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尚潔
」 剴剴 陳尚潔 剴剴案 社工 兒福聯盟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醫批評法官:分不清轉介和照顧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16日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批評法官,不僅沒有搞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還將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沈政男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兒福聯盟接受出養委託,負責該童全日托育,等於把該童帶離原生家庭或監護人進行家外安置,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因此必須保證該童安危,而兒盟指派陳姓社工進行追蹤保護,而陳姓社工也必須保證該童安危。沈政男質疑,目前住在兒童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與給保母托育的數千名兒童,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負責轉介的社工是不是也要負擔所謂的保證人義務?同理,老人家被送到長照機構與安養院,也是家外安置,如果在機構內發生意外或死亡,送老人家到安養院的家屬,是不是也涉及過失致死?沈政男斥責,法官完全沒有分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轉介與照顧的差別在於,轉介是把實際照顧工作委託給其他專業單位或人員,而照顧是親力親為,幫忙把屎把尿,而社工的專業就是轉介,把照顧責任委託給保母,而這個委託動作,是因為保母有專業證照,代表國家已經背書保母的照顧品質,「怎麼出事了要社工負連帶責任?」沈政男指出,該案保母完全沒有虐童紀錄,社工也不可能把所有受委託的保母當成可能潛在虐童者,每一次訪視都嚴加拷問,絕不輕放,而陳尚潔3次進行家訪,看見小孩有傷口、變瘦、牙齒脫落,都有詢問保母怎麼回事,而保母也說明原因,社工當場判斷並非虐童,因此沒有進一步通報或處理,這樣的做法已符合專業必要義務與合理裁量,但法官卻以「後見之明」,指摘該名社工未能保證該童安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沈政男感嘆,一個無辜的孩子喪命,確實令人悲痛,但問題是應該檢討整個出養、寄養、機構照顧與托育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把一個等待出養的兒童,所有生死安危責任都加諸接受出養委託的單位與相關工作人員,「法官竟然說,進行家外安置,就是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好像整個社會到處是龍潭虎穴,大家都可能是惡魔轉世一樣。」沈政男認為,該案社工有沒有過失,應比照醫療糾紛,委託專業團體鑑定,而不是法官依個人常識來判斷。
郁方道歉了!誤引林月琴為兒福聯盟董事 查證後認錯:未來會更謹慎
持續關注男童剴剴遭虐死案的藝人郁方,因先前誤將「靖娟基金會」董事名單當成兒福聯盟,發文指控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是董事,引發爭議後,17日晚間公開道歉,坦承未完整查證資訊,並向林月琴表達歉意,坦言未來會更加謹慎,也會繼續關注此案。事件起因於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依過失致死判刑2年後,郁方批評判決過輕,並點名林月琴與一份社工系所連署聲明有關。不過,經外界提醒與再次查證後,郁方表示,確認該聲明並非由林月琴發起,承認先前指稱有誤。郁方表示,自己在情緒下發言失準,應對未經完整查證的內容負責,並強調「情緒可以真,但事實必須更嚴謹,錯就是錯,我願意承認,也會記在心裡,讓自己做得更好。」她同時指出,關注剴剴案並無政治立場或私人目的,純粹出於對受害孩童遭遇的不忍,初衷並未改變。對於誤指事件,她強調做錯就應道歉,認錯是應有態度。此外,郁方也呼籲現任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及相關當事人正面回應事件,「我做錯我誤判我就應該誠心道歉,我也希望林志嘉先生跟陳尚潔小姐能勇於認錯,知錯才會改變,如果覺得自己都沒有錯,怎麼可能改變這些悲劇繼續發生?」
急診醫一看就知是兒虐! 律師怒批「剴剴案兒盟社工」:到醫院都試圖在騙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律師李怡貞怒斥,兒福聯盟先前曾說紀錄沒有不實,結果從法院新聞稿就能得知,「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聯盟過去一直聲稱處遇紀錄沒有不實,沒有疑似溢奶等紀錄,相關指責都是「剴剴戰士」攻擊社工的謠言,如今法院新聞稿揭示,檢察官指陳尚潔明明沒有將孩童近況傳給外婆,但是卻標註「已」。李怡貞批評,陳尚潔畢業於台大社工系,卻說自己只是「以、已」不分,而且都已經到了醫院,她卻看都不看剴剴,人家講什麼就信什麼,「剴剴全身傷瘦弱的樣子,任何一個正常的社工假設被隱瞞,都絕對嚇瘋趕快拍照存證,妳陳尚潔習以為常的在那邊溢奶說。」李怡貞直言,萬芳醫院的急診醫師一看就知道是兒虐,陳尚潔卻認為是溢奶,「證明之前的網路傳聞根本不是傳聞,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指出,偽造文書部分,因罪證不足當然無罪,「但是感謝法院新聞稿讓我們知道陳尚潔真的超級惡劣,兒福聯盟真的有夠寡廉鮮恥」、「法院的新聞稿就讓我們看出來整件事情就是事有蹊蹺。有罪無罪,有沒有想搓湯圓,我們大家自己心裡知道」。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全聯會7點聲明:社工的工作核心並非監控與偵查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出7點聲明,強調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兒盟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實屬不公。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對於剴剴生命逝去,他們再次表達深切的哀悼, 4月16日法院認定陳尚潔具備「保證人地位」且構成過失致死,並未給予緩刑處分,因此提出以下7點聲明:1、要求政府立即修正制度,分擔法律風險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衛生福利部正視此判決對社工界的衝擊,並積極防止收出養制度性缺口再發生。政府應立即修正「訪視指引」,建立合理的職務執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醫療、托育與行政機關的協作義務。2、抗議機構責任轉嫁,反對體制問題個人化 本案服務契約之主體為「兒童福利聯盟」,機構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判決已指出「兒童福利聯盟」具有特殊職務法人機構且為危險源控制之地位,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顯係將系統性的資源缺口與組織管理失效全數歸責於個人,對其個人實屬不公。3、「保證人地位」法院認定為陳尚潔,非指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法院判決參、理由要旨6:「陳尚潔上開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之認定,係本院基於個案具體事實所為之判斷,非僅因陳尚潔社工之身份職業所生,亦即,本院認為應負保證人地位之人,為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之『陳尚潔』,而非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附此敘明」。4、釐清社工專業本質,拒絕不切實際的法律期待 法院以個案認定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非指所有克盡職守的社工們。但仍要釐清的是,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唯有讓社工回歸專業角色,而非讓制度中的協力者成為被究責對象。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擔憂司法機關將「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建構社工專業為全能的「保證人地位」,恐將導致社工防禦性作為,使脆弱家庭失去真正的專業支持。5、重申專業清白,捍衛紀錄誠信 即便量刑極其沉重,法院在偽造文書部分判決無罪,還給社工專業人格的基本清白。詳實紀錄是社工的誠信根基,判決結果證實本案社工並無蓄意造假記錄。6、堅定支持,全聯會作為夥伴最強後盾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對所有正在崗位上的2萬多名社工夥伴呼籲,這份判決的重量不應由你我背負,在未來社工專業及倫理的落實,全聯會將與大家站在一起,做大家的後盾。7、堅守初心,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社會工作是一門促進社會正義的專業。儘管面臨司法高壓,全台2萬多名社工夥伴依然堅守崗位。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給予社工專業更多理解與支持,攜手打造更安全、溫暖的社會環境。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判刑2年 律師:證明兒福聯盟也有責任
台北地院16日宣布「剴剴案」的一審判決,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被認定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對此,律師李怡貞表示,雖然陳尚潔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但至少判決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據了解,本案起於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虐待致死,負責定期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任內訪視失職,甚至在事發後疑似造假紀錄掩飾,企圖減輕自身責任。檢方指出,剴剴短短4個月內,從健康活潑變得消瘦安靜,異常情況明顯,但陳尚潔卻未積極處理,盲目相信劉女,認定其消極不作為的態度,也是導致剴剴不幸喪命的原因之一。因此,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建請從重量刑。對此,陳尚潔辯稱自己是遭到保母劉彩萱誤導,並指責檢警與媒體對其不公;其辯護律師也主張,陳尚潔沒有選任或監督保母的權限,也沒有醫療專業,不應承擔過多責任,若判處有罪,恐讓相關社福人員產生寒蟬效應。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於16日判處陳尚潔過失致死,有期徒刑2年,但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發文,表示陳尚潔被判刑2年,雖然陳尚潔的訴訟資源實力堅強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一定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以脫免連帶責任,「只要謊言繼續渲染,那麼這場戰役就還沒結束」。李怡貞直言,這次判決讓外界看見許多問題,也理解很多黑暗糾葛,相信檢察官一定會上訴,希望陳尚潔能真心悔悟,並且這個判決結果,更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李怡貞透露,她相信老天有眼,也相信剴剴在媽祖的懷抱中,都在看著有心人士的所作所為,「讓我們繼續關心這場訴訟,避免任何剴剴案再次發生」。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遭判2年 兒福聯盟聲明:遺憾由第一線個人承擔全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今天(16日)遭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2年。對此,兒福聯盟稍早發出聲明,「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兒福聯盟指出,一個孩子在兒福的服務過程中離開,是所有同仁心中最深、最無法抹平的遺憾與傷痛,兒福也虛心接受外界所有的批評和檢討,「在愛孩子的共識下,我們需要再次說聲——剴剴,對不起。」兒福聯盟坦言,透過司法調查,他們得知保母的惡行,也對於孩子所承受的折磨與苦痛深感悲痛與不捨,過去2年來兒福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是否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提到,經2年間全面檢視,也修正涵蓋超過 25 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其中最關鍵的包括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兒福聯盟說,若為中高風險案件,將指派督導、主管或資深社工陪伴第一線社工一同訪視個案,降低個人主觀判斷的偏誤;6歲以下兒童的案件,則指派直屬主管以外的第2位資深社工人員進行風險複判與處遇方向討論。兒福聯盟表示,孩子受傷或有異狀時,將由兩位主管一起判斷風險及處遇方式,必要時請外部專家,如醫師協助判斷;現在兒盟的每一位社工都定期接受兒虐辨識訓練,確保敏銳度。對於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兒福聯盟為此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兒盟將尊重當事社工和律師是否上訴的決定,陪社工走接下來的每一步,並會帶著這份警惕,繼續深耕服務每個孩子。兒福聯盟聲明。(圖/翻攝自臉書/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剴剴全身傷喪命!檢質疑為何仍寫溢奶而死 陳尚潔:醫師有提到
台北地院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檢察官好奇,為何陳尚潔在剴剴死後才完成其處遇紀錄,以及事隔多日以後又要用何種方式來回憶孩子的狀況來完成紀錄,又為何陳尚潔明明有聽見法醫的相驗程序,卻仍在紀錄中寫下剴剴的死因為溢奶死亡。檢察官詢問,為何1月份的處遇紀錄是否是在剴剴死後才陸續完成,陳尚潔表示,若是指Word檔的話是,但她平時的工作習慣是會先打在Excel表中,並稱自己在這個過程中是會持續製作和填載的。不過,檢察官旋即提出質疑,為何搜索、扣押後,卻沒有在電腦中看到所謂的Excel檔。陳尚潔表示,不確定檢察官是不是每個資料都有看,但是確實都已經存在自己的電腦中。針對事後填寫處遇紀錄的方式,檢察官也不禁好奇陳尚潔事後究竟都怎麼回想,陳尚潔則表示有很大一部分是透過聯繫紀錄,一部分是用通訊軟體中的溝通內容,通話的內容則是會做筆記,至於每次的訪視紀錄她也都會拍照和在通訊軟體中寫筆記。檢察官接著詢問,剴剴相驗後法醫表示,死者身上全身都是傷,包括四肢以及胸背,甚至是生殖器,死因可能和這些都有關係,需要解剖才能知道確切的致命傷為何,而當時陳尚潔也在場,為何補寫1月的處遇紀錄時,卻還是把剴剴的死因寫成溢奶死亡。陳尚潔說,當天去完醫院後,有印象的內容都會寫在紀錄中,當天也確實在家屬抵達以後,在陪同外婆看孩子情形時,有名女醫師是這樣跟外婆說的。陳尚潔解釋,一開始確實只有聽到保母猜測是這個可能性,後面醫師在和家屬溝通時,也確實有帶到。不過,陳尚潔也表示,事後回想可能當下醫生的重點在安撫家屬情緒,所以轉述了保母的說法,我也就這樣寫了,並稱「我不是醫生,當然沒辦法判斷死因」。檢察官說,「到底有沒有一個女性醫事人員在醫院跟外婆說剴剴是溢奶死亡」,陳女堅決表示「有這個人,也有提到這件事」強調自己絕無隱瞞。然而,面對陳尚潔的堅持,檢察官則直言,但過去醫師作證時並沒有這樣說,「所以是醫師說謊嗎?還是你說謊?」陳女則表示自己沒必要說謊,並說時間已經相隔很遠了,醫師可能也不記得那個當下,我也只是依據當時印象陳述,並強調自己沒有必要說謊。
對惡保母話全買單!檢質疑為何相信劉彩萱 陳尚潔:她演得很真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由於陳尚潔對剴剴保母劉彩萱的話皆照單全收,因此檢察官忍不住問,「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她講什麼妳都相信」,對此陳女則表示,「她演得很真,我完全沒辦法想像」。檢察官詢問陳尚潔,原先2023年12月5日有跟劉彩萱約訪視,但因為對方稱有孩子發燒因此將訪視改到月中,後續剴剴在12月24日死亡,但月中有訪視嗎。對此,陳尚潔則回應「沒約到時間,自己也還沒有約」。檢察官聽聞便立刻追問,「所以其實已經超過1個月沒有訪視了,是嗎?」但陳尚潔卻平穩地回答,約訪視經常遇上各種狀況,並非制式30日內要訪視到,當中存在彈性。檢察官又問,那有關剴剴看到衣架會害怕、可能有羊癲瘋、會罵髒話是否都是劉彩萱跟妳說的,非妳親見親聞。陳尚潔回應「是」,並稱孩子健康檢查報告顯示正常,但是孩子是會有變化的,可能會有新的狀況出現。陳女也說,關於剴剴的各種行為,也是劉彩萱陸續透露而非一次跟她說,期間她也都有定期回報給督導。說到此處,檢察官質疑「所以你覺得1歲8個月的小朋友罵髒話、怕衣架、羊癲瘋、自撞,都是他本來就有的狀況?」陳女則說,我不是指所有孩子都有這樣的狀況,但有時孩子本就會有變化。不過檢方也進一步懷疑,是否有以任何專業方法去評估剴剴的狀況。陳尚潔表示,過程有蒐集資料進行比對,當時劉彩萱也拿醫師的評估來背書,說剴剴的行為符合標準,雖然現在回想會存疑,但我當時當然會相信醫師的評估。陳尚潔回答完畢後,檢察官忍不住詢問道,「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到底為什麼會那麼相信她。」陳尚潔回應「這是很好的問題,我也問自己,我跟劉彩萱合作過2次,她把自己形象塑造的很好,接觸過她的人沒有懷疑過這個照顧者哪裡奇怪。」陳尚潔表示,「我事後發現,她原來做了這些很恐怖的事情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麼描述,那是一種很可怕的感覺,她原本在我面前呈現關心的樣子,原來都是假的,但是她演得真的很真。」「在坐的各位,知道她的時候,已經知道這些事情,但我當時並不知道這些資訊,她每次都包裝得很好。」
知名女星郁方到庭旁聽剴剴案! 痛批陳尚潔失職、兒盟如詐騙集團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犯下引發全台眾怒的剴剴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則被指控涉犯偽造文書以及過失致死罪。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此案,而剴剴戰士一早就在法庭外聚集,知名女星郁方上午也抵達法庭旁聽,並接受媒體訪問,她痛批陳尚潔嚴重失職,兒盟就有如詐騙集團。郁方到庭旁聽後,約莫於上午11時許至庭外接受媒體訪問,她表示證據很明顯,「社工陳尚潔的確嚴重失職、便宜行事」並直言「兒福聯盟整個系統都是有問題的,他們並不是一個真的用心照顧孩子的團體,把小孩當作收益來源,對小孩子的用心度幾乎為零」。郁方痛批道,如果我們真得需要一個慈善團體,絕對不會是兒盟,我一直說台灣人不要太善良,「我們的善良要有選擇、有立場、有鋒芒絕對不是捐給用慈善包裹外衣的兒福團體」,所以我為什麼堅決下架兒盟,因為他們真的完全沒有誠意,並直言「(兒盟)只是名字好聽而已」。郁方說,兒盟到現在還在打官話,私訊她講一些官腔的話,表示自己看不到誠意,看不到真誠,很明顯這就是一個詐騙集團,詐騙弱勢家庭的孩子、詐騙保母、詐騙社會大眾。
主張檢方不正訊問求勘驗影像! 陳尚潔被法官打臉:沒必要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陳尚潔所涉剴剴案過失致死罪部分,由於過去證人曾主張筆錄內容與偵訊不符,因此陳的律師聲請勘驗偵訊影像,並提出偵訊譯文。上午檢辯雙方分別發表意見,檢方認為沒有浪費時間進行勘驗的必要。辯方則主張,筆錄證據方法本屬證人傳達積極言語表達,強調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所表達意思。不過,在合議庭審酌以後,審判長當庭諭知不勘驗偵訊影像。檢方在檢閱辯方提出的偵訊影像譯文以後,於今日開庭時針對部分被記載為無聲音處,表示應改為搖頭或點頭,並指出非沒有聲音就代表沒有意見。檢察官說,辯護人就聲請勘驗部分,均已提出完整譯文,除上述更正部分外,其餘檢察官不爭執,認為沒有浪費時間勘驗的必要性。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主張,筆錄的證據方法本就屬證人傳達積極的言語表達,這也是為何要勘驗影像來確認爭議。朱律師說,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行為所表達的意思,何況檢方當時給予證人壓力,嚴重影響證人的行為,且辯護人還有主張不正訊問部分,非親身意見等皆不能用譯文解決,仍有勘驗必要。後續合議庭在審酌以後,認為偵訊內容已經有完整譯文,除了細部動作外並無其他爭執,因此審判長也當庭諭知,認為無勘驗必要。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則主張,部分聲請勘驗的片段也包含檢察官將證人沒有說的話寫上去及筆錄中無法呈現影像中的實際內容。檢察官聽聞,則表示關於辯方所指部分,為本案涉及偽造文書部分,但當時對方針對客觀犯罪事實並無爭執只爭執犯意部分,因此筆錄內容和爭點調查無關,應以譯文為主。其次,關於辯方所言檢方透過不正訊問方式,逼迫證人說出不利被告事實,檢方也提出反駁,並再度表示無勘驗影像必要。在經過檢辯雙方發表意見後,審判長再度當庭諭知,針對陳報狀所提偵訊譯文部分,檢方已經說不爭執,因此合議庭仍認為無勘驗必要性。
李雅英捐款爆爭議!郁方怒轟「濫用韓國人愛心」:我要下架兒福
韓籍啦啦隊女神李雅英日前向兒童福利聯盟捐出29萬元善款,卻因該機構正捲入「剴剴案」相關爭議,引發大批網友不滿與質疑。長期關注兒少權益議題的藝人郁方隨後公開發聲,直言「不要亂捐錢」,同時也肯定李雅英願意為台灣付出的善意。事件延燒後,兒福聯盟透過官方粉絲專頁留言說明捐款收支狀況,卻遭郁方回嗆「離開我的FB」。郁方於9日晚間再度在臉書發文,坦言自己選擇站出來發聲,是因內心對官僚語言與腐敗權力長期累積的憤怒。她指出,兒福聯盟聲稱已為剴剴付出許多,甚至提及「連500元的屍袋錢都支付」,此說法讓她作嘔、難以接受,也深深刺痛無數家長心中最柔軟的一塊。她表示,正是兒福的作為,迫使許多原本沉默的平凡民眾站出來,替最弱勢的剴剴發聲。對於李雅英捐款一事,郁方質疑「是誰建議她選擇這個團體?」同時氣喊「李雅英捐款,這都是一次對兒福團體最好的洗白和宣傳。 想得美!憑什麼!繼續濫用台灣人和韓國人的愛心?」郁方也進一步指控,剴剴案中的社工陳尚潔未善盡職責,明知孩童身上多處傷勢,卻未即時介入,甚至在庭上表示不清楚自身責任。她痛批,剴剴在遭遇長期虐待時,明明有被救出的可能,卻因制度失靈而錯失時機,「她明明看到剴剴被拔掉三顆牙齒,額頭凹陷全身骨折加瘀青,一天只吃一餐用廚餘打成的食物泥,遭到各種無法想像的虐待,明明她一伸手就可以把剴剴救出來,卻視而不見。不救的原因是不是因為怕被發現剴剴全身傷被虐待,卻沒有作為,會被起訴瀆職?」痛批「如果劉姓保母住地獄第18層,陳尚潔就是住第19層。」她強調,自己無意參與選舉,也不打算進入任何體制內組織,站出來的唯一目的,「我是要下架兒福!」她呼籲外界可在社群平台搜尋「justice for Kai Kai」,了解此案來龍去脈,並持續關注兒少保護議題,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剴剴案被告再加一!女社工涉偽造文書 北市府函送北檢
剴剴案二審於日前審結,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的重判。兒盟社工陳尚潔也因為本案涉嫌過失致死遭到北檢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台北地院今日(1月29日)開庭,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證實另名社工林心慈涉及違造訪視記錄,目前正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台北地院今日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提到,先前作證的社工林心慈疑似偽造訪視紀錄,北市府也曾針對此案召開調查會議。林心慈當時曾說,訪視時未曾看到凱凱頭上有瘀青,與本案被告陳尚潔訪視紀錄稱頭上有瘀青不同,疑似涉及偽造文書,目前全案已經交由台北市政府政風室函送檢方偵辦。針對此部分,北檢也證實林心慈為新增被告,目前已經分案,交由檢察官偵辦其是否涉犯偽造文書。原定今日開庭時,要訊問陳尚潔不過因為其委任律師主張偵訊時受到不正訊問等,因此聲請調取相關資料,在此前不能詢問被告,因此合議庭諭知於2月23日提示證據,並訊問陳尚潔。
兒福督導髮夾彎式「翻供」!稱陳尚潔無過失 反控檢方筆錄有問題
不到2歲的男童剴剴遭到劉姓姊妹保母虐死,台北地院今(12月11日)開庭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過失致死等罪部份。今日北院傳喚急救凱凱的醫師黃聖心、兒盟副處長李芳玲、督導江怡韻3人作證。江怡韻大改原先認為陳尚潔有疏失的供詞,表示對方「該做的都有做」,並稱「不知道為何筆錄記成這樣」。李芳玲解釋,若遇到像剴剴一晚掉了3顆牙的情形,社工該做的就是求助專業,事件發生以後,陳尚潔有請保母帶剴剴去看牙醫,並追蹤後續的就醫情形,李芳玲說「我不能說陳尚潔完全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不會說本案是陳尚潔個人的錯」。檢察官庭上問李芳玲,為何陳尚潔9月家訪時明明有拍到剴剴頭上的瘀青,但卻要等10月傷好了以後,才把照片傳給家屬看。李芳玲回答,兒福內部並沒有規定傳照片的頻率,檢察官略帶激動地問那有規定說要等傷好了才傳照片給家屬看嗎?李芳玲回應道「當然沒有」。江怡韻為陳尚潔的督導,她在庭上表示,當時在偵訊過程會說「疏失」是因為檢察官針對此案問她是過失還是疏失,她以為只能2選1,等到第2次偵訊時,江怡韻想要改口但被檢方警告會有偽證罪的問題。且在看完檢方提示的筆錄內容後,她也表示沒有印象自己是這樣回答的,並聲請勘驗偵訊內容。庭末,法官當庭念出筆錄內容給江怡韻聽,其中記錄到對方曾說「我們確實有疏失而導致剴剴死亡」但江怡韻聽了以後表示沒有印象自己這樣回答,稱當時訊問時自己保持沉默,但檢察官卻在她面前把筆錄記載為「是」。法官聽到以後提高音量表示「這是很嚴重、很大的指控」並詢問她是否要改變證詞,江怡韻則回答肯定答案,主張陳尚潔沒有過失。
虐死剴剴惡保母「可假釋出監」?律師揭獄中祕辛: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了
台北市1歲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引起全台人民震怒,日前台北地院也宣布判決,判處保母姊姊劉彩萱無期徒刑,妹妹劉若琳則判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訴,結果出爐後,外界掀起「判太輕」抗議聲浪。對此,網紅律師「巴毛律師」也直言,不少受刑人「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了!」「巴毛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未滿18歲凌虐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剴剴案已經是判了最重刑度,「這就是為什麼惡保母沒辦法判死刑,不滿意的話,打給你選區的立委叫他修法。」巴毛律師說明,儘管遭判無期徒刑,但在監獄內服刑超過25年後,即可聲請假釋,但並非聲請就會過,有可能需重複聲請2、3次,甚至遭駁回,「如果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他會關到老,然後他老的時候生病的那些醫療費也是納稅人出喔」,更透露不少受刑人往往活不了太久,「其實更多是因為監獄環境實在太差,根本關不到25年就死在裡面了。」至於許多人關心剴剴案社工陳尚潔為何還沒動靜?對此,巴毛律師也直言,「剴剴案的社工有被起訴,只是他的庭期排在7月,不要又在脆上面哭天搶地說為什麼社工沒事,會顯得你很沒知識又不看電視。」
剴剴案女社工訪視失職? 她涉犯過失致死出庭仍委屈喊冤
1歲多男童「剴剴」遭劉彩萱、劉若琳保母姊妹虐死,負責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疏於訪視,被起訴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台北地院今(17日)開庭,陳女不認罪,表示很心痛發生這樣遺憾的事,覺得被起訴很委屈,檢方對她的指控「和我實際工作職掌經歷有落差」。陳女庭訊不認罪,表示對於發生這樣很遺憾的事,自己很心痛、難過,對於被起訴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感到委屈,認為起訴內容「和我實際工作職掌經歷有落差、當中對我有誤會」。另外,辯護律師也製作投影片替陳女解釋,「剴剴」的生母向社會局申請出養,交給兒福聯盟媒合收養對象,陳女任職兒福聯盟,雖然負責訪視「剴剴」,經兒福聯盟補助劉彩萱托育期間狀況,重點仍為收出養業務,且兒盟和陳女不負責監督劉彩萱。辯護律師還主張,本案牽涉社政系統分工,陳女在本案沒有保證人地位、也不負擔注意義務,陳女在訪視報告中依自身親身見聞記錄、並未明知不實而登載,事發時因情勢緊急、訊息混亂,陳女誤植部分內容,並非故意。據剴剴家屬控訴,案發後陳姓女社工照常與朋友吃下午茶,開心打卡。年初開庭時,由兒福聯盟派員護送入庭,這才發現她已懷有身孕,更意外揭露她在去年11月跑去日本遊玩,當場遭法官限制出境。「剴剴」的外婆以告訴人身分委任的律師則表示,陳女不認罪又不調解,所以告訴人也無調解意願。庭訊約1小時結束,法官諭知下次於今年7月17日下午2點30分再開庭。
剴剴案社工開庭!她挺孕肚出現 再曝去年和家人日本「休息」遭限制出境
去年曾轟動台灣社會的北市兒童剴剴虐童案,北檢偵結後也披露剴剴慘況,指出其腿被打到變形、指甲被拔光、牙齒被打斷,生殖器也被燒刀焦黑,全身上下沒一塊好肉。北院6日上午也針對社工陳尚潔涉嫌過失致死罪等開庭,開庭前兒盟也派人護送已經身懷六甲的陳尚潔進入庭內,更意外揭露陳尚潔去年11月與家人前往日本休息,且至今對於相關案件證據仍推辭表示待與辯護人討論,經檢察官建議限制出境後,法官也當場諭知陳尚潔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北院開庭前,有一群媽媽自主號召前往北檢拉布條抗議,怒批兒盟竄改真相、要求社工從重量刑。開庭前,陳尚潔也在兒盟發言人王定正等人團團包圍下現身在法庭門口,直到其進入法庭後眾人才意外發現陳尚潔已懷孕六甲的事實。法庭上當法官詢問陳尚潔對於檢察官認為其偽造工作紀錄,有過失致死等罪嫌,陳尚潔僅表示,起訴書的內容過於龐雜,有些檢察官所提到的事情她沒有做,而律師也在一旁表示後續將針對爭執與不爭執事項與陳尚潔討論。而法官也當庭詢問陳尚潔為何在去年11月18日出境,陳尚潔僅表示當時是與家人一起去日本休息;惟針對是否有登載工作紀錄不實部分,陳尚潔否認犯罪,並強調所有程序都是依《社工服務法》進行,且會以手邊筆記方式登記,事後再登載;其律師也補充表示,陳尚潔並非居托中心的訪視員也非主責社工,其每月均有前往訪視與不定時電話訊息聯絡,主張仍應就收出養流程與社政系統分工來釐清,否則將會影響其職責判斷,同時希望法官能再給予3個月的時間,針對檢察官所附相關證據來做陳述。對此剴剴案的訴訟辯護人也反批,剴剴案發生至今已1年多,但陳尚潔對於相關事實與證據仍不願表示意見,僅不斷表示仍須與律師再討論,明顯有延滯訴訟之情形,且其先前從未提過訪查筆記一事,先前扣押也未見,如今卻又再提出,疑似有事後不斷填載多次版本之情形。檢察官則表示,如今案發也於1年,其卻尚未提出任何辯護策略,一直說要討論,甚至在去年出國與家人休息,當庭建議法官對其限制出境,法官也當庭諭知其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剴剴之死/社工失職13項重大錯誤致剴剴命喪虐待 包庇保母操控群組掩飾真相
彰化1歲童剴剴因虐待致死案件,近日台北地檢署對負責該案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提出過失致死起訴,檢察官揭露,陳尚潔在處理剴剴的安置業務時犯下13項重大錯誤,不僅忽視小孩的健康狀況,還在事件發生後與兒福聯盟高層共謀掩蓋事實,試圖改寫事實,檢方要求法院從重量刑,強調陳尚潔的行為不僅忽視職責,更顯示出無悔意的狡辯。根據案件調查,陳尚潔自2022年3月接手剴剴的出養案後,安排保母照顧剴剴,最初,剴剴由蕭姓保母照顧,但隨著經濟困難,剴剴的外婆未能繼續負擔費,儘管外婆可以申請托育減免,陳尚潔卻將剴剴轉交給兒福認證的保母劉彩萱,保母自9月1日起以每天1000元的價格照顧剴剴,直到12月24日凌晨,剴剴因重傷送醫不治。檢方指出,陳尚潔在處理剴剴案過程中犯下多項疏失,首先,根據《兒少權益保障法》,陳尚潔應在24小時內通報發現的虐待情況,但其卻未依規定通報,其次陳尚潔明知剴剴在9、10月期間有異常行為,如講髒話、磨牙、自撞等,但卻沒有加強訪視頻率,也未能依衛福部指引進行隨機訪視,甚至多次提前通知保母劉彩萱,在9月25日的初次訪視中發現剴剴額頭有大片瘀青,卻片面聽信保母的解釋,認為是剴剴自撞所致。10月23日,陳尚潔發現剴剴暴瘦、怕生及疑似禿髮,仍然拍照告知外婆,並稱劉彩萱用「愛的方式」照顧剴剴,11月19日,得知剴剴一夜掉3顆牙,卻在隔天訪視後仍未通報疑似兒虐案件,最令人震驚的是,剴剴於12月24日凌晨不幸過世後,陳尚潔與其他兒福聯盟成員如江怡韻、李芳玲等,成立「剴剴小天使」群組,並於隔天再組「1224意外處理」群組,集眾人之力討論如何掩蓋罪行,整理對話紀錄,修改訪視報告,並將剴剴的傷勢描述歸咎於保母的說詞,試圖推卸責任。檢察官強調,陳尚潔作為負責剴剴的社工,應該是小孩最重要的照顧者及求助窗口,然而,其疏忽和掩蓋行為不僅對剴剴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更暴露對職責的極度漠視和缺乏悔意。檢察官已依《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對她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剴剴之死/兒福女社工掩飾犯行、造假資料 檢方求法官判重刑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去年遭兒福聯盟轉介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姐妹倆已被起訴,至於負責安置剴剴的兒福社工陳尚潔,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陳尚潔不僅無視小孩傷勢、片面聽信保母說詞、查訪資料造假,事後還成立群組與兒福總督導等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去年8月間,剴剴的外婆經兒福聯盟媒介,將剴剴轉交給劉彩萱姐妹倆照顧,在9月至12月期間,兩人對剴剴綑綁、重摔倒地、吃廚餘等凌虐,造成他傷重死亡。今年4月劉彩萱、劉若琳被依凌虐幼童致死等3罪起訴。剴剴案件偵辦期間,親友質疑社工陳尚潔訪查不實、造假資料,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陳尚潔違反衛福部規定,3次訪視都提前通知劉彩萱,且探訪時發現剴剴頭大片瘀青、1夜掉3顆牙、禿髮等異常狀況,卻因片面聽信劉彩萱說詞,從未通報疑似虐童案件。剴剴事發之後,陳尚潔與兒福總督導李芳玲等人,成立了一個「剴剴小天使」群組,夥同眾人一起整理陳尚潔與保母等人對話紀錄,再把先前陳尚潔沒有即時紀錄的訪視報告偷偷增補及修改,並在有關剴剴傷勢的部分,全部冠上「保母表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以此推卸責任。檢方表示,陳尚潔探訪無視剴剴傷勢,且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隱匿證據干擾辦案,毫無悔意。因此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