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
」 大罷免 罷免 國民黨 選罷法 中選會
4里長總統大選前赴陸旅遊! 一、二審均判無罪
高雄前金區陳宗佐等4名里長,因本屆總統大選前曾赴大陸旅遊,遭檢方指控接受落地招待並涉及影響投票意向,被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及《反滲透法》起訴。檢方不服一審判決無罪提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不當,13日駁回上訴仍判無罪。本案可上訴。《速審法》規定,當一、二審都判決無罪時,除非有「判決違憲、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等情況,檢察官才能上訴第三審;本案一、二審都判無罪,未來檢察官想要上訴三審難度相當高,若無理由上訴,本案就無罪定讞。檢方指出,民國112年9月陳宗佐曾招攬31人組團赴北京旅遊,住宿與多數餐費由當地台辦負擔,期間曾宣傳「兩岸一家親」,並提及「不要支持賴清德」等內容。另有黃崑光、陳振琦、黃玉英等3名前金區里長,在112年12月受廈門港澳辦招待,團員只需自付機票,其餘費用由陸方支應。檢方認為此舉與即將到來的大選具有對價關係,構成不正利益。一審時,團員證稱旅程以觀光為主,有少數人記得導覽時聽到「兩岸一家親」,但皆視為一般寒暄語句。團員均表示未受政治施壓,里長也否認替特定政黨動員。地院因此認定,無法證明不正利益與投票行為間具體對價關係,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主張旅費低於行情且由陸方補貼食宿,已構成不正利益,搭配現場政治語句,足認與選舉相關。但二審高分院審酌旅遊相關資料及證人證述後認為,這些證據僅能證明確有落地招待,但無法推論里長收受利益後承諾特定投票方向,4名里長維持原判。本案負責安排行程的旅行業者,一審判有罪,但日前二審時逆轉均改判無罪。
大罷免亮票遭起訴求重刑 趙少康:會再向法官充分說明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於7月26日全國罷免投票當日,離開圈票處後遭媒體拍下兩度出示選票內容。台北地檢署認定其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6日依亮票罪嫌將其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對此,趙少康今(7)日表示,自己反對大惡罷,應該沒人不知道吧?為了投下這張反對票,自己還不顧家人反對,取消早就安排好的東非行,「既然如此,還需要在投票時刻意亮票表明心跡?還有違法的動機?」。趙少康指出,726反罷免亮票事件,昨天檢察官正式將自己起訴,還要法院「從重量刑」。消息傳出後,接到很多好朋友跟支持者的關切,傳訊息為他加油打氣。除了感謝大家的關懷,他也想還原當天事發經過,跟現在的心情。趙少康續指,自己反對大惡罷,應該沒人不知道吧?反罷第一場大型造勢就是他在台北市榮星花園主辦,之後又在台中辦了第二場反罷造勢,人潮擠爆迷你蛋。這兩場活動都是他出盡全力,更不要說當時任何一位面臨罷免的立委需要站台,只要時間許可,自己一定無役不與,全台跑透透。趙少康說,為了投下這張反對票,還不顧家人反對,取消早就安排好的東非行,所以,趙少康反對大惡罷,還有人不知道?既然如此,還需要在投票時刻意亮票表明心跡?還有違法的動機?趙少康表示,從昨天的新聞報導中知道,檢察官罵他「犯後態度不佳」,所以請法官從重量刑。這個指控實在讓自己很錯愕,也感到難過。趙少康解釋,難過的原因是,應訊當天,檢察官的態度非常和善,針對案情根本沒有多問,他則如實還原726當天的過程。如果說,向檢方說明投票、亮票細節,還有他無心亮票的原因,就叫做「飾言推託」,那他真不知道應訊時該說些什麼了。趙少康提到,更早之前,大安分局先傳他了解案情。雖然不具有強制力,律師當時也不在台灣,但是一切照規定辦理,所以仍然依照指定時間前往大安分局應訊,當下就表明,希望檢察官能不起訴或緩起訴,並保證自己絕對不會再犯。而在726當天面對記者詢問,趙少康表示,自己立即發布聲明「一時失誤,做了錯誤示範」,第一時間就已經承認錯誤,所以,「犯後態度不佳」的指控實在太沉重。趙少康說,或許檢察官有自己的心證,所以應訊當天沒有多問,未來開庭,自己會再向法官充分說明,希望能讓事件盡快落幕,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趙少康大罷免2度亮票遭起訴 北檢求法院處重刑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於7月26日全國罷免投票當日,離開圈票處後遭媒體拍下兩度出示選票內容。儘管趙少康事後稱是失誤並無刻意,台北地檢署仍認定其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6日依亮票罪嫌將其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台北地檢署調查指出,趙少康當日上午前往台北市大安國中社會教室投票所投票,領取罷免票並完成圈選後,在走出圈票處朝投票匭前進時,選務人員即提醒應將選票折好。然而趙少康不但未遵從,還將選票平舉於胸前,圈選欄朝外,讓媒體清楚拍攝。即便選務主任再次提醒不得亮票,趙少康仍於接近票匭時,用左手再次將選票面向媒體方向高舉。事後,趙少康於媒體群組表示,僅是「一時失誤」,原意是想展示背面,但不小心將正面亮出。他並稱外界早已了解其「不贊成罷免」立場,此舉只是表達自己有投票,並未有違法之意。不過,檢方認為,趙少康身為知名公眾人物,歷來曾參選重要公職選舉,對於投票禁止亮票的相關法令應非常熟悉,卻於投票日當眾違規,且事後以「展示」為名為自己辯解,態度輕率,不具悔意。檢察官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維護選舉制度的公平性與公正性。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選票內容展示他人,違反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罷免伍麗華涉不實連署!2藍委遭起訴 民進黨:新舊黨主席難辭其咎
罷免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案涉不實連署,國民黨組發會主委許宇甄、立委盧縣一等共9人遭檢調起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1)日表示,造假連署案凸顯國民黨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與錯誤政治文化,呼籲國民黨應向國人道歉並徹底檢討,否則將持續失信於民。大罷免行動於2025年上半年席捲全台,無論是發起罷免或反對罷免陣營,雙方從口水戰一路延燒至法律攻防。期間,國民黨多個縣市地方黨部捲入死亡連署爭議,遭檢調單位偵辦。其中,針對伍麗華的罷免案,屏東地檢署依偽造文書及違反選罷法等罪起訴9人,包括國民黨立委許宇崢與盧縣一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聲援黨內同志,將組成司法正義律師團,協助遭司法偵辦的黨員與黨工。對此,吳崢指出,這造假案並非單一個案,而是國民黨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2025年上半年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為協助國民黨黨部主委推動罷免連署,違法入侵戶政系統竊取個資遭判刑,如今屏東再爆造假事件,凸顯藍營根深蒂固的政治文化與體質問題。吳崢批評,鄭麗文在全代會高喊要讓國民黨成為獅群、重建善與正義,卻在造假案曝光當天反指司法「追殺黨工」,試圖以攻擊司法轉移焦點,言行前後矛盾。他強調,國民黨至今未對造假與個資外洩事件向國人道歉,新舊任主席都難辭其咎,呼籲鄭麗文正視問題、停止護短,否則只會讓國民黨繼續失信於民。
陳玉珍槓張惇涵結果出爐! 求償150萬遭法院駁回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今年4月9日指稱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刪除「中小企業新創企業科技運用計畫」預算2億元,以及「中小企業發展」預算8.1億元,影響政府扶持中小企業。事後陳不滿,於台北地檢署提告刑事誹謗罪等以及民事求償150萬等,台北地院今(10月31日)宣判張免賠。陳玉珍不滿張惇涵2025年4月9日於網路節目《齊有此理》中,在談及川普關稅衝擊台灣等議題時,指稱陳玉珍有提案並刪除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科技應用」預算2億元、「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8.1億元等言論,認為是無中生有,故於4月14日上午於北檢按鈴申告。除了提告刑事罪的誹謗、違反選罷法外,陳玉珍另外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求償150萬元以及回復名譽。案經審理以後,台北地院認為被告基於原告確有提案之事實,就可受公評之事為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並未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譽權,因此駁回陳玉珍的訴訟聲請。
涉不實連署2藍委遭起訴 伍麗華:針對自己的罷免就是「不合法」的鬧劇
屏東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籍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罷免案,依偽造文書、個資法、選罷法等罪嫌起訴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盧縣一等9人。伍麗華今(31)日表示,檢調的起訴說明了,針對自己的罷免本身就是一場「不合法」的鬧劇。並強調,被害人是伍麗華,在檢調偵辦的這段時間,有心人操弄成伍麗華是加害人,讓她氣憤難平。伍麗華表示,自己尚未看到起訴書,單就地檢署的新聞稿,得知許宇甄、盧縣一2位立委同仁明知不可為而為,除了有明顯犯意,還利用不知情人員做侵害個資、偽造文書的事實,深感遺憾。伍麗華指出,看到新聞稿中描述盧委員從違法造冊、找自己助理擔任領銜人,且在第一階段剔除不合格件數後尚不足情況下,仍繼續提供抄寫名冊,對於盧委員這種欲置伍麗華於死地的追殺手段,基於同根(同族、同鄉、親戚),以及過去的情誼,甚至是民進黨的前輩,自己非常痛心難過。伍麗華說,今天剛好進行史上最長會期第三會期公督盟評鑑頒獎,自己榮獲優秀立委肯定,反觀盧委員委員會質詢全院倒數第六、法案及預算審查全院倒數第四,甚至被列入「待觀察」立委,支持者不知作何感想?伍麗華說,從自己得知被指定罷免,就再三強調,自己的問政成績有目共睹,選民服務績效有口皆碑,如果真要罷免,也能接受民意檢驗。如今檢調的起訴說明了,針對自己的罷免本身就是一場「不合法」的鬧劇,驚見兩位立法委員,違背憲法罷免制度的民主精神,違背就職宣誓的誓言,希望他們可以深切反省。伍麗華再次強調,被害人是伍麗華,在檢調偵辦的這段時間,有心人操弄成伍麗華是加害人,讓她氣憤難平。在此嚴正聲明,當被起訴的立委在立院殿堂享有豁免權的同時,請不要再操弄族人情緒,也不要操作原住民傷害原住民。最後,伍麗華說,針對檢方偵辦罷免案偽造提議名冊的結果,她尊重司法的專業與獨立。
郭再添入獄前「疑潛逃大陸」!多名支持者涉滋事毆打也遭殃
國民黨籍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涉及地下匯兌案遭判刑4年定讞,卻在入獄前潛逃,檢方於今年5月對他發布通緝令,至今仍行蹤不明。外界普遍懷疑,他可能已逃往中國大陸。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郭再添與妻子王曉燕於2022年底屏東縣議員選舉期間,以無黨籍身分共同參選,雙雙當選議員。然而,2人卻被指控在競選過程中接受中資,私自將尚未經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的「蓮花清瘟膠囊」與「DEWEI快篩試劑」運入台灣,並在競選服務處分送給選民。屏東地檢署認定,這些行為疑涉違反《反滲透法》、《藥事法》及《選罷法》,因此對夫妻2人提起公訴。除了涉入藥品與中資案外,郭再添在選戰期間也被控與多名支持者前往新園鄉1名陳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的競選服務處,圍堵並滋事,甚至對該候選人施以毆打。當警方到場處理時,郭再添還被指出言威脅執勤警員。檢方依妨害公務及恐嚇罪將他與相關人士起訴。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郭再添的4名支持者分別被判處4至6個月徒刑,均得以易科罰金。王曉燕則因轉讓禁藥被判6個月徒刑,可易服勞役;雖被控違反《反滲透法》,但最終罪名不成立,仍遭褫奪公權1年。至於郭再添本人,除地下匯兌案確定判刑外,其餘案件因他未到庭,法院無法完成審理。目前,檢方已啟動追緝程序,法定行刑期限為30年,並強調將持續追查郭的下落,以確保司法公正落實。
基隆罷免偽造連署案 前民政處長等7人獲緩刑
基隆市藍營為反制大罷免推動罷免綠營議員,卻遭檢方查出除了有偽造連署外,前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還利用戶政系統協助連署,將張淵翔及前國民黨基隆市黨部主委吳國勝在內等7人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7人分別涉犯偽造文書、《選罷法》、《個資法》等罪,針對張淵翔、吳國勝均處1年10月,其餘1年不等,7人均宣告緩刑,全案可上訴。國民黨為反制罷免推動罷免民進黨基隆市議員鄭文婷、張之豪,但遭爆出有偽造連署。基檢調查後,查出當時擔任民政處長的張淵翔竟利用公務之便,登入戶政系統核對民眾個資來幫助連署,檢方羈押張淵翔等人於7月11日偵查終結,以刑法偽造文書及《個資法》等罪起訴7人。基隆地院表示,7名被告分別為張淵翔、吳國勝、國民黨基隆市仁愛區兼安樂區主任張金發、罷免張之豪案領銜人游正義、罷免鄭文婷案領銜人紀文荃、中正戶政所主任江鑒育及林姓課員。地院指出,先前罷免綠營議員因名冊不符規定導致未過門檻,由張淵翔在群組提醒應如何正確重謄提議人名冊及交付名冊資料,並指示江鑒育協助查對名冊是否正確,江再轉交林姓課員,以個人帳號登入戶役政系統核對後交還張淵翔,再由吳國勝等人抄寫偽造提議名冊交給領銜人。法官認定,被告張淵翔等7人或具公職、從政,明白恪遵法令之重要,但因被告等7人均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均已坦認犯行,併予宣告緩刑。法院判處吳國勝及張淵翔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其餘被告分別判處1年不等。除林姓課員外,其餘6人應服義務勞役80小時。
趙少康大罷免亮票遭傳喚 北檢門外受訪稱「僅表示有投票」
大罷免7月26日落幕近2月,當天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在投票時,因為主動亮票給媒體進行拍攝,遭到大安分局警依照違反選罷法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檢方今(9月23日)上午首度以被告身份傳喚趙少康到案說明,而趙少康面對媒體受訪時表示自己並無亮票,只是展示有投票。趙少康表示,針對此案已經在大安分局傳喚時說過,這起事件是勞師動眾浪費社會資源,並說自己只是想要表示有投票而已,非故意要亮票,自己待會被檢方詢問時,他也會這樣向檢察官說。7月26日事發當晚,趙少康本人就曾在媒體群組發聲明表示,投票時有看到記者,不小心把背面當成正面展示,他的政治立場外界都很清楚,此舉只是一時失誤,並承認這是錯誤示範,非常不好意思。大安分局通知趙少康說明以後,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函送北檢進行偵辦,若投票人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館長選前談民調罰百萬? 羅智強談選罷法:合理性與比例性應重新檢視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遭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檢舉涉違《選罷法》,最高恐面臨100萬罰款。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昨(8)日指出,選前能否公布民調數據的議題討論已久,這項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應重新檢視,且罰款10萬到100萬的規定至少應該區分是故意還是過失。館長被檢舉於罷免投票前在直播節目中談及民調數據,綠營提告認違反《選罷法》規定,嗆罰100萬元。羅智強8日在臉書提3點看法質疑,一、綠營會預言?怎麼沒有審查就直接就認定最高罰款?二、要辦就別雙標,莊競程造謠說投票那天收到一張已經圈不同意的選票,請問辦了沒有?三、這是一個法制的問題,選罷法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也可檢討。「館長被檢舉於罷免投票前在直播節目中談及民調數據,綠營提告認違反《選罷法》規定,嗆罰100萬元。(規定是罰10萬到100萬元)」,羅智強指出,不能公布民調的規定,常常讓很多人不慎踩雷,館長的情形也是如此,選前能否公布民調數據,這項議題討論已久,正反並存。羅智強認為,這項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應該重新檢視,而罰款10萬到100萬的規定,至少應該區分是故意還是過失。羅智強指出,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鑑於言論自由有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之功能,是促進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的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另外,羅智強表示,《選罷法》第53條於2007年修正,規定選前不可公布民調,雖是為了避免民調資料傳播影響選民判斷,但此規定涉及言論自由之限制,一直有不當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爭議。以美國為例,就認為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必須受最嚴格的合憲性檢驗,因此並未規定選前不能發布民調。羅智強也指出,立法院法制局曾對此議題研析,認為現行規定對「民意調查之定義未有明文界定」及「禁止期間過長」,恐有違「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難以通過合憲性檢驗,建議應審酌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意旨,檢討修法 。羅智強強調,已有民眾及媒體對於禁止於選前十日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調資料,是否牴觸憲法第11條對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提出釋憲,未來他在國會也會針對此議題,與各黨進一步討論,審慎思考「民意調查之文義是否應明確定義」及「禁止期間是否過長」等,以避免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之疑慮,確保言論自由獲得最大保障。
讚陽光普照估投票率破5成 林思銘籲行使公民權利出門投票
七區罷免案今(23日)登場,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完成投票後表示,上午天氣陽光普照,就像他此刻的心情一樣充滿希望。他預估,今日投票率可望突破五成,並呼籲鄉親把握好天氣踴躍出門投票,行使公民權利。此次新竹縣第2選區(竹東、寶山、北埔、峨眉、橫山、五峰、竹北市泰和里等19里)也是受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根據《選罷法》門檻規定,罷免林思銘若要成案,須達到原選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5萬8216票),且同意票數須大於不同意票。林思銘上午投票時強調,天氣正好,心情也很「陽光」,希望選民踴躍投票,展現公民意志。他進一步指出,過去面對公民團體發起的罷免時,自己曾遭遇抹黑與謾罵攻擊,甚至有網軍側翼操作。他期盼此次投票結束後,政府能正視並遏止這類不良行為,否則將對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曾選里長還協助毒梟魚腹藏毒赴日 當街遭連開12槍身亡死者身分曝光
高雄市左營區22日清晨發生槍擊命案,51歲羅姓男子當街遭連開12槍,身中5槍後身亡,犯嫌行兇後駕車逃逸,目前仍在逃中,據悉,羅男是詐欺和竊盜通緝犯,2015年還協助毒梟方偉展,將55包甲基安非他命放進黃鰭鮪中,還試圖運到日本,最終遭海關攔下,方遭判處20年5月,他則因逃亡而被通緝,如今卻被槍擊身亡,確切案情仍須釐清。22日上午6時許,文學路突傳連續槍響,兇嫌近距離對著羅男連開12槍,羅頭、頸和腹部中彈、當場死亡,在現場留下大片血跡,場面怵目驚心,附近民眾見狀連忙報警。警方趕抵後立即封鎖現場,調閱監視器後鎖定白色自小客車犯案,在案發後1小時找到作案車輛,但該車被棄置田邊,還遭焚毀滅證,可見犯嫌計畫縝密、早有預謀,還製造斷點增加警方辦案難度。據悉,死者背景負責,他在2010年參加前鎮區里長選舉,卻造謠對手的警職丈夫遭法辦,被依選罷法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2015年間還協助方偉展運毒,方將55包甲基安非他命放進黃鰭鮪中,並將黃鰭鮪結冰後裝櫃出境,羅則到日本接應,這批毒品罪中則在海關被成功攔下,方遭判20年5月,羅則因逃亡而被通緝,如今卻當街被槍殺,讓人懷疑案情恐不單純,相關案情仍須釐清。
藍立院黨團斥青鳥823詐騙梗圖滿天飛惡性不改 今天就提告
國民黨團日昨揭發罷團青鳥拿遭惡罷立委反罷免梗圖,惡意重製、竄改文字以「好立委、要(罷免投)同意」,企圖誤導選民投下罷免同意票,國民黨團限24小時之內下架在社群媒體刊登的詐騙梗圖,但黨團今天說,青鳥非但沒下架,還變本加厲、明目張膽、目無法紀繼續散布詐騙梗圖,國民黨團絕不姑息,今天就會到轄區警察局對刊登詐騙梗圖的罷團提告。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罷團持續惡意竄改遭惡罷立委的反罷免文宣梗圖,把所有遭罷免的立委的梗圖竄改成「好立委要(投罷免)同意」,試圖魚目混珠、混淆視聽。有些罷團甚至惡意改圖,例如把民眾黨「罷免不同意 公投要同意」的梗圖,改成「罷免要同意 公投不同意」,這些行徑分明就是詐騙,已經涉嫌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王鴻薇說,罷團把立委反罷梗圖竄改、重製案例層出不窮,包括南投縣立委游顥和馬文君反罷免梗圖,也被惡意竄改、詐騙選民,改成「罷免要同意 公投不同意」。罷團這兩天還搭上「南方公園」系列熱度,竄改「好立委 要同意」等詐騙梗圖,已經明顯觸法。王鴻薇指出,本周六大罷免就要投票,這些極為惡劣、魚目混珠的詐騙梗圖,國民黨團絕不容忍,今天就到轄區警察局對罷團提告。副書記長陳玉珍補充,罷團做出錯誤的方式宣傳罷免,已經違反《選罷法》第104條、第107條等相關規定,很遺憾部份PO文、轉貼的民眾卻以為,自己不是名人、不具影響力、未收受政黨利益,只是轉發、跟帖就不算黑函、沒有刑責。陳玉珍說明,根據《選罷法》規定,只要是沒有署名、內容不正確的文宣,就是黑函;罷團在24小時內沒有下架任何詐騙文宣梗圖,國民黨團已蒐集所有詐騙梗圖證據,今天就會對PO文者提出告訴,同時呼籲網友別盲目跟貼,以免造成自身不必要困擾。黨團副書記長翁曉玲也說,任何形式的誤導、扭曲事實,可能會引誘選民做出錯誤判斷的行為,都違法。罷團利用誤導性極高的圖卡和語句混淆視聽,有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通過,試圖散播謠言、傳播不實事實,影響選民判斷,直接影響到被罷免人權益,這些都是涉嫌違反《選罷法》第104條相關規定。翁曉玲表示,罷免是人民重要的直接民權,但不可濫用,《民法》也禁止權利濫用,濫用會影響民主社會的誠信原則。她呼籲罷團,人民行使罷免權,所有相關訊息都必須公開、透明、明確,不能有不實內容操控公眾意見。她也再次呼籲國人,8月23日一定要出來投票,罷免投下不同意,核三延役投同意,這是讓台灣能夠永續發展的神聖一票。
王者的誠信1/投票前1個月同縣市跨區遷籍竟仍能投罷免 張斯綱批中選會濫權解釋選罷法
中選會在726首波大罷免前,曾在接受事實查核中心採訪時強調,選民只需在今年3月26日前(726罷免投票前4個月),將戶籍遷入該縣市A選區,若在6月20日(投票前一個月)前,再將戶籍遷到同縣市B選區,即使在B選區僅居住1個月,但A區加B區「合計已在該縣市居住滿4個月以上」,該選民就可針對B選區罷免立委投票,引發爭議。該解釋出爐後,立即引發北市議員張斯綱強烈質疑,直指已明顯悖離一般民眾對合法投票,戶籍需在4個月前遷入該選區(例如需遷入大安區、而非僅遷入北市而已)的長期認知,有錯誤解讀選罷法之虞。他建議立院應在823罷免結束後,召開專案會議,徹底檢討罷免制度的bug,要中選會明確交代。中選會針對選民遷戶籍最後期限的解釋,明顯與一般民眾認知「在戶籍地需住滿4個月才能投票」有別,北市議員張斯綱建議823罷免結束後,立院應要求中選會說明。(圖/翻攝自張斯綱臉書)此事最早緣起為,有民眾在726大罷免前一週陳情,指雙北罷免選舉公報中「投票人資格認定」與中市選委會公報明顯不同,有鑑於大罷免投票第二階段,藍營已具名檢舉罷團疾呼民眾,若該選區內無可罷免藍委,可遷戶籍至「有藍委遭提案罷免」選區,轉而罷免該區藍委。陳情民眾認為選舉人資格若一國兩制,恐助長幽靈人口歪風。本刊在7月23日披露該陳情內容,北市議員張斯綱聞訊後向北市選委會查詢,獲得回覆「公報內容都符合中選會及選罷法規定」,各地選委會認定也是一致「毫無差異」;7月24日,事實查核中心再引用中選會說法,指各縣市選委會選舉公報「寫法」略有不同,但中選會堅持各地選委會說法一致,並指「遷戶籍投票截止日期,北中選委會不同調」是錯誤報導。事實查核中心該文中,提到中選會引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5條規定,指在某個選區「連續住滿4個月」者,就是該選區選舉人。並進一步說該縣市劃分成多個選區,居住時間可在同縣市內合併計算,但若是在投票前1個月(選舉公告發佈之後)才將戶籍遷入選區就無投票權。一位中市選委會工作人員透露,其實早在2022年1月9日,現任駐芬蘭代表、時任無黨力委林昶佐被罷免時,投票人的資格認定就已爆發過爭議。當年,因台中也有時任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面臨罷免,眼尖民眾察覺台中、台北選委會罷免公報文字對投票人資格認定不同而要求解釋。當年中市選委會就傾向從嚴認定投票人「須4個月前遷入台中市陳柏惟的中市二選區,才有投票資格」,但北市選委會傾向「凡投票前1個月前,遷入林昶佐北市第五選區,符合在北市居住(合併)計算超過4個月即可投票」。各縣市選委會對於「遷戶籍投票最後期限」見解不同,此「一國兩治現象」其實早在昔日前立委林昶佐、陳柏惟罷免案時就發生過。(圖/黃耀徵攝)「若司法被被喻為『皇后貞操』,選舉工作就像『國王誠信』,兩者都不容褻瀆、雙標,哪能搞一國兩制、見機行事。」張斯綱質疑,一般選舉中選舉人必須在4個月前遷戶籍到選區,投罷免票怎麼就變成有1到3個月落差,且罷免提案連署人資格還限定在該選區住滿4個月,反而是投罷免票民眾資格從寬認定,這究竟是什麼道理?北市議員詹為元則質疑,中選會、事實查核中心所謂的「A+B選區住滿四個月」認定,明顯與一般民眾認知不同,有點像近日引發爭議的「疊加關稅」事件翻版,恐變相鼓勵民眾不斷在同縣市內頻繁遷戶籍「逐選票而居」。若是這樣認定,未來檢調單位查辦幽靈人口標準又在哪?
吳沛憶酸陳玉珍「脫衣求碰瓷」遭求償150萬! 台北地院判決出爐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去(2024年)於立院衝突中,襯衫遭扯破,而此事竟然被民進黨立委吳沛憶稱「脫衣求碰瓷」引陳玉珍不滿提告,並向吳沛憶求償精神撫慰150萬,台北地院於今(8月15日)判決吳沛憶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立法院去年因為選罷法修法,導致朝野打成一片,而在這波衝突中,陳玉珍的襯衫也被扯破。然而,此事卻遭到吳沛憶譏笑為「脫衣求碰瓷」。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發言人、楊智伃以及市議員柳采葳、鍾沛君也對此召開記者會,身穿運動內衣對陳玉珍表達力挺。陳玉珍在當時的記者會表示,明明當初在議場衝突的影像已經還原了事實,吳沛憶卻至今仍不道歉,既然死不認錯,那就只好訴諸司法,讓司法還原真相,並向吳沛憶求償150萬元。而台北地院今日判決出爐,判決吳沛憶須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遭網軍影射性侵女助理!吳秉叡怒告新北議長兒 一審判決出爐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2023年競選期間,遭到網友在Dcard平台上發文,匿名影射其曾於2016年性侵辦公室的女實習生,吳秉叡憤而向台北地檢署提告,而經查以後,發現到當年吳秉叡的競選對手國民黨新北市議長蔣根煌的兒子蔣欣璋涉有重嫌,但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於今(8月13日)宣判無罪。回顧整起事件,112年12月20日,一篇名為《立委老闆,是時候該面對我了吧》的文章於Dcard上突然竄起,內容以「在新北某個地方稱王」字眼影射吳秉叡對其性侵,而吳秉叡憤而報案,提告違反《選罷法》,檢調調查以後,發現其競選對手國民黨新北市議長蔣根煌的兒子蔣欣璋涉有重嫌,事後依照《選罷法》起訴蔣男及其競辦總幹事鄧裕融、網軍蕭智鈞、洪湛閎。台北地院今宣判,一審依違反《選罷法》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罪,判處蕭智鈞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1年,其餘包含蔣男3人皆無罪,仍可上訴。
影射吳秉叡涉性侵風波 蔣欣璋遭控操縱網軍「一審判無罪」
國民黨新北市議長蔣根煌的兒子蔣欣璋,2023年參選立委期間,被控透過行銷公司指示網軍「Dcard」論壇發文散布影射對手吳秉叡侵犯女實習生的貼文,檢方依違反選罷法、個資法、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判決無罪。對此,台北地檢署13日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王鴻薇不滿遭罷團抹紅高掛王滬寧握手照! 提告4人不起訴
罷團於年初發動一連串的大罷免行動,並於4月11日將印有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滬寧握手的照片,高掛於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的看板上,並搭配「王鴻薇和王滬寧,你們密談了什麼阿?」文字。對此,王鴻薇怒控霸團行為已毀損個人名譽並足以生損害於告訴人及公眾評估投票意向正確性,憤而控告4名罷團人員涉犯《選罷法》傳播不實以及《刑法》加重毀謗等罪嫌,台北地檢署4日偵結,4人均不起訴。王鴻薇認為,罷團將自己與王滬寧握手的照片高掛於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的看板上並搭配上「王鴻薇和王滬寧 你們密談了什麼阿?」文字已毀損其個人名譽,並貶抑其人格及社會評價,足以生損害於告訴人及公眾評估投票意向正確性,因而對罷團成員4人提告。檢方認為,此看板懸掛時間為114年4月11日至6月6日,然而王鴻薇罷免案則於114年6月20日成立,而《選罷法》規定,罷免案須經由提議、連署、投票3階段,而非一提議即宣告成立並進入投票階段,因此本件被告並不構成《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嫌。針對加重毀謗罪部份,檢方則指出王鴻薇確實有前往中國,並且和身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等職的王滬寧見面、握手,並進行閉門會談,因此被告所提出質疑並非無中生有,且目的應是喚起民眾對公眾事務之參與及發揮公眾監督之功能。檢方表示,縱使被告之舉有尖酸刻薄令王鴻薇感到不快之處,然其目的並非以損害告訴人名譽唯一之目的,故難認被告主觀上是出於惡意,應屬公評之事,應認被告加重毀謗罪嫌疑均不足,處分不起訴。
大罷免失敗!《紐時》稱「藍營士氣大增」 專家示警:台灣政治撕裂
台灣大規模立委罷免投票27日登場,針對國民黨24名立委及高虹安的首波罷免案最終全數未達法定門檻而宣告失敗,罷免支持者雖表遺憾,但強調公民監督行動不會停歇。學者認為,此結果對民進黨總統賴清德構成挫折,藍營則因全員過關士氣大振,為2026地方選舉與2028總統大選增添動能。《紐約時報》和《衛報》報導指出,這場史無前例的罷免行動引發國際關注。日內瓦高等研究院罷免制度專家瓦普(Yanina Welp)表示,全球尚無國家曾進行如此大規模的國會罷免,凸顯此次台灣民主制度運作的特殊性與挑戰。根據台灣選罷法,罷免案須同時滿足兩項門檻: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總投票人數達選區選民總數四分之一。此次所有罷免案皆未達標,原任立委得以續任。中央選舉委員會於當晚7時宣布結果,確定全數罷免案失敗。罷免行動由多個民間團體及公民組織發起,主張立法院由在野黨主導後阻撓國防預算與憲法法官人事案,危及國家安全,要求以選票進行制衡。新北市罷免行動發起人郭小姐(Molly Kuo)指出:「我們正在見證民主的深化,這是一場去中心化的草根運動,無論結果如何,監督不會停止。」然而也有民眾對罷免制度的濫用表示憂心,台北退休教授吳小姐(Lori Wu)認為,這場大罷免對選民是一種「侮辱」,「好像你眼中每一位民選代表都不適任」。部分支持者亦坦言雖未達預期,仍相信罷免票數已對藍營立委產生壓力。協助北部罷免行動的陳姓志工表示:「我們虛心接受結果,但不會退縮,未來還是會繼續盯著立委表現。」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者納赫曼(Lev Nachman)分析指出,此次罷免失利對民進黨構成挫敗,未能動員足夠中間選民支持,也未有效形塑罷免正當性。「他(賴清德)沒有說服中間選民,更別說藍營支持者了。」納赫曼說。相對而言,國民黨全數守住席次,形同一場士氣大振的政治勝利。國民黨隨後發表聲明,呼籲社會回歸理性對話,強調此次結果應被視為對「奪權罷免」的否定,而非兩岸政策立場的對決。國民黨表示:「我們與台灣人民站在一起,支持穩定、有效與包容的治理。」國際媒體普遍關注此罷免案對台灣民主的意義。《衛報》指出,這是台灣試圖罷免最多立委的一次行動,目的是讓民進黨取得立法院過半席次。儘管未成功,仍激起廣泛社會參與與討論。國際危機組織東北亞資深分析師楊濤表示,這場罷免運動凸顯台灣政治撕裂,「各方應思考如何在國家安全與民主發展間尋求共識」。他也指出,中共可能解讀罷免失敗為台灣民眾對「中國威脅論」的反感,進而推斷「和平統一」尚有操作空間。然而他也提醒:「這不代表北京會降低對台軍事與政治壓力。」面對國會多數仍由國民黨與民眾黨掌握,賴清德政府未來施政恐持續受限。總統府方面強調會尊重選民表達,但仍將堅持改革路線,並呼籲各界團結對外,應對中國持續施壓。據了解,賴清德將於8月出訪拉丁美洲友邦,預期中途過境美國,此舉恐再度激怒北京。中共目前雖未針對罷免結果正式表態,但觀察人士認為,北京恐在未來數週加大對台軍事施壓以施加政治影響。
葉元之驚險挺過大罷免 網友笑點「這位貴人」:要感謝神助攻
7月26日首波罷免案落幕,國民黨24席立委與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全數遭否決。而被視為面臨最大危機的為新北市第七選舉區(板橋東區)立委葉元之,最終以3560票驚險反罷成功,網友也因此熱議,紛紛笑喊葉元之成為「傳說級幸運之男」,並要感謝前幾天鬧場的青鳥神助攻。葉元之去年立委選舉中,以2293票差距險勝綠委羅致政,加上選區結構「長期綠大於藍」,罷團因此認為葉元之成為最容易通過之罷免案。葉元之依該區投票人數23萬1042人,罷免門檻25%為5萬7761人。新北市選委會26日開票結果顯示,「同意」6萬3357人與「不同意」6萬6917人的票數均超過門檻,不過「不同意」險勝3560票,罷免確定遭到否決。事實上,葉元之24日晚間10時許在板橋後站路口拜票時,突然遭到一對男女青鳥上門找碴,兩人拿出手機在一旁錄影,女青鳥更直接近距離挑釁喊「現在幾點了,為什麼可以拜票?」起初葉元之沒理會對方,但女方不停一手插著口袋、一手拿手機嗆:「現在幾點了」、「你沒有手錶嗎?」、「會不會看時間啊」、「立法委員可以這樣不遵守法律嗎」、「選罷法規定看不懂是不是」、「超過10點了耶,還敢拜票啊」。葉元之才終於反擊,叫女方回去把法條看完整。根據選罷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7時前或下午10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只要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不在此限。如今葉元之確定反罷成功,網友紛紛在PTT討論表示,「葉元之應該要包紅包給這位青鳥」、「這個真的是神助攻」、「真感謝她的嘴臉」、「感謝隊友」、「看到這種人,嚇到我必須去投票」、「 到底在跩什麼」、「看到霸凌別人,真的超賭爛」、「應該要謝謝這些青鳥」、「就以為贏定了啊,在哪裡上嘴臉有夠好笑」、「青鳥不但是這次大罷免的功臣,也會是下次縣市長選舉的功臣」、「應該是臥底吧」、「我們全家就看到這個才去投票」、「罷團的豬隊友」。青鳥挑釁翻車。(圖/擷取自葉元之YT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