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
」 出軌 離婚 大陸 婚姻 加班費值勤軍官裝監視器逮妻約砲軍中同袍 老父助捉姦慘被「氣死」
2023年7月,國軍謝姓軍官在軍中值勤時,查看住家監視器,驚見同為軍官的妻子僅穿內衣褲,與另名全裸男子進入主臥室。謝男聯繫住在同大樓的父母前往查看,當場撞見妻子替該男子口交,事後查出對方竟是同單位的莊姓軍官。謝男事後與妻子調解離婚,並對莊男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判賠100萬元,此案可上訴。此外,由於謝父在攔阻莊男脫逃過程中與對方拉扯受傷,儘管提告傷害,但謝父因此事氣憤難平導致痼疾復發,已於2023年12月底過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謝男與妻子於2016年9月結婚,育有2子,2023年12月在法院調解離婚,2人與莊男為同軍事單位的軍官。2023年7月杜蘇芮颱風過境期間,謝男在軍中值勤時,恰巧查看自家住處的監視器,赫然發覺莊男全裸與僅穿內衣褲的妻子從客廳一同進入臥室。他立即聯絡住在同公寓大廈的父母前往查看。謝男父母到場,在主臥室目擊妻子替莊口交,2人被發現後,謝妻還協助莊男逃離住處,莊於逃離中為擺脫謝父攔阻,拉扯致對方受傷後順利逃脫。謝男表示,他並不認識莊男,但因軍中學長與莊男是同學,曾協助確認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裸體男子正是莊男;此外,他曾與妻子透過電話對談,也確認當天就是莊男。謝妻表示,2023年1月間受訓課後喝酒與莊男發生性關係,連同在住處性交共3次,莊還與多名女子約炮,她只是其中之一。謝男指出,莊男的妻子為維護丈夫,2024年7月初曾以簡訊聯絡前妻,告知願意給前妻100萬元,以換取前妻在訴訟中做出對莊男有利陳述;但若前妻不願配合,即會對前妻提起訴訟,屆時將請求與本件判決判賠金額同額的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前妻因認遭到威脅,將該簡訊轉傳給他,也可以證明該名裸男正是莊男。不過,莊男及律師均主張,謝男並無證據可證明在其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該名男子是莊男,加上謝父提告傷害也僅是單方指訴,不足以證明當事人就是莊男。台南地院認為,從謝家住處監視器影像、謝男前妻的電話陳述、謝父傷害告訴起訴書、莊妻簡訊等事證,並向軍方調閱相關訴願案卷調查資料,莊男雖爭執謝男前妻電話陳述的真正性,但該電話陳述經謝男提出錄音檔及譯文,莊卻未能提出可以認定該電話陳述並非真實的具體理由,因此無法採認其答辯。法官認為,經核對各項資料,足以認定案發當日的男子即為莊男無誤,且2人在謝男住處的性交次數,連同此件共3次。鑑於莊男對謝妻多次性交,客觀上顯然足以破壞謝男婚姻與家庭存在並維持可運作機能的事由,已侵害民法與整體法秩序所保障婚姻家庭制度,斟酌2人於通姦期間的職業性質與經濟能力、行為樣態與侵害性,考量謝男所受精神壓力,謝男請求慰撫金額100萬元並無不妥。
夫妻竊電挖幣 追償電費高達7千萬
台中鄭姓夫妻2021年間委託黃姓男子建置比特幣「礦場」8處,650多台挖礦機竊電不斷電運作。台中檢警於2023年5月搜索查獲,經台電估算「追償電費」高達7000多萬元,一審依竊盜罪各判鄭姓夫妻徒刑3年8月,沒收犯罪所得,二審改判2年,認定不法所得為「未繳電費」6039萬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宣告緩刑5年,不得上訴。黃男經營販售俗稱「挖礦機」的電腦運算設備,鄭男夫妻2021年間委託黃建置虛擬貨幣比特幣礦場,每場代價40萬元不等,並雇用周男租屋、找工人破壞電路、鑿穿建物結構,私接電源竊電,委託綽號「小鴻」的男子管理8處礦場,650多台挖礦機竊電執行區塊鍊上的驗證運算,全天候運作,所獲比特幣轉入鄭妻帳戶。台中檢警循線2023年5月底起發動6波搜索查獲,鄭等5人均坦承犯行,依竊盜罪起訴。8處礦場竊電不斷電運作,台電依《電業法》規定最高求償以1年電費為限,推算「追償」每度電費電價為4.07元,再乘以1.6倍核算,追償不法所得7683萬9777元。鄭等5人在一審時,與台電達成調解,法官依竊盜罪判黃徒刑2年,鄭姓夫妻各3年8月、小鴻2年10月、周1年2月,均沒收犯罪所得。鄭等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不法所得不應以「追償」核算,僅為「未繳電費利益」6039萬3395元,審酌鄭等已達調解,積極清償、填補損害,撤銷原判,改判黃徒刑1年6月,鄭姓夫妻各2年,扣除已清償的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小鴻1年10月、周9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黃、鄭姓夫妻及小鴻等4人緩刑5年,全案定讞。
照服員「拿遙控器幫轉台」鬆手致復健嬤摔倒不治 判決出爐了
彰化一名蔡姓女子,2023年間擔任某老人照顧中心實習照服員,5月攙扶長輩復健時,欲轉身拿取電視遙控器不慎鬆手,導致長輩摔倒在地,送醫搶救9天後仍不治。彰化地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蔡女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蔡女於2023年5月間,任職該照顧中心實習照服員,當時正攙扶一名長輩復健,卻因他人要求將電視切換其他頻道,欲拿取遙控器而鬆手,該長輩重心不穩倒地。送往彰化鹿基醫院再轉往彰基醫院搶救9天後,仍因顱內出血致中樞神經衰竭不治。檢察官請法官審酌,蔡女並非因自身行為造成過失,請法官從輕量刑。法官認為,蔡女始終坦承犯行,也與家屬達成調解、同意原諒被告,考量蔡女為照服員實習生,依過失致人於死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桃園男酒駕致女騎士身亡還肇逃 遭判6年8月
桃園一名褚姓男子1月酒後開車,不慎撞上騎乘機車的古女後逃逸,古女送醫不治身亡。桃園地院13日依公共危險而致人於死等罪,判褚男6年8月有期徒刑。據檢方調查,41歲的褚男1月17日中午在大園區一處工地喝威士忌,傍晚酒後駕車沿大觀路3段往觀音區行駛,不慎撞上騎機車的古女,因撞擊力道猛烈,騎士遭撞飛,緊急送往衛福部桃園醫院新屋分院搶救,仍因傷勢嚴重,宣告不治。褚男肇事後加速逃離現場,直至行駛於國道1號近新屋交流道口時,因車輛右後輪爆胎,只好將車輛停至避車彎;加上母親致電告知警方已查獲他肇事,才聯絡拖吊車,將車輛拖至大園警分局交通分隊,並於當晚9點到案,測得酒測值每公升0.97毫克,嚴重超標。桃檢將褚男起訴,法院審酌他有多次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公共危險前科,還再次犯案;考量褚男坦承不諱,並與被害人父母成立調解、賠償完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執有期徒刑6年8月。◎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沖繩自駕遊「車輛誤停私人土地」遭敲詐4.5萬元!台人氣炸:日本濾鏡全碎
國外旅遊被店家敲竹槓時有耳聞,但被「居民」趁火打劫實屬罕見,一名女網友發文透露,日前全家人前往日本沖繩自駕旅遊時,因不小心將車輛停在私人土地,竟遭當地民眾求償20萬日圓(約新台幣4.5萬元),讓她氣炸直呼「日本濾鏡全碎!」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近日全家人一起到沖繩家族旅遊,並在當地租借了2輛車,當天一行人深夜11點才抵達旅館,由於旅館停車場已經全滿,於是員工便示意對面的一塊空地可以停車,怎料停好車不久後,一名日籍男子卻上前告知這裡是私人土地,並指著寫著「禁止擅自停車,違停罰款一萬元」的告示牌,要求他們支付罰金。原PO指出,怎料該名日籍男子收下1萬日圓後,竟改口聲稱罰款是10萬元,擺明就是想趁機敲詐,拒絕給錢還被對方搶走手機,雙方僵持不下決定報警處理,最終在警方的調解下支付了1萬日圓才結束此事,「原本是一趟期待已久的家庭旅行,卻因一場突如其來的停車糾紛,讓我們的旅程蒙上⼀層陰影。」原PO透露,當時警方到場後,他們仔細檢視告示牌才發現,地主居然在告示牌上動手腳,原先的「一」萬竟被用原子筆加上了一豎,直接變成「十」萬,讓她忍不住痛斥原本是想來沖繩享受美好假期,卻被無辜捲入無情的騙局,並藉此提醒網友們,小心被類似手法當成肥羊宰,「希望我們的經歷能引起大家的關注,讓更多人了解到在海外旅遊時可能遇到的風險。在看似和平、文明的國度,也可能存在著不公和黑暗。」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違規停車收費罰錢沒什麼問題,但是故意這樣敲詐從1萬變10萬真的太過分」、「真的超極不合理欸!更何況是這種坐地起價的行為!」、「超恐怖,根本法外之地,一萬變十萬,還搶手機」、「可怕…只能說即使日本也會有敲詐遊客的卑劣事情出現」、「覺得好可怕!真的辛苦你了帶全家旅行卻遭遇這種事情,我相信絕大多數的日本人都不會是這麼心懷惡意的,希望這件事可以傳播出去讓大家警惕。」
被龜殼花咬傷遭醫判「雜草刮傷」!網友喊太扯 院方喊冤:患者沒提到蛇
高雄一名50多歲女子,8日疑似遭蛇咬傷,前往岡山秀傳醫院就醫,醫生觀察後讓患者回家,婦人晚上依然疼痛二度就醫,醫師開轉診單寫「被田中雜草刮傷」,轉診到義大醫院後,醫生判定為「龜殼花咬傷」立即住院治療,秀傳醫院傳出烏龍醫療診斷,對此院方也回應了。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岡山人(北高雄)」發文指出,家中長輩疑似被蛇咬,8日中午到岡山秀傳醫院掛急診,醫生評估後讓患者回家觀察,沒想到晚間患者痛到無法走動,二度到秀傳醫院掛急診,轉診原因寫上「被田中雜草刮傷」,到義大醫院後,醫生判定為「龜殼花咬傷」,必須住院治療。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直呼太扯,兩者判斷差太多,「雜草、龜殼花,太扯了」、「真是讓人瞠目結舌」、「傷口舌咬和割傷分的出來吧!」、「這誤診也太誇張了」、「被草割到是一條細小的傷口,蛇咬到是兩個牙洞,差很多喔」、「真的很傻眼,而且是毒蛇欸,這種低級錯誤也太誇張。」對此,岡山秀傳副院長黃聖源回應,病患當天下午2點多初次就醫,描述人在田中不慎碰觸雜草,返家時發現左腳腫痛,當時有一點小小的瘀血傷口,但沒有明顯紅腫、熱痛及水泡,病人也沒提到被蛇咬,醫師冰敷並施打破傷風疫苗便讓病患出院。晚間6點多,病人回診表示左腳痛到無法行走,此時才補述有被蛇咬傷可能,醫師便判定是毒蛇咬傷,但院內無血清可用,才協助轉診至有血清的義大醫院。黃聖源表示當天周日人力較少,業務繁忙,因此在寫轉診單的時候,醫師以病人第一次描述去寫,沒有帶到第二次的診斷,因此引發誤會。高雄市衛生局表示,經查岡山醫院後續安排患者轉診至義大醫院就醫,並有與義大醫院急診聯繫交班,初步判斷尚無誤診情事;有關院方病情說明導致民眾誤解,將請院方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改善。倘若民眾針對醫療過程產生爭議時,得向衛生局之醫療爭議調解管道申請調解,將請醫院釐清、溝通並提供關懷服務。
哈瑪斯重申「依照美國方案執行停火協議」 呼籲勿加入新條件
巴勒斯坦抵抗組織哈瑪斯11日重申,他們願意執行基於美國提議的停火方案,並拒絕所有談判參與方對休戰協議加入任何新的條件。由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議員哈亞(Khalil al-Hayya)所領導的哈瑪斯談判代表團11日在卡達首都杜哈(Doha)與卡達總理阿勒薩尼(Mohammed bin Abdulrahman bin Jassim Al Thani)和埃及情報局長卡邁勒(Abbas Kamel)等調解人舉行會談。該組織表示,他們在達成加薩地區停火協議方面,仍「持續保持積極和靈活性」,但哈瑪斯發布的聲明也強調,以色列軍隊必須從整個巴勒斯坦飛地加薩走廊撤軍。中央情報局局長、美國加薩問題首席談判代表伯恩斯(William J. Burns)曾在7日表示,將在未來幾天內提出更詳細的停火建議。而美國總統拜登則在6月的提案中列出3階段停火目標,以換取哈瑪斯釋放以色列人質。另據加薩衛生部稱,以色列的種族滅絕行動迄今已造成至少41084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其中有7成是老弱婦孺,另有95029人受傷。
泌乳地獄1/五星月子中心爆勞資糾紛 單親泌乳師被逼退拿無資遣費
雙北地區某知名五星級連鎖產後護理之家主打優雅舒適環境,該集團已離職的張姓泌乳師卻指控,自己在公司任職4年,每月勞動時數嚴重超標,卻沒有加班費,日前還誤信主管花言巧語轉為承攬制員工,隔月就遭逼簽離職單,沒想到不僅沒拿到資遣費,還反遭公司提告要求賠償,讓張女忍無可忍,決定公布前東家的惡劣行徑。張女表示,2021年1月加入該月子中心,以正職員工身分擔任泌乳師,負責幫入住的媽媽進行乳腺疏通,而該中心對外營造溫馨氛圍,聲稱要讓入住者舒適安心,對員工卻十分苛刻。張女透露,公司並未讓她們打上下班卡,規定只要負責的媽媽有任何需求,泌乳師就得出勤將狀況排除,而她每月平均服務100位媽媽,上班時間超過200個小時,公司未照勞基法規定保留勞工出勤紀錄,導致難以界定上下班時間,鑽漏洞4年來從沒給付任何加班費。張女透露原本薪水計算方式為業績乘上25%,因主管承諾要將抽成提高到30%才答應從一般勞雇契約轉為承攬制。(圖/民眾提供)張女指出,該公司4、5月間決定收掉某些分館,泌乳師負責的館別會重新分配,照顧的媽媽也因而減少,難以達到每月28萬元以上的業績,就無法拿到最高25%的抽成。而泌乳師的底薪為最低薪資2萬6400元,主要靠抽成增加收入,而張女每月實際薪酬約在8萬上下,抽成減少勢必大幅影響收入,張女主管因而動之以情,表示為體貼她是單親媽媽,照顧小孩之外還得奉養父母,為避免其薪水銳減,要求她轉為「承攬制」員工,抽成就能提高至30%,張女不疑有他答應,這卻是變調的開始。據了解,承攬契約與一般勞動契約差異點在於雇者與勞工之間沒有從屬關係,僅需依承攬的業務內容,給出成果並依協議好的方式給薪,雇主沒有指揮、考核以及監督的權力,與一般勞動契約相比,工作的時間、方式以及地點更加自由。但承攬契約高度自由換來的就是沒有一般勞動契約的保障,因為沒有被定義為「勞工」,雇主也不用替承攬人投保勞健保,承攬人也不受勞基法保障,包括最低薪資、特休和加班費等勞工權益。張女與資方開調解會,公司全部認賠並將資遣費及6月份預扣薪資返還給她。(圖/民眾提供)在主管要求下,張女5月7日回公司簽離職單並轉為承攬型員工,她認為主管「不會害她」,簽下離職單轉型為承攬契約,談及資遣費時,該公司卻含糊其詞,對此事敷衍帶過。「我有問說被公司要求離開怎麼辦,主管說我業績都第一,怎麼可能沒事資遣我。」張女回憶,她簽下離職單時便詢問少了勞基法保障,倘若被強迫離開該如何是好,主管當時信誓旦旦,那個保證言猶在耳,6月24日就通知她「做到當下」,讓她難以接受,憤而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台北市勞動局對於該月子中心未依規定打卡情況表示,已違反勞基法施行細則21條,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之時間計至分鐘為止,違者最高處新臺幣45萬元之罰鍰。至於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等行為,勞動局表示,雇主已明顯違反規定,將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局現已介入關心,將居中調解以保障勞工權益。遭指控的月子中心主管承認該公司確實與某位前員工有勞資糾紛,但他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泌乳地獄2/知名月子中心拒付加班費反要求賠償 員工挨告慘罹憂鬱症
雙北地區某知名五星級連鎖產後護理之家爆出勞資糾紛,前員工張女踢爆公司違反勞基法,誘騙她從一般勞動契約轉為承攬契約,次月就被公司要求走人,理由竟是控訴她濫用公司資源私接工作,向她提告並要求賠償,張女在心力交瘁下罹患憂鬱症,決定說出真相捍衛清白。據了解,張女在該月子中心任職超過4年,今年5月在主管的花言巧語下,從一般勞動契約轉為承攬契約,當時主管信誓旦旦保證不會無故解聘,但6月24日就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她做到當天為止。當時該公司以張女在官方LINE帳號上與媽媽的對話,指控她濫用公司資源私接生意,以每次3500元價格到府服務替媽媽做深層乳腺疏通,以此為由痛批其「A公司錢」,並要求她離職。張女對此說法則難以接受,她表示許多媽媽離開月子中心後都會出現塞奶的情況,有不少媽媽會要求加她個人的LINE,她一律婉拒,因她認為官方LINE都是自己在經營,除了方便管理,在上頭就可聯繫到她,所以沒有加個人帳號之必要。張女雖用官方LINE進行溝通,不過那些媽媽早就離開月子中心甚至是生第二胎的前客人,否認公司指控私接生意。(圖/民眾提供)張女表示,入職簽約只有規定泌乳師在館內不能對入住月子中心的媽媽私下推銷不是該公司的產品,或私下要求媽媽跟她們購買課程並將費用收進自己口袋,但從來沒有一條規定是已離開月子中心的媽媽,回頭找曾替自己服務過的泌乳師服務,要將費用繳回。張女提到,官方LINE雖大多是她在經營,不過主管也看得到聊天室的內容,且4年來對於泌乳師到府服務等行為完全知悉,卻從未提出任何意見表示違規,且她是用私人時間替媽媽服務,來找她的媽媽大都離開月子中心很久,甚至是生第二胎且沒有入住該月子中心的顧客,因此對於公司用這理由資遣她,完全不能接受。「對於我來說,這是一種客戶服務。」張女表示,公司默許泌乳師到府服務,除了沒有支付加班費,車馬費也是泌乳師自行吸收,對泌乳師而言,此為維繫與客戶關係的方式,好讓她們下一胎能再來住,因此認為這並不屬於私下工作。張女才經過調解拿到本屬於她的薪資,竟又遭公司反咬提告業務侵占及背信。(圖/民眾提供)張女指控,公司全程知悉卻用此理由要她走人,並預扣她6月份薪資向其要求賠償金,發訊息威脅她到律師事務所談賠償事宜,讓她心生恐懼併發呼吸困難、全身發抖等症狀,被醫師診斷出焦慮症。張女後續與資方進行調解,主管拿出5月7日的離職單證明張女是自願離職,但調解委員發現其中有不屬於張女的筆跡,主管這才承認他事後在張女離職單上擅自竄改。此外,調解會結束後沒多久,公司竟又去報案控告她業務侵占及背信,張女也收到警局通知去做筆錄,對方根本是「惡人先告狀」,盼勞工局能介入以維護她的清白及權益。遭指控的月子中心主管承認該公司確實與某位前員工有勞資糾紛,但他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惡狼酒水「加料」迷暈女子性侵還偷走金元寶 賠150萬還要被關
桃園市張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認識某妙齡女子,2022年間2人在女子住處相約飲酒聊天,未料,張男卻趁機將鎮定藥劑膠囊摻入女子酒杯內,待女子昏睡後指侵得逞,還趁機竊取女子玄關處金元寶1個後逃離現場;桃園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酌張事後願意賠償150萬獲原諒,審結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又犯竊盜罪,處拘役30日,還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張男2022年間因工作結識受害女子,2人相約在女子位於龜山區住處內飲酒聊天,不料張男竟心存歹念,趁女子不注意在其酒杯內摻入含有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效用之膠囊,女子不察飲用後陷入暈眩,隨即躺臥在床上休憩。張男見女子藥效發作陷入昏睡之際,在違反其意願下,以手指性侵得逞;張男逃離現場前,還從女子住處玄關,摸走鞋櫃上的金元寶1個。張男於檢警偵訊與地院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不諱,與女子於警詢及偵查及其男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龜山警分局提供雙方對話紀錄截圖、監視器影像與現場照片等,刑事警察局提供女子體內檢驗藥物反應與台北榮總醫學及臨床毒物部檢驗報告等佐證,足認張男犯行明確。法官認為,張為逞一己私慾,利用藥劑使女子陷於昏睡,違反其意願為加重強制性交之犯行,侵害女子之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其造成永難抹滅之身心創傷,還恣意竊取他人財物,欠缺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惟念被告於地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坦承犯行之態度,並考量已與女子成立調解並獲取原諒,法官審結依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又犯竊盜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小六妹遭同桌男狠扎2百下!校方竟喊「未達霸凌標準」 當局回應了
大陸網上近日流傳多段影片,有家長反映女兒就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章丘雙語學校六年級時,被轉學來的同桌男生欺負。影片中,當事人說自己被男同學用錐子、圓規等物品扎了200多次,有時還是在課堂上。對此,相關單位表示,分管教育的副區長已帶隊去學校進行調查,會盡快與家長見面,溝通出雙方滿意的結果。《瀟湘晨報》報導,事情發生時,男同學和女學生都是章丘雙語學校六年級學生,2人是同班同學,並且在教室裡坐同桌。派出所曾替2名當事學生及雙方家長做了調查筆錄,經過初步調查,警方認為不構成立案標準,建議雙方透過民事調解。 章丘區教育局安全科工作人員透露,影片中提到的事情發生在半年前,在今年6月份,章丘區教育和體育局以及聖井派出所都參與了調查,而女方家長提供的證據中,有一些圖片是從網路上下載的。教育局當時展開詳細調查,還為此召開了防治欺淩的專題會議,最終仍認為達不到校園霸淩的標準。據了解,目前2名學生都還在章丘雙語學校上七年級,但已經不在同一個班級。女孩家長向學校提出2項訴求,包括退還2年的學雜費以及開除涉事男生,目前雙方達成一致。另一方面,家長發布影片後,分管教育的副區長已帶隊去學校進行調查,會與女孩家長見面,盡快溝通出一個讓家長、學生滿意的結果。◎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撞死彰化10歲小姊姊! 肇事老翁「寧願被關」遭求償千萬喊冤有包慰問金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3姊弟於今年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姊妹倆當場被後方74歲無照蕭姓駕駛撞飛10公尺遠,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歷經197天搶救後,原本昏迷指數回升到11的姊姊,5日驚傳噩耗,因神經中樞衰竭於清晨6時55分宣告死亡,妹妹則仍在與死神拔河。檢察官5日相驗遺體後,傳喚蕭男到案說明,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5萬元交保。對此,姊妹的阿公怒批,蕭男至今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且雙手一攤就哭喊沒錢賠,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對此,蕭男則喊冤,曾去探視時有包慰問金5萬4千元,但調解時姊妹的阿公開口求償1200萬,他實在沒錢。姊妹的阿公表示,他於8月16日到警局正式對蕭男提告過失重傷害罪,在接到孫女過世的消息後,警方也通知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而檢察官相驗後,也傳喚肇事的蕭男到場釐清案情,蕭男5日現身接受檢方問訊後,也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不僅如此,阿公怒批,案發後蕭男只到院探視過僅僅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現在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對此,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蕭男則喊冤,說自己案發後去探視時,有包慰問金5萬4千元,但調解時姊妹倆的阿公一開口竟求償1200萬,他實在沒錢可賠。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陳姓姊姊在9月5日宣告不治後,檢察官獲報前往相驗,並訊問蕭姓被告,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姓駕駛涉犯刑法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刑重大,諭知交保5萬元。回顧案情,陳姓3姊弟於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後方74歲蕭姓阿伯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當時蕭男曾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然而,姊妹倆送醫院搶救至今過去197天,9月5日清晨6時55分,陳家小姊姊因神經衰竭過世,9歲妹妹昏迷指數3,仰賴呼吸器維生。
遛狗沒牽繩把小孩嚇哭…爺下重手摔死牠 飼主抱屍跪地痛哭
養寵物有不少事情要注意!近日大陸浙江有女飼主在社區遛狗沒使用牽繩,毛孩太熱情疑似嚇哭路人小女孩,女孩爺爺竟下重手把毛孩抱起重摔,導致其當場死亡;女飼主見狀,抱著愛犬屍體跪地痛哭。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4日晚間浙江杭州一處社區有一名女飼主出門遛狗,但並未使用牽繩,導致毛孩追趕在附近玩的路人小女孩,小女孩被嚇哭;女孩的爺爺見狀以為毛孩主動攻擊,一氣之下把毛孩抱起朝地上重摔,結果毛孩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飼主見狀立刻報警,並悲痛地抱著愛犬屍體,當眾跪地痛哭,還痛罵女孩的爺爺,「牠又沒有咬人,你把牠摔死了,牠不咬人的,沒有咬傷她啊。」事件發生當下,周遭有許多民眾圍觀,有目擊者透露,毛孩追著小孩時,飼主認為是在玩所以沒制止,但女孩的爺爺誤會毛孩要咬人,才會狠心摔狗,雙方想法不同才導致這場悲劇。事後經警方調解,女孩的爺爺承認自己是反應過激,主動向女飼主道歉,女飼主也認錯自己沒有看好愛犬。不過這起意外也造成大陸網友熱烈討論,大多數人認為女飼主不使用牽繩本就不對,一些飼主不遵守規定,不用牽繩和不戴嘴套給其他人帶來困擾,「有的飼主總以為自己的狗不咬人,只喜歡賣萌,但不養狗的人,不清楚狗的習性,哪能分辨衝向自己的狗是要攻擊人還是來玩的。」在台灣有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騎士「腳趾破皮」求償1萬!他傻眼:合理嗎? 過來人一面倒勸快賠
通常發生車禍後,除了要先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外,還要處理保險理賠等賠償問題。近日一名網友就發文指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不慎撞到待轉區上1輛機車,導致對方騎士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要求賠償1萬元和解,讓原PO不禁抱怨「這個賠償金額合理嗎?」結果此文一出,多數網友都勸原PO和解,直言「1萬元和解超划算!」、「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原PO近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時,意外和待轉區1輛正在倒退的機車發生碰撞,因為當時車速不快,因此對方雖然被撞倒在地,但只有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向他索賠1萬元,讓原PO不禁疑惑指出「車禍當天請假賠償可以理解,但第2天請假也需要賠償嗎?」原PO進一步指出,雖然對方有傳上個月的薪資袋佐證,但他仍認為賠償金額有點高,詢問「他的腳小拇指破皮,加加總總要1萬元賠償金,這樣是正常的嗎?還是走保險、法律會比較好呢?」此文一出,許多網友建議原PO「1萬便宜,人家如果去告你的話,法院至少要你賠償5萬」、「1萬元算還好,給完錢記得和解書要簽好」、「我上個月才和解完,對方6個月內可以告你過失傷害,起跳價3萬元,你自己斟酌吧」、「如果當時有報警,對方有驗傷單,我勸你賠一賠吧」、「2天薪水加全勤不算維修,1萬應該算合理範圍」。另外,還有網友分享「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法院到最後只是調解,這很明顯就是你全責啊,你已經處於絕對劣勢了,如果無法接受對方的求償金額,那就得走調節委員會了」、「1萬真的不多,我上次被Uber撞,原本我說3000元私下和解,對方覺得我在敲詐他,堅持要找警察筆錄,後來開偵查庭開庭,檢察官跟對方說,你不和解一個月就是折3萬元交國庫,之後賠償的金額還是要付,最後我看對方跑Uber也不容易,同意對方1萬元和解,你參考」。
為迴避勞基法要求外籍漁工簽解聘書 勞動部及新北市府遭監院糾正
去年臺灣小卷捕撈季節九月結束後,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運用「合意解約」彈性調解人力,致64位外籍漁工待工期間,被迫放無薪假,擁擠住在惡劣、無廁所與熱水的房舍,甚至吃住自付,游走失聯移工邊緣,完全未獲得簽約3年的工作保障,更甭談資遣費。監察院對勞動部、新北市府未警覺漁業捕撈特性、無法落實勞基法對勞工權益保障,嚴重影響臺灣形象,怠忽職守予以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調查發現,解僱漁工之漁船仍持續出海作業。依據勞動部函復監察院資料,112年因為休漁受影響漁工總計64位,分屬45個雇主,委託3家仲介業者;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述,雇主解約的狀況,過去3年共有196案,涉及205名移工提早解約,解約再申請聘用有144案,涉及513人。實際上外籍漁工因休漁期被頻繁轉換工作、數個月無法得到薪水的情形,並非單一年度發生的案件,受影響人數遠遠超過64人。臺灣境內僱用沿近海漁業之外籍漁工,因捕魚淡季或依照雇主指示而未出海捕魚,雇主應正常給付外籍勞工每月全薪,若漁工被迫停工,解聘應該要有資遣費,且漁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仍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監委訪談49位漁工,調查後發現,這些外籍漁工「於捕撈季節結束後(休漁期),被要求下船」、「簽約3年卻長期沒有工作,形同無薪假」、「簽下自願提早解約同意書並非其真意」、「住宿環境惡劣」、「漁工須自行負擔食宿費用」,及「護照或居留證由仲介保管」等違反權益情事。漁工表示,「來臺之前,未被告知休漁問題,感受到被欺騙,認知工作是3年合約,如果事先知道只能工作幾個月就不會簽這種契約,也不要來臺灣工作。」「不清楚簽自動解聘是什麼,以為雇主會保證他們再回去工作。」過去臺灣就有休漁,以前外籍漁工下船後,沒有薪資、自付食宿,過一段時間後可以回到原船工作,之前都沒說出來、隱忍下來。但112年休漁,雇主與仲介要求漁工簽自願解約,卻長期等待轉換工作,又112年白帶魚輸銷中國大陸受到阻礙,影響船東出海捕撈意願,工作機會變少,漁工只能自尋其他雇主,甚至游走失聯移工邊緣。監委調查又發現,外籍漁工待工期間,仲介業者分別安置漁工於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頂樓加蓋鐵皮屋等處所。其中有50位外籍漁工居住在40幾坪空間,最高紀錄超過80人,有些漁工被迫睡在外面的屋簷下,已違反每位外籍勞工應有居住空間3.6平方米之規定,且寒流來臨季節宿舍沒有熱水,也沒有足夠的床位及棉被,廁所損壞,照明不足,衛生條件不佳,其住宿環境完全不符合生活標準,另漁工須自行煮食,並負擔食宿費用,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住宿費及100元團體搭伙費。監委指出,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大量解僱外籍漁工之異常狀況,給予惡劣住宿環境住宿,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發覺違失,而是在監察院啟動調查後,才進行專案處理,要求雇主、仲介改善。再則,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長期未能警覺捕撈魚季休漁期等情形,進而提供適時協助。被監察院指出問題卻無法有效調查真正原因,因為勞政單位查核時,還事先通知仲介並讓仲介在場,漁工與仲介權力不對等,致使漁工無法說真話。最後僅歸因於「捕撈意願、個案狀況、雙方合意解約、漁工個人因素」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影響臺灣人權聲譽,有重大疏失,予以糾正。另外,監委認為,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及新北市政府對於「休漁期間停工配套措施」、「勞資雙方合意解僱後之移工轉換制度」、「預警及通報機制」,應檢討改進,以保障外籍漁工權益,避免外籍漁工迫於經濟壓力成為失聯移工。最後監委提到,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188),確保漁民在漁船上工作的勞動條件。另保障外籍勞工人權之國際基準提到,任何勞工不應因原國籍受到不利益之差別待遇,移民勞工應享有「國民待遇」而非「最低基準」,又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國際審查提到,國外、國內勞工應受同等待遇。我國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屬於近海漁撈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原則上與本國勞工待遇相同、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國就業保險排除失業風險更高的外籍漁工,又勞動部表示本案漁工不屬於單一雇主,無法適用大量解僱保護法及就業保險法。惟人權保障不分國籍及身分,透過法律強化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應有討論空間。
李亞萍、余筱萍母女爆不合!傳余天夫妻頻催婚 她被逼到不想回家
藝人余天、李亞萍的二女兒余苑綺,2022年8月因直腸癌病逝,享年39歲,留下一雙年幼兒女。余天獨子余祥銓去年與圈外人柔柔結婚育有一女,余家剩下大姐余筱萍未有歸宿,現在傳出余天夫妻倆盼45歲余筱萍早日成婚,使得余筱萍壓力太大不想回家。對此,李亞萍駁斥傳聞「筱萍天天都在家啊,我跟余天也不會要她結婚。」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余家三姊弟剩下余筱萍尚未結婚生子,傳出余天夫妻倆想讓余筱萍早日安定下來,頻頻催婚,導致她壓力大不想回家。對此,李亞萍反駁沒有這回事,透露余筱萍看妹妹和朋友的際遇,早就對婚姻失望,「筱萍之前還氣綺綺為何不離婚?如果那時綺綺離婚,筱萍就可以領養樂樂了。我也覺得現在女生不一定要結婚,我們向來都很尊重小孩。」余筱萍也回應:「有這種事嗎?我怎麼都不知道?也沒人催我結婚啊!」余筱萍為余天3個孩子中唯一未婚的。(圖/余筱萍臉書)余苑綺上個月病逝滿2年,李亞萍透露每個月都到墓園去看女兒,每次回來都以淚洗面,最近還全身骨頭關節痛,一度住院坐輪椅代步,「但這點痛對我來說都不算甚麼,人生最大的痛(指喪女之痛)我都經歷過了。」思念女兒的李亞萍,現在都睡在余苑綺的房間,早上耳邊都會傳來女兒的聲音,「感覺綺綺叫我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一直叫我要做運動加油。」余苑綺離世後,孩子由丈夫Gary家人照顧,先前因Gary涉嫌詐騙遭逮,余天一度接回孫子、孫女回家住,如今姐弟倆又回到Gary家人身旁,李亞萍跟余天因為三個月看不到小孩,透過律師寄存證信函,被問到官司進度,李亞萍透露至今只去過一次調解庭,就再也沒下文,「但現在我也不奢求了,只要能每周去探望他們就好」,只盼孩子能平安長大。余筱萍(右)與余苑綺姐妹倆感情好。(圖/余筱萍臉書)
驗屋蟑螂搞副業1/驗屋案件暴增近3成 不肖業者2手法屋主口袋多挖錢
年底將進入驗屋交屋高峰期,越來越多人在交屋前委外驗屋,但你找的驗屋公司會不會是「驗屋蟑螂」呢?根據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住保會)統計常見3大驗屋缺失,以滲漏水排第一,其中又以窗框泥作漏水最難修繕。不過在驗屋糾紛當中,缺失不維修卻不是最多的,反而是不專業的驗屋蟑螂從中攪和,讓消費者與建商產生矛盾最棘手。2022年全台住宅用建照量共逾18萬戶,創20年來最高峰,若以工期3年計算,當年度建案最快於今年出現交屋潮。今年上半年六都建物買賣移轉棟數來到13.6萬棟,年增27.6%,亦是11年來最高紀錄,其中有極大部分來自3、4年前房市放量後的完工建案。驗屋公司SGS也透露,去年開始驗屋詢問度高,今年案件又比去年多出2~3成,都跟這幾年的預售屋增加有關。反映3~4年前預售屋熱銷,今年起陸續完工交屋,將遇上20年來最大交屋潮,住保會提醒屋主留意找到低價的驗屋蟑螂。(圖/林榮芳攝)而根據住保會履約保證的永城科技驗屋第一線服務經驗,最常見的3大驗屋缺失為「滲漏水」「地排泥砂淤積」及「電線相位錯接」,其中大約每驗10間房子,就有1~2間有滲漏水問題。永城科技驗屋總經理丁漢透露,之前凱米颱風,就有台南建案出現50戶集體窗框泥作滲漏水的情況,「水龍頭、天花板漏水都容易修,所有驗水項目中,泥作漏水最難處理。」「基本上建商對於驗屋缺失,大部分都是積極配合修繕,只有一種情況,建商有可能會不理你,甚至不幫你修,演變成糾紛。」丁漢解答,如果屋主找到的是「驗屋蟑螂」,以不合理的方式驗屋、找麻煩,建商當然也會不爽。何謂不合理的驗屋方式或驗屋缺失?住保會就接獲民眾詢問,業者驗屋時抱著馬桶猛搖,當下隨即被建商工地主任制止,兩人因為驗馬桶的方式而大吵起來。建商主任說,「不歡迎不專業驗屋」而拒絕驗屋,而他是屋主,現場氣氛尷尬,也不敢多話,所以隔天來電詢問住保會驗屋業者的做法是正確的嗎?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說明,馬桶分濕式和乾式施工,要檢驗馬桶,應先檢查地板洩水坡度與馬桶底座處是否有妥善安裝,而不是一股腦地抱著馬桶猛搖,經驗夠的話,肉眼就看得出來,真的不必要搖馬桶,也難怪建商主任把驗屋業者當成不專業,不想被驗屋據記者調查,市場常見不肖驗屋公司通常會有2種作法,第一種是「先賺驗屋費,再賺裝修費」。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舉例,曾碰過室內裝修公司因缺少案源,開拓驗屋的業務項目,把小瑕疵誇大嚇唬屋主,然後再對屋主說,「建商不幫你處理沒關係,你找我裝修,我可以幫你解決」,進而包下後續裝潢工程。另一種是「先賺驗屋費,再賺律師費」。驗屋蟑螂以不合理的驗屋方式找出許多缺失,再鼓吹消費者對建商提告,而驗屋公司提供法務或律師服務,再賺律師諮詢費。有驗屋業者以不合理的檢測方式開出一堆驗屋缺失,當建商不願修,屋主很緊張下,驗屋業者便有機會攔下後面大筆的裝修工程。(示意圖/CTWANT資料室)吳翃毅說,委外驗屋原本是要「發現問題」,但卻出現驗屋人員以「假專業」、不合理的檢驗方式,挑出許多毛病,來凸顯自己的專業價值,最終卻為屋主「製造問題」,讓本應中立為雙方服務和溝通的角色,一開始就被貼上「找碴」標籤。吳翃毅告訴CTWANT記者,因為驗屋費用大約落在1~2萬元,金額不大,若有糾紛往往自認倒楣,不會特別到住保會申訴,但是卻經常接到詢問的電話,或聽到驗屋業者分享不合理的檢驗方式,過去也曾碰過,建商因此不爽擺爛,屋主嚇到來申訴的情況。由於目前政府針對驗屋人員或公司沒有專屬證照或牌照,他建議民眾選擇驗屋公司,至少要有室內裝修乙級技術士等證照。SGS營建管理部經理江玉齡也提醒「公信力」的重要性,民眾在網路上找不知名、沒聽過的公司,可能是一案公司、兼差,或根本連公司申請都沒有,當建設公司或營造廠對缺失項目有疑慮,很多業者連理都不理,品牌有它的必要性,一切按規定,不會隨意、主觀做查驗,「且如果有真的需要調解或訴諸法律時,具有公信力的驗屋報告書,才是真正有力的依據。」吳翃毅表示,除了SGS等知名檢測單位外,建議可以採用住保會輔導的驗屋公司永城科技驗屋、家人驗屋、幸福驗屋,每件委託案即使只是1萬元的小金額,也一定做到「住保履約信託」和開發票;現場檢測完成,都會協助屋主與現場工務核對缺失,如有相關電工法規、法條等等也會協助說明,若遇糾紛,民眾也可到住保會申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不會有求助無門的情況。
驗屋蟑螂搞副業2/「奇葩檢測法」鬧糾紛 先交屋再修繕專家教自保
近年驗屋風氣盛行,新行業的方興未艾,出現不少良莠不齊的驗屋業者,讓找缺失變成「找麻煩」,建商是相當頭痛。根據CTWANT記者調查,不只「假專業驗屋」充斥市場,近期「最嚴限貸令」加上缺工缺料,設備未安裝就先驗屋、或先交屋再修繕等倉促交屋的情況也比往年多了1、2成以上。驗交屋眉角多,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住保會)顧問吳翃毅教民眾如何自保。CTWANT記者跟著住保會和永城科技驗屋實際參與驗屋過程,著記者了解驗屋眉角,同時也分享驗屋蟑螂離譜的檢測方式,像是以高壓水槍單點沖玻璃窗框1小時出現滲水,「到底是房子沒蓋好,還是被驗屋人員破壞?也有業者搖馬桶,當水管鬆脫時,到底是被搖壞,還是本來就沒裝好?」「不符合自然使用情況,就是不合理的檢驗方式。」提到「奇葩檢測法」,大夥兒聊開,住保會顧問吳翃毅也分享,曾經碰到屋主慌張來投訴,驗屋發現「結構有問題」,實際追問才知道,驗屋業者竟拿著檢查地磚空洞化的檢測棒來敲打梁柱,說聲音不同、梁柱空心。吳翃毅說,驗屋蟑螂的亂搞,也讓建商生氣,引發建商列出很多驗屋條款來防堵,有些條款是不合理的,變成惡性循環。像是有些主打5或10年防水保固的建商,認為既然有保固就不要影響交屋,乾脆不讓驗屋公司潑水檢測滲漏水項目,他提醒屋主,遇到這種情況,屋主一定要等到交屋後自行測試。滲漏水為最常見的驗屋缺失,約每驗10間房子,就有1~2間有滲漏水問題,住保會建議,還是修繕完成在交屋最保險。(圖/CTWANT資料室)丁漢也分享,近年因缺工缺料的狀況特別多,經常碰到許多設備未安裝就先驗屋;也有些建商希望屋主可以提早撥款拿到錢,抓準屋主盡早裝潢入住的期待,要屋主先交屋再修繕,「這情況今年大概多了1、2成以上!」尤其近期碰上「最嚴限貸令」,不少屋主擔心越晚交屋變數越多,恐出現倉促驗交屋的情況。吳翃毅說,正常情況應是建材設備安裝完成才會驗屋,發現問題後請建商修繕,復驗沒問題即可交屋,交屋完保固年限才開始計算。若建材未到位,或缺失尚未修繕就交屋,甚至連交屋保留款5%也撥給建商,後續就容易遇到保固期起算,及建商拖延修繕的糾紛。遇到這類情形,吳翃毅建議交屋前必須白紙黑字逐項寫下,除了承諾會負責修繕,也要求完成修繕後才能起算保固期。他也提醒,口頭承諾不算數,必須為建商相關人員,尤其是工地主任,非代銷業者,簽下的白紙黑字才有保障。吳翃毅表示,一間好的驗屋公司會在檢驗完成後協助屋主與現場工務核對缺失,同時對檢驗報告書上載名的缺失負起責任,屋主若有疑問也能協助解答。(圖/林榮芳攝、永城科技驗屋臉書)另一個具有法律效益的是驗屋報告書。SGS營建管理部經理江玉齡表示,有不少民眾因預算限制,找坊間沒有名氣的公司行號協助,但檢驗人員的資歷和專業度無法確認,且不一定能提供驗屋報告書,若有找出嚴重缺失,建商也可能不採認其有效性,這樣花錢請人驗屋就失去了意義。糾紛時,屋主往往希望當初服務的驗屋公司能協助說明缺失,不過吳翃毅也分享,驗屋公司常不願出席調解會就算了,對自家檢驗報告書也不願做專業負責。有些驗屋報告書還載明「本份驗屋報告只能做修繕參考,不能作為法院訴訟之依據。」當發生糾紛時,形同廢紙一張。這類情況,住保會多會再找驗屋公司重驗,並協助與建商溝通改善缺失,不過這樣一拖就是半年、一年才解決,甚至衍生交期違約的問題,得不償失,不如一開始解慎選業者。另外吳翃毅也特別提到,住保會保障的不只有消費者權益,「若建商或驗屋公司遇到惡質業者或消費者,同樣也能透過住保申訴、調解,盼能保護好業者促使產業發展正循環。」
人妻不倫戀變調!瘋狂小王偷錄「激戰片」 被甩後怒傳給父母、老公報復
北部徐姓已婚男子與同樣已婚的人妻小慧(化名)發生婚外情,竟將2人到摩鐵「激戰」的畫面偷錄下來收藏。之後隨著雙方感情出現裂痕,徐男威脅小慧復合不成,為了報復小慧,竟將不雅影片發送給小慧父母、大嫂及丈夫。小慧知情後怒而報警提告。士林地院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等罪,判處徐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徐男與小慧認識時雙方皆為已婚,但2人不顧彼此已婚身分,發展了為時1年多的婚外情。2人交往期間感情十分濃烈,不僅在多家摩鐵發生親密關係,甚至連小慧在家中洗澡時,都會開視訊與徐男共享親密時光。然而,2人感情日久生變。此時徐男開始展現報復心態,將2人出軌時偷拍的性愛影片以通訊軟體WhatsApp傳送給小慧,威脅要對外公開。小慧則不甘示弱回應:「你真的很下流」、「我會諮詢律師」及「我也不可能讓你拍這樣的影片」。徐男見威脅不成,將影片陸續傳送給小慧父母、大嫂,甚至以信件方式將影片寄到小慧老公公司信箱,試圖對小慧造成心理打擊。親友陸續收到不雅影片後,趕緊通知小慧,小慧憤而報警提告。徐男挨告後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未徵得告訴人同意,無故散布竊錄性影像供特定多數人觀覽,侵害告訴人隱私、名譽,雖有意調解,但告訴人無意願而未調解成立,依5次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至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可易科罰金;至於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及散布攝錄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
為救回人質!以色列國防部長籲簽署以哈停火協議 總理痛斥「瘋了」:煽動群眾反政府
以色列國防部長葛朗特(Yoav Gallant)1日呼籲,應立即召開安全內閣會議,要求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撤離於費城走廊的駐軍,以便與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達成停火協議,才能救回仍押在加薩走廊的人質。對此,尼坦雅胡指責葛朗特「瘋了」,並直言對方是在試圖煽動群眾反對政府。綜合外媒報導,葛朗特在社群平台X發文表示,安全內閣必須立即召開會議,推翻8月29日做出的決定,「對於那些被冷血殺害的人質來說已經太晚了,但我們必須帶回仍然被關押在加薩的人質」。實際上,葛朗特意指,以色列內閣堅持將部隊留在加薩走廊(Gaza Strip)南部「費城走廊」(Philadelphi corridor),以阻止哈瑪斯從埃及走私武器,而這被視為以色列與哈瑪斯停火協議的主要障礙之一。對此,財政部長於社群平台X指出,「內閣不會允許一項會損害以色列安全的投降協議」;尼坦雅胡則對於葛朗特的要求感到憤怒。據悉,在停火和換俘協議的問題上,葛朗特以經多次與尼坦雅胡及強硬派民族主義官員意見相左。報導指出,幾個月以來,美國、卡達和埃及一直試圖促成以色列和哈瑪斯之間達成協議,以確保交換人質、實現停火並允許人道主義援助進入加薩。然而,由於尼坦雅胡拒絕滿足哈瑪斯停戰的要求,調解陷入停滯。而在這場戰爭裡,已有超過4萬700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婦女和兒童,造成超過9萬4000人受傷;據稱,仍在加薩走廊的101名以色列和外國人質中,約有3分之1已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