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保險
」 保險金 詐保 詐領保險金 詐領 死刑
丈夫已亡4年仍「月月領」退休金 婦人詐領近60萬台幣下場出爐
大陸內蒙古一名女子隱瞞丈夫死亡事實,連續多年詐領退休金逾人民幣13萬元。近日,扎魯特旗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董某某因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約新台幣6.6萬元)。根據《紅星新聞》與《新重慶.重慶日報》報導,判決書顯示,董某某與丈夫張某某為合法夫妻關係,張某某於2017年12月去世後,家屬未辦理火化手續,也未向有關部門申報死亡事實,而是將其以土葬方式安葬於董某某住宅東南方的荒山中。董某某明知丈夫已不具備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資格,卻在2018年至2021年間持續提領其退休金,金額合計達人民幣133,933.96元(約新台幣59萬元)。直至案件曝光,董某某才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2025年8月,她已將全部非法所得款項退還至當地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帳戶。法院審理認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長期隱瞞配偶死亡事實並詐領保險金,涉案金額龐大,已構成詐欺罪。鑒於其落網後如實供述犯罪經過,具坦白情節,且在庭審中自願認罪認罰,並全額退贓,可依法從輕處罰。法院於2025年11月10日作出判決,除宣告緩刑與罰金外,也明確被告人需在緩刑期內接受司法監督,不得再犯類似行為。此案經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後,引發社會對於養老保險金制度監管與申報義務的關注。內蒙古扎魯特旗人民法院對該起詐領退休金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高雄驚傳行刑式槍擊 法醫高大成:手法兇殘欠專業「疑熟人犯案」
高雄左營昨(22日)清晨驚傳1起行刑式槍擊案,51歲羅姓男子在自家附近遛狗時,突遭埋伏的槍手連開16槍攻擊,子彈擊中頭部、頸部及腹部共5處要害,當場倒地身亡。兇嫌隨即駕駛白色BMW轎車逃逸,隨後在橋頭區甲田街縱火燒車,企圖銷毀犯罪證據。對此,法醫高大成也分析,此案手法兇殘,凶嫌可能與死者熟識。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表示,案發時間為昨清晨6時51分,死者一出門便遭到槍手連續射擊,毫無生還可能。根據調查,羅男本身是通緝犯,曾因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以及利用贓車車牌詐欺取財未遂,被判刑4年2個月後逃亡在外。雖然身負通緝身分,他仍住在家中並自在外出遛狗,顯示似乎並未擔心有人尋仇。法醫高大成分析,本案手法兇殘,顯示兇嫌對死者的行蹤掌握極為精準,很可能與羅男相當熟識。他指出,現場開槍數量超過10發,但實際擊中部位僅5處,推測兇嫌可能攜帶2把手槍,以避免卡彈影響,並且不惜在死者倒地後補槍,顯示殺意強烈、務必斷絕生還機會。高大成進一步指出,職業殺手的行刑式槍擊通常只需3至4槍即可結束,且射擊精準,不會隨意連開十多槍。相較之下,本案兇嫌手法雖然激烈,但缺乏專業技巧,更像是普通人出於強烈情緒或利益衝突下的行兇。他懷疑這起案件與黑道常見的「財殺」有關,因在情、財、仇3大因素中,金錢糾紛往往是最直接的導火線。他還質疑,通緝犯能夠住在家中、自在外出而不避風頭,十分反常。這或許意味著羅男雖然有案底,但並不覺得自己身處危險,反而因債務或金錢牽連而遭人謀殺。對此,警方也展開全面追緝,並進行彈道比對,希望透過彈殼分布、射擊距離與角度還原犯案過程。
前北市議員林穎孟遭前夫家暴 北檢2罪起訴誠泰董事長
前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詐領助理費,一審時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3年8月、又依圖利罪判她5年8月徒刑等,此案如今上訴到高等法院,結果尚未出爐。然而,今(8月21日)台北地檢署卻將其前夫誠泰銀行董事長林致光依傷害、違反保護令等罪起訴。林穎孟與林致光本為夫妻,2人在2022年12月6日登記結婚後開始感情不睦,去年3月林穎孟因涉犯詐領保險費遭檢方諭令交保100萬元,本幫林穎孟交保的林致光突然向法院聲請退保,2人密婚以及於去年1月25日登記離婚的消息才浮上檯面。去年3月,林穎孟曾出面證實和林致光之間有家暴官司,並且台中地院在2023年8月9日核發她暫時保護令,當時林穎孟說,2人在2023年9月15日就開始分居。然而,根據起訴書內容,林致光於2023年9月15日晚間11時許,對林穎孟涉犯家暴,估計這也是2人分居的導火線。起訴書指出,林致光於2023年9月15日晚間11時許在位於台北市松山區的住處內涉犯違反保護令,對林穎孟實施家暴。當時林穎孟正經歷完手術需要休息,林致光卻要求林穎孟將身上所穿的衣服歸還,並多次出手拉扯林穎孟身上的棉被,並與其爭搶手機,甚至將其推倒在地,導致林穎孟右膝挫傷、瘀青,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今日依照依傷害、違反保護令等罪嫌起訴林致光。
花蓮憂鬱家族涉詐保5千萬 高院判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女子家族8人,遭檢方起訴假裝罹患憂鬱等精神疾病,長期在醫療院所住院治療,10年來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5570多萬元保險理賠金,及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多元。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張女8人都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定有住院需求才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無法認定有詐欺犯行,17日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7人無罪確定;同案被告陳男,今年1月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本案是因1名非專業醫療人員,看到張女等人「外表看起來好好的卻住院、住院就有錢領」而懷疑,向警方檢舉並希望員警介入調查,台北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偵辦後,認為張女及她丈夫、女兒,還有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共8人涉詐保,依詐欺罪起訴。檢方起訴指控,張女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然後住院治療,自2008年底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張女之後「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姊姊、姊夫、女兒等親友,以相同手法騙倒多家知名醫院醫師,迄2018年共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一審認為,張女等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沒有醫師指稱張女等人有施用詐術,致其誤信或誤判病情,因此判決全部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為,沒積極證據可認定被告等人的醫師,都是受詐騙才安排住院觀察治療,在缺乏可證明犯罪證據下,難認定張女等人有詐欺犯行,無罪確定。
一家8口涉稱「罹患精神疾病」詐保5570萬元 二審高院判決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婦人與家族成員共8人,被控向精神科醫師誇稱罹患精神頹廢等症狀詐領保險理賠5570萬元,卻在住院期間出外吃喝玩樂,另使健保損失938萬餘元健保住院給付,遭檢察官以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一審時,台北地院認定罪證不足均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今(17)日在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高等法院認為8人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難認有檢察官所指之詐欺犯行,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無罪確定。檢方起訴時指控,張婦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住院治療,在2008年底起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初次得手後,張婦「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丈夫、女兒、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等一家8口,在2008年至2019年間以相同手法騙倒11家知名醫院醫師,共同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罪證不足,判決8人無罪,並以新聞資料列舉7大無罪理由,論述理由包含被告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且各醫院就住院均有其診斷標準及程序。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指出,8名被告中,有1人今年1月間死亡而改判公訴不受理,其餘7人仍獲無罪。全案確定。高等法院指出,被告等人都是經由他們的主治醫師診斷後,認為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難認各醫師均因被告施用詐術而陷於錯誤。此外,二審依檢察官聲請,將被告等人病歷資料先後送請亞東紀念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就他們住院有無裝病、誇大病情,以及有無住院必要性等事項進行鑑定,均經函復拒絕鑑定。二審合議庭指出,本案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等人的主治醫師及醫療團隊均是受詐騙始安排住院觀察、治療或復健,因此難以認定被告等人有檢察官指控的詐欺犯行,檢察官提上訴請求改判有罪,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27歲女閃婚4個月後車禍過世 人夫被質疑詐保!他回應了
大陸一名山東27歲女子周輝跟河北男子王康平認識13天閃婚,4個月後她車禍過世,消息一出,有網友質疑王康平為了詐領保險金,而王康平解釋,妻子沒有保險,他在知道她罹癌的情況下,還是決定結婚。據《極目新聞》報導,王康平2日在妻子的社群帳號發訃聞,妻子在上月30日晚間遭遇意外交通事故,經搶救後不治,7月1日在醫院離開了。王康平說,這幾天他看了很多網友都在質疑他詐保。據悉,其實周輝在去年5月底就患子宮頸癌,王康平指出,「結婚前,妻子如實告知了病情,也坦陳有過一段婚史,但沒有孩子。」今年3月妻子動手術,幾個月來化療20多次。醫師表示,不會復發。王康平說,今年春節,他跟妻子認識13天後就結婚,他知道周輝罹癌無法生育,他也沒打算有小孩。周輝妹妹指出,「姐夫人挺好的,在明知道我姐有癌症需要動手術的情況下,他背著爸媽偷偷把戶口本拿出來和我姐登記結婚,就這一點我很佩服他!」周輝妹妹說,姐姐沒買意外險,去年還沒發現癌症前,買過一個百萬事故險,出事賠5、6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024萬元到2429萬元),但媽媽出車禍後,姐姐就先解掉保險救媽媽,術後姐姐一直在做化療,姐夫賺錢給她看病,本來預計這次療程到2日,因為提前結束,去北京找姐夫,沒想到出車禍,車子也不是姐夫開的,所以網路上的陰謀論根本是無稽之談。周輝妹妹表示,姐夫表明不要任何補償,但姐姐事故的賠償會給他一部分,姐夫只想帶姐姐的骨灰回河北邯鄲老家,後事也安排好了,請網友們讓逝者安息不要亂猜。
追求不成由愛生恨!女病患控蘇一峰「讓病患詐領保險金」下場慘了
朱姓女子因受名醫蘇一峰診療,追而愛慕追求蘇,卻因追求不成,由愛生恨,自去年在社群平台上數度不實爆料,指蘇讓關係好的病患占床位,浪費健保資源,讓病患詐領保險金,蘇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3日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恐怖女病患」朱女。起訴指出,朱姓女子因過去接受台北市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胸腔科醫師蘇一峰診療,追而愛慕追求蘇,卻因追求蘇不成,心生不滿,自去年11月起在社群平台Thread上數度不實爆料。朱女PO文指蘇讓跟他關係很好的人住院住很久佔床休,浪費醫療健保資源,讓很多重症需要床位的人進不進來,批蘇該死、垃圾,還有資格嗆政府,不要臉厚顏無恥,會有報應,不得好死。朱還寫道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要不要改成陽明飯店,嘲諷很窮缺錢有醫療保險的人可以去找蘇一峰,蘇還跟黑道有掛勾,有醫德嗎?會治病又怎樣,心地不好報復別人,蘇是醫界的老鼠屎,讓輕症的病人住院住很久,領政府的錢,讓病領保險金。蘇憤而提告,檢方調查時,朱女辯稱發文只是發洩情緒,沒有誹謗犯意,她是住院時認識一些病友,對方告訴她想領保險金,另有病友說她與蘇關係不好,蘇不讓她住院。朱女坦承她曾在臉書發文表達喜歡蘇一峰,結果被網友罵神經病,她有問對方是黑道嗎?對方沒否認,她也不知道病友講的是否為真實,也不知道罵她的網友是否為黑道,檢方認為朱因追求蘇未果,發表不實文章,今依法起訴。
美國佛州東部小鎮成「斷肢之城」 居民自斷手腳詐領保險金
美國佛羅里達州東北部,坐落著一個僅有700多位居民的小鎮「佛農(Vernon)」,這個原本被森林、農田與清泉圍繞的社區,過去確因一起駭人的保險詐騙事件而聲名大噪,甚至被冠上「斷肢之城(Nub City)」的稱號。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的開端可追溯至20世紀中葉,當時佛農當地產業逐漸沒落,鋸木廠與港口相繼關閉,不少居民在貧困壓力下開始走向極端。根據1972年《紐約時報》報導指出,大陸全美保險集團(Continental National American insurance group)的調查員希利(John Healy)曝光當地人為詐領保險金而故意截肢的現象。希利表示,當時佛農爆發了為期三年的「自殘狂潮」,從最初5,000美元的保險理賠,最終升高至單案超過30萬美元。一些人甚至在短時間內向數十家保險公司投保,再以「意外」為由自斷手腳索賠,根據保險公司掌握的資料顯示,有居民曾與多達28或38家保險公司簽約,最終領得逾百萬美元。目前在佛農的街道上,隨處可見大量截肢者行走,詭異的景象令外地來客震驚。曾任保險業務員的伯德肖(L.W. Burdeshaw)回憶表示,一開始這些「意外」包括獵鷹時炸斷手掌、誤擊腳部等,但隨著案件頻繁且保費金額節節上升,保險公司終於起疑。部分理賠案件中,傷者口袋裡被發現有止血帶,或在受傷當日特意與配偶交換車輛駕駛,都成為可疑線索。但即使如此,一些案件在法庭上仍難以定罪。1972年後,保險公司逐步限制佛農居民的投保資格,當地的詐保風氣也隨之消退。希利表示「頭幾次過後,就沒人能拿到象徵性賠償金,更遑論大額理賠。」即便這段歷史逐漸被遺忘,仍有部分影像記錄流傳下來。例如1984年某次地方議會會議期間爆發的鬥毆事件中,可見到當地居民阿姆斯壯(James Armstrong)的以鉤子代替左手,成為「殘肢之城」的具象象徵。導演莫里斯(Errol Morris)先前曾希望拍攝以詐保故事為題材的紀錄片《佛農,佛羅里達(Vernon, Florida)》,卻因居民反彈與威脅而中止。莫里斯回憶,當他敲開一位雙腿截肢者的家門,竟遭對方的海軍陸戰隊女婿毆打,讓他當場打消念頭。最終這部紀錄片聚焦於當地日常生活,拍攝對象包括打火雞獵人與養蚯蚓農夫,而非詐保主角。即使過去不堪回首,如今的佛農已顯著改變。有居民在YouTube留言區表示,自己在當地長大,如今鎮上仍不乏古怪角色,例如有人僅靠割草機代步,但截肢現象早已不復存在。也有一名當地人表示,為拓寬79號州道(State highway 79),許多老店與民宅被拆除,如今小鎮大多被柏油鋪滿「再也不是我們記憶中的模樣」。
毒夫連環殺害3命為詐保! 「最美檢察官」火眼識毒揭破驚天真相
一宗恐怖的連環殺人案日前被刑事局成功偵破,案件的背後是1名60歲的男子張姓,為了詐取保險金,接連對數名女子下毒,甚至連自己的兒子與妻子也未能倖免,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不僅揭開了張男毒害他人的惡行,還因為1名有「最美檢察官」之稱的陳漢章檢察官的敏銳察覺,才成功破解這宗駭人聽聞的謀殺案。案件的發端可追溯至2016年,當時身負巨額債務的張男與王姓女子交往,在這段關係中,張男先後以海洛因和毒農藥對王女進行多次投毒,儘管王女最終捨得1命,但其銀行帳戶卻幾乎被提領一空,隨著詐領保險金的企圖未遂,張男將目標轉向自己的陳姓妻子,妻子因為痔瘡手術住院,張男趁機將麻醉劑待布卡因下入食物中,致使陳女癲癇發作,20天後因缺氧性腦病變不治身亡。這一事件引起了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漢章的懷疑,當他相驗陳女遺體時,發現死因疑點重重,於是指示進行進一步解剖,解剖結果發現,陳女的膽汁中竟有微量麻醉劑,而該藥物並未在醫療記錄中出現,證明其是遭到枕邊人毒死,這一發現引導警方展開更深入的調查,並成功揭開了張男長達幾年的謀殺計劃。此外,警方在張男與1名陸籍女子交往期間,獲悉他曾再次企圖對新女友下毒,在該女子表現出疑慮後,立即報警並揭露了張男的惡行,警方於2024年12月成功逮捕張男,並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名將其起訴。
新婚妻小手術卻病故!警追驚見他歷任伴侶均身故 意外曝狠夫下毒騙保
歷任女友、老婆均遭餵毒!刑事局2021年間獲報,有女子因痔瘡手術入院,卻在術後因突發癲癇失去意識,隨後確診為缺氧性腦病變,病情急轉直下,緊急進入加護病房救治20天後仍不幸不治。然而這起看似單純的病故事件,檢方於相驗時認為死因有疑,解剖後於死者體內發現微量不可服用麻醉劑(待布卡因),且其住院期間與相關醫療紀錄均未發現有施用該藥物之狀況,意外揪出其張姓老公疑似下毒騙保,而這竟早非他第一次以同樣手法詐領保險金。據了解,在環保公司從事垃圾車司機的60歲張姓男子,其1993年間就因懲治盜匪條例與殺人罪嫌入獄,直到2010年間假釋出獄,其共有2段婚姻,前妻車禍流產,隨後身體每況愈下,最終不治。而張男2021年3月與陳姓女子登記結婚,但2人新婚才不到1個多月,陳姓女子就因痔瘡手術入住醫院,卻在術後復原期間突發癲癇症狀並失去意識,經搶救診斷為缺氧性腦病變,轉入加護病房急救超過20日後仍宣告不治。經檢察官相驗後認死因有疑,遂令解剖鑑定,並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偵辦。然而根據解剖鑑定報告內容卻發現,法醫在陳女的膽汁內測出微量Dibucaine(待布卡因,為半身麻醉及局部麻醉劑或外塗麻醉藥膏,不可經口服用),若服用後會產生中毒反應,可造成引發癲癇發作、心律不整,經查陳女住院期間醫療紀錄並未開立或施用該藥物,同時發現陳女嘴唇牙齒壓面損傷皮下組織間出血,疑判遭外力施(注)入該麻醉用藥導致腦部麻痺、癱瘓,陷入昏迷進而死亡。張男疑似了騙保下毒時間序。(圖/翻攝畫面)警方隨後也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病房內當時僅有陳女的張姓丈夫陪伴在旁,同時發現陳女術前不久才投保約100萬元的保險,隨後與張男結婚登記,明顯有異。而警方為避免打草驚蛇,秘密對張男進行蒐證,並因此再發現張男於2016期間,其時任王姓女友也曾因昏迷、嘔吐不止而入院就醫,其尿液中被檢驗出加保扶(劇毒農藥),且王女在住院過程中,其275萬餘元的存款竟還被張男趁機盜走,張男還利用照護王女的空檔,疑似趁機對王女施打海洛因,被院方發現,緊急通報。等到王女康復後,驚覺自己存款被盜領,還疑似險遭張男毒手,火速切斷2人關係。但讓人細思極恐的是,陳女為張男的第二任妻子,其前妻因車禍不幸身亡,而其2歲的兒子也因支氣管疾病就醫,隨後不幸不治,惟警方目前仍無法確認2人死因是否與張姓男子有關。警方經長期蒐證與監控,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也在去年12月18日搜索並拘提張男到案,張男訊後遭羈押禁見。全案依刑法殺人罪及殺人未遂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今年4月11日偵結起訴。
為詐領保險金母親殺害2親生子女 得手後把4億不法收入「拿去賭博」
越南廣南省(Quảng Nam)一名41歲婦女Tô Thị Ty Na為詐領保險金,涉嫌於2021年至2023年間先後殺害兩名年幼兒子,事後卻拿著4億越南盾(折合新台幣約51.5萬元)四處遊玩賭博,引發全國震驚與憤怒。目前該名婦女已遭刑事起訴並羈押。綜合外媒報導指出,Tô Thị Ty Na膝下有三男一女共四名子女,其中兩名兒子已死亡。長子目前就讀11年級,女兒則為9年級學生。該名婦人的丈夫於五年前病逝後,婦人便無穩定工作,生活狀況持續惡化。街區管理人員與地方政府皆表示,該名婦人平時行蹤不定,甚少出現在登記住址內。根據越南警方調查,2023年1月2日晚間22時05分,該名婦人的小兒子Nguyễn Văn Hoàng在廁所內死亡,當時婦人對外宣稱小兒子是因跌入水桶而溺斃。小孩的姑姑表示,在事發當日,弟媳曾打電話通知,表示小姪子不慎跌入廁所水桶中去世。小孩姑姑抵達現場時,小姪子的遺體已被移至屋內。弟媳向姑姑解釋,因為風災造成停電停水,所以家中特地購買大水桶儲水,但不清楚為何桶子會被移至廁所。小姪子死亡的原因,與弟媳2年前過世的二姪子Nguyễn Văn Hiếu死因相似,兩人皆被發現倒臥水桶內,地點皆在婦人自宅廁所。警方初步認定這些死亡為溺水意外,直到死者姑姑認為其中有異常,向警方報案後,案件才得以重啟調查。小孩的姑姑向媒體表示,當年二侄子去世時,家屬並未起疑,但直到小侄子也因為相同死因去世時,這才讓家屬感覺有問題,再加上弟媳生性懶散,弟媳甚至在丈夫過世後,就迅速將遺留的房屋與車輛賣掉,並花光家產。姑姑也提到,弟媳日常便對四名子女疏於照料,自己長期沉迷吃喝與賭博。自己要實際負責照顧其中三名子女。直到2022年底,弟媳突然前來接走兒子,稱「要讓孩子跟媽媽一起住」,但僅過了一週後,孩子隨即離世。二姪子過世後,弟媳隨即領取超過2億越盾的保險金,而在小姪子於2023年過世後,該名婦人又再領得另筆金額,總計超過4億越盾。小孩的姑姑也提到,弟媳沉迷賭博,長年經濟拮据,但卻每年願意為兒子花費5000萬越盾投保,這種狀況極不尋常。而警方依照小孩姑姑的線索持續調查後,發現兩起案件的現場證據顯示極高相似度與作案痕跡,進一步證實小孩母親涉嫌蓄意殺害。2024年4月5日晚間,廣南省公安正式對該名婦人發出刑事起訴與羈押令,罪名為謀殺。經證據比對,警方認定婦人的確涉嫌為詐領保險金蓄意殺害親子。小孩的伯父受訪時也提到,兩名侄子過世後,弟媳領取大筆保險金,卻未將資金用於家庭照護或改善生活,反而持續流連外地、玩樂賭博。自己與年邁父母無法接受這樣的親情背叛,直言希望法律嚴懲犯行。而小孩的外公則悲痛表示,自女兒出嫁後便與家庭往來不多,對其生活狀況了解有限。他表示得知消息後「起雞皮疙瘩」,雖然是自己親生骨肉,「但誰能控制她的良心?」
嘉義逆子涉嫌詐領1300萬保險金! 他開車撞死失智母遭羈押
嘉義縣驚傳逆子詐領保險金開車撞死失智母!一名劉姓男子被控其疑似為了保險理賠金,在幫失智失能的母親投保滿3年後,竟開車載母親製防汛道路盡頭自撞,造成母親當場死亡,其卻毫髮無傷,事後領取1300萬元保險金,引起檢警懷疑。警方後續在駕駛座上發現有藥物反應,疑似劉男對其母親下藥,依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法院稍早也對其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劉姓男子去年5月載著其失智失能的母親前往嘉義東石拚闢防汛道路盡頭,隨後卻自撞牆壁,強烈撞擊力道造成其坐在副駕駛座的母親頭部遭到撞擊,緊急送醫不治。事後,檢方相驗後將遺體發還,劉男辦理後事,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遭保險公司察覺有異,但經檢方偵辦後,認為劉男母親死亡並無外力介入,對劉男依過失致死罪對其緩起訴。不過保險公司事後再對劉男進行告發,發現其駕駛的賓士車駕駛座上被發現有可疑藥物反應,其案發前的基地台訊號,更發現劉男疑似前往案發現場勘查,再加上劉男身上有車貸、房貸等債務,懷疑案情不單純,最終突破劉妻心房,劉妻供述部分案情。檢方認為劉男涉嫌重大,且其事後金流異常,加上現場副駕駛座的安全氣囊未爆開,劉母也未繫安全帶,劉男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更未發揮作用,車禍肇因難以釐清有諸多疑慮,並有保險員尚未到案,認為劉男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也裁定劉男羈押禁見。
死囚黃麟凱今晚槍決! 5名死囚2年內暫不會被執行「可提非常上訴」
犯下情殺案殺死女友及女友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今(16日)晚間將執行槍決,32歲的黃麟凱為目前37名死刑犯中「最年輕者」,不過據去年9月舉辦「死刑存廢釋憲案」的判決,目前仍有5名死囚兩年內暫不會被執行。林于如(中)為詐領保險金犯下殺害丈夫、母親、婆婆重案,圖為2011年她聆聽死刑判決後走出法庭,表情漠然。(圖/報系資料照)根據「死刑存廢釋憲案」的判決,是針對刑法「殺人罪」、「性侵故意殺人罪」、「強盜故意殺人罪」和「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中的死刑是否合憲作出解釋,而憲法法庭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死刑規定合憲,不過憲法法庭也做出限縮,必須要是「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才可以科處死刑。另外,1999年修法前的「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採用唯一死刑,該規定被宣告違憲。除此之外,憲法法庭也提出限縮規定,若被告涉犯前開罪名,偵查機關首度訊問時必須有律師陪同,同時必須在第三審採用強制辯護,而第三審必須言詞辯論審理才得判處死刑或維持前審死刑;各級法院判處死刑時必須法官評議一致決;有刑法第19條第2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顯著降低」之情形,不得科處死刑。憲法法庭還提到,因精神、心智缺陷,導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者,不得科處死刑;導致受刑能力有所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根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均宣告,相關法律若有牴觸,兩年內須修法,否則失效。另據《ETtoday新聞雲》指出,憲法法庭同時針對5位死囚做出宣示,包括1995年間犯下黃姓富商綁架撕票案件的黃春棋、陳憶隆,同夥包括獲得平反的徐自強,而黃、陳兩人被依照1999年修法前的「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憲法法庭宣告兩人的案件可以透過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平反。還有唯一的女死囚林于如,她因為積欠賭債、想詐領保險金,2009年間連續殺害母親、毒死婆婆和丈夫,2004年間犯下基隆女人心卡拉OK店縱火5死命案的林旺仁,2007年間因賭債糾紛,槍殺友人致兩死的沈岐武,這3位死囚在法院審理期間,均被認定有心智缺陷導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卻還被判處死刑定讞,憲法法庭也認為3位死囚可透過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平反。
她曾是「下藥弒父」終身監禁的惡女 24年後重審卻「決局大反轉」無罪釋放
南韓2003年3月曾發生一起震驚全韓的弒親事件。一名52歲金姓男子被人發現倒臥在路邊、氣絕身亡,事後南韓檢警卻認定兇手是死者23歲的女兒金信惠。她被控在父親引用的洋酒中摻入高劑量安眠藥導致其死亡,並稱金信惠為父親投保8份保險,認定她弒父的理由是為了詐領保險金。事後,金信惠雖當庭翻供,說詞卻不被法庭採信,三審以無期徒刑定讞。事隔24年迎來大反轉,金信惠在2015年申請重審後,歷經9年的漫長調查,終於在今(6)日獲判無罪。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光州地方法院海南支院刑事1部今(6)日對金信惠一案進行重新審判,針對因涉嫌殺害親屬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金信惠,改判為「無罪」。這是金信惠因涉入生父死亡兇殺案而服刑24年後、也是此案自2015年決定重審年後,首次迎來「無罪」判決。據悉,金信惠近期將被無罪釋放。回溯2003年,南韓全羅南道莞島郡曾發生一起死亡事件。當年3月7日,52歲金姓男子被發現倒臥在路邊公車站前,已經氣絕身亡,屍檢後測出金男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0.303%,還驗出高濃度的抗失眠藥物多西拉敏(Doxylamine)成分。當時,年僅23歲的金信惠被警方與檢方斷定為殺人兇手,警方宣稱金信惠與她同父異母的妹妹遭到金父的性侵,金信惠為此在父親飲用的洋酒中加入大量安眠藥,謊稱是「對肝臟有益的藥酒」給父親飲用,最終導致其死亡。此外,警方還指出金信惠在父親生前,曾以他的名義購買了8份傷害保險,因此研判金信惠弒父的目的也在於詐領死亡保險金。金信惠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曾經供稱是自己殺害了父親,然而最後卻在法庭上當庭翻供,否認自己殺害父親。不過沒有得到法院採信,最終在三審以無期徒刑定讞。事後,金信惠多次申請對此案進行重審,但一直到2015年才被接受。在接下來的9年調查中,當時檢警指控金信惠的事證,陸續被找到瑕疵。包含金信惠過去的認罪證詞,是當年警方在案發後,在未持有搜索狀下強行闖入她家,抓著她的頭撞擊桌面、掌摑她,要求她在紙張上蓋指印作偽證。再比如警方宣稱的8份傷害保險,其中有3份被證明早已解約,且金信惠有對購買保險的日期提出不在場證明,而這些說法後來也被金信惠的親友所驗證。此外,法官對於金父是否是因金信惠在洋酒裡下安眠藥,直接導致其死亡一事持保留態度。因為屍檢時並未在死者胃腸內並未驗出粉狀或是藥丸等「服用過多藥物」的跡象,而死者血液內不僅有著高劑量安眠藥,同時有著遠超標準的酒精濃度,也使得安眠藥與金父的死亡有直接因果關係變得難以判斷。且在事發後,有媒體對金父體內的安眠藥劑量進行驗算,認為要達到金父體內的劑量,至少要服用100顆安眠藥,這一數字也與南韓警方在調查報告中宣稱的「30顆安眠藥」相去甚遠。在犯罪動機、自首經過、安眠藥劑量、不在場證明等證據一一出現瑕疵,且檢警方疑似有暴力強押的非法調查行為下,法院最終認定當年的判決「調查過程中存在重大程序違法和證據不足」,因此宣判金信惠無罪。據了解,今日的審判是針對金信惠最初「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的重審。如果南韓檢方對此「無罪釋放」判決有所不滿,可以進行上訴二審。如今已經47歲的金信惠,今日在走出法院時告訴在場媒體,雖然花了很長時間,但是今天能查明真相,她對此仍然非常感謝。她還表示,國家的司法系統和社會制度必須有所改變,發生在她身上的悲劇才不會再次重演,而她也將為此投身於推動國家司法改革的行動。「我的青春是在監獄裡度過的,為了不讓那些時光白白浪費,也為了不再出現像我一樣的人,我將為此鬥爭到底。」金信惠如此表示。
78歲「最毒黑寡婦」毒殺6伴侶 她詐領保險金被判死伏法前獄中病逝
日本一名78歲的婦人筧千佐子,涉嫌從2007年至2013年間,以氰化物毒死6名交往對象,包括75歲的丈夫筧勇夫,藉此詐取新台幣2億6000萬元保險金和遺產,被日本媒體封為「黑寡婦」。儘管她否認犯案,京都地方法院2017年11月仍判處她死刑,未料死刑還沒執行,筧千佐子26日竟傳出病逝消息。殺害丈夫及男友的日本78歲死刑犯筧千佐子,12月26日病逝。(圖/翻攝自TBS News)根據多家日媒報導,筧千佐子26日早晨從大阪拘置所(監獄)移送醫院治療,之後確認病發身亡,死因應是病故。擁有「黑寡婦」外號的筧千佐子,涉嫌在2013年毒殺75歲的筧勇夫被逮捕,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筧千佐子曾多次再婚或交往多名男子,高達10多人左右,其中有6人竟離奇死亡,而她靠著這些死亡保險金與遺產,累積了高達10億日圓,約新台幣2億6000萬元的財富。整起案件會曝光,是因為當年75歲的筧勇夫,婚後短短2個月就在家暴斃,遺體被驗出體內含有氰化物,引起警方和家屬懷疑,直到2014年11月,警方調查發現,筧千佐子繼承了一筆龐大遺產,懷疑筧千佐子謀財害命,才讓這起案件浮出檯面。不過筧千佐子到案後堅稱沒有殺人,還聲稱自己罹患失智症,除了毒殺枕邊人,警方還查出筧千佐子在2007年12月為了逃避約4千萬日圓,約新台幣832萬元的債務,還企圖殺害一名神戸市的男性友人,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在2017年6月開審,一審判決死刑,2019年大阪高等法院宣判,維持一審死刑判決;被告上訴最高法院,2021年最高法院支持原判,全案定讞。殺害丈夫及男友的日本78歲死刑犯筧千佐子,12月26日病逝。(圖/翻攝自X)
新婚妻墜海哭到癱軟!人夫狂催1事惹疑 「爽約嫩妹開房」全被起底
大陸一名李姓男子因負債百萬,居然親手把新婚妻子推下海,欲詐取1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389萬元)高額保險金,結果遭警方識破。案經審理,李男被判處死刑。根據陸媒《新京報》報導,央視《天網》節目播出一起騙保殺妻案件,案件發生於2021年5月5日,在大連開往煙台的輪船上,李男帶著大他幾歲的新婚妻子小環看風景。期間小環開心拍照,殊不知,李男在拍合照時,早就在內心盤算著如何殺了她。李男先走到甲板上搖晃欄桿,接著把小環騙到欄杆外面,再將其推落海。事後,李男在船上撕心裂肺痛哭,還故作癱軟、無力狀,由員警攙扶,口中還一直呼喚妻子的名字。李男偵訊時表示,小環個子矮小,說要看海,所以就帶她去比較矮的欄杆處,誰知竟然會發生憾事。由於李男一直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讓警方起疑心。警方懷疑,整艘船有200個監視器,偏偏案發處在監控死角,一般人根本很難找到這邊,更奇怪的是,雙方結婚,女方的親屬竟然不知道。果然,驗屍報告顯示,小環生前有被拳頭打擊和摀悶的痕跡,因此是被人推下海的。警方透露,之後還發現李男仍交往其他情人,小環死後沒多久,還在飯店嫖妓;經過抽絲剝繭,查出李男負債上百萬,為詐取1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389萬元)保險金才殺人滅口。2022年7月,大連中院判李男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2023年12月遼寧高院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
實質廢死論戰1/變相宣告死刑時代結束 受害者家屬崩潰:拿到免死金牌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部分合憲」並限縮適用範圍,除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第三審需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且需經各級法院法官一致決,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執行死刑。判決一出即被大眾認為台灣將等同「實質廢死」,目前已被科處死刑的死囚皆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逃死,等同拿到免死金牌,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本刊調查,台灣最後一次槍決是在2020年4月,執行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死刑,目前還有37名死刑犯,包括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三重母女命案的黃麟凱,以及連殺3親人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縱火燒死6名親人與看護的翁仁賢2020年4月伏法後,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過槍決。(圖/報系資料照)林于如是台灣目前唯一女性死囚,她積欠大批賭債,為詐領保險費狠心將生母推下樓梯、毒殺婆婆和劉姓丈夫,遭判決死刑定讞,釋憲讓曾被判定有心智缺陷的她有機會逃死,也讓家屬再次遭受傷害。「沒辦法接受殺人者以心智問題逃脫死刑。」林于如丈夫的姑姑表示,劉家被林于如害的家破人亡,家屬需要花十餘年平復心情已經很痛苦,林還得以因心智缺陷逃死,讓她無法接受。而1987年,就讀小學四年級的陸正,自補習班下課後即失蹤,儘管家屬赴指定地點交付百萬贖金,孩子依舊沒有回家。主嫌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成為「關押最久死囚」,同時也是家屬心中放不下的大石。曾有數據顯示全台有80%民眾支持死刑,陸正父親怒斥大法官釋憲結果是「違抗民意」,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對此指手畫腳,雖稱死刑合憲卻寫下一大堆但書,等同於廢除死刑。除了37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其他案件的受害家屬也每天生活在無盡悲傷中,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傷重不治身亡,兇嫌卻能輕易逃掉重判。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持刀刺傷腹部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屬法定不罰情形,宣判無罪,李爸爸因長期鬱悶造成胃疾加重,含恨而終;二審判處鄭嫌17年有期徒刑定讞,家屬仍無法接受。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李媽媽也氣憤表示「有病也要醫好」、「精神病不能當免死金牌」。遭殺害而殉職的員警還有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他們查緝贓車時,遭從外役監逃脫的林信吾持刀砍死,一審遭判死刑,但如今釋憲設下8道嚴格關卡,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林信吾的死刑定讞路難如登天,幾乎已確定逃死。凃明誠姊姊淚訴,判死刑的條件限縮,是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那些被害者逝去的生命呢?」他們的家人已遭到殺害,認為兇嫌遭判處死刑才能些許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懇求已宣告的死刑應立刻簽結伏法。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也透過視訊,在記者會上向大法官與人權團體淚訴:「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有多痛」,他質疑,犯下殺人罪的罪犯已是違反憲法,卻受到憲法保護不被判死;精神障礙不得科處死刑更無疑是給了免死金牌。死刑存廢掀兩派論戰不休多年,如今執行條件再限縮,引起許多受害者家屬氣憤難平,痛失親人的他們,盼望判處加害人死刑以伸張正義;大法官釋憲判決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對此,被害家屬皆存相同疑問:誰來保障被害人生命?新北割喉案一審遭批「乾哥9年、乾妹8年」判刑過輕,國教盟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圖/報系資料照)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死刑有條件合憲!多死囚恐逃過一劫 受害家屬怒:違逆民意、荒謬的社會實驗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但限縮在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而死囚中唯一女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因此得她逃過一死,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對此,林于如的小姑劉怡岑直言,她的媽媽、姪兒都被她害死,劉家更因她家破人亡,「林于如犯案心思縝密,怎會有心智缺陷?」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于如當時積欠高額賭債,為了詐領保險金,在2008年到2009年期間殺害生母、婆婆及丈夫劉宇航共3人,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仍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不過,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智商鑑定僅有57,不得執行死刑;憲法法庭20日也認定,心智缺陷等問題,要等相關機構修法後才能執行死刑。聽聞釋憲結果的劉怡岑則感嘆,劉家因她家破人亡,被迫搬離南投埔里老家,只為回歸平靜生活,如今以心智缺陷逃死,讓人著實無法接受。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1987年曾發生新竹男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一度認罪向家屬道歉,卻翻供表示遭刑求,至今未伏法。待20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受害者父親陸晉德受訪時憤怒表示,憲法等於是老百姓跟政府的合約,授予政府權力來治理,憲法也代表著民意,明明80%以上的民眾主張維持死刑,「大法官沒資格違逆民意!」陸晉德也直言,這次釋憲案解釋了一大堆,根本就不應該,他就只有一個簡單的想法,「這是大法官越權、撈過界了!」,講的東西是法官的衡量權,是法官判決可以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來決定的事,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干涉法官如何量刑。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劉志明強盜性侵殺害,劉曾5度遭判死後,更四審卻改判無期徒刑,陳姓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得知後,痛批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根本是跟著廢死支持者的要求,做出支持廢死的釋憲決議,被害人家屬講再多只是「狗吠火車」,法官則是披著維護人權的外衣,同時踐踏被害人及家屬的人權。台南雙警命案殉職員警凃明誠的二姊也哽咽道,釋憲結果限縮判死刑的條件,是在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選擇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如此開了先例,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究竟還要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家屬,才能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一個國家應該帶給人民希望,而現在這個國家、大法官們要給我們什麼?」
保險員勾結診所「中藥換3C產品」詐保中醫變電商 16人遭起訴
檢警去年接獲多家保險公司檢舉,大批民眾透過某保險經紀公司投保,以輕微病症長期至特定中醫診所看診,並請領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金,調查發現診所讓保戶透過大量過卡製造就醫假象,自行選購保健食品、3C產品代替水藥費用進行理賠,詐保金額合計72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今(23日)偵結,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6人。多家保險公司以大數據分析,發覺有大量投保人以輕微病症長期至中醫診所看診,並請領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金。經進一步分析投保人資料,發現皆由同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承攬,且都前往桃園地區特定診所就診。受害保險公司遂聯合報案並提供相關資料供警方偵辦,警方旋組專案小組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保險業務員指導旗下保戶,透過輕微挫傷等不實事故前往合作的中醫診所看診,再由中醫診所提供如電商平台之服務,讓保戶透過大量過卡製造就醫假象,再自行選購商品如保健食品、3C產品代替水藥費用進行理賠,累積詐保金額超過千萬餘元。警方去年2月16日拘提保險經紀公司桃竹地區負責人謝男、黃男及涉案保戶共11人、11月14日查緝中醫醫師4人到案,全案搜索涉案保險經紀人、保戶、醫師住處及診所共計21處,查扣診所病患保險證明單、保險對象名冊、貨品藥品進出單據、診所帳冊、電腦等證物。本案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立豪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今偵查終結,認定謝男、黃男等16人涉犯詐欺取財、加重詐欺等罪嫌,合計詐得720萬餘元,依法提起公訴。北檢呼籲,保險制度的精神在填補損害,不是讓被保險人獲取不當利益,民眾切勿貪圖小利,配合詐領保險給付,以免遭刑事追訴,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