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席法官
」 法官 柯文哲 京華城 裁定 高院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柯媽與柯美蘭不捨:神明都在看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妹妹、眼科醫師柯美蘭今(12)日傍晚表示,很遺憾台灣高等法院的資深法官群明明靠近國家政府核心,卻撤銷了柯文哲交保裁定,自己不免質疑高院是否被「汙染」了?更悲嘆「高院有良心嗎?」直指神明都在看。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柯文哲妹妹柯美蘭(圖)直呼不能接受。(圖/報系資料照)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高院點出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嫌疑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直指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並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進一步指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承辦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柯美蘭對此坦言,9日聽見柯文哲交保的裁定時,自己就沒有很開心,因為也料到後面根本沒完沒了,她怒批「檢察官都可以恣意妄為,如何期待高院秉公處理?」柯文哲母親何瑞英(圖)對大兒子柯文哲面臨還押危機非常不捨。(圖/報系資料照)稍早柯文哲媽媽何瑞英也哽咽,直指自己80多歲年事已高,無法再承受過多壓力,如今只能依靠信仰祈求庇佑,若兒子真的再度還押,「心裡真的很不甘(捨不得)」。何瑞英也批總統賴清德「說什麼就是什麼」,想起自己每天都會拜神,眼見人沒做的事卻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鄭文燦案換人審 最終由菜鳥法官接手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再度換法官,桃園地方法院鄭案審判長原為江德民,去年請病假到退休,由審判長孫立婷接手,原承審法官廖奕淳今年3月生病請假,再由孫立婷代理。為補廖缺,院方4日重抽鄭案法官,由剛就任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書記官田時雨中籤。鄭案法官一波多折,原本審判長為江德民,但去年10月因病請長假到退休,由孫立婷接任審判長。今年3月廖奕淳健檢時發現有問題,住院檢查後至今仍請長假,因此由孫立婷實質代理開準備程序庭,數個月以來,以幾乎1個月1場勘驗會議錄音進行。中籤的田時雨曾在桃檢擔任書記官並任資料科科長,熟識他的檢察官說,田表現優秀,為人也客氣,相當斯文,是和善、顧家暖男。至於審判長潘政宏31期,在桃院數一數二資深,除了待過2、3年少年法庭外,其餘都待在刑庭,是老經驗的一把手,評價相當認真,審判度掌握也都沒問題,相信鄭案在其帶領下,可以妥適的審理。檢察官也認為,其訴訟指揮很有原則,會控制法庭秩序。桃園地院說明,孫立婷5至8月間代管案件,今年8月28日司法新事務年度開始,桃院依照刑事庭分案補充要點的規定,組成審核小組,將全部異動股的遲延、視為不遲延、繁難案件等,依其繁難程度分類後,打散分配於各異動股。4日下午2時人工抽籤,由刑11庭芳股64期田時雨承辦,審判長為潘政宏、陪席法官為58期法官蔡旻穎。潘政宏屬桃院資深法官,專精刑事審判,學養深厚,經驗極為豐富,相信能帶領合議庭接續妥速審理鄭案。
男子31年前涉性侵殺害女大生!遭判20年定讞 聲請再審有機會翻案
1993年男子呂金鎧被控性侵殺害女大學生,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強制性交罪)、10年(殺人未遂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定讞,他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檢方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將再審裁定撤銷,但再審更一審仍裁定開始再審。可抗告。合議庭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林孟皇、受命法官林呈樵認為,呂偵訊供述及共同被告陳錫卿各次供述之任意性,均有疑問;且卷內DNA鑑定書及犯罪現場重建鑑定報告,亦顯示呂可能非對被害人勒頸及性侵之人,確有足以推翻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事實之高度可能,他聲請再審有理由。本案發生於1993年間,范姓女大學生應徵家教,前往當時台北縣中和市公寓面談後喪命;檢警追查,認為住戶呂金鎧與借住的友人陳錫卿涉有重嫌,檢警指控,有妨害風化前科的陳男假釋,投靠呂男;陳佯稱找家教,與呂制伏范女並性侵得逞,另以衛生褲在范女頸部打死結,導致范女窒息死亡。一審判處陳、呂2人死刑,官司纏訟10多年,高院更六審認定是陳打死結後才導致范女死亡,判呂20年徒刑,陳死刑。呂在更六審判決後放棄上訴而定讞。更七審委託刑事局鑑定DNA,發現死者下體沒有呂精液,改認定呂並非共犯,仍判陳死刑;直至更十一審又認定陳、呂為共犯,判陳死刑,最高法院2009年間駁回陳上訴而定讞。
遠航前董座涉掏空32億想落跑? 高院:張綱維屢次違規該收押!
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32億餘元,一審遭台北地院重判14年、另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他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後仍屢次違規,情節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依刑事訴訟法10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今天(2日)晚間裁定羈押。高院合議庭成員為邱忠義審判長、受命法官陳勇松法官(原為葉韋廷法官,因葉法官請假,依事務分配表,由陳勇松法官代理)、陪席法官張紹省法官(原為蔡羽玄法官,因蔡羽玄法官請假,依事務分配表,由張紹省法官代理)。對此,張綱維的律師陳恒寬表示,將提抗告。陳恒寬希望法院函詢電信公司提供張綱維手機定位資料,足以證明他是開車載母親經高速公路至高雄市鳳山區某中醫就醫,返程也經過鄰近高速公路的塭仔頭漁港,但未在漁港逗留,更無預備偷渡的行為。陳恒寬強調,張綱維是為照護高齡母親,曾遲約2分鐘與監控中心聯絡,張綱維手機定位資料可證明他當時並未離開住所,更無惡意規避電子監控。起訴及判決相關資料指出,張綱維為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涉嫌為詐取遠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謊稱會透過自有現金挹注遠航,卻利用民間借款出資遠航,讓遠航負擔借款本金以及高額利息。隨後,張綱維又在鄭晴文、遠航主辦會計人員陳建州的配合下,虛增遠航收入,讓台北地院誤認遠航經營狀況良好,已擺脫負債狀況,得以順利營運。張綱維再把遠航資金轉入樺壹公司,表面上是由其保管,實質上是借保管之名侵占遠航資金。張綱維為打消樺福集團對遠航近30億元的債務,更把樺福集團名下的不動產轉賣給遠航,2019年12月12日他則以遠航財務狀況不佳為由,決定停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民用航空法等罪,判處張綱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4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徒刑。上訴後,高院2日晚間表示,張綱維近日接受科技監控時,有多次違反科控規定情形,顯示有逃亡之虞,為免發生潛逃事件,裁定羈押。
鍾文智判囚30年落跑惹議 高院庭長邱忠義遭拔官
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的鍾文智,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被通緝,去年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讓他加保後共1億元具保、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卻未宣示裁定。高院自律委員會3月31日認為,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兩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陳勇松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決議邱及陳送交法官評鑑。法評會如果移送懲戒法院,最重兩人將判免職。陪席法官蔡羽玄因未經手處理相關事項,決議不付處置。司法院昨表示,這是展現司法機關究責的決心,且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邱忠義昨表示「保持沉默」不願回應,但依照《法官法》,未來經法評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後,法官的懲戒處分有免職、撤職,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或申誡等。這起司法醜聞,導因為股市聞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新台幣4億4132萬多元,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隔天,檢方發現鍾不知去向,拘提不到發布通緝,且去年10月17日以後鍾沒有接受電子腳環、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還曾短暫獲准出國,而同意鍾「增加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的邱忠義等3法官,被查出根本沒有宣示裁定或製作裁定書。後來,邱私下對媒體吐苦水,卻遭全文刊出內容,引爆法官甩鍋書記官卸責的批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昨說,高院13日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群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云云,試圖帶風向卸責,但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不過,高院也馬上找出當天訊息資料自清,否認指控。民間司改會昨發聲明,重批合議庭違法作為,是繼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案後重創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已有圖利被告嫌疑。檢察總長邢泰釗昨表示,電子監控設備對防逃有效,最高檢要求檢察官在法院詢問時,對於有逃亡疑慮的被告,一定要表達依法監控態度。他也說,檢方會督導警方全力緝捕鍾歸案,司法防逃責無旁貸。
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案「100萬交保撤銷」 士院裁定羈押禁見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涉犯貪汙等罪,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檢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交保裁定沒有說明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勾串共犯與證人,撤銷發回,士院更為裁定羈押禁見。檢調調查,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間起,指示張惠霖、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協助處理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檢調懷疑,陳怡君另利用胞弟陳衛德夫婦、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男等4名親友,輪流充當人頭助理,向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檢調估計,陳怡君與張惠霖5年內共詐領助理費約300多萬元。士林地檢署搜索約談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怡君,士院認定,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職務上行為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裁定陳以10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禁止接觸共犯、證人。檢方不服提抗告。高院19日分案,合議庭為審判長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陪席法官潘怡華法官。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起訴後獲台北地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抗告後,當時也是由審判長王屏夏、陪席法官楊明佳、受命法官潘怡華組合議庭審理,後來撤銷柯文哲交保處分,發回北院。該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陳的交保裁定未說明「命具保等處分」與「降低案情陷入晦暗」之關聯性,也未審酌陳與其餘尚未到案助理間是否已無勾串可能,且諭令陳不得與本案共犯、證人接觸部分,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其等勾串之目的,仍非無疑。合議庭表示,原裁定尚有疏誤之處,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士院更為適當之裁定。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百萬交保遭「撤銷發回」高院曝原因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涉犯貪汙等罪,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院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檢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合議庭審理後,原裁定未說明「命被告具保等處分」與「降低案情陷入晦暗」之關聯性,亦未審酌被告與其餘尚未到案助理間是否已無勾串可能,且諭令被告不得與本案共犯、證人接觸部分,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其等勾串之目的,仍非無疑。原裁定尚有疏誤之處,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應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檢調調查,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間起,指示張惠霖、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協助處理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檢調懷疑,陳怡君另利用胞弟陳衛德夫婦、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男等4名親友,輪流充當人頭助理,向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檢調估計,陳怡君與張惠霖5年內共詐領助理費約300多萬元。陳怡君抗告案高院19日分案,合議庭為審判長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陪席法官潘怡華法官。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起訴後獲北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抗告後,當時也是由審判長王屏夏、陪席法官楊明佳、受命法官潘怡華組合議庭審理,後來撤銷柯文哲交保處分,發回北院。★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柯案四被告全被羈押禁見 民眾黨痛心:支持依法抗告
民眾黨2日深夜表示,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與先前裁定一百八十度轉彎,雙標司法實在令人痛心,全力支持辯護律師依法提出抗告。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案與2024選總統政治獻金案分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等由台北地檢署2024年12月偵結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度交保時提高交保金達新台幣7,000萬,經北檢再度抗告後由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2日深夜台北地院裁定,包含被告柯文哲、2024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全遭裁定羈押禁見。合議庭2日晚間如前仍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3人開3個法庭同時訊問,合議庭上午也發給檢辯雙方開庭通知書,請柯文哲等人於上午11點到法院報到,但由於庭期訂定倉促,柯文哲在下午1點多才到案,並暫押地下候審室約5小時。柯文哲出庭時否認犯罪,表示檢方辦案動作過大「下不了台」才一直想盡辦法羈押自己;沈慶京應訊時也否認行賄柯文哲,表示80歲了沒想過東山再起,只想解決京華城負債問題。應曉薇也不認犯罪,強調交保迄今沒有補辦手機,非常害怕聯絡行為被誤會,願意每天到警局報到,限制住居在台北,不會離開台北市;李文宗則強調,自己不認罪,但也絕不會串證,請法官放心。民眾黨直指,賴清德總統應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因為民意早已怒不可遏,此番舉動將會「破壞司法公信,成為歷史罪人」。※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辭黨主席…7000萬交保又上電子腳鐐 撤銷的審判長是「她」
柯文哲辭去民眾黨主席,但檢方對於交保處分提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由前司法院少家廳廳長謝靜慧擔任審判長,與陪席法官吳志強、受命法官楊志雄組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原裁定有未盡之處,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北院另為適法之處理。本周日晚上北院承審庭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並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另沈慶京1億、應曉薇3000萬、李文宗2000萬交保,均受科技監控,但檢方抗告後,遭高院撤銷。本案起訴後,將三度處理押不押柯文哲的台北地院合議庭是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及陪席法官楊世賢,3人先前二度開庭審理,都是採江訊問柯、許訊問沈及應,楊訊問李,3法官分別花近3小時都訊問完後,進行2小時的評議後,再度開庭宣示裁定內容。
柯文哲3000萬交保!小草集體歡呼 感動到哭了
北檢京華城容積弊案、侵占政治獻金案,昨(26)日上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共11人。北院也在昨(26)日晚間7時許召開羈押庭。而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檢方控收賄5250萬元,應也在當庭否認貪污,並請求交保。但檢方仍認為應曉薇被境管期間曾試圖出國因此要求延押。而合議庭於27日凌晨3點15分宣布,柯文哲以3000萬交保,消息經黃國昌宣布後,現場聚集的小草發出一陣歡呼,不少人甚至喜極而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28年6月重刑,18名被告共11人遭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柯辦主任李文宗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列在押被告,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餘5人不起訴。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晚間6時30分先由楊世賢訊問彭振聲、李文宗,7時30分許芳瑜訊問沈慶京、應曉薇,江俊彥則訊問柯文哲。歷經5小時訊問,北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外頭小草得知消息開心歡呼。
快訊/接押庭結果出爐!全員交保 沈慶京交保金額高達4000萬
北檢京華城容積弊案、侵占政治獻金案,昨(26)日上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共11人。北院也在昨(26)日晚間7時許召開羈押庭。而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檢方控收賄5250萬元,應也在當庭否認貪污,並請求交保。但檢方仍認為應曉薇被境管期間曾試圖出國因此要求延押。而27日凌晨3時15分合議庭結果出爐,北院裁定全員交保,交保金額分別為:柯文哲3000萬、京集團總裁沈慶京4000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前柯辦主任李文宗追加800萬(之前200萬交保)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28年6月重刑,18名被告共11人遭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柯辦主任李文宗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列在押被告,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餘5人不起訴。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晚間6時30分先由楊世賢訊問彭振聲、李文宗,7時30分許芳瑜訊問沈慶京、應曉薇,江俊彥則訊問柯文哲。歷經5小時訊問,北院裁定應曉薇1500萬交保。
柯文哲糟了!「im.B」承審法官許芳瑜再中籤承審 滿手大案量刑不手軟
台北地院26日下午2點舉行柯文哲等人所涉貪污案公開抽籤分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法官許芳瑜中籤,合議庭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許芳瑜今年審理im.B詐騙案做一審判決,重判主嫌曾耀鋒有期徒刑16年6月,而審判長江俊彥也審理過多起重大案件,包括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案」,對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分別判處26年、28年徒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多項大罪起訴,全案上午中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北院認定該案為重大貪污且涉及洗錢的金融案件,因此決定由重金庭審理,台北地院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由重金庭庭長吳承學從8位法官中,公開抽出衛股法官許芳瑜為受命法官,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則為楊世賢。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司法官52期的許芳瑜2022年加入重金庭,案運「奇佳」、屢中大案,審過3位律師以不實見證文件護航吸金案,退休刑警吸金6.5億元案。2023年,許芳瑜中籤審理曾耀鋒等人所涉im.B吸金案,密集審理1年將30多名被告陸續判決,期間又經手多件矚目金融案件,包括朱國榮松崗炒股案,在朱逃亡被通緝後,裁定沒收1億元保證金,把朱的林姓女密友判刑4年,又將涉嫌接受貸款客戶招待出國打小白球的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依《銀行法》判刑6月。外型嬌小纖秀的許芳瑜,說話輕聲細語但是非分明,條理相當嚴謹,當她開庭淡淡說出語意很重的質疑,常讓被告與律師不知如何接招,就算想企圖狡辯也很難甩開她追問,量刑更不手軟,頗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風格,審理光電業者吸金上億元,她重判首腦12年徒刑,審理林冠百掏空德信證券案,她判林4年2月徒刑。許芳瑜目前仍有滿手大案待消化,包括立法院前副院長鍾榮吉在台肥董事長任內所涉違規放貸案、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涉收遠雄建設4億回扣案、百富環球公司涉吸金逾180億元案,11月底她剛審結「航海王」台驊公司前董事長顏益財所涉內線交易案,判刑1年11月,另洗錢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至於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是司法官學院39期結業,也是資深的金融庭審判長,他審理過許多重大矚目案件,審過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等富南斯集團成員吸金案,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另審理利用勞動基金炒股的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依《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將非法銷售境外澳豐基金的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判刑2年3月,涉及投資詐欺的「華爾街女神」陳莉婷,也被江的合議庭判刑3年。除此之外,還包括白狼案、潤寅案等。江俊彥訴訟指揮常直接闡明案情主要爭點,要被告和律師仔細評估抗辯策略的利弊得失、想清楚再說,庭訊不太容許失焦又漫長的陳述,他還曾命被告必須出庭聆判,用意是打算預防性羈押被重判的被告防逃,但因檢方沒聲請而作罷。另外,陪席法官為55期楊世賢,2024年8月底才加入重金庭、成為江俊彥的庭員,曾審保母虐死6個月大男嬰,判刑9年,審理媒體人彭文正告前總統蔡英文的律師涉嫌妨害名譽,裁定駁回彭的自訴,也曾審老翁不堪長照壓力、親手悶死病妻所涉殺人案,以情堪憫恕為由減刑輕判2年6月徒刑。包括「雞排妹」鄭采勻上網公開網紅陳沂手機門號個資案,也是楊世賢調任重金庭之前所審理,判鄭4月徒刑,另審理資策會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一案,以資策會提告逾期為由裁定自訴不受理,目前經手的大案包括「台版地面師」律師蔡鴻燊等人所涉貪污案。根據吳承學表示,法院收到案件分為一般案件或金融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或者是經過院長核定的重大矚目案件才會用人工抽籤,如果是金融案件一律都是人工抽籤。吳承學指出,柯文哲案是分為金融案件,金融案件有4大類,包括涉及《銀行法》、《證交法》等金融十法案件,以及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案件,還有涉嫌貪瀆加上洗錢的案件,或者院長核定者,而柯文哲案起訴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所以是屬於涉嫌貪污加洗錢的金融案。吳承學說明,柯文哲案洗錢、公益侵占的金額未達1億元,所以本件不是分「金重訴」字案,而是「金訴」案。
柯文哲涉貪遭起訴求刑28年 小草插旗北檢抗議怒喊:放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案遭聲押禁見4個多月,26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並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柯文哲被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遭起訴求刑28年6月。消息曝光後,小草到北檢外插旗抗議,怒喊:「放人」表達不滿情緒。北檢對柯文哲李文宗、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起訴後,下午公開抽籤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將於閱卷後開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上午偵查結果出爐後,小草下午陸續在北檢外集結,甚至插滿黃、藍色旗子,上頭寫著「放人」、「今日柯文哲,明日任何人」、「政治迫害」、「相信柯文哲,清清白白」、「柯P不能被犧牲,台灣需要柯文哲」、「假新聞天天放送」、「把正常國家還給我們」、「黨檢媒一體,司法搞雙標」等語,表達心中不滿。
柯文哲涉多項貪汙罪遭起訴 合議庭法官抽籤結果出爐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遭北檢依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求刑28年6月,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召開5名在押被告的移審庭,確定是否繼續羈押。北檢26日上午10時宣布偵結,包括柯文哲、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8名被告共11人遭起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餘5人不起訴。法官許芳瑜結業於司法官學院52期,曾審理花蓮富里鄉長賄選案、百萬環球資產公司吸金案,審判長江俊彥則審過勞動基金炒股案、潤寅詐貸案,至於陪席楊世賢曾授命審理國安私菸案。北院表示柯文哲收賄金額未達1億元標準,不會有重大金融犯罪專庭,下午2時許公開抽籤,一審由衛股負責審理,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桌上滿滿卷宗,待法官閱畢後將決定被告是否繼續羈押。
跨年夜成奪命夜!酒後爭執釀血案 男子持刀刺死女友遭判16年6月
台中市后里區去年跨年夜驚傳命案,41歲劉姓男子與交往6年的李姓女友,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未料酒後爭執爆發,劉男竟持水果刀連刺李女,導致其左胸重傷、血流不止,最終傷重不治,劉男犯案後不僅未報警,還趁警方到場前逃逸,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13日審結此案,依《殺人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劉男與李女同居多年,但劉男酒後常情緒失控,對李女多次動手,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2人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時發生激烈爭執,酒後情緒失控的劉男竟持水果刀朝李女連刺,導致李女左胸重創,血流如注,倒地不起。事發後,劉男未協助女友報警或叫救護車,反而試圖隱瞞罪行,直到同住的邱姓男子半夜上廁所時,才發現屋內滿地血跡驚覺異常,立即報警,不料,警方到場時,劉男還謊稱「和女友打鬧失手」試圖搪塞,並拒絕讓警方進屋查看,直到警方接獲醫院通知李女已死亡,再度返回現場,劉男卻早已騎電動車逃逸,最終於后里區落網,坦承犯案,辯稱「害怕被抓才逃跑」。此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審判長田德煙、陪席法官黃光進及王曼寧,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庭審中,劉男當庭認罪,稱「非常後悔刺死女友」,檢察官張凱傑請求法院判處劉男14年6月至16年6月的刑期,最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重判劉男16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有政治介入?鄭文燦涉貪案審判長請病假到退休惹議 桃園地院回應了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面對立委質疑政治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回應,起訴時是以公開抽籤分案,審判長江德民10月14日因病緊急住院要住院和休養1年而請辭刑14庭審判長,強調他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立委質疑有政治介入司法。(圖/中國時報蔡依珍攝)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29日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廖奕淳單獨連開3庭訊問3被告,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桃院內部議論紛紛,關心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甚至在法官論壇開轟,質疑有人不想增加工作量、不想冒著接到某大案的風險,院方便宜行事強迫接受。民眾黨立委今質疑是把燙手山芋往外丟,懷疑有政治黑手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解釋,鄭文燦等人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檢察官8月27日起訴,桃園地院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廖奕淳法官(群股)擔任受命法官,依本院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江德民審判長(典股),陪席法官為黃皓彥法官(育股)。院方解釋,江德民因病於10月14日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書說明確有住院治療及休養1年之必要,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准許請假至明年10月間,並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缺額依法官法第24條第3項、桃院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派任。桃院強調,江德民為桃院資深法官,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司法甚有貢獻,本次因病請假,院內同仁極為不捨,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至於新審判長的選任事宜,桃院刑事庭法官均已明悉,法官論壇的相關質疑,院方也於第一時間說明,任命新審判長後,要打散重分僅約100餘件,刑事庭每股約分到2件,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北檢不滿柯無保請回提抗告 高院表示「今晚不裁定」!關鍵3法官是他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柯歷經3天3夜司法車輪戰和院檢馬拉松式訊問後,台北地院2日凌晨認為柯犯罪嫌疑不重大,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今天下午5時向北院遞狀,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請求高院撤銷柯原裁定。高院今晚表示,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北院傍晚將北檢及彭振聲抗告狀、聲押卷證,一併送高院。高院晚間組成合議庭,審判長許泰誠審判長、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但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柯文哲30日清晨被檢廉到家中搜索,中午被帶進廉政署,之後移送北檢,聲請提審遭駁,檢方聲押後限制閱卷,直到1日晚間8時,法院才開聲押庭,凌晨3時裁定柯無保請回。北院裁定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柯是否明知都委會違法而圖利京華城,或柯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柯文哲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法官認為,柯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柯的主張有所依據。此外,檢察官所提事證還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不能認為柯就彭振聲、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直指檢方舉證不足,不符「犯罪嫌疑重大」的要件,裁定柯無保請回,彭振聲則裁定羈押禁見。北檢及彭振聲均不服,今天下午各提起抗告。
繳2800萬換自由!鄭文燦貪汙案羈押5人全交保 法官放人理由曝光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收受500萬元賄賂,協助業者推動林口工五擴大自辦市地重劃案,先前鄭文燦等5人就遭到檢方收押,後續檢方於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一口氣起訴了包括鄭文燦在內的11人,檢方甚至建議法院從重量刑12年。但由於法官審酌檢方以偵查完被起訴,不僅有重要監聽譯文、市府會議紀錄佐證,重要證人都已具結,因此裁定收押5人得以交保,其中鄭文燦則以2800萬元交保。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本案移送桃園地院後,經人工抽籤分案,由法官廖奕淳(群股)擔任受命法官,江德民(典股)為審判長,黃皓彥(育股)為陪席法官。合議庭於27日晚間9點半開始審理,直到28日凌晨才做出裁定。法院認為,雖然鄭文燦否認收賄,但有同案被告具結證述、監聽譯文、行動蒐證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佐證。考慮到鄭文燦涉犯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法院認為其有逃亡之虞。法官表示,脫免刑責、不甘受罰是基本人性,輔以鄭文燦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綜合研判,有相當理由認為鄭文燦面對未來重刑可能,有強烈動機和可能性會逃匿境外以規避審判及刑法。但法院也考量目前檢察官已完成偵查並起訴,清楚指出鄭文燦涉犯罪嫌的範圍,並提出相當的證據佐證。重要證人在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且有監聽譯文、市府會議紀錄等客觀證據可佐證。即使共犯或證人證詞有所變化,也屬於證據證明力的判斷問題。綜合考量涉案情節、逃亡可能性、侵害法益的程度,以及鄭文燦的家庭經濟狀況,法院最終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之住處,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禁止與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先前遭收押的4人方面,廖家興涉犯業務侵占、文書登載不實、洗錰等多項罪名,遭裁定以60萬元交保。廖俊松和廖力廷均涉犯交付賄賂罪,其中廖力廷以25萬元交保,而廖俊松由於還涉及文書登載不實、洗錢等多罪,所以裁定110萬元交保。侯水文原本還否認犯行,後續則坦承涉犯交付賄賂罪,並已詳實交代犯行,因此裁定205萬元交保。法院強調,這些交保措施,應足以約束被告配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產生相當的拘束力,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進行,因此認為無羈押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