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
」 長榮 張國明 張國政 張國華 吳景明
馬英九基金會捐款爭議延燒 侯友宜:依規定辦理
馬英九基金會財政紀律爭議持續延燒,由於新北市文化局為馬英九基金會主管機關,外界關注相關捐款疑慮是否介入調查。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27)日受訪表示,相關業務均由主管單位依規定辦理;新北市文化局則指出,相關爭議仍應由基金會董事會出面釐清。馬英九基金會設立於新北市淡水區,屬依法成立的財團法人,並須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財務資料。對此,文化局說明,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基金會須於每年1月底前提報當年度工作計畫,並於5月底前繳交前一年度工作報告。文化局表示,馬英九文教基金會均依期限完成相關資料繳交,後續將依規定進行審查並函復。至於外界關切的捐款疑慮,文化局則強調,仍應回歸基金會董事會釐清。
蕭旭岑、王光慈涉財紀違紀 三人調查小組:無法證明違規
馬英九基金會近期內部風波持續延燒,從前執行長蕭旭岑、副執行長王光慈遭爆涉及違反財務紀律與疑似背信等爭議後,雙方隔空交火不斷。蕭旭岑先前一句「馬前總統忘了很多事」,更一度引發外界揣測馬英九健康亮紅燈,逼得馬英九親自手寫聲明駁斥失智傳聞,甚至以「這些貪污犯」形容蕭、王二人。不過,基金會董事會內部三人調查小組今(24)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目前並無具體客觀證據,足以證明蕭、王涉及私吞財物或違反財務紀律情事。調查小組指出,歷史1個月又3天的調查,並無具體且確切的客觀證據,得以證明蕭、王二人有私吞財物行為。其中,蕭旭岑並未經手基金會財務;而負責財務的王光慈,也提出完整帳務紀錄與相關憑據,多數款項皆可證明是用於馬英九董事長、機要及隨扈等公務用途,因此目前無法認定兩人確實違反財政紀律。不過,調查小組也坦言,整個調查過程並不順利,包含向基金會索取資料時,未能獲得完整提供,部分擬約談人員也未全數配合。調查小組舉例,自稱受馬英九授權處理蕭、王涉違反財紀事件的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自始至終都未出示授權書」。此外,調查小組表示,經檢視基金會提供文件後發現,在三人調查小組成立後,基金會仍於4月8日私下委請律師訪談現職員工,但當調查小組要求提供訪談紀錄時,卻遭拒絕。調查小組另提到,曾試圖約談親身參與2月25日財紀事件,並於同日獲馬英九任命為代理執行長的高華柱董事,但最終始終未能完成訪談。調查小組強調,已竭盡全力針對可調查事項進行查證,盼完成董事會交付任務。調查小組提醒,依《財團法人法》及基金會章程規定,董事會為基金會最高決策機關,若基金會內部人員未經董事會授權,擅自違反董事會決議或相關規範,未來仍將依法追訴。
蕭旭岑盼調查報告儘速出爐 稱「最希望還我清白公道」
馬英九基金會18日發聲明指出,要求蕭旭岑、王光慈案三人調查小組於21日董事會提出調查報告,不過調查小組則盼完成報告後再召開董事會,會議是否如期舉行仍有變數。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今受訪表示,自己是最希望調查報告儘快出爐的人,希望早日還他清白與公道。蕭旭岑接受《千秋萬事》專訪時表示,自己是被調查對象,基於調查不公開原則,這段時間未再對外談論相關議題,但他強調「我應該是最希望調查報告趕快出來的人,因為我沒有問題」,也期待基金會盡速釐清真相。蕭旭岑指出,媒體報導調查小組仍持續約談相關人士,包括前代理執行長高華柱,而執行長戴遐齡先前在董事會提出的資料,似乎尚未交給調查小組,「我也很不解」,認為若希望事件盡快有結果,相關資料應儘速提供。他表示,自己與王光慈都已完成約談程序,若調查小組還有其他約談對象,希望能盡快配合,讓調查儘速完成。他也認為三人調查小組相當審慎,因案件受社會關注且與前總統馬英九有關,因此希望查得更完整。至於21日董事會另排入增聘董事議程,蕭旭岑則質疑可能涉及違反《財團法人法》,認為現任董事人數與組成皆由上屆董事會決定,「在相關法規規定下要如何增補董事?我不知道。」
公視董座胡元輝遭羅智強趕出立院 李遠:忍無可忍的一天
公視第8屆董監事難產爭議持續延燒,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7日審查文化部預算,藍委一開始便認定胡元輝已非現任公視董事長,要求離開會場。對此,文化部長李遠今7日深夜在臉書表示,「忍無可忍的一天:請相信我們的決心」,回應在立法院時,公視董事長胡元輝遭要求離席事件。並痛批是「羞辱性政治動作」,強調胡元輝就是公視的現任董事長,強調自己會陪伴公視一起捍衞制度,保護公共媒體的最後一塊淨土。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7日審議文化部預算及質詢,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以《公共電視法》今年1月已修法刪除延任規定為由,主張胡元輝「已非現任董事長」,要求會議主席羅廷瑋請胡元輝離席,藍綠立委因此數度爆發爭執。對此,李遠於臉書發文表示,「忍無可忍的一天:請相信我們的決心」,本來應該是去年年底的2026預算審查,終於熬到今天,輪到文化部到立法院報告了。文化部散在全台灣各地的館社單位代表,全都來到立法院,當然也包含文化部的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李遠指出,儘管做了充足準備,內心深處仍感到壓力,但是真的沒有想到,會議才剛剛開始時,竟然是一場意想不到的羞辱性政治動作。代表公視的胡元輝董事長就被國民黨的羅智強委員以胡董事長「非現任董事長為由」,請會議主席羅廷瑋把胡元輝董事長「請出」神聖的國會殿堂。在大家錯愕的眼神中,高大的、頭髮全白的胡董事長,很尷尬的起身離去。李遠提到,此舉無疑是當眾羞辱現任胡元輝董事長,自己在立法院立即表達嚴正的抗議。因為公共電視董事會目前正在改組當中,依照財團法人法,新任董事會成立前,胡元輝董事長就是公視的現任董事長,胡元輝董事長帶領的董事會就是現任的公視董事會。否則,面對上千位員工,集團要如何運作?胡董事長仍然是合法的董事長,這是20年來,依法有據且能維持公視運作不中斷的做法。李遠表示,自己實在無法接受他被以如此羞辱的方式對待,但是除了抗議自己也不能夠挺身而出阻止會議往下進行,因為是在立法院。只能在悲憤中,穩住陣腳,甚至還得帶著微笑,從容的接受一個接一個委員的質詢。李遠指出,之後的質詢的重點又回到公共電視的董監事的選任上。在忍無可忍之下,自己一次又一次激烈發言,重新描述整個事件的過程,包括已經被大家遺忘的荒謬往事。許多人都忘記這20年來因為公視董監事的選任,曾經發生過非常荒謬的事,自己不會忘記,「我決定在現場一一說出來,交給社會大眾來做判斷」。李遠透露,其實當時胡元輝並未離開立法院,而是忍住剛剛的羞辱,等待重新回到議場的機會。之後由民進黨立委陳秀寳率先表示要質詢胡元輝,吳思瑤、伍麗華、吳沛憶、陳培瑜、林宜瑾、郭昱晴、李坤城等人也接連要求行使質詢權,最後才讓胡元輝重新回到議場。「不管對方如何杯葛,我陪胡董事長一次又一次站上備詢台,因為這是我們最後的尊嚴。」針對公視新一屆董監事提名爭議,李遠表示,在野黨委員一再提出要政黨協商,自己明確回應,在確保遵守公視法的提名權之下,隨時可以跟所有的審查委員介紹提名的人選,未來在審查的過程、如何審查,也會保有溝通的彈性。李遠說,反倒是在野黨強行通過公視法「再修法」,過程中有任何一點溝通嗎?要使公廣集團無法運作才是他們真正的目的,因為在目前臺灣的處境,包括公正的新聞報導、高品質的節目和劇集,甚至國安等,公廣集團是非常重要的。最後,李遠表示,從去年底的第一次審查會,自己就一再強調,希望恩恩怨怨到此為止,我們都是生命共同體,相煎何太急?很不幸,悲劇再度重演。昨天行政院也已去函立法院,請立法院再提八位審查委員。希望坐下來好好討論這份公視候選人名單,好好依照公視法,行政院提名、立法院推派的審查委員審查,就這麼簡單。
公視黑牌董事1/審委集體請辭沒在怕! 延任條款遭刪文化部搬《財團法人法》解套
公視第八屆董監事遲未產生,卡關僵局延燒至今,文化部長李遠與審查委員圍繞「政黨協商」隔空交火,8名審委更集體請辭,讓人事爭議持續升溫。外界目光多聚焦政治攻防,但更根本的問題卻逐漸浮現:今年1月《公共電視法》完成修法,刪除董事延任機制,且第七屆董事任期早已屆滿,在新任董事難產之下,公視正陷入「機構仍在運作、法源依據卻不明確」的制度灰區,因此文化部利用《財團法人法》鑽縫隙,讓公視得以繼續運作。今年1月16日立法院三讀修正《公共電視法》,正式刪除第16條「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改聘時,延長其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時為止。」且新法回溯至2025年5月20日施行。換言之,自任期屆滿當日起,舊任董事即已失去延任依據,依法應屬任期終止狀態。第七屆公視董事會已於2025年5月任期屆滿,至今新任名單仍未產生。截至今(2026)年4月,公視官網仍顯示由胡元輝擔任董事長,其於2022年5月20日上任,早就超過了3年任期。知情人士直言,從法律面來看現在的公視董事會本應「懸缺」,但現實上公視每天都在運作,陷入「於情」該維運、「於理」沒法源的矛盾僵局。他回顧,公視董事延任爭議是老問題,監察院多次糾正也沒在怕,像第4屆董事任期延任了2年半(968天)才交棒第5屆董事,這次第7屆已延宕快千日,對公視決策運作造成嚴重影響。該人士分析,這次修法原意在終結「萬年董事」現象,避免人事長期僵局,但在未設過渡機制的情況下,當提名與審查卡關,制度反而出現斷裂:沒有延任、沒有新任、也沒有接管安排,讓公視落入法律與現實之間的灰色地帶:「機構仍在運作,法源卻難以自圓其說」。民眾黨立委劉書彬指出,修法後董事理論上已卸任,公視董事會現況法源仍待釐清。(圖/本刊資料照)對此,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坦言,舊法原本允許董事延任,但修法後相關條款已遭刪除,「現在理論上應該不能再繼續運作,等同已經卸任」,然而實際上仍顯示在任,相關法律依據有待進一步釐清。於此同時,第八屆董事人事仍圍繞「政黨協商」爭議陷入僵局。依《公視法》規定,監察人審查委員會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再由審查委員以三分之二高門檻同意董事名單。本月初,第七屆8名審查委員集體請辭,並發聲明指控文化部長李遠提名過程「行政傲慢、羞辱專業」,未遵循《公視法》強調多元共識的立法精神,也背離歷屆由朝野事前協商名單的慣例,批評在個人主導下,已讓公共媒體治理制度陷入崩盤,最終選擇請辭以示抗議。請辭審委馬詠睿向CTWANT表示,該制度設計本意在於確保多元意見、避免單一政黨或個人主導,因此早在去(2025)年首次審查會議時,審委們便已向李遠反映,「既然門檻這麼高,就應該廣納多元意見,否則名單本來就很難通過;如果沒有共識,只會讓審查委員陷入兩難。」「因為你繼續留下來,就等於被迫表態;不同意就會被攻擊,同意又違背原則!」馬詠睿無奈指出,文化部後續提名仍偏向單一決策模式,「相關人選當然都很優秀,但優秀不代表是經過多方討論、形成共識的名單」,直指問題關鍵在於提名過程欠缺協商與整合,也正是審查委員最終選擇請辭的主因。李遠則持不同看法,強調現行制度已分工明確:由行政院提名,再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的審查委員進行投票,該機制本身已代表社會多元與公正性;若再要求提名前進行政黨協商,「等於回到政治分配」,反而違背公共媒體應去政治化的原則。雙方對「政黨協商」角色各執一詞,僵局短期難解。立法院於2026年1月修法刪除董事延任條款,並回溯適用至2025年5月。(圖/報系資料照)文化部針對公視營運問題回應,依《公視法》第2條規定,公視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經營,其成立、組織與運作除這部法規另有規定外,文化部認為其餘仍適用《財團法人法》等法規,因此在董事未及改選情況下,會依《財團法人法》規定,由現任董事續行職務,以維持法人運作。公視董事「延任條款」只是2023年至2025年「期間限定」的《公視法》第16條條文。文化部續指,再早之前2011年公視也曾歷經長達968天未完成董監事選任,當時就改依《財團法人法》由現任董事繼續延任,現在也是比照辦理。
李洋捐千萬奧運獎金 宏道基金會:須依法領取後自行規劃捐贈事宜
曾與王齊麟在東京奧運與巴黎奧運締造羽球男雙史無前例金牌2連霸的李洋,在卸下選手身分、接任運動部首任部長後,於日前宣布將宏道基金會頒發的奧運金牌獎金共1000萬元全數捐出,回饋公益與社福團體。對此,宏道基金會表示,該獎金屬於專款專用的獎勵性質,依法應發放予符合資格之運動員本人,無法擅自變更用途。針對外界關心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頒發奧運奪牌選手獎金予運動部長李洋一事,基金會今天(21日)特此說明相關立場、制度原則及法規依據。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由董事長林鴻道長期推動,秉持「促進運動發展、提升體育環境」之宗旨,設立奧、亞運奪牌選手獎勵機制,旨在肯定選手於國際賽事為國爭光的卓越表現。基金會說明,相關獎金發放,是依既定辦法辦理,性質屬於對「特定運動員個人表現」之獎勵。基金會理解並尊重李洋對社會公益的關懷與善意,對其關心弱勢團體之初衷表達肯定。然而,依據我國財團法人法第21條規定,財團法人資金運用,須符合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之明定用途,不得任意變更使用方向。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設立宗旨,是以運動發展與選手培育為核心,所編列的奧運獎金,屬於專款專用的獎勵性質,依法應發放予符合資格之運動員本人。若將該筆獎金改為捐贈予社福團體,將涉及用途變更,恐與原設立目的及章程規範不符,亦可能影響財團法人運作之合法性與制度一致性。因此,基金會在法規與制度框架下,確實無法將該筆獎金直接轉作社會福利捐贈之用。基於此,該會已於4月15日將簽收領據快遞至運動部,若李洋有意將獎金做公益用途,仍可依法領取獎金後,自行規劃捐贈事宜,將善意延伸至社會各角落。此一作法,既可兼顧法規遵循與制度完整性,亦能成就公益美意,讓善的循環持續擴大。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再次強調,未來仍將持續投入資源於運動發展,支持優秀選手,並期待透過制度化方式,為台灣體壇建立更穩健且長遠的支持體系。同時,也樂見各界共同投入公益,讓運動精神與社會關懷相互結合,發揮更大影響力。
基金會內部調查爆台商捐款未入帳 蕭旭岑喊冤訴馬英九還清白
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遭馬英九基金會解除職務,內部調查指出,蕭違反財務紀律,並涉入疑似「台商捐款」未入帳爭議。蕭旭岑今(15)日回應表示,若調查確認有違法,移送法辦「絕無二話」,但目前結果並非如此,並喊話前總統馬英九「還我清白」。馬英九基金會近期掀起一系列人事茶壺風暴,調查小組日前發布聲明指出,蕭旭岑過去擔任要職期間,涉及違反財務紀律,因此遭到解除職務。會中會計師提出調查報告,指基金會帳目中出現疑似來源不明的台商捐款,且未見完整入帳紀錄,引發外界關注。此事甚至牽動許久未公開露面的馬英九親自接受媒體專訪,並自述近況宣稱未退化嚴重到不分清廉貪瀆的程度。面對外界質疑,蕭旭岑強調,自身操守經得起檢驗,「否則為何我會是習近平的座上賓」。對於基金會內部運作,蕭旭岑直言,基金會一再強調紀律,但過程中卻出現許多違反組織章程與財團法人法的情況,「這不也是違反紀律嗎?」他質疑,相關聲明未經董事會同意就對外發布,目前執行長也僅為代理職。他進一步指出,3月27日董事會決議成立三人小組調查,原本是為了釐清真相、還他清白,但據他了解,相關資訊並未完整提供給董事,甚至在要求不得對外洩漏資訊的前提下,仍頻繁對外發布聲明。蕭旭岑批評,目前基金會一方面高喊紀律,另一方面卻無視董事會決議,「不斷放消息、發聲明,甚至還有錄音檔外洩」,整體作風讓他直言「不像我認識的馬總統」。他認為,馬英九一向尊重體制、法律與規範,不應出現這樣的情況。他強調,自己認同調查小組回歸正軌的說法,也願意接受檢驗,「如果調查有違反法律、移送司法,我絕對沒有第二句話」,但若結果並非如此,「我希望基金會、馬前總統還我清白」。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律師費恐全民買單」? 律師揭真相:不看是非對錯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楊姓少年父親不滿控訴,加害者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聲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現行制度來看,其實所有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很低,且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而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司法院的預算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律師費說是全民買單也不算錯。王至德指出,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讓他們可以有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加上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買單,以現行制度來看,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王至德說明,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民事事件才有,但這起事件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用繳裁判費,如果是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上訴的話,還是要繳裁判費;不過,一般來說若因資力不足而申請法扶律師通過的,原則上是可以請法扶代墊,或是跟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裁判費,這兩件事都是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否犯錯。
藍白三讀刪除公視董事延任條款 李遠憂董事會停擺將研擬補救
公共電視第8屆董事改選去年底登場,但最終僅通過4名董事人選,未達法定須有11至15人的組成門檻,因此現行第7屆董事持續延任運作。不過,立法院昨(16)日三讀通過修法,刪除公視董事「延任條款」。文化部長李遠表示,將研擬補救機制,並希望公廣集團員工權益不會因此受影響。依據現行《公視法》第16條規定,公視董事任期屆滿6個月前應依規定改聘,但若董事任期屆滿仍未及改聘時,則現任董事可延長其職務直到新聘董事就任為止。立院藍白黨團日前提出修法擬刪除相關條款,並在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 對於此次修法,在野黨立委指出,現行董監事自動延任條款形同「萬年延任」,監察院也曾糾正行政院與文化部延宕提名,因此主張刪除相關條文,促使新任名單儘速產生。民進黨立委則反駁,公視董監事屬無給職志工,藍白修法恐癱瘓董事會運作。公視第8屆董事會人數未達法定門檻、延任條款遭刪,後續運作成關注焦點。(圖/報系資料庫)李遠則坦言,人選難覓是最大困境,「只要在社會上有點地位,為什麼要被提名後又被刷掉?」他指出,去年底提出14名董事人選,最終僅通過4人,導致董事會無法順利組成。李遠也提到,若無法延任,董事會恐將空轉,但《財團法人法》另有規定,在新董事會未成立前,原董事原則上仍可繼續執行職務。他表示,將研究是否有補救空間,或請法務部進一步解釋,並強調目前最重要的兩件事,一是確保公廣集團員工權益不受影響,二是讓公廣集團能持續正常運作。
洩密再加一!幫撈3.5億詐團辯護竟洩漏筆錄 專長「詐欺洗錢」律師被逮
竹聯幫弘仁會成員陳韋綸、陳彥澄兄弟,涉嫌從2021年4月起組成詐騙水房,先後經手金額高達3.5億元,檢警調查後發現律師鄭皓文、單鴻均、秦睿昀為詐團辯護,卻在詐團成員羈押禁見期間傳送筆錄與供詞洩漏給詐團上游,3人於9月被逮,新北市刑警大隊持續追查,鎖定30歲律師孫全平涉案,12日將他帶回偵訊。檢警調查,陳姓兄弟從2021年4月起組成詐團水房,透過假投資、戀愛詐騙、假求職的手法進行詐騙,還透過虛擬貨幣洗錢,4年內共有120多名被害,不法金額高達3.5億元,檢警於9月兵分多路發動搜索,帶回9名被告,當中還包含3位律師。鄭皓文、單鴻均、秦睿昀為詐團成員辯護時,涉嫌將羈押禁見的被告供詞洩漏給詐團上游,還將筆錄拍下回傳,3人被逮後拒不認罪,訊後分別被依200萬、80萬和30萬元交保。新北市刑警大隊持續追查,發現孫全平也曾傳被告筆錄給鄭皓文,判定他也有洩密嫌疑,12日見時機成熟上午前往其事務所搜索,持拘票將他帶回警局偵訊。而孫全平經歷豐富,如今自己經營律師事務所,他曾是北市政府輪值民眾諮詢律師,還在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新北、士林、花蓮分會擔任扶助律師,自述擅長詐欺洗錢、偽造文書等刑事訴訟,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獨/謝宜容的律師出這招讓法界驚呆 劉繼蔚替康建4死案辯護承認專業不足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貪污案辯護律師劉繼蔚,日前與另位律師吳俊達偕同謝宜容在新北地院走公務通道遭外界質疑後,社群媒體傳出劉繼蔚替康建生技連殺4人被告李鴻淵在最高法院辯護時,竟具狀自承非法律本科系畢業,刑事法學及死刑辯護能力不足,最高法院則接住劉繼蔚的說法,並在撤銷發回李鴻淵死刑判決書中,發函要求法扶基金會彰化分會參酌,引起司法界和律師界關注。司法界和律師界對於劉繼蔚在康建4死案出這招議論紛紛,有人在社群媒體PO出最高法院原判決,指劉繼蔚這招太厲害,不但自謙專業不足,連最高法院也如此認定,還為他發函法扶基金會,也有人認為劉的作法會讓他執業生涯留下汙點,也有法界人士指劉可能以退為進,希望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重新選任辯護人,最後目的達到了。也有網友留言說,要筆記下來、以後執業(律師)可用這招。根據網路資料,律師劉繼蔚畢業自成功大學電機系及臺大電子所,曾與他在法律議題併肩作戰的前立委邱顯智曾受訪指出:劉繼蔚一開始為理工背景出身,大學與碩士皆是就讀電機系,最終旁聽法律系的課程後通過國家考試,獲取律師資格。劉繼蔚近來對槓司法機關成功案例,首推向台灣高等檢察署申請提供「刑罰執行手冊」遭拒絕,劉改打行政訴訟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檢署應讓劉以付費之方式拷貝2018年編印之刑罰執行手冊全文內容,還可上訴。李鴻淵不滿康建董事長賴敏男及其女兒賴彥妤將他調離生產課,且他涉嫌對康建公司洪姓課長殺人未遂案時,賴敏男等人證詞對他不利更讓他引起殺機,2022年7月14日下午李鴻淵攜帶3把改造手槍、近200顆子彈及5副手銬闖入康建公司工寮,先持槍將園藝課長劉慶杉銬在座椅上後射殺,再槍殺賴敏男胞弟賴鋕、賴敏男的女兒賴彥妤、會計張嘉琦,賴敏男雖遭他連開2槍僥倖未死。一、二審皆認為李男以行刑式槍殺4人,蓄意殺人、手段凶殘,已達到聯合國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有永世與社會隔絕,達到必需剝奪其生命權之必要,仍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35萬元罰金,上訴最高法院後,刑三庭認為二審沒有進行教化鑑定等,今年5月22日撤銷其3個死刑,發回更審。不過刑三庭在判決書最後一段指出:本件辯護人劉繼蔚於其所提上訴補充理由㈢狀、補充理由㈤狀一再陳稱其雖經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為原審及第三審辯護人,然其非法律本科系出身,除通過國家律師高考取得職業資格外,對於刑事法學之鑽研、貢獻,殊無尺寸之功,難認足以相應承擔辦理死刑案件辯護之能力等旨,是考量整體辯護效能,及為保障上訴人在審判程序上受適格律師協助之辯護倚賴合法權益,案經發回後,倘仍須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上訴人指派辯護人,則應審慎衡量是否仍指派劉員擔任上訴人之辯護人。又本院已另檢附劉員相關辯護理由狀函請原指派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參酌,附此敘明。李鴻淵殺人案造成4死1傷,是否會判死刑確定外界都很關注。(圖/報系資料照)
悲傷兒童節1/5歲自閉童早療機構昏迷!腦部重創2年卻查無真相
4月4日是兒童節,自閉童小俊卻無法開心過節! 112年8月4日早上,當時5歲的小俊突然在就學的早療機構昏迷,緊急送醫後,診斷為顱內出血。家屬詢問教保員為何小俊會昏迷時,得到的回答卻是「他在地上翻滾然後突然不會動了」,家屬憤而提告。未料檢方在醫師報告提到小俊症狀為24小時內受重擊所致,仍只調閱了8月4日上午的監視器畫面,最後予以不起訴。後續家屬提出再議及自訴,屢遭駁回,如今小俊已在家中躺了2年,家屬卻始終未能得到孩子受傷的真相!回顧整起事件,小俊被診斷為天生自閉兒,於苗栗某早療機構就學。112年8月4日小俊一如往常被家人送至早療機構,未料家屬卻在當日10點58分收到教保員的訊息:「小俊昏迷了!」隨後,小俊被送往苗栗某醫院治療, 醫師診斷為顱內出血,需進行引流手術,經商討後,家屬決定將小俊轉診至大醫院動手術。家屬詢問教保員為何小俊會昏倒時,得到的回答是:「小俊躺在地上鬧脾氣,在地上翻滾然後突然不會動了!」家屬聽完後無法接受,選擇走法律途徑,將該名教保員依過失致重傷害罪提告。小俊的爸爸認為,孩子受傷原因疑點重重,憤而對教保員提告。(圖/黃耀徵攝)手術完畢後,小俊持續住院9天,小俊的姑姑因遲遲等不到苗栗檢察署傳票,選擇在爆料公社上痛訴小俊的遭遇,旋即引起各家媒體爭相報導。孰料隔天,小俊爸爸就接到地檢署的電話,當時他在電話中詢問為何沒有先收到傳票,對方卻表示「因為你的案件比較緊急啊!」讓小俊爸爸不禁認為,地檢署迫於新聞壓力,才開始積極面對。112年8月17日該案首次開庭,承辦檢察官蔡明峰調閱了112年8月4日當天上午10點至12點的2個小時監視器畫面,表示並無看到任何人為因素及可疑之處,最後以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起訴處分。弔詭的是,當時醫院評估報告指出:「被害人所受傷害之成因,應係於其昏迷前24小時內頭部遭外力撞擊或拋摔在堅硬平面後所生之結果。」而檢察官卻僅調閱了8月4日上午的監視器畫面!收到不起訴書以後,小俊爸爸雖感無助,但仍不願放棄查明真相。後續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引薦,找到律師協助。在和律師的商討過程中,小俊爸爸赫然想起,醫師曾表示,小俊的傷勢定是受強烈的外力所致,他說:「當時我很疑惑,因為我兒子的頭部並無外傷」但醫師解釋,就像戴安全帽出車禍,傷者不見得會有外傷,但仍有顱內出血的可能性。而小俊在早療機構上課時,都會穿戴頭部護具,按此推斷,懷疑可能是在早療機構受傷。於是爸爸決定向高檢署台中分署提出再議,並協同律師請求檢察官勘驗8月3日的監視器畫面。最後,小俊爸爸於113年5月收到台中高分檢駁回再議。再議處分書針對家屬聲請勘驗8月3日監視器畫面一事,僅回應:根據8月4日的監視器畫面,小俊在早療機構時並無出現異狀,且當初小俊媽媽在警詢過程中,曾向警方表示8月3日晚間,小俊在家中並出現異常,故無勘驗8月3日監視器畫面必要。檢察官只調閱小俊昏迷前2小時的監視器畫面,全然忽略醫院認定小俊前一天受傷的可能性。(圖/家屬提供不起訴書)收到再議駁回處分書後,小俊爸爸旋即於113年5月中旬再次協同律師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然而等了8個月,一直到114年1月才收到來自法官的自訴駁回裁定書。法院支持檢方見解,認為8月4日案發當天,小俊看起來並無異常,且全案並無積極事證足以證明小俊遭他人蓄意傷害,故無需再看8月3的畫面,與台中高分檢的說明大同小異。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若醫院已認定被害人的症狀可能為24小時內曾遭外力撞擊,檢方就應該調閱這段時間的監視器畫面。也就是說,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在蒐證過程中,不應略過8月3日的監視器畫面,才能判斷當初早療機構有無發生此事,若未發現可疑畫面,才有排除理由,如此也能有效解除爭議。李巾幞律師強調:檢方只要多調閱前一天的監視器畫面,就可以解決爭議,為什麼不做呢?對此,苗栗地檢署發言人廖倪凰主任檢察官表示,承辦檢察官考量到小俊母親在警詢時,曾表示前日晚間並無發現異狀,因此將蒐證聚焦在昏迷當天的影像。台中高分檢發言人張宏謀主任檢察官則表示,再議處分書已交代駁回原因。苗栗地院庭長林卉聆回應指出,當初審酌自訴時,是按照法律規定,且審查案件時間有限,因此才會花費較長的時間,但仍屬合理範圍。至於駁回自訴的部份,林卉聆強調,綜觀全卷以後,確定該案審酌過程並無不妥,故尊重承辦法官判定。
林岱樺傳詐助理費!她過往爭議被翻出 還涉及強索贊助費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疑涉詐領助理費,立法院辦公室及高雄服務處20 日被檢調搜索,本人也被帶回偵訊。回顧她從政20多年,擁有高雄選區8任立委的堅實票基,但政治生涯也是有不少爭議,像是在疫情時拒戴口罩、宗教法案發言、太陽花學運與警方衝突,到職安考試改制等事件,另外,林岱樺還疑似在擔任某寺廟職位時,向廠商強索「贊助費」。《ETtoday新聞雲》報導,篤信佛教的林岱樺除了涉嫌貪污助理費,還傳出2020年間擔任選區內某寺廟的職位,她為了寺廟活動向廠商強行索取贊助募款,該寺廟人員20日也被檢調約談,至於是否和林岱樺的案情有關,檢方僅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回應。林岱樺除了疑似被檢舉詐領助理費,過去爭議言行也被挖出,據《NOWnews今日新聞》指出,像2014年3月的太陽花學運期間,由於日本《讀賣新聞》記者試圖進入立法院議場採訪,因識別證問題和警方爆發衝突,雖然林岱樺介入但警方仍不放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而她也被控妨害公務罪。另外,林岱樺在2017年主持《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協商時,主張「放生不是棄養」,表示民眾若無法繼續飼養動物,可送到農委會或各地收容所,並與時任林務局長林務局長林華慶因「放生不是棄養」一事起口角;林事後發文道歉,但仍堅持「宗教放生」的理念,引發環保團體與動保界反彈。此外,林岱樺2018年修訂《財團法人法》時,反對公開宗教團體財務,「我受的戒律這麼的多,我還需要用這種世俗的法律去規範?這在宗教裡頭來說,這是已經超越憲法之上的,已經是在人類何者為人,人從哪裡來,這樣的道德面,這已經超越憲法,所以很難理解為什麼我們台灣要用這個法令來規範宗教,這是很不可思議的」。除此之外,她更聲稱,宗教團體若公開財務,恐面臨黑道威脅,引發輿論質疑她是為特定宗教勢力護航。包括在2021年新冠疫情升溫期間,林岱樺堅持不戴口罩,引發綠營內部不滿。包括同黨立委邱議瑩也怒嗆,「口罩請戴上好嗎?請遵守防疫規定」,但林岱樺依舊屢勸不聽,僅回應「請尊重本席的質詢時間」。針對這起涉詐領助理費案件,林岱樺第一時間透過辦公室回應表示,8任立委任期間,一向恪守法規,靜待水落石出,還她清白。
法扶基金會爆「山寨之亂」!律師下關鍵字擾亂 趁機接案遭停職3月
司法院為保障弱勢民眾訴訟權益而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爆發山寨之亂。沈姓律師成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魚目混珠,以「法律扶助基金會」為名向Google 下關鍵字廣告,並以「法律扶助基金會 幫助您—政府免費法律諮詢」為標題,藉機接案,真正的法扶基金會與民間司改會接獲民眾投訴,向台北律師公會提出檢舉,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沈停職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律懲會指出,沈男為法扶基金會扶助律師,並經法扶基金會認定其有接辦法扶家事、消債專科案件資格,沈亦為法扶基金會台北及桃園分會審查委員,故沈就法扶基金會相關扶助規定,應有相當認識,亦應了解法扶基金會之性質為扶助弱勢、公益色彩濃厚之非營利組織。但沈竟利用法扶基金會高知名度以及非營利的公益特色,於民2020年間成立名稱與法扶基金會類似容易混淆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並於2020年及2021年間先後擔任協會之理事長及常務理事。沈並憑藉該協會在Google網頁刊登「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您」廣告,吸引有法律困擾、無專業能力區分該協會與法扶的民眾向該協會尋求協助。沈及該協會藉此手段招攬律師業務,民眾並給付律師費。另沈成立協會時的登記地址,與其所創辦的法律事務所辦公室地址相同,又協助無律師資格之協會人員執行律師業務法律諮詢。律懲會認為,沈違反《律師法》及修正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業務推展規範》情節重大,決議沈停止執行職務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抄底撿四寶2/中國天量傾銷打壞亞洲石化市場 台塑轉身不易幕後大金主也愛莫能助
「中國以外的亞洲石化業者已無法再競爭,石化業在韓國正成為夕陽產業!」這句驚人之語出自首爾興國證券公司分析師張賢久(Chang Hyunkoo),據彭博報導,中國快速擴張的石化產業讓韓國這個亞洲第二大塑膠原料出口國製造商日子越來越難過,包括樂金化學(LG Chem)和樂天化學(Lotte Chemical)營運都受到衝擊。不趕快轉型、就只能關廠或出售。過去就算是2008年最慘的金融海嘯,面臨國際油價的驚天崩壞,台塑集團仍能挺過,就是因為他在許多領域占有市場龍頭地位,當年像是塑膠粉,就是世界最大生產廠之一,旗下包括氯乙烯(VCM)、液碱(Caustic Soda)、丙烯(Propylene)、環氧氯丙烷(ECH)、正丁醇(NBA)、碳纖(Carbon fiber)、 丙烯腈(AN)等產能,也都位居全球前五大。樂金化學是韓國最大石化產品製造商,但今年關閉一家苯乙烯工廠,轉投資太陽能和電池業務。(圖/翻攝自LG CHEM臉書)因為旗下產品多元且分散,受單一品項市場波動衝擊較低,確保台塑度過塑化產業的週期性問題,但「現在整個產業大反轉!」棣邁產業顧問公司總經理何耀仁跟CTWANT記者說,以石化業來說,大約7年會有一個循環,谷底之後就會往上走,「但現在不得了,不再是週期性的改變,而是結構性的改變,全世界目前的產能利用率掉到80%,但石化界的損益臨界點就是85%,而乙烯這種大宗產品更是在80%左右,只要低於這個數字,就會賠錢!」「前台塑員工路過,目前老人太多、轉型困難,除非大刀闊斧轉型成功,否則別進去買。」在各大新聞與股市討論區,都可看到類似的評論,「股添樂 股市新觀點」的分析師陳相州也提到,雖然台塑四寶在5月宣布增資100億元予台塑新智能公司,看來要大幅做電池產業,但這行業很困難,競爭對手也還是中國大陸。台塑資深員工也跟CTWANT記者提到,「這個集團真的太大,大到要改什麼都很慢」,就算是今年台塑董事長從林健男交棒給郭文筆,台塑化董事長陳寶郎換成曹明,看似新人新氣象,但所謂的集團,就不可能因為一個人而做出什麼改變。「台塑不會倒,但若沒辦法回應當前的世界變化與技術挑戰,就只能變成一家平庸的公司了。」「台塑一年營收幾千億,去年研發費用才28.07億,研發比重只有1.4%,」理財達人「存股總編」謝富旭在網路節目上表示,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有1500個博士在做研發,去年研發費用280億元,過去20年台灣發展最好的半導體產業,台塑集團卻沒有持續研發相關的特用化學品,讓市場機會都被日本人拿走,像是住友化學、信越化學等,「很可惜,就是創新不足。」現在要追上來,恐怕只能透過併購。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設立的長庚醫院,後來成為集團股價護盤手。(圖/報系資料照)外在有國際產能過剩,內部則是創新不足、沒有強而有力的話題領導台塑集團的股價向上,業內人士也跟CTWANT記者透露,其實過去台塑四寶被稱為「牛皮股」也是因股價起伏不大,而穩定的主因,就是背後有個「護盤手」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基金會、也就是長庚醫院,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在1976年所創,刻意設計為四寶的大股東,除了讓企業獲利供給醫院使用,也可讓股權不分散,長庚醫院過去占台塑9.4%的股票,占台塑化5.78%,南亞超過11%,都是該企業的第一大法人股東,台化更高達18.85%,絕對是台塑四寶的大金庫,每當股價有重大問題時,長庚就會出手調節。但2017年時,長庚醫院爆發改革危機,經營權上也出現內鬨,最後請辭台塑、台化、台塑化3家公司董事,並決定不再加碼台塑集團持股,2018年政府修正的《財團法人法》,也規定財團法人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逾該公司資本額5%,長庚都已遠遠超過上限,沒有增持空間,所以失去對當前股價的調控機制,所以導致目前「不能以過去的經驗看待台塑的股票了。」業內人士說。
惡魔盾二審仍輸犀牛盾 創辦人「感謝對手」將再上訴:每年捐100萬給法扶
犀牛盾、惡魔盾皆是知名手機保護殼品牌,不過雙方因設計爭議,官司纏訟中。惡魔盾連兩敗,對此,惡魔盾的創辦人李哲緯回應,會繼續上訴至三審。同時他也宣布,感念到未來也許會有人、公司、團體等,請不起律師,沒有能力能對抗大公司、大財團,發願每年捐贈100萬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DEVILCASE創辦人李哲緯在粉專《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表示,從2012年以來受大家照顧,真的是非常感謝。他透露,2012年3月突然接到父親通知,家中原本賴以維生的CNC加工廠已接近破產,每個月都要損失20萬以上,只能再撐幾個月,於是機械系畢業的哥哥發現了一個機會,也就是「ELEMENT CASE」鋁合金邊框品牌,哥哥說「這個手機殼一個要賣3、4千,這樣我們可以賣給經銷商1千多元,家裡的工廠就能活過來了」。他提到,因為當時正在玩一款遊戲「暗黑破壞神III」,所以將兩者結合起來,創立了DEVILCASE這個品牌,中文名稱「惡魔鋁合金」;創業初期,他利用奇摩拍賣、露天拍賣來銷售鋁合金手機殼,某天與一名大學生面交時,因為耐心教導對方如何使用,後來對方在MOBILE01宣傳,蓋了30幾層樓,瞬間爆單,終於開始賺錢。李哲緯強調,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像他這樣沒有特殊專長,也不是讀書的料的人,這些年能被消費者支持,能被員工支持,能夠被家人支持,非常感恩,「還有看得起我的同業競爭對手,教了我很多事,不論是註冊商標、專利權、著作權、公平交易法,都讓我學了一課,我是發自內心的感謝競爭對手,因為站在他們的角度,他們也只是在守護他們的公司而已。」他指出,在被告訴的過程,感念到未來也許會有人、公司、團體等,請不起律師,沒有能力能對抗大公司、大財團,甚至政府,「我們發願每年捐贈100萬新台幣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直到DEVILCASE不能負擔為止。」
獨居老父3千萬房產被詐騙「主嫌火速遭收押禁見」 女兒謝檢警:將免費為警界設計
1名就讀於英國的李姓女子日前在社群媒體上發千字文控訴,其獨居老父98坪價值3000萬的房產遭詐騙集團騙過戶,痛批:「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於是桃園地檢署上周獲悉後立即指揮警察偵辦,在13日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押假冒投資公司經辦員的陳姓男子獲准,並聲請扣押3000萬元房產。對此,李女也在臉書發文感謝檢警,還承諾攻讀完藝術學位後,將回台發揮長才,無償為警界設計反詐騙宣導。旅英的李女10日在臉書發文控訴,76歲的獨居父親透過LINE誤入股票操盤詐騙群組,且對方利用老人家的弱點,不斷對父親洗腦誘騙,「一直跟我爸說他們都給孩子賺錢買房了,你也應該讓你女兒不要這麼辛苦賺錢」,於是老父最終為了取回被詐團聲稱的4000餘萬元獲利,連桃園市蘆竹區的一套98坪、價值3000萬房產遭詐騙集團騙走,並過戶給一名吳姓男子,讓李女火大直言「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對此,桃園地檢署10日獲悉此案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吳明嫺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蘆竹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就連六日也未停歇持續偵查。由於李姓老翁手機群組被刪除,警方順利將資料復原,再調閱監視影像觀察老翁與詐團成員的面交地點,鎖定可疑人、車,並在12日成功拘提了假冒「華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辦員「林承恩」的陳姓被告到案。檢察官最終認陳男向李姓被害人收取投資詐騙款項,涉犯《刑法》3人以上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13日經桃園地院裁准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此外,為保障被害人權益,檢察官也向法院聲請扣押過戶的房屋,同時還聯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以維護權益並給予協助。對此,李女則在臉書發文回應,「我要為我之前使用激動的字眼來談及自身經驗感到很抱歉!那天會發表這麼長的一篇文章,就是希望大家能多與老人宣導這個詐騙過程。但希望你們體諒我發文前一天時連死的決心都有了,真的是完全崩潰了…但想起我去世的媽媽,我驚醒!才沒有做傻事,因為我知道眼下照顧我年邁的爸爸才是最重要的事。」事後由於發文被大量轉發,並被認為有政治意圖,她澄清,「希望大家知道我的文章沒有政治色彩與帶動任何風向的企圖。」此外,她在英國創業多年,也幫多家台灣本土的品牌做設計,宣揚在地文化,例如珍珠奶茶店、炸雞店、台式餐廳等等,「我熱愛我的家鄉!我跟我來自各個國家的客戶還有同學說,你們一定要來我美麗的家鄉旅遊。人不能忘本,不能忘記孕育我們的土地!」此外,她也感謝全台警察們的協助,「並且我完全理解你們的無奈,因為真得太多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法與事件,你們真的很辛苦也很疲憊。」她也感謝大量網友們給她的留言與加油打氣,以及老朋友們的協助與安慰,「也感謝各個黨派的政治人物有私下給我訊息給我一些建議,還有律師、地政士等等專業人士給我意見,最感動是我們之前都不認識,你們還願意出手相助,台灣有你們這些溫暖與正義的人才是最美的風景。」李女還在文末回擊酸民,並承諾將回台灣貢獻一己之力,「與其當躲在螢幕後的鍵盤俠,我更願意實際為我的家鄉貢獻。在此,本人今年也從英國皇家藝術學院畢業回台,這些年已經有英國與台灣的學歷,雙碩士與雙文憑。我希望為台灣盡一份力。未來只要是警察單位需要老人詐騙宣導的設計,我願意免費幫忙做,只要貴單位不嫌棄。或是一些志工活動,時間允許,我一定積極參加。」李女也下定決心未來要攻讀博士班做研究,並且為「老人議題」與「受害者心靈創傷療癒」之相關設計來做出實際貢獻,「我的能力有限,但我認為哪怕是一點點一小步,我都會去努力;因為我知道,那種痛苦。」最後她也轉達父親訊息,「感謝偵查大隊林大隊長、南崁江所長、莊偵查佐、洪副隊長,桃園地檢署吳檢察官。還有曾經參與本案調查的任何警官警員們。謝謝!」
老父3千萬房遭騙走…女兒怒轟「台灣是詐騙天堂」 檢警逮1嫌聲押禁見
1名李姓女網友近日控訴,76歲父親誤入LINE股票操盤詐騙群組,導致3000萬房產被騙走,憤怒直呼「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引發外界關注。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查出1名陳姓男子假冒「華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辦員,向李姓老翁收取詐騙款項,立即將其拘提到案,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李女日前在臉書控訴,父親透過LINE誤入股票操盤詐騙群組,對方利用老人家的弱點,不斷對父親洗腦誘騙上當,「一直跟我爸說他們都給孩子賺錢買房了,你也應該讓你女兒不要這麼辛苦賺錢」,老父不堪慫恿,逐步掉落投資陷阱,先後面交4次現金,又陸續匯款2次,總計交給詐團約960萬元。眼見肥羊到手,詐團聲稱,李男投資款項賺了4000餘萬元,若想拿回投資獲利,必須給付1600萬的「服務費用」。由於李男手中已無現款,詐團索性建議他將桃園蘆竹區的房產變賣,剛好有認識金主可以幫忙,於是居間將李男介紹給1名吳姓男子。被害人為取回先前交付款項,以2400萬元將房產過戶,最後血本無歸。桃園地檢署表示,檢方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吳明嫺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蘆竹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積極過濾相關事證、詐騙手法及詐騙款項金流,檢警查出1名陳姓男子假冒「華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辦員,向被害人收取投資詐騙之不法所得。專案小組昨(12日)將陳男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男涉犯《刑法》第 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三人以上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同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今(13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園地檢署強調,為了保障被害人權益,檢察官已向法院聲請扣押該房屋,同時聯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提供被害人相關法律扶助,協助當事人維護權益。
賴清德上任倒數15日 新內閣人事完整名單一次看
準總統賴清德將於520上任,歷經6波人事名單更新,未來領導國家事務的新班底名單也基本確定。民進黨5日透過新聞稿,公布各部會政務次長人選,當中受外界關注的民進黨前立委林靜儀將出任衛福部政務次長。行政院長由卓榮泰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為文化部前部長鄭麗君、行政院秘書長為龔明鑫、而行政院發言人則是台中市前議員陳世凱。總統府秘書長由潘孟安出任、國安會秘書長由現任外交部長吳釗燮擔任、而國防部長由原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接任。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外交部長林佳龍、內政部長劉世芳、教育部長鄭英耀、交通部長李孟諺、法務部長鄭銘謙、文化部長李遠、經濟部長郭智輝、財政部長莊翠雲、勞動部長何佩珊、農業部長陳駿季、衛福部長邱泰源、環境部長彭啟明、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國發會主委劉鏡清、國科會主委吳誠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退輔會主委嚴德發、原民會主委曾智勇、客委會主委古秀妃、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以及行政院人事長蘇俊榮和行政院主計長陳淑姿。行政院副發言人將由謝子涵出任、內政部政務次長將由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副教授馬士元與國立中興大學景觀與遊憩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董建宏出任。教育部政務次長由前立委張廖萬堅與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葉丙成出任。 交通部政務次長將由現任政務次長陳彥伯留任,另一位政次則由前鐵道局長伍勝園出任。農業部政務次長由前農糧署長胡忠一與高雄區漁會總幹事黃昭欽出任、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由前立委林靜儀以及現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呂建德出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國立台灣大學 D-School 院長陳炳宇、國家實驗研究院院長林法正出任。 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陳為祥、屏東縣城鄉發展處處長李怡德出任。國家發展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國立台灣大學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專任教授彭立沛出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現任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彥良出任 。
剴剴之死/1個月內!教育部將「查核兒福聯盟」 最重廢止設立
立委郭昱晴今(21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詢問兒福聯盟主管機關之一的教育部,會如何處置剴剴案。對此,教育部次長林騰蛟直言,確實有檢討空間,將和衛福部在1個月內對兒福聯盟進行專案查核。根據法規,主管機關得予糾正,屆期不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林騰蛟今(21日)到立法院教文會進行落實特教法的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中提到,針對剴剴這起重大社會案件,涉及違反兒少法令的規定,教育部和衛福部將會在1個月內對兒福聯盟進行專案查核。根據《財團法人法》規定,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衛福部方面,則提出「實務面」、「制度面」及「法制面」三面向作為。實務面,加強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角色,包含對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及媒合機構之監督,並建立地方政府複訪機制;完善媒合機構服務品質內控與督導機制,訪視報告應交督導審視並報地方主管機關、研商機構社工訪視頻率,並建立訪視應注意事項列表;強化保母督導管理機制,對於照顧家外安置兒童之居家托育人員,規範嚴謹之資格條件、教育訓練及訪視頻率、檢視篩選機制妥適性、強化教育訓練及完善督導考核機制,並研議較優薪資待遇;增進專業人員兒虐敏感度、辨識能力及專業知能。制度面,應由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必要性及安排出養前之安置照顧服務;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強化保母全日托監督機制;出養兒少適用委託安置流程,相關經費由地方政府支應,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協助;加強社衛政合作,針對脆弱家庭未滿3歲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造冊予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幼兒專責醫師,關注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檢討重大案件處理機制,以個案為中心之原則思考問題,非以機關內部分工思考。法制面,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整合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通報機制,落實分級分類派案,儘速提供訪視、評估與服務;強化地方政府在收出養服務流程之權責與角色,對收養家庭提供支持服務,並強化兒少安置服務資源管理;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強化托育服務機構之管理、不當對待案件之處理機制、負責人及托育人員消極資格審查,及提高違法之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之處罰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