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罪
」 車禍 過失致死 高雄 死亡車禍 陳尚潔
4歲兒遭獨留在家害墜樓亡!永和媽涉犯2法 社會局沉痛發聲
新北市永和區28日晚間發生墜樓案,4歲男童被母親獨留家中,卻從自家15陽台墜落,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男童的40歲劉姓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也沉痛發聲,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呼籲家長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據了解,男童父親平時在中部工作,由母親負責主要照顧,劉女28日晚間去安親班接哥哥下課,將男童獨自留在家中,而男童身高110公分,陽台矮牆約120公分,男童疑似自行拿椅子墊高想關陽台氣密窗而不慎墜落。警消28日晚間8時許接獲通報,立即派員前往,趕抵現場時男童因頭部重創二失去意識,救護人員連忙為他實施心肺復甦術,並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搶救,但他傷勢過重,於晚間9時許宣告不治,男童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表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違反者裁處3000至1萬5000元之罰緩,家長需上4至50小時之親職教育。社會局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提醒及呼籲家長要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並給予適當的關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社會局表示,經查該案未具福利身分,本案已接獲通報,社工將進行訪視,了解事件發生經過、過往照顧狀況、照顧負荷及照顧分工,如有獨留狀況將依兒少法裁罰並要求進行親職教育課程。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醫批評法官:分不清轉介和照顧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16日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批評法官,不僅沒有搞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還將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沈政男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兒福聯盟接受出養委託,負責該童全日托育,等於把該童帶離原生家庭或監護人進行家外安置,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因此必須保證該童安危,而兒盟指派陳姓社工進行追蹤保護,而陳姓社工也必須保證該童安危。沈政男質疑,目前住在兒童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與給保母托育的數千名兒童,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負責轉介的社工是不是也要負擔所謂的保證人義務?同理,老人家被送到長照機構與安養院,也是家外安置,如果在機構內發生意外或死亡,送老人家到安養院的家屬,是不是也涉及過失致死?沈政男斥責,法官完全沒有分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轉介與照顧的差別在於,轉介是把實際照顧工作委託給其他專業單位或人員,而照顧是親力親為,幫忙把屎把尿,而社工的專業就是轉介,把照顧責任委託給保母,而這個委託動作,是因為保母有專業證照,代表國家已經背書保母的照顧品質,「怎麼出事了要社工負連帶責任?」沈政男指出,該案保母完全沒有虐童紀錄,社工也不可能把所有受委託的保母當成可能潛在虐童者,每一次訪視都嚴加拷問,絕不輕放,而陳尚潔3次進行家訪,看見小孩有傷口、變瘦、牙齒脫落,都有詢問保母怎麼回事,而保母也說明原因,社工當場判斷並非虐童,因此沒有進一步通報或處理,這樣的做法已符合專業必要義務與合理裁量,但法官卻以「後見之明」,指摘該名社工未能保證該童安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沈政男感嘆,一個無辜的孩子喪命,確實令人悲痛,但問題是應該檢討整個出養、寄養、機構照顧與托育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把一個等待出養的兒童,所有生死安危責任都加諸接受出養委託的單位與相關工作人員,「法官竟然說,進行家外安置,就是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好像整個社會到處是龍潭虎穴,大家都可能是惡魔轉世一樣。」沈政男認為,該案社工有沒有過失,應比照醫療糾紛,委託專業團體鑑定,而不是法官依個人常識來判斷。
急診醫一看就知是兒虐! 律師怒批「剴剴案兒盟社工」:到醫院都試圖在騙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律師李怡貞怒斥,兒福聯盟先前曾說紀錄沒有不實,結果從法院新聞稿就能得知,「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聯盟過去一直聲稱處遇紀錄沒有不實,沒有疑似溢奶等紀錄,相關指責都是「剴剴戰士」攻擊社工的謠言,如今法院新聞稿揭示,檢察官指陳尚潔明明沒有將孩童近況傳給外婆,但是卻標註「已」。李怡貞批評,陳尚潔畢業於台大社工系,卻說自己只是「以、已」不分,而且都已經到了醫院,她卻看都不看剴剴,人家講什麼就信什麼,「剴剴全身傷瘦弱的樣子,任何一個正常的社工假設被隱瞞,都絕對嚇瘋趕快拍照存證,妳陳尚潔習以為常的在那邊溢奶說。」李怡貞直言,萬芳醫院的急診醫師一看就知道是兒虐,陳尚潔卻認為是溢奶,「證明之前的網路傳聞根本不是傳聞,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指出,偽造文書部分,因罪證不足當然無罪,「但是感謝法院新聞稿讓我們知道陳尚潔真的超級惡劣,兒福聯盟真的有夠寡廉鮮恥」、「法院的新聞稿就讓我們看出來整件事情就是事有蹊蹺。有罪無罪,有沒有想搓湯圓,我們大家自己心裡知道」。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全聯會7點聲明:社工的工作核心並非監控與偵查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出7點聲明,強調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兒盟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實屬不公。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對於剴剴生命逝去,他們再次表達深切的哀悼, 4月16日法院認定陳尚潔具備「保證人地位」且構成過失致死,並未給予緩刑處分,因此提出以下7點聲明:1、要求政府立即修正制度,分擔法律風險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衛生福利部正視此判決對社工界的衝擊,並積極防止收出養制度性缺口再發生。政府應立即修正「訪視指引」,建立合理的職務執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醫療、托育與行政機關的協作義務。2、抗議機構責任轉嫁,反對體制問題個人化 本案服務契約之主體為「兒童福利聯盟」,機構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判決已指出「兒童福利聯盟」具有特殊職務法人機構且為危險源控制之地位,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顯係將系統性的資源缺口與組織管理失效全數歸責於個人,對其個人實屬不公。3、「保證人地位」法院認定為陳尚潔,非指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法院判決參、理由要旨6:「陳尚潔上開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之認定,係本院基於個案具體事實所為之判斷,非僅因陳尚潔社工之身份職業所生,亦即,本院認為應負保證人地位之人,為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之『陳尚潔』,而非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附此敘明」。4、釐清社工專業本質,拒絕不切實際的法律期待 法院以個案認定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非指所有克盡職守的社工們。但仍要釐清的是,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唯有讓社工回歸專業角色,而非讓制度中的協力者成為被究責對象。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擔憂司法機關將「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建構社工專業為全能的「保證人地位」,恐將導致社工防禦性作為,使脆弱家庭失去真正的專業支持。5、重申專業清白,捍衛紀錄誠信 即便量刑極其沉重,法院在偽造文書部分判決無罪,還給社工專業人格的基本清白。詳實紀錄是社工的誠信根基,判決結果證實本案社工並無蓄意造假記錄。6、堅定支持,全聯會作為夥伴最強後盾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對所有正在崗位上的2萬多名社工夥伴呼籲,這份判決的重量不應由你我背負,在未來社工專業及倫理的落實,全聯會將與大家站在一起,做大家的後盾。7、堅守初心,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社會工作是一門促進社會正義的專業。儘管面臨司法高壓,全台2萬多名社工夥伴依然堅守崗位。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給予社工專業更多理解與支持,攜手打造更安全、溫暖的社會環境。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北市南港死亡車禍!男躺地遭輾過 警釐清肇責中
北市南港死亡車禍!警方獲報,9日下午3時許有民眾發現一名男子倒臥在成功路一段上,一動不動,警消到場後發現男子已明顯死亡,其身上有明顯撞擊痕跡,疑似遭車輛輾過,相關當事人也已全數到案。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7歲的游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松河街東往西方向行駛,至成功橋下方時,疑似未注意而輾過倒臥路中之男子,當場輾過男子,造成男子無無生命跡象。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初步對肇事駕駛進行酒測,初步確認未有飲酒情事,後續相關肇事責任部分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釐清,另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橋下或涵洞、隧道等陰暗處時,應隨時注意車前動態,減速慢行,以策安全。
女貨車司機見限速照衝「追撞釀6死」 被逮認了:低頭滑手機
日本三重縣今年3月發生一起嚴重的連環追撞車禍,肇事者是54歲女貨車司機水谷水都代,事後她也坦言自己當時「低頭滑手機」才分心,導致包括一家5口共6人喪命;負責此案的津地方檢察廳,今(9)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水谷。根據日媒《朝日新聞》報導,日本三重縣龜山市新名神高速道路於今年3月發生嚴重的連環追撞事故,造成6人不幸喪生。檢方指出,事故主因為司機水谷水都代駕駛期間分心、低頭滑手機,導致在高速行駛下未能及時發現前方車輛。起訴狀指出,事發於3月20日凌晨2時20分左右,水谷駕駛大型貨車行經新名神高速公路下行線一處隧道出口附近,儘管該路段當時因前方1公里處有施工管制,速限已由80公里降至50公里,但水谷仍以時速約82公里的速度前進;沒想到水谷的車在距離前方因塞車而靜止的廂型車僅剩9.4公尺左右,才驚覺有危險並踩下緊急煞車,但因車速過快且反應距離不足,直接猛烈追撞。這起事故猛烈的撞擊力道引發了連鎖反應,遭首位追撞的廂型車受力前衝,導致前方另一輛SUV休旅車也被推擠,兩車最終夾在水谷的貨車與前方另一輛大型拖車之間,車體嚴重毀損。這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包括廂型車內來自靜岡縣的一家五口,以及休旅車內一名來自埼玉縣的56歲男性職員,死因多為頭部骨折及出血性休克。三重縣警方的調查顯示,水谷在應訊時坦承罪行,供稱「當時確實是一邊滑手機一邊開車,雖然發現後有踩煞車,但已經來不及了」。由於水谷駕駛的大型貨車包含載貨重量估計超過20公噸,在未減速的情況下撞擊前方轎車,其慣性力道極其巨大。檢警初步分析,現場施工交管導致車流停滯,而兩輛小型車在靜止狀態下被夾在兩台重型大貨車之間,形成「三明治」狀的擠壓,是導致被害規模擴大、車內人員全數罹難的主因。
公車輾斃東海女大生!學姊證「骨碎聲奪命」 司機判4年6月家屬心碎
台中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前年遭巨業客運司機左轉撞擊並二度輾壓身亡,學姊作證聽見「骨頭碎裂聲」,一審台中地院法官依過失致死,判司機徒刑4年6月;家屬痛批刑責難撫傷痛。2024年9月22日晚間,施姓司機駕駛305路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左轉中山路時,未依規定停看行並禮讓行人,直接撞上正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女與王姓學姊,造成林女重傷、王女多處擦挫傷。庭審中,王姓學姊還原驚悚過程,指自己被撞後捲入車底,爬出後仍聽見林女不斷喊痛,未料公車短暫停下後竟再度前行,「聽到骨頭碎裂的聲音,呻吟聲就消失了」,當場情緒崩潰大喊制止。監視器畫面亦顯示,事故後林女仍受困車底、手部清楚可見,但司機未下車確認完整狀況便再次移車,導致林女頭頸遭車輪二度輾壓,最終傷重不治。法醫鑑定指出,林女第一次遭輾時仍有生命跡象,讓家屬質疑司機二度移車行為並非單純過失,要求改以殺人罪論處,但檢方未採納,仍依過失致死起訴。施姓司機庭上坦承疏失,辯稱當時僅看到車輪旁一隻手,為避免進一步傷害才移車,並向家屬致歉表示「知道錯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施男未禮讓行人且處置失當,構成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律師指出,該罪最重可達7年6月,本案量刑已屬偏重,但家屬仍悲痛表示,再重的判決也無法挽回女兒生命與內心創傷。
高雄加油站員工下班騎車返家遭撞 5旬男駕駛休旅車鬼切害命
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今天(14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49歲陳姓男子剛從加油站下班,準備騎機車返家,卻遭路邊一輛幫起步鬼切的休旅車撞上,造成陳男當場重傷昏迷,送醫搶救仍不治,目前警方已將駕駛休旅車的游姓男子依涉過失致死罪送辦。據了解,事情發生在14日凌晨1時許,警方接獲通報,指澄觀路一段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及救護人員趕抵現場,發現一名騎士倒在地上,全身多處受傷、意識不清,送醫時已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1小時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當時陳男從加油站下班,騎著機車準備回家,行經澄觀路一段由東向西方向直行,此時52歲游姓男子駕駛休旅車從路邊某園藝公司起步切入車道,撞上陳姓騎士,導致陳男被撞飛,機車的車體零件散落、幾乎粉碎,休旅車左側車頭也嚴重毀損變形。 警方實施酒測,確認雙方均無查出酒精反應,初步研判為游男駕駛自小客車起步時未禮讓行駛中車輛而肇事,將游男依涉嫌過失致死罪送辦,並報請司法相驗,詳細車禍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
宜蘭參訪、請助撤離國軍餐敘 馬太鞍堰塞湖害19死鄉長災前誇張行程曝光
花蓮縣光復鄉2025年9月23日下午發生馬太鞍堰塞湖溢流洪災,導致19死、5人失聯悲劇,檢方調查發現鄉長林清水怠忽職守,他21日明知撤離範圍擴大,晚間還宴請協助撤離的軍方人員在當地小吃店餐敘,在22日紅色警戒後,還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甚至只針對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使不知情民眾和車輛仍在警戒區活動,花蓮地檢署9日偵結,起訴林清水、王姓課長和張姓秘書等3人並求處重刑。花蓮地檢署調查,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於2025年7月形成,同年9月颱風來襲,農業部依據陽明交大團隊分析報告,將溢流影響範圍定在鳳林鎮長橋里、萬榮鄉明利村、光復鄉大平、大馬、東富等村,林保署花蓮分署21日發布黃色警戒,建請鄉公所撤離影響區域的弱勢族群。但林清水當時輕忽災害嚴重性,21日依照原定行程到宜蘭參訪,並請張男視訊參加當日下午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會議決議將影響範圍擴大,光復鄉撤離範圍從3村增加至10村,共1744戶門牌,林清水明知疏散範圍擴大,21日傍晚返回花蓮後竟未投入防災工作,反而宴請協助撤離的軍方人員到當地小吃店餐敘。22日上午,林保署正式發布「紅色警戒」要求強制撤離,林清水、張、王3人仍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村長會議也僅通知部分村長參加,甚至只對大馬村香草社區,大坪村2鄰,及東富村阿陶莫部落等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更未協調警方派員淨空警戒區域,使不知情的民眾車輛仍然在警戒區域內正常活動。而林清水22日下午,還擅離職守前往鳳林鎮的診所進行植牙手術,林保署花蓮分署23日凌晨4時30分通報溢流時間提前,光復鄉公所仍未採取積極作為,林清水還在當日上午10點的災變中心會議中謊稱已完成預防性撤離,馬太鞍堰塞湖則在同日下午2時50分開始溢堤,導致19人死亡、5人失聯悲劇。花蓮地檢署9日偵結,認為林清水林清水等3人身居要職卻罔顧人命,犯後推諉謝責、毫無悔意,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罪起訴,建請法院對林清水量處法定最重刑度10年有期徒刑,張、王兩人各求處9年重刑,後續則不排除約談縣長徐榛蔚及相關部會人員以釐清真相。
高雄曳引車擦撞機車 7旬女騎士受困車底送醫不治
高雄市前鎮區5日下午發生死亡車禍,,44 歲鍾姓男子駕駛貨櫃曳引車,行經新生路與國光路口時,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同向直行的機車發生擦撞,70張姓女騎士受困車底,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鍾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相關案情仍待釐清。5日下午3時許,鍾姓男子駕駛營業貨櫃曳引車,沿著新生路南往北方向行駛,在靠近國光路口時,與同向直行的普通重型機車發生擦撞。巨大的撞擊力導致張姓女騎士連人帶車摔倒,並隨即受困於龐大的貨櫃車底。現場血跡斑斑,機車零件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警方獲報後立即封鎖現場並通報救護車,醫護人員抵達後迅速將張女救出並送往醫院搶救,但張女身受重傷,經救治後仍宣告不治,警方隨即對鍾姓駕駛進行酒測,確認其酒精反應為 0,排除酒駕肇事,訊後則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前鎮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上路與他車保持適當距離,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國道3車撞成連體嬰!自小客「折成V字」駕駛夾扁亡 肇事物流黑歷史被挖出
國道1號南向340.3公里、高雄路竹至高科路段今天(3日)上午發生嚴重車禍。1輛聯結車疑似未保持安全距離,高速追撞前方自小客車,接著繼續往前推撞1輛貨櫃車,導致小客車淪為夾心餅,車體嚴重變形,車內郭姓駕駛幾乎被夾扁,傷重不治。案發後,聯結車駕駛已依過失致死罪送辦,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三立新聞網》報導,48歲陳姓男子今天上午7時許駕駛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高雄路竹至高科路段外側車道,疑似未注意前方車況,高速追撞小客車44歲郭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又繼續往前撞上貨櫃車。根據現場畫面,3車宛如連體嬰般卡在一起,其中自小客車淪為夾心餅,車體嚴重變形、幾乎折成V字形。警方獲報趕往救援,經過一番努力才將全身是血的郭男抬出車外,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案發後,陳男已依過失致死罪送辦,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另一方面,這起事故造成中線與外側車道一度封閉,後方車流回堵約8公里,至上午9時許才完全排除。國道1號南向340.3公里、高雄路竹至高科路段今天(3日)上午發生嚴重車禍。(圖/翻攝自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報導指出,死者為傳產業務員,平時住在台南,每天開車通勤至高雄路竹上班,不料竟遇上死劫。家屬接獲噩耗後悲痛不已,妻子認屍時更是痛哭失聲。此外,有網友根據肇事貨櫃車外觀與名稱,辨認出該車隸屬於知名物流公司,直指該公司駕駛習慣不佳,留言痛批「連續狂按喇叭逼車,真的很沒水準」等。實際搜尋肇事物流公司,其Google評分僅2.0顆星,聲譽似乎有待加強。據報導,該物流公司主要從事南北回頭車與大宗貨品配送,貨車常承載精密機械,在國道上辨識度相當高,且過去也曾傳出社會案件,如2022年彰化分公司發生員工間爭執致凶殺案,如今旗下司機肇事導致業務員慘死,再度引發外界關注。
北市6旬婦「遭公車輾過」臟器外露亡 大都會客運:司機不知有撞到人
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今天(2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69歲林姓婦人被發現倒在公車站牌附近,遭車輛輾過壓扁,導致臟器外露、腦漿外溢,已明顯死亡未送醫。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是大都會客運的大客車肇事,稍早已將涉事李姓司機帶回,以釐清事發經過。據了解,警方於上午8時37分左右獲報,指稱中山區八德路二段330號發生車禍,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經過警方初步調查,當時婦人於「中崙站」從41路公車後門下車,原本朝騎樓方向行走,疑似要穿越馬路,朝著車頭方向快速走去後,進入駕駛視線死角,而李姓司機疑未察覺到,當場撞上婦人,還持續往前行駛,導致婦人被捲入車底。事後,婦人被發現頭部有明顯遭車輪輾壓痕跡,且臟器外露、腦漿外溢,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她已明顯死亡,無須送醫,而肇事車輛並未留在現場。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及比對行車紀錄器,確認大都會客運的營業大客車在肇事後駛離現場,一路行駛到北士科總站,警方也在北士科總站逮到涉案的李姓司機,並帶回警局偵訊。警方表示,詳細車禍原因及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同時報請檢方相驗,依照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對此,大都會客運聲明回應,經調閱監視器影像並詢問李姓駕駛長,還原事發經過為婦人在該處站牌從公車後門下車後,就步行到車頭想穿越馬路,當時公車駕駛長正要起步離站,由左前後視鏡注意左側路況,致右前車頭碰撞到已進入車頭視線死角的婦人而肇事。大都會客運強調,李姓駕駛長稱不知撞到婦人,因此繼續依路線正常營運,後經警方通知才知道肇事,事後向公司主管表示未有印象撞到婦人,絕非故意肇事逃逸。客運公司也指出,經調閱紀錄,確認李姓駕駛長酒測值為0,上次休假日期為2月28日,每日服勤時間皆在8小時以內,正常休假且沒有逾時工作紀錄。大都會客運表示,對於這起意外深感遺憾,未來除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外,也會派專人慰唁家屬,並依調查結果及肇責負起相關刑事及民事責任。
苗栗白牌車疑趕路閃紅燈未停 撞飛雙載情侶「21歲男慘死、女友重傷」
苗栗縣頭份市1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24歲吳姓男子駕駛違規攬客的「白牌車」,行經永貞路與田寮路口撞上21歲朱姓男子騎乘的雙載機車,強烈撞擊力道讓朱男身受重傷、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其後座女友則是骨折送醫,警方調查後排除酒駕和毒駕,懷疑吳男因車上有客人,為趕路而行經閃紅燈路段未停等而釀禍,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1日晚間7時許,吳姓男子當駛自小客車,沿田寮路西往東方向行駛。當他行經永貞路一段路口時,無視閃紅燈標誌,與沿永貞路一段北往南方向的朱姓騎士發生碰撞。強烈撞擊力道讓朱男的機車幾乎成為廢鐵,吳男車頭也嚴重毀損,朱男則是被撞飛,救護人員趕抵後連忙協助送醫,但他傷勢過重,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其後座女友則是骨折,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調查排除吳男酒駕和毒駕,並發現他車上當時載有客人,懷疑因載客趕路,這才未在閃紅燈路段未停等而釀禍,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違規攬客部分則將移請移請監理站裁罰,可罰10萬元以上並吊扣駕照及牌照。警方呼籲,民眾行經支道的「閃紅燈」車輛應停車後再開,行經幹道「閃黃燈」車輛應減速慢行通過,行經無號誌路口時,駕駛人亦應減速慢行,以防範突發事故。
魂斷異鄉!越南籍女大生連假出遊遇車禍 遭砂石車捲入車底輾斃
新北市八里區27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就讀勤益科技大學的22歲越南籍范姓女大生,騎乘機車行經商港路與中山路二段路口時,與同向行駛的砂石車發生碰撞,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蘆洲警分局表示,27日下午3時許接獲報案,八里區中山路二段與商港路口發生車禍。警方到場了解,47歲蕭姓男子駕駛砂石車沿商港路往台北港方向行駛,行經路口綠燈起步時,與同向機車發生碰撞。據初步調查,機車原位於砂石車右前方,起步後行駛動線疑有偏移,砂石車駕駛疑未察覺機車位置,發生碰撞後機車倒地。救護人員到場評估,范女已明顯死亡,未送醫。現場由鑑識人員採證,並報請檢察官相驗。警方表示,蕭男酒測值為0,無酒駕情形,供稱未注意到機車動向。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持續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事故責任。校方指出,范女為勤益科大產學攜手合作班學生,目前於桃園楊梅區實習。校方接獲消息後已啟動校安通報機制,並聯繫其在越南的家屬協助辦理來台事宜,同時提供班級輔導與相關協助。警方呼籲,大型車輛轉彎或起步時應特別注意視線死角,機車騎士亦應避免停留於大型車輛右側盲區,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台61線南下草漯入口死亡車禍!老翁騎單車誤闖遭撞 家屬淚尋行車紀錄求還原真相
桃園台61線快速道路25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患有失智症的82歲周姓老翁騎乘單車,疑似誤闖匝道,遭後方由45歲洪姓女子駕駛的轎車撞上,送醫不治身亡,但因事故路段監視器老舊且無夜間功能,家屬只好在社群平台發文求助,希望有人能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以還原事發前後經過。據了解,當事洪女駕駛廂型車,行經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接近草漯入口外側車道時,疑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騎乘腳踏車的周姓老翁,導致老翁當場噴飛倒地。警消獲報趕抵現場,發現老翁倒臥血泊中,趕緊將他送醫搶救,最終仍因傷重宣告不治。警方當場也對洪女進行酒測,確認無酒駕情形,並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對此,死者家屬在Threads發文表示,父親患有失智症,自行騎腳踏車出門,再獲消息時警方即告知噩耗,因此懇請廣大網友幫忙,希望有車主提供2月25日晚間7時10分左右,於台61線南下側車道草漯入口處的行車紀錄器影像。根據家屬拍攝的肇事地點影片,可以看見地板、路旁護欄均有血跡。家屬無奈道,「我們都清楚爸爸不該騎上交流道,但失智症的老人會完全失去方向感、有認知障礙,路口監視器因老舊的關係並無夜間功能,我們很迫切的想知道爸爸出事前和事發當下。」
板橋新埔冷氣17樓墜下!政大高材生慘死 業者二審被輕判
2023年7月新北市板橋區發生工安意外!當時李姓冷氣工人在安裝冷氣時,冷氣不慎從17樓掉落,砸死了一名正在等候公車,就讀國立政治大學的黃姓女大生,李姓工人以及冷氣行的劉姓老闆被檢方起訴後,一審新北地院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李、劉2年、1年6月。李、劉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於今(2月25日)宣判,李男部分駁回,劉男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得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7月20日,李男正在新北市板橋區某大樓17樓處安裝冷氣,但因未能遵守安全作業規定安裝交角鐵,導致重達33公斤的冷氣機掉落,不幸砸在1名就讀政治大學的女大生頭上,最終緊急將其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檢方認為,劉男明知李男缺乏安裝能力,經驗明顯不足,且於安裝冷氣當下也不斷通話告知劉男該如何安裝,但劉男卻為了省錢讓李男進行高風險的安裝作業,最後將2人一併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一審於2025年5月7日出爐,判處李2年有期徒刑、劉1年6月有期徒刑。判決出爐後,李男與劉男不服均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在歷經9個月的審理以後,認為李男部分難認量刑有何違法或是不當之處且李男導致被害人家屬天人永隔,家庭破碎,帶給對方無止盡的哀慟,至今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傷害,亦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自不宜為緩刑宣告。劉男部分,高等法院認為,雖然其明知李男缺乏經驗仍為圖節省人力費用,任其從事高風險之工作,導致被害人芳華正茂之時離世,但考量到劉男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全數賠償完畢,盡力彌補被害人損害具有悔意,且5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認其已有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判處其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工程師猛灌調酒陳屍廁所!酒吧負責人開庭未現身 店長採無罪答辯
台北市信義區酒吧Relay Juicetail於2024年舉辦一公升的眼淚酒精大胃王活動,沒想到張姓工程師在短短的1分10秒內灌完酒後,卻因急性酒精中毒陳屍於ATT賣場廁所,後北檢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酒吧付責人曾予謙、店長陳柏誠,全案於今日(2月24日)首度開庭,但曾予謙卻未現身,檢方見狀也向法官表示「請法官依法拘提通緝曾予謙」。陳柏誠今日採無罪答辯,他的辯護律師主張其並非酒吧管理權人,雖然陳柏誠是店長,但是權限僅止於人事出席,本案的活動是負責人曾予謙臨時加入的,並未和他有任何的討論,認為其已經盡了相關的注意義務,且從卷內證詞也可得知店內員工有告知消費者注意事項,認為被害人有刑法上的自我負責原則。當法官詢問對於這次的活動,是否有相應的應對措施時,陳柏誠的辯護律師表示,有說如果消費者不適會幫忙叫救護車,但不是很確定應對措施是什麼,認為這4個字不夠具體。公訴檢察官見狀,則立刻補充道,如果是大胃王比賽或是馬拉松這種活動,旁邊通常都會有醫護人員幫參加者量血壓、確認身體狀況,等到真的發生狀況時也可以立刻應對,並指「因為辦的活動是有危險性的,所以應該要有應對措施」。針對法官的問題以及檢方的補充,陳柏誠回應,自己有請店員隨時觀察消費者的情形,如果有狀況就立刻幫忙叫救護車。法官聽聞後打斷「有狀況是指什麼?」陳柏誠繼續回答,就是指身體不適。陳柏誠的辯護律師主張道,本案被告無法預見參加者死亡結果,並認為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和本件行為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以及雖說本案被告有保證人地位,因為被害在友人鼓譟下才會急速飲酒,因此即便有告知義務,也縱使無效。◎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知名女星郁方到庭旁聽剴剴案! 痛批陳尚潔失職、兒盟如詐騙集團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犯下引發全台眾怒的剴剴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則被指控涉犯偽造文書以及過失致死罪。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此案,而剴剴戰士一早就在法庭外聚集,知名女星郁方上午也抵達法庭旁聽,並接受媒體訪問,她痛批陳尚潔嚴重失職,兒盟就有如詐騙集團。郁方到庭旁聽後,約莫於上午11時許至庭外接受媒體訪問,她表示證據很明顯,「社工陳尚潔的確嚴重失職、便宜行事」並直言「兒福聯盟整個系統都是有問題的,他們並不是一個真的用心照顧孩子的團體,把小孩當作收益來源,對小孩子的用心度幾乎為零」。郁方痛批道,如果我們真得需要一個慈善團體,絕對不會是兒盟,我一直說台灣人不要太善良,「我們的善良要有選擇、有立場、有鋒芒絕對不是捐給用慈善包裹外衣的兒福團體」,所以我為什麼堅決下架兒盟,因為他們真的完全沒有誠意,並直言「(兒盟)只是名字好聽而已」。郁方說,兒盟到現在還在打官話,私訊她講一些官腔的話,表示自己看不到誠意,看不到真誠,很明顯這就是一個詐騙集團,詐騙弱勢家庭的孩子、詐騙保母、詐騙社會大眾。
主張檢方不正訊問求勘驗影像! 陳尚潔被法官打臉:沒必要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陳尚潔所涉剴剴案過失致死罪部分,由於過去證人曾主張筆錄內容與偵訊不符,因此陳的律師聲請勘驗偵訊影像,並提出偵訊譯文。上午檢辯雙方分別發表意見,檢方認為沒有浪費時間進行勘驗的必要。辯方則主張,筆錄證據方法本屬證人傳達積極言語表達,強調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所表達意思。不過,在合議庭審酌以後,審判長當庭諭知不勘驗偵訊影像。檢方在檢閱辯方提出的偵訊影像譯文以後,於今日開庭時針對部分被記載為無聲音處,表示應改為搖頭或點頭,並指出非沒有聲音就代表沒有意見。檢察官說,辯護人就聲請勘驗部分,均已提出完整譯文,除上述更正部分外,其餘檢察官不爭執,認為沒有浪費時間勘驗的必要性。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主張,筆錄的證據方法本就屬證人傳達積極的言語表達,這也是為何要勘驗影像來確認爭議。朱律師說,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行為所表達的意思,何況檢方當時給予證人壓力,嚴重影響證人的行為,且辯護人還有主張不正訊問部分,非親身意見等皆不能用譯文解決,仍有勘驗必要。後續合議庭在審酌以後,認為偵訊內容已經有完整譯文,除了細部動作外並無其他爭執,因此審判長也當庭諭知,認為無勘驗必要。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則主張,部分聲請勘驗的片段也包含檢察官將證人沒有說的話寫上去及筆錄中無法呈現影像中的實際內容。檢察官聽聞,則表示關於辯方所指部分,為本案涉及偽造文書部分,但當時對方針對客觀犯罪事實並無爭執只爭執犯意部分,因此筆錄內容和爭點調查無關,應以譯文為主。其次,關於辯方所言檢方透過不正訊問方式,逼迫證人說出不利被告事實,檢方也提出反駁,並再度表示無勘驗影像必要。在經過檢辯雙方發表意見後,審判長再度當庭諭知,針對陳報狀所提偵訊譯文部分,檢方已經說不爭執,因此合議庭仍認為無勘驗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