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權
」 外遇 配偶權 出軌 法院 賠償
情殺未遂揭婚外情!女遭情人浴室砍傷「浴巾逃命求救」 丈夫到院才知戴綠帽
桃園市今年9月15日晚間發生一起情感糾紛引發的傷人案件。一名54歲呂姓男子涉嫌在50歲莊姓女子洗澡時持刀闖入浴室,猛砍其頸部。女子滿身鮮血、僅披浴巾衝出住處求救時,不斷向人喊「朋友持刀劃傷」,驚動便利商店店員與巡邏員警。她的丈夫隨後趕抵醫院探視,才驚覺妻子竟與行兇男子有婚外情。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呂男起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時間為9月15日晚間約9時許,當下女子正在入浴,呂男疑似持刀闖入,並對其頸部劃下一刀。受害女子驚恐萬分,忍痛從浴室逃出,雖全身赤裸、傷勢嚴重,仍奔向附近超商求救。店員見狀立即拿毛巾幫忙止血,並呼叫路過警員協助。警方進入店內後,女子仍保有意識,但因頸部重傷而呼吸困難。她不斷重複說出「6樓、6樓,是被朋友持刀劃傷」,一旁民眾則驚呼「她一直流血,快不行了」。警方立即通知消防人員協助送醫,同時循線前往女子所指的住處搜索,並於現場發現呂男昏迷倒臥在浴室,左手手腕有刀傷跡象,疑似自殘未遂。兩人經送醫後均暫時脫離生命危險。案件經檢警調查,呂男雖稱與女子為情侶,實際上僅為婚外情對象,女子已婚,事發當日兩人發生爭執,女子表示欲結束關係,呂男疑因此情緒失控,趁女子沐浴時持刀攻擊。原毫不知情的丈夫直到妻子重傷送醫後,他趕赴醫院探視,才得知妻子出軌並遭第三者攻擊。全案目前由桃園地檢署偵結,檢方依殺人未遂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罪嫌對呂男提起公訴。至於女子丈夫是否將提出侵害配偶權等後續訴訟,仍待進一步發展。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星光》女星與小16歲尪婚變!偷吃人妻還家暴 心碎斬9年婚
曾參加《超級星光大道》、並入圍金鐘與金曲獎的44歲歌手安歆澐,驚傳與小16歲的丈夫、亞運龍舟國手莊英杰婚姻生變。兩人結婚9年育有一對兒女,目前正進行離婚訴訟。安歆澐受訪時情緒激動,指控丈夫多次外遇,甚至對她施暴,坦言「這段婚姻不可能再和解」。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安歆澐透露,雙方婚後曾簽署協議,一旦有人外遇,名下房產須轉給對方。她表示莊英杰後來與自己的一名人妻朋友發生婚外情,數度被她發現,「我給過他們機會,也談過和解協議,但他們仍然藕斷絲連、違反協議,必須承擔後果。」安歆澐婚姻走到盡頭。(圖/翻攝臉書/安歆澐)針對是否會對第三者提告侵害配偶權,安歆澐表示,目前重心放在追討違約損害部分,暫未決定是否追加訴訟。她也透露,離婚訴訟中已提出約百萬元的求償金,現階段全權交由律師處理。事實上,安歆澐曾多次與莊英杰共同上節目,包括《11點熱吵店》等綜藝節目,外界一度認為兩人感情穩定。然而,安歆澐指出,婚後丈夫性情大變。近日在節目中,她談及婚姻遭遇一度落淚,表示莊英杰在一年多前因比賽失利與罹患腦膜炎後,情緒不穩,數次酒後失控。安歆澐指稱,對方曾拿菜刀砍冰箱發洩情緒,今年4月更在車內勒暈她,事後她報警處理並向法院提出訴訟。她表示花蓮當地民眾早已知悉兩人婚變消息,並感嘆:「從沒想過曾經這麼親密的另一半,會為了另一個女人置我於死地。」她強調,自己已經蒐集並提交相關驗傷單與影片等證據給法院,「證據很完整,這段婚姻我不要了。」同時也希望莊英杰能正視情緒問題,「他需要專業心理協助,因為正常人不會對自己的妻子動手。」
粿粿爆婚內出軌王子 范姜彥豐討1600萬太狠?律師揭真相:無關外遇
男藝人范姜彥豐與女星粿粿(江瑋琳)婚變風波延燒,女方爆出婚內出軌男星王子(邱勝翊),外界關注焦點除外遇爭議外,粿粿訴苦自己長期承擔家庭開銷,並反控范姜彥豐談離婚開口要1600萬也受到討論。對此,律師呂秋遠撰文解析,他認為金額與外遇賠償無關,而是涉及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知名律師呂秋遠今(5)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有許多人誤會范姜彥豐要求千萬賠償是針對外遇提告「侵害配偶權」,但實際上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判賠金額已逐年下降,一般中產階級案件約在40萬元上下,鮮少超過百萬元,更不可能動輒上千萬。因此,呂秋遠認為范姜彥豐提出的金額,應是根據婚後購買不動產的「房屋殘值」進行分配,而非情感損害求償。呂秋遠舉例說明,若婚後房屋價值為4000萬元、尚有1000萬元貸款,則淨值為3000萬元,依法夫妻離婚時,另一方可請求分得一半,即1500萬元。若粿粿名下的不動產屬於婚後購得,范姜彥豐依法即可要求分配殘值的一半,與外遇行為並無直接關聯。針對粿粿聲稱「貸款與家庭開銷都是她負擔,范姜彥豐無權分錢」的說法,呂秋遠表示,此論雖有道理但不完全正確。依民法規定,婚姻關係中的財務支出屬家庭分工的一部分,無論誰賺得多或誰負擔貸款,皆被視為共同維持家庭的「生活費用」,與離婚後的財產分配並無直接影響。換言之,就算房貸、帳單或生活開銷全由一方支付,仍須依法平分婚後財產。不過,呂秋遠也強調,在特定情況下,法院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對於「長期未盡家庭義務」或「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的一方,減少其財產分配額;若粿粿能證明范姜彥豐在婚姻中毫無貢獻,確實有機會爭取減免分配金額。最後呂秋遠認為,婚前與婚後財產的界線、貸款來源、家務勞動與情緒付出,皆是法院判斷的依據;他也提醒,離婚糾紛應「交給法院,不交給媒體」,因為輿論與網友無法解決金錢問題,只會讓家務事變成公審。另外,呂秋遠也強調,「沒有誰吃軟飯,家務勞動與付錢同樣重要。若不想分財產,最簡單的辦法只有一個,「沒有結婚、就沒有離婚、就沒有分配財產的問題」。
律師估「粿粿范姜結局3輸」! 難複製Andy原因曝:3主角都不是太好的人
男星范姜彥豐10月29日發影片控訴妻子粿粿外遇王子(邱勝翊),粿粿11月1日則以17分鐘長片回應,而范姜隨即又發黑底白字聲明反擊,事件持續延燒。對此,有律師直言,這新聞的三個主角都不是什麼太好的人,最終會成為三輸的案件,唯一贏的就是吃瓜群眾,「網友們吃瓜很爽,但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你是范姜,會選擇用這種互相傷害的解決方式?Andy老師的狀況是很難複製的!」范姜彥豐、粿粿婚變風波持續受外界熱烈關注,而律師王至德就在臉書粉專「法老王律師」發文透露,自己在公開評論後,被貼上了「粿粿網軍」、「想接粿粿案件的律師」及其他各種負面評價的標籤,但他強調「別再貼標籤了,我不是粿粿的網軍,也沒有幫她洗白、沒有支持出軌,我自覺是客觀評論,如果你覺得我支持哪邊,那都是你的幻覺。」王至德也說明認為「三個主角都不是什麼太好的人」的原因。首先談及粿粿部分,「婚姻就是一個承諾會在離婚前忠誠於對方的契約,不愛了離婚就是了,就算范姜不肯,也有各種方法可以操作,通常也可以達到目的,但是離婚前的背叛行為不對就是不對,任何理由都是假。」王至德表示,身為一個知名人物,一定知道自己有什麼醜聞被報導都是會留在網路上,日後她的家人也一定會看見,「為什麼還要做出出軌這種會讓自己家人蒙羞的事?粿粿絕對要負大部分的責任,就算如粿粿所說,范姜有多不堪,在離婚前的背叛就是背叛,欺騙就是欺騙,就算道歉,該承受的還是要承受。」第二部分探討范姜,王至德指出,他是個被戴綠帽的人,但就算如此,也不能因為任何理由去做傷害家人的事,他有權利決定要不要讓這件事情以這麼不堪的方式曝光,但他因為拿不到1200萬元、想要報復或自保也好,如果真的愛他的家人,這些都不會是做出傷害她的理由,「公開粿粿出軌、欺騙等不堪事情到網路上,等同其長大後,會從網路上看到她的媽媽是這麼的不堪,父母間這樣互相攻擊,對孩子會是多大的傷害?」王至德坦言,粿粿自然不想公開,而范姜是決定要公開的人,如果粿粿的出軌行為傷害了家人,那范姜就是讓這個傷害擴大的人。最後,王至德認為,王子身為粿粿的好友,對好友的方式竟是讓她背叛婚姻,「這算是什麼好友?講得很好聽,什麼叫出於關心,不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慾望?」並直言以王子的條件,要找什麼女生都可以,就是不能找一個結婚的,害了粿粿、害了范姜、傷害了家人,然後現在還躲起來不作聲,讓粿粿獨自承受所有炮火。此外,律師張榮成也在Threads發文提到,此事件最終會成為三輸的案件,唯一贏的就是吃瓜群眾,並直言「Andy老師的狀況是很難複製的!」張榮成說明,范姜牌打光了、沒有談判籌碼,這事情註定給法院判決侵害配偶權,「以王子、粿粿交往時間約是100萬,沒抓到發生性行為金額更低,財產是照規矩分,以他們不願意和解的情況下,我看能要個500就要偷笑了。」而雙方互相攻擊,把事件搞的更臭,張榮成對於演藝事業會不會更上層樓打個問號。至於粿粿,張榮成直呼「演藝事業拜拜」,至今沒看過外遇的女藝人可以回歸公眾人物。另他認為,王子沒有才能、偷吃人妻很難回歸;強如羅志祥、王力宏都沉寂好幾年才慢慢復甦,且他們是渣。張榮成坦言,最慘的就是家人,這事情勢必會在網路留下紀錄,「網友們吃瓜很爽,但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你是范姜,會選擇用這種互相傷害的解決方式嗎?」律師評論范姜彥豐、粿粿婚變風波。(圖/翻攝自臉書@ethanwangisalawyer)律師評論范姜彥豐、粿粿婚變風波。(圖/翻攝自Threads@shichilawfirm)
粿粿范姜互相公審! 律師曝「到法庭上絕對不利」:知道對家人有傷害就不要做
男星范姜彥豐10月29日上傳影片控訴妻子粿粿外遇王子(邱勝翊),粿粿11月1日則以17分鐘長片回應,引起網友熱議。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雙方用影片攻擊對方,雖內容提到小孩,但仍可能對孩子造成傷害,也強調兩人互相公審,未來在法庭上是不利的,「誰再繼續發,法律上就越不利!」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撰文道,她認真聽完了粿粿的17分鐘聲明,內容就是稱范姜賺比較少、比較不紅,且小孩吵鬧時還去戴降噪耳機,無非是想把范姜塑造成一個軟飯男,「我又看了他們過去(2年前)的影片,戴耳機這件事情早就說過了,范姜也說他戴耳機是為了降低音量,不是不照顧小孩,然後現在又拿出來說,只說了他戴降噪耳機這件事,有說他後續做了什麼嗎?是戴降噪耳機去照顧小孩還是去擺爛?這差很多欸。」陳宇安說到,范姜還負責幫小孩洗澡,「粿粿出國的時候不是范姜在顧不然誰在顧?總之我覺得范姜不至於像粿粿說的不照顧小孩又軟爛。」陳宇安指出,這次雙方都用網路影片去攻擊對方,內容還都提到小孩,這讓她感到非常憤怒,兩人明知道小孩長大以後都看得到這些內容,父母卻這樣互相攻擊,不知道孩子看了會怎麼想,「知道對小孩有傷害就不要做,而不是做了以後在那邊跟小孩道歉,道歉有屁用,這時候你第一選擇就不是保護小孩,而是先想到自己。」陳宇安表示,她不知道現階段雙方到底有沒有請律師,因為這種爆料公審的影片,到法庭上絕對是不利的,誰再繼續發影片,法律上就越不利,「沒有什麼離不了的婚,對方不答應就去訴訟,親權、財產、判決清清楚楚,不用在那邊1200萬還400萬什麼有的沒的,不是對方很爛所以我可以外遇。」最後,陳宇安也感嘆,「粿粿想塑造范姜只想談錢,但妳都侵害配偶權了,雙方也要離婚,不談錢不然談星座嗎,終究是要談錢的,為何不先說清楚?」
范姜彥豐揭粿粿外遇王子! 律師嘆「公審討不到好處」:究竟提出什麼條件?
男藝人范姜彥豐29日爆料妻子粿粿(江瑋琳)外遇「棒棒堂男孩」成員王子(邱勝翊),隨後粿粿發聲否認稱丈夫說法「有許多與事實不符」,而王子則認了「超越朋友應有的界線」。對此,律師賴承恩認為,「公審」是個玉石俱焚的做法,在法律上討不到任何好處,但自己也相當好奇范姜彥豐究竟提出什麼條件,讓雙方協商了4個月也無法達成共識。賴承恩在社群平台Threads撰文道,他認為「公審」是個玉石俱焚的策略,在法律上是討不到任何好處的,可能會被告妨害名譽,更被法院認為是非善意父母等等的,而粿粿也不可能為了要保密,需要再對范姜彥豐做出任何讓步。賴承恩說,范姜彥豐提及雙方早已協商4個月,沒想到粿粿寧願被爆料也不願意答應條件,「我蠻好奇到底范姜提出的條件有多不能讓粿王接受,接下來就看粿王如何回擊了。」賴承恩表示,王子直接發文坦承有超過朋友的關係,但沒有明說到底做了什麼,若後續范姜彥豐要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也會看粿粿的行為去判賠償金,「王子很聰明,先是直接承認道歉,不再跟范姜有過多的來回,避免越燒越烈,也是適度止血。」賴承恩指出,王子選擇不做過多說明,也是為了訴訟上做準備,「反正范姜證據提到哪再認到哪,大不了也是賠個幾十萬的問題。公關問題遠比法律問題可怕多了。」賴承恩也猜測,范姜彥豐和粿粿之間除了價碼談不攏,或許是因為這件事早就被很多親朋好友知道,所以即使粿粿要付一筆錢叫范姜彥豐保密也沒用,其他人還是有可能會爆出來,只是早爆晚爆而已,「趁現在年輕還有時間精力去救形象,乾脆早點爆一爆比較舒服。」
多條線索暗指粿粿「毫不尊重老公」 徵信社發聲掛保證:絕對可支持范姜
藝人粿粿與老公范姜彥豐結婚3年,近月來屢傳出婚變,兩人皆未對外說明,不過昨(29) 日范姜彥豐突發聲指控女方「道德淪喪婚內出軌」,並在文內標註粿粿與王子(邱勝翊),強調自己有兩人的明確出軌證據。而日前徵信社執行長上節目提到的一個案例引發熱議,被網友翻出他就是在講這段三角關係,且在范姜彥豐的聲明曝光後,他親發聲直言「放心,絕對可以支持范姜彥豐」。網紅丹妮婊姐上個月在Podcast節目,邀請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當來賓,他指出手邊有個三方都是知名演藝人員的案子,並直呼妻子對丈夫已經沒有任何尊重可言,「像以這個案件來講,當事人最害怕的是談判過程被對方做文章、被攻擊演藝生涯,如果今天可以深入去把一切責任攬在身上,讓當事人置外,讓對方知道有不可逾越的風險跟高牆,自然而然有可能把金額拉到當事人談不到的數字。」謝智博進一步指出,本來透過剩餘財產分配跟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最後大概能分得5、60萬頂多80萬,但透過他們協商有機會拿到3千多萬。他還透露線索指稱,「某某人9月份要去中國拍片,也有在中國開演唱會」、「小王形象很健康,弟弟也是,很陽光長得帥」,而當時此案並未被媒體爆出。如今片段被網友挖出,指出王子在8月底曾在廣州開過音樂會,並猜測可能是范姜彥豐有找徵信社,手邊才會握有關鍵證據。對此議題,網友紛紛在社群平台Threads熱烈討論,有人稱「老實說范姜跟粿粿的事我還是處於觀望態度,家家有難念的經,不知道他們是屬於哪一種的?先吃瓜不罵不站邊」,沒想到就引來謝智博本人回覆:「放心,絕對可以支持范姜,不會有任何問題。」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回應網友貼文。(圖/翻攝自Threads@detectivetaiwan)
「北教大王力宏」爆偷吃12女 律師建議正宮1招反擊:先讓她們互咬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1名許姓已婚男教授外貌斯文、談吐風趣,長期被外界視為國語文教育領域的權威,加上形象陽光,被封為「教育界王力宏」,不料卻爆出私下與至少12名女子發生婚外情,對象橫跨女老師、女校長、學生乃至網紅女作家,簡直「把杏壇變成後宮」。對此,律師李怡貞也發表看法,並提供正宮建議。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表示,新聞說男教授偷吃12女,對象從校長到學生,且聽說都找已婚女性,如此一來就算雙方分手,女方也不敢鬧,不得不說他很聰明,結果找徵信社找爆料的卻不是正宮,「以為不敢鬧的鬧最大」。李怡貞提到,自己常遇到另一半偷吃的配偶前來諮詢,她通常都會建議當事人先等等,「讓那些女人互咬看看,不要亂花徵信社的費用,等到時候收網再一個一個告侵害配偶權。漁翁得利的概念。」另外,她也調侃道,偷吃歸偷吃,不同新聞給抬頭從「北教大王力宏」一直看到「教育界王力宏」,分明就是要這位愛吃人妻的教授變成教育界公敵。根據《鏡週刊》報導,許男近年參與國小教材編撰與教學講座,10年間舉辦逾千場演講,常在全台巡迴指導老師,期間卻頻繁利用外出機會約會情人。其中1位受害者透露,她曾是許男的情婦之一,因懷疑他劈腿而自行調查,發現男方同時與12名女性保持親密關係,甚至在短短5天內與3名女子同宿,行徑令人咋舌。
新婚4個月出軌!妻跟小王互傳裸照被抓包 她「從沒愛過」老公:是你對我太好
律師阿豪跟法官助理小雯去年才結婚,但不到半年就打離婚官司訴訟,因為阿豪發現妻子跟另一名男子阿浩(皆化名)出軌,2人不僅夜宿還會互傳裸照,讓他提離婚並跟小雯求償100萬元。判決書指出,阿豪跟小雯去年7月初結婚,但年底小雯跟阿浩發生不當親密行為,包括親吻、擁抱、過夜、外出遊玩及性行為等,這些行為超出一般異性間的界限,導致兩人婚姻難以維持,阿豪要求離婚。阿豪表示,小雯在咖啡廳討論外遇事件,稱對方不知道她已婚,也未發生性行為,且已與其斷聯,而在另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中,小雯卻說阿浩知道她已婚,也有發生關係,且2人仍在交往。小雯曾跟阿豪說,「我從來沒有愛過你,會結婚只是因為你對我太好。」這讓阿豪聽了心死請求離婚,結婚他買金飾、鑽戒、婚紗不手軟,蜜月還花22萬元買包送小雯,怎料小雯卻背叛他,他要求償財產與精神損害共100萬元。小雯在法庭上承認有婚外情,並反控阿豪婚後對她有強烈的控制慾,限制她交友並強迫她做家務,表示婚姻問題早已存在,她否認男方提到的金錢花費應該要求賠償。最終法院認定,小雯的婚外情確實是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對於阿豪提出的婚禮與蜜月支出,認為這些屬於婚姻中的正常花費,與離婚無直接損害關聯,因此不予賠償,考量雙方的職業身份和精神創傷,判小雯須支付20萬元精神慰撫金。
身障男驗DNA發現女兒非親生! 求償扶養費因「這理由」遭駁回
台南一名有輕度智能障礙的柯姓男子,與印尼籍蘇姓女子婚後育有3名子女,未料多年後發現次女並非親生,讓他氣得提告要求蘇女賠償慰撫金與返還扶養費共84萬元。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次女確為蘇女外遇所生,但因柯男婚姻期間長期無業、收入甚少,最終判蘇女僅須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柯男與蘇女於2010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2人於2024年初調解離婚,並約定3名孩子共同扶養。後來柯男因懷疑蘇女外遇,在離婚後帶次女進行DNA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次女並不是他親生,柯男認為蘇女婚內出軌,損害他的配偶權,遂向蘇女求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主張自次女出生以來由他與蘇女共同扶養,要求返還他64萬元扶養費。對此,蘇女否認外遇,表示婚姻期間沒有背叛丈夫,不清楚鑑定結果為何會有這種結果,只能尊重專業。蘇女主張,柯男因智能障礙無法有穩定工作,婚後家中開銷全由她一人負擔,除了照顧公公、祖父,也要養活全家6口,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且柯男多年無固定收入,連養活自己都是問題,要如何每月支付次女1萬元扶養費,因此柯男沒有理由要求賠償扶養費。法官審理後,認為親子鑑定已清楚顯示柯男與次女並無血緣關係,證明蘇女婚內確有外遇生子,已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但考量柯男婚姻期間沒有穩定工作,平時在家幫忙務農,每月僅領取3772元補助金,而蘇女則有工作領基本薪資,最終判蘇女僅須賠償10萬元慰撫金。至於柯男要求支付扶養費的部分,法院認為自2019年至2023年間,經調查發現他多年來名下無財產,只有2年有數千元所得,根本無力給付扶養費,因此駁回其返還扶養費的請求。
新北男「離婚不到9個月」與小三結婚生女 法院判賠前妻30萬
新北市一名郭姓女子和簡姓男子結婚7年,2人婚後育有1女,並於去年3月18日離婚。沒想到9個月後,簡男和新婚妻子楊女就生下1女。郭女推算楊女懷孕時,她與簡男尚未離婚,她氣得提告前夫與楊女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根據簡男與楊女女兒的出生證明推算,認定2人外遇屬實,最終裁定2人須賠償郭女30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郭女和簡男於2017年結婚,婚後育有1女,去年3月18日2人簽字離婚。不到一個月後,簡男於4月8日和楊女再婚;同年12月16日,楊女生下1女。郭女主張,依懷孕週數推算,楊女懷孕期間,她與簡男尚未離婚,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遂要求前夫與楊女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時,簡男表示,雖然女子懷胎10月,但每位女性生理狀況不同,以週數推算受孕時間點並不準確,不足以證明楊女懷孕時間點,認為楊女求償無理。法院指出,根據女嬰的出生日期回推,推得楊女受孕時間為去年3月12日,當時簡男與郭女婚姻仍未解除,且簡男與楊女女兒的出生證明載明「懷孕週數滿39週6天」,於是法院依民法第1062條第1項規定「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為受胎期間」,認定簡男與楊女確實在婚姻關係中外遇。法院審理後,認為簡男僅以「生理差異」為由,否認推算受胎的準確性,卻未提供任何證據佐證,最終判處簡男與楊女須共同賠償郭女30萬元精神慰撫金。
信用卡消費洩密!人妻汽車旅館偷情遭抓包 法院判與男方連帶賠償30萬
阿國(化名)與小萱(化名)兩人結婚多年,並育有兩名子女。隨著孩子上學,小萱開始重返職場,但卻時常與朋友和同事聚會,甚至有時徹夜未歸。2023年初某夜,阿國突然接到名下信用卡在汽車旅館的消費通知,而消費當日正是小萱聲稱參加公司尾牙的那天。阿國詢問後,小萱一開始表示信用卡被盜刷,還要求他報警。根據法院審理內容,警方循線查出信用卡消費地點為某汽車旅館,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小萱與一名男子一同進出並過夜。後續小萱終於坦承,自己與工作上認識的客戶阿華(化名)有婚外情,兩人早已交往一段時間,期間多次傳訊、通話調情,也曾一同出遊、外宿及參加聚會。這些行為最終導致夫妻協議離婚。阿國表示,婚後雙方曾約定小萱負責照顧孩子,但他長期忙於工作,回家後對家庭冷漠,也不分擔家務,導致兩人關係日益惡化。等到孩子上學,小萱重回職場,夫妻間爭吵更頻繁。阿國因懷疑小萱交友狀況,常偷看她手機,發現她與阿華不僅有工作往來,更有親密私下互動,對她是否付出家庭產生質疑。雖然小萱曾嘗試解釋,阿國也一度表示願意原諒,但雙方的不信任始終無法化解。另一方面,小萱則主張,後來阿國反而和阿華的前妻發展關係,讓她擔心這段複雜關係會影響孩子,多次試圖與阿國溝通子女照顧問題,卻屢屢因而爭執,甚至爆發肢體衝突。她認為,阿國是為了報復才誣指自己外遇。但法院根據對話紀錄發現,小萱與阿華之間存在明確的親密訊息,包括「找我一起睡嗎」、「不方便我可以去找你」及「開個房就可以了」等內容,雙方關係難以否認。此外,還有兩人在旅館約會、同處浴室的細節紀錄。法官審酌所有證據,認定小萱與阿華共同侵害阿國配偶權,屬於重大不法,導致阿國精神受創。考量雙方加害程度及事件整體影響,最終判決小萱與阿華須連帶賠償阿國30萬元。
閨密介入婚姻4年!正宮「家中臥室」抓包兩人 法院判賠金額曝光
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人妻當場抓包丈夫與自己的閨密在臥室獨處多時,並發現雙方早在4年前就曾在旅館發生性行為。法院審酌後,判決該閨密須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原告與丈夫仇姓男子於2004年12月5日結婚,育有兩子。原告指出,被告明知仇姓男子已婚,卻於2023年10月27日在原告與丈夫的家中臥室與仇姓男子共處一室多時。此外,兩人早在2019年7月29日便曾在桃園市桃園區一間旅社進行親密行為。原告於2023年10月27日與2024年1月9日先後發現相關情事。原告認為,被告與仇姓男子的關係已逾越普通朋友,行為嚴重破壞其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安全,侵害了配偶間的身分法益,造成精神痛苦,因此依民法相關規定請求賠償100萬元及利息。法院審理時,被告並未出庭,也未在辯論終結前提出書面陳述。法官調閱戶口名簿影本、2023年10月27日案發當日的家中監視器錄影,以及相關照片等證據,認為原告主張並無不合。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未到庭且未抗辯,視同自認原告的主張屬實。法官因此認定,被告確曾與仇姓男子發生親密關係及其他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不當親密行為,已構成侵害配偶權。最終,法院綜合雙方財力及侵害程度,判決被告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案件可再上訴。
結婚30年「老婆出軌舊愛」 台北證券經理見鹹濕對話崩潰怒告
台北市一名證券公司經理日前與結縭30多年的妻子鬧上法院,該男子在2023年間發現妻子與舊情人不僅重燃愛火,還偷偷拍婚紗照、訂做婚戒,甚至離家與對方同居長達1個月。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出爐,認定妻子確實侵害配偶權,須賠償丈夫10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內容,丈夫早在2006年就察覺妻子與這名舊情人來往密切,未料2023年4月雙方再度聯繫,發展成曖昧關係。該年7月,妻子更離家出走,與對方同居1個月。此件案情爆發源於一場家庭衝突,2023年7月5日,丈夫與子女聯手取得妻子的手機,從中發現大量親密對話紀錄,包括「好想親你」、「我的老婆我的愛人」、「我們要一起生活做夫妻關係」等語,還有雙方合拍的婚紗照及親密留言。妻子則回應「每晚都想你」、「你還愛我嗎?」等字句,情感互動十分熱絡,已遠超一般友誼。妻子辯稱丈夫「暴力取證」,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子女證實是使用已知密碼解鎖手機,並非強行取得,加上配偶權案件本就舉證困難,因此採信這些訊息作為有效證據。法官指出,從雙方對話內容可見其關係明顯超越正常友誼,已構成對丈夫配偶權的侵害。儘管丈夫提出高達百萬元的求償,但法院考量妻子為家庭主婦、無固定收入,且第三者已先行賠償35萬元,因此酌判妻子再賠償10萬元。
婚後40年才知亡夫偷情20年有私生子 人妻崩潰告小三!判決結果曝
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玲(化名)在丈夫大樹(化名)過世後,幫他辦理除戶登記時,才發現大樹生前與小三阿美(化名)育有一子。小玲認為阿美明知大樹已婚仍介入他人家庭,導致自己精神受創,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定阿美確實侵害小玲配偶權,判決阿美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玲主張,她與丈夫大樹於1981年10月24日結婚,並維持婚姻關係長達40多年,但大樹2023年10月25日過世後,她在辦理大樹的除戶手續時,發現大樹早在2004年10月26日認養與他人所生的孩子樂樂(化名)。小玲表示,她直到此時才知道丈夫與阿美有婚外情,且雙方還育有一子樂樂。小玲強調,阿美明知大樹有婚姻關係,卻仍與他長期交往,並以家庭模式共同生活,已構成配偶權的重大侵害,導致她精神痛苦,求償100萬元。阿美則表示,自己於2003年懷孕後至孩子出生前,才從大樹口中得知對方已婚,事後雖仍與大樹保持聯繫,但自己並未意圖破壞他的婚姻。阿美強調,小玲早在2004年5月、6月間即已知悉此事,卻拖延至20年後才提起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行為已構成權利濫用及違背誠信原則。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大樹自2004年認養樂樂起至2023年去世前,幾乎每天去阿美住處探望母子倆,並資助生活開銷,彼此長期互動超出一般朋友範圍。此外,法院也根據戶籍資料、證人口供與大樹所添購給阿美的車輛等資料佐證,認定雙方已形成如同家庭般的相處模式,足以破壞小玲與大樹間的婚姻信任與家庭圓滿,構成對配偶權的持續性侵害。雖然部分損害已逾10年時效而不受保護,但近10年內的侵害行為仍可成立求償依據法官考量阿美在黃昏市場工作,每月收入約1萬8000元至2萬元,認為小玲請求精神慰撫金應以20萬元為適當,最終判決阿美須賠償原告20萬元慰撫金,並自2025年4月8日起按年息5%計算至清償日止,至於全案訴訟費用由雙方按比例負擔,仍可上訴。
偷吃清潔工人夫遭離婚 小三醫師娘瘋狂報復正宮
新竹地方法院5月底審理一起涉及婚姻糾紛與傷害罪的案件,意外揭開一段荒誕的不倫戀情。案件主角是一名任職於科技業的正宮A小姐,與其任職清潔公司的丈夫A夫原本婚姻穩定,但兩人關係卻因醫師娘B女的介入而逐漸崩壞。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依據法院判決,A小姐因不堪B女持續挑釁,前往對方住處理論,情緒失控之下甩了對方一記耳光,因此被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報導中提到,這段不倫關係始於2023年2月,當時正值農曆春節前夕,A夫前往B女住處清運大型家具。B女自稱為某知名診所副院長之妻,婚姻長期受丈夫性功能障礙所苦。清運完畢後,B女先主動傳訊道謝,接著連日頻繁噓寒問暖,進而向A夫吐露性需求與情慾幻想,令A夫備感壓力。雖然A夫以自己也有性功能障礙試圖婉拒,但B女仍持續接近,不僅請託他帶自己買菜、陪同收驚,還在他公司附近守候製造偶遇。甚至多次開車跟蹤,並傳送露骨簡訊約砲,如「看到你工作,我就濕了,要換護墊了」等語句。最終在壓力與誘惑交織下,兩人於B女的特斯拉電動車上發展出長達7個月的不倫戀。期間,B女不避諱與閨密分享性事細節,並要求A夫避免與妻子同床。雖A夫多次想結束關係,但因擔心報復始終難以割捨。2024年9月,B女丈夫無意中透過特斯拉車內監控,聽到兩人親熱時的呻吟聲,憤怒提告離婚並追訴A夫侵害配偶權。B女被丈夫訴請離婚後,對於這段婚外情關係未曾收手,反而更加糾纏。B女打電話給A夫妻子A小姐,不僅高調宣稱兩人性事如何令人滿足,還透露曾幫A夫墮胎,甚至傳送血淋淋墮胎照片嗆聲。這些行徑導致A小姐一度輕生未遂。最終,夫妻倆在雙方父母調停、以及A夫下跪認錯下復婚。未料復婚後,B女持續騷擾,甚至搬到A小姐家附近,還提領光A夫帳戶存款。B女還以討論配偶權訴訟為名約見A夫,當日兩人共乘特斯拉外出,遭A小姐手機定位發現,於是開車尾隨。在途中失控衝撞該車,導致醫師娘違規逃逸並謊稱車上只有自己,最終遭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揭穿。B女惱羞成怒提告A小姐殺人未遂,並揚言索取鉅額賠償。事後,B女還曾尾隨A小姐婆婆企圖闖入其住處,甚至威脅要開車撞死A夫。原本雙方曾於2024年底透過律師試圖和解,豈料B女後來又反悔提告,導致A小姐再度動怒,前往B女住處理論並再次甩她耳光,遭加告一條傷害罪,整起事件至此才全面曝光。
人妻滑IG發現老公要辦性別趴 「我又沒懷孕!」傻眼踢爆小三求償百萬
高雄一名李姓人妻和鄭姓老公結婚4年多,2人婚後無有子嗣。某天,這名人妻在瀏覽社群平台《Instagram》時發現,老公竟然要辦「性別派對」,逼問之下才得知老公不僅出軌,還讓對方懷孕,憤而依「侵害配偶權」向老公與小三求償百萬元。法院近日判決出爐,判兩人應賠40萬元。全案可上訴。據了解,鄭男與李女於2021年結婚,2人婚後沒有生下孩子。2023年4月,李女在滑IG時,竟在親友的帳號上看見丈夫與另一名女子在高雄一處農場舉辦「胎兒性別派對」,親友甚至開心祝賀「喜獲女嬰」,讓她不解又生氣。在李女的逼問之下,鄭男坦承與小三梁女從2022年10月起開始交往,梁女懷孕後,鄭男邀集親友,在高雄某休閒農場舉辦未出生女兒的「性別派對」,活動照片被親友放到IG上,事件才因此曝光。李女指出,老公才結婚1年就發生外遇,並與梁女發生多次性行為,讓她心痛萬分。且鄭、梁2人的關係被她發現後,2人仍繼續交往。李女主張自己的配偶權遭不法侵害甚鉅,向2人提出求償100萬元。鄭男對於外遇、舉辦性別派對等行為不爭執,但他宣稱,李女早已原諒他和梁女之間的行為,甚至還同意他們繼續交往。又指出在他與梁女正式交往前,夫妻倆就已經分居。鄭男表示,李女多次向他索取金錢,只要他不願意給,就會惡言相向。他認為既然李女已經同意他和梁女在分居期間交往,就不該向他要求賠償。梁女也宣稱,起先不知鄭男已婚,事情曝光後她曾與李女面談,本打算與鄭男分手,李女卻說自己會和鄭男離婚,成全他們繼續交往,她才因此繼續和鄭男交往下去。不過,法官調閱眾人IG對話紀錄,發現鄭男曾傳訊息威脅李女「死心機」、「等等用力教訓妳」等語,李女隨後才向梁女傳送「你們和好吧」等訊息;梁女見狀甚至反問「妳那邊還好嗎?安全嗎?」顯見李女是遭受脅迫才違心「成全」。此外,李女與鄭男至今尚未離婚,梁女也從未確認2人婚姻狀況,法官認定「元配同意交往」說詞不可採信,最後判鄭、梁2人須連帶賠償李女40萬元。全案可上訴。
赤鬼牛排館女主管偷吃人事經理 車內超鹹濕曖昧對話曝光
知名連鎖餐廳「赤鬼牛排館」再度陷入桃色醜聞。繼董事長特助疑遭爆料包養情婦後,近日又傳出高雄分公司何姓女負責人,與已婚的台中總公司蕭姓人事經理發展不倫戀情,且兩人曾在車內調情,對話內容全被行車紀錄器錄下。根據《鏡週刊》報導,蕭男與何女多年共事,因工作關係時常聯合巡店並共同外出收現金。雖名義上何女為高雄分公司負責人,但實際上長期在台中總公司工作,兩人因此互動頻繁,逐漸產生曖昧情愫。兩人的婚外情事件也於去年6月22日晚間被發現,當時蕭妻與兩名子女外出逛夜市,屢次撥打丈夫電話無人接聽,心生懷疑,回家後查看車內行車紀錄器,赫然發現丈夫與何女共處車內,並進行情慾暗示的對話。錄音中蕭男稱「我的精子儲存太多」,何女則回應「你這幾天沒有想辦法弄出來嗎?」兩人還討論共進晚餐後前往何女住處,畫面顯示兩人當晚確實一同返家。蕭妻對此,震驚不已,質問丈夫後,蕭男坦承出軌,稱春節期間夫妻發生爭執,心情低落,與何女傾訴時酒後失控,發展成不倫戀情。蕭妻無法接受背叛,決定提告何女侵害配偶權。而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何女與蕭男間的互動已超出正常同事範疇,損害原告婚姻關係,判決何女應賠償蕭妻20萬元。
牙醫人夫與已婚前任舊情復燃 元配提告獲賠40萬
台北一名莫姓牙醫師與40年前分手的馮姓初戀女友舊情復燃,儘管雙方皆已婚,仍兩度同行出遊香港,且多次被目擊於公開場所摟腰、牽手等親暱互動。元配宋女氣憤提告侵害配偶權,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莫男與馮女各須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據法院判決書,宋女與莫男於1983年5月結婚,育有3名子女。莫男與馮女則是在結婚前曾短暫交往,其後各自嫁娶,卻在分開40年後重燃愛火。原告宋女指控,自2023年7月起,莫男幾乎每個月第2個週五中午都從台中北上與前女友馮女見面。兩人於2023年7月14日及8月11日被目擊出入台北大直香樹花園酒店,期間還有牽手、摟腰、依偎等明顯親密行為。宋女更指出,她知悉後向莫男攤牌要求與馮女斷絕來往遭拒,馮女更多次南下與莫男會面,甚至曾進入夫妻共同的南投住處,或至牙醫診所等候對方下班,行為猶如正宮。更令宋女難以接受的是,兩人還曾兩度共同出境前往香港旅遊。對此,莫男辯稱與馮女只是多年好友,前往酒店見面僅在餐廳享用下午茶並討論健康食品業務,牽手、摟腰僅屬「正常社交接觸」,與前女友出國亦為尋求商機,並無逾越道德。法院審理後認為,莫男與馮女於公開場合摟腰、牽手等行為,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互動範圍。身為已婚人士卻與婚外異性發展親密關係,已構成對配偶身分法益的嚴重侵害,行為屬明顯不法。法官考量雙方社經背景及侵害情節,指出宋女從事保險工作,莫男為牙醫、馮女有不動產收租收入,雙方婚姻長達數十年並育有3子女。故裁定莫男與馮女各賠償宋女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另依利息計算,莫男須自2024年8月16日起,馮女自2024年8月15日起,各按年息5%計算利息。
老公帶酒店妹上摩鐵! 正宮蒐證「畫質太模糊」提告輸了
高雄一名蘇姓男子婚後經常流連酒店,不僅連續2晚「豪氣外帶」酒店妹上摩鐵,6天後還被發現與陳姓酒店小姐深夜牽手吃宵夜,讓妻子氣得拿著蒐證畫面提告2人,求償50萬元。不過,因為蒐證畫面畫質過於模糊,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牽手只是因為「業務需求」,判定陳女免賠,但蘇男應賠償妻子5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蘇男妻子察覺丈夫行蹤可疑,於是委託徵信社調查,發現蘇男在6月1日凌晨開著BMW載著身穿黑色背心的長髮女子到摩鐵,直到清晨4點多才離開。隔日凌晨,蘇男又被發現載另一位身穿細肩帶洋裝的女子上車,前往摩鐵。6月7日,蘇妻親眼撞見丈夫與一名陳姓酒店小姐十指緊扣走進居酒屋,讓她氣得當場上前質問,隨後提告2人侵犯配偶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地院審理時,蘇男未出庭,陳女則辯稱,牽手是酒店業務需求,且她根本不知道蘇男已婚,強調與蘇男僅為客戶關係,無意破壞其婚姻,否認侵害配偶權。法官審理後認為,蘇妻提供的2段摩鐵影片畫質模糊,無法明確辨識車內女子身分,加上BMW車並非蘇男所有,無法證明他與2名女子有不正當關係。至於與陳女牽手的部分,雖然超越一般社交行為,但沒有證據證明陳女「明知蘇男已婚仍故意破壞婚姻」,因此法院判決陳女免賠,蘇男則需賠償妻子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