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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投信8檔基金涉世芯認列賠償4.5億 影響受益人補償款6/29入帳
國泰投信因在全委、基金購買股票過程中涉及關係利害人公司股票買賣、內控疏漏程序,致8檔基金須依核算後淨值並從優原則,加計至6月30日之利息補償受益人;公司將在6月23日寄發通知信函通知影響受益人,補償款項匯款作業預計同月29日進行。國泰投信已在3月16日於114年財報揭露認列賠償4.54億元,金管會也正調查全案原由。這8檔基金為國泰中小成長基金、國泰大中華基金、國泰科技生化基金、國泰小龍基金、國泰台灣高股息基金、國泰國泰基金、國泰中港台基金、國泰中國內需增長基金,受影響期間從去(2025)年6月30日開始至今(2026)年1月20日止。國泰投信6月15日發布「基金淨值重新核算暨投資人權益保障公告」,說明公司於例行作業檢視過程中,發現本公司經理之八檔基金未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之規範,進而主動檢核相關作業程序,為保障基金受益人權益及正確反映基金資產價值,已就影響期間之基金淨值進行重新核算,並依核算後淨值補償受益人。金管會證期局主祕王秀玲表示,該案係由國泰投信於今年1月23日、3月17日通報證期局,指出國泰投信董事郭明鑑(現任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於去年5月29日擔任世芯-KY(3661)獨立董事,由於在同年6月底至今年1月,在全委、基金投資作業中,買進世芯股票,依規定應「不得投資於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與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之證券」,而需處分該股票並重新核算基金淨值。CTWANT調查,郭明鑑擔任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已近十年,出任國泰投信董事係於2020年6月12日起迄今年6月已出任6年,今年並續任國泰投信第十屆董事任期從今年7月至2029年7月。至於國泰投信董事郭明鑑在去年5月下旬出任世芯-KY獨立董事後,國泰投信於今年1月23日例行作業檢視過程中才發現過去近8個月期間,涉違反規定買賣世芯-KY股票,過程中譬如說申報作業、系統自動勾稽等,到底哪個環節出現內控漏洞,證期局主祕王秀玲指出,將請國泰投信董事長、總經理進一步說明。國泰投信則發布聲明表示,對於本次事件深表歉意,將虛心檢討並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後續事項,精進相關作業流程與管理機制,強化投資管理及檢核作業,以防範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受影響期間以基金淨值辦理之申購、買回及庫存,將依重新檢視後之淨值並加計至今年6月30日之利息進行補償。如重新核算結果致個別受益人權益受有影響者,將從優辦理相關補償及通知作業,包括已撥付之受益權單位數或已溢付之贖回款價金仍維持不變,由公司負擔不予追回。如有短少之受益權單位數或贖回款價金,由公司以現金補償予受益人。截至最後受影響日仍持有本基金之受益人,以其持有單位數,依當日淨值差額計算,由公司以現金補償予受益人。本次補償所需成本均由本公司負擔,不影響基金資產及其他受益人權益。
肯亞惡意干預!台灣代表團獲邀又遭撤銷 出席「我們的海洋大會」受阻
2026年第11屆「我們的海洋大會」(Our Ocean Conference ,OOC)於6月中旬於肯亞蒙巴薩舉行,我方原獲邀參與並分享海洋治理成果,惟會議期間卻發生我國受邀學者遭拒絕入場、護照及手機遭扣留逾20小時等事件;部分代表團成員已核准的電子旅行授權(ETA)亦於出發前遭撤銷,此為臺灣首次正式獲邀後又遭撤銷的惡例。海洋委員會對此嚴重損害國際海洋合作應有的開放、公平與專業的做法,表達強烈譴責。海委會表示,臺灣長期以實際行動支持OOC倡議,積極投入全球海洋治理與永續發展工作。此次事件不僅影響海洋專業團隊投入國際合作與交流,更對國際海洋合作平台的開放性、公平性及專業性造成傷害,與本屆大會「Our Ocean, Our Heritage, Our Future(我們的海洋、我們的傳承、我們的未來)」所倡議的核心價值明顯不符。OOC為推動海洋保育、永續利用及全球合作的重要行動平台,透過各國政府、研究機構、產業界、公民社會及青年團體共同提出具體海洋承諾(Ocean Commitments),促進全球海洋治理。海委會指出,臺灣自2022年正式參與OOC以來,由海委會統籌相關海洋議題參與工作,並結合各部會、學研機構及民間團體能量,持續提出具體且可落實的海洋行動方案,展現臺灣在海洋治理領域的專業能力與國際合作意願。本屆大會籌備期間,臺灣不僅獲大會正式邀請參與,海委會所規劃之展覽申請亦獲同意,將向國際社會分享臺灣在海洋保護區管理、海洋廢棄物治理、海洋科技應用、藍色經濟及海洋韌性治理等領域的具體成果,進一步深化與各國及國際組織合作。然而,雖獲得大會及國際海洋社群的肯定與支持,臺灣在實際參與程序上卻因主辦國肯亞政府的強力干預,使臺灣遭遇多種障礙。海委會說明,包括大會報名系統自開放初期即無法由臺灣IP正常連線,原可於報名系統中選擇之「Taiwan」選項遭移除。我方依大會要求多次透過人工方式補送報名資料,並獲告知將協助處理,惟相關登錄程序始終未獲完成。其後,部分代表團成員已核准之電子旅行授權(ETA)於出發前遭撤銷,部分受邀參與周邊活動之代表亦接獲取消通知。更有甚者,我國立大學學者投稿之專業研究,原獲主辦國肯亞政府邀請出席本(6)月14日會前學術交流會,歷經多次轉機抵達,於前往會場辦理入場登記時,卻遭以不承認我國護照為由拒絕核發入場證,肯亞移民局更強行介入留置我學者,並扣留護照、手機逾二十小時後始同意搭機離境。海委會表示,對肯亞政府扈從中國,阻礙臺灣與國際社會正常專業交流,拒絕我學者出席國際海洋科學交流會議,並限制人身及通訊自由等違反人權與國際慣例的野蠻行徑,表達強烈抗議。海洋委員會指出,從報名、認證、入境到實際參與過程中,接連針對我團的異常限制,明顯刻意壓縮臺灣國際活動空間,不僅損害個別國家的權益,更將削弱全球共同面對海洋挑戰的能力。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本次事件顯示,原本應以專業合作為核心的國際海洋交流平台,仍可能受到政治因素干擾。此次參會過程中臺灣代表團遭受之多重障礙,蓄意阻撓、前後矛盾的處理模式,已影響臺灣正常參與國際海洋合作的權益,也對國際合作平台的公信力造成傷害。海委會呼籲主辦方就本次事件提供合理說明,並請國際社會正視並共同守護臺灣國際交流的開放與公平空間,確保未來國際會議的參與資格及專業交流機會不受政治壓力干擾。海委會強調,臺灣長期積極投入海洋治理與永續發展工作。今年舉辦的第11屆會議,我方提出四項新承諾,總金額逾1.17億美元,全數獲核錄並發布於大會官網,相關成果獲得多國與國際海洋社群高度關注。海委會補充指出,在今年5月22日聯合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我國發布首波「海洋有效保育區(OECM)」認定成果;長期以來,臺灣更站在印太海域海洋安全與海域治理的第一線,面對灰色地帶侵擾、海洋資源保育及海洋環境變遷等多重挑戰,累積了豐富的治理經驗與實務成果,足以為全球及區域的海洋合作與治理提供重要參考。管碧玲對此重申,全球海洋挑戰日益嚴峻,此刻需要的是更多合作,而非更少參與;是更多貢獻,而非人為設限。臺灣有能力、有經驗,也有決心與世界共同守護海洋;任何政治因素,都不應凌駕於海洋永續與安全的共同目標之上。管碧玲表示,臺灣對海洋永續的承諾不會因任何阻礙而改變。海洋委員會強調,臺灣從來不是國際海洋治理的旁觀者,而是實際投入、持續貢獻的重要夥伴,更是全球海洋治理不可或缺的利害關係人。海洋委員會也感謝大會秘書處及國際海洋夥伴在籌備過程中持續提供的協助與支持,期待所有夥伴及未來都能在平等、專業及互信的基礎上,共同參與海洋合作對話,推動全球海洋永續發展,台灣海洋委員會也絕不會放棄國際海洋合作的參與。
美方對60國家建議加徵關稅 行政院:並未立即生效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6月2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議題公布報告,建議對全球60個經濟體加徵額外關稅10%或12.5%,由於美方肯認臺美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ART)」已對強迫勞動貨品禁止進口之執行做出具體承諾,我國此次被列為建議課徵較低稅率10%的14國之中,不過調查報告並未提及最終採行措施的日期。對此,行政院臺美經貿工作小組今(3)日表示,臺美之間持續緊密聯繫,溝通都朝正面發展,美方此次公告為301調查程序之一,最終稅率尚未定案;我方預判美方後續還有其他程序,可能都屬置換法律基礎為301條款的過程,仍並非最終結果;我方期待也有信心,7月底前的最終結果將會充分反映臺美之間既有的談判成果,取得逆差國之中相對優惠待遇,全力鞏固我國國家利益與產業利益。美國貿易代表署於6月2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全球60個經濟體公布調查,認定54個國家「未實施且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6個國家「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並建議加徵10%或12.5%不同額外稅率。USTR針對臺灣、印尼、馬來西亞等國因已與美國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並承諾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以及針對歐盟、加拿大、印尼、英國等國因已實施或部分實施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兩類共14國皆建議額外加徵較低稅率10%;至於針對日本、南韓、中國、印度等46國,建議額外加徵稅率12.5%。不過相關稅制措施未立即公告生效。USTR於報告中建議依301條款課稅項目不包括已被課徵232關稅產品項目及其零組件,以及倘課稅後會造成美國國內供應短缺的品項等。針對此次公告建議加徵額外關稅,自本日起至7月6日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評論意見,7月7日召開公聽會,公聽會後5日內利害關係人可提出反駁意見,目前USTR於調查報告或聯邦公報中並未提及最終採行措施會公布的日期。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我國自3月12日美方展開301調查以來即積極與美方溝通,包括提交書面意見、公聽會後反駁意見及雙邊諮商,我國強調未來相關部會將依《貿易法》為管制法源,循我國內跨部會審定程序討論決議後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以維護國際供應鏈符合人權、韌性與永續治理。美方在本次301調查報告中肯認我國積極具體承諾,並將我國列為適用較低稅率的14國之中,這顯示ART是因應美方為置換《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法源基礎而展開301調查的有利基礎。臺美經貿工作小組強調,我方與美方持續保持緊密聯繫,我方也是已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為維護ART爭取的最佳待遇與相對優勢,我方將持續與美方密切溝通,全力鞏固我國國家利益及產業利益。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旺旺保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1.5元 現金殖利率達4.67%
旺旺保(2816)今(29)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順利通過114年度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案,決議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5元,展現公司穩健經營成果與回饋股東的承諾。旺旺保股價連五漲,本日盤中最高32.60元、漲0.5元,暫報32.40元、漲0.30元、漲幅達0.93%。依昨收股價32.10元估算、現金殖利率達4.67%。旺旺友聯產物保險29日舉行股東會,董事長洪吉雄擔任主席,總經理劉自明等出席。旺旺保股東會中並承認114年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配案。受惠於核心業務表現穩健,旺旺保114年整體經營績效持續成長,簽單保費收入達139.8億元、營業收入達110.8億元,雙雙改寫新高紀錄。在核保盈餘穩定挹注及投資收益支撐下,稅前淨利達13.2億元,稅後淨利為10.4億元,每股盈餘4.66元。旺旺保指出,面對市場環境變化與風險管理要求持續提升,將持續聚焦本業經營、優化商品結構,並強化核保與理賠管理機制,以提升整體營運效率與風險控管能力,鞏固長期競爭優勢。此外,亦將持續推動數位化與流程優化,透過科技應用提升作業效率與客戶服務品質,並依據市場需求發展更具彈性與競爭力的保險商品,進一步擴大業務動能。展望未來,旺旺保將秉持穩健、審慎之經營原則,在兼顧成長、獲利與資本結構健全下,持續為保戶、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創造更大價值,朝永續經營目標穩步邁進。
獨/助鍾文智簽到! 警政署兩線四警官收押禁見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與警政署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鍾文智尚未逃亡之前,協助鍾文智簽到,因此遭檢調帶回偵辦。其中徐姓巡佐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而林姓專員疑似刪訊息,被檢方認定有涉嫌串滅證之虞,對其聲押禁見;根據稍早消息指出,北院裁定林姓專員羈押禁見。據悉,瑞安派出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2018年時協助鍾文智查詢個資,並協助鍾代簽報到,甚至讓鍾自訂報到時間。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而林姓專員則被認定有事實串滅證,遭檢方聲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林男羈押禁見。其餘4名案件關係人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手環或限制出境出海。
助鍾文智簽到查個資! 警政署兩線四警官遭聲押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與警政署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鍾文智尚未逃亡之前,協助鍾文智簽到,因此遭檢調帶回偵辦。其中徐姓巡佐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而林姓專員則遭檢方聲押禁見。據悉,瑞安派出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2018年時協助鍾文智查詢個資,並協助鍾代簽報到,甚至讓鍾自訂報到時間。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而林姓專員則被認定有事實串滅證,遭檢方聲押禁見,其餘4名案件關係人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手環或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對此回應表示,本署檢察官偵辦林姓、徐姓被告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2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大安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林姓、徐姓被告2人之住居所、辦公位置及另4位案關人之住居所共12處,並通知林姓、徐姓被告及案關人等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警政署指出,本案相關案情均尊重檢察官依法偵查結果,警政署不預設立場,亦不護短包庇;如經查證確有不法,必將依法究辦、嚴正究責。警政署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除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外,亦將同步檢視內部管理及機密維護機制,持續強化風紀要求與保密作為,以維護警察紀律及社會信賴。
森崴能源6/23下市跌停 委賣4萬張股民大逃 正崴集團股受波及
證交所最新公告正崴集團旗下森崴能源(6806)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為負數(負1.8億元),5月15日起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暨自6月23日起終止上市;今天股價17.30元跌停、股民信心大失,委賣量超過4萬張;集團股包括正崴(2392)、永崴投控(3712)、富威電力(6994)也跌停。森崴能源13日公告115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經會計師核閱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公司淨值為負182,233仟元,公司強調將持續以維護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權益為優先。森崴能源先前於114年度財務報告中,已依會計準則及審慎原則,就子公司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崴)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認列預期合約損失,並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致部分授信銀行主張依授信合約加速條款辦理,或於授信到期後不予展延。森崴表示財務結構造成重大挑戰之具體原因,一、114年度財務報表中,森崴認列追加款後仍有預期合約損失致產生鉅額虧損,部分銀行已縮緊銀根;另115/3/30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查核報告,並由證交所公告森崴能源自115/4/7起變更交易為「全額交割股」,債信評等列為「D」,造成票券公司及銀行除停止提供新信貸,更要求收回公司既有借款,致整體財務結構遭受到巨大衝擊,營運週轉金明顯不足。二、風機安裝廠商要求富崴預付全部預估之工程款及其單方所主張之增額款項,兩筆款項皆須由台電履約爭議調解案件之追加款中保留支應,使公司短期資金調度壓力遽增,原規劃追加款無法支持新加坡寶崴海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而僅能用於2026年施工及保留給風機廠商。三、寶崴海事轉型為船舶出租廠商後,因有承租方違約未支付租金等因素,造成寶崴海事營運資金更加吃緊。森崴能源指出,受整體經營環境衝擊及資金市場調度變化影響,為維護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權益,營運策略上已無力支持寶崴海事持續營運,寶崴海事亦無能力償還欠款,致使森崴能源與富崴能源認列對其之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寶崴海事相關損失,致11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值轉為負數。森崴能源強調,接下來公司會持續推進台電離岸二期工程,確保如期如質完工,並與台電、金融機構、供應商及各合作夥伴保持密切溝通,以降低外部因素對營運之影響。同時,為確保經營穩健並捍衛員工、股東與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經營團隊已同步展開四大關鍵策進作為,包括引進策略投資、資產活化與處分(處分旗下子公司,評估出售旗下船舶資產及部分轉投資公司股權)等,爭取展延活化資金,積極向原有金融機構申請原有借款之展延,爭取分期還款以提升資金調度彈性,以及成本控管與撙節。
連19年不缺席!信義房屋《遠見》ESG雙料得獎 治理深度與人才轉型並進
連續19年獲《遠見》ESG企業永續大獎肯定,信義房屋今年一舉奪得「綜合績效組」首獎與「人才發展組」績優獎,以治理深度與人才轉型力雙料出線。信義房屋在「綜合績效組」評選獲得首獎,核心亮點為融入日常營運的永續公司治理架構。信義房屋指出,公司以「信、義、倫理」為核心,設置企業倫理暨永續推動辦公室,由董事會監督,統籌跨事業推動ESG作為。例如將溫室氣體減量、再生能源使用等指標與高階經理人薪酬掛勾,各事業單位共同擔責,促進決策到執行永續思維。連續19年獲《遠見》ESG企業永續大獎肯定,信義房屋今年一舉奪得「綜合績效組」首獎與「人才發展組」績優獎,由信義房屋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林俊安代表領獎。(圖片提供/信義房屋)在環境面向,信義房屋以2017年為基準年,訂定2030、2050年分階段目標,推動淨零轉型。其中與本業相關性最高的不動產仲介服務,拆解為原料、服務與廢棄物等,除了流程數位化,也計算每筆交易碳排放量,一舉通過ISO 14067查證,及取得環境部碳足跡標籤,透明揭露碳足跡供消費者作為永續消費的參考。信義房屋補充,公司亦多年響應辜嚴倬雲植物保種中心的瀕危植物復育,且在馬來西亞沙巴、台東等地參與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活動。 社會影響力方面,信義房屋對外長期推動「社區一家」計畫,投入逾5.2億元支持全台3700餘社區,更共同推動地方創生基金會成立,輔助建立資源媒合與培力平台帶動地方。對內則以同仁為核心,提供優於法規的勤假福利,亦重視數位成長,結合AI數位賦能,包括信義GPT「義點通」提供房產法規、稅務、契約的專業智囊;DiNDON智能賞屋AI導覽、裝潢模擬、一鍵清空工具等,提升服務效率。 傑出方案中,信義房屋以「典範為錨,數位為帆,雙軸驅動企業人才轉型」獲得人才發展組績優獎。方案核心是將公司內部的成功典範系統化,轉化為可複製的能力標準,讓每位同仁的成長有所依循。 傑出方案中,信義房屋以「典範為錨,數位為帆,雙軸驅動企業人才轉型」獲得人才發展組績優獎。圖為信義房屋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林俊安代表領獎。(圖片提供/信義房屋)數位賦能上,信義房屋舉例,其一透過同仁個別化學習路徑,依職能背景差異提供對應培訓:同仁可透過RPA社群學習流程自動化,工程師則透過分級任務強化系統開發能力,確保不同背景者都有具體的成長階梯。其二,透過「數位種子」機制,由種子成員率先深化AI應用能力,再向各部門擴散,將數位工具的使用逐步普及為日常工作習慣。兩套機制相互配合,AI工具導入後每月統計約節省2000小時工時,貫徹「讓AI做AI擅長的事;讓人發揮人的優勢」。《遠見》ESG企業永續獎是台灣極具代表性的企業永續評鑑,2005年創設至今,評選架構高度檢視企業永續策略、利害關係人溝通、資訊揭露與相關執行成果。本屆共有142家企業、239件方案報名,最終僅57家企業、81件方案獲獎,件數獲獎率為33.9%,競爭激烈。 信義房屋表示,公司長期秉持「以人為本、先義後利」的經營原則,從環境、社會、公司治理面向落實承諾,未來也將透過透明治理,貫徹公司立業宗旨所述的精神,打造與地球、社會「和諧成長,生生不息」的永續環境。
華視遭質疑低租金租給TaiwanPlus 5點聲明駁「拖欠薪資、大興土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柯志恩今(7日)質詢,針對公視計畫將旗下的TaiwanPlus辦公室遷往大巨蛋旁的華視總部大樓,租金卻遠低於行情,恐損及華視權益,以及拖欠員工薪資、公安等問題提出疑問,華視發出正式聲明回應。華視表示,經查公司員工薪資皆依規定按時發放,並無同仁反映薪資異常情況,強調外界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盼維護公司商譽。華視也進一步指出,若柯志恩掌握遭拖欠薪資員工資訊,希望能提供相關資料,以利公司盡速查核並完成入帳作業,保障勞工權益。針對TaiwanPlus承租華視辦公空間一事,華視強調,目前雙方仍在洽談階段,尚未簽訂正式租約,因此並無外界所稱「大興土木」情況。至於租金問題,華視則說明,規劃出租給TaiwanPlus的辦公空間,其平均租金高於華視現有大樓整體租戶平均價格,也與周邊區域類似條件辦公空間行情相近,未來相關租賃作業也將依照關係人交易規範辦理,以提升資產效益及增加營收。此外,華視也回應光復大樓公安疑慮,表示該棟建物已有數十年歷史,因部分租戶裝修及設備老舊,去年中遭地方主管機關要求改善。公司後續已協調租戶,並委託建築師事務所協助處理,去年底完成補正程序申請,今年4月初已獲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初步核備,目前正依規定持續完成相關程序。華視聲明全文:一、經查,本公司員工薪資皆依規按時發放,並未有同仁反映異狀,特此澄清,以維護本公司商譽。二、尚祈柯委員提供遭拖欠薪資同仁之相關資訊,俾能盡快完成入帳作業,以維護勞工基本權益。三、TaiwanPlus 辦公室租用華視大樓之新增空間,仍在洽談階段,尚未簽訂正式合約,當然更無柯委員所稱大興土木之狀況,特此澄清。四、華視規劃租予TaiwanPlus辦公空間之平均租金,實在華視各大樓全體租戶的平均價格之上,也與鄰近區域類似條件之空間租金水準相近。未來租賃業務亦將在符合關係人交易規則之相關規範下進行,以發揮既有資產效益、增加營收。五、華視另一棟出租之光復大樓,為數十年老舊建物,因部分租戶裝修及設備老舊,而於去年中經地方主管機關要求改正。本公司協調各租戶與委託建築師事務所協助,已於去年底提出補正程序申請作業,並於今年四月初獲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之初步核備,刻正按照法規完成相關程序中。
信義房屋寫下標竿紀錄 連12年蟬聯上市公司治理評鑑前5%
全台逾千家上市公司角逐,信義房屋連12年蟬聯公司治理評鑑前5%,滿貫達標的僅有7家上市企業,包含台積電等標竿,印證信義誠信治理12年如一日的深厚底蘊。 信義房屋在 2023 年即領先制度要求,率先設立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企業倫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長親任主席,以「企業倫理」為基礎,強調對六大利害關係人的合宜對待,推動各項ESG作為。在碳管理上,全面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三,將減碳責任延伸至供應商、採購商品及商務旅行等,透過完整的數據揭露落實碳管理體系,並設定明確的淨零排放路徑,預計將於2030年達成淨零目標,具體回應全球氣候轉型。 在董事會組成上,獨立董事席次自2013年起已過半數,女性董事比例如今亦持續增長至43%,透過專業獨董參與、董事會的職權與組成優化、高透明度資訊揭露,持續強化各項治理作為。對於連12年蟬聯前5%,信義房屋指出,公司治理評鑑開辦以來,歷屆進階題不斷轉為一般題,再增修新進階題,標準年年提高,在逾千家實力雄厚的上市公司中持續名列前茅並不容易,但有鑑於ESG策略早已與營運深度結合,前瞻性布局讓公司得以超前符合多項指標要求。 在具體節能行動上,公司內部推行系統化能源監控與減碳方案,透過數位化管理提升用電效率,全台各服務據點落實節能減碳;再生能源比例亦透過購買綠電、再生能源憑證等方式超前達標。社區作為服務客戶的主要場域,信義房屋不僅提供不動產相關服務,更延伸本業專業參與社區經營,回應在地長期發展的需求。此外,公司長期投入同仁職涯發展與意見調查機制,持續滾動調整管理作為;同時,將「信任」落實於實務,強化客戶機敏資料與消費者權益保護。 本屆公司治理評鑑共有1,810家上市、上櫃公司受評,主軸呼應永續發展議題,將「推動永續發展」構面權重自35%調升為49%,因應國際趨勢將總指標從75項整合至70項,旨在強化企業的永續實踐。 創立45年,信義房屋始終秉持「先義後利、以人為本、正向思考」的經營核心,重視企業倫理實踐,並將「信任」落實於實務。未來,也將繼續深耕ESG,發揮影響力,讓永續企業帶動好生活。
賤賣大學1/亞太學院校地飆23億 新董事會恐「拍賣變現」成首例
已停辦的「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去年底該校公益董事會集體請辭,董事長林永頌怒斥教育部作梗,想「賣校解套」;而亞太校地近年來因台積電擴廠暴漲至20億元,如今新一屆的公益董事會名單,即將送交苗栗地方法院遴選,前董事黃惠芝無奈表示,教育部已經「不演了」!下一屆董事,恐怕主要任務就是拍賣校地,如今她只能期待,要賣、也不要賤賣。「亞太」前校長劉紹文指出,該校全盛時期學生人數達一萬兩千人,因校產遭淘空,教育部派公益董事進駐,在停辦風聲不斷時,2016年怡盛集團董事長黃平璋入主,但他是亞太有什麼值得稱道的科系、特色,就勒令停辦,簡直故意要將亞太辦到倒閉。正在清算中的「亞太」前身為1988年成立的「親民工業專科學校」,2010年更名為「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因少子化及財務糾紛,2018年被勒令停招、2019停辦,此時董事紛紛請辭,但還有親近黃派的三名董事留守;劉紹文進一步解釋,因為立法院是在2022年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而「亞太」早在該法通過之前就被勒令停辦,因此不適用該法某些便宜行事的規定,然而僅剩三席董事,不能作出重大決議,更不能遴選新董事會成員。於是教育部徵詢高教工會、亞太教師代表,選出新一屆公益董事,董事長是與某財團關係密切的陳政元,他與親黃平璋的三名董事提出「引進財團、活化校地」主張,遭到教師代表黃惠芝與高教工會等幾名教授董事強力反彈。但是,「校地歸公派」表決輸了!黃惠芝說,當時教育部騙他們這些教師董事,只要有四席董事請辭,董事會就不能做「重大決議」,必須重選,如此「翻盤有望」,黃惠芝與高教工會理事長林佳和等教授理事信任教育部而請辭,哪知道親黃派的那幾位董事還是留任,且新的董事會成員,也無亞太教師代表,黃惠芝一怒之下,以「利益關係人」為由,向苗栗地院提起訴訟,爭取保有教師代表一席,才如願進入董事會繼續奮鬥。亞太學院前一屆公益董事會怒批教育部阻擋「校地歸公」,擔心校產被賤賣。(圖/報系資料照)黃惠芝說,幸好這屆董事長、律師林永頌理想性較高,不希望校地成為財團俎上肉,在他運作之下,親黃平璋派的三名董事表決輸了!他們憤而辭職,苗栗地院組成臨時董事會,選出新任理事,繼續朝校地歸公目標邁進,沒想到,他們的「奮鬥的目標」變成教育部。黃惠芝指出,這屆董事會做了不少事,清算、盤點校產,申請退場基金墊付款,聘請臨時保全、臨時會計,並找具有公信力單位針對校產鑑價,結果發現,因台積電在竹科寶山二期擴廠,帶動地價上漲,2016年亞太校地、建物,以及圖書、器材,夯不啷噹加起來,僅值16億元,但到了2025年,單單校地就暴漲為20億,加上建物三億,共23億,而亞太的負債,僅7627萬。前校長劉紹文透露,「亞太」在前董事長黃平璋入主時,刻意將學校辦到倒閉。(圖/林慶祥攝)這樣的條件,要找到需要校地的國立大學或政府單位接手應該很容易,但清大、交大有意接手,卻被教育部以「財源你們自己看著辦」等理由「勸退」,最後交大花七千多萬,在苗栗高鐵站附近蓋新校舍,卻沒有選擇現成的亞太校地。黃惠芝無奈表示,這屆董事會憤而集體請辭,但他們很清楚,亞太將成為台灣第一個被拍賣的退場大專院校;日前教育部已經將新任董事名單送交苗栗地院,恐怕,下一任董事的任務,就是拍賣校地建物,他們這些曾為亞太奮鬥過的人希望,就算要賣,也不要賤賣。
宏泰集團主席婚變後遭北檢偵訊 林鴻南涉淡水售地弊案千萬元交保
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等人涉嫌在2019年間,利用旗下宏泰人壽公開標售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段土地案,以25億元低價買給關係企業「泰和建築經理公司」,涉及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等罪,金管會接獲檢舉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檢調昨(14日)兵分12路搜索宏泰人壽、林鴻南住處,並約談林鴻南及妻子王婉玲、前宏泰人壽董事長魯奐毅及時任泰和建經負責人黃樹榮等被告到案。檢察官訊後今天清晨諭知林鴻南1000萬元、魯奐毅800萬元交保,王婉玲3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另外,宏泰集團土地中心主管李怡慧500萬元交保,宏泰建設前董事長張志明、宏泰集團老臣高順發、老臣楊亦寛、泰和建築經理公司登記負責人黃樹榮、宏泰人壽董事廖乾宏、宏泰集團財務主管王惠等人各以3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2018年3月28日,前宏泰人壽董事長魯奐毅(左)與前美麗華集團董事長黃世杰(右)共同宣佈,美麗華集團即將進駐淡海新市鎮。(圖╱報系資料照)宏泰人壽雖未上市櫃但為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宏泰人壽前身為宏福人壽,87年由號稱「台灣地王」的三重幫林堉璘的宏泰集團接手,並於89年更名為宏泰人壽。林鴻南為林堉璘的三子,掌管集團千億資產的房地產與金融版圖,近年因與妻子王婉玲婚變官司與家族土地糾紛備受關注。108年5月14日宏泰人壽發布重訊令外界關注,指董事會為活化資產,決議公開標售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段4、4-1地號不動產,董事會並授權經營團隊委託專業公司辦理公開標售,8月6日宏泰以25億4504萬元將土地賣給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估計產生利益7.9億元。金管會查核發現,宏泰人壽處分淡水土地案時,未依照公司內部《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實際未採取公開標售程序,由集團實質關係人泰和建經以低價取得土地,致宏泰人壽損失數億元,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
京都11歲男童畢典當天人間蒸發 警搜山21天有突破!疑似找到他的鞋
日本京都府南丹市有一名11歲小學男童安達結希,在3月23日學校畢業典禮當天失蹤,至今已進入第21天,今(12)日搜救行動取得重大突破。警方在南丹市一處山區進行地毯式搜索時,尋獲一隻疑似為安達結希失蹤當天所穿著的鞋子。目前警方鑑識人員已封鎖現場進行採證,並針對尋獲證物的地點周邊擴大搜索範圍,持續追查男童下落。根據日媒《TBS NEWS DIG》報導,京都小六男童失蹤案今日有最新進展,關係人士透露,警方在南丹市園部小學西南方約6公里的山區,發現一隻疑似是男童失蹤當天穿的鞋子。事實上,該區域自3日前起已被列為重點搜索目標,搜救人員甚至動用圓鍬等工具進行深層挖掘,終於在今日下午有新線索,警方隨即派遣多輛搜查車輛抵達現場,鑑識小組隨即展開作業,釐清鞋子的磨損狀況、遺留痕跡以及是否確為安達結希所有,這也是失蹤案進入第3週以來最重要的物證之一。回顧案件經過,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安達結希是於3月23日早晨,由繼父開車送至學校附近下車後,便與家人失去聯繫。校方在發現學生未到校後立即通報,警方隨即展開大規模搜救行動。然而,自失蹤當日起,安達結希便如同人間蒸發,除了監視器最後拍下的身影外,幾乎沒有留下任何活動跡象,令家屬焦急萬分。在發現鞋子之前,警方已累計投入超過950名人力進行全面搜山。在此之前的唯一線索,是其家屬在距離學校西北方約3公里處的山中,尋獲一隻安達結希上學時使用的書包。由於書包與今日發現鞋子的地點分屬不同方位,警方正釐清男童失蹤後的移動路徑,不排除任何意外或受困的可能性。目前京都府警方已將新發現的鞋子送往鑑識中心進行進一步分析,並持續調閱相關區域的監視器畫面。隨著關鍵證物陸續被尋獲,搜索重點也將調整至發現鞋子的山區周邊,當局盼能儘早傳回有關安達結希平安的消息。男童居住社區與就讀學校也持續為其祈禱,希望他能早日平安歸來。
繼承法修正的美麗誤會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隱憂:認定舉證等五項困難缺陷
法務部委託研究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於114年12月正式出爐。報告以鄰國日本為師,提出多項繼承法修正建議,用意固然良善,然而其中關於「特別貢獻分」制度的設計,卻存在若干值得社會大眾與法律實務界深思的根本性問題。恰在此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115年4月1日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在野黨立委提出多達20份修正案,針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一事幾乎無異議。然而法務部在會中表示,是否採取外國立法例的「貢獻分」作為配套,法務部版本將在本會期結束前預告。這個表態,正是本文必須直接回應的核心問題。(文末有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一、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本身即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法務部目前似乎傾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必須搭配貢獻分制度作為配套,也就是說法務部似乎認為用所謂的特別貢獻制會有助於化解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的爭議。但其實法務部看似周延的修法建議,是將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制度,強行綑綁在同一個修法框架之中,卻產生更大的爭議。特留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自由,應受到何種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 特別貢獻分制度處理的問題是:共同繼承人或非繼承人之間,如何因應照護貢獻而調整遺產分配的比例。兩者規範的對象不同、功能不同、法律結構也截然不同。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基於核心家庭普及化、兄弟姊妹對被繼承人財產累積通常並無實質貢獻的現實考量,具有完全獨立的修法正當性,根本不需要貢獻分制度作為前提或配套。目前立法院各黨委員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無異議,這個共識本身就足以支撐修法前進。法務部採取的「包裹式立法策略」,恐在無意間阻礙了已具高度共識的社會改革。這對於長期深受兄弟姊妹特留分困擾的高齡生存配偶而言,並不公平。二、特別貢獻分制度本身的根本缺陷退一步言,即便接受法務部「需要貢獻分作為配套」的前提,現行研究報告所提出的貢獻分條文設計,也存在若干嚴重的制度缺陷,根本尚未達到可以預告立法的成熟程度。(一)認定困難「特別貢獻」是一個幾乎無法客觀化的概念 特別貢獻分制度的核心,在於必須認定請求人的照護行為是否構成「特別貢獻」,以及該貢獻的金錢價值究竟為何。然而這兩個問題,在實務上都面臨極為困難的認定挑戰。首先,什麼是「特別」貢獻?因條文使用「特別之貢獻」四字,但何謂特別、何謂普通,條文完全沒有提供客觀標準。子女每週回家探視一次,是特別貢獻還是子女本分?媳婦在公婆生病時協助就醫,是特別貢獻還是家庭義務?這條線在不同家庭、不同文化背景下,答案可能截然不同,一旦協議不成或不能協議時,就只能由法院認定,但又因為沒有標準,可預見將來各法官的裁判結果必然嚴重分歧。其次,貢獻的金錢換算標準為何?即便法院認定某照護行為構成特別貢獻,其金錢價值如何計算,仍是一大難題。是按照護工市場行情換算?還是按照被節省的安養機構費用計算?抑或按照被繼承人財產實際增加的數額計算?不同的計算基準,可能導致天差地別的結果,而報告的修法條文對此完全付之闕如。(二)舉證困難照護行為多發生於私密空間,通常缺乏契約、收據或打卡紀錄。當被繼承人離世,唯一能證明事實的當事人已不在,請求人如何證明照護的時數、強度與具體成效?在缺乏客觀證據下,審判將高度仰賴利害關係人的證詞,結果恐造成:真正無私照護者因無心蒐證而求償無門;善於布局者卻能憑藉事先準備的資料(錄音錄影)輕易勝訴。(三)已受薪資的子女仍可主張貢獻分?未來將衍生爭議報告中建議的第1240條,在條文結構上存在許多問題。該條文列舉的貢獻類型第一項是:「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因條文中完全沒有附加「無償」的限制條件,雖然報告立法理由提及「通常必須具有無償性」,但條文本身並未明文排除已受薪資的情形,易生文義解釋爭議。例如子女在父母公司上班並已領取薪資,依第1240條文義:其「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的要件完全符合,而條文既未排除已受薪資者,已領薪資的事實在文義解釋上並不構成主張貢獻分的障礙。唯一可能的過濾機制是「特別之貢獻」四字,但如前所述,這個標準本身就充滿主觀性,完全仰賴法院自由心證。薪資偏低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薪資只是部分對價,剩餘貢獻應列入貢獻分」?薪資正常但自認貢獻突出的子女,是否可以主張「實際貢獻遠超薪資所反映的價值」?甚至薪資已完整反映勞務對價的子女,是否也可以嘗試主張貢獻分?這些都是將來爭議的來源。(四)無法達成保護照顧老人的人 報告中另外建議的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請求權,其條文要件要求:「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為療養看護及其他勞務提供,而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之非繼承人……」。試想一個場景:一位獨居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鄰居每天早晚登門,為老人準備三餐、陪伴就醫、陪老人聊天。當老人過世後,這位鄰居能否依據特別貢獻分制度獲得任何法律上的認可與補償?答案是:不能。因為照顧三餐、陪伴就醫,是對老人生命與尊嚴的直接貢獻,但對老人的財產並無顯著的維護或增加效果。條文規定必須對於被繼承人財產之維護或增加有特別貢獻,才有權利請求貢獻分,顯然將純粹愛心照顧行為,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報告在研究緣起中雖多次強調「視這些有愛心之社區志工為新家人」,但第1241條條文卻以「財產之維護或增加」為必要要件,兩者出現明顯落差。(五)制度可能會汙名化真正有心照護的人 特別貢獻分制度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對照護行為本身的道德意涵所造成的扭曲。在特別貢獻分制度實施之前,一個人若長期無償照顧老人,大家會認為這是愛、關懷、責任、孝順、善良。但貢獻分制度實施後,同樣的行為就可能會被質疑是為了日後主張貢獻分,使行為本身可能被汙名化。例如當某位子女或親屬積極投入照護時,其他繼承人可能開始質疑:「你這麼熱心,是不是打算事後主張貢獻分?」這種懷疑一旦種下,無論做什麼事都可能被誤解,最後為了避免被質疑,有心照護的人可能反而不敢積極付出,或者必須事先聲明「我不會主張貢獻分」,才能讓其他家族成員安心。財產繼承本來就很敏感,特別貢獻分制度將照護行為與金錢請求直接掛鉤,等於強迫家族成員在每一次照護互動中,都隱含著財產計算的可能性。報告特別提到媳婦在配偶死後繼續照顧公婆的情形,作為非繼承人特別貢獻分的典型案例。然而在台灣社會,媳婦的照護行為本就承載著複雜的文化期待,制度實施後,她的付出將被置於「是盡媳婦本分」還是「是覬覦遺產」的二元解讀之下,其處境比制度實施前更為艱難。而對於照顧獨居老人的鄰居或社區志工而言,亦是如此。這些人與被繼承人沒有血緣關係,一旦有了特別貢獻分制度,很容易被子女或是其他繼承人以「外人覬覦遺產」為由加以攻擊或阻止,反而使鄰居或社區志工對於照護弱勢長者產生心理防衛。三、有問題的法令應即刻修法特別貢獻分制度並非毫無意義,但諸多問題仍待深入研究及凝聚共識,而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建立特別貢獻分制度,是兩條可以平行分開推進的立法道路。法務部若真正關心高齡社會的繼承正義,實在應該將這兩件事分開處理,讓已有共識者先行,讓尚需研議者從長計議。台灣特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所造成的社會問題與悲劇,每天都在社會各角落發生,我們實在等不起一個要畢其功於一役的完美版本出現。問卷調查:請問你是否同意民法增列遺產貢獻分請求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RGkC4JWsyt4Req7iH6LsYUqTIIr7XmkvUzLETjwOWQFpjcg/viewform
豪宅買氣慘1/「哥吉拉」甦醒半價搶市咬冠軍 億元豪宅交易卻大減4成
日前央行放寬第二戶購屋貸款,卻未對高價住宅標準鬆綁,讓豪宅市場持續迷茫。盤點2025年北市十大成屋豪宅,有「信義哥吉拉」稱號的旋轉豪宅「陶朱隱園」在完工多年後開胡,將蟬聯4年冠軍的「One Park Taipei元利信義聯勤」擠下,以每坪364萬元成為2025年豪宅王。不過整體而言,去年豪宅市場表現可以說是蒼白無力、缺少亮點,甚至統計還發現,相較前一年度,億元豪宅交易大減4成。去年地產交易皆已於3月完整揭露於實價登錄,CTWANT委託台灣房屋以成交單價為基準,彙整2025年北市十大豪宅排行榜,其中信義區及大安區分別各有4個社區進榜,且過去4連霸豪宅王的「One Park Taipei元利信義聯勤」,就在「陶朱隱園」首度出現非關係人交易後,被迫讓出冠軍寶座。「One Park Taipei元利信義聯勤」雖然被擠下北市豪宅第二名,但去年成交戶數約有10筆,傲視全台豪宅市場。(圖/元利建設提供)位於信義計畫區的「陶朱隱園」,以「大麻花捲」、「信義哥吉拉」造型聞名,已成為台北打卡熱點。不僅外觀獨特,內部規劃更獨樹一格,光陽台就達50坪,遠超一般住宅空間;頂樓設有直升機停機坪,超跑與救護車更可搭電梯直達家門,另有2000坪生態庭園及瀑布造景等特色。2019年,「陶朱隱園」7樓戶曾以每坪高達600萬元、總價18億元出售,震驚市場,但因買家為威京集團旗下承耀公司購入,被市場認定是關係人交易,不算真正買家,完工7年來,因開價過高,始終乏人問津。直到去年,威京集團因主席沈慶京涉入京華城弊案,另一頭又面對環狀線地震受損的高額求償官司,銀行抽銀根、財務緊張下,決定調整「陶朱隱園」價格,低樓層打出每坪300萬元的「半價」正式開賣,果真順利開胡。去年10月,一名外國籍吳姓女富豪以每坪364萬元、總價11.1億元買下「陶朱隱園」17樓戶,創下國內豪宅新天價。業者也乘勝追擊,今年1月首度開放媒體進入「陶朱隱園」大拍特拍造勢宣傳,不過買氣是否能延續有待觀察。而從冠軍退位的「One Park Taipei元利信義聯勤」,去年最高成交價為,薛姓富豪採「無貸款」現金方式,以單價267.2萬元、總價約4.1億元,一次打包22樓2戶。該豪宅坐擁大安森林公園景觀第一排,還有台語天后江蕙、亞洲天王周杰倫與愛妻昆凌,及元利建設、全聯董事長林敏雄等多位名人住戶加持,自2018年預售起,屢屢出現高價交易。「皇翔御琚」因皇翔總經理廖宇祥買下1、2樓戶,總價約8.4億元,成為去年的總價冠軍。(圖/黃耀徵攝)而成交單價排行第三名的是「皇翔御琚」1~2樓戶交易,以每坪250萬元、總價約8.4億元成交,也是去年的總價冠軍,而買家即為皇翔建設董事長廖年吉的長子、皇翔總經理廖宇祥。「皇翔御琚」坐落信義計畫區,以高隱私、一層一戶特色聞名,曾長年居豪宅王首位,但如今屋齡已有15年,該社區在眾多豪宅中最獨特之處,是凌亂的價格登載,此次廖宇祥的交易車位總價4,000萬元,平均一個車位達1,000萬元,再度刷新歷史紀錄,成為全台最貴「車位王」。第四名「聯合大於」成交單價240萬元,「Diamond Towers台北之星」以215萬元位居第五,第六名後依序為「潤泰敦峰」「松雍」「首泰信義」「西華富邦」「勤美璞真」,幾乎都是歷年十大豪宅排行榜的熟面孔。不過,相較前幾年富豪多以法人名義置產,還可從謄本中一探買家背景,但去年買家清一色為自然人交易,掩蓋了買家身分,反而缺少話題性。此外,根據台灣房屋統計實價登錄,台北市總價破億、單價破百萬元的豪宅(含別墅)交易,2025年共148筆,較2024年減少103筆,年減幅達41%,交易量近乎腰斬,顯見豪宅市場明顯萎縮。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2023年7月正式上路,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後,豪宅交易放緩,如今整體市況更是低迷,不僅法人置產在豪宅市場上幾乎消聲匿跡,自然人交易也銳減,成交單價也不敵過去動輒250~290萬元亮麗,價量都更顯淡薄。而這些能讓豪客甘心買單的頂級豪宅,除了地段價值,和硬體規劃,更多是以軟實力取勝。張旭嵐舉例,像是「西華富邦」即結合萬豪酒店,是指標型飯店式服務頂級豪宅;「One Park Taipei信義聯勤」亦標榜全天候「黑卡級」管家服務,這些豪宅皆以軟實力爭取富豪目光,訂私人飛機或米其林餐廳都使命必達,凸顯台灣豪宅早已超脫不動產本身價值。
2日本人持毒遭中國拘留!六本木陪酒女郎疑涉案 最重恐判死刑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近期發生1起涉及日本公民的毒品案件。根據多方消息來源證實,2名日本人於1月2日在廣州國際機場因涉嫌持有毒品,遭中國海關當局拘留。綜合日媒報導,根據日中關係人士透露,事件發生後的1月5日,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接獲通知,並已派員與被拘留的2人進行會面,確認其狀況與基本事實。日本政府方面亦迅速掌握情勢,持續透過外交管道進行應對。據悉,2名被拘留者中已有1人於2月6日獲釋,另1人則持續遭拘留。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也在3月25日的記者會中證實此事,並表示政府已確認「2名日本人遭拘留」的事實。同時他也透露,目前仍被拘留的日本人仍保持聯繫,日本政府將與中國當局保持合作,採取適當應對措施。至於2人的身份,消息指出其中1名被拘留者疑似為在東京都內餐飲業工作的女性。3月25日,更有日本媒體爆出東京六本木人氣陪酒女郎「瑪麗安」(Marianne)疑似涉案的說法。不過,日本官方並未正式公布2人的身份,上述消息仍未經證實。報導補充,中國對毒品犯罪採取極為嚴厲的處罰制度。無論是走私、運輸或持有毒品,皆可能面臨重刑,甚至死刑。根據日本大使館的資料,過去已有8名日本人因毒品相關罪名在中國被執行死刑,顯示此類案件的高度風險與嚴重性。
WBC日本衛冕失敗 主帥井端弘和請辭!爆親信洩密才害止步8強
2026年世界棒球經典賽(WBC)落幕,上一屆冠軍日本代表隊止步8強,創下隊史最差成績。帶領球隊約3年半的總教練井端弘和除了賽後鞠躬致歉外,也表態將在任期結束後離職。不過有日媒爆料,WBC比賽期間日本隊機密資訊外流,導致井端弘和對身邊夥伴的信任徹底瓦解,也成為最後日本輸球的背後主要原因。據日媒《FRIDAY》報導,有知情人士透露,井端弘和接下日本代表隊總教練一職後,從集訓到比賽期間皆要在球團與球員經紀人間擔任協調角色;但本屆WBC期間,井端弘和與電視圈人士聚餐,意外得知日本隊內部情報,包含球員名單、投手調度和打線安排等機密資訊遭外流,使他對球隊失去信任。經私下調查,洩密矛頭指向一名與井端相識多年、長期隨隊的關係人士「X先生」,報導中提到,X先生在日本棒球圈人脈廣闊,且深受井端信任。然而,由於X先生性格過於隨和,在面對媒體記者與製作人採訪時,往往在不經意間將日本隊機密資訊當作「日常閒聊」脫口而出。對於井端弘而言,這些球員名單與戰術運用在瞬息萬變的國際賽事中屬於最高機密,被外界提前掌握,無異於作戰情報流失。據了解,當井端弘得知X先生洩密還難以置信,因為此人在WBC期間還隨日本隊移動,不僅令他心灰意冷,也導致日本隊內部氣氛嚴重受到影響。現年50歲的井端弘和過去曾效力於中日龍、讀賣巨人隊,退役後積極投入基層與社會人球隊指導,更曾跨足幼兒節目樹立親民形象,勤勉性格深受日本職棒(NPB)高層肯定,進而欽點其擔任國家隊主帥。隨著井端弘和即將卸任,日本棒球界對其處境深感同情。
養這些動物恐違法!農業部公告641種禁養名單 浣熊、河口鱷上榜
為強化源頭管理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農業部近日正式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名單,明確規定自115年5月1日起,全國將禁止飼養包含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在內,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之動物。此舉旨在預防具攻擊性或劇毒之動物對民眾安全及本土生態造成威脅,並強調除特定學術或經濟用途外,一般家庭屆時將不得新增飼養這些物種。農業部10日公告表示,本次列入禁養名單的641種動物中,絕大多數早在111年起便已列入禁止輸入清單。考量到這類動物多具備強烈毒性,且國內目前缺乏相對應的急救血清,一旦發生咬傷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此外,如本次新增管制的河口鱷等物種,因具備極高的攻擊性,若不幸發生逃逸或遭人為棄養,將對公共環境安全構成嚴峻挑戰。在歷經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及公告預告期後,官方決定將管理強度從「禁止輸入」進一步擴大至「禁止家庭飼養」。針對目前已在飼養上述動物的民眾,農業部也制定了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既有飼主權益。公告生效後,現有飼主仍可繼續飼養至動物終老,但必須自115年5月1日起的一年期限內,主動至「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填報資料。隨後,動物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將派員前往現場核對動物狀況,完成登記備查程序後方可合法續養。若飼主未在限期內完成辦理,未來恐將面臨法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禁令主要針對一般大眾的家庭寵物行為。對於動物展演業者、學術研究機構之實驗用途,或具有經濟規模的專業養殖業者(如河口鱷養殖場),只要在符合相關法令規範的前提下,仍可向地方政府申請同意飼養,不在此次禁養令的限制範圍內。最後農業部呼籲,飼養寵物前應審慎評估自身條件與環境,切勿因一時好奇飼養具危險性的物種,並應落實終養不棄養的原則,共同維護動物福利與社會安全。農業部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名單,自115年5月1日起,全國將禁止飼養包含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在內,共計641種具高度危險性之動物。(圖/翻攝自農業部官網)
全台135所大學推「身心假」!大學教授憂遭濫用 教育部回應了
近年來,隨著社會對心理健康議題的重視提升,台灣高等教育體系也逐步導入「身心調適假」(簡稱身心假)制度,希望讓學生在面臨短期心理不適時能有喘息空間。不過,制度推行至今,在校園中也逐漸引發新的討論與爭議。一方面,多數大學已建立身心假制度,試圖兼顧學生心理健康;另一方面,部分教師則質疑制度可能遭到濫用,尤其在出席與成績評量方面,缺乏統一規範也讓教師與學生之間出現不同看法。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教育部統計顯示,台灣自111學年度起開始推動身心調適假制度,最初由11所大學率先試行。這項措施的初衷,是希望在學生面臨短期心理壓力或情緒困擾時,不必一定取得醫療證明,也能暫時離開課堂進行調適。隨著心理健康議題逐漸受到學生與社會各界關注,各校推動意願也隨之提升。截至114學年度上學期為止,全台已有135所公私立大專校院實施身心調適假制度,占所有大專校院比例超過9成,其餘學校也仍在研議相關措施。在多數大學的制度設計中,身心假通常每學期可申請約3至5天,並以半天或1天為單位計算,學生申請時通常不需附上醫療或心理相關證明。這樣的設計主要是希望降低學生求助門檻,讓心理不適能被更早察覺與調適,而不必等到問題嚴重化才尋求協助。然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部分大學教師也開始提出疑慮。有國立大學教授反映,身心假在部分情況下似乎被少數學生當成逃避上課的理由。例如,有些學生平時不點名時很少出現在課堂上,但若教師點名後發現缺席,學生便在事後補請身心假。這樣的情況讓部分教師感到困擾,認為制度的初衷可能被扭曲。該名教授指出,在多數大學課程中,出席率通常會占總成績約1到2成,因此學生缺席是否扣分,往往直接影響最終成績。但目前教育部並未針對「請身心假是否應扣除出席成績」訂定統一規範,使得教師在評分時缺乏明確依據。一些教師擔心,如果將身心假列入扣分,學生可能會認為教師對心理健康議題缺乏理解,甚至在教師評鑑時給予較低評價;但若完全不扣分,則可能對那些長期認真出席的學生形成不公平。教育部則表示,根據113年2月5日公布的「大專校院身心調適假參考指引」,各大專校院是在「大學自治」原則下設置身心調適假制度,並以學生最佳利益為主要考量。因此,課程成績評定仍屬於大學自主範疇,是否將缺席列入扣分、如何計算出席成績,都由各校或授課教師自行決定。教育部也強調,學校在設置身心假制度時,應與校內相關利害關係人充分溝通,並經過校內會議與法制作業後再正式實施。從各大學的實際運作情況來看,不同學校之間的申請情況也有所差異。例如台灣大學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正式推動身心假制度以來,校方統計顯示,每學期平均約有1537.4人次申請身心假,平均每月約384.35人次。台大表示,若學生第2次申請身心假,或累計請假達2天以上,校內請假系統會自動通知學務處學輔中心與心輔中心,相關單位會主動寄送關懷信並邀請學生晤談,依照學生需求提供心理諮詢或轉介相關資源。同時,系統也會通知學生導師,以便進一步關懷與了解學生狀況。對於身心假是否與課程成績直接掛鉤,台大方面表示,目前校內請假辦法僅規範請假程序,並未涉及成績計算。至於課程成績評量標準,則由各授課教師依教學需求自行訂定。校方認為,這樣的做法能在尊重教師教學自主的同時,也兼顧學生的身心健康需求。政治大學則提供另1組數據作為觀察。根據校方統計,在114學年度上學期,共有484名學生申請身心假,累計705人次,占全校學生比例約2.7%。至於請身心假是否影響課程成績,同樣由各授課教師自行決定。在學生觀點方面,部分學生代表則呼籲教師能對學生的身心狀況抱持更多理解。台灣師範大學學生會會長黃莨騰表示,據他了解,目前多數大學確實都是授權教師自行決定是否將缺席納入成績計算,而且許多教師會在學期初的課程大綱說明中,提前告知學生相關規定。例如,有些老師規定不論請心理假或病假都會扣分,但扣分標準不同,例如心理假扣0.5分,事假扣1分;也有教師採取另一種方式,規定學生缺席次數不得超過一定上限,例如6次,一旦超過便開始扣分。黃莨騰認為,在制度運作的同時,也希望教師能盡量相信學生,理解心理健康問題有時並不容易被外界看見。他指出,學生缺課不一定代表懶惰,也可能真的正處於心理壓力或情緒低潮之中,因此希望教師在評價學生時,不要僅因缺課就貼上「不認真」或「懶惰」的標籤。除了大學之外,目前高中階段也逐步導入身心調適假制度,因此外界也開始關心,未來是否會進一步擴展至國中與國小。對此,教育部表示,國教署目前正參考高中推動身心假的經驗,持續與地方政府、國中小校長、教師以及家長團體代表等進行溝通並蒐集意見。未來仍需在各界逐步凝聚共識後,再審慎評估相關配套措施的可行性,才會進一步研議推動方式。整體而言,身心調適假制度的推動,反映出台灣教育體系逐漸重視學生心理健康的趨勢。然而,在制度理念與實際運作之間,仍存在教師評分權限、學生請假規範以及公平性等多方面的討論。如何在維護學生心理健康、尊重教師教學自主與確保學習公平之間取得平衡,也將是未來教育政策與校園治理持續面對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