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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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男藥師下藥辯「只是開玩笑」卻驗出FM2! 蘇一峰揭特徵:當大家白癡嗎?
新北市淡水區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對工讀女大生下藥,事後聲稱是想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效,還強調「只是開玩笑」,後續經藥物經檢驗,確認是俗稱「強暴藥丸」的FM2。對此,台北市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胸腔內科主治醫師蘇一峰直言,FM2外觀特徵相當明顯,藥師不可能不認得,「藥師說只是開玩笑卻用FM2,你當大家白癡嗎?」蘇一峰在臉書帳號發文表示,此案的女大生在喝了水壺裡的水過後,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經檢驗後發現,確認為俗稱「強姦藥丸」的FM2,而FM2是藥效最強的BZD類藥物,只要4分之1顆就能睡倒成年男性,長效持續昏睡1天,還會抑制海馬迴神經形成記憶,「中間被幹了什麼事,自己完全不記得!」蘇一峰說明,FM2外觀特徵明顯,「白色小圓藥,中間有十字刻痕,還有刻字2」,專業的藥師不可能不認得,這讓他不禁質疑「藥師說只是開玩笑卻用強暴藥丸FM2,你當大家白癡嗎?」
淡水藥師下藥案連環爆!檢警擴大清查 另涉1性侵、3性騷擾
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劑師,因涉嫌對女大生員工下藥,在其私人水壺裡摻入FM2管制藥品,導致女大生出現各種不適症狀,陳姓藥師被士林地檢署以欺瞞使人施用第3級毒品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重大聲請羈押獲准。在檢警清查後發現,還有1名前女員工遭性侵、3名前女員工遭性騷擾,詳細案情仍在釐清當中。據了解,50歲陳姓藥師上個月底涉嫌趁工讀的女大生不注意時,在其私人水壺裡偷放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女大生飲用後頓感不對勁,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期間陳男還屢確認她的狀態,並詢問要不要載她回家,女大生拒絕後強撐返家,還疑似因藥效發作而直接「斷片」。女大生之後由家人陪同下報案,警方在水壺內初步化驗,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查扣涉嫌下藥的關鍵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藥師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經檢警擴大清查後發現受害者不只一人,陳男曾性侵1名打工女大生、騷擾另3名女大生,目前警方正通知被害人前來警局製作筆錄,並持續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人。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撻伐,藥師同業也強烈反彈,此外,法醫高大成指出這類藥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管制的藥品,不論是否過期,擅自讓他人服用都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本案若涉及過期藥物以及管制藥品,更讓案情嚴重性大增。
淡水藥師在水壺下「FM2」害女大生斷片!高大成:1/4顆就能讓成年男子昏睡
新北市淡水區1位50歲陳姓藥師上個月底涉嫌趁工讀女大生不注意時,將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投入她自備的水壺,導致女大生飲用後意識模糊,返家後一度昏迷不醒;士林地方法院6日也裁定將陳男羈押禁見。對此,法醫高大成指出,FM2藥效強,過期仍可能具有效成分。事件後續也引發藥師同業怒批,要求吊銷陳姓藥師的執照。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女大生為了補貼生活開銷,在淡水區新春街1間藥局打工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飲用自己水壺內的水後,隨即感到頭暈、心跳加快、意識逐漸模糊,期間她曾注意到陳男拿取並開啟自己的水壺,因此覺得情況不對。她仍強撐著返家,回家後卻疑似因藥效發作而直接「斷片」,之後在家人陪同下報案,並將水壺內可疑液體交給警方檢驗。警方初步檢測發現,液體對苯二氮平類(BZD)呈陽性反應,因而懷疑有人蓄意在飲品中投放藥物。警方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查扣涉嫌下藥的關鍵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案情持續發酵後,士林地檢署認為仍有進一步追查必要,並主動分案偵辦,指揮警方於9月5日再次搜索藥局及陳男住處,查扣手機、監視器及藥品進貨資料等相關證物,同時將陳男拘提到案。陳男接受檢警偵訊時坦承確實曾將藥物放入女大生的水壺中,但辯稱相關藥物已經過期,自己的目的只是想測試藥效,並非有其他意圖。但法醫高大成指出,藥物就算過期,也不代表藥效會完全消失,部分藥品即使過期10年,仍可能存在有效成分,除非長時間受到陽光、水分或其他污染,才有可能導致成分失效,因此不能以「過期」作為藥物沒有作用的理由。高大成進一步指出,陳男涉嫌使用的FM2屬於管制藥品,在社會上甚至被稱為「約會強暴藥」,藥效相當強。他透露,自己過去因睡眠障礙問題曾經服用過FM2,以自身經驗而言,成年男子只要服用1/4顆,便可能直接進入昏睡狀態,由此可見藥效並不輕微。他強調,這類藥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管制的藥品,不論是否過期,擅自讓他人服用都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本案若涉及過期藥物以及管制藥品,更讓案情嚴重性大增,這也讓高大成直言,「代誌真的大條了。」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相關案件也引發藥師同業的強烈反彈。有藥師批評,對一般人而言,就算是所謂「開玩笑」,也不應該隨意將任何不明物質放入他人的水壺或保溫瓶。尤其FM2涉及三級管制藥品,更不是可以拿來隨意試驗或惡作劇的東西。該名同業更指出,陳男具有醫療體系相關資歷,且若具備榮總P3臨床藥師背景,代表其專業藥物知識與臨床經驗在藥師群體中屬於相當高的程度,因此不可能不清楚相關藥物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影響。若明知藥物屬於管制藥品,仍將其偷偷投入他人飲用的水壺,相關行為就不只是「玩笑」而已,本質上就是下藥,「這傢伙就是個垃圾,我是藥師,我支持吊銷執照。」
涉對女大生下藥!新北50歲男藥師遭羈押禁見 女星火大開嗆:拳頭都硬了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一名50歲陳姓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水壺中投放不明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返家後斷片等症狀,在報案後警方採集水壺內液體送驗後發現苯二氮平類(BZD)成分,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陳姓藥師5日再度遭拘提,隔日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女星「美魔女」胡文英痛斥讓人極度憤怒,直呼「怎麼會有這種睜眼說瞎話的極品惡劣老闆?」胡文英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警方已在水壺裡驗出毒品殘劑,為何對方還能辯稱「只是把對方當朋友開玩笑」、「測試過期藥效」,提到即使是朋友,也絕對沒有權利對別人下藥,「下藥這種事怎麼可能是正常的?拿這種荒謬理由替自己的卑劣行為辯解,根本是越描越黑。」胡文英指出更可惡的是當女大生喝水察覺不對勁時,藥師竟然還問:「你還好吧?要我送你回家嗎?」讓她直呼這意圖不軌簡直昭然若揭,並說幸好女大生堅持自己回家,不然後果真的不堪設想,「如果人在半路昏倒發生意外,這個良心泯滅的老闆承擔得起嗎?真的越看越火大。」最後,胡文英希望所有人都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也提醒以下3大注意事項:1.職場與社交防範在離開視線範圍(如去洗手間)後,任何開過的飲料或水都不要再喝。2.警訊察覺只要身體突然出現不正常的暈眩、嗜睡或無力感,請第一時間向外求救,打給信任的人或叫計程車,絕對不要讓可疑對象獨自送你回家!3.勇敢發聲奉勸在職場上遭受任何侵害或不公的朋友,一定要保留證據、勇敢站出來,把這種卑劣的人繩之以法,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淡水藥師對女大生下藥遭羈押!兩度詢問「這句話」成關鍵 妻子反應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陳姓負責人,涉嫌在打工女大生的水壺內投放不明藥物,女子飲用後陸續出現暈眩、心悸、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回住處後甚至一度斷片。水壺內殘留液體送驗後,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檢方追查後認為陳男涉案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6日裁定羈押禁見。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過程中受到檢警注意的情節之一,是女大生身體出現異常後,陳男曾連續兩次詢問「要不要載妳回家?」陳男雖否認具有不軌意圖,但檢方綜合相關事證後,仍認為有羈押必要。被害女子目前就讀大學四年級,近1年前為補貼生活費,到淡水新春街一間藥局擔任藥師助理。案發於8月26日晚間9時左右,當時女大生因水壺無法打開,請陳男協助開啟。依檢警調查,陳男涉嫌利用這段時間將物質放入水壺。女大生之後喝了一口水,發現味道異常苦澀,又小喝兩口後,身體逐漸出現暈眩、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狀況。此時陳男接連兩次詢問是否需要載她回家,但均遭女大生拒絕。女子最後自行搭乘公車返回住處,之後症狀進一步加劇,並出現斷片情形。女子隔日與同學討論後察覺情況有異,保存水壺內剩餘液體,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警方採集水壺內殘留液體初步檢驗,結果驗出苯二氮平類陽性反應,隨即針對藥局及陳男展開進一步調查。檢警追查監視器影像時,又發現案發後藥局監視器畫面疑似遭刪除或格式化。警方要求陳男交出手機後,另從雲端找到備份影片,相關影像也成為調查案發經過及是否涉及滅證的重要事證。陳男面對調查時否認意圖不軌,但對投放物質的原因說法多次改變。他一度稱只是與女大生「開了一個不好笑的玩笑」,也曾表示不該當一名與員工有太多互動、太雞婆的老闆;之後則改稱是為了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性及效力,不知道會讓女方產生如此明顯的身體反應。此外,陳男也曾稱相關藥品是客人遺留下來的藥物,並表示女大生當時「喝一口就吐掉了」。不過,檢警認為陳男具有專業藥師背景,對於相關藥物可能產生鎮靜、意識改變等作用應具有一定程度認識,因此持續釐清實際投放物質的種類、來源及真正動機。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後,認為陳男涉嫌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等罪嫌,並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相關行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審理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未禁止收受物件。警方5日晚間再次前往拘提陳男時,他向警方表示:「我知道你們會再來。」隨後遭帶回偵訊。陳妻面對丈夫再度遭警方帶走則表示,夫妻已經為這起事件爭吵多次,「該吵的都吵完了」。目前檢警仍持續追查實際投放的藥物種類、來源及動機,並調查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至於陳男遭指控的相關罪嫌及刑事責任,仍有待司法機關後續調查及審理認定。
淡水藥局男藥師涉對女大生下藥 律師談「女性安全困境」:不該承擔這種恐懼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的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私人水壺裡摻入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導致被害人出現頭暈、斷片等症狀,陳男見狀還詢問女大生「要不要載妳回家」,事後陳男受訪時表示只是「開玩笑」,甚至說自己不該當太雞婆的老闆,引發熱烈討論。對此,台北市南港內湖選區民進黨參選人、律師陳又新直言,女性安全不應是仰賴「幸運」、「僥倖」,所有女性也都不該遇到、也不需承擔這種恐懼。陳又新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警方搜索該藥局,發現監視器錄到男藥師對女大生的水壺投放藥物,隨即查扣影像,眼看被抓包,男藥師竟辯稱「把過期藥品放進水壺裡是要測試藥效,只是開玩笑」,雖然這次女大生撐到回家,保住了人身安全,但他仍忍不住質疑「女性安全居然要仰賴『幸運』、『僥倖』、『逃過一劫』?」陳又新感嘆,一個女生這輩子得存多少幸運,才能平安走完一生?而那些真的受了傷的人,難道就是運氣不夠?他不能認同這種歪理,所有女性本就不該遇到、也無需承擔這種恐懼。陳又新提到,先前有網友分享一款要指紋解鎖才打得開的水壺,還誇讚科技真進步,底下卻引來大量女性反彈,認為現在女生連喝自己的水都得上鎖,這件事本身就是個問題,卻被解讀成方便,相當荒謬。陳又新說,不少女性怕被偷拍,隨身要帶反偷拍機器;怕被凝視不自在,穿著全身包緊緊;怕被下藥,乾脆都不外食,「如果女性們為了保護自己,都要一步步緊縮自己的自由度,那正是困境所在。」陳又新指出,這些生活中累積的大小不舒服,更會在每次發生案件時產生集體共鳴,「在處境上,我們需要持續嘗試去看見、去教育,讓更多族群加入討論,長遠看才能真正地去解套,我們都在努力的路上。要小心翼翼才不容易受傷的生活,不是我們想要的社會樣貌。」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藥師公會:絕不包庇、最重可廢證書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事後陳男辯稱是想讓她試藥,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引發熱烈討論。對此,藥師公會全聯會回應,公會絕不包庇、縱容,若查證屬實將移送懲戒,最重可廢止其藥師證書。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表示,他已與現任全聯會理事長林憶君討論此事,認為此事件嚴重破壞藥師形象,身為專業人員卻有這種態度和行為,實在非常不應該。黃金舜說,他已決議行文給新北市藥師公會,要求針對此事件做全盤了解,如果最終查證屬實,公會絕對不會包庇,也不會縱容;若案件移送懲戒,需先送地方懲戒委員會,再移送至衛福部懲戒委員會,而他身為衛福部懲戒委員會委員,屆時會親自表態,要是確認情節嚴重,他也主張廢除陳男的藥師執照,予以最嚴厲處分。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李懿軒則指出,藥師是藥物專業人員,對管制藥品負有高度專業及法律責任,全聯會絕不容忍任何以藥物傷害他人的行為,絕大部分藥師對管制藥品都抱持高度專業且具法律責任,本案屬於少數個人違法,不能代表整體藥師,由於該案已涉及刑事責任,司法也已介入調查,公會本身沒有調查權,如查證案情屬實,全聯會支持依法追究,並由地方藥師公會依「藥師法」規範移付懲戒,最重可廢除其藥師證書。李懿軒提到,第二重的處分為廢除執業執照,讓此人保有藥師身分,仍可稱為藥師,但無法實際執業,而委員會也可做出勒令限制執業範圍、停業1個月至1年等處分。至於本案驗出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李懿軒說明,這類藥物依成分及作用時間不同,可用於抗焦慮、改善失眠、鎮靜或抗癲癇等,會影響人的精神狀態及神經傳導,因此必須嚴格管理;可辨識的管制藥品若要回收銷毀,依法應登記、集中保管,並會同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銷毀及留下紀錄,不能任意使用,而針對本案藥物實際來源、是否如涉案男藥師所稱是過期藥物,仍待司法調查釐清。
下藥女大生!藥師辯「只是開玩笑」 律師揭1事怒轟:是誰覺得好笑?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女大生在藥局打工,日前喝下自己的水壺裡的水後,發現水變得白濁且帶有苦味,隨後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案發後,藥局50歲陳姓負責人承認投放藥物,卻辯稱是想測試過期藥物是否仍有藥效,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對此,律師王至德痛批「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是誰覺得好笑?是誰把下藥當作是一件好笑的事」。據了解,這名女大生目前就讀大四,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將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在工作時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卻發現水看起來白色混濁且味道苦澀,隨後身體開始不適,出現頭暈、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情況,她趕緊返家休息,沒想到後來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與同學討論並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姓負責人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訊後將陳男函送偵辦。對於為何將藥物放入員工水壺,陳姓藥師受訪時向媒體表示,該藥物是客人拿回藥局回收的藥品,他並不知道是什麼藥物,認為該藥物放置一段時間後可能已經沒有藥效,於是放到助理的水壺裡面讓她試藥,還稱自己與女大生關係不錯,自己只是在「開玩笑」。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類事件時,外界很容易把焦點放在「是否企圖性侵」上,但即使後續沒有發生其他侵害行為,也不能忽略「下藥」本身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王至德指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以欺瞞等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依法可能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這個罪並不以『後來又做了什麼性侵害行為』為成立前提」。不過,王至德也強調,雖然到底下了什麼藥、屬於哪一級、行為人對藥物的認識如何,仍然要靠鑑定與證據釐清,不能直接論斷。王至德認為,無論如何「只是開玩笑」這個說法實在太過荒謬,女大生根本不知道自己喝下什麼東西,「頭暈,甚至斷片,對她而言,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王至德強調,就算藥師聲稱與女大生彼此熟悉、平常相處融洽,都不能成為擅自將藥物放進對方飲用水的理由,尤其事件發生在藥局,「而被指控下藥的人,恰好就是提供用藥專業的人」。王至德直言,員工在熟悉的工作場所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應該是安全的,「結果居然連喝個水都會被下藥?這個藥師到底是想幹嘛?以後我要女兒怎麼保護自己?連自己的水瓶都要上鎖是嗎?」最後,對於陳姓藥師以「開玩笑」解釋投藥行為,王至德再次痛批「把下藥當開玩笑?你是把大家當笨蛋嗎?」
淡水女大生打工遭下藥!喝水後「斷片」 藥局老闆瞎扯「朋友間開玩笑」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驚傳女大生私人水壺疑遭投放藥物。一名在藥局打工的女大生喝水後,陸續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甚至直接「斷片」。警方獲報調查,水壺殘留物初篩出現毒品反應,調閱監視器後,更發現疑似拍到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對水壺動手腳。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事件發生在8月26日,被害女學生為淡江大學升大四學生,已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工讀生將近1年。女大生向警方表示,事發當天曾注意到陳姓老闆打開她的私人水壺,不過當時並未特別起疑。沒想到稍後喝水時,她察覺水的味道異常苦澀,液體還呈現白色混濁狀,仔細查看更發現杯底疑似留有粉末。飲用後不久,她便開始感到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身體明顯出現異狀。當時陳姓老闆還曾提出要載女大生回家,不過遭到她拒絕。女大生最後自行撐著返家,回到住處後出現意識中斷情形,形容自己直接「斷片」,直到隔天精神狀況仍然不佳。女大生於28日帶著涉案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進行初步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因此懷疑水壺內可能含有鎮靜安眠或抗焦慮類藥物,包括俗稱FM2、一粒眠等藥物的可能性,實際成分仍待進一步檢驗確認。警方掌握相關情資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29日由淡水警分局前往涉案藥局執行搜索,除採集相關物證送驗,也查扣店內監視器影像。警方調閱畫面後,發現疑似拍下陳姓負責人對女大生私人水壺投放藥物的過程。面對警方調查,陳姓老闆則提出不同說法。他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相關藥物是客人拿到藥局回收的過期藥品,對方僅告知是精神科用藥,他並不清楚確切藥名。至於為何將不明藥物放入女大生水壺,陳姓老闆辯稱,原本認為自己與女大生是很好的朋友,因此只是想惡作劇。他聲稱只是跟朋友「開個玩笑、測試藥效」,並強調沒有任何意圖不軌的企圖。此外,女大生也向警方反映,陳姓老闆過去在工作期間疑似曾有不當肢體接觸。她表示,由於藥局櫃台空間狹小,當時並未立即往其他方向聯想,也沒有進一步追究,直到這次水壺事件發生後才重新感到不安。警方目前已完成初步蒐證,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老闆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水壺內藥物的實際成分、來源及投放原因,以及相關行為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
愛爾麗再爆爭議!高雄2分店查獲過期管制藥、假病歷 最高罰5百萬
愛爾麗診所近期因疑似偷拍案引發外界關注,高雄市衛生局8日針對位於轄內博愛店與中山店進行突擊稽查,查出多項違規情形,包括過期管制藥品未妥善管理、病歷疑似登載不實,以及處方箋資料缺漏等問題。衛生局今(9日)表示,相關違規已涉及《醫療法》、《藥事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最高可裁罰500萬元,後續將依法嚴查嚴辦。根據衛生局公布內容,愛爾麗診所高雄博愛店被查出「管制藥品處方箋」未完整記載醫療機構名稱等必要資訊,另有病歷資料疑似登載不實及紀錄缺漏情形,已涉嫌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此外,高雄中山店則被發現存放逾期管制藥品,且未依規定區隔管理。衛生局指出,若過期藥品未妥善處理,恐增加誤用風險,相關行為已涉嫌違反《藥事法》,可處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高市衛生局強調,病歷管理及管制藥品使用攸關醫療安全與民眾權益,將持續追查相關責任,並配合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以維護醫療品質與就醫安全。另一方面,衛生局7日亦派員前往轄內分店協調業者全面受理消費者退費。針對愛爾麗診所進行體雕、雷射及施打肉毒桿菌等療程並預收款項,及涉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衛生局持續調閱相關病歷紀錄嚴查嚴辦,相關事證查證屬實者,將依《醫療法》第22條裁處新臺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責令診所限期將超收費用全數退還患者。為捍衛市民權益,衛生局呼籲相關爭議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高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07-3373685),將由專人協助提供法律諮詢與消費爭議協商,全力保障民眾合法權益。
不是月餅過期是你回家太晚? 孫子拉肚奶奶再拿過期藥網笑翻
中秋節回老家與親人團圓,本該是充滿溫馨的時刻,沒想到竟變成一場「腸胃試煉」。大陸一名孫子日前返鄉過節,奶奶開心拿出珍藏已久的月餅招待,讓他吃下肚後竟立刻腹瀉,正當人痛到不行時,奶奶再度遞上藥丸止痛,誰知竟然也是過期的!讓他哭笑不得地感嘆:「我到底有多難殺?」奶奶開心遞上去年的月餅,孫子一口吃下卻拉肚子。(圖/翻攝自微博, 北京時間)原PO在社群平台上無奈分享這段「驚魂記」,表示當時剛吃完奶奶遞來的月餅就覺得肚子咕嚕作響,沒多久就急奔廁所。不忍之下告訴奶奶情況後,奶奶立刻翻箱倒櫃,拿出一盒「老藥」說要幫他止痛,結果一看保存期限,竟也早已過期。他忍不住自嘲:「中秋變中毒,不是月餅過期,是我回家回太晚了。」該貼文引來上萬網友共鳴與留言,笑稱「這是中秋特調腸胃大考驗」、「奶奶的冰箱比考古現場還驚人」、「這就是家的味道——歷史與腸胃的交錯」。孫子自嘲中秋成了生存挑戰賽,笑問:我到底有多難殺?(圖/翻攝自微博, 北京時間)但也有不少人感性留言表示,老人家通常不太在意保存期限,總覺得只要沒變味就能吃,這其實是他們表達愛意的方式之一。一位網友說:「不是吃的東西過期,是你太久沒回家了。」此外,也有醫師提醒,食品與藥品的保存期限不可忽視,尤其藥品過期後可能會失效甚至對身體造成傷害。節慶返鄉時不妨協助長輩清查家中食品與藥物,避免類似憾事發生。
過期藥品直接丟馬桶? 食藥署警告「恐汙染水源」:3步驟輕鬆處理
許多人或多或少都會在家中備些藥品 ,以備不時之需,如果有過期或用不到的藥水,不少人就會選擇倒入水槽或馬桶。對此,食藥署示警,隨意丟棄可能造成河川、土壤汙染,間接影響人體健康,若想要處理廢棄藥品,可以遵循3個步驟。食藥署日前在「食藥闢謠專區」發文指出,許多家庭都會常備醫藥箱,存放各式常用藥品,如果想將其丟棄,千萬不可直接倒入水槽或沖入馬桶,這不只會造成河川、土壤汙染,還會間接影響人體健康。食藥署表示,想丟棄藥品時,除了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要拿回醫院或藥局回收之外,一般居家藥品可透過以下3步驟來進行廢棄處理:1、放: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貓砂、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2、倒: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3、丟:將密封袋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食藥署提醒,膠囊及錠劑則是可以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另外,如果想妥善存放藥品,確保這些藥品的品質與療效,食藥署建議,應針對藥品不同的包裝方式而有相對應的作法,例如常見的PTP包裝(泡殼包裝),是為提供防潮保護,因此每次服用時應壓取所需的藥量即可,不要讓其他部份的包裝受損,而影響包裝隔絕空氣的功能。食藥署接著說到,藥罐容器類在使用後應確實地轉緊或蓋緊;至於診所提供的藥包,撕開藥包後就該將其中的藥品確實服用完畢,尚未需要服用的藥包請避免提前拆開,並可以用夾鏈袋將藥包做密封防潮;若是有使用藥盒的習慣,則建議一次準備最多一週的藥量,並確實將藥盒蓋好。一般藥品通常存放於室溫下即可,除非藥袋或藥罐容器上有特別標示,或是藥師有特別提醒,才需要存放於冰箱冷藏(2~8℃),否則保存於冰箱反而容易讓藥品受潮變質。另外,陽光直接照射或是置於濕熱的環境中,會造成藥品的變質,存放時多加留意,才能確保藥品品質。
罰30萬還不怕?獸醫院又爆餵過期藥、非獸醫執刀 動保處回應了
台北市「伊甸動物醫院」頻頻發生醫療糾紛,今年2月才被依違反《獸醫師法》規定,遭罰30萬元,結果如今又疑似發生醫療糾紛,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接獲陳情,指出該獸醫院竟又以過期的藥物醫治毛小孩,認為該獸醫院屢次違法,要求動保處應勒令其停業;台北市動保處指出,將發文要求遭檢舉的獸醫師以及獸醫院負責人到府說明。應曉薇表示,該獸醫院2月時就曾因違反《獸醫師法》遭裁罰30萬元,沒想到屢勸不改,院方後續的改善作為竟是加強門禁、限縮院內監視錄影器影像的調閱,同時也規定飼主在場的情況下,非獸醫師的助理應避免有侵入性治療的行為,後續仍持續有違法情形,期間甚至造成1位飼主的愛貓死亡。她說,獸醫院內部有同仁看不下去,才挺身而出擔任吹哨者,檢舉獸醫院不僅讓非獸醫師的人員違法餵過期藥物給毛小孩,還明目張膽的在藥物外觀註記「過期可用」,甚至還違規動手術,要求動保處應勒令伊甸動物醫院停業範圍,絕不姑息。動保處動物管理組長陳緯倫表示,24日下午有派員到該獸醫院稽查,但由於獸醫院負責人、遭檢舉的外科獸醫師不在,只有另位內科獸醫師在場,所以無法對檢舉的過期藥物、違法手術做進一步的調查,後續會發文要求2人到市府說明。他解釋,相關的檢舉影片及照片,除了施做手術的行為有明確畫面外,餵過期藥物的影像較局部,無法釐清這些行為是否是在獸醫院執行,因此另外該獸醫院也未發現使用禁藥、過期藥的情形。陳緯倫強調,如果執刀者非擁有法定資格的人員,將依《獸醫師法》裁罰,累犯則會逐步加重罰責,最重可廢止動物醫院開業執照,另外使用過期藥品則會裁處3到15萬元罰鍰。
「快篩過期仍可用」?藥師反便宜行事籲薛瑞元正式公告
市面上的超商、食品店常常有「即期品」低價出清,如今居然到藥局也可能領到衛福部非送的「即期快篩」,還有醫生受訪時背書「快篩過期半年內『應該』都可以用」,引發議論。基層執業藥師沈采穎說明,不論藥品或醫材的「使用期限」並非廠商能隨意標註,都須經過食藥署嚴格檢查認證,為的就是要保障消費者健康與使用安全性,若藥廠藥局販售「過期品」(例如改變日期標示)衍生爭議,藥廠及藥局都有賠償責任,國際上類似案件賠償金額常是天價,這也是藥廠、藥局不斷提醒民眾勿使用「過期品」的原因。沈采穎表示,雖然部份醫界人士推測廠商「可能」不會將使用期限押到最緊迫,認定快篩過期還可使用一段時間,但「醫療攸關健康」必須格外謹慎,若民眾非不得已真要使用過期藥品或醫材,衛福部有責任說清楚,不應僅憑片面說法,就點頭讓消費者貿然使用。她提醒,過期藥品效力降低難確保藥效發揮,使用過期醫材(例如過期快篩)恐影響檢驗結果、延誤就醫時機,這是藥界都認同的事,使用不慎就可能有損健康,這屬於藥學界的專業,而且,退一萬步,如果民眾健康真的因為使用過期品而出現問題,藥廠、醫材商甚至販售藥局都可能有連帶賠償責任。沈采穎表示,目前多數藥局收到第一批的衛福部免費快篩,效期多在六月中旬前到期,衛福部長薛瑞元受訪時卻指「大部份快篩是年底到期」,已衍生基層藥局困擾。有民眾帶著懷疑語氣問藥局,怎麼贈送即期快篩效期這麼短,「是不是把部長說的年底到期免費快篩藏起來賣、先出清藥局庫存的即期品」?讓她在解釋之餘哭笑不得,也感覺問題並不單純,擔心恐衍生糾紛。沈采穎指出,在SARS期間,衛生署曾因為採購克流感太多、正式公告過「克流感」效期延長,但他印象中,也僅止於這一次,而且當時食藥署曾出面背書「效期經過檢驗,請民眾安心使用」,因為有食藥署背書,藥局才敢安心販賣過期藥品,不必擔心萬一民眾吃出問題,藥局要背上連帶賠償責任。沈采穎也特別提醒衛福部長薛瑞元,宣導「過期藥品醫材不要碰,來路不明藥品不要用」,是歷經歷屆衛福部多年宣導,民眾才有認知,儘管部長即將卸任,但也仍有責任對民眾宣導「畢竟觀念要破壞很容易」,避免因為處理這批「即期快篩」,讓民眾又萌生「過期也沒問題」的不當心理。她還說,這批快篩曾是珍貴的防疫物資,民眾在疫情期間,花大錢也未必能搶到,如今若衛福部擔心快篩庫存太多必須銷毀、又怕銷毀過期快篩會被罵,就應要求食藥署出面檢視效期並掛保證「過期也仍有效」,並定期上網公布每批免費快篩的數量、效期、編號等辨識資料,提醒民眾注意,才是負責任的政務官風範,若只是語焉不詳,不僅「美意」被打折扣,一旦真衍生爭議,法律責任恐由藥廠、藥局扛,受害的還是民眾。
缺藥難過年2/貴鬆鬆自費藥竟也缺貨 患者恐慌:賣我過期藥也沒關係!
目前台灣至少缺200種以上的藥物,面對缺藥問題,食藥署的解決方法就是替代藥物,但民眾可不這麼想。第一線的社區藥局藥師透露,台灣民眾對藥物的忠誠度相當高,例如鼻過敏藥「莫鼻卡」缺貨,患者就哀嚎「撐不過冬天」;藥廠人員也表示,由於心臟自費藥缺貨,竟有患者懇求「賣我過期藥也沒關係」,令人相當驚訝,也反應出民眾對缺藥的恐慌心理。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發言人王明媛說,「相較於去年初,現在缺藥的狀況有稍微舒緩,可能是疫情解封後的結果,但其實還是缺一大堆藥,包括鼻過敏藥、人工淚液、抗生素、癌症藥、攝護腺肥大藥物、心血管藥物等等,各式各樣的藥都缺,而且令我們很擔憂的是紅海危機導致的貨運問題,價格貴、物流慢,屆時缺藥問題會更惡化。」但台灣人對藥物的「忠誠度」相當高,以鼻過敏藥「莫鼻卡」為例,從去年底至今已經缺貨4個多月,食藥署建議民眾依醫師評估以不同成分複方藥品,如「驅敏」替代,但多數民眾並不買單,認為其他藥物沒效,甚至哀嚎「撐不過這個冬天」。過敏性鼻炎患者愛用的藥物「莫鼻卡」,從去年暑假就開始缺貨,隨著疫後呼吸道疾病大爆發,讓缺藥情況更嚴重。(圖/周志龍攝)王明媛說,食藥署認為缺藥可用替代藥物解決,但對民眾來說並不可行。「很多病人都是『眼見為憑』,他們會一一確認自己的藥物,非常擔心會被換藥。」王明媛舉例,有一位阿姨長期服用一款促進血液循環的藥物,後來藥廠更改藥錠的顏色,從粉紅色變成白色,這位阿姨立刻驚叫「你怎麼隨便幫我換藥?」「後來我跟阿姨解釋,這是一模一樣的藥,只有顏色不一樣,還把成分、公文都給她看,但阿姨還是很懷疑,之後還表示吃完覺得比較沒效。」王明媛苦笑說,這代表藥師還要在衛教上繼續努力。一名藥廠人員也透露,自從疫情、烏俄戰爭爆發,受到貨運與原物料短缺的緣故,全球都陷入缺藥的窘境,就連較為昂貴的自費藥時不時也會缺貨。「許多病友們一直打電話來拜託,還說願意買即期或過期藥物,只要有藥給他們就好!」藥廠人員嘆氣說,站在藥廠立場,當然不可能提供安全有疑慮的藥給民眾,目前預估這款心臟自費藥將在過年前到貨,只能請病友耐心等候。王明媛提醒,過期藥物的藥效會降低、且有變質風險。「美國FDA指出,藥物變質可能導致過敏、或產生毒性,所以千萬別吃過期藥物。」王明媛說,許多替代藥物的成分、化學結構都跟原本的藥一模一樣,就科學上來說,兩者的效果是相同的,以美國來說,民眾就非常能接受學名藥,而不會執著於一定要原廠藥,但台灣民眾就比較難接受。
騎車巡迴行醫10年 彰化「林醫師」看診被捕…真相驚呆鄉親
彰化一名「林醫師」2013年起騎著載有大量藥物的機車,在鄉鎮間「巡迴看診」並收取每次100至5000元費用。但檢警今年7月接獲檢舉,發現林男僅高職畢業,且早在2019年就因密醫行為被檢舉入獄,未料他出獄隔天就重操舊業;彰化法院近日依《醫師法》判林男9個月徒刑,沒收藥物及不法所得。據悉,現年61歲林男因對醫療有極高興趣,曾到北部私人醫院擔任技術人員,向正牌醫師學習藥理知識。2013年以換上自己照片的「家庭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及來自歇業婦產科診所中的廢棄藥品、醫療器材,假冒為林醫師在彰化社頭鄉、田尾鄉與永靖鄉巡迴看診。檢警查獲「行醫機車」。(圖/翻攝畫面)雖然張男每次收費100到5000元,還給民眾打針、給藥、販售過期藥品,但他從感冒、高血壓、燙傷、心臟病等大小疾病無所不看,乃至通血路的「醫術」,仍騙到不少民眾,甚至有人大讚他醫術不錯、有耐心,事後還包紅包給林男,「林醫師」名號也逐漸不脛而走。林男2019年被檢舉後,遭發現盜用前同居人前夫姓名,欺瞞衛生局、檢警及法官,後被依《醫師法》與偽造文書,被判處1年5個月徒刑,沒收600萬不法所得。未料,林男2021年1月1日出獄後,1月2日就重操舊業,之後也再度被人檢舉,檢警在其住處查獲100多種藥品、近千罐不明藥劑、4500包散裝藥劑,且這些藥品幾乎都過期,部分甚至過期逾13年,卻有病患案發後認為林男的藥物「有效」原諒其所為。彰化地院審理後,再依《醫師法》及累犯,判9個月徒刑、沒收不法所得19,300元及各式醫療用品。
批王定宇送過期藥 陳以信:不負責任應立即回收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今(20日)上午於立院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時,踢爆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台南贈送違法過期捕蚊劣藥,陳建仁與環境部長薛富盛答應將進行調查處置。陳以信隨後召開記者會,批評王定宇送劣藥不負責任應即回收,他更質疑王要送藥為何不能送在有效期限內的好藥?陳以信上午在黨團舉行「踢爆王定宇贈送違法過期捕蚊藥」記者會,陳以信質詢時指出,王定宇先前在台南召開記者會,贈送一千份捕蚊器與捕蚊藥給各里,但被發現該藥製造日期是2015年,有效日期是2018年,而現在已是2023年,該藥已過期五年。王定宇此舉恐違反了環境用藥管理法46條的規定,違反第8條3款超過有效期限的環境用藥不能庫存、不能銷售的規定。陳以信隨後於黨團召開記者會,質疑王定宇要送捕蚊藥為何不送在有效期限內的藥?非要送超過有效期限五年的劣質用藥?他批評王定宇送劣藥不負責任,應該立即全面回收。陳以信肯定,王定宇努力協助防治登革熱的用心,但是至少要送合乎有效期限的藥 不要送過期的藥。陳以信指出,為協助民眾防疫,他已委託廠商製作個人防蚊貼片,每份成本不到三十元,他將提供選區內各里一定數量,歡迎選區民眾向里長登記索取,但因數量有限,敬請民眾儘早索取。
到底能放多久? 藥師列「容易放到過期藥品」 提醒:有效期限≠使用期限
許多民眾的家中都有藥箱,裡面的藥品適時汰舊換新才不會占用空間。藥師廖偉呈日前於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提醒,家裡的保健箱及藥品櫃的藥品,勿放置超過使用期限,以免失去藥效。他還指出,有效期限是未開封的狀況下,可以保存多久;使用期限則為開封後,還可以使用多久,兩者的意義大不相同,「非一次性產品,建議開封後標上開封日期。」1.生理食鹽水:若開封後24小時後,請丟棄,易滋長細菌。2.滅菌紗布:一次使用為限,若開封後有剩餘的紗布應直接丟棄。3.優碘藥水:開封三個月後,宜換新。4.抗生素藥膏:開封後僅能貯存半年。5.OK蹦:效期為三年。6.透氣膠帶:效期為5年。至於藥品可以放多久?廖偉呈表示,一般而言,口服盒裝藥(排裝)都有標示有效期限,若無標示,建議從拿到藥品那天起6個月內開始計算;口服散裝藥為領藥後6個月內為限期;磨粉藥品建議當次若沒服用完畢立即丟棄;糖漿開封後在室溫下可放置1個月;外用藥膏開封後以存放3個月至6個月為期限,若有異狀應該馬上丟棄;眼藥水或眼藥膏開封後超過1個月就要丟棄;胰島素開封後或離開冰箱1個月內為使用限期。廖偉呈表示,眼藥水或眼藥膏開封後超過1個月就要丟棄;胰島素開封後或離開冰箱1個月內為使用限期。(圖/翻攝自臉書/微笑藥師Phar.Smile)此外,針對「大瓶的生理食鹽水開封後放多久還可以使用」,廖偉呈提到,若許可字號為藥字號,設計為沖洗傷口的生理食鹽水,只能放置24小時,因為此類產品不會添加抑菌劑;若核准字號為醫器字號,像是隱形眼鏡沖洗液,通常會添加抑菌劑,開封後可存放30天;若為保存液、沖洗保存液、浸泡液、消毒液或多功能保存液,通常可存放60天。
感冒糖漿沒喝完就冰起來? 醫師曝3大錯誤用藥行為
過去醫師常會給感冒生病的小朋友開感冒藥水,方便服用也能更快達到藥效,但若還沒喝完感冒就好,不少人就會將感冒糖漿冰在冰箱,等下次再次感冒再服用,但這樣習慣其實是大錯特錯,小兒科醫師陳映庄就表示,把感冒糖漿冰在冰箱或是將藥水倒馬桶,都是錯誤的示範與迷思,他也整理出藥物處理3大正確方法。開封過後除了註明需冷藏的藥品外,其餘藥品都不要擅自冰起來。(圖/翻攝自陳映庄醫師的育兒資訊站臉書)一、藥水跟食物一樣放冰箱就能保存較久感冒藥水用不完時不少人就會放冰箱,但他表示藥水不是食物,只有少數註明必須冷藏的藥物才需要放冰箱,冷藏低溫可能會讓藥水沉澱變質,更會影響濃度和藥效。廢棄藥品若倒進馬桶或水槽,會造成環境汙染。(圖/翻攝自陳映庄醫師的育兒資訊站臉書)二、感冒糖漿直接丟掉好可惜開封後的藥水需要放在室溫和避光的地方,通常開封後的藥水若保存得當可以保存一個月,如果一個月內有相同症狀,可以飲用應急,但如果有狀況還是建議先去看醫師,若開放一個月以上就請丟掉。過期藥品可以這樣處理。(圖/翻攝自陳映庄醫師的育兒資訊站臉書)三、過期藥水不能倒進馬桶或洗手台藥品處理若是藥丸、錠劑、膠囊,可以裝進夾鏈袋中,當一般垃圾丟掉即可,但若是抗生素、荷爾蒙、抗癌藥物跟免疫抑制劑,則建議拿到醫院或藥局的藥品回收站,由專人處理唷。而藥水、感冒糖漿則可以拿個夾鏈袋,把藥水倒進去,包含洗瓶子的水,或者是加進可以吸水的東西中,例如茶葉渣、用過的衛生紙等等,再把夾鏈袋封緊丟一般垃圾就可以,記得藥水瓶子可以回收。
新冠肺炎藥物傾倒河中 大量魚群翻肚暴斃
印度巴德爾瓦地區內近日發生大量魚群翻肚暴斃的事件,經過查證後,發現是大量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的藥物被傾倒在河中所導致。根據《印度時報》報導指出,在印度巴德爾瓦地區內的尼魯河(Neeru river)沿岸,部分地區發現有大量魚群暴斃,最後發現原因是有人將治療新冠肺炎的藥物傾倒在河中所導致,而這些藥物疑似為當地J&K醫院的用藥,這些藥物的有效期限到2022年,目前都尚未過期,價格高達數十萬盧比。消息傳出後,巴德爾瓦區的副局長庫馬爾(Rakesh Kumar)隨即成立調查小組,誓言要將嚴懲傾倒藥物的人。而被點名的J&K醫院表示,就算是過期藥物,是每個月找固定時間集體處置。也不會隨意棄置。而庫馬爾表示,這些藥物是針對新冠肺炎患者所準備的,有可能是負責送藥物到患者家中的送貨員,不想接近新冠肺炎患者,所以擅自棄置在河中。由於尼魯河(Neeru river)負責當地的供水,除了是飲用水來源外,沿岸有數十個鱒魚養殖場,都是仰賴尼魯河提供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