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
」 道交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警方 駕駛 騎士
天降巨石!聯結車過彎拋飛「25噸大理石」 馬路破大洞畫面曝
花蓮縣新城鄉14日上午7時昫發生一起驚險事故,1名24歲戴姓男子駕駛半聯結車上路,豈料行經事發路段時,疑因裝載重達25噸的大理石未妥善綑牢,導致大理石不慎墜落路面,造成馬路因此破大洞,幸虧事發時段車流量不大,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對此回應,後續將依法向戴男製單舉發。據了解,戴男駕駛半聯結車,正將土耳其進口的大理石運往加工廠,豈料從新生橋欲左轉台9線期間,疑因固定鋼索鬆脫,導致市價約35至40萬元的大理石未妥善固定滑落,接著大理石還不慎滾落路面砸出大洞,幸虧未波及路邊人車,事後此事在花蓮同鄉會臉書社團曝光,結果引發大批網友調侃「是石頭在等轉彎嗎」及「誰家的大理石掉了?」警方表示,上午7時45分獲報,新生橋有1輛半聯結車發生交通事故,警方派員趕赴現場後,立即指揮交通,同時通報相關單位派遣2部吊車,直到上午10時30分才完成排除作業,後續警方也將依涉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
貨車載運未綁牢!鋼筋「跳車」駕駛竟吊回 恐觸公共危險送辦
屏東縣潮州鎮4日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驚險意外,1輛載運鋼筋的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因未妥善綑綁裝載物品,導致1捆鋼筋不慎掉落路面,雖然未造成無辜人車受波及,但事後駕駛自行將鋼筋吊回車上,且未報警處理的行為已觸法,警方對此表示,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法最高恐面臨1萬8000元罰鍰。據了解,社群平台流傳1則影片,畫面顯示4日上午7時17分,有1輛貨車沿台88線欲左轉潮州路期間,因車上載運的鋼筋未綑妥,導致其中1綑不慎脫落至車道上,幸虧未造成車禍也無人受傷,隨後駕駛竟自行將鋼筋吊回車上,排除路障後便離開現場,且並未向警方通報處理。警方表示,潮州警分局針對影片回應,雖然事故無人傷亡,但駕駛的危險行為已觸法,事後警方已調閱監視器確認車籍資料,同時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若涉及《公共危險罪》將移送法辦,並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同時呼籲用路人,載運物品切記確實綑牢,避免造成憾事發生。
3寶上路!高雄賓士「違規左轉」擦撞輕軌 女駕駛吞紅單遭法辦
高雄市三民區16日晚間7時許發一起交通事故,35歲林女駕駛賓士行經事發路段時,因違規轉彎不慎擦撞後方駛來的輕軌列車,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到場,由於恰逢下班尖峰時段,警方立即指揮交通並處理現場狀況,隨後輕軌在5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後續將依法向林女製單開罰。警方說明,鼎山派出所16日晚間7時10分獲報,大順二路與日全街口發生賓士車擦撞輕軌事故,經調查林女駕車沿大順二路往東行駛至日全街口時,因違規左轉不慎與後方同向駛來的輕軌列車碰撞,所幸無人傷亡,警方到場後立即向駕駛實施酒測,且皆無酒駕情事,隨後在5分鐘內排除狀況恢復正常交通。警方表示,林女駕車在禁止左轉的路口違規左轉,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另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驚悚一幕!公車擦撞遭舞台車板「插車頂」 波及民宅百葉窗爛毀
台南市北區19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離奇事故,1名45歲運將駕駛公車行駛途中,不慎與44歲男子開的改裝舞台車擦撞,導致舞台車的天花板角刺穿公車頂部,甚至波及路旁民宅,場面相當驚悚,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後也排除酒駕情事,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運將開公車行經臨安路二段時,不慎與另輛改裝舞台車發生擦撞,導致公車車頂慘遭舞台車伸出的天花板角插穿,還波及無辜民宅的百葉窗受損,場面宛如災難現場,狼藉不堪,所幸雙方駕駛皆未受傷。警方表示,19日上午11時許獲報,臨安路二段發生公車與舞台車擦撞事故,警方到場處理後,經酒測排除雙方酒駕情事,警方初步調查後,舞台車被發現疑似展開部分舞台設備,且已超出車體使用範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9款,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3寶行人闖馬路!害機車「猛撞噴飛」釀2傷 嚇壞輪椅伯站起查看
台中市霧峰區17日下午5時許發生行人遭撞事故,41歲蕭男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恰巧67歲何女正步行違規穿越街道,結果疑因視線被另輛轎車擋住,因而未看見蕭男人車,接著雙方不慎撞上皆噴飛倒地,所幸僅造成2人多處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何女違規穿越雙黃實線,步行至福新路213號前街道時,疑因右方視線被1輛轎車擋住,結果被一旁蕭男騎乘的機車恰好直行駛來,下秒不慎迎面撞上何女,導致雙方當場撞飛倒地,機車滑行10餘公尺後才停下,幸虧僅造成2人頭部及四肢多處擦挫傷,車禍傳出的巨響也引發不少民眾探頭觀望,甚至連1名原本坐在輪椅上的老翁都起身關心。警方表示,17日下午5時許獲報,福新路213號前街道發生行人遭機車碰撞事故,警方到場後迅速將2名傷患皆送醫治療,由於尚未製作筆錄因此還無法了解案情,但何女明顯違規穿越雙黃線,後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78條第1項第2款,合計最高恐面臨1000元罰鍰,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腦洞大開!轎車「紙條代替車牌」開上路慘了 網酸:3寶無極限
高雄市鳳山區15日發生一起離奇事件,有民眾目擊1輛轎車的車牌有異狀,經湊近查看後,竟發現車牌竟是1張紙條,內容還寫道「已通報被竊,請大家同情」,此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至社群平台,結果令網友傻眼紛紛留言,警方對此則回應,該車未懸掛車牌依法最高可罰1萬800元,後續已通知駕駛到案。據了解,有民眾在「Threads」社群平台發文,內容指稱鳳山區高鳳一路上有1輛銀色轎車的車牌異常,上前仔細一看,竟發現是紙條上寫著「該車車牌不見,已通報被竊,請大家同情」,此事曝光後令網友傻眼開酸「3寶無極限」、「不如不要掛」及「乾脆掛假牌算了」。警方表示,警方回應並未接獲該車車牌遺失報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發現銀色轎車有懸掛前車牌,只有後方並未掛上,但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後續警方已掌握駕駛身分並通知到案釐清,警方同時呼籲民眾,上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國道驚魂記!聯結車突「破輪」胎皮炸裂噴飛 嚇壞後方車輛險遭砸
國道1號永康段15日下午1時許發生一起驚險事故,1輛聯結車行駛途中,左後輪因不明原因突爆胎,導致胎皮炸裂向後噴飛,所幸並未造成事故發生,但令後方駕駛直言「嚇死」,警方對此回應並未接獲通報,但該車危險行為依法可處駕駛人新台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說明,國道1號南向318.58公里永康段,15日下午1時25分發生事故,1部聯結車行駛在外側車道時,疑因左後輪爆胎,進而導致胎皮當場噴飛,險些擊落後方來車,所幸並未造成事故傷亡,但警方並未接獲相關通報。警方表示,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對此回應,該車爆胎並噴飛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之1條,「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警方提醒用路人駕車前應妥善檢查車況,避免造成憾事發生。
高雄離奇事故!賓士刷倒「整排停放機車」落跑 警以車追人中
高雄市仁武區14日下午3時許發生一起自撞事故,1輛賓士轎車行駛途中,因不明原因突往右偏移,結果刷倒路旁停放的整排機車,豈料駕駛竟肇事逃逸,所幸事發過程全被拍下,警方獲報後迅速展開追緝,目前已掌握涉案車輛,後續將以車追人並製單舉發,詳細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1輛賓士轎車沿八德南路100巷南往北直行,不料行經129巷民宅前,該車卻因不明原因突向右偏移車道,結果不慎撞倒路邊熄火停車的3部機車,更誇張的是駕駛竟駕車逃離現場,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表示,14日下午3時許獲報,八德南路129巷民宅前發生交通事故,有3輛停放機車慘遭撞倒,警方到場時肇事駕駛早已逃之夭夭,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擴大追查,且初判肇因為賓士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釀禍,事後警方已掌握涉案車輛,後續將以車追人駕駛到案釐清。警方說明,肇事駕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詳細事故發生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馬路奇觀!台南翁騎機車踏板竟站「活山羊」 新營警要罰了
台南市日前驚見一起離譜畫面,1名老翁騎機車在停等紅燈時,豈料車上竟有1隻活生生的山羊站在物品上,且沿路引起不少路人側目,隨後此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網友嘖嘖稱奇,警方針對此事則回應,老翁行為已影響行車穩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罰鍰。據了解,有網友在Threads社群平台分布1 則影片,畫面顯示1名老翁騎機車停等紅燈,且腳踏板前擺放2大包物品,湊近一看竟發現上方站著1隻黑棕色的山羊,但牠模樣乖巧可愛,老翁也不時伸手撫摸,令網友直呼「這個阿北的寵物怎麼那麼乖站那麼高都不亂動耶!」此事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觀看,紛紛留言「長輩的寵物都蠻特別的」、「摩托車可以載人載貨物還有羊妹妹」、「新營火車站附近,我有看過那隻羊」、「羊:我不敢亂動,萬一摔了我的下場就是變成羊肉爐」及「馬路奇觀」。警方表示,新營分局對此回應,老翁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同時呼籲用路人,無論是載人或是動物皆不能馬虎,避免造成事故發生。
牛隻逃家!轎車「閃不過」迎面猛撞釀2傷 駕駛嘆:找不到人賠
金門縣金沙鎮13日晚間9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許姓駕駛開車行經事發路段時,1隻牛隻突從路邊竄出,雙方隨即猛烈碰撞,導致轎車的車頭凹陷,造成車上的許姓駕駛及乘客受輕傷,牛隻則在肇事後迅速逃離現場,此意外令許姓駕駛無奈直呼「牛還肇事逃逸,修車費找不到人賠償」。警方說明,13日晚間9時6分獲報,許姓駕駛開車返回金湖下莊住家途中,行經環島東路二段時,不料竟慘遭路旁衝出的牛隻迎面擊落,造成駕駛及乘客受傷,警方受理後迅速派員趕赴現場處理,到場時該車的車頭鈑金凹陷且擋風玻璃破損,車上人員僅受輕微擦挫傷,但肇事的牛隻早已逃逸無蹤。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可處所有人或行為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此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2款,「畜養之危險動物,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建築物或其他場所」,則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事後飼主恐將負擔刑事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電動機車闖國道!2男騎路肩賞景9公里 駕駛怒:是在兜風嗎
國道1號彰化路段30日下午發生一起危險駕駛,2名男子騎乘電動機車誤闖國道,甚至無視高速公路禁令,竟一前一後緩慢行駛約9公里遠,疑似在欣賞沿途風景,令後方駕駛怒罵及擔憂,稍有不測恐不堪設想,所幸並未造成事故發生,警方獲報後雖未尋獲2名騎士,但此行為依法最高可罰6000元罰鍰。據了解,目擊駕駛指出行經國道1號南下192公里處時,竟看見有2名穿拖鞋男子分別騎乘電動機車行駛於國道,2人不僅無視高速公路禁令,還一前一後緩慢前進,絲毫不被後方車輛影響,疑為了欣賞沿途風景還低速騎行,完全無意識身處高速公路上,導致後方車輛被迫減速通行。民眾說明,經推測2名騎士疑從王田交流道189公里處誤闖國道,並沿路南下至彰化交流道198公里處才下高速公路,共行駛長達約9公里遠,所幸並未發事故,令後方駕駛捏了一把冷汗,還引發不少駕駛按喇叭不滿,並痛斥「這是在兜風嗎?」警方表示,國道公路警察第3隊30日獲報後,立即派遣警力前往處理,但並未尋獲肇事的2名騎士,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證實2人已從彰化交流道駛離,但此危險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否則恐得不償失。
機車闖國道!2騎士路肩狂飆還轉頭賞景 他挨罰竟辯:誤信導航
國道1號北斗段南下212公里處,8日上午7時許驚傳有機車誤闖,彰化1名吳姓駕駛行駛途中,竟看見有2輛機車在國道路肩狂飆,且其中1輛並未懸掛車牌,嚇壞駕駛趕緊通報警方處理,警方隨即攔截到1名35歲陳姓男騎士,他落網後辯稱是誤信導航才闖國道,後續仍被警方依法進行舉發並開罰。警方說明,國道警方8日上午7時55分獲報,國道1號北斗段南下212公里處,有2輛機車在路肩馳騁險象環生,分別為普通重型機車及未懸掛車牌的電動2輪機車,且2名騎士目測皆為男性,還一前一後狂飆並轉頭欣賞風景,行徑相當大膽且危險,員林分隊受理後隨即派員趕往處理,接著攔獲陳姓男騎士,他見到警方後還喊冤稱是因導航才誤闖國道,事後仍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開罰,同時排除下交流道。警方表示,所幸並未造成事故發生,至於另輛微型電動2輪車騎上國道,警方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針對未掛車牌的部分,則依同法第71-1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騎士最高恐面臨9600元罰單,警方同時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否則恐得不償失。
高雄街道被灌醉!拖板車過彎噴出「台灣尚青」啤酒 灑滿路慘況曝
高雄市林園區5日中午12時許發生一起罕見事故,1名45歲葉姓男子駕駛拖板車,疑似未將貨物綑綁牢固,過彎時導致車上裝載的多箱啤酒灑落路面,場面相當狼藉不堪,所幸並未波及無辜人車,警方獲報到場立即指揮交通,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前來協助清理,後續警方也將依法向駕駛製單舉發。據了解,葉男駕駛拖板車運送啤酒,行經林園區石化二路欲下橋轉彎途中,疑板台上的物品並未妥善綁牢,導致層層堆疊的多箱啤酒掉落地面,玻璃酒瓶也碎裂滿地,液體甚至當場在馬路上狂流,幸虧並未與他車發生碰撞,但整條路也飄滿啤酒香氣,場面相當驚險,民眾甚至直呼「一陣一陣酒香」、「在地現釀」。警方表示,中午12時24分獲報,石化二路有拖板車裝載的大量啤酒掉落路面,警方趕抵事故現場後,立即協助交通疏導,避免人員在清理現場狀況時發生2次事故,後續葉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用路人載送貨物應嚴密封固,避免再發生類似意外。
桃園情侶凌晨吵架!女友竟耍脾氣「站路中」 警:恐挨罰500元
桃園市中壢區27日凌晨2時許有1對情侶疑似吵架,未料年輕女子竟負氣下車並站在馬路中央,場面相當危險,其男友見狀趕緊將車開到她身旁,並拉至路旁防止意外發生,事後有目擊者將事發過程發布在網路社群平台,結果引發網友熱議,後續該情侶恐將依違反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警開罰。據了解,目擊者在Threads社群平台發布1則貼文,並寫道「剛剛發生的中壢中華路ykk那裡,情侶吵架女生跑到路中間耍脾氣,超好笑是怎樣」,結果引來大批網友回覆,稱「可以不要擋別人的路嗎」、「你們最好不要分手,以免禍害他人」、「超好笑,乾脆躺在那邊吵好了」及「要害人也不是這樣吧」。警方表示,中壢警分局交通組警務員徐光九指出,針對女子站在路中央影響其他用路人通行的危險行為,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誇張!屁孩「3貼YouBike」還沿路狂叫 網調侃:共享用到極致
YouBike在2024年正式啟用2.0E電輔車,隨著使用率逐漸普及,有網友13日在社群平台發布1則3貼騎車貼文,畫面中3名年輕人共乘1輛電輔車,並騎行在桃園接到上,令網友傻眼「原來共享單車是這樣共享」, 此事曝光後,警方也提醒3人危險駕駛的行為已違反法規。據了解,網友13日在「爆料公社二社」臉書社團發文,影片中可看見有3名屁孩共騎1輛YouBike電輔車,過程中甚至邊騎邊叫,完全不顧旁人眼光,分別為灰帽男負責騎行、灰衣男夾在中間划手機,及黑衣男坐在最後邊且半部屁股幾乎懸空車外。3人不當使用電輔車的行為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議論,紛紛寫道「屁孩...整路還一直叫」、「到底多想紅」、「猴子文盲」、「就寫說後面有電池還載人」、「不是寫不能乘坐嗎」、「共享用到極致」、「共乘單車電動的力量真的大,載3個還那麼快」、「1人消費3人享受」等流言。警方表示,自行車只能載6歲以下的幼童1人,針對3貼部分,不僅違反YouBike會員條款規定,「本自行車僅限單人騎乘,不得搭載乘客、超載或改裝車輛」,還涉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6條,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不滿右轉沒排隊! 賓士男攔車怒嗆 遭檢舉扣牌半年
新北市板橋區上月發生一起行車糾紛,黑色賓士男駕駛於中山路二段欲右轉三民路二段時,因不滿左側白色自小客車沒排隊右轉心生不滿,於路口時攔車開嗆,違規過程遭對方上網檢舉,警方依道交法第43條第1項第4款,開罰最高36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事發於上月29日下午5時許,白車駕駛載著女性友人行經上述時、地時,未在最外側車道右轉,引起賓士男不滿遭鳴按喇叭,到路口停等紅燈時被當街攔車,場面一度火爆。賓士男擋住白車去路後搖下車窗,怒嗆:「不用排隊嗎?後面排隊的都是白癡,就你們最聰明」,白車女乘客則回:「我們從另外一道,有擋到?」,引發口角後雙方各自離去,無進一步演變肢體衝突。白車男駕駛事後取出行車紀錄器資料,將黑車於半路攔停的畫面上傳至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警方檢視相關檔案後判定賓士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依法掣單告發,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無照騎車!16歲少年遭左彎休旅車擊落 他噴飛左腳斷肢急送醫
高雄市苓雅區4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擦撞事故,1名16歲林姓少年無照騎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慎與46歲關男載著29歲潘女轉彎的轎車碰撞,導致騎士當場噴飛重摔,造成腳部骨折及多處擦挫傷送醫,所幸治療後已無大礙,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關男搭載潘女駕駛休旅車,當時正沿四維三路西向東方向行駛,未料行經四維三路與文橫二路口欲左轉時,恰巧與無照騎車直行的林男碰撞,猛烈的撞擊力導致林男當場噴飛倒地,事故不僅造成林男手腳多處擦挫傷及左腳骨折,休旅車上的潘女也頸部拉傷,至於關男則未受傷,但車頭遭受部分毀損。警方說明,4日晚11時31分獲報,四維三路與文橫二路口發生機車與休旅車擦撞意外,警方到場後迅速將林男送醫搶救,所幸治療後意識清楚且已無大礙,潘女則未送醫,經酒測皆無酒駕情事,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初判肇因為關男轉彎時未禮讓直行車惹禍,但林男也未持有駕照違法騎車上路。警方表示,關男涉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可處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林男無照駕駛則違反同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後續警方將依法分別開罰,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誇張!新北女「坐電動玩具車」過馬路還發文 最高恐罰3600元
電動玩具車一般都只會在公園或遊樂場看到,但新北市三重區日前有民眾目擊1名女子開著玩具車從斑馬線上駛至對街,其友人甚至拍下過程並發布至網路上,據悉4月間也曾發生類似情形,林口區有一名男童開著卡丁車緊跟在騎機車的媽媽後方,把危險行為當作有趣,依法最高可罰3600元罰鍰。 據了解,1名身穿吊帶褲且頭紮髮髻的女子,蹲坐在電動玩具車裡,甚至行駛在仁愛路斑馬線欲橫越到對街,整起過程全被一旁友人從後方拍下,事後還把危險當有趣的行為上傳至網路上,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另外因影片拍攝時間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份不明確,警方未能依法舉發。 林口區2024年4月22日時也發生類似的危險情事,1名媽媽騎機車行駛在忠孝路與忠孝路616巷時,沒想到男童竟開著兒童卡丁車在後方馬路上馳騁,當時甚至有機車從旁呼嘯而過,男童行為不僅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終警方將依法向媽媽將進行開罰。
新北女議員胞弟交通違規被罰「竟找分局長到服務處解釋」 三重分局說話了
新北市民進黨議員邱婷蔚的弟弟,連續2天交通違規遭警方開單,邱議員表示違規停車部分應以勸導代替開單,也接到許多在地民眾陳情,於是請三重分局長及交通組長到服務處「解釋」,不過邱婷蔚本人無奈喊冤,她表示弟弟違規是事實,已經有跟弟弟勸導,希望他遵守交通規則,而警方也在稍早前發出聲明,證實當日為例行性前往議員服務處拜會。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邱婷蔚的胞弟13日在三重區騎機車未依規定2段式左轉,遭員警攔下依法開出罰單;翌日上午,弟弟又開車載著邱婷蔚在正義北路公車招呼站違規停車,再遭轄區員警開單裁罰。對此,邱婷蔚在15日叫三重分局長和交通組長2人,到她服務處去做「解釋」,表示為何違規停車,不是先以勸導代替開單,而是直接開單?三重分局解釋,依照《道交法》第5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開罰300至600元以下罰款。對於被質疑是對警方施壓,邱婷蔚無奈喊冤,並證實弟弟被警方開單是事實,但已經向弟弟勸導,希望他能遵守交通規則,並依規定繳納罰鍰,至於分局長及交通組長到服務處一事,邱婷蔚表示,那是因為議會即將開議,分局長主動來拜訪,順便針對轄內交通狀況交換意見,因此交通組長也同行。邱婷蔚強調,絕對沒有把分局長跟交通組長找來關切的情況,甚至交通組長平日就很常到服務處拜訪,而且當天雙方也都相談甚歡,主要分局長是來告知轄內檢舉達人檢舉案件的成案情況,交談內容完全跟弟弟的違規無關,不知道為何會有這樣的傳言出現。三重警方稍早也透過聲明稿表示,鑑於新北市議會定期會即將開議,當天分局幹部為例行性前往議員服務處拜會並探詢有無警政相關議題,洽談過程中針對民眾經常檢舉交通違規項目主動與議員說明有關能否「以勸導代替舉發」等相關規定,當時議員也表示理解並認同同仁辛勞。至於邱議員胞弟違規遭警員開單舉發一事,警方也證實確有此事,相關交通違規均依規定製單舉發,一切依法辦理。
雲林阿伯馬路中央「停車吃早餐」 後方駕駛無奈逆向繞道離去
近日雲林斗六發生一起誇張的停車情況,有民眾行駛在雙向單線道的馬路上時,前方突然有一位阿伯直接停車在雙黃線的馬路中間,之後就逕自前往旁邊的早餐店用餐,絲毫不管自己車子後方還有其他車輛。而該位民眾疑似不想引起糾紛,最後就直接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而整個情況讓不少網友看傻了眼。近日有網友在FB社團「斗六人社交圈」發文,從其上傳的影片中可以看到,一輛汽車行駛在雙向都是單線道的馬路上時,突然看到前方有車輛停在馬路上,看起來就好像是前方塞車一樣,該名駕駛也隨即減慢速度,低速靠近前方的汽車。沒想到就在民眾的座車低速前進之際,前方的汽車駕駛位突然下來了一位臉戴口罩的男子,原來該名男子直接將車輛停在馬路之後,就打算去旁邊的早餐店買早餐,過程中也不管不問後方的汽車,看了一眼後就直接離去。而被阻擋的車輛,最後選擇直接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上傳影片的網友也直接表示「這位大哥,要去的那家早午餐店真的有這麼美味嗎?」不少網友在看到這段影片後,紛紛留言表示「來斗六以後,剛開始覺得很扯,到現在已經很習慣了,根本日常啊,一堆人都這樣」、「無恥,連靠邊也不靠」、「那台左轉機車差點載走」、「真的誇張,害後面的車只能違規逆向超車」、「道交法第43條第1項第4款,請送」、「沒品到這種程度」而文章底下也有斗六分局交通組的成員留言表示「該名駕駛人在斗六市莊敬路與六合路口十公尺內違規停車情形,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台端可將相關影像向雲林縣警察局提出檢舉;呼籲駕駛人停車應符合規定,以免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