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程序
」 律師 粿粿 范姜彥豐 王子 羈押
愛到底4/談離婚有完沒完 江語晨恢單後突遭前夫提扶養權訴訟 鄭中基與妻贍養費沒共識
范姜彥豐與江瑋琳(粿粿)去年10月底爆出婚姻變調,范姜彥豐在社群平台發文,指控「王子」邱勝翊介入婚姻,互動超越朋友界線讓他戴綠帽,出軌的粿粿則發布長片反擊,強調是雙方金錢觀與育兒觀差異大,且范姜彥豐開出高額離婚條件,婚姻早已無法繼續才決定離婚,也坦言與王子確實有逾矩行為,在經過多次攻防之後,士林地方法院於4月28日作出判決,認定范姜彥豐勝訴,粿粿與王子須連帶賠償100萬元,不過5月初范姜彥豐出席活動時透露尚未與粿粿解除配偶關係,身分證後面還是「原本的樣子」。鄭中基與余思敏因贍養費等條件未達成離婚共識。(圖/翻攝自IG)鄭中基與余思敏於2011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但兩人婚姻於2024年發生巨變,鄭中基還赴美進行戒酒治療及休養,據傳婚變的原因與合作多年的前經紀人有關。在兩人提出離婚手續展開後,卻因贍養費等條件未達成共識而進入法律訴訟程序。上月底有港媒直擊鄭中基與爸爸鄭東漢乘坐七人車,再次現身灣仔家事法庭,雙方的離婚官司仍未完結。韓森控訴握有太太陳思安外遇的明確證據,並否認「家暴」。(圖/翻攝自IG)饒舌歌手韓森與妻子正聲廣播電台「波神DJ三三」陳思安2021年宣布結婚喜訊,去年晉升新手父母,未料,韓森今年2月深夜突然公開指控妻子外遇,兩人已經在打離婚官司,女方最初承認,但後來改口否認並反控他家暴,他不滿女方誣陷他家暴,忍無可忍選擇揭發一切,相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江語晨去年十月承認已離婚。(圖/翻攝微博)江語晨於2025年10月與美籍機師前夫Josh Anderson正式協議離婚,結束長達9年的婚姻,兩人育有一對子女。江語晨透露婚後長期過著「喪偶式育兒」的生活,幾乎所有照顧孩子的責任都由她一人扛下,考量雙方長期聚少離多,深思熟慮後決定和平分開。參加節目《乘風2026》(浪姐7)重返演藝圈的江語晨,4月突遭前夫跨國提起變更扶養權訴訟。當時她一度被迫中斷錄影去處理法律程序,最終法官認定她是主要照顧者,成功保住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打詐誤傷無辜!王鴻薇轟12萬告誡戶難撤銷:成功率僅1%
為防堵詐欺人頭帳戶,《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從2023年6月上路。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4)日表示,目前告誡戶現在數量有12萬4617個帳戶,但即使民眾沒犯罪、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撤銷告誡戶的成功比例僅約1%,且「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將全面凍結5年。她指出,推究其原因,是因法規只有規定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卻無訂定「撤銷」相關辦法,具體建議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王鴻薇表示,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計有12萬4,617件,然而制度規範嚴格,目前接獲民眾訴願及陳情件數3,937件。受處分人訴願成功撤銷的比例僅約1%,過去就有學者警告,但提供帳戶的「過失」如果經過司法判定無罪或不起訴,有無必要繼續喪失諸多金融權益的必要?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都應該重新檢視。林國春也說,自己在新北市接獲不少陳情,其中就在網路上賣東西賣家,買方匯錢進帳戶,後來才發現買方匯入的錢是「詐騙所得」,民眾並沒有將自己的帳號、密碼給詐騙集團,但是卻成「詐騙共犯」。換言之,只要「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是詐騙,另一邊無辜的民眾就很可能因涉及金流而淪為告誡戶。一旦列為「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全面凍結5年。王鴻薇提醒,支持打詐雖是全民共識,但是「告誡戶制度」目前已經高達12萬多件,現行的制度下如有異議,行政處分需要30日訴願,司法訴訟程序曠日費時根本不可能,即使拿到「不起訴書」證明清白卻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解除告誡戶。她呼籲,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
范姜彥豐「配偶權」官司勝訴獲賠百萬 沈痛發聲:傷害非金錢能彌補
男星邱勝翊(王子)去年遭指介入 江瑋琳(粿粿)婚姻,引發外界關注。女方配偶范姜彥豐當時透過社群公開指控兩人互動逾越朋友界線,並提起民事訴訟。士林地方法院今(28日)下午宣判,范姜彥豐獲判勝訴,王子須賠償百萬元。對此,當事人范姜彥豐與王子也分別發出聲明。范姜彥豐在聲明中對司法審理結果表達感謝,並感謝媒體與社會大眾的關心與支持。范姜彥豐透過律師發表正式聲明指出,本案在「配偶權」訴訟中獲得全面勝訴,對整起事件具有重大意義。透過司法判決確認責任歸屬,亦盼相關當事人能深刻反省,強調家庭破裂所造成的傷害,並非任何金錢可以彌補。他表示,後續仍有其他相關訴訟程序進行中,未來將持續面對並努力應對。而邱勝翊所屬經紀公司「喜鵲娛樂」在聲明表示,對司法結果予以尊重,並將虛心檢視與反省。公司同時強調,近期網路上流傳多項未經查證的言論與影像,已對藝人名譽及權益造成影響,目前已著手蒐證,未來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也呼籲外界勿轉傳不實訊息,以維護良好網路環境。對於法院判決,范姜彥豐透過律師發表正式聲明。(圖/經紀人提供)
想蓋牌失敗!王子粿粿判賠百萬 法院裁定公開判決但遮身分
藝人邱勝翊(王子)與江瑋琳(粿粿)捲入不倫風波,遭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28日下午宣判,范姜彥豐獲判賠百萬。這起案件除了賠償金額受到關注,外界更聚焦判決書是否公開;王子與粿粿一方曾請求不要公開,范姜彥豐則主張案件已有高度社會關注,應讓外界檢視,法院最後認定判決書仍須依法公開,但涉及個人身分與隱私內容將遮蔽處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審酌後認為,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損害賠償案件,依照司法公開原則,裁判書原則上應對外公開,不能因當事人不願曝光就完全不公開。不過,本案內容涉及婚姻關係、親密互動及個人隱私,仍有保護必要,因此採取折衷作法,判決書將公開,但當事人姓名、身分資訊及可辨識內容會加以隱匿。本案在14日首次開庭時,雙方攻防重點之一就是判決書公開與否。范姜彥豐一方認為,案件已非單純私人糾紛,而是受到外界高度討論的事件,因此主張裁判內容應公開;不過,王子與粿粿則透過律師表示,案件涉及家庭、婚姻與私生活細節,若完整公開,恐對當事人及家人造成二度衝擊,因此希望法院不要公開判決書。另據法界人士說法,類似案件公開版本通常會以「○○」方式遮蔽姓名,並刪除或簡化部分對話紀錄與私密細節,避免外界透過零碎資訊拼湊出當事人身分。換言之,法院並非全面公開所有內容,而是在司法透明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平衡。針對100萬元賠償部分,據了解爭議並不大,相關對話紀錄已作為證據提出,內容對王子與粿粿一方不利,兩人也已表達願意賠償。法院最後判范姜彥豐獲賠100萬元,該筆金額屬於配偶權遭侵害的精神慰撫金。不過這起風波並未隨著百萬判賠完全落幕,後續仍牽涉房產、不動產及工作室財產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目前相關事項仍在協商中,未來若無法達成共識,也不排除進一步進入訴訟程序。
33歲女遭家暴為活命失手殺夫 法院罕見不羈押!准她返家撫養6子女
柬埔寨國公省一名33歲女子高南長期遭受丈夫酗酒施暴,近日在一次被掐脖、木棍重擊頭部的生死關頭下反擊,導致丈夫重傷不治,事後遭檢警起訴。不過國公省初級法院審理後,考量被告長年受虐且家中尚有6名未成年子女需撫養,罕見駁回羈押申請,裁定准予保釋回家並接受司法監控。綜合柬埔寨媒體報導,柬埔寨國公省初級法院24日發布通報,有關一起事件發生於4月19日下午的命案。死者當日傍晚喝到酒醉返家後,毫無理由對妻子高南進行言語辱罵與肢體毆打。隨後更變本加厲,死死掐住高南的脖子,並隨手抓起一根木棍猛擊其頭部左側,導致她頭部血流如注。高南在生命受到威脅下,迅速奪過木棍反擊丈夫頭部兩次,並立刻帶傷向外求救,緊急將丈夫送往金邊醫院搶救,但丈夫仍因傷重在途中不治。檢察官在22日依「故意施暴致人死亡加重罪」將高南移送法辦,並提出羈押申請。然而,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深入調查後發現,死者生前不僅長期酗酒,更有嚴重的毒癮問題,多年來頻繁虐待妻子與6名子女,甚至曾出言威脅高南若敢報警便要將其殺害。因此高南在案發當下的反擊,確實是在遭受對方暴力攻擊、頭部嚴重受創後的自衛反應,案情並非單純的蓄意謀殺。在裁決中指出,被告高南家中有6名尚未成年的子女,正處於極需家長撫育的階段,若依照一般法律程序對被告進行羈押,這6名孩子將同時面臨父親過世、母親入監的困境,家庭功能將徹底瓦解。法院衡量高南受虐的情節、其頭部明顯的重創傷勢,以及家庭陷入的經濟與照顧困難,認為其處境極其艱辛,具有減輕法律處分的考量空間。最終國公省初級法院決定駁回羈押令,裁准被告高南保釋,回歸家庭照顧年幼子女。雖然高南仍須在未來訴訟程序中接受司法監控並出庭應訊,但法院此舉確保了6名幼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時法院強調,此判決是綜合考量法律嚴正性與人權關懷後的決定,以免這場家庭悲劇進一步擴大成社會問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楊銘威、方志友傳婚變!酒後爆口角不忍了 經紀人7字回應
藝人楊銘威與方志友結婚11年,育有1子1女,過去一家4口時常被外界視為家庭生活穩定。不過,近期傳出兩人婚姻關係已出現變化,雙方疑似已各自尋求律師協助,朝協議離婚方向處理。對此,經紀人也回應了。據《鏡週刊》報導,兩人當年因未婚懷孕決定結婚,婚後多年來雖共同扶養孩子,也持續維持家庭生活表象,但其實長期存在個性不合問題,雙方多次磨合後,關係仍難回到穩定狀態。消息指出,直到某次楊銘威酒後與妻子爆發口角,成為婚姻關係轉折點,之後兩人開始尋求法律諮詢。去年方志友宣傳戲劇《舊金山美容院》時,曾被問到社群平台上較少出現楊銘威的照片。當時她解釋,因為演員身分關係,不希望過度曝光夫妻形象,以免影響角色表現。至於外界是否會因此聯想到婚變,她則表示,一家人出遊時多半互相拍照,不容易同時入鏡,加上兩人工作忙碌,照顧孩子也採分工方式。事實上,從去年中開始,外界便陸續傳出兩人婚姻生變的說法。楊銘威傳出曾在酒後向友人提及離婚手續正在進行,而方志友也曾向友人表達婚姻中的壓力。知情人士表示,楊銘威與方志友並不希望走上訴訟程序,若能就財產分配與孩子照顧方式達成共識,雙方傾向以和平方式分開。由於兩人年紀尚輕,事業也仍在發展階段,因此更希望好聚好散。據了解,雙方目前對離婚已有一定共識,並分別找律師諮詢,希望以協議方式處理後續事宜。針對協議離婚傳聞,雙方經紀人則回應表示,「家務事不便透露。」
試管男嬰出生右足缺4趾 產檢逾10次竟未發現
大陸山東一對夫妻透過試管嬰兒療程成功懷孕,未料男嬰出生後被診斷右腳缺失4根腳趾,引發產前檢查是否出現疏漏的爭議。家屬表示,孕期產檢超過10次,包含孕中期進行的高層次胎兒結構超音波檢查,相關報告均未提示右腳異常,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已介入調查。報導指出,31歲張姓產婦與35歲丈夫於2021年結婚,因女方輸卵管因素多年未孕,2025年3月在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接受試管嬰兒治療後順利懷孕。2026年2月20日產下一名男嬰,但出院病歷與診斷證明顯示,新生兒右足畸形,右腳僅剩小趾,且右小腿較左側略細。家屬轉述,產婦懷孕期間依醫囑完成不下10次產前檢查。孕中期進行的高層次超音波檢查,診斷報告附有5張影像,畫面可見胎兒雙手與左腳,但未呈現右腳影像。家屬質疑,醫療團隊是否在檢查過程或影像判讀上未充分注意相關部位,若當時即發現異常,家庭將重新評估後續決定。孩子出生後,產婦情緒受到嚴重衝擊。家屬認為,院方在產前篩檢與風險告知義務上可能存在缺失。至於後續醫療安排,家屬表示,因嬰兒年齡尚小,暫時無法接受矯正手術,未來將轉往醫療資源較充足的醫院評估治療,相關費用仍難以估算,希望院方能提供合理說明與協助。濱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表示,已於2月24日接獲陳情並啟動調查程序,建議家屬可透過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專業鑑定,或循司法途徑維護權益,目前尚未有最終結論。涉事醫院則引用《中国产科超聲檢查指南(2019)》指出,Ⅲ級超音波篩檢項目中,雙手雙足及關節活動並非系統性強制檢查範圍,並強調將依法配合後續調查與處理。法律專家分析,醫療機構是否須負擔賠償責任,關鍵在於是否存在醫療過失及其與結果間的因果關係。若因檢查技術限制無法辨識異常,且已善盡告知義務,可能不構成過失;但若未依醫療常規進行必要觀察或未充分說明風險,則可能涉及醫療疏失。後續若進入訴訟程序,仍須透過司法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專家亦指出,產前檢查目的在於及早篩查孕期風險與胎兒發育狀況,包括早期確認子宮內妊娠與染色體風險評估,中期進行胎兒結構篩檢,以及後期胎心監測與胎位評估等,皆為降低孕產風險的重要措施。本案後續發展仍有待主管機關調查結果進一步說明。
對等關稅被判違法 川普宣布:加徵10%全球關稅
美國最高法院20日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2025年實施廣泛的全球性關稅無效。而川普隨後宣布將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在目前徵收的常規關稅基礎上,額外徵收10%的全球性關稅,為期150天,以取代日前遭美國最高法院裁定違法的部分緊急關稅措施。新關稅將在約3天後生效,且為現行關稅之外的額外稅率。最高法院已裁定川普無權在未經國會批准情況下,單方面實施廣泛的全球性關稅。對此,川普在白宮舉行記者會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令人深感失望」,第122條授權總統在面臨「重大且嚴重」的國際收支失衡問題時,可對任何國家課徵最高15%、最長150天的關稅,且無須事先展開調查或遵循其他程序限制。他也表示,政府有替代方案,而且是很好的替代方案。「可能會帶來更多收入,我們將因此變得更強大。」川普同時宣布,政府將啟動多項《貿易法》第301條不公平貿易調查,以「保護我們的國家免於其他國家與企業的不公平貿易行為」。根據《路透社》報導,外界原已預期川普會轉向第122條等其他法律依據,同時展開新的第301條調查。不過,這次宣布的10%關稅僅能維持150天,而第301條調查通常需耗時數月才能完成。川普表示,這段5個月期間足以完成相關調查,進一步提高關稅水準。當被問及在更多第232條國安調查及第301條調查完成後,關稅是否可能進一步上調時,他回應:「有可能更高,視情況而定。我們想訂多少就訂多少。」他並指出,對於多年來對我們非常不友善的國家,關稅可能會更高;但對部分國家而言,稅率會非常合理。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表示,新的第301條調查細節將在近日公布,並強調該法源「在法律上相當穩固」。川普在第一任期內,也曾依據第301條對中國進口商品加徵大規模關稅。最高法院裁決亦讓過去一年約1750億美元的關稅收入面臨可能退還的風險。對於是否退還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的關稅,川普表示,「我想這將會進入訴訟程序,可能要打2年官司。」在達拉斯出席活動時,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指出,由於最高法院未對退款事宜提出具體指示,目前相關問題仍存在爭議,「我的感覺是這可能會拖上幾週、幾個月,甚至幾年。」不過他強調,財政部預估,透過新的第122條關稅,加上強化的第232條與第301條措施,儘管IEEPA關稅收入流失,2026年的整體關稅收入將「幾乎不會改變」。
AOA前成員元旦輕生未遂!突自爆遇醫美事故「臉部毀容」 驚悚傷勢曝光
南韓女子團體AOA前成員權珉娥元旦才傳出輕生未遂,她近日在社群媒體上披露,自己在皮膚科接受醫美療程時遭受燒燙傷,導致臉部毀容,引發外界關注。根據權珉娥PO出的照片,只見她的左臉臉頰出現嚴重燒傷,伴隨水泡和滲液,令人震驚。韓媒News 1報導,權珉娥表示,她於上月24日接受「睡眠舒敏拉提(Shrink Lifting)」療程,醒來時感覺皮膚像被撕裂般劇痛,忍不住落淚。她要求照鏡子後發現,皮膚因燒傷一層層剝落,捲曲翻起,甚至伴隨滲液與水泡,當下感到極度絕望。院方聲稱,施術當下並未發生異常,推測事故原因可能僅是儀器探頭瑕疵。權珉娥指出,該診所原本是她每月定期就診的院所,但自上月起,醫院未再詢問是否同意睡眠麻醉、施術說明或拍照,也未進行術前皮膚診療與評估。院方解釋,由於她早在2025年10月簽署過同意書,因此不需每次重簽。權珉娥直言,她每次施作療程不同,從未收到過舒敏拉提的詳細說明、效果或副作用同意書。儘管如此,院方仍否認違反醫療法。對此,權珉娥坦言,這次事件造成她恐慌發作,臉部狀況被母親發現後,母親甚至落淚,令她十分心痛。據悉,權珉娥被診斷為「深層二度燒傷」,且全身10%的燒傷部位集中在臉部。由於需要延後或取消行程,她每天忙於道歉,不時落淚,也對尚未聯絡到的人表達歉意。權珉娥無奈地說,對於燒傷和疤痕何時治療完畢、是否會留疤仍一無所知,自己不得不放棄許多工作機會,感到十分沮喪,目前已與院方進入訴訟程序。此外,她也自嘲表示,自己仍希望相信對方是「好醫師」,或許只是因為現在過於敏感才會有這些想法,甚至自嘲地說「乾脆把我麻醉睡著吧」。◎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
正宮滑手機驚見老公出軌證據!律師認證「最強抓姦神器」:完全想不到
現代人面臨婚姻破裂,往往不是一紙協議就能了結。從發現異狀、蒐集證據,到協議談判甚至訴訟程序,離婚早已成為一場結合心理、法律與策略的拉鋸戰。有些人選擇尋求徵信社協助掌握實證,有些人則直接諮詢律師規劃訴訟路線。律師周盈孜近日在社群平台分享實務案例,指出在執業過程中,發現「演算法」竟成為意想不到的「最強抓姦神器」。周盈孜在Threads上分享案例,一名妻子只是平常滑TikTok短影音,結果演算法推薦了小三跟先生的放閃影片,「背景竟然是正宮家的沙發」,直接揭露婚外情現場,讓她當場傻眼。貼文一出引發大量網友討論,留言區熱烈回應,不少人驚呼「帶到家裡都在想什麼……耀武揚威嗎」、「這應該會氣炸了,太高調了吧」、「現在很多這種小三欸,都進化了,以前小三不敢讓身邊人知道是小的,現在都光明正大說自己做人家小的」,也有人直言這種行徑是「侵門踏戶的小三才做得出來」。不少網友對演算法的神奇表示佩服,有人形容,「就像神在告訴妳:快來看!證據在這裡」、「因為登記的電話號碼加上網的IP address,演算法知道他們是關連人士」、「宇宙在幫她抓姦」、「完全想不到欸!下次客戶問要怎麼蒐證,要加一個:請多滑小短片」、「連找偵探的開支也省掉了」、「哇! 演算法太厲害了」。
闖紅燈撞死清大物理奇才!胡家瑞「提再審」庭上裝瘋賣傻 遭法官痛罵還監
清大物理所博士生林仲桓於2016年遭胡家瑞闖紅燈撞擊並拖行致死,胡家瑞事後被判刑18年定讞,沒想到如今他聲請再審,並在庭上裝病、指控他人駕車並擾亂秩序,最終遭法官痛斥「你根本沒病」並當庭還監。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仲桓於2016年6月間橫越馬路時,遭男子胡家瑞駕車闖紅燈撞擊。胡男不僅未停車救援,還將林拖行至少70公尺,最終造成林仲桓傷重不治。案發後胡家瑞肇事逃逸,經法院審理,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全案定讞。然而,胡男近期卻以罹患疾病、並主張案發時並非由他駕車為由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昨(22日)為再審聲請召開庭訊,胡家瑞出庭時卻故弄玄虛,刻意拖延訴訟程序,堅稱肇事駕駛另有其人。接著又在庭上裝瘋賣傻,假裝精神狀況不佳,稱自己「什麼都忘了」。但稍後卻指控案發當時車內另有「陳則維」與「王雅鈴」2人,自己只是替人扛罪,並要求法院傳喚「王雅鈴」出庭作證。對此,法官認為胡家瑞明顯刻意擾亂法庭秩序、拖延開庭時間,但胡男不僅毫無收斂,還嘻笑裝傻詢問法官「為什麼要回去關?」讓法官當場怒斥:「難道要放你出去嗎?」胡家瑞甚至還質疑法官「你知道我車禍前、車禍後在哪裡嗎?」認為法院未仔細調查案情。最終,在胡家瑞持續擾亂法庭秩序的情況下,法官當庭宣告退庭、還監。據悉,林仲桓生前被譽為「物理界奇才」,投身物理研究長達16年,尤其專精於「鍺烯」相關研究,生前研究成果顯示,「鍺烯」有潛力取代石墨烯,堪稱半導體薄膜材料領域的重要突破,原預計於2018年完成博士論文,卻因這起車禍英年早逝,令學界同儕至今仍深感惋惜。
花蓮地院少年庭法官庭訊態度惹議 監察院:司法院應加強專業教育
監察院今(18)日指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前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審理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行為,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加強法官職務監督及專業教育,並請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改進兒少司法訴訟平等、社工人員陪同出庭之身分定位,以完備兒少訴訟程序之保護機制。監察院表示,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花蓮地院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承審妨害性自主案件時,開庭態度不佳,未考量被害少女(下稱A女)及其家屬(下稱甲)感受等,致周姓法官跟甲關係緊張、產生溝通困難或爭執。周姓法官一開始駁回甲聲請調取開庭錄音,並以職權告發甲涉及和誘罪嫌,且於知悉甲聲請將其移送法評會評鑑時,於庭訊時責怪甲,害他被院長罵、將他送評鑑等嘲諷、數落之言詞。周姓法官之行為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司法院允應督導花蓮地院、法評會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司法院允應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並應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專業教育。監委紀惠容指出,少年法庭屬專業法庭,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犯罪案件。為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當由受過訊問技巧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的法官,於專業法庭進行之訴訟程序,才能讓此類涉及個人極度隱私之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之溫暖及正義。經查,本案周姓法官雖具有少年專業法官證明書,惟於審理其他案件亦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如性受害者迷思等情事。是以,司法院允應監督所屬,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在職教育,並將專業訓練落實運用於審判實務,並與時俱進更新課程內容,避免兒少再度被傷害。 監委續指,此外,法官具獨立審判權威,與兩造當事人權力不對等。當事人如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雖可依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1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向少年法院(庭)聲請法官迴避。然就法官之迴避,除刑事訴訟法第17條明定法官自行迴避事由之外,尚無法官得迴避之相關機制。司法院允宜檢視相關法令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監委表示,本案為少年涉犯性侵少女案件,依少事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就行為人(少年)部分,由少年調查官對行為少年進行審前調查,供法官決定少年處遇之參考;然此案被害人(被害兒少)之相關調查報告、訴求、案情或被害結果等資訊,承審法官卻付之闕如,又少年法庭法官向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調取被害兒少個案紀錄或相關資料時,部分地方政府會以涉及個資、涉諮商或醫療資料等因素而拒絕提供,顯不利於被害人司法涉訟之進行。此情將影響被害兒少訴訟平等權益,司法院允應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提改善對策,讓被害及加害兒少兩造資訊能被平等正視。調查報告也指出,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出庭應訊,其目的係為於出庭應訊過程中穩定兒少身心狀況,以及結束後關照、安撫兒少情緒,除了維護其等司法權益,並與司法機關跨專業合作,提供個案適切之輔導處遇。調查報告表示,但本案涉及跨轄區,經查分別由不同機關/單位之不同且多名社工人員輪派陪同兒少出庭,對該個案及處遇情形並不清楚,且在某次應訊時卻因支援他案而提早離開,顯已影響兒少權益;又,就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衛福部查復表示,社工人員有時會以「輔佐人」身分,有部分法官要求社工簽署「證人」結文,司法院則表示社工人員係屬法律明定之「專業陪同人」,倘社工人員係擔任司法詢問員,則需簽署證人、鑑定或通譯等三種不同結文。此情凸顯社工人員於陪同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不明,造成社工人員混淆及困擾;再者,社工人員於出庭時如遇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專業知能不足,致損及兒少、社工人員權益時,欠缺即時反映管道等情,均待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議解決。
修《解聘辦法》遭教團質疑 教育部:事實不符
針對近日教團對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提出質疑,並指稱修法為「強行修法」、「未解決濫訴與小案大辦」、「擴大外聘調查」、「使校園司法化」等,教育部今(15)日嚴正澄清,相關說法與修法事實及制度內容多有不符,本次修法研修過程納入教師工會及教師團體意見,相關建議已具體反映於制度設計中,包括強化受理與分流機制、不受理匿名檢舉,並明定教師於教師評審委員會或考核委員會陳述意見時,學校應主動提供調查及輔導資料,以保障知情權等;教育部尊重各界表達意見的權利,亦將持續蒐集實務回饋、滾動檢討制度。惟對於與修法事實不符之指稱,教育部有責任即時澄清。教育部表示,首先,有關所謂「強行修法」之指控,與事實不符。本次修法是基於制度實施一年多後的實務檢視,教育部於去年六月完成整體調查及現場數據蒐集分析,並蒐集地方政府、學校及相關團體意見,經預告及溝通程序後完成修正,並非倉促或未經討論之修法。部分教團指稱修法未處理濫訴與小案大辦問題,亦與實際修法內容不符。教育部指出,本次修法正是基於實務數據,正視濫訴與小案大辦確實存在的問題,新增「受理前即行判斷」及「受理後案件分流」機制,並強化檢舉責任設計,避免一般教學、管教或溝通爭議,一開始即進入最嚴格之調查程序。部分教團將上述制度調整描述為「未解決問題」,完全忽略修法實質內容。教育部說明,依統計資料顯示,經完成調查之案件中,實務上有相當比例案件本質上屬於考核或一般校內專業處理範疇,而非解聘層級事件,同時,過往進入調查程序之案件中,匿名檢舉所占比例亦不在少數;正因如此,教育部才設計受理判斷及案件分流,讓考核案件回到考核機制處理。同時,修法亦明確限制匿名檢舉,透過不受理匿名檢舉及受理階段判斷的雙重調整,強化檢舉責任,降低濫訴風險。關於部分教團指稱「全外聘調查擴及一般案件」,教育部澄清,教師成績考核案件仍應派校內人員調查,外聘調查僅限於校內確實無法組成調查人力等特殊、必要情形,並非全面或常態適用。部分教團將例外性設計解讀為制度主體,與實際規範不符。針對部分教團指稱新制使校長「權責真空」變成「巨嬰」,教育部說明,新制係在不同意見並存下,為回應校長是否偏頗或承受不當壓力之疑慮,調整其於受理判斷中的角色分工,校長仍負責召集、釐清事實及行政協調,並非所謂架空行政責任。此外,教育部強調,將修法定性為使校園「司法化」或「法律割喉戰」,亦與修法目的恰恰相反。本次修法正是希望避免所有事件動輒進入調查或訴訟程序,透過預防性設計與分流機制,讓一般事件回歸校內專業與考核處理,減少行政內耗與對立。本次修法已明確設置「輔佐人制度」,在調查及會議過程中提供程序協助與支持,協助雙方理性溝通,同時亦將持續強化調查人員專業訓練,並透過既有的人才庫管理與退場機制,汰除不適任調查人員,確保調查程序的客觀、公正與專業。至於關切冤案補償及名譽回復機制,教育部重申,相關配套已啟動研議,法案發布當天也發布新聞稿及受訪回應說明,並非如部分教團所稱完全未處理。教育部嚴正指出,制度討論若刻意忽略修法內容與實務事實,僅以全面廢除相關機制作為訴求,仍難以回應不適任教師處理及學生權益保障等教育現場的實際問題。「教育部的責任,是在確保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教育專業之間,建立可運作、可檢討的制度,而非以否定制度本身取代對制度的理性討論」。
澄清2022戶籍資料外洩並非來自戶役政系統 內政部:身分證字號更換依現行規範辦理
內政部今(31)日針對媒體報導「2300萬筆個資外洩!民眾想換身分證字號,內政部急下『限制令』」,澄清聲明,有關2022年全國個人戶籍資料外洩一事,經檢調單位追查證實,並非從內政部戶役政系統洩漏。內政部指出,戶役政系統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一,除遵循資通安全法A級機關應辦事項外,後續更辦理策略、管理及技術面的持續精進作為,包括人員定期查核、內外網實體隔離、資料落地加密儲存、存取行為日誌化、測試資料模擬化、傳輸資料代碼化、碎形及以憑證保護等機制,確保民眾個資儲存與使用安全,同時透過全天候安全防護中心監控戶役政內外網行為,以防範各種可能網路侵擾行為。內政部續指,相關紀錄亦長時間留存供公正、客觀的第三方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稽核,以確保將民眾的戶役政個資防護做到滴水不漏。另外,內政部提到,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係採一人一號之身分證制度,身分證字號配賦與管理應具穩定性、識別性、正確性及專屬性等公益目的,僅於發生錯誤、重複或特殊情事者可變更。內政部說明,2017年間有個案透過藉變更身分證字號進行非法情事,內政部於2017年12月因此召開會議,調查戶所實務上受理變更身分證字號態樣,發現有部分個案係因算命師說統號不好改身分證字號情事,惟該次會議決議身分證字號,為識別個人身分之專屬代碼,不宜任意變更,僅身分證字號末碼4及含3個4以上之諧音不雅列入特殊情事及身分證字號遭冒用、國民身分證遭冒用或遭偽造者,提供院檢裁判書類,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戶所審認後可變更身分證字號。至個資外洩如有遭損害之具體事證,可比照提供院檢裁判書類申請變更。媒體報導之個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內政部將尊重司法判決。
131億判賠壓頂 大同擬一次認列虧損「大洗澡」斷尾求生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2月13日針對大同與華映(百慕達)間的訴訟作出終審判決,判令大同與華映需連帶賠償中國華映科技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台幣131億元)。這起延宕十多年的案件如同一顆深水炸彈,再度引爆市場高度關注。根據《民報》報導,雖然大同於記者會中宣稱公司帳上仍有287億元現金,並強調中國判決尚未獲得台灣法院認可,短期內無執行效力;但實際上,大同在中國持有的多項資產恐已無可倖免。專家指出,這些市值約40至50億元的資產,包括子公司股權、廠房、帳戶現金等,皆可能成為債權人立即執行的目標。在中國資產形同難守的情況下,大同轉向死守台灣母公司資產。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判決需經台灣法院「裁定認可」後方可強制執行,大同律師團已擬定三道法律防線,意圖拖延、反擊或化解此筆巨額債務。包括質疑文書真偽、主張違反公序良俗,以及訴訟程序拖延,以時間換取談判空間。而在外界質疑聲中,有媒體指出,大同新任董事長張榮華與經營團隊內部已達共識,擬於今年財報中一次性提列131億元「或有損失」,採用最嚴格會計原則全額認列。雖將導致大同由盈轉虧,每股盈餘恐驟減6.09元,創下歷年最大虧損,但市場分析普遍認為這是一場經過縝密規劃的財務操作。專家指出,這種策略在會計學中稱為「大洗澡」(Big Bath),意指藉組織更迭或重大事件時,將歷年累積的壞帳與潛藏風險一次清算。對張榮華而言,這筆爛帳是來自前朝高層的遺毒,選擇在2024年全數認列,不僅可重設財報基期,更為日後業績反彈創造條件。一名會計師則指出,雖然每股盈餘重創,但這筆損失屬帳面處理,「現金其實一毛沒少」。由於台灣法院尚未認可判決,大同現階段仍無須實際付款。公司也表示,若未來勝訴或和解,可再將提列金額「回沖」為獲利,對整體財務影響屬可控範疇。但對眾多期待領股息的小股東而言,衝擊可能最為直接。原預期本業穩健的情況下能分得可觀股利,但一旦巨額損失入帳,全年淨利將被吞噬,股利發放幾近落空。
29歲男持長刀亂晃士林夜市 落網稱被比中指要「討公道」
繼19日台北捷運隨機攻擊事件後,彰化市鬧區21日晚間有名街友疑似酒醉手持鐮刀在街上遊蕩,嚇壞民眾;而台北市士林夜市今(22)日凌晨傳出有男子疑似手持開山刀徘徊,引發當地民眾不安。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搜尋行動,已將涉案男子逮捕歸案,而其供稱因遭人比出不雅手勢心生不滿,才持刀欲「討回公道」;訊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裁處。根據目擊者在社群平台Threads貼文內容,22日凌晨有男子持大型刀械於士林夜市周邊來回行走。為了安全起見,原PO選擇邊撤離邊拍攝現場畫面,並立即向警方通報相關情況。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警力前往士林夜市周邊巡查,並加強地毯式搜索。警方稍早指出,循線追查後,於凌晨2時15分前往社子地區一處住處,將29歲從事清潔工作的謝姓男子查獲,並在其機車內查獲相關刀具。謝男供稱,當晚因遭街友比出不雅手勢,心生不滿,才攜帶刀具欲「討回公道」,涉案刀械則為網路購買。警方調查發現,謝男過去曾涉及妨害自由、恐嚇、竊盜、毀損及傷害等案件。警方訊後認定其行為已影響公共安寧,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製作筆錄後,移送法院裁處;由於該案屬行政裁罰案件,並非刑事犯罪,依法不適用刑事訴訟程序。士林分局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或危險行為,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避免正面接觸,並即時通報警方處理,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柯文哲聲請公開播送辯論程序了! 台北地院獲准了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將於本月中旬展開言詞辯論,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公開播送,台北地院於今日(12月2日)裁定言詞辯論以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准予實施公開播送,本案可抗告。北院指出,聲請人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本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之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北院表示,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本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針對柯文哲意旨另稱司法院所定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已僭越修正後法院組織法之立法意旨,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北院查詢後認為,司法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9項授權訂定發布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該實施辦法說明為「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導致開庭過程中揭露之相關隱私、個資或其他機密資訊,沒有被適當處理,產生外洩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之虞,爰明定法庭錄音、錄影之公開播送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及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上述規定是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時,造成參與訴訟程序者如有正當理由確信公開播送其錄音、錄影,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之情形時,無從為適當處理,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故規定該案件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之方式處理。此外,為避免公開播送時間延宕過久,同時於第2項規定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為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已衡平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難認與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立法目的相悖離或逾越同條第9項授權範圍。因此有關柯文哲這部份的聲請意旨自難憑採。
黃子佼宣稱「和全數受害者和解」?律師搖頭嘆:有錢真好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高等法院今(25日)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對此,林智群律師也感慨「有錢真好」,「在法院裡面,雖然不是有錢買生、沒錢買死,但有錢人在訴訟程序裡面確實可以取得比較好的優勢。」黃子佼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在二審期間提出試行調解,最終黃子佼於昨(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宣稱已與全部30多位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遂在今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案件仍可上訴第三審。對此,林智群律師今在臉書粉專發文感嘆,「心得就是有錢真好」,雖然法律上並非有錢就能買生、沒錢就必然受刑,但在訴訟程序中,有財力的人確實能取得相對優勢:他們可以聘請優秀律師處理案子,也能利用財力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換取被害人的原諒及法院的緩刑判決。然而,林智群也對黃子佼宣稱已與所有被害人和解抱持懷疑態度。他認為,黃子佼持有2200多部未成年人影片,但僅有30多位被害人公開出面,宣稱全數和解不太可能。因此黃子佼很可能只是與那些「願意站出來告他」的被害人達成和解;至於那些因害怕二次傷害而不願出面的被害人,或者已無法聯繫的被害人,林智群表示,和解幾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