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斃
」 車禍 輾斃 死亡車禍 台64 台南
台64丟包酒醉乘客害輾斃!司機願賣房賠償 家屬拒和解:應改以殺人罪論處
46歲Bolt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今年1月涉嫌將25歲温姓男乘客丟包台64線快速道路,導致温男遭後方4輛來車輾斃,林男被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昨天(10月1日)新北地院開庭時,林男聲稱自己是單親爸爸,案發至今仍沒有收入,但願意賣掉唯一的房產賠償,但温男家屬拒絕和解,希望改依殺人罪論處。新北地院今年8月開庭裁定,將在11月4日於台64進行封路履勘20分鐘,要讓國民法官實際體驗空間感與立體感,並聲請將扣案的休旅車移到現場確認,而温男家屬已表態11月4日當天不出席,全權委託律師處理。不過,由於業務調動,合議庭改組,昨天開庭重新評估,考量案發時間在凌晨2時許,原訂履勘時間則是在白天,現場視線、車流與實際條件不同,加上封路會耗費大量社會成本與人力,且目前已有候車行車紀錄器影像及道路測量資料可供國民法官判斷,故決定取消現場履勘。庭訊結束前,林男向法官坦承,自己是單親爸爸,案件發生後,他至今完全沒有工作、收入,仍誠心誠意請律師向死者家溝通、道歉,也願意賣掉唯一的房子賠償,但對方不接受。被害家屬委任律師則指出,家屬沒有和解意願,認為林男應能預見將缺乏自理能力的酒醉乘客獨自留在快速道路,可能造成的危險,因此主張其行為帶有惡意,希望法院改依殺人罪論處。審判長提醒,能理解林男陳述的用意,但林男應該與辯護律師詳細討論訴訟方向,避免開審後被質疑矛盾、違反一貫性。本案將在11月2日上午選任國民法官,並於當天下午開審,預計11月6日傍晚5時宣判。
幼貓遭撞死心痛貓媽媽叼走遺體 攤商竟堅持「要吊樹頭」爆衝突
新北市蘆洲區9月30日深夜發生糾紛,61歲陳姓婦人騎乘機車行經得勝街時,不慎撞死一隻路邊小貓,附近51歲蔡姓男攤商見狀上前攔阻,要求對方善後,陳婦因而通知38歲賴姓兒子趕抵,並將小貓屍體移至路旁,小貓隨後遭母貓叼走,蔡男竟認為「死貓要吊樹頭」,對賴男處理方式不滿,上前擋車攔住賴男去路,雙方因而爆發推擠,蘆洲警方獲報後於1分鐘內火速趕抵制止,全案詢後將動手的兩名男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裁處。9月30日深夜11時許,陳姓婦人騎乘機車行經蘆洲區得勝街一帶,疑似因視線不佳,不慎擦撞並當場輾斃小貓,陳婦原想離開現場,蔡男在旁擺攤目睹經過,要求陳婦必須處理。陳婦見狀隨即打電話向兒子求助,賴男連忙趕到現場,並將小貓遺體移至路邊,貓媽媽見狀連忙將小貓叼走,蔡男卻堅信「死貓吊樹頭」的民間習俗,認為賴處理失當,因而阻止賴男離去,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進而在深夜的大馬路上發生推擠與拉扯衝突,引發周遭民眾側目並向警方報案。蘆洲派出所線上巡邏警網接獲報案後,在1分鐘內抵達現場並將2人隔開,確認雙方沒有明顯外傷,事後也不提出傷害告訴,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快訊/台東太麻里野溪整治工程爆意外 工人躺便道午休遭水泥預拌車輾斃
台東縣太麻里鄉多良部落30日下午進行野溪整治工程時傳出工安事故。一名58歲的杜姓板模工人疑似因午休躺在疏濬臨時便道上休息,未料卻因此遭水泥預拌車直接輾過,當場無生命跡象,明顯死亡。警消獲報到場時,杜男已明顯無生命跡象,並未送醫,其才剛到工地第二天就傳出憾事。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水泥車巷內倒車釀悲劇! 台南女大生騎車上課遭輾斃
台南市仁德區昨天(29日)發生1起死亡車禍,當時23歲吳姓女大生騎車行經保安路56巷,準備要到學校上課,卻被湯姓男子駕駛的水泥預拌車倒車撞上,導致吳女連人帶車倒地,並被水泥車輾過,緊急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警方調查,事件發生在29日上午9時許,湯男開進巷子後,疑發現走錯路,急著進行倒車操作,未注意後方機車接近,導致吳女閃避不及,被水泥車撞倒並輾過,造成全身多處重傷,機車也嚴重變形。台南市消防局獲報,立即派出人車到場,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吳女已失去呼吸心跳,經緊急救護處置後送醫搶救,仍因傷勢過重身亡。轄區警方到場處理,對湯男實施酒測,確認酒測值為0,詳細事故經過、原因及肇事責任,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悉,吳女當時正要騎車去大學上課,距離學校僅100公尺距離,沒想到卻發生憾事。家屬接獲噩耗後,緊急從南投趕到台南;校方聞訊後,學務長、校安中心、相關師長及護理師也前往現場及醫院,協助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同時啟動急難救助等相關機制,希望能盡最大力量陪伴家屬。
北市大直橋死亡車禍!砂石車變換車道輾斃騎士 女頭部變形當場死亡
北市中山區大直橋22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46歲的何姓男子駕駛砂石車行經大直橋時,於變換車道時與一名41歲的張姓女騎士發生擦撞,當場輾過騎士的頭部,造成騎士當場死亡。全案後續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警方到場後,初步確認雙方駕籍正常,何男無酒、毒駕情形。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中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變換車道時,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注意周遭車輛及確認安全距離後再行變換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
護理師遭二度輾壓身亡!賓士男喊「怕被打」未出席告別式 老父到場致歉:我也沒財產
台中市9月8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38歲陳姓女護理師下班返家途中,遭30歲林姓無業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衝撞,林男肇事後竟又迴轉二度輾壓陳女,造成陳女傷重不治身亡。今天(17日)是陳女的告別式,林男透過律師向死者家屬表達「怕被打」不敢出席,由老父代為到場致歉,但林父對於為何兒子能買賓士車、律師誰請的等問題,均回應「不知道」。今日為陳姓女護理師的告別式,親友、同學忍不住落下眼淚,家屬也帶著陳女生前飼養十多年的愛犬「可樂」到場,送主人最後一程。陳母看著女兒,一度哭到崩潰癱軟,憤怒表示「司法是在保護壞人」;陳女的護理系同學也痛批肇事的林男毫無悔意,希望能重判。華崙里長張俊卿轉述,林男的律師前一天曾打電話給陳女家屬,表示林男因「怕被打」拒絕出席告別式現場,讓他傻眼道「冰冷的屍體躺在這裡,家屬非常悲傷,結果他竟然說『擔心來了會被打』不敢來,司法病了,這個社會也生病了」。林男的父親戴著黑色鴨舌帽及口罩到場,在靈堂前雙手合十,並向死者家屬道歉,面對家屬質疑「事情都過了3、4天才來?你騙誰」,林父僅回應「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做」、「不然你們要我怎麼做?」,並表示不知道兒子怎麼會這樣。至於為何兒子能買賓士車、辯護律師是誰請的?林父坦言「不知道」、「不是我請的」。陳姓護理師的親友向他喊道「你賣田地、賣房子都要賠償」,林父只說「我盡量」、「我也沒財產了」,讓家屬聽了當場痛罵「你去借,還有錢開賓士,我們都要騎腳踏車了!真的聽不下去」、「雙手空空來祭拜,卻連什麼話都不說」。
母女騎車上班遇死劫!大寮市道188遭曳引車擦撞 76歲母遭後輪輾斃
高雄市大寮區市道188今天上午發生死亡車禍,55歲潘姓女子騎機車載76歲母親吳姓婦人前往工廠上班,行經台88快速道路橋下時,疑與同向曳引車擦撞,母女連人帶車倒地,吳婦遭曳引車撞擊後再被後輪輾過,當場傷重死亡,另造成1輛機車及3輛汽車追撞,現場一度交通受阻。警方調查,事故發生在今天上午7時53分許,59歲李姓男子駕駛曳引車,沿市道188由西往東行駛,行經台88橋下事故路段時,與潘女騎乘、後座搭載母親的機車發生擦撞。撞擊瞬間,機車失去平衡倒地,潘女受傷,坐在後座的吳婦則摔落路面,疑因未及閃避,遭曳引車撞擊並捲入車輪下,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援人員趕抵後,吳婦已無生命徵象,現場確認死亡;潘女目睹母親遭遇意外,情緒相當悲痛。警方表示,母女原本只是準備前往工廠工作,沒想到途中發生意外,短短一瞬間釀成生離死別。事故發生後,現場交通一度陷入混亂,除母女騎乘的機車外,另有1輛機車遭波及,曳引車後方則有1輛自小貨車及2輛自小客車閃避不及發生追撞,現場散落車輛零件,交通受到影響。警方到場後立即封鎖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採證,並對相關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0。警方已完成現場測繪、照相及相關證據蒐集,詳細肇事經過、車輛行駛動線及雙方肇事責任,仍待後續鑑定釐清。警方也提醒,機車與大型車輛行駛於同一道路時,應盡量避免長時間並行,尤其大型車周邊存在視線死角,騎士應保持適當距離、提高警覺,降低發生碰撞的風險。
上班路竟成永別!高雄母女雙載遭曳引車擦撞 76歲老母慘遭輾斃女兒悲痛目睹
原本一如往常的上班路,竟成母女陰陽兩隔的永別!高雄市大寮區市道188號今(16)日早晨發生一起令人鼻酸的死亡車禍。55歲的潘姓女子清晨騎著機車載著76歲的吳姓母親,母女倆準備一同前往工廠上班,不料途中與一輛同向的曳引車爆發嚴重擦撞。機車瞬間失控倒地,後座的母親不幸遭曳引車重輾、當場身亡,目睹至親在眼前慘死的女兒悲痛欲絕,場面令人唏噓。林園警分局於今日上午7時53分許接獲通報,指稱大寮區市道188號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大寮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員警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置並進行交通疏導。警方初步調查,事發時59歲的李姓男子正駕駛曳引車沿市道 188 號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肇事路段時,與同方向由潘姓女子駕駛、載著母親的機車發生擦撞。強大的撞擊力道導致機車當場倒地,後座 76 歲的吳姓老母不幸遭曳引車輪胎重創,警消趕抵現場時已無生命跡象、當場死亡。不僅如此,因為李姓曳引車駕駛緊急煞停,還波及了另一輛機車,以及後方的一輛自小貨車與兩輛自小客車,所幸其他駕駛均未受重傷。經警方檢測,涉案的所有車輛駕駛酒測值均為0,已排除酒駕肇事可能。全案目前已由警方完成現場測繪與照相採證,確切的事故發生原因與肇事責任,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釐清。肇事的曳引車。(圖/翻攝畫面)
快訊/國五凌晨驚悚死亡事故!施工人員摔落車道慘遭來車輾斃
國道五號今(12)日凌晨發生一起驚悚施工死亡事故!位於國道五號北向 3.8 公里處,當時現場正進行工程作業,一名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因不明原因疑似不慎從高處重重摔落至隔壁車道。由於該車道當時並未設置相關號誌進行安全管制,導致後方來車煞車不及,該名施工人員當場慘遭行經車輛輾過,不幸傷重身亡。 國道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置與採證,並緊急關閉相關車道進行採證與排除作業。據初步調查,死者當時正於高處執行工程相關作業,突發意外摔落至鄰近車道,後續來車疑因視線受限且毫無防備而釀成慘劇。 警方已全面調閱周邊及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畫面,精準還原事故過程與還原現場狀況,除了進一步釐清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規範外,亦將釐清追究肇事駕駛的相關法律責任。 現場疑似因天色昏暗加上駕駛反應不及才會發生憾事。(圖/翻攝畫面)
迴轉二度輾斃護理師!冷血男辯「以為被嘲笑」 家屬怒駁:根本沒對到眼
台中市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下班返家途中,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撞飛,林男事後竟又駕車折返,二度輾壓倒地的陳女,造成她傷重不治。林男落網後供稱,因看見陳女「面露笑容」,誤以為對方在嘲笑自己,因此心生不滿犯案。不過死者胞弟看過監視器畫面後氣憤反駁,當時陳姓女護理師根本沒有與林男對到眼,雙方更沒有任何互動。檢警調查,案發前陳女準備返家,步出大樓後與正在街頭徘徊、抽菸的林男短暫擦身而過。雙方素不相識,過去無任何交集,當下也沒有發生對話或衝突。不料林男事後竟駕駛賓士轎車追上陳女,將她猛烈撞飛倒地。更令人震驚的是,林男撞人後還駕車迴轉折返,再度輾壓已經倒在地上的陳女,隨後離開現場,陳女最終因傷勢嚴重不治。據了解,林男落網後供稱,當時看見陳女「面露笑容」,認為對方是在嘲笑、針對自己,因此一時憤怒駕車衝撞。林男甚至供稱第一次撞擊後擔心陳女若沒有死亡,未來可能衍生龐大的醫療費用及賠償責任,才會產生極端想法,駕車折返再次輾壓。不過,林男所稱「遭嘲笑才犯案」的說法,遭到死者家屬強烈質疑。根據《知新聞》報導,陳女胞弟表示已看過案發監視器畫面,說明當時姊姊並沒有和林男對到眼,兩人之間也沒有任何互動,「他怎麼可能看到我姊姊在笑他?」認為林男只是為犯案找藉口。警方調查後排除林男酒駕及毒駕,不過他落網後一度出現神情異常、喃喃自語等情況,甚至無法順利完成筆錄。檢方偵訊後認為,林男涉嫌殺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8日晚間裁定羈押2個月。林男9日凌晨被移送台中看守所,完成入所檢查及相關程序後進入舍房休息。所方表示,林男隔日正常起床、吃早餐,情緒及作息均呈現平穩狀態,與先前落網時的異常情況形成反差,後續會注意其身心狀況。
女護理師遭賓士男二度輾壓致死 百萬網紅見嫌犯被遮臉痛批:為何保護兇手?
台中市8日凌晨發生一起車禍,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走斑馬線,遭30歲無業林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撞倒,隨後林男竟在前方路口迴轉返回現場,又對倒地的陳女加速輾斃。這起意外令社會大眾譁然,雖然林男落網,但百萬網紅Cheap特地指出一狀況,氣憤直呼「為什麼永遠都要保護兇手?」護理師遭無業男故意輾斃一事曝光後,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對此,百萬網紅Cheap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涉案加害人林男移送過程被警方以安全帽及A4紙將全臉遮蔽,相較於日本對重大犯罪者直接公開姓名與清晰面貌的做法,十分不理解台灣檢警為何在保護嫌犯身分。Cheap認為,日本公開嫌犯姓名和長相,直接讓其「社會性死亡」,也能讓社會大眾防備;反觀台灣,竟然還準備安全帽跟A4紙。最後,Cheap氣憤表示,「為什麼永遠都要保護兇手,這點真的很不明白」。據台中警方指出,案發於8日凌晨,30歲無業林男駕車轉入柳川東路時迎面撞上38歲陳姓女護理師,使其倒地。令人髮指的是,林男撞人後非但未停車救護,反而駕駛至前方的民族路口迴轉折返,直接輾過已倒臥地上的陳女後逃離現場;警消獲報趕抵時,陳女已當場死亡。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鎖定車牌,林男於案發後約2小時自行駕車前往警局投案。檢警調查發現,林男與陳姓女護理師彼此素不相識,案發前也沒有任何恩怨糾紛,犯案過程相當冷血。台中地檢署隨後指派檢察官進行現場勘驗並相驗遺體,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同步啟動家屬關懷機制。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死者當時並未對林男有任何挑釁行為,林男竟以車輛衝撞並迴轉輾壓致死,犯行極為嚴重。法官特別指出,林男到案時自稱因「覺得被針對」才犯案,在客觀條件未改變下,難以預期其日後遇到類似情境不會採取相同舉動,確有反覆犯案疑慮,因此裁定羈押,但未裁定禁見。
女護理師遭輾亡!廢死聯盟「關留言也沒用」 被網友灌爆:人渣可教化?
台中市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8日凌晨,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下班後過馬路時,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高速撞飛,林男事後竟駕車折返,再度輾過陳女,造成她當場死亡。案件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廢死聯盟臉書粉專留言質疑,「請問貴單位覺得這人渣可教化嗎?」、「阿怎麼不講話」。據了解,陳女來自彰化二林,擔任護理師多年,平時待人溫和、工作認真,深受同事及病患信賴,休假時也經常返鄉陪伴家人。沒想到如今只是下班返家途中,卻遭遇突如其來的死亡車禍。警方調查,林男當時駕駛賓士轎車行經柳川東路、民權路口,撞上正在步行穿越柳川東路的陳女。更令人震驚的是,林男撞人後並未直接離開,而是在路口迴轉折返,疑似再加速朝倒地的陳女駛去並輾過,造成陳女傷重當場死亡。林男經檢測並無酒駕或毒駕情形,他向警方辯稱因「疲勞駕駛」,才會不慎再次輾過陳女。不過,檢警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後,認為其行車軌跡涉及蓄意折返輾壓,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案件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網友湧入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死聯盟)臉書粉專留言質疑,「對於台中惡意撞死護理師的事件你要不要回應?阿怎麼不講話」、「對於台中護理師被人渣故意輾死的案子,都被監視器拍下其惡行,請問貴單位覺得這人渣可教化嗎?」;部分貼文因留言功能關閉,網友也到其他貼文下方留言,「如果你們覺得自己的立場站得住腳,可以不用關留言呀」、「既然覺得廢死是對的為什麼不開敢留言,心虛唷?」,但廢死聯盟尚未針對此次台中護理師遭輾斃案作出回應。
折返輾斃護理師遭收押!賓士男進看守所「一覺到天亮」 早餐吃光光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死亡案件,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車高速撞上38歲陳姓女護理師,隨後竟掉頭折返二度輾壓,導致陳女當場死亡。台中地院8日深夜召開羈押庭,認定林男涉犯殺人重罪,裁定羈押。據悉,林男被移送看守所後,心情看似相當平靜,不僅一覺好眠,就連早餐也吃光光。據了解,林男今(9日)凌晨2時許遭警方解送台中看守所收容。所方透露,林男完成新收檢查及相關入所程序後,隨即被安排進入舍房,期間未出現明顯焦慮、抗拒等情緒反應,接著就寢並一路睡至清晨點名,隨後依所內作息起床,正常將早餐吃完。看守所表示,收容期間會持續掌握林男的身心及精神狀況,目前觀察其在舍房內言行正常,並能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情緒表現也相對穩定。至於外界關注他入所後看似平靜的狀態,所方強調,收容人的情緒及身心反應仍須持續觀察,不能僅憑睡眠或飲食狀況判斷其心理狀態。值得注意的是,林男日前落網接受警方偵訊時,曾被外界發現其神情渙散、頻頻語塞等情況,如今入所後「吃好睡好」,作息及飲食恢復正常,前後狀態形成強烈對比。檢警後續仍將針對案發經過、犯案動機及林男當時的精神狀況進一步釐清,案件也將依司法程序持續偵辦。
賓士男折返輾斃護理師!網傳「撞死賠較少」 律師駁斥:別再信錯誤說法
台中市西區1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昨天(8日)凌晨下班回家途中,步行穿越柳川東路時,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高速撞擊,林男肇事後竟迴轉二度輾壓陳女,造成陳女頭顱破裂、全身多處骨折,當場身亡,林男後續則依殺人罪遭羈押。外界傳出林男可能是不想負擔高額醫療賠償金,才選擇痛下殺手,而「黑心律師」楊律師直言,千萬不要再相信「撞死人賠較少」的說法了。楊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從小就聽過「撞傷人,可能賠更多;撞死人,反而賠較少,所以最好再撞第2次」的說法,要是從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這話整體而言是錯的。楊律師說明,剛撞到人時,很難立即判斷對方有哪些傷,嚴重程度如何,是否永久無法康復?實務上,大多不會達到重傷害的程度,所以是「撞傷人賠較少,撞死人賠較多」。楊律師提到,即使遇到少數特例「撞傷人賠較多,撞死人賠較少」,其實兩者都是很大筆錢、都是你無法負擔的錢、都是你分期付款到死都還不清的錢,所以兩者在民事部分實質上沒有差別。楊律師指出,至於刑事的罪刑就會有差,「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重傷害罪」,只要能和解賠償,很可能撤回告訴或緩刑或易科罰金,但二度再撞死人就是「殺人罪」,至少要關10年以上。楊律師呼籲,別再誤信「撞死人賠比較少」的說法了,平常小心開車,若不幸發生車禍,應趕緊停車、救人、報警、叫救護車,後續談和解賠償,才是正確且損失最小的處理方法。
花蓮嚴重工安事故! 工人開壓路機倒車輾斃同事
花蓮縣吉安鄉29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嚴重工安事故。一名52歲的潘姓工人駕駛壓路機進行柏油鋪設作業時,疑似未注意到後方有人,直接將71歲的胡姓同事輾過,造成其當場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消獲報,花蓮縣吉安鄉福興五街旁軍人忠靈祠停車場發生事故,緊急到場時,胡男被壓在壓路機底下動彈不得,其被救出時,雙腿嚴重骨折,緊急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不幸不治。警方後續也對潘姓工人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情事,全案後續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報花蓮縣勞工局等相關主管機關,以釐清委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否落實監督、施工現場安全措施是否完備,以及是否有人員指揮不當等情事。
快訊/北市公車輾斃婦人 6旬婦卡車底明顯死亡
北市文山區景中街27日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公車事故,1名年約60多歲的女性因故與公車發生擦撞,造成其當場遭公車前輪輾過,受困車底,警消獲報到場後也立即協助女子脫困,惟其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陳佩琪再批司法程序 質疑柯文哲案未獲公平對待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11)日在臉書再度發文,質疑司法審理程序,表示過去多分享醫療相關議題,如今滿腦子只想著丈夫的案件何時才能獲得平反。陳佩琪表示,至今仍記得審判長曾提到「台灣司法很脆弱」,但她實際感受到的卻是「你講你的,我判我的」,認為辯方提出的訴求未獲採納,對司法審理方式表達不滿。她指出,若司法理念真是如此,應該直接說明,不必讓檢辯雙方持續進行攻防,並再次呼籲讓柯文哲等人停止羈押。她也提及柯文哲過去曾因腎結石、心律不整等健康問題接受治療,並提到同案被告沈慶京的健康狀況,認為相關人員承受身心壓力。陳佩琪也提到2025年蔡姓女學生遭吊車輾斃事件,質疑台北地方法院曾就該案發布新聞稿說明,反觀柯文哲案卻僅針對冷錢包及存摺數量等事項發布聲明,認為兩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因此提出質疑。
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18歲愛女遭吊車輾斃!母求償遭駁回嘆「白死了嗎」 法官竟冷回「對啊」
去年(2025年)6月21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和新生南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就讀護校的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吊車衝撞輾斃,由於賴男事發4個月即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只能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怎料日前一審判決出爐,要求的扶養金竟被全數駁回,蔡女母親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卻冷回「對啊」,讓蔡女母親相當崩潰。回顧此案,2025年6月21日下午2時左右,蔡女在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叉口停等紅燈,77歲的賴阿明駕駛大型拖吊車時疑似闖紅燈且未及時煞車,衝撞前方3台機車,導致蔡女連人帶車遭輾過,另有2人受傷,而賴阿明一度想倒車離開,遭熱心路人攔下阻止。事發過後4個月,賴阿明就因病離世,因此刑事部分偵結不起訴,蔡女家屬轉向賴阿明所屬公司提告民事求償。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定賴阿明應賠償蔡女母親請求的喪葬費89萬1680元、機車損害8萬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至於請求的扶養費607萬餘元,法官認為蔡女母親沒有提出「未來不能維持生活」,且依其可能取得財產推斷「並非不能維持生活」,加上蔡女母親已領取700萬元強制險,超出求償金額,因此予以駁回。對此,蔡女母親透露,在這1年期間,該公司從未向她們致歉,而她也發現賴阿明的吊車相關文件使用的是自己女兒的駕照,後來她一次次走進法庭,趙姓法官卻在庭上駁回她所提出的撫養金,當她哽咽問法官「我女兒就這樣白白犧牲了嗎?」法官卻回她「對啊」、「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蔡女母親表示,她實際上只拿到200萬元,根本沒有拿到700萬元,當下她感覺被羞辱,想一頭撞在桌子上,法官也只說「你講你的啊,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蔡女母親直言,「真相就只有一個,就是一審法官判錯了,且在法庭上對我造成二次傷害,縱容不法之徒……我們尊重司法制度,相信法院絕大多數法官都是認真仔細辦案,但對這份判決內容及法官開庭態度感到遺憾,已委請律師依法提出上訴,希望司法能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