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免
」 國稅局 贈與稅 父母 遺產
嫁娶看過來!爸媽送2300萬結婚紅包「竟不用繳稅」?國稅局揭原因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可不計入贈與總額。也就是說父母每年除各自的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外,於子女結婚時,還可以各自贈與子女財物100萬元,無須課徵贈與稅;該「婚嫁時」,實務上以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認定。該局舉例,小帥與小美將於115年1月結婚,若小帥的爸媽114年度無其他贈與,可於114年底前各自贈與小帥244萬元,並於115年1月小帥結婚時,再各自贈與344萬元(一般贈與244萬元+婚嫁贈與100萬元)。在「跨年度」贈與安排下,小帥的爸媽贈與金額共1,176萬元(免稅額244萬元×2個年度×父母2人+婚嫁贈與100萬元×父母2人),無須繳納贈與稅;若小美的爸媽也比照辦理,小倆口結婚時來自父母雙方跨年度贈與金額2,352萬元,均免徵贈與稅。該局提醒,父母各自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加計當年度其他贈與,若超過344萬元者,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檢附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贈與契約書、資金證明(如存摺或定期存單影本等)及子女結婚登記戶籍資料,辦理贈與稅申報。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老公想「預告登記」房子? 專家:一旦簽署比婚前協議狠100倍
有人認為婚姻是感情的延續,但也有人擔心醞釀奪產風暴,根據「賣厝阿明」分享案例,有網友詢問是否該接受「預告登記」,但他認為一旦簽署,恐怕比簽婚前協議狠100倍!「賣厝阿明」在其經營的M傳媒撰文指出,最近接到一位太太求助,對方透露名下房子被老公要求辦「預告登記」,表面上的理由是要給安全感,「但你知道嗎?這張紙在業內被稱為『婚姻原子彈』」同時不忘強調「預告登記的『甜蜜陷阱』根本是糖衣毒藥!」他表示,當房產被預告登記,就像把房子裝上遙控炸彈,哪天夫妻吵架其中一方想賣房紓困,此時得先徵得另一方按下同意鍵,並非想像中簡單,還曾遇過案例,一名人妻罹癌急需用錢,因為簽署預告登記遭到前夫索討一半房價才肯塗銷登記,最終還是透過訴訟強制塗銷,但房子早就被法拍。「賣厝阿明」提醒,預告登記在法律上稱為「限制請求權」,實務上根本是「婚姻核彈發射鈕」,同時也是銀行最恨的撥款地雷,更要小心被代書話術誤導,有些業者宣稱貸款和預告登記能一起辦,曾有案例是買方在銀行撥款前3天辦預告登記,結果銀行風控系統直接鎖案,迫使買方最終只能解約。他強調,絕對要等「銀行撥款完畢」加上「過戶完成」後再考慮,最好間隔2週以上,務必牢記「貸款沒入袋登記別亂辦」的原則,才能降低踩雷風險。面對坊間流傳有關預告登記的自保絕招,「賣厝阿明」認為沒啥用,例如有些夫妻認為「簽協議書約定離婚後能自動失效」,離婚後不用本人簽核,實際上地政事務所並不理會這種私人協議,還是要由本人塗銷;另一種認知誤區是預告登記能「設定2~3年有效期」,實際上依法沒有期限,辦理後就是一輩子的事情。他分享有用自保3招如下:1.改辦「抵押權設定」並公證還款條款2.直接做「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3.用「信託登記」取代預告登記還有資深地政士提醒,預告登記是「婚姻最後手段」,就像把結婚證書換成賣身契,如果非辦不可務必同步做「預告登記同意書公證」,並且設定違約罰則,另一種替代做法是開設「聯名帳戶」設定共同簽名提款,用「贈與稅免稅額」逐年移轉,直接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對夫妻雙方或許更有保障。 1500萬想住蛋黃區! 雙北「這幾區」有機會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總裁其實想打房? 帥過頭揭楊金龍心態:要跌5成太困難
贈與免稅244萬「很多人搞錯」 國稅局揭4大雷區:小心噴大錢
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是244萬元,許多民眾以為每年都能使用,但實際並非如此,根據國稅局提醒,每年244萬免稅額的適用對象是「贈與人」,並非「受贈人」,此外親屬間的不動產買賣亦適用贈與稅免稅額,務必釐清稅額法規。國稅局說明,贈與稅免稅額是每一位贈與人每1年244萬元為限,也就是每1位贈與人自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必須留意的是,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的財產總額如果超過免稅額,要在這次贈與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否則恐違規受罰。除此之外,贈與免稅額也適用於不動產,不限定一次全部贈與;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時,務必保留相關資金證明,否則父母幫小孩借錢也算贈與;無論贈與或繼承,都以贈與或繼承時的時價為準,並非以市價計算。國稅局還提醒,父母可以每年運用244萬元的免稅額,以自己名義贈與現金給子女後,子女即可運用受贈之資金以自己名義投資、置產,此時現金孳息及投資收益即歸屬子女所有(此部分不算是父母的贈與)。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 國稅局要查稅了!「知名小吃、排隊名店」成重點輔導對象 水岸景觀失靈? 「這河畔豪宅」轉手賠售近千萬
父母房產移轉「真買賣」需提證明 避免國稅局不承認子女有還款能力
近期有位爸爸來找律師諮詢,希望將房產轉移給子女,並詢問是否有方式可以繳交較少的稅款,但也擔心子女未來出售房產時,可能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以下將分析不同的房產移轉方式及其稅務影響,各透過「贈與」及「買賣」兩種方式說明。首先,假如爸爸直接贈與房產給子女,在稅務影響為:• 房產的贈與會被認定為財產贈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範,若超過每人每年 244萬元(2024年標準)的免稅額,超額部分依 10%~20% 稅率課稅• 另外若未來子女出售房產時,將以其成本為受贈當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如300萬),可能面臨 高額的房地合一稅(20%~45%)。在大多情況下,子女轉售房屋的房地合一稅負擔,會比爸爸自行轉售高出許多。為避免受贈人轉售房屋後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負擔,贈與人在進行贈與前,應事先評估相關稅務影響。• 或許有些人可能會考慮分不同年度贈與,亦即將不動產「分割贈與」。用分割贈與方式, 就需要考慮代書費、地政規費,這些額外費用,土地增值稅也會增加,,所以分割贈與不見得比較划算。另一種做法是透過「買賣」方式將房產轉移給子女。但需注意,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直系親屬(如父子)間的財產買賣可能被視為「贈與」,仍須課徵贈與稅,除非能提供證明顯示確實支付了價款。如何證明是真買賣?國稅局審核時,需提供:付款流程證明:雙方的銀行存摺影本、轉帳記錄、支票或收據。資金來源證明:若資金來自他人贈與,需提供贈與稅免稅或繳清證明。若資金來自繼承,需提供遺產稅繳清證明及財產移轉證明。若資金來自子女個人收入,需提供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若能提供完整證明,國稅局將核發「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辦理過戶。國稅局 vs. 銀行的審核差異許多人疑惑,銀行已核准子女的房貸,但國稅局仍不承認子女有還款能力,為何會這樣?在銀行審核部分,是依「5P原則」判斷(註1),即考量借款人信用、資金用途、還款來源、擔保品等條件。具體而言,借款人本人是否有還款能力;若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收支比算不到),若有其他親屬願意當保證人(例如:爸爸、媽媽、兄、弟、姊、妹…等等)或提供擔保品,銀行貸款仍可核貸。而在國稅局審核部分,更嚴格,僅考慮子女自身是否有固定收入(如薪資、租金、退休金)能夠獨立還款。為何選擇買賣方式?雖然二親等買賣流程較繁瑣,但仍有幾個優勢:一為,降低房地合一稅:子女未來出售時,可減除的成本為取得房地之價額(如1000萬元),而非公告現值(如300萬元),可減少稅負。二為,土地增值稅優惠:符合條件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三為,不用繳贈與稅:若付款流程與資金來源無虞,則不會被認定為贈與,毋庸繳納贈與稅。無論是贈與還是買賣,各有利弊,應根據家庭資產規劃需求及稅務考量選擇最合適的方式。建議在移轉前諮詢專業律師或稅務專家,以確保合法並最小化稅務負擔。註1:銀行的授審部在核貸時會以授信5P原則做判斷,亦即銀行會考量借款人(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
想給兒千萬頭期款!父用1招省贈與稅 律師示警「千萬別做」:國稅局能查到
近年來房價大漲,即使有祭出了新青安優惠房貸政策,仍有不少年輕人需要父母支援。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就分享一個案例,有位爸爸想協助兒子買房,但又不想支付贈與稅,因此選擇把保單的「要保人」改成兒子,這也讓蘇家宏忍不住直呼「千萬不要這樣做……國稅局電腦馬上就查到」。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上傳影片提到,有位爸爸不想要繳贈與稅,又想要幫兒子買房,便想著把名下1000萬的保單「要保人」改成兒子,讓兒子去當頭期款,「他就覺得他冰雪聰明」。「他真的很聰明,但千萬不要這樣做」蘇家宏解釋,雙親把自己的保單更改「要保人」為孩子的行為,其實也等同於贈與,「因為保險本身就有價值,保險價值就是在『保單價值準備金』,且『要保人』是最重要的」。蘇家宏也強調,「要保人」一經更改,國稅局電腦馬上就查到。此外,蘇家宏建議,如果父母真的很想幫孩子買房,其實可以先看自己的贈與稅免額稅「是不是用到足夠」,假設爸爸可以給244萬,媽媽也可以給244萬,2個人加起來有488萬,現在又已經是12月,剛好跨了年度,等1月份又可以再給他一次,總共合計可贈與976萬,屆時再拿來支付頭期款,便不需要繳納贈與稅。
利用保單逃稅 小心罰鍰上看千萬元
保單是民眾保障生命安全、財產與理財工具,但卻成為民眾的避稅、逃稅工具,國稅局是抓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就發現透過外幣保單、境外保單避稅,補稅都超過千萬元,甚至罰鍰都上看千萬元。高雄國稅局指出,如果欠繳應納稅捐,除了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34條等,規定對欠稅人施以禁止財產處分、限制出境、公告欠稅人資料等,以作為稅捐保全措施外,並得將繳納期間屆滿30天後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若欠稅人刻意隱匿財產,也會追查所得、財產動向,並將蒐集相關資料提供法務部執行分署運用,確保國家租稅債權。刻意漏報、藏匿財產 通通查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查到一起利用外幣保單,刻意逃避繳納稅捐的案例,高雄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某位納稅義務人,專營人力供應服務公司,因漏報收入而核課營業稅,且要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和裁處罰鍰。該納稅義務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程序終結確定要繳交,但是該納稅義務人期限到仍然不繳,就要送強制執行,卻發現他已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國稅局鍥而不捨,發現此納稅義務人竟然有多筆鉅額外幣保單隱匿不繳納欠稅,透過蒐集資料並送強制執行,順利課得1408萬元。高雄國稅局提醒,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須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如造成保單解約,亦徒增應賠付給保險公司之相關費用,得不償失。靠繼承遺產避稅 國稅局抓得到不只欠稅透過保單隱匿財產被抓到,想要透過境外保單避稅也無所遁形,國稅局抓到透過遺產稅避稅,補稅金額上看2000萬、罰鍰也有1600萬元。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甲在生前透過保險規畫財產,繼承人主張甲死亡後取得的人壽保險金,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壽險金額,依法是可不計入遺產總額。但中區國稅局認為,甲生前投保部分境外保單,並非我國核准的保單,應計入遺產總額中補徵加罰鍰。保價金變更保人 須課徵稅最後一種即是,要保人變更的話,則要申報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到,許多民眾想透過變更要保人,保價金轉移給他人作為傳承之用,但在國稅局的眼中,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是要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舉例,某位父親2011年向保險公司買1張保單,卻在今年的8月將保單要保人變更成自己的兒子,變更時的保價金已經累積到600萬元,超過當時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因此,國稅局依此向其課徵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醒,不論是投保境外保單、或者保險存續期間,如果發生繼承或者變更要保人都要記得誠實申報,避免遭到稅捐機關調查,進而補稅、加計利息,甚至是高額罰鍰。
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 「女婿媳婦」也可以直接繼承嗎?律師給答案了
許多父母在子女未成年前,就會利用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移轉財產給子女,讓不少子女年紀輕輕就身價不凡。但當子女長大準備結婚時,有些父母又擔心當時贈與給子女的財產甚至是祖產,將來會不會落入女婿或媳婦手上?【案例】賈先生夫妻倆都是明星業務員,在女兒小時候,他們就開始分年贈與財產給女兒,兩夫妻心想,女兒將來一定不會為了衣食煩惱。不過最近賈先生有點煩惱,因為女兒交了一個男友,兩人相識不到半年就要結婚,賈先生擔心兩人哪天鬧離婚,當初贈與給女兒的財富,是否會落入女婿手上?賈先生心裡有點後悔,當初不應該這麼早就把這麼多財產過給女兒。【法律解析】有些人會善用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移轉財產給子女,雖然這是一種很好的節稅方式,不過稅雖然節到,但財產已移轉到子女名下,所以有些人又擔心自家的財產將來是否會被媳婦或女婿搶走,因此心情有點矛盾。這類問題,其實要分成女兒離婚和女兒過世兩種狀況,因為這兩種狀況的答案是不一樣的。狀況一:女兒離婚賈先生擔心的是女婿會不會只是覬覦女兒的財產,等將來離婚就要求拿走女兒一半的財產。對這個疑問,賈先生其實不用擔心,因為夫妻若是用法定財產制,雙方一旦離婚,財產少的一方,雖然有權利可向多的一方請求財產差額的一半,但對於夫或妻的「婚前取得」、「受贈與」、「繼承」等三種財產,卻不能請求分配,因此賈先生在女兒婚前贈與的財產,將來就算女兒離婚,也不必分給女婿。狀況二:女兒過世若女兒在婚姻中過世,那賈先生的擔心就會成真了,因為依我國民法,不論財產來源為何,也不問何時取得的財產,只要女兒過世時屬於她的遺產,就算只結婚一天,配偶就有繼承權。而且,若賈先生的女兒婚後又生了小孩,一旦女兒過世,那麼全部遺產都是女婿和小孩的,賈先生自己反而只居於第二順位的繼承權,若沒有小孩,才會由女婿和岳父母共同繼承,女婿一人可先拿走遺產的1/2,其餘才由賈先生夫妻均分。
10大租稅、報稅優惠「攏底家」! 2022年財政新制一次看
財政部表示,2022年起財政部將實施「利民減負擔、便民用數位」共計有10項財政措施,協助民眾及企業因應疫情變局化危機為轉機。一,基本生活費調高到19.2萬元,增加1萬元:財政部表示,預估受益戶數229萬戶,稅收影響達146.44億元,民眾2022年5月申報所得稅適用。二,遺贈稅免稅額調高:遺產稅免稅額從1200萬元提高到1333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從220萬元提高到244萬元。三,電動汽機車免貨物稅、使用牌照稅:該優惠至2025年12月31日,電動汽車貨物稅部份,免稅部分以完稅價格140萬元為限,140萬元以上減半課徵。四,稅捐稽徵法修正:修正重點滯納金每2日加徵1%、改為3日加徵1%,總額15%調降為10%;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的金額由「半數」調降為「1/3」;營利事業違反憑證義務罰鍰計算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修正為「處5%以下」。五,與沙烏地阿拉伯租稅協定生效:明年起所得來源國可適用協定減免優惠,有效減除雙重課稅。六,當沖交易稅減半為千分之1.5%:優惠延續到2024年12月31日止。七,《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提供租稅優惠期間延長10年,至2031年12月31日止;增訂CDMO(委託開發暨製造服務)購置設備投資抵減及個人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同時將研發支出投資抵減率調整為25%,鼓勵生技醫藥產業朝向研發與製造並重發展。八,《產業創新條例》延長智慧機械及5G通訊系統投資抵減優惠年限延長到2024年12月31日,並且「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納入投資抵減優惠項目,將有助於推升新一波投資動能。九,手機報稅更方便:明年利用手機報稅能夠編修扶養親屬及連結到線上版修改各項申報資料,並且納入行動支付、電子支付繳稅。十,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透過系統跨領域整合金融遺產、不動產;汽車資料,符合條件的遺產稅案件提供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民眾只要線上確認內容無誤或簽章寄回就可以完成遺產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