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
」 柯文哲 京華城 鄭鴻威 律師 北檢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 「律師團」首腦鄭鴻威交保...北檢提抗告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成史上最大「律師團」洩密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人,台北地院日前裁定鄭交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境10月,但台北地檢署不服,今(16)日已提起抗告。檢方查出,鄭鴻威去年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務事務,包括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後與檢警應對。鄭鴻威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連姓主嫌,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手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團運作。鄭鴻威親自或委由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黃耕鴻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分別接受3案至24案委任,15名律師利用陪同車手受訊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以文字、口述等方式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偵查資訊告知鄭鴻威,由鄭鴻威轉知詐團上游知悉。鄭鴻威接獲詐團虛擬貨報酬後,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李自去8月17日起至12月1日止,兌換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 其合庫帳戶,再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的台新銀行帳戶,李賺取差額53萬8401元。案發後鄭男遭羈押,檢方起訴後,鄭因羈押期將於本月13日屆滿,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海10月,要求鄭不得與同案被告、共犯及起訴書證據清單欄所載之證人為任何接觸。北檢對於史上最大洩密「律師團」首謀鄭男獲准交保,表示不服,已提起抗告。
金鐘59/庾澄慶、小S、柯震東入圍者加持 節目與戲劇類紅毯星光熠熠
電視界年度盛事《第59屆金鐘獎》節目與戲劇類頒獎典禮將分別在在10月18、19日晚間7點舉行。另金鐘獎全民參與投票的「最具人氣戲劇節目獎」、「最具人氣綜藝節目獎」非正式競賽票選活動決選則在16日下午3點截止,得主並於典禮中頒獎。今年金鐘獎星光大道分為「派對訪區」及「禮車訪區」,節目類星光大道主持人為黃豪平與林葦妮(木木),典禮主持人則是吳姍儒。「戲劇類」星光大道主持人為楊小黎與侯彥西,典禮主持人則是姚淳耀,他將以特別的出場表演為頒獎典禮揭開序幕。今年入圍作品不論節目類及戲劇類作品都非常多元且百花齊放,兩天典禮的星光大道也是星光熠熠,庾澄慶、卜學亮、彭小刀、柯有倫、張庭瑚、周予天、小S、派翠克、Lulu、庹宗康、任容萱、粿粿與夏浦洋,郭泓志、姚元浩、莎莎、張立東、浩子、曾國城、巴鈺等入圍者,都將登上節目類頒獎典禮紅毯。賈靜雯、吳慷仁、謝展榮、方志友、鄭元暢等人,都將出席本屆金鐘戲劇類頒獎典禮。(圖/三立提供)而戲劇類走星光藝人則包括《此時此刻》賈靜雯、劉俊謙、郭雪芙與楊銘威,《何百芮的地獄毒白》孫可芳與鍾瑶,《愛愛內含光》巫建和、苗可麗、《美食無間》傅孟柏、《女兒大人加個賴》柯叔元,《不良執念清除師》曾敬驊、彭千祐,《有生之年》林心如、吳慷仁、謝展榮、方志友、鄭元暢,《不夠善良的我們》賀軍翔、林依晨、許瑋甯、柯震東,《有生之年》與《暗潮》兩項入圍的楊貴媚,今年入圍最多項的《八尺門的辯護人》李銘順、雷嘉汭、楊烈、潘儀君等。此外,今(16日)也加碼宣布頒獎嘉賓名單,節目類由陳漢典搭檔許孟哲頒發「益智及實境節目獎」及「益智及實境節目主持人獎」,浩子及亂彈阿翔頒發「綜藝節目獎」及「綜藝節目主持人獎」;戲劇類則特別邀請林宥嘉擔任頒獎人,揭曉「戲劇類節目原創歌曲獎」等音樂獎項。
一次1.2萬!上「包養網」找16歲少女性交易 年薪300萬牙醫下場慘
一名年薪300萬元林姓牙醫,為了滿足私慾,上「甜心包養網」找妹,跟一名16歲的少女談妥以1.2萬元性交易一次,被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3個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林男在交友軟體「甜心包養網」認識16歲的A女,明知她未滿18歲,仍為滿足一己私慾,以微信談好約定性交易價格為1.2萬元,在2022年12月5日於某汽車旅館與A女進行有對價性交行為1次。據悉,林男畢業於台大研究所,從事醫療業,年薪約300萬元,女友懷孕,預產期為12月,他在包養網認識一名陳姓男子,在介紹下才認識A女,而A女父親提告,讓案情曝光。法官表示,林男審理時均坦承不諱,微信ID及暱稱、微信對話紀錄、LINE對話紀錄等照片在卷可稽,是被告前揭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認定,應依法論科。法官認為,林男知道A女未滿18歲,還是跟她進行性交易,對她的身心發展及社會善良風俗均生危害,依家庭生活經濟狀況及辯護人所提出之被告捐款證明等,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判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王傳一坦言拍因拍戲個性轉變 為學客語還「出動岳母」
大愛醫療輕喜劇《在光裏的人》由杰奇傳播製作,「金鐘音效獎得主」余政憲、關兆宏首次擔任製作人,以中西醫「葉明憲」與「林繁幸」為主角,描述20多年前兩人至台灣「無醫鄉」之一嘉義大埔鄉行醫的真實故事,開播即創下大愛兩年來開播新戲收視第一。以偶像劇走紅的王傳一,去年演出獲金鐘獎16項提名的《八尺門的辯護人》檢察官一角,與視帝李銘順同場飆戲,演技令人印象深刻,這回首次演出大愛戲劇的他更在《在光裏的人》展現全新風貌,詮釋樸實誠懇的真實人物外,還要為語言、醫術、太極等勤做功課,王傳一坦言拍《在光裏的人》是他從影生涯以來一大轉折點,「以前我沒耐性,所有事情只看重點,不願在過程中浪費時間。但這次拍戲讓我個性轉變許多,演技上也不同於以往,我會收斂著演技再慢慢釋放給導演,用減法的方式再去遞增。」劇中,王傳一更以流利台語與客語穿梭其中,原本不會聽也不會說的他,也透露學習語言秘訣,他在開拍前先找台語老師依照劇本一對一教學、聽錄音慢速與正常速度反覆練習,客語則出動岳母惡補發音,開拍後由飾演父親的林志儒協助指導,「記得有一場戲是在屏東家裡的豬圈,知道父親罹癌後的父子對話,至今想起來還是很動容,這些都是以往的戲劇無法深刻表演的地方。所以,語言跟聲音表情很重要。」演技傳神讓導演林宏杰私下大讚,「王傳一沒有在表演,因為他已經融入大埔的日常生活了,走進現場,他就是葉醫師!收工之後,連居民都叫他葉醫師!」王傳一(左)為學客語也請教飾演父親的林志儒(右)協助指導。(圖/大愛電視提供)「金鐘影后」柯淑勤為了賺外快瘋狂「巧遇」王傳一。劇中王傳一飾演派駐上山的葉明憲醫師遇到修路,當時幫他指揮道路的就是飾演大埔鄉民的柯淑勤,然而到了大埔,在小吃店點餐的是柯淑勤、賣名產筍乾也是她,不時就向他兜售水:「捧場一下啦,我要賺錢欸。」神出鬼沒讓王傳一直呼:「她是時間管理大師嗎?」而劇情也揭曉王傳一上山原因之一,就是為了嘗試以中醫醫療腦性麻痺的「學妹」杜蕾,兩人重逢後的故事也令人期待。在劇中王傳一(左)上山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治療腦麻學妹杜蕾(右)。(圖/大愛電視提供)《在光裏的人》描述「無醫鄉」之一的嘉義大埔鄉,長年醫療匱乏,原本鄉民必須要開車2小時才能下山就醫,因緣際會來了兩位駐站醫師-中醫「葉明憲」醫師(王傳一飾演)與西醫「林繁幸」醫師(翁家明飾演),講述他們堅持不懈在偏鄉行醫20年的真實故事。由王傳一、翁家明、柯淑勤、霍正奇、陳明真、臧芮萱、張晏塵、王道、陳明珠、錦雯、杜蕾、游小白等人主演,即日起每週一至週五晚間8點,在大愛電視、YouTube頻道播出。
金鐘59/人氣票選初選結果出爐 《綜藝玩很大》領先《飢餓遊戲》暫居第一
《第59屆金鐘獎》今年第三度舉辦人氣票選活動,初選結果出爐,戲劇類入選前五名為:《八尺門的辯護人》、《不夠善良的我們》、《不良執念清除師》、《有生之年》及《最佳利益3》;節目類前五名則為:《綜藝玩很大》、《飢餓遊戲》、《天才衝衝衝》、《嗨!營業中》與《OZONE SUMMER GO夏日青春冒險》。決選自即日起至10月16日止,總票數最高者即為今年人氣獎得主,票選第一節目將邀請至典禮接受頒獎。從今年「金鐘59最具人氣節目獎」名單看得出今年金鐘獎競爭分常激烈,也大牌雲集,讓典禮非常有看頭。而今年最具人氣獎初選票選活動節目類總投票人數為56,609人,總票數為159,008。戲劇類總投票人數為52,024人,總票數為139,245。參與投票的各戲劇及綜藝節目都各自呼籲粉絲繼續參與投票。至2日止,最終進入決選前五名的票數,戲劇類分別為《八尺門的辯護人》13,573票、《不夠善良的我們》12,696票、《不良執念清除師》10,988票、《有生之年》8,642票及《最佳利益3》7,221。節目類前五名則分別為《綜藝玩很大》22,969票、《飢餓遊戲》16,872票、《天才衝衝衝》9,785票、《嗨!營業中》9,748票與《OZONE SUMMER GO夏日青春冒險》8,601票。徐譽庭編劇及執導的《不夠善良的我們》,在本屆金鐘共入圍13項。(圖/三立提供)戲劇類迷你劇集《八尺門的辯護人》入圍今年金鐘獎16項,是金鐘獎戲劇類入圍的大贏家,李銘順也同時入圍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主角獎。另由徐譽庭編劇及執導的《不夠善良的我們》,共入圍13項,林依晨與許瑋甯也同時入圍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主角獎,形成對打局面,其次《愛愛內含光》入圍9項;在戲劇節目部分,《有生之年》入圍10項,其次是《此時此刻》、《不良執念清除師》入圍9項,競爭相當激烈。《綜藝玩很大》及《飢餓遊戲》今年都未入圍,但在票選活動中仍最受到觀眾肯定,三度爭奪最佳人氣獎,《飢餓遊戲》日前在臉書粉絲團發文透露「去年的金鐘人氣獎,在粉絲的幫忙下已經得到榮譽,今年的人氣獎《飢餓遊戲》不再像上屆一樣動員拉票。」但粉絲仍支持投票,獲得初選第二名的好成績。《綜藝玩很大》製作單位表示如有機會拿第一,KID正在努力喬時間,希望能到現場支持,而該節目新夥伴「玩娃」吉祥物,則會跟大家在夜市和各大場合見面,主持人也會陸續開直播感謝大家大力催票。
人口販子余華英添新案重審 被害童新增至17人
澎湃新聞1日報導,大陸最知名被拐賣兒童楊妞花尋親26年故事的加害人——人口販子余華英受審案,雖於去年九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先後與姘夫及丈夫拐賣11名兒童一審被判死刑。但在二審時,因查出又涉其他拐賣兒童案,發回一審查重重審,檢方現查出,余女所涉拐賣兒童數量至少已17人。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文廣指出,余華英拐賣婦女、兒童罪一案,將於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文廣指出,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夥同姘夫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萬元。余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不服,分別向貴州省高院提起上訴。二審庭審中,余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余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上訴人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2024年9月19日,余華英丈夫王加文涉嫌從監獄逃亡31年涉脫逃罪、拐賣兒童罪等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王加文和余華英曾於2002年在大理將時年5歲的李聰拐賣至河北邯鄲、於2003年在麗江將時年6歲的小陳(化名)拐賣至邯鄲。庭審中,王加文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據瞭解,此次檢方增加指控余華英所犯的4起犯罪事實中,除了指控余華英與王加文作案2起,還指控余華英另與龔顯良作案2起、拐走兩對兄弟共計4名兒童,兩人將其中的3人拐賣至河北邯鄲,將另一名年齡稍大的兒童留在貴陽一家遊戲廳內。後該名兒童遇到好心人被送至派出所,在警方幫助下回到家中。
市議員陳重文涉台智光弊案 800萬交保須戴電子腳鐐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台智光弊案,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日開庭,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法官審酌所有證人已詰問完畢,已無串證之虞,諭知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另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陳重文涉嫌利用議員職權,使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規劃公立托兒所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並施壓官員租用台智光公司網路服務,並設立公司承接採購案,圖利自己321萬元,北檢7月19日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1日開庭,陳重文及其辯護人於庭上主張,目前證人已全數詰問完畢,沒有串證之虞,也無新的聲請調查證據,也需要多一點時間討論下次開庭辯論細節,願意戴上電子腳鐐,聲請具保停押。檢方主張,陳重文涉重罪,有高度逃亡之虞,且具足夠人脈和能力前往海外生活,認為其身為市議員仍有勾串風險,請求繼續羈押禁見。法官審酌陳重文確實有逃亡之虞,但已無勾串滅證風險,裁定他8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戴上電子腳鐐監控。
失竊25元奶茶包耗時3年半追討 法官撂重話「司法過勞自找」
有一名楊姓女子2020年在桃園市某超商消費,店員指控她偷竊2包25元奶茶包,檢方依竊盜罪起訴,在一審法官判楊女無罪後,檢方不服再提上訴;此案偵審前後耗時超過3年半,更鬧上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法官質疑檢方為了50元奶茶包追求公平正義,卻沒考慮付出的資源,認為司法過勞都是自找的,已將檢方上訴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楊女在2020年11月12日於桃園市某間超商消費,她先拿了2包25元奶茶包,在店內逛了一下,最後只拿1支冰棒到櫃台結帳,但她準備離開時,店員卻叫住她並聲稱「有看到妳拿奶茶包」但未結帳;楊女否認有順走奶茶包,還讓店員檢查包包,確實沒有看到奶茶包。事後店員請店長調閱監視器,看到楊女確實有拿1包奶茶包,清點商品數量時,架上奶茶包也剛好少了1包,因此店長立刻報警,檢方也依竊盜罪起訴楊女。楊女出庭時否認犯罪,她解釋自己有從事團購,有拿奶茶包到休息區拍照,記錄包裝數量方便比價,但她後來忘記把奶茶包放到何處,不過她強調絕對沒有偷走。桃園地院一審,依雙方證詞、監視器影片,認為無法證明楊女偷竊,判處楊女無罪,但檢方卻不服提起上訴。怎料,這起偷竊案在各種程序下耗時超過3年半,期間楊女不僅被多次傳喚、拘提,還因為未遵期到庭被通緝3次和羈押,但一審法官已判她無罪,導致國家至少要賠償18000元,連證人都為了警詢奔波8次。偷竊案鬧上高等法院後,法官認為撇開法院付出的人力和資源,光是警方調查期間,多次拘提、查緝和解送楊女和製作警詢筆錄,加上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論告、提起上訴、二審論告,一審公設辯護人多次到庭辯護,都是在浪費司法思源。對此,高等法院法官痛批,實現正義是需要成本,但為了檢察官所謂的「竊取50元之奶茶包」的正義,是否真的有必要追訴,更引述一名經濟學者的話,「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也必須考慮背後所付出的資源;而且,司法女神的長臂,顯然也只環抱有限的空間」。最終法官因為檢察官未能在積極舉出新證據,證明楊女確實有偷竊行為,認定一審判決無不適當,判楊女無罪,駁回檢方上訴,不得再上訴。並指出台灣司法一直有「過勞司法」、「司法負擔過重」的聲音,回顧這起訴訟,顯示司法過勞其實是司法人員自己製造出來的。
陳致遠客串《八尺門》還演棒球教練 名嘴轟「無恥」:不配參加金鐘獎
昔日棒球選手陳致遠曾效力於兄弟象,不過2010年涉入中華職棒簽賭案「打假球」,遭到開除。近日他有感周思齊引退,曬出昔日影片,結果遭到大批球迷圍剿,儘管已刪文,仍平息不了大家的怒火。政治評論員黃揚明痛批,為什麼《八尺門的辯護人》劇組居然找來一個曾參與毀滅台灣職棒運動的打假球球員來飾演棒球教練,「卑微請求,至少不要邀請他參加金鐘獎,他不配。」上周末,周思齊舉辦引退活動,讓不少人燃起棒球魂,連陳致遠也忍不住在臉書上PO出一段影片,懷念起自己曾在兄弟象與戰友們的時光。陳致遠寫下,「老傳統、老戰友,當時我們真的很嗨。」不過此文一出,引發眾多球迷不滿,認為他曾傷害過棒球,所以沒資格說話。黃揚明昨(26日)也在臉書表示,既然談到陳致遠,今年入圍金鐘獎16項大獎的年度大作「八尺門的辯護人」,陳致遠在片中客串了學校棒球教練的角色,當初看到陳致遠熟悉的身影時,還確認了片尾的名單,確實是陳致遠沒錯。黃陽明直言,「我滿腦子問號,為什麼這劇組居然找來一個曾參與毀滅台灣職棒運動的打假球球員來飾演棒球教練?老實說,最近他的無恥言論引發社會討論後,是不是也該讓演藝圈知道,找打假球的人演戲,也請不要扯上棒球,好嗎?」黃陽明忍不住說重話,「卑微請求,至少不要邀請他參加金鐘獎,他不配。」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不只八尺門啊,綜藝節目還繼續在發通告,根本無恥」、「會打假,所以也很會演啊」、「他傷害了棒球,沒資格談論棒球」、「砍人一刀,再雲淡風輕地說,過去的都過去了」、「看劇的時候完全沒注意到他」。
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委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修法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卻設下判死的嚴苛條件,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提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吳宗憲指出,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就審能力」部分,對一般身心障礙被告,現行法就是強制須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但大法官就殺人犯被告,若無法自我辯護,卻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我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吳宗憲提到,有些人認為有了無期徒刑就可以廢死,因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恐懼,然而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隨時可能假釋趴趴走;且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以出來,因此他也質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死刑有條件合憲 廢死聯盟怒批「政府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
針對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佈釋憲結果,大法官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但應限縮適用範圍,且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透過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對此,廢死聯盟表示,若死刑依然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持續怠惰不作為。廢死聯盟聲明全文:如果,憲法法庭堅守人權捍衛者的角色,宣示死刑違憲,將能引領台灣社會超越復仇、嚇阻的直覺反應,打破仇恨的循環,並開啟療癒創傷的可能。很遺憾,憲法法庭沒有這樣做。從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可以看出,死刑制度並不如大家想像的那麼嚴謹。廢死聯盟長期以來指出,現行制度有諸多缺失:沒有全程的強制辯護、(2012年之前)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判決沒有一致決,以及精神障礙被告並未排除死刑的適用(行為時、受審時、受刑時)等問題;憲判字第8號判決肯認,以上均違反被告之訴訟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37位定讞個案中,大部分並非直接故意或預謀,或並非「情節最嚴重之罪行」。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如果沒有直接故意,即不得判處死刑;即便是直接故意,仍然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公政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書關於「情節最嚴重之罪行」的規定。這是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死刑判決在實體條件上的限縮,但是現存37位死刑定讞個案均涉以上問題,法務部不應該執行死刑,檢察總長應就不符合憲法判決意旨之部分,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提出救濟。台灣到底何時會廢除死刑?未來將是一條更艱難的道路。但我們要強調,死刑依然違反台灣已經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因此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不應該成為政府落實公約的絆腳石。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以「台灣還沒有條件廢死」的假命題為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試圖用死刑來回應被害人的傷痛、用死刑來回應社會對治安的要求,卻不願花費心力去研議落實真正能保護社會、讓人民安心的政策,以至於很多的改革步伐無法前進。我們呼籲政府與民間還是應該持續的進行社會對話。10月5-6日,廢死聯盟將舉行「讓黑暗的盡頭有光—廢除死刑的下一步」國際研討會,就是我們的第一步。在籌備的過程中我們並不知道釋憲的結果會是如何,但我們知道台灣不能停下腳步,有許多現存的困難和未來的新議題需要探討、有新的挑戰需要克服,死刑制度在民主國家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面貌,尤其是歷經威權統治與民主化歷程的台灣,這不該是我們理所當然的選擇。對於獄政制度、更生復歸、社會安全、人權保障的想像與落實,不應被「死刑」綁架。回顧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死刑冤案中有蘇建和案三人、徐自強、鄭性澤及謝志宏成功平反而步出死牢,但也有江國慶、盧正、杜氏兄弟來不及搶救。目前37個定讞的死囚中,至少有王信福及邱和順的冤案尚待平反,律師及民間團體會持續努力,我們期待司法體系能夠勇敢回應,不要再製造更多死刑的被害者。最後,我們還是要感謝一路以來,協助這個釋憲案的律師、國內外的NGO以及學者專家們。接下來我們仍會持續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20年以來,我們深刻了解,無論反對死刑或支持死刑,同樣都期望台灣是一個安全美好的社會,不同的只是:有人認為死刑可以促成這個期望,有人則知道不是這樣。未來我們還是會繼續的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於台灣這片土地上。
死刑合憲!37死囚可透過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邢泰釗:預擬相應措施
憲法法庭今針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認為死刑合憲,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因此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都可以透過檢察總長邢泰釗提起非常上訴翻案。對此,最高檢表示,37名死囚具體情節各有不同,最高檢將待收受死刑案卷後,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再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最高檢表示,死刑議題受國人高度關注,最高檢非常重視,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年8月即指示成立10人因應小組,由他擔任召集人,主任檢察官吳慎志擔任副召集人,就各種可能的判決結果預擬相應措施。憲法法庭今判決後,最高檢下午4時召集全體檢察官開會決定因應作為,其中死刑因應小組成員檢察官林麗瑩等人,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共有5點,分別如下:1.憲法法庭判決指出,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第226條之1前段強制性交殺人罪、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第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死刑規定,僅適用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方為合憲。最高檢將審酌研議案件是否提起非常上訴。2.修正前刑法第348條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部分,最高檢將依法提起非常上訴。3.被告防禦權、辯護權之程序保障部分,最高檢將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4.死刑判決應經一致決部分,最高檢將與最高法院協商調取相關資料,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5.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最高檢察署將待修法完成後,依新法及個案情形審酌是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說,由於37名死囚個案具體情節各有不同,需逐案閱覽卷證資料後,才能判斷個案是否有憲法法庭判決所指情形,最高檢將待收受死刑案卷後,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 憲法法庭:有條件合憲
由「最老死刑犯」王信福為首的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生存權、平等權及比例原則,共同聲請「死刑釋憲」案,20日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大法官宣判,刑法相關條文規定之故意殺人罪已屬最嚴重,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並無違憲;但也針對其他條文提出違憲,應於2年內修正。大法官宣判,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226條之1「強制性交殺人罪」前段、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規定,皆屬侵害生命權之「最嚴重犯罪類型」,以死刑為最重本刑,並無違反憲法保證人民生命權之意旨。然而,大法官針對其他條文也提出違憲。大法官強調,法官應考量犯罪情節是否達最嚴重程度,不應以死刑為唯一刑責;人民涉上述案件接受訊問時,應有辯護人在場為其陳述意見,且於第三審審判時,應有「強制辯護制度」之適用,也應經「言詞辯論」才能諭知死刑或維持下級審諭知死刑的判決。此外,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過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對於判決主文第7至第9項,針對上述案件,被告於行為時有刑法第19條第2項之情形,也就是「行為時辨識行為能力減低」時、審判時或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自我辯護能力或受刑能力明顯不足、有所欠缺者,不得科處死刑。大法官提到,若本案聲請人之確定終局判決犯罪情節非屬最嚴重,而仍判處死刑者,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確認是否有上述情形,決定提起非常上訴與否。判決主文提到,本次判決若有違憲之條文,相關機關應自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檢討修正相關規定。然而第三審應有「強制辯護制度」及「言詞辯論」等規定,則自宣判日起即應適用。
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具保停押尚未裁定 檢方三度提訊沈慶京
檢方積極偵辦京華城案,19日三度提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囚車於下午1時許抵達,沈慶京坐著輪椅、戴口罩,由法警推入地檢署應訊。沈慶京因涉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8月30日遭收押禁見。不過住進看守所後,沈慶京身體不適的狀況頻傳,分別於9月5日及13日兩度戒護送醫,他的委任律師越方如也為此前往北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1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沈慶京有上吐下瀉的症狀,身體狀況真的不太好,希望法官基於人道考量慎重調查,但還是尊重法院決定。北院於16日表示,沈慶京的具保停押聲請狀僅有選任辯護人印文,沒有被告的簽名或蓋章,令7日內補正。檢方積極釐清京華城案相關案情,於9日及11日兩度提訊沈慶京後,19日下午三度提訊,沈慶京身體狀況是否影響案情偵辦也受大眾矚目。
亡羊補牢1/偵查不公開失守 立委修法讓辯方律師「被動」澄清不實爆料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案遭收押禁見,偵辦過程引發「偵查不公開」論戰。立委羅智強指出,偵查不公開攸關「無罪推定」,涉及被告人權,如今卻已形同具文,他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從「辦法」提升位階,另訂「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規範,並納入明確罰則;另外,為避免柯P近來遭媒體似是而非的爆料抹黑的情況再發生,將增定檢方與辯方律師即時釐清傳言的機制。檢方偵辦「京華城案」,各種柯文哲「偵辦黑料」,最近從特定媒體密集流出,琳瑯滿目、真偽難辯的「類洗腦式」爆料,遭疑摻入政治操弄、民粹渲染,形同「認知作戰」試圖影響法官心證,而檢方站在「偵查不公開」後面,表示無法證實、卻也不否認,間接助長了傳言的殺傷力。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日前受訪針對「保險箱疑雲」說明時也狠酸,檢廉警告她謹記「偵查不公開」,結果,隔天就看見不實報導、撲天蓋地而來。羅智強指出,擬訂的「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要求檢方必須對「原本不應公開卻外洩」的偵查訊息,適度澄清,並將規範賦予疑犯、被告的辯方律師在檢方偵查期間有「被動防衛權」,一旦「偵查大公開」,律師可合法回應,避免被告人權遭到損害,法官心證受「認知作戰」影響,確保審判公平、公正、公開。為了聲援柯文哲,民眾黨規劃多場集會、戶外開講,首場在立法院外舉辦的集會,仍有上萬名小草到場參與,引發外界矚目。(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陳佩琪應訊,原本不受「偵查不公開」約束,可選擇是否對外說明,但檢方卻警告她「偵查不公開」,結果卻是偵查內容經媒體披露而外洩,陳佩琪喪失主動說明先機,外界則質疑她「問哪才講哪」、誠實度再打折扣。律師蔡坤廷分析,現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只要符合第8條「符合公益原則檢方可適度說明的偵查中事項」,檢方得適度揭露;但同辦法第9條述明第8條的例外要件(禁止揭露事項),當這些禁止揭露事項在偵辦過程中前被流出公開,就應適度賦予被告辯護人代替已被羈押禁見的被告澄清。他也呼籲立委修法時,更明確訂定辯方律師代為「平衡報導」指引,避免律師誤踩紅線,還未替被告辯護、已先遍體鱗傷。法務部在2012年引用《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訂定作業辦法」,但效用不彰屢遭批評,2017年蔡政府司法國是改革會議,曾承諾「落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行政、刑事處罰,嚴予究責。但根據法務部統計,過去五年,違反偵查不公開檢討案多達7255件,卻沒任何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起訴,連綠營監委都看不下去,糾正法務部。北檢在偵辦柯案過程中,各種偵辦過程中不利柯文哲的負面訊息滿天飛,北檢雖然分案說要查,仍再度引發外界對於檢方是否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疑慮,圖為北檢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帶走電腦主機等證物。(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查明「偵查公開」,要不是曠日廢時、就是檢方自己查自己無疾而終,但偵查訊息走漏,卻已立即損及被告權益。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原本嫌疑犯、被告應視為無罪之身,但在被告已遭羈押禁見、無法捍衛清白時,其律師卻被「偵查不公開」所約束,若代替被告澄清,可能面臨「洩密罪」懲處、吊銷律師執照,造成「司法天秤」向檢方嚴重傾斜。他因此提案,適度保障被告「防衛權」,一旦「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辯方律師可徵得被告同意、經向法院申請獲准後,適度針對已被公開不利被告的「偵查訊息」澄清,不構成洩密罪。羅智強說,報導是媒體天職,內容妥適與否應憑藉自律,而非政府管制,媒體也「不是」偵查不公開的約束對象。反觀,若偵查資訊遭特定媒體獨佔,仍將引發報導是否基於「公益」、「新聞自由」之辯,萬一成為特定檢方與特定媒體配合,打擊對手、打擊政敵,甚至經營個人「檢媒關係」工具,後果更不堪設想,最後陪葬的仍是司法及媒體公信力。
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押狀」未簽名 北院令7日內補正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京華城行賄弊案,於8月30日遭到羈押禁見。住進看守所後,沈慶京身體不適狀況頻傳,於9月13日下午二度以專車戒護送醫。沈慶京委任律師越方如13日晚間至北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北院原訂16日做出裁定,卻發現沈慶京本人未在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上簽章,須等補正後裁定。沈慶京因涉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8月30日遭羈押後身體不適狀況頻傳,於9月5日首度送醫,就診後返回北所;9月13日他再度戒護送醫,其委任律師越方如律見後發現,沈慶京有上吐下瀉等症狀。越方如於當晚前往北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並於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沈慶京「真的狀況不太好」,希望法官基於人道考量慎重調查,但也強調會尊重法院決定。北院16日表示,沈慶京的具保停押聲請狀僅有選任辯護人印文,沒有被告的簽名或印章,今日裁定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刑事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之簽名或蓋章。
到底是誰偵查不公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認為涉及京華城弊案,北檢與廉政署8月30日兵分多路展開搜索,其中包括民眾黨中央黨部。搜索當天,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還得請人,到中央黨部幫忙開門;面對記者的追問,黃珊珊只簡單表示:「配合調查,偵查不公開。」這也偵查不公開,那也偵查不公開,到底是誰偵查不公開?來!看一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裡頭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所以黃珊珊,不必遵守偵查不公開。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8月30日同案以證人的身分,出庭應訊,訊後被請回。8月31日晚間,陳佩琪到地檢署門口,對著小草們說:「有很多媒體現在用獨家報導,轉述我在裡面(北檢)的證詞,卻是偏頗、片面的報導,這叫偵查不公開?還是要未審先判?」就算媒體的消息來源是北檢,還是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因為上述辦法第八條第一款就明定,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八條,不是只寫了第一款喔,後頭還跟著六款條文;也就是說,有了這七款條文的「加持」,檢調就好像穿了金鐘罩、鐵布衫一樣,要因為「偵查不公開」被法辦,很難。既然如此,是不是以後就別太在意,「偵查不公開」這頂飛來飛去的大帽子?
金鐘59/李銘順跟弟弟李銘忠爭迷你視帝 開心喊:命運的安排
《八尺門的辯護人》在59屆金鐘獎成了入圍大贏家,入圍了最佳迷你影集、最佳導演、最佳編劇、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女配角、最佳新人獎等16項大獎。李銘順可望拿下第二座金鐘視帝,而這次跟親弟弟李銘忠角逐同獎,心情格外開心。演技出眾的李銘順在《八尺門的辯護人》中飾演阿美族出身的公設辯護人佟寶駒,不但展現收放自如的演技,苦練族語有成更是被族語老師稱讚「祖靈保佑」,這次獲知入圍訊息時,跟前幾次一樣都正在打高爾夫球,他說:「今天剛好命運的安排,我又在球場打球,因爲今天有慈善球賽,冥冥中注定每次打球都會收到好消息,謝謝大家。」他也恭喜導演和其他演員以及技術團隊,而這次跟弟弟李銘忠同步入圍,一起角逐最佳男主角獎,他也認為這是一個滿特別的一個經驗,非常開心。雷嘉汭飾演印尼籍看護,演技令人驚艷。(圖/鏡文學提供)雷嘉汭突破以往戲路,挑戰飾演印尼籍看護,僅花一個月的時間學習了印尼語、爪哇語、穆斯林教儀,戲劇播出時許多觀眾都入戲很深,以為她是真的印尼人。她聽到入圍消息時開心尖叫逾20聲說:「謝謝金鐘獎的評審,謝謝唐福睿導演願意把莉娜這個角色給我詮釋,謝謝所有在八尺門中一起工作的夥伴,我會繼續加油,無止盡的激動及感謝!」楊烈角逐迷你男配,可望再抱一座演技獎回家。(圖/鏡文學提供)楊烈在戲中飾演漁業大老,平時在片場是一位和藹的老大哥,但他自備的超級強大氣場一上戲之後就壓得眾演員喘不過氣,公布入圍時正在台中參加記者會的他,會後以錄音方式不疾不徐的感謝八尺門幕前幕後所有團隊以及金鐘獎評審,也讓大家期待他繼金鐘獎最佳男歌星獎之後,再抱一座演技獎回家。入圍女配角的潘儀君是第二次入圍金鐘獎,抱著平常心的她在接到賀喜電話時說:「《八尺門的辯護人》集合了很多優秀的人才,很期待頒獎典禮時在台下跟著大家一起鼓掌、一起感動。」潘儀君久違的演出,讓她再拿到金鐘入場券。(圖/鏡文學提供)而第一次參與戲劇演出的張耀是來自印尼的學生,原本是陽光男孩的他,為了詮釋有自閉傾向的嫌犯移工,接受了營養師的健身計畫,也努力把自己調整成抑鬱的性格,最後一集的情感戲大爆發,除了惹哭現場工作人員,戲劇播出時也讓觀眾紛紛詢問這位演員的背景,成功讓他入圍了最具潛力新人獎。他說:「很榮幸第一部作品就遇到這麼專業的團隊,謝謝導演、謝謝八尺門的大家,也謝謝金鐘獎的肯定!」張耀入圍最具潛力新人獎。(圖/鏡文學提供)監製兼製作人董成瑜表示:「要製作一部被觀眾接受、又能在觀眾心中留下一些思考空間的作品,需要克服很多困難。台劇這幾年一直在進步,我們會跟大家一起努力。」身兼編劇、導演和原著小說作者的唐福睿開心的表示:「感謝評審肯定,這是巨大的鼓勵,也讓我對自己一直在探索的故事類型與風格,有了更多信心。我會繼續努力創作,不負這份疼惜。」
金鐘59/賀軍翔不受醜聞影響入圍迷你視帝 揭評審考量
金鐘59今(11日)公布入圍名單,其中遭控性侵獲不起訴的賀軍翔,以《不夠善良的我們》入圍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主角獎,引發話題,戲劇類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薛聖棻受訪時提到,投票過程完全沒有受到新聞事件影響,是以表演本質進行討論。金鐘59戲劇類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薛聖棻。(圖/趙文彬攝)今年陷入醜聞風暴的賀軍翔,入圍與否本就受到關注,今揭曉他以《不夠善良的我們》入圍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主角獎,將與李銘忠、李銘順兄弟及夏靖庭、張耀仁競爭。薛聖棻受訪時說道:「那一組投票是在新聞之後舉行,完全沒有受到影響。」薛聖棻也表示,今年戲劇總類多,評審組合也非常多元,討論過程七小時,中間只休息20分鐘,沒入圍的都是遺珠之憾,小S也是他心中的遺珠。郭雪芙、劉俊謙以《此時此刻》單元「站一個晚上」入圍金鐘視帝后。(圖/Netflix提供)今年入圍大贏家,屬《八尺門的辯護人》入圍16項最高,緊接著《不夠善良的我們》13項、《有生之年》10項。而《此時此刻》屬10集單元劇,卻被歸類於戲劇類而非迷你劇,形成單元劇與長劇競爭的現象,像劉俊謙、郭雪芙、賈靜雯以《此時此刻》角逐視帝后。薛聖棻對此解釋,評審主要關注角色完成度、立體度,「因為演技沒辦法用量化處理,不管他出現多長,但他足不足以說服在場9位評審,是最終投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