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委員
」 懲戒法院 檢察官 性騷擾 法官 蔡明宏
多次性騷女下屬又霸凌同事 懲戒法院前院長遭老東家重判撤職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控多次性騷擾女下屬又霸凌同事,性騷被害人向司法院提出正式申訴,法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6日作出判決,重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全案仍可上訴,一旦定讞將減少退休金、退養金60%,等同得追討他退休後溢領部分。調查指出,李伯道在院長任內,從2023年3月開始7度性騷擾女下屬,曾致電告白「很喜歡你」,還熊抱、摸背、「由上到下」撫摸女方右手臂和強拉對方雙手,甚至稱讚女方「你好香」,並曾寫情書給女方。女方忍無可忍,向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訴苦,李伯道得知此事後趕辦退休獲准,並因而保住高額退休金,女方則向申評會提出申訴,申評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後於2023年7月認定李伯道行為已構成性騷擾且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將他移送法評會。法評會認定李伯道違失情節重大,將他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議撤職,監察院調查後也談後並移送職務法庭併案審理,更發現李伯道多次霸凌女工友和女下屬,懲戒法院26日作出判決,重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懲戒法院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李伯道當時擔任懲戒法院院長並任法官,職司公務員及司法官之懲戒,對遭性騷和霸凌部屬具有指揮、監督,又對背性騷被害人有任免權限,竟未謹言慎行,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於工作時間,先後性騷女下屬6次,使其感到害怕、難過、不舒服及被冒犯,侵害被害人之人格尊嚴、人身自由,並造成敵意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懲戒法院認為,李伯道應營造所屬員工得於友善的職場環境中安心工作,竟持續濫用其權勢,動輒以不當、羞辱性言詞責罵女工友和下屬,且不准其等請假或要求不能漏接電話,造成其等感受到被冒犯、羞辱及人格尊嚴受損。懲戒法院認定,李伯道所為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及人民對法官職務之信任,嚴重傷害司法信譽及形象,違反義務之程度非輕,,司法院及監察院均建議予以撤職,其中性騷擾部分也經法評會決議個案評鑑成立,並建議予以撤職,而李伯道始終否認且不知反省,認為他違失行為情節重大,難獲得人民信任,以不適任法官,應處以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之處分,對其才難產生相當程度的懲戒效果,亦可督促法官群體未來更能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職位尊嚴與榮譽。
全律會理事長痛批律師安全遭輕忽 李玲玲:台中地院卸責、擬送法官評鑑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李玲玲今天(3月18日)上午11點45分率領公會幹部前往司法院抗議,李玲玲認為昨天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林姓女被告甩巴掌是可以預見的事,但各級法院面對高衝突風險的維安機制不足,質疑台中地院未當場逮捕林姓女被告,擬將承審法官送交法官評鑑。下午2點全律會將拜會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抗議此事。全律會理事長李玲玲到司法院遞交抗議,由司法院新宣處長吳定亞代表收下。(圖/項程鎮攝)全律會理事長李玲玲表示,林姓女被告過去早有攻擊律師紀錄,還在法院當庭叫囂怒罵律師,但法院未即時制止,也未依現行犯逮捕,不料昨天在法庭旁聽被趕走的反而是律師。李玲玲認為法院對律師安全問題長期不作為已不是個案,現行犯逮捕機制鬆動,各級法院面對高衝突風險的維安機制不足,大家回去核對昨天現場拍攝的影片就能知道,因此問題不是出在人,而是制度。全律會上午發布三點聲明,首先痛批台中地院昨天新聞稿與事實不符,對於未逮現行犯林姓女被告一事推諉卸責,要求中院更正新聞稿。其次,也將評估是否將承辦法官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第三,司法院應要求各級法院對類似案件通盤檢討,並建立應對機制與完善的教育訓練,以維律師人身安全。
質詢播示範帶遭控涉偽造文書 民眾黨主席應訊2.5小時被請回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3)日表示,台北地檢署偵辦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相關案件時「偵查大公開」,自己為了警示檢察官別老是違法濫權,以示範帶在國會示警法務部長鄭銘謙,竟被指控偽造文書,不懂自己「到底偽造了什麼文書」,他也強調「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2025年6月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仍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之時,時任立委的黃國昌在立法院質詢鄭銘謙時,播放疑似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京華城案的錄音檔,他強調這只是「示範帶」,卻也引發爭議,外界譏諷根本和「腳尾飯」造假事件沒兩樣,進一步告發了黃國昌涉嫌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今天首度傳喚黃國昌,檢察官偵訊約2.5個小時後,在上午11時30分諭令黃國昌請回。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以涉嫌偽造文書案被告身分接受台北地檢署傳喚,他怒斥檢察體系「不正問訊」問題才是真正核心。(圖/方萬民攝)黃國昌指出,北檢以「偽造文書罪」被告的身分傳喚時自己深感莫名,心情遺憾和悲傷更是不在話下,畢竟檢察官是代表國家行使職權,不可以在偵訊時搞得像侏羅紀一樣強凌弱、眾暴寡,回想過去司法改革的主張是公開偵訊內容,希望讓陽光照進偵訊室,因此自己在國會質詢時播放示範帶,請教鄭銘謙「檢察官可以用這種方式問案嗎?」,鄭銘謙卻不思檢討「不正訊問」滿天飛亂象,還由檢察司公部門資源大動作發新聞稿指責自己播送示範帶行為違法,但也「說不清楚到底違反了什麼法」。黃國昌進一步指出,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如今高升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但此案爭議不斷之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卻只對林俊言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推稱沒有懲戒的必要,甩給法務部內部行政處理,他要請問法務部「又處理到什麼地方」?不見林俊言被追究刑事犯罪責任和行政責任,只看抱緊民進黨大腿升官發財,仕途一帆風順,「這是我們要的司法、檢察官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控北檢系統性失靈!柯文哲遞狀聲請評鑑 6大罪狀揭偽造筆錄、病床突襲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前往法務部遞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評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北檢在偵查期間系統性失靈,不僅涉嫌「騙票搜索」,更爆出偽造被告筆錄、在病房突襲偵訊沈慶京,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以正官箴。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陪同下,針對台北地檢署2024年8月到12月這段偵查期間,所發生的諸多違反《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和相關辦案準則的諸多行為,到台北地檢署遞狀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進行評鑑,對象包括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鄭深元指出,林俊言在聲請搜索票時,明知《都市計畫法》及自治條例賦予都委會審議容積獎勵的職權,卻刻意捏造事實、誇大不實資訊,導致北院法官在資訊不足下誤發搜索票,讓林俊言得以騙票進行搜索,再恣意的拼湊證據。鄭深元提到,本案存在太多洩密行為,從一開始的扣案資訊、偵查內容,均定期洩漏給特定媒體,使特定媒體可以在每週二定期出刊相關報導,連續長達4個月16期,而偵查秘密不斷地外洩,江貞諭和王俊力還放任為之,不僅違反所謂的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以及檢察官倫理規範,也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鄭深元質疑檢方在羈押期間多次違反程序,按規定傳喚在押被告須將傳票送達看守所長官,讓被告得知哪日要被傳喚,北檢卻是清晨直接入所「拉人」,開庭前5鐘才給傳票,造成被告精神高度緊張,長期處於不知道何時會被提訊的狀態。鄭深元表示,同案被告沈慶京因病戒護送醫期間,本來不能進行訊問,林俊言卻以視察為名、行訊問之實,在東窗事發之後,他告訴台北地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說他只是去視察,訊問是不得以為之,「因為被告要求訊問」,以此方式誆騙,導致襄閱主任檢察官先後兩次為他所撰寫的新聞稿都成為笑話,嚴重戕害機關的聲譽外,也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鄭深元表示,在北院審理期間看到太多不正訊問,如彭振聲否認他涉犯圖利,林俊言卻稱「如果你要這樣講,那昨天答應給你的優惠就沒有了」、「這就是圖利,你還有什麼話說?」彭振聲最終在逼迫下選擇認罪,但他心中面對司法充滿斥不滿和失望,這才會在彭妻輕聲後,當庭質問「檢察官,你們的良心在哪裡?」、「我憑什麼被羈押?」鄭深元指控,因2024年9月1日柯文哲遭無保請回,林俊言同月2日訊問邵秀佩時心急如焚,他一開口就跟邵秀珮講「如果你還是照廉政署那一套的話,以為這樣可以呼攏得過去,那我們就來試試看」,訊問黃景茂時還說出「昨天給你臉,你不要臉」等語。「一個堂堂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在法庭上說『那我們就來試試看』,現在是要輸贏嗎?」鄭深元指控,林俊言說法不僅行為不檢,而且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也涉及以恐嚇的方式來取得相關的證詞,「這樣的行為不算行為不檢,那算什麼?」鄭深元提到,檢察官姜長治在詢問證人陳佩琪的時候,稱「你家裡臥室的大床有誰來睡過?」,檢察官郭建鈺訊問朱亞虎時則充滿各種精神壓迫,這些都經過北院當庭勘驗相關的錄音錄影為證。鄭深元認為,檢察官不正訊問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體的系統性失靈,因而就江貞諭和王俊力涉嫌監督不周、指揮不當的部分,一併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鄭深元提到,林俊言在訊問黃景茂時,黃景茂從頭到尾都否認他明知違法而為之,林俊言卻指示書記官,在筆錄裡面記載「我明知違法,送研議」,把不是黃景茂講的話,硬塞到黃景茂的嘴巴裡面,做成黃景茂的筆錄。鄭深元指控,此舉不僅是刑事偽造文書,且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沒有看過任何一個檢察官,敢在製作偵訊筆錄的時候偽造筆錄,此部分需要台北地院依法來進行告發,行政責任則訴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來進行評鑑。鄭深元強調,檢察官隸屬於法務部,是行政官並具有司法官身分,法律上要求檢察官應該勤慎執行職務、遵守辦案程序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應一併注意,獨立不受外界干涉,林俊言除偽造黃景茂筆錄,涉嫌偽造文書明顯為刑事犯罪行為外,還多次就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辦案程序的部分,為確立「司法問責」制度,因而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
控檢「押人取供、恐嚇證人」申請評鑑 柯文哲:林俊言威脅沈慶京「表」我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26日將一審宣判,涉案的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3日前往法務部,控訴檢察官押人取供,要求對此案的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進行評鑑,並表示如今司法已出現破口,人民面對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證人和被告承受龐大壓力,彭振聲的妻子也因此輕生,他因而要為無辜被牽連的人,和彭振聲亡妻討回公平正義。柯文哲3日上午表示,司法唯一的目的就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司法不是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是執政者打壓法對黨的工具,應當遵守程序正義,司法應該是以證據為基礎來辦案,而不是用編故事的方法來定罪。柯文哲痛斥,現在司法已經出現破口,人民面對的是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檢察官是國家司法的執行者和公權力的展現,檢察官如果違法,他不是個人行為的正義而已,更是國家機關的問題,如果違法的不是只是一個人,而是集團性的縱容,那麼人民將對整個司法失去信任。柯文哲說,若偵辦案件不是依賴證據,而是騙票搜索、押人取供、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威脅恐嚇證人、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那麼司法的正當性已經完全動搖。柯文哲也提到,林俊言2024年5月就去函監察院調取資料,監察院向內政部詢問給予容積獎勵的辦法和處理原則,內政部表示容積獎勵條件可以本於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都市計劃細部計畫當中規定。柯文哲強調,明知京華城案並不存在違背法令疑慮,林俊言還是指示廉政署捏造事實曲解法令,向台北地院申請搜索票,隱匿對他有利的證據,讓北院誤發搜索票來搜索我的住處、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再從中找資料羅織罪名、入人於罪。「我被羈押一年,在過程當中,台北地檢署高調洩密給特定媒體,完全看不到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柯文哲也指控法務部長鄭銘謙放任北檢,一手隱匿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一手洩漏資料給特定媒體做假新聞,然後說他們完全查不到洩密者,讓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完全破產。柯文哲表示,北檢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姜長志、唐仲慶等人,透過否定、誤導、威脅和提供虛假資訊給證人和被告,讓他們在長期羈押或誤導下說出了檢察官要的證詞,林俊言甚至公開說謊,以醫院視察名義去突襲偵訊,趁沈慶京生病住院威脅要抽他銀根、斷他生路,威脅他要「表」柯文哲。「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可以這樣幹嗎?更重要,這不是一個人幹的,是一群人幹的。」柯文哲說,他一開始被羈押的時候,常常一大早被強行押解出庭,出庭前一分鐘才叫他在傳票上簽名,經室友告知才知道這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其抗議後才改成事先發傳票,此事件卻成為他延長羈押的理由,林俊言在2024年10月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的申請書中,寫柯文哲抗拒到庭接受偵查審判,對司法毫不尊重故有逃亡之餘,讓他怒控是「故意抹黑。」柯文哲也提到,檢察官傳喚證人多達200多人,只要講得不合檢察官的意思就反覆傳訊、疲勞偵訊,「反正受不了就會認罪」。連對京華城案在媒體發表不同意見的專家,例如施威全也收到傳票,「這是民進黨執政下的綠色恐怖。」柯文哲說,林俊言前後兩次以訊問為目的,前往台北醫院偵訊審沈慶京,且刻意在律師不在場的狀況下突襲,在指證歷歷下,林俊言竟還可以公然說謊,讓台北地檢署發出兩次錯誤的新聞稿。柯文哲說,多名公務員在此事件中遭追殺迫害,主持都委會的彭振聲說沒有為髮,但檢察官說他有罪,他因而認罪了;邵琇佩也說她沒有違法,但是私慮不周而認罪,因為檢察官威脅她「如果你覺得可以呼攏過去的話,我們就來試試看」。柯文哲也提到,林俊言罵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上次要給你臉,你不要臉」,甚至在黃景茂始終否認有違法下,偽造筆錄成「我明知違法仍推進去」,質疑「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長王俊力,你們是監督不周?還是根本就是你們授意的?」柯文哲質問,面對這麼多檢察官的違法行為,江貞諭和王俊力卻完全不阻止,是監督不周,還是「什麼樣的理由要讓你們集體偏離正當法律程序來對付我?到底是為什麼?」柯文哲提到,申請評鑑不是為了他個人,他在沒有證據下被羈押一年,不見天日但可以忍耐,他是要為無辜被牽連的人討回公平正義、為被迫跳樓自殺的彭太太討回公平正義,如果檢察官評鑑不敢咎責,如果可以用編故事來代替證據,如果特定媒體可以取代法庭,那麼受害的不會只是他,而是每位國民。柯文哲強調,申請評鑑是要求台灣的司法可以反省改進,要求司法回到正軌,要求司法可以重新被人民信任,司法不可以成為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成為打壓反對黨的工具。如果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不敢處理這一些明顯的違法行為,台灣的民主會跟著完蛋。
柯文哲3日赴法務部聲請個案評鑑 質疑北檢涉筆錄與搜索程序不當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預定3月26日宣判,案件持續受到關注。柯文哲預計3日上午9時30分偕同律師團前往法務部,就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林俊言偵辦京華城案期間相關爭議,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個案評鑑。民眾黨發布聲明表示,柯文哲將由委任律師鄭深元、陸正義及蕭奕弘陪同出席。聲明指出,林俊言在偵辦京華城案期間涉及不當訊問、筆錄製作等程序爭議,並質疑在偵查期間存在有偵查內容外洩、以不實證據申請搜索票,對柯文哲住家、辦公室、民眾黨黨部及多名黨工住家展開大規模搜索等情形,認為相關作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此次聲請評鑑,柯文哲表示,期盼檢評會發揮應有的追溯與退場功能,避免評鑑機制淪為護航惡檢的工具。據了解,林俊言此前亦曾因京華城案相關行為遭提出評鑑申請。檢評會於2026年1月14日完成調查後,認定其違反「勤慎執行職務」義務,並將其移送新北地檢署進行職務監督處分。
徐名駒爽吃米其林痛失80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理由曝光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懲戒法院認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確實有移送機關所指的違失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經審酌徐的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職務,而應予汰除的程度,並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等情狀,判決罰俸2個月。據了解,根據徐名駒的資歷,目前月領大約21萬,罰俸2月共計將罰42萬元,本案仍可上訴,過去徐名駒因為本案,考績已經從甲等遭到法務部長鄭銘謙退回,改為丙等,並因此損失了40萬元的獎金,如今若再罰俸2月,預計將會損失80萬元。回顧案情,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
快訊/檢察官和吳乃仁爽吃米其林花5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根據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
女檢吳亞芝洩密律師男友被輕判! 法務部提上訴建請免職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2025年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法務部認為處分過輕,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於今(1月13日)提起上訴。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桃園女檢涉洩密給詐團軍師男友! 懲戒法庭今宣判:罰俸10個月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透露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金額達恐達近百餘萬元。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不過,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性騷翻案失敗 北高行:不應強求完美被害人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被控性騷女部屬,涉嫌在辦公室環抱女部屬、摸手臂、寫曖昧情書等情事,遭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案成立,李伯道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18日)判決李伯道敗訴,還可上訴。判決指出,李伯道利用職務上之權勢及機會,自民國112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陸續對女部屬性騷擾,甚至於112年3月25日、3月31日、4月6日要求女部屬進入原告辦公室環抱女部屬,並於112年4月12日要求女部屬進入辦公室,摸女部屬手臂。女部屬事後向證人表示「我不敢拒絕是因為我好怕他報復我」。李伯道還在書箋對女部屬表示「……突然感到很茫然,很失落,怎會如此?我怎麼那樣不珍惜,不知感謝……還是要講出來跟妳說聲抱歉,都應該怪我沒有好好珍惜,以後會更加珍惜,同時不再提喝茶就是了(我怕說不清楚,還是用文字表達比較好)。」等文字,合議庭認為顯非直屬長官之公務用語,而帶有向女部屬示愛及男女情愫之意味,已逾越公務往來關係,李伯道遞交書箋行為,已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合議庭認為,性騷擾被害人並無典型或標準之事後情緒反應,並非所有被害人於遭受性騷擾後,均會及時反應、呼救或向親友詳細陳述所有被害情形,雖然女部屬在112年3月16日性騷擾案後的隔天,主動撥打LINE給李伯道,且懲戒法院法官及行政同仁出遊之團體合照,照片中女部屬沒有刻意迴避原告或畏懼之神情,亦未刻意保持距離,但不應強求女部屬必須有完美被害人反應,方得認定原告有性騷擾,女部屬當晚向其夫傳達之訊息已表示原告之行為令其噁心,雖未詳述身體接觸之情事,但事後出現之112年4月17日系爭書箋,可證明原告確有逾越公務往來向女部屬示愛之情形,已堪採信。合議庭認為,李伯道事後反應,可證明李確有女部屬所指之騷擾行為:有證人於112年4月21日向李伯道表示女部屬有向其陳訴遭到原告性騷擾一事,李伯道旋即表示「其不戀棧,要怎麼做其都配合」,並表示「A女(指女部屬)應該不會聲張吧,因為這樣會引來各方注意,A女也會有壓力」,之後李伯道自同年4月24日開始請假,並於同年4月26日或27日提出辭呈,辭職生效日為同年5月8日,顯係自知理虧,為息事寧人,避免受到各界關注,產生更大之負面效應,同意立即請假辭職。合議庭強調,李伯道行為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之意涵,且讓女部屬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之感受,堪認原告行為及言語已對女部屬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女部屬之人格尊嚴。本起性騷擾案另由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監察院也彈劾李伯道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已併案審理中。本案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陳心弘、法官彭康凡、法官畢乃俊。
藍白探戈2/民眾黨新北議員提名陷內耗 基層斥黃國昌大小眼拆不了未爆彈
2026年地方選戰倒數不到一年,民眾黨各地選舉卻屢爆提名角力,近期原本有意參選新北蘆洲議員的李有宜拿出博士班論文當「退黨」說帖,正式「開槍」讓民眾黨矛盾躍上公眾視野。知情人士直指,接下來新北土城、中和、汐止協調都是未爆彈,主席黃國昌一手主導的選舉決策委員會若再不有效解決問題「問題就會解決你」。2026年新北市從市長到議員都是全新戰局,現任國民黨籍市長侯友宜即將卸任,民進黨則提名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之女、立委蘇巧慧仰攻,藍營卻還陷在雙北副市長李四川、劉和然誰接棒的泥淖中,甚或黃國昌不時喊出也想選新北市長嚷嚷要與藍營整合。不只市長大位混沌不明,議員選戰也是暗盤生波,光黃國昌「手把手」帶出的「四大金釵」就在地方掀起不小波瀾。CTWANT調查,黃國昌以黨主席之姿扛下了2026新北市民眾黨選戰,除了現任唯一一席新莊議員陳世軒外,還強打「四大金釵」在四區亮相,分別是出身區黨部主任的「中和區」陳怡君、曾任前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辦公室主任的「汐止區」陳語倢、出身民眾黨國際事務部主任的「板橋區」林子宇、還有2022年曾遠赴金門參選議員未果的「三蘆區」周曉芸。他們除了多次同框黃國昌掌握鎂光燈外,地方更已陸續掛上同框黃國昌的看板。一名前民眾黨高層透露,除了周曉芸把苦苦經營三蘆區許久的李有宜「氣」走外,陳語倢則把跑了多年的民眾黨汐止區主任黃守仕當「塑膠」,陳怡君也直接「捧」走上次臨門一腳快當選的王如意成果,各方都對黃國昌算盤感到莫名其妙,也難怪外傳黃國昌要拿議員席次當伴手禮「嫁進」新北市府傳言紛紛。這名前高層直指,民眾黨除了「四大金釵」搏版面外,在土城也已經接觸國民黨現任議員黃永昌之子黃承鋒,又把勤跑多時的民眾黨代表吳亞倫「晾在一旁」,他直言黃國昌這種作風只是把路愈走愈窄。曾與黃國昌共事的時代力量秘書長林邑軒則吐槽,儘管黃國昌推稱議員提名還是要經過初選,但「四大金釵」卻陸續掛上與黃國昌同框合照,這可是重要訊號。林邑軒回顧,2022年黃國昌在時代力量還享有清譽,當時「昌派」負責輔選時代力量提名的台北市議員,卻只有內湖南港陳志明、士林北投劉仕傑可以和黃國昌「同框」,其他候選人千拜託萬拜託輔選都碰得一鼻子灰,如今民眾黨還沒正式提名,卻已有充沛銀彈與多次同框機會,「其他人沒戲唱了」他點出黃國昌「大小眼」的現實作風是老樣子。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2022年地方選戰中是時代力量的台北市操盤手,他的兩大愛將陳志明(左起)、劉仕傑在當時獲得豐厚選戰資源。(圖/翻攝自劉仕傑臉書)另一名前民眾黨高層則示警,現在的民眾黨「個人意志凌駕黨意」,這會讓9月已經公告的民眾黨「2026公職人員選舉辦法」徒留具文,也會流失支持者信心。她回顧,2022年地方選戰自己是選戰小組召集人,那時議員與鄉鎮長選將多是地方黨部陳報,儘管少數選將被爆醜聞,但絕不會在提名時先自亂陣腳「內戰」,如今還沒提名就亂象橫陳徒留內耗,實在令人憂心。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前排右2)為了愛將拓票可說卯足全力,2022年時因為徒弟陳志明(前排右4)要選台北市內湖、南港市議員,黃國昌不惜拜託出身這區的時任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前排右5)出面站台。(圖/翻攝自陳志明臉書)而曾與黃國昌角逐民眾黨主席落馬的前立委蔡壁如則澄清,近期周曉芸、李有宜因選區同室操戈躍上版面,外界老把自己與李有宜「掛在一起」,但其實自己認識周曉芸可比認識李有宜早多了,也認同周曉芸在都會區值得一拚,但「何不考慮淡水、林口呢?」她直言選舉決策委員要親到地方談,否則「再不解決問題,問題就會解決你」。民眾黨對此回應,2026年地方選舉的初選制度已經公告,沒有任何人享有特權,未來選區完成登記後,地方黨部會成立評鑑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與評鑑評分,屆時會在此階段協調,協調不成再進入全民調,另外艱困選區以徵召方式處理,流程公平、公開、競爭,標準一致。
鼓勵Taiwan Top最佳團隊 文化部加碼500萬元
為鼓舞營運量能及藝術創發成熟的Taiwan Top演藝團隊,文化部今(25)日表示,從今(2025)年起委託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辦理「Taiwan Top演藝團隊年度獎勵計畫」,遴選當年度表現優秀的「Taiwan Top演藝團隊」頒予加碼獎勵金,並有機會未來成為「臺灣品牌團隊」。文化部長李遠指出,盼透過鼓勵與支持,激發表演藝術金三角團隊動能及流動可能。文化部長李遠去年針對表演藝術提出重新盤點及加強補助營運資源規劃,除了整合資源並爭取預算,從今年起增加「臺灣品牌團隊」、「Taiwan Top演藝團隊」、「地方傑出團隊」等表演藝術金三角計畫補助額度。經過多次研商,將再推出「Taiwan Top演藝團隊年度獎勵計畫」,預計從今年度94個「Taiwan Top團隊」中,評選10至15個團隊,加碼總計500萬元獎勵金。文化部說明,獎勵計畫在既有「演藝團隊年度獎助專案」審鑑合一制度下,邀集各領域具藝術生態觀察及實務經驗的評鑑委員,透過團隊演出評鑑、到團訪視、年度營運觀察,以及團隊在藝術創發和藝術形式表現上的獨特性與年度亮點,如國際鏈結、票房表現、觀眾拓展等面向的綜合考量,經由嚴謹評選會議充分評估與討論後,遴選出Taiwan Top最佳團隊名單並頒發加碼獎勵金,獲獎勵名單預計於明(2026)年1月初公布,相關評選機制,將由國藝會通知今年度獲補助的94個團隊。文化部指出,除了加碼補助及獎勵措施,文化部主政「臺灣品牌團隊計畫」亦已明定獲評鑑獎勵的「Taiwan Top團隊」得優先成為「臺灣品牌團隊」,期盼強化表演藝術補助金三角的支持力度及流動性,活絡團隊創作動力與能量。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南投檢傳訊男警「X棒給我看一下」慘了! 懲戒法院拔原職轉檢事務官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在辦案期間認識1名男警,並多次撫摸其大腿內側以及傳送騷擾訊息,包括「陪我去泡溫泉」、「肉X給我看一下」等,另該名男警感到不適以及驚慌後提告。南投地檢署以依性騷擾防制法起訴外,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也於今(11月7日)火速免除其檢察官職務,轉任至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即日起停止其檢察官職務,可上訴。司法官班38期結業的王元隆雖喪偶但有1子,去年因偵辦毒品案件,結識了1名男警,隨後多次傳送含有性暗示的訊息,包括「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肉X給我看一下」「如果願意的話以後案子隨你發揮」等,並兩度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研究室內,觸摸男警大腿以及背部。事後,男警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南投地檢署也旋即分案調查。雖然調查期間,王元隆否認犯行,並表示警方是因被得罪才挾怨報復,但經過檢方查扣手機簡訊等紀錄以後,檢方也於去年的5月對王元隆提起公訴,最後案件因男警接受賠償及道歉撤回,但全案仍交給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最後決議將期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於今日作出判決,合議庭認為王元隆的行為損害檢察官形象,有違職務倫理,因此將他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於即日起停止王元隆執行檢察官的職務。
北檢5檢察官讓業者招待米其林宴 檢評會決議徐名駒送懲戒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聚餐,餐敘地點為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現身,引發軒然大波,事件爆發後徐才匯款還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至於應邀的4名檢察官則評鑑不成立。北檢調查,徐名駒與陳啟莊為舊識,去年12月初陳邀約徐26日晚間餐敘,陳另邀約吳乃仁出席,陳洽訂「My 灶」餐廳,徐以「同事聚餐」為名邀約另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陳因友人取消「Ad Astra」餐廳8人包廂訂位需賠5萬元違約金,臨時承接該包廂訂位,通知吳乃仁、徐名駒,徐12月23日以Line訊息通知4名檢察官改餐廳。12月26日晚間,陳啟莊及徐名駒5名檢察官陸續到餐廳,陳帶同吳乃仁及女性友人進包廂,用餐完畢,吳和友人先離去,當天費用5萬8696元,由陳刷卡埋單,事件爆發後徐才匯款還陳。吳曾涉台糖公司售地背信案判決有罪確定,並判賠台糖1億1796萬餘元,且遭立委質疑台糖追討欠款情形,形象不佳。北檢認為徐名駒5名檢察官行為不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評鑑。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至於應邀的4名檢察官以為當日由同事徐名駒買單,主觀上並無接受陳啟莊招待之意,因此檢評會決議請求評鑑4名檢察官不成立。
鍾文智案引爆審檢內戰 劍青檢改批法評會輕放高院審判長邱忠義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不滿承審股市炒手鍾文智強制處分庭的審判長邱忠義處分過輕,今(8月4日)發表聲明抗議,痛批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不公,且刻意包庇審判長邱忠義,請司法院依法行使職務監督權。劍青檢改指出,高院今(114)年3月爆發違法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釀成重大逃亡事件,合議庭違法裁定且甩鍋最高法院、檢察官及書記官,經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上周五(8月1日)傍晚,司法院突發新聞稿,最後結論竟刻意包庇邱審判長,完全不必懲戒,更對於邱審判長事發後散播假訊息甩鍋之惡劣行徑,全部不予處理,本會嚴詞譴責並聲明如下:一、上週五司法院之新聞稿,法官評鑑委員會明確認定,邱審判長和陳法官二人之裁定程序明顯違法,且均屬「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但最後「量刑時」竟又決議,陳法官應移送職務法庭且建議罰俸10個月,邱審判長則「尚無懲戒之必要」,兩者差距之大,宛如雲泥,令人驚愕。為何兩人都違法且均情節重大,卻只有陳法官一人要處罰,邱審判長就都不用?二、依司法院新聞稿內容記載,法評會考量「邱審判長歷年考評良好,應係偶發而非慣行」,「經此評鑑程序,當已記取教訓…,尚無懲戒之必要」,真是好寶寶不忍苛責。至於陳法官,則雖然「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但是「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直接加碼「慣行」給你一腳,兩人描述令人大開眼界。對邱審判長呵護至極,連《法官法》第21條最輕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都捨不得下,這顯然就是刻意迴護邱審判長,不想讓他留下一絲不良紀錄。三、本會要指出,鍾文智逃亡事件爆發後,邱忠義審判長不知悔改,玩弄法律文字,違反司法院對外發言相關規範,擅自向《知新聞》表示「各法院以『略式裁定』處理羈押及替代處分,並非罕見且行之有年,至於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檢察官也未提出鍾文智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的具體事證」等不實訊息,甩鍋給檢察官和書記官,引發全體法界嘩然,更遭台灣書記官工會發文砲轟譴責。四、當時,合議庭法官更透過媒體群組,大量轉發「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假訊息,邱忠義審判長更在今(114)年3月29日接受《知新聞》採訪直接指出,「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帶風向卸責,如今皆已證實虛假。但法評會對這些惡劣行為也全都不處理,就算邱審判長已涉情節重大的違法裁定,最輕處分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也不給,本會對法評會的功能不彰、不公正、不公平,深感失望與痛心。祈請司法院本於司法自律,依據《法官法》第20條、第21條進行職務監督,甚至參酌同法第51條第2項逕送監察院辦理。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法官評鑑出爐 建議輕放邱忠義、陳勇松罰俸10月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陳勇松嚴重侵害當事人之權益,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兩法官違反職務上義務、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第4條「法官執行職務時,不得有差別待遇行為」、第5條「法官應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及第15條第1項「法官就承辦之案件不得僅與一方當事人溝通」之規定,均屬情節重大。法評會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多次性騷女書記官 前彰化檢察官施教文判罰240萬
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施教文,任職期間自2020年4月至2023年7月,多次在辦公室或公出執行職務時,對同署3名女員工及女書記官以言語或行為進行性騷擾。施教文曾觸碰被害人胸部、腰部、臀部,並以言語評論對方身材,行為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性騷擾情形。被害人向彰化地檢署申訴後,案件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請求評鑑成立,認定施有重大違失,建議懲戒,法務部據此將案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另對施提案彈劾,案件合併審理。職務法庭審理時,合議庭認為施教文多次在職場對女同事以言語或肢體性騷擾,已侵害多名被害人人格尊嚴,造成冒犯性工作環境,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形象與榮譽。法院指出施違反職務義務程度非輕,雖考量其已退休、在職期間工作表現良好等情狀,最終判處罰款,金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總額一年,約新台幣240萬元。根據職務法庭判決,施教文罰款金額相當於其最後月俸總額一年,全案依法得提起上訴。目前尚無資料顯示施是否已提起上訴,判決結果尚未確定。該案經由彰化地檢署申訴機制、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務部移送以及監察院彈劾程序,歷經層層審查,最終由職務法庭作出裁判。
教甄惡夢1/家長權力好大!化身評委挑老師 應試者:沒看過這種排場
人文薈萃的北市大安區是著名的文教區,滋養著無數的莘莘學子。今年4月28日,1名國小代理教師不知為何原因,在校內師生進出頻繁的上午7時許,選擇走上絕路。現場未發現遺書,家屬與校方均表示事前並無察覺異狀。事後,社群媒體上引發不少臆測,「後母班(指導師因故未繼續帶班)」、「大安區」、「恐龍家長」皆為討論焦點,而本刊接獲曾參與該班教甄的H(化名)老師爆料,指該校家長存在權力過大的問題。每年1月與2月的交替之際是為春暖花開的時節,但在今年的這個時節裡,對於代理老師H來說,只感受到無比的心寒。今年1月14日,事發國小於社群上公開貼出代理教師的職缺,並在招募資訊寫道:希望徵求高年級的短期代理老師,代課期間為今年的2月至7月底,對於H來說是難得的機會,便投出履歷。應試當天的排場「異當盛大」, H走進教室以後,映入眼簾的是排放成ㄇ字型的課桌椅,在場參與甄選的評委共有9位,分別是面對應試者的教學主任與教學組長、左側5位任職於該校的資深老師以及坐在右側的2名評委。弔詭的是,除現場9名評委外,應試老師面前還架有1台連線至Goole Meet的攝影機,參與Google Meet的人數將近30人,大部分是家長以及少數的退休老師,而這將近30位人士並非只是觀摩試教現場,同時有權對應試的老師提問,「就我的經驗來說,即便是大型的聯合的教甄,評鑑委員也不會超過10位」、「難道現在家長的權力真有這麼大嗎?」曾與墜樓女教師參與同一場教甄的代理教師H表示,該校教甄的自傳需要手寫,她曾用電腦事先擬稿。(圖/投訴人提供)應試結束以後,由教學組長將現場的4名應試老師帶離教室,令H無法忘懷的是,在老師們走出教室的後,教學組長趁四下無人時,面帶微笑,向4位應試老師說,今天的應試過程千萬要保密唷,對外公開的話小心會有法律責任。事後來應徵上的就是日前墜樓的老師。H回憶起2年前,也曾應徵該校的短期代理教師一職,那時她就因為該校家長左右校方用人而落榜。H指出,法律規定3個月以下的代理教師職位,不用對外舉辦教甄,僅需投遞履歷審核,當時她看到該校的徵才資訊後,就投了履歷「過沒幾天,我就收到教學組長的電話,他恭喜我錄取了,並跟我約了簽約時間」。拿到此職位的H,原以為可以放下心中的大石頭,卻沒想到簽約前1天, 1通電話將她的美夢擊碎。「教學組長跟我說,家長不滿意我的資歷,所以明天不用來簽約了」簡單一句話,沒有說明任何理由,就粉碎了H難得的機會。H心有餘悸地表示,當時若錄取她,是否墜樓的變成她?(圖/翁靖祐攝)訪問結束後,H向本刊坦言,看到該校老師墜樓新聞後,心情很複雜「如果當時是我錄取了,是不是就會換我發生這種事情?」而她也由衷地希望,社會大眾可以重視近年老師在教育現場,所遇到的困境,與家長愈發干預教學現場有很大的關聯。本刊致電該國小與台北市教育局,校方否認此事,強調全數的委員加總僅15位,絕無場面過於盛大一事。針對在教甄現場架設Google Meet,該國小表示,若委員不克前來現場,就需要協助委員用線上的方式參與教甄,校方指評委裡面只有1位家長會代表,並沒有多位家長同時參與教甄。北市教育局回應指出,基本上教甄的評委人數由校方設定,但若爆料人陳述若屬實,H老師的經歷確實不平常,但還是要去釐清校方為何會如此安排才能評斷。另外,定奪教師的錄取應由評委執行,若家長有介入的話,確實會有違法的疑慮,但同樣需調查以後才能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