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判
」 黃子佼 有期徒刑 檢察官 土城 未成年
板橋新埔冷氣17樓墜下!政大高材生慘死 業者二審被輕判
2023年7月新北市板橋區發生工安意外!當時李姓冷氣工人在安裝冷氣時,冷氣不慎從17樓掉落,砸死了一名正在等候公車,就讀國立政治大學的黃姓女大生,李姓工人以及冷氣行的劉姓老闆被檢方起訴後,一審新北地院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李、劉2年、1年6月。李、劉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於今(2月25日)宣判,李男部分駁回,劉男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得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7月20日,李男正在新北市板橋區某大樓17樓處安裝冷氣,但因未能遵守安全作業規定安裝交角鐵,導致重達33公斤的冷氣機掉落,不幸砸在1名就讀政治大學的女大生頭上,最終緊急將其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檢方認為,劉男明知李男缺乏安裝能力,經驗明顯不足,且於安裝冷氣當下也不斷通話告知劉男該如何安裝,但劉男卻為了省錢讓李男進行高風險的安裝作業,最後將2人一併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一審於2025年5月7日出爐,判處李2年有期徒刑、劉1年6月有期徒刑。判決出爐後,李男與劉男不服均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在歷經9個月的審理以後,認為李男部分難認量刑有何違法或是不當之處且李男導致被害人家屬天人永隔,家庭破碎,帶給對方無止盡的哀慟,至今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傷害,亦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自不宜為緩刑宣告。劉男部分,高等法院認為,雖然其明知李男缺乏經驗仍為圖節省人力費用,任其從事高風險之工作,導致被害人芳華正茂之時離世,但考量到劉男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全數賠償完畢,盡力彌補被害人損害具有悔意,且5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認其已有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判處其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大眾愛心成賠償金!兇手父「兩手一攤」稱沒錢 割頸加害者律師費全民買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會,怒控法院成加害者幫兇,更表示2加害者絲毫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直接「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加害者沒有絲毫賠償誠意,林母在二審時稱願賠140萬元,並在法庭上說先付一半金額,二審判決書上則記載林母願給200萬,但被害人家屬至今只拿到20萬元,郭生律師更直接說郭家毫無還款能力,賠償金一分未給,等同告訴社會大眾「青少年非但可以殺人,還不用賠償。」楊父表示,郭生律師在高等法院提到,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為家屬在愛心大平台發起募款,因家屬有拿到善款而不用賠償,「將人民的血汗錢拿來利用」,把大眾愛心當成兇手賠償金。郭生父親在法庭上更是態度惡劣,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其律師還稱郭父「毫無還款能力」,法扶更因加害者資格相符而同意代墊裁判費,用大眾納稅錢幫助加害者,讓楊父譏諷稱「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
割頸案乾哥殺人後還不安分 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稱郭在行兇後還不安分,2025年8月慫恿隔壁牢房到鬧少觀所,卻被認為可教化、已知反省而輕判,讓楊父憤怒質問「審判長是否也願意在他們出來後帶回家養呢?」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兇手在法庭上表演出自己已知反省,郭生卻仍不安分,因少觀所管理人員對郭生指責,他竟慫恿隔壁牢房,在晚間聚集起來製造噪音,有策畫性的大鬧少觀所,證明他是有預謀能力。楊母提到,法官在法庭上認為郭生行兇不是預謀,但他從不知道幾月便開始帶刀,代表他隨時都想殺人,「只是殺的不知道是誰而已」,質問「怎麼不是預謀,帶刀不是恐嚇就是想殺人」。楊父則表示,一審法官說2名兇手有察覺反省,二審還是堅稱他們有察覺反省,而法官「真的都很厲害」,判決讓林生出獄時剛好18歲一個月,郭生19歲多就能提出假釋,而2名兇手已得知楊家位置,等同於一年多後他就要擔心自身安危。
毫無悔意!割頸案兇手PO死者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 家屬怒控:法院成幫兇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定讞,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郭行兇後還在社群網站貼出死者躺在擔架上的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而法官竟稱找不到貼文者的IP,不以此做為他犯後無悔意的依據,讓楊生父親怒控「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一審判決時就提出修復式司法,但2名加害者沒有意願,林生則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生則同樣沒有意願,而在林生律師表達有意願後不久,他便收到「最美的風景」照片,讓他痛哭不已。(圖/翻攝畫面)楊父表示,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一旁還有醫護人員的照片,兇手竟下標題為「最美的風景」,他要求法院查詢IP以釐清發文者,但網路業者稱此為新辦帳號,無法查到確切發文者。楊父提到,許多媒體報導林女在網路上發表挑釁言詞,林女在法院上主張這些言詞是別人所為,他也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同樣稱無法證明是她所發出而結案,讓他質疑「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很快就找到發文者是誰」,質問「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殺癱瘓兒老婦下午簽收特赦令 北檢直送完成賴清德首次特赦
總統賴清德今(12)日頒布林劉龍子特赦案,林劉龍子因悶死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遭法官輕判2年6月徒刑確定,法務部下午3 時許,派員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台北地檢署,北檢立即由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下午4時許,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受赦免人林劉龍子簽收。82歲婦人林劉龍子112年因長年照顧重度身心障礙的53歲兒子,她認為自己年事已高恐無法再照顧癱瘓兒子,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袋塞進兒子口中,再用口水巾摀住口鼻膠帶纏繞,讓兒子窒息死亡,法官輕判2年6月徒刑確定,賴清德總統2月12日發出特赦令,讓她免執行,本案是賴清德總統任內首度發出特赦令。本案於 114 年 5 月 27 日經臺北地方法院以 113 年度重訴字第14號判決判處林劉龍子有期徒刑2年6月。經林劉龍子提起上訴,檢察官未上訴,由高等法院以 114 年度上訴字第 4312 號審理。 115 年 1 月 16日林劉龍子撤回上訴,全案確定。北檢於 115年 1月 26日收受全卷並於翌(27)日分執行案件,尚未發監執行。
萬華翁欠繳房租297刀砍死失明二房東 庭上喊「活不到90歲」求法官輕判
台北萬華一名70歲男子陳進財,2024年6月間因欠繳2萬元房租,與失明的78歲顏姓二房東發生衝突,竟持刀狂砍顏男297刀致大量出血身亡,遭北檢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他19年有期徒刑,檢方與陳男均提出上訴。昨天(20日)高院準備程序庭,陳進財在庭上表示自己活不到90歲且智能不足,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機會。回顧此案,顏男於萬華某處以每個月1.8萬元價格租下3房1廳1衛住宅,由於一名室友先退租,顏男便將其中一間雅房透過社會局轉介給陳進財,顏男也以二房東身分向陳進財收取租金,兩人也共處同一屋簷下約1年左右。然而,因陳進財經濟狀況不佳,欠繳近2萬元房租,兩人先前就多次為此爆發衝突,在2024年6月9日上午,顏男再次向陳進財索討租金,陳進財直接拿起菜刀砍殺顏男,讓顏男身上出現多數刀傷且深可見骨,臟器甚至外露,更導致其後腦杓的頭蓋骨碎裂、腦漿四溢。陳進財犯後換下血衣徒步離開,搭乘火車回到新竹老家繼續下賭,最後自認難以逃脫,向路人借手機報警,蹲坐在新竹都城隍廟前的便利商店,向警方承認「我殺了人」。陳進財坦承犯行,原先否認有殺人犯意,向檢方供稱因不信顏男失明,只是想拿刀嚇嚇他,北檢偵辦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國民法庭依法判他19年,庭上陳進財曾問法官「我自首有減刑嗎?」得到回應後表示要繼續上訴。檢方認為陳進財自首是迫於無奈,不是真心悔悟,加上他手段殘忍,因此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月(1月)20日高院準備程序庭,陳進財坐輪椅出庭,在庭上哀求法官,表示自己年事已高、活不到90歲,還有智能不足的狀況,加上自己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希望法官輕判,給他一個機會。
趙少康亮票2次違反選罷法被輕判!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曝光
大罷免在去年7月26日落幕,當日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在投票過程中,主動亮票給媒體進行拍攝,遭到大安分局警方依法送辦。全案於今(1月20日)審結,法官宣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在宣判6月內向國庫繳5萬元,得上訴,而判決及量刑理由也於稍早曝光。台北地院認為,趙少康在準備程序以及審理時就坦承罪刑,且在場證人證述明確,也有新聞畫面等,因此認定趙少康的自白和事實相符,予以採信,而趙少康所犯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之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罪。量刑部分,台北地院認為,趙少康參政經驗豐厚,按理來說應深知我國民主轉型之艱辛,更應遵守選舉規範,但趙少康卻向他人、現場媒體記者出示圈選內容,供媒體拍攝報導,除破壞了選舉之秘密性及公平性,更對公眾法治觀念造成負面示範。不過,台北地院考量到趙少康能坦承犯行,並且過去並沒有前科紀錄,並承諾日後不會再犯,勘信趙少康有悔悟之心,是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宣告緩刑2年,但因認為仍有賦予趙少康一定負擔之必要,因此命其在判決確定之翌日起6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
運將害7貓喪命!鐵鎚砸頭、利刃刺腹 二審逆轉輕判7月定讞
新北市67歲的計程車司機謝水森過去私設養殖場,為節省花費於2025年2月將6隻貓咪凌虐致死。新北地院認為謝並未真心悔悟,犯罪動機毫無可憐之處,判處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高院今日(1月14日)二審判決出爐,判其7月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回顧整起事件,謝水森於住處私設貓咪繁殖場營利,為節省花費,在2025年2月27日凌晨於家中先用鐵鎚將5隻貓咪砸至重傷以後,又用利器將1隻貓咪刺傷。隨後帶上含前述6隻傷重貓咪等共7隻貓咪出門丟棄,6隻貓咪全傷重而死,未受傷的那隻則被經過的車輛輾壓致死。謝水森偵查中表示,因為自己年紀大,不堪負荷所以才會將貓咪棄養,因為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隻貓咪,且因為開計程車收入不穩定,怕自己死後貓咪無人照顧,所以才會將貓咪放在人行道,後續又翻供稱自己想不開、睡不著,新北地院認其無真心悔悟,判其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案經上訴以後,全案於二審出現驚人反轉,高等法院改判謝水森7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
女檢吳亞芝洩密律師男友被輕判! 法務部提上訴建請免職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2025年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法務部認為處分過輕,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於今(1月13日)提起上訴。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黃子佼限制出境將屆滿 高院裁定「延長8月」理由曝
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案經上訴以後,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目前檢察官已提起上訴。而台灣高等法院審酌他有多次出入境紀錄等,仍有藉機逃亡可能,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可抗告。黃子佼的限制出境、出海將在2026年1月1日期滿,高等法院今(30)日公布的裁定書指出,考量黃子佼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所造成侵害、逃亡可能性,審酌他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的入出境紀錄,若黃子佼得以自由出境、出海,非無藉機逃亡的可能。裁定指出,黃子佼雖然有固定住居所、近期無入出境紀錄、遵期到庭接受審判、已與全數被害人和解,且高等法院給予緩刑宣告,但本案尚未確定,因此仍有確保黃子佼日後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必要,裁定自2026年1月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法院二審宣判認黃子佼陸續購買、蒐集創意私房所販售的兒少性影像,屬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等犯意,已與3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檢方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恐嚇「炸小港機場」男非首次 9年前揚言要「屍橫遍野」被輕判
台北恐怖攻擊導致人心惶惶,高雄市蘇姓男子近日卻在網路上揚言要炸小港機場,而蘇男9年前也曾揚言要炸機場,還要讓附近居民血流成河,當時遭輕判3月有期徒刑,如今再次觸法,遭法院裁定收押。根據判決書,蘇男2016年10月21日,在中國天津市紅太陽商務酒店內以手機上臉書發文,在「日台交流」臉書公開社團網頁中,以日文刊登要炸小港機場的消息,並揚言「機場附近的居民也應該會橫屍遍野」,還偽裝自己是國小三年級學生,在返國抵台時逮捕並送辦。蘇則在落網後坦承犯行,自陳大學肄業、家境小康,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因與父母吵架才會發文,法院依民用航空法,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判他3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他卻在9年後再犯。蘇男近日在臉書發文,稱「犯案者都是我的人啦,這國家需要像這樣的人才」,還揚言要在小年夜或1月炸小港機場,此言論引起警方高度重視,航警單位蒐證後通報檢警。警方22日將蘇男拘提到案,搜查其住處後,未發現爆裂物或其他違禁品,但考量其言論內容及社會影響,仍不排除有實際危害風險,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樹林富二代3P電擊虐殺女友遭輕判 假釋後又開毒趴持辣椒槍找胞弟麻煩被逮
新北市樹林區49歲男子宋志宏出身仕紳家庭,他家境富裕,曾以「香水達人」身分上電視,卻在2008年3P虐死30歲黃姓女子,2020年假釋出獄後,又到飯店開毒趴被逮,如今因缺錢花用,近日還持辣椒槍找弟弟麻煩,警方獲報後將他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宋志宏當年在螢光幕上形象斯文,私底下卻是前科累累,曾犯下毒品、槍砲及恐嚇等多件刑案,而他2008年先是與偷渡來台的陸籍陳姓女子同居,後又與黃女結識,3人一起同居。宋卻把2人當性玩具凌虐,在一次毒趴時,為求刺激而將黃女脫光並綁在椅子上,以鐵片、鋼筷和電擊棒電擊黃女,甚至以水管抽打,還用香菸燙她,黃女不堪虐待,於同年11月24日重傷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而黃女當時遍體鱗傷,頭髮被剪的如狗啃,身上更滿是香菸燙傷,且臀部潰爛嚴重,甚至出現脫肛現象,致命傷則是顱內出血,醫生判定她曾被抓頭撞牆,宋則被警方逮捕,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上訴最高院改判15年半定讞。宋志宏於2020年假釋出獄,卻在2024年5月又在交友軟體上,找網友到飯店開毒趴,芝山岩派出所獲報後前往逮人,並在他房間發現毒品,將其移送法辦,他卻持續鬧事。據了解,宋志宏出獄後沒有工作,卻仍向父母要錢買保時捷,還向妹妹騙了幾十萬元,更找上弟弟開髮廊的朋友,以幫他找客人為由印製名片,又拿著名片向銀行借錢,並要弟弟友人作證他是髮廊股東,宋弟得知後制止,宋卻心生不滿、決定報復。11月24日晚間7時許,宋開著載女友到老家找弟弟,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宋更動手揮拳打向弟弟,還拔起腰間槍枝恐嚇,宋弟向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報警,警方到場後依傷害、恐嚇及家暴等相關程序受理,但警方在現場沒發現槍枝,於是請弟弟驗傷後便離開。樹林警方進一步溯源,於6日再次通知宋姓弟弟完成比對指證筆錄確認宋志宏曾持疑似槍枝揮舞隨後將其藏放車內,根據事證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准。樹林警方8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宋志宏所駕自小客車及住處執行搜索,在車內查扣2把辣椒槍及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警方目前已將宋嫌依傷害、恐嚇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偵辦,另所查扣火藥式辣椒槍2把,待鑑識中心鑑驗結果再行移送。樹林警分局強調,對於任何不法行為一定會蒐集相關事證並依法執行查緝,確保市民生活安全,不允許不法之徒消遙法外。
仙塔律師髮夾彎認罪!同業揭真實原因 預測結局「安全下莊」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在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期間,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洩露偵查內容,以避免遭檢警查扣,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起訴。李宜諪昨天(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獲輕判。對此,有同行揭開她態度大轉變的原因。「巴毛律師」陳宇安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分享,法官先前已經諭知李宜諪,如果堅持先前答辯,最後如果認為有罪,絕不會輕判,白話就是「你繼續瞎掰就準備去關」,所以李宜諪眼見苗頭不對,才選擇低頭認罪,「識時務者為俊傑,不認大概律師牌也沒了」。陳宇安提到,如果「仙塔律師」選擇認罪,很可能不用入獄,如此一來就能安全下莊,「幾乎一定保得住律師牌了」,否則要是律師執照被撤銷,這輩子都不能再考取。據了解,李宜諪昨天除了認罪,也撤回先前聲請的所有證據,包括偵訊筆錄、證人傳喚,以及曾向法院請求傳喚「法界大老」林鈺雄、林俊益、陳運財中擇一進行法律鑑定。庭審結束後,媒體詢問李宜諪為何要放棄先前所有的證據調查,她僅表示「法律上見解的部分,就尊重法院判定」。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虐待動物不再輕判!動保法修法擬加重刑責 最高罰300萬、不得易科罰金
近年虐待動物案件屢見不鮮,甚至還有民眾將其視為「博取關注」的手段,而背後原因,除施虐者個人因素外,法規嚇阻力不足也是一大問題,為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日進行「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也針對罰則、違法判定等標準,進行修法提案,其盼能透過完善法規,嚇阻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而農業部也認同,應加重虐待行為刑責、加強飼主責任等,同時也會強化第一線人員值勤時的強制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將「有致死之虞」作為虐待動物之構成要件,導致實務上部分案件因現場未見明顯外傷而無法開罰,舉例來說,過往曾有民眾拍片虐狗,以繩索捆綁犬隻口鼻並吊掛在水中,但縣府到場後認定並無外傷,因此未能沒入犬隻,凸顯現行法規範過於侷限,相當不合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動物虐待案件在司法量刑上普遍偏輕,施虐者常多次犯案仍以6個月以下刑期結案,缺乏嚇阻力,且虐待動物往往與行為偏差、心理問題相關,除了加重刑責,也應研議將心理輔導納入處遇機制,透過教育與強制輔導降低再犯風險。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提到,近年陸續發生民眾販賣狗肉虐殺犬隻、以動保名義虐死流浪貓、以利器砍傷犬隻、將貓咪放入微波爐烘烤並上傳網路等事件,造成社會強烈衝擊;但施暴者往往僅付出輕微代價即可重返社會,現行法制不足以嚇阻,更可能讓再犯風險存在,應將重傷或死亡的虐待行為,刑期從現行2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下,罰金由3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重大情節者將加重刑度二分之一,且不得易科罰金。農業部次長杜文珍回應,確實有施虐者認為「罰則不重」而重複犯案,遂認同提高刑責與強化量刑指引能有助降低虐待事件,也支持委員所提之心理輔導面向,不過,相關內容涉及衛福部權責,後續需要跨部會討論,包括教育介入、心理評估與強制輔導時數等,都可能成為未來制度設計的一部分。杜文珍補充,針對現場難以判斷動物外傷或內傷的狀況,將檢討虐待定義並「與時俱進」,讓第一線稽查人員有更明確的執法依據,委員所提之「有致死之虞」應移除,未來也會納入討論,此外,也會針對不法養殖場加強查緝,從源頭杜絕不當繁殖與地下交易。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蘇丹紅還魂2/小磨坊、蝦味先都用!幾乎全台都吃過他家 禍首遭輕判免關
新北市樹林區珮鈞有限公司,近日從越南引進黑胡椒,被海關查獲內含致癌物蘇丹紅,在邊境就已被銷毀,而珮鈞與2024年蘇丹紅之亂罪魁禍首、保欣公司登記在同一個地址,2間公司負責人更是夫妻,被業界質疑是「借屍還魂」,立法委員王育敏則要求政院加強監控廠商以守護國人安全。據了解,保欣成立27年,其下游廠商包括小磨坊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瑪爾氏國際貿易公司、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達食品有限公司等10多家知名企業.珮鈞與保欣公司營業地址位於同處,且2間公司負責人為夫妻,珮鈞被認為是保欣「借屍還魂」,10月又從越南引進含蘇丹紅的黑胡椒,在邊境被海關攔下。(圖/食藥署提供)使用保欣香料做出的產品更可謂五花八門,含括零食、調味粉、鍋底和肉乾等多種品項,如飛馬牌細紅辣椒粉、蝦味先香辣口味、菜脯餅、台灣第一家特製辣椒粉等,可說全台大多數人都吃過保欣進口的香料。2023年11月,劉慶士以保欣公司名義,向中國天慧貿易有限公司訂購,由河南省三禾藥業有限公司製造的1萬3000公斤紅辣椒粉,將其中的3000公斤分成120包出售給小磨坊。小磨坊自行送驗後,在辣椒粉中發現蘇丹紅,於是辦理退貨並告知劉男此事,劉卻認為「只有小磨坊會在意,其他公司不會」,因而將被退回的3000公斤辣椒粉繼續販售給濟生等公司,直到其他公司也被驗出含有蘇丹紅,這才東窗事發,劉一度遭羈押禁見,並遭檢方起訴求處重刑。全案進入新北地院後,合議庭認為劉男因品管疏失,「誤」將毒辣椒粉出貨給下游廠商,念其販賣數量不多,無證據造成重大危害,他在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已協助退貨或退款,一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之食品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劉獲輕判後,其妻子的公司卻繼續引入含蘇丹紅的黑胡椒。保欣公司是台灣最大香料進口商之一,其辣椒粉被製成菜脯餅等多項零食,多項產品在蘇丹紅風波時也被緊急下架。(圖/台中市府提供)王育敏也痛批黑心業者的不斷累犯,並認為行政院縱容營業無作為,要求政院召開跨部會食安小組,建立高風險業者「黑名單制度」,實施強制停業與市場退出措施,對情節重大者直接命令歇業或廢止公司登記,並公布歷年違規業者名單與處理進度,還給消費者透明與安全的市場環境,讓違法有代價以全力守護國人健康。記者致電保欣公司,接線人員稱劉慶士和劉妻侯女都不在座位上,記者留下電話與問題,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但珮鈞公司接受《上下游》採訪時曾表示,此次檢出的蘇丹紅素量極微小,對食品本身變化沒有效果,懷疑檢驗不合格是食藥署在取樣程序中受到汙染,並指控食藥署檢驗流程不透明如黑箱作業,更認為台灣獨步全球採用「十億分之一」的檢驗標準,導致台灣成為「全世界進口東西的高風險警示地區」,不利於國際貿易。新北市衛生局表示,2024年2月爆發之蘇丹紅辣椒粉事件,保欣公司因自中國輸入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移送檢調偵辦,並依食安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命業者停止販售辣椒粉相關產品,另針對保欣公司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重罰新臺幣200萬元。新北市衛生局強調,11月珮鈞公司自越南進口黑胡椒粒於邊境檢出蘇丹色素,該批產品須於邊境銷毀,並未流入市面,而2024年11月8日起,食藥署即針對所有自越南進口的黑胡椒粒實施100%的監視查驗,確保此類產品檢驗合格才能進口。
黃子佼私藏未成年性影像!力拚緩刑成功 二審改判1年6月
黃子佼因為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黃子佼於11月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已和30多位被害人成功和解。高等法院於今(11月25日)宣判撤銷原審,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可上訴。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