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部位
」 偷拍 愛爾麗 猥褻 有期徒刑 常如山
愛爾麗醫美偷拍案 常如山等3人延押禁見2個月
新北地檢署偵辦愛爾麗醫美偷拍案,經調查發現被害人多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案件起訴後,愛爾麗總裁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設備商謝金亨3人遭羈押禁見,如今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新北地院合議庭評議後認為,3人仍有羈押必要及原因,裁定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案件起於今年5月1日,一名女顧客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接受療程,準備更衣時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有疑似攝影設備。警方到場後,拆下外觀類似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發現內部竟裝有微型攝影機,案件因此曝光,檢警後續追查發現,偷拍範圍涉及愛爾麗18家分店。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案件被害人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並於6月間將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常的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會計蔡怡貞等人起訴,並對常如山求刑14年、劉貞華13年、張元齡12年,謝金亨及蔡怡貞則各求刑9年。另外,謝金亨的妻子及2名兒子也因涉嫌協助滅證遭到起訴。檢方指控,常如山等人涉嫌以「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等理由,在診療空間裝設外觀偽裝成偵煙器的攝影設備,但診療室屬於高度私密場所,相關行為已涉嫌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檢方另指,案發後有人指示謝金亨拆除監視器及主機,從北到南處理相關設備,涉嫌湮滅證據。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涉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 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罪嫌,於8日聲押禁見常如山、張元齡及謝金亨。案件移審新北地院後,3人目前仍否認犯行,由於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合議庭重新評估後認為,3人的供述與同案共犯及證人說法仍存在差異,且常方辯護人也聲請勘驗監視器影像,檢辯雙方預計傳喚多名證人。法院指出,本案卷宗內容繁雜,共犯人數也多,後續可能需要長時間且密集進行審理,目前仍有證人及共同被告需要交互詰問,以釐清相關事實。此外,3人先前被指有滅證行為或與共犯、證人勾串的可能,因此認定原本的羈押原因仍然存在。新北地院最終裁定,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家長求別縱容!18歲男潛入國小女廁「偷拍2女童」 獲判緩刑3年
一名18歲吳姓男子2024年間潛入台南市一所國小女廁,持手機從隔板下方偷拍2名10歲女童如廁,其中一名女童發現後立即告知老師,校方隨即報警。近日法院審理後,依2項拍攝兒童性影像罪判處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並宣告緩刑3年,期間須接受12次身心治療或心理輔導。根據判決書指出,吳男2024年11月24日下午4時許,進入台南市新市區一所國小,隨後前往學務處旁的女廁,手持具有錄影功能的手機,從廁所隔板下方伸向馬桶方向,偷拍2名正在如廁的10歲女童身體隱私部位。其中一名女童察覺異狀後,立即向老師求助,老師前往廁所查看時發現吳男,校方隨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調閱廁所外及周遭路段的監視器畫面,並查扣吳男手機,確認有2名女童的偷拍影像。吳男在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均承認犯行,也表示願意與被害人調解,但女童及家屬沒有調解意願。其中一名女童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表示,吳男有多次偷拍情形,希望法院不要縱容。法院認為,吳男利用進入國小的機會偷拍兒童,不僅侵害隱私,也可能影響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因此依2個拍攝兒童性影像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最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不過,法院考量吳男沒有前科,案發時剛滿18歲,且案發後已多次接受心理諮商及藥物治療,也知道透過重量訓練及運動轉移慾望,認定他經過這次事件後已有警惕,無再犯之虞。最終,法院宣告緩刑3年,並命吳男在判決確定後2年內,前往指定醫療機構接受評估,完成12次身心治療或心理輔導處遇計畫,扣案的2支手機則依法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健身房洗澡驚見手機從門縫伸進來! 男偷拍他人隱私部位下場曝光
台東一名男子到健身房運動後,竟拿手機從門縫偷拍隔壁男子洗澡,被害人當場發現後報警。台東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判決書顯示,甲男於去年(2025年)8月22日下午,前往某健身房運動,見隔壁淋浴間一名成年男子A男正在洗澡,便拿著手機從隔間下方門縫偷拍,錄下A男洗澡畫面、隱私部位,A男低頭時發現手機,立即開門查看,並請健身房工作人員協助處理、報警。後來,員警持台東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甲男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1支VIVO手機、1台筆電。案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甲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但偷拍影像已被甲男當場刪除,經過還原仍無法找到相關檔案,因此無法認定甲男所攝的影片、照片是否可以具體連結至A男,不具人格識別性。法官指出,甲男的行為已造成A男心理陰霾,更為此接受心理諮商,考量甲男無犯罪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雖未與A男達成調解、和解,但甲男透過律師提出願意在今年(2026年)10月前先匯20萬元到指定帳戶作為緩刑條件,但A男不接受,並要求200萬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而法官也認為未能和解「不能僅苛責被告一方」。法官最終依《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罪「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判處甲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要求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4場法治教育,扣案的VIVO手機也沒收處理。全案可上訴。
嘉義樂器行廁所藏針孔攝影機偷拍16人!10未成年受害 負責人遭起訴
嘉義縣民雄鄉一間樂器行廁所遭人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21日依法對樂器行劉姓負責人劉建宏提起公訴。全案共有16名被害人,其中10人為未成年人。嘉義地檢署指出,2026年2月有民眾發現廁所內疑似藏有偷拍設備,隨即向警方報案。民雄警分局報請檢方指揮偵辦後,於2月26日晚間持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針孔攝影機2部、硬碟3顆、手機8支、平板電腦、電腦主機及筆記型電腦等設備。檢方調查,劉建宏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今年2月25日止,在店內廁所秘密架設針孔攝影機錄影,偷拍如廁民眾的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時間長達7個多月,共有16人受害,包括6名成年人及10名未成年人。全案依涉嫌觸犯《刑法》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查扣設備。嘉義地檢署表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開涉案店家名稱,目的在維護公共利益,並提醒曾到訪的民眾儘早確認自身權益。
睡覺慘遭隱翅蟲襲蛋!他喊這輩子沒這麼痛苦:以為要跟蛋蛋說再見
隱翅蟲是人們熟悉又恐懼的小昆蟲,隱翅蟲體內所含的毒素會使皮膚出現劇烈反應,接觸到毒素後12-48小時皮膚開始逐漸出現紅斑、水泡與潰瘍。雲林有一名男子近日就經歷了隱私部位慘遭蟲吻的痛。一名男網友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人生第一次被隱翅蟲咬,就是搞隱私部位。(圖/Threads @immmxcciv授權提供)一名男網友在社群平台上發文「人生第一次被隱翅蟲搞,就是搞我XX,真的歸XX火,我就不放圖了」,配上一張醫院診斷書上寫著陰囊腐蝕傷。原PO也寫下事發經過,他睡覺習慣不穿褲子,其實他睡前就發現了隱翅蟲,但本來不以為意,結果睡醒就慘「中招」。原PO表示「這輩子沒這麼痛苦過,以為我的蛋蛋要跟我說再見了」,他更強調這是一種沒體驗過的撕心裂肺的痛,原PO也對隱翅蟲放話「最好不要再被我遇到,不是你死就是我腫另外一顆」。貼文引起許多網友朝聖「隱翅蟲還真的很會耶!直接攻擊你最重要的部分」、「身為一個被隱翅蟲搞過的過來人,完全無法想像蛋蛋中招會多痛苦」,還有人笑稱「沒圖沒真相」,原PO回覆他「你拿離子夾燙一下蛋蛋,就差不多長那樣了」,讓網友狂笑「比喻的很生動」。更多新聞:議員受訪遭盯梢風波!王鴻薇護航還反咬 周軒揪3關鍵嗆:先對好說法科技ETF除息月登場!10檔平均年化配息率近9% 「這檔」超狂衝上18%「還我美國機票錢」陳佩琪嗆法務部要國賠 遭翻出3年赴美理由3變打臉
幼兒園惡狼毛畯珅「性侵猥褻女童」超過百罪 二審判最高關30年
台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涉嫌性侵6女童,去年遭判刑28年8月定讞,後續又被查出涉犯性侵、強制猥褻41名孩童遭起訴,一審被判30年,併易科罰金5億,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改依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罪認定毛男觸犯超過百罪,各判2年到14年不等徒刑,未來將由檢方聲請訂執行期,依法合併後的執行刑最高上限為30年。回顧此案,毛畯珅2021年4月開始在其母親經營的托育中心工作擔任托育人員,並在同年7、8月起兼任幼兒園的教保員。同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間,毛男開始對幼童犯下性侵或猥褻。檢警還發現毛過去曾透過手機登入幼兒園監視器系統,偷拍園內幼童更衣的性影像,還透過Telegram將其下載收藏。北院認定,毛男利用監視錄影設備的拍攝死角,2021年9月13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對40名女童分別以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14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216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未遂2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191次、對兒童犯無故攝錄性影像5次、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29次、竊錄身體隱私部位51次、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的性影像2次。一審就毛男所為510罪犯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8月至14年不等,且併科罰金150萬元至450萬元,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可上訴。如今二審認定毛男又超過百罪,有期徒刑合併後的執行刑最高上限為30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送子鳥爆手術室偷拍!疑20多名患者受害
國內知名不孕症治療及試管嬰兒機構「送子鳥生殖中心」,近日爆出手術室涉嫌裝設針孔攝影設備,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北診所負責人謝佳琳與現場經理林千洧遭約談後,檢方諭令2人各以20萬元交保;本月5日檢警再度發動第2波搜索,前往台北與新竹院區蒐證,並約談總院長賴興華及資訊主管張復,經檢察官複訊後,2人分別以30萬元及5萬元交保。如今更有媒體披露案情稱,送子鳥生殖中心疑似在短短1個月內拍攝到超過20名患者的私密部位影像,相關患者擔憂個人隱私遭到侵犯,更擔心影像外流後恐面臨二度傷害。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送子鳥生殖中心是台灣知名的生殖醫學機構,在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及新竹市東區忠孝路分別設有旗艦院區。根據台北地檢署說明,本案源於台北市警察局於5月12日會同台北市衛生局、消防局等單位執行「偷拍聯合稽查」專案勤務時,在送子鳥診所內發現疑似攝影設備拆除後所遺留的孔洞痕跡,因此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檢警初步調查顯示,新竹總院區的攝影機原本對準護理站,護理站旁設有手術床,雖然中間以簾幕區隔,但仍引發外界對患者隱私是否受到侵害的質疑。調查也指出,身為送子鳥資訊主任的張復負責監控系統操作,涉嫌依照賴興華指示拆除台北院區的攝影設備,因此遭檢方約談釐清案情。據了解,本案起因與台北院區先前發生的一起醫療糾紛有關。當時1名麻醉師因麻醉劑量使用問題引發爭議,院方為釐清責任歸屬,決定在台北診所手術間內加裝攝影機。院方宣稱鏡頭主要朝向藥櫃,但由於手術床位於鏡頭附近,加上廣角拍攝範圍較大,仍可能將接受治療患者的身體及隱私部位一併拍入畫面。相關拍攝行為據傳發生於今年4月至5月期間。在賴興華等4名核心幹部陸續獲得交保後,有媒體更進一步揭露,台北診所手術室內疑似裝設針孔攝影設備,負責醫師及相關主管遭檢方約談並交保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而遭拍攝私密部位的患者人數已超過20人。消息指出,檢警上月已查扣送子鳥設置於手術室內的3顆半球型監視器,並將監控主機帶回分析,同時與患者名冊進行比對。調查結果發現,有20多名患者在接受治療期間遭拍攝到私密部位。本月1日,檢方傳喚台北診所負責人謝佳琳及現場經理林千洧到案說明,並查扣2人手機,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身分列為被告,訊後各以20萬元交保。隨後檢方於本月5日展開第2波搜索行動,前往台北及新竹院區蒐證,並約談總院長賴興華及資訊主管張復,經複訊後分別以30萬元及5萬元交保。目前全案仍由檢警持續深入調查,以釐清攝影設備設置目的、影像內容及是否涉及個資外洩等相關責任。
鄭孟洳批高市警性騷連環爆 陳其邁下令引入外部調查機制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今(19)日在議會總質詢時,痛批高市警局近年性騷事件頻傳,從員警偷拍、AI合成裸照到長官壓案,直言警方內部機制失靈,要求全面檢討。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回應,已要求警察局重新檢視案件、保存證據,若有新事證將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要求性騷審議機制改由外部人員主導。鄭孟洳指出,三民一分局涂姓員警涉嫌利用職務偷拍女性隱私部位,甚至透過AI技術合成裸照,已有6名女子受害,案件遭檢方依個資法及性影像罪起訴,並建請重判3年6月徒刑。不過她質疑,涉案員警當天曾兩度關閉密錄器、頻繁查看手機相簿,甚至在返回派出所前刪除照片,內部監督機制顯然出現漏洞。她也提及,六龜分局一名女警依法提出性騷申訴,卻遭長官壓案半年,直到媒體曝光後才啟動調查;另有主管涉性騷遭調職,但調查期間仍能回原單位活動,讓被害者備感壓力。根據統計,高市警局自108年至115年間共受理30件性騷案,其中23件為內部案件,且涉及「權勢性騷」比例接近5成,但最終成立案件僅6件。鄭孟洳要求,警局不能「球員兼裁判」,調查制度應獨立化。陳其邁表示,已要求警察局積極協助被害者保存證據,若密錄器有刪除、調整等疑點,應重新調查,發現新事證立即移送地檢署。他也下令比照校園霸凌調查模式,未來性騷審議會將以外部委員為主,建立獨立調查機制。警察局長趙瑞華則坦言,涉案員警中斷密錄器「確實不正常」,強調警方執勤應全程錄影,涉案人員已依法嚴懲,並承諾1個月內修正辦法,提高外部專家參與比例,強化性平教育與友善職場環境。
又有診所手術室內裝鏡頭! 高雄一家醫美診所遭罰50萬、停業半年
近期全台醫美診所偷拍事件連環爆,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8日公布查獲左營區某醫美診所,因手術室內設置監視錄影器,且未事先取得病患同意,即拍攝其身體隱私部位,已依法重罰50萬,並處停業6個月處分,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衛生局說明,相關人員於5月11日前往該診所稽查,現場共設置27支監視器,發現其中4支在手術室內,診療室、治療室及雷射室也設有監視器共8支,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確認已拍攝到病患身體隱私部位,且診所也沒有事先取得病患同意的書面資料說明書,違反衛福部日前開會共識手術室為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規定。衛生局強調,針對此案嚴重侵害病患身體自主權及悖離醫療場所高度私密性的基本期待,已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規定,從重裁處新台幣最高50萬元罰鍰及停業6個月嚴厲處分,全案同步移送地檢署偵辦。該診所發表聲明如下:針對此事件,本院所現場所設置之設備皆為「外露式攝影機」,並非針孔攝影設備。我們依法取得當事人本人親自簽署之相關文件,包括「手術同意書」、「拍攝同意書」。目前在與主管機關溝通中,謝謝各位關心!
愛爾麗針孔偷拍又爆多項違規 高市衛生局開鍘:2診所停業6個月
針對近期部份醫美診所涉侵犯民眾就醫隱私,高雄市政府高度重視,已啟動跨局處專案稽查,同時衛生局亦開設醫療隱私權益受損專線受理申訴,截至昨(13)日已查核全市43家醫療院所,申訴專線共受理88通、申訴表單共收15件。目前查獲愛爾麗集團2家診所及1家光澤診所,疑未經同意即攝錄涉及民眾身體隱私部位,已依法處辦,此外暫未查獲其他院所有裝設隱藏式攝影設備疑慮,或遭民眾申訴。衛生局今(14)日指出,市府為保障民眾安心就醫,首波專案稽查優先針對具高風險的醫療美容診所展開稽查,截至昨日共查核40家診所及3家市立醫院。其中「博愛愛爾麗診所」及新興區「愛爾麗診所」,因查獲違反《藥事法》、《醫療法》及攝錄民眾隱私部位等多項違規情事,衛生局除依法處辦,並裁處2家診所自今年5月11日起停止執行醫療業務6個月,惟診所仍須營業妥善處理民眾退費事宜。針對藝群診所昨遭衛生局查察後質疑是「假稽查真搜索」,衛生局也嚴正澄清,強調本次行政稽查以保護病患權益為核心,查核範圍涵蓋攝影設備位置、權限管理、影像保存及病歷調閱等,同時查察藥品使用與管制狀況,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醫療法》、《藥事法》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等法令授權,為正當合法行政裁量範圍。衛生局表示,昨日無預警稽查高雄市轄內3家藝群診所,發現診間皆設有監視器,鳳山47支、左營44支、高雄(三民)42支,總數量高達133支,同時現場亦發現藥品管理涉多項違失,業者片面質疑並非事實,將進一步釐清事證後依法處辦。此外,因有民眾於高雄市醫療機構進行醫療或美容處置過程,疑未經同意即遭錄攝涉及身體隱私部位,衛生局自11日起也啟動醫療隱私權益受損受理專線,由專人受理並協助個案事實釐清後,依法轉請相關機關依法處理,截至昨日專線共受理88通、申訴表單共收15件,除愛爾麗集團2家診所及1家光澤診所,並未有其他醫療院所遭訴。衛生局後續稽查亦將遵循衛福部醫事司昨最新管理指引,包括嚴禁使用隱密式密錄設備、公共空間監控須明顯公告、診療場域錄影須取得書面同意且高度隱私空間(如手術室)原則禁止,以上述原則作為現階段稽查標準,建構醫療隱私防火牆。衛生局強調,市府持續保障市民就醫各項權益,將持續透過常態性與無預警專案稽查,嚴密監督各醫療機構落實隱私維護,若查獲任何違法侵害民眾隱私事證,將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調查。民眾若有隱私權遭侵害疑慮,可撥打專線07-7134000(轉分機5801、5802或5803),服務時間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噁男偷拍女消防員狂喊「屁股好翹喔」 遭警約談辯稱:不是在拍她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女消防隊員日前執行救援勤務時,遭一名男子持手機直播偷拍,對方不僅鏡頭特寫其臀部,還當場對身材發表不雅言論,相關畫面遭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引發大批網友撻伐。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於11日通知涉案孫姓男子到案,警詢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函送偵辦。事件起因於9日一場緊急救援勤務。當時消防人員於亞東醫院附近執行任務,並進行救生氣墊整理作業。一名女網友事後在Threads發文指出,現場一名女性消防員在替氣墊消氣時,需要進行趴下及跳踩等動作,沒想到一旁男子竟拿著手機與友人視訊,並刻意對焦女消防員臀部拍攝。原PO表示,男子拍攝過程中還不斷大聲評論「屁股好翹」、「超翹的」、「好可愛」,讓現場民眾感到相當不適,因此將其行為側拍並上傳網路,希望外界重視此事。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網友怒火,「身為消防員感到憤怒」、「底層垃圾」、「我真的要氣死,要不是你攔住我,我真的會跟他吵架」、「消防出動通常也會有警車,下次如果有類似看到錄完影請幫忙告知警察」。另有網友指出,曾目擊同一名男子違規闖紅燈右轉,事後也曾將影片檢舉上網,相關討論持續延燒。對此,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表示,男子以手機特寫同仁身體隱私部位,並發表帶有侮辱及性騷意味的言論,已嚴重影響同仁權益,因此決定報案提告。板橋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追查,並於11日晚間通知孫姓男子到案說明。孫男到案後否認偷拍犯行,辯稱「不是在拍她」,但警方調查後,仍認定其行為已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訊後依法函送偵辦。
光澤診所偷拍案5名IT工程人員移送 新北檢各諭知50萬元交保
光澤診所偷拍案持續擴大,板橋警方9日凌晨帶回5名IT工程部員工協助調查,並依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諭知5人分別以50萬元交保,全案仍持續擴大調查中。此前,板橋中山店陳姓經理及IT部門唐姓主管,因涉嫌無故攝錄性影像、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拍攝兒少性影像未遂等罪嫌,經新北地院認定有滅證、串供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光澤醫美診所爆偷拍!「假煙測器」藏針孔鏡頭 店經理、設備商2人遭聲押
繼連鎖醫美愛爾麗集團爆出針孔偷拍案後,另一知名連鎖醫美「光澤診所」同樣遭爆料疑在診間安裝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監視設備。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搜索新北市5家分店,並查扣可疑影像線路及硬碟。據了解,有民眾指出,位於新北板橋府中站附近的光澤診所內,裝有與愛爾麗案相似的假煙霧偵測器;另有自稱員工者在網路留言稱,愛爾麗事件曝光後,公司隨即派人拆除監視設備。檢警隨後搜索板橋中山、板橋館前、三重正義等3家分店,並帶回3名分店經理釐清案情。調查發現,板橋中山店的監視器畫面於搜索當日上午遭人刪除,但專案小組登門後發現檔案並未清除,甚至因此拍下前來拆除設備人員的臉部特徵,成為關鍵證據。檢方表示,原本3名分店經理均列為證人,但隨著案情擴大,不僅有消費者疑在不知情情況下遭偷拍隱私部位,甚至疑有少女受害,因此將板橋中山店陳姓經理及設備商唐姓工程師改列被告。檢方訊後依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違反《個資法》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認定2人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光澤集團發聲明表示,院內確有設置攝影設備,但強調設置目的為醫療品質、安全管理及藥品器材保全,並非偷拍隱私,且相關設備均屬公開可見的一般辨識設備,將全力配合檢警調查,並主動與有疑慮的消費者聯繫溝通。
常如山涉偷拍遭羈押禁見 入看守所守夜狀況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6日下午遭拘提,檢方複訊後認定他們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常如山等人8日凌晨1點進到看守所,在監所內情緒平穩、沒有異狀,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共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7日傍晚召開羈押庭,經數小時偵訊後,認定3人嫌疑重大,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與張、謝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而常如山等3人於8日凌晨1時進到看守所,完成新收程序後入住2到3人房,3人入住首夜情緒平穩、沒有異樣,早餐吃蔬菜包和咖啡奶茶,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偷拍案延燒!逾7百人加入自救會 未成年少女也受害
醫美診所龍頭「愛爾麗集團」爆發重大偷拍風波,引發社會譁然。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助理張元齡,以及負責監視系統的工程師謝金亨帶回調查。由於檢方查出受害者中甚至包含未成年少女,認定案情重大,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昨(7日)深夜11時許裁定,3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及利用個資、《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與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案件最初源於本月1日,1名女子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她當天下午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消費時,意外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裝有疑似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由於該設備安裝位置明顯不尋常,女子察覺有異,當場詢問診所人員,但對方僅給予含糊回應,無法解釋用途。女子因此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拆開裝置,果然發現內藏針孔攝影機,全案也因此曝光。新北地檢署隨後於4日指揮警方,並會同衛生局前往愛爾麗多家分店搜索。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只板橋分店,其他多家分店內也被安裝俗稱「偵煙型攝影機」的偷拍設備與主機。警方當場拆除相關裝置,並將涉案人員帶回調查,同時通知常如山等人到案說明。檢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在Threads貼文曝光、事件開始延燒後,工程師謝金亨疑似接獲高層指示,從北部一路南下,前往各分店拆除針孔監視器主機,甚至對部分設備內的資料進行格式化,企圖刪除證據。不過,檢警仍及時查扣部分尚未完成清除資料的主機,保留關鍵影像內容。檢方勘驗現存影像後發現,受害者人數多達數百人,其中還包括未成年少女,案件嚴重程度遠超外界想像。隨著案情持續擴大,目前已有超過700名消費者加入自救會,其中180人正式填寫資料,指控自己疑似遭偷拍,後續將透過刑事與民事訴訟向愛爾麗討回公道。檢方複訊後認為,常如山、張元齡與謝金亨3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湮滅證據與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3人涉及多項重罪,且常如山另有逃亡之虞,與另外2人也有串證、滅證,以及偽造、變造證據的可能性,因此裁定3人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與通信。
愛爾麗爆偷拍退費止血 律師提醒「不影響提告」:別簽1文件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近日爆出疑似在診療空間裝設監視設備,引發病患隱私疑慮。愛爾麗於7日發布聲明致歉,並宣布針對尚未施作的療程提供全面退費,且不扣除贈品金額,也不收取任何手續費。對此,律師賴瑩真提醒,「千萬不能簽下要求你拋棄提告求償權的書面文件,切記!切記!」律師賴瑩真在粉專「瑩真律師」發文指出,消費者即使接受退費,依然保有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的權利,兩者並不能混為一談。她表示,退費是業者應負擔的消費責任,但是否提出刑事告訴或後續民事求償,則屬於被害人的法律權利。賴瑩真提醒,民眾在辦理退費程序時,務必仔細閱讀相關文件內容,尤其應留意是否出現「放棄法律追訴權」、「不得再異議」等條款。她強調,若未審慎確認便簽署文件,未來可能影響自身後續求償權益。她也質疑,愛爾麗此時宣布全面退費,是否有意降低後續刑事提告人數,藉此減少事件衝擊。相關言論曝光後,也再度引發網友討論。針對可能涉及偷拍的法律問題,賴瑩真指出,《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原則上需由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檢警機關才能正式展開相關偵辦程序。因此,她建議懷疑自己可能受害的民眾,應盡快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她進一步表示,實際提告人數,也可能影響檢方後續偵辦強度,包括嫌疑人是否遭到羈押,以及法院未來量刑輕重等因素。此外,針對愛爾麗先前表示,裝設監視設備是為了「確保醫療品質」與「維護藥品及器材安全」,賴瑩真則引用衛福部《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提出質疑。她指出,即使醫療院所認為有裝設監視器的需求,也必須建立在病患知情並同意的前提下,不能以醫療品質為由,逕自侵害病患隱私。她表示,即便在教學醫院中,若有實習醫師參與診療,也須事先完整告知病患;若涉及身體隱私部位檢查,更須取得病患同意。她認為,不論從法律層面或一般民眾觀感來看,外界都難以接受以避免醫療糾紛為理由,卻讓病患身體隱私遭到拍攝。愛爾麗退費說明。(圖/愛爾麗臉書)
快訊/常如山遭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裁定理由曝光
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爆出多家分店在診間內裝設「偽裝偵煙型攝影機」,新北地檢署6日發動搜索,將常如山等4名被告,板橋、新莊、永和、林口等4間店店長帶回偵辦,其中總經理劉貞華則無羈押之必要,諭令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董座常如山、特助張元齡、監視器廠商謝金亨等人遭聲押禁見,稍早羈押庭結果出爐,新北地院裁定董座常如山等3人全遭羈押禁見,新北地院的羈押理由也曝光了。新北地院指出,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相關事證後,認被告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第33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之嫌疑重大。且被告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其與張元齡、謝金亨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愛爾麗偷拍案常如山遭聲押 下午2點半開羈押庭決定是否能回家
愛爾麗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複訊後認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涉嫌重大,還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院方則將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常如山今晚是否能夠回家。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則將預計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他們今晚是否能夠回家,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多間分店遭查出偽裝型監視器 常如山遭聲押原因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風波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多間分店安裝偽裝式監視器,晚間複訊後,於7日凌晨裁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聲押禁見,劉姓總經理則以500萬元交保。近日有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此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大眾恐慌。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而檢方於6日晚間針對常如山等4被告複訊,認定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新北檢表示,常、謝和張3人所涉上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若未予以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諭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劉姓被告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新北地檢署表示,因查扣之監視器主機尚須逐步勘驗,檢方呼籲,上開有查扣監視器相關各分店之被害人,如經警方聯繫,請配合確認並斟酌是否提出告訴;相關分店之被害人亦可向警方洽詢是否有在監視器畫面之保留區間內,並主動報案配合警方偵辦,以利進一步釐清案情。
偷拍6女報案人還生成AI裸照 高雄警遭記2大過免職
高雄市三民第一分局涂姓員警涉嫌於受理交通事故及報案期間,假借「檢查傷勢」等名義非法拍攝 6 名女性報案人的隱私部位,甚至利用 AI 技術合成被害人裸照、在派出所內偷拍女性如廁,全案於近日偵結,檢方依違反《個資法》及性影像罪嫌起訴並求處3年6月重刑,三民一分局則對涂員記2大過免職。檢方調查,涂姓員警自 2023 年起,多次利用處理交通事故、手機遺失等職務機會,對女性報案人伸出狼爪。他以留紀錄為由,要求被害人舉高雙手拍攝胸部及腋下,甚至曾尾隨報案人回其住處,要求對方脫下外衣,僅著運動內衣讓他拍攝。涂員還在派出所內竊錄女性報案人如廁時的臀、腿部位隱私影像,並在2024 年利用 Telegram 的 AI 機器人程式,將受害女性臉孔合成至虛擬裸體影像中供己觀賞,全案直到2025年9月有民眾檢舉才曝光。高雄地檢署認為,涂員身為執法人員,本應保護民眾,卻為滿足私慾濫用職權,對多名女性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嚴重損害警察形象並動搖公眾對公權力的信任,近日偵結提起公訴,建請法院依《個資法》規定加重其刑,求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並併科罰金30萬元。三民第一分局則發表聲明,強調警方秉持「警紀警辦、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原則,於接獲檢舉後立即報請檢方指揮偵辦,並對該員記大過1次且調整服務地區。三民第一分局表示,對於凃姓員警涉嫌利用職權偷拍,及偽造女性私密影像案,除主動調查移送偵辦外,全案高雄地方檢察署業於4月27日起訴。三民第一分局表示,凃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情節重大且嚴重影響警譽,即刻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斷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