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斑馬線
」 車禍 斑馬線 行人 彰化 過馬路
苗栗85歲翁晨運「走斑馬線遭撞飛10公尺」 送醫搶救仍不治
苗栗縣竹南鎮光復路22日清晨5時41分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85歲陳姓老翁清晨外出晨運,行經光復路與自強街口斑馬線時,遭21歲何姓男子駕駛的轎車撞擊,老翁當場被撞飛10多公尺外倒地不起,傷重送醫仍宣告不治。竹南警分局表示,陳翁於光復路與自強街口穿越斑馬線時,何男駕駛轎車沿光復路由北往南行駛,未及時煞車直接撞上行人,造成陳翁右腳踝開放性骨折,現場已無生命跡象。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實施CPR並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據了解,何男為新竹人,車上當時載有2名友人,原欲前往苗栗訪友。何男供稱,事發當時天色昏暗未注意到老翁,但警方指出,該路口設有超商,照明條件尚稱明亮。經酒測,何男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酒駕及毒駕,至於確切肇因和歸責,將進一步調閱監視器釐清。
綠燈過馬路挨罰500元原因曝! 她嘆:只剩幾秒也不能衝
「第一次走路被開單!」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綠燈狀態下走過斑馬線,沒想到卻被警察開罰500原,才知道「只剩幾秒也不能衝」、「走到一半號誌『綠換紅』就算違規」。文章一出,不少鄉民也分享了親身經驗。 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第一次走斑馬線被開單才知道,就算是顯示綠燈,如果走到一半號誌由綠轉紅,即使只剩幾秒,也不能直接衝過去,「這個就算違規,準備等警察在對街招手」、「花500元買教訓,真是氣死我了」。而從罰單來看,上面寫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事項第78條第1項第01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因此依規定開罰500元。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我上個月也是,是在一個大概3公尺半不到的路口,小綠人還有綽綽有餘的5秒,我跑過去就被攔了」、「我家附近有小綠人秒數只有12秒的,照這邏輯大概每個人都要衝了」、「有時候剩10幾秒小綠人在跑步了,我還是會過馬路耶,想說跑一下大概5秒內就到對面了,原來這樣不行」、「我也被罰過!那種6線道錯過就要等好幾分鐘,看到綠燈剩20秒左右衝過去,結果被開單,真的超傻眼」、「國際:用紅燈表示結束通行權結束;台灣:閃爍綠燈」、「不是倒數10秒不能走,是行人號誌閃爍之後,不能進入行穿線」。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定,行人專用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四、「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與其相關之行車管制號誌係以閃光運轉,行人跨入道路前,應先停止,注意左、右來車,小心通過。
南投砸4.2億 積極改善行人環境
因應中央為了洗刷台灣是行人地獄惡名,南投縣政府針對校園、醫療院所、大眾運輸場站、公園等259場域的行人環境進行分析,向中央爭取經費執行「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迄今核准22件、總經費逾4億元,目前已完工11件,其中埔里鎮大成國中退縮圍牆騰出步行空間,成為友善行人環境的優良案例。南投縣政府指出,為了改善行人環境提升交通安全,跨局處訂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以工程、教育、監理、執法及宣導5大面向,提出短、中、長期執行項目,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攜手鄉鎮市公所通力合作改善行人環境,朝「行人零死亡」的目標邁進。工務處表示,針對校園、醫療院所、大眾運輸場站、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及公園周邊的行人環境進行通盤檢討,包括道路標誌、標線、號誌及行人庇護島等設施,提報校園暨周邊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提升行人安全、提升道路品質等,向中央爭取專案補助,經核准共22件、總經費約4億2900萬元,目前已完成11件,其餘工程執行或規畫中。教育處說,已提報多所學校進行校園周邊空間改善工程,對於人行道嚴重不足的校區,協助學校評估是否可退縮圍牆設計通學步道,像埔里鎮大成國中退縮圍牆騰出步行空間,成為友善行人環境的典範。另外,縣府也向中央爭取更多補助,持續推動「通學步道安全計畫」,包括人行道、家長接送區、號誌設施改善工程,營造安心、安全的學童通學環境。草屯鎮家長指出,學校上放學時段,校園周邊交通紊亂,人車爭道險象環生,每次目送孩子過馬路進校園都很緊張,近期發生新北市三峽區國中生走斑馬線遭撞死,總統官邸旁也有名醫過馬路遭公車輾斃,就算有完善的行人空間及設施,若駕駛人搶快不禮讓行人也是枉然,應該從教育宣導著手,提升交通安全觀念。
乳癌名醫走斑馬線命喪公車輪下 台北市交通局21日下午會勘檢討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外科主任周佳正19日在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及愛國西路口,行經斑馬線過程中遭公車捲入車底不治,台北市長蔣萬安20日上午表示,交通局將至現場會勘並做評估、調整。北市交通局指出,相關單位預計21日下午2點半至現場會勘,並評估路口西北角行穿線退縮、增設庇護島及行人燈措施。交通局交通安全科長鄭麗淑表示,交通局、警察局及相關工程單位將於明日下午2點半前往現場會勘,除針對事故原因檢討外,並就該路口行人交通安全改善措施進行評估,包括路口西北角行穿線退縮、增設庇護島及行人燈等改善措施。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外科主任周佳正19日在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及愛國西路口,行經斑馬線過程中遭公車捲入車底不治。北市交通局指出,相關單位預計21日下午2點半至現場會勘改善。(圖/翻攝畫面)針對該事故,有路權團體提出質疑,該路口行穿線長75公尺,卻未設庇護島、綠燈僅給69秒,以成人步伐估算,對年長者等族群來說形同「賽跑求生」,建議行穿線分段和設置人車分離時相號誌、增設照明,減少行人曝險時間。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長張建華指出,交通事故發生後,會先檢視肇因為個案或通案,著手進行事故路口改善,如為普遍性問題,就會擴大全面檢討,盡快調整。張建華表示,該路口並未入列前十大易肇事路口,明日會去檢視相關肇因及車流軌跡,配合研議精進方法。張指出,行人號誌秒數會根據行穿線的丈量長度,設計最短的需求保障通行,但丈量點可能會因故有所差異,較晚進入行穿線的人,仍會遇到秒數不足,因此推動增加小綠人秒數,有更充裕的時間安全通行。他也提醒用路人,假使過不去可等下一個周期,此次事故路口畫分島前方有空間可暫停,但行人會認為車輛從身邊駛過,相對安全感不夠,會再視路口狀況評估設置庇護島,但也不能讓行穿線退縮太多,否則進入加速段區域將更危險。他補充,行人分段穿越路口設計有其條件,行人要等比較久且須有庇護島,這牽涉國人的用路習慣,尤其時序進入夏季和雨季,民眾願不願意費時停等也要納入考量,但仍可作為輔助。例如維持行人專用時相時,如有左轉專用時相,當另一側沒車子在走,可讓行人通行先過一半,等到下一個時相再過另一半,提供行動緩慢的人多一個選擇。
花蓮大雨狂襲!行人未走斑馬線遭撞命危 驚悚車禍瞬間撼動台9線
花蓮縣鳳林鎮台9線220.1公里處19日晚間10時18分,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1名32歲彭姓男子在穿越馬路時不幸遭車輛撞擊,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此事故發生於當晚薇帕颱風外圍環流帶來的大雨影響下,雨勢加劇了駕駛及行人的視線不佳,增加了行車危險。據警方初步調查,57歲的曾姓男子當時駕駛自小客車,沿台9線快車道由南向北行駛,因雨勢影響未能及時發現彭男,彭男當時未使用斑馬線直接穿越道路,結果被車輛正面撞擊,撞擊力道強大,導致車頭左側嚴重凹陷,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彭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到場後緊急將其送往鳳林榮民醫院搶救,但仍回天乏術,宣告死亡。肇事駕駛曾男經酒測並無酒駕情事,事故原因正由警方進一步調查中,由於當時雨勢大,視線受阻,加上行人未走斑馬線穿越,整起事件反映出惡劣天候與不當過馬路行為的雙重危險性,警方提醒民眾在雨天或視線不佳時,更要注意交通安全,行人務必走斑馬線,駕駛人則需減速慢行,以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行人不走人行道罰1800、超速秒噴6000?LINE群「流言瘋傳」 警方闢謠:攏系假!
喜歡在LINE群分享生活資訊的網友請注意,警方指出,近期LINE群組流傳多則流言,包含「行人不走斑馬線罰1800元」、「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罰金由1200~2400元上調為6000元,每多超速1公里還要加罰」、「申訴違規要求提供檢舉人『監視設備合格文件』」等,全部都是過去就流傳在網路上的假訊息,請民眾留意分辨、切勿上當,也請勿隨意傳遞假訊息給他人。警方指出,近期不少民眾在LINE群組接獲他人轉傳分享的資訊,包含「6月1日開始加強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5400元,違規3次馬上吊銷駕照」、「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由1200至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若限速60,開80,則須付8000元」等,全部都是誤傳的假訊息。此前,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就已出過說明過,上述訊息自2023年開始,就已經在網路上大量流傳,即使警方多次出面闢謠,相關訊息仍每過一段時間就會重新在網上流行。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行人不走斑馬線可開罰500元;汽車在紅燈時違規右轉,可開罰600元至1800元;若超速行駛,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不過汽車駕駛人依超速幅度處以罰鍰,並得加重處分。若超速達60公里以上,恐罰6000元至24000元,並吊扣駕照。此外,警方還指出,民眾的LINE群組內也時常流傳散播錯誤資訊的圖片,宣稱若民眾遭檢舉違規時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作為反制;又或教導民眾反制檢舉達人時,可向監理裁決單位填寫申訴單,要求「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對此,警方駁斥稱,有許多被檢舉人以這類申訴理由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甚至告上法院,不過最終皆被駁回。事實上,不管是裁決單位還是法院,都會依據檢舉影片或照片作實質審查。而檢舉事實狀態交通違規如: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闖紅燈、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人行道或行穿線上臨時停車等,根本不用度量衡檢驗,因此網路流傳檢舉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說法」並非事實警方指出,交通違規只要符合檢舉要件,經過詳實查核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的具體規定,則包括以下內容:一、檢舉人要填寫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實名制)。二、採證日起7日內必須提出檢舉,(如在6月20日拍攝相片,最遲要在6月26日提出檢舉)。三、取證照片或影片必須要有日期、時間顯示,並詳載違規行為地點及違規事實。四、違規車輛應拍攝清楚車牌、顏色及地面標線,照片應附上至少2張連續採證照片(或影片)。五、違規停車必須可以證明車輛未移動,所拍攝採證照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上無人,或者提供影片或2張以上的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在同一位置,且靜置時間達3分鐘以上。
夫妻年收入160萬月存僅3萬 他曬「勸世文」別生小孩:寧願好好躺平
2024年台灣是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國家,顯見不婚不生已成現代人的趨勢,也為社會帶來隱憂。一名人夫在網路上發文表示,自己年收入100萬、太太60萬,但扣掉生活各項支出,及養小孩的費用,一年頂多只能存30萬元,他特別曬出勸世文,要大家想清楚再生。一名人夫在Dcard上發文透露,買完房、結完婚、有小孩後,開始沒了時間沒了自由,每個月薪水繳完3萬貸款、日常生活的開銷,每個月只能存個2、3萬,一年也就2、30萬,他感嘆:「就算加上投資這輩子也就這樣,戰戰兢兢的過日子,生怕碰到一次意外就毀了。」原PO表示,若重頭再讓他選一次「絕對不會生小孩」,除了金錢方面,還要擔心虐童、擔心霸凌、擔心戰爭、擔心走斑馬線被車撞、擔心罕見疾病,「與其讓他來這個爛世界受苦受難,我寧願好好躺平結束在這一代。」此外,若沒生小孩,原PO表示會好好把賺到的錢花光,小病就醫、大病早點投胎,「自由瀟灑沒有壓力沒有負擔沒有責任,這個人間不是地獄但也絕不是天堂,能不來就不來,如果自己都不想待就不要拖別人下水。」如今木已成舟,原PO強調雖然說出上述假設的情況,自己依然很愛孩子,也絕對會盡最大責任,給孩子所有的一切,發出勸世文的目的只是「想能勸一個是一個,當然你家裡有礦或是祖墳冒煙的請無視我的發言。」貼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表示,「我也不敢生,主要是因為現在貧富差距太大,沒把握能留多少給小孩」 、「現在流行不生,所以大家都把養小孩講得很可怕,但如果因為養小孩就讓生活慘不忍睹的話,大概原本的生活也不是特別好,真的不用把問題歸咎在生小孩這件事情上」 、「不生+1,我願意放棄兒孫滿堂,換來財富自由跟漂亮身材好」 、「推你,你救了很多台灣人,生小孩真的犧牲太多了」 、「你們夫妻年收算很好了! 真的沒錢不要生。」
北投7旬婦過斑馬線遭貨車狠撞! 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台北市北投區10日發生死亡車禍!75歲的鄭姓老婦人於致遠一路一段46巷與西安街一段路口走斑馬線時,竟遭一輛小貨車左轉後撞上,鄭婦當場倒地經送醫仍不治。警方於10日下午12時53分許接獲報案,指致遠一路一段46巷與西安街一段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旋即派員至現場救援。經了解,貨車駕駛為35歲林姓男子,沿致遠一路一段46巷由東往西左轉,往南方向行駛至肇事處,當時鄭婦剛好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沒想到,竟當場遭小貨車左前車頭大力撞擊,鄭婦直接倒臥在地,送醫搶救宣告不治。警方調查,肇事的林姓駕駛酒測值為0,詳細肇事責任待釐清。北投分局呼籲,駕駛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依規定停讓行人,並注意車輛與行人相對位置,以維護交通安全。
阿伯走斑馬線險被撞飛「急跳開」 駕駛慘了!桃警開罰
桃園區中正路與北新街路口有1名阿伯走在人行穿越道上要過馬路,卻險遭右轉白色汽車撞飛,所幸阿伯身手矯健「跑酷」倖免於難,桃警獲悉以車追人,依職權開出6000元的「車不停讓行人」,呼籲駕駛行經路口要停讓行人。有網友在《Wowtchout》上傳影片,一名阿伯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但右轉的轎車未停讓險撞上,所幸阿伯單手撐住引擎蓋跳開,影片一出網友看了都直搖頭撻伐,直呼拳頭都硬了。桃園警分局未接獲報案,獲悉後立即聯繫貼文者,請對方提供影片原始檔案,過濾影片後以車追人,查證違規屬實後,依職權開出6000元「車不停讓行人」罰單,後續將編排勤務加強取締,提升行人通行安全。桃園警分局交通組長林健祥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汽車駕駛一律開罰6000元。已經依網友提供影像過濾分析車號,並確認「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屬實,已經針對未禮讓行人的汽車駕駛依職權逕行舉發,將開罰6000元。為提升該路口交通安全,桃園分局針對「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行人」違規進行強力稽查取締,迄今年7月初,累計告發3695件,而同時期行人死傷交通事故也下降3成多,表示嚴格執法仍有相當防制成效。特別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務必養成駕駛車輛停讓行人的好習慣,避免破財傷荷包。桃園警察分局也表示,近日交通部已經著手修法,針對「駕駛車輛不停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的罰則提高,嚴厲處罰也是希望藉此導正駕駛人守法觀念。交通部於今年6月30日起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加重「未停讓行人」的處罰標準。若駕駛因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自原本的7200元至1萬2000元,調高為1萬8000元至3萬元;致重傷者,將比照致死案件處3萬6000元。原致輕傷者吊扣駕照1年,修法提高為1至2年;原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3年,提高為不得考照4至5年。行人與車輛本就是不對等的存在,若發生碰撞,受傷最重的往往是行人,因此交通政策必須持續強化對弱勢用路人的保護,為了讓所有人都能平安回家,請駕駛一定要停讓行人,用行動守護彼此安全,強化罰則與執法、交通工程與全民教育並行,是守護行人安全的不二法門,桃園警方將朝此目標全力邁進,展現積極守護行人安全的決心。6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將實施「強化交通安全執法」工作,針對「酒駕、嚴重超速、闖紅燈、車不停讓行人、行人各項違規、青少年無照駕駛」等強力稽查取締,目的即是全力防制各類交通事故。尤其是在暑假期間,青少年族群駕駛汽機車外出頻率提高,希望藉由交通執法及宣導雙管齊下,能讓青年學子們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假期。
駕駛未停讓行人致傷亡「提高罰鍰」 兩派網友戰翻
交通部日前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駕駛不停讓行人導致輕傷、重傷或死亡,將調高罰緩金額,且另有刑責。交通部臉書昨(6月30日)也發文提醒,新制在當天正式上路,提醒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務必應停讓行人車輛,讓行人優先通行。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戰翻。根據交通部新制,駕駛不停讓行人致輕傷,原罰鍰7,200元,6月30日起調高至1萬8,000元;駕駛不停讓行人至重傷或死亡,原罰鍰1萬8,000元,6月30日起一律裁罰3萬6,000元。交通部表示,人本交通理念已成為全民共識,將持續推動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之間的距離、在人流密集的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及綠燈早開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措施,提供用路人更安全的通行環境。交通部也呼籲所有用路人,無論是駕駛人或是行人,都應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秩序與安全。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覺得罰則還是太輕,「應該再重ㄧ點,一直加碼,直到輕視人命的駕駛把嘴巴閉上為止!」、「罰好輕喔行人命真賤」、「好便宜,才3.6萬」、「酒駕幾萬都不怕了,還會區區怕你3萬6」、「抓去關就會怕了,罰錢不會怕」、「一條人命3萬6,這是交通部為國人訂下的價格」、「哈哈撞死才3萬6。」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為,「行人不按照號誌行走,突然出現在眼前,剎車為了禮讓不遵守的行人。請問受傷了,那位行人能負責任嗎」、「有的人紅燈也穿越班馬線,這樣開車的人不就很冤枉嗎?」、「違規的駕駛人該重罰,那違規的行人呢?」、「違規不管是行人駕駛都要罰,不是只罰駕駛人」、「我綠燈騎在路上,行人從對面馬路任意穿越,不看紅綠燈,不走斑馬線,行人違規穿越雙黃線,騎士真的是要有隨時摔死自己的準備」、「千錯萬錯都是駕駛的錯,如果行人違規在先罰則卻輕輕不成比例」、「這個政策也教壞行人,可以不用守法任意穿越馬路,這是一個教壞國民的政策。」
內湖73歲婦人走斑馬線竟挨撞 網批「行人地獄」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24弄,27日下午發生一宗交通意外。51歲姚姓男子駕駛小客車於巷口左轉時,未禮讓正通行斑馬線的73歲鄭姓婦人,導致鄭婦遭撞倒地,身受多處傷勢送醫。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姚男沿康寧路三段75巷24弄行駛,準備左轉進75巷時,左側行人狀況,當場撞上鄭婦。鄭婦被撞後彈飛,倒地不起。鄭婦經送醫檢查後,手指骨折、左側腰臀大面積瘀青挫傷、雙手手肘及腳踝擦傷、雙膝大面積瘀青,幸無生命危險。姚男向警方供稱,事發當時注意右側來車,而忽略左側車前有行人,才不慎撞上鄭婦。警方初步了解肇事者無酒駕,已依規定成案處理。鄭婦的女兒氣憤難平,認為母親遵紀守法卻飛來橫禍,事後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引發網友熱議並痛批「行人地獄再現」。
行人地獄!孕婦走斑馬線險遭違規車擊落 網怒:這駕駛78歲?
台中市豐原區日前發生一起驚險事故,1名孕婦步行在斑馬線過馬路時,險些被1輛左轉轎車撞上,所幸她機警跳開閃躲才逃過一劫,場面險象環生,事後有民眾將此過程發布至網路上,結果引發大批網友紛紛熱議,警方針對此事則回應,目前尚未接獲相關通報,若有民眾檢舉駕駛可依法處6000元罰鍰。據了解,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有一輛黑色轎車5月29日行經中正路與忠孝街口時,突左轉疾駛而來,恰巧有1名疑似將臨盆的孕婦正撐傘走到斑馬線中央,結果黑車卻未減速禮讓,幸虧孕婦機智往後一跳並倒退2步,這才差點被車撞上,險些造成憾事發生。此事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熱議,紛紛撻伐「這撞下去真的會一屍兩命」、「路上一堆這種車」、「太可惡了」、「一定又是A柱擋到」、「好險孕婦有看車」、「這駕駛78歲?」警方表示,針對該起行人險遭車撞意外,目前尚未接獲任何相關通報,但該車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的部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可處駕駛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後續若有民眾檢舉,警方可依法製單告發,警方同時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並禮讓行人。
小學生站斑馬線…28秒「10車眼前衝過」沒人停讓 警方要罰了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不過屏東縣內埔鄉有小學生下課後,準備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怎料卻驚見「10車不讓路」接連呼嘯而過。對此,警方也回應了。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PO出影片,無奈發文「現在小學生放學要過馬路真的沒有一台車願意禮讓,也只有老師陪護路」,且危險景象已經持續好幾天,讓他相當擔憂孩童要如何安全回家。從畫面中可見,2名小學生站在斑馬線上準備過馬路,但來往的汽、機車卻快速通過,絲毫沒有要禮讓行人的意思,短短28秒內就有10輛車沒停讓。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撻伐,「真的是眼瞎」、「看了就火冒三丈,什麼心態連停下來讓小朋友或路人先行是會少一塊肉嗎?」、「天天叫警察去站崗」、「拿著手機直接走出去,看哪台不停」、「台灣交通對孩子真的很不友善。」對此,警方表示,影片拍攝時間為23日下午6時許,針對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駕駛汽機車靠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開罰12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
高雄紅衣女闖紅燈走斑馬線 驚人舉動讓駕駛瞬間傻眼
高雄市新興區近日流傳一段令人驚訝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內容描述1名身穿紅衣、短裙的女子在斑馬線上無視紅燈,闖入馬路中央,影片拍攝地點位於中華四路與青年二路交叉口,當時交通號誌明顯顯示紅燈,然而該名女子依然執意穿越馬路,這讓正準備行駛的駕駛嚇得急踩煞車,並且長按喇叭示警。令許多人跌破眼鏡的是,這名紅衣女子闖紅燈後,竟然對緊急剎車的駕駛揮手致意,似乎毫不在意自己違規行為,也未意識到可能造成的危險,影片中可以看到前方1輛休旅車也因故停在路口未動,這也成為駕駛突然發現紅衣女子闖入斑馬線的原因。這段影片經臉書粉專「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分享後,迅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許多網友指出,「七月半還沒到,怎麼就跑出這種狀況?」、「行人完全無視紅燈,只想硬過,駕駛根本不敢撞」、「看到前方車輛明明綠燈卻不動,真的要加倍小心,防止突發事件發生」,有的網友則感慨,如今行人交通守法意識薄弱,讓駕駛人行駛時隨時得保持警覺。警方提醒,駕駛在行駛過程中應提高警覺,尤其遇到前方車輛異常停車時,更要留心周遭行人動向,行人則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貿然闖紅燈,以免釀成交通事故。
南投國小旁停車亂象 與車爭道成行人地獄
新北市三峽區78歲余姓老翁19日駕車闖紅燈並高速衝撞走在斑馬線的國中生與停等紅燈民眾,釀3死12傷,讓各地「行人地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南投市居民憂心反映,南投國小周邊道路長期遭霸占停車,汽機車得跨越雙黃線或逆向行駛,行人被迫在車陣中穿梭,險象環生,痛斥「根本是行人地獄」!南投市公所表示,近期將邀相關單位會勘,並研議改善方案,給學童安全的通學道路。民眾控訴,南投國小周邊文昌街、中學街一帶路幅僅7公尺,沒有設置路邊停車格,也沒有劃設紅、黃、白標線,疑遭附近居民長期占用停車,汽機車駕駛人行經只能跨越雙黃線或逆向行駛,上放學尖峰時段,學童在車陣中穿梭,交通亂象幾乎天天上演,卻沒有政府單位設法改善。據了解,南投國小基於敦親睦鄰,政府單位則擔心居民反彈,文昌街、中學街一帶沒有劃設路邊標線,警方無法開單取締,校方為了近千名學童的安全,只能在上放學的尖峰時間封路,由老師與志工維持交通秩序,其餘時段孩子走路回家或去補習班,只能自求多福。家長憂心指出,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的國成街、國光街口,19日放學時段才發生3死12傷交通事故,凸顯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學生走斑馬線都可能發生意外,更何況他的孩子被迫與車爭道置身險境,希望政府單位設法改善,還給學童安全的通學道路,不要等悲劇發生才劃設標線、清除霸占車輛,屆時已經太遲了。南投市公所指出,近期邀請學校、警方、里長、市民代表等前往南投國小周邊道路會勘,研議改善方案,除了強化學童通學安全政策,也確保行人通行安全。
先撞放學人群再撞巷子裡2學童 害3死12傷駕駛再肇事畫面曝光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發生嚴重事故,78歲余姓男子駕駛行經國成路與國光路口,闖紅燈高速撞上行經北大國小附近的學生們,後又直衝140公尺,再撞上路邊2名學童,導致3人死亡還有12人輕重傷,警方抽血後初步排除酒駕,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北大國小學生人群,導致16人受傷,當中7名學生無生命跡象,現已被送醫救治,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根據現場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當時正逢綠燈讓行人過馬路,一旁車輛都停等紅燈、靜待路人,於男先是高速撞上機車和汽車,接著便衝進正在過馬路的人群中。當時正逢放學時刻,正在走斑馬線的多名學生遭撞上,余男仍繼續往前直衝,再於撞上2名路過的學生,這起事故造成15人受傷,其中4人當場無生命跡象,救治後依恢復呼吸因跳,有3人不幸身亡。據了解,余男2022年曾以模範父親身分得到區公所表揚,警方抽血檢驗後確認他沒有酒駕,他則因車禍昏迷,目前仍在亞東醫院救治中,確切事故原因還待調查釐清。
桃園2學生走斑馬線「舉手過馬路」 10車無視繼續開…警方要罰了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政府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等行為進行修法,然而仍有許多駕駛不當一回事。桃園有2名小學生日前下課準備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並且「舉手」,可是來來往往約莫10輛車,沒有一台願意停下來,引發爭議,對此警方也祭出懲罰了。網紅「Cheap」在臉書PO出30秒影片,時間是本月16日傍晚5點半左右,2名小學生分別牽著Ubike和戴安全帽,走在斑馬線上要過馬路,因為沒有紅綠燈,面對來來往往的車輛,只好舉手示意車輛停下禮讓,豈料多達10輛車視若無睹,直到第11輛車停下,但因為另一邊已經綠燈,2名小學生只好趕緊退回去,因為站在中間反而危險。Cheap痛批,一條馬路,竟然成了「過不去的關卡」,不是因為紅燈,而是因為這個社會的冷漠,「這些大人,是怎麼做到這麼冷血的?」以為這2年行人路權有好一點,看到這樣的情況不禁覺得心寒。警方已舉發10輛未禮讓行人之車輛。(圖/翻攝自Cheap臉書)對此,桃園分局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同條第4項規定: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本案共舉發10輛未禮讓行人之自小客車。
又見行人地獄!學生走斑馬線過馬路 駕駛無視導護老師手勢硬闖
台灣交通曾被外媒形容是「行人地獄」,近日屏東縣里港鄉里港國中前方發生一起小客車違規事件,差點傷到學生們。一群學生放學走斑馬線過馬路,導護老師做出手勢示意來車停讓,但一輛黑色轎車直接闖紅燈,快撞上學生才急煞,所幸導護老師肉身攔住才未釀成事故。事發畫面曝光後,警方也將開罰。最近臉書社團「社會事新聞影音」有一段監視器畫面引發熱議,事情發生在6日傍晚,屏東縣里港鄉里港國中的學生放學,在校門口等紅綠燈,綠燈時學生們排隊並在導護老師護送下,走斑馬線過馬路。怎料,一輛黑色轎車無視導護老師要求來車停讓的手勢,加速闖紅燈,看見一群學生加上老師肉身阻擋,才緊急煞車。不過令人傻眼的是,駕駛急煞後,沒有禮讓學生過馬路,改繞過老師和學生,直接駛離現場,非常惡劣;不幸中的大幸是,老師和學生們都沒有受傷。所幸在導護老師擋住孩子們,才沒釀成意外,相關影片被PO上網後駕駛被罵爆。(圖/翻攝畫面)影片底下有許多人紛紛痛罵轎車駕駛,「趕投胎嗎?等個10幾秒會死?」、「闖紅燈就夠誇張,還差點撞上老師和學生,好過分」、「太惡劣了吧」、「夭壽喔,這駕駛駕照買來的吧」、「學區附近違規又無視行人,好危險」;不少網友也說,「這就是台灣,行人地獄」、「這狀況在很多地方都很常見啦」、「哪天走一走都可能被撞」。轄區里港警分局今(8)日說明,經調查小客車駕駛未禮讓行人,更疑似闖紅燈,已依據相關法規對其舉發,承諾未來將加強學校周邊的交通執法,確保學童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新台幣7200元至36000元罰鍰、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1800元以上4500元以下罰鍰。
高雄女義消過馬路被撞身亡 昔熱心救災助人…同事嘆:消防界一大損失
高雄市鳳山區本月1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54歲婦人走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到一輛高速行駛的轎車撞飛倒地,隨後又被後方的小客車輾壓,送醫搶救仍不治。而婦人的身分遭起底,不僅是高雄長庚血液透析助理員,還是高雄資深義消特搜隊隊員,為人熱心公益,消息曝光後讓同仁感到不捨。54歲許姓女子是高雄市義消,在鳳祥義消救助分隊服務,當天晚上行走於無號誌燈路口的行人穿越線,疑似要到對向的新甲國小運動,怎料被左側直駛而來的轎車碰撞,倒地不久又被後方另一部轎車輾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高雄市義消特種搜救大隊長靳士正表示,許女支援災害搶救和火警均不遺餘力,相當熱心助人,也曾協助高雄市消防局參加NAP中型及重型認證,國際人道救援時,也用自己的時間投入擔任後勤組,是搜索人員重要後盾,如今卻遭遇噩耗身亡。許女相當熱心助人。(圖/報系資料照)許多義消同仁聞訊後整夜難以入眠,深感不捨大嘆「是消防界一大損失」,尤其許女也在長庚醫院服務,擔任洗腎室血液透析資深助理員。高雄市義消總隊長陳義永得知消息後,派員協助家屬辦理後事,並發出一封信給打火弟兄,內容提到「昨日我們的好夥伴鳳祥分隊許女因故不幸離世,他戮心戮力投入義消工作,災變時更不遺餘力協勤,去年高雄市消防局一年內通過NAP中型及重型認證,他更扮演強大後勤支援的角色」。陳義永說,聽聞此噩耗,我深感哀痛,也無法用言語表達我對他家人的深切哀悼之情。此刻,讓我們致上最深的悼念,院她的靈魂安息,願她的家人得到慰藉。也呼籲每位打火弟兄,平時切記自身安全與健康,因為我們身後還有最親愛的家人在等著我們回家。
高雄違規穿越行人遭恍神駕駛撞飛 騰空翻落臀部著地逃至路旁
高雄市三民區日前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陳姓男子違規步行在馬路中央,遭到1輛直行的自小客車撞上,整個人瞬間騰空,最後以臀部著地場面驚險,所幸陳男意識清楚僅受輕傷,隨後自行爬起,並迅速逃至安全處,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發現肇事駕駛李姓女子酒測值為0,初步研判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陳男則因違規穿越車道,雙方皆須負責,詳細事故原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釐清。這起車禍發生在高雄三民區鼎泰街附近,該路段中央設有圓環,並設有座椅供民眾休憩,11日上午,陳男為了穿越馬路前往圓環,未依規定走斑馬線,而是直接步行至車道中央,當時駕駛李女正行駛該路段,疑似因為恍神,未能及時察覺陳男的動向,導致撞擊發生。據目擊者描述,陳男當時背對來車毫無防備,遭撞瞬間整個人騰空後重重落地,接著迅速從地上爬起,扶著臀部受傷處,驚魂未定地快步跑向安全地帶,場面相當驚險。警方到場後,對雙方進行初步調查,發現李女行駛時未保持足夠注意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可依法處罰;而陳男未依規定穿越馬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恐面臨新台幣500元罰鍰。警方呼籲,駕駛人行車時務必專心,隨時注意周遭狀況,確保行車安全;行人則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任意穿越馬路,以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