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書
」 遺產 移工
反霸凌亂象2/老總一句「你外行」惹禍! 洪申翰解釋新法恐失準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今年七月一日上路至今,發生不少勞工「濫訴」問題,事實上,恐怕連勞動部長洪申翰自己都沒搞清楚「霸凌」的定義與範圍,加上許多勞保黃牛,胡亂教導或煽動勞工向雇主提告,動不動就去看精神科,造成種種申訴霸凌的亂象。到底什麼樣的狀況才算「職場霸凌」?哪種情況算濫訴?勞動部獨任調解人陳慧明舉了個例子。今年6月27日,台北市某營造廠C姓板模工程師,因工地灌漿時不在現場,事後A姓總經理批評了幾句,他辯稱已經交代現場監工,相關注意事項,他不在場也無所謂,擁有台大土木研究所博士學歷的總經理氣不過,說了一句「你外行」!這下沒完沒了了!C姓工程師認為受到侮辱,到身心科看診,拿到一張罹患「焦慮症」的診斷書,把心靈受傷的責任推給總經理,告他「職場霸凌」。陳慧明在調解此事時,告訴C,總經理不是公司最高負責人,不能到勞動局申訴,必須走公司內部流程,C又改口說,他要告董事長。值得注意的是,台北市勞動局也受理了,但拖延了兩個月,一直沒有任何調解、調查等動作,陳慧明打電話去詢問,沒想到承辦人無奈的說,因為新法上路,整個台北市勞動局累積的霸凌申訴案超過萬件;陳慧明表示,或許承辦人員說法誇張,實際案件量可能沒那麼多,但這顯示,很多地方主管機關官員,根本不曉得哪些案該受理,哪些案應該回公司走流程,導致申訴案大塞車。事實上,就連勞動部長洪申翰自己在詮釋何為「職場霸凌時」,回答也不夠周延,恐有失言之虞。有記者提問,下班時間主管瘋狂LINE算不算職場霸凌?洪申翰答案是否定的,他強調:「不是勞工不舒服就是職場霸凌」。對此,陳慧明表示:「部長的說法並非合適的答案,還好他有提必須符合霸凌的五大要件」。勞動部宣導偏向反霸凌,卻忽略教導事業單位必須判斷事故的屬性。(圖/報系資料照)陳慧明進一步解釋,主管瘋狂傳Line,合理推測,應該與工作內容有關,如此,是忽略了員工下班可以不接工作相關電話的「離線權」,照理講,下班後接受指令,甚至可以申請加班費。如果傳LINE或通話內容是工作相關,其時間、地點就符合五大判斷依據的第一項(遠距工作、通訊軟體也算),若是持續性、經常下班打電話狂噴部屬,逾越業務上必要,很可能就構成霸凌要件,因此,正確的答案應該是「看狀況」。連勞動部長的說法都不精準,地方官員、事業單位主管對新法與原有的「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之分別搞不清楚也就不令人意外!這種狀況之下,碰上維權意識高漲,或心存怨恨的勞工,就會借題發揮、小題大作,胡亂向主管機關申訴,不管青紅皂白,能跟霸凌行為沾到一點邊就提告,附帶請求巨額精神損害賠償。此外,令陳慧明擔心的是,政府一直對勞保黃牛未採取有效遏止措施,許多勞保黃牛胡亂教導,甚至煽動勞工向雇主提告,動不動就去看精神科,而少數醫師或許有人情壓力,也可能真的私下有收取不法利益,應勞工之要求開出診斷證明書,勞工便拿此診斷書向雇主索討巨額精神損害賠償,造成申訴霸凌的案子一大堆,但實際能成案的,可能沒有外界想像的多。
首都法院內戰1/支付命令漏送!士院害慘香港潮牌 北院判國賠
香港潮牌2%捲入我國法院內戰!2%台灣子公司與地球人品牌行銷公司簽約合作卻發生授權糾紛,向士林地院聲請支付1千萬的命令獲准,原本雙方應各收一份支付命令,士院卻把兩份都寄給2%子公司並誤認送達完成,導致地球人公司錯過異議期限,帳戶凍結5個月、被迫借款561萬元,因此提起國賠訴訟。地球人公司擔心士院「球員兼裁判」審判不公,自行向台北地院提告,最後由北院判決士院應賠償借款利息14萬2539元。2%集團旗下共6個品牌、全球180間分店。(圖/翻攝2% WIP GROUP臉書) 本刊調查,2%集團2011年設立台灣子公司,登記名稱為英屬維京群島商台灣百份貳有限公司,負責人叫做李國威(LEE KOK WAI);本件國賠案「受害人」地球人品牌行銷有限公司在2018年登記成立,負責人是司徒慧瑜,除了經營2%服飾,也創辦及行銷連鎖茶飲品牌「1011 SipTea」。 李國威與地球人公司有合約,但對於授權金產生爭議,他在2021年5月向士院聲請核發對地球人公司、司徒慧瑜的支付命令,士院於同年6月9日准許李國威對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裁定內容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千萬元,否則應於命令送達後20天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李國威對司徒慧瑜聲請支付命令,因為司徒慧瑜不在境內,「送達應於國外為之」所以駁回。收受支付命令若未於20天提異議,會遭到強制執行。(示意圖/民眾提供) 依據支付命令標準作業程序,合法送達債務人(相對人,即地球人公司),才能起算20天異議期,如果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聲請人,即李國威)下一步就是強制執行;至於駁回支付命令的裁定,只會寄給債權人,不會寄給債務人。以本案而言,李國威應收到一份支付命令和一份駁回裁定,地球人公司只會收到支付命令,不該收到駁回裁定。 但地球人公司沒收到應對李國威清償1千萬的支付命令,反而在2021年8月30日收到司徒慧瑜支付命令的駁回裁定。 司徒慧瑜傳訊息詢問律師:「李國威又來了,請問附件內容的意思是什麼?我要如何配合?」律師回答:「意思是他對法院主張對妳有債權,但因為妳不在台灣,文書送達不到,聲請駁回,目前還不需出具文書或配合什麼。」。 地球人公司本來放下心中大石,豈知2021年11月1日起,公司銀行帳戶因李國威強制執行而扣押223萬,資金凍結期間不得不向兩位金主調頭寸,總共借款561萬;後續與士院來回周旋,直到2022年4月6日才撤銷扣押命令,這5個月另有應收帳款1157萬也禁止動用。 地球人公司認為士院漏寄支付命令有重大過失,還誤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士院明知造成公司嚴重損害卻拒賠,如果仍向士院提起國賠訴訟,「無疑球員兼裁判毫無公平性可言」,所以向高等法院聲請指定管轄,希望由其他地院審理。但高院指出,士林地方「法院」是司法機關,與依法獨立審判的「法院」仍然不同,不能臆測由士院審國賠案一定不公平,因此駁回聲請。 地球人公司考量後,改至台北地院告士林地院,將國賠案從「自我審查」扳成「友軍審查」的局勢。 士院表示,確實有寄出2份支付命令,地球人公司雖提出司徒慧瑜支付命令的駁回裁定,但不代表沒收到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應探究2021年8月30日士院信封內到底有那些文書資料,但地球人公司員工作證,打開士院信封只有一張紙,就是駁回裁定,沒看到支付命令。 該給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到底去了哪?北院調查,也寄給李國威了,他收到的兩份文書都是支付命令,沒有駁回裁定;從司徒慧瑜與律師的對話紀錄更可研判士院漏寄地球人公司支付命令,否則歐陽慧瑜身為老闆,怎麼可能明知公司要被強制支付1千萬還置之不理,甚至只跟律師討論駁回裁定。 北院認定士院送達程序多有疏漏、確有違失,導致地球人公司無從提出異議遭扣存款、應收貨款,已構成過失侵權行為,應賠償借款利息14萬2539元,但應收帳款隨扣押結束即可使用,金額並未減少,依法也不能主張利息損失,所以這部分的請求不合理。 士院對於國賠案敗訴回應,會提起上訴;地球人公司雖勝訴但極為低調,透過委任律師表示相關問題都不便回答。
NOVA爭產1/假護照繼承2.5億店面 創辦人陸妻淪通緝犯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之一鍾瓊明2012年55歲猝逝,留下台北車站商圈2.5億金店面,繼承人包括他再娶的陸籍妻子劉禕、與前妻所生的長子鍾林朋以及與劉禕生下的次子鍾林渝。劉禕因婆媳關係不佳又被婆婆追債,決意跟鍾家爭產,但兩岸條例對陸配繼承財產嚴格設限,劉禕為切割大陸人身分並強調已歸化美籍,竟塗改美國護照核發日期打官司,遭偽造文書罪起訴,因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從未出庭,被通緝到2048年。台北市館前路建國大樓1至3樓是鍾瓊明的遺產。(圖/黃耀徵攝)1996年共創NOVA的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因父母經營建國補習班起家致富,媽媽鍾王珊瑾在鍾瓊明12歲、鍾瓊亮11歲及三子鍾瓊華9歲時,就買下台北市館前路土地均分,三兄弟因此成為少年地主;其中位於館前路26號一樓到三樓、館前路2號一樓的店面都登記在鍾瓊明的名下,近年曾估過市值,大約2億5966萬元。鍾瓊明與二弟創辦NOVA之後並未留在台灣發展,赴美經營不動產租賃業,接下來幾年,他的工作和婚姻都發生劇變,2004年1月與莊姓妻子離婚、5月娶大陸籍女子劉禕、10月次子鍾林渝出生;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金融風暴,拖垮鍾瓊明的鍾氏公司,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2011年耶誕節期間,鍾瓊明回台探母並簽下承諾書,答應償還1.9億,但簽完不到3個月,意外猝逝於北京,當時劉禕帶著7歲兒子鍾林渝回中國學中文,卻遭逢丈夫撒手人寰,她辦完鍾瓊明後事,到台灣見鍾王珊瑾時發生激烈衝突,鍾王珊瑾決定向劉禕和鍾林渝索討1.9億元,引發後續家庭革命。婆媳展開長達14年的「鬥法」,2012年7月,劉禕去戶政所一天辦完她和鍾瓊明的結婚及死亡登記,2012年8月,住院中的鍾王珊瑾找律師寫遺囑,指定她最信任的二兒子鍾瓊亮繼承所有遺產,並強調絕不分給鍾瓊明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續再對三人提告,要求把鍾瓊明名下的館前路房產過戶歸還。劉禕在2012年10月向臺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亡夫財產遇到關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陸籍配偶想繼承不動產,必須在台灣長期居留,或者旅居國外4年以上並取得當地國籍。劉禕雖在1991年因定居美國遭註銷江蘇省太倉市的戶籍,仍持有大陸護照;她不住台灣住美國逾20年並持有綠卡(永久居留證),但直到2013年1月23日才歸化美籍、喪失陸籍身分,並於1月31日取得美國護照,換句話說,當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死亡時,劉禕仍是大陸人,無權繼承鍾瓊明的不動產。鍾瓊明遺孀變造美國護照的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護照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劉禕為爭奪房產出險招,將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的生效日期從2013年1月23日改成2010年1月23日,美國護照核發日期2013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3年1月30日分別改成2010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0年1月30日,讓地政所誤認她在鍾瓊明死時已非大陸人而是美國人,准許她繼承房產。鍾家主張館前路房產當初是鍾王珊瑾借名登記給鍾瓊明,提告要求劉禕、鍾林朋、鍾林渝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劉禕、鍾林渝認為館前路店租應付給鍾瓊明,卻被鍾家家族企業居中代收,提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劉禕打這兩件官司也用到假護照、假國籍歸化證書,被小叔鍾瓊亮看穿其中有詐,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發現兩個疑點,劉禕提出的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生效日2010年1月23日,婚姻狀況記載為喪偶(widowed),實際上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才過世;劉禕提出的美國護照到期日為2020年1月30日,但下方機讀區編號第22至27碼編號是「230130」,這代表有效期限應該是2023年1月30日,兩者並不相符。為確認劉禕是否塗改護照與歸化證書,檢方透過法務部循台美司法互助管道查證,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劉禕的美國國籍證明書、國務院提供劉禕的護照資料,美國司法部在2022年6月底回函我方,因此北檢認定劉禕造假,以變造特種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起訴。北院2022年分案審理後,劉禕始終沒來台灣開庭,2023年4月14日法官對她發布通緝,時效到2048年10月18日,NOVA創辦人遺孀使用假護照跨海爭產反引火上身,如今淪為通緝犯。
男按摩師強摸女客胸部、大腿內側挨告 下場出爐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按摩師,趁著幫女顧客按摩時,竟不顧對方反對,強行觸碰其胸部、乳頭、大腿內側及外陰部,嚇得女顧客驗傷報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並要求完成3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判決書顯示,按摩師李男在2024年7月間,為A女提供按摩服務時,要求A女正躺於按摩床上,李男站在A女頭部前方處,將毛巾蓋在A女臉上後,將A女所著店內和服下緣往上拉至胸部中段處,塗抹精油後,將雙手深入和服內觸碰A女胸部,還以手指逗弄乳頭,A女急忙掙扎想起身並表示拒絕,李男卻用手將A女壓回去。李男又藉口按摩腿部必須脫去內褲,A女不疑有他將內褲脫掉,李男將毛巾蓋在A女下體處後,在按摩A女的小腿及大腿外側過程中,往A女的大腿內側至鼠蹊部處按摩,觸碰其外陰部,經A女將腳彎曲縮起並再次拒絕,李男才繼續按摩A女小腿。事後A女立即報案提告,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李男起初矢口否認犯行,直到後1次開庭才坦承不諱,法官考量證人之證述、A女驗傷診斷證明書、會館監視錄影畫面截圖等,並審酌李男沒有前科,且已與A女以30萬元成立調解並賠償完畢,A女也同意不再追究,最終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1年內完成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謝震廷恐拘提!又放鴿子讓法官怒了 他接電話才喊「現在」去看病
2016年金曲獎最佳新人謝震廷前年躍上社會新聞版面,女友告他持刀威脅並在網路上公布社群帳號,檢方偵查期間他就因為多次未到庭遭通緝,法院審理期間他重蹈覆轍仍未遵期出庭,導致5萬元保釋金沒收,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開庭,他又沒出現,法官在書記官打電話聯絡時,聽到謝震廷自稱身體不舒服「現在」要去看病而「隔空爆氣」,告知謝震廷如果拿不出今天的診斷證明就要拘提。謝震廷13歲闖蕩演藝圈,參加電視選秀節目「超級星光大道」受到關注,個人第一張專輯《查理 Progress Reports》斬獲2015年金曲獎最佳新人獎,第二張專輯《愛麗絲 Where Are We Going ?》入圍2020年金曲獎年度專輯、最佳國語男歌手等四項大獎,前景看好卻捲入感情糾紛影響形象。2024年1月初,謝震廷不滿女友沒還他房租和押金,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社區外面大吵,他涉嫌亮刀恐嚇鬧上警局,回家開直播解釋,卻公開女友個資。北檢多次傳喚謝震廷,他都沒現身,因此發布通緝,警方2024年10月逮到人,他供稱真的沒收到開庭通知,複訊後5萬元交保;全案在2025年偵結,以《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刑法》妨害自由罪起訴。北院審理時,謝震廷仍屢次不到而且拘提未果,今年5月裁定沒入5萬元保證金,他前往警局投案後曾向媒體表示,傳票寄到他嘉義老家戶籍地,但他住台北市,所以一直沒注意到開庭時間。但謝震廷今天再度放法院鴿子,接到書記官電話時,表示憂鬱症發作,等下要去看病;法官陳亭妤聽到書記官轉述相當不滿,反問那他一整天在幹嘛?隨後透過書記官告知謝震廷,上次開庭已當場交付傳票,如果這次無法提供診斷證明書,就構成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要拘提他到案。檢察官對於謝震廷無預警請假,只說請法院依法處理。
烤肉店老闆遭推倒5天後亡!倒地「竟傳打鼾聲」 高大成解析致命徵兆
台中市北屯區6日發生行車糾紛,68歲李姓知名烤肉店老闆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葉男徒手反擊將對方推倒,李男頭部撞擊地面後昏迷送醫,經過5天搶救,最終於11日不治。事發影像中,李男倒地後一度出現「雙手抱胸內收」的僵直狀態,並傳出類似打鼾的聲音。知名法醫高大成分析,相關反應可能是神經外科所稱的「去皮質僵直」,而鼾聲也是顱內出血的典型表徵。根據現場側錄影像,李男遭推倒、頭部撞擊地面後,身體隨即出現僵直及不協調動作,眼神狀態也出現異常。高大成受訪分析,這些現象代表當時神經控制能力可能已經受到嚴重影響,符合神經外科所稱的「去皮質反射、僵直」。除了肢體異常反應外,李男倒地後發出的「打鼾聲」同樣受到關注。高大成指出,這是顱內出血相當典型的表徵,研判李男可能因破裂型顱內出血進一步引發腦水腫。高大成解釋,腦部對氧氣需求極高,當頭部受到撞擊並發生出血時,可能立即造成腦部缺氧及神經痙攣,因此身體僵直等症狀可能在撞擊後迅速出現。從李男當時的反應來看,頭部撞擊地面的瞬間,腦部可能就已受到嚴重損害。至於李男為何在送醫搶救5天後才不治,高大成推測,李男後腦撞擊地面後,可能出現「對側性出血」,進而造成前額葉出血,因此仍能維持生命現象數日。他表示,如果是其他部位發生大量顱內出血,通常可能在1至2天內致命。回顧整起案件,事發於6日上午9時28分,地點位於台中市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68歲李男與35歲葉男因行車問題發生糾紛,過程中李男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隨後下車反擊,將李男撲倒在地。李男倒地後當場陷入昏迷,隨即被送往醫院搶救,起初暫無生命危險,雙方並互相提出傷害告訴。然而李男住院期間病況發生變化,在經過5天治療後,11日清晨病情急遽惡化,最終宣告不治,也讓案件性質出現重大轉變。為進一步釐清李男確切死亡原因,檢察官已率同法醫完成遺體解剖,並針對器官組織進行常規採樣及切片,後續將送往法醫研究所進一步鑑定。檢方表示,目前確切死因仍須等待解剖鑑定報告出爐後才能正式認定,之後才能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至於與李男發生衝突的葉男,目前仍維持先前依傷害罪以5萬元交保的處分,全案後續將朝傷害致死罪嫌方向持續偵辦。
桃園三大詐保家族現形!裝腦震盪、腸胃炎騙2663萬 還找槍手代住院
桃園出現醫療險家族詐團,李、唐、邱三個家族取得中南部「容易住院的」醫院名單後,分為「槍手組」代打上陣及「演員組」親自上場兩種犯案模式,從桃園跨縣市到苗栗、台中、彰化、台南共18間醫院掛急診,向醫護員假裝腦震盪或急性腸胃炎並藉此住院,事後以診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從2016年到2025年共得手2663萬9544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全案,以詐欺罪起訴15人,另有2名被告詐保時未滿18歲,移送少年法院。北機站調查官搜索家族詐保團主嫌住家。(圖/調查局提供)本件裝病詐保案源自李氏家族的成員李欣薏,她從暱稱「小魚」、「社長」的網友得知可找槍手假冒本人、假裝生病再住院的手法,先找丈夫當人頭進行詐保測試,5年內騙到323萬元,她自己也發包任務,將身分證、健保卡交給槍手冒用她身分住院,詐得34萬元。李欣薏「呷好倒相報」給姪子李育榮等親戚,李家不法所得總計1079萬5918元,在三大家族詐保團中排行第一。李育榮將犯案模式告知好友唐宗聖,但不同於「槍手組」李家,假病詐保模式在唐家轉為「演員組」路線,大多不找槍手「代病代住」,而是詐保人自己上場演腦震盪、演腸胃炎給醫護人員看。唐宗聖拉女友羅亦菲、姊姊唐家惠、前姊夫羅凱文入團,唐家總共騙到906萬9818元,在三大家族詐保團排名第二。唐宗聖可說「雨露均霑」,對前妻邱葦茹也不藏私分享詐保手法,邱家同樣採取「演員組」模式,邱葦茹男友林大良、同居男性友人楊博文、母親邱莘恚都加入假病詐保團。邱莘恚自己會掛急診裝病,還曾委託前女婿唐宗聖的現任女友羅亦菲冒用她身分去住院,更離譜的是,她找兩個兒子、兩個媳婦一起犯罪,其中小兒子犯案時尚未成年、還沒跟女友結婚,這對小情侶卻配合媽媽共同參與詐騙犯行。邱家共詐保677萬3808元,在三大家族詐保團名列最後。李、唐、邱三個家族詐騙總額2663萬9544元分別來自富邦人壽、富邦產險、國泰人壽、遠雄人壽、全球人壽、三商美邦人壽、安達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和泰產險、台灣人壽、凱基人壽、友邦人壽共13家保險公司。所謂「容易住院的」醫院清單,包括苗栗大眾醫院、慈祐醫院、苑裡李綜合醫院、大眾醫院、重光醫院、協和醫院、衛福部苗栗醫院、弘大醫院、台中大甲李綜合醫院、賢德醫院、烏日林新醫院、光田綜合醫院、聯新國際醫院、林新醫院(南屯總院)、彰化漢銘醫院、台南安南醫院、郭綜合醫院、國仁醫院共18間醫院。
男傳訊醫院粉專「殺死掛號小姐」還辯忘吃情緒穩定藥物 下場曝光
南投縣一名黃姓男子聲稱掛號小姐很漂亮、欣賞她,竟私訊其任職醫院的官方臉書帳號「殺死掛號X小姐」,嚇得當事人報案提告,黃男事後辯稱只是忘記吃精神科藥物才會亂傳訊息,還出示相關診斷證明書及身心障礙證明。不過,南投地院法官認為,他還可以上網搜尋臉書帳號,案發時也具正常判斷能力,因此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判決書顯示,黃男在去年11月某天上午,向南投縣某醫院官方臉書粉專傳送訊息「殺死掛號X小姐」,官方帳號管理人員隨即將此事轉告當事人,使得她心生畏懼,立即報警提告。黃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表示自己只是覺得掛號小姐很漂亮,有點欣賞她,因為忘記吃精神科開立有關情緒穩定的藥物,所以病情發作,才會傳訊息給醫院官方帳號,聲稱自己如果有吃藥,就不會傳訊息。而黃男也附上相關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為證。案經南投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黃男能清楚案發當時自身動機、目的、行為態樣,未見有何意識混亂、行為衝動、無法控制之情形,黃男於行為時仍可上網搜尋醫院臉書官方帳號,並傳送文字,足見其行為時仍保有正常對外界事物之辨別判斷能力,並無因未服用精神病症藥物而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與一般正常之人無異,應認黃男犯案時,其心智應係屬正常而具完全之責任能力。對此,法官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獨/學霸牙醫槓離職女員工 為3萬元筆電互控侵占、誣告!他慘勝
台北市一名「學霸」牙醫為了成立肌功能訓練機構而開公司,以月薪6萬元聘請行銷經理,經理做不到一個月就因為抱怨加班和任務太多太雜,主動提離職,雙方不只打勞資官司,還以刑事訴訟「互相傷害」,牙醫認為經理離職時A走價值3萬的公務筆電,提告侵占卻不起訴,離職經理提出她到職前一年網購2萬元筆電的發票,主張自己不須跟公司拿筆電,反控牙醫誣告,檢方起訴,但法官傳喚其他員工,認定確實有一部公務筆電在辦公室搬遷後不見了,所以牙醫告離職經理的理由並非無中生有,一、二審均判無罪。馬姓牙醫學業成績優秀,自稱台大牙醫系第一名畢業,在台北市大安區、新北市新店區開診所,2023年2月他聘用林姓女子擔任醫療器材用品公司的數位行銷經理,雙方約定月薪6萬元、上班時間09到18、可在家遠距工作,但對於工作職責看法不同,林姓女子認為自己是行銷經理不是總經理,人力招募、看店面並非她的業務範圍;馬姓牙醫則認定行銷經理需負責人力招募與網站建置。林姓女子到職第24天要求離職並退出工作群組,兩天後公司退她的勞健保,再過半個月,馬姓牙醫報案指控林姓女子侵占ASUS ZenBook 13 OLED的綠松灰色公務筆電,台北地檢署不起訴,因為馬姓牙醫無法提出林姓女子領取或借用筆電的證據,無法憑告訴人單一指訴認定被告有罪。林姓女子得知侵占官司過關便展開反擊,狀告馬姓牙醫涉犯誣告罪,北檢認定雙方因解雇爭議衍生勞資糾紛,馬姓牙醫明知林姓女子沒拿筆電還告她,因此以誣告罪起訴。馬姓牙醫提出2021年8月購買ASUS ZenBook 13OLED的發票,並向法官喊冤,林姓女子應徵工作時告知沒筆電可用,他考量當時公司剛成立「沒有可工作的地方」,而數位行銷經理可遠距上班,他出借自己的筆電卻沒留下交付筆電的紀錄;林姓女子離職卻不還也否認拿筆電,他研判林姓女子的動機可能是因為公司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台北地院為了解那部筆電的使用情形,找診所人資作證,人資出庭表示,診所通常不會配發電腦,除非是特定情況才會提供電腦讓員工帶回去,不過診所沒有為公用物品的管理做任何紀錄,不會讓員工簽領用或交接文件。人資證稱,2022年年底她在大安區診所工作時,筆電放她座位旁邊,後來退租搬到新店之後,就沒看到筆電了。北院審酌,本案公司沒有明確的財產設備管理紀錄制度,證人也說筆電在搬家後遺失,即使林姓女子實際上沒有侵占,馬姓牙醫可能出於誤會或懷疑筆電被A走才會提告,從相關事證可研判他並未捏造證據,不能因為林姓女子感到委屈就說馬姓牙醫有誣告。林姓女子為佐證自己沒有侵占公司筆電的動機,提出2022年2月在MOMO網購ASUS Vivobook X515EP 15.6吋 i7獨顯輕薄筆電的發票,不過法官認為這只能證明林姓女子到職前一年自己有買筆電,無法判斷她是否拿了馬姓牙醫的筆電。一審判決馬姓牙醫無罪,檢方上訴仍主張馬姓牙醫對離職經理挾怨報復,不過高院法官認定誣告罪的積極證據不足,連無罪理由都引用一審馬姓牙醫和診所人資的供述,駁回檢方上訴。馬姓牙醫一、二審都沒請律師仍獲判勝訴,依照速審法,幾乎可說無罪確定。至於馬姓牙醫與林姓女子的勞資官司較早落幕,林姓女子提告要求給付加班費2萬5以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但新北地院發現她退群對話中提及「直接先請你們開除我」、「記得將我所有的權限剔除」,因此認定她已表達不再繼續工作並終止勞動契約,屬於自願離職;加班費部分則因為林姓女子主動撤回請求,所以馬姓牙醫也不用付,一審判決林姓女子敗訴後,她沒提上訴,全案已確定。
獨/省稅千萬!路不平摔成植物人獲國賠 北市府「全額轉嫁」養護商
2014年台北市一名59歲賴姓工人騎機車遇到遊行交管,從慢車道切換快車道時,因為路面和水溝蓋高低落差4公分而摔車重傷變植物人,家屬提告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2023年三審判賠1181萬1866元確定,但北市府認為,道路養護承包商疏於維護才釀禍,已違反合約規定,也依據《國家賠償法》向台北地院請求承包商給付1181萬1866元,一審判決北市府勝訴,這筆上千萬賠償金「全額轉嫁」敗訴的承包商,形同不必花到民眾納稅錢。本案發生在2014年4月11日中午12點15分,賴姓騎士沿著台北市愛國西路慢車道由西往東的方向騎,行經重慶南路口時,由於前面有遊行,他配合交通指揮準備切入快車道,卻在分隔島右側的內側車道失控重摔,之後處於失語、四肢癱瘓長期臥床的狀態。賴姓男子的家屬主張,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對案發現場的道路及水溝蓋維護管理不足;國賠案已認定北市府未確保水溝蓋與路面平順銜接、沒有善盡水溝蓋的維護管理義務,導致賴姓騎士因為高低差受重傷,2023年2月23日最高法院判決北市府國賠1181萬1866元。但國家賠償法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因管理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他有求償權。北市府找出2013年4月立向營造有限公司得標「道路預約式契約維護修繕工程」的合約及履約程序,主張立向營造在履約期間沒有及時巡視發現路面坑洞、水溝蓋跟路面之間有高低差,也沒設置警告標誌或派人修補,「依約應負最終賠償責任」。立向營造答辯,車禍發生當天曾巡查事發路段,沒見到坑洞或水溝蓋及路面鬆動的狀況,縱使認為有瑕疵,應該是工務局通知水利處改善,與承包商無關;北市府在家屬求償案二審時,已不再爭執應負起國賠的責任,只對賠償金額有不同看法,如果市府要歸咎承包商有缺失,工程結算時怎沒要求任何違約金?台北地院調查,立向營造無法提出案發日巡查的證據,合約內容則規定立向營造有義務4天巡查1次,查報範圍包括道路坑洞,如果每個月1999市民當家熱線通報坑洞、人孔蓋手孔蓋破損以及道路側溝溝蓋損壞的派工案達到30件,將扣罰違約金,由此可知承包商為避免市府扣款,應主動處理道路坑洞等缺失,而非被動等待市府通報,也不能責怪市府未盡監督之責。法官指出,現場水溝蓋跟路面凹陷的深度約4公分,光憑肉眼即可見,這種高低差絕非短短幾天能形成,而且有瀝青混凝土不均勻剝落的情形,這跟合約目的是保護用路人生命、身體或財產並不相符,也與北市府水利處所設的水溝蓋無關。至於北市府結算工程款未要求承包商賠償違約金,北院調閱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台北市法務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公文,確認工程結算日為2015年6月25日,但國賠委員會在2015年10月2日才決議,沒認定成立國賠責任,所以不能說成「市府認證未違約」。北院判決立向營造應給付台北市政府1181萬1866元,本案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老父領亡兒600萬辦後事、養孫遭判刑 律師揭5法律地雷:不能怕麻煩
許多民眾在親友驟逝後,為籌措喪葬費用或處理身後事,常習慣拿著死者的存摺與印章至金融機構取款,但這種看似「出於善意」的行為,實則已觸犯法律。蘇家宏律師分享最近一起司法判例,並點出5大地雷,提醒家屬小心一時疏忽誤觸偽造文書罪。蘇家宏律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舉出2個案例,分別是一名老父親在兒子車禍驟逝後,拿兒子的印章和存摺,將已故兒子帳戶裡的600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用來處理後事和照顧2名未成年孫子,事後把剩餘的錢都給孫子,卻遭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另一起則是一名孝順的媳婦,在公公過世後怕辦後事要用錢,拿公公存摺和印章領了2萬3千元,全數用在喪葬支出,卻被大姑告上法院,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對此,蘇律師指出,當人在死亡的瞬間,其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生前對他人的委託授權關係便會立即終止歸零。因此,不論死者生前是否有口頭交代,或是長期將金融存摺交由特定家屬保管,親屬在死者離世後均無權繼續以其名義製作文書或辦理金融業務。凡未經合法授權而以先人名義簽名或蓋章提領存款,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即便主觀上沒有侵占遺產的惡意,也無法直接排除刑事責任的成立,僅能作為法官量刑時爭取減刑的參考依據。為避免觸法,蘇律師建議,家屬應先辦理死亡登記並取得除戶謄本,接著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順利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書後,再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至金融機構簽名辦理繼承提領手續。如此方能確保所有財產處分過程公開透明,不僅符合法規的要求,也能有效防範親屬間因對財產處置方式產生疑慮而爆發訴訟紛爭。考量到家屬辦理喪事確實有急用現金的實際需求,蘇律師提到,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已提供彈性的便民應變機制。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的存款(如部分銀行規定20萬元以下),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免附國稅局完稅證明,只需經過全體繼承人一致同意即可辦理提領;甚至有部分金融機構開放3萬元以下的微額存款,允許單一繼承人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仍須檢具全體繼承人簽署同意的切結書,藉此在法規遵循與民眾實務需求之間取得適度平衡。此外,若想讓身後財產管理更加順暢並預防家族紛爭,蘇律師建議,民眾可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於遺囑中明確指定信賴的「遺囑執行人」。這如同為家人留下處理財產的合法憑證,當立遺囑人離世後,遺囑執行人即可依據法律授權順利接管財產,依法辦理帳戶管理、遺產稅申報及遺產分配等事項,繼承人便無需因一時心急而冒險違法取款,也能避免其他親友產生猜忌而提告。最後,蘇律師特別提醒,處理家族財產與親情事務時不能怕麻煩,切莫貪圖便利或抱持僥倖心態而嘗試走捷徑。唯有嚴格遵循法定流程辦理,並善用遺囑與法律機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與家人,避免讓處理善後美意演變成刑事罪名,實現圓滿妥善的身後事安排。
孫生對辣妹襲臀14下判刑又被控7度曠課 靠他5個月生病4次逃過一劫
網紅孫生2024年對認識不久的女性友人連拍帶摸對方屁股共14下,法院以性騷擾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執行完畢依規定應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但他被控4度缺課,挨罰1萬元之後須補課,他又3度缺席,遭移送台北地檢署,孫生聲稱並非蓄意曠課而是生病,依據診斷證明,他5個月內4度掛病號,而且檢方認為他並未刻意違反《性侵害防治法》,處分不起訴。2024年孫生約兩名路上結識的女子前往台北市松山區一品花雕雞餐廳吃飯,跟其中一人到店外抽菸閒聊不久,話鋒一轉開始品評兩女的身材並帶到鹹濕話題,接著在3秒內快速拍打女方臀部10下,明明看到對方驚慌閃躲,又在4秒內連拍4下臀部,被害人非常不舒服因而提告,北院於2025年2月4日判孫生5個月有期徒刑。孫生在2025年4月執行完畢,9月17日接到上課通知,但台北市家防中心認定他9月26日到11月28日之間4度缺課,裁罰1萬元並要求補課,他卻又被抓到三次曠課,因此移送北檢偵辦。孫生到案喊冤,因為感冒缺課時有請假,但老師不接受隔天的診斷證明。北檢調查,孫生第一輪4次缺課紀錄中,有一次其實已完成簽到上課,其他3次有寄email給老師,分別附上藥局收據、藥袋與「隔日診斷證明書」的照片;第二輪3次缺課紀錄中,也有1次是傳送當日診斷證明給老師,4次掛病號的相關症狀包括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咳嗽、流鼻水。檢察官認為,雖然家防中心不接受孫生以缺課隔天的診斷證明書請假,但很可能上課日當天他就身體不舒服才會缺席,無法判定他惡意曠課,因此不起訴。
「8億人瑞爭奪戰」開庭!看護被控假結婚未現身 孫子搶人誤傷認罪
台北市今年2月發生「8億人瑞搶奪戰」,一名從事土地代書、累積8億元身家的102歲王姓老翁,因年初娶60歲看護為妻,又疑似與其他家人斷絕聯繫,引爆搶人大作戰,老翁的兒子、媳婦、孫子得知他與「後母」去馬偕醫院看病,直接在醫院大門攔截帶走老翁,賴姓「後母」因拉扯衝突受傷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老翁一名媳婦、一名孫子,今天首度開庭,孫子認罪希望調解,媳婦生病住院並未現身,但透過律師表達不認罪。檢警調查,102歲王姓老翁年輕時從事土地代書而致富,名下多筆不動產大約價值8億元,過去20年一直由小他40歲的賴姓看護照顧,但就在今年1月兩人結婚,還另外請了越南看護,其他家族成員懷疑賴姓看護假結婚意圖奪產,並阻止人瑞與兒孫接觸。今年農曆春節前一個多禮拜,王姓人瑞與「新婚妻」前往台北馬偕就醫,遇到王家多人爭搶,一陣混亂後,賴姓女子掛彩,她對人瑞3位兒子、3位媳婦、7位孫子共13人提告,檢方只起訴其中一位媳婦、一位孫子涉嫌過失傷害。台北地院首次開庭6分鐘就結束,王姓人瑞的張姓媳婦並未出庭,委任律師提出診斷證明書並解釋住院中不克前來,但她不認罪。王姓人瑞的47歲孫子承認犯罪,希望跟賴姓女子調解,以求取對方原諒並撤告,開庭結束後時,媒體問他是否獨自幫嬸嬸扛下這件事?對於賴女士是否有不滿意的地方?他沒有回答,聽到「覺得看護在爭家產嗎?」他回答不曉得,記者再問爺爺現在狀況如何?他說很好。根據了解,王家人接回人瑞之後,另外安排住處和看護人力,並對賴姓女子提告偽造文書,她是否跟王姓人瑞假結婚,檢方仍在偵辦中。
女監丟鑰3/請調神隱1年拒探視!監所排班慘況曝光 無緣連休出國
桃園女子監獄劉姓女管理員複製戒護區鑰匙又遺失遭到懲處,跟獄方撕破臉提告後,已請調中部某矯正機關,離奇的是,她「上任」至今將近1年均請病假,主管從未見到人,曾向家屬表達關心想前往探望也被拒絕,但發放福利金時,她的家人仍不忘領取。在女性收容人近年暴增的情況下,獄所人力吃緊,劉姓女管理員長期缺陣、職務代理人頻繁異動,造成同仁排班不易,連短暫出國玩幾天都成奢望。桃園女監考績委員會在2024年7月12日決議申誡1次,劉姓女管理員提起復審案,保訓會2025年2月11日駁回,據了解,她請調前就提起行政訴訟,跟桃園女監對簿公堂。劉姓管理員藉由通案調動的機會,在2025年7月28日調離桃園女監,轉調至中部某間女子矯正機關,原本應於去年8月到職,但她從第一天就稱病,未曾現身辦公室,到現在11個月了,主管及同仁都無法親自接觸她。知情人士透露,衛生科長曾連絡劉姓女管理員的先生,表明當面關懷之意並致贈水果籃,對方僅回覆目前狀況不便見人,由於劉姓管理員依規定提出診斷證明書,新單位尊重她請假的權利。在2025年8月到今年7月期間,劉姓管理員雖有職務代理人,但因為職代未經國考,而是由機關自行招考面試,屬於約聘性質,在看守所和監獄工作必須「心智強健」,高壓工作環境很難待得久,不到一年已經換了好幾個。近年因詐騙猖獗導致矯正機關超收惡化,管理員負擔越來越重(圖/報系資料照)熟知女子矯正機關的官員表示,近年詐騙氾濫,女性收容人暴增,全國三大女子收容機關從5千人增為7千人,收容空間嚴重不足,甚至「睡到工廠去」;嚴重超收也導致正職人員更得上緊發條,一個人當好幾個人用,毫無緩衝容錯餘地,排班上也是一個卡一個,無法排連休,更不用說安排跟家人出國旅遊,若有正職未正常出勤,職代流動率又高,人少事多的狀況會雪上加霜。桃園女子監獄是超收率最高的女性矯正機關。(圖/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提供)2025年立法院邀法務部矯正署等單位專題報告「現行獄政與受刑人處遇機制之制度檢討」,不分藍綠都關切監所超收議題,羅智強特別點名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超收率高達46%,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回應,會以擴建監獄計畫來改善。但依據矯正署「每日在監各類收容人數」統計數據,桃園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50.63%,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57.8%;台中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72%,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32.16%;高雄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05%,7月9日當天的超收率27.86%,嚴重超收的現況仍在惡化中。苗栗看守所回應指出:劉員依規定請假,人力不足部分,本所由現有人力分擔調度,並持續招聘職代,期能減輕同仁負擔。
蚵仔煎店當掩護!移工組團賣同鄉「居留證」 每張要價1萬
移民署台北專勤隊日前在追查失聯移工時,發現該名移工持有偽造證件,循線溯源後掌握有集團疑似長期販售偽造「中華民國居留證」、「中華民國身分證」與「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等證件,將一名越南籍陳姓移工等7人逮捕到案,幾人為避人耳目,更以蚵仔煎店作為掩護,但仍全數被捕,粗估不法獲利50萬餘元。據了解,該偽造證件集團以越南籍陳姓移工為首,陳男的友人裴姓移工因逾期失聯遭遣返出境,裴男認為只要持有仍在有效期限內的居留證就不會遭遣返,於是讓仍在台的陳男找來同鄉一起組成偽造證件集團,並對外刊出訊息,滿足不少需要假證件的移工,提供「身分證」、「居留證」與「照護服務員結業證書」,每張要價從5000元至1萬元不等。為避免遭到查緝,陳男等人也利用其同鄉在台經營、位在松江市場內的蚵仔煎店作為掩護,更找來台籍男子分工協助,提供貼心服務,1人顧店,1人將證件外送給不方便前來領取的移工。移民署專勤隊與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後,日前見時機成熟,一舉將陳男等人逮捕到案,當場查扣已製成60張偽造證件,並已完成交易,初估不法獲利約50萬餘元。全案後續將依違反戶籍法、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並遭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移民署強調,偽造、變造或持用不實證件,不僅影響國家證件公信力,更可能衍生非法工作、非法仲介及治安風險。移民署將持續掃蕩不法網络,深入追查非法雇主舆仲介,並加強溯源打擊此類不法集團,展現嚴正執法決心,以維護社會秩序及保障合法移工工作權益。移民署也提醒,雇主聘僱外籍人士前,應依法申請聘僱許可,並確實留意相關居留證件真偽,相關資訊可至移民署晶片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查詢(網址 https://niaicinfo.immigration.gov)。若非法聘僱未經許可之外籍人士工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非法媒介外籍人士工作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從事非法仲介者,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知名中醫診所突公告「院長辭世」永久歇業 在地人不捨:太突然了
位於屏東縣屏東市永城里勝利路、Google評價高達4.9顆星的「昱榮中醫診所」於7月1日發布公告表示,院長徐榮澤已辭世,診所即日起也停止營業。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哀悼,「那麼好的一個醫師,太突然了」、「謝謝醫生,醫術精湛猶如華陀在世」。「昱榮中醫診所」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診所負責人徐榮澤院長已離世,診所即日起停止營業,感謝各位多年來對徐院長及昱榮中醫診所的信任、支持與陪伴,能夠守護大家的健康,是他們始終珍惜並深深感恩的緣分。至於精油敷貼等自費項目退費事宜,目前正陸續整理相關資料,待作業完成後,將擇期通知退費事宜,請留意診所粉專公告及電話通知。消息曝光後,許多網友在底下留言,「謝謝醫生,醫術精湛猶如華陀在世,阿彌陀佛,一路好走」、「怎麼會這樣,那麼好的一個醫師,太突然了,一個為病患著想的醫師就這樣突然走了」、「徐醫師,這輩子都感恩你的幫助」、「已經習慣每個禮拜都去診所給您看診,突然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很不捨,這麼好的一位醫生要去哪裡找」、「真的很難過,我每週都去給徐醫師看診,徐醫師的針灸技術很精湛,每次都能針到我的痛點,沒想到徐醫師離開了」、「謝謝你總是叮嚀我要熱敷,那麼溫柔的醫生」、「非常感謝徐醫師在疫情前後期間對我們家的照顧、貼心幫忙、您一路好走」。也有人說,「我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十幾年了,像朋友一樣的存在,從我的兩邊五十肩,到現在糖尿病前期的治療,我才剛要去追蹤檢查而已耶」「可能天堂有什麼急診的病人,需要徐醫師去救命幫忙,也可能老天爺覺得徐醫師太累了,想要讓祂好好放個長假,又或者徐醫師人生功課功德圓滿集滿福利點數,可以回歸天堂承夢而去,祝願徐醫師一家平安順利」、「謝謝徐醫師從馬光到診所多年的照顧,也願家人節哀」、「有些人不一定會在生命裡留下轟轟烈烈的故事,卻會在一段艱難的日子裡,默默陪著你走過。回頭想想,很感謝徐醫師這半年來細心的診斷與治療」。另外,「昱榮中醫診所」也說明,由於診斷證明書依法需由醫師本人親自開立,但診所負責醫師徐榮澤已離世,故目前無法開立診斷證明書,經與相關單位確認後,如有證明就醫紀錄需求,診所可提供就診期間的病歷紀錄作為就醫證明文件。
尪接14天教召通知! 人妻「挺2月孕肚帶4歲孩」沒後援崩潰:白天還要上班
今(115)年起教育召集全面改為14天訓期,並調整14天教育召集列計1次。不過,就有一名人妻透露,老公日前接獲14天的教召通知,但家裡除了有一名4歲孩子需要照顧,自己目前也懷孕2個月,加上白天還要上班,讓她忍不住崩潰直呼「真的會暈倒!」近日一名人妻在Threads發文表示,目前家中4歲大寶的接送、洗澡及日常照顧工作,大多都由老公負責,但老公近日收到14天教育召集通知,原PO擔心自己目前懷孕2個月,不能搬重物也不能做家事、抱小孩等等,且白天還需要上班,身邊沒有後援能幫忙照顧孩子,於是忍不住發文詢問網友「真的會暈倒,有沒有人有先例申請免召,但如果沒辦法免招也只能自己加油了」。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過來人紛紛留言分享,「可以帶媽媽手冊和大寶的寶寶手冊一起去問看看,先生之前連兩年被抽中後來他們直接幫忙申請(忘記幾年內)免召」、「家庭因素有證明印象中可以免招,找找看條例」、「我生3個,每次教召都有我,但家裡賺錢只有我一個,每次都要跑公所申請免招」、「這樣躲不掉,差太多歲了,我大的跟小的差兩歲,7年免召」、「安胎可以,我是用高危險妊娠請的」、「之前大寶未滿2歲,我懷孕8到9個月,教召日期離預產期不到一個月,好險有免召通過」、「我老公也是今天收到8/1-8/14,剛好家裡兩位一個1歲、一個4個月,準備去請假,不然我要怎麼1打2啊,我會先瘋」。據了解,根據現行申辦免召的相關規定,若配偶懷孕,且預產期落在召集期間前後14日內,或配偶於召集期間分娩、流產未滿14日,以及預產期已過但尚未分娩等情形,可檢附國軍醫院或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書申請免召。此外,若符合養育未滿2歲子女、養育2名以上未滿7歲子女,或養育3名以上子女且其中至少1名未滿7歲等條件者,也可檢附全戶戶籍謄本或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股價創新高!送小孩「一張台積電股票」要繳稅 律師分享5觀念3招避稅
「護國神山」台積電近日股價創新高,今(23)日一度站上2535大關,律師蘇家宏提醒,如要將名下的一張台積電股票贈與子女,依照目前股價來看,要注意已超過贈與稅的免稅門檻。蘇家宏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目前台積電股票一張已超過244萬的贈與稅免稅門檻,過去一直有很多人問他關於股票贈與和繼承的問題,到底該如何贈與股票?蘇家宏分享以下5個觀念。〈股票贈與過戶的三步驟〉蘇家宏提到要把股票轉移到別人的戶頭當作贈與,需要經過一定的法律與行政手續,就跟把房子過戶給孩子一樣,需要一定的流程。第一步:首先要向「券商」申請列印「持股證明」,向國稅局證明你確實持有這張股票。第二步:帶著持股證明到國稅局申報贈與,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是244萬,如果像今天贈與一張台積電,價值超過了244萬,超過的部分就需要課徵10%的贈與稅,如果今年度還有其他贈與,會加起來累計,累計的金額會有相對應的稅率。繳完稅或確認免稅後,國稅局會核發「完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這一個流程也可能需要一些時間。第三步:拿到國稅局核發的「完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後,再帶著相關的證件資料,回到券商辦理,券商才會幫你把股票過戶給受贈與人 。〈送一整張台積電會超過免稅額,那如果我不想繳稅,或想少繳點稅,該怎麼做?〉蘇家宏表示沒有一定要「送一張」,零股也是可以贈與的,所以也沒有一定要一次贈與一張台積電,只要贈與股數的當日價值沒有超過244萬,也不用繳贈與稅。接著不論是現金還是股票,善用244萬免稅額度「分年度贈與」、「父母分別贈與」,永遠是最好的方法,孩子結婚的那一年,還可再多贈與100萬。再來,高賣、贈與現金、等到未來股市回檔時,再用孩子的帳戶在低點買回這檔股票,可能可以同時省到稅又賺到價差,不過要注意也有可能一買掉,股價就不回頭了。〈股票贈與給孩子,就代表這張股票就是他的了!〉蘇家宏說明只要小孩擁有行為能力,是可以自己處分掉股票的,這時候善用「附負擔的贈與契約」,白紙黑字寫清楚,股票不能賣,或是必須履行支付父母生活費、照顧父母或家務的約定,這樣如果小孩沒有履行贈與契約,父母就有權利撤銷贈與,把「股票」拿回來。〈贈與股票這麼麻煩,把股票留下來當作「遺產」讓孩子繼承好嗎?〉蘇家宏說明如果是菜市場派的投資人、買了一籃子上百隻的股票,未來孩子辦理遺產稅申報和過戶時,必須一間一間去跑流程、查明細、辦過戶,所以,股票還被稱作最麻煩的遺產。但賺錢就不麻煩!好好培養財商、學習投資集中優質標的,汰弱留強,也可以讓未來孩子在繼承時可以省點麻煩。〈「信託股票」是未來的趨勢〉蘇家宏表示只要在生前把優質股票放入信託交由銀行管理,就能用機制防護人性,既能設定條件防止孩子揮霍,又能省去未來繁雜的遺產過戶手續,不論是他益信託或是自益信託,只要妥善運用,就能把安穩的財富與真正的平安,留給最愛的人!最後蘇家宏也強調股市在漲,我們的「財商」也要跟著漲!
52歲「汶汶阿北」遭起底曾跟蹤夏語心回家 網批「是私生飯」:並非砲哥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汶汶(王敬汶)20日參加私人棚拍活動時,遭52歲許姓男攝影師持刀刺頸,所幸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事件曝光後,犯人也遭起底是狂粉「汶汶阿北」,更被發現他過去就有多次極端行為,如順手牽羊、跟蹤藝人夏語心回家等。據悉,有網友於Threads發文爆料,「汶汶阿北」9年前就是「拍拍團」外拍愛好者的一員,大約是在2021年起開始喜歡汶汶,並非棒球或啦啦隊的球迷,而不少熱愛攝影的人都很愛惜羽毛,但「汶汶阿北」根本連「攝影師」或「砲哥」都稱不上,更是令人厭惡的「私生飯」,甚至曾尾隨藝人夏語心回家。也有人說,「汶汶阿北」過去喜歡文青型女藝人,曾出現在主播房業涵的活動上,並現身演員謝翔雅、梁以辰等人的公開活動中。「汶汶阿北」會以壓迫性的方式接近女性,也經常出現在各類文藝、戲劇場合,包括金馬影展及成人展等。另外,還有人透過判決書發現,「汶汶阿北」有過26次竊盜前科,並自認有精神相關疾病,其家屬也在庭上出示過精神鑑定報告書、診斷證明書等。針對此次事件,全案將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假死騙補助1/千元就有!越籍網站賣死亡證明 移工「賜死父母」騙補助
台灣近年缺工嚴重,大量引進外籍移工填補人力缺口,2026年移工人數已突破86萬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參加勞工保險的移工,在其家屬不幸離世時能申請死亡喪葬津貼,而如今卻有越南網站販售假死亡證明,更號稱能做到真假難辨,保證政府蓋章、資料齊全,且價錢僅需幾百到上千元台幣不等,也讓雇主憂心此制度恐成移工「賜死父母」騙補助的漏洞。勞保條例第62條規定,在台灣有投保的外籍移工得享有相關福利,被保險人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被保險人年滿12歲子女離世時,發給2.5個月;倘若被保險人未滿12歲的子女不幸么亡,則發給1.5個月。而根據勞動部調查,移工投保人數約為55萬人,2025年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有1萬101件,給付金額為9億5174萬元,平均一件獲得約9.4萬元,政府用意原是讓喪家能安心處理後事、暫免於經濟之憂,在危急時刻給予人性關懷和溫暖,卻被部分不肖人士察覺「商機」,發展出「亡靈生意」。「Bao Xin Viec」假死亡證明主打「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圖/翻攝Bao Xin Viec網站)記者調查,越南網站「Bao Xin Viec」乍看之下為文件代辦公司,實則是提供「代辦假死亡證明書」服務,網頁宣傳標榜「誠信、不需前往國家機關」,並主打「一條龍」服務,全越南皆可收送件的,強調能為消費者帶來「最完美、最負盛名和專業的服務體驗」。根據該網站公布的價格表與承諾,每張假證明收費大約在50萬至100萬越南盾之間(約新台幣650元至1200元),網站還列出多項保證,包含「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網站更提供全天候諮詢支援,以便消費者選擇合適產品並獲取必要資訊,且在1到3天就能拿到產品,還保證「絕對隱私」,甚至還有至少6個月的「售後服務」,主打安心快速、真假難辨,讓雇主擔心恐成移工騙補助的破口。知情人士透露,參加移工保險家屬死亡後,移工申請需要經過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如戶籍資料、出生證明,應為申請前最近6個月之文件)、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若移工提供的文件並非台灣政府核發,則必須先送到台灣駐外館處進行驗證,但跨國查核困難重重,加上移工家屬遠在海外,於台灣並無戶籍,也讓查證過程更加棘手,代辦假證件技術精進又讓此現象雪上加霜。台灣外籍移工已突破86萬人,是勞力市場中不可或缺的勞力,投勞保的勞工都能請領家屬死亡津貼,卻有人試圖鑽漏洞、騙補助。(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希望勞動部不要真的成為『移工部』,多為國人想想吧。」知情人士無奈表示,移工是台灣目前的重要勞動力,他們的努力和付出有目共睹,但同樣依賴移工的國家如日本、韓國和杜拜,則未將其家屬也納入照顧範圍內,希望政府能「內外有別」,並建立嚴格完善的防範機制,才能確保勞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口上,別讓良善的體制淪為外籍黑市的提款機。勞保局回應,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依規定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確認文件真偽。勞保局表示,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前開措施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勞保局強調,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樣加強查核、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協助查詢與確認、強化投保單位協助辦理手續,避免不法代辦介入等多項查核機制外,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