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
」 加重誹謗 台北地檢署 誹謗 律師 提告
遭指控「小三」檢方認定誹謗起訴 侯怡君低調回應了
侯怡君與蕭大陸於2021年步入婚姻,同年蕭大陸的前女友張金鳳卻四度登上電視節目,公開暗指侯怡君介入其與蕭大陸的感情關係,並多次以「小三」字眼影射侯怡君。對此,侯怡君憤而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張金鳳涉犯誹謗罪,去年8月依法提起公訴。今(6日)侯怡君出席《2026藍寶石真愛秀大歌廳》活動,被問及官司進度時,她低調表示:「一切交給司法。」談到此次擔任《藍寶石真愛秀大歌廳》主持,她則笑說:「老公那天也會陪我來,只是不知道他當天會在台上,還是台下。」侯怡君(左起)、葉啟田、黃西田、侯怡君。(圖/蘇聖倫攝)回顧事件,2021年7月至8月間,張金鳳接連在多個節目中發言稱,「那大家想想看,我當初分手,她明知是小三,我都沒有說了」、「就算我今天跟蕭大陸復合了,全世界還是會講你是小三」,並表示自己「沒有跟媒體說我們是因為侯怡君才分手,是因為顧及到蕭大陸的名聲」,更指控因遭侯怡君「騷擾太嚴重」,才選擇公開內情。當時台北地檢署認為,侯怡君雖具公眾人物身分,但其私人感情及私領域行為,並非公共利益所應討論之事項,是否曾介入他人感情屬於個人私德問題,與社會公益無涉。即便相關指控內容屬實,侯怡君身為當事人,其名譽與隱私仍依法應受保障。
馬克宏愛妻被造謠「是男的」!巴黎法院判10人網路霸凌有罪
巴黎法院5日裁定,10人因對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之妻碧姬(Brigitte Macron)進行網路霸凌而被判有罪。被告被指控散播有關法國第一夫人性別與性傾向的不實說法,並就這對夫妻相差24歲的年齡差發表「惡意言論」。綜合外媒報導,多數被告被判處最長8個月的緩刑,但其中1人因未到庭而被即刻收押入獄。另有部分被告的社群媒體帳號遭到停權。法官表示,這8名男性與2名女性,年齡介於41歲至65歲之間,明顯帶有傷害碧姬的意圖,並在網路上發表具貶抑性與侮辱性的言論。其中2名被告,自稱獨立記者的雷伊(Natacha Rey)與網路占卜師羅伊(Amandine Roy),曾於2024年因誹謗罪被判有罪,原因是她們宣稱法國第一夫人實際上從未存在。她們聲稱碧姬的兄弟特羅涅(Jean-Michel Trogneux)曾變更性別,並開始使用碧姬這個名字。不過,她們之後在上訴中獲判無罪。上訴法院認為,宣稱某人曾變更性別,未必構成對其「名譽的攻擊」。馬克宏夫婦目前已將該案提交至最高上訴法院。在判決公布後,碧姬的律師恩諾基(Jean Ennochi)對《法新社》(AFP)表示,最重要的是要求加害者接受預防課程,以及暫停部分帳號的使用。4日,碧姬告訴《法國電視一台》(TF1),她提起的法律訴訟旨在「樹立榜樣」,打擊網路騷擾。碧姬前段婚姻所生的女兒奧齊耶(Tiphaine Auzière)先前在庭審中表示,這些網路霸凌行為已對母親的健康與生活條件造成負面影響。她指出,母親「必須對穿著選擇、姿態等各方面格外小心……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形象隨時可能被用來支持這些陰謀論。」奧齊耶補充,儘管母親已「學會與此共存」,但這些後果卻波及她的孫子女,孩子們在學校遭到同儕嘲諷。5日的判決,被視為1場更大型審判的前哨戰。馬克宏夫婦已在美國對極右翼網紅歐文斯(Candace Owens)提起誹謗訴訟,她也曾公開散播關於第一夫人性別的陰謀論。訴狀指控歐文斯「無視所有足以推翻其說法的可信證據,轉而為已知的陰謀論者與經查證的誹謗者提供平台。」歐文斯長期在其Podcast與社群媒體頻道重複這些指控,並於2024年3月表示,她願意以「整個職業聲譽」作為賭注,堅信這位法國第一夫人「實際上是1名男性」。總統夫婦最初曾被建議,最好的應對方式是忽視這些網路流言,因為採取法律行動只會放大其影響。但情勢在去年出現劇烈轉變。馬克宏夫婦認為,網路攻擊的規模已大到無法再忽視,因此即便冒著在美國法院中暴露私生活的風險,他們仍決定反擊陰謀論者。自馬克宏於2017年首次當選總統以來,宣稱碧姬是跨性別女性的陰謀論便不斷流傳。據悉,碧姬最初是在擔任中學教師時,結識了還是高中生的馬克宏。2人於2007年結婚,當時未來的法國總統年僅29歲,而她則已年過50。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超冤政三代2/菸錢、前妻女兒整牙費都她出 瑜珈女神被騙來台血淚史曝光
「瑜珈女神」夏米雅2024年6月,遭前夫韓傑儀控訴出軌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韓因而被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夏米雅也怒控前夫將她騙來台灣後,生活大小開銷皆由她買單,連與前妻生下的女兒整牙費都要她出,被吸血多年才離婚,卻反遭報復險些社會性死亡,夏米雅也公布自己的血淚歷史,希望社會大眾別再受韓傑儀矇騙。據了解,夏米雅出生於大陸安徽,大學讀南京藝術學院音樂系後立志當歌手。後來參加安徽衛視《超級偶像》奪冠,被台灣影視大亨楊登魁相中簽下,2014年以歌手身分出道,但演藝生涯並不順利,她此後2年沒有工作,靠著瑜珈走出低谷,她更因神似港星張柏芝,而得到「瑜珈界張柏芝」稱號,而在其陽光開朗的外表下,卻藏著被吸血多年的婚姻生活。夏米雅在聲明中提到,她25歲時因「什麼都不懂」,遇上當年46歲的韓傑儀苦苦追求,韓聲稱自己在台很有能力,並保證會對她很好,自己被其花言巧語而感動,來台後才發現韓一無所有,結婚前就已負債2000萬,更信用破產,連個人名下都沒有銀行帳戶。夏米雅來台後得賺錢養家,靠著表演、代言和活動支撐起大小開心,連房租、韓與前妻女兒整牙、韓自己做假牙(他上排牙齒一顆都沒有)等都要夏米雅掏腰包,韓甚至連車子加油錢、咖啡錢和抽菸錢都向她開口,所幸夏家父母心疼女兒、私下幫助,生活這才得以為繼,夫妻感情也在每天的爭吵中被磨光,雙方於2020年協議離婚。夏米雅提到,中國2人離婚只要自願即可,根本不知道還需證人,韓聲稱證人只是形式,於是提供韓弟妹的身分證資料要她填上證人欄,韓卻在旁拍照錄影,實則是設下陷阱。而在離婚後,韓傑儀以「向媒體爆料她曾離婚」來威脅夏米雅,要求她簽下10年經紀約,夏米雅賺的每一分錢都要與韓五五分帳,還多次私吞廠商給夏的續約費、代言費和直播分潤,夏起初被瞞在鼓裡,察覺有異後詢問廠商,這才得知韓傑儀的離譜行徑。2023年12月,韓傑儀發現陳紹誠與朋友一同送夏米雅回家,認為2人關係匪淺,竟向媒體爆料他們是假離婚,陳紹誠介入2人婚姻,向媒體塑造夏米雅在婚內多次出軌,報導曝光後讓夏米雅遭受多方撻伐,工作大受影響,甚至一度社會性死亡。 夏米雅得知韓傑儀離婚後還會潛入其住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韓卻在2023年12月帶警察上門並聲稱要「抓姦」。(圖/讀者提供)而雙方也對簿公堂,韓傑儀向陳紹誠與夏米雅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已遭法院駁回,韓也被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夏米雅則盼生活能恢復平靜,且不再有人被韓傑儀欺騙。韓傑儀向周刊爆料陳紹誠介入他與夏米雅的婚姻,韓日前遭台北地檢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圖/讀者提供)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超冤政三代1/恐怖前夫誹謗他外遇瑜珈女神遭訴 陳立夫之孫怒還原真相
「瑜珈女神」夏米雅憑藉姣好外型、精緻臉蛋以及優雅的空中姿態吸引13萬粉絲,卻在2024年6月被前夫韓傑儀誹謗外遇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陳不滿抹黑、憤而提告,韓傑儀現已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紹誠也決定還原真相,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陳紹誠出身國學與中醫世家,祖父陳立夫曾任教育部長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陳紹誠則先後進入美國普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就學,後又到湖南中醫藥大學進修中醫博士,更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2024年卻因韓傑儀誹謗其介入夏米雅的婚姻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陳紹誠回憶,韓傑儀與夏米雅在2020年離婚,他與夏在202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起初雙方互動不多,是其協會當年10月協辦音樂會,而夏米雅在慈善團體「雪愛天使團」擔任召集人,夏米雅詢問是否能送25張票給育幼院孩童入場欣賞,自己欣然應允,雙方這才展開聯繫,並因此看過夏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同年12月8日,陳紹誠與朋友相約逛基隆夜市,並約住基隆的夏米雅同行,陳還與友人一同送夏米雅回家,卻被住在夏家對面的韓傑儀發現並拍照,韓將照片傳給夏米雅,強調自己是「順手拍的」,還聲稱「很開心有人送妳回家」,卻在幾天後找上陳紹誠住處,警告陳要他離夏米雅遠一點。陳紹誠回憶,同年12月11日,韓傑儀突然登門,聲稱其為夏米雅的老闆兼丈夫,並拿出多張照片、結婚證和身分證試圖證明2人間的夫妻關係,以及還有共同居住事實,如陳紹誠不與夏保持距離,他則將找媒體破壞其名聲,讓其離開台灣。而在韓傑儀拿出的照片中,還有陳紹誠幾天前才送給夏米雅的中藥,陳將韓傑儀打發走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夏是否還與韓同住,夏則嚴正否認,稱雙方僅有經紀約關係,私底下毫無互動,調閱其住家監視器才發現韓會趁她不在家實偷偷潛入其住處,夏米雅則立即向韓傑儀提告侵入住宅並提起為期兩年的保護令,雙方就此鬧翻。「但夏米雅是韓的搖錢樹,韓這才不甘心,一直使用各種手段想從她身上再榨出最後價值。」陳紹誠說,韓傑儀與多位訴訟方都有糾紛,前後被判賠2、3000萬,常年來都靠夏米雅經紀人身分分潤以維持生計,夏申請保護令後,韓動作頻頻,同年12月還帶警察上門聲稱要「抓姦」,夏不堪其擾,致電警局詢問為何要帶受保護令限制的加害人來被害人家,警方這才意識到不對而離開。「瑜珈女神」夏米雅外型姣好、臉蛋甜美,在臉書上吸引13萬粉絲,卻險些被前夫害得社會性死亡。(圖/固力狗提供)而夏米雅在忍無可忍下,還拜託陳紹誠拔掉自己名下、借給韓傑儀駕駛的車輛車牌,原意是讓積欠約10萬罰單的韓傑儀不得再上路,韓傑儀卻懷恨在心,2024年6月向媒體指控陳紹誠介入自己與夏米雅的婚姻,還捏造夏米雅是陳紹誠與前女友Wendy間的第三者,試圖營造被害人形象,雙方也對簿公堂。陳紹誠說,他與Wendy分手後,才與夏米雅有較多接觸,韓傑儀先後曾告夏米雅背信、竊盜、2次違反著作權法、業務侵佔、2次妨礙電腦使用、2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全都不起訴,還曾告他與夏米雅妨害配偶權,並求償500萬元,因他繳不起訴訟費用還「降價」至100萬,最終法院也駁回其訴求。「因為他惹到我了。」陳紹誠說,他也控告韓傑儀侵入住宅、恐嚇、妨害名譽和誣告等罪,侵入住宅,韓被依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天,檢方並於日前以加重誹謗罪起訴韓傑儀,他這才選擇將事實公諸於眾,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別再有人被他欺騙。陳紹誠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卻因遭誹謗而再次成為大眾焦點。(圖/翻攝陳紹誠臉書)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影射東元「小三奪權」案無罪確定 周玉蔻加重誹謗罪高院駁回上訴
稱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周玉蔻26日被判刑3月定讞,但東元電機民國110年爆發集團會長黃茂雄與兒子黃育仁經營權之爭,放言公司負責人周玉蔻,在「放言」報導指黃茂雄密友、東元董事長邱純枝是「小三奪權」,影射黃茂雄與邱女的曖昧關係,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一審判周女無罪,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確定。高院認為周女所為本案報導,業經其查證而有相當理由及依據相信所報導內容為真實,且係對可受公評之新聞事件作報導,內容亦不足以毀損告訴人名譽,難認有加重誹謗之犯意及犯行,一審同上認定,以不能證明被告有檢察官所指犯罪,而諭知無罪,並無違誤,故檢察官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110年4月12日下午,周玉蔻的「放言傳媒」陸續報導「黃茂雄父子爭,刺破了黃茂雄夫人多年的隱痛,友人嘆:居然成為小三奪權八點檔連續劇」、「黃茂雄與邱純枝不能說的祕密」、「邱純枝在東元的董事長位置還有與黃茂雄緋聞關係疑慮」、「防著邱純枝靠近他的家庭」,文章影射邱介入黃茂雄婚姻,邱憤而提告,周女被檢方起訴。一審認為,周女經其查證而已有相當理由之依據相信其所報導內容為真實,且是對於可受公評之新聞事件所為報導,而報導內容亦不足以毀損邱之名譽,本件依檢察官所舉之各項證據,尚未達到一般人均不致於有所懷疑,應為被告周女無罪之諭知。
吳子嘉控陳時中「靠疫苗賺1億美金」判賠200萬!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2022年在政論節目中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靠疫苗賺錢,遭到陳時中提告。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吳子嘉需要賠償200萬元,吳子嘉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日(11月20日)判決廢棄發回高院更審。吳子嘉於2022年8至9月間,於網路節目「董事長開講」直播中,在討論到政府採購BNT疫苗時,提到「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本國的行政院長已經批示了,已經把訂金匯了5000萬美金出去」等語,引發陳時中與蘇貞昌不滿,兩人雙雙提告。陳時中認為吳子嘉虛構情節,侵害其名譽,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吳子嘉應賠償300萬元,高院二審則判決吳子嘉應賠償200萬,而最高法院則於今日指出,二審部份並未說明吳子嘉是故意還是過失侵權,這攸關精神撫慰金計算,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而蘇貞昌對吳子嘉提告民事求償1000萬部份,台北地院於去年11月判決吳子嘉應賠償90萬元,此案目前上訴至二審審理中。另外,刑事部份蘇貞昌與陳時中也提告吳子嘉妨害名譽,台北地院於今年9月24日依2件加重誹謗罪,將吳子嘉分別判處6月、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不滿被國民黨稱「綠媒」!三立怒告5人 北檢全都不起訴
三立電視台日前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徐巧芯、新北市議員江怡臻以及發言人楊智妤、媒體人朱凱翔分別於臉書以及網路節目中指稱三立電視台為「綠媒」、「罷團派來的」等語不滿,提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今日(11月19日)偵結,認為5人發言並非憑空捏造,且難認被告以減損三立電視台名譽為目的,罪嫌不足,5人均不起訴處分。根據不起訴書,三立電視台指控王鴻薇、楊智妤在其臉書粉絲專頁上,分別發表如「綠媒為了幫罷團造勢,安排青鳥故意想製造伊被嗆」、「綠媒為了幫罷團造勢,安排青鳥故意想製造伊被嗆」、「果不其然,一隻罷團派來的青鳥側翼在最後跳出來鬧場,配合特定媒體拍攝,想為接下來一週的政論找畫面、為罷免添柴火」等語損害其名譽及評價。另外,三立電視台也指控,朱凱翔、徐巧芯、江怡臻在Youtube上不演了新聞台頻道中2025年5月26日的直播上,稱「你就算好好地做自己該做的事情,他們(三立)都可以把你做的事情扭曲,或是造謠,或者是說呢,可能他可以,編一個故事,然後去碰磁」等語為不實內容,並對5人提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檢方偵辦期間,曾約談王鴻薇,王否認犯行並稱三立過去會抓準一兩位在她掃街時,對她進行嗆聲的人大肆報導,並稱臉抒發文當天她在進行反罷免宣講時,三立新聞記者突然出現,也隨即有青鳥出面嗆聲,但三立疑似拿不到畫面才沒有做此新聞,另4名被告檢方認為沒有傳喚之必要。檢方認為,5人質疑三立對新聞報導的取材、安排及呈現方式,關乎媒體的公信力與社會監督功能,涉及新聞自律、採訪倫理與資訊真實性,屬於公共事務範疇。因此,對此現象評論、質疑等皆為社會輿論監督之正當行為,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檢方認定,被告言論應屬對可受公評之事,所為適當之評論,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范姜爆粿粿外遇王子「涉誹謗罪」? 律師舉1例:恐還是要罰
男星范姜彥豐10月29日上傳影片控訴妻子粿粿外遇王子(邱勝翊),婚變風波持續延燒,就有律師提醒范姜這樣爆料,可能犯下誹謗罪。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就提醒,根據《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儘管當事人所述能證明是真的,如果涉及私德又與公共利益無關,還是要開罰。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前陣子有位律師在社群平台上點名范姜,認為把粿粿與王子的事情公開將誹謗罪,結果大批網友湧入留言批評,直言「律師執照雞腿換的」、「講的是事實怎麼可能構成誹謗」。陳宇安指出,實際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的完整內容如下: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3、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陳宇安說明,第3項可以看出,前面所述是如果能證明為真實不罰,要是涉及私德又跟公共利益無關的,就還是要罰。陳宇安提及,過去她曾看過一個案例,某網美被爆料以前是酒店妹,網美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法院認定被告有罪並構成誹謗,而判決理由寫著某網美確實曾當過酒店小姐,但這涉及私德又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還是會開罰,「誹謗成立了,當酒店妹也法院認證了,所以就是一個殺人100、自損3000的故事。」
公益網紅賓賓哥不忍了!正式向圤智雨等多人提告
擁有60萬粉絲的公益網紅賓賓哥(江建樺)今(10日)正式向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告,控訴網紅推手圤智雨聯合多名直播主,包括「小諺聊佛牌」「凱哥水兄弟」「執夜提燈飛廷」「原子祥冰品」「大家都有佛牌戴」「黑白寶劍」「林揚竣」等多名主播,打著「反對公益直播」旗號,對他進行長達半年的集體霸凌與惡意攻擊。賓賓哥強調:「今天站出來,不只是為了自己。我要讓所有被網路暴力過、被威脅過、被造謠過的人知道,沉默只會讓惡愈加放肆,面對遏止歪風,一切交由司法,依法究責、絕不和解。」賓賓哥指出,這群人不僅在直播中詆毀、捏造不雅影像與對話紀錄,更有自稱圤智雨主管的人士來電,聲稱握有「不雅照與錄音檔」,要求他在11月12日前支付7位數金額,否則將公開。他更接獲「關進狗籠」、「要他去死」等深夜匿名恐嚇電話,甚至有人到他所屬佛堂門口叫囂直播。賓賓哥說:「我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事,選擇把所有證據交由法律處理。」他表示站出來是為了所有網路暴力的受害者,並對惡劣行徑「依法究責、絕不和解」。律師指出,涉案行為恐已觸犯恐嚇取財罪、加重誹謗罪、散布他人隱私影像罪等多項刑法罪責,最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陳玉珍槓張惇涵結果出爐! 求償150萬遭法院駁回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今年4月9日指稱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刪除「中小企業新創企業科技運用計畫」預算2億元,以及「中小企業發展」預算8.1億元,影響政府扶持中小企業。事後陳不滿,於台北地檢署提告刑事誹謗罪等以及民事求償150萬等,台北地院今(10月31日)宣判張免賠。陳玉珍不滿張惇涵2025年4月9日於網路節目《齊有此理》中,在談及川普關稅衝擊台灣等議題時,指稱陳玉珍有提案並刪除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科技應用」預算2億元、「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8.1億元等言論,認為是無中生有,故於4月14日上午於北檢按鈴申告。除了提告刑事罪的誹謗、違反選罷法外,陳玉珍另外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求償150萬元以及回復名譽。案經審理以後,台北地院認為被告基於原告確有提案之事實,就可受公評之事為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並未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因此駁回陳玉珍的訴訟聲請。
王鴻薇助理涉「狗仔偷拍案」 爆料律師柯晨皓首度出庭作證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助理張凱維,捲入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狗仔團隊」偷拍事件,遭前三立記者馬郁雯等人告發涉貪,張則反控馬女等人誹謗,台北地檢署31日上午首度開庭,以證人身分傳喚「爆料者」律師柯晨皓作證。柯晨皓面對媒體詢問,完全不回應,僅對法警說「謝謝」。張凱維被指疑涉入黃國昌「狗仔團隊」偷拍事件,被爆料向業者「假提案、真索賄」,前三立記者馬郁雯等人向北檢告發張男及立委王鴻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並與曾和王鴻薇合作的律師柯晨皓爆料,張去年販售時任台北市警局長、現任警政署長張榮興私人行程畫面。張凱維則否認指控,並控告馬女等人加重誹謗罪,北檢受理後,將2案分案給同位檢察官偵辦,檢方今首度開庭傳喚證人柯晨皓說明。
藍營立委助理捲黃國昌狗仔案! 北檢今日首開庭傳柯晨皓作證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助理張凱維因涉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狗仔偷拍案,遭到前三立記者馬郁雯等人提告,台北地檢署今(10月31日)首度開庭,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律師柯晨皓,柯晨皓於上午10時47分步入北檢大門,面對媒體詢問皆一聲不吭,快速走向法警室報到後,直接走上樓準備開庭。黃國昌遭媒體爆料養狗仔,王鴻薇助理張凱維也捲入其中,並遭人指控向業者「假提案、真索賄」。對此,馬郁雯、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律師、執行長許譽騰於10月14日親赴北檢對王鴻薇以及張凱維提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而曾受雇於王鴻薇的律師柯晨皓也出面爆料,張凱維過去曾販售時任台北市警局長、現任警政署長張榮興私人行程畫面等。事後,張凱維出面反駁指控,並反告馬郁雯等人加重誹謗罪,目前北檢已將2案併案處理。今日為本案首度開庭,北檢傳喚柯晨皓以證人身份於今日上午11時出庭。而柯晨皓今身穿深藍色西裝,帶黑色口罩於今日上午10時47分許抵達北檢,並快速步向法警室報到後,走上樓準備開庭,過程中面對媒體問話皆一聲不吭。
批三立電視毒害人心、毀人家庭遭告 檢偵結不起訴名嘴朱凱翔
三立電視過去曾報導死亡連署案,內容提及罷免案領銜人李孝亮「一罪一罰要關30年」等,事後YOUTUBE網站「不演了新聞台」主持人朱凱翔邀請李孝亮上節目對談,內容痛批三立「毀人家庭」、「毒害人心不下於詐團」、「跟邪教沒兩樣」等語。三立不滿提告,台北地檢署今(10月10日)偵結,認定罪嫌不足,2人均不起訴處分。今年5月6日8時許,朱凱翔邀請李孝亮擔任其YOUTUBE頻道「不演了新聞台」中節目「誰來早餐」的嘉賓,並進行節目直播。直播中,朱凱翔批評「三立毀人家庭」、「這個毒害人心的程度,不下於詐騙集團」、「三立的好朋友們,如果良心未泯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OK?」等語,一旁的李孝亮則以「嗯」、「對」附和。事後,三立電視台對此不滿,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朱凱翔、李孝亮2人誹謗罪。檢方認為,三立為大型企業,且掌握社會較多權力以及資源分配,對於相對弱勢的意見表達本應以較大程度容忍。此外,朱凱翔、李孝亮討論罷免案以及相關法律爭議為可受公評之事,李僅為朱附和言論,縱使朱言詞過激,但尚未明顯逾越適當評論範圍,認定2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范姜彥豐公審粿粿、王子「恐構成誹謗罪」? 律師曝風險:給自己找麻煩
男藝人范姜彥豐29日公開指控妻子粿粿(江瑋琳)外遇男星王子(邱勝翊),隨後粿粿出面否認丈夫說法,並斥責對方所述內容「有許多與事實不符」,而王子則坦承「超越朋友應有的界線」。對此,就有不少網友擔心范姜彥豐公審第三者是否會構成誹謗罪,網紅「雷丘律師」朱立偉則直言,他通常會勸正宮,公審是個「法律風險」,勸他們不要「節外生枝」、「給自己找麻煩」。雷丘律師30日在臉書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撰文道,《刑法》第310條第1、2項定義的誹謗罪是「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但誹謗罪其實沒有「公然」這個要件,所以只要有散布於眾的故意和可能性就構成,這部分相對比較寬鬆。雷丘律師提到,這個定義也沒有規定講的內容是什麼,只要「足以毀損他人名譽」就構成,而網路上因為都是用文字和圖畫,所以是適用比較重的第2項「加重誹謗罪」。雷丘律師表示,網路上流傳最廣的「講事實不構成誹謗罪」,其實是前面所述情況的「例外」。《刑法》第310條第3項本文「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所謂「能證明為真實者」寬鬆到什麼程度呢?依據釋字509號的見解,不需要去證明「我說的是真實的」,只要能證明「我為什麼有相當理由確信這是真實的」,就不罰。雷丘律師說,再加上112年憲判字第8號的意旨補充,只要能證明「我已經盡到合理查證義務」,就會被認為你相信為真是合理的,不過這一項規定有但書,這就成了例外的例外,《刑法》第310條第3項但書「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意味著就算說的是事實,如果這個事實是只和私德相關,和公共利益無關,變成還是要罰。雷丘律師指出,「講事實不構成誹謗罪」只對了一半,《刑法》第311條第3款又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法院通常會認為,被談論的對象如果是政治人物,就算是私德也算是可受公評之事,因為的確有選民是因為愛家好形象才投票,但是其餘種類的公眾人物則不一定,即使對網路身分評論是可受公評之事,也不代表對真實身分評論私德也是,「搞了一個原則,又來個例外、例外的例外、例外的例外的例外,只能說立法者真的很想保護言論自由啊!」雷丘律師直言,誹謗罪的判斷並不是像數學公式那麼簡單,公審小三當然是私德,但究竟是否為「可受公評之事」,這又與被評論的人是不是公眾人物、是哪種性質的公眾人物有關,「所以我通常都會勸正宮,這是一個『法律風險』,勸她不要『節外生枝』、『給自己找麻煩』,而不會告訴她公審小三一定會構成誹謗罪。」
「你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惹怒公車司機遭暴打 火爆司機遭解職
桃園市桃園區22日發生公車司機暴打學生事件。回顧整起事件,劉姓公車司機駕駛學生專車,質疑學生逃票,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另名黃姓學生下車時為了幫同學出氣,對劉姓公車司機講了一句「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未料卻瞬間惹怒司機,讓劉男氣的直接下車暴打學生,事後也遭桃園客運解職。從車內曝光的監視器畫面中可以看見,被打的黃姓學生與同學一起上車,黃姓學生的同學投入錢後就走到後方,卻被劉姓公車司機質疑學生指投了13元,過程中口氣並不算太好,學生也解釋自己確定投了18元,要劉姓司機可以確認投錢箱,卻被劉姓司機拒絕,學生隨即表示如果司機還有質疑的話,他可以下車,並要找教官處理。隨後劉姓司機在學生下車後即繼續往桃園車站方向行駛,過程中更不斷碎念,表示,「我很少跟低能兒講話」。而黃姓同學後續下車時,轉頭對劉姓司機講了一句,「你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未料卻當場點燃司機的怒火,直接怒衝下去找黃姓學生理論,對著黃姓學生就是一頓暴打,導致黃姓學生臉部出血。而整個衝突畫面也被公車上的學生全程目睹拍下。事件發生後,司機與黃姓學生也互告傷害與誹謗罪,桃園客運也在第一時間前往探視學生,並停止司機派車,同時在23日上午召開人事評議會,決議解除司機勞動契約,且立即生效,強調後續將加強員工教育訓練,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游淑慧稱京華城公司金流有異常遭告誹謗 北檢不起訴處分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擔任台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成員,日前曾指出「委員發現金流有異狀」等語遭到京華城公司提告誹謗罪。台北地檢署今(10月16日)偵結,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京華城控游淑慧去年6月14日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稱「現金流有異狀」,17日再度接受媒體訪問時又說「不曉得這跟京華城有什麼關係」、「結果都是由威京集團相關的子公司跳出來說要對議員提告」、「這件事情兩者的關聯性讓議會讓我十分的不解」、「這讓我覺得有點皇帝不急急死太監的感覺」、「為什麼京華城要自己對號入座」,遭到京華城公司提告。檢方調查,游淑慧表示自己是調查小組召集人,應監督北市府不法情事,她受訪時是說,調查小組只調查行政不法,刑事不法要由地檢署調查,當時有接獲金流異常檢舉,但市議會無權調查,事後也有媒體寫錯,她也有請媒體更正。檢方認為,游淑慧的說法是針對京華城公司公開聲明所做出的主觀評價,並非毫無依據、虛捏事實,無誹謗的真實惡意,且京華城容積案屬涉及台北市民重大公共利益之事項,當時由市議會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屬可為公評之事,攸關公眾利益,難認游淑慧有何誹謗之犯行。
溫朗東被爆裝瘋逃兵提告徐巧芯!檢舉人出面打臉 檢方不起訴
國民黨立法委員徐巧芯指控資深媒體人溫朗東為了逃兵裝瘋賣傻「吃草、在行軍床上大便」被軍方驗退,溫朗東提告反擊。台北地檢署今(9月19日)偵結,檢方認為溫朗東為公眾人物,個人品德屬可受公評之事,而徐巧芯言論基於具名檢舉、查證資料並為了兵役公平考量,非空泛指摘或作人身攻擊,不符誹謗罪、違反個資法構成要件,故不起訴處分。起訴書指出,2024年4月徐巧芯因大姑夫妻洗錢詐騙案,遭到溫朗東質疑兩者之間有所關連,後續徐巧芯於同年4月16日下午2時許於立法院中興大樓接受媒體聯訪,稱溫朗東「裝瘋逃兵」、「隨地便溺」、「在同梯床上大小便」等言論,事後溫朗東怒告徐巧芯誹謗以及違反個資法。檢方調查時,徐巧芯坦承有上開言論,但否認涉犯誹謗以及違反個資法,當天只是念出陳情人具名檢舉函。該封檢舉函2024年4月16日透過LINE向徐巧芯陳情,指溫朗東涉逃兵,徐巧芯收到後告知陳情人需要具名檢舉才能請國防部調查,而該檢舉人最後也堅持具名檢舉,徐巧芯也在隔天向國防部提出檢舉。具名檢舉人則表示,與溫朗東從高中就認識,不曾聽聞過對方提及罹患精神病感受,且服兵役期間溫朗東曾告訴他想用裝精神病的方式驗退,並於2010年1月15日於醫院等待檢驗過程中與其通話,稱自己把草、襪子等往嘴塞,或在不該如廁地方如廁。另,溫朗東在驗退以後,於2010年4月擔任辯論賽教練,但辯論比賽通常都要1至2個月的準備時間,若真是以精神病驗退,應當無法馬上擔任辯論賽教練。檢方在勘驗徐巧芯聯訪時的新聞影片、比對具名檢舉人之陳情函後,認為內容大致相符,且徐巧芯提供的各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也有提及「誰去問問溫朗東有沒有當兵」、「他當年有跟我炫耀過」、「他不是還有裝風騙免役?」等語。檢方認為,溫朗東為公眾人物,個人品德屬可受公評之事,而徐巧芯言論基於具名檢舉、查證資料並為了兵役公平考量,非空泛指摘或作人身攻擊,不符誹謗罪、違反個資法構成要件,故不起訴處分。
公益網紅賓賓哥爆衝突!疑掌摑老房東挨告 全案檢方偵辦
公益網紅「賓賓哥」(本名江建樺)近期捲入爭議風波,另1名網紅圤智雨爆料指出,賓賓哥在協助雲林1名弱勢個案時,因房租問題與老房東發生激烈爭執,更在鏡頭轉開後疑似爆發肢體衝突,此事曝光後社群輿論瞬間炸鍋,正反聲音分歧,引發各界關注。根據當時直播片段,賓賓哥陪同弱勢個案蘇姓男子與李姓老房東溝通租金問題,過程中雙方火氣逐漸升高。李男質疑賓賓哥「一直騙人」,甚至嗆聲「你今天踢到鐵板了」,情緒激動的賓賓哥隨即要求工作人員「把鏡頭轉走」,接著現場傳出水壺掉落與疑似拉扯聲,直播中可聽見老翁高喊「你打我,我要去報警」,賓賓哥則反駁否認,場面一度相當混亂。事後,圤智雨在社群釋出一段錄音,內容疑似是賓賓哥要求員工「如果被問到就說不方便回答」,並坦言「就只有甩巴掌而已」,錄音曝光後,網友立刻掀起激辯,有人批評「打人就是錯」,也有人認為房東態度惡劣,確實可能引爆賓賓哥情緒。據了解,該案中的弱勢個案蘇姓男子曾指控,老房東不僅收取賓賓哥提供的3萬元救濟金,還要求他變賣機車以償還2萬5000元債務,疑似「兩邊拿錢」消息傳出後,部分網友認為房東確有不當之處,但對賓賓哥是否動手,仍存疑慮。當地村長李傅秀蕋受訪時則表示,老房東平時少與人互動性格低調,曾聽聞他多收租客補助款,也傳出過因房租糾紛而被毆打,但實際情況並不清楚;目前,李姓老房東已正式對賓賓哥及蘇姓男子提告,控以傷害及誹謗罪嫌,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證實,案件已受理偵辦,後續將依事證釐清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