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
」 馬來西亞 女大生 馬國女大生 陳柏諺 梁育誌
替2名遇害馬國女大生發聲!僑生批看不起台灣司法 安全受威脅突關帳號
自稱馬來西亞僑生的Emberin Rae在3月中透過Threads社群發文,提及2022年發生的新北蔡姓女大生與2020年發生的台南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向網友邀稿撰寫「僑生鬼故事:留台學生自保手冊」,意外獲網友回響投稿,近日卻突然發文受到人身安全威脅,強調將關閉帳號,有網友建議報警。Emberin Rae自稱是馬來西亞人,在台灣念書,不認識被殺害的馬國女大生,但覺得台灣司法給馬來西亞人上了一課「年輕殺人不算壞,會講話會感謝膜拜法官的加害者,比被殺害死掉的受害者重要」;強調自己不仇台,但要大聲說「是你們的司法讓我徹底看不起,這制度在告訴加害人,只要你夠會裝乖,做什麼都可以原諒。」Emberin Rae另一篇貼文沉痛指出,長榮女大生尊嚴被撕裂,還在被你們討論『值不值得正義』,她給台灣信任,台灣給她的是羞辱,長榮女大生死3次、1次在麻繩裡,1次在性侵裡、最後一次,在台灣的判決裡。Emberin Rae的邀稿連日獲得網友響應,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的同學跳出來爆料,當初被校方要求封口,後來覺得是錯的,那怕當初只說一句「我們很難過」,最後卻選擇了體制,顧全了學校的體面,卻犧牲了一段該被記得的時間,那是最懊悔的沉默。投稿者並陳述在校方要求學生不准對記者發言的那晚,開始對台灣感到失望。長榮大學表示,當年在嫌犯落網前,為避免影響警方辦案,確實要求卸載部分網路資訊。在嫌犯落網後,已全力配合警方與檢調處理後續相關事宜。Emberin Rae近日突然表示要關閉帳號,內容表示遭威脅人身安全,「是那種深夜醒來,開始檢查門鎖的恐懼。」並說自己是一個在這座島上看見太多不平的人,於是開始撰寫台灣的司法、僑生的安全與醫療的崩壞。「這世界有太多人連發聲的機會都沒有,如果我能多說幾句,就不該沉默。」文章卻急轉直下表示,暫時離開是為了保護自己還能寫下去的能力。他稱這個帳號是為了馬國蔡姓女大生而生,最後寫下的是長榮馬國女大生,願2人在這世界某處被更多人看見。Emberin Rae的發文受到許多網友關注,很多人留言感謝Emberin Rae寫下有溫度的文章,將會截圖保存,警醒台灣的司法制度要檢討,要Emberin Rae好好保護自己再回來,看到台灣司法曙光來臨的一天。

掐死馬國女大生「2度判無期」!更審輕判18年10月 陳柏諺雙手合十謝法官
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2022年遭營造小開陳柏諺掐死,歷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認案件符自首要件,今(20日)更一審改判18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回顧案情,陳柏諺2022年與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交往,2022年10月13日上午,陳柏諺希望將先前轉給蔡女的10萬拿回來,豈料遭拒竟暴怒,一氣之下竟徒手掐住蔡女的頸部,同時以玩偶封住蔡女的口鼻,造成蔡女窒息而死。陳柏諺在犯案之後回到位在鶯歌的租屋處,吞服大量止痛藥送醫,過程中稱「我掐死了女友」。警方循線追查,發現24歲蔡姓女大生陳屍租屋處,脖子上有瘀傷,現場沒有打鬥、掙扎的痕跡,而陳柏諺第一時間說,女友想死,但沒有辦法完成,幫忙女友完成,疑似企圖降低自己的刑責,之後才坦承犯案。歷審陳柏諺都被判處無期徒刑,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認案件符自首要件,因此撤銷發回更審。全案於今(20日)宣判,更一審法院減輕改判18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陳柏諺聆聽判決結果後,笑意掩不住,還雙手合十多次向合議庭的法官道謝。不過在面對記者時,低調沒有回應,迅速坐上囚車。◎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釋憲後首例!「生不如死想來點刺激」 擄殺馬國女大生惡狼三度判死原因曝
高雄市30歲梁育誌2020年間強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不顧被害人求饒仍將她性侵後殺害棄屍,高等法院高雄法院法官認為其犯行屬於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所指「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且再犯機會高,15日宣判第三次判處梁育誌死刑,這也是釋憲後首次判死案例。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學生下課後要走回租屋處,卻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被梁育誌擄走,被害人試圖求饒,仍遭梁性侵勒殺,遺體則被棄置高雄阿蓮山溝內。梁育誌落網後坦承犯行,一審及二審都判處他死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事實調查仍有不足,殺人部分撤銷死刑判決並發回更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15日宣判並維持死刑。合議庭認為,梁育誌非自首,無智能不足或缺陷,也沒有減刑事由,且他非首次犯案,而是前幾次性侵失敗後,精進犯罪計畫再犯此案,事先備妥換裝衣物和可勒斃被害人的「上吊結」,且將下手地點改成更偏僻昏暗之處,長期潛伏物色落單的女大學生,隨機對素不相識的無辜年輕女子下手。判決指出,梁育誌和家人同住,他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有一技之長且有工作機會,但因想要更高薪,還未找到新工作就主動離職,還在衝動下買小客車代步,導致自己的經濟陷入困境,他自認車貸還不出來而生不如死,竟因「死前不想留下遺憾,不如試一下刺激的」,決定隨機性侵。而梁育誌手段極其殘忍,被害人頸靜脈、頸動脈、氣管和深藏在甲狀軟骨後方的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還以不明柱狀物激烈性侵死者,導致被害人下體嚴重出血,大量空氣灌入造成心臟氣體栓塞,鍾女心臟充滿至少150cc空氣,膨脹猶如氣球,導致被害人魂斷異鄉。法官認為,如此凶暴犯行只為滿足梁育誌慾望,惡性極為重大,在倫理及法律上具有特別可非難性,屬於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所指的「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法官認為他是直接殺人故意,且手段殘忍符合最嚴重犯罪情節,加上他再犯風險高,依此認為有不得已必須剝奪生命,使其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而經合議庭3位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營造小開掐死馬國女大生 家屬怒求償2千萬「法院判決出爐」
台北市士林區2年前發生一起命案,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遭營造小開陳柏諺掐死,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後改口認罪,但遭台高院判無期徒刑,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認案件符自首要件,但未說明不減刑理由,遂撤銷發回更審。民事部分,死者家屬求償2000萬餘元,判決在近日曝光。法院一審指出,本案構成自首,但不覺得陳男真心悔悟,但依量刑鑑定報告,認為陳柏諺透過心理治療或施以長期之監禁,使其深刻反省,矯正偏差之價值觀念,判處其無期徒刑。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陳柏諺不服再度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他符合自首要件,卻未敍明為何不減刑,因此有判決理由不完備的情事,已撤銷判決,發回更審,高院預計12月中重開準程序庭。蔡女父母跨海提訴訟,蔡父請求喪葬費新台幣338933元、交通費31066元以及撫養費與慰撫金共1000萬元;蔡母則要求交通費10355元、扶養費及慰撫金共1000萬元,總共求償2000萬元。法官認為,交通費及喪葬費部分,原告提供相關單據證明,且被告無異議,予以准許;不過馬來西亞並無子女贍養父母的相關法令,所以撫養費部分認原告主張無理由。針對慰撫金,法官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被告故意殺人等情節,認2人各請求300萬元慰撫金為適當,士林地院民事庭故判,被告陳柏諺應各給付蔡母新台幣301萬3355元、蔡父336萬9999元。

掐死馬國女大生!營造小開求輕判「孝敬父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北市士林區前年發生一起馬國女大生遭男子陳柏諺掐死事件,陳柏諺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案件經上訴後,陳柏諺於開庭時對法官哭求輕判,希望能讓他有機會可以孝敬父母,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仍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回顧整起案情,營造小開陳柏諺2022年時與剛剛交往的馬國蔡姓女大生交往,其10月13日向蔡女表示希望將他先前轉給蔡女的10萬元返還,未料卻被蔡女拒絕,陳柏諺因此暴怒,一氣之下竟徒手掐住蔡女的頸部,同時以玩偶封住蔡女的口鼻,造成蔡女窒息而死。事後,陳柏諺卻回到自己位在鶯歌的租屋處,吞下一瓶普拿疼後打給媽媽,讓父母嚇得緊急報警破門,面對警方上門,陳柏諺向警方報出一串地址並表示自己「殺人了」。一審,士林地院雖然認為本案構成自首,但不認為陳男有真心悔悟,不過依量刑鑑定報告指出,認為陳柏諺透過心理治療或施以長期之監禁,使其深刻反省,矯正偏差之價值觀念,判處其無期徒刑。案件經上訴至二審後,高等法院也駁回陳柏燕的上訴,維持院判。全案仍可上訴。

掐斃馬國女大生!凶嫌法庭「痛哭求輕判」被駁回 二審維持判無期
來台念書的馬來西亞籍24歲蔡姓女大生,於2022年10月間在租屋處遭土木工程師陳姓男子狠掐致死,凶嫌陳男遭逮後否認犯案,辯稱是蔡女有意輕生,自己「只是幫忙加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6日)維持原判,駁回其上訴。回顧該案,家中經營營造業的陳男於2022年透過IG認識馬國蔡姓女大生半年後,2人來往逐漸緊密,陳男更在10月間多次出入女方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陳男得知蔡女想要創業,便用「一卡通MONEY」資助對方9萬9999元,怎料事後卻突然反悔想討回這筆錢。陳男於同年10月13日前往蔡女租屋處索討9萬多元,沒想到遭拒後竟心生殺意,先是出手狠掐蔡女頸部,接著再拿抱枕悶住口鼻,導致蔡女窒息身亡,陳男犯案後返回鶯歌住處企圖尋短,並傳訊向家人透露輕生念頭,陳男一見員警上門,精神恍惚下隨即脫口「我殺人了」,但事後又改口表示,是蔡女有意輕生他只是從旁協助,企圖掩飾犯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陳男坦承犯下殺人罪行,哭求法官能輕判有期徒刑15年,全案今(6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

女留學生曝被員警「很忙」為由推諉報案 警眷:太跨張了!
一名就讀靜宜大學的日本女留學生,租屋處遭不明人士闖入,22日便去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警分局明秀派出所報案,被以「很忙」為由建議改去沙鹿分駐所,結果抵達後才發現,該局的員警竟更忙碌,但所方仍有派員警受理。此事也讓她自稱警眷的同學直呼,「太跨張了!」「太跨張了!」警眷在臉書粉專「靠北police」投稿聲稱,有個就讀靜宜大學的日本女留學生是他同學,之前租屋處遭到不明男子闖入,因而在老師、教官的陪同之下,前往清水警分局明秀派出所報案。怎料明秀派出所的值班員警卻說「他們現在很忙」,要等很久才能受理報案,並指案件發生地點不是明秀派出所的轄區,建議改去沙鹿分駐所報案。後來女留學生一行人聽從指示抵達沙鹿分駐所,發現該所的員警竟更忙碌,但所方仍有派員警協助製作筆錄、受理報案,很快結束整個流程。此事也讓警眷傻眼直呼,「原來一間明秀所可以跟報案人講說很忙,『建議』報案人不想等就去別間報案?詢問家人後得知,正常程序應該是要跟報案人留資料、電話然後再約時間做筆錄吧?怎麼是直接以很忙為藉口推走案件呢?」警眷痛批,「人家一位日本女生隻身來台求學,遭受不法侵害後要報案還被明秀所推諉,連同老師及教官整個被當皮球踢走,讓人家看到原來2024年的警察還有這種陋習,嚴重一點就是馬國女大生事件重演,我就問台中市警察局督察室及清水分局督察組要不要介入調查處理?」(圖/翻攝自「靠北police」臉書)貼文一出引發熱議,不少網友卻都表示「應該是反串文」、「你怎麼不向市警察局反映?或是媒體記者投訴」、「警眷才不會用推諉這兩個字」、「自己人就別裝了」。

他勒斃馬國女大生喊「殺人了」 陳柏諺一審逃死判無期
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男子陳柏諺涉掐斃,陳男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案發至今第460天,士林地院今(16日)一審判決出爐,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柏諺聽完宣判,沒有太多情緒反應。涉嫌殺害馬來西亞女大生的台灣男子陳柏諺遭檢方收押。(圖/劉耿豪攝)士林地院經1年多審理,今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陳柏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判決理由尚待公佈。回顧整起案件,陳嫌從2022年9月曾以手機搜尋過「殺女友為度她成佛」、「為什麼能殺動物不能殺人」、「妻子、女友、孩子、皆成他手下亡魂…號稱信佛卻專殺身邊人」、「殺人度她」、「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些什麼」等文字後,逐漸萌生殺人的想法,走向無可挽回「成魔之路」。同年9月21日他陸續赴藥局購買大量止痛藥物,10月3日以IG私訊4月29日才認識的蔡女,並主動約蔡女於10月7日見面,隨後開始出入蔡女位在士林租屋處。10月12日下午5點左右,陳嫌再次赴蔡女租屋處,並在13日凌晨2點左右,以一卡通MONEY轉9萬9999元給蔡女,做為蔡女自創品牌「贊助金」,不料隔天上午10點、11點左右,他因反悔要求蔡女歸還全額未料竟遭拒,陳男當下大發雷霆徒手掐扼住蔡女頸部,並以玩偶抱枕遮掩眼睛,過程中蔡女已因頸部遭掐無法說話,不過陳男未鬆手導致蔡女窒息身亡,而他則逃回鶯歌租屋處。當天下午,陳嫌胞姊向鳳鳴派出所報案指出,陳男傳簡訊疑似尋短,林姓警員立刻致電,不過陳嫌表示「是對家人開玩笑、惡作劇、沒有什麼事」,員警不敢大意前往其租屋處外查證,結果發現陳嫌倒臥床上還散落藥物,警員不斷呼喚他並問為何尋短,陳不假思索脫口說「我殺人了」,接著說出蔡女全名及其租屋處地址。員警過程中再次詢問為何確認蔡女死亡、是否有通知救護車等問題,陳男僅淡淡表示「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隨後則表示有以手掐住脖子,導致蔡女死亡。承辦檢察官認為,陳嫌事後又改稱「沒有要傷害,當時只是想要嚇她一下」,對於犯案經過前後供述不一,也未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勿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刑,另審酌他曾就讀於台中高中電機科、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且曾在外工作,有相當智識及社會經歷,僅因與蔡女因細故發生爭吵,不思以理性平和手段溝通解決,即萌生殺機,致蔡女於死,造成被害人家屬一生無法彌補巨大傷痛,不應輕縱,建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不過陳男堅稱,是蔡女邀他長眠僅坦承加工自殺罪,對此,被害家屬律師請求法院判處死刑,別讓台灣淪為馬籍學生地獄。

陳柏諺涉殺馬國女大生 士林地院是否判死成焦點
24歲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疑遭凶手陳柏諺勒斃殘忍殺害,引發台灣和馬來西亞兩地震撼,兇嫌30歲台灣男子陳柏諺事後吞藥送醫,一度辯稱是金錢糾紛,後來又說蔡女有輕生念頭,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陳柏諺,士林地方法院預定2024年1月16日下午4點宣判。起訴指出,陳男2022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兩人10月7日首度碰面,陳男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他後來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天亮後反悔想取回這筆錢,當天上午來到蔡女住處要求還錢。陳男不滿蔡女拒絕還錢,單手拿起玩偶抱枕悶住蔡女眼睛,另一隻手掐住蔡女脖子,導致蔡女死亡。陳男離開蔡女住處回到鶯歌租屋處,並向家人表達尋短念頭,經家人報案,他一度對警員表示是在開玩笑,警員不放心到場關心,並在陳男父母陪同下,由鎖匠開門進入屋內。員警見床上散落藥物,詢問為何尋短?他脫口說「我殺人了」、「蔡女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輕生而已」。警方循線追查,發現蔡姓女大生陳屍租屋處,脖子上有瘀傷,現場沒有打鬥、掙扎的痕跡,陳男應訊時一下說金錢糾紛,後來又說蔡女想死,由他幫忙完成,疑似企圖降低自己的刑責。士檢認為陳男前後供述不一,且未承認殺人犯行,難以認定有悔意而自首,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請法院考量他僅因細故便殺害蔡女,造成死者家屬一生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強擄姦殺馬國女大生! 梁育誌「2罪合併」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
男子梁育誌2020年強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性侵鍾女後將她殘忍勒殺,又棄屍高雄阿蓮的山溝內。對此,法院認定梁男預謀犯案、手段凶殘且再犯率高,一二審均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因此撤銷殺人罪死刑部分發回更審,至於棄屍及強制性交未遂2罪則駁回上訴,分別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後,高雄高分院裁定4年4個月徒刑。就讀長榮大學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期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打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為此,警方循線找到30歲的梁育誌,他一開始還不肯坦承犯行,檢察官根據相驗結果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他坦承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將鍾女擄走,並性侵後勒殺,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全案偵結後,檢方對梁男提起公訴,一、二審梁育誌皆被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最高法院則認為判決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期間檢方聲請合併執行時,案件又恰巧由當初承辦命案的法官受理,因此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若按照過往數罪併罰的判例,該案最輕至少2年10月以上,最多則不能超過4年10月,通常會是2年10月再加幾個月,因此本案裁定4年4月徒刑算是相當罕見。

擄殺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死刑撤銷」發回更審 母痛哭:為何不給我公道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份在學校附近,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震驚社會。刑事部分,梁育誌一、二審都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高院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對此,女大生媽媽相當不能接受。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一、二審梁育誌皆被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對此,女大生媽媽接受《TVBS新聞台》訪問時淚訴,「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們律師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突然間這麼倉促的被撤銷了,到底是不是你們司法是有黑箱作業。9月30日那個第一女,被他強制性侵未遂,已經判決定了,是我知道我女兒很倒楣,可是如果不是我女兒,也會有其他的女孩子受害,法官怎麼可以說,那個兇嫌他沒有計畫性殺人犯案。」女大生媽媽直言,如果這些報告不能用,那為何要浪費公帑去做鑑定,「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我不是送她去死的,已經很倒楣死了,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公道。」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 高院撤銷兇手梁育誌死刑
2020年,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到性侵殺害,之後兇手梁育誌將屍首棄置於山溝內。在梁育誌遭到警方逮捕後,一二審均遭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高院於14日撤銷梁育誌死刑,發還更審。高院另將梁育誌犯下的性侵未遂、棄屍等罪刑,分別判處2年10個月與2年有期徒刑定讞。據了解,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落網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梁育誌才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法對梁男提出公訴,一審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將其犯下的強制性交未遂罪、棄屍罪分別判處2年10個月與2年有期徒刑,而殺人罪部分則還是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整起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在於侵殺害鍾女的部分,在事實調查上仍有不足,判決有違反法律之虞,因此撤銷梁男的死刑,將整起案件發還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而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行,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被害國賠案 南市警局等4單位給付慰問金60萬和解
臺原法律事務所針對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國賠案的和解聲明。(圖/摘自臺原法律事務所臉書)2020年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被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後棄屍,震驚國內外。儘管一、二審都判處梁男死刑,但鍾女父母認為,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等市府4個部門,有怠於啟動偵查作為等疏失,提請國家賠償之訴,求償593萬元。經台南地方法院調解後,4單位基於關懷「臺南女兒」的立場,同意給付鍾女父母「關懷慰問金」新台幣6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台南市警局等4單位委託臺原法律事務所律師李代昌,於今年4月中旬,與鍾女父母及其律師,在台南地院達成和解。事後,臺原法律事務所於昨天透過臉書發表聲明指出,被告機關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台南市歸仁區公所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警分局,對於命案發生深感遺憾,對原告被害女大學生父母唯一的女兒遠從馬來西亞前來台南市就學,發生被害離世所遭逢的打擊及創傷,至表同情與不捨,實不忍原告遭此女兒巨變之餘,另需面臨冗長訴訟程序煎熬。為此,被告機關願意基於關懷「臺南女兒」立場,盡最大能力修復原告傷痛,同意支付關懷慰問金共計新台幣60萬元,以期撫慰原告喪女之痛,並告慰其愛女在天之靈。

勒斃馬國女大生至今不承認 兇嫌曾畏罪輕生再押2個月
24歲馬籍蔡姓女大生遭30歲男友陳柏諺勒斃震驚社會,士林地檢署去年11月底偵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陳柏諺至今否認殺人,僅辯稱為加工自殺,合議庭考量陳嫌手段殘忍,欲畏罪輕生有規避審判的事實,認定有續押必要,因此裁定5月1日起再延押2個月。據起訴書,陳柏諺透過IG認識蔡女,並匯款給對方9萬9999元贊助創業。不料陳男事後反悔,向蔡女索回款項不成,心有不甘萌生殺機。陳男徒手猛掐蔡女的脖子致死,隨後返回鶯歌租屋處服大量普拿疼輕生,被送醫後成功救回,向救護人員透露犯案。警方於蔡女租處發現其遺體,士林地檢署於案發47天後偵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並認定他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陳柏諺至今否認犯下殺人罪,主張自己只犯加工自殺罪,是對方邀他互掐脖子殉情,不過又於庭上坦承「我錯了」,希望法官同意交保。由於陳柏諺的羈押期屆滿,法官4月中旬進行延押詢問,陳男數度嘆氣表示「我是覺得我錯了」、「我想交保出去跟父母一起住」。檢方認為陳男曾尋短且說詞反覆,因此建請續押。合議庭調閱卷證資料,考量陳男欲畏罪輕生,有規避審判、後續刑罰的事實,認定有續押之必要,裁定陳男5月1日起再延押2個月。

勒斃馬國女大生 凶嫌出庭嘆氣「我錯了」求交保:想跟父母一起住
24歲蔡姓馬籍女大生去年遭男子陳柏諺徒手掐死,引發台、馬2國高度關注。案發後,陳男吞服大量普拿疼輕生,經急救後撿回一命,起先供稱自己只是幫忙「加工自殺」,後來才坦承2人因細故發生爭吵,最後失手悶死對方,遭押至今。陳嫌羈押期滿,今(18日)出庭時數度嘆氣稱「我錯了」,盼法官准許交保。士林地院上月開庭,陳男突然翻供,辯稱是死者邀他以互掐脖子方式殉情,但自己在過程中於心不忍,嘗試3次蔡女才斷氣,接著返回住處輕生但獲救,主張他只觸犯加工自殺罪,請求法院發函向法醫研究所調閱解剖鑑定報告,甚至對公訴檢察官嗆聲「釐清事實才是重點,不知道檢方在怕什麼?」法院今日開庭,法官根據法醫研究所回函內容,指蔡女體內驗出些微抗憂鬱藥物殘留,但無法判斷傷勢是防禦性或與他人扭打時造成;至於陳嫌提出可接受測謊,調查局致電回應,北部測謊人員均受訓要到8月,可安排到高雄,刑事局方面則說可安排在下月進行測謊。另外,陳嫌羈押期屆滿,法官今日對是否延押進行訊問,陳男先是數度嘆氣,接著說「我是覺得我錯了」,並稱「我想交保出去跟父母一起住」,承諾每週2天定時到警局報到。檢方則認為,被告前後說詞反覆且曾尋短,顯見有不願面對司法制裁之可能,建請續押。法官表示,將待合議庭評議後再做出裁定,諭知還押。陳姓男子殺害馬籍女大生。(圖/劉耿豪攝)回顧案發經過,陳男在服藥輕生前,疑向母親透露輕生念頭,嚇得家人向警方求助,誰知他在意識迷離期間,突然向警方表示「我殺了一個人,在士林大東」。警方聞言不敢大意,立即前往陳男口述的地址緊急破門,果然發現蔡姓馬籍女大生倒臥房內,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陳男一開始否認殺人,辯稱自己只是幫忙蔡女「加工自殺」。不過,檢警在死者脖頸處發現一圈瘀青,認為案情不單純。陳男今日出院,面對警方訊問時大改口,坦承自己4月份在蔡女IG按讚,雙方進而結識,後來她和男友分手,2人於10月8日正式交往,除了在6天內多次發生關係,更一起外出吃飯增進情感。警方調查,蔡女疑因不滿陳男無業,吃穿還多由她出錢,2人於13日上午爆發激烈爭整。沒想到,陳男一氣之下竟用枕頭將蔡女悶死,「我本來只是想嚇嚇她」,他也被嚇得逃回新北市三峽租屋處,並吞下一瓶普拿疼試圖輕生。檢方認定陳嫌涉殺人重罪,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強擄姦殺馬國女大生 再犯率高、難教化 凶嫌梁育誌二審仍判死
男子梁育誌前年強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性侵鍾女後將她殘忍勒殺又棄屍路旁,橋頭地院認定梁男預謀犯案、手段凶殘且再犯率高,危害社會重大,依強制性交殺人、強盜殺人等罪,一審判處死刑,梁男上訴,高雄高分院23日二審宣判仍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一審查出梁男在案發前約1個月,就曾經性侵1名女大生未遂,後來他還上網查資料,學習如何綁繩結,又準備麻繩圈、望遠鏡等犯案工具,2020年10月28日鎖定要走回宿舍的馬國鍾姓女大生,將她強擄上車,壓制性侵又用麻繩將鍾女綑綁勒斃,並開車在台南、高雄間繞行,還取走鍾女身上財物購物,並以她的手機扣抵加油費,最後棄屍在阿蓮區大崗山路旁。二審合議庭認定,梁男性侵另名女大生失敗後,還精進手法,繼續尋找落單女生犯案,屬於預謀、有計畫犯罪,迄今仍否認殺意,手段凶殘變態,對情節避重就輕未有悔意,經二次鑑定後再犯率都屬「最高危險」,難以矯治教化,應屬「最嚴重犯罪」,若判無期徒刑假釋後性犯罪或其他暴力犯罪機率超過5成,量處死刑符合罪責相當。法官也發現,梁男在獄中時曾將道歉信寄到高雄市府,再轉寄鍾姓女大生在海外的父母手中,鍾女母親將信件原封退回,法院拆信查看審視,發現信內非冰非梁男筆跡,法官認定他企圖換取輕判,根本不是真心道歉。

快訊/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遭殺害 凶嫌二審仍判死刑
台南長榮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2020年走回租屋處時,遭到凶嫌梁育誌殺害,梁嫌一審遭判處死刑,二審合議庭在23日上午以視訊方式進行宣判,上訴遭二審駁回,維持死刑判決。據了解,當時就讀學士課3年級的馬來西亞女學生鍾筱玲,在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走回校外宿舍,遭到梁嫌擄走先性侵再殺害,之後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山區。警方發現鍾女遺體後,發現她只有穿內褲,脖子還被繩索勒住,此案件也引發台灣和馬來西亞的關注。調查發現,在同年9月底也有發生女學生被擄走未遂事件,地點剛好就在鍾女遇害的同地點,梁嫌表示,當時他想抓人但沒成功。事後,女學生有向學校通報,但校方沒有上報教育部,也引發外界討論,最後長榮大學校長李泳龍、學務長杜嘉玲等人請辭。

勒斃馬國女大生 兇嫌開庭「問這事被打槍」…竟嗆檢察官:不知道在怕什麼?
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去年10月遭陳柏諺徒手勒斃,引發台馬兩國民眾高度關注。被依殺人罪起訴的陳男日前除翻供是兩人合意殉情,今(15日)出庭時還請求法官發函法醫研究所調閱解剖鑑定報告,以釐清死者有無外傷,並嗆認為沒有此必要的公訴檢察官:「釐清事實才是重點,不知道檢方在怕什麼?」陳男落網時先供稱贊助死者直播並匯了99,999萬到蔡女戶頭,隔天反悔想討回部分款項遭拒,因此產生殺機。但士林地院日前開庭時,陳男翻供稱是死者邀他以互掐脖子方式殉情,但他過程中不忍心,嘗試3次蔡女才斷氣,接著返回住處輕生但獲救,辯稱只觸犯加工自殺罪,否認殺害蔡女,與請求法院發函向法醫研究所調閱解剖鑑定報告。陳男於今天再次開庭時透過律師詢問法醫研究所問題,內容包含死者是否有防禦性傷痕、掙扎或扭打痕跡,其指縫有無來自陳男皮屑,或體內有無藥物反應、是否因此失去意識遭掐死,以及能否從頸部傷勢判斷生前遭掐頸次數。公訴檢察官對此表示,蔡女是否有外傷或指縫殘留皮屑已載於鑑定報告,應進一步釐清蔡女生前若受攻擊,能否驗出防禦傷,如未驗出也沒發現陳男皮屑,是否能排除生前遭攻擊而死,至於藥物反應部分,應詢問毒物專家,法醫無法回答。不滿被打槍的陳男則插嘴回嗆這是要釐清事實,「女友的爸爸媽媽也想知道發生什麼事,不知道檢方在怕什麼」。律師見狀除要陳男冷靜,也說若法醫無法回答可直接在鑑定意見上表示意見,無須檢方幫法醫答覆。蔡女親屬委任律師則於庭末表達沒有意願進行修復式司法,法官隨後諭知修復式司法暫時中止,擇日再開庭。

馬國女大生託夢要求實話? 兇嫌翻供否認殺人:是協助自殺
男子陳柏諺去年10月狠心勒斃馬國女大生,陳男被控因索討9萬9999元遭拒而痛下殺手,士林地院31日開庭審理,陳男否認殺人,認加工自殺罪,並稱協助本有輕生念頭的蔡女自殺。法官詢問為何改口,陳男則稱,若說實話,蔡女的父母會生氣,不讓他們冥婚。檢察官依蔡女家屬說法,希望陳男應與社會永久隔離,建請法院將求處死刑列為爭點。陳聲稱,去年10月12日進入蔡女位於士林的租屋處內,聽聞她在抱怨網路直播,希望跟陳男一起去上海,陳則說以後考上建築師執照後,可以改善她的生活,蔡女甚至擔心陳男會拋棄她離開,晚間6點多,蔡女孩還幫他吹頭髮,兩人發生性關係。陳稱,蔡女睡前要吃6顆精神科藥的藥物,而且吃了好幾年,並稱對於生活一直在逃避,要他拿切西瓜的水果刀刺心臟,他以其他方式搪塞,直到蔡女接受掐頸,陳更才說帳戶內有16萬元,10萬匯給她,6萬要給父母幫自己辦後事,兩人一起長眠。陳稱,蔡女當時「一臉很認真」,要求他右手掐著她脖子,另一手握著蔡女右手,他稱,若是感到疼痛或是後悔,只要雙手合十就代表放棄,他會立刻鬆手,第一次掐頸後,蔡女說會痛但可以忍受,第二次就回想起小時候的不愉快,有如「人生跑馬燈」,要求他大力掐,陳唸出佛號,讓蔡女可以前往極樂世界。女喘過氣後要求他唱江蕙、五月天的歌曲,還說「老公你要開心點」蔡女更稱,看到白色的花,感覺很溫暖,還有觀世音菩薩,接下來一次,陳男大力掐著頸部,並用抱枕蓋住蔡女的臉,過了幾分鐘,蔡女完全沒有掙扎,當時已經天亮,他拿出iPod播放佛經,並幫已死亡的蔡女蓋上棉被後離去。對於蔡女死亡,陳稱3分之1要歸咎於蔡女、3分之1是他的責任,另外3分之1是蔡女的父母給她太大的壓力,逼她來台唸大學。蔡甚至稱在看守所羈押時夢到蔡女,托夢給他,要求他講實話,他想到自己的父母以為他是殺人犯,從南投搭車6小時,才能到看守所看他,非常愧對父母,才會開口說出實話,否認之前失手錯殺蔡女,改稱是協助蔡女自殺。辯護人則希望勘驗秘錄器、測謊、並發函詢問法醫研究所疑點,更稱,根據筆錄內容,案發前並沒有聽到爭吵的聲音,案發後,陳男在現場播放佛經,與一般蓄意殺人常情不符,而且蔡女曾有輕生的紀錄,並稱檢方是「畫好目標才開始找證據」。檢方認為,蔡女計畫畢業後返回馬國,不可能與陳男謀為同死,而陳男視人命如草芥,殘忍殺害年輕生命,迄今試圖推卸責任,蔡女的家屬也表示陳男應與社會永久隔離,因此具體求處死刑。

馬國女大生遭勒斃 清醒還是昏睡遇害?「這原因」難判定
24歲馬來西籍蔡姓女大生遭交往不久的30歲男友陳柏諺殺害,震驚社會。陳柏諺第一時間供稱是加工自殺,後又改口為枕頭悶殺,結果被解剖報告打臉。士林地檢署昨(29日)偵結,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據了解,蔡女體內確實有她就診藥物,但因體質關係,難以單靠濃度去判斷其遇害時是清醒或昏睡。起訴書指出,陳柏諺答應贊助蔡女創業,因此於10月13日凌晨匯9萬9999元給對方,但之後卻反悔,想要回款項被拒,因此萌生殺意。他把人勒到死亡後,接著回到鶯歌租屋處,並且服下大量止痛藥;家人發現異狀趕緊報警,而陳柏諺在送醫的過程中,脫口「我殺人了」。警方循線找到蔡女租屋處,發現蔡女已死亡。陳柏諺第一時間稱「幫助自殺」,後又改口「枕頭悶殺」,不過通通遭到解剖報告打臉。解剖報告顯示,蔡女除了頸部瘀青,頸骨也有裂痕,而鼻腔並未有棉絮纖維,另蔡女過去並無尋短的送醫紀錄,與陳柏諺的證詞不符。至於蔡女血液中有藥物成分,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死亡鑑定報告顯示,蔡女血液中的藥物與她就診的藥物一致,但鎮靜安眠藥物濃度,會隨著體質作用不同,難以單靠濃度去判斷蔡女遇害時究竟是清醒或昏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