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
」 父母 大陸 法院 收養 孩子
書偉逃兵案開庭認罪 律師賣慘:當時年收入僅3800元為有工作而犯案
藝人逃兵案持續延燒,Energy成員書偉(張書偉)遭檢警查出涉案,在第三波拘提時遭逮並被起訴,檢方具體求刑2年8月,新北地院12日召開程序庭,張書偉開庭後坦承認罪,並向社會大眾鞠躬致歉,承諾接下來會繼續反省並配合司法調查。檢方調查,張書偉在朋友介紹下認識「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2010年以10多萬元的價碼,在其協助下背負機器,量測出高血壓證明而成功免疫,全案因王大陸逃兵案而被揭露,張書偉在第三波拘提中被逮,與藝人修杰楷、陳柏霖等人一同落網,檢方日前偵結起訴,對張書偉具體求刑2年月。新北地院12日開庭,張書偉律師辯稱,他當年因團體離開成員而人氣下降,工作機會變少,2007年全年收入更只有3800元,但他要撫養父母、姑姑,為持續有工作機會才犯案。張書偉律師還賣慘,稱他多年來兢兢業業從事演藝工作,且經常參加公益活動,妻子在生下雙胞胎後工作停擺,全家只有張書偉有工作能力,且需背負房貸、撫養長輩和女兒,希望法官考量他過去無前科,給予從輕量刑,宣告緩刑以啟自新,張書偉也願意支付金錢或提供義務勞務。張書偉則在開庭後表示,他當庭承認自己的錯誤,也對影響兵役公平性而鞠躬致歉,向社會大眾說「對不起」,在審理期間將持續反省,並承諾會配合司法調查。
22歲女上班突倒地亡 以為喝提神飲料休克!家屬調監視器揭恐怖真相
泰國芭達雅日前發生一起憾事,一名22歲女子在加油站工作,她在夜班值勤時突然倒地昏迷,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原本目擊同事皆聲稱她是因過量飲用提神飲料及卡痛水而引發休克;但死者養父察覺異狀,調閱監視器畫面後驚見女兒竟是被同在加油站工作的男友暴力毆打至抽搐昏迷。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並對施暴男友展開追緝。根據外媒《芭達雅新聞》報導,這起不幸事件發生於當地時間6月1日晚間10時許,地點是北芭達雅蘇坤蔚路的一處加油站。54歲男子宋蓬(Somporn Thongsuk)的22歲養女卡諾妮帕(Kanoknipa Lepol)在加油站工作,當晚接到電話稱養女加班時突然暈倒;宋蓬趕抵現場,發現養女已在附設超商內失去意識,經芭達雅救援組織現場進行心肺復甦術(CPR)並緊急送往曼谷芭達雅醫院搶救,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起初,現場同仁集體向家屬及救護人員聲稱,卡諾妮帕是因為在上班時喝了卡痛水(kratomwater)及數瓶「M-150」提神飲料,才導致身體不堪負荷而當場休克。然而,事發隔日宋蓬接獲熟人密報,透露女兒的死因並不單純;隨後他前往加油站調閱監視器畫面,才赫然發現女兒在倒下前,曾遭到已下班的男友騎機車返回現場,並對她連續揮拳痛毆,導致她重摔在地,隨後全身抽搐並失去意識。參與當晚救援的37歲救難隊員薩魯特(SarutKrudngoen)透露,醫護人員趕抵現場時,女子已無呼吸心跳,且臉部無明顯外傷,而該名男友當時就守在旁邊;男子當時向救難人員辯稱,兩人只是發生爭執,他伸手推了女友一把,導致她不慎跌倒撞傷頭部而昏迷。真相曝光後,目擊同事才坦言,由於施暴男子平日作風凶狠,眾人心生恐懼,第一時間才不敢說出實情。痛失愛女的宋蓬表示,已安排法醫驗屍,完整的驗屍報告預計要等45天才能出爐。目前卡諾妮帕的遺體已運回加拉信府老家辦理後事,並於6月4日下午舉行火化儀式。目前害死養女的男子尚未被逮捕,宋蓬強烈呼籲執法部門務必盡速將他繩之以法,還給他無辜慘死的女兒一個公道。◎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京都11歲男童棄屍案轟動一時 養父被依「殺人、遺棄屍體罪」起訴
轟動一時的日本京都府南丹市11歲男童棄屍案,京都地方檢察廳28日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嫌,正式起訴其養父安達優季。綜合日媒報導,起訴書內容指出37歲的安達優季於3月24日在自家附近公廁內,殺害其子安達結希,並將他的遺體放進車中,載到南丹市內的山林裡,這期間還不斷更換棄屍地點,因此被控殺人及遺棄屍體罪。根據相關人員表示,安達優季在遭警方逮捕、接受調查時已坦承犯案,並供稱:「兒子對我說『你不是我的親生父親』,我一時氣憤才把他殺了。」至於被指多次移動遺體一事,安達優季表示並不是事先就計畫好,是怕被找到。據了解,安達優季是在2025年與結希的母親結婚,並透過正式的收養程序成為結希的養父。負責辦案的調查小組認為兩人之間長期存在與親子關係有關的矛盾,因此非常慎重調查其犯案動機等細節,安達優季除承認殺害其子外,還提到所有犯行都是自己一人所為。回顧本案經過,安達結希於3月23日學校畢業典禮當天離奇失蹤,當時並未進到校園內,後來警方於4月13日尋獲其遺體,身上無明顯傷痕,死因仍待進一步調查。直到4月15日,男童37歲的繼父安達優季坦承拋屍,並於16日凌晨遭警方逮捕。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記住剴剴2/無血緣親子關係難合法! 學者籲放寬收養門檻長期追蹤
原本為杜絕販嬰、人口買賣而設下的收出養制度,如今卻卡住善心家庭動彈不得。原因竟是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不得指定收養,所有案件都須回到媒合機制統籌發派;然而,當孩子與照顧者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時,法律仍要求「打散」重新「配對」是否合理?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剴剴悲劇?已引發話題。剴剴案曾掀起外界對兒少安置機制的討論,也讓小樂養父母憂心,若孩子被迫重新進入媒合體系後的潛在風險。(圖CTWANT攝影組)新北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個月後,便由周桑(化名)、周太(化名)接手照顧,從奶粉、換尿布、就醫到上學,夫妻倆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小樂甚至在學校以「家」為題的畫作中,將周桑、周太夫婦畫進自己的家庭成員裡。儘管實際上早已成為彼此生命中的家人,夫妻倆至今卻仍無法正式收養小樂。原來是《兒少權法》修正後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出養,不得私下尋找、指定對象,必須透過合法媒合機構安排;立法初衷,是為杜絕私下交易、人口販運以及兒童商品化等問題,但對小樂一家而言,是道殘忍的「法律」圍牆。換句話說,若已有長期照顧的優質家庭想收養小樂,仍必須回到收出養媒合機制,由雙方分別進入程序,養父母僅能提出孩子年齡、性別等期待條件;在無法指定對象的原則下,小樂與養父母未必能互相配對成功,甚至可能各自媒合到不同家庭。「如果他送去媒合,最後不是我們怎麼辦?如果發生像剴剴一樣的事情怎麼辦?」談起收養,小樂的養父母有道不盡的心酸與無奈。中國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認為,收養制度討論重點應是如何建立完整評估機制,確認依附關係與家庭適任性。(圖/周志龍攝)對此,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認為,制度討論的重點,不該停留在「能不能指定收養」,而應回到「如何證明孩子與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穩定且良好的依附關係」,以及「這個家庭是否值得被託付孩子」。王順民強調,社會應逐步對「長期照顧」與「指定收養」去標籤化,建立一套完整評估機制,去確認「孩子交由這個家庭照顧,是安全且適合的」。例如可透過中立第三方委員會介入審查,並強化評估工具設計,納入重複觀察、交叉訪談與長期追蹤等機制,而非僅依靠一次性的面談或評估結果做判斷。王順民也曾提及,收出養制度改革,不應停留在「准」或「不准」的行政思維,反該重新思考如何建立更多元的照顧家庭機制;現行制度修正雖著重於操作層面,但往往忽略家庭動力、情感連結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收出養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一場價值重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呼籲衛福部,正視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家庭的收養問題。(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現行制度其實已有「寄養轉收養」機制,某種程度上已承認持續照顧者具有優先性;而若家庭雖不具寄養資格,卻同樣存在穩定的照顧事實,為何不能納入類似思考?她認為,《兒少權法》應正視這類長期共同生活的照顧型態,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專業評估,並搭配媒合機構共同確認照顧事實,避免讓孩子被迫重新回到媒合體系。李彥秀指出,未來可透過法院收養認可、社工訪視與後續追蹤等機制,也可用就學、醫療、戶政紀錄等方式確認照顧事實,但重點仍是法律必須先承認「既存穩定依附關係」是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要素,並建立完整審查機制,讓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的家庭,有機會被制度看見,而非被擋在門外;她呼籲衛生福利部,正視該類家庭的困境。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陳都靈白月光變黑蓮花 為救母親挖屍體喊冤
陳都靈在《長月燼明》一人分飾三角而爆紅,出眾古裝扮相被粉絲封為「橫店白月光」,此次她與辛雲來合作權謀劇《雁回時》,融合權謀、宅鬥、懸疑、復仇等元素。陳都靈在劇裡飾演自幼因被冠上汙名,而遭父母棄養的「莊寒雁」,長大後終於重返家族,卻沒想迎來的是各種陰謀算計,為了生存只能步步為營,而她堅強、善於謀略的處事方式,也引起辛雲來所飾演的大理寺少卿「傅雲夕」的注意,兩人從彼此試探、互相利用,到後來並肩對抗惡人。陳都靈一改過往清冷形象,劇中養父母對她長期壓榨與虐待,甚至企圖將她賣掉換錢,還被外人罵是煞星,但她不會任人宰割,而是直接反擊,更咬掉其中一人的耳朵,成為有仇必報的狠辣「黑蓮花」。陳都靈回想在與飾演她母親的溫崢嶸初次相見時,對方不寒而慄的氣場以及嫌棄女兒的態度時,背後竟是深藏母愛的保護,這讓陳都靈相當有共感,「我就想到自己的媽媽,我媽媽一開始她不是很支持我做演員這個行業,但我在拍攝《雁回時》時,她還是來橫店陪我,所以拍攝完母女的戲份時,我回家就會抱一抱我的母親。」陳都靈為了救母親徒手拖屍。(圖/中天娛樂台提供)其中有一場為了營救即將被斬首母親的戲,陳都靈徒手把一具屍體挖出,一路拖到刑場,冒雪敲響登聞鼓為母親喊冤,最後體力不支而昏倒,這場戲讓她相當深刻,加上拍攝時是真的拖著一個男人在地上走,耗盡她的體力。陳都靈形容《雁回時》是她拍攝過有史以來最多情緒起伏的戲,又在夏天拍攝冬天的戲,對體力來說就是一大挑戰,「有相當多體力消耗的戲,像是激烈的打鬥、拖著一個屍體等,就覺得莊寒雁她每一天都有使不完的勁。」她也因為這部戲,開始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因為我知道辛雲來會健身,所以我也會跟小辛請教一下。」《雁回時》是陳都靈首次與辛雲來合作,兩人私下都相當社恐,回想初次見面的場景,陳都靈透露是辛雲來主動先破冰打招呼,辛雲來則對當初自己的主動覺得自豪,「怎麼樣!值得表揚吧!」實際相處後,陳都靈發現辛雲來是個有反差萌的人,「因為小辛真實的性格我覺得他是一個內心世界很有趣、陽光的男孩子,對角色有很多想法和感受的演員,我們在一起經常會碰撞出火花和靈感,拍到後面的時候,我跟小辛已經是形成了一種默契,有的時候就是一個眼神就能懂得對方。」陳都靈與辛雲來越來越有默契。(圖/中天娛樂台提供)
遭出養澳洲46年想回復國籍遭拒 王鴻薇:別讓憾事發生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0)日召開記者會,協助46年前被母親出養給澳洲人,中文名「王雯」的旅澳洲台灣女子凡妮莎(Vanessa Miles),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去年在尋生母的過程中,申換她的中華民國護照,雖然外交部高度重視與協助,但主管戶籍的內政部卻拒絕她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王鴻薇指出,Vanessa Miles出生三個月大就被賣給澳洲人收養,去年向台灣駐澳洲雪梨代表處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台灣駐澳官員曾向她說,依照台灣的「國籍法」第二條規定,只要她是在台灣出生,即使她的父母不詳,她也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王鴻薇續指,沒想到出現變故,代表處回答說,內政部認為「沒有證據能證明她在台灣出生」,而拒絕了她的申請。但她確實在台北市出生,也有出生證明,尤其出養時還是持用中華民國護照,她的護照上蓋有中華民國的出境章,內政部的判斷讓人匪夷所思。凡妮莎說明,內政部拒絕她台灣人身分及戶籍的理由,是指她的中華民國戶籍及身分,已經在民國72年被註銷。但事實上是, 46年前她戶籍上的祖父,把只有三個月大的她,出養給澳洲養父母,再向內政部通報假戶籍,實際偽造假戶籍的嫌疑人其實是他祖父與生母,她是被害人,在已經有客觀證據的前提下,還說她的「王雯」身分及戶籍資料都是假造,這點讓她相當痛心。王鴻薇表示,如今凡妮莎本人出具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以及相關出生證明,卻因為主管機關內政部官僚作業,讓他有家歸不得,無法繼續尋親,考量到不論是其母親、祖父年事已高,澳洲與台灣距離成本之高,根本無法負擔長時間又沈重的訴訟成本,請相關單位應該儘速協助相關事宜,不要讓天人永隔的憾事發生。
不滿電動被沒收、逼睡覺!美11歲童開槍射殺養父 恐以成人身分受審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區的家庭槍擊案。一名年僅11歲的男童被控於1月13日凌晨,在家中持槍射殺42歲養父。案件發生至今約一個月,男童已於本週四首次出庭,並以成年人身分面臨刑事殺人罪指控。福斯新聞報導,根據警方與法院文件,事發地點位於佩里郡鄧肯農(Duncannon)。當天凌晨約3時,警方接獲通報趕赴現場,發現男子倒臥床上,頭部中彈身亡。死者妻子表示,夫妻倆在午夜過後為兒子慶生,唱完生日歌後就寢,未料稍後聽見一聲巨響,驚醒後發現丈夫已無反應,床上滿是血跡。警方調查發現,男童涉嫌打開家中槍枝保險箱,取出左輪手槍行凶。調查指出,他原本在尋找遭沒收的任天堂Switch遊戲機,意外發現保險箱鑰匙,誤以為遊戲機在裡面,打開後卻看見手槍。男童供稱,自己因被要求上床睡覺而心生不滿,在情緒激動下開槍,未考慮後果。警方透露,他曾坦承「心中已有想射擊的人」。法院紀錄顯示,男童於2月19日放棄初步聽證,案件將移送普通訴訟法院審理;保釋申請已被駁回,目前仍羈押於郡監獄。辯護律師表示,將爭取把案件轉至少年法院處理。由於嫌犯年齡極低,卻被以成年人身分起訴,案件在當地引發法律與倫理討論。後續審理結果及是否轉至少年法庭,仍有待法院裁定。
一個月辦7場婚禮全假的!妙齡女「5年騙婚12男」親姊幫圓謊 詐財逾2245萬
假結婚真詐財!大陸河南省近日破獲一起震驚社會的重大婚姻詐騙案件,一對親姊妹長期聯手設局,5年間以假結婚方式行騙12名男子,還在一年內舉辦7場婚禮,累計騙取金額高達人民幣488萬元(約新台幣2245萬元)。近日法院作出判決,主嫌馮姓女子和其胞姊趙姓女子都將面臨超過10年的監禁。根據陸媒《檢察日報正義網》報導,來自河南的馮姓女子原姓趙,自幼隨養父生活後改姓,成年後她在明知自己已婚的情況下,卻對外隱瞞婚姻狀態,於2020年起先後與多名男子交往,並以結婚為名索取高額彩禮;先是對一名梁姓男子騙取人民幣逾66萬元(約新台幣303萬元),其後馮女多次故技重施,甚至在短短一個多月內與不同對象舉辦多場婚禮,5年間共涉及12名被害人。案件直到2025年1月,有其中一名被害人因無法聯繫上馮女而報警,這起長期運作的詐騙行為才曝光。檢方指出,馮女犯案期間,其胞姊趙女假扮「未來大姨子」,負責對外證實妹妹單身身分、保管詐騙所得,並在關鍵時刻編造說詞掩飾破綻,成為詐騙行為的重要協助者。檢察官說明,該類婚戀詐騙手法隱蔽、金流複雜,部分被害人甚至未完整保留轉帳紀錄,增加辦案難度。承辦團隊透過比對12起案件的時間軸、資金流向及通訊紀錄,並補充調查婚姻登記資料與共同生活證據,最終確認馮女在已有合法配偶情況下,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構成重婚罪。法院於2025年11月29日全數採納檢方指控與量刑建議,依法判刑,主嫌馮姓女子因犯詐騙罪及重婚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併科罰金;其胞姊趙姓女子則因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併科罰金。而檢察機關目前已同步啟動追贓挽損程序,積極協助被害人討回損失,盼將經濟傷害降到最低。
不滿生日當天Switch被收走! 11歲男童開槍射殺養父
美國賓州一名11歲男童,因養父母沒收他的Switch遊戲機,氣得在凌晨持左輪手槍將養父射殺。事後男童遭警方逮捕,因涉嫌重大的刑事殺人罪,目前被關押在收容所,當地法院裁定不得交保。綜合外媒報導,42歲男子道格拉斯(Douglas Dietz)與妻子吉莉安(Jillian Dietz)於2020年共同領養了這名男童,而在今年1月12日,夫妻倆替養子慶祝他的11歲生日。當天晚上,養父母為養子唱完生日快樂歌後,希望孩子可以早點睡,並評估他的生活表現,決定暫時把Switch收走,夫妻倆隨後也回房睡覺。男童氣到無法入眠,最終在凌晨下了床,想要把遊戲機找回來,沒想到意外發現槍櫃的備用鑰匙,因此他取出一把左輪手槍,在凌晨3時許闖進養父母的房間,將養父當場射殺。床邊的養母被槍聲吵醒,想推醒丈夫讓他去查看狀況,但對方卻毫無反應,而她也聽見規律的滴答聲,直到她把燈打開,便看見丈夫頭部中彈死亡,鮮血更從傷口流到地上,而養子卻冷靜地告訴她「爸爸死了」、「我殺了爸爸」。養母報警後,警方立即將這名11歲男童帶走,男童也坦承犯行。因涉嫌重大刑事殺人罪,男童已遭關押在收容所,當地法院裁定他不得保釋。報導指出,男童曾向警方供稱,一家3人在他生日當天度過美好的一天,但他當時很生氣,心中有想要槍殺的人,就是他的父親,因此沒有想到後果。
曹西平生前悲嘆「沒家人」!4兄弟對失智父不聞問 姪子女同樣冷血
66歲資深藝人曹西平於昨(29日)深夜被發現在家中猝逝,警消到場時已明顯死亡,遺體出現屍斑與僵硬狀態,消息傳出後震驚各界。回顧他一生,除了演藝事業的起伏,長年令他憂心的,始終是難以化解的家庭裂痕與沉重的照顧責任。曹西平出身醫師家庭,父親是台中知名泌尿科醫師,家中診所後方緊鄰當年紅極一時的聯美歌廳,母親個性豪爽、廚藝精湛,早年不少藝人曾到曹家吃飯、看病,家庭一度熱鬧風光。然而母親過世後,家族關係急轉直下。在母親辭世後,父親年事漸高、罹患失智症,原本應由兄弟分擔的照顧責任,卻逐漸落到曹西平1人肩上。他曾多次對外坦言,4名兄弟陸續失聯,無論照護、醫療或經濟支出,幾乎全由他獨力承擔。為了照顧父親並撐起家計,他被迫淡出演藝圈,回到台中賣可麗餅還債,生活與心理壓力極為沉重。長期高壓之下,曹西平身心狀況亮起紅燈,不僅一度暴肥、出現圓形禿,還被診斷出憂鬱症。他曾向兄弟求助,卻遭到冷處理,甚至被要求「把爸爸帶回台灣」,讓他感到心灰意冷。父親過世時,兄弟依舊未返家奔喪,喪禮與後事全由他1人籌辦,成為他心中永遠無法原諒的傷痛。這些年來,曹西平多次在公開場合提及,自己無法接受兄弟棄養父親的行為,直言事情雖然過去多年,內心仍然無法釋懷。他也曾回憶母親過世時的場景,兄弟在葬禮上未穿孝服,最後安葬當天5兄弟也無法到齊,讓他替母親感到委屈與不值,認為母親犧牲一生,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父親辭世後,曹西平與兄弟間多年累積的怨氣徹底爆發,因照顧責任與財務問題對簿公堂,家務事躍上新聞版面。他曾痛心表示,如果沒有父親當醫師養家,哪來安穩生活、書可讀、飯可吃,甚至完成孩子留學、移民的心願,卻在關鍵時刻換來抱怨與拋棄。除了兄弟,曹西平也曾指控,多年來資助姪子、姪女,甚至在美國替他們買房居住,但在自己獨居生病時,對方卻冷漠以對、不聞不問,讓他忍不住質問:「四叔生病了你們可知道嗎?你們太冷血了,根本無情無義。」相較之下,反而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乾兒子Jeremy長期照顧他,讓他看盡人情冷暖。晚年,曹西平時常感嘆自己「沒有家人」,父母離世、手足決裂,成為他內心最深的孤獨。即便多年過去,他仍多次提到對父親的不捨與心痛,直言「公道自在人心,真相只有一個」,始終替父親打抱不平。
超商男月薪4萬喊「每月供10萬」包養女子 見面竟伸狼爪挨告
高雄一名36歲王姓男子是超商店員,月薪4萬元,去年他透過包養網站認識小花(化名)後,表示「願意每個月提供8萬元至10萬元的包養費」為條件,約小花在汽車旅館面談價格,沒想到2人見面後,王男竟強行猥褻小花得逞,隨後小花報警提告。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王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去年在包養網站上認識小花,提出每月8萬到10萬元的包養條件,並要求面談。2024年7月4日,2人在汽車旅館碰面,王男竟要求小花幫他按摩,接著利用體型優勢,無視小花的拒絕,強行對小花實行猥褻得逞。事後,小花多次聯絡不到王男,不甘受辱後報警提告,檢方偵審期間,王男否認犯行,因證據不足以認定為強制性交罪,檢方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王男。法院審理時,王男改口認罪,表示自己高職畢業,是超商店員,月收入約4萬元,還要扶養父親。王男透露,他並非不想賠償,只是雙方對賠償金額意見不合,因此未能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為滿足私慾違反他人意願,雖然沒有前科,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王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撫養16年養子想回親生父母身邊「拒絕回家」 她淚訴:我的心都碎了
韓國一名撫養養子長達16年的母親,近日在電台節目中講述自己面臨的心碎抉擇,她親手養大的孩子,在找到親生父母後,堅持要回到他們身邊。根據韓國《YTN》電視節目《律師趙仁燮的諮詢中心》30日播出內容,52歲的A女士表示,自己與丈夫因不孕多年,於16年前依法收養一名男嬰,並辦理了「親生子女收養」程序。當時孩子的親生父母同意讓他成為該夫妻的合法子女,一家三口從此共同生活。A女士哽咽地說,「他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寫名字的樣子,我都還記得清清楚楚。他上小學那天,我覺得自己擁有了整個世界。」然而今年春天,16歲的兒子偶然得知自己是被收養的,並提出想見親生父母。與生父母見面後,孩子逐漸與養父母疏遠,生日也拒絕回家。最終他向A女士表示,希望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生活。A女士痛苦地表示:「想到要把用心養大的孩子送走,我的心都碎了。但如果那是他想要的,我們也只能放手。」節目主持人趙仁燮律師邀請新世界律師事務所鄭恩英律師,針對此案例進行法律解析。鄭律師指出,韓國《民法》區分「一般收養」與「親生子女收養」兩種制度。前者雖建立養親關係,但不會切斷與親生父母的法律聯繫;後者則完全取代親生父母地位,被收養人與原生家庭的法律關係自此終止。由於A女士夫婦採用的是「親生子女收養」,因此若要解除關係,必須依《民法》第908-5條申請法院批准。法律僅在極端情況下允許解除,例如養父母虐待、遺棄子女,或子女有嚴重不道德行為導致家庭無法維持,「單純的叛逆或價值觀衝突,並不足以構成解除收養的理由,法院會以孩子的福祉為最優先考量。」趙仁燮律師補充,即便養父母與子女雙方都同意解除,若無上述法律事由,法院通常不會准許。不過若關係已明顯破裂,法院近年在個案上也開始採取較彈性判斷。由於該名少年仍未成年,律師建議暫時不要急於向法院申請解除收養,而應透過心理輔導與家庭治療協助孩子理清情緒。鄭律師指出「孩子可能同時渴望與兩個家庭建立連結,這是非常混亂的狀態,應給他一段時間,理解解除收養的法律與情感後果,再做出決定。」若法院最終裁定解除收養,孩子將恢復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姓氏與戶籍亦會回歸原本身分,並喪失對養父母的繼承權及撫養關係。
88歲夫妻因病臥床!「4子女都不願養」老人無奈提告 法院判了
重陽節前夕,大陸江蘇省金湖縣法院在村中巡回開庭,審理一對88歲夫妻起訴4名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案。據悉,夫妻倆因年老多病無法自理,多次協商未果後提告。法院認定子女應依法贍養,判決4人每月共付人民幣700元(約新台幣3020元)贍養費。庭後,法官並向村民說明法律,強調贍養父母既是美德,亦是法律義務。《江蘇新聞》報導,原告鮮姓夫婦均已88歲,育有4名成年子女。由於年事已高、健康欠佳,鮮先生今年突發腦梗後喪失自理能力,其妻亦長期臥病在床,夫妻生活難以自理。老倆口曾多次與子女協商,希望增加贍養費以聘請護工,或由子女輪流照顧,但均未得到回應,最終不得不訴諸法律。考量原告年邁行動不便,法院特別將庭審地點設於村內公共廣場。庭審中,法官指出,依《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有依法履行贍養、扶助及保護父母的義務。法院審酌2位原告均患重病,生活困難,其請求增加贍養費符合法律與現實情況,最終判決4名子女每人每月應向父母支付700元贍養費。庭審結束後,法官以此案為例,向在場村民講解法律條文,並結合農村常見的土地流轉、鄰里糾紛等案例,開展普法宣講。法官強調,贍養父母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法律明確要求的公民責任。子女應在經濟與精神上給予父母必要支持,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
桃園男赴柬埔寨「換鞋」運毒 鞋底藏海洛因返台被逮判8年
桃園一名曾姓男子與同夥謀議運輸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牟利,前往柬埔寨換穿藏有毒品的運動鞋,入境台灣時遭海關查獲。桃園地方法院9月30日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8年。根據判決書,曾男與錢姓男子明知海洛因為第一級毒品,仍共謀運輸。兩人於今年5月間策劃,由曾男前往柬埔寨運毒返台。行前約定,機票與食宿費由錢男負擔,事成後曾男可獲10萬元報酬。曾男於6月3日依指示搭機前往柬埔寨,入住錢男安排的飯店並領取400美元食宿費用。6月9日,錢男安排不詳成年男子至曾男下榻飯店,交付一雙運動鞋。該運動鞋左右兩腳底層內藏有海洛因2包,曾男換穿後由該名男子載送至柬埔寨機場。曾男搭乘國泰航空班機經香港轉機,於6月10日晚間8時26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海關人員攔檢時查獲運動鞋底藏有海洛因2包,驗前淨重1052.83公克,純度46.99%,純質淨重494.72公克。現場並扣得供運毒使用的運動鞋、聯絡用行動電話2支及犯罪所得美金103元。曾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錢男,協助警方擴大偵辦。法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減輕其刑,但仍認定他為牟利運毒、數量重大,嚴重危害社會法益。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需扶養父母及未成年子女,量處有期徒刑8年。法院並宣告沒收並銷燬扣案海洛因2包、犯罪工具運動鞋與手機,及犯罪所得美金103元。全案仍可上訴。
狠心女活活餓死83歲老父 鄰聞腐臭味揭她藏屍家中!被逮竟辯:我盡力了
日本北海道釧路市驚傳一起與長照相關的憾事,一名83歲失能老翁疑似被53歲親生女兒長期餓死在住處,放其自生自滅,導致老翁活活被餓死,直到遺體腐敗飄惡臭味才被鄰居發現。目前警方已逮捕53歲女子石川佳世,消息曝光震驚社會大眾,也引發對老齡者照顧問題的關注。綜合日媒報導,53歲女子石川佳世與83歲父親石川昌同住於釧路市美原五丁目,警方指出,她自今年7月起不再為父親準備食物,疑似棄養,放任無法自理生活的父親自生自滅。最近鄰居聞到惡臭味,加上已經許久沒看到石川佳世帶著父親出門,10月10日報警;警方抵達現場,才發現石川昌已死亡多日,遺體更已明顯腐敗。石川佳世在接受警方偵訊時,堅稱自己無罪,甚至狡辯「我已經盡力了,該做的都做了,無法接受這樣的指控」,自認沒有棄養父親。不過警方目前已將其送交檢方,並將透過司法解剖釐清石川昌的確切死因,不排除依遺棄致死罪對石川佳世進一步追究刑責。另外,警方調查中得知還有一位家屬與父女倆同住,但初步研判石川佳世為主要照顧者,全案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這起案件曝光後震驚當地社會,尤其釧路市屬於人口老化嚴重地區,許多高齡者與子女同住卻缺乏支援體系。有專家指出,日本家庭照護壓力沉重,尤其經濟困難或單親照護的情況下,容易發生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雙雙陷入絕境的現象。
媽我終於找到妳!被拐33年兒跪地認親 富商兒送房圓團圓夢
大陸一名富商男子王曉舉,歷經33年輾轉近日終於與失散多年的親生母親王寧春重逢。原來,王曉舉出生一個多月即遭陌生人拐走,之後被河南一對夫婦收養。自幼家境清貧的他立志出人頭地,12歲便輟學打工,2015年於四川創業成功,此次認親,他隨即在成都為母親購置房產並贈送紅包與銀行卡,盼能彌補母子錯失的光陰。王曉舉贈送33個紅包與成都一套房產作為見面禮,彌補母子錯失的33年時光(圖/翻攝自大象新聞)根據《大象新聞》報導,王曉舉在出生一個多月時被人從母親手中拐走,後被河南一戶家庭收養。雖生活貧困,但養父母與奶奶始終對他關懷備至。12歲時他辭學打工,2015年創業成功,目前在四川經營瓷磚生意,資產破千萬。3個月前,他向警方與志願者求助並提交血樣,在DNA與祖籍比對分析後,尋親範圍鎖定於雲南巧家。就在他準備親自前往時,警方來電證實其生母已被找到。得知消息那刻,他淚流滿面:「照片一看,就是我媽。」相認當天,他與妻子從四川驅車趕赴巧家,母子相擁而泣。王寧春激動跪地,王曉舉也跪下回應:「媽,終於找到妳了,兒子來晚了。」當天第一頓飯是湯圓,象徵團圓圓滿。王曉舉表示,母親患有糖尿病與高血壓,需長期服藥,他將母親接回成都安排健康檢查與生活照顧。他也為錯過的33年生日準備了33個紅包,並贈送成都房產與一張附款的銀行卡,希望母親安享後半生。王寧春回憶,當年丈夫病逝,她懷孕五個月仍堅持生下孩子,獨力撫養。卻在打工期間信任他人,導致兒子被拐。事發後,她三日未進食,甚至欲投江輕生,後來改嫁並獨力撫養四名子女。她多年堅守巧家,不敢離開,怕兒子找不到家。夢中她常見兒子仍是嬰兒模樣,蜷著小手睡在懷裡。如今終於重逢,她特地縫製33雙鞋墊並改造佩戴多年的貔貅手串作為祝福,象徵兒子是全家的支柱。王曉舉強調,未來不只將母親接到身邊照顧,也計畫接母親與繼父所生的四位弟妹到成都定居。他感謝養育之恩,也慶幸終能圓夢團圓:「媽媽前半生吃太多苦,後半生我要讓她過甜日子。」
老婆偷幫娘家擔保借30萬人夫氣炸 全場搖頭勸離婚:你會被拖垮
一名人夫近日抱怨,他跟老婆結婚不到1年,而她在婚前為了幫助家裡成為「扶弟魔」,前後背70萬的債務,現在小孩即將出生,發現老婆瞞著他幫娘家擔保借30萬,這讓他非常生氣。網友直呼,「離婚,要不然你及整個家,都會被拖垮。」原PO在臉書《靠北婚姻》發文,老婆在結婚之前,為了幫助家裡,成為了所謂的「扶弟魔」,她前後背了6、70左右的債務,這些都是為了幫弟弟處理爛帳和家裡的房貸等問題,原PO透過家人幫忙,先處理掉比較緊急的2、30萬現金貸款,剩下慢慢還。雖然幫忙家人是可以理解的,但原PO始終覺得細水長流才是長久之道,一次性的大額幫助只會導致更大的負擔,像是殺雞取卵,他知道老婆已經非常仁至義盡,每月薪水3萬,幾乎一個月只剩下千元。但最近小孩要出生,原PO卻發現老婆瞞著他跟娘家人擔保了2、30萬貸款,這讓他很生氣,這事不是第一次,去年跨年前,岳母還打電話來要求老婆再為家人擔保20萬,他當時拒絕,因為認為她已經付出很多,然而老婆堅持說讓家人試試看,結果竟然貸款真的過了。原PO嘆,老婆家的狀況已借到崩潰,就為養一個弟弟,弟弟瞞著家中欠一屁股債,岳母又用其他家人信用去供養弟弟,他直言,「滾雪球滾到家都沒了,現在沒拿到錢就說要告我老婆沒有盡奉養父母。」原PO表示,他知道老婆現在懷孕,產前憂鬱情緒讓她更加難以承受,他理解痛苦,卻也無法忽視她的決定,老婆認為,跟她家人切割就不會牽連到他。原PO說,他每月工作超過300小時,每天都要上12小時的班,收入大約7萬,努力工作希望妻小沒有經濟困擾,老婆懷孕後他也盡量抽空陪她去產檢,但事實上他們的存款已經所剩無幾。只要提到娘家人,原PO情緒幾乎就會失控,他嗆,「你家人還有我跟小孩你自己選一個」,因為不希望再回到當初那樣的困境,這樣的負擔真的讓人喘不過氣來,而老婆卻提出離婚,他聽了很心痛。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離婚,要不然你及整個家,都會被拖垮」、「妳老婆是個沒有危機意識,沒有主見的女人喔」、「人不會變,婚前如此,婚後也會如此」、「沒離婚的話,去登記夫妻財產各別制」。
提高獎勵沒用 北市寄養家庭數量仍減少
為穩固寄養家庭量能,台北市社會局2023年調高寄養家庭獎勵金,但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報告指出,經統計北市2022至去年合格寄養家庭戶數及空床數,分別從2022年底120戶、16床,至去年8月減至78戶、6床,同時寄養家庭照顧者也呈現高齡化趨勢。社會局14日回應,除了會提供寄養家庭喘息服務,也有實務訓練以減少壓力,藉此提高留任意願。審計報告指出,社會局為加強寄養家庭服務品質及獎勵服務辛勞,2023年6月修正「台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管理自治條例」,於第11條增訂寄養家庭退場機制,也修法提升寄養家庭獎勵金,從5000至9000元提高為優等2萬、甲等1萬元,每年對有特殊貢獻或表現良好新進寄養家庭會額外給予5000元獎勵金。審計處查核發現,寄養家庭量能仍呈現遞減及高齡化趨勢,據統計合格寄養家庭戶數及空床數,分別從2022年底120戶、16床,至去年8月底減至78戶、6床,減幅達35%及62.5%。因受到寄養父母高齡化陸續退休,或近年民眾晚婚、晚育延後投入寄養服務時間,以及自2023年6月起親職功能不佳寄養家庭已依規定退場等因素影響,截至去年8月底止,55歲以上未滿65歲及65歲以上寄養家庭數分別為44戶及13戶,占總戶數56.41%及16.67%,較2022年底占比53.33%及14.17%,已分別增加3.08及2.5個百分點。此外,截至去年8月底,北市16家兒少安置機構及6家團體家庭,員工流動率超過30%者計有6家,占整體22家的27.27%,雖較2023年員工流動率超過30%的9家已減少至3家,但有3家員工流動率仍高達50%以上,或已分別連續2年及3年逾30%。社會局回應,為減緩寄養家庭流失,除持續積極招募外,也提供家庭親職諮商、喘息服務,以穩定寄養家庭照顧量能,此外自去年起調整公辦民營兒少安置處所社工人員及專業人員薪資幅度,並將持續邀請專家提供實務訓練,減少照顧者照護壓力,提升留任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