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罪
」 過失傷害 車禍 肇逃 飼主 警方
女子做埋線拉提手術險毀容! 北市醫美診所密醫遭北檢起訴
蔡姓女子於2023年至中山區某醫美診所做埋線拉提手術,事後在皮膚潰爛以後,蔡女才驚覺為她做手術的刑女並沒有醫師資格,僅是診所內大陸籍的股東。蔡女憤而提告以後,台北地檢署依照違反醫師法、過失傷害罪對刑女進行起訴。起訴指出,刑女在知曉不具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美整形相關醫療手術的狀況下,仍於2023年11月間為蔡女進行埋線拉提手術,並總共埋了18條線材,並對蔡女臉部施打玻尿酸等保養品。術後蔡女臉部腫脹發炎差點毀容,直到前往其他醫院治療後才得以恢復,並因此得知刑女的手術處理並不正確且刑女其實根本不具備醫師資格。蔡女對刑女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違反醫師法、過失傷害罪對刑女起訴。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小學生打高爾夫「揮桿姿勢高」打傷同學 教練也遭判刑
王姓教練民國113年到在台北市知名私立小學高爾夫球社團指導小學生球技,但王未注意林姓學生揮桿姿勢過高,以至於球桿打中麥姓學生的臉造成鼻骨骨折,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王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於審理期間先行賠償8萬元,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王姓教練113年6月12日前往北市一間國小代課,王對學生進行高爾夫球社團課程指導教學時,本應善盡教學監督之責,提醒切桿練習之學生,揮桿幅度不得超過膝蓋,而其他在旁等待之學生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以避免遭球桿或高爾夫球擊中。王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致麥姓學生遭大幅度揮桿之林姓學生(所涉過失傷害罪嫌部分,未據告訴)不慎擊中其臉部,因而受有鼻骨骨折之傷害。北院審酌王身為高爾夫球教練,疏未善盡監督學生之責,致課堂學生揮桿過失擊傷麥姓學生,實有不該,惟念王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於審理期間先行賠償8萬元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3月女嬰遭猛搖致失明、腦萎縮 冷血保母遭判7年半定讞
2019年保母謝旻燕在照顧僅有3個大的李姓友人之女時,因為猛力搖晃女嬰的頭部導致其最終雙眼失明、發展遲緩。最高法院今(10月27日)判決出爐,法官考量謝女否認犯行,且拒絕與被害人進行和解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判處7年6月徒刑,全案確定。案件發生於2019年1月28日至2月13日期間,謝女因疏於照顧,導致女嬰身上出現瘀傷等,而2月19日,謝女明知女嬰僅有3個月的大小,但仍對其猛烈搖晃,女嬰也因此有虐性頭部創傷,並導致其出現疑似癲癇、意識不清等症狀,最後由謝女丈夫返家後驚覺有異狀才將女嬰送醫,女嬰也因此腦部萎縮、雙眼視力減退至0.02以下、發展遲緩。一審法院認為謝旻燕否認犯罪,拒絕和解與賠償,且未向家屬道歉毫無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二審法院則認為原審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有誤,改以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謝旻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並就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再上訴三審後於今日駁回,全案定讞。
黃子佼駕車擦撞女騎士逃逸 發聲明致歉「未聽到呼叫或碰撞聲」
藝人黃子佼性騷風波官司尚未落幕,今(7)日再爆出新的法律爭議。據了解,他於今年8月在新北市三重區駕車時,不慎擦撞一名女機車騎士。然而,黃子佼在碰撞後未下車察看傷者,也未等候警方到場即驅車離開現場。事後,警方已依據「刑法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罪」,將黃子佼函送至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對此,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致歉。聲明中指出,他「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而是依常理穩定行駛。他同時強調,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黃子佼聲明:根據今日部分媒體報導黃先生發生之交通事故,內容有誤,特此通知。根據二重派出所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先生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影片顯示,在此同時,後方一台機車,從黃先生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影片繼續顯示,黃先生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當下行車視線,也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所以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黃先生是於九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八月底現場此況。在九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五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請報導時,尊重事故現場事實。勿干擾調查進度。如有疑慮,懇請務必洽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查證以上所述之監視器影片內容,請勿以訛傳訛誤導視聽。特此,感激不盡。祝大家行車平安。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涉肇事逃逸! 撞傷女騎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
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及持有兒少性影像,未料,官司都還沒解決,又爆出8月他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6旬女騎士發生碰撞,還直接離開現場。事後婦人驗傷報案,警方通知黃子佼到案說明後,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8月16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車行經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行駛的60歲林姓騎士發生碰撞,他當時停下約2秒後未下車查看,也未等待警方到場,即離開現場。林婦臉部、手臂、手肘及膝蓋多處受擦挫傷,隨後持驗傷單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肇事車輛登記車主為黃子佼,隨即通知他到案說明。警方指出,黃子佼涉有肇事逃逸行為,依《刑法》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將黃子佼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故責任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此前,黃子佼因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持續審理中,並陸續有被害人與黃子佼達成和解。
桃園女駕車夜歸轉彎輾醉漢 肋骨斷5根撿回1命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39歲的羅姓女子於凌晨時分開車返家,在自家社區迎賓步道前準備迴轉時,未注意到前方竟有1名男子醉倒在地,結果1個不察,右前輪直接輾過男子身軀,造成男子多處重傷,所幸經送醫搶救後暫時保住性命。檢警調查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8月17日凌晨12時37分,當時羅女駕駛車輛沿平鎮區延平路二段行駛,行經社區迎賓步道時,因視線不清或注意力不足,未發現1名林姓男子醉臥在地,就在羅女駛車靠左迴轉的瞬間,車輛右前輪不慎輾過林男,造成其頭部挫傷、腦震盪、左肩受創,並引發左側血胸與五根肋骨骨折等重傷。事發後,羅女立即意識到肇事狀況,主動報警處理,並在警方到場後坦承是肇事駕駛。林男被緊急送醫急救,雖然傷勢嚴重,但在醫療團隊搶救下撿回一命。桃園地檢署複訊時,羅女承認過失事實毫不推託。檢方認為,雖然她的疏忽導致林男重傷,但因其第一時間主動報警,態度誠懇,符合刑法「自首」的減刑要件,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從輕量刑。
遛狗不牽繩!孕婦被3狗追咬「就醫慘胎停」 冷血飼主拒賠償
飼養寵物很多事情要注意,最近大陸江蘇有一名飼主出門遛狗,沒有使用牽繩,他的3隻狗突然朝一名騎著電動車的孕婦追咬,事後孕婦就醫打狂犬病疫苗時腹中胎兒竟停止發育,只能服藥引產。痛失胎兒的女子向飼主要求賠償,對方竟冷血拒絕,目前她已一狀告上法院。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一名女子在社群上發文討公道,今年6月她懷孕初期約2個月,同月3日上午她騎電動車外出,在路上被3隻狗狗追咬,當場電動車側倒,她的左邊大腿也被狗狗抓咬受傷;令她氣憤的是,3隻狗的飼主全程目擊,她確認對方沒使用牽繩。當下女子致電給家人,他們也立即替女子報警。女子在狗飼主陪同下去當地衛生所,院方得知她懷孕2個月,在醫師建議下請她前往武進人民醫院南院施打狂犬病疫苗,一共需要打5針;在女子打到第4針的時候,發現她腹中胎兒停止發育,馬上又去兩間醫院檢查,確定胎停,只能服藥引產。女子因為被狗咬失去腹中胎兒簡直晴天霹靂,飼主卻不在意寵物害死一條人命,拒絕賠償;在調解時,飼主表示願意賠付最多1萬元(約新台幣4.3萬元),女子無法接受,於是一狀告上法院。至今女子尚未收到人民法庭任何回覆和通知,讓她痛心發聲,「是好不容易才懷上的孩子,事發至今兩個多月了,每每想起來,還是整晚睡不著」。事實上,在台灣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8旬翁無照騎車闖紅燈肇禍 終認罪判拘役緩刑2年
台北市發生一起高齡駕駛車禍案件,1名年逾8旬的田姓老翁,未持駕照騎機車上路,疑似闖紅燈與1名鄭姓男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對方膝蓋擦挫傷,田男事後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1審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田男不服判決上訴,最終二審認定其悔意並完成調解,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給予2年緩刑,全案定讞。事故發生在2024年1月1日上午,田姓老翁當時騎乘機車行經台北市松山區民權大橋附近路口,疑似未注意號誌轉換,在紅燈後10秒仍繼續通過路口,結果撞上直行的鄭姓騎士,鄭男受傷報警,警方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審理期間,田男一度否認闖紅燈,並辯稱事發當下仍是綠燈,自己行駛過程緩慢,鄭男卻突然衝出,才會釀成意外,但法院調閱監視器及號誌時制,確認田男碰撞發生時,紅燈已亮起至少10秒,駁回其說法。台北地院一審認為,田男從未考取駕照,卻擅自騎車上路,且喪失通行權後仍執意通過,屬明顯過失,加上未與被害人和解、審理時態度不佳,因此判拘役50日,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田男不服提起上訴,至二審期間才認罪並與鄭男調解,法院審酌其高齡且表達悔意,最終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給予2年緩刑。
驚險瞬間曝光!摩托司機打瞌睡撞護欄 女乘客墜橋砸破轎車玻璃
泰國曼谷恰圖恰區(Chatuchak)拉差約亭路口(Ratchayothin Intersection)25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名使用叫車平台的摩托計程車駕駛因打瞌睡失控,撞上橋梁護欄,導致後座的女性乘客墜落橋面。女乘客跌落時正好砸中一輛轎車車頂,導致擋風玻璃碎裂。(圖/翻攝自TikTok, @rnatpakan )根據《Channel 7》與《SiamRath》報導,事發時間約在早上7時,事發瞬間被民眾錄影後上傳至 TikTok,畫面顯示女乘客從高處跌落,正好砸中一輛經過的轎車車頂,車輛擋風玻璃瞬間破裂。另一名46歲的摩托計程車司機凱(Kai)受訪時表示,他當時在附近載客,聽聞意外後立刻趕往現場。目擊者指出,肇事駕駛失控撞上護欄,女乘客因此墜落,而駕駛本人僅受輕傷,並未跌落橋下。警方表示,肇事駕駛坦承在行駛中打瞌睡,已依過失傷害罪送辦。(圖/翻攝自SiamRath)警方稍後確認,女乘客為緬甸籍的林林埃(Lwin Lwin Aye),被送往帕奧洛卡塞醫院(Paolo Kaset Hospital)接受治療,送醫時仍保持清醒,目前狀況尚未更新。涉事駕駛名為塔納帕(Thanaphat),他坦承自己在行駛中打瞌睡。警方依泰國《刑法》第390條對他提出過失傷害指控。該罪最高可處一個月徒刑,或罰款1萬銖(約新台幣8,800元),或同時併處。警方補充,若傷者病情惡化,嫌犯可能面臨更嚴重罪名。報導指出,泰國過去也發生多起類似事故。今年4月,大城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一名女子駕車從5公尺高橋墜落,幸運倖存;去年12月,北欖府(Samut Prakan)一名女子為撿掉落的手機翻過人行天橋欄杆,不慎摔落受傷。墜落的女乘客為緬甸籍,目前送往醫院救治,傷勢嚴重。(圖/翻攝自X,@MatichonOnline)
拒檢擦撞還棄車! 新莊警逮2嫌起獲毒品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26日凌晨發生拒檢肇逃事件,一輛疑似酒駕的小客車拒絕警方攔查,逃逸過程中擦撞機車與汽車,造成2人受傷後棄車逃逸。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緝,僅花不到1日便鎖定並逮捕52歲王男與50歲蕭女,現場並查獲多項毒品。警方指出,涉案車輛肇事後棄置泰山區民生路,兩嫌轉以向友人借來的機車繼續逃逸,最後將機車棄放在林口區公園路一帶。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與雲龍車辨系統掌握行蹤,終於在當晚9時許將2人查獲。警方在嫌犯隨身包內查獲海洛因1.27公克、安非他命0.48公克、針筒3支、卡西銅煙油1瓶(毛重14.72公克),並於涉案自小客車內起獲安非他命吸食器。全案依《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舉發。警方也將進一步送驗2人尿液,釐清是否涉毒駕。據了解,兩嫌當時因身上持毒心虛,見警方臨檢一時慌亂才鋌而走險。新莊分局強調,本案自案發至緝獲僅不到一天,展現警方追緝的執法決心。警方呼籲,拒檢肇逃與毒駕行為不僅危害自身,更波及無辜用路人,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絕不寬貸。
韓國男動手術「想變大」慘被切斷 醫師挨告罰700萬
每種手術都有風險,患者應該自行評估。南韓一名35歲男子在首爾進行下體增大手術,因為醫師的疏失,竟將重要組織切斷,結果出現性功能障礙以及排尿困難。法院審理後,判處醫師700萬韓元罰金。根據《中央日報》報導,涉事的泌尿科醫師被指控2020年在首爾江南區一家診所為35歲男子實施下體增大手術時,不慎切割到生殖器,以致於受損。由於男子先前已經接受過2次手術,海綿體和人工真皮植入物已經出現沾黏,但醫師卻沒有告知嚴重後果。檢方起訴書提到,醫師試圖強行分離男子的生殖器,導致海綿體和尿道斷裂。醫師在庭審中辯稱,雖然預見了海綿體和假體的沾粘,但不可能預見手術過程中會發生損傷,因此不存在違反解釋義務的情況。然而,法官審理指出,醫師如果有注意到,解剖困難或確認有損傷,就應該在問題發生前停止解剖並進行縫合,如此就能防止併發症的發生,但是卻強行進行手術,造成無法挽救的後果。法官認定醫師違反說明義務,未說明手術可能引起的風險,即使受害者簽署手術同意書,也很難預見會出現嚴重的併發症。自手術以來,男子一直承受極大的身心痛苦,包括尿失禁和性功能障礙,如果病患有被充分告知事實,可能就會拒絕動手術。只是考量到醫師在手術後,親自將男子轉到其他醫院,承擔部分的住院和手術費用,以防止損害擴大,而且部分損害賠償已在民事訴訟中討回。據悉,醫師去年被判須支付總共2463萬韓元的賠償金,因此一審認定業務過失傷害罪成立,判處罰金700萬韓元。
20歲男胸口被開槍靠「這物」幸運活命 他回憶:看滿身血以為要死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20歲男子日前去拜訪朋友,胸口不慎被開槍,他在一次瀕死經歷後,將自己的倖存歸功於信仰,因為十字架項鍊幫他擋子彈,醫師指出,他真的非常幸運。男子說,低頭看到自己滿身血,以為要死了。據《FOX新聞》報導,20歲男子派瑞(Aidan Perry)6月在朋友家時,胸口不慎被手槍擊中,他被緊急送往當地醫院,並立即送手術室,而奇蹟發生了,他成功活了下來。據悉,因為派瑞當時戴一條帶有十字架吊墜的金項鍊,醫護人員相信,這條項鍊可能讓子彈分裂,避免重大器官受損,子彈射入派瑞的胸口,再從腋下附近穿出,隨後又從手臂重新進入體內,導致他的肱骨骨折。為派瑞動手術的外科醫師說,通常這類傷勢是毀滅性的,這名年輕人非常幸運,如果沒有那條項鍊,結果將會完全不同,子彈沒有直接穿透派瑞的胸膛,因為項鍊而轉彎。派瑞表示,當他低頭看到自己滿身血,以為要死了,雖然之前他就有宗教信仰,但這次事件讓他的信仰更加堅定。據了解,該條項鍊是父親去年聖誕節送給派瑞的禮物。警方提到,開槍誤傷派瑞的男子已在森特郡(Sumter County)被捕,被控犯下過失傷害罪。
內湖好市多旁嚴重車禍!母女騎車碰撞貨車重摔送醫 8歲女童遭判腦死
昨(9)日下午4時許,台北市內湖區發生一起嚴重車禍,46歲陳姓女子騎機車載著8歲女兒行經內湖好市多前舊宗路時,因不明原因與同向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導致母女2人當場重摔倒地。據了解,警消趕抵時,陳女意識不清、女童則失去呼吸心跳,經送內湖三軍總醫院連夜搶救後,陳女生命跡象穩定,但女童在今(10)日下午遭院方判定腦死。內湖分局指出,昨日下午4點14分接獲通報,46歲陳姓母親騎機車載著8歲女兒沿舊宗路一段往北第三車道直行時,左側車身因不明原因與由49歲張姓男子駕駛的同向白色小貨車發生碰撞,導致母女2人當場重摔倒地,頭部受創。一旁民眾見狀立刻打電話報警。張姓男子駕駛的白色小貨車。(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到場時,發現女童已無生命跡象,陳女則是意識不清,貨車駕駛張男未受傷,隨即將母女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搶救。至今日上午,陳女已脫離險境,生命跡象轉為穩定。而受傷女童雖在搶救後恢復心跳,但仍在今天下午由院方判定腦死。警方指出,據查張男酒測值為0,當時正準備開往高速公路,已先依過失傷害罪嫌送辦。而陳女的酒測值也已抽血檢驗。但由於現場沒有監視器影像,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撞傷行人肇逃找友人頂罪 遭控「踢皮球」蘆洲警回應了
新北市八里區去年11月24日發生一起肇事逃逸案,鄭男駕駛自小客車沿八里龍米路二段直行時,未注意路況猛撞張姓行人,造成其左脛骨近端骨折、遠端開放性骨折、腓骨骨折及足蹠骨粉碎性骨折。後續檢方追查發現鄭男找來林男頂罪,近日偵結依法對兩人起訴。此外,蘆洲警分局遭控林男自首時員警未依規定承辦。對此,警局今也祭出回應。鄭男肇逃後先是打給許姓友人,隨後與林男等3人商討對策,最後決定由林男出面頂罪,林男當日晚間6點前往派出所要「自首」。事後警方遭控未依規定做筆錄,且還與交通分隊互踢皮球。蘆洲分局表示「當日下午18時有林姓男子前往龍源所自稱爲前述肇事逃逸車輛駕駛人,表示欲自首,本案因案件已移轉交通分隊處理,遂由龍源所員警抄登林男年籍資料及聯絡電話,後續經交通分隊承辦員警多次聯繫林男均不到案說明亦不接電話,復經本分局偵查隊於今年2月函發刑案通知書通知林男到案說明,亦未到案,本分局依綜合判斷認林男涉有嫌疑,遂於2月17日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林男犯後自首已非現行犯,基於案件繫屬規定,抄登資料由承辦員警聯繫,惟經電話及書面通知均不到案,本分局仍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過程均符合規定,尚無疏失。」檢察官追查後揭穿頂罪內幕,依《刑法》過失傷害罪與肇事逃逸罪起訴鄭男,林男則依頂替罪起訴。
患者拒絕抽血仍遭執針 台南護理師過失傷害判罰5千
台南1名曾姓男子因感冒前往診所看診時,明確拒絕接受抽血檢查,卻仍因蔡姓護理師未確認抽血單貿然抽血,造成右手受傷,曾男因而提告。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護理師過失傷害,判處罰金5千元,可上訴。曾姓患者於2024年12月13日上午因感冒前往台南市某診所就診。醫師詢問曾男是否願意接受C型肝炎抽血檢驗,曾男明確表示拒絕。然而,蔡姓護理師未確認是否有醫師開立抽血單,便逕自執行抽血程序,將針頭插入曾男右手背。曾男當場反對並自行拔除針頭,導致右手背出現開放性傷口,其後提告護理師涉犯過失傷害罪。法院指出,蔡姓護理師在可合理注意的情況下,卻未確認抽血指示即貿然動作,屬明顯過失。雖然護理師坦承犯行,檢方亦認為其有和解誠意,但曾男堅持不接受和解,表示「我不要錢、不要賠償,我就是要讓被告受到處罰」。台南地方法院審酌護理師違反注意義務的程度、曾男受傷情形,以及雙方未達成和解,依《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判處蔡姓護理師罰金新台幣5千元,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快訊/北市警證實:重慶南路車禍肇事78歲董座「已出院」 下週通知到案說明
5月23日下午,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上一名78歲邱姓貿易公司董事長,無照開著黑色自小客車突暴衝,造成5車連環撞、8人送醫。肇事邱翁也在本次車禍中受傷,先送加護病房觀察,又在28日轉往普通病房。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今(13)天出面證實,肇事邱翁確認已經出院,有7名傷者向他提告涉過失傷害罪嫌,預定下週通知他到案說明。據悉,肇事駕駛邱姓老翁是國內某知名鋼材貿易公司董事長,名下企業資本額近2億元,經濟實力雄厚。但據警方調查,他從未考過台灣駕照,且自2019年以來,已有4次交通違規紀錄,其中還有2次是無照駕駛,顯然一點也沒把違規放在心上。邱姓董座妻子受訪時則宣稱丈夫持有「國際駕照」,但是因為「覺得台灣駕照太難考」,所以並未在台灣考照。
64歲駕訓班教練誤踩油門暴衝撞車 2乘客輕傷送醫
64歲黃姓駕訓班教練於12日上午9時許,駕車載著19歲的楊姓男學員及邱姓女學員,前往桃園中壢監理站考取駕照,豈料,黃教練疑似誤踩油門,車輛突然暴衝,先撞上前方停放的自小客車,接著又失控衝撞監理站的遮雨棚,造成車內2名學員受到輕傷。事故發生後,桃園市消防局興國分隊接獲報案立即派員到場救援,對楊男與邱女兩人進行傷口清洗與包紮止血處置,隨後緊急送往天晟醫院治療,所幸2人傷勢皆屬輕微,無生命危險。警方抵達現場後,對黃姓駕駛進行酒精測試,酒測結果為0,排除酒駕可能。由於此事件並非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警方表示若受傷的兩位學員提出告訴,將依過失傷害罪進行調查與處理。目擊者透露,當時車輛突然加速,撞擊力道驚人,造成監理站的遮雨棚明顯受損,事發地點為監理站內,環境狹窄,讓事故更容易造成傷害與損失,黃教練身為駕駛教學專業人員,誤踩油門引發事故也引發外界對駕訓安全的關注。
租賃車駕駛到案了! 機場違規拒檢衝撞員警逃逸
桃園國際機場11日清晨驚傳駕駛衝撞員警逃逸事件,一輛租賃車在第二航廈違規停車,遭航警保安大隊員警攔查時,駕駛不僅拒檢,還猛踩油門衝撞員警後逃逸,導致員警頭部、手部與足部多處擦挫傷。航警事後調閱監視器確認駕駛身分為43歲黃姓男子,通知其到案後,依妨害公務、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航警局表示,事發於今日清晨6時23分,保安大隊員警於第二航廈航北路發現一輛租賃車違停紅線,遂上前攔查。未料黃男見狀拒絕配合,甚至加速衝撞員警後駛離現場肇事逃逸。警方追查黃男動向並鎖定行蹤,航警局通知其到案說明,並完成偵訊。除了移送偵辦,航警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紅線違停、拒檢逃逸及衝撞執勤員警等違規事項開單舉發。航警局強調,為維護機場周邊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將持續加強第二航廈等重點路段與時段之巡邏與取締勤務,呼籲民眾切勿違規停車或以身試法,否則將依法嚴辦不貸。
又見遛狗不繫繩!北市男為護愛犬遭杜高犬咬傷 白目飼主挨告強辯「狗沒攻擊」:不然他會更慘
今年1月,北市一名喻姓男子在明知自家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屬於《動物保護法》公告的五大烈性犬之一,卻在遛狗時未繫牽繩,導致愛犬在公園遇見另名羅姓男子所飼養的柴犬時失控上前攻擊。羅男為保護自家愛犬,右前臂與雙手遭杜高犬咬傷,血流如注,事後報警提告。誰知喻男面對警詢,不僅表示「是對方的狗先挑釁」,還辯稱自己的狗沒有攻擊羅男,「不然他不會只受這種傷,早就上新聞了!」對此,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後,將喻男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根據起訴書,2025年1月19日,喻男帶著自己飼養的杜高犬到北投珠海路一帶的公園散步。喻男雖知杜高犬屬於高攻擊性的大型兇猛犬種,依法應全程繫好牽繩並戴上嘴套,但他不僅為將愛犬繫上牽繩,同時只以寬鬆的嘴套應付了事。當喻男在公園內遇見同在該處遛小型柴犬的羅姓男子,杜高犬突然失控暴衝撲向柴犬,羅男反射性抱起愛犬保護,自己的右前臂與雙手卻遭杜高犬猛咬,當場血流如注。事後,羅男立刻就醫治療,並攜染血衣物與驗傷單報警提告。喻男在面對警詢時,反稱「是對方的狗先挑釁」,並口出狂言稱:「如果真是我家狗咬的,他才不只受這種傷,早就上新聞了。」檢方調查完畢後,認為喻男未善盡飼主管理義務,違反動物保護規定,導致他人受傷,已設過失傷害罪,依法對喻男提起公訴。據了解,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是阿根廷培育的大型工作犬種,以強壯、勇敢和狩獵能力聞名。由安東尼奧‧諾雷斯‧馬丁內斯博士於20世紀初培育,用於狩獵野豬和美洲獅。體型魁梧,體重約40至50公斤,肩高60至68公分,毛色純白,短毛光滑,適應多種氣候。杜高犬忠誠護主,對陌生人警戒,適合做守衛犬或家庭伴侶。具高耐力和敏捷性,但需早期進行專業的社會化訓練以控制狩獵本能,否則對其他動物可能具侵略性。適當運動對其健康至關重要。在阿根廷被視為國寶,象徵力量與勇氣,深受愛犬人士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