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選罷法
」 選罷法 大罷免 罷免 違反選罷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吳子嘉涉選舉文宣案遭搜索 洪孟楷憂檢「隔山打牛」歪風再起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涉嫌違反「選罷法」,日前遭檢警搜索住處及辦公室,訊後獲請回。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昨(23)日質疑,事件起因於派報業者使用外籍移工發送選舉文宣,為何責任會追溯到委託者,甚至大動作搜索住處及辦公室?他更擔憂,檢調是否藉由小案搜索、扣押手機及通聯資料,進一步衍生案外案,直言司法比例原則,別遇到在野監督就轉彎。九合一選舉進入最後倒數階段,新竹地檢署偵辦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案件,21日先搜索並約談彭姓男子,經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22日再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吳子嘉住處及公司搜索,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表示,搜索是為了向上溯源、追查其他共犯及保全證據;吳子嘉完成警詢筆錄後,在律師陪同下離開,後續不排除擇日傳喚。洪孟楷表示,吳子嘉長期透過網路直播針砭時政、監督執政黨,發揮媒體第四權功能,如今卻因選舉文宣案件遭到大動作搜索,令人質疑司法辦案的界線究竟在哪裡。吳子嘉並非藍營人士,而是監督執政者的媒體人。根據目前說法,事件起因於受託派報業者使用外籍移工發送選舉文宣,倘若移工確實涉及違法行為,當然應依法究責,但派報業者違規用人,責任為何能直接追溯到委託者?對於檢警搜索行動,洪孟楷也提出疑問,為了查明文宣委託關係,是否有必要兵分多路,連吳子嘉的住處及辦公室都進行搜索?儘管檢方主張是為了追查共犯、保全證據,但他仍質疑,搜索過程是否扣押手機及通聯資料。洪孟楷表示,過去檢調辦案最令人詬病的情況,就是一案多辦,藉由小案搜索,再利用當事人手機衍生案外案,以「隔山打牛」的方式擴大偵辦範圍。他認為,這種早該被淘汰的歪風,竟在距離選舉不到40天之際,再度引發外界疑慮。洪孟楷強調,執法講求比例,司法更不能有雙重標準。這起事件不只是吳子嘉個人的遭遇,更攸關人民是否還能相信司法面對不同政治立場都能一視同仁。他也示警,當人民開始擔心批評執政者可能付出的代價,就是台灣民主法治最值得警惕的危機。
吳子嘉告鄭朝方家族售地逃漏稅上億 北檢分案查5被告
民進黨新竹縣長參選人鄭朝方發現外籍人士散發負面文宣而報警,新竹地檢署昨天(22日)以違反選罷法為由指揮警方搜索,並向上溯源約談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至於吳子嘉上個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鄭朝方家族出售農地逃漏稅上億元,北檢已分他字案,鄭朝方、父親鄭永金、哥哥鄭朝瀚、購買土地的英業達董事長葉力誠、辦理過戶的地政士王進祥共5人列為被告,由財稅專組檢察官偵辦。今年9月2日,吳子嘉至北檢具狀告發,新竹縣竹東鎮一名劉姓地主11年前出售土地給葉力誠,應得款項4.2億元,依據土地權利分管協議的約定,其中44%約1.8億元應作為開發利益進行分配,卻疑似被納入周邊山坡地的買賣金額。吳子嘉控訴,鄭朝方家族與葉力誠名下的國協、富代投資公司也簽約售地,以高於行情40幾倍的價格成交,高出的地價並非來自農地實際價值,而是包入1.8億元開發利益的分潤,吳子嘉指出,農地交易所得依法免稅,但對於開發利益必須課重稅,本案相關人涉嫌將應稅利益包裝為免稅農地價金,逃漏稅額達1億1524萬9800元,已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以詐術逃漏稅、《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因此他要求檢方釐清相關法律責任。鄭朝方競選辦公室曾在吳子嘉提告後表示,吳子嘉利用陳年舊案混淆視聽,鄭朝方已針對不實指控、損害個人權益部分委任律師提告捍衛權益,英業達對此回應,相關交易屬個人投資行為,與公司經營無關,不影響公司營運。
30元查賄標準25年沒變!陳昭姿質疑不符物價 鄭銘謙:賄選不能只看金額
年底九合一選舉將至,選舉期間發放餐點及宣傳品是否涉及賄選,再度成為立法院討論焦點。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今(21)日質疑,檢調沿用25年的30元查賄參考標準,恐怕早已跟不上物價變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關切類似競選小物出現不同偵辦結果的問題。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30元並非判定賄選的絕對門檻,是否違法仍須依個案具體情況認定。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針對選舉查賄相關議題進行質詢。陳昭姿指出,現行30元參考標準可追溯至2001年、前法務部長陳定南任內,至今已經25年,期間物價持續上漲,卻未見相應調整。陳昭姿表示,2018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外界就曾討論是否應重新檢視查賄金額標準,但最後並未完成修正。如今一般香腸價格就可能達到45至55元,若再加上滷蛋或其他配菜,餐點價格很容易超過30元。她質疑,候選人在造勢活動提供餐飲是常見情況,如果仍以多年前的物價水準作為參考,恐怕讓候選人及民眾難以判斷行為界線,政府應提出更清楚的說明。除了金額問題,陳昭姿也舉出兩款競選帽子的案例,指出其中一頂印有參選人姓名,另一頂則僅印上「澎湖人」字樣,兩者同樣是由參選人提供的宣傳物品,卻出現不同的司法處理情況。陳昭姿表示,依她所述,印有「澎湖人」的帽子引發檢調搜索偵辦,另一款印有候選人姓名的帽子卻未遭相同處理。她認為,若執法標準無法清楚說明,容易讓外界產生司法認定不一致的疑慮。翁曉玲也提出類似看法。她指出,選舉活動提供滷蛋、豆花等簡單餐飲相當普遍,如果這些物品都可能成為賄選調查對象,恐怕讓候選人及支持者在舉辦活動時有所顧慮。面對立委質疑,鄭銘謙強調,30元只是查察賄選時的參考數值,並非超過30元就一定構成犯罪,也不是低於30元就必然合法。他說明,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認定是否涉及賄選,關鍵在於提供財物與要求投票支持之間,是否存在對價關係。因此,檢察官必須綜合考量贈送對象、時間、方式、物品價值及相關情境,不能僅以一份餐點或一件宣傳品的價格,直接認定是否違反選罷法。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則從反賄選宣導角度提出建議。她指出,最高檢察署於2022年制定的《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已使用約4年,應考慮在今年選舉結束後重新檢討,使內容更符合實際查賄情況。張雅琳表示,依她提出的統計,今年受理的相關案件中,賄選案件達984件,其中以送禮類型356件最多。然而,目前反賄選宣導仍較偏重現金買票,對於送禮、提供餐飲等情況的說明相對不足。她建議,未來應增加具體案例,協助候選人、競選團隊及一般民眾了解哪些行為可能涉及賄選,減少因法律認知不同而產生爭議。鄭銘謙最後表示,個別案件的偵查與法律判斷屬於檢察官職權,法務部不會介入個案。至於查賄案件例舉及相關宣導內容,則由最高檢察署負責訂定,他將轉達朝野立委提出的意見,供後續檢討參考。
提起涉犯「3罪」告訴 張啓楷籲姚立明、王美惠:道歉、下架影片、登報澄清
針對前柯文哲競選總幹事姚立明11日於民進黨嘉義市長參選人王美惠競選總部成立大會發言,藍白共推的嘉義市長候選人、前立委張啓楷於今(20)日赴嘉義地檢署按鈴提告後,接續赴嘉義市選委會舉發王美惠陣營違反選罷法,確認其是否仍具備參選資格。張啓楷聲明:一、姚立明先生言論嚴重違反事實,又涉犯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張啓楷表示,早在二年多前的2024年2月即在嘉義市成立張啓楷立委服務處並兼任台灣民眾黨嘉義市黨部主委,除了立法院開會時間,絕大部份時間都在故鄉嘉義,選民服務案件一年超過200件,嘉義市政府及多位市議員的選民服務案都是由張啓楷協助處理,尤其市民常碰到的水、台電、中油、防洪治水、農水路都屬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主管權責。張啓楷擔任立委二年,更配合黃敏惠市長為嘉義市爭取到20.5億元防洪治水預算、牛稠溪快速道路,嘉義市每年多77億元統籌款,都是經媒體報導可受檢視內容,特別是張啓楷在立法院歷經10多次質詢、朝野協商,為嘉義市爭取到77億元,王美惠委員卻是投反對票。姚立明先生惡意扭曲,知道真相的王美惠委員亦未及時澄清。二、姚立明先生聲稱張啓楷於2019年加入台灣民眾黨,還稱提醒柯文哲貪污舞弊,相勸不要入黨等語。張啓楷強調事實是張啓楷並非於2019年加入台灣民眾黨,當時柯文哲亦無任何涉及貪污傳聞。張啓楷於2023年加入台灣民眾黨,姚立明先生散播錯誤資訊、製造謠言惡語,並藉此稱張啓楷趨炎附勢、毫無是非,姚立明先生此等言論正是其惡言惡行的真實寫照。三、張啓楷堅持在故鄉嘉義參選。早在今年2025年12月張啓楷獲台灣民眾黨徵召提名為嘉義市長參選人,和中國國民黨進行整合初選民調,今年一、二、三月間每天在嘉義市街頭巷尾掃街拉票,四月七日經初選民調勝出,成功爭取為嘉義市民服務的機會。嘉義市藍白初選從今年一月到四月更是全國矚目的焦點新聞。姚立明先生、王美惠委員違背事實陳述,抹殺張啓楷為嘉義市的努力與貢獻,已明顯違反選罷法。四、張啓楷強調,從未對柯文哲2014年選情置喙更不曾講柯文哲個人負面評價云云,事實是還曾邀請柯文哲上電視節目,攻防最激烈的MG149事件之時,都給當時柯文哲團隊多次上節目說明自清的機會。五、王美惠委員11日當晚於台下明知姚立明先生惡意造謠與事實不符且意圖影響選舉,不僅未制止澄清還繼續惡意傳播。沈昇益先生則在臉書社群平台漫罵故意轉貼姚立明先生惡意攻擊影片。綜上所述張啓楷決定對王美惠、姚立明、沈昇益提出涉犯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要求立刻道歉、登報澄清。
批卓榮泰涉違反選罷法 王鴻薇:感謝吳思瑤提供證據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日表示,最近檢調選舉辦案,風聲鶴唳,許多政治人物都不敢辦活動,就怕被進行相關政治操作。但卓榮泰身為行政院長,公務員之首,竟然公然在議場執行報告、備詢的公務期間,且利用議場的場地,公開展示特定候選人文宣圖樣。吳思瑤身為該候選人競選主委,將其發佈在公開場合作為宣傳。王鴻薇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0條」,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公務員服務法第 20 條」,公務員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4-1 條」,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首長或其代理人、受其指示之人違反第五十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經判刑確定者,其所屬機關得就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二人以上共同犯前項之罪者,應連帶負責。王鴻薇表示,卓榮泰已經涉嫌違法,感謝吳思瑤提供證據,自己會向相關單位具名檢舉,請相關單位確實查辦,杜絕選舉歪風。
壽宴免費吃還發禮品紅包 秀林鄉長夫妻涉行賄雙雙收押
花蓮縣發生疑似賄選案國民黨籍現任秀林鄉長王玫瑰因任期屆滿轉戰花蓮縣議員,其丈夫、退休警察胡智民則接棒登記參選秀林鄉長,但夫妻倆涉嫌以免費餐會、致贈禮品及發放現金等手法向選民行賄,檢方8日兵分多路逮捕2人,以及小太陽關懷協會徐姓負責人,複訊後向法官聲押獲准。檢警調查,胡智民疑於3月間舉辦60歲生日壽宴,免費招待轄內具投票權的選民吃大餐,席間還屢屢出現政治語言;4月間更進一步以「村長、村幹事交流參訪」名義組團帶選民出遊,期間還發放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現金紅包。檢方目前掌握的具體行賄事證涵蓋現金、禮品及免費餐飲招待,其中現金賄款約為每人每次1000元至2000元不等,免費餐會目前查到至少1場,究竟有多少選民涉案收賄,檢方正全面清查擴大偵辦。而秀林鄉境內設有礦區、水泥廠及和平電廠等大型產業設施,公所每年能獲撥高達上億元的地方回饋金,檢調懷疑鄉公所以公益名義,將回饋金暗中撥予小太陽關懷協會,再由徐姓負責人將這筆公款挪用,替王玫瑰與胡智民辦理餐會宴請選民。全案除涉及違反選罷法外,是否牽涉重大貪瀆及不法挪用公款等罪嫌,檢調正深入追查釐清。花蓮檢調8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兵分8路前往秀林鄉公所及相關被告住居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逮捕3人,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王玫瑰、胡智民及徐姓負責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9日下午裁定3人全部收押禁見,其餘被告則諭知請回。針對參選人遭收押,花蓮縣選委會表示,目前已完成參選人資格審查並呈報中選會,現階段參選資格暫不受羈押影響;至於王玫瑰現任鄉長職務,花蓮縣政府表示待收到法院正式公文後,將依法迅速辦理代理鄉長派代作業。
赴張志豪服務處砸雞蛋 游智彬遭逮依現行犯送辦
新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智彬,25日上午以檢舉違章招牌為由,率宣傳車前往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張志豪位於中和區中山路的服務處抗議,期間情緒激動朝服務處招牌丟擲雞蛋,立刻被現場戒備的中和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張志豪則已提出告訴,全案依法送辦。游智彬25日上午10時許,搭乘宣傳車抵達張志豪中和服務處門口,手指控張志豪服務處的招牌過寬、鐵架明顯突出至路面上方,涉嫌違反建管與消防公共安全相關法規;他同時高喊「替川伯討公道」,痛批張志豪先前抹黑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翻車」後卻拒絕公開道歉,並掏出預備的雞蛋,朝服務處招牌連續丟擲。現場維安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將游智彬依現行犯壓制逮捕,並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張志豪服務處方面隨後由主任出面,針對招牌污損與名譽受損部分,正式提出毀損、妨害名譽及涉嫌違反選罷法等罪嫌告訴,全案依法送辦。中和分局表示,警方嚴守「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原則,對任何違法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確保執法過程公正透明,絕不偏袒任何陣營。另呼籲各參選人及民眾表達訴求時,務必保持理性,透過合法、和平的方式,切勿採取過激手段或違法行為。
選罷法修正正式上路 高虹安、柯建銘、謝龍介全都解套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在6月12日在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1日總統府正式公告該法條生效,修正內容排除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的資格限制,未來將可登記為候選人,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改判刑偽造文書罪6個月,藍營立委謝龍介、廖偉翔,以及綠營立委林淑芬、柯建銘全都解套。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為避免參選人因被判緩刑而喪失參選資格,先前提案放寬被判緩刑者可登記為候選人的規定,如今選罷法第26條修正通過後,被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該法案通過後,涉詐領助理費案的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連任時將不會有違反選罷法的疑慮,而藍營與綠營立委在立院爆發多次的肢體衝突,藍委謝龍介、邱鎮軍、廖偉翔、黃健豪、黃仁及綠委柯建銘、林淑芬等人都涉傷害案,他們也都在此次修正中解套。
翻牆下注九合一!高雄男用VPN賭選舉 橋檢扣虛擬幣追查境外介選
橋頭地檢署查出,高雄林姓男子涉嫌利用VPN偽裝日本IP,登入境外區塊鏈預測平台「Polymarket」,以虛擬貨幣押注年底九合一選舉結果,下注金額逾2.3萬元。檢警循線搜索,當場查扣746枚USDC虛擬貨幣,全案依違反選罷法及賭博罪嫌起訴,也是今年全國首件起訴的選舉賭盤案。橋頭地檢署表示,近期掌握情資,有民眾透過境外區塊鏈預測平台開設選舉賭盤,疑藉由賠率變化操作選情風向,甚至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檢察長郭景東高度關注,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組成專案小組,並指揮桃園市警方展開追查。檢警調查,林男今年4月間在高雄鳥松區住處,使用Nord VPN翻牆,將IP位置偽裝成日本地區後,登入境外預測平台「Polymarket」。接著透過MetaMask虛擬錢包及MAX交易所帳戶,陸續購入9245.01枚USDC穩定幣作為下注資金。專案小組發現,林男於4月12日至14日間,針對平台上的「2026 Taiwanese Local Elections:Party Winner」賭盤下注,押注「國民黨YES」及「民進黨NO」等選項,總投注金額742.9629枚USDC,折合新台幣約2萬3457元。檢警於4月23日發動搜索,當場扣得746.79枚USDC,並移轉至地檢署虛擬資產監管平台保管。檢方認為,林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刑法》賭博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後續也將持續擴大追查相關金流及是否涉及境外勢力介選。橋檢強調,部分境外區塊鏈平台利用匿名、去中心化與跨境交易等特性,已逐漸成為新型態選舉賭盤工具,透過市場交易及賠率波動,容易造成選民對選情產生錯誤認知,進一步影響民主選舉公平性,檢方將持續嚴辦相關不法行為。檢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參與任何形式的選舉賭盤,若發現賄選、地下賭盤、境外勢力介選或散布假訊息等情事,可撥打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檢舉,最高可獲500萬元獎金;若涉及境外勢力介選案件,檢舉獎金最高更達2000萬元。
趙少康亮票2次違反選罷法被輕判!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曝光
大罷免在去年7月26日落幕,當日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在投票過程中,主動亮票給媒體進行拍攝,遭到大安分局警方依法送辦。全案於今(1月20日)審結,法官宣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在宣判6月內向國庫繳5萬元,得上訴,而判決及量刑理由也於稍早曝光。台北地院認為,趙少康在準備程序以及審理時就坦承罪刑,且在場證人證述明確,也有新聞畫面等,因此認定趙少康的自白和事實相符,予以採信,而趙少康所犯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之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罪。量刑部分,台北地院認為,趙少康參政經驗豐厚,按理來說應深知我國民主轉型之艱辛,更應遵守選舉規範,但趙少康卻向他人、現場媒體記者出示圈選內容,供媒體拍攝報導,除破壞了選舉之秘密性及公平性,更對公眾法治觀念造成負面示範。不過,台北地院考量到趙少康能坦承犯行,並且過去並沒有前科紀錄,並承諾日後不會再犯,勘信趙少康有悔悟之心,是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宣告緩刑2年,但因認為仍有賦予趙少康一定負擔之必要,因此命其在判決確定之翌日起6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
快訊/趙少康大罷免亮票遭起訴! 北院揭曉一審結果
大罷免在去年7月26日落幕,當日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在投票過程中,主動亮票給媒體進行拍攝,遭到大安分局警方依法送辦。台北地檢署在去年依選罷法起訴趙少康,並於同年的12月31日首度開庭,當時趙少康就表示會認罪,認為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全案於今(1月20日)審結,法官宣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在宣判6月內向國庫繳5萬元,得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去年7月26日大罷免投票時,趙少康因為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遭到大安分局的警方依違反選罷法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當天晚上,趙少康本人就曾在媒體群組發聲明表示,投票時有看到記者,不小心把背面當成正面展示,他的政治立場外界都很清楚,此舉只是一時失誤,並承認這是錯誤示範。台北地檢署認為,趙少康明有選務人員提醒應將票折好,且現場有多家媒體進行拍攝,但趙少康仍將罷免票供記者拍攝,當下選務人員也有提醒不得亮票,但趙少康在將票投入之際,再次亮票,檢方指責趙為公眾人物,且多次參與重要公職人員選舉,對不得亮票一事應知甚詳,事後卻辯稱不是故意,態度顯不足取,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罷免伍麗華涉不實連署!2藍委遭起訴 民進黨:新舊黨主席難辭其咎
罷免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案涉不實連署,國民黨組發會主委許宇甄、立委盧縣一等共9人遭檢調起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1)日表示,造假連署案凸顯國民黨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與錯誤政治文化,呼籲國民黨應向國人道歉並徹底檢討,否則將持續失信於民。大罷免行動於2025年上半年席捲全台,無論是發起罷免或反對罷免陣營,雙方從口水戰一路延燒至法律攻防。期間,國民黨多個縣市地方黨部捲入死亡連署爭議,遭檢調單位偵辦。其中,針對伍麗華的罷免案,屏東地檢署依偽造文書及違反選罷法等罪起訴9人,包括國民黨立委許宇崢與盧縣一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聲援黨內同志,將組成司法正義律師團,協助遭司法偵辦的黨員與黨工。對此,吳崢指出,這造假案並非單一個案,而是國民黨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2025年上半年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為協助國民黨黨部主委推動罷免連署,違法入侵戶政系統竊取個資遭判刑,如今屏東再爆造假事件,凸顯藍營根深蒂固的政治文化與體質問題。吳崢批評,鄭麗文在全代會高喊要讓國民黨成為獅群、重建善與正義,卻在造假案曝光當天反指司法「追殺黨工」,試圖以攻擊司法轉移焦點,言行前後矛盾。他強調,國民黨至今未對造假與個資外洩事件向國人道歉,新舊任主席都難辭其咎,呼籲鄭麗文正視問題、停止護短,否則只會讓國民黨繼續失信於民。
陳玉珍槓張惇涵結果出爐! 求償150萬遭法院駁回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今年4月9日指稱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刪除「中小企業新創企業科技運用計畫」預算2億元,以及「中小企業發展」預算8.1億元,影響政府扶持中小企業。事後陳不滿,於台北地檢署提告刑事誹謗罪等以及民事求償150萬等,台北地院今(10月31日)宣判張免賠。陳玉珍不滿張惇涵2025年4月9日於網路節目《齊有此理》中,在談及川普關稅衝擊台灣等議題時,指稱陳玉珍有提案並刪除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科技應用」預算2億元、「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8.1億元等言論,認為是無中生有,故於4月14日上午於北檢按鈴申告。除了提告刑事罪的誹謗、違反選罷法外,陳玉珍另外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求償150萬元以及回復名譽。案經審理以後,台北地院認為被告基於原告確有提案之事實,就可受公評之事為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並未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因此駁回陳玉珍的訴訟聲請。
趙少康大罷免亮票遭傳喚 北檢門外受訪稱「僅表示有投票」
大罷免7月26日落幕近2月,當天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在投票時,因為主動亮票給媒體進行拍攝,遭到大安分局警依照違反選罷法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檢方今(9月23日)上午首度以被告身份傳喚趙少康到案說明,而趙少康面對媒體受訪時表示自己並無亮票,只是展示有投票。趙少康表示,針對此案已經在大安分局傳喚時說過,這起事件是勞師動眾浪費社會資源,並說自己只是想要表示有投票而已,非故意要亮票,自己待會被檢方詢問時,他也會這樣向檢察官說。7月26日事發當晚,趙少康本人就曾在媒體群組發聲明表示,投票時有看到記者,不小心把背面當成正面展示,他的政治立場外界都很清楚,此舉只是一時失誤,並承認這是錯誤示範,非常不好意思。大安分局通知趙少康說明以後,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函送北檢進行偵辦,若投票人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