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
」 偷拍 愛爾麗 常如山 動物保護法 苗栗
愛爾麗北部10店急拆主機疑滅證 市府再赴台中3分店稽查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爆出偷拍疑雲持續延燒,檢警追查發現,至少台中以北10家分店疑裝設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針孔設備,甚至在案情曝光後火速拆除主機,疑有滅證嫌疑。台中市府今再度突擊稽查旗下2家診所與1家產後護理之家,雖暫未查獲異常,但相關監視設備是否合法蒐錄病患隱私,已移送檢方深入追辦。愛爾麗偷拍風暴越滾越大,新北檢警追查發現,涉案設備商在案發曝光後,曾替愛爾麗至少10家分店拆除主機,其中包含台中西屯文心店及北屯崇德店,引發外界質疑是否企圖掩蓋證據。檢警目前已查扣相關主機設備,持續比對影像與資料流向。台中市政府表示,為平息民眾疑慮,今天第3度聯合警消前往相關據點稽查,針對診間、針劑室、病房與其他隱私空間,使用紅外線探測儀及RF無線訊號偵測器全面掃描,同時檢查火警探測器用途。稽查結果顯示,目前2家診所及1家產後護理之家均未發現針孔攝影設備,也未發現異常訊號。不過,衛生局指出,日前在部分諮詢室、診療室及針劑區確實發現監視設備,若未經病患同意、也無特定醫療用途,恐涉及違法蒐錄個資與隱私,相關資料已移送檢察機關進一步偵辦。後續若查證屬實,將依《醫療法》及相關法規嚴懲究責。衛生局也提醒,醫療與健康資訊屬《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的敏感性特種個資,原則不得任意蒐集或錄製。醫療機構若有攝錄需求,必須符合衛福部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民眾若懷疑自身權益受損,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透過行政院消保會線上系統提出申訴。
飼主住院沒找人照顧!「14隻貓咪受困」挨餓多天 渴到只能喝馬桶水
新竹縣新豐鄉發生一起不當飼養貓咪案件,一名飼主疑似因車禍住院,卻沒有委託他人照顧家中貓隻,導致14隻貓長時間無人餵食,且生活在極其惡劣的環境,甚至有貓咪只能喝馬桶水解渴。救援團隊自4日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搶救,但由於部分貓咪受到驚嚇,躲進牆壁夾層內,動保人員歷經2天搜救,才終於將14隻貓咪全數救出並安置。貓咪的生活環境髒亂。(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5月4日接獲民眾檢舉,稱新豐鄉疑似發生不當飼養案件。動保人員到場後發現,有14隻貓在屋內,環境髒亂不堪,且未提供食物及乾淨水源,部分貓咪甚至因受到驚嚇躲藏在牆壁夾層中。動保所指出,該名飼主自4月25日後未返家,疑似因車禍住院,卻沒有安排他人幫忙照顧貓咪,導致貓咪長時間挨餓,有致死之虞。動保所獲報後,立即派出救援團隊展開救援,持續搜救至5月6日,才順利將14隻貓全數帶離現場安置。經獸醫檢查後發現,這些貓咪健康狀況都不理想,出現腹瀉、跳蚤感染及皮膚病等症狀,且飼主並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14隻貓咪大部分健康狀況都不理想,有跳蚤感染等症狀。(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為避免貓咪持續遭受危害,動保所已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先行扣留安置14隻貓,並由獸醫提供除蚤藥物及必要醫療照護。動保所說明,飼主的行為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後續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0-1條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依第32條沒入貓隻,後續將繼續調查是否有進一步的違法事證。動保所呼籲,民眾飼養動物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能力與環境條件,「飼養應量力而為,給予乾淨、安全、基本的生活環境,並具備正確飼養知識,才是真正負責任的飼主」,若有不當飼養的情形,將會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裁處。
不滿狗狗半夜狂吠! 苗栗凶殘男持十字弓射殺犬隻「1死1重傷」
苗栗縣三義鄉昨(7)日發生一起狗狗遭到弓箭射殺事件,一名55歲黃姓男子疑似因不滿犬隻半夜在住家附近吠叫,竟持十字弓朝射擊狗狗,造成2隻狗1死1重傷。警方獲報追查後,查扣黃男犯案使用的十字弓與弓箭,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動物保護法等罪嫌,將黃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7日凌晨,三義鄉鯉魚潭村一名楊姓飼主發現愛犬胸口遭弓箭射穿,緊急送往台中豐原動物醫院急救;另一名潘姓飼主7日上午則在住家附近教會旁發現血跡,循著血跡尋找後,發現白色愛犬已中箭死亡。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與訪查附近居民,鎖定住在附近的55歲黃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當天下午將人帶回偵辦,同時在其住處查扣十字弓1把、弓箭等證物,庭院內甚至還有練習射擊用的靶子。黃男住家庭院內有練習射擊的靶子。(圖/翻攝畫面)黃男供稱,自己因上夜班返家後準備休息,卻被犬隻狂吠吵醒,加上平時不滿犬隻經常跑到住家附近大小便,情緒失控下才會持十字弓從2樓陽台射擊犬隻,造成1死1重傷。警方表示,經檢驗後確認黃男使用的十字弓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列管刀械,加上2名飼主已正式提告,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屬《動物保護法》等罪嫌,將黃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動防所表示,重傷犬隻送往台中地區動物醫院後,已完成取箭手術與傷口處理,目前生命徵象暫時穩定,但仍未完全脫離險境,後續至少還需觀察5至7天,以免傷口感染或發炎。苗栗縣府指出,本案造成犬隻1死1傷,情節重大,將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第30條規定裁處,且由於受害犬隻共2隻,將按隻從重量處,每隻裁處最高額7萬5000元罰鍰,合計裁罰15萬元。被射中的犬隻仍在治療觀察中。(圖/翻攝畫面)
常如山涉偷拍遭羈押禁見 入看守所守夜狀況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6日下午遭拘提,檢方複訊後認定他們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常如山等人8日凌晨1點進到看守所,在監所內情緒平穩、沒有異狀,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共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7日傍晚召開羈押庭,經數小時偵訊後,認定3人嫌疑重大,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與張、謝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而常如山等3人於8日凌晨1時進到看守所,完成新收程序後入住2到3人房,3人入住首夜情緒平穩、沒有異樣,早餐吃蔬菜包和咖啡奶茶,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偷拍案延燒!逾7百人加入自救會 未成年少女也受害
醫美診所龍頭「愛爾麗集團」爆發重大偷拍風波,引發社會譁然。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助理張元齡,以及負責監視系統的工程師謝金亨帶回調查。由於檢方查出受害者中甚至包含未成年少女,認定案情重大,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昨(7日)深夜11時許裁定,3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及利用個資、《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與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案件最初源於本月1日,1名女子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她當天下午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消費時,意外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裝有疑似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由於該設備安裝位置明顯不尋常,女子察覺有異,當場詢問診所人員,但對方僅給予含糊回應,無法解釋用途。女子因此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拆開裝置,果然發現內藏針孔攝影機,全案也因此曝光。新北地檢署隨後於4日指揮警方,並會同衛生局前往愛爾麗多家分店搜索。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只板橋分店,其他多家分店內也被安裝俗稱「偵煙型攝影機」的偷拍設備與主機。警方當場拆除相關裝置,並將涉案人員帶回調查,同時通知常如山等人到案說明。檢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在Threads貼文曝光、事件開始延燒後,工程師謝金亨疑似接獲高層指示,從北部一路南下,前往各分店拆除針孔監視器主機,甚至對部分設備內的資料進行格式化,企圖刪除證據。不過,檢警仍及時查扣部分尚未完成清除資料的主機,保留關鍵影像內容。檢方勘驗現存影像後發現,受害者人數多達數百人,其中還包括未成年少女,案件嚴重程度遠超外界想像。隨著案情持續擴大,目前已有超過700名消費者加入自救會,其中180人正式填寫資料,指控自己疑似遭偷拍,後續將透過刑事與民事訴訟向愛爾麗討回公道。檢方複訊後認為,常如山、張元齡與謝金亨3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湮滅證據與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3人涉及多項重罪,且常如山另有逃亡之虞,與另外2人也有串證、滅證,以及偽造、變造證據的可能性,因此裁定3人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與通信。
快訊/常如山遭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裁定理由曝光
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爆出多家分店在診間內裝設「偽裝偵煙型攝影機」,新北地檢署6日發動搜索,將常如山等4名被告,板橋、新莊、永和、林口等4間店店長帶回偵辦,其中總經理劉貞華則無羈押之必要,諭令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董座常如山、特助張元齡、監視器廠商謝金亨等人遭聲押禁見,稍早羈押庭結果出爐,新北地院裁定董座常如山等3人全遭羈押禁見,新北地院的羈押理由也曝光了。新北地院指出,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相關事證後,認被告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第33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之嫌疑重大。且被告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其與張元齡、謝金亨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檢察總長卸任罕見回應三中案 邢泰釗對向心、龔青夫婦案全說了
今天是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最後一天,他發表卸任感言,對歷任長官的提攜與指導,以及全體檢察同仁、行政夥伴一路上的支持與協力,使各項檢察工作得以穩健推展表示感謝。對於近來媒體提及三中案,以及向心、龔青夫婦等案件,他也罕見逐一正面回應,也向所有曾經支持、包容與鼓勵他的長官、同仁及各界先進,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與敬意。願法治長存,司法永續精進!邢泰釗指出,近日有報導與評論內容,或因資訊來源、觀察角度不同,與實際情形未盡一致。比如提及三中案,實則該案經過臺北地檢署起訴以後,相關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檢察官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另有關向心、龔青夫婦部分,該案國安法、洗錢部分均非於本人擔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偵結,本人未經參與,報導內容易生誤導,尚請國人明察。邢泰釗強調任職期間偵辦各項案件,感謝社會各界與媒體朋友長期以來的關心、監督與批評指教。民主法治社會中,公共事務本應接受檢驗與討論,相關意見均為司法持續精進的重要參考。他自認擔任檢察官公職近四十年,始終秉持法律確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無論面對何種案件與壓力,皆以維護法治、守護公平正義為念。一路走來,或有不同評價與聲音,惟無愧於心,自問未負人民所託,相信社會自有公評,亦相信國人能以理性與客觀態度加以判斷。面對未來,他深信檢察體系仍將秉持專業、良知與勇氣,持續回應人民對司法的期待,也期盼各界持續支持司法,讓法治精神得以穩健前行。謹在任期最後一天,向所有曾經給予支持、包容與鼓勵的長官、同仁及各界先進,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與敬意。願法治長存,司法永續精進!
黃子佼案正式定讞判1年6月須服180小時勞務 與37受害者和解成緩刑關鍵
藝人黃子佼涉入「創意私房」未成年性影像案,最高法院今(7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黃子佼因購買、持有2341個未成年不雅影像,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個月;二審則考量其認罪、與37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完成賠償,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註冊成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後,長期購買、蒐集並下載37名女童及少女裸露胸部、性器官及性交行為等性影像。即便《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23年2月17日增訂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刑責後,他仍持續以行動硬碟保存相關影像與個資。此外,黃子佼另涉及持有10名未成年、共503個性影像部分,因目前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與實際年齡,日前已由高院退回台北地檢署,另案持續偵辦中。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愛爾麗偷拍案常如山遭聲押 下午2點半開羈押庭決定是否能回家
愛爾麗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複訊後認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涉嫌重大,還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院方則將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常如山今晚是否能夠回家。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則將預計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他們今晚是否能夠回家,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多間分店遭查出偽裝型監視器 常如山遭聲押原因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風波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多間分店安裝偽裝式監視器,晚間複訊後,於7日凌晨裁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聲押禁見,劉姓總經理則以500萬元交保。近日有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此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大眾恐慌。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而檢方於6日晚間針對常如山等4被告複訊,認定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新北檢表示,常、謝和張3人所涉上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若未予以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諭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劉姓被告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新北地檢署表示,因查扣之監視器主機尚須逐步勘驗,檢方呼籲,上開有查扣監視器相關各分店之被害人,如經警方聯繫,請配合確認並斟酌是否提出告訴;相關分店之被害人亦可向警方洽詢是否有在監視器畫面之保留區間內,並主動報案配合警方偵辦,以利進一步釐清案情。
愛爾麗偷拍風暴炸裂!民眾退費竟還被扣5% 檢警兵分8路搜索
知名連鎖醫美品牌愛爾麗醫美診所近日爆出疑似偷拍爭議後,風波持續擴大,不僅引爆大批消費者恐慌與退費潮,案件如今更正式升級為司法偵辦。新北地方檢察署6日指揮警方兵分8路搜索愛爾麗醫美診所創辦人常如山住處,以及新北市多家分店,並帶回常如山等4名被告、4間分店店長等證人,另有不少人急著終止療程並要求退費,卻傳出仍被要求自行負擔5%手續費,讓許多消費者怒轟「明明是店家出問題,為何還要我們買單?」整起事件起因於有民眾質疑,愛爾麗醫美診所部分診所內的煙霧偵測器疑似暗藏攝影設備,引發外界擔憂病患可能在診療、體雕、更衣等私密空間遭偷拍。消息曝光後,網路輿論迅速炸鍋,大批消費者也開始擔心個人隱私外流問題。隨著事件延燒,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也連續兩天會同警方及消防局,前往愛爾麗醫美診所台中文心店與崇德店進行稽查與調查。崇德店櫃台人員低調證實,檢警6日下午再度到場「了解狀況」,而文心店則對外相當低調,不僅拒絕媒體採訪,還拉起窗簾避免內部畫面曝光。衛生局表示,目前已在諮詢室、診療室及針劑室等區域發現監視設備與煙霧偵測器,若後續確認錄影行為未具特定目的,或未取得病患書面同意,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處5萬至50萬元罰鍰;若涉及病患隱私洩漏,也可能違反《醫療法》,最高可再罰5萬至25萬元。此外,若煙霧偵測器內部真的藏有攝影設備,甚至可能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全案目前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深入追查。檢警也正進一步釐清相關設備來源、是否實際錄影,以及有無影像保存或外流情況,而風暴爆發後,也引發大批消費者恐慌退費。有民眾表示,自己原本仍有療程尚未完成,但看到疑似偷拍消息後,已無法再安心接受治療,因此決定終止療程並申請退費。然而讓消費者更加不滿的是,診所雖願意辦理退費,卻要求消費者自行負擔5%手續費。對此,不少人怒批,「不是我們違約,是店家自己出問題,為什麼最後還要消費者吞手續費?」也有消費者坦言,雖然第一線美容師與諮詢師服務態度依舊良好,但整體信任感早已崩潰,「不管到底有沒有偷拍,發生這種事情就不敢再去了。」隨著案件越演越烈,大批消費者也開始串聯自救。據了解,目前已有近百名消費者成立自救會,透過LINE群組集結疑似受害者,後續不排除提起團體民事求償。根據《中時》引述自救會委任律師李欣庭說法,目前除了持續統計受害人數外,也可能結合民意代表協助發聲。由於刑事部分仍由檢方持續偵辦,因此現階段會優先朝民事求償方向進行。李欣庭指出,自救會目前主要主張人格權與隱私權遭侵害,因此會以精神慰撫金作為求償重點。不過實際提告範圍與金額,仍需視後續調查結果而定。她也強調,如果後續確認偷拍範圍涉及更衣室、體雕室、診療空間等高度私密區域,情節恐怕會更加嚴重;若未來甚至查出影像外流,相關賠償金額也可能大幅提高。
被摔到屎尿失禁!苗栗網紅寵物餐廳涉虐狗 綠委籲修法重罰
近日苗栗一間網紅寵物餐廳爆出長期虐犬,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吳沛憶及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6)日共同召開「補上動保破口,終結虐待循環」記者會,呼籲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應將犬隻沒入,而非僅暫時扣留。一名曾在該餐廳任職一年多的前員工表示,近期曝光的虐狗影片,對店內犬隻而言其實早已是日常。她指出,飼主只要認為狗狗「不聽話」或不順他的意,便會將狗綁起來、用腳踹,甚至抓起來往牆上摔,導致部分犬隻當場屎尿失禁。她坦言,自己因長期目睹相關情況,後續甚至接受心理諮商,並感嘆人遇到痛苦時至少還能開口求救,但狗狗不會說話,只能默默承受。對此,郭昱晴說明,該間寵物餐廳對犬隻施虐情況已長達2至3年,雖目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已將犬隻扣留,但外界仍擔憂犬隻後續是否可能被交還原飼主。此案存在兩大問題。郭昱晴說,首先,現行虐待動物刑責仍過低,難以形成嚇阻效果;其次,現行針對相關場所的3年一次評鑑制度,也無法即時反映實際飼養狀況。她強調,這些犬隻在過去疑遭椅子砸傷、抓起來重摔,甚至身上還出現刀傷,若相關單位未能及時介入,虐待情況恐怕不會停止。郭昱晴也質疑飼主是否具備照顧犬隻的能力。她提及,受虐犬的飼主過去曾對外募款,不僅涉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也反映其本身可能缺乏足夠能力飼養與照顧這些犬隻。吳沛憶指出,此次案件目前僅裁罰7萬5000元,但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可採「按次、按隻處罰」,認為苗栗縣政府應更審慎看待此案。她強調,若裁罰過輕、輕輕放過,未來恐難以對飼主惡意虐待動物行為形成有效嚇阻,也可能讓類似事件一再發生。陳光軒則呼籲苗栗縣動防所,不應僅止於扣留犬隻,而應依法進一步進行沒入程序,後續才能開放一般民眾認養,讓犬隻徹底脫離原本的惡劣環境。針對近期虐待動物事件,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回應,愛護動物應成為全民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習慣,因此已將《動保法》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針對傷害及虐待動物行為,提高相關罰則與刑責,希望未來不再發生「不尊重生命、欺凌動物」的事件。
黨內互打!看板遭AI惡搞竟是卓冠廷前助理做的 廖宜琨沉痛發聲
新北市民進黨籍議員卓冠廷辦公室近日被檢警搜索,辦公室黃姓前助理遭帶走,檢方訊後以6萬元交保,搜索原因則是同黨籍議員廖宜琨看板日前遭惡搞變造,檢警深入調查後鎖定黃女涉有重嫌,黃女坦承變造,但未交代犯案原因,相關案情仍待釐清。廖宜琨看板日前遭惡搞變造,將看板標語改成「初選穩啦、哈嘍!我在西班牙!」廖宜琨憤而於1月向樹林警分局提出告訴,檢警深入調查,鎖定黃女等人涉有重嫌。樹林分局表示,日前接獲報案,指某候選人競選看板照片遭後製編修並散布社群媒體,立即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深入追查,發現黃姓女子及王姓男子、陳姓男子等3人涉有重嫌。新北地檢署29日指揮樹林分局,針對黃姓女子等3人執行拘提,亦同步前往黃姓女子曾任職之處所執行搜索取證,查扣涉案手機4支及桌上型電腦主機1台等證物;黃女等3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違反同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等罪嫌移送法辦。廖宜琨表示,他也是剛剛才看到相關報導,對此相當錯愕,而他身為受害者、遭網路抹黑的一方,自己比任何人都更想知道事情的真相,期待檢方能夠盡速釐清真相,還他一個公道,而他更想知道這是個人不法行為,還是有心人是有計畫的操作與攻擊,希望檢警能一併釐清。樹林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任意變造、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及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之圖文,以免誤觸法網。
國寶蒙塵3/拍賣一團亂法院也沒輒 專家籲速立藝品市場法定鑑價程序
已故詩人楊牧生前手稿拍賣陷爭議,也讓平常較少人關注的藝術品拍賣市場躍上公眾視野,但真偽鑑定與價格爭議卻老籠罩拍賣市場,有意收藏藝術品的民眾深怕被「坑」,面對閉鎖市場只能望之卻步。專家直指,拍賣市場必須先建立可信賴的「鑑價程序」,讓買賣爭議降到最低,避免買出火氣還得上法院徒增訟累。台師大藝術史學教授曾肅良(圖)介紹藏品,直指藝術拍賣鑑定、估價制度化刻不容緩。(圖/方萬民攝)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就坦言,台灣藝術品拍賣市場光源頭鑑定就是問題,因為沒有標準鑑定制度,拍賣行鑑定時吆喝幾位藏家自己評價,而華人最難避免的就是人情世故,一旦哪邊將軍、高官請託壓力一來「有問題的也得賣」,加上目前拍賣市場問責還是「真空狀態」,縱使買家不爽而告上了法院,但法院函詢或傳喚專業意見的專家證人「還是地方那幾位藝品店老闆」,他直指就算在藝品界吃虧要救濟「裁判、旁證都是拍賣平台的自己人」,完美「閉鎖」之下拍賣平台賺得盆滿缽滿責任又輕,外頭的人要制衡根本不得其門而入。儘管承擔亡國罵名,宋徽宗的藝術涵養卻提升了華人文化。圖為宋徽宗作品《文會圖》生動地展現了宋代文人雅集的風采。(圖/翻攝自故宮官網)曾肅良舉例問題可不只在台灣,像對岸藝品拍賣統計網「雅昌」就顯示,對岸藝品拍賣後實際付錢取貨的「交割率」也不過50%「作假帳」問題多,「棄單」率是高得嚇人搞得華人收藏家都沒自信,更別說像廣東省大芬村盜畫油畫還畫出了品牌來,目前對岸官方看到問題了,正有計畫地整頓希望「洗白」在國際市場揚名,也該是台灣從內部整頓、跟上世界浪潮的時候。曾肅良回顧,華人藝品會躍上公眾視野,不外乎是早期官員向民間搜刮用來「拍馬屁」,希望和皇帝找個共同話題拉近距離,像是宋徽宗就是藝術狂熱者,但真跡沒可能那麼多,層峰需求之下廠家競相仿製,贗品當然滿街跑。江蘇宜興「紫砂壺」名揚國際。圖為對岸藝術家王輝作品「石玩」,圖僅示意。(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他續指,後頭19世紀末清朝正「落衰」,歐洲和日本人大肆進入中國大陸買古董藝術品,當然其中「假東西」也正式散播到國際市場。再來對岸改革開放後台灣人跟著香港人深入內陸,從福建「壽山石」到江蘇的「紫砂壺」都被掃來台灣,直到21世紀初大陸「富」起來了才又來買回去「光復」,「當然假貨也物歸原主啦!」他苦笑攤手。而談到楊牧遺孀所爭執的手稿問題,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吳尚昆律師直言,楊牧繼承人不妨對拍賣公司主張民事「權利瑕疵擔保」,請求解除契約並賠償損失,若後頭拍賣平台硬是上拍,更該進一步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吳尚昆直指,平常藝品拍賣時,各大拍賣平台可不是秀個「免責聲明」就真的爽賺手續費不必負責,無論是委託人與拍賣公司之間的「委託契約免責條款」,或是買家自己在競投時簽署的拍賣條件,拘束效力都不是絕對,任何條款若違反《民法》定型化契約合理性審查、不得預先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甚或《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誠信原則等,像是拍賣公司明知標的物有瑕疵還上拍、消費者爭議期間過短而顯失公平,還有所有權爭議背後權利瑕疵、真偽問題探討的物之瑕疵,其實商家免責力度可不是必定為零,呼籲買家遇到爭議別只看「免責聲明」就放棄主張,不妨諮詢律師評估救濟機會。吳尚昆強調,儘管「贗品也自成美學」不能全盤否定,但藝品買賣最重要還是讓雙方與拍賣平台都服氣,關鍵可不一定是找到「真正正確的價格」,更重要的是建立雙方都信任的「鑑價程序」,努力方向有三:首先該讓鑑定與估價分離,讓鑑定者處理真偽、年代、保存狀況等事實問題,估價者則處理市場價值評估,最好像公部門開標一樣訂定嚴謹程序,並由「外部委員」獨立以區間報價。第二,估價師應揭露所引用的比較交易基準,讓買賣雙方檢視推理過程;最後也要要求,契約上該預先約定爭議處理機制,例如複鑑、價金調整或解除條件,把程序寫進契約,「比事後上法院吵架省事得多」。
國寶蒙塵2/揭藝品市場暢遊訣竅 藏家籲訂《拍賣法》防搞臭國際名聲
已故多年的詩人楊牧因著手稿拍賣角力再度躍上公眾視野,如今遺孀與拍賣平台糾紛權責扯不清,隱身的委拍人築了防火牆作壁上觀更讓家屬氣結。專家直指台灣連藝術品拍賣鑑價師與拍賣師制度都不完善,再不訂定《拍賣法》遏止藝術品拍賣亂象,恐怕洗錢喊價只會讓國寶蒙塵。初入拍賣場的「小白」有不少訣竅要注意,像「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等物品介紹,就暗指拍賣平台「也不認為那是真跡」。圖非指涉特定拍賣場域與單位。(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在21世紀政經發展成熟的台灣社會,藝術品已成了富豪甚至中產階級點綴生活的標的,但因著不健全的法律與華人特殊民族性,洗錢、逃稅等問題橫生。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就直言,台灣老把藝術品拍賣行為視為民事糾紛,且「又沒有人員傷亡」官府實在懶得管,拍賣平台不像國外《拍賣法》一樣完全負擔連帶賠償責任甚至刑責,只要寫了免責聲明,包含賣到贗品、來源不明都「不關我的事情」,現在法律不完備之際正好拍賣從業者「能撈多少是多少」,這和西方蘇富比等拍賣平台主打的誠信原則有別,「其實都搞臭台灣的全球名聲」他講了大白話。曾肅良提醒,藝術品可是比股票市場更高深莫測,畢竟不像上市櫃公司被規定每季揭露財報,藝術根本沒有固定標準,有公定價值的就那幾幅古畫或知名的已故藝術家,但太有名的反倒成為仿作標的,在市場上要防贗品滿天飛,新問世的作品則必須從低價慢慢喊,這時就純粹是行銷、宣傳在上下其手,就算假的物品跑去市立美術館「過水」一遍價格就翻兩番,買票進場的觀眾全都變成了跑龍套的「抬轎仔」。研究著作權多年的律師賴忠明(圖)直指,收藏家不妨拿自家收藏去拍賣平台探探口風,若鑑定後不被受理拍賣,恐怕是贗品的機率就不低。(圖/翻攝自全律會官網)曾肅良舉例,有心人士只要與拍賣行掛勾,隨手對畫廊作品「點菜」,指名「幫我炒到(新台幣)1,000萬我分你50萬」,拍賣行從展覽紀錄、拍賣紀錄都能幫你「做出來」,再找個沒收入的人頭「掛名」當賣家分期繳付,不只錢洗白了連交易所得稅都省了,而那幅畫呢?「從頭到尾都掛在那」他預告接下來就是從1,000萬繼續往上炒了。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則提醒藝術品市場「小白」們幾點留意:首先多數拍賣行對作品真偽僅作「意見表達」而非「保證」,爭議期間也短得要命,像圖錄上若「傳為某某所作」、「某派風格」可不是稱讚,而是「我不保證為真跡」喔;第二,如同楊牧手稿事件,藝術品來源確實可能涉及贓物、盜掘文物、戰時掠奪品等,另也常見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買到有爭議的標的真的很麻煩,不妨要求拍賣公司提供完整的來源履歷,也要對來源不明、價格異常便宜的作品保持警覺。 台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圖)呼籲,完善的《拍賣法》遲早要建立,台灣的藝術品拍賣市場才能比肩國際。(圖/方萬民攝)第三則要注意拍賣的「落槌價」只是表面價格,再加上佣金、營業稅、運輸保險、進口關稅等,一件「落槌價」新台幣100萬的作品拿不出130萬恐怕只能「違約交割」徒呼負負。第四則是著作權與物權可是分離的,買到藝術品的「物」不等於買到「著作權」,例如手稿買方只有「那張紙」實體所有權,但著作權原則上仍屬於藝術家或繼承人,買方若要印製成商品、放上網路販售圖像、做成 NFT(區塊鍊數位憑證),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最後要再次審視「所有權履歷」、「展覽履歷」、「學術著錄」三條軸線,這可是判斷作品「身分」的證據鏈,縱使不能說缺了履歷必定是假貨,但有完整履歷的作品在真偽、價值、未來流通性上都有更厚實的保障。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提醒已持有收藏物的藏家,不妨以「賣家」身分到拍賣行逛逛,若被「拒絕上拍」心理就要有底恐怕不是真跡了,這時可以透過訴訟找故宮等第三公證人進一步鑑定真偽,若不幸「中箭」被確認為贗品,儘管難以證明拍賣行、賣方合謀,因此幾乎不可能上綱成刑事問責,但多數原始拍賣單位還是會愛惜羽毛負責賠償,頂多再向原始委拍者代位求償,沒那麼絕望。受訪行家都呼籲,儘管《拍賣法》要訂立難以一蹴可幾,但不妨先導入《消費者保護法》給賣家「七天解除權」的冷靜期保障,至少讓買家別在拍賣場氣氛感染下衝動加價而後悔莫及,再一步步健全台灣拍賣市場與法源,充實華人文化底蘊。
網紅餐廳爆虐犬黑幕!獵犬不打獵慘遭揭發 10犬緊急救出全送醫
苗栗縣西湖鄉知名網紅餐廳「獵犬不打獵」近日捲入疑似虐待犬隻風波,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件起因於民眾於4月1日向相關單位提供多段檢舉影像,內容橫跨數年,顯示疑似存在不當對待犬隻的行為,影像中可見飼主對犬隻出現拖行、以牽繩抽打、甚至腳踢與丟擲物品等動作,已遠超出一般合理管教範圍,令人震驚。苗栗縣動物防疫所表示,這些影像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時間累積的紀錄,顯示相關行為具有持續性,儘管在115年1月及4月初的兩次現場查核中,犬隻外觀與臨床狀況未見明顯異常,但綜合影像證據與行為模式,仍判定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因此於4月28日對飼主開罰新台幣7萬500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然而,基於動物安全與照護風險的考量,縣府於5月2日再度會同獸醫師進場檢查,並啟動緊急安置措施。現場10隻犬隻全數被掃描晶片確認身份後,隨即帶離原環境,安置至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並分批送往特約動物醫院進行更進一步的健康檢查,包括血液檢測、影像診斷以及行為壓力評估。目前該餐廳已暫停營業,後續將依犬隻的醫療與心理評估結果,判斷是否構成長期虐待或傷害。若符合相關要件,主管機關將依法進行沒入處分,並安排適當的後續安置,以確保動物福祉。苗栗縣政府也強調,動物保護案件的判定,不僅以是否有外傷為依據,更重視整體環境與行為對動物造成的影響。
苗栗西湖寵物餐廳爆虐狗! 縣府罰7.5萬並帶走10犬
苗栗縣西湖鄉知名寵物餐廳「獵犬不打獵」,近日遭民眾檢舉疑似不當對待犬隻,包括用腳踢、拖行、拿牽繩鞭打、丟椅子等行為,導致狗狗身上出現傷口,引發外界關注。縣府於4月28日依《動物保護法》裁處飼主新台幣7萬5000元罰鍰,並於5月2日會同獸醫師再度前往現場查核,將10隻狗狗全數扣留,餐廳也先行歇業。針對此事件,陳姓飼主回應,相關畫面是因為幾年前犬隻發生「位階」衝突,互相撕咬情況相當激烈,他為了即時分開狗狗,才會採取較大動作,過程中沒有犬隻受傷,而這些影片似是前妻在爭取女兒撫養權時提供給社工的資料,被刻意剪輯後流出。不過,陳姓飼主也承認處置方式不當,也為此事致歉,強調自己的本意不是要傷害犬隻。苗栗縣政府則說明,有民眾於4月1日提供檢舉影像,畫面涵蓋112年至114年間,時間分別為112年8月及114年6月、7月、8月共4段紀錄,相關影像內容顯示,飼主對犬隻有拖行、牽繩鞭打、丟擲物品及腳踢等行為,已逾越合理管教範圍。縣府動物防疫所指出,此案件行為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期累積之影像事證。另於114年12月,行為人家屬曾向台中市動物保護機關通報相關「誤傷」情形,並由當地機關依法裁處。動防所表示,115年1月19日首度前往現場查核,當時犬隻外觀及臨床狀況未見明顯異常;4月2日再度現勘,針對新增檢舉影片進行回溯調查,犬隻健康情形仍未出現異狀。經勘驗綜合影像內容與行為態樣研判,相關管教方式已具持續性與不當性,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因此在4月28日完成裁罰並命限期改善。考量到動物安全及後續照護風險,動防所於5月2日再次進場查核,除逐隻掃描晶片,並由獸醫師進行初步健康檢查。為避免犬隻持續暴露於不當對待環境,已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採取緊急安置措施,將現場犬隻全數扣留,先行送至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收容所)安置,並視醫療量能分批安排至特約動物醫院進行血液、影像及行為壓力評估。苗栗縣政府強調,動物保護案件將依事證嚴謹認定,不以外觀是否有明顯傷勢為唯一判斷標準。後續將依醫療檢查及行為評估結果,釐清犬隻受傷與受壓情形,如符合相關要件,將依法辦理沒入及後續安置,持續維護動物福祉。
最高檢察署百年署誌今發表 以史為鑑、為時代留存軌跡
最高檢察署今(30日)舉辦署誌、《最高檢察法鑒》新書發表會,全書系統性梳理,完整記錄組織沿革與制度發展,為中華民國百年的檢察制度留下珍貴而厚實的歷史見證與文化印記。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民主法治是臺灣人民普遍認同的價值觀,法治的核心就是司法獨立,司法要獨立,人事要透明公開,制度設計要完備。本書出版的目的,就是以史為鑑,作為未來人事與制度改革時的參考。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在《最高檢察法鑒》序文指出:本書之出版不僅記錄歷史軌跡,亦期透過史料整理與經驗傳承,使各界更加了解我國檢察制度之發展與成果,期許同仁以史為鑑,繼往開來,持續精進檢察職能,共同守護法治與正義。邢泰釗指出,自1928年最高法院公布《最高法院組織法》時起算,最高檢察署至今(2026)已經成立98 年,最高檢察署的歷史如果從 1907 年清光緒 33 年大理院時期起算,今(2026)年是119 年;如從遷台時起算,今年成立 78 週年。不論是 120、98 或 78 年,都證明中華民國在民主政治上的努力與成果。邢泰釗有感署內珍貴史料隨時間流逝逐漸散佚,特別指示所屬並集結各部門同仁之力,編纂完成首部署史《最高檢察法鑒》,為時代留存軌跡。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出版署誌目的,就是以史為鑑,作為未來人事與制度改革時的參考。(圖/項程鎮攝)今日新書發表會嘉賓雲集,前檢察總長盧仁發、前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前最高檢察署主任朱楠、法務部參事林嚞慧、五南圖書創辦人暨新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楊榮川及總經理吳滄棋、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毛基正、全怡保全(全聯公司)董事長伊永仁、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主任委員林炳耀、主任劉宗慧及銅鑼大師吳宗霖公子吳宗栩先生等各界人士,共同見證重要時刻。
廢棄旅館藏應召站!黑絲火辣廣告吸引「老司機」光顧 開張2月海撈478萬
新北市新店區有應召站以廢棄旅館為掩護,實則在套房內仲介賣淫,55歲陳姓男子與41歲阮姓女子找來8名外籍女子提供全套性交易,更在網路論壇張貼黑絲廣告攬客,不到2個月就海撈478萬元,新店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28日聯合霹靂小組攻堅,當場逮捕2名負責人、6名客人和8名小姐,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男與阮女為朋友關係,2人發現廢棄旅館位於捷運站附近,看準其位置方便、隱密性高,今年3、4月間租下作為應召站,媒介 2 名泰國籍與 6 名越南籍女子提供全套性交易服務。業者還在網路論壇張貼火辣廣告,放上小姐穿著黑色絲襪、低胸爆乳的照片,更附「感受我的技術」、「身軀舒暢放鬆」等語挑逗男客,每次交易收取2000 元,業者從中抽取900元規費,小姐則實領1100元,開業2月便吸引上千名客人登門。新店警方在執行網路巡邏時鎖定該廣告訊息,調查後掌握交易據點,28日晚間 聯合霹靂小組攻堅,當場逮捕2業者、8名小姐和6名消費者,8名小姐中還有6人是逃逸移工,並查扣監視器鏡頭、保險套及478萬元不法收入等證物。警方詢後將陳、阮兩名嫌犯依《刑法》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複訊後裁定各以 3 萬元交保,6名男客與8名應召小姐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罰,外籍小姐隨後被解送至移民署台北專勤隊收容,等待後續遣返。
女搭北捷「誤按辣椒水」!3車廂乘客急疏散 恐挨罰1萬元
台北捷運紅線車廂29日下午發生一起誤噴辣椒水意外,一名61歲郭姓女子於行經關渡站往淡水方向的列車上,不慎按壓隨身攜帶的辣椒水,造成刺激性氣味瞬間瀰漫整節車廂,不少乘客嚇得摀住口鼻閃避,站長也緊急疏散3個車廂的乘客。郭女被警方帶回訊問,初步釐清非蓄意攻擊,只是誤觸所致,但該行為已構成《大眾捷運法》之「妨礙行車」相關規定,將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據了解,事件發生在29日下午2時許,該列車行經關渡站附近,郭女正在整理包包時,不小心按壓到隨身攜帶、防身用的辣椒水,釋放出刺激性氣體,現場一度出現騷動。捷運人員接獲乘客通報,於關渡站疏散3節車廂乘客,郭女則被帶離並報警處理。站長隨後上車確認已無氣味後,列車才繼續載客抵達淡水站,隨後送回機廠清潔。經過警方調查,郭女背包上的辣椒水是平時作為自我防護使用,當時只是誤觸,並非刻意攻擊,現場也沒有旅客因嗆傷送醫,後續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移請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北捷表示,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任何妨礙行車或影響安全系統運作的行為,均可處1萬元罰鍰;乘客如在捷運系統內遇上突發狀況,應保持冷靜,可透過列車緊急對講機通知司機員或行控中心,或於車站通報站務人員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