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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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博爭議3/工運聞人不滿被指「蟑螂」 他揭資方違法干預工會
醫療器材大廠「泰博公司」與工會衝突愈演愈烈,工會秘書長汪英達不滿遭資方指控為「工會蟑螂」,他反擊泰博高層沒弄懂工會法,竟懸賞一億元要揭發「暗黑工會」,汪英達不屑的說:「有那個錢,為何不改善移工環境?對於移工的訴求,改善之後不就什麼問題都解決了」!針對泰博指控汪英達不具備該公司員工身分,卻成為工會秘書長,勞資專家陳慧明解釋:「不具該企業員工身分也可以擔任工會秘書長。依據勞動部《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工會秘書長通常為會務人員(專職工作人員),屬於「聘僱」性質,非必須為企業內部員工,只要具備相關專業能力、無不得聘僱之情事,且經理事會通過即可,即使汪英達受聘擔任多家工會秘書長,也完全合法,顯然,他是專業的工運人士」。其次,「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指控汪英達工會多數員工「不知道自己是工會成員」,汪英達表示,他擔任工會秘書長之前,就有泰博移工向MECO求援,表示遭受資方不當對待,但其母國駐台官員卻冷漠說:「不高興就不要作」。汪英達指控MECO華裔菲籍官員Gina Lin,因為曾與他打過官司,林女為報私仇,不但不為同胞維權,還私訪泰博高層,雙方「喬好了」,到MECO接受調查的移工,都是親資方的「御用移工」而非原始會員。汪要求MECO公佈訪談的影像,逐一清查受訪的移工是否工會成員;汪痛批MECO不當介入台灣的內政,幫已經被勞工局罰鍰、勞動部三令五申警告的惡劣資方背書。至於泰博指控罷工不合法,汪英達解釋,陳朝旺那些資本家根本不瞭解「工會法」,該法修了十多年,工會不需要召開會員大會,只需要設投票箱,有人監票,過程公正、公開即可。去年十二月一日當天,工會在摩斯漢堡設置投票箱,會員來來去去,投票過程都有錄影存證,針對資方指控才十多人在場,怎麼會有三十多張票?汪解釋,那十幾人多半是選務人員以及留下來幫忙的會員,投票過程絕對合法,他歡迎勞工局檢視,他可以提出投票過程的影像供檢視。泰博工會與勞權團體到MECO抗議菲國官員不挺本國移工,卻與資方勾結。(圖/張榮隆提供)而泰博公司一再強調,有一百多名台籍員工想加入工會遭拒,控訴汪英達「操縱工會」。汪表示,這一百多人明顯是資方派來的,泰博公司此舉已經觸犯工會法,屬「不當勞動行為」,他延遲審查這一百多人的入會資格,也是經過會員大會決議,暫緩處理,工會將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不是毫無理由的擱置,他強調,如果是自發性願意加入工會,他非常歡迎,但資方用「灌人頭」方式,想要搶奪工會主導權,手段粗糙,他會嚴加防範。新北市勞工局蕭姓科長表示,泰博公司與工會互相指控,市府已經要求雙方參加調解會,無奈沒有達成共識,調解未成立。蕭科長表示,市府的立場,是期待勞資雙方能夠溝通,達成雙贏,但似乎很困難,勞方不願退讓,資方對於工會相關法令認知不足,總堅持自己的主張。此外,蕭科長坦承,去年針對泰博公司某些「對勞工不當之行為」,有開單裁罰;蕭科長強調,目前陷入僵局,工會對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訴,地方主管機關必須等勞動部的調查確定,才能決定如何行使公權力。
泰博爭議1/醫療器材大廠爆壓榨移工! 還傳逼押薪、懷孕就開除
製造血壓計、血壓機的醫療器材大廠「泰博公司」,被控壓榨移工,與工會纏鬥大半年,工會秘書長汪英達指控,資方非法設門禁、惡意罰款,對移工處以勞動服務,甚至刻意解雇懷孕女性移工,但這些指控,泰博董事長陳朝旺多數否認,僅承認門禁,且自豪的說,泰博多年來從未發生移工逃跑、犯法等情形,殊不知,此規定恐觸犯刑法。工會提出泰博內部流出的移工管理文件,包括門禁與勞動服務均違法。(圖/林慶祥翻攝)知名工運人士、也是泰博公司企業工會秘書長汪英達指出,泰博公司為了節省成本,惡意解聘懷孕女性員工,明顯違反台灣勞法令;此外,極其不合理的宿舍管理,也是讓移工團結起來,於去年8月成立工會的原因。汪英達指出,「泰博」移工住在廠區裡的宿舍,可能為了工廠安全,資方設嚴格的門禁,不准「外賓」探視,甚至放假也不能外宿。更讓移工不爽的是,資方規定移工必須拍照回傳通報舍監,線上「晚點名」;若一天沒打卡,罰5天勞動服務,若一夜未歸,則處罰30天;汪英達拿出一張泰博公司「外籍同仁人事管理要領」,裡面密密麻麻規定許多嚴苛的管理規則,簡直比軍隊更嚴格。而「勞動服務」的區域,竟包括清掃工廠生產區、宿舍與廁所等公共空間;汪英達質疑,移工繳錢住宿舍,這些公共空間的清潔工作,公司得付錢處理,怎麼可以用變相懲罰移工的方式,節省這部分成本?此外,2017年政府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原本移工合約期滿必須回國,再度入境才能續約或等待重新媒合工作,也就是說,新法讓移工跟原雇主續約,不必再被仲介抽佣金1萬8000多元,但泰博公司無視政府嘉惠移工的新法,強迫移工回國或在台灣等待,配合仲介剝削移工,讓該公司移工相當憤恨。這還不打緊,泰博規定,移工辭職必須罰一個月薪資,放年休假返國,本應帶著積蓄「衣錦還鄉」,該公司卻逼迫移工「押」一個月薪資,防止移工片面辭職,種種嚴苛管理,與對待本勞差異相當大。泰博董事長陳朝旺對上述指控多數否認。他強調:「這麼多年來,我從未解雇過任何一個懷孕的女性員工」,他也否認汪英達提出的內部管理文件,他甚至抱怨桃園市勞工局針對該公司龍岡廠房開罰,認為是汪英達等人亂搞、誤導官員。但陳朝旺坦承以前有設門禁,他驕傲的說,門禁是怕移工亂跑,發生意外,這些年來「泰博」從沒有發生過移工逃跑或在外犯法等情形;但陳朝旺也承認,因為移工對門禁相當反彈,所以他就妥協,取消門禁了。此外,陳朝旺承認有「勞動服務」,他解釋,宿舍是移工自己住的地方,違規者打掃「自己的家」有什麼錯?他還強調,宿舍費十多年沒漲,他對移工相當友善;至於罰款,陳朝旺堅決否認,認為是汪英達造謠。泰博請來的勞資專家、「勞動部獨任調解人」陳慧明驚訝的說:「怎麼可以設門禁!如非自願,恐涉及刑法妨害自由」。陳慧明同情的表示,很可能「泰博」高層不曉得自己觸犯勞動法規,他跟該公司人資部門管理階層談過,發現他們對新的勞動法令相當陌生,甚至不曉得許多勞工權益規定,更不用談工會法的細節,難怪被勞工局多次開單裁罰。新北市長侯友宜視察過的泰博公司,傳出與移工的勞資糾紛,並與工會對抗中。(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勞工局蕭姓科長表示,泰博公司與工會互相指控,市府已經要求雙方參加調解會,無奈沒有達成共識,調解未成立。蕭科長表示,市府的立場,是期待勞資雙方能夠溝通,達成雙贏,但似乎很困難,勞方不願退讓,資方對於工會相關法令認知不足,總堅持自己的主張。此外,蕭科長坦承,去年針對泰博公司某些「對勞工不當之行為」,有開單裁罰;蕭科長強調,目前陷入僵局,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之申訴,地方主管機關必須等勞動部的調查確定,才能決定如何行使公權力。
龍巖爭議2/業務員離職百萬佣金沒了 法院風向逆轉推翻競業條款
殯葬界龍頭、龍巖集團的業務員一旦離職,就會被老東家依競業條款沒收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的續約佣金,不少人打民事官司,但大多敗訴,但近兩年法院「風向」逆轉,陸續有判決認定龍巖集團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因此「雙方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續期獎金」。前龍巖高階業務員Sam指出,法官的態度改變,讓這些已跳槽、想跳槽的業務員有了盼頭。 Sam透露,過去許多離職的龍巖業務員敗訴,係因為法官認為,業務員入職之初,是自願簽下同意規定競業條款的「業務人員管理辦法」,被扣款也是早就知道有此結果,因而敗訴;但近兩年,接連有離職人員獲判勝訴。例如,Sam的上司劉姓主管,向台北地院請求龍巖公司返還佣金705萬元,法官認為雙方既是承攬關係,承攬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的續期佣金」。判決書指出,業務員離職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佣金」。(攝影/林慶祥) 法官判決龍巖返還雙方不爭執的250萬元,其餘400多萬元因劉男提出單據不明確,予以保留,暫時無須返還;律師李學鏞指出,從該判決來看,法官完全不支持龍巖「競業條款」的主張。律師李學鏞指出,龍巖無差別對所有基層業務員主張競業條款,恐難說服法官。(攝影/林慶祥)李學鏞進一步解釋,「競業條款」規定在「勞基法」第九條之一,該法規定,雇主必須有「應受保護之正當利益」,且勞工擔任之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機密」。李學鏞說,龍巖恐怕很難提出有什麼必須保護的營業秘密,其「無差別」的要求所有基層業務員必須遵守競業條款,在法庭上也很難自圓其說。 更何況,競業條款有規定區域範圍,雇主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兩年),還必須給付半薪給員工,作為補償,換句話說,不是逼員工簽競業條款,法官就會買單。勞資專家陳慧明指出,保險業務員離職後,續期佣金可以繼續領,政府應該對殯葬業同樣有明確規範。(圖/陳慧明提供)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則指出,龍巖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根據民法490條第一項規定,承攬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亦即,當業務員讓客戶簽下生前契約,龍巖就必須給付約定好的佣金,即使該員離職。 陳慧明進一步指出,生前契約的業務員被扣獎金,其情形跟保險公司很像,過去保險公司業務員若跳槽,也是不能領續約佣金,但2019年「台中高分院108年重勞上字第一號判決」認定離職業務員有權續領佣金,金管會受此影響,作出改革,新制將佣金分成「續期佣金」與「續期服務」兩筆費用,前者離職業務員可續領,後者則必須留給未來實際服務客戶的在職人員。 陳慧明指出,因為保險公司是金管會與財政部管轄,而殯葬業、生前契約買賣是內政部管,因此沒有規範法令,他認為政府應該針對龍巖多起訴訟之亂象,規定離職員工的佣金如何分配,保障其工作權,別讓收入不固定的業務員到法院去碰運氣了。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
CES搶商機3/半導體、電動車主流趨勢持續 台積電法說領軍 鴻海、裕隆蓄勢待發
美國消費電子展落幕,大家都在觀察哪些產品有機會成為接下來的熱銷產品,法人指出,不過整體來看,像是AI相關的半導體、電動車還是市場主流,預料包括台積電(2330)、聯發科(2454)、信邦(3023)、貿聯(3665)、鴻海(2317)及裕隆(2201)都值得觀察。台積電10日公布2022年12月營收為1925.6億元,月減13.5%,年增 23.9%;累計2022年營收為2兆2638.9億元,年增42.6%。由於台積電12日將舉行法說會,香港聚芯資本管理合夥人陳慧明指出,台積電今年的資本支出應還會再降,一般預料降幅約20%。香港聚芯資本管理合夥人陳慧明受訪時表示,台積電今年的資本支出應還會再降。(圖/陳慧明提供)半導體產業分析師陸行之日前多次強調,半導體廠刪減資本支出有利於營運落底反彈,而台積電近期股價似乎也已經先行反映資本支出可能下修的利多,接連站上半年線及季線等中長期居線,同時也收復了約460元的巴菲特防線。聯發科今年在CES首次展示全球端到端Wi-Fi7生態系統,持續把5G、AI、WiFi等技術導入現有產品線,並拓展商機至各場域的應用上。而在車用部分,聯發科5G數據晶片也已跨入車載資通訊系統領域。分析師李蜀芳指出,鴻海(2317)跟MIH聯盟連接推出新車,當然就會用裕隆的品牌發表,不過要注意的是,裕隆去年因為有產險的風險,因此建議短線先要避開年報可能的利空,等到年報公布之後,再來介入。展望今年的裕隆,目前法人普遍預估全年EPS 6元,以此推算,本益比10倍的話,大概股價接近60元附近可以低接,觀察裕隆線型,應該是屬於60-70元附近的區間操作為主。分析師認為,裕隆短線會有年報的利空影響,投資人可等到年報公布之後,再來區間操作。(圖/報系資料照)至於鴻海,近期股價失守百元大關,但從月線角度來看,其實也沒有破底,因此對於長線投資人來說,是可以長期佈局的價位。李蜀芳認為,主要還是因為蘋果iPhone 14銷售不如預期,加上之前的疫情影響,另一個關鍵是MIH對於鴻海的貢獻也不如外界預期。展望今年,電動車的相關營收貢獻還是推升鴻海股價的關鍵,但是就市場預估,要出現大幅成長的機率不高,除非接到其他車廠的訂單,或是電動巴士有更多的訂單湧入,不然預期鴻海在110-120元附近仍有相對大的套牢區間。至於信邦及貿聯-KY則是電動車零組件線材供應商,信邦2022年營收首度突破300億元大關,來到308.86億元,年增20%。信邦表示,公司主要五大產品中,去年營收以汽車產業成長47.5%居首位。貿聯-KY是特斯拉(Tesla)線材主要供應商,法人指出,特斯拉Model Y在中國、日本及韓國降價促銷,應有機會拉升出貨量。
調查局29名簡任官員人事異動 新北雙和站主任葉麗卿接國安站主任
法務部調查局今(26)日公布最新一波簡任人事異動,總計29名人事2調整,包括17位獨立站主任,另偵辦王炳忠違反《國安法》案件的葉麗卿,則自新北市調處雙和站主任調升國安站主任,而資安站主任張尤仁升任資通安全處副處長後,資安站主任由馬祖調查站主任廖崇賢調升接任。調查局今天公布的簡任人員異動名單如下:1、新北市調査處板橋調査站主任李詒順調升宜蘭縣調査站主任2、台北市調查處大安調查站主任劉怡聖調升基隆市調查站主任3、新北市調査處重新調查站主任何復生調升新竹市調查站主任4、台北市調查處中山調查站主任陳白立調升新竹縣調查站主任5、航業調査處台中調查站主任林添進調升苗栗縣調查站主任6、航業調査處高雄調查站主任陳宇源調升南投縣調查站主任7、台中市調査處機動工作站主任調升張序立雲林縣調查站主任8、桃園市調査處機場調査站主任馬忠亮調升嘉義市調查站主任9、台北市調查處士林調查站主任劉永金調升嘉義縣調查站主任10、台中市調查處豐原調查站主任蔡健崇調升屏東縣調查站主任11、高雄市調查處岡山調査站主任陳慧明調升花蓮縣調查站主任12、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査站主任謝雯欽調升台東縣調查站主任13、台南市調査處新營調査站主任林金生調升澎湖縣調查站主任14、台北市調査處機動工作站主任吳月萍調升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主任15、高雄市調查處機動工作站主任高吉川調升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主任16、新北市調查處雙和調查站主任葉麗卿調升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主任17、馬祖調查站主任廖崇賢調升資安工作站主任18、台北市調查處政經調查站主任林維成調升台北市調查處中山調查站主任19、台南市調查處府城調查站主任張傳志調任國內安全調查處專門委員20、台南市調查處簡任祕書蕭祖勇調任督察處簡任督察21、花蓮縣調查站主任林永朋調任督察處簡任督察22、台中市調査處台中調査站主任徐國楨調任祕書室專門委員23、督察處簡任督察朱定樑調任政風室簡任督察24、航業調查處簡任祕書史維中調任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祕書25、桃園市調查處桃園調查站主任成尚華調任桃園市調查處簡任祕書26、南投縣調查站主任張德華調任台中市調查處簡任祕書27、台中市調查處簡任祕書曲國安調任航業調查處簡任祕書28、高雄市調查處前鎮調査站主任侯集仁調任台南市調查處簡任祕書29、台南市調查處機動工作站主任汪志明調任幹部訓練所簡任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