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毀損
」 車禍 國道 自撞 酒駕 駕駛
為空出車格移動別人機車!律師揭「2法律爭議」示警別亂移:否則算你的
國內大多數人都以機車作為交通工具,路邊也經常劃設機車停車格,不過經常有人為了空出停車位,擅自移動已經停好的機車,若在移動過程中,可能會不小心造成車輛毀損,對此,律師蘇文俊揭「2法律爭議」提醒別亂移動,「大家車子貼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律師提醒機車族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圖/翻攝自臺北交通大家談臉書)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 刮傷、罰單通通要負責蘇文俊近日拍片談論機車停車議題,他指出擅自移動他人機車雖不違法,但潛藏風險。首先,若在移車過程中不慎造成他人車輛損壞,必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其次,若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被開罰單,對方也可以向你求償。蘇文俊提醒機車族「移車本身沒有違法,但這個行為非常討人厭,而且風險很高。你要想一個問題:大家車子貼得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警方呼籲別亂移動機車,停車民眾也應拍照存證自保。(圖/新北市政府提供)警籲勿隨意動手 拍照存證是自保關鍵新北市中和交通分隊表示,就現行法律而言,單純移動他人車輛並不違法。但若造成車體損傷,即構成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車主依法可索賠。警方建議,若發現違停車輛阻礙停車,最好的方式是通知警方到場,由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移置或取締,而非自行動手。此外,針對有騎士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受罰的惡劣行徑,受害車主可進行申訴並舉證註銷罰單。警方提醒,為防範在監視器死角發生糾紛,建議車主在停妥車後拍照存證,且照片應包含明確的時間戳記與停車位置,以利事後舉證自保。
水鹿罕見闖高速公路被撞死!國道13年累計9萬筆路殺 國道3號最多
1名駕駛人30日開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台南白河路段時,發現1頭水鹿在內線車道行走,因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導致鹿隻當場死亡、車輛毀損。根據高公局統計,全台自2009年至2022年底已累計超過9萬筆路殺紀錄,包含哺乳類22種、鳥類103種,兩棲類3種、爬蟲類23種,而國道3號位居路殺量第1。據了解,高公局最早開始投入路殺課題的調查與減輕是從2007年推動「國道讓蝶道」保育計畫開始,有效改善紫斑蝶路殺情形,亦獲得國內外媒體的報導和讚譽。以標準方法有系統的進行路殺資料收集是減輕路殺事件的第一步,分析路殺事件的物種、熱點和時空變化,可決定減輕改善的優先順序,了解路殺原因研擬對策,並進行改善成效評估。國道的路殺調查是由工程司、路容清潔維護和事故處理人員共同執行,調查人員在每天執行例行工作時,一併調查國道上的動物屍體。除了例行性調查外,當用路人發現動物屍體時亦可撥打1968專線通報,會有專人到場處理。國道生態資料庫自2009年至2022年底已累計超過9萬筆路殺紀錄,包含哺乳類22種、鳥類103種,兩棲類3種、爬蟲類23種。國道路殺脊椎動物種類組成以中小型鳥類數量最多,其中以斑鳩(至少包括珠頸斑鳩、紅鳩、金背鳩、翠翼鳩和綠鳩等)、野鴿、麻雀、白尾八哥(含八哥和家八哥)和白頭翁等5類鳥的數量最多,合計佔全部路殺數量的46%。根據高公局統計,全台自2009年至2022年底已累計超過9萬筆路殺紀錄。(圖/高公局)狗和貓的紀錄僅次於斑鳩和鴿子,合計約佔26%;哺乳類動物中,除了白鼻心與臺灣野兔外,以赤腹松鼠、小型鼠類和蝙蝠紀錄較多;爬蟲類中以雨傘節、眼鏡蛇、臭青公、鱉和斑龜較多。比較各國道調查結果,國道3號和國道1號由於長度關係分別位居路殺數量前1、2名,而國3又因鄰近淺山且周邊棲地較國道1號自然,導致路殺數量較多。以密度來看,則以國道10號的路殺密度最高(平均每年每公里13.8隻),其次為國道3號(6.2隻)和國道1號(5.6 隻),不同國道的路殺動物組成亦有差異。考量保育價值、用路人安全、資料品質與改善可行性等因素,高公局優先選擇中型哺乳動物的路殺課題進行分析改善,統計白鼻心、臺灣野兔、鼬獾、穿山甲和石虎等中型哺乳類的國道每公里路殺數量,針對路殺密度最高的熱點里程設定逐年改善目標,調查選擇適合作為動物通道的國道箱管涵、高架橋和跨越橋等結構物,參考國內外經驗和物種生態習性進行動物通道設計,並搭配於路肩和邊坡設置防護網和導引網,防止動物穿越國道並導引其經由動物通道通過。高公局表示,第一座國道動物通道於2010年4月改善完成,接下來至2020年陸續設置了總長度超過40公里的國道路殺動物防護網,由既有結構物改善而成的動物通道則有跨越式3座和穿越式14座。各處改善措施成效評估結果均顯示目標物種的路殺率大幅下降,且使用動物通道穿越國道頻率也穩定增加。比較各國道調查結果,國道3號和國道1號由於長度關係分別位居路殺數量前1、2名。(圖/高公局)
毒駕失控連環撞!高雄晚間7分鐘3事故 6車遭殃駕駛自爆吸毒
高雄市大寮區26日晚間發生一起驚悚連環車禍,1名吳姓男子疑似毒駕上路,短短約10分鐘內接連發生3起交通事故,行徑宛如「移動不定時炸彈」,不僅造成多輛車輛毀損,也讓無辜用路人受傷,所幸未釀成更嚴重傷亡。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26日晚間7點39分,地點位在大寮區鳳屏二路與九和路口,40歲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不明原因突然偏離車道,直接衝入對向車道,猛烈撞上正在停等紅燈的轎車,衝擊力道相當驚人,現場一片混亂,此次事故共波及6輛車,包含自小客車及多輛停等紅燈的車輛,造成包含肇事駕駛在內共3人受傷,其中2名傷者被緊急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治療,所幸皆為輕傷,無生命危險。交通分隊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第一時間對吳姓駕駛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排除酒後駕車可能。然而,吳男隨後卻主動坦承,在駕車前曾施用毒品「依托咪酯」,警方研判其精神狀況恐已受到藥物影響,導致判斷力及反應能力下降,才會釀成事故。警方進一步擴大調查,比對案發時間前後的交通事故紀錄與周邊監視器影像後,赫然發現吳男疑似不只發生這一起事故。經查證,吳男早在晚間7點31分,就曾於光明路二段擦撞1輛轎車,造成對方駕駛輕傷,卻未停車處理;隨後在7點41分,又於河堤路與義和路口再度擦撞一輛自小客車,所幸該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已將3起事故併案偵辦,認定吳男涉犯毒品駕車危害公共安全情節重大,全案依公共危險罪準現行犯,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呼籲,毒品對駕駛判斷力影響極大,毒駕行為不僅害己,更可能奪走他人性命,絕不可心存僥倖。
萬大樹林線工程鐵管砸中BMW大7 捷運局發聲:至少罰6萬
北捷萬大樹林線預計2031年完工,如今正如火如荼趕工中,卻於11日下午在樹林區大安路與保安街口發生工安意外,大吊車吊起埋設鐵管時,鐵管卻意外脫鉤,砸中路過的BMW大7,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新北市捷運工程局表示,將依契約開罰至少6萬,並要求廠商停工改善。根據路過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當時正在進行捷運墩柱的基樁施工,吊車將鐵管吊起,原是要吊掛到預計埋設地點的上方,鐵管卻突然掉落,砸中剛好經過的車輛,所幸該車反應靈敏,鐵管僅砸中車頭,未造成人員傷亡。捷運工程局表示,捷運土城樹林線CQ890(樹林段)區段標工程,11日下午3時許,在樹林區大安路上工區內,施工廠商正在進行捷運墩柱的基樁施工,依規定現場有監造人員監看及2位義交進行交管,但吊掛特密管時不慎滑脫碰撞圍籬後掉落,造成轎車損傷。捷運工程局強調,已要求施工廠商負起一切責任,針對未依職安衛規定造成事故,依契約開罰至少6萬元,並要求廠商停工改善,全面檢討特密管吊掛高度,避免再度發生後再行復工,另外,關於車輛毀損部分也要求廠商全權負責,目前已與車主達成協議。
開iRent「想睡覺」恍神翻車 基隆男自撞護欄嫌賠貴仍判28萬
基隆市林姓男子2024年3月9日駕駛iRent共享汽車,行經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時因疲憊想睡,恍神自撞護欄後翻覆,造成車輛毀損。營運商和雲行動服務公司向林男求償39萬998元,林男嫌金額過高不合理。基隆地院審理後,判決林男應賠償28萬6287元。判決指出,羅姓女子2024年3月8日在iRent平台租車,違反租賃契約將車輛交由林男駕駛。隔日上午8時30分,林男駕駛至基隆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因太累想睡不慎自撞路邊護欄導致車輛毀損。和雲公司事後花費維修費37萬4998元、拖車費1萬6000元,向林男求償全額。林男辯稱維修費過高,主張公司維修前應先詢問他,且該車並未遭嚴重撞擊,維修費卻高於市價顯不合理,也應先扣除保險理賠。法官檢視車禍現場照片,認為林男先撞路邊護欄再撞樑柱後翻覆,汽車受到嚴重撞擊,且經修車廠確認必須修繕,修繕必要,求償有理。法官指出,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事故車已使用1年2個月,汽車零件費用25萬6768元應扣除每年折舊千分之369,計算後林男須賠償零件費用15萬2057元,加上工資11萬450元、油料4480元、外包費3300元、拖吊費1萬6000元,共計28萬6287元。
緩撞車連2天遭猛撞! 百萬奧迪與老休旅接連出事同位警員「連莊」
國道緩撞車這2天成了「馬路箭靶」,苗栗縣國道1號北向路段接連發生2起施工緩撞車遭追撞意外,分別是1輛市價超過300萬元的奧迪e-tron電動新車,以及1輛老舊休旅車,兩起事故雖然都幸運沒有造成嚴重傷亡,但同樣撞上施工緩撞車的巧合,加上均由同1名警員出面處理,更讓不少同仁直呼實在「太玄了」。第一起事故發生在3日上午8時43分,地點位於國道1號北向124公里苗栗頭屋路段,當時施工單位正進行護欄整修,依規定後方有施工緩撞車提供安全防護,未料1名38歲江姓男子駕駛奧迪e-tron行經現場時,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高速追撞上67歲楊姓男子駕駛的緩撞車,猛烈撞擊使得奧迪車頭幾乎全毀,緩撞車防護設施也嚴重變形,儘管車輛毀損慘烈,但現場無人受傷,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而僅僅隔不到1天4日下午13時17分,在國道1號北向120.8公里造橋路段,又傳出施工緩撞車被撞的消息,23歲吳姓男子駕駛1輛老舊休旅車,疑似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高速撞上正在配合清掃除草作業的緩撞車,造成吳男與同車母親受輕傷送醫。警方初步調查,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事故於14時完成排除。警方提醒,施工緩撞車的存在就是為了保護工務人員與用路人安全,但若駕駛未專心注意前方路況,即使有緩撞車也無法避免事故,呼籲用路人切勿疲勞駕駛,並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才能避免憾事發生。
澎湖男潛水打魚返程疑「血糖過低」 小貨車衝出路面撞斷南洋杉
澎湖縣澎2鄉道1.1公里小門段2日凌晨4時許發生自撞車禍,陳姓男子夜間至小門岸際潛水打魚,返程途中因血糖過低、體力不支,在轉彎處駕駛小貨車失控,衝出道路撞斷南洋杉後衝入草叢。所幸駕駛並無大礙,酒測值為零。白沙警分局調查,陳男駕駛小貨車夜間前往小門岸際潛水打魚,車上裝有冰箱及浮潛器具。返程行經澎2道路小門往竹灣方向時,因血糖過低、體力不支,於轉彎處衝出同向道路。小貨車當場直衝草叢,將一棵南洋杉撞斷,車頭嚴重毀損。警方獲報到場時,駕駛已先行離開,後續聯繫後才釐清事故經過。陳男經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為0.00mg/l,雖然人未受傷自行脫困,但行道樹及車輛毀損仍需負責賠償。白沙警分局提醒用路人,駕駛車輛應保持清醒、避免疲勞駕駛,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
21歲男國道恍神狂飆 失控撞護欄車頭全毀險釀禍
新北市21日凌晨驚傳高速道路自撞事故,21歲張姓男子駕駛轎車,行經台62線萬瑞快速道路西行12.5公里處,疑似因疲憊駕駛恍神,車輛突然失控,猛烈撞上內側護欄後衝進中央分隔島綠地,車頭全毀,所幸駕駛僅受輕微擦挫傷,並未造成更嚴重傷亡。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凌晨12時44分,當時路段車流量不大,張男駕駛的轎車高速行駛,突然偏離車道後猛烈撞擊護欄,衝斷護欄鐵條,車頭嚴重凹陷、引擎報廢,車輛完全無法移動,事故發生後,張男自行脫困並報案,隨後員警趕抵現場,立即通報緩撞車前往協助交通疏導,同時通知工務段人員清理散落車體與護欄碎片,整個事故處理至凌晨2時11分才恢復通車,過程歷時約1個半小時。經警方實施酒測,張男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或毒駕情形,他因僅有輕微擦挫傷,並未送醫治療,警方在現場完成拍照、測繪等採證程序後,後續將由張男與公路單位協調護欄損毀的賠償事宜。警方呼籲,駕駛長途行車應保持充足睡眠,避免疲勞駕駛,否則稍一恍神便可能釀成嚴重事故,此次事件雖無人員傷亡,但從車輛毀損狀況來看,衝擊力相當驚人,一旦發生在車流量大的時段,後果恐將不堪設想。
南港連環車禍!賓士遭曳引車追撞失控波及3車
台北市南港區今(10)日下午發生一起連環車禍,66歲陳姓男子下午3時16分駕駛黑色賓士轎車,沿經貿一路左轉進入經貿二路157巷時,疑似遭53歲葉姓男子駕駛的曳引車從後方不慎追撞,陳男疑因驚慌失控,一路暴衝自撞路樹與電線桿,還波及道路上行駛的3輛自小客車,所幸僅造成車輛毀損。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故中,陳男及坐在副駕駛座的61歲許姓女子,因安全氣囊瞬間爆開擠壓胸口,雙雙感到胸痛,被緊急送往三軍總醫院治療,所幸兩人意識皆清楚。警方指出,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將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釐清。南港警分局提醒,駕駛人行車應保持專注,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避免因緊張或反應不及釀成事故。
國道1號死亡車禍!男駕駛猛撞石墩、車頭全毀 送醫仍回天乏術
國道1號北上車道三義交流道匝道口29日凌晨12時41分發生死亡車禍!57歲的沈姓男子因不明原因,在駕車過程中,車子竟突然直接衝撞匝道口槽化線石墩,隨後沈男疑似因無繫安全帶導致重擊胸部,送醫後宣告不治。沈男當時駕駛著自用休旅車並沿著國道1號北向車道行駛,約莫在駛至150公里三義交流道出口匝道處時,車輛突然直接撞上出口匝道槽化線石墩,車輛毀損嚴重,車頭近乎全毀,而沈男經送苗栗大千醫院急救以後仍宣告不治,肇事原因由國道第3大隊調查釐清中。國道第3大隊呼籲用路人,駕車要用安全帶,養足精神上國道,駕車時應妥適繫好安全帶,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距離;若精神不濟打瞌睡、分心、或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未注意車前狀態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疲勞時請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避免事故發生。
深夜國道3號逆向狂飆55公里釀死亡對撞 61歲酒駕男衝破警方封鎖線害命
國道3號南下竹山路段26日凌晨1點45分發生嚴重車禍,造成2名駕駛死亡,現場車輛毀損嚴重。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事故起因是一輛由61歲李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在水上交流道闖國道後一路逆向狂飆55公里,最終在南投縣竹山段與另一輛正常南下行駛、由25歲葉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對撞。雙方駕駛均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其中李男被拋出車外,全身多處骨折,送醫後不治。葉男則受困車中,經搶救也宣告死亡。根據《CTWANT》報導,消防人員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發現兩車撞擊後分別卡在內外車道。葉姓駕駛受困變形車體中,四肢骨折、腰椎斷裂,已無生命跡象;李姓男子則在撞擊中遭拋飛,身體多處重創。警方表示,兩名駕駛到院前皆為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報導中提到,事件發生時,國道警察接獲報案指有車輛於中埔段約298公里處逆向行駛,隨即展開攔截行動。警方在竹崎交流道設置第一個攔截點,並請高公局調派工程車至南雲交流道設置第二個攔截點。然而,李男駕駛的車輛仍持續變換車道,從路肩到內、外、中線穿梭,不顧警力與工程人員指揮,陸續突破兩道防線,最終在竹山段244.5公里處迎面撞上順向行駛的小客車。警方於243公里處架設的第三道封鎖線,來不及發揮作用。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針對封鎖線遭衝破一事,警方表示,事發當時為深夜時段,國道警力有限,僅能就近調派巡邏車與工程車設置攔截點,未能阻止逆向車輛。警方透露,初步調查李男駕駛時有飲酒情形,經抽血後證實為酒駕,目前檢察官已著手相驗以釐清酒測數值與事故因果關係。警方提醒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誤闖逆向應立即靠邊停車,開啟警示燈、擺放故障標誌,並下車至安全處所等待協助,同時撥打110或1968請求支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於高速公路逆向行駛者,將面臨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洛杉磯驚悚車禍!灰色轎車衝撞人群「28傷3人命危」 警方調查是否蓄意
美國洛杉磯東好萊塢(East Hollywood)19日凌晨發生重大車禍,一輛灰色轎車突然衝上人行道,撞向Santa Monica Boulevard上一家夜店外聚集的人群,造成至少28人受傷,其中3人傷勢危急,6人情況嚴重,其餘19人狀況穩定。灰色轎車衝上人行道撞進夜店外人群,現場車輛毀損。(圖/翻攝自X)洛杉磯東好萊塢夜店外,一輛灰色轎車失控衝上人行道,撞進人群,現場一片混亂。(圖/翻攝自X)根據《NBC News》等美媒報導,洛杉磯消防局(LAFD)在凌晨2時接獲通報,並派出124名消防與救護人員趕赴現場。事故現場一片混亂,圖片顯示,灰色轎車車頭嚴重毀損,停在人行道上,周圍散落大量殘骸,許多人躺在地上接受急救,還有傷者被抬離車輛旁。肇事灰色轎車嚴重毀損,斜停在人行道,周圍散落殘骸與物品。(圖/翻攝自ABC 7 Chicago)車禍發生瞬間,夜店外民眾驚恐四散,有人尖叫奔逃,場面宛如災難片。(圖/翻攝自ABC 7 Chicago)目擊者描述,事發時夜店內聽到「巨大碰撞聲」,一度誤以為發生槍擊,現場民眾驚慌俯地躲避。他表示:「我們衝出去看到車整個撞進去,人倒了一地,有人失去意識、流血,非常恐怖。」多名傷者倒地,消防員與醫護人員在車輛旁進行緊急救護,至少28人受傷。(圖/翻攝自ABC 7 Chicago)LAFD發言人范格彭(Adam VanGerpen)指出,肇事車輛先撞上一個路邊玉米餅攤,隨後再衝向夜店外人群。據了解,駕駛可能因突然失去意識而失控,但是否涉及蓄意攻擊仍需調查。警方透露,現場有傷者帶有槍傷,尚不確定是否與事故有關。洛杉磯警局(LAPD)交通部門主管特拉維斯・沃德(Travis Ward)強調,目前尚無法判定事故是否為故意,案件仍在調查中。
台人遊日自駕闖紅燈釀禍「遭拘留18天」 駐日代表處:繳款獲釋
日本是許多台灣人出國首選地點之一,尤其有不少人喜歡在日本自駕前往各個觀光景點。不過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近日透露,有台灣旅客6月25日在沖繩自駕,因闖紅燈遭拘留18天;最終由法院裁定30萬日圓(約新台幣5.9萬元)罰款,於繳款後已獲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昨(17)日在官方臉書分享一則台灣旅客在日本挨罰的案例,一名台灣旅客6月25日在沖繩自駕,未注意燈號已轉為紅燈仍左轉,撞上綠燈方向駛來的摩托車,導致騎士受到輕傷和車輛毀損。那霸分處進一步了解得知,事發初期警方未拘留台灣遊客,在6月27日檢察官考量當事人有可能脫逃回台灣,故將其正式拘留。直到7月中旬法院裁定肇事的台灣旅客需繳交通違規罰金30萬日圓(約新台幣5.9萬元),且台灣旅客闖紅燈違規,保險不給付車輛損傷修理費用,法官要求肇事者自費賠償受害者。最終台灣旅客繳清罰款,並承諾自費賠償受害者後已經獲釋;據悉,受害者摩托車修理費用要10多萬日圓(約新台幣2萬元以上)。那霸分處也以此案例提醒有計畫赴日自駕的台灣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警察、檢察官都有權對違規者執行逮捕及拘留;外籍觀光客也必須負起完全法律責任,肇事切勿逃逸,遇到事故須立刻報警;駕駛時請專心勿使用手機,最基本的紅燈停、一時停止標誌、公車優先道、行人優先等規則必須遵守;請找信譽良好的租車公司,租車前請詳閱保險內容,應加入足額保險,以防發生事故後須支付高額賠償金。最後請大眾小心及專心駕駛,平安出門,快樂回家。
彰化豪雨災情慘重 淹水達50公分即可申請淹水補助
彰化縣連2日豪雨成災,許多農田、道路被淹沒外,來不及消退的大水也沖入民宅,造成許多民眾家具泡湯、財物受損,彰化縣政府提醒民眾,居處淹水可以向災害發生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災害救助金,淹水50至100公分,每戶可獲5000元、100公分以上1萬元。鹿港鎮海浴路一處民宅就因連日大雨,造成淹水水深約1公尺,屋內4人受困,包括3名老人及1名外傭,由消防局出動橡皮艇將4人救出,其中88歲長期臥床的女性長者,在外籍看護陪同下,由救護車載送至醫院治療,85歲及83歲長者無身體不適,由家屬帶回安置。埔心鄉經口路一處社區地下室,昨天也因強降雨造成淹水,水深超過腰部,許多住戶汽機車因此泡水,損失慘重,住戶今天忙著清理,更擔心若用持續下大雨,淹水惡夢會再重演。縣府表示,住戶可申請淹水補助,依彰化縣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民眾實居處所淹水達50至100公分,每戶發給5000元、100公分以上,每戶發給1萬元,提醒民眾備齊災害救助勘查表及照片(門牌和淹水照)、戶籍謄本(影本) 、房屋合法建物證明(房屋建物謄本影本或水電瓦斯繳費單據影本) 、郵局存摺封面及身分證影本等資料,即可向災害發生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補助。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也提醒,豪雨若造成房屋損壞面積占整棟面積達3成以上不及5成,可申請房屋稅減半徵收,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房屋,可免徵房屋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等無法使用時,可免徵地價稅;另車輛毀損也可申請減免相關稅負;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因豪雨造成房屋損壞、土地流失或車輛毀損等財產損害,民眾可依法申請減免相關稅負。(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宜蘭車禍驚魂!父親駕駛翻車事故 2歲女兒手骨折驚險送醫
宜蘭羅東鎮復興路二段18日晚間7點14分,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28歲的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載著妻子與2歲女兒行經該路段時,疑似因不明原因失控,與路邊停放的小貨車發生碰撞,隨後翻覆,事故發生後,車輛毀損,現場情況相當驚悚,所幸,黃男一家三口經緊急送醫後,均未造成致命傷害,但2歲的女兒手部骨折,哭聲不斷。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時,黃男駕駛的小客車正在沿復興路二段向三星方向行駛,疑似因操作不當或其他未知因素,自撞停在路邊的小貨車,並導致車輛翻覆,事故發生後,後方車輛見狀緊急閃避,幸運的是並未發生連環車禍,黃男在車輛翻覆後迅速爬出駕駛座,先將妻子脫困,並將嚇得大哭的2歲女兒從車內救出,事故發生的瞬間,女兒受驚嚴重,當場哭聲連連,讓在場的目擊者也感到心痛。救護車迅速到場後,將黃男一家送往醫院,檢查後發現黃男臉部有擦挫傷,妻子身體亦有擦傷,而2歲女兒的手部則因受創需住院治療,幸運的是,3人均無生命危險,經酒測檢查,黃男並未酒駕,酒精濃度未超過法定標準,至於肇事的具體原因,目前警方仍在調查中,是否為路況、車輛故障或其他因素,仍需進一步釐清。儘管傷勢並不重,但這起事故仍提醒了大家,駕駛安全至關重要,尤其是行車中可能出現的突發狀況,往往無法預測,警方也呼籲駕駛人時刻保持警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搞破壞!台中婦暴走竟「沿路推倒27機車」 遭警強制送醫
台中市沙鹿區3日晚間8時許發生離奇事故,1名60歲賴婦突情緒失控,行經事發路段時竟動手推倒停放路邊的整排機車,詭異行為嚇壞不少路人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到場制止時,賴婦仍相當激動且無法言語,警方只好先將她強制送醫,經清點受害機車共達27輛,後續警方已通知車主前來受理報案。據了解,賴婦行經向上路六段時,因不明原因突情緒暴走,接著失控做出破壞機車情事,她將停放在路邊的整排機車沿路推倒,共有27輛機車慘遭毒手毀損,賴婦的怪異舉動也嚇得路人趕緊報警求助。警方表示,3日晚間8時28分獲報,民眾指稱向上路六段有女子沿路推倒停放路邊的機車,警方迅速派員趕抵了解,到場時僅見賴婦站在機車旁且情緒不穩,甚至喃喃自語並答非所問,警方眼看溝通為成,只好通知119前來協助強制就醫,警方同時也已陸續通知車主到案,經檢視車輛毀損狀況後,後續警方也將協助車主受理報案,全案訊後賴婦將依涉犯《毀損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快訊/王世堅出車禍!駕車經大同挨撞 再波及路邊車輛
立法委員王世堅驚傳車禍!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17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輛轎車從哈密街56巷口南往北右轉出巷口時,卻先因不明緣故與王世堅所駕駛的直行車輛發生擦撞,王世堅的車輛再因此波及到一輛停放在路邊的轎車,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僅有車輛毀損。警方獲報到場後也依規定處理,至於詳細事故原因與肇則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酒駕驚魂!台南男深夜狂飆撞民宅 輪朝天還燒毀機車
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一段,12日凌晨1點多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34歲的周姓男子酒後駕車沿著海佃路行駛,經過海佃路與安通路口時,疑似因為車速過快,失控擦撞多處民宅及停放機車,並最終造成自小客車四輪朝天翻覆在馬路上,更驚人的是,周姓男子所撞擊的機車當場引發火災,現場一片狼藉,情況相當駭人。接獲報案後,警方與消防隊立刻趕到現場,發現周姓駕駛被困在車內,經消防人員施救後成功脫困,雖然周男僅受輕傷,事後消防隊員將火勢撲滅並協助處理現場,並將周男送往奇美醫院接受治療。警方進行酒測時,結果顯示周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83,屬於明顯的酒後駕駛,雖然周男並無酒駕前科,但這次的肇事事故不僅導致車輛毀損,還引發機車起火,幸運的是並未造成更嚴重的傷亡,目前,警方已將周姓男子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對事故原因進行進一步調查。警方強烈呼籲,駕駛人在駕駛前應謹記不酒駕,並保持專注,避免酒後駕駛帶來的巨大風險。
台南大樓女兒牆被震垮!她買水一半地動山搖 出門見「愛車全毀」傻了
今(30)日上午10時11分嘉義大埔發生芮氏規模5.6有感地震,地震後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二段和大智街交叉路口一棟大樓(來亞大樓)外牆磁磚及部分女兒牆剝落掉落地面,導致停在路邊的2部車輛毀損。其中一名女車主表示,自己當時剛把車停好到超商買水,突然一陣劇烈搖晃,接著聽到巨響,走出一看愛車已全毀。該名女車主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她當時剛停好車,要到超商買水,突然一陣地動山搖,接著便傳出巨響,走出一看愛車已全毀。事發後,市府相關單位立即前往處理。因應大型吊車機具需進行大樓懸掛在外的鐵皮及磚塊移除作業,目前暫時封閉管制府前路段(康樂街至金華路)、大智街路段(府前路至尊王路),籲請用路人改道。臺南市長黃偉哲中午親赴現場了解情形,立委林俊憲也到場陪同現勘。黃偉哲表示,中央之前有提供相關補助經費,協助該棟大樓進行危老重建,但因大樓住戶的意見尚未整合完成,因此遲遲未重建。該棟大樓過去曾在颱風時發生磁磚掉落,現在更因地震後女兒牆受損、磁磚水泥掉落地面等狀況,造成公共安全問題。台南市來亞大樓外牆磁磚及部分女兒牆剝落掉落地面,導致停在路邊的2部車輛毀損。(圖/台南市政府提供)隨後也趕赴現場關心的臺南市議長邱莉莉則建議市府,如果經技師鑑定確定為危樓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建議可參考過去合作大樓(九層樓仔)的模式,由市府編列預算先予以拆除,後續再由市府與所有權人協商。黃偉哲已請工務局等相關單位儘速清除路面的掉落磁磚和水泥塊,並請結構技師協助確認建物結構是否受損,若有問題,則必須安置現有住戶,一樓店家可能也無法營業。黃偉哲強調,全臺各地都有不少危老建築,也都是禁不起颱風地震的一再侵襲,呼籲民眾重視危老建築,特別是已有損害紀錄的建築物,應該要儘速啟動危老重建。臺南市長黃偉哲中午親赴現場了解情形。(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柴油車遭誤加95無鉛!車主怒告加油站 「法院判免賠」原因曝光
民眾去年4月駕駛柴油小貨車到雲林縣台亞石油西螺加油站加油,遭員工誤加95無鉛汽油,導致車輛毀損,氣得向加油站求償車損及代步費合計81萬餘元。台亞辯稱,當時駕駛明確告知「95加500元」,且小貨車開進的加油泵島並無柴油可加。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無法舉證加油站有疏失,判決台亞公司免賠;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友人於民國113年4月30日駕駛系爭車輛進入被告西螺加油站欲加柴油,原告坐在副駕駛座睡覺,不料加油員竟誤加95無鉛汽油,導致系爭車輛內部線路及零件受損,西螺加油站疏失加錯油品致系爭車輛受損,被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要求加油站賠償車損及代步費合計81萬餘元。加油站辯稱,當時系爭車輛駕駛人告知加油員「95加500元」等語,後者覆誦「95加500元」後,始拔出加油機的油槍開始進行加油動作,此次加油動作完畢後,駕駛人再度要求「95加500元」等語,加油員也有按照作業程序向顧客確認油品後,才開始對系爭車輛進行加油動作。台亞方面指出,西螺加油站採取「柴油、汽油泵島分離」設計,第三泵島專供汽油並於島柱張貼指示標語,系爭車輛駕駛人當天是自行駛入第三泵島,並非受加油員導引進入站內,且依加油員標準作業流程,會覆誦消費者之油品種類、金額後才開始為車輛加油,足見西螺加油站已有採取防範損害發生之作為。雲林地院審酌,被告員工係依系爭車輛之駕駛人指示而加入95無鉛汽油,尚難認有何瑕疵給付或加害給付之情形,亦難認被告有何故意或過失不法破壞系爭車輛之情形。此外,原告就其所主張確係告知被告加油站員工添加「柴油」之事實,未再提出其他明確之證據加以證明,因此判處加油站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