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
」 性侵 川普 檢方 證據 NONO
檢方退卷!金秀賢捲金賽綸案維持「不移送」 1年4月調查告一段落
南韓演員金秀賢遭已故演員金賽綸家屬,以及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代表金世義控告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罪一案,近日終於正式告一段落。警方先前以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移送」決定;案件送交檢方審查後,檢方也未要求補充或重新調查,日前將相關卷宗退回警方,代表不移送決定維持不變。韓媒《Star News》報導,首爾城東警察署於7月29日作出不移送決定,並將調查紀錄送交檢方審查。檢方檢視相關資料後,未要求警方進一步補充調查,並於本月3日將金秀賢涉嫌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的案件資料退回警方,意味著這起歷經約1年4個月的案件,調查程序已實質告一段落。回顧案發經過,事件起於去年5月,金賽綸家屬指控金秀賢曾與未成年時期的金賽綸交往,並涉嫌對她進行所謂「誘導式控制」(grooming),因此以違反兒童福利法等罪名提出告訴。金世義則因長期公開相關指控,遭金秀賢方面提告名譽毀損,之後反控金秀賢涉及誣告。警方經調查後認為,現有資料及證據不足以認定金秀賢涉及相關罪嫌。金秀賢的法律代理人也表示,警方調查範圍並非僅限於金賽綸年幼時期,而是涵蓋雙方被指交往期間,並針對是否涉及兒童福利法所規範的性或情感虐待等情況進行調查,最終未認定金秀賢違反相關法律。另一方面,金世義過去曾透過YouTube節目及記者會等方式,公開所謂金賽綸生前錄音,以及聲稱是金秀賢與金賽綸之間的KakaoTalk對話資料,並持續提出相關指控。不過,調查單位認定,相關錄音檔涉及生成式人工智慧(AI)製作的偽造內容,雙方聊天紀錄也被認為存在造假情形。金世義另因涉嫌散播有關金秀賢的不實資訊等罪名,於今年5月遭羈押,檢方並於6月將其起訴。原訂8月14日進行首次審判,但因金世義方面申請國民參與審判,開庭日期因此延後。目前金秀賢遭控違反兒童福利法及誣告罪的案件,在檢方未要求警方重新或補充調查的情況下,原不移送決定持續有效,相關刑事調查程序也暫告一段落。
未滿16歲卻能在交友APP配對!嘉義男約砲少女挨告 法院「2原因」判無罪
嘉義一名男子透過交友APP認識一名未滿16歲少女,雙方配對當天見面並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後報警並提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男子主張交友軟體限制17歲以上才能下載,且自己的配對年齡設定為20歲至35歲,因此不知道少女實際未滿16歲。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無法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少女年齡的合理懷疑,最終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男子於民國114年3月30日在交友軟體Goodnight與少女配對,兩人認識當天就相約見面,男子開車將少女接到住處,之後發生性行為。男子並未否認雙方發生關係,因此案件爭點集中在男子當時是否知道,或已經預見少女可能未滿16歲。少女母親發現此事後報警,案件經嘉義地檢署偵查,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聲請再議後,仍遭高檢署台南分署駁回,之後再向嘉義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於今年3月獲准,並在4月正式提起自訴。案件審理期間,男子主張Goodnight在Apple App Store設定必須年滿17歲才能下載,加上他將自己的配對條件設定為20歲至35歲,少女既然能出現在配對名單中,因此他相信對方年齡符合相關設定。法院調查後發現,少女使用的iPhone將出生年份設定為2000年,因此能夠避開未滿17歲無法下載軟體的限制。此外,男子與少女在事發當天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雙方並沒有深入交往,目前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少女當時的外貌或談吐,已經明顯到足以讓一般人判斷她未滿16歲。因此,對於男子主張自己受到交友軟體及手機年齡設定影響,進而誤認少女年齡,法院認為並非全然沒有依據。少女接受警詢時則表示,自己透過交友軟體與男子聊天期間,就已經向對方告知實際年齡未滿16歲。不過,交友軟體之後遭少女胞姊刪除,重新登入後已經無法找回當時的原始對話內容,因此缺乏相關紀錄可以佐證少女說法。另外,少女的LINE公開生日資料雖記載為2010年10月,但少女無法確認自己是在何時與男子互加LINE好友。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能排除兩人是在發生性行為後才互加LINE,因此無法據此認定男子在事發前就曾經看過少女的生日資訊,並知道她的實際年齡。合議庭指出,相關刑事責任除了被害人的實際年齡外,仍須證明行為人在主觀上知道對方未滿16歲,或至少已經預見對方可能未滿16歲,仍執意為相關行為。法院最終認定,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道少女未滿16歲的合理懷疑,無法證明其具備犯罪所要求的主觀構成要件,因此依法判決男子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殺妻「水煮分裝」藏6年!一顆頭顱DNA揭真相 廚師尪免死判無期
大陸貴州一名女子離奇失蹤6年,家人苦尋多年始終沒有放棄,最後竟靠一顆早在失蹤同年就被發現的無名頭顱,揭開丈夫殺妻、分屍再假冒死者傳訊的駭人真相。警方透過DNA確認死者身分後,將矛頭指向與她共同經營餐館的張姓丈夫,張男到案後坦承掐死妻子,並利用自己擔任廚師的條件,將遺體肢解後以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分批棄置。案件一審結果近日出爐,檢方原建議死刑緩期2年執行,死者家屬更要求死刑立即執行,但法院考量案件源自家庭內部矛盾,以及張男有坦白、認罪悔罪等情節,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家屬無法接受,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綜合《澎湃新聞》及《華商報》和《大風新聞》,死者黃女1981年出生於貴州省習水縣,國中畢業後從事小生意。哥哥黃先生形容,妹妹個性要強、能吃苦,脾氣也比較急。黃女曾有過一段婚姻,約在2010年前後因感情不合離婚,之後經人介紹認識1975年出生的張男,兩人2012年結婚並育有2名女兒。夫妻婚後共同經營小餐館,張男在內場掌廚,黃女負責外場。家人眼中,兩人平時相處並非一直惡劣,只是個性較強勢的黃女偶爾會與丈夫爭吵。案發前餐館生意不佳,黃女也為此感到焦慮,沒想到2019年1月間,她突然從所有親友的生活中消失。當時正值寒假,2名女兒住在黃先生家。1月20日,黃先生打電話給妹妹卻一直沒人接,直到晚上11時左右才收到訊息,內容稱自己累了、要休息;21日凌晨1時許,黃女的朋友圈又留下準備離家出走的訊息。黃先生起初以為夫妻只是發生爭執,於是向妹夫詢問,張男聲稱黃女沒有再到餐館,後來更告訴家屬,妻子是因為「婚外情」才離家。接下來約10天,黃女的手機仍斷斷續續回覆家人,每隔幾天出現一則文字訊息,之後才完全斷訊,也正是這些看似證明黃女仍然平安的訊息,6年後反而成為破綻。警方後續調查發現,黃女平常與人聊天習慣傳送語音訊息,但從2019年1月21日至2月25日,她的帳號卻一反常態,只剩文字訊息。事實上,1月21日以後,警方已查不到任何人真正與黃女本人取得聯繫。黃女父母及哥哥當年曾四處尋人,也到派出所報案。由於黃女失聯前正為餐館生意煩惱,家人一度安慰自己,她可能只是情緒不好,離開幾天後就會回家。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黃女始終沒有現身,張男對妻子失蹤也未顯得特別積極,後來甚至將夫妻共同經營的餐館轉讓,離開當地做生意。家屬卻沒有因此放棄。多年來,他們持續追查黃女下落,也留意無名遺體相關訊息,希望警方能進一步調查。真正讓這起失蹤案翻轉成命案的關鍵,直到2025年才出現。2025年3月20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黃女遭「非法拘禁」立案偵查,並採集黃女父母的血液樣本送驗建檔。10天後,DNA資料庫出現比對結果,一條沉睡近6年的線索終於與黃女失蹤案連在一起。原來早在2019年3月18日,貴陽市某處山區就曾發現一顆無名女性頭顱,只是多年來始終無法確認身分。2025年3月30日,DNA分型結果顯示,這顆頭顱與黃女父母符合三聯體親緣關係,確認死者就是家人尋找6年的黃女。司法鑑定及專家會診資料顯示,頭顱是在死亡後遭銳器分離;綜合頸部受力、顳骨岩部出血,以及腦組織瘀血腫脹等情況,死因無法排除頸部遭外力作用後造成機械性窒息。死者身分確認後,警方重新回頭檢視6年前的所有細節。除了黃女1月21日後再也沒有真正與任何人聯繫,警方還發現,她失聯前最後待在身邊的人就是張男;夫妻餐館距離頭顱發現地點不遠,黃女微信帳戶內的款項也全部轉給張男。多項線索逐漸集中到丈夫身上。2025年9月2日,警方傳喚張男到案。在警方掌握的證據面前,他終於承認黃女並非自行離家,而是早已死在自己手中。依張男供述,夫妻婚後性生活並不和諧。2019年1月19日晚間,兩人發生性行為期間,黃女出言嘲諷他的性能力,還聲稱先前懷孕後流產的孩子不是他的。張男表示,自己因此想起長期累積的不滿,認為妻子背叛婚姻,在憤怒之下失去理智,掐住黃女頸部,最終造成她死亡。殺妻後,張男沒有報警,也沒有投案,而是開始想辦法讓妻子的「死亡」變成「失蹤」。他先把黃女衣物全部丟進垃圾桶,隔天再處理遺體。由於自己經營餐館又擔任廚師,張男將妻子遺體肢解,接著採取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將遺體分批棄置;頭顱則另外丟進山區。沒想到這顆頭顱後來被人發現,並在6年後透過DNA找到姓名,反而成為整起命案最重要的突破口。為了替自己爭取時間,張男還拿走妻子的手機,冒充黃女繼續與娘家聯絡,故意傳出「離家出走」等訊息應付家人。當年讓黃家一度相信女兒仍然活著的文字,事後證實都是丈夫刻意製造的假象。隨著案件偵破,張男過去的犯罪紀錄也曝光。警方調查發現,他2001年曾因搶劫罪、搶奪罪被判刑11年,2008年刑滿出獄,數年後才與黃女結婚。然而張男承認造成妻子死亡,不代表他接受檢方對殺人犯行的全部指控。案件進入審理後,他辯稱自己並非故意殺害黃女,並表示願意負擔部分民事賠償,只是沒有實際賠償能力。張男辯護人則從死因及殺人故意切入,主張故意殺人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黃女確切死因仍有疑問,無法認定張男存在殺人的主觀故意及客觀行為,因此認為案件只能以故意毀壞屍體罪論處。辯方另聲稱黃女存在「重大過錯」,並以張男真誠悔罪為由,要求從輕處罰。檢方及死者家屬的立場則完全不同。貴陽市檢察院認定張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建議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黃女家屬一方認為,張男殺妻後還分屍、棄屍,再冒用死者身分欺騙家人長達多年,情節極為惡劣,因此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6年8月25日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最終沒有接受張男僅涉及毀壞屍體的抗辯。法院認定,張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黃女死亡後遭分屍、棄屍,是為了掩蓋殺人犯罪事實而進行的事後滅證,不能將整起案件單獨評價為故意毀壞屍體。不過,法院雖認定張男犯罪情節惡劣,量刑時仍考量案件是由家庭內部矛盾引發,加上張男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認罪及悔罪等情節,因此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最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部分,法院指出,黃女家屬雖未提出證據證明各項損失的具體金額,但張男犯罪行為確實造成相應經濟損失,因此酌情判賠人民幣10萬元。「如果不是警方透過DNA比對,確認妹妹的遺體,他可能永遠逍遙法外。」黃先生對一審結果難以接受。他認為,張男殺妻後不僅沒有自首,還設法處理、棄置遺體,甚至假冒妹妹持續傳訊,讓父母與家人在6年間不斷尋找一個早已遇害的人。對黃家而言,張男並不是犯案後主動認罪,而是在無名頭顱經DNA確認身分、警方重新追查並傳喚到案後,才承認殺妻及分屍棄屍。黃先生與父母因此不接受無期徒刑的量刑結果,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希望案件進入後續程序,重新檢視張男應負的刑責。
偽造驗孕、墮胎紀錄索47萬! 小三陪人夫遊廈門喊「願做小老婆」回台反告性侵
高雄一名已婚王姓男子與約50歲的女子雨雨(化名)透過臉書認識後,於2024年2月一同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旅遊,事後雨雨指控王男在廈門民宿內強迫與她發生性行為,自己因此懷孕並接受墮胎手術,還提出驗孕棒照片及手術紀錄等資料,並與王男簽下47萬元和解協議。不過案經審理,雨雨坦承自己根本沒有懷孕,驗孕及墮胎紀錄也是偽造的,因此高雄地院認為指訴有重大瑕疵,最終判定王男無罪。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雨雨透過臉書認識,2024年2月中旬,兩人經小三通前往廈門、泉州及湄洲島等地旅遊。雨雨指稱,旅遊第一晚兩人入住廈門一處民宿時,她遭王男壓制身體並強制性交得逞。雨雨表示,事後自己因此懷孕,並提出驗孕棒出現2條線的照片及墮胎手術紀錄,之後2人簽下協議,王男答應支付47萬元作為墮胎、調養及精神撫慰等費用。不過,王男僅先支付20萬元,之後反而對雨雨提出詐欺及妨害名譽告訴,雨雨則在2025年6月提告王男強制性交。沒想到,法院審理時,雨雨坦承自己當時根本沒有懷孕,她向法院表示,自己曾和男友討論,認為「雖然沒懷孕,但不能這樣放過王男」,因此才拿假的驗孕棒照片及墮胎手術紀錄討錢,事後她也將王男已經支付的20萬元全數退還。此外,法院進一步檢視2人的社群軟體及通訊內容,發現雨雨所描述的案發後狀況與部分指控並不一致,她在自稱遭強制性交的隔天,仍曾在臉書發文表示「覺得被愛」,返台後也主動傳訊給王男「老公我到家了」、「被硬X後成為你的小老婆」、「但我情願做你的小老婆」等,雙方還持續互傳親吻、愛心等親暱訊息。檢方及雨雨一方主張,王男看到「被硬X」等文字後沒有反駁,應可視為默認曾有強制性交行為。不過,法官在檢視完整對話內容後認為,該詞是在兩人互傳親吻、愛心貼圖的互動中出現,整體對話較接近情侶之間的調情,而非指責性侵。法院指出,雨雨對於懷孕、驗孕及墮胎等重要情節前後說法不一,且承認曾偽造相關證據,使其證詞可信度產生重大疑問,加上她在案發後仍與王男維持親密互動,與她所指控的情況存在落差。高雄地院審酌後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王男確實有強制性交犯行,因此判決王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女大生藥局打工被下藥!黑心律師教3招「證明老闆主觀上有性交故意」
1名女大生8月26日在新北市淡水區1間藥局擔任藥助期間,遭到藥局老闆下藥,引發社會譁然。針對這起案件,「黑心律師」楊律師也在臉書發文分析,藥局老闆可能涉及使人施用毒品罪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但由於老闆辯稱只是「開個玩笑」,因此後者成立的關鍵,在於能否證明其主觀性交犯意,為此他也提出3點建議,希望有人能將文章轉貼給被害人。楊律師今(5日)凌晨在臉書發文分析,下藥案件並不少見,但被害人在事發後能夠如此順利完成求助、驗傷及證據保全,實際上卻相當罕見。他指出,許多被害人往往不知道該如何求助、不敢求助,甚至因為拖延太久才尋求協助,導致藥物難以驗出,現場監視器畫面也可能因時間經過而遭到覆蓋,各種重要證據便會隨著時間逐漸消失。楊律師進一步提到,即使被害人選擇到警察機關報案,也可能因承辦員警的態度而面臨困難。他以實務上的情況為例,有些不積極辦案的警察可能會以「妳又沒證據」、「小心被反告誣告」、「如果真的要告,應該去向地檢署告」等說法,讓被害人打退堂鼓。而即使案件進入地檢署,楊律師認為,被害人仍可能遇到類似問題。他指出,部分不積極的檢察官可能會詢問「妳有何證據」、「妳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或「有沒有和解意願」,甚至提出「還是我先幫妳移送調解」等說法。楊律師認為,這些情況都可能讓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面臨阻礙。不過,楊律師認為,這次女大生疑遭下藥案件的情況與一般案件有所不同。根據新聞報導及網路文章所描述的情況,被害女大生在事發後有鼓起勇氣向親友傾訴,知情的學長得知情況後,也立即提醒她前往醫院檢查,因此及時保全了疑似遭下藥的相關證據。楊律師指出,被害女大生在事發2天後便帶著水壺前往報警,而她也剛好遇到積極處理案件的警察。警方立即替她製作筆錄並進行試劑快篩,隨後報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進而扣押藥局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至於監視器是否確實拍攝到藥局老闆下藥的過程,楊律師表示自己並不確定,但至少從目前相關資訊來看,監視器應拍攝到女大生喝水前、中、後的反應,這些畫面都有可能成為案件後續釐清的重要證據。此外,楊律師也提到,女大生的哥哥及哥哥的女友在得知事情後發文,其他疑似曾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也前往留言,媒體隨後大幅報導此案,並採訪藥局老闆。相關採訪甚至錄下藥局老闆承認下藥的說法。在刑事責任部分,楊律師認為,如果相關證據及鑑定結果成立,藥局老闆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所規定的使人施用毒品罪。不過,他認為案件的關鍵之一,在於被驗出的物質究竟是否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的「毒品」。楊律師推測,若該物質確實具有讓人產生昏睡等作用,則有可能符合相關法律規範,但最終仍須以鑑定結果及司法認定為準。此外,楊律師也分析,藥局老闆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22條第2項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未遂。不過,他認為這部分的法律攻防相對複雜,尤其案件目前所涉及的1項重要爭點,就是如何證明藥局老闆主觀上具有性交的犯意。根據楊律師文章所引述的說法,藥局老闆曾辯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可能只喝了一口,覺得味道奇怪後就會吐掉,然後自己可以再說「只是開個玩笑」。楊律師認為,在這樣的抗辯之下,被害女大生一方必須努力證明對方下藥時確實具有性交故意,而這部分在訴訟上確實比較困難,但並非完全沒有機會。楊律師進一步提出,如果自己是女大生的律師,第一個可能採取的方向,是請法院函詢或傳喚鑑定人,詳細釐清下藥物質的「量」。他認為,如果鑑定結果可以判斷藥物使用的劑量,便能進一步確認下藥的程度。楊律師指出,根據目前相關說法,女大生疑似只喝了一口水,就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因此他推測相關物質應該不是「微量、稀釋」的狀態,而可能是相對大量或濃度較高。在楊律師的分析中,如果確實是大量下藥,就可以進一步從情境判斷是否符合單純「開玩笑」的說法。他認為,下藥量越大,被害人喝下後可能睡得越沉,也就越需要釐清下藥者是否具有進一步性侵害的目的。第2個方向,則是尋找其他前員工或疑似其他被害人。楊律師表示,可以透過網路尋找曾經在該藥局工作的人或其他可能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並請她們出庭作證。如果能夠證明藥局老闆過去曾對多名女性有毛手毛腳或不當肢體接觸的行為,便可能作為間接證據,協助法院判斷其下藥時的主觀目的。至於第3個方向,楊律師則認為,可以從監視器畫面及案發時間軸進行推論。依照他的分析,如果監視器畫面顯示女大生在晚上8點30分左右喝水時發現異狀,而推測下藥時間可能約在晚上8點左右,加上藥局晚上9點關門,那麼就必須進一步檢視藥局老闆在看到女大生喝下疑似遭下藥的飲品後,究竟做出了什麼反應。楊律師指出,若監視器畫面能夠證明,女大生雖然沒有將水吐掉,但在請藥局老闆協助打開水壺時,已經發現水中有白色粉末,而藥局老闆也已經注意到女大生出現頭暈、甚至走到門口時搖搖晃晃的情況,卻沒有立即表示「只是開個玩笑」,反而要求她把水倒掉,甚至進一步提出要載她回家,那麼這些行為就可能成為法院判斷其主觀犯意的重要依據。楊律師認為,如果上述情節均能透過監視器或其他證據獲得證明,便可以進一步主張,藥局老闆下藥的目的可能並非單純惡作劇。他也指出,從財產犯罪的角度來看,藥局老闆相較於女大生助理具有較強的經濟能力,因此若沒有其他證據顯示有財物糾紛,也較難單純解釋為了劫財而下藥。此外,如果被害女大生所描述的「被告常有意無意碰觸身體」情況,以及其他人曾遭遇類似肢體接觸的情況,都能夠透過證人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再與下藥時間、藥量及藥局營業時間等因素相互結合,楊律師認為,便可能形成1套支持「下藥是為了強制性交」的論述。按照楊律師的推論,如果藥局老闆是在距離下班關門約1小時的時間點下了大量藥物,而相關行為又與先前疑似對女性有不當肢體接觸的情況相互呼應,便可以主張其可能是刻意讓被害人在接近下班時陷入昏睡狀態,之後再趁機關下鐵門。楊律師認為,這些情節可以作為主張其具有強制性交犯意的依據,然後再引用實務上的類似判決(例如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95號 )。楊律師也在文末呼籲,如果有人認識這名女大生,希望能將這篇文章轉貼給她,讓她了解相關法律分析及可能的訴訟方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陳雪生涉貪辦公室遭搜索 王鴻薇疑時間點敏感籲檢憑證據辦案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檢調今(24)日搜索其國會辦公室近6小時,並帶走相關人員及4大箱證物,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對此,同黨立委王鴻薇表示,目前尚不了解實際案情,但適逢選舉將近,她呼籲司法單位憑證據辦案,不要讓外界產生配合選舉進行政治操作的疑慮。北檢主任檢察官曾揚嶺上午約9時率隊搜索陳雪生國會辦公室,直到下午2時40分許才陸續收隊,並查扣4大箱證物。北檢目前僅證實陳雪生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至於具體涉案內容,由於案件仍在偵查中,尚未進一步對外說明。王鴻薇表示,她也是進入立法院後才得知陳雪生辦公室遭搜索,對實際情況並不清楚。不過,司法單位既然採取如此大規模的搜索行動,就應該依據證據辦案,而不是配合選舉進行政治操作;若最終證據不足,恐怕難以讓社會大眾接受。她提到,目前距離年底選舉愈來愈近,時間點相對敏感,外界難免產生疑慮。她強調,不論案件涉及哪個政黨、哪個層級的政治人物,司法都應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照實質證據嚴正偵辦,避免司法案件受到選舉因素影響。
新聞稿淪舊聞!2涉貪立委逆轉無罪 高院花4小時230字草草帶過
國會跨黨派貪瀆案一審判決4名立委貪污有罪,二審改判其中2人無罪,高等法院在宣判後4小時19分發出3276字的新聞稿,但對於徐永明及陳超明為何分別從7年4月、7年8月逆轉無罪,僅以230字、占全篇7%的版面草草帶過,其餘93%多為一審已知事實,不僅「劃錯重點」,也讓新聞稿淪為舊聞,形成「法官白寫、記者白等」的雙輸局面。依據北院判決,陳超明為配合李恆隆舉辦的學術研討會,計畫邀經濟部與會,並在會中質問官員,以塑造經濟部對於太流增資登記作假毫無作為的形象,曾親自聯繫經濟部要求派人出席公聽會,並於會後透過政治獻金專戶收100萬元;徐永明曾在公聽會之前與李恆隆見面並答應協助,也同意李恆隆以政治獻金方式幫忙時代力量,但後來徐永明沒合辦公聽會或找官員,只借立院會議室發言5分鐘,李恆隆覺得效果不好,以為徐永明不願收錢所以分文未付。這些一審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在被告上訴後為何撤銷改判?高院新聞稿寫:「經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公訴人所舉證據及本院依據卷內資料調查之結果,均不足以證明陳超明及梁文一與李恒隆間、徐永明、吳世昌與李恒隆間,分別具交付、收受賄賂之合意,而有公訴意旨所指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陳超明、梁文一)、職務上行為期約賄賂(徐永明、吳世昌)犯行。」新聞稿對於徐永明和陳超明逆轉無罪的關鍵處付之闕如,僅簡述證據不足,未進一步鋪陳詳述就接到結論:「原審未詳酌上情,對陳超明、梁文一、徐永明、吳世昌(下稱陳超明等4人)論罪科刑,容有未恰。陳超明等4人上訴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關於陳超明等4人部分撤銷,改諭知陳超明等4人無罪。」至於蘇震清、廖國棟有罪部分,因駁回上訴、刑度與原審相同,以新聞實務而言,通常並無令人驚訝或感興趣之處,惟高院新聞稿大部分篇幅仍在交代兩人的收賄過程,對於外界較為關注的徐永明、陳超明為何無罪,只寫了230字,比本則報導所用的782字還少。
中科大亂象1/黑函牽出前後任校長恩怨! 教授涉性平案竟誤導成性侵
2024年底,台中科技大學校長推薦為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評選委員的鄭姓教授,遭人投訴媒體,指其「性侵」女職員;事實上,鄭僅牽涉「性別工作平等法」案件,與性侵天差地遠,且內容也只是因為有人在校級會議散發資料,提及校長的私人廁所有秘書的衛生棉,鄭男因為擔任主管,慘遭牽連;而這起惡意抹黑導因於前後任校長的鬥爭!該校人士指出,2024年某知名媒體大肆報導台中科技大學醜聞,記者指出,該校B教授控校長陳同孝「推薦一名性侵女職員的鄭姓教師,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評選委員,教育部得知後,已在今年5月令校方循程序撤回推薦」。這明顯是拿錯誤資料誤導媒體,這名鄭姓教授從未「性侵」女職員,而是涉入一起「性別工作平等法」案件,且法院也作出判決,但媒體不察,將他寫成性侵犯,實在冤枉。前任校長謝俊宏(左),為了愛徒竟與接任者「開撕」,引發一連串校園風波。(圖/報系資料照)該校F姓職員透露,當時是前校長謝俊宏任內,有次召開校級會議,會中林姓教授因為「空中學院」院長被拔掉,心中不爽,在會場拿出一個牛皮紙袋,散發黑函。黑函內容指控校長辦公室裡的私人廁所,放有一名W姓女秘書的衛生棉,影射兩人有「難以解釋」的親密關係。林姓教授的行為當場被制止,這份文件也被勒令收回,並未對外流出,問題來了,事後林姓教授一口咬定,這些黑函是時任主任秘書的鄭姓教授提供。W姓秘書認為,鄭教唆林散發黑函,影射她與校長有不正當關係,不但提申訴,還告到法院,最後雖然鄭姓教授教唆證據不足,但因為此事發生在職場裡,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且鄭男當時是主任秘書,又被咬死,因此法官判他必須賠償W秘書與謝校長各十萬元台幣。鄭男在這場散佈黑函的會議結束後,隔日就辭去主任秘書職務,沒想到吃上官司,事過境遷還被媒體寫成性侵犯。校內人士透露,這場風波會在2024年年底,繼任校長陳同孝上任後,被以誤導方式爆料給媒體,其實是兩名前後任校長的鬥爭。現任校長陳同孝只為不將林女聘為專任教師,得罪原本肝膽相照的前校長。(圖/台中科技大學官網)另一校內人士指出,前後任校長原本「肝膽相照」,陳同孝是在謝俊宏力挺之下,才高票當選校長,沒想到為了謝校長的林姓愛徒,與繼任者翻臉了!據了解,謝前校長強力要求陳同孝,將其愛徒林女聘任為專任助理教授,但繼任的陳校長堅持只能聘為「專案教師」,接著得「看她自己的表現」。在台中科大兼任的林姓女教師,獲聘專案教師,已經羨煞不少兼職教師,但她仍得面對六年內若沒獲聘專任教師就必須離職的壓力,專任與專案只差一字,但待遇天差地別,校內人士指出,林女直接聘為專任助理教授,雖不違法,但校長很難對校內許多等待聘書的專案教師交代。校內人士指出,為了愛徒,前後任校長人馬在校內鬥得天翻地覆,向媒體投書不止一次,前幾次都還有些事實根據,只是誇大其嚴重性、刻意不講某些事實,但這次誣指鄭姓教授「性侵」,根本是惡搞,已經沒有底線了。中科大校長陳同孝回應表示:「近年來,不斷有校內人士企圖透過媒體曝光機會,刻意扭曲事實,做出傷害學校校譽之事,對於此種花費大量心力對付學校,置對外的目標或威脅於不顧的行為,外界以內鬥形容,但個人將其視為內耗,也就是內耗,更令人痛心。」陳同孝強調,他禁得起輿論的監督,未忘做一位照亮學校價值之校長的承諾。中科大護理系表示,該系實習臨床指導教師之進用,均依《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實習臨床指導教師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由用人單位組成甄選小組,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甄選,再簽陳校長進用,並非由系主任個人決定聘任。至於陳姓副教授遭控曾以升等問題「恐嚇」其他教師一節,迫使其同意當學生,其指控內容與該校教師升等之制度及實際審查程序並不相符;如有具體事證,自應由學校依相關程序查明。20260903更新:當事人謝俊宏來函聲明:貴公司刊登之報導內容涉及本人姓名、照片、過往任職情形及其他足以影響本人名譽與社會評價之陳述。本人認為記者於撰寫及刊登前揭報導前,未曾向本人查證或給予本人回應機會,且報導內容有多處與客觀資料不符,已嚴重損害本人名譽及人格權益。如貴公司於收受本人通知函後仍持續刊載、轉載或散布相關內容,請先就報導所載事實完成必要查證,並審慎處理本人提出之異議,以免損害繼續擴大。
狂刷破億還追不到!榜一大哥求愛碰壁怒提告 200萬粉女主播捲詐欺案
大陸一名擁有近200萬粉絲的女直播主魏瑩,因與多名男粉絲之間的高額打賞及感情糾紛捲入刑事案件,其中一名長期支持她的「榜一大哥」邢某彬,更被指累計投入鉅額金錢後追求女方未果。海南省檢察機關2025年10月以詐欺罪對魏瑩提起公訴,指控她以單身未婚形象與粉絲發展曖昧關係,誘使3名已婚男子購買虛擬禮物,涉及金額約25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5億元)。不過魏瑩家屬全面否認相關指控,強調打賞均為粉絲自願,更稱其中一名男子明知魏瑩婚育狀況後仍繼續花錢。高額直播打賞演變成刑事案件,魏瑩遭控利用感情關係取得鉅額虛擬禮物,家屬則否認她刻意欺騙粉絲。(圖/翻攝自九派新聞)綜合陸媒報導,魏瑩2019年4月開始從事娛樂直播,之後逐漸累積近200萬名粉絲。魏瑩母親邵女士表示,女兒開始直播時確實已婚並育有孩子,但當時夫妻感情不睦,直到2020年底正式離婚。由於希望保護年幼孩子及個人隱私,因此魏瑩沒有主動在直播間公開自己的婚姻及育兒狀況。2019年10月,來自海南海口的邢某彬開始觀看魏瑩直播,隨後頻繁送出高額虛擬禮物。由於魏瑩平時會私訊感謝高額打賞的粉絲,兩人因此建立聯繫,之後更互加微信。邵女士表示,當時邢某彬本身也是已婚身分,但在觀看直播及持續打賞後開始追求魏瑩。依家屬說法,魏瑩並沒有答應對方,聊天期間還曾多次提醒兩人不可能發展成情侶,希望邢某彬不要再投入這麼多錢。直到2020年10月,魏瑩已婚並育有孩子的消息遭網友曝光。邢某彬得知後曾直接向她求證,邵女士表示,女兒當時並未否認,而是將實際婚育情況告知對方。值得注意的是,依家屬說法,邢某彬知道真相後並沒有立即停止支持,之後仍繼續進行直播打賞。雙方關係真正出現劇烈變化,則是在2020年11月。當時魏瑩一度嘗試從娛樂直播轉向電商直播,但發展並不順利,因此考慮重新回到原本的娛樂直播領域。邵女士宣稱,邢某彬並不希望女兒繼續當娛樂直播主,之後態度開始轉變,甚至以控告詐欺作為壓力,希望魏瑩答應與他交往。家屬提出的聊天截圖顯示,2020年底至2021年初,邢某彬的堂嫂葉某璇曾居中協調兩人糾紛。葉某璇詢問兩人在過去一年是否曾像情侶般交往時,邢某彬曾表示,魏瑩一直提醒他「不可能」;當葉某璇進一步詢問是否等於他「一廂情願」,邢某彬則回答「有點吧」。相關對話中,葉某璇也曾轉達魏瑩希望先處理還款問題,之後再從普通朋友開始的想法。邢某彬則回應,如果不接受他的條件就面臨坐牢,並稱魏瑩即使可能入獄多年,也不願意「陪一年」。家屬據此主張,雙方爭議並非單純涉及直播打賞,而是與追求及感情糾紛交織。案件之後進入司法程序。2022年9月,海南文昌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對魏瑩立案調查;2023年3月16日,魏瑩遭刑事拘留。除了邢某彬外,另有兩名已婚男粉絲鄭某人、丁某升加入,3人共同向警方舉報魏瑩涉嫌詐欺。邵女士表示,案件從2022年發展至今,先後經歷刑事拘留、取保候審,以及一度因證據不足未獲批准逮捕等程序,直到2025年10月魏瑩再次遭批准逮捕,並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依起訴指控,魏瑩自2019年開始在直播平台塑造單身未婚形象,並以建立戀愛或其他曖昧關係為由,讓3名被害男子持續送出高額虛擬禮物,涉及金額累計約2500萬元人民幣。不過這項指控遭到魏瑩家屬強烈反駁,雙方對於魏瑩是否刻意虛構感情狀態、男粉絲打賞是否建立在受騙基礎上,以及實際涉案金額如何計算,都存在明顯歧見。邵女士更指控,其中邢某彬與女兒的糾紛和感情要求有直接關係,聲稱對方曾讓魏瑩在接受他的要求與面臨牢獄之災之間作出選擇。她強調,邢某彬自己也是已婚人士,女兒不願介入他人婚姻,因此拒絕相關要求。不過上述內容目前屬魏瑩家屬一方說法,實際情況仍有待司法程序釐清。針對案件爭議,天津大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慧則從魏瑩一方提出法律分析。她認為,娛樂直播主沒有主動公開婚姻及生育狀況,未必能直接等同於虛構身分,因為婚育資訊本身涉及個人隱私;直播觀眾依平台機制購買並贈送虛擬禮物,也可能屬於對直播內容及互動服務的自願性消費。張慧並指出,現有資料顯示3名報案者本身均已婚,其中邢某彬在得知魏瑩真正婚育狀況後仍持續打賞,而且也曾向其他直播主送禮,因此是否能證明其因受到欺騙才處分財產,以及魏瑩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都是案件需要進一步釐清的關鍵。此外,案件涉及的「2500萬元人民幣」如何認定也存在爭議。張慧表示,粉絲在平台上的總充值金額,不能直接等同於送給特定直播主的打賞金額。平台內購買的虛擬貨幣可以用於不同直播主或其他服務,加上平台還會從虛擬禮物收入中抽取一定比例,直播主真正取得的款項通常與粉絲充值總額存在差距。魏瑩家屬也主張,部分報案者除了曾向其他直播主打賞,還涉及刷量及返還款項等情況,因此不能單純以帳號累積充值金額直接計算魏瑩實際所得,更不能直接把全部充值款項認定為詐欺所得。
獨/學霸牙醫槓離職女員工 為3萬元筆電互控侵占、誣告!他慘勝
台北市一名「學霸」牙醫為了成立肌功能訓練機構而開公司,以月薪6萬元聘請行銷經理,經理做不到一個月就因為抱怨加班和任務太多太雜,主動提離職,雙方不只打勞資官司,還以刑事訴訟「互相傷害」,牙醫認為經理離職時A走價值3萬的公務筆電,提告侵占卻不起訴,離職經理提出她到職前一年網購2萬元筆電的發票,主張自己不須跟公司拿筆電,反控牙醫誣告,檢方起訴,但法官傳喚其他員工,認定確實有一部公務筆電在辦公室搬遷後不見了,所以牙醫告離職經理的理由並非無中生有,一、二審均判無罪。馬姓牙醫學業成績優秀,自稱台大牙醫系第一名畢業,在台北市大安區、新北市新店區開診所,2023年2月他聘用林姓女子擔任醫療器材用品公司的數位行銷經理,雙方約定月薪6萬元、上班時間09到18、可在家遠距工作,但對於工作職責看法不同,林姓女子認為自己是行銷經理不是總經理,人力招募、看店面並非她的業務範圍;馬姓牙醫則認定行銷經理需負責人力招募與網站建置。林姓女子到職第24天要求離職並退出工作群組,兩天後公司退她的勞健保,再過半個月,馬姓牙醫報案指控林姓女子侵占ASUS ZenBook 13 OLED的綠松灰色公務筆電,台北地檢署不起訴,因為馬姓牙醫無法提出林姓女子領取或借用筆電的證據,無法憑告訴人單一指訴認定被告有罪。林姓女子得知侵占官司過關便展開反擊,狀告馬姓牙醫涉犯誣告罪,北檢認定雙方因解雇爭議衍生勞資糾紛,馬姓牙醫明知林姓女子沒拿筆電還告她,因此以誣告罪起訴。馬姓牙醫提出2021年8月購買ASUS ZenBook 13OLED的發票,並向法官喊冤,林姓女子應徵工作時告知沒筆電可用,他考量當時公司剛成立「沒有可工作的地方」,而數位行銷經理可遠距上班,他出借自己的筆電卻沒留下交付筆電的紀錄;林姓女子離職卻不還也否認拿筆電,他研判林姓女子的動機可能是因為公司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台北地院為了解那部筆電的使用情形,找診所人資作證,人資出庭表示,診所通常不會配發電腦,除非是特定情況才會提供電腦讓員工帶回去,不過診所沒有為公用物品的管理做任何紀錄,不會讓員工簽領用或交接文件。人資證稱,2022年年底她在大安區診所工作時,筆電放她座位旁邊,後來退租搬到新店之後,就沒看到筆電了。北院審酌,本案公司沒有明確的財產設備管理紀錄制度,證人也說筆電在搬家後遺失,即使林姓女子實際上沒有侵占,馬姓牙醫可能出於誤會或懷疑筆電被A走才會提告,從相關事證可研判他並未捏造證據,不能因為林姓女子感到委屈就說馬姓牙醫有誣告。林姓女子為佐證自己沒有侵占公司筆電的動機,提出2022年2月在MOMO網購ASUS Vivobook X515EP 15.6吋 i7獨顯輕薄筆電的發票,不過法官認為這只能證明林姓女子到職前一年自己有買筆電,無法判斷她是否拿了馬姓牙醫的筆電。一審判決馬姓牙醫無罪,檢方上訴仍主張馬姓牙醫對離職經理挾怨報復,不過高院法官認定誣告罪的積極證據不足,連無罪理由都引用一審馬姓牙醫和診所人資的供述,駁回檢方上訴。馬姓牙醫一、二審都沒請律師仍獲判勝訴,依照速審法,幾乎可說無罪確定。至於馬姓牙醫與林姓女子的勞資官司較早落幕,林姓女子提告要求給付加班費2萬5以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但新北地院發現她退群對話中提及「直接先請你們開除我」、「記得將我所有的權限剔除」,因此認定她已表達不再繼續工作並終止勞動契約,屬於自願離職;加班費部分則因為林姓女子主動撤回請求,所以馬姓牙醫也不用付,一審判決林姓女子敗訴後,她沒提上訴,全案已確定。
借名置產反噬!哥哥告弟討房「被揭冒名讀大學」 學歷、戶籍全沒了
中國大陸北京市一宗兄弟間的借名買房糾紛,歷經多年訴訟後,意外牽扯出一樁塵封多年的高考冒名頂替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哥哥不僅因此失去本科、碩士及博士學歷,北京戶籍也遭註銷,兄弟雙方圍繞房產及學籍問題的司法攻防至今仍未落幕。綜合陸媒報導,弟弟2012年以自身名義在北京購入一套總價人民幣285萬元(約新台幣1364萬元)的房屋;2017年,哥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他當時沒有北京戶籍,才借用弟弟名義購屋,要求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審理後認定,房屋首付款由母親支付,大部分房貸則由哥哥負擔,因此一審判決弟弟應配合辦理過戶。弟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並向湘潭大學實名舉報哥哥涉嫌冒用其高考錄取資格。經校方調查,確認哥哥於2001年冒用弟弟身分入學就讀,湘潭大學於2018年撤銷其本科學歷。訴訟期間,兄弟曾嘗試和解。哥哥支付160萬元,另就200萬元款項簽立欠條,弟弟則撤回上訴,並出具聲明表示先前舉報內容不實。然而,由於剩餘款項未依約支付,弟弟再次提告追討欠款,並重啟對學籍事件的追責程序。2025年8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湘潭大學首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存在「證據不足、程序違法」等問題,要求校方重新作成行政處分。同年11月,湘潭大學再次作出撤銷哥哥本科學歷的決定,哥哥隨後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案件已獲法院受理,尚待開庭審理。儘管第一次撤銷學歷的決定已遭撤銷,但在該決定生效期間,哥哥依此取得的碩士、博士學歷及學位均已被撤銷,北京戶籍也於2019年遭註銷,相關影響持續延伸。另一方面,房產糾紛亦出現逆轉。2023年再審判決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名買房契約關係,但法院認為哥哥係透過不誠信方式取得北京戶籍,相關契約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因此駁回其要求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訴求。由於涉案房屋此前已完成過戶,法院未啟動執行回轉,而是改以哥哥向弟弟支付一定經濟補償的方式處理。目前,兄弟雙方仍就房屋權屬、學籍撤銷及相關民、行政責任提起多起訴訟,這起因借名買房引爆的家庭糾紛,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持續延燒。
AI錄音成關鍵!金秀賢捲金賽綸風波獲平反 警認罪嫌不足「不移送」
韓國演員金秀賢捲入與已故女星金賽綸未成年交往爭議,警方29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相關指控證據不足,決定不予移送檢方。案件源於金賽綸家屬提出控告,指控金秀賢涉嫌違反兒童福利法,但警方調查後認為關鍵錄音疑遭加工,且缺乏客觀證據證明違法行為,金秀賢方面也否認未成年交往說法。據韓聯社報導,首爾城東警察署29日表示,經調查後認為,金秀賢涉嫌違反《兒童福利法》以及誣告罪的案件,因缺乏足以證明犯罪事實的客觀證據,因此決定不予移送。回顧經過,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於2025年3月爆料,聲稱金秀賢與金賽綸自她15歲起交往長達6年,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另一方面,金賽綸家屬於2025年5月提出告訴,指控金秀賢在女方尚未成年時便與其交往,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家屬曾在記者會上公開1段據稱是金賽綸生前與友人的對話錄音,內容提到「從國中時期開始交往,到上大學後分手」等說法。面對爭議,金秀賢承認2人過去確曾交往,但強調雙方交往期間並非金賽綸未成年時期。至於女方家屬提出的錄音,金秀賢方面也提出反駁,認為該錄音疑似透過人工智慧(AI)技術製作,並非真實對話。警方調查後認為,相關錄音存在遭加工的可能性,並參考金賽綸手機鑑識結果等資料後,判定現階段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金秀賢涉及違法行為。
馬英九三中案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蔡正元侵占罪定讞
備受關注的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涉「三中案」遭控賤賣黨產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認定,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涉及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等犯行,維持一、二審見解,馬英九等5人均獲判無罪確定。至於同案被告、前立委蔡正元,則因侵吞阿波羅公司出售中影股份所得,二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相關判決已告確定,蔡正元目前已入監服刑;另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判處可易科罰金6月徒刑,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三中案源於《廣電法》規定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接任國民黨主席後,推動出售中影、華夏及舊黨部大樓等資產。檢方認為交易過程涉及賤賣黨產及背信,因此提起公訴,但法院歷審均認為犯罪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確定。
曾嗆「撒謊會下地獄」!孫生涉性侵、猥褻3女 一審判9月
知名YouTuber「反骨男孩」前成員、33歲網紅孫生,遭人指控2022年起猥褻2名女子、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並涉嫌錄下與1女的性愛影響再分享給他人觀看。此前孫生曾發誓「我這輩子有任何的強迫性侵偷拍,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多重器官衰竭、出門走路騎車就被撞死」,並嗆聲受害人「撒謊的人都會下地獄」,台北地院今天(30日)判他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據了解,2024年7月間,孫生與A女一起到台北市某餐廳吃晚餐,A女也邀請了閨密B女作陪,過程中孫生不斷炫耀自己性愛方面「很厲害」,還趁著和B女到店外抽菸時伸手拍對方臀部14下,還調戲對方「屁股有肉哦,撞起來才爽」,事後遭B女提告,台北地院2025年2月依性騷擾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孫生事後還稱B女是「瞎妹」。在B女被性騷擾案擔任證人的A女,當天送走閨密B女後,陪孫生開房間,事後PO文稱是要留下來安撫孫生情緒,「只想趕快把事情做完就離開,但證據不足才沒有提告」。孫生在貼文下方留言反駁,稱2人是合意性行為,當天還拍攝多段性影像,女方有看鏡頭互動,還tag別人說「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A女嚇得報警處理,檢警查出孫生涉嫌將與A女拍攝的8段性影像,給另一名吳姓女網紅觀看,為防私密檔案在外流傳,檢警2025年5月28日分別搜索孫生和吳女住處並約談,訊後諭令孫生50萬元交保、吳女5萬元交保。後來,有更多被害人出面指控,檢警也擴大追查。2022年10月5日晚間,C女在自己住處幫孫生剪髮,結束後2人抽菸聊天時,孫生對她進行猥褻;2023年3月16日晚間,孫生以幫忙拍攝影片為由到D女住處,結束後D女躺在床上休息,孫生突然撲到D女身上,強行猥褻得逞;2023年10月13日晚間,孫生以想看未滿16歲的E女練舞為由,邀約其至住處外碰面,接著將對方帶回住處,並趁E女專注聆聽音樂之際,對E性交得逞。檢方在2025年9月25日依強制猥褻、無故播送他人性影像、《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孫生,由於他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強行玷辱多名女性,戕害未成年少女,事後諉稱被害人不曾反抗,更將被害人性影像視作私有財物供他人觀覽,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今天(6月30日)判處孫生有期徒刑9月,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不爽女友做醫美竟買凶報復!男揪「辣椒水男、鐵鎚男」伏擊名醫 好友載送獲判無罪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花高價到醫美診所微整型,竟懷恨在心,涉嫌找來兩名男子持辣椒水、鐵鎚攻擊診所楊姓院長,連路過制止的休假警員也遭波及;檢方認為林男友人楊修誠曾載送勘查、協助叫車及接應逃逸,涉犯傷害共犯,但高雄地院認定無法證明楊男事前知悉犯案計畫,依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判決指出,林男與張姓女友交往期間,因對方堅持前往高雄前金區一家醫美診所接受微整型療程,且認為診所收費過高,雙方因此爆發激烈爭執,最終分手。林男事後始終無法釋懷,與友人談及此事時萌生報復念頭,找來綽號「辣椒水男」及「鐵鎚男」兩名男子,策劃教訓診所楊姓院長。2023年8月30日晚間7時許,兩名男子事先埋伏在診所外,待楊姓醫師步出診所後,立即持辣椒水及鐵鎚攻擊,造成楊男背部、右手等處擦挫傷。當時一名新興警分局李姓警員休假路過,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不料也遭辣椒水噴灑,導致左耳紅腫並疑似化學性皮膚炎。犯案後,兩人分別搭乘計程車逃離現場。警方追查發現,林男的楊姓友人曾連續兩天開車載林男南下高雄勘查路線,案發前還借手機讓林男聯絡計程車,事後又載林男前往嘉義市文化公園公廁,由林男支付車資給涉案的「鐵鎚男」,因此遭檢方依共同傷害罪嫌起訴。不過,楊男審理時否認犯罪,強調只是基於朋友情誼載林男南下,借手機也是因林男手機欠費無法撥打電話,完全不知道對方要犯案;林男也證稱,自己從未向楊男透露真正目的,一切都是因感情糾紛而起。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為,楊男雖曾駕車載送、借手機叫車及接送林男,但其活動位置距離案發地點仍有一段距離,且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楊男事前知悉攻擊計畫,或與林男有犯意聯絡,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楊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前女友被控傳訊恐嚇前任 法院查出另有發訊者逆轉判無罪
高雄鍾姓男子指控蔡姓前女友透過微信傳送「讓人斷你四肢」等威脅訊息,並據此提告恐嚇。不過,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鍾男其實早已知悉訊息並非蔡女本人所發,加上蔡女長期遭鍾男騷擾、闖入住處及破壞物品,最終認定犯罪證據不足,改判蔡女無罪。判決指出,蔡女與鍾男分手後關係惡化。檢方認定,蔡女於民國114年9月16日凌晨透過微信向鍾男傳送帶有威脅意味的語音及文字訊息,包括「你好膽再來亂一次,我讓人斷你四肢」及「你試試看」等內容,涉嫌以言語恐嚇對方,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然而,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後發現,鍾男收到訊息後並未表現出害怕或驚慌,反而立即回覆「用你自己的帳號來談,不要用她的啦!」;法官認為,此回應顯示鍾男當下便已清楚知道,發送訊息者並非蔡女,而是另有其人。蔡女則在法庭上表示,案發當時她持續遭鍾男糾纏騷擾,現任男友因看不慣其行為,才一時情緒激動拿起她的手機與鍾男對話、互相叫陣,相關威脅內容並非出自她本人。此外,蔡女也提出相關對話紀錄作為佐證,指出鍾男曾於同年9月初未經允許進入她住處,甚至持刀毀損屋內物品。事後鍾男傳訊道歉,坦承因不滿其他男性出入蔡女住處而失控行事。法官審酌整體事證認為,蔡女長期處於遭前男友騷擾與恐嚇的壓力環境中,精神負擔沉重。案發當下,她對男友搶奪手機發訊的行為未能及時制止,尚難據此認定具有恐嚇犯意與行為,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據了解,江男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而他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5月30日上午載著滿車的瓦斯桶行經萬年路一段,卻衝撞路邊轎車,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處理。而警方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查獲喪屍煙彈,訊後依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則認定江嚴重危及交通道路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在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則將提出抗告。法院裁定也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不滿第一線人員冒險抓的犯嫌,竟被法院直接放走,員警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嫌離開,認為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在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沒右手竟被控「右手滑手機」!她當場舉殘肢打臉警察 結局超尷尬
美國佛羅里達州近日發生一起讓大批網友看傻眼的烏龍執法事件。一名天生缺少右手的女子開車途中遭警方攔下,理由竟是員警指控她一邊開車、一邊用「右手操作手機傳訊息」。然而女子當場舉起自己的右臂殘肢反駁,強調自己根本沒有右手,沒想到警方仍堅持開出罰單。相關密錄器畫面曝光後迅速在網路瘋傳,最終案件因證據不足遭撤銷,也掀起美國社會對警方執法及身障者權益的討論。女子因被警方指控用右手滑手機遭攔查,但她其實天生缺少右手。綜合《CBS News》、《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及《People》報導,36歲的凱瑟琳湯瑪斯(Kathleen Thomas)居住在美國佛州,她天生患有肢體缺損(Limb Difference),右手自出生起便未正常發育。平時她經常透過社群平台分享身障者生活,同時也是一名熱愛健身與運動的身障倡議者。事件發生於今年2月,當天湯瑪斯正開車前往健身房,行經佛州棕櫚灘郡(Palm Beach County)北迪克西公路(North Dixie Highway)時,突然遭巡邏員警攔查。警方表示,他們當時看到駕駛座方向出現手機螢幕亮光,並認為湯瑪斯一邊開車、一邊低頭查看手機長達30至60秒,因此決定將她攔下。密錄器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網路瘋傳,引發外界熱烈討論。然而當員警走到車窗旁說明違規原因時,現場氣氛很快變得尷尬。根據警方密錄器畫面,員警向她表示,自己看見她「用右手拿著手機滑動螢幕」。湯瑪斯聽完後一臉錯愕,隨即舉起自己沒有手掌的右臂殘肢回應:「你說我用右手?」接著反問對方:「你確定嗎?」面對眼前明顯事實,員警仍堅稱自己看見她把手舉起來操作手機。湯瑪斯則哭笑不得地表示,自己根本沒有右手,怎麼可能像警方描述的那樣使用手機。她還主動要求警方查看手機使用紀錄,希望證明自己當時並沒有傳訊息或違規使用手機。她解釋,手機確實放在車上,但一直固定在中控支架上作為導航用途,自己並未手持操作。案件最終因證據不足撤銷,也引發外界對警方執法方式的質疑。(圖/翻攝自TikTok,@slightlyoff.balance)不過即便如此,員警似乎仍不願放棄原先判斷,甚至要求她「舉手向上帝發誓」自己沒有違規。湯瑪斯再次舉起右臂殘肢後,員警竟脫口說出:「那就用另一隻手向上帝發誓。」讓現場氣氛瞬間更加尷尬。更令湯瑪斯難以接受的是,即使她當場證明自己不可能用不存在的右手滑手機,警方最後仍依佛州《駕駛中使用無線通訊設備法》開出116美元(約新台幣3500元)罰單。事後湯瑪斯將整段經歷發布到TikTok、Instagram等社群平台,並公開警方密錄器畫面。影片曝光後迅速引發關注,大批網友看完紛紛傻眼,不少人質疑警方明明已經知道自己指控有問題,卻仍選擇開單。接受《CBS News》訪問時,湯瑪斯坦言,自己並不是因為被攔查而生氣,而是無法理解警方在看到她沒有右手後,仍堅持認定她違規。她表示,身體缺陷者長期以來經常遭遇外界誤解與刻板印象,但這次事件讓她感受到,即使事實擺在眼前,有時仍無法立即消除偏見。影片爆紅後,她也收到大量身障人士私訊分享類似遭遇,不少人表示曾因義肢、身體缺陷或外觀差異,被執法人員或陌生人誤解,讓她意識到這不只是個人事件,而是許多身障族群共同面臨的問題。原本湯瑪斯已決定出庭抗辯這張罰單,並正式提出不認罪答辯。不過就在案件即將開庭前,涉案員警主動向法院提交撤案文件,承認案件缺乏足夠證據,法院隨後取消審理程序,整起案件正式結束。得知結果後,湯瑪斯也在社群平台幽默發文表示:「他們說證據不足才撤案,但老實說,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根本沒有證據。」事件曝光後持續在美國社群平台發酵,許多網友批評警方執法草率,也有人認為此事凸顯執法人員在面對身障人士時,仍需要更多教育訓練與敏感度。
被老闆大罵「滾」後沒上班遭開除 他告公司二審大逆轉獲賠74萬
中國上海一樁勞資糾紛近期在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一名企業員工小彭(化名)因與主管起爭執,又在與公司負責人協商過程中有所摩擦,當場被怒斥:「滾」,小彭也隨即離開公司,沒想到事後公司以「連續曠工」為由解雇他,官司打到二審,法院才認定公司解雇違法,須賠給小彭16萬人民幣(新台幣約74萬元)的賠償金。這起勞資糾紛發生在2020年,小彭在工作安排方面與當時主管起衝突,之後他找上公司負責人協調,沒想到雙方也爆發口角,負責人一怒之下叫小彭「滾」。沒過多久,公司就以「離開崗位多日、連續曠工」為由解雇小彭。遭解雇後小彭找上勞資爭議仲裁未果,便再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法院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滾」是滾出公司的意思,其不上班構成曠工條件,索賠證據不足,判公司勝訴,小彭不服隨即上訴。在二審過程中,法官人為雙方雖對負責人口中的「滾」字語意出現歧見,但事後員工家屬出面溝通,表達復工意願,公司卻未明確要求他返回工作崗位,辭意表達不清,因此解雇行為違法,判賠15萬9800元人民幣。
台籍惡看護2/看護市場亂象曝!偷賣保健品找黑工頂班 雇主無奈怒報警
CTWANT日前接獲爆料指出,一名65歲的吳姓台籍看護利用職務之便,在雇主家中偷竊值錢財物,甚至沉迷簽賭而徹夜未歸,吳姓看護除在雇主家中行竊外,也私自扣下醫生開給雇主父親的保健食品,再以高額金額轉賣給他人,讓雇主相當憤怒。然而類似事件早非首次發生,就連吳女過年找來代班的台籍看護,也同樣被抓包涉嫌行竊,惟最終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 有雇主曾聘請外籍看護,但移工卻在未經雇主同意下,找來朋友在雇主家中大做美髮、美甲。(圖/民眾提供)隨著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長照服務需求增加,不少民眾為照護家中長輩,開始聘請外籍看護或台籍看護,希望能減輕照護壓力,其中又以台籍看護的費用最高,每日日薪從2000元至3300元不等,且在就業前必須完成衛福部規定之照顧服務員專業訓練課程,或具備相關科系學歷並完成實習,才能取得結業證書上工,因此台籍看護的價碼普遍比外籍看護貴上不少。A姓雇主遭吳姓看護掌摑後,怒往警局報案。(圖/民眾提供)然而吳姓看護卻疑似在未取得照服員的資格,就直接上工,甚至爆出利用職務之便於雇主家中行竊、徹夜賭博未歸等離譜行徑,但不僅是吳女涉嫌在家行竊,其過年找來代班的看護也被雇主發現涉嫌行竊,儘管第一時間報警處理,最終卻因證據不足,無監視器畫面拍到其有明顯行竊行為,獲得無罪判決。但離譜的還在後面,吳女最後一次於2025過年期間,找來一名印尼籍看護,在其返鄉過年時可以繼續照顧雇主,卻被發現其找來的印尼籍看護,簽證早已到期,卻仍繼續在雇主不知情下繼續上班,甚至還與吳女合謀,若東窗事發就聯手與吳女「一起離職」,讓雇主一時找不到可以協助照護的人手,從而獲得談判籌碼,所幸雇主果斷報警處理,將2人掃地出門。有雇主無奈表示,有移工在照護過程中常會對被照護者拍攝影像,甚至將私密部位PO抖音。(圖/翻攝自抖音)而不僅僅只是台籍看護出現類似糾紛事故,彰化日前也有移工為能順利轉換雇主,於雇主不知情下拍攝雇主父親的私密部位,平時還會找來朋友一起在雇主家中做起美甲、美髮,讓雇主相當崩潰。還曾有婦人平時獨居,半年前請來印尼籍看護協助照護自己的日常生活,半年後因病去世,家屬事後清點遺物,卻發現婦人平時持有價值約5萬餘元的外幣不翼而飛,平時照顧婦人的女看護更準備落跑,當場在看護行李箱內尋獲不見的外幣,讓家屬氣得報警處理。儘管看護偷竊事件時有耳聞,但不少家屬多會念在若資遣看護,恐會造成照護空窗期,多半向仲介等反應,給予口頭警告,並陸續加裝監視器畫面,從而得知原本看似盡心盡力照護的看護,在監視器的鏡頭下多半疏於照護,大玩直播、抖音,放任照護者一人哀嚎,事發後更可以直接拍拍屁股離境,讓雇主幾乎拿他們沒轍,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