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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報告出爐!建議「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劉韋德:保障配偶「老有所終」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現行民法關於「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的規定,已顯極不合時宜,甚至成為許多高齡喪偶者心中的痛。近日法務部委託學者完成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終於出爐,報告中明確建議修正特留分規定,將兄弟姊妹排除於特留分權利人之外。這項建議不僅符合國際立法潮流,更是落實社會公平與保障高齡配偶權益的必要之舉,實質肯定。一、 核心家庭化:兄弟姊妹不再是財產形成的共同體這份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崇尚個人主義與核心家庭,成年後的兄弟姊妹多半各自獨立生活,財務互不干涉。研究報告特別指出,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大多未曾介入其資產規劃,甚至也不願讓手足干預財務;更重要的是,兄弟姊妹對於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累積,多無潛在貢獻。在此現況下,若僅因血緣關係,依法即得與生存配偶共同繼承遺產,甚至受到特留分之保障,在超高齡化社會的現代,即有修正必要。二、 保障高齡配偶「老有所終」是當務之急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最核心的價值,在於保障「高齡生存配偶」。在頂客族的家庭中,當一方配偶過世,另一方往往年事已高。依現行法,若無子女,生存配偶必須與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若父母已歿,高齡配偶就必須面對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分配遺產的窘境。實務上,常發生久未聯絡的大伯、小姑跳出來主張特留分,導致喪偶者甚至必須變賣僅有的自住房屋來支付現金給手足,嚴重影響其晚年生活的安定。研究報告明確指出,此種規定已不符合被繼承人欲藉由遺產保障生存配偶老後生活之期待 。三、 借鏡日本經驗:回歸直系血親保障我國法律多繼受自德國與日本,而同樣面臨超高齡社會挑戰的日本,其民法規定值得我們借鏡。根據研究報告分析,日本民法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配偶;兄弟姊妹雖擁有法定繼承權,但「無特留分」 。這意味著,在日本,若被繼承人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兄弟姊妹是無權要求扣減特留分的。這項制度設計,成功地在尊重個人財產處分自由與保障近親生活之間取得了平衡,非常值得台灣效法。四、 呼籲盡速修法,落實修正草案第1223條法務部委託的研究報告中,已擬定具體的修法建議(修正草案第1223條),明定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及祖父母。立法理由更直指,當繼承人僅剩配偶與兄弟姊妹時,強迫高齡配偶分配遺產給手足,顯不符合國民期待。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社會多數共識,也是朝野立委關注的焦點。我們肯定法務部本次的報告建議,更期盼立法機關能參考此份報告,盡速完成修法。這不僅能減少家族爭產的訴訟糾紛,更能讓每一位辛苦打拚的人,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讓留下來的摯愛伴侶,能擁有一個安心、有尊嚴的晚年。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升遷壓力更大?他工作20年堅守基層 50歲退休收「1通知」超焦慮
日本1名大企業員工20年來拒絕升遷,50歲時驚覺自己未來每月只能領取13萬日圓(約新台幣2.6萬元)年金,引發社會熱議。隨著日本職場價值觀轉變,越來越多人選擇「不升遷」,追求時間與心理自由。專家提醒,類似選擇意味著收入停滯,若沒有提早進行理財與資產規劃,晚年恐面臨財務困境。日本網站THE GOLD ONLINE報導,50歲的岸本悠介(化名)大學畢業後進入知名製造商工作。當同期同事陸續晉升課長、部長,他始終拒絕升職,選擇當普通員工。「我從年輕時就對『出世競爭』很反感。就算升官,壓力只會變多,幸福感不會增加。」岸本回憶,當年上司也曾勸他升遷,但自己更重視家人與興趣,明確表示「維持現職就好」。然而,理想與現實的落差在50歲生日當天浮現。岸本收到政府寄來的「年金定期通知」,上面寫著他未來可領取的年金金額僅13萬4,000日圓(約新台幣2.7萬元)。他苦笑道,「打開信封的那一刻,我真的傻眼,心想:原來這就是結果嗎?」岸本原以為自己連續繳納厚生年金20多年,金額應該不會太低。然而,同期升任部長的朋友透露,他預估能領約17萬日圓(約新台幣3.4萬元)。這一比較讓他備感打擊,「差距只有幾萬,但看到數字還是很難受。大企業待了20多年,結果卻這樣,真的被現實打醒。」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統計,截至2025年,國民年金滿額約為6.7萬日圓(約新台幣1.3萬元),若加上厚生年金部分,公司職員通常每月可領14至18萬日圓(約新台幣2.8萬元至3.6萬元)。即便年資再長,若薪資多年停滯不前、未獲升遷,保費自然無法提升,最終導致退休金遠低於平均。岸本坦言,「以前我從沒後悔過,甚至覺得比那些累到不行的主管更快樂。」然而在看到年金金額後,他開始動搖,「退休金不多、存款也少,最近妻子問我:『我們老了怎麼辦?』我真的開始焦慮。」隨著日本職場價值觀轉變,越來越多人選擇「不升遷」的生活方式,追求時間與心理自由。但專家提醒,這樣的選擇意味著收入停滯,若沒有提早進行理財與資產規劃,晚年恐面臨財務困境。岸本感嘆地說,「我一直覺得『想升官的人就去吧,我做自己就好』,但現在才明白,要守住這個『自己』,其實需要提前很長時間準備。」
年金月領7萬、存款破千萬 退休夫妻砸1億住養老院卻住不滿3個月
日本一對65歲退休公務員夫妻,擁有約新台幣1427萬元的存款,以及每月約7.1萬元的厚生年金,原本過著經濟無虞的退休生活。不過,某天一場與朋友的聚會,卻意外改變了他們的老後安排。根據日本《THE GOLD ONLINE》報導,這對夫妻原本居住在距離市區約40分鐘車程的郊區獨棟住宅,房貸早已繳清,兩位子女也各自成家,生活穩定。但朋友的一番話讓他們警覺:「我爸前陣子過世,結果遺產分配鬧翻了,和我哥現在完全不說話。你們也要小心不要步上後塵。」聽聞這段「爭產」風波後,夫妻倆決定提早使用自己積蓄,把財產花在自己身上,以免未來子女為遺產反目。他們遂決定入住高級養老院,並將原本市值約3千萬日圓(約新台幣610萬元)的房子賣出,加上原有存款,合計砸下近1億日圓(約新台幣2千萬元)入住設施齊全、照護完善的養老機構。起初生活如同度假,設施新穎、餐點豐盛,還有專人照顧。但沒過多久,夫妻倆卻開始感到格格不入。養老院住戶平均年齡落在80歲以上,年齡差距讓他們在生活習慣、交流模式上難以適應,甚至有被「看不起」的感受,加上院內規定嚴格、限制自由外出,漸漸讓他們感到失去生活的彈性與快樂。最終,入住僅3個月,夫妻就決定搬離。好在入住合約包含退費機制,除部分費用外多數金額得以取回。目前夫妻暫時租住在一間45年老公寓,打算重新尋找適合的居所。財務顧問指出,雖然原意是為避免遺產糾紛,但夫妻的決策略顯倉促。若擔憂分產問題,應及早透過遺囑或信託安排,才能兼顧家庭和諧與生活品質,避免讓衝動行動導致資源與情感的雙重損失。日本65歲退休公務員夫妻入住高級養老院,三個月後決定搬出。(圖/翻攝自THE GOLD ONLINE)
別過40年房奴人生! 買房前先回答5道靈魂拷問
不是買不起房才痛苦,是買了房卻只能為了房貸活著,更是一種「高級貧窮」。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平均房貸負擔率已超過46%,反映出多數購屋族生活壓力不小。加上截至2025年2月底,國銀房貸逾期金額逼近80億元,創3年新高,市場一升息、物價一上漲,就可能入不敷出。然而,買房是一場長期經濟耐力賽。在踏進房市前,若沒有把「還得起的現實」想透,熱血進場很可能變成熱淚還貸。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提醒大家,面對人生最大筆的支出,務必誠實面對以下5道靈魂拷問: 一、「每月還款比」在3成內嗎?藍德義建議,買房前應將「每月房貸支出佔月收入比例」控制在3成以內,避免進入高壓還款模式。以113年全體受僱員工總薪資平均數約6萬元來計算,每月房貸抓在18,000元左右較為合適。(雙薪家庭則以此類推)二、「緊急預備金」準備好了嗎?聽起來老生常談,但現實中很多人連帳戶裡有多少都搞不清楚。當你真的失業、生病、或突發狀況時,一筆3~6個月房貸的緊急金,就像是「人生中的安全氣囊」。不少人問起總是「我有緊急預備款」,然而卻沒有跟著時間演進、消費提高、家庭人口增加而連帶調整。建議將金額數字化。三、「長年限和短年限」有規劃嗎?新青安後很多人喜歡貸40年,以為「月付少就是贏家」。但其實你總共會付出更多利息成本,而且人也會「被房貸綁死更久」。四、「升息壓力測試」計算過了嗎?買房不能只看現在利率低,要預設未來升息1~2%會怎樣。舉例:貸800萬元,若利率從2%升到4%,月繳可能從26,400元跳到38,000元,差了整整一台iPhone的價錢。請務必使用房貸試算工具,模擬未來3種不同利率下的月繳情境,確保自己不會被升息打趴。五、是否把「投資獲利當房貸靠山」?川普搖起關稅戰大旗,國際政經震盪,台股、美股、幣圈齊跌,讓原本靠股利繳房貸的民眾瞬間破防。買房族若把投資報酬當主要還款來源,必須考慮投資收益具有波動性、流動性與心理因素3大風險。建議: 1. 將投資報酬至少折半再計入房貸計畫,2. 加入高流動、進出彈性且可設質(借貸)或低波動的標的物 3. 別完全仰賴單一投資商品支撐。並且切記「房貸是固定義務,投資是浮動機會」,否則市場震盪就可能讓你陷入斷金的危機。買房本該是讓人更安穩的資產選擇,不該成為壓垮生活的枷鎖。與其只關心房價,不如先搞清楚你「還得起的範圍」在哪裡。別讓這場買房夢,變成下半輩子的壓力清單。當你願意先問自己這5道靈魂拷問,提早準備、適度預防,房貸就不會是壓垮你人生的最後一根稻草,而會是你穩穩翻轉資產的一塊磚。5大資產規劃問題,應再買房前審慎自問。(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父母房產移轉「真買賣」需提證明 避免國稅局不承認子女有還款能力
近期有位爸爸來找律師諮詢,希望將房產轉移給子女,並詢問是否有方式可以繳交較少的稅款,但也擔心子女未來出售房產時,可能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以下將分析不同的房產移轉方式及其稅務影響,各透過「贈與」及「買賣」兩種方式說明。首先,假如爸爸直接贈與房產給子女,在稅務影響為:• 房產的贈與會被認定為財產贈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範,若超過每人每年 244萬元(2024年標準)的免稅額,超額部分依 10%~20% 稅率課稅• 另外若未來子女出售房產時,將以其成本為受贈當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如300萬),可能面臨 高額的房地合一稅(20%~45%)。在大多情況下,子女轉售房屋的房地合一稅負擔,會比爸爸自行轉售高出許多。為避免受贈人轉售房屋後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負擔,贈與人在進行贈與前,應事先評估相關稅務影響。• 或許有些人可能會考慮分不同年度贈與,亦即將不動產「分割贈與」。用分割贈與方式, 就需要考慮代書費、地政規費,這些額外費用,土地增值稅也會增加,,所以分割贈與不見得比較划算。另一種做法是透過「買賣」方式將房產轉移給子女。但需注意,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直系親屬(如父子)間的財產買賣可能被視為「贈與」,仍須課徵贈與稅,除非能提供證明顯示確實支付了價款。如何證明是真買賣?國稅局審核時,需提供:付款流程證明:雙方的銀行存摺影本、轉帳記錄、支票或收據。資金來源證明:若資金來自他人贈與,需提供贈與稅免稅或繳清證明。若資金來自繼承,需提供遺產稅繳清證明及財產移轉證明。若資金來自子女個人收入,需提供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若能提供完整證明,國稅局將核發「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辦理過戶。國稅局 vs. 銀行的審核差異許多人疑惑,銀行已核准子女的房貸,但國稅局仍不承認子女有還款能力,為何會這樣?在銀行審核部分,是依「5P原則」判斷(註1),即考量借款人信用、資金用途、還款來源、擔保品等條件。具體而言,借款人本人是否有還款能力;若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收支比算不到),若有其他親屬願意當保證人(例如:爸爸、媽媽、兄、弟、姊、妹…等等)或提供擔保品,銀行貸款仍可核貸。而在國稅局審核部分,更嚴格,僅考慮子女自身是否有固定收入(如薪資、租金、退休金)能夠獨立還款。為何選擇買賣方式?雖然二親等買賣流程較繁瑣,但仍有幾個優勢:一為,降低房地合一稅:子女未來出售時,可減除的成本為取得房地之價額(如1000萬元),而非公告現值(如300萬元),可減少稅負。二為,土地增值稅優惠:符合條件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三為,不用繳贈與稅:若付款流程與資金來源無虞,則不會被認定為贈與,毋庸繳納贈與稅。無論是贈與還是買賣,各有利弊,應根據家庭資產規劃需求及稅務考量選擇最合適的方式。建議在移轉前諮詢專業律師或稅務專家,以確保合法並最小化稅務負擔。註1:銀行的授審部在核貸時會以授信5P原則做判斷,亦即銀行會考量借款人(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
藝人大S巨星殞落!孩子監護權該歸汪小菲還是具俊曄 遺產分配得這樣做
大S驟逝,願逝者安息,除了讓逝者家人有時間好好處理後事外,應該要對此事件瞭解跟你我相關法律問題。以下討論以大S 並未做預先規劃以及暫假設適用台灣民法規定,可能需要探討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留下新聞媒體報導上億資產分配,遺產稅繳納以及與前夫的訴訟爭議。親權及監護權依新聞媒體批露,當時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共同行使親權,由大S擔任兩名子女的主要照顧者,所以汪小菲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子女的親權人,縱使大S再婚後仍是。若當初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由大S單獨行使親權,此時大S過世有關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則依照民法第1089條第1項規定,如遇父或母一方不能行使親權時,由他方行使時,所謂不能行使親權,包含法律上不能(受監護之宣告、受停止親權之宣告等)以及與事實上不能(如死亡)。又參照最高法院 69 年度台上字第 3676 號 民事判決,夫妻之一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因離婚而約定子女由一方監護,僅他方之監護權一時停止而已。倘任監護之一方死亡,對於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之權利義務,當然由他方任之。所以大S與前夫汪小菲所生的兩名未成年子女,適用我國民法時當原本單獨擁有兩名未成年子女親權的大S時,汪小菲則會當然成為孩子的親權人,不需要透過任何訴訟程序,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就可辦理登記即可。假設從報章媒體得知汪小菲長時間居住在北京,或許生父會想把兩名未成年子女帶至中國,若大S家人想要以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生活,進而爭取兩名小孩監護權時,則依照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此時大S家人需要以上開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訴訟,且要明白指稱汪小菲有明確不適合擔任親權人的情形,這樣才有機會用改定監護之方法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遺產分配首先關於繼承人,誰擁有對大S遺留財產的繼承權。除了現任配偶具俊曄外,包括直系血親卑親屬則為兩名未成年子女。再來遺留多少資產是屬於遺產,這裡要先注意,假設三年前大S與具先生在台灣登記結婚時並未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的話,依照民法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此時大S過世,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具先生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取得2個人婚後「大S增加的財產與具先生增加的財產差額的一半」,拿完後剩下的遺產,才會進入遺產分配程序。此時遺產分配,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由具先生及大S的2名子女共同繼承。另外實務上常有客戶離婚後擔心自己過世後遺留鉅額資產給未成年子女,因擔心留給未成年子女的資產被前配偶拿走任意揮霍,而向律師求助應如何辦理。理論上以依照民法第1087條、1088條規定,留給小孩的資產是特有財產前配偶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雖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兩名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但這都是理論上,事實上要如何做預防,在這裡就不偏題,待後續再跟讀者分享。遺產稅繳納依照遺產及贈與稅第6條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1.有遺囑執行人,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2.沒有遺囑執行人,以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沒有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時,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3.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假設大S生前有立遺囑,在遺囑中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則遺產稅在大S死後即由遺囑執行人繳。假設大S生前沒有立遺囑,大S過世後龐大遺產稅則由繼承人共同負擔繳納。律師遇過很多當事人因為突然過世,遺留未成年子女,而小孩根本無力繳納龐大遺產稅,會產生無法將遺產過戶以及無法至金融機構領取存款的爭議問題,所以事先找律師做好資產規劃是相當重要的。訴訟官司最後關於大S和汪小菲間的訴訟問題,若是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大S未委任律師,則原則上會先行停止訴訟,待大S的繼承人承受訴訟,始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大S跟汪小菲間的民事訴訟當事人會變成具先生及2名子女及汪小菲。從新聞報導可知,大S與汪小菲間尚有大S提告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事案件,該案已經由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原則上刑事案件不會因告訴人大S過世而終結訴訟程序,刑事案件原則上是不受影響!
債權人可以強制執行終止我的人壽保單?!
許多人在做資產規劃時會考慮買人壽保單,有時候或許會聽到保險業務員說:「買保險之後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欠錢的時候,債權人來強制執行,也不能終止你的保單,保單會一直有效。」到底人壽保單算不算要保人的財產?要保人的債權人到底能不能透過強制執行程序提前終止人壽保單?在司法實務上,是存在相當爭議。直到2022年12月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大法庭的最新看法驚動法學界與保險界,裁定指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裁定採取「肯定」見解,認同「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強制執行」的主張,確立了「保單價值準備金屬於要保人的財產」,人壽保險終止權可移轉或繼承,不再是要保人的一身專屬性權利,所以,法院在實行強制執行程序,核發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處分人壽契約權利後,於必要時,可以直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的壽險契約,並要求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的見解是不是有讓這個保險法的爭議就此停止呢?大法庭最後還是保守謹慎地說,雖然法院可以這樣做,不過是否要行使終止權執行解約金債權時,法院仍應審慎,最好讓債權人、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等陳述意見的機會,兼顧各方權益,做出一個綜合的公平考量。因為這種作法可能讓要保人的人壽保單被迫強制解約,進而失去自己及家屬生活的最低保障。另方面,人壽保險有所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機制,保單價值準備金指的是保單的價值金額,通常保單價值準備金是保費扣除保險公司成本後的剩餘金額。如果將人壽保險提前終止,要保人只能拿回保單價值準備金,而保單價值準備金通常比保險金額低,有時甚至會低於要保人所繳的保費。因此,如果法律允許債權人透過執行法院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人壽保險,要保人不但因此會失去人壽保險保障自己、保障家屬,同時會形同被迫將自己的財產以低價變價來償還債務。因此,大法庭所做出的解釋,會對於對要保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所以執行法院在適用時要謹慎,不要淪為資產公司的打手。金管會為兼顧債務人、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保險保障功能,並根本解決保險契約強制執行所衍生的問題,2024年6月公布保險法部分修正草案,增訂修正條文第174條之2免予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針對無解約金、解約金甚微、可提供維持生活經濟安定之基本保險保障或酌留最低生活費用,或保險法有明文規定不得終止之保險契約,其所生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包括:財產保險契約、健康保險契約、保險期間一年以下傷害保險契約、一年期人壽保險契約、小額終老保險契約、小額終老保險以外人壽保險契約每一被保險人合併後之保險金額未逾新臺幣100萬元額度內者、已進入年金給付期間之年金保險契約、人身保險契約單筆解約金未逾新臺幣10萬元額度內者,以及該等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之保險給付或在一定額度內者。保險局公布保險法部分修正草案的兩週後,司法院隨即提出「法院辦理人壽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列出以下「不得強制執行或作成終止契約之處分」的保險契約:一、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之壽險契約 二、壽險契約(主契約)附加之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附約為長年期附約無解約金 附約為長年期附約有解約金,但主契約終止得領取之解約金足已清償強制執行費用及債券人之債權額 附加之契約為一年期附約 健康保險、傷害保險若從司法行政負擔角度思考,自從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上開裁定後,針對債務人人壽保單聲請強制執行的數量大幅據增,有部分無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價值甚低的保險契約,也遭到強制執行解約,此不僅僅對於要保人的權益侵害很大外,更對於司法行政負擔極大。有「天下第一院」稱的台北地方法院,根據司法院統計,進入2024年後,案件成長速度級距式增長,對比2023年1月至10月及2024年1月至10月收案量,新收案件比例高達近30%,已達前幾年的全年平均新收案量的水準。一名台北地院書記官稱:「每天走進辦公室,就得面對數十落堆得快比人高的執行案件。」每天平均工時高達10小時,周末基本上都是燈火通明的加班,每股書記官手上的強制執行案件約上千件。律師提醒手上有人壽保單的民眾務必留意此裁定帶來之後續影響,如果遇到相關人壽保單的債務糾紛時,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之意見,以維護自身重要權益喔。
遺產「借名登記」欲避稅 反被侵占盜賣求助法官也不一定見效
在律師執業、講課過程中,許多人會詢問有關借名登記相關問題。借名登記因為有相當風險,所以以自身經驗都會建議不要做,但現實上借名登記仍是不少民眾規劃資產的方式。借名登記是什麼? 簡單來說借名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換句話說,借名登記是指某位財產擁有者(即借名者)將自己的財產登記在另一人(即出名者)的名下,儘管財產被登記在他人名下,但財產擁有者仍可繼續使用和管理該財產,亦即實質上的管理和使用還是由原財產擁有者來執行。為什麼要做借名登記,理由有很多種,有的是因為為了規避法律上的資格限制:例如農地、原住民保留地、國宅、軍眷宅等。有的是為了規避稅捐:例如地價稅累進稅率。因為不動產的課稅主體是以「登記名義人」的方式認定,如果名下有多個財產,要繳的稅額就可能會提升,如我國地價稅採累進稅率,因此有些人為了稅負考量,就會選擇將一部分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於他人名下,以減少自身需要繳納的地價稅額。有的因為要躲避債務、債信問題:例如為取得較低利息、增加借貸金額等。有的基於夫妻或父母子女情誼、單純隱匿財產;又有的因為新青安或是首購貸款等等考量為借名登記。不論是上述哪種原因,借名登記存在相當風險,所以原則上我不會建議當事人做借名登記的規劃。借名登記存在的風險,例如:出名人可能盜賣借名登記的財產,因為原則上出名人是形式所有人,理論上他持有載明自己名字的所有權狀或相關書面而處分財產,例如設定抵押權或移轉所有權。按照我國司法實務上(最高法院106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仍然是有權處分,因為對於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來說,會認為「這個出名人的名字在白紙黑字寫在權狀上,就是經過登記的所有人!」縱使實質上的管理和使用還是由原財產擁有者(借名人)來執行,還是無法避免出名人可能盜賣借名財產的風險。其二風險在於出名人可能因為欠錢或欠稅,而遭第三人查封強制執行借名財產,如果出名人在外有債務,債權人可以對出名人名下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其中也包括該借名登記的不動產,且借名人「不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只能透過借名登記關係向出名人請求賠償。其三風險在於遺產相關爭議,出名人過世之後,出名人的繼承人可能完全不知情或拒絕承認出名人生前的借名登記法律關係的存在。上面提到的情況,都會產生借名人可能面臨財產拿不回來的困境,即使找了律師打官司也不一定會贏,除了實務上有法官認為借名登記是無效之法律行為外,因借名登記訴訟案件中,須由借名人舉證不動產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往往會面臨舉證之困難。民眾如果有資產規劃需求,想要保全自己的財產安全,建議還是將自己財產留在自己名下,不要隨意進行借名登記。如果有資產規劃需求、資產隔離的需求,可以找專業律師諮詢。
美元「定存高利率」帶動國人存款創新高! 這一張利變險最高可保到750萬美元
今年至4月底,國人在銀行存款額已逼近57兆元的歷史新高水位,其中又以高利率美元定存金額成長最多,足見民眾對資產保值的需求日增,台新金控(2887)子公司台新人壽推出一張短年期、最高可投保到750萬美元的美元利變險,開發金控(2883)旗下中國人壽則建議爸爸們可階段性以重大傷病險加定期給付型美元利變險增加保障額度。台新人壽董事長蔡康表示,為了滿足國人對資產保全與增值的需求,台新人壽推出「新富傳家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壽險」,可運用短年期的繳費方式來補足保障,同時提供增值回饋分享金機制,抗通膨並有機會隨時間增值,抵禦經濟環境震盪所帶來的衝擊,更能安心實現資產傳承給後代的心願。蔡康指出,過去三年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衝擊,讓人感嘆生命無常,不少人因此警覺保險保障的重要性;但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顯示,2022年的生死險新契約平均保額為98.14萬元,仍不夠扛起突發風險造成例如房貸、教育費等維持家庭日常必須持續支付的沉重負擔。台新人壽推出的「新富傳家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壽險」提供躉繳或二年期的繳費選擇,運用短年期的繳費方式來補足保障,即能享有保障終身(至110歲)的壽險保障,投保金額最少3000美元、最高750萬美元(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最高為200萬美元);可以保障家庭壽險之不足,在高風險時代有效分散人生風險,讓家人可以保有生活品質。中國人壽建議不論是「菜鳥爸爸」、「夾心爸爸」、「樂齡爸爸」,優先選擇保障涵蓋廣,能一次滿足終身住院及手術基本保障的醫療險商品,如「中國人壽新樂活終身醫療健康保險」,待收入提升後可再彈性附加其它險種,增加保險給付項目,讓保障更完整。中壽建議可階段性增加「中國人壽真心守護重大傷病保險」,強化重大傷病險或防癌險商品等個人保障。若預算足夠,建議可再加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商品,如中壽新推出的「中國人壽美心傳承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因具有初次罹患特定傷病給付設計,除可強化特定傷病保障,還能同時滿足壽險保障與資產規劃需求,逐步為退休做準備。
年終獎金聰明規劃 好運整年旺旺來
根據人力銀行調查,年終平均為1.33個月,創9年來新高;其中,海運業更是連莊「年終王」,發出高額年終獎金,最高獎金大約是一般上班族四年薪資,讓人稱羡。不過,上班族領到大筆獎金可別急著花光光,中國人壽建議,年終獎金分配要做好事前規劃,且兼顧理性與感性,除了孝親、家庭支出、犒賞自己外,可撥出一半用於保障及資產配置,發揮獎金最大效益,讓過去一年辛苦的回報,轉化成新年好運旺旺來。如何聰明運用、存好存滿是個重要課題,而一年的開始正是好時機重新檢視自己的資產規劃,是否安全有保障。中國人壽建議上班族,可善用年終獎金,提撥部分獎金進行保障及資產配置,讓自己及家人安心。而對於40歲以上的上班族來說,多在職場上打拼10多年,可能已升任主管,收入也較高,且也開始要面臨退休準備,而透過「中國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充足自身保障,還能兼顧資產配置及退休規劃,就是不錯的選擇。「中國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以新臺幣計價,繳費一次即可享有終身保障,提供多樣化保險費費率折減合併最高可達1.9%。另外,投保後以宣告利率 (非固定,實際宣告利率以中國人壽公告為主)為基礎,年年有機會享增值回饋分享金(非保證給付項目),此外,也享有分期定期保險金給付,彰顯保險本質及保障精神,讓這份關愛持續照顧您的摯愛。以40歲的上班族汪先生為例,若汪先生投保「中國人壽旺旺來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投保時之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079,299元,原始躉繳保險費為1,008,065元,經相關費率折減後,實繳保險費為1,000,000元,而其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假設投保後未來各保單年度宣告利率2.25%下(非固定,未來實際宣告利率以中國人壽公告為準),至汪先生保險年齡69歲之保單週年日,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達1,815,679元,且未來還可能會逐年遞增,讓汪先生的保障及退休生活更無慮。
Ella當不老男神厝邊 豪砸2.31億買水岸豪宅「碧湖畔」
藝人Ella堪稱是S.H.E中的「吸金女王」,她在2017年赴中國拍攝6個實境節目,年收入初估至少破億,近2年因疫情關係留在台灣,但仍不減吸金功力,2021年狂接10支代言、2部電影、5場商演,年收入約1億,奪下當年度藝人收入第4名,僅輸蕭敬騰、周杰倫、王力宏,近來更傳出她入手內湖指標豪宅之一的「碧湖畔」。Ella在新片《野夏天》挑戰演出記者。(圖/群石國際提供)Ella最近於228連假回到家鄉屏東為歌舞劇「山海屏行」擔任壓軸演出還獻唱《晚安歌》, 以歌聲溫暖了同鄉,向來對「家」很重視的Ella透露,「家永遠是避風港,給我滿滿的安全感,不管在外面有多麼辛苦努力,一回到屏東就能夠好好放鬆,是無可取代的歸屬感,回家真好」。除了回到家鄉擔任嘉賓獻唱,Ella主演的新電影《野夏天》也即將推出,新片挑戰演出內心糾結的女記者,在演藝事業表現亮眼又愛家的的她,如今傳出入手內湖指標豪宅之一的「碧湖畔」。Ella以2.31億元,買下內湖指標豪宅「碧湖畔」24樓戶。(圖/台灣房屋提供)據最新實價揭露,「碧湖畔」位在24樓戶在去年10月以總價2.31億元、每坪140.1萬元成交。經查謄本,買家是住在內湖四期豪墅「麗池會」的陳女士,且身分證顯示為屏東人,推測就是本名陳嘉樺的Ella。碰巧的是,「英威康科技有限公司」去年也買下該豪宅24樓戶,而該公司的創始董事為不老男神林志穎。根據《三立新聞網》引述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的說法,「碧湖畔」享有碧湖景觀,對豪客來說相當具有指標性,加上24樓景觀遼闊,以單價140.1萬元買進,和隔壁鄰居去年初入手139.7萬元的價格相去不遠,符合市場行情。張旭嵐指出,1到2億的購屋預算其實可以入手大安信義區豪宅,不過內湖在地豪客鍾情就近換屋,除了習慣的生活圈,還有工作上的地緣關係,由於內湖有內科園區和許多電視台,因此豪宅客層主力不乏知名藝人或內科企業主,長期居住後對區域環境、社區狀況都已經很習慣,除了增加居住空間也可預先為子女做資產規劃。針對購入豪宅一事,Ella的丈夫賴斯翔受訪時未承認也未否認僅表示,「藝人私事不便回應」。
存股達人早決定「不留資產」給小孩 孫太:優雅老後,留愛不留債
多年前,我們在股市慘遭滑鐵盧出場,便開始拜師學藝,學習各路門派的投資方法,除了閱讀國內外財商專家書籍,孫太也上過許多資產規劃的課程,還跑到銀行上班,期間取得多張金融證照。後來為了鑽研心理學了解潛意識的運作模式,特地研習心理學相關專業,甚至獲得心理學相關專業證書,不間斷地努力,唯一支持我們的動力就是:「不要將自己理財失敗經驗傳承給小孩,更不希望將貧窮世襲給我們的下一代。」為此夫妻倆從更多面向了解「金錢」以及「理財」觀念。其中有很多老師跟專家都提到「核心資產」及「衛星資產」的概念,當時對於這些觀念無法體會,但資產配置的觀念在心中生了根,離開職場這一年多的親自驗證,讓我的想法又有了改變。因為家裡有長輩的關係(婆婆和娘家媽媽),再加上我自己要「退休」,因此便開始研究,老後到底需要多少花費?以孫太為例,對於老年生活初步規劃了財富自由4 個階段:第1 階段:分析每年的必要支出,將每年被動式收入設定為36 萬元。第2 階段:參考家母退休生活的花費、各項政府統計資料、以及長照費用等有可能的支出,將被動式收入提高到每年60 萬元。第3 階段:考量通貨膨脹、國人平均壽命逐年提升等外在因素,為了使退休生活更加無虞,且在悟天仍在職有生產力的同時,將被動式收入提高至每年120 萬元。第4 階段:當資產達到一定程度,就能透過專業稅務人士將資產逐年轉移至「信託基金」,並委請律師處理相關文件,讓孩子們知道父母親的資產狀況,以備不時之需。優雅的老後,留愛不留債有一回我看到一份資料,綜合內政部統計處、衛福部的統計資料指示,國人平均月消費支出大概是20,000元,65歲以上的國民平均住院及醫藥費用每年大約是7萬2千元,長照費用每個人一生大約是193 ∼ 578萬元。此資料統計至2018年,我個人保守推斷,伴隨著通貨膨脹的關係,老了之後的花費可能會持續增加,由此可見,國人的老年生活花費不可小覷,必須及早準備。為什麼要將每年被動式收入一直往上增加呢?因為國人平均壽命逐年延長,孫太不希望變成一個被子女嫌棄、又老又窮又沒尊嚴的老人,哪天生病變成大家都嫌棄的人球,有鑑於此,我們夫妻倆很早就決定「留愛不留債」。更不打算留資產給孩子,除非有額外的資產(花剩下的),或許就能使用贈與的方式送給孩子們。根據政府規定,每年父母親可贈予小孩的額度是220萬元,所以我們加起來一年就有440萬元的贈與額度。不過等到屆時真的有餘裕時,再來煩惱也不遲。另外,根據內政部日前公布的「108 年簡易生命表」指出,國人的平均壽命為80.9歲,其中男性77.7歲、女性84.2歲,持續創歷年新高,且與全球平均壽命比較,我國男、女性平均壽命分別多出7.5歲及9.2歲。這個數據代表台灣擁有世界級的醫療水準及品質,而且以國人平均壽命持續創新高來看,未來超過90歲的人將會越來越多。這些數字讓我心有戚戚焉,為了不想成為又老又窮、全身病痛的老年人,我更勤奮的存股攢資產,只為幫助將來的自己能夠生活無虞。所以,每年至少要產出60萬元的現金流,夫妻兩人就等於需要120萬元。以120萬元的股利股息反推股票股數,就必須擁有至少2,000萬元的資金,再加上每年獲利6%,才能獲得每年120萬元的現金流。不要覺得自己做不到,最重要的是你開始規劃了嗎?孫太小語錄:提前規劃優雅的老後,留愛不留債。(以上出自幸福文化出版《存股輕鬆學實證篇2》內容摘要。)金融股存股社團版主孫悟天、孫太夫妻檔,除了累積逾700張的第一金,也有買過台新金、華南金等。(圖/幸福文化提供)
2021年房市代表字票選出爐 「這」字獲逾5成民眾認同超有感
2021年即將邁入尾聲,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舉辦「2021年房市代表字」網路票選結果出爐,由「漲」字獲得逾5成民眾認同,拔得頭籌,獲選原因為「房價物價連漲,房市價高難追」;而「房地合一、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則榮登今年度民眾最「有感」的房市新聞。台灣房屋連續13年舉辦房市代表字票選,2009年代表字「活」、2010年「狂」,2011年「凍」,2012年「等」、2013年「憂」、2014年「頂」、2015年「望」、2016年「苦」、2017年「盼」、2018年「轉」、2019年為「回」,2020年為「旺」,2021年則為「漲」。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年度代表字反映出房市真實現況,以近3年代表字來觀察,從2019年的買氣「回」溫,一路來到2020年疫情爆發,台商回流、市場游資豐沛,進入「熱錢多、利息低」買氣暢「旺」的時代;邁入2021年,隨著限貸、重稅政策出爐,市場現金仍多,買氣依舊難擋,推案量高牽動地價飆升,加上疫後遞延買盤出籠、營建成本高漲、預期通膨效應等多頭格局影響,帶動全台房價、物價「漲」聲不斷,讓民眾深深有感,荷包厚度難趕上房價飛漲速度。另外,2021年最有感10大房市新聞,民眾對「房地合一、實價登錄2.0新制7/1上路」最有感;其次為「台積電設廠高雄定案 周邊房價看漲」,以及「城中城大火 燒出老舊危樓改建問題」,成為今年前3大房市焦點議題。展望2022年,張旭嵐分析,明年房市要觀察4項變因,首先是「疫情」,omicron變種病毒變化是否影響國際經濟和民生消費;其次「量化寬鬆政策」,疫情爆發後各國印鈔救市,使市場游資水位大升,也將牽動房市的價量走勢。此外,包括「升息」和「囤房稅」政策變化,會增加購屋族成本,多少會影響資產規劃。張旭嵐指出,台灣目前疫情控制得宜、經濟成長強勢,民眾的購屋置產信心也偏向樂觀,剛性買盤的購屋意願強烈,通貨膨脹的預期心理,不動產的保值功能仍催動市場買氣,由於政府透過貸款和稅制來「制量」,因此明年置產者改走「質優」,保值性高的蛋白商品看俏!相對蛋黃區的高不可攀,蛋殼區的等待期又長,反倒是「蛋白產品」更具營養價值!包括發展成熟、入住率高的住宅、社區型店面,以及自用型的廠辦這類以長抱為前提,市場需求穩定型的產品,反倒成為中流砥柱,所以當各項干擾因素都塵埃落定後,預估房市將延續今年的市場熱度。
富豪群聚再+1 寶雅女婿砸3.35億元購入「西華富邦」
最新實價揭露,北市大直指標豪宅「西華富邦」,高樓層有新交易,35樓戶包含4個車位,共188.51坪,今年4月以3.35億元成交,單價每坪226.4萬元,僅次今年2月成交36樓的229萬,成為該社區今年單價第2高的交易。而買家是「快桅投資」,其負責人就是美妝通路寶雅總經理陳宗成。今年56歲的陳宗成,是本土美妝品牌寶雅創辦人陳建造及夫人范美津的女婿,1995年陳宗成娶了陳建造的大女兒陳莉莉後擔任寶雅總經理,目前80多歲的陳建造已經進入半退休狀態,寶雅由陳宗成主掌。此次陳宗成以「快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名義以3.35億元、每坪單價226.4萬元購入「西華富邦」35樓戶。「西華富邦」有萬豪酒店的酒店式管理,令不少知名企業家購入,儼然成為企業家指名收藏的豪宅之一,而且高樓層景觀視野極佳,能居高臨下俯瞰台北市,也兼具隱私性,吸引高資產族購入,除了做為資產規劃之外,也頗具企業主之間「磁吸效應」,不僅買房也買鄰,讓商業互動合作更上層樓。目前「西華富邦」知名住戶,包括張忠謀家族、萬豪酒店劉文治家族、富邦集團蔡福安家族、印尼紡織大王宋家、和泰興業董事長蘇一仲家族、聯華神通集團苗豐強、水龍頭大王路達集團吳材攀家族等。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西華富邦今年成交共8筆,平均單價約185萬,而該戶屬於「西華富邦」的中高樓層,對照相鄰樓層過去成交價落在每坪223~229萬元,所以這次成交價格屬於合理行情範圍內。不過觀察今年以來,北市單價進入200萬俱樂部的案件,只有7筆交易,而這筆35樓戶排名第三高單價,排名第一的是「松濤苑」成交250萬元,第二名也是「西華富邦」229.2萬元,而信義計畫區豪宅「琢白」也有3筆進入200萬俱樂部,顯示目前豪宅買氣仍熱絡,即使央行將法人購買豪宅的貸款成數調降為4成,也不影響高資產族購買意願。 「西華富邦」有萬豪酒店的酒店式管理,是企業家指名收藏的豪宅之一。(圖/報系資料庫)
存不到老本? 定期定額不敗三秘訣
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預計2026年每五人中就有一人年齡超過65歲,退休金準備已成為眼下一大重要課題。集保結算所業務委員林政村出席「2020投資新趨勢講座」台中場時指出,建議以定期定額穩定累積退休資產,並把握「早一點、多一點、積極一點」的三點投資法則。由金管會證期局指導,證券期貨周邊單位共同主辦的「2020投資新趨勢系列講座」,17日移師台中舉辦,會中聚焦退休資產規劃及市場趨勢與定期定額投資,邀請林政村及知名財經節目主持人夏韻芬進行專題演講,現場吸引近500人到場參加。證基會董事長林丙輝表示,主管機關積極推動金融知識推廣與普及,向民眾宣導理財觀念,尤其在低利時代下,面臨高齡、少子化問題,如何透過投資來妥善規畫未來退休生活也顯得日益重要,除了政府勞保、勞退等制度外,也可以藉由了解基富通平台好享退專案,或是定期定額等投資方式,靠自己的力量累積退休資產。據統計,目前台灣平均壽命約80.9歲,隨著平均年齡持續上升,未來活到百歲可能成為常態,但林政村點出,活得久不一定代表活的健康,從社會福利較佳的歐美日等成熟國家來看,僅靠政府退休金生活也不夠因應未來退休支出,顯示自行準備退休金的重要性。林政村說,退休金準備的三大層柱包括社會保險、職業退休金及自行儲蓄、投資保險等,占比大約各為20%、20%、30%,而「自己的退休金自己存」,若能從「早一點」從25歲開始每月定期定額投資,每月投入金額「多一點」,同時,「積極一點」尋找平均年化報酬率有5%以上的市場,以投資40年計算,累積本金約480萬元,但本利和則可以達到1,500萬元以上。換句話說,從退休後65歲到85歲,平均每月可領7萬元,已能夠維持不錯的退休生活水準。針對定期定額投資,夏韻芬進一步強調「紀律比報酬率更加重要」,以時間換取報酬,累積複利效果,將是中長期布局的不敗準則。
日勝生推展智慧票證系統 三芝樂齡宅Q3開工預售
上市公司日勝生(2547 TW)今(24)日召開董事會,訂定除息交易日為2020年7月13日,股利發放日2020年8月5日。日勝生2019年度盈餘分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608元,總金額新台幣5.4億元。日勝生表示,2020年營運事業重點之一在推展智慧票證系統。子公司萬達通經營交九台北轉運站,每年超過90萬客運車次進出,旅客1,200萬人以上,人流量龐大,日勝生結合統聯、國光、葛瑪蘭、和欣、阿羅哈、台聯、太魯閣客運、捷順交通各主要業者,提供聯合客運資訊訂票平台,今年6月智慧行動票證系統「臺北轉運站APP」會員已超過10萬人,在周末及端午連假即時發揮旅客分流效益。 根據衛福部2017年調查,全台灣中高年齡族群中,未來願意居住銀髮機構及住宅估計有110萬人,且北部地區即達56萬人。由於樂齡宅可依資產規劃供家人自用或資產買賣,近年已逐漸形成銀髮社區開發商機,對此,日勝生今年在營建事業策略的主軸則在拓展全齡社會經營,將於第三季開工預售「三芝休閒樂齡宅」,該案鄰近淡金公路,基地面積約5,864坪,將規劃租售並行之樂齡宅,導入多元健康管理團隊營運。日勝生表示,將計畫擴展具口碑的中和「樂陶居」大健康管理模式,依銀級綠建築標章及建築技術規則,設計生態綠化環境與建物適老化,並以專業護理師、協助就醫、用藥指導及營養諮詢,搭配遠端U-Care智能E化系統,以醫療數位化管理,提供住戶及家屬健康數據與照護服務,以因應未來獨居及高齡社會趨勢,讓住戶自青壯到銀髮皆可在宅樂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