及被邱男抓住,不僅被邱男持刀砍傷還被挾持,所幸路上一名身穿白衣的熱心女子見狀,疾衝上前拉住女童的書包,奮力將女童從邱男手上拉開,又將已經嚇壞的女童護在身後快速倒退離開。據了解,這名白衣女子姓黃,是一名安親班老師。事發當時,她正帶著8名學童通過馬路,聽到後方傳來學童尖叫聲,回頭就發現邱男正持刀攻擊學童。黃姓老師見狀,立刻英勇上前救下許多孩子,同時幫助被受傷的女學生脫離險境。該名女學生胸口、手肘雖留下割傷,但意識清楚,就醫治療後情況穩定。遺憾的是,另一名女童仍遭邱嫌以刀刺中胸口,受傷。據悉,立刻將學童拉離邱嫌的黃女是一位安親班老師。當時她正好要帶著8名學童過馬路,聽到後方尖叫聲,回頭發現邱嫌正在持刀攻擊。遺憾的是,另一名學童仍遭邱嫌以刀刺中胸口,送醫後確認出現血胸、氣胸狀況,一度在衛福部苗栗醫院插管搶救,後轉送至中國醫藥大學醫院的兒童醫院接受專門治療。至於傷人的邱姓男子,事後返回住處與大批員警對峙,警方在多次勸說未果後,發射電擊槍成功將其壓制逮捕。邱嫌被帶回警局後,因拒絕「夜間訊問」,警方依刑事訴訟程序,暫停對其「夜間訊問」,預計將在明(3)日上午問訊後,將邱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至苗栗地檢署,交由檢察官繼續偵辦。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遭法官裁定收容 不合「責付」4大理由曝光
近日,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駭人兇案。具有宮廟及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少年,以瞞騙方式喊出顏姓前女友談判,卻拿預藏的兇刀狂砍對方31刀致死。駱姓少年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前女友狠踢一腳,才騎上預先拆除車牌的友人機車逃逸。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昨(17)日詢問後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責付」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適用於各種刑事案件中,但也常出現在少年保護事件。「責付」指法院在羈押被告的情況下,將其暫時交付給適當的人,以停止羈押的措施。這些適當的人通常是被告的輔佐人,如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看管,以確保被告會準時出庭。然而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如少年在經過法官訊問後,被認定「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時,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本案兇嫌駱姓少年經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黃玉琪進一步解釋,本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依少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黃玉琪表示,少年法庭法官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後,如認為少年所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
柯文哲、應曉薇可以回家過中秋! 合議庭裁原交保金理由曝
台北市前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獲得台北地院裁定交保,不過上周五高等法院發回裁定,台北地院因此於今(9月15日)召開羈押庭。庭訊2小時以後,法官諭知等候核辦,而柯文哲、應曉薇2人也先在候訊室等候裁定出爐,而合議庭也於晚間時宣布,柯文哲以及應曉薇皆維持以7000萬、3000萬進行交保。合議庭裁定理由如下:一、本院於114年9月5日裁准被告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下同)七千萬元保證金後,被告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三千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及均應遵守下列事項: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⒉接受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嗣檢察官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114年度抗字第2234號),本院另補充理由及就禁止接觸證人範圍予以明確界定而為裁定。二、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已經陸續詰問完畢,就公益侵占之相關證人亦已有進行詰問,復已盡速就卷內爭執之重要證據進行調查審理。至目前尚未到庭之證人,無論貪污或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辯護人亦不爭執上開證人偵查中證述之證據能力。另雖然有部分共同被告尚未於審理時到庭作證,但其等偵查中已經多次出庭陳述意見或作證,共同被告間就其他人所有的訴訟主張、答辯方向,均已經清楚知悉,而其等答辯是否可採,實乃證據取捨、評價之事實認定問題。三、本院於114年7月21日為延長羈押裁定之後,業已陸續詰問楊智盛、李得全、黃珊珊、邱佩琳、謝明珠、白仁德、邱清章、陳志銘、黃海清、陳佳敏、王尊侃、彭振聲等人,並於114年9月5日所為准予具保之裁定,雖與前次延長羈押裁定為不同處置,仍係維持本院一貫應視案件進行程度隨時實質審查羈押必要性之立場。本案雖仍有部分證人尚未到庭作證,但因前揭理由,本院權衡全案卷證,以及證人均已經於偵查中具結,足供檢辯於日後攻防,認為尚不能以凡有證人尚未作證完畢,即認定有羈押之必要,蓋該部分屬於羈押原因之審查,否則羈押必要性之審查,恐難落實。 四、綜觀全案卷證,本院認柯文哲及應曉薇上開羈押原因雖仍存在,惟非不能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審酌前次交保金額,以柯文哲尚需要家人協助籌措,第一時間並未完成交保,及應曉薇辯護人稱具保金額係其家人傾力協助向他人商借,本院認如命柯文哲及應曉薇之維持原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五、本院前次交保裁定另有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經發回意旨認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實屬繁多,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本院認被告得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乃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法院為保全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自依法得對被告得否為特定行為、是否得接觸證人及其範圍為何為一定之限制,然亦需符合比例原則之衡量,不得為過度之限制。是檢察官雖主張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人,被告2人均不得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惟因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2人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故命被告2人除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2人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六、其他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等,均同前次裁定。
強調檢調辦案獨立自主 賴清德:行政干預司法的時代已過去
總統賴清德今(6日)出席全國律師聯合會第78屆律師節慶祝大會時致詞表示,律師是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石。他指出,台灣自專制邁向民主,已取得許多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就是司法獨立。未來必須持續深化法律教育,讓社會理解無論檢察官偵辦案件,或法官審理案件,都是基於專業、獨立自主作為;並強調行政干預司法的時代已經過去。9月9日是律師節,為了肯定法律人堅定以專業維護人權、司法正義,賴清德今日上午出席「全國律師聯合會第78屆律師節慶祝大會」,向與會者致意。賴清德指出,律師是法治社會的基石,也是民眾日常生活大小事,甚至是進入訴訟程序不可或缺的人物,將法律導入民眾生活,也讓生活結合法律。如同全國律師聯合會李玲玲理事長所言,律師在台灣民主運動過程犧牲奉獻,讓台灣從專制走到今天的民主,在戒嚴、威權時代是民主先鋒,在民主社會更是法治守護者,要表達敬意與謝忱。他認為,幾十年來台灣從專制走向民主獲致許多成就,其中一項就是司法獨立,必須持續深化法律教育,讓民眾了解不論是檢察官偵辦案件或法官審判案件,都本於專業獨立自主,行政干預司法的時代已經過去。賴清德強調,律師全聯會是律師與政府之間的橋梁,提供寶貴意見,讓政府在推動各項政策時能攜手律師的力量更貼近民意,也更符合社會需要。他指出,未來政府將持續與律師界合作,深化法治教育,保障人權,讓社會大眾更尊重司法。
科技業偷情1/安碁總經理遭爆戀上辦公室人妻 處長夫驚覺遭綠怒告
科技業再傳辦公室偷吃!本刊獲報指出,宏碁集團旗下的股票上市櫃公司安碁資訊總經理吳乙南,不顧麾下人妻業務主管已和同公司處長結婚多年,更育有一雙兒女,2人大談婚外情。直到事件東窗事發後,處長為「成全」妻子而離婚,也一狀怒將總經理吳乙南告上法院,目前案件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據了解,被戴綠帽的人夫處長將其一生奉獻給安碁資訊,一路成為公司某部門處長,並結婚生子,卻怎樣也沒料到,好不容易將一雙兒女拉拔長大,在鄰近退休之際,意外發現和自己同公司擔任業務部門主管的老婆出軌,而其出軌的對象甚至還是公司的總經理。人夫在與老婆一起共用的Google雲端硬碟內,發現老婆穿著蕾絲睡衣和總經理視訊照。(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侯世駿攝)人夫處長的律師當庭指出,由於當事人前配偶為業務工作關係,其所在的職場環境變動較大,更由總經理直屬管轄,雙方在一來一往間疑似因此日久生情。人夫處長更驚訝的發現,老婆常會將總經理約出來吃飯、見面,甚至還有和總經理一起的合照、情人節卡片等,相關偷情證據竟被老婆全數放在2人均可檢視的Google雲端硬碟資料夾中。人夫處長的律師表示,處長還收到同事偷拍老婆和總經理一起牽手的照片,不僅如此,總經理吳乙南還常貼心的陪老婆一起去看病,2人半夜視訊聊天,畫面中老婆只穿了蕾絲睡衣。所幸2人的一雙子女均已成年,他也做出決定,先一狀將老婆和總經理通通告上法院,要求損害賠償,再和老婆離婚,以「成全」老婆。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雙方對簿公堂,總經理吳乙南律師主張人夫處長婚姻破裂與吳並無直接原因,2人婚姻本已出現裂痕。而人夫的「前配偶」事後也主張,後來其放在Google雲端硬碟上的「偷情」證據,被前夫下載下來做為證據成交給法院,涉嫌妨害電腦使用,雖然雙方均有權限可以查看,但她並未同意前夫下載另作他用。宏碁子公司安碁資訊創立於2000年,在資訊安全領域深耕多年,為台灣資安市場翹楚,卻爆出總經理疑似與員工人妻好上。(圖/翻攝自安碁官網)據悉,安碁資訊創立於2000年,為宏碁投資之子公司,其在資訊安全領域深耕多年,為台灣資安市場翹楚,就連台北地院等公家單位,若有相關資訊安全需求之課程,也會尋求安碁資訊之協助。而安碁資訊也是國內唯一SOC自建數位鑑識中心,主要負責資訊安全管理、資訊安全監控、資訊安全檢測與情資分享、維運等相關業務。1965年次的吳乙南是安碁資訊總經理,交大計工系、美國Syracuse University電腦資訊科學碩士,曾任BMC Taiwan總經理、IBM Taiwan行銷經理,產業資歷超過20年。本刊致電安碁資訊,安碁資訊表示,依照主管機關規定已訂有相關行為準則、經營守則與作業程序等,本案已由包含外部專家之委員會完成調查,其中查無職場不法侵害之情事,公司已依委員會建議進行相關處置;由於本案內容涉屬私領域範疇且已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我們不便進行其他評論。
住發處出奇招!桃園社宅「欠租就鎖門禁卡」 成功追回近300萬房租
桃園現有中路二號等14處社宅供4374戶入住,但不乏有租客欠繳房租成呆帳,住發處去年中起創先例出奇招,針對69戶欠繳租客採「柔性鎖卡」,想搭電梯、進大門要請管理員幫忙刷卡,透過「一點點不方便」,成功回收近300萬元房租、46戶搬離,提高周轉率。桃園社會住宅2023年積欠房租達295萬元,且逐月攀升,其中不乏惡意積欠情況,有住戶只付第1個月房租後就拒繳,住發處訴諸法律,但官司落幕已讓該住戶住霸王屋1年,還得靠強制執行才能拿回房租,訴訟程序曠日廢時,且阻礙周轉,無法讓出給候補的2萬人。住發處去年中創先例,針對應付房租卻2個月以上不付,且拒絕和市府協商分期付款者,實施柔性鎖卡制,過去自己刷卡就能進大門、搭電梯,如今要請管理員幫忙刷卡,開辦至今累計鎖卡69戶,一實施就有5戶搬離,1年來總計22戶補繳續住、46戶搬離,僅剩1戶撐著拒繳,成功追回263.8萬元,今年上半年累積欠繳房租僅剩35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大降一半。住發處指出,柔性鎖卡也增加和住戶接觸機會,了解是否有困難處,也確實從中發現有住戶因病或意外事故面臨生活困難,但遲遲不敢開口,立即通報社政主管機關並轉介社會資源,提供必要協助,幫忙弱勢居民紓解壓力,達到額外的「關懷訪視」。住發處強調,若租客暫時無法繳租,住都中心都會先發通知提醒,連續2個月以上未繳租金且拒絕出面者,才會祭出鎖卡制,僅針對頑劣分子下重手,不諱言部分租客不但積欠房租,還到管理中心拍桌嗆聲,更恣意使用健身房、閱覽室、兒童遊戲室等公共設施,對守法租戶非常不公,也無法幫助苦等候補的市民,希冀建立公平和樂的租屋環境。
基隆學校屋頂種電 21校漏水縣府要求廠商改善
基隆市國中小學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板比率達100%,但基隆市審計室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基隆市全市54校中,有21校發生屋頂漏水。市府表示,目前廠商已完成10校的修繕,會持續要求廠商修繕,否則將動用履約保證金,不足額部分另向廠商求償。基隆市政府為提升校園綠電發展,開放全市國中小校舍屋頂裝設太陽能光電板,並於2022年10月宣布完成建置,全市建置比率高達100%,裝設面積達8萬6200平方公尺,全年可收取回饋金超過1300萬元,回饋金比率更高達21%。部分學校在太陽能光電板裝設完成後,陸續發現屋頂有滲漏情形,數量多達21校,占全市比例近4成。為此,今年1月起,教育處委託基隆市建築師公會現場確認並請廠商修繕。今年3月,審計室會同教育處與正濱國中及暖暖高中2校承辦單位抽查,2校活動中心屋頂都出現防水隔熱設施損壞導致滲漏的情況,經審計室函請市府督促檢討妥處,並清查後續改善情形。教育處表示,目前廠商已完成10校修繕,有屋頂漏水的學校,市府除委託專業技師對建物漏水點鑑定外,亦委託律師針對相關契約內容約定意旨,併同釐清修繕權責。教育處指出,各校將持續函請廠商到校修繕,如廠商於函到3日內未與校方聯繫,並逾期10日不修繕或修繕未完成,校方將動用履約保證金自行修繕,修繕費用不足部分另向廠商求償,後續如校方與廠商展開訴訟程序,市府將補助校方訴訟費用,以維護校方權益。
蘿拉千萬債務還不出!蔡阿嘎同意回鍋曝「還款計劃」:1天抵1萬
百萬YouTuber蔡阿嘎昨(4)日更新與前員工蘿拉的債務爭議進展,透露歷經數次強制執行仍無法追回欠款,甚至還倒貼執行費用。對方在拖延半年後,才提出新還款計畫,其中竟包括重返公司接案抵債,或參加網路節目《炎上》,以演出費還款。對此,蔡阿嘎與妻子二伯直言「荒謬」,並另提出具體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根據蔡阿嘎發布的影片內容,他坦言在民事訴訟程序中難以實際追回款項,既然對方表達還款意願,他則開出條件,表示若蘿拉無法在外謀職,願意讓她返回其設立的「好里家社福協會」,以志工形式進行償債。蔡阿嘎提出,蘿拉若接受此方案,將被安排參與環保任務,包括淨灘、撿拾菸蒂及清理巷弄垃圾等工作,並開設社群帳號,公布每日清掃行程,讓全民盯著她做事。他表示:「一天工作9小時,算妳1萬元工資。只要不要與人接觸,維護環境就是一種貢獻。」此志工服務將視為還款方式,累計相對金額。蔡阿嘎換算蘿拉做志工薪水一天一萬元。(圖/蔡阿嘎YouTube)他進一步細算指出,若每月執行20天,一年可折抵約240萬元,換算下來約需12年半便可償清3000萬元債務,相較傳統方式更有效率。他亦強調將委請律師撰寫正式方案寄送給對方,表明這是給予蘿拉的最後還款機會。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怎麼想的到讓她做志工,還開帳號,全台灣幫忙監視,佩服佩服」 、「原本想說一天一萬,也太便宜她了,後來聽到要撿12年,直接笑出來」 、「哪有債權人願意這樣放棄3000萬,讓它當志工還債,沒愛錯人嘎哥加油」 、「嘎哥提出還款計畫,選擇對台灣有貢獻的方案給她,實在是太善良了」 、「阿嘎真的太善心了,還給這種人機會,內心真的還是一股社工魂,太佩服了。」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法官評鑑出爐 建議輕放邱忠義、陳勇松罰俸10月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陳勇松嚴重侵害當事人之權益,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兩法官違反職務上義務、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第4條「法官執行職務時,不得有差別待遇行為」、第5條「法官應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及第15條第1項「法官就承辦之案件不得僅與一方當事人溝通」之規定,均屬情節重大。法評會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別把AI當心理師!ChatGPT對話不具法律保密權 執行長坦言:還不知道如何處理
在面對情緒困擾或尋求建議時,現在有越來越多使用者選擇透過ChatGPT尋求協助。不過OpenAI執行長阿特曼(Sam Altman)近期在Podcast節目《This Past Weekend w/ Theo Von》上談到,當前AI產業仍未能確保這類敏感對話的隱私權利,並提醒大眾應審慎思考將AI當作治療工具的使用方式。根據《Tech Crunch》報導,阿特曼在節目中表示,AI缺乏與醫生、律師或心理師相同的法律保密義務,也沒有受到現行隱私法的保護。當被問及AI與現行法律體系如何互動時,阿特曼表示「人們會把人生最私密的事告訴ChatGPT,尤其年輕人會把它當作導師或情感諮詢對象。」但若與真正的治療師對話,這些內容會受到法律特權保護,而與AI對話則不適用。阿特曼認為,目前這樣的情況在法律上可能帶來風險,例如在訴訟過程中,OpenAI可能會依法被要求交出使用者對話內容。阿特曼坦言「我們還沒想清楚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阿特曼也認為,理想上,AI與使用者的對話應該享有與心理治療對話相同等級的隱私權。事實上,OpenAI已經正面迎擊這個問題。OpenAI目前正在對一項法院命令提出上訴。這項命令要求OpenAI保留數億名ChatGPT用戶的聊天記錄,以供《紐約時報》與該公司間的訴訟程序使用。然而,這項要求不包括ChatGPT Enterprise的企業帳號使用者。OpenAI在官方網站聲明中表示,這項命令是「越權」,並警告如果法院有權介入OpenAI對於資料保存與刪除的決策,未來恐將面臨更多法院要求交出對話記錄的壓力,特別是在執法或訴訟過程中。科技公司本就時常接到調閱使用者資料的傳票,現在又面對更多因自由權利遭限縮而衍生的新隱憂,例如墮胎權爭議。以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為例,當女性選擇權受到打擊後,許多用戶開始改用更注重隱私的生理期追蹤App,或選擇具加密功能的Apple Health。主持人西奧(Theo Von)也在節目中透露,自己因隱私問題而對使用ChatGPT有所保留。阿特曼對此回應表示「我覺得,在真正大量使用這項技術之前,我們確實需要對法律與隱私問題有更明確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