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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狼官何建忠性侵未成年少女 監委申請調查:有深入了解之必要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利用職務登入個案查詢系統,取得弱勢少女資料後誘騙性侵,遭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監察院今(9)日表示,監察委員王幼玲、葉大華已申請自動調查,並指出,何男透過任職於社會局妻子,同樣利用職務之便查詢並洩密案情及警方偵辦進度給何員,究高雄市衛生局及社會局是否有督管之違失?實有關注瞭解及深入調查之必要。監委表示,何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對其平日監督、輔導之自殺通報個案,不當違法查詢及存取個案相關資料,究高雄市衛生局對於個案相關資訊系統之使用管理,是否落實登入、調閱及使用紀錄之管理與追蹤?主管人員對於異常或大量查詢行為,是否具備即時檢核、預警或稽核機制,以防止資料遭不當利用?監委指出,何男透過任職於社會局妻子,同樣利用職務之便查詢並洩密案情及警方偵辦進度給何員,究高雄市衛生局及社會局是否有督管之違失?實有關注瞭解及深入調查之必要。
出遊放貓在家「誤開電磁爐」釀火警!灑水器啟動淹壞4部電梯 高雄2鏟屎官慘賠上百萬
高雄市三民區洪姓女子與陳姓友人同住並飼養4隻貓,2023年1月6日兩人外出旅遊,放任愛貓在家自由活動,未加看守。貓咪在屋內追逐跳躍期間,疑似誤觸廚房感應爐啟動開關,爐具持續加熱,引燃放在爐邊的雜物引發火警。火警觸發社區消防灑水系統後,屋內灑水器大量出水,雖成功在火勢擴大前撲滅火災,但溢出的消防用水流入電梯井,造成該棟大樓4部電梯的機板與監控設備嚴重損壞,管委會事後支出109萬9250元進行修繕。洪、陳兩人辯稱,管理員與消防廠商未及時關閉水閥,才導致灑水外溢釀災。不過法官查閱火災紀錄指出,消防人員到場時起火戶大門深鎖,須破門搶救,在電源未斷、火勢未明的情況下,管理員若貿然關閉灑水系統,恐引發更嚴重危害,相關抗辯不予採信。刑事部分,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兩人未確保電器電源關閉,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分別判處拘役15日及30日,洪女並獲宣告緩刑3年。民事部分,法院認定兩人身為飼主,對寵物未盡妥善管理義務,且外出前未確保關閉電器電源,與電梯毀損間具有明確因果關係,判決須連帶賠償管委會修繕費及利息,共計109萬9250元,全案仍可上訴。
毒駕失控連環撞!高雄晚間7分鐘3事故 6車遭殃駕駛自爆吸毒
高雄市大寮區26日晚間發生一起驚悚連環車禍,1名吳姓男子疑似毒駕上路,短短約10分鐘內接連發生3起交通事故,行徑宛如「移動不定時炸彈」,不僅造成多輛車輛毀損,也讓無辜用路人受傷,所幸未釀成更嚴重傷亡。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26日晚間7點39分,地點位在大寮區鳳屏二路與九和路口,40歲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不明原因突然偏離車道,直接衝入對向車道,猛烈撞上正在停等紅燈的轎車,衝擊力道相當驚人,現場一片混亂,此次事故共波及6輛車,包含自小客車及多輛停等紅燈的車輛,造成包含肇事駕駛在內共3人受傷,其中2名傷者被緊急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治療,所幸皆為輕傷,無生命危險。交通分隊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第一時間對吳姓駕駛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排除酒後駕車可能。然而,吳男隨後卻主動坦承,在駕車前曾施用毒品「依托咪酯」,警方研判其精神狀況恐已受到藥物影響,導致判斷力及反應能力下降,才會釀成事故。警方進一步擴大調查,比對案發時間前後的交通事故紀錄與周邊監視器影像後,赫然發現吳男疑似不只發生這一起事故。經查證,吳男早在晚間7點31分,就曾於光明路二段擦撞1輛轎車,造成對方駕駛輕傷,卻未停車處理;隨後在7點41分,又於河堤路與義和路口再度擦撞一輛自小客車,所幸該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已將3起事故併案偵辦,認定吳男涉犯毒品駕車危害公共安全情節重大,全案依公共危險罪準現行犯,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呼籲,毒品對駕駛判斷力影響極大,毒駕行為不僅害己,更可能奪走他人性命,絕不可心存僥倖。
高雄「老牌周燒肉飯」違反勞基法挨告 判賠2退休員工逾百萬
高雄知名「老牌周燒肉飯店」爆出勞資糾紛,陳姓負責人因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遭2名資深員工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資方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姓員工40萬9418元、陳姓員工56萬7861元,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阮女自2018年9月7日起受僱擔任櫃檯收銀人員,陳女則自2018年9月15日起擔任現場烤肉人員,月薪均為3萬3000元。2025年1月20日,陳負責人以店面將進行內部裝修為由,依勞基法第11條第3款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但未依規定預告,也未給付當月薪資。阮女主張,陳負責人遲至2024年9月24日才為她投保就業保險,導致離職時就保年資未滿1年,無法領取失業給付。她於契約終止時已滿45歲,原可領取9個月失業給付,每月1萬9800元,因此請求賠償損失17萬8200元。陳女則指出,陳負責人於任職期間未依法為她投保勞保,導致她自2025年2月起請領的老年年金每月短少2022元。陳女現年64歲,依高雄市女性平均餘命計算,請求賠償8年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負責人長期未依規定為2人投保,阮女的就保年資確實不足,陳女的老年年金也因此每月短少2984元。此外,2人在職期間從未休過特休假,資方也未給付特休未休工資,加上未依法預告即解僱,應補發預告工資及資遣費。高雄地院資方違反勞基法多項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女資遣費10萬2848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及失業給付損失17萬8200元;陳女資遣費10萬2489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及勞退金短付14萬2890元。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
高雄毒販GPS定位「埋包自取」交易 緝毒犬「可樂」助警挖出36萬大麻
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偵六隊破獲特殊販毒手法案件,28歲陳姓男子透過提供GPS經緯度座標,讓買家自行挖掘取貨的「埋包自取」方式販售大麻煙彈。警方逮捕陳嫌後因埋藏地點眾多且嫌犯記憶模糊,特別申請緝毒犬「可樂」協助搜尋,最終在高雄、台南等地5處公園及車上共挖出14包毒品包裹,市值至少36萬元。專案小組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陳嫌原本透過通訊軟體向上游毒販購買大麻煙彈,後來被吸收負責分裝及埋包工作。買家透過通訊軟體下單並完成付款後,陳嫌便選定人煙稀少的無名小公園埋藏毒品,再利用Google Maps測量埋包地點的經緯度座標,拍照回傳給上游毒販,由上游聯繫買家自行前往「尋寶」取貨,藉此規避查緝、達到「死轉手」目的。專案小組長時間跟監,於11月下旬趁陳嫌在仁武區某公園埋包後準備返回車邊時,將人壓制逮捕,並在其轎車內查獲大麻煙彈及鏟子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警為掌握其餘埋藏毒品的確切位置,提解陳嫌前往公園協助指認,但陳嫌在高雄、台南多處反覆埋包,連自己也記不清確切地點,專案小組遂向保三警察總隊申請緝毒犬「可樂」支援。4歲半的史賓格獵犬「可樂」展現超強緝毒能力,沿途循味搜尋,只要嗅到毒品氣味便立即趴下示警並做出前肢挖掘動作,警方果然在多處公園草叢中成功起出大麻煙彈。高市刑大隊長特別頒發紅包加菜金,嘉獎可樂的出色表現。據了解,陳嫌透過通訊軟體販毒,每顆大麻煙彈市價約3000元,可抽取1000元佣金,並以5顆為一組包裝販售,有買家單次即購買20顆,短短2個月內不法所得至少30萬至40萬元,警方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與流向。
養狗女房客退租屋內臭爆 檢驗揭「汙染物濃度超標10倍」房東怒告
許姓女子將房屋出租給汪姓女子,起初汪女有告知會在屋裡養一隻馬爾濟斯,許女同意,但另簽寵物協議,要求保持屋內環境乾淨;一年後租約到期,許女點交時發現屋裡充斥惡臭,但汪女不認帳,許女找來專業檢驗公司檢驗臭味來源,發現屋內異味汙染物濃度數值超標10倍,提告求償66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汪女應賠37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指出,許姓女子將裝潢好的房子以每月2萬6500元租金,租給汪姓女子,汪女於簽約時,就有告知會在屋裡養一隻馬爾濟斯,因此雙方另就養寵物部分簽訂租賃協議書,約定好應保持屋內衛生環境、避免產生氣味,並應於交還房屋時,將全屋清潔消毒至無異味的原狀。去年9月,租賃到期,許女前往點交房子時,發現屋內惡臭不堪,且有多項裝潢、傢俱損壞,2度請清潔消毒公司前來清潔消毒,又委請檢驗科技有限公司到房屋內檢驗臭味來源,檢驗結果異味汙染物的濃度數值為100,已超出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的濃度標準10。許女提告求償包含損壞家具及清潔費等共66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後,綜合相關事證後,房客需要賠償房東家具損失、復原修繕清潔等費用,以及欠繳的水電瓦斯費,還有無法出出使用房屋損害,判房客還須賠給房東37萬4204元。全案仍可上訴。
投信件、按門鈴想追回前女友!他狂轉帳1元示愛 遭依跟騷法判刑
高雄1名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這段感情,還跑到女方家投遞信件,更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表達心意。前女友不堪其擾,最終報警阻止他繼續騷擾行為,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跟騷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今年5月,阿文(化名)跟女友小芳(化名)分手後,覺得心有遺憾,想知道分手原因,並試圖挽回這段感情,從5月20日至6月7日,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方式,傳送文字訊息,將自己的心意告知小芳。不僅如此,只好又於6月1日、8日,兩度前往小芳住處,分別投遞5封、3封信件,又不停按門鈴,希望能見上一面,最後再跑到教會,在小芳的機車上擺放1袋零食及3封信件。小芳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求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他犯行明確,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74年國際商工走入歷史!高雄人回憶湧現「這裡曾是青春戰場」 老牌職校正迎來大轉身
高雄老字號私立高職「國際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簡稱國際商工)因少子化衝擊,今年4月底開始拆除,拆除工程已經完成,目前舊校址已變為一片平地。高雄市政府規劃,未來該地將作為 中山大學 新設醫學院的預定用地,作為南部培育醫療人才的重要基地。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國際商工創校 74 年後正式走入歷史,位於苓雅區三多路的校址,自今年 4 月起進行拆除,目前該校園已全數拆除並清空,基地變成平坦空地。創立於1948年的國際商工,最初校址在台南市,1956年遷至高雄市苓雅區三多路,後於1965年增設專科部。由於近年來少子化影響,新生人數逐漸減少,學校於2022年8月正式停招並退場。市府隨後啟動土地再利用規劃,將校地分為兩部分:南側預定作為捷運聯開開發區,北側則作為中山大學醫學院預定用地。市府表示,南側捷運聯開區域鄰近凱旋醫院、民生醫院、三信家商,以及周邊商業區,具備良好發展潛力;北側作為醫學院預定地,未來若順利設置,可串連周邊醫療機構與長照設施,打造高雄的健康醫療園區。高雄地方社群近來熱議此事。在社群平台,有人貼出國際商工拆除後的平地照片,引發大量回憶與感慨。不少校友留言表示不捨:「『國際公、三信婆』的口號變成回憶」、「高雄的『三國志樹』(指三信、國際、立志、樹德)從此少了一員」。許多人哀嘆這段校史就此終結,也對未來校地用途表達矚目。
高雄男情緒失控持刀街頭咆哮 鄰居嚇壞急報警送醫
高雄市前鎮區1名男子今手持一把刀子四處走動,還對著路過鄰居大聲咆哮,有人見狀嚇得趕緊報案,警方獲報到場後將男子協助就醫,所幸無人受傷,全案將依違反《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民眾拍下,1名男子手上持有一把刀,走到巷口對著一名老婦人大聲吼叫,鄰居見狀全嚇壞,直呼趕快報警,隨後男子又轉對另一名男子大聲咆哮,雖然有家人上前安撫他的情緒,但該名男子仍相當激動,過沒有多久警方與救護人員隨即到場。蕭姓男子(黑衣)手持刀,鄰居嚇得趕緊報案。(圖/翻攝照片)經了解,47歲蕭姓男子疑因情緒狀況不佳,手持刀械於道路上走動,前鎮分局員警於20日下午4點多獲報到場,為避免蕭男自傷或傷人,立即喝斥蕭男將刀械放下,在警力戒護下由蕭男家人陪同就醫,現場均無人受傷。警方說,本案將依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危險物品」調查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據以偵辦。
人蛇集團騙3陸女來台逼賣淫「每天接客8次」 主嫌潛逃10年落網判刑3年8月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一起人蛇集團案件。陳姓男子與友人於2014年間假借介紹合法工作名義,向3名中國大陸女子收取每人約4萬元人民幣費用,並以假證件向移民署申請「醫療服務交流」名義入境,實則將3女騙來台灣從事性交易。3名女子抵台後隨即被要求還款,遭強迫賣淫還債,並被威脅若不配合就會遭毆打或被警察抓走。3名被害人平均每天接客8次以上,累計性交易次數高達2,010次。其中2名女子因逾期居留遭警方查獲,另1名女子在台籍友人協助下逃離並向警方自首。陳姓主嫌則潛逃10年,於去年落網。陳男在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僅協助送護照,不知道是詐騙中國大陸女子來台賣淫。但法官認為相關證據明確,不採信其說詞,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處3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佛堂女出納任職3年偽造109張支票 盜領4545萬重判8年
創立於民國75年的正德佛堂,在國內外設有多家分院與慈善基金會,長期從事公益與醫療事業,卻遭內部出納監守自盜。王姓女子在佛堂任職出納期間,利用保管支票簿之便,盜蓋負責人常律法師印章,3年內接連偽造提領支票109張,合計盜取新台幣454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判決指出,王女於107年7月進入正德佛堂擔任行政人員,半年後因熟悉帳務轉任出納,負責保管零用金、記帳及開立應付帳款支票等業務。110年7月至112年9月間,她將保管的空白支票109張據為己有,未經常律法師同意,擅自填載金額與日期,再盜蓋佛堂與負責人印章完成發票行為,背書轉讓予自己後持至銀行兌現,分別匯入自己帳戶,3年期間從銀行陸續提領18至49萬元不等金額,盜領總金額高達4545萬4474元。佛堂會計人員查帳時發現帳戶金額異常短缺,經追查才發現支票遭濫用,遂報請警方偵辦。檢方起訴後,王女在偵查與審理過程中均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賠償損失。雙方後來於法院調解,王女每月償還1萬2000元,截至114年10月止共返還79萬餘元,惟佛堂受損金額仍高達4466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王女長期擔任財務職務卻貪念起心,不僅嚴重侵害宗教機構財產權益,也破壞票據流通秩序與金融公信。雖考量她犯後坦承、具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且部分返還,但所為情節重大,仍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沒收未返還之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怕丟臉不敢還」!高雄男夜店惡作劇竊友錢包 賠8萬換緩刑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去年在夜店趁友人離開座位時,徒手竊取友人錢包,事後辯稱只是「酒後惡作劇」。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楊男有期徒刑3個月,楊男上訴後與友人達成和解並賠償8萬元,二審法院10月1日宣告緩刑2年,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楊男2024年11月7日凌晨3時許,在高雄市新興區某夜店與友人林智育飲酒消費。楊男趁林姓友人離席時,他以身體遮擋視線,徒手取走放在沙發上的錢包。該錢包內有現金新台幣6萬4015元、迪拉姆幣500元、人民幣1元、金融卡2張、信用卡1張、身分證1張。楊男得手後隨即前往廁所,將錢包藏放於個人隨身袋子內。林男發覺遭竊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楊男並起獲失物。楊男起初矢口否認竊盜犯行,辯稱與告訴人是朋友,當天飲酒後一時興起拿錢包惡作劇捉弄友人,後來友人向警方報案,他怕丟臉不敢坦承。但檢方認為,楊男竊取時有避免遭人當場查緝的行為,拿取後又有確保其成果的行為,且在友人發覺異狀後仍未坦承或歸還,直到警員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並通知到案說明,才陳述經過。一審法院認為,錢包是個人典型的隨身財物,任意拿取極可能遭致誤會。楊男為受過教育且具工作經驗的成年人,對此不能諉為不知,仍任意拿取友人錢包,認定其係基於竊盜犯意而為,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楊男上訴主張一審量刑過重,願坦承犯行且已積極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另賠償告訴人8萬元,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量刑允當,維持有期徒刑3個月之判決,但考量楊男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犯後坦承犯行並積極取得告訴人諒解,堪認其尚有悔悟之心,予以宣告緩刑2年。
高雄女網購連2次未取貨!賣家提告「惡意耍人」 法院判無罪
高雄一名梁姓女子上網訂購家具,卻連續兩次未到超商取貨,讓店家白白損失兩趟運費及出貨人力成本,氣得提告,指控她根本沒打算購買,惡意耍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梁女雖有疏失,但無證據證明她有故意損害商家的動機,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梁女去年2月下旬透過網路向新竹一家家具商家下單,選擇超商貨到付款。商品寄至高雄前金區某便利商店後,梁女未取貨,遭系統退回。店家聯繫她後,她回覆說沒看到取貨通知,並請求店家再寄一次,改送至三民區另一間便利商店。沒想到第二次商品到貨後,梁女仍未取貨,商品再度退回,店家因此損失近4千元的出貨成本與作業人力,憤而報警提告,認為梁女根本無購買意願,還假裝要再寄一次,是用手段造成賣家損失。法院審理時,梁女未到庭,先前審訊時則曾供稱,自己非惡意不取貨,只是店家以電子郵件告知,自己不常收電子郵件,又沒收到簡訊通知,才沒領取商品。法院調閱梁女與店家通話的對話紀錄,發現她確曾表示未收到通知,並有致歉之意,內容與她一開始的說法相符。法官指出,現代網購普遍,消費者臨時反悔或疏忽忘記取貨的情況並不罕見,業者在出貨前應有相應風險評估與因應。僅因對方未取貨,就認定對方「一開始就想騙」,證據還不夠明確,難以認定梁女有惡意造成損失,因此判決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民進黨廉政會再延審助理費案 林岱樺強調清白、盼公平參與高市長初選
民進黨廉政會今晚處理參選高雄市長初選的立委林岱樺捲入助理費詐領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表示,林岱樺案涉及案情甚廣,還有一些需要查證 ,檢察官針對政治獻金案也還在偵查中,不曉得什麼時候會有新事證,討論結果,今天還是不能做出結論;林岱樺受訪表示發表三點聲明,強調期盼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黨內初選。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立法委員林岱樺今天出席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並發表聲明如下:尊重司法、全力配合釐清事實,堅守清廉勤政價值一、林岱樺被訴詐領助理費案件,發現多數對林岱樺有利的證據,請大家一如既往般對於林岱樺的清白,要有信心:本案經林岱樺委任律師閱卷後,發現檢方引用不利於林岱樺的證據呈現不法及不實,而諸多有利的證據竟刻意漏列,致有起訴內容與事實不符的情形。基於對司法的尊重,並維護真相的公信力,不便於法庭外自行公開細節,請關心本案之媒體朋友於114年10月27日親臨高雄地方法院旁聽即知緣由。胞妹林岱縝91年至今共服務1875選民服務案件,全心全力,任勞任怨的為岱樺的政治事業貢獻心力,遇有公費助理人力缺口時,承擔多數的遺缺業務,其薪資隨之調整,為法律義務。起訴書刻意漏列諸多有利的證據,致有與事實不符的認定,令人遺憾,相信司法會還給岱樺公道。二、林岱樺堅守本黨清廉、勤政、愛鄉土之價值,積極配合廉政會調查:自114年7月30日第一次本黨廉政會議起至今日,林岱樺透過律師不斷努力向法院調取相關卷證,但本案起訴書所附證據清單非全部均提呈法院,有部分證據,直到今日尚待法院調取、提供,林岱樺確實有積極努力提供相關事證予廉政會,以證明自身清白,符合本黨清廉、勤政、愛鄉土之價值。三、林岱樺期盼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黨內初選:林岱樺自2001年從政起迄今,時時刻刻謹遵民意咐託,戰戰兢兢地為民眾福祉服務,從不懈怠,期盼真相早日水落石出,高雄市民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民主進步黨黨內初選機制。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
高雄男怒踢「擋路鴨」再輾斃 法官痛批殘忍重判拘役20天罰20萬
高雄市一名姚姓男子因不滿紅面番鴨擋路,竟先狠踢再騎腳踏車輾過,導致鴨子當場死亡。殊不知該鴨是陳姓女子飼養的寵物鴨,飼主發現愛寵慘死街頭心碎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姚男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根據判決書,姚男於2025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許,騎腳踏車行經高雄市前鎮區鎮東一街時,遇到一隻黑色紅面番鴨在路上,竟心生不滿,以腳踢向鴨子後再騎車輾過,導致鴨子死亡。陳姓女飼主發現心愛的寵物鴨慘死,憤而向前鎮分局報案。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取得11張截圖及影像光碟等證據,確認涉案人為姚男。姚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因鴨子擋路一時氣憤才動手,辯稱「只是想嚇牠」,但未獲飼主諒解。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姚男行為已涉及故意傷害動物造成死亡,同時構成毀損他人財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刑法毀損罪嫌起訴。雖然紅面番鴨市價約300元,但因其為飼主飼養的寵物,姚男行為不僅違反動保規定,也損害飼主財產權益。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事證明確,姚男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及刑法第354條毀損他人物品罪,為想像競合犯,依較重的傷害動物罪處斷。法官痛批姚男行徑殘忍、態度輕率、欠缺尊重生命觀念,判處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恐怖情人「求復合未果」砍殺前女友30刀 判8年賠182萬
高雄一名在超商工作的吳姓女子,遭余姓前男友猛刺30餘刀,緊急送醫後,才從鬼門關被救回來,余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定讞,吳女另打官司民事求償252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判需賠182萬元。判決指出,余姓男子因求復合未果,多次騷擾吳女,吳女申請家暴保護令自保,未料,2023年9月13日,余男竟持生魚片刀到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吳女工作的便利商店,趁吳女補貨不備之際,持刀刺殺吳女30多刀,所幸附近民眾制止,緊急將吳女送醫才保住一命。刑事部分,高雄地院已經在去年4月,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8年徒刑定讞。但因吳女受有肢體及左腰多處切割傷、氣腹、右大腿深部撕裂傷併肌肉及血管損傷等傷害,出院後仍須長期照護,無法工作,吳女另對他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醫療費、看護費、後續復健、精神慰撫金等共計252萬元。法院審理後,確認余男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應負民事責任,對其中醫療與實際支出部分,法院多予以認定,精神慰撫金部分,核定應賠80萬元,總計判余男虛應賠18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女代書墜樓亡!女控「宮廟聯手代銷」詐財1.6億逼死她 廟方強硬:抹黑就告
本月1日,高雄市鼓山區一名孫姓女代書墜樓身亡,家屬今(8)日帶上死者留下的書信,在殯儀館出面指控鳳凰山紫靈宮的主持人孫姓姊妹,假借「王母娘娘」名義要求死者借錢款給另名開代銷公司的吳姓女信徒,還聲稱是「累積福報、消除業障」,2020年至今讓死者背上1.6億元債務,才會不堪負荷走上絕路。據了解,死者已執業代書工作逾30年,在2020年因業務往來認識了主理紫靈宮的孫姓姊妹,由姊姊負責問事、通靈,妹妹則擔任行政工作。孫姓代書信仰虔誠,在宮廟中祈求身體不佳的女兒能好轉、感情順利等,反遭宮中的姊妹花利用,假借王母娘娘名義,以「累積福報迴向給女兒」、「幫助他人以消除業障」為由,要求借錢給另名信徒吳姓女信徒,協助其代銷公司穩定經營。孫姓代書女兒指控,宮廟主孫姓姊妹在過去5年來,不斷假借「王母娘娘附身」傳話,要求母親不斷增加投資金額,並從中收取帳管費、香油錢等,讓孫代書陸續向40多名親友借款、甚至抵押多棟房子,籌得約1.6億元提供給宮廟姊妹,再由她們轉交給吳女。而吳女起初有按月還款,近1年卻都沒有還款,母親今年終究不堪負荷,於6月26日到宮廟討錢,卻僅獲得宮廟姊妹以「要吳女處理」為由推託。孫姓代書的女兒指出,母親雖然已在7月前往警局報案,但她責任心很重,面對龐大債務壓力,被逼到貸款、賣車,連房子都被法拍,加上拖累40多名親友受害,最終不堪負荷走上絕路。家屬則是看到母親留下的書信,才發現整起事情的真相。媽媽除了在信中說明被害經過外,也表達希望能將事件向大眾曝光,避免更多人上當受害,因此今日才會協同律師將事件公諸於世。對此,宮廟方今日晚間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孫女家屬的指控與質疑「全非屬實」、「均為惡意之抹黑造謠」,還強調:「高雄鳳山紫靈宮絕對會傾一切力量捍衛名譽,拒絕惡意的抹黑造謠,母娘仍會秉持著幫助大眾的想法,帶領所有信徒前進。」律師聲明稿指出,孫姓女代書與吳姓女代銷之間的借貸行為,均與鳳凰山紫靈宮毫無關係。紫靈宮僅認識孫女與吳女,對於孫女再向其他借款人借貸鉅額款項、產生龐大債務一事毫不知情。且其他借貸人並非紫靈宮信徒,卻讓紫靈宮蒙受抹黑指控,對紫靈宮名譽造成重大損害,「有關人士不斷散布不實、不當言論,詆毀高雄鳳山紫靈宮之名譽,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則表示,孫姓女子於今年7月7日下午3點左右,由律師陪同報案並提出詐欺案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並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由於犯罪期程歷時長達3年以上,相關事證較為繁複,目前仍持續調閱取證釐清中。◎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93歲榮民娶妻9日房子就過戶 妻辦完手續就離家 法院准離房卻拿不回
高雄一名93歲榮民獨居多年,由張姓女子長期探視照顧,兩人於2022年4月結婚,老榮民原盼有人陪伴終老,卻未料婚後不到3日,張女便要求將名下鳳山房地贈與過戶。兩人結婚第9天即完成過戶,第13天張女離家分居,老榮民質疑遭利用提告撤銷贈與並訴請離婚。高雄家事法院近日判准離婚,但認定房子贈與女方成立討不回。判決指出,老榮民主張,張女於兩人結婚後即要求將房產轉到她名下,自己因年邁體弱、害怕若不答應會遭威脅,只能交出印鑑、身分證與所有權狀,不料張女於9日內完成過戶,第13天便搬回旗山,兩人此後分居,老榮民由兒子接回照顧,後來入住榮民之家。老榮民更控訴,張女在事件爆發後,竟傳送輕佻訊息給他兒子,內容寫道:「以前曾經想過,伯伯(老榮民)是公公,我是兒媳,老三是先生,太太在家照顧公公,先生在外賺錢,時不時會全家團聚,多幸福美滿的一家人啊。」法院認為該訊息內容不僅違倫常,亦未見對高齡丈夫的關懷,張女甚至在兒子傳送律師名片後才將訊息收回,顯示自知不當。張女則辯稱,當初結婚就談妥房產作為條件,且老榮民是親手交付證件及印鑑,地政機關亦有確認意願,否認偽造文書。她並主張自己是因反覆感冒才返家休養,等要回鳳山時,老榮民已被兒子接走,之後老榮民仍曾多次返家,兩人並無婚變。法院審酌,兩人自2022年4月29日即長期分居,張女未主動探視或表達同住意願,反而於老榮民返家時錄音對話防範爭議,加上婚後迅速要求贈與、關係形同破裂,認定雙方已無互信互諒的婚姻基礎,准予離婚。不過對於撤銷贈與部分,高雄地方法院審酌相關文件均為老榮民親簽,且戶政地政皆曾確認本人意願,認定贈與屬真意表示,無偽造事證,判老榮民敗訴。全案贈與部分已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退休女師屋內堆滿垃圾惡臭四溢 3鄰居怒告求償獲判勝訴
施姓退休女老師在高市苓雅區某公教大樓,但她被鄰居指控長期在屋內堆滿垃圾,老鼠、蟑螂四竄,從2020年開始向管委會及工務局檢舉,但狀況仍沒改善,3名鄰居受不了,決定提告,高雄地院判施婦除應賠償30萬元給3名鄰居外,還要清除堆垃圾雜物所產生的臭味,且不得再堆置腐敗食物與廢棄物。判決指出,住在苓雅區某公教大樓的施姓婦人,被同層的鄰居指控長期在屋內囤積食物及廢棄物,導致腐敗食物與廢棄物臭氣四溢,滋生老鼠、蟑螂、蚊蟲等病媒源,臭氣及病媒源還蔓延、流竄至屋外同樓層及上、下樓層的公共區域。該社區管委會從2020年起,多次發函要她清除物品,卻遲遲未改善,鄰居受不了,再向高市府工務局檢舉,工務局開出多張罰單,施婦也還是不處理,同樓層2戶鄰居3人忍了5年實在忍不下去,提告要求法院介入強制清除,並請求100萬元精神賠償金。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施婦說,2020年間,她因大腿骨折及姊姊車禍骨折需照顧姊姊期間,都沒有住在苓雅住處,對於有些垃圾未清理造成困擾,感到很抱歉,她回高雄已有儘量處理,但強調房裡沒有半隻老鼠、蟑螂,她也有繳納罰款,配合處理。但法官根據會勘紀錄,發現今年4月有員警、里長和管委會查勘,仍發現屋內有堆滿垃圾、雜物,工務局於8月再派員到場,仍有臭味飄逸,因此依3位鄰居受侵害程度,判施婦應賠3人各10萬元,並命令她即刻清除堆垃圾雜物所產生的臭味,未來也不得再堆置腐敗食物與廢棄物。可上訴。
高雄要錢男餐廳前「乞討10元」 過來人驚:15年前遇過!警方出手了
高雄有一名身穿綠衣服的老伯,經常出現在各大餐廳和店家,向路過的人乞討10元,被拒絕後依舊不離開,繼續伸手要錢,在網路掀起熱議。警方將依規定通知男子到案,可處1.2萬新台幣罰鍰。有網友在《Threads》貼出影片,發問:「綠色衣服的大哥算高雄都市傳說嗎?經過每一個人都跟他們要10元」,只見該名老伯在火鍋店門口,到處向人乞討要錢。畫面曝光後,引發熱烈討論,不少過來人紛紛留言:「前金、新興區都很常看到他,也會進去全聯裡面騷擾人要錢,重點手上還拿著菸,還看過他在六合夜市硬塞給人家小孩很髒不知是否過期的糖果,然後轉頭跟人家媽媽收錢」、「他超沒品,之前都趁店員不注意跑進餐廳賣小包的那種香菇肉麵,強制放客人桌上,不掏錢就不走,害我們被客怨」。另外,也有網友表示,綠衣老伯很多年前就惡名昭彰,「大概15年前在新崛江遇過」、「從我學生時期就遇到他,超級可怕,手上拿的餅乾糖果都過期了,以前很常在新堀江出沒,而且會挑對象而接近,突然塞餅乾給你,要你付錢」。對此,警方已鎖定該名61歲林姓男子,除了向路人伸手要錢,也曾偷過民眾車上的零錢、商家放在料理台上的財物,算是地方上的頭疼人物。雖然近期沒有接獲報案,但林男的行為已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82條「於公共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可處1.2萬新台幣罰鍰,將依規定通知到案,詢問後函請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