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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男開車「飛牆卡屋」大雅驚現翻覆奇景 酒測超標送辦
台中市大雅區28日凌晨上演一場離奇車禍,59歲許姓男子酒後開車,不僅撞上停在路邊的車輛,竟整台轎車翻覆「懸空卡在民宅牆上」,彷彿電影特效般的景象,讓民眾驚呼連連。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許男滿身酒氣,酒測值明顯超標,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這起事故發生於凌晨3時41分左右,地點在大雅區民生路三段494巷。當時許男駕駛自小客車沿民生路往民權街方向行駛,不慎撞上50歲賴姓女子停放路邊的轎車。強烈撞擊力道使許男的車輛失控翻覆,最後卡在民宅外牆與地面之間,前輪懸空、車身歪斜,形成極為誇張的「懸掛式車禍現場」。消防人員與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許男並未受重傷,但因車體變形嚴重,救援人員仍花費一段時間才將他安全脫困,經警方酒測,許男酒精濃度超出法定標準,現場一度語帶含糊、無法清楚說明經過。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酒駕零容忍,任何一個僥倖的念頭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除面臨鉅額罰款、吊銷駕照、扣車與卸牌外,嚴重者更涉及刑事責任。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喝酒後務必選擇代駕、計程車或親友接送,才能確保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送貨藥酒提神變酒駕 男子恍神自撞號誌桿受困
新北市新莊區21號越堤道3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33歲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送貨途中,疑似因恍神失控,整輛車往右偏移,直接撞上號誌桿,造成車頭嚴重凹陷,駕駛當場受困車內,所幸警消趕抵後成功破壞車體將其救出。據了解,蔡男在工地工作,當時駕駛貨車從樹林前往新莊送建材,出發前坦承喝了藥酒「提神」,隨後沿樹林環河路往三重方向行駛,途經新莊21號越堤道14K+900處時,突然精神恍惚,整輛車偏向右側,失控撞上號誌桿,劇烈撞擊使車頭嚴重變形,本人也被緊緊卡在駕駛座動彈不得。警消接獲通報後,立即出動器材車與救援人員抵達現場,由於車體嚴重變形,蔡男受困無法自行脫身,救援人員使用破壞工具切割車體,並動用絞鍊將車門拉開,歷經數分鐘終於將人救出,經初步檢視,蔡男右腳骨折且有開放性傷口,全身多處擦挫傷,現場先進行止血包紮後,送往亞東醫院治療。警方隨後對蔡男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達0.21mg/L,雖未達高酒駕標準,但仍屬違法。蔡男供稱,自己因長時間工作疲憊,才在駕車前飲用藥酒提神,沒想到卻釀成事故。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將蔡男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呼籲駕駛切勿酒後開車,藥酒同樣含有酒精,仍會影響判斷力,危險性不亞於一般酒精飲料。◎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31歲女疑醉上國道 蛇行擦撞小貨車側翻釀2送醫
國道1號南向339公里28日上午7時50分發生事故,31歲黃姓女駕駛疑酒後開車上路,她先是在國道上蛇行,接著撞上顏男駕駛的小貨車後,導致顏男車輛側翻擦撞到外側護欄,顏男頭部撕裂傷、黃女則是手腳擦傷送醫,經檢驗黃女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警方將依法送辦。國道警隊指出,黃女駕駛自用小客車,於上述時、地行駛中線車道疑因酒後駕車,失控擦撞行駛外側車道由顏男所駕駛的自小貨車後,致顏男車輛側翻並擦撞外側護欄而肇事,事故造成黃女手腳擦傷、顏男頭部撕裂傷,顏男無飲酒情形,黃女酒測值則超過0.25。現場於8時55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由岡山分隊依規定處理,警方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除面臨高額罰鍰、吊扣車輛牌照,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車輛,以及面臨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以身試法,以確保行車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又毒又酒駕!9分鐘撞9車致1死3傷 他想交保因一點被法官駁回
台中市22歲林姓男子去年12月涉吸毒又喝酒後開車在市區狂飆,連撞9車釀1死3傷慘劇。林犯後被羈押至今,以偵查中高度配合,且「此案經過均有監視錄影畫面」,向法院聲請交保。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他涉案重罪且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可抗告。檢警調查,林男去年12月12日吸食含有第三級毒品K他命的香菸,又和友人在北區某KTV飲酒作樂,席間喝了1瓶威士忌,直到上午10點多,林男從公園路開車上路,在市區內狂飆,短短9分鐘內接連撞及5輛汽車、3輛機車和1輛自行車,最後撞到民宅才停下。其中,林男行經東區自由路三段與進德路時,撞飛騎機車的75歲杜姓老翁,再撞上騎腳踏車的宋姓男子與開車的黃姓女子,杜翁連人帶車被撞飛,傷重不治,宋男重傷住進加護病房撿回一命,黃女也受輕傷,林男右膝蓋也開放性骨折、大面積撕裂傷,誇張的是,他被救下時竟醉得呼呼大睡,經警方施以酒測,酒測值高達0.98毫克,另經採尿送驗也呈K他命、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方4月依酒駕、毒駕致人於死及過失傷害等罪起訴他。林男犯後被羈押至今,以偵查中高度配合,且「此案經過均有監視錄影畫面」,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交保。台中地院法官查,林男坦承犯行,與事證相符,犯罪嫌疑重大,他所犯的是最輕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刑期不輕,有逃亡可能,經裁定自4月10日起羈押3個月。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林男所犯罪嫌重大,且參考遭判處重刑者,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有相當理由足以認定他將面臨重罪的審判,或重刑的處罰,恐有逃匿以規避審判及刑罰執行之虞,認為林男仍有羈押必要,且無從以具保或其他手段替代,駁回林男抗告。可抗告。◎《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後別騎腳踏車! 北市男騎士蛇行、逆向酒測值超標遭警逮
台北市1名約莫30歲的黃姓男子日前在與朋友聚會喝酒後,於市民大道上租借Youbike,並於行車過程中不停違規,先是在延吉街路段逆向行駛、蛇行,警員發現後一路尾隨,發現其見紅燈也沒有停下而是選擇直接右轉。於是警方便上前盤查,酒測值達0.27mg/l,警方當場開出酒駕罰單,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2400元罰鍰。黃男在酒後與朋友聚餐完以後,因貪圖一時的方便竟不顧酒駕於市民大道上租借Youbike,並先是於延吉街路段逆向行駛、蛇行後遭到警方察覺,警員便一路尾隨該名男子,卻發現該名男子仍依舊不顧交通違規,見到紅燈後選擇直接左轉,警方見狀便直接上前盤查。經酒測後,發現該名男子酒測值達0.27mg/l確定超標屬於酒駕,便當場對其開出酒駕罰單,依法可裁罰1200元新台幣至2400元新台幣之罰鍰。松山分局提醒民眾勿存有僥倖心態,以為騎自行車沒關係,不會被警察發現,再者,不論酒後開車、騎機車或騎乘慢車,均違反酒駕規定,易造成交通危害,另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干擾操駕車輛之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切記「醉不上道,才是安全回家唯一的路」。
抓酒駕法官未依法開罰同車書記官 監院請警政署加強訓練
監察院今(21日)指出,宜蘭地院法官張軒豪酒駕,遭到警方攔檢送辦,但同車的書記官明卻未被員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函請內政部警政署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並通盤督導改善監察委員王幼玲、紀惠容調查報告指出,宜蘭地院法官張軒豪於去年8月19日在辦公室飲酒後開車,晚上8點48分左右遭警方攔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5毫克,肇事率是一般人的50倍,嚴重損及司法形象,監察院已於今年3月4日通過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但同車的法院書記官卻未被依法裁罰,凸顯第一線執行酒駕攔檢、取締之員警有加強訓練之必要,函請內政部警政署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並通盤督導改善。王幼玲、紀惠容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課予同車乘客勸導阻止酒駕之社會成員義務,不以「明知」駕駛人酒駕為裁罰要件。汽車駕駛人有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情形,員警依法即應裁罰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之罰鍰。監察委員王幼玲、紀惠容調查發現,本案攔檢張軒豪的員警誤認道交條例第35條第8項須以「明知」作為同車乘客之處罰要件,而未舉發同車乘客法院書記官,凸顯第一線執行酒駕攔檢、取締之員警尚有加強相關規範教育訓練之必要,俾有效遏阻酒駕行為,維護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監察委員王幼玲、紀惠容表示,內政部警政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並辦理警察勤務督導。員警執行酒駕取締過程未能注意依法裁罰同車乘客等相關規範,核屬不當,內政部警政署允應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並通盤督導改善。另有關同車書記官違反《道交條例》勸導阻止酒駕之社會成員義務,司法院允應研議依相關規定處理。
猛撞分隔島!高雄賓士「保險桿垂地、車燈噴飛」 駕駛酒測竟超標
高雄市橋頭區14日晚間10時許發生自撞車禍,1名60歲唐姓男子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未注意車前狀況,結果不慎偏移車道撞上分隔島,導致該車嚴重爛毀,保險桿甚至掉落,幸虧無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對駕駛實施酒測,豈料竟當場拆穿他酒駕,後續唐男被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唐男駕駛白色賓士轎車上路,未料行經橋頭區成功南路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進而偏離車道朝路旁分隔島猛撞,猛烈的撞擊力導致整車毀損嚴重,導致保險桿掉落、車頭爛毀及車燈噴飛,場面相當狼藉,顯見撞擊力道強勁,幸虧並未波及無辜人車,肇事的唐男也並未受傷。警方表示,岡山分局14日晚間10時許獲報,成功南路發生交通事故,警方趕赴現場後,發現是1輛賓士自撞分隔島爛毀,警方依規定進行酒測後,唐男酒測值竟高達0.79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警方當場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同時呼籲用路人切勿酒後開車,避免貪圖一時之便觸法,後果恐將得不償失。◎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知法犯法!法官張軒豪酒駕遭判刑 今通過彈劾
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於2024年8月19日17時30分許,在辦公室飲酒後開車,至20時48分許遭警攔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5毫克(mg/L),有違公務員服務法、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相關規定。監察院於今年3月4日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已於今(7)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監院表示,張軒豪在辦公室飲酒後,自宜蘭地院停車場駕車離開。其上路後,先搭載A書記官,沿路緩慢行駛,三度於路邊停留時間合計約1小時。20時48分許,回程行經宜蘭市縣政二街與環市南路口時,因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為警攔查,發現該車內有濃厚酒味,要求其下車後,發現其有明顯之酒容、酒氣、酒態,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5毫克(mg/L)。監院指出,張男縱使扣除於路邊停留3次,合計約1小時,實際酒駕時間仍長達約2小時,且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5毫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之謹慎義務,並經宜蘭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在案。經媒體廣泛報導,已嚴重損及司法形象。本件有懲戒之必要,應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女子酒駕撞死單親媽!竟逆向肇逃 遭逮辯:以為對方不嚴重
初五2日新北八里區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1歲許姓女子酒駕開車,在中華路撞上路旁的67歲文姓女子,而她撞完人還加速離開,甚至逆向,警方在8小時內逮捕到人。許女說,她以為對方狀況不嚴重。據悉,2日晚間6點多,當時下雨又加上天色昏暗,許女結束聚會後酒後開車回三重的家,怎料經過八里區中華路三段時,撞到路旁的文女,而許女沒下車也沒報警,直接加入逆向離開現場肇逃。警方發現,一輛轎車經過事故地點,跨越分向線且車身搖晃很可疑,最後車輛開到三重某社區,派人追查發現車輛右前方頭燈有毀損,將涉案的車主許女帶回偵辦。警方表示,許女酒測值0.07毫克,檢方複訊後裁定6萬元交保,全案偵辦中。許女說,她中午跟親友小酌,覺得酒退了才開車回家,知道自己撞到人,但以為對方傷勢不嚴重才離開。據悉,死者文女是單親媽媽,家境不好,當天跟女兒過完春節要把女兒送回教養院,怎料遇死劫,這讓親友悲傷又憤怒,認為肇事者如果有停車或叫救護車,文女可能可以保命。◎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保時捷停路中!「財富女神」酒測0.92遭逮 王宥忻發聲致歉
號稱「財富女神」的網紅王宥忻於2024年12月間爆出酒駕,她駕駛保時捷行經淡水區坪頂路與小坪頂路口時,因開車怠速停滯路中央引起警方攔查,上前查看後竟聞到她散發濃厚酒氣,豈料酒測值高達0.92毫克當場逮捕法辦,事後她透過公司致歉回應「引起社會關注與不安,深感懊悔與自責。」據了解,新北市淡水區2024年12月6日凌晨1時許發生一起酒駕事件,擁有10億身家的網紅王宥忻駕駛保時捷行經坪頂路與小坪頂路口時,因怠速停滯路中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經上前盤查後當場逮獲她酒後開車,經酒測竟高達0.92毫克,全案訊後她被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歷經38日後偵結,士林地檢署1月13日依不能安全駕駛起訴,並向法官聲請簡易判決。王宥忻表示,她透過經紀公司向社會大眾致歉,她因思慮不周做出酒駕等不當行為,不僅違法也危及了公共安全,對此深感懊悔與自責,同時她也明白酒後駕車是嚴重且不可接受的行為,不僅輕視自己的生命更是對他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她已深刻悔悟自身錯誤,對於帶來的不良影響,她向大家致上最誠摯的歉意。王宥忻說明,經過此事後她將主動參加酒駕防治課程,同時加強約束且絕不再犯下過錯,她深知言語無法完全彌補,因而將做出實際行動來證明悔過與改過自新,此外也由衷感謝大眾的指正,王宥忻承諾會以更加謹慎的態度面對,並致上最深的歉意。
醉駕轟進民宅!台中男子狂飆毀圍牆 3乘客逃逸全數被逮
台中市大雅區和平路25日下午,上演一起驚悚的酒駕衝撞案件,30歲曾姓男子酒後開車載著3名友人,在行經事故路段時失控,銀色轎車直接衝撞民宅圍牆,導致整個圍牆側柱被撞斷,波及民宅內停放的汽機車和大門,現場一片狼藉,事故後,轎車內的3名乘客竟然一哄而散逃離現場,警方隨即展開調查,最終將逃逸的3人全數找到,肇事曾男酒測值超標,將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民宅的監視器清晰拍下整個事發過程,原本安靜的住宅區突然響起刺耳的轎車引擎聲,接著1輛銀色轎車高速失控,狠狠地撞上圍牆,猛烈的撞擊將圍牆側柱撞斷,碎片四散,民宅門外停放的汽機車也遭到波及受損,連民宅大門都被撞毀,事發後,肇事車內的4人迅速下車,表現出一片驚慌,然而除曾男以外,其他3名乘客立刻逃離現場,試圖躲避法律責任。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往現場,對曾男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超標,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帶回調查,並隨即追查逃逸的3名乘客。最終,3人全數被警方找到,並依相關規定處以罰鍰。警方再次呼籲,酒後千萬別開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導致無辜者的財產損失或生命危險,犯下無可挽回的錯誤。
又是酒駕!馬祖水果攤闆娘遭撞斷魂 肇事駕駛宿醉今早才醒
連江縣南竿鄉26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曹姓男子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慎衝撞1名69歲李姓婦人,造成她重傷倒地,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經警方酒測,竟發現曹男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訊後他將移送法辦,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有民眾指稱李婦在當地擺攤賣水果長達多年,原本計畫退休要返台,結果曹男酒後開車行經福沃村臨近福沃郵局的路段時,不慎撞擊她,強大的衝擊力造成李婦身體多處骨折,情況相當危急。警方表示,連江縣警局26日晚間11時許獲報,臨近福沃郵局的路段發生車禍,初步了解有1人重傷,員警抵達後迅速將受傷的李婦送醫搶救,但仍因傷重宣告不治,隨後警方向駕駛曹男實施酒測,未料他酒測值竟超標,直到27日上午才酒醒, 經警方偵訊後,曹男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花蓮轎車「烏龜翻」畫面曝!衝分隔島再擊落紅綠燈 駕駛酒駕慘了
花蓮縣新城鄉22日凌晨12時許發生一起酒駕事故,1名賴姓男子酒後駕駛轎車上路,行經事發路段時,疑不勝酒力先自撞中央分隔島,接著再衝撞紅綠燈桿,隨後導致車輛翻覆,場面相當狼藉,造成賴男手腳擦挫傷送醫,後續被警方依法送辦。警方表示,凌晨12時11分獲報,台9線168.3公里處發生翻車意外,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駕駛手腳擦挫傷,隨即將傷患送往門諾醫院治療,經酒測,駕駛酒測值竟達每公升1.08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後續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他函送偵辦。據了解,賴男飲酒後開車上路,沿台9線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北上車道168.3公里處時,疑不勝酒力,不慎自撞中央分隔島,再衝撞路旁的交通號誌桿,導致紅綠燈桿被撞斷,緊接著整車「烏龜翻」倒臥馬路,現場凌亂不堪,事故造成賴男手腳擦挫傷。警方說明,新城警分局呼籲駕駛上路需遵守規定限速行駛,切勿酒駕、疲勞駕駛及超速,此外由於蘇花公路夜間未進行管制,民眾行經時應注意車前狀況並減速慢行,藉此維護自身及他用路人安全。
彰化男4度酒駕「撞癱女騎士」 1行為和解仍被判「沒誠意」重罰
彰化縣一名徐姓男子過去曾有三次酒駕記錄,且駕照已被吊銷,但他仍不知悔改再度酒後開車,釀成重大事故,導致一名黃姓女騎士全身癱瘓。事後雙方也進行調解,決定徐男賠償女騎士270萬元,其中150萬元分五年償還,每月支付2萬5000元,然而法院認為,徐男每月營業額超過200萬元、淨利達20萬元,卻只願意分期支付,未展現積極彌補被害人之意,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5個月。判決書指出,47歲的徐男曾於2013至2018年間因酒駕被判處罰款及徒刑,並被吊銷駕照。而徐男在過去的案件中已經因酒駕被判緩起訴或確定判決,但他依然不知悔改,於2023年6月27日中午12時到下午3時左右,在朋友位於彰化縣某處的住家喝酒。他明知自己因過去酒駕已被吊銷駕照,且未重新考取駕照,因此根本無法合法駕車,但他仍執意酒後駕車,於當天下午5點左右駕駛租來的小客車,準備返回位於彰化縣的住處。隨後徐男在當天下午5點18分,行駛至彰化縣某鄉的一個十字路口,當時該路段設有交通號誌,且當時天氣晴朗、光線充足,路面乾燥且沒有障礙物,視線良好,應該可以輕易注意到周圍情況並保持安全距離。然而徐男卻因為酒後駕駛,導致注意力和判斷力下降,未能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也沒有及時觀察到車前狀況。黃姓騎士這時正騎著機車沿同一方向行駛,且往左偏離車道,而徐男未能及時避讓,直接撞上黃姓騎士的機車左側,導致她和機車倒地。黃宛玲因此遭受重傷,包括頭部外傷、腦部出血、骨折等,最終癱瘓,無法自理生活且失去工作能力。事故發生後,徐男明知自己撞傷了人,但沒有停下來協助處理事故或幫助傷者就醫,而是選擇肇事逃逸。不過他在警方尚未查出實際駕駛人之前,於當天晚上6點10分主動到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線西分駐所自首,並前往醫院找警員製作筆錄。警方隨後對他進行酒測,測得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38毫克。黃女因事故嚴重受傷,導致腦部蜘蛛膜下腔出血,並全身多處骨折,最終癱瘓,無法自理生活。檢方指控徐男有多次酒駕紀錄,但依然未記取教訓,要求對其從重量刑。審理期間,徐男承認犯行並願意賠償270萬元,其中150萬元分五年償還,每月支付2萬5000元。雖然黃女撤回告訴,法官認為徐男未展現誠意,因此綜合各項罪嫌,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5個月。
桃園男酒駕致女騎士身亡還肇逃 遭判6年8月
桃園一名褚姓男子1月酒後開車,不慎撞上騎乘機車的古女後逃逸,古女送醫不治身亡。桃園地院13日依公共危險而致人於死等罪,判褚男6年8月有期徒刑。據檢方調查,41歲的褚男1月17日中午在大園區一處工地喝威士忌,傍晚酒後駕車沿大觀路3段往觀音區行駛,不慎撞上騎機車的古女,因撞擊力道猛烈,騎士遭撞飛,緊急送往衛福部桃園醫院新屋分院搶救,仍因傷勢嚴重,宣告不治。褚男肇事後加速逃離現場,直至行駛於國道1號近新屋交流道口時,因車輛右後輪爆胎,只好將車輛停至避車彎;加上母親致電告知警方已查獲他肇事,才聯絡拖吊車,將車輛拖至大園警分局交通分隊,並於當晚9點到案,測得酒測值每公升0.97毫克,嚴重超標。桃檢將褚男起訴,法院審酌他有多次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公共危險前科,還再次犯案;考量褚男坦承不諱,並與被害人父母成立調解、賠償完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執有期徒刑6年8月。◎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震撼教育「靈堂上課」!遏止酒駕行為 殯儀館內辦道安講習
台東去年酒駕肇事傷亡案近200件,造成14人死亡,酒駕公共危險罪更連續5年高居台東地檢署偵查起訴案件第一名。為遏止酒駕行為,台東監理站18日首次在台東市立殯儀館舉辦酒駕道安講習,共20多位學員在靈堂上課,實際感受面對痛失親人的痛苦。有人覺得震撼,沒想到酒駕後果竟會影響整個家庭,監理站及交通隊則期盼能讓學員將心比心,不再酒駕。台東地檢署近年偵查起訴案前十名罪名統計,公共危險罪自2019年起連續5年蟬聯第一,且多數為酒駕,更連帶造成台東監獄收容人中,酒駕犯占比高達1/4。台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說,根據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統計,去年酒駕肇事致傷亡人數共1萬334人,顯示酒駕致人傷亡情形依然嚴重。台東監理站安排在靈堂舉辦酒駕道安講習,除讓酒駕違規行為人感受冰冷嚴肅的氣氛,也能深刻感受生命可貴和失去家人的痛苦,降低再犯可能性。參與講習的吳姓學員說,原以為只是車輛和牌照會被吊走甚至罰錢,沒想到後果竟會影響整個家庭那麼嚴重。另有林姓學員認為,透過講習了解酒駕不可取,但到靈堂受訓似「有點超過」。台東市殯葬管理所長黃樹勳指出,眾人帶領到訓學員宣誓「拒絕酒駕,從我做起」,接續由創世基金會人員進行生命教育宣導,了解植物人的各項家庭社會成本,讓學員自我省思。最後由殯葬管理所人員將學員帶往入殮室、停柩間、解剖室、撿骨室等,親眼見證死亡的最後旅程,了解酒駕所造成的家庭悲劇及社會責任,學習珍惜他人與自己生命,進而杜絕酒後開車行為。台北市殯葬處副處長陳智豪指出,殯葬處與台北市區監理所合作,自2020年起,將酒駕講習再犯班實地教育課程,移師至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舉辦「酒駕零容忍」講習課,迄2023年共辦理5場,今年迄今尚未辦理過。陳智豪說,主要由講師上生命教育課程,也會由殯葬處帶看殯儀館設施及其他不涉及隱私場所。課堂上會懸掛輓聯、擺設金童玉女及棺木等,布置成告別式會場,讓酒駕累犯近距離感受臨場氛圍,體驗受害家屬失去至親的痛苦,重新審思生命價值,進而學會尊重生命。有酒駕累犯上過課後坦言,經過震撼教育課程後,不敢再酒駕了。
驚喜成驚嚇!高雄男酒駕擦警車 送女兒的生日禮物車慘遭扣2年
高雄鳳山1名55歲萬姓男子,原本準備給女兒驚喜生日禮物,卻意外地讓一場交通意外變成慘痛的生日禮物,在26日下午,駕駛著自家的小客車,準備回家為女兒慶生,卻在酒後駕車的情況下,不慎撞上鳳山分局的巡邏車,因酒測值超標,當場遭警方逮捕。據了解,意外發生在鳳山區凱旋路段,員警26日下午4時停車巡簽時,1輛自小客車不慎倒車擦撞到警車右後方,警方立即上前查看,未料,駕駛萬男渾身散發濃厚酒氣,當即進行酒測檢驗,結果數值高達0.71毫克已超標,隨即將萬男逮捕到案。讓人意外的是,萬男事後向警方坦承,當天是要給女兒1個驚喜,特地購置1輛汽車送給女兒作為上大學的代步工具,車內還有慶生用的生日蛋糕。如今因為酒後開車而與警車相撞,導致不僅要面臨《公共危險罪》責任,更讓原本準備要送給女兒的,汽車車牌被吊扣2年無法交付,讓萬男悔恨不已。警方也提醒民眾,酒後開車不僅危險,更可能帶來無法挽回的後果。
國1員林路段5車連環撞 賓士男見駕駛受困「下車救人」遭追撞慘死
國道1號北向213K員林路段今(24日)凌晨發生1起連環車禍,5輛車撞成一團,其中3車起火燃燒,造成3人受傷,分別送往衛福部彰化醫院及員林基督教醫院急救,無奈仍有2人傷重不治。據悉,死亡的楊姓駕駛及薛姓男子當時為了協助另名呂姓駕駛脫困,下車後遭後方聯結車撞飛,不幸身亡。彰化縣消防局凌晨2時54分接獲通報,指國道1號北向213K員林路段發生重大車禍,立即派出19名消防人員、6輛消防車、3輛救護車趕赴救援。警消抵達現場時,發現共有5輛車捲入事故,造成3人受傷,分別送往衛福部彰化醫院及員林基督教醫院救治;其中2名駕駛搶救後宣告不治,另名傷者則意識不清。國道1號北向213K員林路段今(24日)凌晨發生1起連環車禍,5輛車撞成一團。(圖/翻攝畫面)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當下,先是2部大貨車與2輛自小客車在外側車道及路肩發生連環追撞,其中54歲的楊姓大貨車駕駛、34歲薛姓賓士車駕駛下車查看情況,發現駕駛白車的呂姓男子受困車內,2人趕緊協助對方脫困;未料1名陳姓男子駕駛的聯結車疑似未注意路況,突然從後方追撞,將3人直接撞飛。國道第三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組長張弘杰表示,事故已在上午6時10分排除,詳細肇因將由警方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時要注意車前情況,養足精神後再上路,切勿疲勞駕駛或酒後開車,若在國道遭遇事故,應立即開啟危險警告燈,車輛停妥後關掉引擎,所有人員儘速撤至護欄外或車道外之安全處所,全程應注意後方來車動態,以免造成2次事故。
國1北向213K處驚見5車連環撞 2駕駛下車查看遭聯結車撞飛身亡
國道1號北向213K員林路段,24日凌晨發生一起驚悚的連環5車撞,事故中2名駕駛不幸傷重不治,造成3輛車瞬間起火燃燒,情況相當嚴重,事故起因是由2部大貨車,與2部自小客車發生追撞引起,詳細的事故原因仍有待調查釐清。消防員成功滅火後,客車燃燒僅剩骨架。(圖/翻攝畫面)彰化縣消防局在凌晨2時54分接獲報後,立即派出19名消防人員、6輛消防車、3輛救護車趕往現場進行救援,事故現場共有5台車受到影響,造成3名傷者,分別送往衛部彰及員基,其中2名駕駛送往醫院搶救後,仍不治身亡,另1名傷者則意識不清。初步了解,事故發生時,2部大貨車與2部自小客車,在外側車道及路肩發生連環追撞,當時,其中1名54歲楊姓大貨車駕駛,及34歲薛姓自小客車駕駛下車查看情況,卻遭到另1輛聯結車的再次追撞,導致3輛車瞬間起火燃燒,警消趕到現場後,立即將2名駕駛送醫搶救,最終因傷重宣告不治。國道第三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組長張弘杰表示,車禍現場已在上午6時10分排除,事故的肇因將由警方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時要注意車前情況,養足精神後再上路,切勿疲勞駕駛或酒後開車,若在國道遭遇事故,應立即開啟危險警告燈,車輛停妥後關掉引擎,所有人員儘速撤至護欄外或車道外之安全處所,全程應注意後方來車動態,以免造成2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