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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提鞭刑「詐騙百萬打1下」前科犯再加倍 前綠委:新加坡治安是靠教育
新加坡國會上月(11月)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詐騙相關罪犯將面臨強制鞭刑等刑罰,最輕6下、最重24下,引發討論。國民黨立委3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提問台灣能否參考其作法,但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認為需要從長計議。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提議「騙100萬就鞭1下」,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認為「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質詢時提出,台灣能否比照新加坡加重詐騙刑法實施鞭刑,同時適用於外國人,參考新加坡執行後的成效,是否達嚇阻作用,好讓詐騙犯罪率下降。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回應,鞭刑部分牽扯到酷刑公約、兩公約問題,必須要經過很長的研討。對此,蘇一峰發文表示,他贊成詐騙犯受鞭刑,建議可以用一個量化標準,例如每騙100萬元就鞭1下,沒有上限數字,「那些敢詐騙幾千萬上億的,好好送他們鞭子教育,錢追不回來用鞭打抵償!」蘇一峰提議,如果乖乖把錢繳回,就可以抵銷鞭刑,要是詐騙前科犯,則要多加1倍鞭刑,「那種太子集團搞台灣45億詐騙的,就好好打一頓,讓他們笑不出來!」 不過,鄭運鵬認為,如果認為鞭刑很恐怖,可以嚇阻性侵這類犯罪,那不如在有性侵能力前,1人先來1鞭,「每個人都知道好死,這樣應該是連性侵被害人都不會出現了,對吧?世界當然不是這樣運作的。」鄭運鵬說到,以人類的刑罰制度來看,古代雖有身體罰,治安也不會比較好,現代有身體罰的國家,也未必治安會更好,「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中東國家還有不少更多嚴峻的身體罰,治安也沒有比新加坡和台灣好。」 相關貼文曝光後,一派網友表示「鞭刑好!做錯事的人本來就該負責」、「台灣詐騙這麼盛行,原因之一就是處罰不痛不癢,這是一種鼓勵,得到太多、代價太少」、「新加坡如果只靠教育,那還要鞭刑幹什麼?」、「附帶條文:不得使用健保治療」、「大陸就是以騙的金額為依據判刑,就算沒有被害人也不會影響」、「只有受害者家屬有資格幫那些受害者說話」、「詐騙跟強盜財物者,要入獄服刑強制勞動直到還完被害者損失金額才能出獄」、「如果覺得鞭刑不好,請提出比鞭刑更好更嚴厲的刑罰,不要包庇詐騙犯」。另一派則指出,「鞭子這麼好用,以前在學校就沒有那些放牛班的混混會出現」、「覺得鞭刑很落伍,而且真的被鞭之後的傷,又要健保來負擔」、「有些人覺得就是沒有鞭刑才有人敢做」、「身體罰只會傷害無辜,不會讓社會更安全,重點在教育與制度,不是打人」、「冤獄失去的青春,金錢也無法救濟啊」。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44萬黃金藏辣椒醬!信「穩賺不賠」投資 他差點把錢快遞給詐騙集團
大陸浙江衢州爆出一起離奇詐騙案。一名男子因輕信網路投資陷阱,竟將價值高達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5萬元)的黃金藏入辣椒醬罐寄出,所幸警方跨省緊急攔截,成功保住財物。王男依詐騙指示購買價值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5萬元)的金條與金珠,藏於辣椒醬罐中寄出。據大陸公安部新聞傳媒中心報導,案件主角王姓男子來自安徽,日前在瀏覽微信影片時被一則自稱「穩賺不賠」的股票投資廣告吸引,進入一個股票交流群並下載一款炒股App。起初投入小額資金後即見「穩定獲利」,幾次提領也順利完成,加上群內不斷有人分享大額提款畫面,他逐漸失去戒心。詐騙集團利用穩賺不賠話術誘導民眾將黃金藏入食品罐寄出,手法新穎、警示意味濃厚。當他準備加碼投入時,客服卻表示無法自行操作大額充值,轉而提議由平台先行代墊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5萬元),事後僅需以黃金或現金償還即可。王男竟信以為真,立即購買3塊金條與3顆金珠,並依指示將其藏入辣椒醬瓶中,以快遞寄至廣東潮汕地區。未料寄出後,王男前往浙江旅遊途中,得知快遞因地址錯誤無法派送,客服則另提供新收件地址。王男感覺有異,隨即向衢州高鐵新城派出所報案。警方研判為典型「網路投資+實體寄遞」型詐騙,立即派員陪同王男南下廣東,成功在對方取件前攔截快遞。警方當場開箱驗證,從辣椒醬瓶中如數取出3塊金條與3顆金珠,全數保留完好。警方提醒,凡聲稱高獲利、低風險的投資方案皆須提高警覺,尤其若要求以實體貴金屬寄送、轉帳,極有可能是詐騙。遇有可疑情況,應立即終止交易並報案。詐騙者假冒客服誆稱可代墊資金,誘導王男以實體黃金寄件,並提供新收件地址。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男子用Google街景「獵牌」 橫掃406面路牌變賣換錢遭逮
嘉義山區近日爆出一起離奇竊案,1名來自屏東的男子明明(化名),竟靠著 Google 街景當成「犯案導航」,鎖定偏僻山區道路,一路北上專偷交通標誌與反光導引牌。警方追查後發現,他短短不到兩個月內,竟橫掃多達 406 面道路標誌,幾乎把整條山路「洗牌」,規模之大令工程單位及警方震驚不已。根據判決內容,2024 年 10 月間明明開著自小客車前往嘉義大埔鄉台 3 線 305 至 341 公里路段,並使用電動板手迅速拆卸雲嘉南養護工程分局管理的「輔 2 交通標誌」共 30 面。取得「成功經驗」後,接著在 10 月初至 11 月間多次回到大埔鄉各條鄉道及白馬亭產業道路,以相同手法偷走鄉公所設置的交通標誌、反光導引指示牌,共計 224 面。不僅如此,他還把犯案地圖擴大到嘉義番路鄉與中埔鄉。11 月間,他前往嘉 131-1 線、草山村等地再偷走 45 面路牌。接著又在中埔鄉偷走 40 面,最後於番路鄉公興村腦寮段一次帶走 67 面,偷完立即駕車離開,動作俐落宛如「專業拆牌工」。工程包商察覺路牌大量失蹤,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清查後發現山區道路監視器少得可憐,只能靠比對上百輛可疑車輛,經連日追查,終於鎖定阿財涉有重嫌,並於 12 月 10 日在屏東九如鄉一處民宅逮捕他,現場還起獲大批失竊標誌與犯案工具。面對警方,明明坦承因缺錢才鋌而走險,還透露是「先用 Google 街景找偏僻地點,下手後再送到回收場變賣」。手法可說是科技犯案的新奇案例,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阿財具備工作能力卻選擇偷竊,長期侵害公共財物,不但造成道路安全疑慮,更破壞社會秩序。考量他犯後始終坦承、尚未與受害單位和解,以及其經濟與智識狀況等因素,最終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 1 年 10 月,全案可上訴。
淡北道路包商挖破自來水管 新北市府開罰:折減水費、設立統一窗口
淡北道路工程施作基樁鑽掘時,承包商不慎鑽破深埋地下8公尺的自來水管,以致淡水地區6.6萬多戶長時間停水。新北市政府1日表示,立即啟動處理應變機制,自來水公司按照停水日數折減水費,市府並設立窗口統一受理陳情案件,依契約開罰顧問公司及承包商,後續檢討釐清責任後將再追究相關責任。淡北道路11月27日進行主線高架橋P20基樁挖掘時,施工承包廠商鑽破自來水管線,影響淡水區16個里、共計6萬6443戶,停水時間約72小時。市府團隊與台灣自來水公司日夜全力搶修,排除各項障礙,於30日下午5時恢復供水,惟自來水公司確保管線安全緩慢加壓,部分末端及高地區用戶尚未復水,水公司目前持續輸送水。馮兆麟表示,此次施工事故造成淡水地區大規模停水,停水期間造成居民生活不便深感抱歉,自來水公司會按照實際停水日數比例折減水費。本局亦協調包商啟動保險機制,新工處於1日下午1時起連續3天,在淡水區公所設置統一窗口受理民眾陳情訴求,包含財物相關損失等,視釐清相關責任後將對外說明。馮兆麟指出,依照《施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罰處顧問公司與承包商,並盡速釐清事故原因與責任,依約追究責任。此外,新工處長簡必琦表示,施工團隊雖已於事前與自來水公司核對圖資並進行透地檢測確認後才施工,但本次事件反映地下管線圖資與實際情況存在落差,將重新全面檢討管線圖資、儀器探測與施工流程等項目的調整,尤其民生管線需反覆檢核確認管線位置後才施工,減少誤挖風險,降低對民生影響的程度。
大夜偷吃泡麵+拿菸不付錢 台南超商店員被監視器抓包判刑4月
台南市某超商鄭姓店員2024年8月值班時,利用職務之便拿走店內香菸 1 包、拿鐵 1 杯及蔥燒牛肉泡麵 1 碗,合計 243 元,卻未付款。店長事後盤點發現貨品短少,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竟是自家店員所為,遂報警提告。台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判決書描述,鄭男在統一超商大通門市擔任店員。2024 年 8 月 26 日凌晨,他利用深夜無人時段,在短短 2 小時內取走店內香菸、拿鐵,並在店內吃完一碗蔥燒牛肉風味泡麵,全程未結帳。店長清點時發現商品短少,調閱錄影才驚覺是自家店員所為。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稱過去因沒錢也曾拿過店內商品,當時已被店長警告,沒想到隔一段時間後竟又故態復萌。台南地院認為,鄭男身為店員在值班期間本應善盡保管責任,卻利用職務機會侵占店家財物,構成業務侵占罪。雖然侵占金額僅 243 元,且事後也從薪水中扣除,與業務侵占罪最低法定刑度6個月徒刑相比顯屬情輕法重,法院因此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最終判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
香港大埔火災慘重! 火場逃生記住「5不」勿花時間找濕毛巾
香港大埔宏福苑日前發生五級大火,火勢短時間內迅速蔓延,多棟大廈陷入火海、死傷慘重,為香港近30年來最嚴重的火災。遇到火災要先找濕毛巾摀口鼻、逃生不及要躲浴室是正確的嗎?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的指引,提醒民眾「濃煙」是火場第一殺手,躲浴室、濕毛巾都不是有效的隔絕方法,切勿因此耗費寶貴的逃生時間,應以離開建築物,或往火、煙、熱的反方向尋找相對安全空間為最優先。大火蔓延至7棟大廈 港府:2點「不尋常」疑為釀災關鍵根據港媒報導,香港大埔宏福苑於11月26日下午發生嚴重火災,火勢在約40分鐘內由三級升至四級,再於同日傍晚升級至五級,並蔓延至7棟大廈。事發當時大廈正在進行維修,外圍搭建竹製鷹架和保護網等。香港保安局鄧炳強局長透過記者會表示,消防發現大廈外牆保護網、防水帆布與塑膠布燃燒猛烈,蔓延速度遠高於一般合規格材料;另在未受波及的大廈中,也發現玻璃窗貼有發泡膠板,一旦遇熱易延燒,以上2情況均不尋常,警方與消防處已朝刑事方向展開調查。火災逃生記住「五不」 為什麼躲浴室、濕毛巾是常見迷思?面對突如其來的火警,第一時間的判斷往往決定最後是否能安全逃生。危機當下勿陷入手忙腳亂,內政部消防署列出「五個不」,提醒民眾火災逃生應緊記以下避難原則:不可為了收拾財物而延誤逃生時間,應以「保命求生」為首要目標。不可搭乘電梯:火場可能發生斷電,此時使用電梯易受困。不可躲在浴室:浴室塑膠門不耐高溫,溫度大約200度至400度的濃煙可使塑膠門熔化變形、浴室門也有通風口,無法有效阻絕濃煙;浴室排水孔有隔氣構造,使得浴室內沒有新鮮空氣來源。浴室內通常無對外窗戶,救難人員也不易發現。不可用塑膠袋套頭:既無法裝到新鮮空氣、袋內也會因呼吸產生霧氣,阻礙逃生視線,遇高溫還可能熔化黏在皮膚上。不可花時間尋找濕毛巾摀口鼻:濃煙是火場的頭號殺手,不可嘗試穿越濃煙逃生,而濕毛巾無法阻擋會造成人命傷亡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因此千萬不要為了尋找濕毛巾或塑膠袋等,反會耽誤寶貴的逃生時機。平時應規劃2逃生路線 遇火警「人跑不贏煙」切勿往上跑內政部消防署提醒,平時應規劃2個不同方向的逃生路線。面對火警時,第一步逃生原則是「往一樓、往外」離開建築物,煙往上飄的速度快,人往高樓層跑跑不贏煙,因此不建議往上移動。在開門前先摸門板上方測試溫度,若覺得燙手切勿開門,改往其他逃生路線跑;若沒有感到高溫,再開一條門縫觀察門外是否有煙霧,確認安全後才能開門逃生,同時記得「隨手關門」是重要保命動作,能阻隔火勢與煙霧擴散,讓更多人能順利逃難。無法往下跑怎麼辦?往「火、煙、熱反方向」找安全空間內政部消防署進一步指出,如果確認樓梯間沒有任何煙霧,可沿樓梯迅速往下;若發現煙霧自下方蔓延上來,代表下方發生火災,此時不應強行穿越煙霧或往上跑,而是以水平方式尋找其他逃生路線,並關門阻絕濃煙。若發現所有出口都被火勢與濃煙封鎖,應改往火、煙、熱的反方向,尋找相對安全的空間避難,如離火、煙、熱最遠的陽台或房間,注意要選擇能緊閉的木門房間,而不是無法阻絕高溫與濃煙的塑膠門或玻璃門。同時用衣物、毛巾等塞住門縫減少煙霧灌入,並立刻撥打119、通報所在位置,等待消防人員救援。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 火災逃生避難原則 【延伸閱讀】災難、緊急事件後 醫教「五招」創傷心理復原「增強心理韌性」空污不只影響呼吸系統 還可能導致早產、心臟病?8大健康危機一次看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6959
19歲女子在男友面前被輪暴!3人落網仍有共犯在逃 義副總理震怒籲化學閹割
義大利羅馬托爾特雷泰斯特(Tor Tre Teste)公園日前發生一起重大性侵案件,一對情侶在夜間停車約會時,突遭一群男子襲擊。19歲女子被強行拖出車外並遭輪流性侵,其24歲未婚夫則被壓制在旁,被迫目睹整個過程。案件發生後迅速引起全國關注,警方展開調查並已逮捕3名摩洛哥籍男子。此案引發義大利輿論強烈反應。副總理薩爾維尼(Matteo Salvini)公開表示震怒,呼籲對性犯罪加重刑責,並再次主張實施「化學閹割」政策以遏止類似暴力行為。義大利羅馬托爾特雷泰斯特公園為案發地,警方已加強巡邏維安。(圖翻攝自Google Map)根據《每日郵報》與當地警方說法,事件發生於10月25日深夜,兩人將車輛停在公園一處僻靜角落。不久後,一群男子突現身包圍車輛,其中一人持酒瓶砸破車窗,並將男子強行拖出車外,再將女子從車內拉出,當時她試圖以衣物遮蔽身體但無效。男子向警方描述,自己遭兩名歹徒控制,眼睜睜看著未婚妻被拖到不遠處受害。他多次尖叫求救、威脅報復,甚至哀求對方住手,但皆無效。犯案過程中,歹徒還搶走兩人身上財物後逃離現場。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數日內陸續逮捕3名嫌犯,其中2人在羅馬近郊的夸爾蒂喬洛落網,第3人則於約350英里外的維洛納被捕。調查人員從破裂車窗採集指紋,與其中一名嫌犯吻合,受害女子也從警方出示的照片中指認其中一人。副總理薩爾維尼譴責案件殘暴,主張對性犯罪施以化學閹割。(圖/達志/美聯社)警方表示,3名被捕男子皆為摩洛哥籍,並為警方已知的毒品販售者,且有多項前科。一名嫌犯供稱,原本僅計畫搶劫以換取毒品資金,警方研判實際涉案人數可能多達5人,目前仍有嫌犯在逃,相關追查持續進行中。事件曝光後在義大利引發公憤。副總理薩爾維尼(Matteo Salvini)於社群平台發文譴責此案,主張對性侵犯施以化學閹割,並強調「僅靠譴責與會議並不足以阻止暴力。」他強調:「我們必須採取實質對策。」警方已呼籲民眾提高夜間安全警覺,避免於深夜獨自或長時間停留偏僻公共場所,並鼓勵知情人士提供線索,協助案件偵辦。
香港五級大火狂燒宛如煉獄 台灣僅3縣市實行「火警分級」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昨(26)日下午發生五級大火,截至今(27)日清晨6時,已造成44人死亡、279人失聯,現場狀況更有台灣消防員形容宛如煉獄。通常在救災過程中,火警分級是相當重要的調動資源依據,在香港有分成五級,宏福苑大火就屬五級;至於台灣尚未有統一的火警分級,目前有3縣市實行火警分級制度。香港消防事務處於1964年2月1日仿效美國實施火警分級制度,並依據實際情況分為一至五級。火警級別會按當時在場指揮人員判斷發出,只會升級而不會下調,直至火勢撲滅,現場指揮官下令停止消防動員為止。當火警升至第五級後仍無法有效控制或火勢持續擴大,則會考慮發出「災情警報」,亦即最高的災難級。【香港火警分級】一級火警:當消防處接到一般商住大廈的火警警報後,會先當作是一級火處理。最接近火警現場的消防局會派出一至五輛消防車;一輛泵車、一輛旋轉台鋼梯車/梯台車、一輛油壓升降台、一輛細搶救車/大搶救車及一輛緊急輔助醫療救護車,俗稱「四紅一白」,聯同24名消防員前往火警現場。大部分火災均屬於這個級別。現場的指揮人員為消防隊長或高級消防隊長。二級火警:假如火警現場是人流較多的地點,例如醫院、老人院、鐵路車站、機場、酒店;危險地點如油站、危險品倉庫、發電站等,或遠離水源的地方,消防處則會即時列作二級火處理。消防員會特別警惕,以控制出現混亂的情況,通常會出動5條消防喉及5至15輛消防車,消防員增至50人。三級火警:當消防隊到達現場後,消防現場指揮官會視察情況。如果發現現場冒出大量濃煙,或者有多人被困,首批到場消防員未能有效地控制火勢,火警有蔓延趨勢,便可能需要把火警升級至三級火警。消防局會增派消防車及消防員到場,通常會出動15至20輛消防車(當中包括兩輛油壓升降台,三輛泵車、兩輛細搶救車/大搶救車、兩輛旋轉台鋼梯車/梯台車、以及流動指揮車、呼吸器供應車及呼吸器櫃、照明車、喉車、後備重型泵車,同時會出動特種救援隊,亦即拯救車及大搶救車)、逾100名消防員及5至10條消防喉增援。現場的指揮人員為高級消防區長和消防區長。四級火警:當火警現場的形勢變得更為惡劣時,例如火勢猛烈、大量濃煙、高熱,以及受傷人數增加,而現場居民有生命危險,現場在五樓以上,需要增加人手及裝備時,便可能需要把火警升至四級火警。此時消防處也會協調,調配更多人手,通常派出20至35輛消防車、100至150名消防員及10至25條消防喉。現場的指揮人員為副消防總長。五級火警:當火警現場的火勢完全失去控制而且迅速蔓延,以及有大量濃煙,高熱,受傷人數增加,明顯超過四級火所需的支援時,便可能需要把火警升至五級火警。此時其他消防局也會協調,調配更多人手,通常最少有35輛消防車、150名消防員及26至50條消防喉。嚴重緊急時,民政事務總署更會統籌政府飛行服務隊、醫療輔助隊、社會福利署等各香港政府部門,以配合支援。現場的指揮人員為消防總長。自1964年首次發出五級警報至今,香港曾發生46宗最少達到五級的大火。雖然台灣尚未有統一的火警分級制度,但目前已有3個縣市實行,分別是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市,其中台北只劃分為四個等級;最新一宗四級火是2017年4月7日中華路二段公寓大火。另外,消防局也有宣導火災分為4類,以及個別的撲滅方式。【以台北市分為4級火警為例】一級(一般服務案):接獲報案後,初步判斷為一般火警。二級(普通火警):火警現場有特殊地理因素,如醫院、地鐵站、危險品倉,或需長途供水,應加派消防資源。三級(成災爆炸):發生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建築物燒毀面積達30平方公尺以上、燒毀價值新台幣100萬以上財物、燒毀林木面積達5公頃以上。四級(重大爆炸):死亡2人以上未滿5人,或死傷合計15人以上、未滿30人,而房屋損毀10戶(間)以上未滿30戶(間),或財物損失達新台幣500萬元以上等。【火災類別與撲滅方式】A類(普通火災):火災由普通可燃物如木材、紙張、纖維、棉毛、塑膠、橡膠等可燃性固體所引起。可藉水或含水溶液的冷卻作用,使燃燒物溫度降低,達到滅火效果,也可採窒息方式、移除可燃物等。B類(油類火災):石油類、有機溶劑、油漆類、油脂類等可燃性液體,及可燃性固體引起的火災。可用掩蓋法隔離氧氣,採窒息方式滅火,或移除可燃物降低溫度。C 類(電氣火災):涉及電線、馬達、變壓器等通電中的電氣設備所引起的火災。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劑控制火勢,也可截斷電源後,依情況採A或B類火災方式滅火。D 類(金屬火災):鈉、鉀、鎂、鋰與鋯等可燃性金屬物質,及禁水性物質引起的火災。通常需使用針對金屬火災的特定滅火劑,才能有效滅火,並視金屬種類使用特定滅火劑。也可嘗試用窒息或移除可燃物方式滅火,但不可用水滅火,恐因氧化反應使火勢更旺。
火警逃生關鍵「5不4對策」曝 濕毛巾掩口鼻更致命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社區26日下午突然發生五級火警,社區內8棟公寓大廈有7棟逾30層樓陷入火海,目前已造成至少44人死亡。火警發生後也凸顯正確逃生知識的重要性,尤其是高樓層到底該如何逃生。對此,內政部消防署提出「5不4對策」火場逃生避難原則,包含不可躲在浴室、不可用塑膠袋套頭、不可浪費時間尋找濕毛巾摀口鼻等等。●消防署「5不4對策」:一、千萬不可為了收拾財物而延誤逃生避難時間,應以保命求生為首要目標。二、千萬不可搭乘電梯,逃生火場很可能會發生斷電情形,恐因此受困在電梯內。三、千萬不可躲在浴室,火場第一殺手為濃煙,浴室的門和天花板大多是塑膠材質,不耐高溫,躲在裡面無法有效阻絕濃煙,而且浴室通常沒有對外窗戶,無法對外呼叫,救難人員不易發現。四、千萬不可用塑膠袋套頭,不但無法裝到新鮮空氣,反而會因呼吸而在塑膠袋上產生霧氣,影響逃生視線及速度。五、千萬不可浪費時間尋找濕毛巾摀口鼻,而延誤逃生避難,濕毛巾擋不住濃煙中會造成人命傷亡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切勿浪費寶貴的逃生時間尋找無用物品,以免延誤逃生避難時機而不幸受困火場。●正確的火場逃生避難流程:一、開門,往一樓往外逃生。火場逃生最佳策略就是離開建築物,濃煙平均上升速度為每秒3至5公尺,人平均往上速度為每秒0.5公尺,人往上跑跑不贏煙,因此火場逃生原則為往下逃生。要特別注意的是,開門之前應先觸摸門板上方測試溫度及觀察門外是否有煙霧,如果門板上方溫度很高覺得燙手時,表示門的另一邊已是高溫的狀態,切勿開門,並改採其它逃生避難路線。若未感高溫,先開一條門縫觀察門外狀況是否有煙霧,若無煙霧再行逃生,並隨手關門;若有煙霧則應關門退回室內,並用衣物或毛巾將門縫塞住,防止煙霧流入,改採其他逃生避難路線。二、至樓梯間未見煙霧,即可繼續往下往外逃生。僅確認樓梯裡沒有任何煙霧時,才可以選擇走樓梯往下避難,選擇走有防火門的安全梯逃生是最佳選擇,因為關上防火門可阻絕火勢及濃煙擴散至安全梯間,形成安全的逃生環境。三、樓梯間往下逃生時發現煙霧,應改採水平方向尋找其它逃生避難路線。若發現有煙霧從樓梯間下方蔓延上來,表示下方發生火災,是一個很危險的環境,此時不應往上跑或繼續往下跑,而是要選擇水平方向尋找其他逃生避難路線,並關門以防止火勢及濃煙侵入,再用衣物或毛巾將門縫塞住,防止煙霧流入。四、平時應規劃2個方向逃生路線,當主要逃生出口無法往下往外逃生時,尋找第二逃生出口往下往外逃生;若第二逃生出口也受阻礙,則改往相對安全空間關門避難,等待消防人員救援。火場逃生避難原則。(圖/內政部消防署)此外,消防署也提醒,火場逃生避難時,一定要記得隨手關門,如果起火點在居室內或屋內,逃離時要記得隨手關起房門及大門,可以將火勢及濃煙侷限在起火居室內或屋內,以利其他房間或樓層的人順利逃生避難。若優先逃生路線的安全梯或直通樓梯都遭到火勢或濃煙侵襲,導致無法利用,也無法前往相對安全的空間內避難時,才使用緩降機等避難器具進行逃生避難。消防署曝光操作口訣「掛、丟、套、束、推」:1、展開固定架,自盒中取出緩降機,將緩降機掛鈎確實【掛】在固定架鈎環上。2、從窗口【丟】下輪盤,確認下方沒有障礙物阻擋。3、將安全帶【套】於腋下。4、將束帶【束】至胸口。5、攀出牆外,身體面向牆面,雙手輕【推】牆壁;落地後,將繩索另一端的載具套環束帶拉至頂端,以利下一位人員操作。火場內使用緩降機等避難器具操作方式。(圖/內政部消防署)
超商忘記熄火鎖車!女子返車驚見陌生男蜷縮後座 劫財又開車逃竄
南投草屯鎮近日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劫車案件,一名女子深夜到超商購物時,因一時大意未將車輛熄火上鎖,竟成為歹徒覬覦的目標。呂姓男子見機可乘,直接打開車門鑽入後座躲藏,準備伺機犯案。女子完全不知情,結帳後便直接上車駕駛離開,沒想到自己車內竟已悄悄多了一名陌生男子。警方調查指出,事發時女子從超商上車後一路行駛,直到抵達碧興路加油站時,突然聽到車內後座傳出異常聲響。她驚覺有異,回頭一看,竟發現不認識的男子蜷縮在後座,嚇得當場愣住。呂嫌見行跡敗露,立刻爬到副駕駛座,強行搶奪女子皮夾,並從中拿走4,800元現金。女子驚魂未定,只能強撐冷靜將車開往附近宮廟求助。沒想到她剛下車求救,呂嫌竟又趁機跳到駕駛座,把整台車開走,一路往草屯郊區逃逸。女子隨後在家人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沿途監視器,發現遭劫車輛被棄置在粉寮巷一帶。警方循線搜索後,在一處農場工具貨櫃後方發現疑似企圖翻越圍籬逃跑的呂嫌,他當時全身爬滿螞蟻,癢得難耐動作狼狽,引起民眾注意,便與警員一同將他制伏逮捕。警方在呂嫌身上除了查扣失主財物外,還查獲依托咪酯煙彈、煙桿及煙油等物品。全案目前依強盜、竊盜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懶得走路?男尋車竟偷車代步 警2小時火速尋獲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獲報有民眾機車遭竊,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51歲的陳姓男子涉有重嫌,其疑似因想要尋找自己的機車,卻又懶得走路,恰好發現路旁有一輛機車鑰匙放在前方置物籃內,直接將機車騎走,直到找到自己的機車後,隨即將代步用的機車丟在路旁。據了解,51歲無業的陳姓男子日前疑似欲騎車出門,但其當時所在的地點距離其先前停車的位子有段距離,陳男懶得走路也不以其他方式代步,恰好發現路旁一輛機車的鑰匙被放在前方置物籃內,陳男見狀立即拿出鑰匙將對方的機車直接騎走,直到抵達自己機車停放的內湖區新民路旁,才隨意將機車棄置在路旁,陳男隨即騎上機車拍拍屁股走人。而被害人發現自己機車被竊後,也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陳男涉案,火速在案發2小時內找回失竊機車,並通知陳男到案說明。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分局呼籲,民眾應嚴加提防個人財物,特別是汽機車熄火後,務必記得拔下並隨身攜帶鑰匙,多一分防範,就能有效避免成為竊嫌的下手目標。另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心存僥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查緝犯罪,全力打擊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
汽車被連環刻!岡山驚現神秘「刮車怪客」 疑醉漢持利器夜襲4車
高雄市岡山區育才路24日深夜出現怪異景象,多名車主早上發現愛車莫名出現長長刮痕,氣得直奔警局報案,警方在抵達現場勘查時,才發現不只是一輛車受害,沿線共有四輛汽車遭到利器刻意破壞,疑似是同一名男子在短時間內連續犯案,宛如在街頭上演一場「深夜刮車秀」。據了解,第一名受害車主在路過自己停放的車輛時,意外發現車身側邊被硬物刮出一道明顯且深刻的痕跡,研判不是擦撞,而是遭人蓄意破壞。他立即向岡山分局通報,警方到場後開始沿路巡查,結果越看越不對勁附近另外三輛車也出現類似刮痕,痕跡筆直且一致,顯示兇手可能使用同一把利器隨機破壞停放車輛。岡山分局表示,警方已立即調閱案發周邊的監視器畫面,初步鎖定一名行跡可疑的男子。畫面顯示,該男子步態搖晃、神情渙散,看起來疑似喝醉,手中似乎還握著不明物品,在車輛旁徘徊後便快速離去。警方研判此人涉案可能性相當高,目前正全力追查其身分與下落。警方強調,已通知所有受害車主到案製作筆錄,同時加派巡邏警力在育才路與周邊路段加強巡查,希望能有效嚇阻類似案件再度發生。警方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有可疑人物在路邊徘徊,務必立即報案,以免財物遭受損害。
誆「車遭反鎖」借錢不還!台中詐騙慣犯遭送辦 受害店家曝他超會演
台中市北屯區近日接連發生多起陌生男子以「車輛反鎖、急需借款返回苗栗」為由行騙的案件,引起民眾關注。警方透過社群媒體線索追查,今(23)日13時順利查獲37歲吳姓男子到案,並依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根據受害者與網友回報,吳嫌行騙手法高度一致,專門鎖定善心店家,是典型的慣犯。一名店家在社群媒體發文,指稱21日22時左右要收店時,吳男滿頭大汗現身,自稱是中壢人、來台中跑業務,車停在前方路口、手機忘在車內又鎖死,物品急需取回。他提出各種理由,要求店家載他回苗栗拿備用鑰匙,或借款搭計程車回去,並保證立即歸還。整個過程前後講了十幾分鐘,表情焦急、汗水淋漓,店家無奈表示:「這麼會演怎麼不去拍戲」,最終仍被騙走新台幣2000元,隔天吳男未履行承諾。受害者將經歷公布於社群後,引來多位網友與店家證實,吳嫌行騙模式如出一轍。1名網友表示:「這個人我老熟了,遇過兩次,說法都一模一樣,一點創新都沒有。」他甚至認出吳嫌手上的刺青,質問未還款項時,吳嫌則謊稱「認錯人了」。北屯另一家店家也留言:「幹!我也遇到同一個人,同樣說詞」,並指出吳男演得非常緊張,「連雨傘都忘了帶走」。受害店家指出,吳嫌留下的姓名、電話、車牌和身分證資料幾乎都是假的,報警或到警局查詢也難即時處理。多位店家感慨,當下雖心生警覺,但出於善心,仍願伸出援手。「出門在外難免遇到急需幫助的人,我們善良卻容易被利用,最後只好更警惕。」另一店家表示,結論就是「白費好心」,提醒大家提高防範意識。中市警五分局松安所長何明憲表示,獲悉吳男在轄內詐騙後立即循線追查,已於23日13時許查獲嫌犯吳男,已依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提醒民眾,若對方真遇緊急狀況,應立即撥打110請警方協助,切勿輕易交付現金或財物。
為援交詐騙被騙20萬!男竟偷車搶包連環犯案 警7小時火速逮人
新北市蘆洲區21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搶奪案,48歲劉姓男子因日前疑似遭遇援交詐騙,痛失20多萬元積蓄,陷入缺錢窘境,竟腦中一熱「挺而走險」,決定靠犯案「補洞」,他不但先竊取一輛停放在路邊的機車,接著騎著贓車在蘆洲長安街尋找目標,見一名路人在街上行走,竟直接衝上前搶走手提包,隨後加速逃逸。蘆洲警分局在凌晨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後,發現犯嫌身穿灰色上衣、騎乘機車快速離開現場,專案小組隨即鎖定車號並發動攔截圍捕。追緝足跡一路延伸至泰山區明志路三段某大樓地下室,但現場只剩被棄置的機車,犯嫌早已逃之夭夭。警方繼續回頭梳理監視器,結果發現劉男的「犯案流程」荒唐又完整他是先騎自己的機車到蘆洲兒四公園,再趁機偷走另一輛機車,犯案後又把贓車丟在泰山,最後甚至悠哉搭計程車回士林。警方研判他極可能會回到原先停放自家機車的公園取車,於是埋伏守候。果然,中午時分,劉男現身公園取車,警方立刻一舉上前逮捕。當場查扣遭搶奪的手提包內現金、手機、鑰匙等財物全數起回,經調查確認後,警方將他帶回偵訊,劉男向警方供稱,因遭援交詐騙騙走20多萬,生活陷入困境才會鋌而走險。蘆洲警分局三民所所長陳奕鈞指出,警方在接獲報案後第一時間迅速成立專案小組,運用科技偵查與監視器比對,快速掌握犯嫌動線與身分,最終在短短7小時內成功將劉男緝捕到案,避免更多無辜民眾受害。全案訊後已依搶奪與竊盜罪嫌將劉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慣竊變「醫院暗影」連5天潛入馬偕病房 20萬財物全被變現揮霍
台北馬偕醫院近日接連傳出病患財物遭竊事件,錢包、手機、平板電腦接連不翼而飛,讓住院民眾人人自危。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根據被害人描述的嫌犯特徵,並調閱院內監視器畫面,最終鎖定1名擁有多項竊盜前科的傅姓男子。警方於19日在西昌街夜市將其逮捕,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也聲請羈押獲准。警方調查指出,現年40多歲的傅姓男子,是警方熟知的慣竊。9月間,他多次進入台北馬偕醫院,以病患與家屬忙於治療、警覺性降低為目標,趁對方離開病房、洗澡、補眠等空檔下手。警方掌握資料顯示,他短短1個月內至少犯案5次,手法熟練、行動快速,鎖定容易取得的財物,如錢包、手機與平板等電子產品。每次得手後,傅男會立刻前往通訊行或路邊黑市管道將物品變賣,快速換成現金揮霍,導致被害人損失總額累計超過20萬元。許多病患事後才驚覺物品消失,部分人甚至因身體不適而延遲報案,使得追查難度更高。警方經連日比對監視器影像,終於在19日晚間鎖定傅男行蹤,並於西昌街夜市將他逮捕,警方表示,傅男不只涉及此次醫院竊案,還因先前案件未依通知到案而遭到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因此在警訊後除依竊盜罪嫌移送外,也同時解送歸案處理通緝部分。醫院方面表示,已加強巡邏及監視設備的注意範圍,也提醒病患與家屬入住病房時務必提高警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避免成為犯罪目標,警方也呼籲,醫療空間雖為公共場所,但也是竊賊容易流竄的地點,民眾務必提高警戒。
賓賓哥慘了!闖台中校園直播惹眾怒 新北社會局:依法調查
台中市某國中19日邀請魔術師王元照(可樂)到校講座,網紅「賓賓哥」(本名江建樺)未受邀卻現身直播,校方發現後立刻制止,而賓賓哥還狡辯校方同意直播,市府21日嚴正駁斥其說法,社會局更依《兒少法》重罰他與賓賓哥共新台幣23萬元,而前立委王婉諭更揭露賓賓哥「假公益、真斂財」,遊走在非法勸募邊緣,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將依法調查。據了解,校方在講座前便告知王元照不得直播,而賓賓哥以其神秘嘉賓身分出現,並在現場開啟直播,校方發現後立刻制止,賓賓哥卻稱獲校方同意,並秀出LINE截圖及感謝狀作佐證,台中市政府則大動作駁斥其說法,表示校方講座前已明文告知不能直播,感謝狀則是被賓賓哥趁機拿走,校方已對他提告刑事竊盜罪。王琬諭也在臉書表示,賓賓哥多次未經醫院許可,便入院直播病患狀況,打著救助弱勢吸引粉絲,晚上卻賣招財物斂財,認為他已遊走非法勸募邊緣,要求主管機關徹查。而賓賓哥的公司位於新北市,衛福部已發函新北市社會局要求調查,社會局則表示,待收到衛福部公文後,將依中央指示依法調查,若有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將依公益勸募條例法第24條辦理。
5連霸前民進黨議員吳宗憲遭起訴!涉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
五連霸前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吳宗憲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1455萬餘元案,桃園地檢署偵辦,認為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權詐領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今天偵結起訴。桃檢肅貪專組檢察官范玟茵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吳宗憲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案,吳宗憲等8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繳回之犯罪所得1455萬6351元,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檢方調查,吳宗憲為桃園縣議會第15至17屆議員,任期自91年3月1日至103年12月25日,亦為桃園市議會第1、2屆市議員,任期自104年11月19日至111年12月25日,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竟與擔任其范姜姓公費助理共同基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由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的歐陽、許、葉、張、彭、劉姓民眾,配合提供國民身分證件、銀行帳戶資料,供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姓女子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件後,向桃園市議會將歐陽等人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待歐陽等人之薪資、春節獎金款項匯入帳戶後,再由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將該等款項提出並挪為私用,總計以此方式向桃園市議會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1455萬6351元。檢方又說,本案詐領助理補助費期間長達甚久,虛報人頭助理人數非少,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分析相關帳戶資金流向,今年7月22日起連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11處,傳訊吳宗憲及相關人頭助理,確認渠等詐領事證,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吳宗憲獲准,始得查悉全案。桃檢呼籲民意代表應恪遵法令,依據專業恪盡職權,為民喉舌,助理補助費之申報、使用均應合於相關法令,任何此類不法犯行,本署皆會積極查辦,以維護民主政治之廉潔及人民對於民主制度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