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
」 鞭刑 新加坡 馬來西亞 性侵 印尼
13歲童被迫開槍處決殺人犯「現場8萬人圍觀」 塔利班令兒童執行死刑全球震怒
阿富汗東南部霍斯特省(Khost)近日舉行一場引發國際譴責的公開處決,塔利班政權強迫一名年僅13歲的男童,親手處決一名被判謀殺其家族13名成員的男子,場面在超過8萬名男性觀眾面前上演,宛如中世紀式的公開處刑,引發人權團體抨擊為「殘忍且不人道」。處決現場被嚴格管制拍攝,仍有民眾從體育場外錄下大批群眾聚集畫面。根據《獨立報》(The Independent)報導,遭處決的男子為帕克提亞省(Paktia)居民,與另外兩人被指控蓄意殺害該名男童的13位親屬,死者中包括多名婦女與孩童。案件歷經阿富汗三級法院審理,初審、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均判處死刑,塔利班最高領袖希巴圖拉‧阿洪札達(Hibatullah Akhundzada)亦核准執行。塔利班表示,依據伊斯蘭教法,被害者家屬有權選擇寬恕或求償以替代死刑,但死者家屬堅持判決執行。霍斯特省警方發言人穆斯塔格菲爾‧戈巴茲(Mustaghfir Gorbaz)指出,執行槍決的是死者家族的一名親屬,也就是年僅13歲的倖存男童。年僅13歲的男童被迫在大庭廣眾下執行死刑,畫面震撼全球。根據塔利班控制的最高法院聲明,處決儀式結束後,現場進行祈禱,內容包括「國家安全加強、人民享有正當權利、伊斯蘭教法有效施行」等訴求。據悉,塔利班禁止民眾攜帶手機進入體育場,但外部仍有人拍攝到現場聚集成千上萬人的畫面。此外,另外兩名涉案者亦已被判死刑,但由於部分被害者繼承人當天未出席,處決尚未執行。這起事件是塔利班自重新掌權以來所執行的第11起死刑。塔利班政府依據其嚴格解釋的伊斯蘭教法,對殺人、通姦、竊盜等罪行祭出包括死刑、截肢、鞭刑等刑罰。自2021年塔利班重新奪權後,該政權亦持續打壓女性權利,禁止女性就讀中學與大學,並排除女性參與多數職場工作,引發國際廣泛譴責。聯合國駐阿富汗人權特別報告員班奈特(Richard Bennett)於執行當天稍早曾在社群平台X(前推特)發文,表示已接獲公開處決即將發生的通報,並呼籲塔利班立即中止執行。塔利班執政下持續依伊斯蘭教法實施死刑、截肢與鞭刑,引發人權團體關注。(圖/翻攝自X,@Independent)
新加坡通過打詐鞭刑 滿志剛盼台灣參考入法進行民調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9)日正式排案,將「新加坡鞭刑打詐」納入討論。對此,市議員吳志剛辦公室主任滿志剛表示,自己非常樂見,也支持鞭刑入法,因為台灣社會已經被詐騙犯拖到忍無可忍。滿志剛表示,新加坡近日三讀通過打詐鞭刑,並不是為了施暴,而是明白告訴全世界:用詐術、騙術犧牲別人一生的積蓄、毀掉人民的一生,就要付出一輩子的代價。滿志剛提到,台灣如今已經淪為國際眼中的「詐騙天堂、詐騙之島」,跨國詐騙集團洗走幾十億,名下跑車、名牌包、財產無數、享盡富貴,而被害人卻經常妻離子散、孤苦無依,甚至家破人亡;詐騙犯只要十萬、十五萬就能輕鬆交保,簡直是「CP值最高的犯罪」,完全就是社會的不公。滿志剛指出,今年光上半年,台灣的詐騙金額財損就已經高達 480 億,整整是新加坡的四倍。「你忍心看著孩子、父母、長輩、朋友辛苦存下的血汗錢,卻在一天內就被生吞活剝嗎?人民怎麼能不震怒。」滿志剛說,所以自己希望能夠儘速進行全面民調,測試社會對強力手段的支持度;只要社會支持,行政機關就應該回應人民期待,更不可以用「研議中、取得社會共識」等理由拖延。滿志剛強調,新加坡亂世用重典已經上路,台灣應該參考新加坡經驗,挽回社會對正義的最後期待。期盼未來的台灣社會,不能再讓詐騙犯笑著走出法院,不能再讓被害人默默吞下崩裂的人生。「保護受害者,我們人性的善良,也必須在必要時展露鋒芒。」
黃明志涉案現身配合調查!星馬鞭刑制度引關注 「打一鞭就半死」皮開肉綻只能趴睡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Namewee)因涉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近日現身配合當地警方調查,並主動到案說明。隨著調查進展,當局針對其尿液檢測結果公布,指出其體內驗出包含安非他命、K他命等在內共四種毒品反應,引發輿論關注其在新馬地區可能面臨的刑責。其中,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鞭刑」制度,再次成為外界討論焦點。對此,台灣社會記者林裕豐日前在節目中分享,施行鞭刑「過程極為殘酷」;另外旅居新加坡超過三十年的台灣知名歌仔戲演員洪秀玉也指出,曾聽聞有外國遊客在觀光景點塗鴉,最終遭處鞭刑,「打一鞭就半死,皮肉裂開。」林裕豐日前在節目《震震有詞》上透露,曾受邀觀賞新馬地區施行鞭刑的紀錄影片,形容過程極為殘酷:「行刑前會將犯人衣服剝光,拉成X型固定,行刑者必須確認體能條件合格,打下去皮開肉綻,打完還會幫你上藥,再繼續鞭。」他指出,曾有部分台灣民間團體主張引進鞭刑作為詐騙防制手段,但看完實際施刑影像後,多數人選擇噤聲不再推動,因其震撼程度超乎想像。林裕豐指出,相較台灣目前以自由刑與罰金為主的刑責制度,新馬的體罰設計帶有強烈「身體懲戒」意味。他認為,該制度雖然爭議性高,部分人批評其不人道、違反文明原則,但新加坡與馬來西亞仍選擇保留,顯示當地政府視其為打擊重大犯罪的重要手段。旅居新加坡30年,演員洪秀玉分享當地鞭刑震撼經驗,認為制度雖嚴厲但有效維持治安。(圖/報系資料照)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旅居新加坡超過三十年的台灣知名歌仔戲演員洪秀玉也分享對當地鞭刑制度的親身觀察。她指出,新加坡社會普遍對法律存有高度敬畏,夜間治安良好,甚至連外送餐點放在門口都無人敢偷。她曾聽聞有外國遊客在觀光景點塗鴉,最終遭處鞭刑,「打一鞭就半死,皮肉裂開,無法躺只能趴著睡」,並強調此制度雖顯嚴酷,卻有效發揮警戒與威懾功能。據了解,新加坡的鞭刑制度目前僅適用於50歲以下、身心狀況良好的男性罪犯,針對販毒、性侵、搶劫等重大刑案,法院一次最多可判處24鞭。施刑由監獄訓練有素的人員執行,以長約1.2公尺、直徑1.27公分的藤鞭抽打臀部,全程須由醫師監督,防止犯人因劇痛休克。此外,少年感化院內未成年男子若有重大違規,也可能依法處以鞭刑處罰。目前黃明志案件仍在調查階段,是否提起公訴及具體適用何種法律處分,仍待當局釐清事證與法院裁定。然而事件已讓外界再度聚焦新馬地區獨有的司法制度,並引發關於刑罰與人權之間的討論。CTWANT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應推定其為無罪。CTWANT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新加坡可鞭刑含4大原因 Cheap嘆台灣難以比照:受兩公約限制
面對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各國政府紛紛研擬對策以遏止犯罪。新加坡近期考慮修法,未來可能對涉及詐欺罪行的主謀與車手施以鞭刑,以加強嚇阻效果。此舉引發台灣立法機關內部討論,有立委建議應比照辦理。不過,百萬粉絲網紅Cheap在社群平台分析指出,新加坡之所以能施行鞭刑,與其特殊國情有關,而台灣則受《兩公約》限制,難以推動類似作法。Cheap在其臉書粉絲專頁列出新加坡能推行鞭刑的四項主因:首先是「具備國際影響力」。新加坡身為亞洲金融重鎮與航運中樞,亦為跨國企業的亞太總部所在地,商業環境穩定、安全且高效率,儘管外界可能批評其政策,但在全球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使其他國家無法忽視其存在。第二點為「國內支持度高」。新加坡社會普遍接受「守法即安全」的價值觀,民眾從小即被灌輸「違法就應受罰」的理念,與政府之間形成「你懲罰壞人、我獲得安全生活」的共識,反映出其法律制度的高度社會認同。第三為「國際壓力效用有限」。Cheap指出,歐盟與聯合國雖可對個別國家施壓,但無實質軍事或經濟制裁手段,對新加坡而言缺乏強制力。他舉1994年美國青年在當地塗鴉遭判鞭刑一案為例,當時即使美國總統柯林頓親自出面求情,仍未改變新加坡的司法決定。第四則是「施刑程序謹慎」。新加坡的鞭刑並非任意施加,而是依照明確程序進行,鞭刑結束後亦會提供醫療照護與包紮,整體執行方式較為人道,避免落入粗暴或羞辱性的形象。至於台灣是否可能比照辦理?Cheap分析,台灣具備護國神山台積電、民間支持死刑比例高,具一定程度的國際談判籌碼,但也因已簽署聯合國《兩公約》,明確禁止酷刑與不人道待遇,因此即使社會有共鳴,法律上也難以實施鞭刑。《兩公約》係指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文禁止酷刑、奴役與任意刑罰,並保障言論、信仰與參政自由,對死刑的執行亦設有諸多限制。Cheap強調,新加坡未簽署該公約,亦無加入聯合國,故無受其約束。相較之下,台灣儘管未獲國際組織正式承認,卻長期承擔國際人權責任,反而成為受壓一方,顯現國際現實與法律限制之間的落差。
立委提借鏡新加坡「詐騙用鞭刑」 醫列2問題:費用、責任算誰的?
新加坡最近擬修法,將對涉入詐騙或與詐騙相關罪行者施以鞭刑,最高可能面臨24鞭處罰,而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認為,此舉為更具嚇阻力的懲處方式,值得台灣學習。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內科醫師姜冠宇點出2大問題,包括鞭刑後續可能出現的醫療費用誰來出?若當事人在接受鞭刑後感染逝世,責任又算誰的? 姜冠宇17日在臉書粉專撰文道,「請立法委員高抬貴手!」鞭刑不是只有當下執行完就結束,後續可能出現複雜傷口感染、蜂窩性組織炎、蓄膿要開刀者,到時候相關費用是健保承擔,還是要當事人付錢?姜冠宇質疑,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必須有醫師在場並事前認定「身體狀況可承受」,過程中若醫師認為不宜繼續,必須即刻停止,「這在台灣會不會引發別的議題?」姜冠宇表示,如果醫師經評估後同意鞭刑,但當事人最後傷口感染敗血症還抗藥菌逝世,責任該算誰的?「我們的認定,恐怕國情跟新加坡不太一樣捏」、「不要小看傷口軟組織感染,現在全球暖化,軟組織感染很容易掛掉的,在醫院傷口感染可是大事啊」。姜冠宇直言,提出第一步想法、做法就受到挑戰是很正常的,但不能高興做就直接用衝的,只是想提醒說相關配套措施也該要有,「如果一路到敗血症掰掰都全自費還不能告醫師是共識,那記得寫進法條喔!」
新加坡擬對詐騙犯判最高24鞭 洪孟楷:台灣也該思考能不能做
新加坡為打擊詐騙犯罪,正研擬修訂刑法,未來凡替詐騙集團洗錢、提供身分資料、或擔任車手者,最高可處12下鞭刑;若為犯罪集團成員,更可達24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16)日指出,新加坡與台灣同樣深受詐騙之害,新加坡已邁出更積極一步,台灣也該思考我們能不能做?我們該怎麼做?「亂世用重典,對詐騙犯施以鞭刑,才能真正嚇阻犯罪」。「新加坡能!台灣能不能?針對詐騙犯用鞭刑,贊成請加一!」洪孟楷指出,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刑法修正草案規劃,未來凡涉入詐騙或與詐騙相關罪行者,將可能面臨鞭刑處罰。亂世用重典。過去幾年,新加坡與台灣的情況相似,都深受詐騙之害。許多家庭的退休金、畢生積蓄被騙光,讓社會憤慨不已。雖然各國都不斷加重刑罰,但詐騙仍層出不窮,甚至讓民眾普遍希望「罰再重一點」。如今,新加坡考慮導入鞭刑,正是試圖在罰鍰與刑期之間,找到更有嚇阻力的處罰方式。洪孟楷說明,目前新加坡對詐騙罪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與罰款,但尚未包括鞭刑。僅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因詐騙造成的損失就達新台幣約107億元,案件數與金額仍不斷攀升。新修法草案中,凡替詐騙集團洗錢、提供身分資料、或擔任車手者,最高可處12下鞭刑;若為犯罪集團成員,更可達24鞭;依新加坡法律,成年男性(18至50歲)最高可受24鞭處罰。洪孟楷提到,台灣過去長期飽受詐騙、酒駕等惡行困擾,雖然屢次修法加重刑罰,卻仍無法根治。過去也曾有學者與民眾倡議引進新加坡的鞭刑制度──他山之石,是否能夠攻錯?這或許需要更多社會共識,但新加坡已邁出更積極一步,台灣也該思考:我們能不能做?我們該怎麼做?才能真正嚇阻犯罪,遏止詐騙橫行。洪孟楷說,日前與立法院長韓國瑜前往日本國會交流,借鏡日本的優良政策。未來他也將建議韓國瑜,國會交流可前往新加坡,尤其希望能實地了解鞭刑制度,深入研究其對社會治安、犯罪率與民意接受度的影響,作為未來修法的參考依據。
新加坡對詐騙犯「鞭刑伺候」!主嫌最高挨24鞭 車手也難逃嚴懲
新加坡為打擊詐騙犯罪猖獗,當地內政部提出《刑法(雜項修正)法案》,除強化對詐騙主嫌的處罰外,亦對提供協助的詐騙共犯祭出鞭刑等嚴厲刑責,其中,針對主謀與幫助者施以鞭刑,主嫌最重可處24下,提供帳號或證件的「詐騙車手」也恐挨最多12下,消息一出引發社會關注。根據《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報導,該法案已於10月14日提交國會審議,草案中指出,凡涉及詐騙行為者,包括詐騙主嫌、詐騙集團成員與招募者,未來將面臨最少六下、最高24下的強制鞭刑。至於俗稱「詐騙車手」的共犯,如提供Singpass帳密、SIM卡或銀行帳戶以協助詐騙行為者,也將面臨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是否執行由法院判決時決定。根據官方統計,自2019年以來,新加坡因詐騙損失金額已超過34億新幣(約新台幣816億元),其中2024年單年就損失高達11億新幣(約新台幣264億元),2025年前八個月也已超過6億新幣(約新台幣144億元)。新加坡內政部表示,詐騙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打擊詐騙仍是施政首要任務。今年3月,新加坡時任內政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曾在預算辯論時表態,政府正考慮以鞭刑作為對特定詐騙犯罪的處罰方式,法案內容顯示這項立場已具體化。法案也針對「欺騙」相關罪行進行修正,目前對詐欺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有期徒刑及罰金,但未涵蓋鞭刑;新法通過後,若情節嚴重,法院將可裁定加以鞭刑處分。除了詐騙與欺詐,新法案亦涵蓋其他重要修正事項,包括性犯罪、對弱勢者的致命虐待、惡意散布公務員個資(doxxing)、青少年重犯的懲處方式,以及貴金屬交易行為的規範更新等。新法擬將可施行鞭刑的罪行進行全面檢討。目前共有161項罪名可判處鞭刑,其中65項為強制性。新法將針對22項罪行移除或改為酌情施行鞭刑,例如《鐵路法》下涉及危害乘客安全的舊有規範,因已不具重大公共關注,擬移除鞭刑規定。其他如恐嚇取財、攜帶攻擊性武器等罪行,亦將改為酌情處罰。在性犯罪部分,修法將避免將成年人間合意的「色情訊息傳送」(sexting)定罪,並提高未成年猥褻物件的年齡標準,由現行16歲上調至18歲。另外,為因應AI技術發展,擬將AI生成的未成年色情影像納入違法範圍,新增「非合意私密影像製作罪」,並針對大規模散布不雅物加重刑責。新加坡內政部指出,現行刑罰難以有效嚇阻類似案件,未來若違法流通猥褻物品達10人以上,將視為「大規模散播」,最重可處5年徒刑及罰款;若涉未滿18歲人士,刑期可達7年。除此之外,對於跨國性誘犯罪行,若犯嫌與受害人計畫或實際前往海外發生不法性行為,且其中一人來自新加坡,未來亦將納入《刑法》適用範圍。若受害人未滿14歲,最高刑期將由4年提升至7年;若年齡為14至17歲,視情節最重可處5年徒刑,並對「具剝削性關係」進行特別處理。法案也建議,對於虐待致死的弱勢受害者,最高刑期由現行20年提升至30年或無期徒刑;並取消對公務員散布個資罪(doxxing)需證明受害者感受威脅的門檻,僅須認定行為人意圖騷擾即可定罪。此外,16至17歲的青少年若涉及嚴重犯罪,將不再僅限於青少年法庭審理,而可移送國家法院或高等法院,接受更具嚇阻性的判刑,包括改革訓練或鞭刑等。據了解,鞭刑在新加坡屬於合法體罰且廣泛適用於各類嚴重刑事案件。按照當地現行法律,司法鞭刑僅適用於年齡不超過50歲且身體健康的男性罪犯,每次庭審所能判處的鞭數上限為24下。執行時由接受過專業訓練的監獄署人員在監獄內進行,並由醫師全程監督。行刑用的藤鞭長約1.2公尺、直徑約1.27公分,主要抽打犯人的臀部,據曾目睹執行情形的目擊者描述,通常打至第三下後臀部即出現大量出血,若執行至24下,傷勢往往極為嚴重,血肉模糊。新加坡的內政部強調,修法目的在於讓新加坡的刑事法規更具現代性與威嚇力,同時確保法律對新型犯罪具備應對能力,保障社會整體安全。鞭刑在新加坡為合法體罰,僅適用於50歲以下健康男性,執行時由專人在監獄內施行。(圖/翻攝自X,@thenewpaper)
台灣看不到的刑罰!創作才子跨國獵兒少性虐片 硬碟藏1.7萬色情片「代價是22個月加2鞭」
新加坡一名在國際音樂平台享有百萬點擊率的知名音樂創作人伊利亞(Iliya Zaki bin Aziz,33歲),驚傳沉淪暗黑世界!他被查出竟是潛藏色情網路多年的「老司機」,不僅持有多達1.7萬多部色情影片,其中更有逾1200部涉及駭人聽聞的兒童性虐內容,連5歲幼童受害畫面都赫然在列!法院昨(8日)宣判,這名星光熠熠的音樂才子因持有兒童性虐內容影片與照片,遭重判坐牢22個月,外加2下鞭刑,判決一出立刻引發鄉民熱議。根據新加坡的亞洲新聞台(CNA,Channel NewsAsia)等媒體報導,這名任職於美國音樂公司的伊利亞,早從2020年起,就開始對年約十五六歲的少女產生特殊興趣,進而踏入色情世界。他為了擴大搜索範圍,甚至不惜利用Google翻譯,將關鍵字轉換為泰語、越南語等多國語言,進行跨國「獵豔」。檢方指出,伊利亞犯行嚴重,不僅流連色情網站,更付費訂閱並加入多個Telegram色情群組,甚至動用VPN和安全瀏覽器,進入暗網(Dark Web)取得兒童性虐待內容,行為相當惡劣。警方刑事偵查局特別罪案組接獲線報,於2021年10月7日突擊伊利亞住處,當場查扣了電腦、手機及數個外接硬碟。清查結果,查獲的色情內容容量竟高達1.37TB!共計有1萬7320部色情影片,其中1249部被證實涉及殘忍的兒童性虐待影像。主控官痛批,被告的行為根本是在「製造需求」,無疑將促成更多無辜兒童受害,求處至少24週徒刑與4下鞭刑。面對排山倒海的鐵證,伊利亞早前已承認擁有兒童性虐內容的控狀。法官在下判時特別強調,被告下載的影片中,甚至有五歲幼童被侵犯的場景,因此刑罰必須具備強烈阻嚇作用。雖然庭上揭露伊利亞被診斷患有憂鬱症,但心理醫生鑑定指出,他的「看片習慣」與其精神疾病並無直接關聯,等於戳破他想以「心病」脫罪的說法。最終,法院認定其罪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22個月,併處2下重懲鞭刑,全案依法判決。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方突擊查扣的電腦與硬碟,清查出高達1.37TB的色情內容,總數近2萬部,成伊利亞入罪關鍵。(圖/翻攝自新加坡Channel NewsAsia網頁)
新加坡男童被監護人虐待! 17小時遭衣架狠打620次「斷6根肋骨」
新加坡一名30歲男子長期對未滿14歲的男童施暴,包括在17小時內用衣架毆打男童超過620次,還命令男童做伏地挺身姿勢,踩踏、踢踹男童45次,導致男童6根肋骨斷裂、肺水腫、腎衰竭、心臟瓣膜關閉不全,殘忍行徑引發外界關注。根據《聯合早報》、《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一名30歲男子,是男童的監護人,被控抵觸新加坡7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1項蓄意導致他人重傷罪,以及2項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等罪名。而受害男童未滿14歲,法院為了保護孩童身分,禁止媒體公開姓名與案發地點等資訊。起訴書指出,被告在2022年至2023年間,多次以各種理由對男童施暴。2022年初,他因不滿男童「不會扣鈕扣」,用衣架毆打至少6次;2023年1月,他強迫男童維持伏地挺身姿勢3小時,並持衣架持續毆打其臀部;2023年2月,他為了阻止男童說話扇男童巴掌;2023年3月1日,他朝男童的左臉頰揮了數拳、拿衣架打男童背部,還將男童關進廁所。2023年3月10日淩晨2時至晚上7時,被告長達17小時不停折磨男童,先是用衣架擊打男童全身至少620次,再逼男童維持伏地挺身姿勢,並踩踏其背部與臀部至少45次,還用腳猛踢他的肋骨,導致男童兩側6根肋骨骨折,臉部和臀部大面積瘀傷、肺挫傷、肺水腫,引發男童急性腎衰竭,還出現嚴重高血壓及因腎衰竭所造成的心臟瓣膜關閉不全。據悉,被告原定於9月12日認罪,但又臨時對部分案情提出異議,律師聲請控辯雙方先召開審前會議,再決定認罪事宜。案件因此延至10月15日再審,目前被告以3萬元新幣(約新台幣71萬元)保釋在外。根據新加坡刑法,若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名成立,被告恐面臨最長8年刑期,並處以最高8000元新幣(約新台幣19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而蓄意重傷罪最高可判10年徒刑,另加罰款或鞭刑。
三立前主持人表態挺江祖平! 批龔益霆「被寵壞」:仗著老爸權勢囂張狂妄
八點檔女演員江祖平近日自爆,遭三立電視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性侵,且他還涉嫌性騷多名工作人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陸陸續續有藝人出面力挺,曾在三立擔任節目《健康有方》主持人的資深媒體人楊月娥也發聲表態,「龔益霆明顯是被寵壞的小孩」,並強調潛規則不是鐵律,尊重人才是王道。楊月娥10日在臉書發文,分享對江祖平事件的看法,她提到,演藝圈是個複雜的圈子,這也是她不讓女兒當藝人的原因之一,「私領域一旦被擴大檢視,就等著被鞭刑,非常殘酷、非常無言,說什麼都不是、不說什麼也不是。這社會從來不就事論事,扯東扯西,風向球亂飛,吃瓜看戲,就想看妳痛哭流涕。」楊月娥表示,一個被欺負的女明星要說出真相,擔心的是媽媽會難過,也需要擁有很大的勇氣來面對,「而龔益霆明顯是被寵壞的小孩,仗著老爸的權勢,囂張狂妄」,並直言不顧及他人感受的性格也許是與生俱來,但環境絕對脫離不了關係,夜路走多還是會撞到鬼。楊月娥呼籲,經常溝通是家庭關係密切的原因,遇到事情互相說出來,可以集思廣益,父母也要嚴守不責備、不嘲笑、不亂建議的原則,給滿情緒價值、給愛陪伴度過難關,最後更強調「潛規則不是鐵律,尊重人才是王道。」◎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加坡加重打擊電子菸 販售進口「喪屍煙彈」最重關20年
新加坡自2018年起已禁止電子菸,該國有世界上最嚴苛的毒品法,而9月起當局加重打擊毒電子菸,實施更高額罰款、更長的監禁刑期,甚至還會施以鞭刑,在該國販售進口喪屍煙彈的人,最重關20年。據《衛報》報導,新加坡9月起對電子菸實施更嚴格的措施,回應外界對電子菸摻入麻醉劑依托咪酯(etomidate)的擔憂,俗稱Kpods。根據新規,依托咪酯將從「毒物」重新分類為C類毒品,依托咪酯是一種靜脈注射麻醉劑,用於醫療用途,而新加坡當局表示,它越來越常被混入電子菸煙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資料,依托咪酯已於今年2月被香港和大陸列為危險藥物,並且已在印尼和泰國的電子菸產品中被發現。在新加坡使用含藥電子菸的處罰,未滿18歲者罰500新元(約新台幣1.1萬元),成年人罰700新元(約新台幣1.6萬元),他們還必須參加最長6個月的勒戒課程,累犯可能被處以最高2000新元(約新台幣4.7萬元)罰款或10年監禁。如果是進口喪屍煙彈的人,面臨3至20年徒刑,並處以鞭刑,被查到販售Kpods的人,則可被判2至10年徒刑,並處以鞭刑。官員表示,他們7月對查獲的電子菸進行隨機檢測,1/3都有依托咪酯,有網路賣家賣喪屍煙彈,聲稱無法透過尿液檢測出來。至於為何新加坡如此關注電子菸?衛生部長王乙康(Ong Ye Kung)表示,電子菸已成為「通往嚴重藥物濫用的入口」,約1/3使用者未滿18歲,超過一半未滿30歲。據當地媒體報導,學校已配發可檢測尼古丁的唾液檢測工具,若學生被查出吸電子菸,將面臨包括停學或開除在內的紀律處分。
擁抱接吻成罪?印尼亞齊省兩男被判鞭刑 人權團體批殘酷歧視
印尼亞齊省(Aceh)奉行嚴格伊斯蘭教法,凡被認定違反道德規範者,可能面臨公開鞭刑,包括未婚性行為、同性性行為、賭博、飲酒,甚至女性穿著過緊衣物或男性缺席週五禮拜。該省26日再次出現公開鞭刑事件,兩名20歲與21歲的男子因在公園廁所擁抱、接吻,被判各受80下鞭刑。根據《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 AP)報導,當天約有上百人聚集在班達亞齊市(Banda Aceh)公園觀看,兩人被宗教警察押上舞台,由身穿長袍、戴頭套的執法人員以藤條鞭打背部。法院紀錄指出,今年4月居民檢舉後,警方在廁所內發現兩人擁抱接吻,並裁定行為違反教法。調查顯示,兩人先透過交友應用程式認識,之後相約在公園見面。除了這兩名男子,當日另有八人因通姦與賭博遭到公開鞭刑。亞齊省自2006年設立宗教警察與教法法庭後,已多次出現同性戀相關案件。2021年兩名男子因性行為遭公開處罰,引發國際關注。2015年起,亞齊省甚至將教法適用範圍擴及非穆斯林,相關爭議持續延燒。人權團體對此持續表達譴責。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批評,這種鞭刑是「國家核可的歧視與殘酷行為」,成年人間的合意關係不應被定罪。印尼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代理執行長拉赫馬瓦蒂(Maidina Rahmawati)也指出,公開鞭刑不僅違反印尼的人權承諾,也有損國際形象。然而,部分當地居民仍認為此舉有嚇阻作用。班達亞齊市民薩普特拉(Aulia Saputra)表示,希望透過公開處罰,能讓違規者記取教訓,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國際特赦組織批評公開鞭刑是國家核可的殘酷與歧視,呼籲終止此類懲罰。(圖/翻攝自X,@people)@TorontoStar·
霸凌女同學還發死亡威脅! 新加坡教育部重罰「鞭刑9歲男童」
新加坡盛港康林小學(Sengkang Green Primary School)近日發生校園霸凌事件,一名女童被同班3名9歲男同學長期欺凌,不僅多次被言語辱罵,身上還出現瘀傷,甚至女童及其家人還收到死亡威脅。在女童母親透過社群媒體發文控訴校方處理不當後,事件引發熱議,新加坡教育部隨後也公布案件細節,表示已對霸凌學生處以鞭刑。根據《星島頭條》、《獅城新聞》報導,今年4月,A同學言語侮辱該女童,女童也用言語回應,老師得知後要求雙方互相道歉並多次調換女童座位。直到今年7月,女童仍遭到A同學與B同學言語辱罵,女童也有還嘴,老師再次要求3名學生互相道歉。之後A同學更透過家長取得女童家中聯絡方式,並與B同學及C同學多次打電話騷擾女童及家人,其中C同學甚至對女童及家人發出死亡威脅。8月7日,女童身上出現瘀傷,監視器畫面顯示是C同學用書包砸女童。在長期霸凌下,女童最終休學並接受心理輔導。女童母親Ni Yin在社群媒體發文,指出女兒受到霸凌的經過,並批評校方處理不當,要求嚴懲霸凌者,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新加坡教育部20日回應,表示校方接獲通報後,已立即對3名男學生實施停課,並與家長溝通。其中對女童動手的C同學已於8月12日接受鞭刑。經過校方調解後,Ni Yin最終同意在女兒的心理障礙消除後,回到原校就讀。新加坡教育部強調,他們與校方都堅決反對任何霸凌行為,但不鼓勵家長在網路上渲染情緒,該案件引發針對學生與老師的網路攻擊與肉搜,「這些網路暴力行為本身也是霸凌」,可能會傳遞給孩子們錯誤訊息,也會阻礙校方的處理與調解。
45歲狠父虐殺5歲女兒遭判刑35年 不服上訴慘變終身監禁
新加坡一名45歲男子阿強(化名)虐待2名親生子女長達2年,在一次拳打腳踢下把5歲女兒艾莎(Ayeesha)活活打死。事情曝光後,阿強承認虐童、誤殺和銷毀證據等6項罪,遭判35年有期徒刑,但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最終卻被法官駁回,並改判終身監禁。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現年45歲的被告阿強去(2024)年開庭時,承認誤殺5歲女兒艾莎,且長期虐待年幼兒女和銷毀證據等6項罪,被判處34年6個月有期徒刑和12下鞭刑;而阿強被診斷患有椎間盤退化和椎間盤壓縮神經,不適於接受鞭刑,故改多坐牢半年取代,阿強最終得面臨35年刑期。針對法院的判決阿強不服提出上訴,他的辯護律師指出,阿強面對謀殺控訴在審訊期間,在謀殺減輕至誤殺後選擇認罪,他也積極改變自己,更向警方坦承犯下的罪行,故懇請法官減輕刑期至25年6個月至30年。不過,原告和檢方指控,被告認罪的因素不能取代懲戒和阻嚇的重要性,更何況阿強在殺害艾莎後企圖掩蓋犯罪事實,被找到證據才向警方「認罪」,毫無表現出悔意。阿強的上訴案於今(11)日審理,經大法官聆聽雙方陳述後,駁回被告阿強的上訴,並改判他終身監禁和12下鞭刑,但有鑑於他身體問題不適於接受鞭刑,同樣保留以6個月刑期取代鞭刑。法官則表示,日後會以書面方式,闡明為何做出終身監禁判決的理由。這起狠父虐殺5歲女兒的案件,發生在2015年至2017年8月,一對夫妻將子女關在家中廁所,還不給兩人穿衣服,每天給的食物不夠,害姊弟餓到吃自己的糞便充飢;而有武術底子的被告阿強常對艾莎拳打腳踢,甚至掐脖子或抓住頭髮把她舉起,幾乎把女兒當人肉沙包,而艾莎最後經法醫鑑定,死因是頭部受鈍力創傷。◎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鐙輝後悔離開台積電 放狠話「退出演藝圈」
黃鐙輝、籃籃主持公視台語台旅遊實境節目最新一集《行!鬥陣出國去!》,與林俊逸、啦啦隊女孩若潼、台語顧問陳豐惠前往新加坡,在曾於電子業上班、目前在當地開臺灣快炒餐廳的Tony帶領下,造訪熱門景點,同樣也待過電子業的黃鐙輝談及以前和現在的生活,語出驚人地坦言自己後悔離開台積電,甚至放話要離開演藝圈。黃鐙輝換上東風格女裝。(圖/公視台語台提供)Tony過去在電子科技業工作,與曾是半導體工程師的黃鐙輝背景相同,與Tony未曾後悔自己的選擇不同,黃鐙輝自嘲,他很後悔放棄台積電工作、在演藝圈打拼,「我以前就是做半導體的,我要是知道台積電會賺這麼多,我就在那裡不走了」。黃鐙輝開完玩笑,接著表示雖然現在賺的沒有在半導體產業的時候多,但是現在的人生比以前快樂很多,尤其他很開心自己能夠散播歡樂給觀眾,「賺多賺少不是最重要的,重點是你做的事情有沒有高興,只要感到快樂,我們人生就是幸福的。」黃鐙輝在公園示範甩手功時,Tony突然臉色大變,收起笑臉地問他:「你這樣妨害風化,有比較超過,你昨晚有做什麼事嗎?」接著就要帶黃鐙輝到警察局,嚇得黃鐙輝趕緊回想前一天發生的點點滴滴,強調自己在新加坡都特別小心,就怕遭受鞭刑之苦。但其實,這是Tony為了百年歷史景點「舊禧街警察局」所設計的哏,得知真相的黃鐙輝馬上鬆口氣,一旁看好戲的籃籃則故意直呼可惜。黃鐙輝、籃籃想替個性「古意」的Tony製造難忘回憶,特別準備七彩鮮豔的緊身衣,邀請他、林俊逸、若潼、台語老師換上,一起在繽紛的「舊禧街警察局」前拍照留念。參觀完融合多種族文化的「克里斯南興都廟(印度廟)」,Tony帶大家前往雅「柏中心熟食區」。身為第54屆金鐘獎最佳男配角的黃鐙輝,自信滿滿的要替眾人點咖啡,面對發音相似的各種品項,他忍不住請求老闆給提示,但在籃籃等人面前則口出狂言:「我如果不對,我就頭剁下來,我退出演藝圈!」結果最後被拆穿的他,只能虛心接受大家的無情嘲笑。
大馬母旁觀「61歲男友」性侵14歲女兒! 竟還合謀飯店再次作案
馬來西亞一名36歲母親目睹14歲女兒遭到61歲男友性侵後,不但沒有制止,還放任男友施暴。警方調查後發現,母親竟還協助男友再度犯案,目前2人均被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根據《星洲網》引述《大都會日報》報導,馬來西亞武吉阿曼警方指出,嫌犯是被害少女母親的男友,第一次性侵少女是在2024年中。少女表示,案發當天下午4時多,她正在母親的房間內休息,突然感覺有人在觸碰自己身體,少女驚醒後,發現是母親與她61歲的男友站在床邊。少女透露,當下母親不僅沒有阻止對方,還在一旁冷眼旁觀,甚至協助男友性侵她。2025年6月25日,少女無意間發現母親與男友的對話紀錄,才得知2人計畫要在飯店再次性侵她,少女嚇得逃往朋友家求助,並在友人陪同下報警。警方獲報後,於6月28日逮捕2名嫌犯。根據馬來西亞法律,一旦性侵罪成立,嫌犯可面臨最高20年有期徒刑及鞭刑,目前2人已被法庭批准延長扣押7日。
伊朗再禁養狗自由!擴大遛狗禁令波及18城 民怨:政府不該干涉生活
伊朗當局近期再度擴大對民間養犬行為的限制,除了原先首都德黑蘭(Tehran)已禁遛狗,如今進一步擴大至全國至少18座城市,連開車攜帶寵物犬也被明文禁止。此舉引發民間反彈,批評政府不應將重心放在打壓民間自由。根據《BBC》報導,伊朗自1979年伊斯蘭革命以來,官方一直將養狗視為「不潔」且帶有西方文化影響的行為。儘管政府極力打壓,但養狗文化近年在年輕人間悄悄盛行,成為一種低調反抗保守體制的象徵。近期如伊斯法罕(Isfahan)、克爾曼(Kerman)等地相繼頒布禁令,伊拉姆市(Ilam)更宣布違規者將依法處置。儘管目前尚無全國性明文法律禁止養狗,但檢察官可依地方命令發布禁令,由警方執行。西部哈馬丹市(Hamedan)檢察官納加菲(Abbas Najafi)強調,遛狗是對公共衛生與安寧的威脅。過去已有不少飼主因違規遛狗遭逮捕,甚至狗隻被充公,民眾多改於夜間僻靜處遛狗或以車代步,躲避查緝。伊朗最高領袖哈米尼(Ayatollah Ali Khamenei)曾表示,養狗僅限於牧羊、狩獵或安全用途,其餘皆為「應受譴責」的行為。早於2010年,伊朗文化與伊斯蘭指導部便已禁止寵物相關廣告,2014年議會更曾提案對遛狗者處以罰款甚至鞭刑,儘管該法案未獲通過。此次新一輪禁令再度引發批評聲浪,認為政府應優先打擊治安問題,而非無端限制民眾生活自由。在伊朗,養狗、反對強制戴頭巾、參加地下派對、飲酒等行為,長年來都是民眾用以抗衡神權體制的象徵,官方此次再度強硬態度,也勢必將引發更多社會矛盾。伊朗近日擴大「遛狗禁令」,禁止民眾在18座城市遛狗、車載寵物,引發爭議。(圖/翻攝自X)
印尼情侶忍不住「婚前激戰」…各遭判鞭刑100下 殘忍用刑畫面曝
印尼亞齊省是該國唯一實行全伊斯蘭刑法與鞭刑的地區,當地時間4日進行一場公開鞭刑,其中2名受刑人是一對情侶,他們因為犯下「婚前性行為」遭當局分別判罰100下鞭刑。男子被鞭刑後痛苦到全身無力,下體幾乎癱瘓需要由旁人攙扶,場面十分殘忍。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印尼亞齊省有明文規定,酗酒和賭博等行為都是違法,而依照實施伊斯蘭教法,未婚情侶在婚前若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違法,違者得處以公開鞭刑。而當地時間4日有一對情侶因婚前性行為,在公園當眾各被罰100下鞭刑。用刑畫面在網上流傳,男子站著被伊斯蘭教法警察鞭打,女子是由女性警員執行,從曝光的畫面中,男子被鞭打時臉上表情痛苦,下體幾乎癱瘓狀態,已經無法好好站著,還須由工作人員攙扶。據悉,用刑現場有安排醫師隨時掌握受刑人身體狀況,允許「分期付款」,當受刑人無法承受鞭刑時會暫停,等到受刑人恢復體力後繼續執行。用刑當天不只有這對情侶,還有另外3人因涉賭及喝酒分別遭鞭打49下。班達亞齊市長伊莉莎(Illiza Sa’aduddin Djamal)公開表示,這些處罰是針對賭博、飲酒、通姦,以及同志戀愛等,更強調鞭刑是「悔過的起點」,要為社會帶來道德警示。即便國際上提倡人權的團體公開呼籲,停止「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鞭刑」,但當地民眾依舊支持這類刑罰,還將此視為維護當地社會風氣的有效方法。據國際特赦組織印尼分布公開統計數據,亞齊省於2020年至少對254人公開執行鞭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7旬色翁14小時航程內「猥褻4女達7次」 他躲過鞭刑遭判9個月
新加坡航空去年一架從美國舊金山飛新加坡的班機,發生4名空姐遭性騷擾的事件,一名73歲的印度男子,7度伸鹹豬手觸摸4名空姐的臀部和大腿,雖然被告律師以男子年邁以及未直接觸碰肌膚等理由求情,雖然男子2日逃過該國嚴格的鞭刑,但仍被新加坡法院判刑入獄9個月。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18日,來自印度、73歲的拉梅許(BalasubramanianRamesh),被控從美國舊金山飛往新加坡的新航SQ31班機上,約17小時內7度性騷擾4名空姐。根據報導,大約在淩晨3時許,當時坐在走道座位的拉梅許,先對一名25歲、推著餐車的空姐觸碰臀部,5分鐘後,另一名26歲空姐送餐經過,也被拉梅許伸出魔爪摸臀。上午9時許,另一名31歲空姐協助他身旁旅客操作機上娛樂系統時也慘被他摸大腿,正當班機在下午5時許降落前,又有一名29歲空姐協助被襲腿。這名29歲的空姐先前已獲得同事提醒,就在拉梅許進行「不當觸碰時」,這名空姐就質問他,機上人員也同時報警,拉梅許在班機抵達新加坡後立刻被捕,去年11月底被起訴。這起案件3月25日在新加坡法院開庭,法庭文件中指出,拉梅許一共被控7項猥褻罪,根據新加坡法律,每項猥褻罪都有可能被判處最高3年刑期、罰款或鞭刑。有鑑於拉梅許已經超過50歲,新加坡無法對他施行鞭刑,只能以刑期和罰款制裁。CTWANT提醒您勇敢說不: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新加坡航空傳出有印度男子在航程中性騷擾4名女子。(圖/翻攝自X)
伊朗規範婦女戴頭巾 她沒戴慘被判坐牢18個月鞭刑178下
伊朗庫德族女子艾米尼2022年因違反伊斯蘭穿著規定被拘留,而且拘留期間死亡,引起各地聲援和抗議浪潮,而伊朗官方為了鎮壓日益強大的婦女運動,針對違反頭巾規範的行為,修法祭出更嚴苛的罰則,近日又發生有女子又因為未戴頭巾,被判處鞭刑178下以及坐牢18個月,獲准保釋後還發現,期間她遭到官員毆打導致手腕受傷,身上也有嚴重瘀傷。每日郵報報導,這名叫做哈米黛扎萊(Hamideh Zarei)的女子,2022年因為參加了遭安全部隊槍殺女子納賈菲(Hadis Najafi)的紀念活動被逮捕,法官2023年判她坐牢1年,隨後減刑為9個月,並在2024年2月獲釋。不過哈米黛扎萊2024年6月遭傳喚至拉什特法院後又被捕,並送往監獄後獲才釋,沒想到今年又再次面臨刑罰。她今年2月3日在拉什特(Rasht)公共與革命檢察官辦公室報到時被拘留29天,在3月3日獲准保釋,期間還遭兩名官員毆打,導致手腕受傷甚至有嚴重瘀傷。未料哈米黛扎萊再次獲釋後,當局又以未戴頭巾為由再度逮捕她,分別判處擾亂公共秩序(判刑9月與鞭刑74下)、抵抗執法人員(判刑9個月)、侮辱值班警官(判鞭刑74下)以及造成看不見的傷害(判鞭刑30下),她總共要被鞭刑178下以及坐牢18個月。為何戴頭巾在伊朗是如此重要,而摘下頭巾更被視是在挑釁政府?據了解,頭巾在伊朗被視為高度政治化象徵,1979年伊斯蘭革命(Islamic Evolution)前,伊朗女性曾經戴上頭巾,力抗強制女性拿下頭巾並推行西化的伊朗前國王巴勒維(Mohammad Reza Pahlavi),就在巴勒維被推翻後,伊斯蘭共和國正式成立,伊朗最高領袖何梅尼(Ayatollah Khomeini)接著強制女性要戴上頭巾,這項規定成為新的壓迫象徵。對伊朗這個以全球穆斯林的捍衛者身分自居的國家,戴頭巾為重要的宗教象徵,更是保護伊斯蘭女性端莊的理想形象。伊朗女子未戴頭巾,被判處鞭刑178下以及坐牢18個月。(圖/翻攝自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