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
」 柯文哲 酒駕 台中地院 國民法官 閃兵
獨/酒駕撞死運將!邱軍為酒吧打群架現身北院 不知死者家屬已上訴
以「運轉人生」創下Youtube點擊破5千萬次的歌手邱軍,今年4月因酒駕命案遭基隆地院判刑10年,一審宣判前2個月,他和朋友去台北市中山區的酒吧聚會,卻跟另一群人大打出手,台北地檢署以妨害秩序罪嫌起訴邱軍等6人,今天下午首度開庭。邱軍承認聚眾鬥毆罪,不過酒駕撞死運將案仍未落幕,將於高等法院續審。(圖/劉松霖攝)邱軍與兩名友人一起抵達台北地院,記者詢問對於酒吧打架案的看法,他並未多講,再問他酒駕案與死者家屬和解進度如何?他只說還在談,並坦承沒有上訴,不過基隆地檢署因死者家屬要求,已在6月份提起上訴,將來邱軍仍得為本案至高等法院開庭。至於酒吧群架事件,法官只開11分鐘就審完,6名被告全認罪,邱軍由公設辯護人表示希望從輕量刑。依據起訴內容,邱軍跟兩位友人今年2月8日在長安東路一段的酒吧見面喝酒,其中一個朋友跟另一團顧客先吵架再打架,邱軍也加入戰局,6名打群架的男子全被中山分局帶回法辦,北檢認定6名被告涉犯聚眾鬥毆罪,在7月8日提起公訴。邱軍2024年2月發行個人專輯,同年3月「運轉人生」MV上架Youtube頻道,因搭配影集「華麗計程車行」播出而紅到發紫,至今已點擊5030萬次,諷刺的是,他的成名曲以運將為題,後來卻因為撞死計程車司機而演藝生涯重挫。2024年12月,邱軍在基隆某家餐酒館喝啤酒和小米酒,再開車去找女友,卻在途中撞到兩名計程車司機造成一死一傷,他明知目擊者追上攔截仍開走,沒有報案處理,基隆地院在今年4月29日以肇逃致死、酒駕致死等罪名判處10年有期徒刑;邱軍在一審宣判日前往法院聽判後,對著媒體鞠躬道歉並回應可接受判決結果,會盡量跟被害人家屬和解。
獨/德朗火鍋招牌雞湯燙傷3歲童 店員違規卻起訴老闆!結局大逆轉
知名餐廳德朗火鍋店因客人用餐燙傷,遭提告過失傷害及求償40萬元。火鍋店員工未依店規等客人入座,就提前把高溫雞湯倒進湯杯,結果有3歲小孩自行拿杯子卻打翻,導致胸口2度燙傷,家長為此把德朗負責人邱惠英告上法院,不過法官認為,店內使用外層不導熱的杯子作為兒童湯杯,已採取合理防燙措施,該如何為年幼客人準備雞湯,也有對員工教育訓練,加上事發時邱惠英不在店裡,無從歸咎她沒盯好店員,因此判無罪,連帶駁回民事附帶損害賠償。德朗火鍋2018年、2019年曾獲得米其林推薦,以法式滴鑽澄清雞湯聞名,標榜使用法式料理頂級湯品製成火鍋湯底,顧客一入座,店員就在杯中倒雞湯「以湯代茶」,可預先感受湯鍋鮮味。本案發生在去年4月4日兒童節下午4點多,王姓女子帶3歲小孩前往德朗火鍋信義店聚餐,店員在孩子坐下前,就把保溫壺的雞湯倒進兒童湯杯,當王姓女子轉身拿包包時,小孩自己拿湯杯不小心打翻,胸口有1%面積2度燙傷,另有3%面積1度燙傷。王姓女子對德朗老闆邱惠英提告,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曾安排調解但雙方未達成。檢方認為,以保溫壺裝滾燙雞湯再倒進杯子,很可能造成客人燙傷,「理應注意並避免盛裝溫度達足以造成皮膚傷害風險之雞湯」。德朗火鍋長期提供到店顧客雞湯試飲,是每天都有的服務,邱惠英身為負責人,沒建立高溫雞湯盛裝服務的安全規範,也沒注意兒童湯杯外層是PP塑料、內層是不銹鋼材質所以不會直接導熱,可能會讓幼童觸摸湯杯時,沒辦法立刻感覺到高溫雞湯的危險性,因此起訴邱惠英過失傷害罪。邱惠英否認過失,倒湯店員有遵照員工訓練,提醒客人要小心,孩子是因為媽媽沒顧好,讓小孩自己碰倒湯杯才會燙傷,跟餐具本身無關。辯護律師表示,餐飲業供餐的溫度可能燙傷皮膚十分常見,「若依起訴書之標準,豈非均違反注意義務,此實與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重大相違」;小小孩不清楚高溫液體的危險性,全天下都如此,所以需要同行家長照顧,這跟德朗火鍋使用哪種兒童湯杯毫無關聯。北院採納被告辯護人的主張,現行法令並未禁止餐廳提供「熱到會燙傷」的雞湯給小孩食用,檢方認為業者有注意義務,實際上欠缺法源依據,也不能以年幼客人被燙傷的結果反推店家提供雞湯的方式有問題;高溫雞湯該如何提供給年幼客人喝,業者並無任何官方準則或第三方客觀標準可遵守。德朗火鍋的兒童湯杯外層使用不導熱材質,院檢認知正好完全相反,北院沒有認可北檢的「不導熱所以危險」,而是認為不導熱比較安全,這樣才能避免幼童直接碰觸高溫杯壁而燙傷,要是兒童湯杯外層以導熱材質製成,反而容易讓小孩碰到就燙到,甚至燙到之後打翻湯杯,造成更大的傷害。法官從火鍋店店長與店員的證詞研判,邱惠英有教育員工等客人入座再倒雞湯、告知會燙、提醒跟兒童同行的大人要注意,而且沒有證據可證明邱惠英案發時在店內指揮或監督店員是否依照SOP倒雞湯,因此無法將孩童受傷的責任算到她頭上,應諭知無罪。關於王姓女子有沒有被提醒雞湯很燙,呈現羅生門狀態,她堅稱店員沒講,一起吃火鍋的朋友也說沒聽到,但店員出庭作證說有提醒王姓女子,還講了兩、三次,王姓女子卻一直跟朋友聊天。唯一能確定的是,店員沒遵照教育訓練的程序,在受害幼童入座前就倒雞湯,被監視器拍下。北院對於店員有無依據SOP提醒客人雞湯會燙,也打上個問號,但沒有在這個矛盾上打轉,因為本案唯一被告是德朗老闆邱惠英,只須審酌她有沒有過失。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遭判刑 信義分局長回應了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對此,信義分局長蕭惠珠也回應了。蕭惠珠表示,小女年輕,社會經驗不足,前年誤信詐騙集團廣告、話術,致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經法院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本身亦形同受害身分。小女已成年,獨立自主在外生活,因ㄧ時不察,父母亦予指正,並均尊重法院判決。經此案例,小女已學到經驗、教訓。本人亦因此案,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希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以免被騙。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 遭判有期徒刑5月併科3萬罰金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不認預謀殺人!台中寵物鼠設局命案開庭 詹朱男認罪僅爭執犯意
台中南屯去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寵物鼠設局」情殺案,24歲詹朱姓男子涉嫌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18歲前女友約至台中,持刀刺殺身亡。台中地院2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詹朱男當庭表示,除否認檢方指控的「預謀殺人」外,其餘起訴事實均坦承,法院並整理本案爭點,全案將於9月14日起由國民法官展開審理。根據檢警調查,詹朱男與被害人曾遠距交往約3年,兩人在案發前數月分手。當時就讀北部高中三年級的詹女,成績優異、曾擔任校內儀隊,也已錄取大學,正準備迎接新生活;然而詹朱男始終無法接受分手,於2025年5月10日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她從桃園約到台中南屯區見面。被害人詹女擔心對方情緒失控,特地請學長陪同南下,但仍獨自前往約定地點,詹朱男涉嫌預先攜帶水果刀及摺疊刀,見面後先搭住她肩膀,再朝胸口等要害猛刺,導致肺部破裂、大量失血,送醫後仍傷重不治。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並認定詹朱男犯案前已預先攜帶刀械、設局約人,屬於預謀犯案。不過在23日準備程序庭中,被告辯護人主張起訴書使用「預謀」字眼恐有預斷之虞,聲請法院刪除相關記載。公訴檢察官則表示,「預謀」是檢方起訴的重要論證基礎,既已依此方向起訴,就必須在審理中負起完整舉證責任,若刪除將影響整體起訴架構,因此不同意更動。庭訊時,審判長吳孟潔當庭詢問詹朱男對起訴內容的意見,他回應「除了預謀之外,其餘都承認」。法院也整理後續審理重點,包括詹朱男犯案動機、是否屬預謀殺人、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辨識與控制能力減刑規定、是否成立自首,以及有無《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適用等爭點,全案預定自9月14日起由國民法官法庭進入審理程序。
《無罪推定2》確定開拍 禾浩辰挑戰檢察官:壓力實在不小
台語律政劇《無罪推定2》舉辦開鏡儀式,集結禾浩辰、吳子霏、徐鈞浩、蔡黃汝、于子育、邱凱偉、米可白等演員,延續第一季的精神。《無罪推定2》的劇情發展以鄉間雙屍命案為主軸,一場跨越二十年的司法追尋悄然展開。年輕檢察官柯裕民無意中撞見真相裂縫,卻陷入體制黑霧。隨著一名沉默少年、逐漸覺醒的律師與冷靜剖析人性的學者相繼出場,一場對抗偏見、自白與死亡判決的戰役正式開始。禾浩辰過去給人陽光溫暖的印象,此次挑戰演冷峻寡言的檢察官「柯裕民」,徐鈞浩則為角色苦練台語,完整投入律師洪智斌的執著與偏執,兩人在法庭上將展開激烈交鋒,會是劇情一大看點。而從第一季延續至第二季,由蔡黃汝飾演的「許雁青」,從一名菜鳥律師成長為能獨當一面的辯護人。另外,由吳子霏飾演犯罪心理學專家「鄭雅涵」,將以冷靜理性的專業,在情緒衝突中提供另一種觀看案件的角度。過去曾飾演過法務助理和實習律師的禾浩辰,首次挑戰演檢察官又需要全台語演出,他坦言:「因為有很多專有名詞,壓力實在不小,幸好有台語老師協助。」為了更加貼近角色,他也與真正的檢察官、律師進行交流,並到法院旁聽,觀察司法工作者的環境及言行。禾浩辰表示,雖然劇組有不少合作過的演員,但因為「柯裕民」性格銳利、與人保持距離,因此反而需要刻意營造陌生感,對自己而言是一個有趣的挑戰。他也期待觀眾能看見角色隨著案件推進產生的變化與成長。《無罪推定2》舉辦開鏡儀式。(圖/華視、公視台語台提供)徐鈞浩先前曾在專訪時說過想要演出律師,這次終於如願,他也開玩笑地說:「許願的時候沒有講清楚,要用台語演出律師時,有種被整的感覺,下一次一定會好好說!」雖然壓力不小,仍認真練習台語,以台文拼音來背台詞,他羨慕地表示:「浩辰、子霏的台語腔調很好聽、也很道地,希望透過拍攝時的相處,能讓自己也有所提升。」在第一季飾演菜鳥律師的蔡黃汝,這次到了第二季轉變為成熟辯護律師,她提到角色的轉變也是一種成長,更加地內斂、成熟。面對第二季全新角色組合,她在看劇本時對於角色有些想像,當看見演員結合角色又是另一全新感受,十分的期待接下來拍攝所碰撞出的火花。劇中飾演犯罪心理學專家的吳子霏,接到這個角色是既興奮又害怕,因為生長背景的關係,台語是比較容易消化的,最難的反而是如何在律政劇中呈現女性角色,如何在理性分析案件的同時,融入更多情感層次。她所飾演的鄭雅涵是個心思細膩、富有正義感的人,這點跟自己的個性不謀而合,她笑說:「正義感是與生俱來的,學生時期看到有人插隊,會直接詢問對方是否有需求,如果沒有就請對方乖乖排隊。」因此,她對於角色的正義感也相當地有共鳴。
名醫陷醫糾2/爭議不斷!劉偉民遭判刑 曾發文「鮑魚罐頭隨時可入口」
前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知名婦產科醫師劉偉民,爭議不斷,不僅遭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其2015年執行達文西手術時有疏失,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陸續有民眾指出,給劉偉民看病時,疑似遇到人為疏失,在進行右側卵巢摘除手術時,卻因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而其身為婦產科醫師,多次發出充滿性暗示貼文,一度遭到炎上。面對相關爭議,劉偉民仍繼續保有自己風格,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病患於手術前致贈其「很漂亮的鮑魚罐頭」,手術後又送了飽滿的烏魚子,「無限的遐想,她說隨時可以入口…」,幾日後才再發文表示,「最後一次Po病人送的食品小禮物囉…自從Po了鮑魚罐頭、烏魚子今天又收到魚子醬…以往吃香腸我就很幸福了…」。2015年劉偉民為卵巢癌復發的何姓女子進行達文西手術,卻被醫審會認為以何女復發情形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0多歲的劉偉民於2012年以達文西手術處理病患卵巢癌復發腫瘤,病患術後病情卻持續惡化,癌細胞擴散至腹腔、肝臟與骨骼等處,最終在2016年5月不幸病逝。而該名何姓女子於2012年11月間前往就診,被劉偉民確診左側卵巢癌,於同年隔月進行達文西手術,但其2015年7月回診卻發現復發,於同年8月再度執行第二次達文西手術,最終仍不幸在2016年5月病逝,讓家屬憤而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劉偉民否認有醫療疏失,「沒有亂搞一通」,強調是根據美國梅約醫院知名婦癌教授所發表之論文,其內容指出可以達文西手術治療卵巢癌,強調自己沒有對不起被害人,也沒有對不起被害人家屬,自己還因此受到「這種不能說的委屈,我心裡很難過」。然而根據3次醫審會的鑑定結果卻指出,前2次之結果認為以何姓女子復發後的狀況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第3次結果的鑑定意見認為「不能排除有因果關係」,但對照多家醫院回函卻指出達文西手術可用在婦癌上,因此劉偉民辯護人主張,病患死亡與選擇手術類別之因果關係,仍有待釐清。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何姓女子在接受第2次手術後,體內卻仍殘留腫瘤,體積大於1公分,對化學治療反應不佳,於術後不到1年時間即因卵巢癌轉移復發死亡。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指出,若將腹腔腫瘤完全清除,3年存活率高達50%,而體內若有1公分以上腫瘤未清除,3年存活率不到20%,因此認定劉偉民身為資深專業醫師,應熟知達文西手術適用範圍,卻未盡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針對已擴散的復發性卵巢癌,應採傳統剖腹手術切除,最大程度清除復發腫瘤,以此提高病人存活率,但劉男卻以不合醫療常規之達文西手術治療,顯已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此過失與何女死亡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偉民有期徒刑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劉偉民過去爭議不斷,除遭過失死罪判刑外,去年2月也因貼出性暗示貼文,指出「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遭到炎上。(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而其也非第一次引發爭議,2025年2月,劉偉民發文指出,一位面貌姣好的輕熟女因子宮內膜異位前往就診,在內診碰觸到陰道深處沾黏部位便發出「嬌痛聲」,劉偉民當即詢問對方「發生性行為時會痛嗎」,對方則回答,「不會耶,可能他們都太短」,劉偉民調侃回應,「奇怪,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瞬間引發網友批評,認為劉偉民的言行已構成性騷擾。對於失言風波,劉偉民則強調自己沒有性騷擾意圖,只是在內診時因病患反應疼痛,才會詢問病患在性行為時是否也會疼痛,「不會,可能他們都太短」等回應也是病患回應,讓他認為病患在開玩笑,才會有後續回應,但發文用字太直接,引發外界不適,強調若患者真的感到不舒服,也可對他提告。事後,劉偉民更分享自己家庭群組內兒子所貼的話,「當碰到心煩的瑣事,養成習慣去想『這狀況有什麼正面意義』、『看來世界要教我一件事,我得聽清楚學起來』」,讓他感慨發文表示,「當然不必為hater的話與懲罰自己,永遠會對人性抱著正向的看法。」。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SJ始源暌違15年接演台劇 搭檔雷嘉汭上演驚悚虐戀
在台破400萬次瀏覽的LINE WEBTOON超人氣條漫《要是未曾相遇就好了》收獲大批粉絲,成功進軍國際漫畫市場,今日正式公布重磅消息,韓流天團Super Junior成員崔始源參與男主角演出,搭檔新生代人氣女星雷嘉汭,準備展開一段跨越時空與道德邊界的驚悚虐戀。該影集由監製陳宜旻領軍打造,以漫畫原作的情感動機為基礎,重新建構懸疑愛情影集世界觀。此次集結賴宇同、許介亭雙導演共同執導,賴宇同擅長建構風格化敘事,將執導英語驚悚電影 《金叉子》(The Golden Fork),許介亭則以影集《妮波自由式》受到矚目。始源於2011年首度來台演出改編知名漫畫的偶像劇男主角,中文能力優秀的他為戲在台長住兩個多月,完全融入在地文化,自然又充滿魅力的演出深受觀眾喜愛,時隔多年始源再次回歸華語影壇,演出的作品不僅改編自爆紅原創台漫,也將再次長住台灣拍攝。而女主角雷嘉汭亦逐漸受到韓國媒體及觀眾關注,她因《八尺門的辯護人》一夕爆紅後,進軍韓國參演國際串流平台影集,與多位知名演員同台飆戲,此次兩人首度合作,也讓《要是未曾相遇就好了》備受外界期待。
獨/彰化「佛心法官」輕縱毒駕遭抨擊 前檢座直呼:遲早的事!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被認為是「佛心法官」,他連續裁定「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兩案都將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曾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今天在臉書PO文,指陳德池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已轉任律師的陳宗元認為,他印象中還在彰檢時,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這位「佛心法官」一次.....,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由來以久,面對強制處分聲請時,不同法官心證程度差異實在太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很難有可預測性,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陳宗元感嘆,如果是搜索票、監聽票等沒有抗告的制度,所以駁了就駁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個法官、補點東西再來一次。而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原法官一樣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也不是要說法官就應該多核准,我只是覺得,兩端的差異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當然,這些兩端的法官只是少數,只是這些少數進入到強制處分庭,再少數影響也非常的大,畢竟強制處分庭人少。對此,彰化地院解釋,關於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案件,都是由原已排定的值班法官處理。而承辦法官於受理案件後,均是於審閱檢察官主張的聲押罪名、理由及提出的證據,開庭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後,綜合全部證據為裁定。不過近來兩大爭議案件中的「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昨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結業的他,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囚虐親女900天餓成人乾!虎媽怕「全民公審」求撤國民法官 台中地院一句話打臉
台中大甲詹姓婦人涉嫌長期拘禁、凌虐21歲親生女兒近900天,導致女兒瘦成30公斤「人乾」慘死,案件將由國民法庭審理;詹婦擔心媒體大量報導與法院先前裁定用詞,恐讓國民法官先入為主,聲請不行國民參審,但台中地院認定本案屬社會高度關注重大案件,更有讓人民參與審判必要,裁定駁回且不得抗告。台中大甲這起駭人聽聞的虐死案,發生於民國114年9月。21歲陳姓二女兒被發現陳屍家中時,全身瘦到只剩30多公斤,皮包骨模樣令人震驚。檢警追查後發現,50歲詹姓婦人涉嫌自112年起,強迫女兒休學後長期拘禁在家,並逐步限制飲食與活動,導致她長期營養不良,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檢方查出,陳女從小就遭母親苛刻對待,曾因飢餓難耐,在校偷拿食物、撿廚餘果腹,詹婦甚至曾在她額頭寫下「小偷」羞辱。隨著大女兒外出讀書,詹婦對二女兒的控制與虐待更加變本加厲,最後釀成悲劇。檢方依「私行拘禁7日以上並施以凌虐致死」罪嫌起訴詹婦,冷眼旁觀的陳父則依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不過,詹婦與辯護人主張,台中地院先前審理停押聲請時,裁定內容大量引用偵查細節,甚至出現「如原始人類或動物般進食」、「冷漠等待被害人邁向死亡」等字句,加上媒體以「虎媽十大酷刑」、「囚虐900天」、「餓成人乾」等聳動標題連番報導,恐讓潛在國民法官在審判前就形成偏見,侵害無罪推定原則,因此聲請不由國民法官參審。檢察官則反駁,新聞報導屬新聞自由與人民知情權範圍,不能因媒體帶有評論性,就認定國民法官一定失去中立性;且《國民法官法》本就設有選任、排除、審前說明與解任等制度,足以確保公平審判。台中地院審酌後指出,若僅因國民接觸新聞報導,就認為無法公正審判,未免過度推論,畢竟職業法官同樣也會接觸新聞資訊。法院認為,本案涉及家庭暴力、生命權侵害與凌虐致死,屬全民高度關注重大案件,也正符合國民法官制度讓人民參與司法、反映社會法律感情的立法目的,因此裁定駁回詹婦聲請,且不得抗告。
首件詐團首腦是律師逃了! 游光德曾替徐巧芯大姑先生辯護
曾任立委徐巧芯大姑丈夫杜秉澄的辯護律師游光德,因勾結銀行行員組成詐騙集團遭檢方起訴求刑13年並具保250萬元,還被桃園地院實施電子監控,不料三月間失聯,桃園地院下午證實此一消息,確認游男電子手環斷訊、監控手機亦關機,研判已逃亡。桃園除了發布通緝。還依職權告發游男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桃園地院指出,游光德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等案件起訴後,檢方聲請接押未准,法官在113年10月25日檢察官起訴移審時命游男具保250萬元,並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後來以115年度聲科控字第1號裁定實施科技監控,命游男被告自今年2月11日起配戴電子手環,且應於每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10時間,持監控手機自拍後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桃園地院於今年3月22日下午5時45分接獲科控中心來電,被告游男於4時許觸發手環拆卸之警報,且經聯絡被告無著,嗣後監控手環雖於系統重置後恢復正常訊號發報,然仍屬失聯狀態。法官除嘗試聯繫被告及其辯護人外,旋依據被告游男手環訊號移動所在位置及其住居所資料,自同日晚間6時15分起至翌日(3月23日),命書記官陸續製發多紙拘票,傳真相關地點之警察機關拘提被告,並通知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海巡署等相關單位協助注意被告出境出海狀況,復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被告護照,避免被告逃亡出境。3月23日上午10時30分,桃院接獲科控中心通知確認被告手環斷訊、監控手機亦關機,研判被告已逃亡。游光德截至3月24日尚未尋獲,桃園地院定沒收保證金後,於3月25日對游男發布通緝。再於3月26日職權告發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
薛仕凌逃兵遭求處2年6月!拒承認找槍手再找醫師背書 檢察官怒批:犯案態度惡劣
金鐘影帝薛仕凌去年底捲入逃兵案遭檢調搜索,涉嫌以「家族性高血壓」獲得免役資格,歷經三次檢查被驗退,卻被發現其疑似以30萬元價格,找上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綽號黑哥),偽造高血壓躲避兵役。新北地檢署30日也以違反妨害兵役防治條例起訴,檢察官也批評薛仕凌犯後態度惡劣,不但避重就輕,否認槍手代量血壓,意圖尋找不知情專業人士配書,甚至還意圖利用公關操作,發表不實聲明,建議從重量刑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起訴書指出,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因自己罹患重度高血壓免疫,熟知各項役男體檢與複檢程序,於2011年間向薛仕凌收受30萬元,告知薛仕凌兵役複檢程序,教導憋氣呼吸以提升血壓換得複檢機會,先讓薛仕凌成功從常備役變更為「複檢過程中、體檢未定」,再由陳志明代替薛仕凌背上24小時血壓機,量測血壓,從而獲得醫師開立之「中度高血壓」兵役用診斷證明書,讓薛仕凌成功免役。偵查過程中,薛仕凌也坦承確實有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並以陳志明所教導之特殊憋氣方式進而獲得複檢機會,且其獲得免役資格後,也未曾服用過高血壓藥物。新北地檢署表示,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因熟知門診過程,血壓量測過程全程無受醫護人員監視,利用制度漏洞,指示役男憋氣影響檢測值,偽造檢測結果,嚴重破壞我國兵役徵集制度之公平性,危害社會安定與國防安全,且其藉由教導役男免役,從中牟利,犯罪情節重大,建議從重量刑。而薛仕凌身為役齡男子,竟妄圖以不法手段規避徵集,案發後未深知悔悟坦白錯誤,儘管其為自行到案,但動機卻是因聽聞檢警查緝風聲,畏懼遭發動搜索或拘提,到案後也未如實交代案情,反而避重就輕,僅承認交付30萬元予陳志明,卻對於由陳志明擔任槍手量測血壓一事矢口否認,堅稱為本人量測血壓,顯見毫無接受裁判之真意。檢察官也批評薛仕凌,薛為求脫罪,還透過辯護人私下聯繫劇組顧問醫師出庭為其作證,卻在請託之際規避隱瞞曾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一事,妄圖利用不知情之專業醫師為其背書,甚至在律師群內發布個人聲明之草稿,強調「因此交付金錢,黑哥收了錢,卻沒有實際提供我任何不法協助的資源,關於被詐騙的部分我沒有對外宣張」,顯見其根本毫無悔意,甚至意圖利用公關操作,發表不實聲明,痛批薛仕凌浪費司法資源,犯後態度惡劣,建議從重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
毒咖啡包失控!台中男持槍闖泳池瞄準幼童 認罪求交保喊想抱孩子
陳姓男子去年連續多日施用毒咖啡包後失控,持改造手槍闖入台中市西屯區一間泳池學校,槍口瞄準教練與6歲女童,並扣動扳機,幸好未擊發,無人傷亡,但嚇壞在場師生,警方到場將他制伏;陳嫌被羈押至今,台中地院合議庭今天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辯稱因中毒喪失理智,盼輕判並交保返家。檢警調查,去年10月8日至10日間,陳姓男子(29歲)接連吞食20多包含卡西酮成分的毒咖啡包,精神狀態明顯異常,10日傍晚6時許,他攜帶1把改造手槍與26顆子彈,闖入台中市西屯區一處泳池學校,先進入辦公室引發騷動,主管見狀急忙閃避。隨後陳男走向泳池區,當時葉姓教練正指導一對年幼兄妹游泳,他竟當場拉動滑套,兩度將槍口對準教練及6歲女童並扣下扳機,幸未擊發釀成悲劇,接著他揮舞手槍恐嚇,嘴裡含糊不清的叫囂著,在場師生飽受驚魂。陳男離開泳池後,轉往外部停車場,先以手槍敲擊一輛自小客車擋風玻璃,造成破裂,車內民眾與孩童驚魂未定;轄區六分局警網獲報,火速趕抵現場,將他壓制、逮捕,當場起獲槍枝、子彈及剩餘毒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毒品罪、對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未遂,以及殺人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而陳嫌也被法官裁定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審理,陳男當庭認罪,並向被害人致歉,表示已與教練達成和解。辯護人則主張,陳男在行動前曾將槍枝泡水,試圖降低殺傷力,顯示即使在意識混亂下仍存有善念,且過去無毒品前科,請求法院酌情減刑並准予交保。陳男向法官懇求,表示之前,因家庭變故心情低落,原本想藉由大量吸食毒品自殺,沒想到導致卡西酮中毒、行為失控;他深感後悔,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並裁准交保,讓他能返家陪伴孩子。
柯文哲遭判17年!北檢將提上訴 籲:正視法院認定不法事實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遭判刑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北檢稍早也回應指出,針對本案判決有違誤或不當之處,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台北地檢署強調,檢察官偵辦案件並無預設立場,偵辦團隊均依法定程序蒐集證據,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依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詳查事實妥慎適用法律。台北地檢署指出,本案於法院審理中,亦就被告、辯護人所提出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逐一審慎調查檢辯雙方所提出之事證,並使雙方充分辯論,作成判決。因此,呼籲各界應正視法院判決所認定本案犯罪之不公、不義與不法,並應尊重法院判決,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台北地檢署最後也表示,就相關泛政治化解讀本案並藉此模糊焦點之非理性、情緒性言論,不予回應。
女神搞神隱2/李麗安《宇宙啦啦隊》人間蒸發 盤點演藝圈失聯案例
前韓國職棒SSG登陸者啦啦隊成員李麗安來台參加啦啦隊女團選秀節目《宇宙啦啦隊》,卻在正式開播記者會當天意外缺席活動。更令人疑惑的是,記者會隔日舉辦的官方商品首賣簽名活動,她依舊未現身,連續兩場重要公開活動皆「No Show」,從記者會、周邊商品到簽名活動都不見其身影,目前僅剩官方粉專照片中仍能看到她的身影,也讓人對她的動向產生諸多揣測。事實上,演藝圈過去也曾出現藝人突然「人間蒸發」的情況,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徐懷鈺曾在簽約新東家1個多月後人間蒸發,反控公司簡訊性騷擾。(圖/本刊攝影組)「平民天后」徐懷鈺,當年離開一手將她捧紅的滾石唱片後,在2008年加盟經紀公司享鴻,但2010年她卻指控公司積欠酬勞,又火速跳槽到另一間經紀公司龍縯。龍縯還為她和前經紀公司打官司,但徐懷鈺卻在簽約新東家1個多月後人間蒸發,並反控公司簡訊性騷擾,讓龍縯氣得對她提告,雙方官司一直纏訟到2015年才終於落幕。AKB48 Team TP,前成員余嬿慈今年1月也被所屬經紀公司好言娛樂發聲明解約。(圖/翻攝AKB48 Team TPFB)今年正式更名為「TPE48」的偶像女團AKB48 Team TP,前成員余嬿慈今年1月也被所屬經紀公司好言娛樂發聲明解約,並列出兩項違約事由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聲明指出,余嬿慈自2025年5月以家庭因素暫停演藝活動後,便在沒有合理說明的情況下與公司失聯,不僅電話未接、訊息也不讀不回,公司認為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合約約定。前男團SpeXial成員陳向熙去年以涉嫌造假血壓異常逃兵,之後更傳出人間蒸發,連經紀人都無法聯絡到他。(圖/翻攝自陳向熙FB)此外,前男團SpeXial成員陳向熙(Teddy)去年以涉嫌造假血壓異常逃兵,最後以28萬元交保。之後傳出他人間蒸發,現在連經紀人都找不到他。當時陳向熙正在拍攝《向流星許願的我們》,劇組找來《八尺門的辯護人》初孟軒救火,將他先前16天的戲分全部重拍。
主張檢方不正訊問求勘驗影像! 陳尚潔被法官打臉:沒必要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陳尚潔所涉剴剴案過失致死罪部分,由於過去證人曾主張筆錄內容與偵訊不符,因此陳的律師聲請勘驗偵訊影像,並提出偵訊譯文。上午檢辯雙方分別發表意見,檢方認為沒有浪費時間進行勘驗的必要。辯方則主張,筆錄證據方法本屬證人傳達積極言語表達,強調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所表達意思。不過,在合議庭審酌以後,審判長當庭諭知不勘驗偵訊影像。檢方在檢閱辯方提出的偵訊影像譯文以後,於今日開庭時針對部分被記載為無聲音處,表示應改為搖頭或點頭,並指出非沒有聲音就代表沒有意見。檢察官說,辯護人就聲請勘驗部分,均已提出完整譯文,除上述更正部分外,其餘檢察官不爭執,認為沒有浪費時間勘驗的必要性。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主張,筆錄的證據方法本就屬證人傳達積極的言語表達,這也是為何要勘驗影像來確認爭議。朱律師說,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行為所表達的意思,何況檢方當時給予證人壓力,嚴重影響證人的行為,且辯護人還有主張不正訊問部分,非親身意見等皆不能用譯文解決,仍有勘驗必要。後續合議庭在審酌以後,認為偵訊內容已經有完整譯文,除了細部動作外並無其他爭執,因此審判長也當庭諭知,認為無勘驗必要。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則主張,部分聲請勘驗的片段也包含檢察官將證人沒有說的話寫上去及筆錄中無法呈現影像中的實際內容。檢察官聽聞,則表示關於辯方所指部分,為本案涉及偽造文書部分,但當時對方針對客觀犯罪事實並無爭執只爭執犯意部分,因此筆錄內容和爭點調查無關,應以譯文為主。其次,關於辯方所言檢方透過不正訊問方式,逼迫證人說出不利被告事實,檢方也提出反駁,並再度表示無勘驗影像必要。在經過檢辯雙方發表意見後,審判長再度當庭諭知,針對陳報狀所提偵訊譯文部分,檢方已經說不爭執,因此合議庭仍認為無勘驗必要性。
所長遭女毒蟲毒駕拖行殉職 家屬淚盼兇手死刑:「殺人償命」是最卑微請求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10日進入第3天審理,劉父認為陳嘉瑩在案發後毫無悔意,希望法官能判處她死刑,難過表示「最卑微請求國民法官合議庭判處死刑」。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審,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10日則進入第3天開庭。劉父於10日發表聲明,從情理法角度請求國民法官合議庭判處兇手死刑,表示陳嘉瑩犯後態度與辯護人答辯,證明她自始至終被告毫無悔意,只是被害人家屬一而再再而三的凌遲羞辱傷害,並強調「生命無價同理可證殺人償命這只是被害人最卑微的請求。無論如何被告惡行已經對我們三個家庭及兩個未成年小孩造成無法彌補的身心靈傷害等同對我們判處內心無期徒刑。」劉父在聲明中提到「人性的醜陋是對殺人犯身上找優點;在被害人身上挑毛病。」他也表示,鑑定人說可教化,家屬卻不以為然,表示可教化是「詐騙行為」,質疑「你是神,你可以預知殺人犯的未來?你可以保證他以後不會再犯?可教化就可免死更是自欺欺人,反正再犯再說?多麼不負責任的打混瀆職?精神鑑定及心理衡鑑的單位可以任由被告(殺人犯)選擇?可以無限次數的聲請直到得到滿意的鑑定結果?量刑徵詢對象可以任由被告(殺人犯)挑選?法官專業連量刑多少都要問人?」劉父強調,現行體制對被害人家屬是各種身心靈困難的挑戰,因此請求合議庭落實國民法官法精神,也是審判長期許本庭國民法官庭應該有與時俱進的創新思辨判決。劉父在聲明中提到,被告具有「隱含惡意不確定故意殺人」,她毒駕且拒絕身著制服警察依法取締盤查,虚偽應付且蛇行加速逃逸致警察死亡相當因果關係成立,被告可歸責性明確,以社會安全保障來看更是危害風險高,且她犯後態度毫無悔意,懇求法官判處被告死刑。
半夜脫兒褲觸碰下體6秒檢查是否尿床 母親遭控乘機猥褻
嘉義一名母親小美(化名)半夜想檢查未滿14歲的兒子是否尿床,因此短暫拉開孩子的褲子,並觸摸其下體檢查,沒想到卻被指控乘機猥褻。一審判她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24年5月某天凌晨,小美趁著兒子熟睡時,拉開她的褲子,將手伸進孩子褲襠內撫摸下體約6秒鐘。小美的父親、孩子的祖父在一旁錄下影片,想記錄小美的精神狀況,提供社工與醫師參考,作為治療依據,社會局認為小美行為涉及乘機猥褻,趕緊通報警方,檢方也因此提起公訴。小美表示,當天她的媽媽提到,孩子上學有時候會尿褲子,她就想到孩子睡著要包著尿布,才去檢查孩子有沒有尿床,她並不清楚父親為何拍這段影片,父親後來也說他沒有要提告這件事情。小美的父親證稱,小美不是在猥褻,當天晚上小美睡在客廳,孫子那天剛好又尿濕褲子,由於小美曾被他人指責未盡母親責任,因此當下她認為自己要盡責任,才提出要進房檢查。小美的父親也說到,原先小美就有在持續吃精神用藥,當時她狀況不穩定,他拍攝影片只是為了協助治療,根本沒有猥褻的事情,強調孫子就在他身邊,怎麼可能讓小美猥褻,且小美也從來沒有相關猥褻跡象。檢方則提出,小美的母親曾說小美需要男性陪同睡覺才能緩解寂寞。小美的辯護人主張,此事與本案並無關聯。從影片中可以看見,小美在拉開孩子褲頭時,曾問兒子「你有沒有要尿?」後來伸手短暫觸摸確認後,就拉起褲子,輕拍兒子的臀部安撫,告訴兒子「我要去跟阿嬤睡了,掰掰」。一審法官認為,小美並無構成猥褻行為,且缺乏證據定罪,因此判小美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指出,無其他積極具體事證足認小美主觀上有乘機猥褻孩子以滿足自己性慾之故意,且檢察官上訴仍執相同說詞,指摘原判決判處被告無罪為不當,請求撤銷改判,難認有理由,應予駁回。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