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
」 誣告 高虹安 誣告罪 金秀賢 金賽綸
BIGBANG前成員勝利遭30多歲男指控餐廳打人 警證實「已立案調查」
南韓天團「BIGBANG」前成員勝利(李昇炫)出獄後再度捲入法律糾紛,日前傳出他在首爾江南區餐廳用餐時涉嫌攻擊一名30多歲男子,事後遭對方以「特殊暴力」罪名控告;目前南韓首爾江南警察署已證實獲報,正式立案調查。綜合韓媒報導,首爾警方指出,8月26日接獲一名30多歲男子的控訴,稱天團「BIGBANG」前成員勝利在江南區餐廳內對他施暴;警方表示,目前已立案調查,正在釐清事發經過,近期將進一步約談相關當事人,並透過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還原真相。對此,勝利也喊冤,澄清當時僅因拒絕併桌而產生口角,過程中雖曾拿起酒瓶,但絕無揮舞或威脅行為;他強調雙方隨後仍同桌交談且平安道別,對遭指控打人感到無奈,目前已調閱現場監視器及尋求目擊者證言,擬對該名男子提出誣告。勝利於2006年出道,2019年因捲入震驚各界的「Burning Sun事件」退團並退出演藝圈。當時勝利因涉嫌慣性賭博、仲介性交易、性侵及特殊暴力教唆等9項罪名被判刑1年6個月,直到2023年2月始刑滿出獄。出獄後的勝利近年多於東南亞各國夜店與活動現身,動向仍受關注。如今出獄未滿3年再度陷入暴力官司,雖然尚不確定結果,但已讓其形象再次受到重創。
檢方退卷!金秀賢捲金賽綸案維持「不移送」 1年4月調查告一段落
南韓演員金秀賢遭已故演員金賽綸家屬,以及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代表金世義控告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罪一案,近日終於正式告一段落。警方先前以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移送」決定;案件送交檢方審查後,檢方也未要求補充或重新調查,日前將相關卷宗退回警方,代表不移送決定維持不變。韓媒《Star News》報導,首爾城東警察署於7月29日作出不移送決定,並將調查紀錄送交檢方審查。檢方檢視相關資料後,未要求警方進一步補充調查,並於本月3日將金秀賢涉嫌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的案件資料退回警方,意味著這起歷經約1年4個月的案件,調查程序已實質告一段落。回顧案發經過,事件起於去年5月,金賽綸家屬指控金秀賢曾與未成年時期的金賽綸交往,並涉嫌對她進行所謂「誘導式控制」(grooming),因此以違反兒童福利法等罪名提出告訴。金世義則因長期公開相關指控,遭金秀賢方面提告名譽毀損,之後反控金秀賢涉及誣告。警方經調查後認為,現有資料及證據不足以認定金秀賢涉及相關罪嫌。金秀賢的法律代理人也表示,警方調查範圍並非僅限於金賽綸年幼時期,而是涵蓋雙方被指交往期間,並針對是否涉及兒童福利法所規範的性或情感虐待等情況進行調查,最終未認定金秀賢違反相關法律。另一方面,金世義過去曾透過YouTube節目及記者會等方式,公開所謂金賽綸生前錄音,以及聲稱是金秀賢與金賽綸之間的KakaoTalk對話資料,並持續提出相關指控。不過,調查單位認定,相關錄音檔涉及生成式人工智慧(AI)製作的偽造內容,雙方聊天紀錄也被認為存在造假情形。金世義另因涉嫌散播有關金秀賢的不實資訊等罪名,於今年5月遭羈押,檢方並於6月將其起訴。原訂8月14日進行首次審判,但因金世義方面申請國民參與審判,開庭日期因此延後。目前金秀賢遭控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罪的案件,在檢方未要求警方重新或補充調查的情況下,原不移送決定持續有效,相關刑事調查程序也暫告一段落。
女大生藥局打工被下藥!黑心律師教3招「證明老闆主觀上有性交故意」
1名女大生8月26日在新北市淡水區1間藥局擔任藥助期間,遭到藥局老闆下藥,引發社會譁然。針對這起案件,「黑心律師」楊律師也在臉書發文分析,藥局老闆可能涉及使人施用毒品罪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但由於老闆辯稱只是「開個玩笑」,因此後者成立的關鍵,在於能否證明其主觀性交犯意,為此他也提出3點建議,希望有人能將文章轉貼給被害人。楊律師今(5日)凌晨在臉書發文分析,下藥案件並不少見,但被害人在事發後能夠如此順利完成求助、驗傷及證據保全,實際上卻相當罕見。他指出,許多被害人往往不知道該如何求助、不敢求助,甚至因為拖延太久才尋求協助,導致藥物難以驗出,現場監視器畫面也可能因時間經過而遭到覆蓋,各種重要證據便會隨著時間逐漸消失。楊律師進一步提到,即使被害人選擇到警察機關報案,也可能因承辦員警的態度而面臨困難。他以實務上的情況為例,有些不積極辦案的警察可能會以「妳又沒證據」、「小心被反告誣告」、「如果真的要告,應該去向地檢署告」等說法,讓被害人打退堂鼓。而即使案件進入地檢署,楊律師認為,被害人仍可能遇到類似問題。他指出,部分不積極的檢察官可能會詢問「妳有何證據」、「妳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或「有沒有和解意願」,甚至提出「還是我先幫妳移送調解」等說法。楊律師認為,這些情況都可能讓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面臨阻礙。不過,楊律師認為,這次女大生疑遭下藥案件的情況與一般案件有所不同。根據新聞報導及網路文章所描述的情況,被害女大生在事發後有鼓起勇氣向親友傾訴,知情的學長得知情況後,也立即提醒她前往醫院檢查,因此及時保全了疑似遭下藥的相關證據。楊律師指出,被害女大生在事發2天後便帶著水壺前往報警,而她也剛好遇到積極處理案件的警察。警方立即替她製作筆錄並進行試劑快篩,隨後報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進而扣押藥局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至於監視器是否確實拍攝到藥局老闆下藥的過程,楊律師表示自己並不確定,但至少從目前相關資訊來看,監視器應拍攝到女大生喝水前、中、後的反應,這些畫面都有可能成為案件後續釐清的重要證據。此外,楊律師也提到,女大生的哥哥及哥哥的女友在得知事情後發文,其他疑似曾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也前往留言,媒體隨後大幅報導此案,並採訪藥局老闆。相關採訪甚至錄下藥局老闆承認下藥的說法。在刑事責任部分,楊律師認為,如果相關證據及鑑定結果成立,藥局老闆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所規定的使人施用毒品罪。不過,他認為案件的關鍵之一,在於被驗出的物質究竟是否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的「毒品」。楊律師推測,若該物質確實具有讓人產生昏睡等作用,則有可能符合相關法律規範,但最終仍須以鑑定結果及司法認定為準。此外,楊律師也分析,藥局老闆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22條第2項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未遂。不過,他認為這部分的法律攻防相對複雜,尤其案件目前所涉及的1項重要爭點,就是如何證明藥局老闆主觀上具有性交的犯意。根據楊律師文章所引述的說法,藥局老闆曾辯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可能只喝了一口,覺得味道奇怪後就會吐掉,然後自己可以再說「只是開個玩笑」。楊律師認為,在這樣的抗辯之下,被害女大生一方必須努力證明對方下藥時確實具有性交故意,而這部分在訴訟上確實比較困難,但並非完全沒有機會。楊律師進一步提出,如果自己是女大生的律師,第一個可能採取的方向,是請法院函詢或傳喚鑑定人,詳細釐清下藥物質的「量」。他認為,如果鑑定結果可以判斷藥物使用的劑量,便能進一步確認下藥的程度。楊律師指出,根據目前相關說法,女大生疑似只喝了一口水,就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因此他推測相關物質應該不是「微量、稀釋」的狀態,而可能是相對大量或濃度較高。在楊律師的分析中,如果確實是大量下藥,就可以進一步從情境判斷是否符合單純「開玩笑」的說法。他認為,下藥量越大,被害人喝下後可能睡得越沉,也就越需要釐清下藥者是否具有進一步性侵害的目的。第2個方向,則是尋找其他前員工或疑似其他被害人。楊律師表示,可以透過網路尋找曾經在該藥局工作的人或其他可能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並請她們出庭作證。如果能夠證明藥局老闆過去曾對多名女性有毛手毛腳或不當肢體接觸的行為,便可能作為間接證據,協助法院判斷其下藥時的主觀目的。至於第3個方向,楊律師則認為,可以從監視器畫面及案發時間軸進行推論。依照他的分析,如果監視器畫面顯示女大生在晚上8點30分左右喝水時發現異狀,而推測下藥時間可能約在晚上8點左右,加上藥局晚上9點關門,那麼就必須進一步檢視藥局老闆在看到女大生喝下疑似遭下藥的飲品後,究竟做出了什麼反應。楊律師指出,若監視器畫面能夠證明,女大生雖然沒有將水吐掉,但在請藥局老闆協助打開水壺時,已經發現水中有白色粉末,而藥局老闆也已經注意到女大生出現頭暈、甚至走到門口時搖搖晃晃的情況,卻沒有立即表示「只是開個玩笑」,反而要求她把水倒掉,甚至進一步提出要載她回家,那麼這些行為就可能成為法院判斷其主觀犯意的重要依據。楊律師認為,如果上述情節均能透過監視器或其他證據獲得證明,便可以進一步主張,藥局老闆下藥的目的可能並非單純惡作劇。他也指出,從財產犯罪的角度來看,藥局老闆相較於女大生助理具有較強的經濟能力,因此若沒有其他證據顯示有財物糾紛,也較難單純解釋為了劫財而下藥。此外,如果被害女大生所描述的「被告常有意無意碰觸身體」情況,以及其他人曾遭遇類似肢體接觸的情況,都能夠透過證人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再與下藥時間、藥量及藥局營業時間等因素相互結合,楊律師認為,便可能形成1套支持「下藥是為了強制性交」的論述。按照楊律師的推論,如果藥局老闆是在距離下班關門約1小時的時間點下了大量藥物,而相關行為又與先前疑似對女性有不當肢體接觸的情況相互呼應,便可以主張其可能是刻意讓被害人在接近下班時陷入昏睡狀態,之後再趁機關下鐵門。楊律師認為,這些情節可以作為主張其具有強制性交犯意的依據,然後再引用實務上的類似判決(例如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95號 )。楊律師也在文末呼籲,如果有人認識這名女大生,希望能將這篇文章轉貼給她,讓她了解相關法律分析及可能的訴訟方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潛艦國造洩密官司一籮筐!徐巧芯、吳子嘉全不起訴 韓籍吹哨者曝光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2023年捲入潛艦國造洩密案,遭高檢署以外患罪被告身分傳喚,當時她說「錯的不是吹哨者,是那些被曝光的犯罪者」,並強調爆料錄音檔是2022年取得,吹哨者身分如今因為前海軍顧問郭璽、前海軍司令黃曙光對藍委徐巧芯、媒體人吳子嘉及張禹宣一連串提告動作而曝光:韓商SI Innotec技高策略公司的品管資訊顧問池承昊。徐巧芯2023年10月3日起一連三天以「錢見國造?郭璽是你嗎?」為主題開記者會,公布郭璽飆罵韓國籍顧問「要自己開公司為何不早講…你們說沒辦法我才開」、「我玩死你們」、「沒關係,你們自己去玩,誰敢雇用你們我一定告到底」、「先進來就先給3億」、「先跳進來才能再想辦法找其他錢」等錄音檔,並指控郭璽吃不到油水揚言封殺、掏空國家。郭璽發現,徐巧芯爆料內容來自技高公司2021年5月底到6月初去他公司開會的錄音檔,當時在討論台船公司委託潛艦國造的技術顧問合約,但技高公司的品管資訊顧問池承昊因為跟老闆圤武值不合,又知道技高公司會透過郭璽引介取得潛艦國造的合約,為求自保而違法偷錄,並在2022年1月交給馬文君。郭璽告池承昊涉犯通保法,台北地檢署指出,2022年1月11日有新聞寫出馬文君將錄音檔送交調查局、隔天台船公司發聲明公開回應,而且郭璽自認在2022年年中,技高公司的王姓翻譯跟他道歉,因為配合池承昊的要求向他套話,也清楚池承昊會偷錄音,由此可知郭璽2022年1月就知道錄音檔的事情,但2022年10月才提告,已超過法定6個月的告訴期,所以處分池承昊不起訴。郭璽對徐巧芯2023年10月份三場記者會的發言內容提告妨害名譽;對吳子嘉、張禹宣2023年11月1日到北檢告發郭璽、黃曙光洩密及貪污,以及同一天上午吳子嘉、張禹宣跟徐巧芯開記者會再講一次的部分均反控誣告罪;黃曙光則對吳子嘉2024年1月10日在Youtube直播、2024年1月16日上東森政論節目罵黃曙光是貪污犯的言論提告妨害名譽。檢方調查,被告爆料前已將錄音檔送聲紋鑑定,確認沒有剪接變造,發言有所本而且是基於公共利益,何況郭璽自己也承認講過錄音檔的內容,因此誣告、妨害名譽等案都不起訴。
獨/學霸牙醫槓離職女員工 為3萬元筆電互控侵占、誣告!他慘勝
台北市一名「學霸」牙醫為了成立肌功能訓練機構而開公司,以月薪6萬元聘請行銷經理,經理做不到一個月就因為抱怨加班和任務太多太雜,主動提離職,雙方不只打勞資官司,還以刑事訴訟「互相傷害」,牙醫認為經理離職時A走價值3萬的公務筆電,提告侵占卻不起訴,離職經理提出她到職前一年網購2萬元筆電的發票,主張自己不須跟公司拿筆電,反控牙醫誣告,檢方起訴,但法官傳喚其他員工,認定確實有一部公務筆電在辦公室搬遷後不見了,所以牙醫告離職經理的理由並非無中生有,一、二審均判無罪。馬姓牙醫學業成績優秀,自稱台大牙醫系第一名畢業,在台北市大安區、新北市新店區開診所,2023年2月他聘用林姓女子擔任醫療器材用品公司的數位行銷經理,雙方約定月薪6萬元、上班時間09到18、可在家遠距工作,但對於工作職責看法不同,林姓女子認為自己是行銷經理不是總經理,人力招募、看店面並非她的業務範圍;馬姓牙醫則認定行銷經理需負責人力招募與網站建置。林姓女子到職第24天要求離職並退出工作群組,兩天後公司退她的勞健保,再過半個月,馬姓牙醫報案指控林姓女子侵占ASUS ZenBook 13 OLED的綠松灰色公務筆電,台北地檢署不起訴,因為馬姓牙醫無法提出林姓女子領取或借用筆電的證據,無法憑告訴人單一指訴認定被告有罪。林姓女子得知侵占官司過關便展開反擊,狀告馬姓牙醫涉犯誣告罪,北檢認定雙方因解雇爭議衍生勞資糾紛,馬姓牙醫明知林姓女子沒拿筆電還告她,因此以誣告罪起訴。馬姓牙醫提出2021年8月購買ASUS ZenBook 13OLED的發票,並向法官喊冤,林姓女子應徵工作時告知沒筆電可用,他考量當時公司剛成立「沒有可工作的地方」,而數位行銷經理可遠距上班,他出借自己的筆電卻沒留下交付筆電的紀錄;林姓女子離職卻不還也否認拿筆電,他研判林姓女子的動機可能是因為公司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台北地院為了解那部筆電的使用情形,找診所人資作證,人資出庭表示,診所通常不會配發電腦,除非是特定情況才會提供電腦讓員工帶回去,不過診所沒有為公用物品的管理做任何紀錄,不會讓員工簽領用或交接文件。人資證稱,2022年年底她在大安區診所工作時,筆電放她座位旁邊,後來退租搬到新店之後,就沒看到筆電了。北院審酌,本案公司沒有明確的財產設備管理紀錄制度,證人也說筆電在搬家後遺失,即使林姓女子實際上沒有侵占,馬姓牙醫可能出於誤會或懷疑筆電被A走才會提告,從相關事證可研判他並未捏造證據,不能因為林姓女子感到委屈就說馬姓牙醫有誣告。林姓女子為佐證自己沒有侵占公司筆電的動機,提出2022年2月在MOMO網購ASUS Vivobook X515EP 15.6吋 i7獨顯輕薄筆電的發票,不過法官認為這只能證明林姓女子到職前一年自己有買筆電,無法判斷她是否拿了馬姓牙醫的筆電。一審判決馬姓牙醫無罪,檢方上訴仍主張馬姓牙醫對離職經理挾怨報復,不過高院法官認定誣告罪的積極證據不足,連無罪理由都引用一審馬姓牙醫和診所人資的供述,駁回檢方上訴。馬姓牙醫一、二審都沒請律師仍獲判勝訴,依照速審法,幾乎可說無罪確定。至於馬姓牙醫與林姓女子的勞資官司較早落幕,林姓女子提告要求給付加班費2萬5以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但新北地院發現她退群對話中提及「直接先請你們開除我」、「記得將我所有的權限剔除」,因此認定她已表達不再繼續工作並終止勞動契約,屬於自願離職;加班費部分則因為林姓女子主動撤回請求,所以馬姓牙醫也不用付,一審判決林姓女子敗訴後,她沒提上訴,全案已確定。
逃票告性騷2/七堵站值勤被冤搭車騷擾女乘客 台鐵員工現身喊冤
台鐵為遏止逃票問題惡化,規劃砸下10億元比照高鐵、捷運設置自動閘門,逃票實情究竟多猖獗?依據最近公布的三個年度統計,2020年補票張數234萬、金額1億55萬,2021年因疫情,補票張數降為163萬、金額7069萬,到了2025年,補票張數回升至203萬、金額1億1830萬;99.9%的逃票乘客被逮都會補票,不過像台鐵員工黃先生熱心「防逃」遭性騷擾官司反噬者,堪稱全台唯一。台鐵每年乘客因逃票而補票的金額動輒破億元。(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本刊循線連繫黃先生,他在律師好友陳建佑陪同下現身,對於自己舉報逃票被乘客告跟騷、性騷,他有個獨到的解讀:告妨害名譽還可以接受,告性騷擾就太超過。2022年黃先生考進台鐵,一直在七堵站上班,原先負責場站調車外勤業務,後轉為號誌員兼運轉員,大多跟同事相處,偶爾需要上車時才會跟民眾接觸。黃先生家住三重,號誌員工作需要日夜輪班,白班從上午7點45分起值班12小時,夜班從晚間7點45分通宵到隔天早上,他若輪完日班,剛好可搭7點50分到站的普悠瑪203車次坐往台北車站再回家;下班途中如果見到乘客逃票,他考量這是值勤中人員才能處理的狀況,所以他不攔、不接觸,只向站務員通報。黃先生說他抓過十幾次逃票,單男、移工、情侶,夫妻都有,還遇過先生繼續耍賴,在太太好說歹說之下才配合補票。去年11月、12月間,鐵路警察局通知黃先生做筆錄,他到案後才知道,原來一位從南港進站、拿悠遊卡搭普悠瑪的OL告他6度性騷擾、跟蹤騷擾。女乘客「雙管齊下」,除了告刑事官司,還向台北市政府申訴性騷擾。女乘客申訴,黃先生在2025年5月12日、5月15日、9月9日都有大聲跟站務員說她逃票,使她心生恐懼;2025年5月16日上午搭普悠瑪時,黃先生在第三、第四節車廂連通道一直盯著她看,導致她感到畏懼。女乘客聲稱,2025年9月15日黃先生走向站務員大喊她從南港站上車、她逃票,她當時試圖拿出手機錄影,「被申訴人(黃先生)卻出現異常興奮的反應,像是申訴人(女乘客)終於跟他說話了而感到開心,完全不符合一般人在衝突或被拍攝時的反應」。女乘客還控訴,2025年11月20日黃先生出站滯留並持續盯著她看,想藉此引起注意,使她處於高度緊張和恐懼狀態。北市府在今年5月28日決議,女乘客所稱的6次性騷擾都不成立;台北地檢署則在7月3日以犯罪嫌移不足為由,不起訴黃先生。黃先生表示,被告這半年以來壓力很大,雖然台鐵沒因為乘客提告就懲處,他仍擔心同事的眼光和想法,如今得知不起訴有鬆一口氣的感覺,這是「最乾淨的結果」,他等很久。對於女乘客提告,黃先生不太意外對方採取這種報復方式,但將檢舉逃票連結性騷擾,讓他嚇一跳也很難接受,如果女乘客告他公然揭發逃票是妨害名譽,他反而不那麼耿耿於懷。以去年9月15日的情況為例,黃先生無法理解,他只說「沒關係,我有密錄器,我會交給鐵路警察」這16個字,為何女乘客要說他像是終於講到話所以有異常興奮的反應?他被控去年11月20日留在出站口附近盯著女乘客,實際上女方可能因為逃票心虛,自行去補票窗口付錢時,他在另一邊等同事,兩人根本待在不同方位。2025年5月16日普悠瑪車廂內的「男凝」事件更是超級烏龍,當時黃先生輪值日班,人在七堵站,不可能搭上普悠瑪準備回家,女乘客卻說被黃先生盯著看。陳建佑律師是黃先生好友,他認為本案女乘客涉嫌誣告。(圖/方萬民攝)陳建佑律師認為,女乘客明知黃先生有不在場證明仍控訴騷擾,顯然刻意要讓黃先生受刑事處分,因此不排除蒐證後提出誣告罪告訴。知情人士透露,台鐵桃園到台北段逃票數最多,可說是「大型逃票現場」,相較之下普悠瑪203車次逃票客較少,但因為它從花蓮北上,途經南港後不難找空位,加上只需12分鐘就到台北車站,對於通勤民眾來說,又快又不用人擠人,極具「越級乘車」的誘因,雖然台鐵自認以車站閘門、列車長查驗兩道機制已足以防範逃票,但一切仍看乘客的良心。黃先生告訴記者,其實他抓逃票沒有獎勵,但他身為台鐵的一分子,看不下去乘客貪小便宜。他說被告以來,再也沒在普悠瑪上看到那位女乘客,不過為了避免打照面,現在改坐第8節車廂,方便停靠月台後他可以迅速出站。本刊透過管道詢問提告女子,但截稿前尚無回應。
AI錄音成關鍵!金秀賢捲金賽綸風波獲平反 警認罪嫌不足「不移送」
韓國演員金秀賢捲入與已故女星金賽綸未成年交往爭議,警方29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相關指控證據不足,決定不予移送檢方。案件源於金賽綸家屬提出控告,指控金秀賢涉嫌違反兒童福利法,但警方調查後認為關鍵錄音疑遭加工,且缺乏客觀證據證明違法行為,金秀賢方面也否認未成年交往說法。據韓聯社報導,首爾城東警察署29日表示,經調查後認為,金秀賢涉嫌違反《兒童福利法》以及誣告罪的案件,因缺乏足以證明犯罪事實的客觀證據,因此決定不予移送。回顧經過,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於2025年3月爆料,聲稱金秀賢與金賽綸自她15歲起交往長達6年,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另一方面,金賽綸家屬於2025年5月提出告訴,指控金秀賢在女方尚未成年時便與其交往,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家屬曾在記者會上公開1段據稱是金賽綸生前與友人的對話錄音,內容提到「從國中時期開始交往,到上大學後分手」等說法。面對爭議,金秀賢承認2人過去確曾交往,但強調雙方交往期間並非金賽綸未成年時期。至於女方家屬提出的錄音,金秀賢方面也提出反駁,認為該錄音疑似透過人工智慧(AI)技術製作,並非真實對話。警方調查後認為,相關錄音存在遭加工的可能性,並參考金賽綸手機鑑識結果等資料後,判定現階段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金秀賢涉及違法行為。
網傳「ATM放鑰匙、蝦皮智取店留鈔票」是釣魚詐騙 事實查核中心:目前無相關報案
最近有不少網友會在社群平台分享釣魚詐騙手法,例如「摸了蝦皮智取店繳費機上的鈔票恐被告侵占」、「碰到留在ATM上的鑰匙可能吃官司」等等,希望提醒其他民眾要留意。不過,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表示,目前國內都沒有類似報案,且實務上若難認定侵占意圖,觸法機會極低,因此民眾不需要太擔憂。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165反詐騙專線接受查核中心詢問時表示,目前為止並沒有收到類似的報案,研判為網路謠言的可能性較高,蝦皮智取店門市內均設有24小時錄影設備,不論物品由誰遺落或取走,皆有影像紀錄可循;而超商或是ATM都裝置嚴密的監控系統,萬一發生糾紛,都可以透過影帶還原真相,因此推斷相關犯罪手法的施行率極低。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前刑事局預防科科長林書立說明,一般民眾如果要將遺失物送警局招領,也會有「撿起來送交」的過程,無法單憑撿起或移動物品的動作,就認定有侵占犯意,而利用這種「釣魚」方式陷害他人的可行性極低,應是網路過度揣測。律師李郁霆也表示,要是這種設局手法真的存在,那麼遺落的物品、錢才就並非遺失物,因此也沒有侵佔的問題,詐團反而有可能構成「恐嚇取財罪」或「誣告罪」,最重可處5至7年的有期徒刑,有極高機會需要入監服刑。165建議,萬一民眾在操作ATM時,發現有東西在上面且影響使用,若擔心有疑慮、異常狀況,可以先行利用ATM旁邊的電話,聯絡金融機構處理。蝦皮則說,若民眾在門市發現遺失物或款項,通常會建議轉交給警方或鄰近派出所,按照標準流程進行處理。
藍白修正《選罷法》挨轟護航高虹安 柯文哲反酸:應正名為「林淑芬條款」
藍白聯手修正《選罷法》第26條,未來遭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另增訂涉詐欺罪經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由於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誣告案二審遭判刑,綠營質疑此次《選罷法》修法是為其解套,因而將修正案稱為「高虹安條款」,引發朝野激烈攻防。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3)日批評民進黨是在混淆視聽,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也反嗆,相關修法更應該被稱為「林淑芬條款」。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提出的選罷法修法,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以及在比例原則下,認為所推動必要的改革,民進黨刻意要冠上所謂「高虹安條款」,是在混淆視聽,對高虹安也非常不公平。黃國昌指出,若今天真的要說所謂因人設事,恐怕民進黨要好好回答大家一個問題,去年國民黨立委提出,受到緩刑宣告還可以參選後,當時民進黨群起攻之罵得多難聽,怎麼等到民進黨自己自家立委涉及暴力毆人時,涉案的立委自己提出緩刑也可以繼續參選,就180度轉彎說這修法好棒?他批評,民進黨不要自己作賊喊抓賊,真的因人設事,自己涉案自己提案幫自己解套的正是民進黨。柯文哲則提到,黃國昌很客氣,都不會說這是「林淑芬條款」。他提到,網路上還寫「暴力芬條款」。針對這次修法,他看過民眾黨立委許忠信的說明,如果認為2年以下判緩刑的人,可以有參選資格,那為什麼判6個月以下易服勞動的不能參選,這沒有道理。這是很純粹的科學基礎,也是很清楚的邏輯,所以,這應該正名叫「林淑芬條款」。柯文哲回應《選罷法》修法爭議,反嗆外界應將其正名為「林淑芬條款」。(圖/周志龍攝)
藍白修正《選罷法》放寬參選門檻 綠委批:因人設事只顧選舉利益
藍白聯手修正《選罷法》第26條,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另增訂涉詐欺罪經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由於新條文被綠營質疑是替涉誣告案二審遭判刑的高虹安解套,引發朝野攻防。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今(13)日表示,藍白趕在參選登記截止前火速完成修法,根本是因人設事,只顧選舉利益、不顧民生福祉。立法院院會週五審議《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時,朝野立委爆發一陣激烈衝突。被外界稱為「高虹安條款」的修法,最終仍在藍白聯手的人數優勢下闖關成功。修法明定,未來遭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綠營質疑相關修法是因高虹安涉誣告案而來,批評是「因人設事」;高虹安則回應,外界不應過度政治解讀。不過,陳培瑜表示,高虹安先前因誣告案二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可經檢察官同意以「社會勞動」代替入獄,根據《選罷法》原本條文,有可能無法登記參選,所以藍白昨天強行三讀通過《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宣告緩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都可以登記為候選人。等同幫高虹安解套,確保參選萬無一失。陳培瑜直言,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還大言不慚表示「憲法保障人民參政自由,不能肆意妄為的剝奪人民參政權」,主導修法的民眾黨立委許忠信更直呼「易服社會勞動者,維護參選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陳培瑜強調,已正值6月中旬,不過今年度的總預算還沒審完,藍白卻連演都不演,趕在9月4日登記參選截止之前火速修過因人設事的《選罷法》,擺明只顧自己的選舉利益,而不管民生福祉。
批藍白強推多項惡法 民進黨: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制
針對藍白陣營強推多項惡法、涉嫌「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治一事,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12)日表示,國民黨與民眾黨日前假借「仔細審查總預算」之名強行通過延會,然而至今總預算遲未審完,藍白卻接連推動多項爭議法案,企圖將立法權淪為替特定個案解套、掩護自家人脫罪的工具。李坤城指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審議由立委翁曉玲提出、藍白兩黨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企圖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此舉等同讓檢方偵辦形同斷手斷腳,將嚴重壓縮打詐、緝毒等重大案件的偵辦時間,導致司法機關於涉嫌共犯、上下游組織及串證滅證風險高之案件中,調查能力大幅受限。該提案不僅引發法界與檢方強烈反對,甚至連自家人都不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便公開直言,此修法將導致我國刑事犯罪偵查全面崩潰。李坤城進一步質疑,藍白陣營「因人設事」的手段已非首例。立法院稍早強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者的參選限制,此舉顯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高虹安條款」。由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6月,未來若判決確定且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依法恐無法登記參選,藍白卻在選舉登記前夕迅速修正法律,時間點與高虹安案高度吻合,完全是在為其掃除參選障礙。李坤城強調,從國民黨試圖推動減輕連署行賄罪責的「周典論條款」,到今天強行通過的「高虹安條款」以及企圖縮短羈押期限的「柯文哲條款」,藍白種種作為,完全證明在野黨就是把立法權變成為個案處理法律後果的工具。李坤城表示,法律制度雖可修正討論,但絕不能淪為服務特定人士的個案工具。請藍白別再將寶貴的會議時間浪費在替自家人解套,儘速完成總預算審查,履行立法委員最基本的法定職責。
自費帶菲籍看護就醫遭誣告 合法雇主恐被跨海通緝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雇主阿玲(化名)表示,她2024年引進菲律賓籍看護美娜以照顧年邁母親,美娜在她家待不到20天,期間還自費帶其就醫,最終美娜稱想去工廠而解除契約,她返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控訴雇主違法解雇和損害勞工權益,阿玲數度接到菲國移民工人部傳票,嘗試向菲國政府解釋卻未獲回應,恐遭跨海通緝。
移工欺主1/自費帶菲籍看護就醫遭誣告 合法雇主恐被跨海通緝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雇主阿玲(化名)表示,她2024年引進菲律賓籍看護美娜以照顧年邁母親,美娜在她家待不到20天,期間還自費帶其就醫,最終美娜稱想去工廠而解除契約,她返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控訴雇主違法解雇和損害勞工權益,阿玲數度接到菲國移民工人部傳票,嘗試向菲國政府解釋卻未獲回應,恐遭跨海通緝。「合法雇主真的很弱勢,一切都照法規走,最終卻沒有人保護我們。」阿玲回憶,因母親高齡80多歲,罹患肺癌且伴隨嚴重氣喘,發作時若無人在旁恐有生命危險,兄弟姊妹商量後,從2024年3月開始透過仲介申請看護。而申請過程一波三折,仲介多次以各種理由更換人選,最終在同年6月美娜才入境,美娜入國門後先去高雄接受3天的訓練,6月3日抵達阿玲家,原以為她能成為母親的照顧幫手,沒想到她竟是不定時炸彈。阿玲說,美娜一進家門便開始咳嗽,詢問後發現美娜感冒,阿玲擔心支氣管脆弱的母親被傳染,選擇請假在家照顧媽媽並示範給美娜看,還自費帶著她就醫,剛來的前幾天根本沒讓美娜動手,她只需戴著口罩在旁觀摩,雇主的好意卻讓美娜得寸進尺。菲籍看護美娜(化名)遭控虐待雇主家老人,還將來台灣工作當成旅遊,根本無心於照顧工作。(圖/翻攝當事人臉書)眼見美娜感冒痊癒,阿玲開始要求美娜照顧母親,美娜則一改起初乖巧聽話的態度,開始要求獨立套房、免費生活用品和免費Wi-Fi,對老人的態度也逐漸惡劣、消極怠工。「我媽媽剛洗完澡頭髮是濕的,衣服才穿一半,她說了一句『Sorry』就消失了。」阿玲透露,美娜一天得洗5、6次澡,雇主提醒洗完澡後要清潔浴室地板泡沫避免滑倒,美娜卻臉色大變,開始摔蓮蓬頭發洩怒氣,甚至將剛洗完澡的老太太丟在房間便去洗澡沖涼,留下母親與自己面面相覷,她只能接手後續的照顧工作,美娜的離譜行徑更不僅於此。「我體諒她剛到台灣需要跟家人報平安,她卻在我媽媽房間講電話到半夜,導致媽媽根本睡不著。」阿玲說,媽媽睡前有服安眠藥的習慣,最晚九點半便會睡下,美娜卻不顧老太太正在休息而打電話大聊特聊,雇主忍無可忍,將她「請」到飯廳講電話,並試圖讓仲介與她溝通,她卻朝著仲介飆罵,雙方衝突日漸升溫,在美娜來的不到20天,勞工局便找上門。阿玲說,美娜根本無心工作,還曾拿著手機翻譯要母親說自己不喜歡她,讓她能順利離開、換雇主,甚至撥打1955投訴自己被雇主虐待,勞工局後查證並無相關情事,美娜仍持續大鬧,甚至還吵著要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拒,但阿玲眼見主雇緣分已盡也不願強留,最終美娜同意賠償2萬元仲介費,當天便被勞工局帶走安置,這場惡夢卻沒有就此結束。菲律賓移民工人部多次寄來法律文書,要求阿玲到菲國出庭,讓阿玲一家心力交瘁。(圖/黃耀徵攝)「她離開之後立刻就找到新工作,同樣做沒幾天就被雇主請走,她卻回菲律賓說我們虐待她。」阿玲說,美娜回國後「惡人先告狀」,向菲律賓當局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在無可奈何下,向美娜提出誣告控訴,但因管轄權不在台灣而不被受理,檢方還提醒阿玲出國時不要入境或過境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的國家,讓阿玲與家人憂心忡忡,擔心自己恐被跨海通緝,希望能有相關單位協助,別讓一切依法行事的雇主反成為被害人。
遭控性侵猥褻6女 NONO二審仍辯「不認識被害人」遭判2年6月
藝人NONO(陳宣裕)遭6名女子指控,在2008年到2013年間,分別將被害人約出,違反其意願涉嫌妨害性自主,檢方依7罪起訴,全案於23日二審宣判,因NONO仍辯稱不認識被害人,法官認為他難有悔改之心,判處他2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演藝圈2023年爆出ME TOO風波,NONO則遭6名女子控訴,稱他在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以順路、工作邀約或吃消夜等理由將被害人約出,並在住處、飯店和車上對被害人伸出魔爪,涉嫌妨害性自主,檢方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將他起訴。一審法官認為,NONO透過綜藝節目認識其中一名被害人,2011年以開車載被害人返家為由,將她載到大稻埕河濱停車場欲行不軌,但遭被害人強烈反抗,因被害人供述一致,且有3名證人作證,法官認為她無誣告動機而判決有罪,其餘5名女子則因敘事有瑕疵,檢方給出的證據讓人懷疑而判被告無罪。二審於23日宣判,NONO在法院審理期間,仍否認犯行、堅稱自己不認識被害人,法官認為他難有悔改之心,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維持2年6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國民黨說被裝追蹤器 民進黨一句話反擊
國民黨指控副主席李乾龍座車遭裝設「追蹤器」,但至今未報警處理,引發政治攻防。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17日)表示,若經司法認定涉及誣告,相關人員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質疑國民黨指控言之鑿鑿,卻遲未採取司法行動,形同政治操作。李坤城指出,若國民黨確有證據,應立即向司法機關告發並接受檢驗,而非在警方主動介入時仍未報案。他批評,相關說法前後矛盾,甚至將關鍵證物「追蹤器」自行丟棄,令人質疑其真實性與動機。他進一步表示,若指控對象涉及總統賴清德,應以更嚴謹態度面對司法程序,並點名相關人士應公開承諾報案,否則即顯示指控缺乏依據。李坤城也提到過去「Linbay好油」案作為例子,指出當時相關人員因涉嫌誣告遭檢方起訴並收押,呼籲各方勿以不實指控進行政治操作,以免觸法。他強調,若不願進入司法程序釐清真相,反而持續對外放話,將使整起事件更像是一場政治抹黑,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調查,還原事實。
新店捷運站驚傳老翁持刀!警方搜索未果 「報案婦人涉誣告罪」送辦
北捷隨機砍人事件發生後,社會對大眾運輸安全高度關注,警方也持續維持高警戒狀態。昨晚(9日)新北市新店捷運站驚傳疑似持刀情事,一名52歲吳姓女子報案稱現場有「老伯伯帶小刀」,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派員前往查證,追查無果後,詢問吳女其說法反覆,警方認定有謊報嫌疑,以誣告罪將吳女送辦。新店警分局指出,9日晚間7時37分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轄區碧潭派出所警力趕赴現場。警方抵達新店捷運站時,並未發現持刀男子,也未見任何人員受傷或現場出現恐慌狀況。儘管如此,警方仍依程序提高警戒,在捷運站體及周邊持續巡查、戒備,並成立專案小組,調閱車廂與月台監視器畫面進行比對查證,然而多方檢視後,仍未發現與報案內容相符的可疑對象。警方隨後循線追查報案來源,於當晚11時許找到吳姓報案人。不過,吳女對事件經過說法反覆,對關鍵細節交代不清,且未能配合警方指認相關對象,行為與報案內容出現明顯落差。警方綜合研判後,認為該案具有謊報嫌疑,經警詢完畢,已依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將吳姓女子函送偵辦。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緩刑期間再犯案!教練廁所內露鳥猥褻 5歲女童作證「聞到臭味」定罪
苗栗一名吳姓男子於某幼兒園擔任直排輪教練時,在廁所內哄騙5歲女童閉眼,趁機用生殖器觸碰女童嘴巴,還拿糖果給女童要她別說出去,事後女童告訴母親「有看到、碰到教練的雞雞」,讓媽媽氣得報警提告。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4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書指出,吳男曾擔任苗栗某幼兒園的直排輪教練,每週三下午固定會到校教學,而他在去年(2024年)1月間,於廁所小便時,發現一名5歲女童也走進廁所,吳男便哄騙女童閉上眼睛,再趁機脫褲露出生殖器,還用下體觸碰女童嘴唇。女童發現有異物碰到自己便睜開眼睛,吳男才趕緊穿上褲子走到洗台手洗手,並拿出1顆糖果給女童,要她別講此事告知其他人。當天傍晚,女童母親載著姊姊來幼兒園接她,女童上車後就跟家人分享自己收到教練給的糖果,並稱「有看到、碰到教練的雞雞」,而女童母親驚覺狀況不對勁,立即到警局報案。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時,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去上廁所,且女童是在進到廁所後就討要糖果,並非他主動給予,且他有告訴女童,拿到糖果不可以跟其他小朋友炫耀,他才願意給,女童有答應,所以他才給了糖果。女童在偵查時曾說,她張開眼睛後看見吳男把長褲脫下來,且有不好聞的味道。吳男的辯護律師則指出,女童家人曾說女童當天很開心分享糖果等語,未見女童有何驚嚇、衝擊之情狀,不能排除女童係因見家長擔心、害怕的反映後才這樣回應。一審法官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發現吳男總共在廁所內待了2分24秒時間,並與女童獨處了36秒,有足夠時間犯案,且女童是被吳男的生殖器碰觸後才睜眼查看,加上她曾表示「有聞到不好聞的味道」,足以證明吳男違反女童意願做出猥褻行為,認定吳男有強制猥褻犯行,依法有期徒刑判他4年。吳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發現,吳男過去曾有2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合意性交前科,遭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4年,而此案女童沒有誣告吳男的理由,且事發後女童有出現作惡夢等情緒反應,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4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超冤政三代2/菸錢、前妻女兒整牙費都她出 瑜珈女神被騙來台血淚史曝光
「瑜珈女神」夏米雅2024年6月,遭前夫韓傑儀控訴出軌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韓因而被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夏米雅也怒控前夫將她騙來台灣後,生活大小開銷皆由她買單,連與前妻生下的女兒整牙費都要她出,被吸血多年才離婚,卻反遭報復險些社會性死亡,夏米雅也公布自己的血淚歷史,希望社會大眾別再受韓傑儀矇騙。據了解,夏米雅出生於大陸安徽,大學讀南京藝術學院音樂系後立志當歌手。後來參加安徽衛視《超級偶像》奪冠,被台灣影視大亨楊登魁相中簽下,2014年以歌手身分出道,但演藝生涯並不順利,她此後2年沒有工作,靠著瑜珈走出低谷,她更因神似港星張柏芝,而得到「瑜珈界張柏芝」稱號,而在其陽光開朗的外表下,卻藏著被吸血多年的婚姻生活。夏米雅在聲明中提到,她25歲時因「什麼都不懂」,遇上當年46歲的韓傑儀苦苦追求,韓聲稱自己在台很有能力,並保證會對她很好,自己被其花言巧語而感動,來台後才發現韓一無所有,結婚前就已負債2000萬,更信用破產,連個人名下都沒有銀行帳戶。夏米雅來台後得賺錢養家,靠著表演、代言和活動支撐起大小開心,連房租、韓與前妻女兒整牙、韓自己做假牙(他上排牙齒一顆都沒有)等都要夏米雅掏腰包,韓甚至連車子加油錢、咖啡錢和抽菸錢都向她開口,所幸夏家父母心疼女兒、私下幫助,生活這才得以為繼,夫妻感情也在每天的爭吵中被磨光,雙方於2020年協議離婚。夏米雅提到,中國2人離婚只要自願即可,根本不知道還需證人,韓聲稱證人只是形式,於是提供韓弟妹的身分證資料要她填上證人欄,韓卻在旁拍照錄影,實則是設下陷阱。而在離婚後,韓傑儀以「向媒體爆料她曾離婚」來威脅夏米雅,要求她簽下10年經紀約,夏米雅賺的每一分錢都要與韓五五分帳,還多次私吞廠商給夏的續約費、代言費和直播分潤,夏起初被瞞在鼓裡,察覺有異後詢問廠商,這才得知韓傑儀的離譜行徑。2023年12月,韓傑儀發現陳紹誠與朋友一同送夏米雅回家,認為2人關係匪淺,竟向媒體爆料他們是假離婚,陳紹誠介入2人婚姻,向媒體塑造夏米雅在婚內多次出軌,報導曝光後讓夏米雅遭受多方撻伐,工作大受影響,甚至一度社會性死亡。 夏米雅得知韓傑儀離婚後還會潛入其住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韓卻在2023年12月帶警察上門並聲稱要「抓姦」。(圖/讀者提供)而雙方也對簿公堂,韓傑儀向陳紹誠與夏米雅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已遭法院駁回,韓也被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夏米雅則盼生活能恢復平靜,且不再有人被韓傑儀欺騙。韓傑儀向周刊爆料陳紹誠介入他與夏米雅的婚姻,韓日前遭台北地檢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圖/讀者提供)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超冤政三代1/恐怖前夫誹謗他外遇瑜珈女神遭訴 陳立夫之孫怒還原真相
「瑜珈女神」夏米雅憑藉姣好外型、精緻臉蛋以及優雅的空中姿態吸引13萬粉絲,卻在2024年6月被前夫韓傑儀誹謗外遇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陳不滿抹黑、憤而提告,韓傑儀現已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紹誠也決定還原真相,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陳紹誠出身國學與中醫世家,祖父陳立夫曾任教育部長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陳紹誠則先後進入美國普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就學,後又到湖南中醫藥大學進修中醫博士,更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2024年卻因韓傑儀誹謗其介入夏米雅的婚姻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陳紹誠回憶,韓傑儀與夏米雅在2020年離婚,他與夏在202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起初雙方互動不多,是其協會當年10月協辦音樂會,而夏米雅在慈善團體「雪愛天使團」擔任召集人,夏米雅詢問是否能送25張票給育幼院孩童入場欣賞,自己欣然應允,雙方這才展開聯繫,並因此看過夏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同年12月8日,陳紹誠與朋友相約逛基隆夜市,並約住基隆的夏米雅同行,陳還與友人一同送夏米雅回家,卻被住在夏家對面的韓傑儀發現並拍照,韓將照片傳給夏米雅,強調自己是「順手拍的」,還聲稱「很開心有人送妳回家」,卻在幾天後找上陳紹誠住處,警告陳要他離夏米雅遠一點。陳紹誠回憶,同年12月11日,韓傑儀突然登門,聲稱其為夏米雅的老闆兼丈夫,並拿出多張照片、結婚證和身分證試圖證明2人間的夫妻關係,以及還有共同居住事實,如陳紹誠不與夏保持距離,他則將找媒體破壞其名聲,讓其離開台灣。而在韓傑儀拿出的照片中,還有陳紹誠幾天前才送給夏米雅的中藥,陳將韓傑儀打發走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夏是否還與韓同住,夏則嚴正否認,稱雙方僅有經紀約關係,私底下毫無互動,調閱其住家監視器才發現韓會趁她不在家實偷偷潛入其住處,夏米雅則立即向韓傑儀提告侵入住宅並提起為期兩年的保護令,雙方就此鬧翻。「但夏米雅是韓的搖錢樹,韓這才不甘心,一直使用各種手段想從她身上再榨出最後價值。」陳紹誠說,韓傑儀與多位訴訟方都有糾紛,前後被判賠2、3000萬,常年來都靠夏米雅經紀人身分分潤以維持生計,夏申請保護令後,韓動作頻頻,同年12月還帶警察上門聲稱要「抓姦」,夏不堪其擾,致電警局詢問為何要帶受保護令限制的加害人來被害人家,警方這才意識到不對而離開。「瑜珈女神」夏米雅外型姣好、臉蛋甜美,在臉書上吸引13萬粉絲,卻險些被前夫害得社會性死亡。(圖/固力狗提供)而夏米雅在忍無可忍下,還拜託陳紹誠拔掉自己名下、借給韓傑儀駕駛的車輛車牌,原意是讓積欠約10萬罰單的韓傑儀不得再上路,韓傑儀卻懷恨在心,2024年6月向媒體指控陳紹誠介入自己與夏米雅的婚姻,還捏造夏米雅是陳紹誠與前女友Wendy間的第三者,試圖營造被害人形象,雙方也對簿公堂。陳紹誠說,他與Wendy分手後,才與夏米雅有較多接觸,韓傑儀先後曾告夏米雅背信、竊盜、2次違反著作權法、業務侵佔、2次妨礙電腦使用、2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全都不起訴,還曾告他與夏米雅妨害配偶權,並求償500萬元,因他繳不起訴訟費用還「降價」至100萬,最終法院也駁回其訴求。「因為他惹到我了。」陳紹誠說,他也控告韓傑儀侵入住宅、恐嚇、妨害名譽和誣告等罪,侵入住宅,韓被依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天,檢方並於日前以加重誹謗罪起訴韓傑儀,他這才選擇將事實公諸於眾,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別再有人被他欺騙。陳紹誠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卻因遭誹謗而再次成為大眾焦點。(圖/翻攝陳紹誠臉書)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