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
」 台中地院 律師 酒駕 國民法官 閃兵
千萬大麻包裹變死亡陷阱! 彰警聯手郵局設局逮人開槍破窗抓毒犯
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受到暱稱「柬埔寨」的神秘人士指使,答應以20萬元報酬協助領取從加拿大寄來、黑市價值粗估超過千萬元的大麻包裹,沒想到毒品早在海關就遭查獲,警方順勢聯手郵局設下埋伏,成功引出相關涉案人員。林男察覺遭警方包圍後,竟指示友人開車逃逸,警方當場開槍射擊車輪、持警棍擊破車窗,驚險追捕過程宛如警匪電影。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根據法院判決內容,這批大麻淨重高達5484.48公克,由暱稱「柬埔寨」的幕後人士指揮加拿大境內不詳人士,以「John Wang」名義透過加拿大郵政國際快遞寄送來台。2025年10月25日,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查驗時發現異狀,當場攔截毒品並通報警方,後續由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掌握線索後,並未立即結束行動,而是與郵局合作,於同年10月29日安排投遞,由於收件地址住戶表示,屋主游姓女子並未居住當地,警方遂聯繫游女,告知包裹將退回溪州郵局,藉此引出實際領貨人。游女將消息轉告林男後,「柬埔寨」隨即指示游女出面領取,為避免遭查緝,另一名尤姓男子先開車載游女至溪湖交流道,再安排她改搭白牌計程車前往郵局,自己則留在附近把風,這一切早已在警方監控之中,女領取包裹走出郵局時,埋伏員警立即上前逮捕,負責接應的尤男也隨後落網,警方逮捕游女後,持續追查幕後接貨人,此時林男主動聯繫游女,要求將裝有大麻的行李箱送往漢寶交流道附近交貨,警方掌握交易地點後立即部署警力,並由游女配合前往。沒想到林男將行李箱搬進友人車內時,突然發現埋伏員警現身,隨即要求友人開車逃逸。逃亡過程中,林男為湮滅證據,將裝有大麻的行李箱及聯絡使用的「工作機」拋出車外。警方見狀展開追捕,並開槍射擊車輪、持警棍擊破車窗,最終在產業道路成功攔停車輛,將林男逮捕歸案,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林男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辯護人也請求法院依法酌減刑度。不過,法官審酌其參與跨國毒品運輸,且運送大麻數量龐大,對社會治安及國民健康具有相當危害,最終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胡德堡槍擊案釀13死32傷!美五角大廈將公開直播凶嫌槍決過程
美國五角大廈宣布,2009年在胡德堡(Fort Hood)軍事基地槍殺13人、另造成32人受傷的前陸軍精神科醫師哈桑(Nidal Hasan),將於12月3日遭行刑隊槍決,且過程將透過網路直播。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則解釋,公開處決旨在彰顯犯罪的嚴重後果。據《美聯社》報導,赫格塞斯7日接受保守派電視媒體《真實美國之聲新聞》(Real America’s Voice News)訪問時表示,哈桑的處決將於12月3日在胡德堡舉行。曾是美國陸軍精神科醫師的哈桑,2009年在這座軍事基地發動槍擊事件,造成13人死亡、32人受傷,最終遭法院定罪。赫格塞斯表示:「我們會確保民眾能夠觀看整個過程,讓這件事公開進行。因為人們必須明白……做出這類行為,將會面臨嚴重的後果。」赫格塞斯是在登上美國海軍「林肯號」航空母艦(USS Abraham Lincoln)期間接受訪問的。當時,他正在探訪這艘長期部署海外、曾參與對伊朗作戰的航空母艦,該艦船員即將返回位於加州聖地牙哥(San Diego)的母港。赫格塞斯表示,決定於週四(12月3日)下午1時在胡德堡以行刑隊槍決哈桑,是1項「根本不需要思考」的決定。這個時間安排與地點還刻意呼應哈桑當年發動槍擊案的情況,包括行刑日期為週四、時間約在下午1時,以及選擇在同一座軍事基地執行死刑。當被問及哈桑是否提出任何最後請求,或曾主動聯繫川普政府時,赫格塞斯簡短回答:「不在乎。12月3日我們就會見到他。」赫格塞斯補充,自第二次世界大戰(World War II)以來,美軍便沒有再以行刑隊槍決的方式處決現役軍人。美軍最近一次執行軍事死刑則發生於1961年4月13日,當時美國陸軍二等兵班奈特(John Bennett)遭到絞刑處決。五角大廈官員8日進一步澄清,哈桑的處決將透過網路直播,相關細節將於稍後公布。五角大廈發言人帕內爾(Sean Parnell)5日曾表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已批准處決哈桑。然而,諷刺的是,川普過去曾多次批評伊朗公開處決犯人的做法,有時還以伊朗政府可能處決異議人士為由,作為考慮採取軍事行動的依據。對此,軍事法律專家指出,哈桑仍可能選擇抵制執行死刑,並向民事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聲請(habeas petition),要求法院審查其拘禁或處決的合法性。這類法律程序可能大幅延後處決時間。耶魯法學院(Yale Law School)專門研究軍事法的客座講師菲德爾(Eugene R. Fidell)也表示:「坦白說,這場法律程序甚至可能拖到現任政府任期結束。至於下一屆政府是否也同樣熱衷於執行死刑,誰知道呢?」報導補充,哈桑犯案時的軍階為少校。他當時走進1棟醫療大樓,許多士兵正在裡面排隊,等待接種疫苗及接受醫療檢查,以取得被派往海外部署的資格。哈桑隨後高喊「真主至大」(Allahu akbar,阿拉伯語,意為「上帝是偉大的」),並使用1把配備雷射瞄準器的手槍開火。審判期間揭露的證據顯示,哈桑花了數週時間策畫這場致命攻擊。他的準備工作包括拍攝1段影片,記錄1名槍械銷售助理向他示範如何更換手槍彈匣。哈桑購買這把手槍後,還曾前往奧斯汀(Austin)郊外的1處射擊場,向教練請教如何以更快、更精準的方式重新裝填子彈。事後出庭作證的士兵表示,哈桑快速更換彈匣的能力,使他們幾乎不可能及時阻止槍擊事件持續發生。調查人員在醫療大樓內尋獲146個彈殼,建築物外也找到數十個彈殼。當時,部分士兵試圖逃往停車場,哈桑則朝著這些逃跑士兵的背部開槍。哈桑表示,他這麼做是為了阻止這些士兵前往阿富汗,殺害與他信仰相同的穆斯林。然而,軍事法官禁止他在審判期間以這項理由作為辯護。哈桑在法庭上幾乎沒有積極為自己辯護。他選擇自行擔任辯護人時,甚至直接告訴陪審團,證據將會證明他就是開槍的人,並形容自己是1名「改變陣營」的士兵。
九州博弈洗錢438億案宣判!「百億總裁」陳政谷判11年8月 最美女董座徐培菁7年
九州博弈集團涉洗錢438億元案,台中地院今天下午宣判,核心人物「百億總裁」陳政谷涉組織犯罪、貪污行賄等罪,判刑8年6月、5年2月,應執行11年8月,併科罰金9000萬元;「最美女董座」徐培菁判7年,前媒體人史鎮康判5年;至於涉收賄、洩漏警情的前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改名林康承),因病無法出庭結辯,法院將另行審理。全案源於橋頭地檢署偵辦詐欺案,發現部分贓款流向台中市剛谷科技公司,因而協請台中地檢署追查,進一步查出剛谷公司隸屬九州集團。檢方追查發現,九州集團自行開發第三方支付系統「OnePaid」,提供博弈及詐欺集團進行金流轉移,5年多來相關賭金進帳高達438億元,再透過多家公司層層轉移、洗錢。台中地檢署自2024年8月偵辦後,陸續搜索九州集團成員、公司及相關據點,查扣不動產、名車、現金及存款等財物,總價值達41億餘元,並將陳政谷、徐培菁、史鎮康、林明佐等人及相關法人在內共46人起訴。檢方指控,陳政谷是九州集團核心人物,旗下人馬分工負責博弈網站、第三方支付及財務等業務;徐培菁則是集團重要幹部,並與時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關係密切。檢方進一步查出,林明佐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替九州集團洩漏警方偵查情資,並接受對價,涉貪金額逾4000萬元。林明佐後來升任警政監,並改名林康承,但因罹患腫瘤、健康狀況不佳,無法完成法庭辯論程序,因此與其他被告分開審理。本案原自2024年10月起陸續開庭,期間因承審法官職務調動,審理進度一度停留在準備程序。新合議庭重組後,2025年2月首度開庭,一次傳喚35名被告到庭,連同辯護人等近百人出席;今年6月29日至7月3日再連續進行5天辯論,陳政谷等34名被告完成辯論程序。台中地院合議庭考量林明佐尚未完成辯論,決定將其與其他被告分開審理,先就陳政谷、徐培菁及史鎮康等人宣判。全案仍可上訴。
愛爾麗醫美偷拍案 常如山等3人延押禁見2個月
新北地檢署偵辦愛爾麗醫美偷拍案,經調查發現被害人多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案件起訴後,愛爾麗總裁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設備商謝金亨3人遭羈押禁見,如今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新北地院合議庭評議後認為,3人仍有羈押必要及原因,裁定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案件起於今年5月1日,一名女顧客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接受療程,準備更衣時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有疑似攝影設備。警方到場後,拆下外觀類似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發現內部竟裝有微型攝影機,案件因此曝光,檢警後續追查發現,偷拍範圍涉及愛爾麗18家分店。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案件被害人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並於6月間將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常的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會計蔡怡貞等人起訴,並對常如山求刑14年、劉貞華13年、張元齡12年,謝金亨及蔡怡貞則各求刑9年。另外,謝金亨的妻子及2名兒子也因涉嫌協助滅證遭到起訴。檢方指控,常如山等人涉嫌以「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等理由,在診療空間裝設外觀偽裝成偵煙器的攝影設備,但診療室屬於高度私密場所,相關行為已涉嫌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檢方另指,案發後有人指示謝金亨拆除監視器及主機,從北到南處理相關設備,涉嫌湮滅證據。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涉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 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罪嫌,於8日聲押禁見常如山、張元齡及謝金亨。案件移審新北地院後,3人目前仍否認犯行,由於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合議庭重新評估後認為,3人的供述與同案共犯及證人說法仍存在差異,且常方辯護人也聲請勘驗監視器影像,檢辯雙方預計傳喚多名證人。法院指出,本案卷宗內容繁雜,共犯人數也多,後續可能需要長時間且密集進行審理,目前仍有證人及共同被告需要交互詰問,以釐清相關事實。此外,3人先前被指有滅證行為或與共犯、證人勾串的可能,因此認定原本的羈押原因仍然存在。新北地院最終裁定,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保母瞞虐童、一審誤認保證人 陳尚潔委任「人權律師」拚無罪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嫌漏報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案,台北地院認定她居於保證人地位卻犯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以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檢方上訴、陳尚潔也上訴,今日下午二審開庭,陳尚潔堅持清白,她的辯護律師、轉任前素有「人權法官」之稱的錢建榮表示,一審誤設保證人地位並擴張陳尚潔的社工義務,應判無罪。二審法官先詢問雙方上訴意旨,蒞庭檢察官顏郁山說,對原審過失致死的量刑上訴,一審判2年屬於「法定刑中度偏低」;至於陳尚潔涉嫌不實登載工作紀錄獲判無罪的部分,檢方上訴請求改判有罪。高院法警為維持秩序與抗議民眾溝通。(圖/周志龍攝)陳尚潔一審請兩位律師,二審律師團增加新戰力錢建榮,他也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貪污案的辯護人,對於高院受命法官今天先處理一審有罪部分,打算請陳尚潔回答哪些事實爭執、哪些不爭執,他認為應使用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來訊問,但當法官開始逐段確認時,錢建榮又有意見,不希望法官引用一審判決列出的犯罪事實。陳尚潔做無罪答辯,辯護律師表示她是「收出養」社工,收出養義務都有執行,每月一次家訪也有陪同剴剴;陳尚潔並非「安置」社工或「兒少保」社工,原審擴大她的義務,誤設保護人地位形成。錢建榮說,劉彩萱刻意隱瞞虐童,陳尚潔無從察覺,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角色混淆!卸任地檢發言人2月當被告律師 他辯沒辦案仍遭懲戒
雲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吳文城2023年辭職不到2個月,擔任口湖鄉長貪污案二審律師,先被法院拔掉辯護人,又被律師懲戒委員會發現,同樣由雲檢偵結起訴的偽鈔案主嫌及另一件案子的被告也找他辯護,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申誡並要求他自費接受6小時研習。吳文城司訓所(現已改制司法官學院)48期結業,公職最終站是雲檢主任,在2023年4月轉任律師,仍在雲林開事務所;時任雲林縣議員林哲凌因為擔任口湖鄉長時向光電業者收賄400萬元,2023年5月31日雲林地院判刑10年,宣判後9天,林哲凌委任吳文城提起上訴及擔任二審律師,距離吳文城卸任檢察官只有2個月左右。二審期間,台南高分檢聲請禁止吳文城擔任林哲凌的辯護人,台南高分院為釐清吳文城擔任主任檢察官期間有沒有參與偵辦本案或出席專案會議,發函給雲林地檢署,雖然雲檢回覆「因時隔已久,無法確認」,但有證實檢察官一審所提出的補充理由書由吳文城核閱;二審法官在裁定書指出,《律師法》規定律師對於曾任檢察官所處理的案件「不得執行職務」,吳文城剛離開雲檢就當起被告律師,有角色混淆和利害衝突的問題,因此裁准檢方聲請。2023年2月2日,雲林地檢署破獲「XD」偽鈔集團、查扣1.2億元假鈔,吳文城前往雲林縣警局一起舉行破案記者會。同年6月30日一審宣判偽鈔主嫌廖泓鈞6年有期徒刑,他上訴二審也找吳文城辯護,打到無罪,不過最高法院去年9月發回更審。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吳文城類似接案共3件,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有懲戒必要,決議予以申誡,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吳文城試圖將地檢署發言人的職務當護身符,主張這3件案子都不是他偵辦起訴,他也沒有以公訴檢察官身分蒞庭論告,頂多是核閱部分書類和發新聞而已,不適用檢察一體,也沒有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對於律懲會決議他若不服,可申請覆審。
男賣1顆依托咪酯煙彈給未成年少女還同意賒帳! 遭判刑10年6月
新北市一名男子被控以1500元價格,將1顆依托咪酯煙彈賣給15歲少女,甚至同意對方賒帳,案發後遭警方循線查獲。劉男否認販毒,並主張不知對方未成年,新北地院審理後仍認定罪證明確,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刑10年6月。判決書顯示,劉男在2025年6月13日晚間,駕駛自用小貨車前往新北市三重區一家超商外,與少女及其友人見面,並談妥以新台幣1500元交易依托咪酯煙彈1顆,當場交付依托咪酯煙彈1顆給少女,並同意她可以賒帳,日後再給付毒品價金即可。警方隔日上午就查獲少女持有依托咪酯煙彈,少女供出毒品來源,警方則循線逮捕劉男,並持搜索票前往劉男住處和車輛扣得相關證物。劉男矢口否認販賣毒品,辯護人也辯稱,劉男不知道對方未成年,且雙方並沒有深厚交情,前後僅見面2次,劉男不可能同意賒帳販毒,加上監視器畫面只能拍到劉男與少女及其友人見面,看不出有交付毒品,應判定劉男無罪。少女說,她曾看過劉男有在施用依托咪酯,於是開口問對方有沒有依托咪酯可以賣給她,劉男當下就說他有,當時劉男不知道要用多少錢賣她,所以友人提出1500元的價格,她跟劉男都接受這個數字,而她們與劉男聊天過程中,曾提到2人都未成年。少女的友人則證稱,當時她就隨便喊了一個數字1500元,少女和劉男都接受,但少女身上沒有現金,所以劉男就先將依托咪酯煙彈1顆交給少女,說之後再付錢就好,且劉男知道她們2個都未成年。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監視器畫面足以佐證少女指證非屬虛構,加上少女與劉男並無仇怨糾紛,沒有誣陷劉男的動機,因此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0年6月。
殺妻「水煮分裝」藏6年!一顆頭顱DNA揭真相 廚師尪免死判無期
大陸貴州一名女子離奇失蹤6年,家人苦尋多年始終沒有放棄,最後竟靠一顆早在失蹤同年就被發現的無名頭顱,揭開丈夫殺妻、分屍再假冒死者傳訊的駭人真相。警方透過DNA確認死者身分後,將矛頭指向與她共同經營餐館的張姓丈夫,張男到案後坦承掐死妻子,並利用自己擔任廚師的條件,將遺體肢解後以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分批棄置。案件一審結果近日出爐,檢方原建議死刑緩期2年執行,死者家屬更要求死刑立即執行,但法院考量案件源自家庭內部矛盾,以及張男有坦白、認罪悔罪等情節,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家屬無法接受,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綜合《澎湃新聞》及《華商報》和《大風新聞》,死者黃女1981年出生於貴州省習水縣,國中畢業後從事小生意。哥哥黃先生形容,妹妹個性要強、能吃苦,脾氣也比較急。黃女曾有過一段婚姻,約在2010年前後因感情不合離婚,之後經人介紹認識1975年出生的張男,兩人2012年結婚並育有2名女兒。夫妻婚後共同經營小餐館,張男在內場掌廚,黃女負責外場。家人眼中,兩人平時相處並非一直惡劣,只是個性較強勢的黃女偶爾會與丈夫爭吵。案發前餐館生意不佳,黃女也為此感到焦慮,沒想到2019年1月間,她突然從所有親友的生活中消失。當時正值寒假,2名女兒住在黃先生家。1月20日,黃先生打電話給妹妹卻一直沒人接,直到晚上11時左右才收到訊息,內容稱自己累了、要休息;21日凌晨1時許,黃女的朋友圈又留下準備離家出走的訊息。黃先生起初以為夫妻只是發生爭執,於是向妹夫詢問,張男聲稱黃女沒有再到餐館,後來更告訴家屬,妻子是因為「婚外情」才離家。接下來約10天,黃女的手機仍斷斷續續回覆家人,每隔幾天出現一則文字訊息,之後才完全斷訊,也正是這些看似證明黃女仍然平安的訊息,6年後反而成為破綻。警方後續調查發現,黃女平常與人聊天習慣傳送語音訊息,但從2019年1月21日至2月25日,她的帳號卻一反常態,只剩文字訊息。事實上,1月21日以後,警方已查不到任何人真正與黃女本人取得聯繫。黃女父母及哥哥當年曾四處尋人,也到派出所報案。由於黃女失聯前正為餐館生意煩惱,家人一度安慰自己,她可能只是情緒不好,離開幾天後就會回家。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黃女始終沒有現身,張男對妻子失蹤也未顯得特別積極,後來甚至將夫妻共同經營的餐館轉讓,離開當地做生意。家屬卻沒有因此放棄。多年來,他們持續追查黃女下落,也留意無名遺體相關訊息,希望警方能進一步調查。真正讓這起失蹤案翻轉成命案的關鍵,直到2025年才出現。2025年3月20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黃女遭「非法拘禁」立案偵查,並採集黃女父母的血液樣本送驗建檔。10天後,DNA資料庫出現比對結果,一條沉睡近6年的線索終於與黃女失蹤案連在一起。原來早在2019年3月18日,貴陽市某處山區就曾發現一顆無名女性頭顱,只是多年來始終無法確認身分。2025年3月30日,DNA分型結果顯示,這顆頭顱與黃女父母符合三聯體親緣關係,確認死者就是家人尋找6年的黃女。司法鑑定及專家會診資料顯示,頭顱是在死亡後遭銳器分離;綜合頸部受力、顳骨岩部出血,以及腦組織瘀血腫脹等情況,死因無法排除頸部遭外力作用後造成機械性窒息。死者身分確認後,警方重新回頭檢視6年前的所有細節。除了黃女1月21日後再也沒有真正與任何人聯繫,警方還發現,她失聯前最後待在身邊的人就是張男;夫妻餐館距離頭顱發現地點不遠,黃女微信帳戶內的款項也全部轉給張男。多項線索逐漸集中到丈夫身上。2025年9月2日,警方傳喚張男到案。在警方掌握的證據面前,他終於承認黃女並非自行離家,而是早已死在自己手中。依張男供述,夫妻婚後性生活並不和諧。2019年1月19日晚間,兩人發生性行為期間,黃女出言嘲諷他的性能力,還聲稱先前懷孕後流產的孩子不是他的。張男表示,自己因此想起長期累積的不滿,認為妻子背叛婚姻,在憤怒之下失去理智,掐住黃女頸部,最終造成她死亡。殺妻後,張男沒有報警,也沒有投案,而是開始想辦法讓妻子的「死亡」變成「失蹤」。他先把黃女衣物全部丟進垃圾桶,隔天再處理遺體。由於自己經營餐館又擔任廚師,張男將妻子遺體肢解,接著採取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將遺體分批棄置;頭顱則另外丟進山區。沒想到這顆頭顱後來被人發現,並在6年後透過DNA找到姓名,反而成為整起命案最重要的突破口。為了替自己爭取時間,張男還拿走妻子的手機,冒充黃女繼續與娘家聯絡,故意傳出「離家出走」等訊息應付家人。當年讓黃家一度相信女兒仍然活著的文字,事後證實都是丈夫刻意製造的假象。隨著案件偵破,張男過去的犯罪紀錄也曝光。警方調查發現,他2001年曾因搶劫罪、搶奪罪被判刑11年,2008年刑滿出獄,數年後才與黃女結婚。然而張男承認造成妻子死亡,不代表他接受檢方對殺人犯行的全部指控。案件進入審理後,他辯稱自己並非故意殺害黃女,並表示願意負擔部分民事賠償,只是沒有實際賠償能力。張男辯護人則從死因及殺人故意切入,主張故意殺人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黃女確切死因仍有疑問,無法認定張男存在殺人的主觀故意及客觀行為,因此認為案件只能以故意毀壞屍體罪論處。辯方另聲稱黃女存在「重大過錯」,並以張男真誠悔罪為由,要求從輕處罰。檢方及死者家屬的立場則完全不同。貴陽市檢察院認定張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建議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黃女家屬一方認為,張男殺妻後還分屍、棄屍,再冒用死者身分欺騙家人長達多年,情節極為惡劣,因此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6年8月25日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最終沒有接受張男僅涉及毀壞屍體的抗辯。法院認定,張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黃女死亡後遭分屍、棄屍,是為了掩蓋殺人犯罪事實而進行的事後滅證,不能將整起案件單獨評價為故意毀壞屍體。不過,法院雖認定張男犯罪情節惡劣,量刑時仍考量案件是由家庭內部矛盾引發,加上張男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認罪及悔罪等情節,因此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最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部分,法院指出,黃女家屬雖未提出證據證明各項損失的具體金額,但張男犯罪行為確實造成相應經濟損失,因此酌情判賠人民幣10萬元。「如果不是警方透過DNA比對,確認妹妹的遺體,他可能永遠逍遙法外。」黃先生對一審結果難以接受。他認為,張男殺妻後不僅沒有自首,還設法處理、棄置遺體,甚至假冒妹妹持續傳訊,讓父母與家人在6年間不斷尋找一個早已遇害的人。對黃家而言,張男並不是犯案後主動認罪,而是在無名頭顱經DNA確認身分、警方重新追查並傳喚到案後,才承認殺妻及分屍棄屍。黃先生與父母因此不接受無期徒刑的量刑結果,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希望案件進入後續程序,重新檢視張男應負的刑責。
砍死2警判2死刑!林信吾突翻供喊上訴 教授揭教化僅3成「回歸社會難」
台南雙警命案被告林信吾一審遭判2個死刑,目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昨開庭進行量刑鑑定,5名教授組成的鑑定團隊認為,林的教化可能性偏低,再犯風險與社會復歸均是負面因素;林則一改一審認罪態度,當庭表明要上訴,辯護人並對鑑定內容提出質疑。這起震驚全台的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近午,當時台南市警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追查機車竊盜案,在安南區台江大道附近公墓發現林信吾;林疑因害怕遭警方逮捕,先持彈簧刀攻擊凃明誠,造成凃員身中17刀,並搶走警槍;曹瑞傑趕抵現場支援,卻也遭林持槍射擊、持刀猛刺38刀,2名員警最終雙雙殉職。2023年11月23日台南地院合議庭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林信吾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目前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二審法官為釐清林信吾的量刑因素,囑託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組成鑑定團隊。召集人楊士隆昨與其他鑑定教授出庭接受檢辯雙方詰問,說明團隊如何從前科、人格特質、家庭及人際關係、監獄處遇等面向,綜合評估林的再犯風險與教化可能性。鑑定結果指出,林信吾雖然衝動性仍在合理範圍,但個性較為孤僻,過去又有強盜、竊盜及外役監脫逃等前科,均屬不利因素。加上林的母親自去年起便未再前往監獄探視,他目前僅有1名朋友,人際支持薄弱,未來重新回歸社會恐有困難。不過,林信吾的辯護人昨也對鑑定報告提出多項質疑,認為報告並未實際訪談林母及其同儕,且一審嘉南療養院曾鑑定林具有酒精使用障礙症,這部分在此次報告中並未充分呈現;此外,辯方也質疑部分量表內容與國外相關文獻存在差異。庭上另一個引發關注的變化,是林信吾一改一審時的認罪態度,突然表明「要上訴」。對於審判長追問他案發前為何購買彈簧刀及空氣槍,林辯稱當時自己睡在公園,因擔心遭其他流浪漢攻擊,所以才購買物品防身,否認是在為犯罪預做準備。然而,一審判決並未採信林的說法。判決認為,林信吾自購買刀械時,就已預設以利刃與他人「一決生死」,從後續犯案過程及砍殺手法觀察,殺害2名員警的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情節重大。對於林辯稱案發前大量飲酒,一審法院也認為,從他與員警搏鬥時的反應、辨識現場情況及控制行為能力來看,均與一般人無明顯差異。尤其犯案後,林還能在現場搜尋槍彈、清洗血跡並設法逃避警方追捕;之後持續逃亡,顯示其具備相當程度的判斷及計畫能力,難認酒精使用障礙已造成辨識或控制能力顯著降低。全案目前仍由台南高分院審理,昨日量刑鑑定開庭後,法院將再依鑑定結果、雙方攻防及相關證據,評估林信吾是否符合死刑要件,後續判決結果仍受矚目。
街友沒買票闖月台還推站務員落軌 台鐵五權站險釀死亡判5年再監護3年
台中一名街友因沒買車票與台鐵站務員發生爭執,竟猛力將站務員推落月台,導致對方撞擊鐵軌造成多處骨折,且當時列車即將進站,險釀死亡悲劇;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陳男一度辯稱是站務員自己踩空,後承認推人並稱「犯下大錯」,今日合議庭依殺人未遂罪,將他判刑5年,另施以監護3年。去年10月6日下午3點多,陳男(39歲)因未購票闖入台鐵台中五權站南下月台,與台鐵張姓站務員發生口角,當時北上方向已有台鐵2619次列車準備進站,雙方爭執期間,陳男突然出手,以手肘及身體猛力推撞張男。張男遭推後失去重心,直接從月台摔落鐵軌,身體撞擊後造成多處閉鎖性及粉碎性骨折。檢方調查發現,監視器清楚拍下陳男推人的過程,從動作及力道來看,並非輕微推擠,而是以全身力量撞向張男。檢方認為,月台與鐵軌間具有高度落差,若遭推落者頭部直接撞擊鐵軌,可能造成顱腦重創;此外,當時又有列車即將通過,若張男無法及時躲避,極可能遭列車碾斃,因此認定陳男主觀上至少具有放任死亡結果發生的「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陳男一度否認犯下殺人未遂罪,辯稱自己持有身障手冊,當時張姓站務員站在月台警戒線附近與他爭論未購票,沒想到對方自己踩空摔下鐵軌,強調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經過。不過,面對法官追問後,陳男改口承認自己確實有推張男,並表示當時因為太緊張、害怕繼續爭執,「不知道為什麼要推人」,但強調沒有想殺人的意思,只承認「知道自己犯下大錯」。公設辯護人則表示,陳男不否認推人導致站務員跌落鐵軌,但是否具有殺人的主觀犯意,仍須由法院依相關事證判斷。法官審酌陳男在月台上以明顯力道推撞張男,明知對方可能因此摔落鐵軌,且當時列車即將通過,仍執意推人,已具殺人不確定故意。法院另就陳男是否因辨識能力下降而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減刑要件進行審酌,最終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施以監護3年,全案仍可上訴。
女兒活活餓死剩30公斤!台中虎媽涉囚禁凌虐 法院裁定「延押2月禁見」
台中大甲51歲詹姓婦人涉嫌長期囚禁21歲小女兒,僅提供少量菜粥,導致女兒長期營養不良、最終餓死,遺體僅剩30公斤。詹女遭起訴後持續羈押,辯護人聲請解除禁見,但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她涉犯凌虐、剝奪行動自由致死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疑慮,裁定自20日起再延押2月並禁見。檢方調查,詹婦認為女兒居家生活及清潔習慣不符要求,2023年1月強迫女兒辦理高中休學,之後以電線綑綁房門門把,將她限制在住處1樓房間及浴室內。女兒生活起居全由母親控制,連基本飲食也只能仰賴詹婦供應,長期處於飢餓及營養不足狀態,身體逐漸消瘦、體力衰竭,最後死亡。直到去年9月25日,詹婦丈夫報案,這起長期發生在家中的悲劇才曝光。檢方今年1月底偵結起訴,案件移審台中地院後,法院先後裁定接續羈押3個月,並於4月、6月各延長羈押2個月。台中地院本月14日再次開庭審理羈押問題。詹婦此次承認曾長期限制女兒行動,時間超過1年;法醫解剖結果也顯示,死者是因長期飢餓、嚴重營養不良導致死亡。法院指出,詹婦辯稱自己一次會拿兩餐食物給女兒,但警方到場時,在現場發現2包尚未開封的菜粥,重量分別僅500公克、520公克,足見女兒獲得的食物相當有限。詹婦也供稱,女兒若未經允許離開房間,會遭她毆打,顯示不僅限制女兒自由,也涉嫌長期施以精神及肉體虐待。更讓法院認定有滅證疑慮的是,詹婦發現女兒死亡、屋內開始飄出屍臭後,曾噴灑芳香劑、以鹽水清洗地板,並將監視器鏡頭遮住,企圖掩蓋相關跡證。此外,她對案情的說法多次反覆,而丈夫及大女兒與她具有親屬關係,法院認為仍有串供可能,因此認定羈押原因持續存在。詹婦辯護律師則主張,她過去從未遭羈押,且只是家庭主婦,沒有串供或滅證可能;長時間遭羈押後,詹婦出現偏執、情緒不穩情形,律師每次接見都必須花費不少時間溝通,因此請求法院解除禁見、通信限制,以利進行實質辯護。不過,台中地院認為,辯護人接見被告時需要多少時間溝通,以及如何讓被告冷靜面對訴訟,與是否具備羈押必要性並無直接關聯,律師主張並無理由。法院最終裁定詹婦自8月2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持續禁止接見、通信,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槍殺美國聯合健康保險CEO!28歲常春藤菁英承認聯邦罪名 恐面臨終身監禁
被譽為「民間英雄」的曼吉奧內(Luigi Mangione)於美東時間14日,就涉及槍殺美國聯合健康保險集團(UnitedHealth Group)執行長湯普森(Brian Thompson)的聯邦罪名認罪,以避免接受相關州法院的審判,但同時也使他面臨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的刑責。據《路透社》報導,這名28歲常春藤盟校(Ivy League)畢業生的罪行雖然受到美國官員譴責,但這起案件引起了美國大眾對健康保險業不公正索賠拒付行為的共鳴,因此網路上也湧現對曼吉奧內的支持聲浪。曼吉奧內目前原定自9月8日起,因州法院提出的謀殺及武器相關罪名接受審判,但曼吉奧內先前對這些指控拒不認罪,而如今這場審判是否能如期進行已出現變數。因為曼吉奧內的辯護律師在被辯護人於聯邦法院認罪後,隨即提出動議,要求撤銷州法院的相關罪名,主張紐約州的「保全一罪不二罰」保障被告不會因相同的犯罪行為,而在不同司法管轄區遭到重複起訴。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辦公室的檢察官表示,他們已準備就曼吉奧內提出的動議進行法律攻防。目前尚不清楚法院何時會針對曼吉奧內要求撤銷州法院罪名的動議舉行聽證,也不清楚負責審理州法院案件的卡羅(Gregory Carro)法官何時會作出裁決。辯護律師、前曼哈頓檢察官克里斯蒂安(Catherine Christian)表示,白艾榮辦公室若要主張州法院審判應繼續進行,將面臨相當艱難的法律挑戰。紐約州的「保全一罪不二罰」為部分案件設有例外,包括犯罪構成要件不同,或案件旨在防止「截然不同的傷害或罪行」。對此,克里斯蒂安主張,跟蹤罪與謀殺罪的構成要件不同,但跟蹤罪同樣要求被告具有殺人意圖。負責審理聯邦案件的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加內特(Margaret Garnett)目前已將曼吉奧內的判刑日期訂於12月18日。曼吉奧內因被控2項跟蹤湯普森意圖殺害對方的罪名,在認罪後可能面臨終身監禁。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檢察官日前也透露,他們將尋求判處曼吉奧內終身監禁。目前,曼吉奧內將返回位於布魯克林的紐約大都會拘留中心(Metropolitan Detention Center),自2024年12月遭到逮捕以來,他一直被關押在這裡。當時警方展開為期5天的大規模追捕行動,整起案件在美國引發高度關注。目前關押在紐約大都會拘留中心的其他知名囚犯,包括遭美軍非法綁架的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as Maduro)及其妻子弗洛雷斯(Cilia Flores)。近年來,這座拘留中心也曾關押嘻哈音樂大亨「吹牛老爹」(Sean "Diddy" Combs)、加密貨幣企業家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以及已故「淫魔富豪」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的共犯、英國社交名媛麥斯威爾(Ghislaine Maxwell)。而曼吉奧內完成判刑後,很可能會被轉移至其他聯邦監獄。
獨/酒駕撞死運將!邱軍為酒吧打群架現身北院 不知死者家屬已上訴
以「運轉人生」創下Youtube點擊破5千萬次的歌手邱軍,今年4月因酒駕命案遭基隆地院判刑10年,一審宣判前2個月,他和朋友去台北市中山區的酒吧聚會,卻跟另一群人大打出手,台北地檢署以妨害秩序罪嫌起訴邱軍等6人,今天下午首度開庭。邱軍承認聚眾鬥毆罪,不過酒駕撞死運將案仍未落幕,將於高等法院續審。(圖/劉松霖攝)邱軍與兩名友人一起抵達台北地院,記者詢問對於酒吧打架案的看法,他並未多講,再問他酒駕案與死者家屬和解進度如何?他只說還在談,並坦承沒有上訴,不過基隆地檢署因死者家屬要求,已在6月份提起上訴,將來邱軍仍得為本案至高等法院開庭。至於酒吧群架事件,法官只開11分鐘就審完,6名被告全認罪,邱軍由公設辯護人表示希望從輕量刑。依據起訴內容,邱軍跟兩位友人今年2月8日在長安東路一段的酒吧見面喝酒,其中一個朋友跟另一團顧客先吵架再打架,邱軍也加入戰局,6名打群架的男子全被中山分局帶回法辦,北檢認定6名被告涉犯聚眾鬥毆罪,在7月8日提起公訴。邱軍2024年2月發行個人專輯,同年3月「運轉人生」MV上架Youtube頻道,因搭配影集「華麗計程車行」播出而紅到發紫,至今已點擊5030萬次,諷刺的是,他的成名曲以運將為題,後來卻因為撞死計程車司機而演藝生涯重挫。2024年12月,邱軍在基隆某家餐酒館喝啤酒和小米酒,再開車去找女友,卻在途中撞到兩名計程車司機造成一死一傷,他明知目擊者追上攔截仍開走,沒有報案處理,基隆地院在今年4月29日以肇逃致死、酒駕致死等罪名判處10年有期徒刑;邱軍在一審宣判日前往法院聽判後,對著媒體鞠躬道歉並回應可接受判決結果,會盡量跟被害人家屬和解。
獨/德朗火鍋招牌雞湯燙傷3歲童 店員違規卻起訴老闆!結局大逆轉
知名餐廳德朗火鍋店因客人用餐燙傷,遭提告過失傷害及求償40萬元。火鍋店員工未依店規等客人入座,就提前把高溫雞湯倒進湯杯,結果有3歲小孩自行拿杯子卻打翻,導致胸口2度燙傷,家長為此把德朗負責人邱惠英告上法院,不過法官認為,店內使用外層不導熱的杯子作為兒童湯杯,已採取合理防燙措施,該如何為年幼客人準備雞湯,也有對員工教育訓練,加上事發時邱惠英不在店裡,無從歸咎她沒盯好店員,因此判無罪,連帶駁回民事附帶損害賠償。德朗火鍋2018年、2019年曾獲得米其林推薦,以法式滴鑽澄清雞湯聞名,標榜使用法式料理頂級湯品製成火鍋湯底,顧客一入座,店員就在杯中倒雞湯「以湯代茶」,可預先感受湯鍋鮮味。本案發生在去年4月4日兒童節下午4點多,王姓女子帶3歲小孩前往德朗火鍋信義店聚餐,店員在孩子坐下前,就把保溫壺的雞湯倒進兒童湯杯,當王姓女子轉身拿包包時,小孩自己拿湯杯不小心打翻,胸口有1%面積2度燙傷,另有3%面積1度燙傷。王姓女子對德朗老闆邱惠英提告,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曾安排調解但雙方未達成。檢方認為,以保溫壺裝滾燙雞湯再倒進杯子,很可能造成客人燙傷,「理應注意並避免盛裝溫度達足以造成皮膚傷害風險之雞湯」。德朗火鍋長期提供到店顧客雞湯試飲,是每天都有的服務,邱惠英身為負責人,沒建立高溫雞湯盛裝服務的安全規範,也沒注意兒童湯杯外層是PP塑料、內層是不銹鋼材質所以不會直接導熱,可能會讓幼童觸摸湯杯時,沒辦法立刻感覺到高溫雞湯的危險性,因此起訴邱惠英過失傷害罪。邱惠英否認過失,倒湯店員有遵照員工訓練,提醒客人要小心,孩子是因為媽媽沒顧好,讓小孩自己碰倒湯杯才會燙傷,跟餐具本身無關。辯護律師表示,餐飲業供餐的溫度可能燙傷皮膚十分常見,「若依起訴書之標準,豈非均違反注意義務,此實與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重大相違」;小小孩不清楚高溫液體的危險性,全天下都如此,所以需要同行家長照顧,這跟德朗火鍋使用哪種兒童湯杯毫無關聯。北院採納被告辯護人的主張,現行法令並未禁止餐廳提供「熱到會燙傷」的雞湯給小孩食用,檢方認為業者有注意義務,實際上欠缺法源依據,也不能以年幼客人被燙傷的結果反推店家提供雞湯的方式有問題;高溫雞湯該如何提供給年幼客人喝,業者並無任何官方準則或第三方客觀標準可遵守。德朗火鍋的兒童湯杯外層使用不導熱材質,院檢認知正好完全相反,北院沒有認可北檢的「不導熱所以危險」,而是認為不導熱比較安全,這樣才能避免幼童直接碰觸高溫杯壁而燙傷,要是兒童湯杯外層以導熱材質製成,反而容易讓小孩碰到就燙到,甚至燙到之後打翻湯杯,造成更大的傷害。法官從火鍋店店長與店員的證詞研判,邱惠英有教育員工等客人入座再倒雞湯、告知會燙、提醒跟兒童同行的大人要注意,而且沒有證據可證明邱惠英案發時在店內指揮或監督店員是否依照SOP倒雞湯,因此無法將孩童受傷的責任算到她頭上,應諭知無罪。關於王姓女子有沒有被提醒雞湯很燙,呈現羅生門狀態,她堅稱店員沒講,一起吃火鍋的朋友也說沒聽到,但店員出庭作證說有提醒王姓女子,還講了兩、三次,王姓女子卻一直跟朋友聊天。唯一能確定的是,店員沒遵照教育訓練的程序,在受害幼童入座前就倒雞湯,被監視器拍下。北院對於店員有無依據SOP提醒客人雞湯會燙,也打上個問號,但沒有在這個矛盾上打轉,因為本案唯一被告是德朗老闆邱惠英,只須審酌她有沒有過失。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遭判刑 信義分局長回應了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對此,信義分局長蕭惠珠也回應了。蕭惠珠表示,小女年輕,社會經驗不足,前年誤信詐騙集團廣告、話術,致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經法院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本身亦形同受害身分。小女已成年,獨立自主在外生活,因ㄧ時不察,父母亦予指正,並均尊重法院判決。經此案例,小女已學到經驗、教訓。本人亦因此案,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希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以免被騙。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 遭判有期徒刑5月併科3萬罰金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不認預謀殺人!台中寵物鼠設局命案開庭 詹朱男認罪僅爭執犯意
台中南屯去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寵物鼠設局」情殺案,24歲詹朱姓男子涉嫌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18歲前女友約至台中,持刀刺殺身亡。台中地院2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詹朱男當庭表示,除否認檢方指控的「預謀殺人」外,其餘起訴事實均坦承,法院並整理本案爭點,全案將於9月14日起由國民法官展開審理。根據檢警調查,詹朱男與被害人曾遠距交往約3年,兩人在案發前數月分手。當時就讀北部高中三年級的詹女,成績優異、曾擔任校內儀隊,也已錄取大學,正準備迎接新生活;然而詹朱男始終無法接受分手,於2025年5月10日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她從桃園約到台中南屯區見面。被害人詹女擔心對方情緒失控,特地請學長陪同南下,但仍獨自前往約定地點,詹朱男涉嫌預先攜帶水果刀及摺疊刀,見面後先搭住她肩膀,再朝胸口等要害猛刺,導致肺部破裂、大量失血,送醫後仍傷重不治。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並認定詹朱男犯案前已預先攜帶刀械、設局約人,屬於預謀犯案。不過在23日準備程序庭中,被告辯護人主張起訴書使用「預謀」字眼恐有預斷之虞,聲請法院刪除相關記載。公訴檢察官則表示,「預謀」是檢方起訴的重要論證基礎,既已依此方向起訴,就必須在審理中負起完整舉證責任,若刪除將影響整體起訴架構,因此不同意更動。庭訊時,審判長吳孟潔當庭詢問詹朱男對起訴內容的意見,他回應「除了預謀之外,其餘都承認」。法院也整理後續審理重點,包括詹朱男犯案動機、是否屬預謀殺人、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辨識與控制能力減刑規定、是否成立自首,以及有無《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適用等爭點,全案預定自9月14日起由國民法官法庭進入審理程序。
《無罪推定2》確定開拍 禾浩辰挑戰檢察官:壓力實在不小
台語律政劇《無罪推定2》舉辦開鏡儀式,集結禾浩辰、吳子霏、徐鈞浩、蔡黃汝、于子育、邱凱偉、米可白等演員,延續第一季的精神。《無罪推定2》的劇情發展以鄉間雙屍命案為主軸,一場跨越二十年的司法追尋悄然展開。年輕檢察官柯裕民無意中撞見真相裂縫,卻陷入體制黑霧。隨著一名沉默少年、逐漸覺醒的律師與冷靜剖析人性的學者相繼出場,一場對抗偏見、自白與死亡判決的戰役正式開始。禾浩辰過去給人陽光溫暖的印象,此次挑戰演冷峻寡言的檢察官「柯裕民」,徐鈞浩則為角色苦練台語,完整投入律師洪智斌的執著與偏執,兩人在法庭上將展開激烈交鋒,會是劇情一大看點。而從第一季延續至第二季,由蔡黃汝飾演的「許雁青」,從一名菜鳥律師成長為能獨當一面的辯護人。另外,由吳子霏飾演犯罪心理學專家「鄭雅涵」,將以冷靜理性的專業,在情緒衝突中提供另一種觀看案件的角度。過去曾飾演過法務助理和實習律師的禾浩辰,首次挑戰演檢察官又需要全台語演出,他坦言:「因為有很多專有名詞,壓力實在不小,幸好有台語老師協助。」為了更加貼近角色,他也與真正的檢察官、律師進行交流,並到法院旁聽,觀察司法工作者的環境及言行。禾浩辰表示,雖然劇組有不少合作過的演員,但因為「柯裕民」性格銳利、與人保持距離,因此反而需要刻意營造陌生感,對自己而言是一個有趣的挑戰。他也期待觀眾能看見角色隨著案件推進產生的變化與成長。《無罪推定2》舉辦開鏡儀式。(圖/華視、公視台語台提供)徐鈞浩先前曾在專訪時說過想要演出律師,這次終於如願,他也開玩笑地說:「許願的時候沒有講清楚,要用台語演出律師時,有種被整的感覺,下一次一定會好好說!」雖然壓力不小,仍認真練習台語,以台文拼音來背台詞,他羨慕地表示:「浩辰、子霏的台語腔調很好聽、也很道地,希望透過拍攝時的相處,能讓自己也有所提升。」在第一季飾演菜鳥律師的蔡黃汝,這次到了第二季轉變為成熟辯護律師,她提到角色的轉變也是一種成長,更加地內斂、成熟。面對第二季全新角色組合,她在看劇本時對於角色有些想像,當看見演員結合角色又是另一全新感受,十分的期待接下來拍攝所碰撞出的火花。劇中飾演犯罪心理學專家的吳子霏,接到這個角色是既興奮又害怕,因為生長背景的關係,台語是比較容易消化的,最難的反而是如何在律政劇中呈現女性角色,如何在理性分析案件的同時,融入更多情感層次。她所飾演的鄭雅涵是個心思細膩、富有正義感的人,這點跟自己的個性不謀而合,她笑說:「正義感是與生俱來的,學生時期看到有人插隊,會直接詢問對方是否有需求,如果沒有就請對方乖乖排隊。」因此,她對於角色的正義感也相當地有共鳴。
名醫陷醫糾2/爭議不斷!劉偉民遭判刑 曾發文「鮑魚罐頭隨時可入口」
前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知名婦產科醫師劉偉民,爭議不斷,不僅遭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其2015年執行達文西手術時有疏失,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陸續有民眾指出,給劉偉民看病時,疑似遇到人為疏失,在進行右側卵巢摘除手術時,卻因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而其身為婦產科醫師,多次發出充滿性暗示貼文,一度遭到炎上。面對相關爭議,劉偉民仍繼續保有自己風格,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病患於手術前致贈其「很漂亮的鮑魚罐頭」,手術後又送了飽滿的烏魚子,「無限的遐想,她說隨時可以入口…」,幾日後才再發文表示,「最後一次Po病人送的食品小禮物囉…自從Po了鮑魚罐頭、烏魚子今天又收到魚子醬…以往吃香腸我就很幸福了…」。2015年劉偉民為卵巢癌復發的何姓女子進行達文西手術,卻被醫審會認為以何女復發情形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0多歲的劉偉民於2012年以達文西手術處理病患卵巢癌復發腫瘤,病患術後病情卻持續惡化,癌細胞擴散至腹腔、肝臟與骨骼等處,最終在2016年5月不幸病逝。而該名何姓女子於2012年11月間前往就診,被劉偉民確診左側卵巢癌,於同年隔月進行達文西手術,但其2015年7月回診卻發現復發,於同年8月再度執行第二次達文西手術,最終仍不幸在2016年5月病逝,讓家屬憤而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劉偉民否認有醫療疏失,「沒有亂搞一通」,強調是根據美國梅約醫院知名婦癌教授所發表之論文,其內容指出可以達文西手術治療卵巢癌,強調自己沒有對不起被害人,也沒有對不起被害人家屬,自己還因此受到「這種不能說的委屈,我心裡很難過」。然而根據3次醫審會的鑑定結果卻指出,前2次之結果認為以何姓女子復發後的狀況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第3次結果的鑑定意見認為「不能排除有因果關係」,但對照多家醫院回函卻指出達文西手術可用在婦癌上,因此劉偉民辯護人主張,病患死亡與選擇手術類別之因果關係,仍有待釐清。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何姓女子在接受第2次手術後,體內卻仍殘留腫瘤,體積大於1公分,對化學治療反應不佳,於術後不到1年時間即因卵巢癌轉移復發死亡。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指出,若將腹腔腫瘤完全清除,3年存活率高達50%,而體內若有1公分以上腫瘤未清除,3年存活率不到20%,因此認定劉偉民身為資深專業醫師,應熟知達文西手術適用範圍,卻未盡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針對已擴散的復發性卵巢癌,應採傳統剖腹手術切除,最大程度清除復發腫瘤,以此提高病人存活率,但劉男卻以不合醫療常規之達文西手術治療,顯已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此過失與何女死亡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偉民有期徒刑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劉偉民過去爭議不斷,除遭過失死罪判刑外,去年2月也因貼出性暗示貼文,指出「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遭到炎上。(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而其也非第一次引發爭議,2025年2月,劉偉民發文指出,一位面貌姣好的輕熟女因子宮內膜異位前往就診,在內診碰觸到陰道深處沾黏部位便發出「嬌痛聲」,劉偉民當即詢問對方「發生性行為時會痛嗎」,對方則回答,「不會耶,可能他們都太短」,劉偉民調侃回應,「奇怪,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瞬間引發網友批評,認為劉偉民的言行已構成性騷擾。對於失言風波,劉偉民則強調自己沒有性騷擾意圖,只是在內診時因病患反應疼痛,才會詢問病患在性行為時是否也會疼痛,「不會,可能他們都太短」等回應也是病患回應,讓他認為病患在開玩笑,才會有後續回應,但發文用字太直接,引發外界不適,強調若患者真的感到不舒服,也可對他提告。事後,劉偉民更分享自己家庭群組內兒子所貼的話,「當碰到心煩的瑣事,養成習慣去想『這狀況有什麼正面意義』、『看來世界要教我一件事,我得聽清楚學起來』」,讓他感慨發文表示,「當然不必為hater的話與懲罰自己,永遠會對人性抱著正向的看法。」。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