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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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死亡車禍!砂石車右切撞機車 女騎士臟器外露當場死亡
新北市土城區29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63歲鄭姓男子駕駛砂石車,於上午7時許沿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與59歲王姓機車女騎士發生碰撞,王女被捲入車底並遭輾過,救護人員到場時她已明顯死亡,確切案情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上午7時許接獲通報,指位於土城區擺接堡路往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發生大型車與機車碰撞事件,警方與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指派轄區巡邏警力與救護車前往救援,到救護人員到場時,王女臟器外露、明顯死亡,救護車未將其送醫,警方則設置遺體帷幕,並同步封鎖現場實施採證與交通疏導。警方調查,鄭姓男子當時駕駛砂石車,沿著土城區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當行經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不慎與同向行駛的王姓婦人機車發生劇烈碰撞而導致悲劇。警方對砂石車司機鄭男實施酒精與毒品檢測試劑,已確認其並無酒駕或毒駕情事,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提醒,大型車輛因車身較長、轉彎內輪差及視線死角範圍極大,駕駛行經路口或變換車道時應提前打方向燈並減速慢行;機車騎士亦應盡量避免長時間行駛於大型車兩側或前後死角區域,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行車安全。
台中女遛狗走斑馬線遭撞亡!母慟「女兒隨媽祖修行去了」 駕駛過失致死判9月
台中市西屯區2025年6月11日上午7時許,25歲馮姓女子牽著愛犬行經中央公園附近行人穿越道時,剛下大夜班的吳姓女子駕車沿大鵬路左轉凱旋路,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以時速10至17公里直接撞上馮女,馮女當場重摔倒地不起,送醫搶救15天後仍回天乏術。馮母悲痛發文表示,「女兒撐了15天已隨媽祖修行去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依據鑑定報告及監視器畫面認定,吳女左轉時未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另考量吳女留在現場協助救護,並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民事求償部分,吳女除已透過強制險給付逾200萬元外,另表示願賠償520萬元至530萬元;但馮女家屬求償1340萬元,雙方金額差距逾800萬元,調解未成立,後續將由民事庭繼續審理。
曳引車酒駕跨雙黃線轉彎 重機騎士直撞傷重不治
高雄市鳳山區23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56歲許姓男子駕駛曳引車,從五甲二路旁的砂石倉庫由南往北起步駛出,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直行的36歲黃姓重機騎士剎車不及、高速撞上,黃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布置,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3日上午9時許,許姓男子當時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從五甲二路旁的砂石倉庫由南往北起步駛出,過程中涉嫌跨越雙黃進行左轉,黃男則騎乘Kawasaki 大型重機沿五甲二路由西往東方向直行,因閃避不及而與曳引車發生碰撞。強烈撞擊力道讓黃男隨即人車倒地,機車零件散落一地,現場畫面怵目驚心,救護人員趕抵時,黃男已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往杏和醫院救治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對許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為每公升 0.11 毫克,警方訊後將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黃男的酒精濃度將由法醫於後續相驗時進行抽血檢驗確認。而許男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左轉且未禮讓行進中車輛先行,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將依法開罰,確切事故原因和肇事責任則仍待進一步釐清。
大阪道頓堀惡火釀2消防員殉職 警調查1年揭起火原因:本可避免
日本大阪道頓堀去(2025)年8月發生一起嚴重火災,造成2名男性消防員殉職。大阪警方調查近1年時間,14日依重大過失失火罪嫌,將涉嫌亂丟菸蒂引燃火勢的一名35歲男子移送檢調;警方認為這場悲劇本可避免,請求檢方起訴並加重處分。而殉職消防員的家屬在得知起火原因竟是人為疏忽,再度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根據日媒《產經新聞》報導,大阪警方14日指出,去年8月18日一名男子在其工作的中央區宗右衛門町大樓的室外機旁,隨手丟棄未熄滅的菸蒂,進而引燃周邊堆積的寶特瓶及塑膠袋等雜物,火勢迅速蔓延,最終導致兩棟大樓、總面積約300平方公尺的建築被大火燒毀。承辦警方表示,嫌犯涉案情節是透過周遭許多監視器畫面,反覆檢視後,才得以釐清。雖一度考慮以情節嚴重的「重大過失致死罪」起訴該男,但考量到嫌犯無法預見火災會導致消防隊員殉職,最終未予採用。若以重大過失失火,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萬日圓(約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除了人為亂丟菸蒂,大樓安全管理的疏漏也是導致災情擴大的一大因素,調查指出,該大樓違法設置了3處未採用不燃材料的戶外廣告看板,違反《建築基準法》,助長了火勢的延燒。其中一名殉職消防員的家屬得知起火原因是人為疏忽後,透過警方發聲,除了向這1年來持續協助調查的警方、到場獻花悼念的熱心民眾與親友表達誠摯謝意外,也痛心表示,不希望這場慘痛的代價白白犧牲。家屬強烈期盼,社會大眾能引以為戒,提升人人對於菸蒂處置的防火意識,當局更應徹底落實安全法規的指導與違規整頓,不讓類似的安全漏洞與人為疏失,再讓任何一個美滿的家庭破碎。◎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三峽火葬場前死亡車禍 曳引車撞機車害女騎士「下半身大面積撕裂傷」喪命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三段16日清晨發生死亡車禍,41歲陳姓女子上午6時許騎乘機車,由土城區沿介壽路三段往三峽方向行駛,行經介壽路三段260巷口時,不慎與59歲葉姓男子駕駛的營業貨運曳引車發生碰撞,陳女下半身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到場時他已明顯死亡、沒有送醫,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16日上午6時許,陳女騎乘機車行經介壽路三段260巷口時,在三峽火葬場前與葉男駕駛的曳引車前車頭發生碰撞,強大撞擊力道讓陳女下半身大面積撕裂傷,當場失去無生命徵象,經消防救護人員確認後未送醫。三峽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轄區橫溪派出所及交通分隊警力趕赴現場,橫溪派出所員警隨即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與疏導,交通分隊則進行事故現場測繪與採證,並通知鑑識人員到場。警方目前已調閱該路口監視器影像留存,以釐清具體的碰撞過程與事發原因。警方初步調查確認葉男酒測值為0,且未有毒駕情形,而涉案的營業貨運曳引車在案發當時並未載運貨物,暫時排除超載通行的可能,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師大路奪命車禍!女過馬路被撞 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北市大安區師大路12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蔡姓男子開著賓士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走在斑馬線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發生碰撞,吳女被撞後倒地,其緊急送醫後被發現顱內出血,其持續昏迷,情況並不樂觀。而12日晚間8時許也傳出噩耗,吳女經急救後仍不幸不治。35歲的蔡姓男子12日下午駕車行經師大路口時,因未注意走在前方行人穿越道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的左側身體發生碰撞,吳女遭撞後隨即倒地,造成吳女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並有顱內出血情形,被緊急送醫治療。然而12日晚間8時許傳出噩耗,吳女送醫後情況仍不樂觀,遲遲未脫險,最終不幸宣告不治。而肇事的蔡姓男子其轎車有輕微車損,駕駛酒測值為0、駕籍正常。全案後續也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緩;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180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大安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避免事故發生。
2天打1次牛奶針!珠寶設計師砸582萬注射485次身亡 逆轉起訴醫師
台北一名珠寶設計師因睡眠障礙,砸下582萬元接受薇娜時尚美學診所劉姓醫師的舒眠治療,在1023天內施打「牛奶針」485次,幾乎2天就打1次導致藥物成癮,她中止療程後8個月,去另一家診所做除疤雷射手術時,為進入舒眠麻醉狀態再度注射牛奶針,結果昏迷身亡,家屬對兩位醫師提告,結果最後做除疤手術的醫師不起訴,長期為被害人舒眠治療的劉姓醫師,原本兩度不起訴,高檢署都發回重查,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丙泊酚(Propofol)製劑因為乳白色外觀有「牛奶針」的暱稱,可用於醫療麻醉,屬管制藥品,去年「車模界林志玲」蔡姓女模即因失眠困擾,接受名醫吳紹琥的舒眠電波療程後昏迷19天拔管離世。檢方調查,薇娜時尚美學診所的劉姓醫師明知丙泊酚是第4級管制藥品,不應不當使用導致病患成癮,為了賺取高額報酬違反醫療規則、也沒善盡注意義務,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1年1月22日期間為求診的珠寶設計師高頻率注射含有丙泊酚成分的「飛可復1%注射液」共485次,造成患者身心依賴成癮後,再繼續施打。2021年9月2日,珠寶設計師前往新莊某診所,接受辛姓醫師注射丙泊酚藥物,在舒眠麻醉的狀態下除疤雷射,但出現血氧降低、心跳緩慢等症狀,經CPR搶救後送醫,於同年9月30日宣告不治,解剖研判可能因為舒眠麻醉師用丙泊酚,引發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和長時間住院治療後,腦水腫併發肺炎、菌血症而死亡。死者的先生、兒子告薇娜診所劉姓醫師涉嫌過失致死,北檢第一次偵查不起訴,高檢署發回,北檢二度偵辦仍不起訴,不過家屬再議成功,地檢署第三度調查,承辦檢察官依發回意旨、解剖結果以及醫學鑑定報告,逆轉起訴劉姓醫師,認定他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珠寶設計師的母親另提民事損害賠償,一審判賠632萬元,二審改判200萬元,2024年年底三審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賠償200萬。
名醫陷醫糾1/女求醫劉偉民術後腸穿孔、裝人工肛門 8年後再挨刀
前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知名婦產科醫師劉偉民,因以達文西手術處理病患卵巢癌復發腫瘤,病患最終死亡,劉偉民遭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但這卻非劉偉民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2016年一名A姓女子因右側卵巢水泡在朋友介紹下前往北醫就診,卻在進行第2次手術時,其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更一度休克,好不容易撿回一條命後,卻在2024年因前次手術造成的腹膜損傷,導致腸扭轉阻塞,腸道一度跑到腹膜外!A小姐在進行第二次手術,摘除右側卵巢與雙側骨盆淋巴,術後卻出現劇烈疼痛與嚴重不適,腹部鼓脹如籃球,才被發現為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圖/民眾提供)現年41歲的A小姐回憶起當時狀況表示,由於自己晚唸大學,2016年4月在即將畢業之際,因腹痛就醫,原以為僅是單純的盲腸炎,卻被發現因右側卵巢長出一顆9.2公分的水泡,隨後壓迫腸道造成憩室炎,A小姐也在朋友的介紹下,前往北醫尋求婦產科名醫劉偉民的協助。就診後劉偉民經過超音波診斷後,認為該水泡疑似為低惡性腫瘤,保險起見仍需以手術切除,並建議以達文西手術進行,費用粗估為22萬元,但對當時才剛要畢業的A小姐來說幾乎無力負擔,最終在多方考量下,希望醫師以腹腔鏡手術進行。同年5月,A小姐便進行腹腔鏡手術,手術相當成功,順利摘除水泡,並經化驗後,被告知水泡已有組織增生情形,恐會惡化,因此建議在進行第二次手術,將右側卵巢與雙側骨盆淋巴預防性切除。二次手術前,A小姐指出,當時仍不斷被建議以達文西手術進行,但考量到實在無力負擔,因此仍堅持以腹腔鏡進行,並將手術排在同年7月。第二次手術結束後,其在恢復室醒來時卻感受到腹部劇痛,強烈的痛楚讓A小姐甚至向護理師表示願意自費止痛,但隨著她轉入普通病房後,疼痛卻幾乎沒有改善,伴隨而來的還有無法排氣、腹部腫脹到如籃球大小,並有持續不斷嘔吐、發燒等情形,意識更也時而清醒時而模糊。由於嚴重腹膜炎伴隨敗血性休克,A小姐一度被發出病危通知單。(圖/民眾提供)在意識到A小姐的症狀有異,院方緊急將A小姐的嘔吐物拿去化驗,發現裡面有出血情形,先是對其進行腹部探測,驚見A小姐腹部已出現嚴重腹膜炎,緊急改為傳統開腹手術,將其推入手術室急救。等到A小姐再恢復意識時,已是2天後在加護病房時,醒來的A小姐身上插滿管線,這時她才知道她因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與敗血性休克,腹腔內充滿糞便與膿液,院方一度發出病危通知,被緊急轉往急症外傷外科才撿回一條命。儘管鬼門關前走一遭,但A小姐在復原的過程卻相當艱辛,其在加護病房住了12天後,才被轉往普通病房,在住滿1個半月後才勉強能出院,但因腸穿孔引發的腹膜炎,手術中把腸子拿出清洗,因此被迫裝上「人工肛門」,在等待復原的半年期間內,每個禮拜還得負擔約8、9000元的人工造口醫材費用,並在持續回診後,還得再次進行手術,將造口關閉,更是在手術3個月後才能正常走路。等A小姐好不容易恢復一點力氣時,與北醫進行協調會,但北醫堅決否認手術有人為疏失,劉偉民更表示是因其「腸道脆弱」,才會導致左上腹部靠近乙狀結腸位子穿孔,在後續過程中也未見劉偉民出現,僅在第二次手術時見到劉偉民,隨後便是因嚴重腹膜炎推入手術室內於加護病房內時,劉偉民曾來探視,便再無下文。北醫在協調會上也拿出一張50萬元的欠費單,詢問A小姐是否願意和解,當場遭A小姐拒絕,該協調會隨後也不了了之,但北醫卻也默認並未追討A小姐總計50萬元的醫藥費,並同意負擔其後續的回診費用。2024年A小姐再因腹痛前往就醫,被發現其因過去手術造成 腹壁破洞長達14公分,並有腸道位移發生腸扭轉與阻塞,不得不再次接受手術。(圖/民眾提供)但事件卻還未結束,在該重大手術的8年後,2024年4月,A小姐再度因腹痛前往就醫,卻被發現因手術的大範圍開腹造成腹膜損傷,導致腹壁出現15公分寬的巨大缺損,部分腸道已突出至腹壁缺損處,幾乎在皮膚之下,更因此發生腸扭轉與阻塞,確診「切口疝氣」,但因其過往大手術的緣故,不少醫院擔心醫糾,強烈建議A小姐回到原醫院就診,讓A小姐再次躺上手術台,沿著過去的傷口再次剖腹,以人工網膜固定腹膜,將位移的腸道復原。A小姐也無奈感嘆,幾次重大手術讓她感受到生命無常,且不知後遺症到底何時會來,肚子上的疤痕幾乎難以復原,也因手術後應避免腹部用力,「束腹成了我的陪伴」。儘管當時住院時,曾有住院醫師在換藥時,小聲堅定的告訴她「要好好活下去,出院後一定要追究」,但都因礙於當時身體仍需復原,且也有經濟壓力而並未再對院方或劉偉民提起任何訴訟,直到如今有力氣也有能力提告時,卻早已過了追溯期,難以在訴訟上討回公道,事後詢問相關醫療專業人士,均被告知「人為疏失成分較高」,且有法界人士透露:「切除右側卵巢的手術風險告知內容內均未有腸穿孔一項,可見腸穿孔並非手術常見之風險」。A小姐如今只能希望透過分享自身案例,讓相關被害人務必記得要捍衛自身權益。
名醫陷醫糾2/爭議不斷!劉偉民遭判刑 曾發文「鮑魚罐頭隨時可入口」
前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知名婦產科醫師劉偉民,爭議不斷,不僅遭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其2015年執行達文西手術時有疏失,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陸續有民眾指出,給劉偉民看病時,疑似遇到人為疏失,在進行右側卵巢摘除手術時,卻因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而其身為婦產科醫師,多次發出充滿性暗示貼文,一度遭到炎上。面對相關爭議,劉偉民仍繼續保有自己風格,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病患於手術前致贈其「很漂亮的鮑魚罐頭」,手術後又送了飽滿的烏魚子,「無限的遐想,她說隨時可以入口…」,幾日後才再發文表示,「最後一次Po病人送的食品小禮物囉…自從Po了鮑魚罐頭、烏魚子今天又收到魚子醬…以往吃香腸我就很幸福了…」。2015年劉偉民為卵巢癌復發的何姓女子進行達文西手術,卻被醫審會認為以何女復發情形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0多歲的劉偉民於2012年以達文西手術處理病患卵巢癌復發腫瘤,病患術後病情卻持續惡化,癌細胞擴散至腹腔、肝臟與骨骼等處,最終在2016年5月不幸病逝。而該名何姓女子於2012年11月間前往就診,被劉偉民確診左側卵巢癌,於同年隔月進行達文西手術,但其2015年7月回診卻發現復發,於同年8月再度執行第二次達文西手術,最終仍不幸在2016年5月病逝,讓家屬憤而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劉偉民否認有醫療疏失,「沒有亂搞一通」,強調是根據美國梅約醫院知名婦癌教授所發表之論文,其內容指出可以達文西手術治療卵巢癌,強調自己沒有對不起被害人,也沒有對不起被害人家屬,自己還因此受到「這種不能說的委屈,我心裡很難過」。然而根據3次醫審會的鑑定結果卻指出,前2次之結果認為以何姓女子復發後的狀況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第3次結果的鑑定意見認為「不能排除有因果關係」,但對照多家醫院回函卻指出達文西手術可用在婦癌上,因此劉偉民辯護人主張,病患死亡與選擇手術類別之因果關係,仍有待釐清。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何姓女子在接受第2次手術後,體內卻仍殘留腫瘤,體積大於1公分,對化學治療反應不佳,於術後不到1年時間即因卵巢癌轉移復發死亡。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指出,若將腹腔腫瘤完全清除,3年存活率高達50%,而體內若有1公分以上腫瘤未清除,3年存活率不到20%,因此認定劉偉民身為資深專業醫師,應熟知達文西手術適用範圍,卻未盡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針對已擴散的復發性卵巢癌,應採傳統剖腹手術切除,最大程度清除復發腫瘤,以此提高病人存活率,但劉男卻以不合醫療常規之達文西手術治療,顯已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此過失與何女死亡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偉民有期徒刑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劉偉民過去爭議不斷,除遭過失死罪判刑外,去年2月也因貼出性暗示貼文,指出「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遭到炎上。(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而其也非第一次引發爭議,2025年2月,劉偉民發文指出,一位面貌姣好的輕熟女因子宮內膜異位前往就診,在內診碰觸到陰道深處沾黏部位便發出「嬌痛聲」,劉偉民當即詢問對方「發生性行為時會痛嗎」,對方則回答,「不會耶,可能他們都太短」,劉偉民調侃回應,「奇怪,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瞬間引發網友批評,認為劉偉民的言行已構成性騷擾。對於失言風波,劉偉民則強調自己沒有性騷擾意圖,只是在內診時因病患反應疼痛,才會詢問病患在性行為時是否也會疼痛,「不會,可能他們都太短」等回應也是病患回應,讓他認為病患在開玩笑,才會有後續回應,但發文用字太直接,引發外界不適,強調若患者真的感到不舒服,也可對他提告。事後,劉偉民更分享自己家庭群組內兒子所貼的話,「當碰到心煩的瑣事,養成習慣去想『這狀況有什麼正面意義』、『看來世界要教我一件事,我得聽清楚學起來』」,讓他感慨發文表示,「當然不必為hater的話與懲罰自己,永遠會對人性抱著正向的看法。」。
練台生又被起訴過失致死!錢櫃女員工無防墜「賭命關窗」 8樓直墜身亡
國內KTV龍頭錢櫃暨2020年北市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72傷之後,2024年再度發生矚目命案,任職於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沒關好,自行拿兩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想關窗,但籃子突然破裂導致她失去重心,直接從34公尺高摔落地面傷重身亡,台北地檢署調查,錢櫃老闆練台生身為雇主卻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今日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本件墜樓意外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台北市西門町的錢櫃KTV吳姓女員工輪值避難與外場工作,看到8樓陽台緊急逃生窗是開啟向外推出的;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而女員工的身高約154公分,為了關窗,她拿了2個塑膠籃疊起來站上去,再請同事拿手電筒幫忙照明,探出身子想把逃生窗拉回來,但因為塑膠籃破裂翻落,女員工往外跌,直接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死者父親提告,台北市勞動局則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指出,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這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關規定,但錢櫃公司和負責人練台生都未注意遵守法規,導致員工身亡。練台生的疏失同時觸犯2罪,北檢認定為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論斷;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刑5年,練台生並非第一次遭此罪起訴,檢方偵辦錢櫃大火78人死傷也起訴他過失致死,一審判無罪,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22歲文大生返宿途中遇死劫 遭逆向小貨車迎面撞擊不治
台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四段19日深夜11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2歲沈姓文化大學男學生騎機車返回宿舍途中,遭一輛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的租賃小貨車迎面撞上,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肇事的39歲張姓男子駕駛租賃小貨車沿仰德大道下山,行經四段路段時疑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與對向直行的沈男發生猛烈碰撞。沈男當場噴飛重摔,警消到場時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仍傷重身亡。張男四肢擦傷,酒測及毒品快篩結果均為陰性。文化大學隨後發聲證實,死者為該校大二生,校方對此感到悲痛與不捨,強調沈男騎車時並未違規,是貨車司機逆向違規肇禍,校方已第一時間通知家屬,並將協助處理後續治喪事宜。警方表示,張男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釀禍,後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小貨車司機跨雙黃線逆向超車! 男大生魂斷仰德大道
台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四段昨天(19日)深夜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22歲沈姓男大生騎機車上山時,對向車道一名39歲張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欲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正面撞上沈姓男大生,導致沈姓男大生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雖緊急送往醫院,沈姓男大生仍在到院前就身亡。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在19日深夜11時22分左右,當時沈男騎乘機車要回宿舍,沿著仰德大道四段上山,對向車道有輛租賃小貨車逆向超車,沈男閃避不及,當場被猛力撞上,連人帶車重摔在地,現場機車車體零件碎片四散,沈男當場失去生命徵象,目擊民眾更驚恐表示「地上都是血」、「機車直接對折」。沈姓男大生的機車被撞到對折、零件四散。(圖/翻攝畫面)警消獲報到場,緊急將沈男送往榮總醫院搶救,沈男在到院前即身亡。警方隨即對駕駛小貨車的39歲張姓男子進行酒測及毒品快篩,確認並無酒駕、毒駕行為,後續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狠父母虐死3月大男嬰?頭骨遭擠壓粉碎骨折 法官打臉檢方改重罪送國民法庭
高雄一對顏姓、李姓父母涉嫌虐死未滿3個月大的親生男嬰,檢方原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發現男嬰頭部傷勢遠超一般意外所能造成,頭骨甚至出現兩側受力導致的粉碎性及線性複合骨折,法官認定疑有故意施暴情節,罕見主動變更起訴法條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並裁定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判決指出,2021年11月間,顏男與李女帶著未滿3個月大的男嬰前往醫院施打預防針,醫師發現男嬰耳後有大面積紫羅蘭色瘀血,懷疑傷勢不單純,當場建議住院檢查,但這對父母拒絕醫師建議,堅持將孩子帶回家照顧。詎料,隔天男嬰便在租屋處失去意識,送醫搶救後仍因腦幹及胼胝體中度軸突損傷不治身亡。檢方偵查期間依兩人說法,認為男嬰可能因照顧不慎導致頭部撞擊硬物死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法官檢視法醫解剖報告發現,男嬰右側頂骨與顳骨交界處有面積達7.5乘7公分的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側頂骨另有長達8.5公分的線性骨折,並伴隨雙側硬腦膜上腔出血及腦部嚴重腫脹。法醫鑑定指出,男嬰頭部雖有嚴重骨折,皮膚表面卻未見明顯破損或擦挫傷,傷勢並非一般跌落床鋪、碰撞家具、玩具擊中或徒手拍打所能造成;綜合傷勢型態研判,高度懷疑死者頭部兩側曾遭外力強力擠壓或撞擊,必須審慎追查是否涉及虐童案件。法官進一步指出,3個月大的嬰兒雖可短暫抬頭,但通常尚不具備自行翻身能力,即使意外跌落床鋪,也難以造成如此大範圍且同時出現在頭部兩側的複合性骨折。從傷勢分布及嚴重程度判斷,顯非單純意外所致,而是人為施力造成的可能性極高。因此,法院認為男嬰傷勢已足以顯示有故意傷害情節,照顧者涉嫌凌虐幼童致死的嫌疑重大,決定將案件改依刑法「故意傷害兒童致死」重罪審理,並移送國民法官專庭,後續將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以釐清男嬰死亡真相及相關責任歸屬。
毒駕又撞死人!吸安、卡西酮撞倒老翁害命 蘆洲女毒蟲遭羈押
新北市蘆洲區9日凌晨發生毒駕命案,47歲林姓女子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行經中原路時撞倒73歲梁姓路人,導致老翁遭同向的66歲李姓男子駕車輾過,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將她依法送辦,新北地院則裁定羈押。據了解,梁男當時沿中原路往長安街方向步行,在穿越馬路時遭林女撞上,又被同向的李男駕車輾過,梁男身受重傷,當場失去意識,被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林女與李男的酒測值為0,但經毒品唾液快篩,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李男經毒品唾液快篩則呈陰性反應,警方訊後將林女依涉嫌刑法185-3條毒駕致死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當場逮捕,李男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女涉毒駕致死罪罪嫌重大,且考量她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全院一半違建!東港安泰醫院火警奪9命 蘇清泉等4人逆轉遭起訴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發生嚴重火警,釀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悲劇,屏東地檢署調查後,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給予緩起訴,高雄高分檢2025年10月撤銷該處分,屏檢於近日二度偵結,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安泰醫院於2024年10月3日,山陀兒颱風期間積水,院內鄭姓水電士操作沉水馬達整理,卻錯誤使用延長線,導致短路起火,火勢由增建機房迅速延燒,最終波及動力供應中心與D棟病房,導致1名員工和8名病患逃生不及、喪身火海。屏檢2025年8月偵結,發現蘇清泉擔任院長期間,其胞兄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2人為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而釀成悲劇,更發現違建率高達3300%,全院違建率達47.2%。檢方認定他們涉《刑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違反《建築法》等罪,但考量蘇等人坦承犯行,且與家屬和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餘萬元賠償金,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還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但高雄高分檢署認為本案屬重大工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因而撤銷緩起訴處分並發回屏檢續行偵查,全案於近日再度偵結,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等4人。檢方認為,蘇清泉等人未經許可增建及破壞法定防火間隔與防火區劃、專業檢查人長年不實簽證申報、颱風當日違規使用延長線等犯罪事實,而本案死傷慘重、傷害公共安全之信任甚鉅,依建築法第91條第2項之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77條第1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及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起訴蘇清泉兄弟,鄭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的郭男被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
高齡換照新制上路前夕!台中76歲翁逆向衝撞機車 38歲騎士骨盆碎裂不治
台中南區76歲莊姓男子30日晚間駕車沿美村路二段內側車道行駛,行經光輝街口時,不明原因突然跨越車道衝向對向,逆向撞上38歲林姓機車騎士。撞擊力道猛烈,路燈當場撞斷,莊男駕駛的車輛也側翻路面,並波及另一輛自小客車及1名路人。警消趕抵時林男已無呼吸心跳,全身多處重創,骨盆嚴重碎裂,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莊男則頭部受有輕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遭波及行人僅受輕傷,自行就醫。警方初步調查,莊男酒測值為0,也未發現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交通部新版高齡駕駛換照制度自5月31日起正式實施,換照年齡由75歲下修至70歲,並增列更嚴格的體格及認知功能檢測。據了解,莊男已於去年完成換照作業,不料仍在新制上路前夕發生事故。
台南82歲阿嬤違規橫過馬路 遭起重車撞倒輾過當場身亡
台南市安定區港口里29日清晨近7時發生死亡車禍。82歲林王姓婦人未走斑馬線,逕自穿越畫有雙黃線的道路時,遭62歲卓姓男子駕駛的機械起重車撞倒,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了解,卓男駕駛機械起重車行經該路段時,疑因視線死角未察覺前方有行人穿越馬路,卓男察覺後急踩煞車,仍已來不及,婦人遭車輪輾過。警消獲報到場後,確認婦人已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警方表示,卓男酒測值為0,已排除酒駕情形,後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嘉義某國中施工出意外!吊車布繩斷裂「百斤烤漆板空降」 30歲工人遭劃破腹部身亡
嘉義市一所國中校園29日上午發生重大工安死亡事故。校內風雨球場新建工程進行屋頂鋪設作業時,吊車將烤漆板吊掛至高處,未料固定建材的布繩突然斷裂,重達百公斤以上的烤漆板自高空墜落,擊中一名在屋頂待命接應、年約30歲的男性工人,造成其腹部遭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嘉義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大批人車趕赴現場救援。由於事發地點位於高空屋頂,救援作業相當困難,消防人員架設梯臂進行搶救。不過待工人被救下時,已明顯死亡,未再送醫。警方目前已封鎖現場採證,並通報勞動檢查單位介入調查,將釐清布繩斷裂原因,以及施工單位是否依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全案朝過失致死罪嫌方向偵辦,後續將由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責任。
賓士闖紅燈撞飛機車!苗栗翁噴飛慘死 路口停等畫面曝光
昨天中午,苗栗縣大湖鄉台3線與苗62線路口發生死亡車禍,70歲謝姓男子駕駛賓士休旅車,疑未注意號誌變換,違規橫越路口,撞上75歲劉姓老翁騎乘的機車,劉翁當場重傷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警方調查,雙方均無酒駕,謝男涉過失致死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表示,事故發生於24日中午12時許,地點位在大湖鄉台3線與苗62線路口。謝姓男子駕駛賓士休旅車,從彼岸橋頭往苗62線方向行駛,行經路口時疑似未注意號誌燈號變換,違規橫越路口,與沿台3線北上直行的劉姓老翁發生猛烈碰撞。75歲翁騎車被賓士休旅車撞倒,雖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警方提供)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劉翁人車倒地,現場血跡斑斑,已無呼吸心跳,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謝姓駕駛則未受明顯傷勢。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謝男當時在路口停等時,車身已超越行人穿越道,而劉翁則停等於賓士右前方。待劉翁方向號誌轉為綠燈後,車流起步,謝男卻疑似未察覺燈號變化,持續橫越路口,最終釀成死亡事故。經酒測後,雙方均無酒精反應。警方目前持續調閱周邊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進一步釐清肇事責任,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報請苗栗地檢署相驗偵辦。警方也提醒,台3線沿線重大路口多,加上假日車流、人潮集中,屬易肇事熱點,近年已發生多起重大傷亡事故,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遵守號誌與標線指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30歲工程師參加新人格鬥賽後昏迷 疑顱內出血不治
台北市一名30多歲陳姓工程師,日前參加拳館舉辦的格鬥賽事,與同樣屬於新手階段的學員對打時,因多次遭擊中頭部,場上出現重心不穩與步伐凌亂情形。裁判兩度介入暫停比賽後,最終宣布終止賽事。陳男賽後因身體不適前往醫院急診,未料當天下午即陷入昏迷,經搶救後仍於20日宣告不治。據了解,陳男透過同學介紹,到台北市松山區一間拳館接受拳擊訓練,學習時間約1年多。5月16日上午,他向家人告知行程後,前往拳館參加館方安排的格鬥派對賽事。由於仍屬新人階段,因此被安排在當日上午11點左右的新人組賽程登場。比賽過程中,陳男遭對手多次擊中頭部後,開始出現搖晃與重心不穩情況,裁判一度喊停確認其意識狀況,在確認後恢復比賽。不過進入下一回合後,陳男持續出現明顯不穩現象,裁判隨即再次介入,決定提前終止比賽,並判定對手獲勝。賽後,拳館防護員曾在場邊觀察陳男狀況,並建議他盡速前往醫院掛急診。未料陳男中午就醫後,下午病況急轉直下陷入昏迷,經醫院持續治療,仍於20日不幸身亡。警方獲報後介入調查,由於案件屬外力介入死亡,並將拳館負責人及對戰選手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北檢偵辦,檢察官已會同法醫進行相驗。初步研判,死因疑似為頭部遭重擊後引發顱內出血。調查指出,陳男在參加賽事前,已簽署了解比賽風險的相關同意文件。警方檢視現場錄影後發現,雙方選手都有依規定穿戴護具,對手比賽期間也未出現攻擊後腦等違規行為。家屬在了解事發經過後,已向警方表示不再追究,後續將由檢方依程序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