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邊
」 警方 車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國道 駕駛
五楊高架驚傳墜橋!男搭計程車突暴怒吼要下車 自行翻越圍籬身亡
國道1號五楊高架北向49.5公里桃園路段,昨(21)日下午發生一起墜橋事件。一名35歲吳姓男子搭乘計程車途中情緒失控,要求駕駛停車後翻越高架圍籬墜落,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詳細事發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指出,事件發生於下午16時30分左右,地點位在國道1號五楊高架北向49.5公里處。54歲曾姓男子駕駛營業小客車,原自國軍桃園總醫院載送吳姓男子,預計前往台北市振興醫院。行駛途中,吳男情緒突然激動,大聲要求靠邊停車。曾姓駕駛依指示將車輛停放於高架路肩,未料吳男下車後,隨即翻越高架圍籬,自約25米高處墜落,跌至國道1號北向中正北路入口匝道。突如其來的舉動令駕駛當場錯愕。警消獲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及救護車趕赴現場,並於16時56分將傷者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搶救,但仍於17時23分宣告不治。據了解,墜落高度約25米,約為8層樓高。◎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北士林公車行駛中引擎突冒大量濃煙 司機急停路邊「噴滅火器」保全車
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237號前,2月15日上午9時33分一輛首都客運「紅7」路公車行駛途中,車尾引擎室突然竄出大量濃煙。駕駛發現異狀後立即將車輛靠邊停妥,隨即取出車上滅火器,對準引擎室噴灑乾粉緊急處置。警消接獲通報趕抵現場時,火勢已獲控制,未進一步延燒。車上乘客及駕駛均安全無虞,無人因此受傷。冒煙起因仍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違停紅燈竟扯出毒駕案! 警眼尖攔查起出海洛因送辦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復興派出所副所長梁晉嘉,日前執行勤務返回派出所途中,行經草屯鎮成功路與碧山路口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在停等紅燈期間,違規占用機車停等區,行為相當明顯,遂依職權上前示意駕駛停靠路邊接受檢查,未料卻意外查獲毒品,當場揭發一起毒品駕駛案件。警方指出,梁副所長當時以警示方式引導該車靠邊受檢,過程中駕駛廖姓男子態度配合,並同意警方查看車內狀況。員警隨即在駕駛座腳踏墊下方邊緣,發現1包可疑粉狀物品,經現場詢問後,廖男坦承該物品為其持有。警方隨即進行初步篩檢,確認該粉狀物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總重約 0.37 公克。除查獲毒品外,警方進一步對廖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顯示其有施用毒品後駕車之嫌。為求慎重,警方依法採集其尿液送驗,後續將依檢驗結果持續函送相關資料。警方表示,廖姓駕駛除違規占用機車停等區外,行為已涉及毒品駕駛,警方除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 35 條製單舉發外,另依涉嫌《刑法》第 185 條之 3 公共危險罪,以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全案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草屯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表示,毒品不僅危害施用者本身健康,更對社會治安與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尤其毒品駕駛行為,對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構成高度風險。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毒品犯罪,秉持零容忍原則依法嚴辦。本案梁副所長憑藉敏銳觀察力與積極執法精神,及時攔阻潛在危害,成功避免事故發生,其表現殊值嘉許。
龜山資收車司機昏厥追撞倒垃圾人群 老婦送醫不治6人受傷
桃園市龜山區23日晚間 6 時許發生嚴重交通事故, 52 歲吳姓男子駕駛資源回收車行經中興路時,疑似因身體突發不適陷入昏厥,車輛追撞前方正停靠路邊讓民眾投遞垃圾的垃圾車,導致含駕駛在內7人受傷,78歲邱范姓老婦送醫後宣告不治,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3日晚間6時許,吳男駕駛回收車行經中興路,車輛靠邊等待民眾丟擲垃圾,他卻突然失去意識,車輛失控追撞正倒垃圾人群,現場垃圾散亂一地,場面怵目驚心。這起意外共造成 6 名民眾與吳姓駕駛合計 7 人受傷送醫,邱范姓婦人受傷最為嚴重,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消防局獲報後立刻將傷者送醫,但邱范姓婦人身受重傷,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後確認吳姓駕駛的酒測值為 0,已排除酒駕嫌疑,初步研判起火原因為駕駛身體不適導致車輛失控。警方同時呼籲,近期氣溫變化劇烈,早晚溫差大,駕駛人若感覺身體微恙或有不適症狀,應立即找安全處停靠休息,切勿勉強上路。至於確切的事故原因與後續責任歸屬,目前仍由警方進一步採證釐清中。
金門大橋驚傳跳海身亡! 3天搜救終在宗海灘尋獲遺體身分確認
年約60歲的蔡姓男子,為台籍嘉義人士,於6日清晨搭乘小三通抵達金門,原本看似一趟平凡的離島行程,最終卻演變成令人不勝唏噓的悲劇,警方指出,蔡男於當日上午10時左右抵達金門後,獨自在水頭旅客服務中心一帶停留,期間並未與他人同行,也未發現有明顯異狀,直到下午4時許,他搭乘計程車離開,要求司機載他在島上隨意繞行。不料,當車輛行經金門大橋中段時,蔡男突然打開車門,隨即跳下橋面墜入海中。突如其來的舉動讓駕駛當場嚇傻,司機緊急將車輛靠邊停放並下車查看,但蔡男已不見蹤影,只能立刻報警請求協助。警方與消防、海巡單位獲報後,隨即展開大規模搜尋行動,連續三天動員人力與船艇,在金門大橋周邊海域及沿岸進行地毯式搜救。直到8日上午11時33分左右,搜救人員於塔山電廠附近、水頭鎮宗海灘發現1具男性遺體,經家屬到場指認後,確認為失蹤多日的蔡姓男子,但已明顯死亡。警方表示,目前初步排除他殺可能,詳細事發原因及其來金門的動機,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路上看到救護車「119貼反」別懷疑! 消防局:答案藏在後照鏡
在路上看到救護車時,可以發現「119」、「救護車」、「AMBULANCE」是反過來的,讓部分民眾懷疑「是不是貼錯了?」對此,新北市消防局解答,這其實是「鏡像設計」,好讓前方駕駛能透過後照鏡迅速辨識出正向的「119」。新北市消防局昨天(31日)在官方臉書粉專「新北消防發爾麵」上傳影片分享,常有民眾詢問或提醒小編「救護車的字是不是貼反了?」,或是好奇為什麼要貼「err」。小編說明,答案其實就藏在車子的後照鏡。貼文曝光後,不少知道答案的網友紛紛在留言區解答,「前車後視鏡看的」、「這個是故意這麼做的,這樣可以讓前車的後照鏡看到後面是救護車」、「用後照鏡看就是正常的,車頂的是給直昇機從空中看的」、「後照鏡才能立馬讓車道」。也有人說,「我竟然沒注意過這個」、「不知道的人是不是沒有騎車開車過啊」、「哇我都是聽聲音,沒特別注意這個」、「我以為這是基本常識,原來還有人不知道」、「會讓的就會讓,不讓的貼什麼樣的字也不會讓啊」、「不用管正不正,只要看到救護車,就是儘量安全靠邊就對了」、「香港的也是這樣設計,反的『救護車』3個字」。另外,苗栗縣竹南宣導義消分隊也曾解釋,救護車上反向的「119」並不是印錯,而是一個超聰明的設計,當救護車在後面鳴笛時,前方駕駛透過後照鏡一看,反過來的「911」就會變成正的「119」,一眼就能辨識出是救護車來了,「那不是印錯,是為了救命而反的智慧!」
「2天奪3命」台1線屏東段事故頻發 警方點出關鍵危險因素
台1線屏東市路段於12月2日、3日短短兩天內接連發生3起死亡車禍,共造成3人喪生,死者分別為77歲李姓婦人、69歲鄭姓男子及73歲謝姓婦人。屏東警方8日彙整事故狀況並提出行車警示,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其中李姓婦人因遭遇「內輪差」死角不幸遭曳引車輾斃,警方特別提醒應遠離大型車輛。2日中午12時8分,60歲李姓男子駕駛曳引車,行經和生路一段與工業六路口轉彎時,77歲李姓婦人騎自行車在曳引車右側進行同向轉彎,雙方未注意到「內輪差」範圍造成碰撞,李婦當場遭輾斃。2日晚間9時47分,屏東市建國路往高屏大橋方向的機慢車道發生事故。35歲范姓男子因車況問題將小客車臨停於慢車道,後方69歲鄭姓騎士疑閃避不及追撞,經送醫仍不治。3日下午3時54分,同樣位在建國路、相距約1公里處再發生死亡事故。23歲涂姓騎士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方73歲謝姓婦人騎乘的自行車,謝婦送醫後不治,涂男為閃避再度自摔,造成多名傷者。警方提醒,近期連續事故中,大型車的視線死角及內輪差問題尤為關鍵,呼籲用路人務必遠離大型車輛,避免貼近行駛。同時呼籲駕駛上路前應確認車況正常,若行駛中遇到異常務必靠邊處理,切勿在車道臨停。警方也強調,依速限並保持安全距離,是避免追撞與爭取反應時間的關鍵。警方表示,將持續加強交通宣導與執法,以降低事故發生率,保障用路人安全。
方向燈打多久才對?交通部給出答案 違規最高罰6000元
日前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提問,開車轉彎時到底該提前多久打方向燈?直言有不少駕駛人是在「馬上打、馬上轉」,令人無所適從。此一問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人主張至少聽見方向燈聲響「彈五下」,也有說法認為應該提前十秒、或是保持方向燈閃爍至變道完成。但交通規則中,實際已有明確標準。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接近交岔路口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以完成變換車道並準備轉彎。若駕駛人行駛於慢車道準備右轉,則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提前變換至慢車道;左轉時則需進入交岔路口中心處再行轉彎,不得搶先占用對向車道左轉。有網友指出,實務上應「打好打滿」,方向燈不僅是轉彎的告知,也是避免事故的重要安全機制。亦有人提醒,除了時間與距離外,更應注意是否已觀察後方來車、是否確實靠邊,這些都是安全駕駛的重要環節。若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發生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上,則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金馬路驚魂瞬間!轎車右切停靠 後方騎士竟離奇自摔「滑行倒地」
彰化市金馬路1日下午上演驚險一幕,1名林姓駕駛準備將自小客車往右切進外側車道、欲靠邊停車時,後方一名吳姓機車騎士卻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自摔,整個人連同機車滑倒在外側車道,場面一度嚇壞路過民眾,由於自小客車在騎士倒地後仍向前行駛了一小段距離才逐漸停下,也引發民眾質疑2車間是否曾發生碰撞,事故因果目前尚待調查釐清。事故地點位於金馬路二段,當時林姓駕駛正依規畫動線準備右切靠邊,方向燈已亮起並緩慢移動。同時,後方直行的吳姓騎士疑似遭受不明因素影響,車輛突然失去平衡、整個人向右側倒地,滑行數公尺後才停下。警消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騎士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經送醫治療並無生命危險。令人疑惑的是,自小客車的右側車身出現一道明顯擦痕,而機車前車頭也有損傷,因此到底是騎士因其他因素自摔,還是曾與自小客車發生輕微碰撞才導致摔車,仍需進一步調閱影像及現場分析,警方目前尚未排除任何可能。警方到場後立即對雙方進行酒測,兩人酒測值均為零,排除酒駕疑慮。當地居民透露,金馬路車流量大、車道寬度有限,汽機車在尖峰時段靠邊停車或超車常發生驚險畫面,這次事故更凸顯用路人彼此注意的重要性,警方表示,變換車道或靠邊停車時,務必提前開啟方向燈並保持穩定路線,同時確認後方來車距離是否安全;機車騎士也應對前方車輛動向提高警覺,保持適當距離並減速通過可能有停車動作的車輛,才能避免突發狀況。目前事故責任仍在釐清階段,警方將進一步調閱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深入判定兩車是否有碰撞、誰造成事故等細節,才能釐清當時實際狀況。
怎麼開的?高雄休旅車自撞卡輕軌軌道 延誤1小時恢復通行
高雄輕軌愛河之心站與龍華國小站之間,11月22日傍晚5時許發生一起自撞車禍事故,一輛由22歲王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行經鼓山區大順一路與龍德路口時,突然偏離車道,撞上輕軌軌道旁石墩與號誌燈桿,造成車輛卡在軌道上,輕軌列車因此暫停行駛約1小時才恢復全線通行。警方指出,王男聲稱因身體不適、突然頭暈才失控衝上軌道。當時後方正好有一列輕軌列車接近,所幸駕駛及時煞車,未釀成列車與車輛相撞。事故造成休旅車車頭受損、號誌燈桿毀損,王男臉部擦傷,無需送醫,酒測也無酒精反應。鼓山分局員警到場後,協助將車輛推離軌道移置路旁,並通報捷運公司派員檢修受損號誌。經確認軌道設備無虞後,輕軌全線於晚間6時許恢復正常通行。警方表示,確切肇事原因仍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釐清。警方呼籲,駕駛人若出現身體不適應立即靠邊停車休息,切勿勉強上路,以免發生危險;如遇緊急情況應立即撥打110,警方將即時到場協助處理。
國1新竹段小貨車輪胎脫落釀「4車連環撞」 64歲大貨車司機受困OHCA不治
國道1號南下新竹寶山路段21日下午發生連環車禍。一輛小貨車行駛途中左後輪突然脫落飛出,砸中後方遊覽車,引發4車連環追撞。最後一輛大貨車車頭嚴重變形,64歲莊姓司機受困車內,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新竹市消防局於21日14時56分接獲報案,指出國道1號南下107.3公里處發生4車追撞事故,疑似有人受困。消防人員在15時1分抵達現場,發現由王姓男子(58年次)駕駛的小貨車疑似機件故障,左後輪整個脫落彈飛,後方遊覽車閃避不及直接遭砸中。後方緊跟的營業大貨車與自用大貨車亦因煞車不及接連撞上,巨大撞擊力道使最後一輛大貨車車頭幾乎被壓扁,64歲莊姓駕駛受困駕駛座、失去意識。事故現場散落大量車體與輪胎碎片,其中3輛車已移至路肩,僅最後方大貨車車頭嚴重變形。救難人員使用破壞器材搶救,於15時31分將莊男脫困,但他已呈OHCA狀態,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後仍不治。其餘駕駛酒測值皆為0。事故造成國道1號南下嚴重回堵,警方已排除現場並調查肇因。國道警方提醒,用路人務必定期檢查輪胎螺栓、底盤與老舊機件,行駛途中若發現車輛異常,應立即靠邊停車至安全處,並可透過1968 App通報求援,避免發生意外。
開錯邊一路逆行10公里 國道3號62歲逆向男被警截停
國道3號古坑路段1日晚間驚傳逆向行駛事件,62歲麥姓男子1日晚間駕車自古坑服務區誤上國道3號南向內側車道,逆行約10公里,與他擦車而過的南下車輛駕駛均受驚嚇。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獲報後5分鐘內成功攔截,將車輛引導至外側路肩,所幸未造成意外及人員傷亡。警方指出,1日晚間7時許接獲通報,國道3號南向275公里處古坑路段有一輛自小客車由南往北逆向行駛於南下內側車道。巡邏車於晚間7時34分在南下車道266.8公里處攔獲麥姓男子駕駛的車輛,並立即引導至外側路肩。警方調查,該車自古坑服務區進入國道後逆向行駛約10公里。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國道警察呼籲,用路人如於高速公路行駛途中發覺自己逆向行駛,應立即靠邊停車並開啟危險警告燈,在上游擺放車輛故障標誌,車上人員應迅速下車找尋安全處所等候,並撥打110或1968請求協助。
羅志祥突襲KTV!誤闖「兄弟場」被追出包廂
中天《綜藝OK啦》週二(14日)晚間9點播出「滾!包廂公敵靠邊閃!明星KTV私下“嗨”到無法擋」,藝人小鐘很討厭在KTV遇到愛插歌的人:「劉畊宏一來直接插歌,插2、3首歌就算了,他《本草綱目》插播2百次要帶著我們跳,還會說『鐘!起來!吃這麼多動一下』。」小鐘也經常在KTV擔任氣氛組,還自曝每次唱歌揪團都會用這招:「以前我們那個年代,羅志祥、潘瑋柏跟周杰倫這3個名字最好用,我們要約漂亮女生去唱歌,她們都說『不要』,但我只要說『有羅志祥』,她們就會說『5分鐘後到』。」在場來賓聽了都覺得太誇張,只有潘若迪跳出來幫忙說話:「那次可能是工作的關係,我跟他(羅志祥)早上7點去吃早餐,我問說還有沒有誰要去時,沒半個女生要來,我一說『還有小豬』,她們馬上說『3分鐘到』。」小鐘透露去唱歌會搬出羅志祥名號揪團。 (圖/中天提供)潘若迪還提到羅志祥超會模仿,更拱他用劉德華的歌聲唱《精舞門》,不料羅志祥才剛開口,就被小鐘吐槽:「好像卡古。」羅志祥一聽氣到不行:「是卡古學我!」不過羅志祥也透露自己去KTV其實不太唱歌:「我私底下比較安靜,會躲在旁邊聽別人聊天,如果真的有喝多一點點才會比較嗨,可能就會玩一下,譬如模仿別的歌手來唱我的歌。」他還自曝曾在KTV發生驚險狀況:「我以前還很喜歡挑戰一件事,就是聽到有人唱我的歌時,突然衝進去看他們的反應,但有一次我一進去全部都是平頭、刺青的人,我轉身就往安全梯跑,他們馬上追出來說『嘜走(台語)!小豬』!結果他們是要合照,可是他們追的感覺很可怕。」
台9線深夜驚魂!疲勞駕駛暴衝撞民宅鋼柱 驚醒整條街
台東縣卑南鄉台9線344.9公里處7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輛由邱姓男子(約30歲)駕駛的自小貨車,在深夜行經該路段時疑似因精神不濟,竟失控衝入對向車道,猛烈撞上民宅外的鋼柱與牆面,瞬間巨響驚醒附近居民,場面一度混亂。據了解,事故發生於凌晨12時56分,警方接獲通報後,台東警察分局立即派遣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交通疏導,並協助消防單位進行救援,邱男受困駕駛座內,所幸僅受輕傷,經消防人員協助脫困後送往醫院治療,並無生命危險,現場車頭全毀、車體嚴重變形,住宅外牆亦受波及,鐵門被撞出一大片凹陷。警方初步研判,邱男可能因疲勞駕駛導致注意力不集中進而釀禍,後續仍需進一步調查車速、煞車痕跡及駕駛狀況,以釐清確切肇事原因,警方強調,夜間行車精神不濟是交通事故常見主因之一,呼籲駕駛人若出現打瞌睡或注意力渙散情況,應立即靠邊停車休息,切勿勉強上路,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憾事。
錢都和石二鍋靠邊站!三媽臭臭鍋稱霸小火鍋界「排隊45分鐘也願意」 網友還點名這3間必吃
台灣美食聞名國際,從夜市小吃、手搖飲到新鮮水果,吸引無數觀光客駐足。火鍋更是四季皆宜的全民美食,街頭巷尾可見各式小火鍋店。其中連鎖品牌「三媽臭臭鍋」多年來穩坐人氣寶座,有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稱,前往台中西屯路上的三媽臭臭鍋用餐時,儘管要等待45分鐘,仍甘願為美食埋單,該篇貼文曝光後,引來不少人表示:「不要再去排西屯三媽,讓我有飯吃」。原PO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當抵達這間三媽臭臭鍋用餐時,現場已擠滿人潮。儘管實際排隊等待45分鐘,仍甘願為美食埋單,直呼「好吃我甘願!」並稱這間分店「真的最好吃」。該篇貼文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熱烈共鳴,不少人表示:「12點經過還在排」、「西屯三媽真的超強」、「每次經過人都超多」、「半夜還要排隊真的太誇張了」,甚至有人開玩笑勸大家「不要再去排西屯三媽,讓我有飯吃」。除了西屯店外,許多老饕也分享各地推薦店家。儘管三媽臭臭鍋為全台連鎖體系,但每間分店口味略有差異。有網友點名「新北樹林店」與「台中逢甲店」並列必吃,稱:「樹林三媽根本是傳奇」、「逢甲那家超超好吃」、「宵夜吃這家從大學吃到現在」、「樹林的三媽香氣真的一絕」。不少人總結吃法路線:「北部就去樹林店,中部就是西屯店。」可見「三媽臭臭鍋」不只是連鎖品牌,在特定地區更形成具代表性的在地味道。不僅台灣人熱愛,三媽臭臭鍋的魅力也跨越海峽。近日,一名中國女網友在小紅書發文表示,2016年曾到台灣交換留學,首次品嚐臭臭鍋就「驚為天人」,返陸後久久難忘,形容為「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想起的味道」,但苦於當地難以找到相似選項。其他大陸網友也留言回應:「那味道真的蠻上頭的」、「臭臭鍋愛好者+1」、「深圳可能找得到臭臭鍋,但要吃三媽、8鍋就得飛去台灣」、「第一次看到有人對臭臭鍋這麼著迷,但我吃過後能理解」、「在台灣時一週至少吃一次三媽,臭臭鍋真的好讚」。
內湖康樂隧道驚魂!30歲女駕深夜翻車 疑疲勞駕駛釀禍
台北市內湖區康樂隧道14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時間約在凌晨12時50分,30歲卓姓女子駕駛1輛白色休旅車,獨自行經康樂隧道東向西路段時,疑似因精神不濟或一時分心,突然失控,車輛先擦撞護欄後再翻覆,現場一度傳出巨響,情況相當駭人。所幸的是,車禍發生後,卓女奇蹟似的毫髮無傷,能自行脫困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隨即展開交通管制,並依規定進行蒐證,經過酒測,卓女並未有酒駕情況,排除酒精因素,由於隧道內並無公共監視器畫面可供調閱,僅能依據現場照片與車輛狀況研判事故原因,警方初步推斷,卓女可能因疲勞駕駛,導致注意力渙散,才會在筆直隧道路段突然擦撞護欄,進而造成翻車。警方特別提醒,深夜開車雖車流量較少,但駕駛人容易因疲倦、精神渙散而判斷失誤,往往造成嚴重事故,尤其隧道路段封閉、光線單一,駕駛人更容易出現恍神或「高速催眠」的狀況。警方呼籲所有用路人,若感到疲累務必靠邊休息,切勿勉強駕駛,以避免意外。
假配合真落跑!聯結車違規拒檢逃逸 警拔槍喝止險遭撞
國道1號林口路段9日下午驚傳台營聯結車拒檢逃逸案件,新北國道警在例行巡邏時,發現該車疑似超載且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示意攔停時,駕駛先假意靠邊,隨後卻加速逃離,不僅危險駕駛、還一度試圖衝撞員警,所幸過程中未造成傷亡,警方後續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規辦理。事發於9日下午4時許,巡邏員警於國道1號南向36.4公里處發現異狀,並將車輛攔至40.5公里林口出口槽化線。然而,駕駛趁員警下車盤查時立即踩油門逃逸,並於林口交流道下匝道往市區方向竄逃。警方隨即尾隨並鳴笛、透過擴音器喊話要求停車。期間副駕蔡姓員警更在紅燈時拍打駕駛座車門,示意受檢,但駕駛不僅拒絕,還從最內側直接切換至外側車道右轉,危險舉動差點波及其他用路人。追逐過程中,員警一度下車拔槍喝令,但駕駛仍執意加速,趁車流閃避後繼續往林口市區逃逸。考量現場車多、人車安全,警方未再強行追車,也未開槍制止,最後回返駐地依法舉發,後續將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警方指出,該車之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第29條,汽車裝有貨物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執行交通稽查任務指揮過磅者,可處新臺幣9萬元,另違反第33條1項4款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及33條1項7款跨行車道可分別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及違反第43條危險駕車,則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不服稽查取締則違反第60條1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拒檢或危險駕駛只會讓處罰更重,也危及無辜用路人。若民眾在高速公路上發現危險車輛,可透過「1968警政報案App」即時通報,由國道警派員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高雄MINI突冒火苗燒成廢鐵 車主驚魂脫險茫然站路邊
高雄市楠梓區外環西路2日上午近9時,發生一起驚險車輛起火事故,1輛由黃姓車主駕駛的MINI小客車行駛途中,先於車頭位置冒出白煙,黃男立即將車靠邊停下並下車檢視,未料白煙迅速轉為火苗,車輛很快燃燒起來,瞬間成為路邊焦黑車體,引來路人圍觀。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迅速出動滅火隊到場,抵達時車頭已明顯起火冒煙,消防人員隨即展開佈水線與滅火作業,成功在短時間內將火勢撲滅,防止火勢延燒至鄰近車輛與建物,所幸黃姓車主在火勢擴大前已自行脫困,並無明顯受傷;面對愛車被烈焰吞噬,黃男僅能茫然站在一旁,表情震驚。警方與消防人員在現場拉起警戒線,並協助疏散周邊車流與行人,初步未見人員受傷,車輛起火原因仍待消防署火調小組進一步調查釐清,是否為機械故障、電路短路或其他因素,目前尚無定論。警方表示,將配合後續火調及保險理賠程序,並提醒駕駛遇到車輛冒煙或起火應立即遠離車輛、撥打119及報警,避免嘗試在未受訓情況下靠近滅火,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酒後騎YouBike闖紅燈 男嗆警「你是法律嗎」反吃罰單
新北市蘆洲區31日凌晨驚傳一起誇張事件,1名41歲的王姓男子酒後騎乘公共自行車YouBike返家,卻在行經仁愛街與民族路口時,無視紅燈號誌直接右轉,結果當場被巡邏警員攔下,令人傻眼的是,王男不僅坦承喝酒,還理直氣壯認為「騎腳踏車不算違法」,甚至當街嗆聲員警:「你是法律嗎?」現場一度火藥味十足。據了解,事件發生在凌晨0時許,蘆洲警分局三民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YouBike搖搖晃晃,且紅燈時直接右轉,立刻上前攔查,員警禮貌性告知:「先生,麻煩靠邊停,你闖紅燈了!」沒想到王男面露不滿,隨即反問:「我騎腳踏車你也要開我罰單?」甚至語帶挑釁大嗆:「你是法律嗎?」員警則嚴肅回應:「我不是法律,但法律規定騎腳踏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隨後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66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及第74條,分別針對酒後騎車及闖紅燈,開出兩張罰單,金額各為300元至1200元,並當場禁止王男繼續騎車,避免發生意外。蘆洲警分局提醒,許多民眾誤以為「騎腳踏車喝酒」不會被處罰,但事實上公共自行車屬於慢車,仍需遵守交通法規,警方呼籲,飲酒上路不論駕駛機車、汽車或自行車,都是違法行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中8旬婦宣告不治 遭賓士輾過駕駛殺人罪送辦
台中市南屯區環中路三段28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88歲江姓婦人推著回收車行經上述路段時,遭到39歲陳男駕駛之賓士撞上,而陳男撞上婦人後不僅沒下車查看,還慢速將其輾過。婦人送醫搶救雖一度恢復心跳,仍不幸於稍早宣告傷重不治。陳男後續將被依殺人罪送辦。回顧整起事件,陳男今上午7時許沿環中路三段慢車道往五權西路方向行駛,因不明原因撞上推著回收的江婦,隨後又慢速將其輾過。警消獲報到場後發現江婦已無生命跡象,雖送醫搶救後一度恢復心跳,仍於稍早宣告不治。陳男辯稱發生碰撞後因為要下車查看,欲將車靠邊停妥,沒看到江婦在行走才輾到她。警方檢測後發現陳男酒測值為0,是否有涉及毒駕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訊後依殺人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