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庭
」 和解 調解 離婚 黃子佼 調解庭
大叔早餐店受傷索賠百萬庭上突掏「這武器」 律師李怡貞一箭步奪棒壓制
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日前登上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在節目中分享一樁真實案例,一名駕駛賓士的大叔在左轉時撞飛直行的騎車女大生。調解當天,女大生拄著拐杖現身,賓士大叔非但毫無悔意,態度還極其囂張,當眾狂言:「你們不用假鬼假怪啦!我問過律師了,就是5萬一口價,不要就去告,反正腳也是慢慢會好的!」女方家長生性老實,當下不知如何回擊,調解宣告破裂。不料,當賓士大叔剛從戶政事務所開車離開時,隨即在停車場出口被女大生的叔叔率眾攔截。家屬當街將大叔從賓士車內拖出五花大綁,叔叔當場撂下狠話:「我們不要你的錢!但你傷了我姪女的右腳,我也要你的右腳!」隨即揮舞鋁棒,當場砸斷大叔的右腳,事後還幫他叫救護車送醫。律師團分享在調解委員會上看到的人生百態。(圖/和展影視提供)另一位來賓柯清貴律師分析,賓士大叔應是主觀認為「是對方來撞我,憑什麼我要賠?」他分享個人心法,遇到這類極端案件,調解委員最忌諱言詞偏袒,必須將雙方隔開、分別溝通,才能避免現場失控。除了車禍糾紛,李怡貞律師透露自己在法院擔任調解委員時,曾受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職災案。調解當天一名大叔突然在庭上掏出一根「伸縮不求人」瘋狂抓癢,由於該物品縮小後僅有原子筆大,竟成功躲過法院安檢。李怡貞律師說,這位大叔手寫起訴狀,聲稱遭到嚴重燒燙傷與違法解僱,開口索賠100萬元。但早餐店老闆反擊大叔根本是「職場蟑螂」,爆料他應徵助手卻連煎台都不會用,分配別的工作給他也是不盡人意,最後自己擅自跑回煎台煎蛋還一邊分心看手機,才不慎燙傷,且傷口實際上僅有2公分。雙方在調解庭上爆發激烈口角,大叔甚至眼看就要揮舞手中的伸縮棒。一向敢說敢言的李怡貞,透露自己當調解委員時會展現溫柔的一面,眼見狀況不對,她「一個箭步衝上去抓住那根伸縮棒」,一邊壓制武器,一邊好言安撫雙方。最終,李怡貞使出軟硬兼施的調解手腕,勸被告包個紅包致意,同時正色提醒大叔:「求償一百多萬太誇張,小心反被告恐嚇!」成功讓這場「早餐店風暴」和平落幕。
女警車禍家屬拒肇事者入場 律師嘆:成年沒財產恐求償無門
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日前邀請律師團柯清貴、李怡貞、蔡旻睿,以及資深媒體人林裕豐、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共同揭密調解庭上比戲劇更荒謬的真實人性。節目中不僅探討近期震驚社會的女警車禍身亡案,更連環爆出「當街動私刑斷腿」、「調解庭上掏出伸縮棒」等驚悚內幕,火藥味直逼八點檔。針對近期引發大眾高度關注的女警車禍身亡事件,資深媒體人林裕豐在節目中透露,肇事女大生前往靈堂致意時因未下跪,告別式當天遭悲痛萬分的女警家屬當場拒絕入場。隨後女大生雖下跪致歉,但家屬全體轉身背對,用沉默表達最深沉的痛心與不滿。柯清貴、李怡貞、蔡旻睿,以及資深媒體人林裕豐、諮商心理師林嘉歆,一同登上《震震有詞》節目。(圖/和展影視提供)對此,向來言辭犀利的李怡貞律師直言,看到女大生事後查看車損照片的態度,自己完全無法接受。但她也從另一角度剖析,女大生在面對充滿地方仕紳、警方與媒體、壓力極大的靈堂現場,仍由父母陪同前往,「這點是值得鼓勵的,猜想她真的沒有人情歷練,一切都聽父母指令。」不過李怡貞提出殘酷的現實:「20歲已經成年,爸媽沒有連帶責任,若肇事者名下沒有財產,被害家屬根本求償無門!」柯清貴律師則是沈重提醒:「態度決定一切!」他指出該名女大生雖到現場,卻連一句親口道歉都沒有,全程躲在父母後面。柯律師更分享自己剛調解完的另一宗車禍案,肇事者同樣是19歲女大生,一進調解室就擺出同樣的避事姿態,讓他當場忍不住厲聲喝斥:「妳要自己講!要自己道歉!」強調成年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國寶蒙塵1/批委託人「拖」走真相 楊牧遺孀淚控遺作拍賣凌遲家屬
3月底一場公開手稿拍賣會竟惹得已故6年的詩人楊牧不得安寧,他的遺孀夏盈盈叫板拍賣平台掃葉工房「把委託人交出來」,後頭還扯入著作權與所有權角力,因為不知打哪來的楊牧真跡3年來陸續被拍賣平台兜售,一件件交易都是凌遲家屬,夏盈盈要求說個明白即刻返還。儘管掃葉工房緊急撤拍看似平息怒火,但家屬站出來控訴掃葉至今不只沒有一句道歉,更以「拖」字訣想蒙混過去「裝沒事」。3月23日夏盈盈及楊牧文學研究中心聯合發出聲明,指出由掃葉工房主辦「清風似友2026春 台北古書拍賣會暨絕版書市」拍賣會中,包含〈北西北〉、〈夜宿大度山〉、〈西班牙・一九三六〉3件楊牧還沒拍出的詩作手稿應立刻撤拍並轉知家屬到底誰委託的,控訴委託與拍賣都已涉違法,也進一步要求楊牧生前投稿的報社清查,楊牧手稿怎麼被流出的?更有義務敦促返還手稿。CTWant調查,其實本名王靖獻的楊牧出身花蓮,他被譽為「最接近諾貝爾文學獎的台灣詩人」,早年以「葉珊」為筆名風格浪漫純情,後頭改名「楊牧」創作轉向冷靜、深邃的社會關懷與人文思考,也已在文壇打響名號,像長詩《有人問我公理與正義的問題》沉穩地講述詩人對社會公理的關懷、《奇萊前後書》更把家鄉花蓮奇萊山下的生活透過散文一一捕捉,將個人生命體驗與歷史命運相連結。 2020年楊牧享壽79歲過世,他的作品被集結為30冊《楊牧全集》,已經為台灣文學留下了珍貴的文化遺產的他原該安息長眠,沒想到過世後幾年卻因手稿再掀波瀾。台師大藝術史教授曾肅良(圖)直指,因為字畫、瓷器等藝術品炒了個多年沒什麼新話題,近期名家「手稿」成了拍賣場上新標的,怪象也隨之而生。(圖/方萬民攝)臺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對此直指,藝術品市場這幾年瓷器、珠寶、字畫競逐已經飽和了,再外流的已大多是仿製贗品,加上現在大家都在「電腦打字」根本一輩子寫沒幾個字,名家「手稿」視為新的炒作標的,之前已故詩人余光中手稿就被炒了一波,他感嘆華人老只在乎價格,「藝術無價」觀念還有待社會凝聚共識。夏盈盈代理人、洪範書店總編輯葉雲平就回顧,2024年「清風似友」拍賣會中一篇楊牧手稿<帶你回花蓮>以新台幣12萬元拍出,儘管當時文壇喜出望外,因為楊牧的文字居然被留了下來,看在家屬眼中卻一頭霧水,對於「這哪來的」還沒回魂之際,2025年前人間副刊主編季季(李瑞月)的「季季專場」拍賣會中,又出現不少楊牧手稿拍賣,家屬已感不快表達抗議,沒想到今年「清風似友」拍賣會又來了,只好正式發布律師函要求撤拍交代明白。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吳尚昆律師提醒,只要手稿還在拍賣公司手上,那麼楊牧繼承人打民事「返還手稿之訴」確實有機會拿回心心念念的手稿。(圖/翻攝自吳尚昆臉書)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就直指,家屬真要提告的話真的要快,若被「拖」字訣絆了時效就真的「白搭」。他具體指出家屬可以以楊牧繼承人身分對掃葉工房提起「返還手稿之訴」,拍賣公司只要持有手稿,就算是基於委託也可以成為被告,到時調解庭法官必會要求提出委託契約、來源說明等文件。但吳尚昆也坦言,若起訴前手稿已經返還委託人,訴訟標的必須變更為對拍賣公司的侵權行為,包含損害賠償並請求不當得利,只不過訴訟標的指向拍賣公司,很可能因此讓委託人完美隱身,若要釜底抽薪找到委託人,進一步了解到底還有多少楊牧手稿,恐怕是難上難。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舉例,讀者投書到報社大多會以「恕不退稿」為前提,因為報社只不過是刊載的載體罷了,報社沒有稿件所有權當然也不必負保管責任;而拍賣平台負責人若真被家屬進一步以刑事「侵占」罪提告,只要搬出「拍賣平台免責聲明」八成也是不起訴在檢察署就結了,委託人還是完美地隱身其後,根本白忙一場。《2014向楊牧致敬》展覽系列活動中,文壇大師楊牧(左)親自到展場內看展並向觀眾導讀自己的一生,形成有趣畫面。(圖/報系資料照)受訪專家都強調,訴訟雖有一定功用但未必能讓楊牧家屬的訴求完全被解決,畢竟半世紀前楊牧與報社到底怎麼立約如今已陰陽兩隔不可能還原了,像這樣牽涉特定時代背景、人與人之間長期情誼以及文化遺產保存的特殊案例,或許拿出真誠、人情世故與彼此尊重的態度,會比法庭上的攻防更能化解爭議。掃葉工房主持人傅月庵對此回應,身為平台方已確定不會再拍賣楊牧的任何物品,也多次代替夏盈盈詢問出拍委託人對手稿處理態度,但他坦言彼此都還有情緒,目前溝通還沒個結果。他評估慢慢等大家情緒緩和了,5月份掃葉一定會持續協助彼此溝通,希望時間能沖淡情緒,讓問題理性被解決,絕非有意拖延。至於被控曾加入拍賣楊牧手稿行列的季季,截稿前沒有回應。
溫情陷阱1/慈母幫重障兒換電梯房慘遭詐 投資虛擬貨幣被騙600萬
唐氏症基金會上月響應世界唐氏症日,首次跨界與北港朝天宮合作,請來媽祖鑾轎,將媽祖鑾轎架高1.5公尺,讓平時乘坐輪椅的身障患者,也能鑽轎底受庇佑。台電退休的彭小姐,在教養院志工的協助下,帶患有重度自閉症與腦性麻痺兒子開心鑽轎底。彭小姐聊天時透露為減輕兒子每次上下樓的大問題,想將存了半輩子的退休金拿出,把原本的老公寓換成電梯華廈,卻誤入詐團圈套,因此遭詐600萬。彭小姐推著兒子一起鑽轎底,事後她也開心表示,第一次體驗這樣的活動,真的非常感謝基金會。(圖/唐氏症基金會提供)回憶起自己一個人將年幼的孩子拉拔長大,彭小姐忍不住紅了眼眶。她表示,丈夫在兒子1歲3個月、女兒3歲2個月時因故離去,留下她們母子3人,但命運卻沒有放過他們,兒子在一次感冒時,因病毒侵入腦部惡化成腦炎,歷經45天與死神拔河後搶回一命,卻有嚴重後遺症,原本活潑可愛的兒子突然開始無法翻身說話,並出現癲癇症狀,日常生活全要有人在旁協助,傾家蕩產找遍所有中西醫名醫,連針灸、氣功全部試過,兒子仍未有好轉跡象。彭小姐說,當時為了撐起家,照顧2個年幼的孩子,工作家庭蠟燭兩頭燒的她,儘管曾多次冒出不然就一起算了的念頭,但回頭看見身旁2個孩子,又想著孩子何其無辜,最終還是咬牙撐了下來。她說,「我不能生病,我沒有生病的權利,也沒有休息的資格」,一次她不慎落枕,連轉頭餵兒子都無法,急到差點哭出來,所幸在醫師的指導下,在肩膀貼上暖暖包才稍微讓自己可以轉頭活動。彭小姐去年扶兒子回家的過程中,不慎與兒子一起從樓梯摔落,因此萌生想換住電梯華廈的念頭,卻因此遭詐600萬元。(圖/本刊攝影組)只是隨著年歲漸長,體力已不像從前,母子3人住在一棟老舊公寓內,每一次帶兒子出門復健,光是上下樓梯無異於打仗般艱難,去年過年返家時2人還曾一起從樓梯上摔下,讓她一直想將打拼大半輩子存下來的退休金,拿去換一棟有電梯的華廈。一次在做志工的活動中,相關照片被放上臉書,一名同樣以「家長」自稱的人前來私訊搭訕,表示理解她的擔憂與處境,更覺得她是一個相當有愛心的人,決定介紹她一個「虛擬貨幣」的投資項目,且「只告訴他一人」。彭小姐懊惱的表示,當時沒有能力判斷對方所說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聽信對方所說全是真的,一步一步跟著對方的指示下載APP,於BitAsset上購買泰達幣,前後與車手面交將近600萬元,原本看著手機上的APP每日增長的數字,讓彭小姐一度以為真的有機會能換進電梯華廈,方便兒子日後進出,直到後續想將收益領出,卻被對方百般推辭,這才恍然大悟驚覺遭詐。在發覺遭詐後,彭小姐也緊急向北市警局文二分局派出所求助報案,儘管後續逮獲2名面交車手,其中一名車手遭當場逮獲,因此面交的10萬元有順利追回,但另一名被她交付150萬元的車手,於調解庭時表示欲以5萬元和她和解,當場遭拒,雙方調解無果後,也將以司法程序進行。儘管知道退休金追回來的希望不大,但能拿多少回來算多少,她無奈的表示,「我真的只是想換個電梯大樓,想讓兒子能方便進出而已」。如今已將近70歲的她,看著兒子與往後的生活也不免發苦,但彭小姐去也樂天的表示,她常去的中台禪寺師父安慰她,告訴她他家人也遇到詐騙,被騙的金額是她的2倍,真的遇到了就好好面對、處理,讓她終於也釋懷不少,「現在就走一步算一步吧,只能以房養老,而兒子屆時只能靠政府照顧了」。
遭洪誠陽指控詐騙 張淳淳發7點聲明反擊「協調要付4500萬」
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指稱自己於民國96年間在對方邀約下投資房地產,投入金額高達數千萬元,最終幾乎血本無歸。對此,張淳淳今(20日)中午透過臉書發表7點聲明反駁,強調雙方糾紛早已進入調解程序,並指出投資案早在民國103年即完成結算,金額為新台幣220萬元(含本金及投資收益),雙方當時亦已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約定保密條款。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圖/洪誠陽提供)張淳淳表示,結案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在外散布不利言論,為此她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她進一步指出,首次調解庭洪誠陽未出席,第二次到場後卻開口要求新台幣4500萬元,才願意解決爭議,否則將召開記者會對外爆料,相關金額與洪誠陽對外說法存在極大落差。針對洪誠陽提出的524萬元匯款資料,張淳淳也駁斥,相關金額並非她應負擔的債務或責任。她最後強調,在上述事實明確的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其「詐騙」,已嚴重侵害名譽,後續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她坦言,此事對自身造成極大壓力與身心影響,為求平息紛爭、恢復生活平靜,已於民國105年支付500萬元給洪誠陽,但強調該筆款項「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張淳淳正式聲明:針對洪誠陽先生近日對本人所為之相關指控,特此說明如下:一、本案係洪誠陽主動邀請本人協助其進行房地產投資,並由其提供新台幣50萬元資金,該筆資金已經法院公證(97年度北院民公君字第000041號),雙方均於公證文件上簽名確認。二、投資結果已結算為新台幣220萬元(包含本金及投資收益)。本人已開立支票完成給付,惟洪誠陽自行表示其將支票放置於書中而未及時兌現,導致該票據逾期成為銀行不予兌現之票據。基於誠信原則,本人於得知後已立即重新補開支票供其提領,已完全履行給付義務。三、雙方已於民國103年正式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由雙方親自簽名及蓋手印確認,同時簽署保密條款,約定:(一)雙方所有合作關係正式終止(二)未來互不再追究任何相關爭議(三)不得對外散布任何足以毀損對方名譽之言論該協議已具體終結雙方所有爭議。四、然於結案協議簽署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對外散布本人「詐騙」等不實言論,已嚴重影響本人名譽。為求依法釐清事實,本人於民國104年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案號:104年度司北調字第248號),調解情形如下:(一)第一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3月27日 下午3時50分結果:洪誠陽未到場(二)第二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5月11日 上午10時50分結果:洪誠陽到場,並於調解過程中提出,須由本人支付新台幣45,000,000元方願意解決爭議,否則拒絕協商,並表示將召開記者會另於該次調解中,亦涉及其對外(包含社群平台如臉書)所提及之金額與實際向本人要求之金額顯有落差,顯示其主張並不一致。五、本人曾歷經重大疾病,身心承受極大壓力。在持續聽聞外界相關不實言論後,導致身體免疫力顯著下降。基於健康考量、希望平靜生活,並念及雙方過去情誼,本人於民國105年再次支付新台幣500萬元予洪誠陽,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六、洪誠陽另提出民國97年5月9日陽信銀行匯款新台幣5,240,000元予第三人之資料,並主張本人應負責該筆款項。惟該匯款:(一)並非本人所為(二)亦非雙方合作或結算範圍內之款項(三)與本案法律關係無關(四)對方迄今未提出任何合理說明或證據證明其關聯性七、在上述事實明確存在之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本人「詐騙」,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相關法律責任本人將依法追究。本人尊重司法程序,並相信事實與證據終將還原真相,社會自有公評
校園煉獄1/教學扛「討債」爆量加班241小時 桃園自強國中被控剝削打工仔
校園問題屢成焦點,除了學生受霸凌惹人心疼外,「免洗」的代理代課老師更屢成壓榨目標。一名苦主便泣訴,桃園市立自強國中已退休的校長詹昭棣漠視兼任組長的代理老師被剝削,半年有紀錄加班高達241小時早就違反勞動法規,加上在家處理公務不便打卡的加班至少500小時起跳,連「討債」催收註冊費都得做,後頭離職後只是想爭取加班費,調解時卻反遭校方要脅「校長可以告你」,「友善校園」成了癡人說夢。一名曾在校內擔任代理教師兼組長的小陳(化名)控訴,自己在半年兼任教學組長期間,原先是行政「小白」一頭熱栽入,卻發現前人留了一坨爛帳,像是早已逾期未結的「學力倍增」、「國中工作圈」、「課稅配套」等多項專案逾期沒結清,連「語文競賽獎助金」都被支成了「新住民講師交通費」,還得逐一向出納調閱憑證才挖出問題,才剛接手的自己根本無暇顧及新業務,光「擦屁股」就耗了八成力氣。心累就算了,更多的是莫名其妙的壓力。他舉例,為了因應中小學老師課稅而補助的「課稅配套」專案,自強國中核結時竟「花成負的」,會計人員還把自己拉到一旁大白話說「前面的人支給錯誤」,要求把專案直接以「剩餘零元」核結,那裡頭根本對不起來的帳呢?校方要他別問,如今想來卻背脊發涼。他續指,校內詭異的事情實在多,像「國民中小學縮短校際落差」專案年底要到期,自己到處邀訪名人希望為老師「增能」,教務處吳姓主任卻忙著去對面小吃店拿了不少空白收據,填了些「自己根本沒看過」的品項在收據上,「我不敢再想他要幹嘛」他長嘆一口氣,直斥詹昭棣放任搞得下頭一團亂。小陳坦言,其實自己一直有向上頭求助,「身心俱疲」4字假單多次上陳,詹昭棣早就知悉下頭的人壓榨代理組長卻仍放任,後續吳姓主任因病「神隱」了近兩個月,為了續領全薪採「分段請假」,搞得校方也不能增聘臨時人力,還有老師看主任不在欺負「免洗仔」,竟要代理組長去盯還沒繳學費的學生快交錢「討債」,「這到底什麼地獄學校?」此外,原先承諾督導學生「夜自習」的曾姓學務主任竟只因和導師吵架,一通電話「放生」所有夜自習工作,雙主任的夜間督導工作「只能丟給我做」。既然主任群出事,校長早該插手了吧?小陳搖搖頭,直指詹昭棣仍時常中午悠哉地開著雙B名車回家吃飯,連「做做樣子」出言關心都沒有,當然沒有調派人力支援教學組業務。後頭無奈興訟希望法院討公道,調解庭時揭露詹昭棣誇張廢弛職務涉有瀆職情事,卻被校方人事主任在法官面前要脅「校長可以告你」,實在無奈。投訴人攤開半年241小時被認列的加班詳情,無奈稱若是勞工被私人雇主這樣剝削「雇主早就被罰到關門了」。(圖/顏瑋辰攝)更有甚者,小陳無奈走法院希望至少爭個154小時還未休畢加班費,才3年任期的詹昭棣卻倉皇遞件退休,桃園市政府也不顧校方還有官司未結竟護航批准。新上任的校長秦秀媛更依此推稱「前人的爭議我不了解」而向桃園市政府要了公費請律師,就是為了圍剿可憐爭取加班費的代理老師,連法官都看不下去「你們有錢請律師,沒錢付加班費」?直斥太欺負人。被控訴的退休校長詹昭棣(左3)是桃園教育界資深校長,各路人馬都「吃得開」,連接棒者秦秀媛(右3)都被指由詹一手促成,如今被指控「放任」校內胡搞的作風,掀起教育界議論。(圖/翻攝自自強國中臉書粉絲團)地方人士介紹,位在桃園市中心內壢地區的自強國中已有45年之久,著名歌手楊宗緯、立委萬美玲都是畢業校友,而被控訴涉嫌壓榨「打工仔」的校長詹昭棣其實在桃園市教育圈評價兩極,有的說其「自由開明」放手讓下頭的人做事,另一說卻直斥「尸位素餐」,爽領高薪卻怠惰管理,惹事根本「遲早而已」。政大勞工系名譽教授成之約就直言,代理、代課老師的勞動條件長期不如公務員、勞工,更別說還得扛公務員的義務,只是安個「老師」名義就要無限上綱「情勒」做一大堆事情,早就該適用《勞動基準法》補好最基本的權益;中正大學勞工所教授吳育仁也怒批,政府大量進用約聘雇與代理老師,給他們做那麼多事情卻不打算編列加班費,行徑太惡劣,自己早前在擔任立委時曾協助學校「工讀生」納入勞保與適用《勞動基準法》,如今代理教師只被「做半套」,納了勞保卻不被適用《勞動基準法》,呼籲進一步修法補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對此回應承認,投訴人擔任代理教師兼任教學組長期間確實有工作分派失調、工時誇張不合理的問題,並指詹昭棣有積極協助,但官員無法進一步具體指出協助之處。校方推稱,不願發給加班費是因為市府內「查無前例」,經投訴人起訴後經桃園地方法院勞動法庭判決,已撥付相當投訴人87小時時薪的新台幣17,719元予投訴人,但投訴人尚餘約67小時已認列之未休加班時數如何處理?是否核實撥付加班費?市府沒有回應。此外,市府強調詹昭棣係於2024年在民事訴訟起訴前便依法提出退休申請,並無臨時申請退休之事。官員也承認公費全額補助校方「請律師和代理老師打官司」,但強調是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2 條「得」申請而辦理,此舉合法。至於投訴人指控自強國中有計畫費用支給錯誤、大量專案延遲核結、甚或有主任「空白發票自己填」等問題,市府回應則沒有著墨,但也沒有否認。《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2/懷孕女律師告了!北院今首開調解庭 律師職業工會譴責他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預定今天(10月2日)首度開調解庭,呂秋遠和林沄蓁是否出庭,備受各界關注。對此,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日前發聲明指出,堅定支持勞動局之裁決,並對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特別是針對懷孕女性的差別對待,予以最嚴厲的譴責。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指出,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懷孕女性在職場中可能面臨的困境,更凸顯了部分雇主對於勞動權益的漠視,本案特殊之處,在於事件發生於法律專業場域,且涉及權力不對等的權勢關係。身為法律專業的雇主,理應更深刻了解並恪守法律規範,然而卻帶頭違法,對員工進行懷孕歧視,此事件嚴重傷害了律師的專業形象,更對所有在職場奮鬥的女性,特別是年輕的實習與受僱律師,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當代職場中的「權勢性且複合交換式的性騷擾與歧視」是一個亟待正視的議題。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弱勢方往往難以自由表達意願,其所謂的「合意」背後可能隱藏著脅迫與交換關係。當情感關係與僱傭關係交織時,雇主更應自我警惕,不應利用權勢影響另一方的勞動權益。一旦涉及懷孕與生育成家之人權議題,任何以工作為要脅的言行,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律師事務所作為雇主,應建立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確保所有員工的勞動尊嚴與人身安全。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呂秋遠與「孩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徹底槓上。(圖/翻攝自作家H直播、呂秋遠臉書)
東海大學女學生遭公車輾斃 母慟:來法院一次就痛一次
東海大學20歲林姓女大生去年9月22日於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過斑馬線時,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撞倒輾斃。林母、施姓司機及巨業公司代表8日在台中地院召開調解庭討論賠償事宜,但雙方仍未達成共識。林母哽咽表示:「來法院一次就痛一次,希望對方將心比心,不要高高在上。」事發當天,施姓司機撞到林女後,下車僅見車輪旁露出一隻手,卻未進一步確認傷者狀況,隨後再次上車將公車前移,導致林女遭二度輾壓,最終不幸身亡。檢方今年4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施姓司機,案件進入一審。此前傳出巨業公司僅願賠33萬多元,但公司澄清為誤解。今天調解庭後,巨業公司法務代表與施姓司機律師周仲鼎表示,初步賠償金額已從233萬元提高至350萬元,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由司機與公司共同承擔,並強調尚需與家屬協商達成最終共識。林母表示,每次出庭就像回到事故現場,心理煎熬難以言喻。她呼籲巨業公司真正理解家屬心情,公平處理賠償,勿讓家屬再次承受「二度傷害」。家屬律師指出,雙方在扶養費計算上仍有分歧,巨業公司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計算,但此標準通常用於強制執行,非一般損害賠償,後續將持續與巨業公司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獨家/張國煒又失望了!長榮雖願給付160億股利 遺囑執行人卻這樣說
星宇航空(2646)創辦人張國煒在今年(2025)7月16日取得台北地院裁定,要求四位遺囑執行人向長榮集團旗下包括空海儲運國際等四家子公司請求給付累積九年來的股票股利高達160億元,於一個月內給付,原定應於八月底、九月初完成,包括張國煒等七位繼承人應該可以「看得到部分遺產」。根據CTWANT最新取得的消息,恐怕又讓張國煒失望了!「看樣子,接下來是否能取得法院勝訴,順利更換四位遺囑執行人,是非常重要關鍵。」法界人士分析說。CTWANT記者於8月11日去電詢問長榮集團旗下四家子公司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長榮國際儲運、長榮國際,四家公司回覆記者說,「已在近日收到創辦人張榮發遺囑執行人來函,並就股利領取事宜回覆遺囑執行人暨副知法院知悉」。據此,記者採訪到張國煒委任律師團隊,上週已接到法院通知前往閱卷,張國煒等七位繼承人是否能順利先取得超過160億股利股息部分,答案即可揭曉,即如CTWANT先前獨家調查內容,證實是「四家公司都回覆承認股利數額(160億元)」「也同意給付」。也就是說,長榮集團四家公司的回覆,可讓李玉美、張國煒等七位繼承人得知,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生前持有長榮海運3.2%、長榮航空2.44%、長榮國際儲運0.95%、長榮國際5%共四家公司從2016年1月20日起迄今累計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逾160多億元部分,四家公司強調都會給付,意即不會受到五年時效的拘束。不過,依照北院裁定書內容,法官考量四位遺囑執行人須辦理銀行帳戶等時間,因此裁定一個月的時間處理該款項,但張國煒委任律師團隊卻得到的四位遺囑執行人的目前反應,「只是拿四家公司回函說,沒有暫時處分的必要」,等於現在根本沒有要去把錢拿回來的意思。張國煒委任律師林文鵬對此還強調地說,「這幾年如果現金股利有領存在帳戶內保管與管理,九年來孳生利息累積起來,也就好幾億了!」張榮發於2016年1月20日死亡,其生前立有遺囑將其股票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將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與吳界源指定為遺囑執行人;四位遺囑執行人先前即向法官稱說「之前已向發行股票公司請求給付股利,也不會受到請求權時效」「縱使股票發行公司願意立即給付股利與遺囑執行人,但現行金融實務遺囑執行人無法開立金融或證券專戶,亦無法受領股利之給付,客觀上即不能強制行等語」。法官則認為,被繼承人張榮發於2016年1月20日死亡,其生前立有遺囑將其股票全由聲請人張國煒單獨繼承,而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與吳界源既為遺囑執行人,有除戶謄本、公證書及密封遺囑在卷可憑。而未採納上述遺囑執行人所稱沒有辦法開帳戶、無法領取股利的說法。張國煒委任律師係於2025年4月向台北法院聲請四位遺囑執行人暫時處分,法官因此於7月16日核准暫時處分案,要求四位遺囑執行人須向長榮航空、海運等四家公司請求給付累計九年來股利160多億元。張榮發遺孀、張國煒母親李玉美則是在2024年底對其他繼承人提起「分割遺產」主張依特留分執行,依張榮發過世後的遺產稅計算的240多億元估算,李玉美與張國煒在「特留分部分」共可取得遺產的8/12,但經過法院二次調解庭未達共識,正進入司法審理中。此外,張國煒已在2024年9月18日向台北法院對四位遺囑執行人提出「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告訴,也正在法院審理中。
力拼免關積極出庭談和解! 黃子佼現身高院90度鞠躬表歉意
黃子佼因創意私房案官司纏身,目前台北地檢署認定被害人高達47名,台北地院一審認定被害人共35人,判黃子佼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黃子佼積極向被害人達成調解,目前47名被害人中已經30人調解成立,而黃子佼今(8月20日)現身高院準備開庭。黃子佼自2012年2月起,便開始透過創意私房購買並持有兒童以及少年性影像,經查受害的未成年人數高達35人,並且案經台北地檢署查以後,黃子佼持有另12名未成年人性影像,全案受害達47人,並移送至高院審理。高院從今年4月開始,陸續召開調解庭,並分別於4月28日、5月2日、5月9日各和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5月14日及5月26日、8月4日以及8月16共和15人達成和解,目前和解人數已高達30人。黃子佼今日現身高等法院準備出庭,面對媒體訪問,黃子佼不發一語,直到走入高等法院的大廳以後,才行90度鞠躬似乎是想藉此表示歉意。
黃子佼涉兒少性影像案!高院調解再成立4件 累計30名被害人達成和解
藝人黃子佼因涉嫌購買及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持續審理中,並分批安排被害人與黃子佼進行調解。昨(15日)下午再度開庭,4名被害人透過律師或家屬參與調解,黃子佼本人未到場,僅由辯護人代表出庭。據了解,此次調解全數成立,累計已有30名被害人與黃子佼達成和解。據《中央社》報導,本案源於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透過「創意私房」網路論壇購買並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經查受害兒少人數達35人。此外,台北地檢署後續另查出黃子佼持有12名未成年人的性影像,已移送高院併案審理。高院自4月底起陸續召開調解庭,分別於4月28日、5月2日、5月9日各與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5月14日及5月26日再分別與1名及5名被害人調解成立,8月4日則另有5人完成和解。加上今日新增的4人,總和解人數已達30人。關於調解具體金額與條件,高院表示因涉及當事人隱私及案件細節,不便對外公開。目前全案仍在審理中,後續進展備受關注。
張國煒終於有機會「摸到」遺產 法院准向這四家公司索160億元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一年前經法院判定有效,確認由么子張國煒繼承後,仍處於「看得到數百億遺產卻摸不到」窘困。據CTWANT調查,近期在「保全遺產」上有所突破,台北法院7月同意張國煒聲請四位遺囑執行人暫時處分,向長榮航空、海運等四家公司請求給付累計九年來股利,金額高達160多億元。張榮發配偶、張國煒母親李玉美在2024年底對其他繼承人提起「分割遺產」主張依特留分執行,依張榮發過世後的遺產稅計算的240多億元估算,經過法院二次調解庭未達共識,正進入司法審理中。由於張家大房三兄弟皆還未與張國煒有實際接觸協談遺產分配事宜,張國煒委託律師林文鵬表示,在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裁判確定前,依司法判例,「繼承的股票」所產生的股利、現金股息也視為遺產;而一直以來遺囑執行人都認為此非遺產一部分,因此2025年4月對四位遺囑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與吳界源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張國煒決定先就國內四家公司、張榮發持有長榮海運3.2%、長榮航空2.44%、長榮國際儲運0.95%、長榮國際5%的這四家公司從2016年1月20日起迄今,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累計超過160多億元部分,要求執行人向四家公司主張配發股利股息。該案於7月16日取得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同意,也就是說,這四位遺囑執行人須依裁定書向上述四家公司索取股利,若於請求給付後一個月內未給付時,且須加計請求給付時起至清償日5%年息利息與股票股利。不過,遺囑執行人可在收到裁定書10日內向法院提出抗告。
忠勇新村都更新進展 不同意戶達共識簽和解
台北市進入「大都更時代」,市長蔣萬安任內共有11案都更代拆申請,已有7案完成溝通協調、4案尚在協調中。其中,北市士林區忠勇新村案近期有新進展,原先有1戶、3人不同意都更,並對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協調,不同意戶要求改建後仍要有店面提供營業,最後雙方達成共識、簽立和解書。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表示,代拆是最後手段,市府志在協調非「拆房」。簡瑟芳指出,都更是為了促進都市土地再開發利用,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加公共利益,雖採用多數決,但可能仍有不願搬遷戶,為保障多數人權益,「都市更新條例」 訂有「代拆條款」,若多次與不願搬遷戶溝通後無共識,執行代拆為最後手段,但市府目標是居中協調而非「拆房子」。最新協調成功的忠勇新村附近更新地區、福林段一小段355地號,面積約為1570平方公尺,更新前為屋齡超過50年的老舊建物,更新後為1棟地上12層、地下3層建物。忠勇新村案由都市更新會籌備都更,但由於尚有未搬遷戶,實施者於去年9月申請市府代拆,因另涉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行政訴訟程序,經最高行政法院3次調解庭,並於今年2月協調市府、實施者及未搬遷戶3方達成共識,後續實施者應依協調結果配給店面予未搬遷戶,調整建築規畫設計,再經更新會會員大會通過議決後,將修正計畫書圖送市府審議。簡瑟芳表示,有些不願搬遷戶至始至終不願意出席任何協調會,以致協調過程皆由他人代抽籤,最後無法換到屬意戶位,才須走上法庭爭取條件,都更是社會工程需經層層關卡,除消弭紛爭,也要不斷促成共識。
黃子佼#MeToo吹哨者和解挨罵「為了錢」 她揭殘酷原因:勿檢討受害者
藝人黃子佼被控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2日二審分批開庭調解,法官諭知他50萬元交保,另限制出境、出海8月;9日第3度召開調解庭,黃子佼委任律師表示迄今已累計與15人和解。對此,當時揭發其惡行的吹哨者呼籲,「大家不要責怪那些選擇和解的女孩,她們願意站出來,已經非常非常勇敢了」。吹哨者10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過去也被很多人批評「為什麼要和解?都是為了錢」,她再次澄清自己並未拿錢,也沒有告黃子佼,「但因為我有去地檢署向檢察官簽具結,簽具結的意思就是,我去向檢察官發誓我在網路寫的那篇文章的真實性,我沒有說謊,並且必須把事發經過再說一次」。「光是這樣,我已經在檢察官前淚流不止,並且覺得很痛苦。」吹哨者坦言,檢察官有問她要不要告黃子佼,如果要告,檢察官就會開始提問更多、更細的問題,「那些影片中的女孩年紀應該比我小很多,相信他們的父母也不願孩子們這樣來回地檢署,並且重複回憶那些痛苦的過去」最後,吹哨者也感嘆,「希望大家不要再檢討女孩們為什麼要和解,黃子佼最後是否被判刑並不是這些女孩該承擔的責任,她們能站出來,已經是很大很大的勇氣了」。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受害人只需要跟自己交代,如人飲水,旁人沒資格指指點點」、「被傷害已經很慘了,想躲起來不想曝光、想提告都是很私密的事,我們不是當事人都無權說什麼,只能祝福他們,靜靜地支援他們」、「支持你,被傷害後,受傷的心靈無法工作,但生活要錢,看心理醫生要錢,和解拿賠償金很合理,要不要拿錢被害者有選擇權」。吹哨者則回應,「對的,受害者拿賠償很合理!所以也希望酸民不要再說什麼『受害者就是要錢』。我當初不拿賠償有兩個原因:1.我就是不想拿他的錢,他當初來談和解的時候說要賠償,金額的部分我連問都沒問;2.以『網紅』這敏感的身份曝光這件事,已經被說蹭流量想紅,我都不敢想像拿賠償會被罵成什麼樣子」。
黃子佼積極和解被害人爭取緩刑 專家揭1問題恐難逃牢獄之災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自「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收藏大量不雅性影像影片,被查出持有多達2,259部影像。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黃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並未給予緩刑。案件目前已進入二審程序。事發後,黃子佼透過律師展開一連串與被害人的調解行動。高等法院於近期安排多場調解庭,至今黃已與10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簽署和解書。律師強調,所有已確認的被害人皆完成和解。不過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指出,儘管黃積極彌補過錯,高院仍對他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顯示法院對其逃亡風險有所顧慮,也可能暗示未來量刑不會比一審輕。根據檢方調查,黃子佼為「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透過該平台長期購買大量疑似非法的性影像。2023年6月性騷擾案爆發後,檢方搜索其住處,並自其電腦中查扣大量影像檔案。一審法院僅就其中35名少女相關影像部分進行審理,因部分受害人無法辨識身分,要求檢方補強證據。經補查後,又辨識出12名遭偷拍的受害人,涉及影像達586部檔案,併由高院納入審理範圍。原本檢方曾同意黃子佼以認罪及支付120萬元公庫賠償金的條件進行緩起訴,但該決定後遭高檢署撤銷,案件重新偵查並提起公訴。案件進入高院審理後,法官採取不公開方式進行庭訊,並優先安排多場調解庭,讓黃與被害人協議賠償及簽署和解書。4月28日首場調解中,黃子佼未現身,由律師代表與5名被害人完成調解。5月2日第二次調解,他最初亦未出庭,直至法院確認調解成立後才在下午現身,短短10分鐘內簽署10份和解書便匆匆離開。面對媒體追問調解人數與賠償金額,黃未作回應,僅由律師簡短表示:「都和解了。」由於本案受害人數龐大且部分影像無法確認受害者身分,高等法院將於5月14日再次開庭,並傳喚黃子佼出庭。儘管已與多名被害人和解,是否足以影響二審量刑、爭取緩刑,仍待法院審酌裁定。有專家認為,從法院目前對黃採取的限制措施來看,黃子佼最終仍可能無法逃避入獄服刑的命運。
黃子佼 二審與10被害人和解! 為確保配合審判程序「緊急加保50萬+境管」
藝人黃子佼被控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 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安排與5名被害人調解,都成立調解,2日再進行調節又與5名被害人和解了,但高院法官為了要確保他配合審判程序進行,裁定將他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加上先前保證金共85萬元。本案被害人眾多,高院也陸續訂出多次調解庭,此外,5月14日將再傳訊黃子佼。如果黃子佼與多位被害人成立調解,有可影響二審量刑輕重,或是爭取緩刑、免入獄執行。此外一審將12名身分不明、沒有報案的未成年被害人、586個性影像檔案退回檢方,但檢方認為,黃持有這12名被害人的性影像,與前案具有法律上一罪關係,移請高院併辦審理。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持2259青少年性影像!黃子佼二審拚免囚「出庭狂簽和解書」 和解人數達10人
金鐘名主持人黃子佼被控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收藏2259支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 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安排與5名被害人調解,都成立調解,本(2)日再進行調解,黃子佼在最後10分鐘出現在庭內,在和解書上簽名後隨即離開,案件並未實質審理。律師則出面表示,已和被害人和解了。黃子佼2023年6月捲入性騷擾醜聞,之後檢方在搜索黃子佼家中時,在他的電腦硬碟中查扣大量從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的未成年性影像,其中年紀最輕的被害人僅就讀小學,黃子佼更被發現是該論壇的高級會員。本案一審時,台北地院將他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且未予以緩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於3月中首度開庭,並採不公開審理。據了解,本案被害人高達上百人,但有許多被害人無法辨識;在一審判決過後,有不少被害人另外出面指認,而高院也依照規定, 先將本案移付調解。因本案被害人數眾多,高院目前已陸續排出3次調解庭時間。其中第一次調解為4月28日,黃子佼未出庭,但仍與5名被害人成立調解。2日進行第二次調解時,黃子佼起先也未出庭,僅由律師與另外5名被害人調解,但經過30分鐘談好調解條件後,法官審酌雙方調解條件,最後諭知可以請黃子佼在和解書上簽名。他則在下午3點左右進入法院,並在完成10份和解書的審閱與簽名後,於3點14分離開法院。黃子佼在離開法院前,面對現場媒體又90度鞠躬,但面對媒體詢問「與多少人調解?」、「以多少錢和解?」、「上次調解為什麼沒來?」等問題,僅由律師代為回答,「都和解了。」此前由於本案被害人眾多,台北地院一審時針對他持有其中35名少女影像部分判刑。當時法院以部分影像受害者身分不明、未報案為由,要求檢方補強證據。經檢方進一步調查,又辨認出12名未成年少女遭偷拍的影像,總計586個檔案,併由高院審理。據了解,高院5月14日將再傳訊黃子佼,如果黃子佼與多位被害人成立調解,有可影響二審量刑輕重,或是爭取緩刑、免入獄執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買房「房仲沒權狀」還敢收39萬服務費 他氣炸喊告:保障在哪裡
「最爛的買房經驗!」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痛批房仲,去年7月買台北南港中古屋,付完500多萬元匯進履約保證後,要進入銀行設定貸款的環節時卻遲拿不到權狀,至今年2月宣告破局解約,沒想到履保退款竟短缺39萬元,一問之下才知道是房仲的賣方服務費,氣得原PO大罵「不動產經紀人保障在哪」,大嘆沒買到房還為此打官司,賠了快100萬元。原PO發文怒控某家房仲害他沒買到房,還賠了快100萬元,氣炸是「最爛的買房經驗」。原委是去年7月在台北市南港區透過某房仲買間中古屋,依約付完500多萬元匯進履保,剩下1000多萬要進行銀行設定貸款時,房仲跟特約代書才告知手上「沒權狀」,導致已跟銀行對保的過戶設定撥款無法完成。期間房仲三次去找屋主,卻都未收取權狀,並轉述房仲店長說法,「是賣方要自己拿權狀過來交給他們(房仲),他們沒有義務要去跟屋主拿權狀!」,氣得原PO質疑那房仲憑什麼收取服務費?原本去年9月就要交屋,原PO也要退租,但直到今年2月還是拿不出權狀,調解庭2次失敗,逼得他只好申請解約,結果等收到退款時,發現短少39萬元,房仲才告知那是賣方服務費。原PO去年7月簽約買房,沒想到拖了半年仍拿不到權狀。(圖/翻攝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原PO質疑,地政局確認契約100%成立,但房仲自始至終都沒有依約取得權狀,「還扣我的錢當賣方服務費?!」、「還敢動我履保帳戶裡的錢!」他還因此要自己再花錢找律師,寄存證信函跟催告,還要去調解庭,來來回回已花了近30萬元的律師費,大嘆「我真的不知道不動產經紀人保障在哪」。《東森財經》訪問該房仲公司公關事發經過,之所以無法取得權狀,是原屋主簽約還未能及時補交權狀時,就不幸過世,依法律程序,需待原屋主的繼承人完成繼承程序後,方能取得新權狀,因此造成遲延。然而,繼承人於今年1月取得新權狀後,拒絕依約交付權狀,對此,買方依法行使催告權並解除合約,房仲公司總部亦有將買方履保賬戶款項歸還。至於退款遭扣賣方服務費,公關解釋,依照買賣合約,專戶於收到買方第一期價金時,即先行撥付二分之一賣方服務費予房仲店;之後合約解除,專戶僅以當時餘額撥付買方,此均為買賣雙方同意親簽之契約條款所明訂,並無違誤。該房仲總部也強調,將更積極協調加盟店與客戶間爭執,盼冰釋誤解,目前已安排加盟店和買方來協商處理。「就算是屋主往生了,買賣契約只要有效成立,繼承人還是必須依約過戶!」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該買方應該請求繼承人履約,沒道理無條件解約,除非其中有蹊蹺,例如買方覺得屋主身故不吉利等想反悔,否則「這口氣他吞得下去嗎?」專家指出,即使是原屋主往生,繼承人仍須依約過戶。(圖/翻攝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正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鄧世榮也表示,《民法》第1148 條(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所以屋主繼承人有義務依照契約將房產移轉給買方,因此無法取得權狀應屬於賣方的過失。至於房仲照樣獲得賣家服務費,鄧世榮解釋,履約帳戶有制式規範、預定移轉時間點,房仲完成買賣交易的服務,因此履約帳戶依買賣雙方的合約設定撥款服務費並沒有問題,因為進入帳戶的金額在那時刻算是賣家的錢、先拿來支付給房仲,只是後來解約後,買方只能列入損害賠償中要求賣家一併給付。鄧世榮建議該買家,有權請求賣家已付價金同額返還,也就是說除了退還已付的500多萬元,還可再要求同額的違約賠償金,另外加上預計交屋到實際解約日期間的違約金利息。《東森財經》也詢問房仲公司公關是否有提供買方解約的資訊與服務,該公關表示,依照合約,買方可以向賣方提起訴訟,主張雙倍返還已付價金,但「訴訟」部分,「我們房仲不能居間協助訴訟,但我們會依法院命令提供一切資料,或依法院傳喚到庭作證,確保消費者權益」。 她有2000萬「一毛都不想給兒子」 律師曝解方:僅1情況可達成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