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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旭岑、王光慈涉財紀違紀 三人調查小組:無法證明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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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陪伴在前總統馬英九(右)身旁的蕭旭岑(左),如今因基金會內部風波兩人關係生變。(圖/周志龍攝)

長期陪伴在前總統馬英九(右)身旁的蕭旭岑(左),如今因基金會內部風波兩人關係生變。(圖/周志龍攝)

馬英九基金會近期內部風波持續延燒,從前執行長蕭旭岑、副執行長王光慈遭爆涉及違反財務紀律與疑似背信等爭議後,雙方隔空交火不斷。蕭旭岑先前一句「馬前總統忘了很多事」,更一度引發外界揣測馬英九健康亮紅燈,逼得馬英九親自手寫聲明駁斥失智傳聞,甚至以「這些貪污犯」形容蕭、王二人。不過,基金會董事會內部三人調查小組今(24)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目前並無具體客觀證據,足以證明蕭、王涉及私吞財物或違反財務紀律情事。

調查小組指出,歷史1個月又3天的調查,並無具體且確切的客觀證據,得以證明蕭、王二人有私吞財物行為。其中,蕭旭岑並未經手基金會財務;而負責財務的王光慈,也提出完整帳務紀錄與相關憑據,多數款項皆可證明是用於馬英九董事長、機要及隨扈等公務用途,因此目前無法認定兩人確實違反財政紀律。

不過,調查小組也坦言,整個調查過程並不順利,包含向基金會索取資料時,未能獲得完整提供,部分擬約談人員也未全數配合。調查小組舉例,自稱受馬英九授權處理蕭、王涉違反財紀事件的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自始至終都未出示授權書」。

此外,調查小組表示,經檢視基金會提供文件後發現,在三人調查小組成立後,基金會仍於4月8日私下委請律師訪談現職員工,但當調查小組要求提供訪談紀錄時,卻遭拒絕。

調查小組另提到,曾試圖約談親身參與2月25日財紀事件,並於同日獲馬英九任命為代理執行長的高華柱董事,但最終始終未能完成訪談。調查小組強調,已竭盡全力針對可調查事項進行查證,盼完成董事會交付任務。

調查小組提醒,依《財團法人法》及基金會章程規定,董事會為基金會最高決策機關,若基金會內部人員未經董事會授權,擅自違反董事會決議或相關規範,未來仍將依法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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