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抑
」 霸凌 教育部 賴清德 職場霸凌 陳穆寬
斬首言論遭起訴!館長聲請總統出庭作證 賴清德8字回應
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在直播中喊出「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檢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陳之漢不滿起訴結果,昨(9)日再度於直播中質疑,「檢方有叫賴清德去作證嗎?有問過賴清德他很害怕嗎?」並揚言聲請賴清德親自出庭作證。對此,總統賴清德今(10)日回應:「被告才需要出席吧。」陳之漢去年10月在網路直播中發表斬首總統相關言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蒐集相關事證後,報請新北檢指揮偵辦,新北檢複訊後諭知新台幣15萬元交保。檢方昨日偵結,依刑法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檢方指出,陳之漢在YouTube直播中發表「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及「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等言論,暗示支持武力犯台,並將新聞中的軍事術語「斬首行動」惡意延伸為具體對總統生命加害的威脅,已逾越一般社會可接受範圍,構成恐嚇公安。檢方強調,相關言論具有渲染力,足以引發公眾恐慌,且使用「狗頭」等貶抑詞彙,恐嚇犯意明確,非言論自由所能保障。陳之漢遭新北檢起訴後,情緒激動再度於網路直播中質疑檢方辦案,並要求聲請賴清德出庭作證,甚至主張法庭應全程直播,稱若賴清德親口表示「我很害怕」,再另行討論。對此,賴清德今日回應表示:「被告才需要出席吧。」
馬克宏愛妻被造謠「是男的」!巴黎法院判10人網路霸凌有罪
巴黎法院5日裁定,10人因對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之妻碧姬(Brigitte Macron)進行網路霸凌而被判有罪。被告被指控散播有關法國第一夫人性別與性傾向的不實說法,並就這對夫妻相差24歲的年齡差發表「惡意言論」。綜合外媒報導,多數被告被判處最長8個月的緩刑,但其中1人因未到庭而被即刻收押入獄。另有部分被告的社群媒體帳號遭到停權。法官表示,這8名男性與2名女性,年齡介於41歲至65歲之間,明顯帶有傷害碧姬的意圖,並在網路上發表具貶抑性與侮辱性的言論。其中2名被告,自稱獨立記者的雷伊(Natacha Rey)與網路占卜師羅伊(Amandine Roy),曾於2024年因誹謗罪被判有罪,原因是她們宣稱法國第一夫人實際上從未存在。她們聲稱碧姬的兄弟特羅涅(Jean-Michel Trogneux)曾變更性別,並開始使用碧姬這個名字。不過,她們之後在上訴中獲判無罪。上訴法院認為,宣稱某人曾變更性別,未必構成對其「名譽的攻擊」。馬克宏夫婦目前已將該案提交至最高上訴法院。在判決公布後,碧姬的律師恩諾基(Jean Ennochi)對《法新社》(AFP)表示,最重要的是要求加害者接受預防課程,以及暫停部分帳號的使用。4日,碧姬告訴《法國電視一台》(TF1),她提起的法律訴訟旨在「樹立榜樣」,打擊網路騷擾。碧姬前段婚姻所生的女兒奧齊耶(Tiphaine Auzière)先前在庭審中表示,這些網路霸凌行為已對母親的健康與生活條件造成負面影響。她指出,母親「必須對穿著選擇、姿態等各方面格外小心……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形象隨時可能被用來支持這些陰謀論。」奧齊耶補充,儘管母親已「學會與此共存」,但這些後果卻波及她的孫子女,孩子們在學校遭到同儕嘲諷。5日的判決,被視為1場更大型審判的前哨戰。馬克宏夫婦已在美國對極右翼網紅歐文斯(Candace Owens)提起誹謗訴訟,她也曾公開散播關於第一夫人性別的陰謀論。訴狀指控歐文斯「無視所有足以推翻其說法的可信證據,轉而為已知的陰謀論者與經查證的誹謗者提供平台。」歐文斯長期在其Podcast與社群媒體頻道重複這些指控,並於2024年3月表示,她願意以「整個職業聲譽」作為賭注,堅信這位法國第一夫人「實際上是1名男性」。總統夫婦最初曾被建議,最好的應對方式是忽視這些網路流言,因為採取法律行動只會放大其影響。但情勢在去年出現劇烈轉變。馬克宏夫婦認為,網路攻擊的規模已大到無法再忽視,因此即便冒著在美國法院中暴露私生活的風險,他們仍決定反擊陰謀論者。自馬克宏於2017年首次當選總統以來,宣稱碧姬是跨性別女性的陰謀論便不斷流傳。據悉,碧姬最初是在擔任中學教師時,結識了還是高中生的馬克宏。2人於2007年結婚,當時未來的法國總統年僅29歲,而她則已年過50。
病患家屬拍桌咆哮護理師「靠背、把警衛當私人保鑣」 判定免罰3萬元
北市一名男子阿明,不滿護理師替母親打點滴的速度過快,對護理人員咆哮長達10多分鐘,更一度氣到拍打護理站的櫃檯,遭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3萬元。阿明提出行政訴訟,一審認為阿明言詞屬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且不符合強暴、脅迫或恐嚇,因此獲判撤銷。台北市衛生局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阿明2023年7月間在病房內,因不滿護理人員對其母親施打點滴的速度過快,與護理人員大聲爭吵10多分鐘,他一度咆哮、辱罵、拍打桌面,更大喊「你動不動就叫警衛啊,你把警衛當成是什麼啊,當成你的私人保鑣啊?」、「走了還在那邊靠背啊」、「你最囂張」、「態度夠差」等言詞,被依違反醫療法移送法院,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阿明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貶抑醫事人員專業及名譽,依法裁處罰鍰3萬元。阿明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天凌晨母親因點滴速度過快而疼痛,他曾要求護理師處理但未被理會,才會到護理站找值班醫師,於是在上午8時許將此事告知護理長,當下他只是在走廊上伸展肢體時拍打到櫃檯,僅對櫃檯發洩情緒,並無違反醫療法,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一審審酌,阿明沒有說出辱罵用語,尚在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內,屬表意自由保障範圍,不構成醫療法第24條所稱的公然侮辱,而其揮動手臂亦無致傷等行為,也不符合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且拍打桌面只是瞬間動作,此後別無任何舉措,因此判決撤銷處分。台北市衛生局提出上訴,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二審認為,經查核一審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無違誤,而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確定。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海科館前館長涉霸凌、違法進用姻親 遭監察院彈劾
監察院今(15)日發新聞稿表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下稱海科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2月2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本件(114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已於114年12月15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審查委員施錦芳附具決定不成立理由略以,教育部已調整陳員職務,並予一大過懲處,懲處處分應已足夠。監察院表示,被彈劾人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採霸凌式管理行為,且情緒控管能力不足等,經教育部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專案小組調查後,認定其行為構成職場霸凌,監察院調查後亦認定其行為已符合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第3點所稱之職場霸凌。監察院再指,被彈劾人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違反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進用編制外人員實施原則第6點(二)、海科館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第7點(三)、海科館臨時人員勞動契約第7點第1項明定「機關(構)首長不得進用三親等以內之姻親」之規定。監察院提到,被彈劾人於111年至113年間,核定其關係人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第6條第l項規定,經監察院裁罰新臺幣50萬元。監察院表示,綜上,被彈劾人陳素芬身為海科館之首長,其權威性、貶抑性之管理風格,以及情緒控管能力不足,造成館內員工身心長期承受高度壓力且士氣低落,並呈現敵意且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又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違法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利衝法第6條第1項及第12條規定,核有違失,且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留「1500 1H2S?」影射馬郁雯性交易! 裁押阿北法官判決結果出爐
前三立記者馬郁雯2024年揭露柯文哲神秘帳冊疑似收賄1500萬元,劉姓男子在其「馬郁雯 Wendy」臉書粉絲專頁上,留下「1500 1H2S?」留言疑似暗指其從事性交易,劉姓男子遭檢方依加重誹謗起訴。台北地院將此案分由去年裁押柯文哲的法官呂政燁審理後,判處劉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男於2024年9月12日使用電腦設備登入其FACEBOOK社群帳號以後,在「馬郁雯 Wendy」臉書粉絲專頁,轉發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記協聲明」之貼文中網友留言「…記者到底陪誰睡七年」、「陪睡女」、「支持馬記者,馬記者經營這條線七年絕對沒有靠陪睡或是張腿亦或是口技…」、「過幾天會不會有陪睡名單出現?」並於貼文留言「1500 1H2S?」影射馬郁雯有在以1小時收費新臺幣1500元之對價之方式與他人從事性交易。劉男雖然有坦承發文以及留言,不過卻否認有誹謗故意,於偵訊時辯稱「1500 1H2S?意思是1H 2 Section階段」、「1500為下午三點的意思,不是金額」、「1500係因告訴人揭露有關柯文哲1500是否收取賄賂,是與公共議題有關,為可受公共評論表述與批判,馬有先入為主不舒服感受,這是可受公評之事」等語。案經呂政燁審理後並不採信劉男辯詞,認為劉男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臉書粉絲專頁下方,以不實之具體事項指摘告訴人,貶抑告訴人之名譽,缺乏尊重他人名譽之法治觀念,行為自非可取,且犯後否認犯行,猶自信並屢稱其行為正當,又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徵得告訴人之諒解,所為誠屬不該,判處其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粿粿婚內出軌王子遭「全網性羞辱」 她逆風喊話:能不能就事論事?
藝人粿粿與范姜彥豐於2022年結婚並育有一女,范姜彥豐日前在社群平台上無預警發文,直指妻子婚內出軌,並點名對象為藝人王子,引發軒然大波。事件曝光後,粿粿遭部分網友起底私生活,甚至以諧音「草仔粿」加以嘲諷,掀起一波網路性羞辱風波。對於網路上的激烈反應,「電商女王」、前東京著衣創辦人周品均在Threads平台發文表示憂心。她強調,一名女性即便犯錯,也不應成為全網性羞辱的對象。她指出,所謂性羞辱,是將「性」作為攻擊工具,藉由挖掘私生活、開黃腔及侮辱外表,全面否定一個女性的價值。周品均直言:「拜託!這不是正義,這是群體在享受羞辱女性的快感。大家能不能就事論事就好?」她進一步質疑社會對待女性與男性犯錯的雙重標準,指出男性即便涉及性犯罪,也常有輿論呼籲「留口飯給他吃」,但女性若犯錯,則可能被輿論逼至絕境。她強調:「一個社會若沈迷於羞辱女人,並因此獲得快感,這是非常可怕的現象。」呼籲社會應理性討論事件本質,而非將焦點轉移至對當事人私德與外貌的貶抑。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支持周品均的觀點。有人留言指出:「同樣外遇是男生的時候,真的沒有看過被羞辱成這樣,超級不公平」、「完全認同……那個諧音真的笑不出來,有夠低劣」、「外遇固然不對,但絕對沒有到需要被千夫所指、百般羞辱的程度」、「每一次性羞辱,都在加深女性對社會的不信任。」但也有不少網友堅持自己的觀點,「『草阿粿』這三個字就是在『就事論事』,啊王粿的確做了呀」、「不是啊 自己婚內不檢點,才會被解讀成放蕩,這樣不是很正常嗎」、「你真的很好笑耶,我雖然是女生,但對於你這種雙標的態度感到無言,她就做錯了又是公眾人物,本來就應該被譴責甚至諷刺我也覺得剛好而已,男生的留言一樣有被性羞辱你怎麼不挺」、「犯錯就是犯錯,那有性別之分?男的女的都不值得被原諒,重點是對錯不是性別好嗎?」
嘉義校園霸凌4打1!道歉和解「未拋棄民事求償」 家長依法須連帶賠10萬
嘉義一所國中1名男學生指控遭4名男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貶抑綽號、揮擊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經學校調解道歉獲得原諒,但受害方提訴侵權損害賠償,法院學生及家長連帶賠償共約10萬元。法院表示,雙方調和協議書並未拋棄民事求償,受害方仍可提訴求償。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受害學生指控在2024年9月至今年2月間,在學校分別遭4名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綽號言語汙辱、撞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以致失眠、到精神科求醫、轉學,提訴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4名同學及家長連帶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等共約30萬元。法官審理,家長們表示,小孩子一起玩會打鬧,該名學生也會推來推去,同學互叫綽號,該名學生當下也沒不高興,且學校有調解過,有道歉,對方也說願意原諒,不解為何又提告賠償,要求賠償金額也過高。法官審理,4名男學生的霸凌行為已由少年法庭裁定均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顯示4名學生對受害學生確有傷害行為,雖然雙方由學校調解並道歉,但調解紀錄並無「放棄民事請求」或「免責條款」的內容,僅屬教育性輔導與道歉,不影響被害人後續依法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法官對掐頸、踹腹造成身體傷害等暴力行為的加害學生,判賠1萬2000元;用貶抑綽號稱呼導致心理創傷,判賠3萬4680元;違反身體自主造成身心傷害,判賠5萬610元;總計9萬7290元,家長依法須連帶賠償。全案可上訴。
徐國勇稱台灣沒有光復節 羅智強批貶抑國格:少數總統會出現的瘋狂行為
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16日在直播中表示,「沒有什麼台灣光復節啦!不要黑白講」。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7)日批,賴清德領著中華民國的薪水,卻縱容他的秘書長,說出這種貶抑中華民國國格的話,徐國勇的說法簡直喪失國格,有辱國體,這也就是少數總統會做出瘋狂行徑的最佳明證!徐國勇16日在民進黨直播節目說,「根本沒有台灣光復節」,1945年五星上將麥克阿瑟是盟軍亞洲地區統帥,蔣介石是中國戰區的五星上將,「對同盟國來講,亞洲戰區的五星上將當然是中國五星上將的上司」,日本投降後,麥克阿瑟發布戰區第一號命令,「聽好喔!是『命令』蔣介石代表同盟國接收台灣,所以蔣介石接收台灣,當然不是回歸中國,自然沒有什麼台灣光復節,而日本拋棄台灣主權,那時台灣主權未定,就這麼簡單」。對於徐國勇的言論,羅智強批,「臺灣無光復?可恥賴總督!賴清德在「總督府」上班嗎?」,徐國勇口出狂言,說「沒有台灣光復節」,這就是貫徹賴清德的意志,還在用意識形態治國,可見民進黨仍然續續走著賴清德路線。羅智強表示,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就設在台灣,這是國際與歷史的事實。抗戰結束後,台灣、澎湖等領土在事實上也歸還給中華民國,1945年10月25日,因此訂於10月25日為台灣光復,這就是無庸置疑不爭的事實。羅智強說,民進黨是還活在上個時代嗎?如果真如徐國勇所說的沒有台灣光復節,那把總統府要不要改成總督府?畢竟在民進黨眼裡因為沒有光復,所以總統府不存在,賴清德當的也就不是總統,而是總督。羅智強強調,現在台灣的稅捐可不是上繳當時的殖民母國日本,而是中華民國政府。賴清德領著中華民國的薪水,卻縱容他的秘書長,說出這種貶抑中華民國國格的話,徐國勇的說法簡直喪失國格,有辱國體,這也就是少數總統會做出瘋狂行徑的最佳明證!
江祖平公開控訴性侵經歷 婦團:停止用「完美受害人」框架傷害女性
人江祖平自揭涉遭下藥性侵害等事件,衛福部官員卻稱「不建議透過媒體公審」,引發各界關注,婦女救援基金會6日聲明指出,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無論是否以第三人稱揭露,皆為常見求助的行為,請民眾對於被害人,提供支持、肯定,勿對被害人發表貶抑或歧視的言語,甚至是網路霸凌。婦女救援基金會表示,約會期間不管任何方式,違反意願而趁機或強行性交行為,以及性侵害後進行拍攝裸照行為都是犯法行為,情侶關係或任何關係都不能當成免責或合理化的藉口;約會期間的違反意願性行為、拍攝性影像除了牽涉性侵害犯罪外,亦是親密關係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婦女救援基金會說,被害人揭露此次暴力侵害行為,發生在親密關係期間。但此事件與被害人過往的親密關係、交往關係或非關此次事件言論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婦女救援基金會強調,在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意即該事業單位除暫停或移除疑似行為人職務以及發布聲明外,也應盡雇主職責主動進行性騷擾案件行政了解調查,而非只交由司法調查。婦女救援基金會呼籲,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即使是親密關係也都不能把性侵行為、未經同意拍攝裸照視為關係中合理行為,只要未經同意、強暴脅迫或趁機性行為都是犯法。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在診療室「玩」病患分泌物拍片 加州診所急診部員工全遭開除
美國加州聖塔芭芭拉(Santa Barbara)一間急診醫療院所近日爆發醜聞,位於當地的Sansum診所(Sansum Clinic)多名急診部醫護人員,因在診療室內拍攝TikTok影片惡搞病患留下的分泌物,行為遭批「貶抑人性」、「極不專業」,引發社群譁然。影片曝光後,院方迅速將涉事員工全數開除,並強調此舉違反醫療人員專業行為準則。影片中出現多名醫護人員在病患留下的分泌物旁擺拍,畫面被批不尊重病患,遭網友強烈譴責。根據《People》雜誌與KTLA電視台報導,這段影片最早由一名已於七月底離職的前員工在個人TikTok帳號@angieuncut上傳,畫面中出現多名穿著制服的醫護人員,在診療床上對著病患遺留的污漬比手勢、擺拍,並加註英文文字「Are patients allowed to leave you guys gifts?(病患可以送你們這樣的『禮物』嗎?)」、「Guess the substance(猜猜這是什麼物質)」、「All shapes and sizes(各種形狀與尺寸)」以及「Make sure to leave your healthcare workers sweet gifts like these!(記得留給醫護人員這些甜蜜的『禮物喔』!)」等語句。事件曝光後,引發Reddit與Instagram網友激烈討論,不少人要求醫療機構負起責任。影片一經發布,迅速在Reddit、Instagram與Yelp等社群平台擴散,雖然原影片已遭刪除,仍有大批網友將畫面截圖、錄影轉傳。影片引發網友激烈撻伐,批評內容「噁心又不敬」、「對病患毫無尊重」、「完全不配當醫護人員」。有自稱為護理師的留言者直言「看到這支影片我完全說不出話來」,也有民眾揚言要親自向該院所高層檢舉。Sutter Health發表聲明譴責員工不當行為,並強調病患尊嚴為首要價值。(圖/擷取自Google Map)Sansum診所隸屬於美國北加州大型非營利醫療體系Sutter Health,該機構發表聲明指出:「我們對影片中的不當行為深感關切。這違反我們對病患尊嚴與隱私的承諾,我們對此毫無容忍空間。」發言人強調,涉事影片雖由前員工發布,但影片中的在職人員亦已全數開除,並重申該診所「將持續落實內部審查程序,強化醫療專業標準與病患信任保障」。院方補充說明,影片中的照片拍攝地點為Sansum診所急診部(Pesetas Urgent Care),並非外傳的婦產科診所,強調外界若對隱私受損有所疑慮,皆可透過Sutter Health患者申訴平台進行舉報。此外,也提供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民權辦公室(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Office for Civil Rights)作為正式申訴管道。Sansum診所隨後亦透過Instagram發布聲明指出:「病患的信任與尊嚴始終是我們最優先重視的核心價值,任何違反此原則的行為都無法被接受。」Sansum診所在Instagram聲明表示,涉事員工已遭解雇,並強調類似行為零容忍。(圖/翻攝自X,@nypost)
王鴻薇不滿遭罷團抹紅高掛王滬寧握手照! 提告4人不起訴
罷團於年初發動一連串的大罷免行動,並於4月11日將印有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滬寧握手的照片,高掛於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的看板上,並搭配「王鴻薇和王滬寧,你們密談了什麼阿?」文字。對此,王鴻薇怒控霸團行為已毀損個人名譽並足以生損害於告訴人及公眾評估投票意向正確性,憤而控告4名罷團人員涉犯《選罷法》傳播不實以及《刑法》加重毀謗等罪嫌,台北地檢署4日偵結,4人均不起訴。王鴻薇認為,罷團將自己與王滬寧握手的照片高掛於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的看板上並搭配上「王鴻薇和王滬寧 你們密談了什麼阿?」文字已毀損其個人名譽,並貶抑其人格及社會評價,足以生損害於告訴人及公眾評估投票意向正確性,因而對罷團成員4人提告。檢方認為,此看板懸掛時間為114年4月11日至6月6日,然而王鴻薇罷免案則於114年6月20日成立,而《選罷法》規定,罷免案須經由提議、連署、投票3階段,而非一提議即宣告成立並進入投票階段,因此本件被告並不構成《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嫌。針對加重毀謗罪部份,檢方則指出王鴻薇確實有前往中國,並且和身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等職的王滬寧見面、握手,並進行閉門會談,因此被告所提出質疑並非無中生有,且目的應是喚起民眾對公眾事務之參與及發揮公眾監督之功能。檢方表示,縱使被告之舉有尖酸刻薄令王鴻薇感到不快之處,然其目的並非以損害告訴人名譽唯一之目的,故難認被告主觀上是出於惡意,應屬公評之事,應認被告加重毀謗罪嫌疑均不足,處分不起訴。
台師大正式「解聘周台英」: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師大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強迫選手「抽血換學分」的爭議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校方在今(25日)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正式決議解聘涉案教練周台英,並裁定其4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校教評會認定,周台英在球隊管理過程中言行逾越合理管教範圍,利用教練與球員間的權勢不對等關係,未善盡告知義務即要求學生配合抽血,已違反《教師法》第15條規定。 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此案源於台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事件,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調查後,曾建議解聘周台英2年,但系級教評會起初未採納,僅決議「1年內不得兼任行政職務及不得加薪」,引發教育部及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教育部認為此案情節嚴重,已符合《教師法》終身解聘或至少4年不得聘任的標準,19日更要求台師大在2週內重新審議並回報結果。 台師大隨後在本週二、三(22日、23日)分別召開系、院級教評會,均認定周台英行為不當,初步達成解聘共識。今校教評會則由28名委員中的20人出席,經討論後正式拍板解聘處分,並加碼限制其4年內不得任教。以下為台師大的聲明全文:針對本校周姓教師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鑑於本案受社會高度關注,本會基於公共利益,特此公開說明如下: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於114年7月18日之來函及本校於114年7月19日召開之第355次校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於114年7月23日召開113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院教評會,依據《教師法》第15條,決議解聘周師,並議決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三、校教評會首先討論並釐清本案中霸凌與違反學術倫理的關聯性、教師管教與霸凌的份際,並審視各項證據的信實度。教評會委員進一步檢視外界新揭露的錄音檔、媒體訪問學生的錄影內容、本校各單位近日訪談周師所指導的球隊隊員/參與實驗學生的資料。四、教評會委員考量,本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師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五、有關抽血檢測部分,周師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其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周師在接受本校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中亦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連帶責任,宜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並後續處理。六、綜合上述事證,本會確信周師言行逾越球隊正常管教範圍,交談間出現貶抑學生之言語,傷及學生尊嚴,且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勢不對等之支配行為,於長期實驗過程中,未善盡告知義務而要求學生配合抽血。本案影響範圍非僅為單一事件,且持續一定期間,造成學生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各層面之損害,此種利用自己身為資深教練所具之權勢地位,實屬不當。七、經審酌本案情節,本會認為,周師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為確保學生健全人格發展、校園環境之安定、球隊教練及球員間合理正當互動,並維繫師生關係之信任與和諧,由本會委員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本次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予以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石明謹曝「女足案調查報告11重點」 周台英霸凌簡奇陞等3學生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案引發社會關注,台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謹於臉書列出調查報告11點重要事實。其中,本調查中有3名學生受到周老師霸凌成立,同時揭露採血試驗未事前經過同意,受試費用沒有實質發給學生等2件事實。石明謹2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事件源自去年11月,並非簡奇陞率先陳情採血事件,而是另一名學生向立委陳培瑜反映。周台英教練得知後,非常憤怒,把學生叫到研究室逼問資料提供者,未說出口的學生不得離開現場。在霸凌案的調查過程中,採血事件才同步被揭露。石明謹列舉11項調查報告重要事實,他指出,這次調查總共訪談7名學生,其中3名是被霸凌的學生,另外4名為證人,因此並非簡奇陞的一面之詞。石明謹提到,周老師認為「大家都是球員,因此先採血後再來簽同意書」,且球員在簽署同意書時,周老師不讓學生看內容,也不會告知檢測結果,而受試費用匯到學生戶頭後,要求她們領出來收回,稱是用於餐費、隊費以及採血筆。另外,簡奇陞在社群平台上自稱像白老鼠,周老師更直接嗆:「妳不可能畢業,我不可能讓妳畢業」,事後她解釋是在開玩笑,沒想到學生會當真;C生證實簡奇陞因為「白老鼠」事件,周老師說過「她不用拿學分了」。石明謹表示,簡奇陞有一次採血遲到,周老師就把她趕走,為了求周老師原諒,她每天都到球場報到,但是周老師不讓她進場參與練習,只要有學生過去跟她說話,周老師就會大聲斥責;E生、F生、G生也分別證實,周老師說「不會讓簡奇陞畢業」、把簡奇陞隔離、球員跟她說話就會被罵。石明謹指出,簡奇陞跟E生表示,有一名還沒有入學的學生,因為高中畢業的暑假跟家人出國,無法參與實驗,被罵了將近1小時;周老師則說,那只是為了跟家長溝通。另還有D生考上碩士班想要專心讀書,被周老師當眾辱罵:「你不踢球還能幹嘛?」她則解釋這樣講是為了讓她持續運動生涯。石明謹最後統整結論表示,經調查,周老師有持續貶抑、排擠、欺負學生的行為,構成校園霸凌四項要件,被認定成立霸凌行為,其中有3名學生受害,另有5名可能涉及被霸凌的同學已退學;同時揭露了採血試驗未事前經過同意,受試費用沒有實質發給學生等2件事實。
拒配合脫鞋過安檢嗆警被罰 地勤不服抗告遭駁
某航空公司許姓地勤人員在高雄國際航空站出境安檢時,金屬感應門卻發出警示聲響,安檢員警要求她脫鞋檢查,許卻將鞋子踢過安檢門,甚至說「你在羞辱我嗎?」,高雄地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000元,許不服抗告,但合議庭認定裁罰合理,駁回抗告。裁定指出,去年12月15日下午4時許,許姓地勤人員於高雄國際航空站出境安檢時發出聲響,安檢員警要求脫鞋檢查,但她卻將鞋子踢過安檢門,員警要她放在X光機輸送帶上檢查,還回「你在羞辱我嗎?」、「你現在抓我嗎?」、「你可以叫航警來抓我」。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認為身為機場從業人員,對進出管制區域應進行的安全檢查作業,應知之甚詳,她卻抗拒檢查,且數經員警制止,仍不願依指揮接受檢查即逕自離去,認定她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裁罰2000元。許女不服抗告,她指,地勤人員的工作鞋鞋尖前端置有鐵片抗重,因工作需要頻繁進出安檢感應門,歷來均未遭要求脫鞋檢查,當天也未甩踢鞋子,員警明可以手持金屬探測儀探測,卻還是要求須將鞋子撿起並放至平台以供檢查,令她感受羞辱刁難,還被以幾近襲胸方式查看識別證。合議庭認為警方對顯示異常警示者本就應一視同仁、秉公處理,不能以過往自身所受便宜措施就主張不同待遇,且當時還有不少旅客,許女行為有貶抑安檢員警執行公務時應受的尊重、妨礙安檢員警執行機場安檢勤務,裁定駁回抗告,不得再抗告。
婆婆罵媳婦「你就是狗、裝個屎臉」挨告 法官這原因判無罪
高雄一名王姓女子與丈夫鬧離婚,爭奪子女監護權期間與公婆關係惡化,王女控訴婆婆當面辱罵她「你就是狗」,甚至在未成年孩子面前貶抑她為「裝個屎臉」,影響親子關係;王女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定,雙方爭執屬家庭內部情緒表達,尚未達到侵害名譽或健康權程度,判王女敗訴。判決指出,王女與丈夫結婚後育有兩子,雖與公婆分層居住,但同在一棟大樓生活互動頻繁;王女主張,婚後公婆曾多次對她出言侮辱,其中111年12月的一次爭執中,婆婆在住處當面辱罵她「對,我就是講你是狗,這樣好不好」,使她備感羞辱。另於112年11月,婆婆趁陪伴孫子看電視時,對孩子表示「你媽媽裝個屎臉」、「你跟她走就看不到爺爺奶奶」,藉此影響其子女對她的看法,侵害其名譽與健康權,同時,王女提交錄音檔作為證據,卻遭婆婆主張為「違法錄音」而無效。法院經查認為,錄音地點為王女自家住所,並無非法蒐證情節,因此錄音具證據能力;但法官綜合言詞脈絡及雙方關係認為,所有爭端都發生在家庭內部,屬雙方情緒對抗時的語言表達,無法認定婆婆有意對外詆毀王女社會評價。此外,對王女提出精神科診斷證明,主張其健康權遭侵害,然法官指出診斷內容多為王女自行陳述所致,醫師並未認定病症與婆婆言行具直接因果關係,無法作為侵權依據。法官並強調,家庭內部若因婚姻破裂產生爭執,成員間互有不滿或語言衝突實屬常見,除非言論已達散布於眾、足以貶損社會評價之程度,否則沒辦法認定為妨礙名譽的程度,因此認定王女提告主張並無依據,駁回其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盧秀燕:法院是中央執政黨開的! 法官協會籲勿輕率質疑司法獨立性
針對臺中市長盧秀燕近日在市議會答詢時指出「現在的法院是中央執政黨開的」,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今(13)日發表聲明,嚴正抗議此類發言,並呼籲政治人物尊重並相信司法獨立,勿以偏概全、將法院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協會表示,政治人物一言以蔽之,輕率將司法體系貼上「偏頗不公」的標籤,是對全國努力承辦案件、犧牲家庭與健康的法官們的「公開羞辱」,令他們完全無法接受。法官審理案件依據的是法律與證據,從不以當事人的政治立場作為裁判依據,法院也非任何政黨的附屬機關,更不為特定政治目的服務。法官協會指出,當前司法面臨「血汗化」危機,包括詐騙案暴增導致案件量劇增、法官與書記官長期超時工作、基層待遇與工作量嚴重失衡等問題亟待解決。協會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各政黨民代正視這些結構性困境,而非僅以抹黑司法的方式發聲。協會坦言,人民對司法改革成效不滿意是事實,司法確實仍有進步空間。為此,法官團體已積極檢討並提升裁判品質,引進各種自律與外部監督機制。但改革也需要社會支持與奧援。協會強調,任何政黨的政治人物若輕率地以訴訟結果有利於特定政黨,便以偏概全地誤解法官用政治立場決定訴訟勝敗,妄言法院都是為某一黨服務,無視個案判決勝敗理由不同,就是一種對司法最廉價的踐踏,把司法踩在腳底、對法官潑髒水。選舉結果與政黨輪替雖會改變,但法官捍衛司法獨立的信念從未動搖。政治人物若僅因個別案件結果有利於某一政黨,即指控司法偏袒,無視判決理由與事實差異,不僅貶抑司法專業,更助長社會對司法的不信任、破壞法治根基,導致民眾轉向「自力救濟」,受害的將是全體人民。
謝宜容職場霸凌、濫用就安基金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前北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輕生,案件送交檢調調查,新北地檢署偵辦過程中另發現謝宜容涉嫌不法採購禮品與辦公室裝潢。監察院今(1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謝宜容涉有職場霸凌之情事,時任勞發署長蔡孟良亦涉有指揮監督不周之責。另謝宜容尚涉及濫行支用就業安定基金預算、侵占公有財物及未依法令規定辦理採購案等違失行為。監察院審查委員全票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謝宜容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以嚴厲之管理模式遂行領導統御,且因情緒控管能力不佳,經常性斥責、辱罵或以貶抑性口吻對待該分署所屬職員,致其任內機關人員調動頻繁,多人於長期高壓之職場環境中已陸續出現身心狀況,且其強勢高壓領導作風已於機關內形成寒蟬效應,使下情無法上達,終至發生勞發署派駐於該分署之吳姓設計師,因無法承受不合理工作指派之巨大壓力,而於辦公室輕生亡故之憾事。彈劾案文續指,謝宜容未恪遵預算支用規範,以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購買超逾公務需求數量之年節禮盒,致生浮濫贈禮及部分禮盒流向不明疑遭侵占情事;復未依法公正辦理採購,涉有洩密及圖利特定廠商之情,核其所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第7條及第20條等規定,亦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3點規定有悖。彈劾案文提到,勞發署前署長蔡孟良,未確認謝宜容是否具備機關首長所需領導管理能力,即大力提拔舉薦謝宜容陞任北分署分署長。且作為謝宜容之直接上級督導長官,對於謝宜容長期情緒控管不佳及領導統御偏失行為失察,非但未能及時予以導正,甚至怠未就謝宜容實際領導管理模式進行詳實管考,數度調高其考績評比,長期容任之不作為態度予謝宜容有恃無恐之高漲氣焰,核有監督不周之咎。彈劾案文表示,且於吳姓同仁輕生事件發生後,蔡孟良一意孤行,未詳查即率予定調輕生屬個人因素,甚至說服長官免以書面報告敘明事件始末。其未審度事態嚴重性,消極未展開調查作為,肇致機關形象與聲譽嚴重受損,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及第6條之規定。最後,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蔡孟良、謝宜容等2人,核有重大違失,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應受懲戒之事由,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被前員工誇化妝好看 她慘遭老闆娘辱罵「狐狸精」:故意穿很露
近日一名網友於Dcard發文,控訴前公司老闆娘疑似因個人情緒及誤解,對其多次語言貶抑、挑撥離間,甚至在她拒絕自請離職後,將辦公室密碼鎖更換,令她無法進入公司。該名女網友強調,雖事隔已久,但決定分享過程,「說我都趁她不在,故意穿很露的衣服,她在就穿保守…誰知道她那時進公司,哪時不進公司?我是通靈嗎?」。該名網友說明,自己當時任職於一間台北市小型企業,總人數僅四名員工,加上老闆與老闆娘(兼會計),辦公環境為住商混合大樓內一處約15至20坪空間。入職前她曾與老闆談妥表現良好可望加薪的共識,實際工作約三個月後確實獲得兩千元調薪,不過兩個月後無故被降回原薪,始終未獲解釋。原PO透露,老闆娘平時管理風格嚴格,除禁止員工私下建立Line群組外,還曾針對其打扮、如廁次數等進行檢視與議論。一次前員工來訪時誇獎她眼線畫得像「小貓勾人」,疑似引起老闆娘不悅,之後即屢次在其他員工面前對她冷嘲熱諷,例如「妳們不要看她包得那麼緊,其實很有料」等語,讓她倍感壓力與不適。原PO也指出,老闆娘曾在她不知情下搜尋她的臉書,對其個人發文內容多有批評,甚至傳出私下懷疑她與男上司之間有不正當關係。儘管她強調自己有年長十歲的男友,與公司任何人都保持職業距離,仍遭老闆娘以「單親家庭背景、有威脅性」等語污衊人格,甚至說出「死愛錢,以後不要再讓我看到這狐狸精」等。原PO表示,在接近滿一年的時間點,老闆娘突然告知因「案量減少」,希望她自請離職。她認為不合理,並要求公司依《勞基法》進行資遣。之後她在上班時發現門鎖密碼遭更換,疑似被防範進入辦公室,最終她與公司協議休完特休再離職。事後她從前同事口中得知,老闆娘不僅曾在背後散布對她的各種不實言論,還會翻看員工辦公桌與私人筆記,甚至連她每日早到、使用電鍋煮紅蘿蔔、馬鈴薯這些習慣,都被視為可疑行為。離職後,她發現公司申報薪資與實際不符,向稅務機關反映後才獲得更正。目前該網友已順利進入新公司,對職場氛圍相當滿意,也呼籲網友在求職時應多加了解公司文化,避免重蹈覆轍。此文一出,引發眾多網友共鳴與關注紛紛留言表示,「這女的是有什麼毛病,疑心病這麼重」、「老人夫妻黨小公司或傳產真的是台灣一大禍害,簡直5B2C」、「她反應這麼大應該是老闆很多次偷吃前科了,可憐的女人」、「提早到也要被靠北,準時到也要被靠腰,好公司真難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