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倫理
」 衛福部 狼醫 醫師 醫學倫理 高端
減重手術涉過度醫療 名醫宋天洲遭罰停業4月
減重名醫宋天洲爆「過度醫療」風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發現,他在高雄博田國際醫院與義大大昌醫院為多名不符合手術條件的患者進行縮胃手術,違反醫療規範,衛生局依法移送懲戒,醫師懲戒委員會已決議自10月27日起,處宋停業4個月,並須完成醫學倫理與醫事法規各10小時進修課程。有家屬投訴,31歲女子體重54公斤、BMI24,仍接受宋天洲縮胃手術,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包括食不下嚥、營養不良及體重驟降,7月中昏迷送醫,診斷為維他命B缺乏引發韋尼克氏腦病變,經住院一個多月治療,出院時體重剩37公斤,需輪椅代步,記憶力與情緒受損。家屬指控,患者術後回診未獲積極治療,醫師堅稱手術成功並不承認疏失,雙方調解破局;且手術費用高達24萬元,超過衛生局核定上限12萬元,呼籲主管機關徹查。衛生局表示,7月底接獲投訴後調查254份病歷,發現宋天洲多例手術不符減重手術適應症,且對未成年病患未完整評估即手術,屬過度醫療與違反醫學倫理,除停業外,因未報備執業及不實醫療廣告,被裁罰各15萬元。此外,衛生局也查出博田醫院管制藥品登載不實及未依規定保存簿冊,裁罰共12萬元;關於手術費用疑似超額收取,高市府將持續調查釐清,依法辦理。衛生局強調,此案涉及病人安全與兒少權益,已通報社會安全網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未來將追蹤懲戒執行,並加強醫院與醫師監督,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博田醫院表示,宋天洲為兼任合作醫師,對事件深感遺憾,將配合調查並強化醫師審查與管理,確保病人安全。
男做陰莖增大術慘死!衛生局揭奪命醫丁斌煌黑歷史 改名2次、6年7違規
台北市中山區某醫美診所9月17日傳出醫療事故,一名50歲簡姓男子花了40萬元進行陰莖增大手術,術後復原期間身亡,警方將涉案的執刀醫師丁斌煌帶回訊問,今(18)日下午則被移送至北檢複訊。有消息指出,丁男動刀害死病患非首次,對此,台北市衛生局也公開丁男違規黑歷史,且他曾改名2次,曾服務多達4家診所。經查衛生福利部醫事管理系統,丁炳○醫師更名為丁立○,後更名為丁斌○。丁醫師服務或擔任負責人的診所,歷次為:必○診所、性○診所、亞○醫美外科診所及安○美醫美外科診所。衛生局也表示,本案若經醫懲會決議廢止醫師證書,衛生局會依據醫師法29-2條規定:「廢止醫師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之。」,移請中央辦理。違規事項如經查證屬實,會依醫療法及醫師法規定裁處,以維護民眾就醫權益。衛生局公布丁斌煌醫師6年來違規7次,被開罰金額共計27萬元。分別說明如下:1、109年違反醫療法第12條第3項規定,不符醫療機構設置條件,裁罰2萬元整。2、110年分別違反醫師法第12條規定,未依規定製作病歷,裁罰2萬元整;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不得刊登優惠醫療廣告,裁罰10萬元整;違反醫療法第12條第3項,不符醫療機構設置條件,裁罰2萬元整。3、111年違反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29條暨醫療法第62條第2項,未經本局核准即執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裁罰5萬元整。4、113年分別違反醫師法第12條,未依規定製作病歷,裁罰4萬元整;違反醫師法第8條之2,未依規定支援報備,裁罰2萬元整。衛生局針對男子術後死亡案件,已依醫療法108條規定:「醫療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一、屬醫療業務管理之明顯疏失,致造成病患傷亡者。…」進行調查。另外,依醫師法25條規定:「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二、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三、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四、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同法25-1條規定:「醫師懲戒之方式如下:一、警告。二、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三、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四、廢止執業執照。五、廢止醫師證書。…」
台大2狼醫遭懲戒!醫師公會再發聲明 促立法明定最低處分
台北市衛生局近期公布醫師懲戒委員會結果,對指侵的黃信穎醫師廢止執照1年,對性騷的C教授陳思原則處停業3個月。醫師公會全聯會11日晚間發出聲明,強調對性侵害與性騷擾「零容忍」。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呼籲對涉及病患性侵害、藉診療之名實施不當接觸等行為,應立法明訂「強制撤銷執照」或「不得低於一定年限停業」。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過去已多次公開發表聲明,表達對相關案件的高度重視,並呼籲全體醫師自律自省,切勿踐踏病患與同事的信任。依現行法制,醫師懲戒權限係由衛生主管機關及醫師懲戒委員會行使,並非由醫師公會直接執行。本會作為專業團體,雖無法介入懲戒裁決,但始終秉持專業自律精神,持續向社會重申醫師應守專業本分、尊重性別平等,並呼籲所有醫師不得有任何不當或侵犯他人之行為。社會各界應將責任歸屬釐清,避免誤解醫師公會「毫無作為」。在9月7日會員代表大會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已經通過最新修正的《醫師倫理規範》。新修正版本中,明確將住院醫師或其他相關人等遭受不當性騷擾的情形納入違反倫理規範的範疇,進一步強化醫師專業倫理的規範性與約束力。此舉顯示,醫師公會並非袖手旁觀,而是持續透過制度更新,要求全體醫師遵守更嚴格的專業倫理標準。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並回應社會疑慮,醫師公會全聯會提出制度改革建言,呼籲對於涉及病患性侵害、藉診療之名實施不當接觸等行為,應立法明訂「強制撤銷執照」或「不得低於一定年限停業」,並訂定懲戒詳細規範,透過詳細明確規定,以利遵守,才能建立裁罰一致性。若醫師欲回復執業,必須完成性別平等、醫學倫理、創傷知情等專業訓練,並通過外部稽核。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醫師專業建立於病人信任之上,絕不縱容任何醫師違反專業倫理與人性尊嚴。同時,呼籲社會在追求正義之時,也應「勿枉勿縱」,讓懲戒制度既能嚴正懲處失德的醫師,也能維護大多數醫師辛勤守護病患健康的專業形象。◎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大醫院婦產部2狼醫懲戒確定! 陳思原停業3月、黃信穎廢照
台大醫院婦產部先前驚傳多起狼醫事件,包含前台大婦產科鄭姓醫師被控涉下藥性侵等案件,引發社會關注,更有多位立委質詢、監察委員調查。台北市衛生局近日於市府公報公告指出,醫師懲戒委員會對移付懲戒的2名醫師陳思原以及黃信穎做出決議,陳思原處停業3個月、黃信穎處以廢止執業執照。衛生局在北市公報內容指出,醫師陳思原違反醫師法,經台北市衛生局移付懲戒,台北市衛生局醫師懲戒委員會第12屆第1次會議決議,處停業3個月,以及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0學分,包含性平及醫學倫理各10學分。據了解,陳思原是被6名住院醫生、研究醫師申訴性騷擾,受害者描述不只被摸大腿、臀部,甚至還被摸進內褲。另一名醫師黃信穎涉及性侵案情重大,據相關判決書內容,黃信穎於2021年6月27日在台大醫院急診室利用職務之便對女病患進行性侵,事後黃信穎離開台大醫院,並自2022年起轉任桃園某婦產科診所執業,期間仍持續接觸病患。醫師懲戒委員會處廢止執業執照,以及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30學分,包含性平10學分、醫學倫理20學分。衛生局補充,被懲戒醫師如對決議不服,得於決議書送達翌日起20日內請求覆審,但本案的2位醫師分別於7月28日及30日收到決議書,於期限內均未聲請覆審,因此懲戒確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專業成護身2/判刑後仍可換縣市繼續執業 醫懲會判決機制存「從輕」疑慮
醫師涉犯性侵病患卻可換縣市繼續營業的問題,引發社會對「狼醫」處置機制的高度關注。儘管法院已判刑,其仍能透過更換診所名稱繼續行醫,凸顯台灣在醫師懲戒與監督制度上的漏洞與爭議,也引出對醫懲會運作、醫界自律及司法與專業機制銜接問題的討論。2021年,精神科醫師孔繁錦在休息室強吻並觸摸女病患,更進一步進行性侵,遭新北地院判刑4年。離譜的是,他在遭起訴後再度涉嫌性騷擾;即便二審因性侵、性騷遭判刑,仍能僅靠更改診所名稱繼續執業。台灣對「狼醫」的判決與處置,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若醫師在業務上有重大或重複過失、利用診療犯罪、過度用藥或治療、違反醫學倫理,或其他不當行為,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可移送醫懲會處理。依第25條之1,懲戒方式包括警告、要求進修、限制執業、停業,甚至廢止醫師證書。高雄婦女新知基金會理事長吳惠玲律師指出,由於醫懲會不具調查權,往往須等司法判決確定後才能做出懲處,因此過去不少涉案醫師透過司法程序,拖延停業時間,繼續行醫。(圖/翻攝自高雄婦女新知基金會)由此可知,當醫師在看診過程中做出違反醫師道德或犯罪行為,經患者或家屬等人通報後,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如醫師對決議不服者可請求覆審,則再交由懲戒覆審委員會複審。過去擔任醫懲會委員的律師吳惠玲指出,因為培養出一個醫師所花費的社會成本較高,除非犯下重大錯誤,否則處分通常較輕。而醫懲會在審查時,許多案件也仍在訴訟中,醫師辯方各執一詞,醫懲會又缺乏調查權,因此在司法程序尚未結束前,做出處分十分困難。據了解,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下置醫師懲戒委員會,其中成員三分之二為醫師,過往做出的判決引發社會質疑。公民人權協會調查小組指出,以孔繁錦所涉案件在定讞一個多月後,新北醫懲會都遲遲沒有開會,同業之間彼此都不願意開罪對方的默契,然而鄉愿、姑息卻縱容的醫師的罪行,凌遲被害人的傷口。一位擔任醫懲會資深委員透露,依照過去委員會審議經驗,多數犯下性平案件的醫師只要願意檢討、作出懺悔或願意將功贖過赴偏鄉服務,多數委員都會起憐憫之心,處分限制執業幾個月給予贖罪的機會。之前有一案例是連續侵犯兩位病患,最終醫懲會就決定撤銷其執照,當然外界的聲量很重要,醫懲會也會酙酌輿論的力道決定處分輕重。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認為,若發生有違醫療倫理之事實,醫懲會和醫療團體應主動做出回應,訂定醫療倫理的共識和指引。(圖/翻攝自醫療改革基金會臉書)當被問到是否會有醫界袒護同業的問題存在時,該委員也坦言,不排除有前輩對後輩特別關照,或背後有一些團體的力量存在,甚至特別請託的狀況,不過委員會屬多數決,如果最後結果是輕懲,那也要尊重。不過,每個委員都有社會的責任,如果有不公的事件發生,那就讓大眾的聲音檢討,逐漸將不適任委員導回正軌。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強調,若發生有違醫療倫理之事實,醫懲會和醫療團體可以做的事,絕對比現在更多。自律的專業團體應該在發現問題時主動做出回應,舉例歐美地區,很多醫學倫理的共識和指引,也是在爭議案例出現後,由醫師公會和各科醫學會主動訂定出來,並且釋放公開的訊息,讓爭議事件轉化為機會教育,促使社會大眾和醫界理解目前有哪些議題是大家應該更注意的,建立讓醫病關係更合理運作的界線。
專業成護身1/狼醫平台僅揭露判決確定者 《醫師法》判決空窗期助涉案醫師持續執業
衛福部本月上線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狼醫查詢平台)引發爭議,平台揭露的7名涉性平事件醫事人員中,竟有4人仍持續執業。外界質疑,既然案件已判決確定,為何涉案醫師仍能看診?律師指出,問題出在《醫師法》規定過於寬鬆,現行制度並非一旦涉入性平案件即須停職,而是須等主管機關及醫師懲戒委員會作出最終裁決,醫師才可能被限制或停止執業。而這樣的空窗期,等同讓「狼醫」仍有機會接觸病患。2021年,台大醫院婦產科住院醫師黃信穎以「測試」為名,性侵就診女病患。事件曝光後,他雖離開台大醫院,卻在隔年轉任桃園一家婦產科診所繼續執業,持續接觸病患,直到今年5月判決書出爐,才辭職並辦理診所歇業。長達4年的空窗期,無數病患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診療,引爆社會強烈不滿。多年來經過民間團體與立委呼籲,衛福部於今年8月才設立「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試圖揭露涉入性平案件的醫師,保障民眾知情權。然而,平台迄今僅公布6名醫師與1名醫事放射師,其中4人仍在各地執業。由於揭露範圍僅限「性平案件判決確定者」,外界批評這樣的規定形同為「狼醫」築起保護傘。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黃信穎2021年性侵女病患,隔年卻跨縣市執業,直至今年5月判決出爐才辭職辦理歇業。(圖/本刊資料照)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性平案件進入司法審理難度極高,受害者常因創傷無法完整作證,加上多數侵害行為發生在診療過程,舉證困難,導致不少案件僅止步於懲戒階段,醫師仍可繼續看診。她強調,平台應扮演「示警機制」,讓病患有知的權利。林雅惠直言,目前僅揭露112年以後判決確定案件,資訊嚴重不足。過去一位台北洪姓狼醫猥褻病患在110年遭懲戒,現在仍在執業中未被揭露;另外,未進入司法或審理中的懲處調查案件同樣不會被揭露,她舉出多項案例,其中甚至有跨縣市執業的主管職醫師涉案,仍照常看診。對比之下,教師若涉性侵、性騷或性霸凌事件,學校獲知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召開教評會,審議通過後依《教師法》停聘靜候調查。外界質疑,為何醫師涉性平案件仍能繼續執業?在平台未揭露前,民眾恐怕只能繼續暴露在風險中。因現行《醫師法》未明訂「性侵病患即取消執業資格」,使得部分狼醫即便遭法院判刑,仍能換個縣市、招牌繼續行醫。(示意圖/AI)高雄婦女新知理事陳令宜律師指出,因《醫師法》中規定,若違反醫學倫理或涉及犯罪,必須經由「醫懲會」裁決,才可能受到停業處分,法律設計相對寬鬆。陳令宜指出,對於如何能避免有涉案醫師持續營業的問題,過去高雄新知婦女協會曾提過修法方向:建議《醫師法》應比照《教師法》第21條,增訂規範「若醫師利用診療之便,對病患性侵或性騷擾,衛生主管機關應可依情節輕重,決議暫停其一定期間執業權利,或限制執業範圍」,避免醫師在調查與判決空窗期繼續侵害更多病患。
老爺爺需換尿布「太太喊不會」 醫曝急診現況:護理師壓力爆表
全台各大醫院急診壅塞問題嚴峻,醫護人員爆發大規模離職潮。新光醫院急診主治醫師侯勝文近日發文透露,看到長者帶長者看診的情況越來越普遍,且照護者年齡更大到無法負擔照護責任,導致護理師工作量加重、壓力爆表,當護理師跑光了,醫師也會心生退意,「一切都是現在進行式!要止血要快!」侯勝文在臉書透露最近觀察的急診病人群像,其中包含長者帶長者來看診的狀況越來越普遍,令他震驚的是,最近長者病人的照護者年紀,實在大到無力負擔照護責任了,「不要說要幫助病人不跌倒,醫護人員還怕照顧者自己跌倒」。侯勝文直言,這種照護能力不足的情況,讓急診內本來就沒有固定護病比的護理師壓力爆表,也很容易與病家起衝突。他舉例,有老公公腹瀉需要換尿布,請白髮蒼蒼的太太幫忙,但太太兩手一攤說「不會」,護理師請她聯絡兒子、女兒、媳婦來處理,太太也不願意,說年輕人要上班。侯勝文說,另還有老太太生病虛弱無力,醫護人員建議不要下床上廁所,老先生說「那就放尿管吧?」醫護人員表示「不能因為貪圖照顧方便就放置尿管」,老太太就說「沒關係,我自願」。侯勝文無奈表示,不是要大家給予醫學倫理的答案,而是要請大家想像,在這過程中,護理師受到多少的折磨,包括家屬給的、自責的情緒都有。而衛福部跟醫院高層都有個理論是「護理師出走不單純是錢的問題」,侯勝文說,這他同意,以上述例子來說,確實不是提高月薪就可以解決的;他也知道全面開放外籍看護,會傷害本國籍看護的權益,但他質疑,「現在家屬想請本國看護也請不到,真的不考慮開放醫院的急診或急性病房,申請雇用外籍看護嗎?」侯勝文表示,據說健保有想嘗試推行全責照護,但民眾反應不一,因為我國還是有傳統孝道概念,「但我認為這不是理由,照護也是有專業的,靠家屬的『親情』與『孝道』其實並無法跟醫護有最好的協作」。侯勝文強調,「我們需要的是家屬出院準備時的交接與學習,至於醫院中的照護,我是比較支持交給專業的來」,而護理師們跑光了,醫師也會覺得上班很恐怖,也跟著心生退意了,一切都是現在進行式,呼籲止血要快。
超驚悚!哈佛醫學院太平間管理員「盜竊人體遺骸」販售至全國
一名前哈佛醫學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太平間管理員近日承認其參與盜竊並販賣人體遺骸的犯罪行為,這些遺骸包括手、腳、頭顱、器官及皮膚等多個部位。綜合ABC News、Fox News的報導,現年57歲、來自新罕布夏州戈夫斯敦(Goffstown, New Hampshire)的塞德里克洛奇(Cedric Lodge)已於美東時間21日在賓州聯邦法院對「跨州運輸被盜人體遺骸」的指控認罪,此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刑滿後監督釋放及罰款。此案由美國聯邦地區法院首席法官布蘭(Matthew W. Brann)審理。檢方強調,洛奇的行為不僅違反聯邦法律,更嚴重踐踏醫學倫理,其最終刑期將由法官綜合量刑指南後裁定。根據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新聞稿,洛奇盜取遺骸的行為始於2018年,並持續至2020年3月。當時擔任哈佛醫學院太平間管理員的他,在捐贈遺體完成研究與教學用途後,卻未依「解剖捐贈協議」進行處置,反而擅自取走包括手、腳、脊椎、頭骨、人臉及解剖頭顱等部位。這些遺骸被運至其新罕布夏州的家中,隨後透過網路在全國販售。更誇張的是,其妻子丹妮絲洛奇(Denise Lodge)亦參與其中,她曾透過網路銷售多達24隻手、2隻腳、9根脊椎及5張解剖人臉等駭人標的。調查顯示,洛奇夫婦將盜取的遺骸販售至麻州、新罕布夏州及賓州等地;部分交易由買家親自取貨,其餘則透過郵寄完成。目前丹妮絲也仍在等候量刑。這些犯罪行為完全背離了捐贈者的初衷。哈佛醫學院也強調,捐贈遺體本應用於教育與研究,最終應火化並將骨灰歸還家屬或安葬,同時澄清校方對太平間管理員的盜竊行為毫不知情。哈佛醫學院院長戴利(George Daley)在聲明中嚴厲譴責洛奇「道德淪喪的行為」,並指其「背叛了無私捐獻者的信任」。儘管洛奇已認罪,戴利坦言這個結果對受害者家屬「難有實質安慰」,校方為此將持續提供支持。此案由聯邦調查局(FBI)、美國郵政調查局(U.S. Postal Inspection Service)及賓州東彭斯伯勒鎮(East Pennsboro Township)警方聯合偵辦,揭露了全美範圍內的人體遺骸非法交易鏈。哈佛大學截至發稿前未回應媒體置評請求。
吃口服A酸可以做雷射嗎? 醫:術前評估再施打
雷射是近年來許多民眾會選擇作為改善膚況的保養療程,而施打雷射不論在術前還是術後都有許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中,許多民眾在進行療程前都有一個常見疑惑:「正在服用口服A酸,還能施打雷射嗎?」醫美診所李琦文醫師說明,這個問題源自於過去的醫學觀點,以往認為口服A酸會影響皮膚的傷口癒合,而隨著近年來的醫學研究發展,該觀點已不再適用。李琦文醫師表示,只要正確評估肌膚狀況並做好適當調整,服用口服A酸與進行雷射並非完全互斥。口服A酸不能做雷射?新研究推翻舊觀念西元1980~2000年之間,有些零星的案例報告顯示,服用口服A酸的患者在接受磨皮或雷射治療後,出現了傷口癒合困難,甚至蟹足腫或肥厚性疤痕的情形。因此,醫師們推測,口服A酸被體內吸收後,可能會影響膠原蛋白酶的活性,以致促進蟹足腫與肥厚性疤痕的形成,於是產生了「口服A酸期間不宜施打雷射或進行磨皮手術,需停止六個月」一說,但當時礙於醫學倫理的考量,無法做大規模的實驗證實,因此樣本數極低。近年來隨著科技與醫學的進步,有諸多的新治療方案可以幫助患者,陸續出現使用新的儀器、手術的研究結果。目前已有多篇文獻共上千例臨床個案,基本上已有共識,非汽化式雷射、除毛雷射、淺層化學煥膚是可以放心進行的,可能需要推遲施行的是大範圍的磨皮以及全層汽化式雷射。過去認為停用口服A酸後六個月才能做其他治療的認知雖然已被推翻,但一些較強的治療,例如汽化式飛梭雷射,依然有賴醫師和病患之間的充分溝通,以及適當的術前術後照顧,來降低可能的併發症。雷射前還能用酸類保養品嗎?醫:視皮膚耐受性而定倘若許多研究已證實口服A酸對於進行雷射無須有過多的擔憂,許多民眾也不禁疑惑:那麼平時有使用酸類保養品再進行雷射,是否也會對皮膚有影響?李琦文醫師解釋,由於酸類保養品能促進角質更新,在一開始使用時會有皮膚敏感的狀況,若在此時接受雷射治療,可能會增加肌膚不適感,甚至提升反黑或紅腫的機率,因此最好在接受雷射療程前,最好先和醫師討論。如果皮膚已建立對酸類的耐受性,那麼不一定需要停用,但若使用的是較刺激的酸類,或皮膚仍未適應,則建議依然要停用酸類,以降低刺激性反應的風險。她提醒,有在使用酸類的民眾雖不必過分擔憂,但在施打雷射前一定要告知操作的醫師,在充分討論之後才可進行。雷射療程護膚夯!經術前評估再施打很重要雷射可以用來淡化黑色素、改善膚質及改善表層細紋、痘疤,因此廣受許多現代民眾的青睞。李琦文醫師提醒,無論是否服用口服A酸或使用酸類保養品,想進行任何雷射前,最重要的是與專業醫師詳細討論,綜合評估個人皮膚狀況、日常保養習慣以及治療時機後再決定是否進行療程。她也呼籲民眾,透過正確的術前準備與術後保養,不僅能降低潛在風險,也能讓皮膚獲得更理想的治療效果。【延伸閱讀】等待20年的A酸外用新藥 比口服副作用更低還有額外優勢夏日戲水露背不尷尬!第四代外用A酸核准痘痘適應症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4692
早產兒成器官來源?台大醫曾接生「無腦兒」 父母盼器捐結局曝光
男歌手Tank(呂建忠)近日成功接受心肝移植手術,然而對岸長期以來都有強摘器官等醜聞,相關話題引發外界議論。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施景中透露,自己很久以前接生過「無腦兒」,父母希望進行器官捐贈,幫孩子盡一份大愛,結果國外醫學倫理權威態度異常嚴肅,警告絕對不行拿無腦兒當器官來源進行移植。施景中昨天(11日)在臉書發文,「很久以前接生過無腦兒(大腦皮質沒有發育,一種神經管缺損,無法存活,但其他全身器官都會發育良好)。孕婦和男友是兩小無猜型、因未成年不敢講,所以等到轉到我這裡來的時候,已經接近足月生產,她們想讓小孩出生後平靜地走掉。生產前夕,孕婦跟我表達意願,想要幫小孩做器官捐贈,算是幫小孩盡一份大愛。」施景中提到,雖然婦產科跟小兒科及器官移植小組都有聯繫,但過去沒有類似案例,於是他詢問了國內醫學倫理權威蔡甫昌教授的意見,「蔡教授馬上聯繫他國外這方面的權威朋友尋求意見。本來以為只是簡單的yes或no的問題,沒想到蔡教授的朋友覺得這個問題非常嚴肅,洋洋灑灑寫了許多篇幅,說明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據了解,國外專家表示,相關議題在1970年至1980年間,曾經被熱烈討論過,但是到1990年代已經形成定論,而且附上警告,以後不能再修改,「結論就是不可以拿無腦兒當器官來源做移植(即使這樣的異常兒根本無法存活)」。施景中指出,無腦兒不行作為器官來源進行移植,是因為他們的腦死判定和大人不一樣,或者根本無從判定,更何況是最近幾天討論非常熱烈的「早產兒當器官來源」。施景中坦言,昨天看到對岸影片不知真假,內容令人反胃做噁,「但是那29週胎兒的器官移植是刊登在世界知名文獻,卻是千真萬確做不了假。」
陌生人按門鈴找家中小孩「要求抽血」爸媽嚇壞 國健署親揭真相
最近網上熱議有陌生人直接上門,找家中小孩要求抽血,有民眾在社群PO出一張中央研究院的通知單,上面雖然寫著國健署的「國民營養健康調查團隊」,但還是對於陌生人找上門感到不舒服,「家中有奇怪的人上門要對我小孩抽血?」。國健署今(28)日證實確有其事,主要是為了營養調查,委託學術單位辦理,但訪員會取得民眾同意才有後續檢測、抽血行為。有身為家長的網友在社群發文,貼出一張照片,稱2、3個月前有陌生人自稱是中研院的研究員,拿著一份公文、身上也有名牌,到鄉下挨家挨戶「找小孩抽血」;原PO指出,研究員上門就直接找家中小孩,掌握清楚個資,還要求抽血,時間大約在晚間。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而衛福部國健署今日回應,研究員上門抽血是為了營養調查,依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第九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及發布營養調查,以四年為一周期依循採購程序公開招標,委託學術單位辦理調查作業,而110-113年是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國健署表示,調查計畫依統計法規定,已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及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各項工作皆會恪守個別資料絕對保密原則,參與調查人員皆有簽署保密切結,相關資料依規定妥善保管。另外,國健署說明,訪員都有受過專業訓練,會向民眾詳細解說並取得同意,完成「研究參與找同意書」簽署後,才會開始進行後續問卷調查和安排醫事人員對身體檢測和抽血。為解決民眾疑義,國健署提供電洽或上網查詢等說明方式:1.國民健康署網站「進行中的統計調查」。2.撥打國民健康署專線02-25220830。3.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之統計資訊網,查詢「本月辦理統計調查總覽」。4.撥打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中研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聲明:「國民營養健康調查」是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院生醫所計畫團隊,自102年至113年間執行的多年期調查計畫,透過全國調查來了解國人的營養與健康狀況,提供政府制定健康相關政策與計畫評估參考。此委託調查計畫之執行與訪問,均制定嚴謹的標準作業流程(SOP),並經醫學倫理委員會(IRB)審查通過。本計畫所有訪員都必須接受專業訓練,並謹遵醫學倫理委員會之規範。有關訪員進行研究計畫調查時可能因未能及時清楚說明而造成民眾誤解之情事,民眾均可透過邀請函上的聯絡方式,向執行單位或委託單位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查證。
瓊瑤去世/瓊瑤生前談「善終」 衛福部:安樂死要考慮3大面向…缺社會共識
知名劇作家瓊瑤今(4)日在家輕生,享壽86歲。瓊瑤兒子證實她留了一封遺書,秘書淑玲也將遺書內容公布到社群,瓊瑤稱想為自己選擇如何面對死亡,也許願來日人類能有人道方式幫老人「快樂歸去」。瓊瑤生前仍在乎「善終權」,衛福部醫事司也針對安樂死一事,指出目前仍無社會共識,且有3大面向考量。瓊瑤留下的遺書提到,死亡是每個人必經之路,更是最後一件大事,「我不想聽天由命,不想慢慢枯萎凋零,我想為這最後的大事『作主』。」也提醒年輕朋友,不要輕易放棄生命,可以像她活到80幾歲、體力不支時,再選擇如何面對死亡。瓊瑤也許願,來日人類已經有人道的方式幫助老人「快樂的歸去」。事實上瓊瑤在先生平鑫濤失智、忍受插鼻胃管之苦時,與繼子女為了是否拔管爭執不休,甚至一度鬧翻,如今她自己選擇死亡,也讓外界對於安樂死是否合法化引發討論。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積極安樂死等同於協助自殺,目前仍缺乏社會共識,有支持者也有許多反對人士,畢竟有3大面向要考慮,包含醫學倫理、宗教觀和哲學。根據衛福部統計,國內預立安寧緩和醫療已有102萬3860人簽署,今年1月至今則已有8萬319人簽署;病人自主權利法則已累計9萬1819人簽署,今年1月至今則有2萬3654人簽署。劉玉菁坦言,目前能做的就是透過安寧緩和醫療跟《病人自主權利法》,讓民眾生命最後一哩路可以減輕痛苦,也希望大家最後一哩路是善終又沒有遺憾。《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在2019年1月6日上路,成年人且心智健全者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保證自己往後面臨5種臨床條件(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時的醫療自主權。◎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醫師天職是維護生命」 醫學會指醫師涉死刑鑑定有違醫學倫理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若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欠缺受刑能力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也不能執行死刑。司法精神醫學會引述世界精神醫學會馬德里宣言、日內瓦宣言指出,任何情形之下,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受(死)刑能力之鑑定,如醫師的鑑定可能剝奪生命,將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疑慮。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李俊宏表示,此次大法官釋憲後,爭議之處在於執行死刑時的判斷。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被告被判處死刑後,處於心神喪失的狀況,就會停止執行死刑。李俊宏說,心神喪失的定義,舊有法規為「完全無知覺理會」,釋憲後將這個部分獨立拉出,成為「受死刑能力的判斷」,被告能不能理解死刑判決,這一塊由醫師鑑定,就會有爭議。醫師可以判斷精神障礙、心智缺陷,很多受刑人在矯正機關中,有需求也會轉介精神科醫師,但若直接涉及受死刑能力的判斷,就會出現道德上的兩難。「醫師的天職是維護生命」,李俊宏表示,若醫師的判斷可能剝奪他人生命,就會有違反醫學倫理的疑慮。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楊添圍也指出,世界精神醫學會於1996年馬德里宣言、2023年日內瓦宣言重申立場,在任何情形之下,精神科醫師都不應執行受(死)刑能力之鑑定。楊添圍解釋,不是精神疾病就可以免於一死,而是精神或心智障礙,不具足夠訴訟(就審)能力與責任能力者,才不應處以死刑。這在許多仍保留死刑的國家,也是可接受的通則。李俊宏指出,各國人權標準不一,不見得都會遵守宣言,一些國家為了避免醫師直接涉入死刑鑑定,會要求所有受刑人定期接受身心健康檢查,由執行單位根據過去紀錄做判斷。未來台灣的法律要如何因應,仍待討論。
南方醫科大學教師因救病童遲到遭罰登熱搜 陸媒:制度應不應該有溫度
澎湃新聞18日報導,「南方醫科大學教師因救人上課遲到被罰」話題16日登上微博熱搜,引發業界及社會大眾廣泛討論。網傳學校發布的查處通報顯示,2024年5月10日上午,2019臨床醫學(英語授課)班級《Pediatrics》課程上課前,授課的俞莉老師發現其科室的患兒病情危重,疑似腦出血,死亡風險高,遂留下來緊急處理,導致未能及時趕到教室,上課遲到29分鐘。最後被認定為教學差錯,予以扣除當月獎金2000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1.1萬元)、全校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年度考評評優評先資格。對此,不少網友認為教師遲到的原因是臨時搶救病人,這比上課更為重要,校方不應予以如此之重的處罰。隨後,南方醫科大學也在6月16日公開回應質疑稱,已關注到該校第一臨床醫學院教師被通報的網路信息,正在核實情況,後續將跟進處理。「對學生來說,老師遲到,他們也許缺的是一堂課,但對於病人來說,如果醫生臨陣離開,也許會因此喪命。無論作為一個人,還是作為一所醫科大學,其價值排序都應該是生命排在最前面。」6月16日,大陸紅星新聞刊發評論文章〈教師因救患兒上課遲到被罰,校規之上應有人性良知〉在諸多媒體評論中頗具代表性。該文指出,盡管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仍有待調查,「但整體看,再複雜、再曲折的事件,也不能脫離情、理、法(規)視角」。文章強調,「無論如何,校規之上應有人性,有良知,也應有普遍的公序良俗。這名老師是否真的受到了委屈,乃至遭到不公平對待?期待調查還原真相,用徹底而全面的調查給出答案。」《新京報》評論文章〈醫學教師因救人上課遲到被處分,大眾為何不買單?〉則試圖闡釋公眾質疑的簡單認知基礎。文章寫道:「一所醫學院,除了培養學生精湛的醫術以外,醫學倫理、價值觀與職業操守也都是重要的教學內容。可以說,俞莉老師用親身經歷為同學們示範了何為『救死扶傷、濟世活人』的醫者天職,這是一次成功的、生動的醫德教育。」作者更進一步指出,「如果救人者事後不是得到了褒揚,而是受到了處罰,那麼很多人在救人前,就要考慮會不會被罰、值不值得,越來越多的人會因為顧忌,在最後一刻猶豫了,社會的良知底線也必然節節退後。」除了「救人比教學更重要」的常識,也有媒體針對校方處罰程序和原則提出質疑。例如澎湃新聞6月16日刊發的〈馬上評|教師因救人遲到受處分?校方需給予合理解釋〉一文指出,「對教師作出處理,也應該舉行聽證會,聽取當事教師申辯。那麼,學校在對當事教師作出處理時,聽取過當事教師申辯嗎?既然校級層級開展調查了,不妨回溯這一決定做出的過程是否具備程序正義。文章稱,「或許在校方看來,已經把對教師責任的認定從『嚴重教學事故』降低為『教學差錯』,對當事人教師進行處理,體現了相對寬容的原則。然而,扣發獎金之外,也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無疑意味著學校否定了當事教師在面對『救人還是上課』時的抉擇。」極目新聞〈極目銳評|醫生因救人上課遲到被處分,說「已是最輕處理」實在荒謬〉則從行政理念與實際操作之間關係角度作了分析。文章認為,「或許,做出這項處罰決定的相關人員,還覺得學校已經充分體卹了俞醫生的難處,還生怕舉報她的人不服氣,所以才在通報裡非常詳盡地記錄了俞老師因為救人才遲到了29分鐘,並且之後還妥善安排了授課的全過程,無論從通報的字裡行間,還是從這位工作人員『真誠』的回應來看,都可以感覺到,學校行政理念之僵化,處理問題思維之機械,與社會大眾觀念之嚴重脫節。」在作者看來,「一所醫科大學究竟應該向學生,向大眾傳遞什麼樣的價值觀,應該如何從制度到行動去實踐『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光靠嘴巴說還不夠,得拿出實際行動來。」而科普微信公眾號「返樸」則刊發了一篇來自執業醫師視角的論述〈先救人還是先上課?醫生不該面臨如此選擇〉,指出「南方醫科大學發生的事件很可能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而是多個環節都存在問題的結果」。文章稱,「醫療系統裡臨床、科研和教學三方面任務的矛盾由來已久。雖然一般說『醫教研」,教學排第二位,但眾所周知教學產出最少,又耗費時間,在人員和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是排在末尾的。授課熱情就會急降,找下級醫生或門徒(畢業留院的研究生)代課早就不稀奇。」「這次南方醫科大學發生的事件很可能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它不是一個科室的問題,也不是一個醫學院校及其附屬醫院的問題,很可能是一個全系統的問題。」文章從更高層次拋出了質疑。
再生醫療法終完成三讀 立委提醒病患及家屬這件事
經過10年討論、兩屆立院三個會期的反覆審查,「再生醫療法」今天在立院完成三讀,一旦總統明令公布後,即可實施。再生醫療法條文明定,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導致電影「姊姊的守護者」情節重現,法案排除嬰兒作為細胞提供者,羊水、臍帶、胎盤則可作為再生醫療的來源。如果提供者為成年無行為能力者,須經代理人公證,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國民黨醫師立委蘇清泉指出,再生醫療法的通過,將會讓許多患者重新對餘命燃起希望,但再生醫療的內涵相當複雜,包括「同種同體」「同種異體」或者「異者異體」,規範相當嚴格。他也要提醒國人同胞,再生醫療只能當成是輔助療法,不要把它當成醫療主力,就診主力還是要靠外科醫生的切除(癌細胞)、化療、標靶、放射治療,再生醫療用基因、細胞治療,只能作為增加病患免疫力、或用作追加治療。他解釋,再生製劑條例,是將再生醫療製劑的製作做更詳細規範,以免很多不實誇大的廣告,誤導病患及家屬,傾家蕩產去做治療,結果仍無效,還引發嚴重糾紛,這些製劑的製造過程,是否符合條例規定,雖然現在放寬可以在醫院或科技廠中進行製作,但一段時間後仍須遵守最嚴格藥廠規範,先進國家也是這樣進行。所謂再生醫療,是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包含重度燒燙傷培養皮膚細胞層片進行移植、癌症細胞治療、心臟破損修復,甚至透過抽血及基因轉殖,培養出胚胎幹細胞,投入器官移植等醫療行為。上屆立委討論再生醫療法草案時,內容曾引發極大爭議,醫界甚至群起反對、連署呼籲退回草案,爭點包含人體試驗與否、是否納管異種細胞、胎兒權益把關及醫療機構成立營利機構等嚴重利益迴避問題。政院後來提出新的修正草案版本,要求除特殊情形(恩慈療法)外,執行再生醫療都須完成人體試驗,也排除醫療機構成立營利性的再生醫療生技醫藥公司。所謂的恩慈療法,是引用衛福部訂定「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為預防、診治目前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替代療法之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或為因應公共衛生需求之緊急情事,而有必要使用尚未取得許可證之藥物。藥事法明定未取得許可證之藥物,得由特定醫院為特定病患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專案申請製造或輸入。就是一般俗稱的「恩慈條款」。至於電影「姊姊的守護者」,劇情則是電影主角出生後,一直作為患有嚴重疾病姊姊的無條件捐贈者,提供血液、臍帶、骨髓等已延伸姊姊的生命,引發外界重視「胎兒的相關權益」,此次修法三讀條文也排除胎兒,明訂再生醫療組織、細胞來源之提供者,以有意思能力之成年人為限。條文並明訂,政府應每年公開再生醫療治療成效,包含案例數、治療效果、不良事件等,若有重大傷害或死亡,病患將得到救濟,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三讀條文同時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再生醫療,且醫療機構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但有兩類特例情況可免人體試驗,第一是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疾病,且台灣尚無適當的藥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技術的緊急需求(恩慈治療),第二則是再生醫療法施行前,醫療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執行的再生技術。恩慈治療的條件、申請、案例數限制、倫理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但治療應排除異種細胞、組織。再生醫療法也針對現行「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政策指引」法制化,規範未來再生醫療研究涉及胚胎或胚胎幹細胞,不得以人工受精方式製造胚胎、不得製造雜交體、不得以其他物種細胞核植入去核的人類卵細胞、不得繁衍研究用胚胎、不得將研究用胚胎植入人類或其他物種之子宮、不得製造或繁衍具有人類生殖細胞的嵌合物種,以防範牴觸醫學倫理的重大爭議情況出現。
蘆洲婦科醫被爆揉患者私處 衛生局前往稽查…護理師曝真相
新北蘆洲一間老牌婦產科診所,被指控醫師趁機性侵,內診時沒戴手套,甚至把手碰觸病患私密處,邊搓邊問「是不是很舒服?」引發軒然大波。針對此事,衛生局人員今(22日)前往稽查,調病例並和醫師面談,詳細調查結果有待衛生判定。本站曾報導《蘆洲老牌婦科醫疑性侵 內診不戴手套…揉患者私處:是不是很舒服》,有女子在《Dcard》發文控訴,醫師每次內診都沒有戴手套,手指不停在私密處進出,另一隻手摸她大腿,最後一次看診更變本加厲。女子描述,當時醫生一樣沒戴手套,詢問:「妳有吃我開的那個特效藥,變比較好了,妳這邊變得好軟,跟男友做那件事的時候應該不會不舒服了吧?」還用手碰她私密部位,一邊搓揉一邊問:「這樣是不是很舒服」,讓她覺得非常噁心,「想逃,身體卻動不了」。新北市衛生局前往診所稽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對此,新北市衛生局人員今天前往稽查,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診所內一共4名人員,包括醫師、藥師、行政櫃台、護理師,稽查人員逐一核查藥物、流程,和診所空間,不僅調了病例,也和醫師面談。診所人員面對稽查人員上門,都相當詫異,護理師表示,醫師近期都無異樣,完全不知道有被控性騷擾,內診時她也都會在旁邊,診所過去、近期都沒有發生過糾紛。衛生局指出,目前尚未接獲民眾陳情相關情事,但因當事人已在網路上透露該機構名稱,派員現場了解狀況。若查獲屬實,該醫師恐涉及刑事責任及醫師法第25條「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或「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應移付懲戒之情事,依醫師法第28條之規定,最重可作成「廢止醫師證書」之懲戒。另涉及性騷擾部分,當事人亦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規定,向本府社會局提出申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引發爭議!國民黨團決定撤簽 再生醫療法暫緩三讀
攸關病患重大權益的《再生醫療法》草案原本可能在今日於立法院完成三讀,但經本報披露,包括近千名學者專家連署、提出8大質疑後,引發強烈迴響,國民黨團昨日決定撤簽,呼籲民進黨團廣納各界意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15日表示,該案將擇期處理,再協商沒問題,盼各界理性討論,勿將民生法案當成政治法案做攻擊。行政院於2月下旬送出《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雙草案,在民進黨力推下,原要在今天立法院會進行三讀。但柯建銘表示,再生醫療雙法將擇期處理,民進黨團已釋出善意,畢竟這對病人權益、生技醫療、國人健康、醫學進步都很重要。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劉淑瓊對草案暫緩處理,表示「非常樂見」,事關病患權益,「醫學倫理」和「實證醫學」都是生技醫療產業發展的核心價值,是立基、也是底線,完全沒有妥協或讓步空間,醫改會最基本的原則是要幫民眾把關。時力先前曾針對政院版草案提出修正動議,但未獲充分討論,因此拒簽協商結論。時力立委陳椒華說,在該草案推動的過程中,某些概念股有水漲船高的情形,她並質疑,這些生技公司給民代及政黨的政治獻金各是多少?國民黨團原已針對協商結論簽字,昨日一早緊急撤簽,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呼籲民進黨團,應多聽各界意見再決定。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指出,《再生醫療法》條文爭議重重,簡直「比高端更高端」,沒人可以接受民進黨又想以人數優勢強勢立法。第9條「免臨床試驗」爭議最大,可說是「開大門條款」,民進黨力推細胞治療,宣稱沒問題,但實際上是沒有蒐集資料安全性數據,當然不會有問題。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指出,不允許民進黨團用多數暴力來立法圖利財團!柯建銘強調,政府都有做相關管制措施,草案也經過縝密討論,沒有所謂「開大門」、「把民眾當白老鼠」的問題,且再生醫療雙法屬民生法案,是要救人的,呼籲外界理性、冷靜看待,況且法案至今已討論5、6年,不該以政治手段來抹黑、汙名化,實在不道德。劉淑瓊呼籲,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有席次優勢,希望立委們三思,在表決前能聆聽專家學者的意見,展開理性專業的對話,要讓民眾可以得到安全、有療效、有品質的醫療,而不是花大錢買希望,這是政府應守住的防線。
輔大大體老師公祭 百歲神父循遺願送愛
天主教輔仁大學日前舉行「大體老師慰靈公祭」,感謝老師們將寶貴的身體奉獻給醫學院。校長江漢聲、醫學院葉炳強院長等率師生舉行隆重莊嚴的感恩追思禮,其中仍在進行大體老師防腐的賴甘霖神父,於100歲高齡獲得中華民國身分證,遺願呼籲大家莫忘賴神父一生致力的「醫學倫理」。輔大醫學院學生自製影片 向老師、家屬們表達敬意及致謝今年的慰靈公祭大體老師除了張宇恭神父,還有馬美蘭、張恩惠、劉天輝、謝惠明等總計五位,輔大醫學院學生自製一段影片,介紹每位大體老師的生平行誼、人生故事,除了向老師們表達敬意,也向到場的家屬們致謝。大體老師賴甘霖神父 100歲高齡獲中華民國身分證至於仍在防腐工作的賴甘霖神父,於1917年出生在西班牙,醫學院畢業後進入耶穌會,並以修士身分取得馬德里大學醫學博士學位。1947年賴甘霖神父前往當時社會動亂的中國傳教,1952年離開中國,先後「暫留」於菲律賓9年、東帝汶8年,最終於1969年來到台灣。賴甘霖神父有醫學、神學雙博士學位,專長是斷層攝影、運用於脊椎部分的放射線醫學。賴甘霖神父在台灣醫療資源極度缺乏的時候不遺餘力照料病人,在台大教授醫學倫理30年以上;2016年,賴甘霖神父過99歲生日,他在生日時許願「希望能成為台灣人」,隔年終於在100歲高齡之際獲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當時在身分證頒發典禮上,賴甘霖神父激動說:「我是台灣剛剛出生的一位100歲的嬰兒!」神父享嵩壽105歲 職志實踐基督全人關懷精神2022年6月15日,賴甘霖神父於輔大神學院頤福園蒙主恩召,享嵩壽105歲,他的遺體遵照生前遺願捐贈予輔仁大學醫學系,預計2023年7月後完成防腐工作,2025年9月舉行大體老師啟用禮。賴甘霖神父在世時最常跟大家說的一句話就是「犧牲自己,為別人服務,就是快樂,所以他每天都很快樂」;而他一生最大的職志就是實踐基督全人關懷精神,啟迪醫學倫理,所以輔大醫學系也設立「賴甘霖神父醫學倫理教育獎勵金」。
再生治療大鬆綁1/醫、藥界歧見深 病患既期待又怕被傷害
攸關國內再生治療(細胞治療)大鬆綁的「再生醫療法」及「再生製劑條例」草案已完成初審,4月21日朝野協商,由於蔡總統已多次宣示推動再生醫療法、要讓生技業成台灣下個「兆元產業」的決心,外界推測立院本會期三讀可能性極高。但醫界、藥界對「雙法」歧見仍深,包括胚胎幹細胞利用等「醫學倫理陰影」也揮之不去,相較歐美細胞治療規範嚴格,日本也開始對「鬆綁」重行檢討之際,台灣卻再次堅持大鬆綁,當醫院可設生技公司進行再生治療、還不用「臨床實驗」,是迎來紮實商機、還是又一波「本夢比」炒作?患者權益保障又何在?都是問號。再生醫療,俗稱「細胞治療」,是指將病患本身細胞(自體細胞),或別人的細胞(同種異體細胞),經過體外培養或加工程序,處理過細胞再引入患者體內,盼能達到治療或預防疾病目標。亞洲國家中,日本細胞治療起步最早,台灣則在2018 年 9月,由衛福部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修正條文,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包括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用於標準治療無效的癌症病人與實體癌末期病人,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用於膝關節軟骨缺損等,衛福部再生醫療審議會針對醫院申請個案審查、許可,讓再生醫療「技術」可實際應用,向患者收費。細胞治療屬於醫學新領域,國內醫院及生技業者常呼籲政府鬆綁管制規定,以利再生醫療發展,不過,病患則擔憂治療會不會沒有預期效果,淪為「花大錢買希望」,圖為研究人員製作再生醫療製劑。(圖/生技中心提供)為了加速發展再生醫療產業,第九屆立院也開始審查再生醫療法,但當時醫院認為「再生醫療是技術不是藥」、盼不受「藥師法」藥品調劑規定限制,被藥界抗議嚴重扭曲「醫藥分業」原則,醫界、藥界激烈角力,審查最後無疾而終。政院之後則比照日本作法,將再生醫療法草案一切為二,改採「製劑(藥品)」與「治療(技術)」雙軌模式再拼立院審查。「製劑」有條件開放在二期臨床試驗後就能用於臨床治療;但在此同時,醫院卻能以「治療」為由,將再生醫療視為「技術」,連國際規範的二期臨床試驗「都不必做」,逕行對患者實施再生治療,也未強制藥師參與,讓外界聯想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高端疫苗研發,堅持以「免疫橋接」問世,結果花了納稅人大錢還折兵,因獲國際承認少,「行銷國際」美夢慘澹收場,倒是股票行情令人刮目相看。立委徐志榮質詢時說,即使醫院堅持再生治療是「技術」,但是該「技術」也仍涉及無菌培養環境,溫度、調劑、運送,甚至病患己身耐受能力,「再生醫療法」第10條,卻未沒有明文要求醫院內傳統醫療協力人員(例如護理師、藥師)共同參與,只規範醫師「這妥當嗎」?薛瑞元則輕描淡寫的說「會符合GMP規範(適用於製藥、食品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相較於上屆立院審查再生醫療法、醫界與藥界各有堅持互不相讓,第十屆立院初審再生醫療「雙法」的過程相對平和,有爭議條文留待4月19日協商,圖為朝野立委於再生醫療法初審通過後,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與衛福部長薛瑞元合影紀念。(圖/報系資料照)立委林維洲呼籲衛福部別模糊以對,他樂見再生醫療法儘速完成立法,但「魔鬼常藏在細節裡」,對患者而言,再生治療是陌生的領域,細節攸關權益,尤其癌末再生醫療動輒百萬起跳,爭議不應丟給醫院、病患自己看著辦。他舉例,醫師全聯會明明認為「再生製劑有別於一般藥品」,藥師全聯會卻堅持再生製劑就是藥品「絕無模糊空間」,政府應協調醫、藥界歧見,設法讓更多專業人士貢獻所長,才可能讓患者權益受到保障。一位再生醫療專家坦言,再生醫療「雙法」未禁止「異體細胞」使用,表面看商機無限,但非「自體細胞」、病患承受的風險只多不少,當再生醫療不再限癌末或罕見疾病患者,包括美容、美白甚至活化關節、以幹細胞為名義的治療都能沾上邊,再加上醫院可成立再生醫療生技公司,雖相關商機爆發可期,部分上市上櫃生技業者股票價格近來更早一步傳出「蠢動」,不過,患者、家屬是否真能慎重選擇、在撲天蓋地商業宣傳中握有主導權,不致因價昂卻不保證療效、拖垮人生?當再生醫療雙法完成立法,醫病關係、醫學倫理面臨的挑戰才剛開始。
GPT-4答對「美國醫生資格考」90%題目! 還正確診斷出10萬分之1罕病
AI聊天機器人ChatGPT在3月向付費用戶發表最新版本GPT-4,對此哈佛大學電腦科學工程師兼內科科醫生柯漢(Isaac Kohane)就拿它來進行測試,沒想到最新版的ChatGPT居然能輕鬆答對美國醫生資格考90%的題目,甚至能在輸入病人資訊後,正確的診斷出罕見疾病。不過柯漢表示,GPT-4也會犯錯,重點是它還不用立下希波克拉底誓詞(Hippocratic Oath),意指其不需擔負任何醫學倫理和道德責任。根據《商業內幕》(BusinessInsider)的報導,柯漢在新書The AI Revolution in Medicine中指出,他利用美國醫學資格考測試了最新版的ChatGPT,沒想到它居然能答對90%以上的題目,這個成績除了表現得比GPT-3和GPT-3.5更優秀之外,甚至還比一些有執照的醫師更好。柯漢說,ChatGPT不僅僅是一個好的應試者,它還擁有強大的翻譯能力,甚至能將一些醫療術語精簡成醫學院6年級學生可以輕鬆閱讀的版本。同時更能為醫生在臨床上提供更好的建議,例如指導醫生如何以更簡單、清晰、更具有同情心的說法向病患解釋病情,也能輕鬆摘要冗長的醫學報告。如果你問GPT-4是如何做到這一切的,它可能會告訴你,它的所有智能展現仍然「是數據演算的結果,並不涉及真正的理解或意圖。」不過即使有這些限制,正如柯漢在新書描述的,GPT-4仍可以模仿醫生診斷疾病的方式,取得驚人的成果,儘管並非完美。柯漢進一步用ChatGPT進行臨床實驗,他將自己過去曾治療的個案資料,包含超音波、體內激素標準等內容提供給ChatGPT,沒想到它居然正確診斷出機率僅10萬分之1的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congenital adrenal hyperplasia),「就像我透過多年研究和經驗得出的結果一樣。」不過,柯漢也意識到,全球數百萬個家庭都能透過ChatGPT獲得這些醫療知識,「我不知道我們如何才能保證或證明GPT-4的建議是安全或有效的。」柯漢補充,「ChatGPT很容易出現錯誤,這些錯誤的地方通常很微小,多半是一個公式計算錯誤、忘記計算平方等,還曾算錯人體的BMI值,但僅僅是一個錯誤的數字或體重,都會導致嚴重的診斷誤差。」柯漢表示GPT-4雖然會犯錯,但它不用立下希波克拉底誓詞(Hippocratic Oath),也就是俗稱的「醫師誓詞」。當ChatGPT被問到關於計算錯誤的部分時,它會回應,「我無意欺騙或誤導任何人,但我有時候會根據不完整或不準確的數據犯錯,我也沒有人類醫生或護理師的臨床判斷或道德責任。」柯漢結論指出,ChatGPT能夠在臨床上節省醫師很多的時間和資源,「我們必須強迫自己想像身處在一個擁有越來越聰明的機器人世界,最終它可能在各方面都會超越人類智力,我們必須認真思考我們希望這樣的世界會如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