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
」 高雄 毒駕 高雄地檢署 毒品 逆向
毒駕男車突逆向暴衝!連環撞7車釀骨折慘劇 法院火速裁准羈押
高雄市前鎮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毒駕事故,1名51歲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后安路與天倫路口時,車輛突然向左偏移並逆向行駛,不僅擦撞一名騎乘機車的49歲陳姓女子,還接連波及路旁停放的4輛機車及2輛自小客車,造成現場一片狼藉。陳女因猛烈撞擊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及肋骨骨折,所幸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並對洪男進行調查。洪男起初向警方供稱,自己因精神不濟、駕車時不慎睡著,才會導致車輛失控逆向衝撞。然而警方在偵訊過程中發現其神情異常、言行舉止有異,進一步提高警覺。經酒測後雖未驗出酒精反應,但警方隨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竟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顯示洪男疑似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洪男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洪男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其疑似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用路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加上有事實顯示其可能再度實施相同行為,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涉案情節重大,且具有反覆實施危險行為的可能性,若任其在外恐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進一步危害,因此裁定羈押獲准。警方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專注力,無論是酒駕或毒駕,都可能在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並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退場大學淪竊賊樂園!3賊4度潛入和春技術學院 狂剪百萬電纜賤賣7萬5
高雄大寮區已停辦的和春技術學院校區,竟淪為「竊賊樂園」!林姓、龔姓與陳姓男子於去年10月間,趁校園閒置、管理鬆散,短短半個月內4度翻牆潛入校區,切斷電源後,大肆竊取高壓電纜及中華電信通信線材,其市價超過102萬元,卻僅以7萬5000元賤賣牟利,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加重竊盜罪將3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林男(38歲)去年10月12日清晨率先潛入和春技術學院大寮校區勘查環境,從地下室窗戶進入文會樓後,還拿長掃把刻意撥開監視器鏡頭,藉此躲避查緝;當晚,他再與龔男(32歲)攜帶美工刀、破壞剪、測電筆及絕緣膠帶等工具進入校園,並將犯案工具藏放在校舍9樓陽台,準備犯案。食髓知味後,兩人又找來35歲陳男加入,3人自去年10月13日至26日間,分工合作連續4度犯案。龔男負責操作電閘、切斷現場電源,再破壞電箱鎖頭;林男與陳男則負責剪斷、搬運電纜線,將中華電信所有的通信纜線,以及校方高壓電線大量拆除後運走。檢警指出,遭竊線材總長超過100公尺,市價高達102萬餘元,但3人將偷來的重物分批搬運至校外,再載往資源回收場變賣,最後僅得手約7萬5000元,還不到原價一成。直到校方與中華電信人員巡查時,發現校內電纜遭大量破壞、失竊,才緊急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3人查緝到案。全案偵結,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3人屬結夥犯案,且攜帶工具、破壞圍牆及窗戶侵入校園,犯罪過程具有組織性與預謀性,已涉犯《刑法》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嬰兒腦癱1/高雄男嬰腦水腫成重殘 檢方關鍵6小時缺這東西
三年前,高雄市有一對夫妻,將新生兒交給月嫂照顧,回家後數小時才發現嬰兒不對勁,經緊急送醫,醫師診斷嬰兒疑似外力造成腦水腫,恐一生重殘,問題是,法醫指出,導致嬰兒腦傷的事故,可能發生在送醫前的六、七小時內的任何一瞬間,在沒有監視器的情況之下,證據不足,檢察官只能對月嫂作出不起訴處分。協助這個家庭的「中華民國護兒御守團協會」理事長李憶如指出,男嬰「樂樂」(化名)的母親是個特教老師,父親是收入穩定的上班族,他們都具備一定程度的育嬰知識與醫療常識,不至於因無知或處置失當而不小心傷害小兒子。至於誰才是兇手?樂樂爸媽回想起三年前那個心痛的夜晚。2022年11月9日,樂樂出生第28天,母親剛做完月子,與丈夫外出,於是把新生兒交給聘僱到府的月嫂照顧,晚上七點多夫妻倆返家,樂樂正熟睡著,月嫂將孩子交給爸媽,一溜煙跑掉。孩子熟睡很正常,一直到晚間11點,樂樂母親才發現,都已經過了餵奶時間一個多小時,孩子沒哭、沒醒來,輕輕觸碰他,一點反應也沒有,爸媽慌了,打電話叫救護車送醫。醫師很快診斷出樂樂腦部受傷,他腦壓過高,明顯腦水腫;醫師研判,孩子疑似受到外力撞擊,最有可能就是掉落地上,後腦勺受到撞擊。媽媽說,幸好朋友第一時間請高雄「博愛惠馨醫院」的副院長,致電給高醫小兒加護團隊,在這段期間為樂樂動了三次腦部手術。樂樂母親表示,送醫時壓根不曉得孩子會受傷如此嚴重,因為沒有外傷。當晚,醫師判斷腦出血,必須進行腦部手術救命時,夫妻倆頓時感覺整個世界離他們而去,一直到現在,樂樂聽到聲音,只有一隻眼睛能隨聲音轉動,持續的復健讓孩子非常辛苦,媽媽說:「感謝樂樂的堅強與努力,他沒有被疾病打敗,仍然記得努力呼吸,我為他感到非常驕傲」。法醫尹莘玲指出,樂樂送醫前七個小時之內,都可能是事故發生那一瞬間。(圖/報系資料照)孩子到了三歲才勉強能坐,這輩子恐成重殘,父母認為月嫂涉嫌重大,向警方報案,但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無奈作出不起訴處分。李憶如指出,因為法醫尹莘玲證稱,在樂樂送醫前六、七個小時之間的任何一瞬間,都有可能是孩子受創的驚恐時刻。也就是說,樂樂受傷的時間判斷是在當天下午四點到晚間十一點,而父母七點就接手,當時因為樂樂熟睡,他們也沒察覺異狀,更糟糕的是,因為家裡沒有裝設監視器,不知道月嫂照顧孩子的這幾個小時之內,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明知很可能是月嫂的疏忽造成樂樂終身的殘疾,但檢方就是證據不足,無法起訴。「嬰兒搖晃症候群」又稱「虐待性頭部創傷」,造成的腦部損傷。(圖/報系資料照)面對著注定連每天呼吸都非常辛苦的兒子,樂樂母親沒有怨恨,只有感謝,她說:「現在能把樂樂抱在懷裡,摟在身邊,是何等幸福幸運,當初醫生宣告他腦傷嚴重,可能成植物人、長期臥床、氣切、成功救回機率只有3%,但我們一直努力,到現在我看見弟弟每天都在進步,讓我見證到生命奇蹟以及那不可思議的力量」。
群組嘴秋釀街頭大亂鬥!高雄7男持鐵棍互毆 鼎中路深夜叫罵驚居民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11日深夜爆發街頭鬥毆,疑因謝男不滿蔡男在通訊群組所發議論,引爆恩怨,竟夥同3人持鐵棍前往尋仇,雙方7人當街爆發混戰,造成4人手腳擦挫傷;警方獲報,火速趕抵現場,但涉案人已經鳥獸散,事後陸續通知到案,全案依傷害及妨害秩序罪嫌移送偵辦。高雄市警局指出,11日晚間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三民區鼎中路發生聚眾糾紛,立即派遣大批警力趕赴現場。不過警方抵達時,現場打鬥已經結束,涉案人還將鐵棍藏匿後四散離去。警方調查,20歲蔡男先前在通訊軟體群組內,與友人談論41歲謝男相關事情,謝男得知後認為內容遭扭曲,心生不滿,於是夥同33歲吳男、19歲許男及19歲黃男,持鐵棍前往蔡男與友人聚會地點理論,進而與蔡男、18歲陳男及30歲江男爆發肢體衝突。警方循線先將吳男、蔡男、陳男及江男等4人帶回派出所調查,並發現4人在衝突中均有手腳擦挫傷;至於案發後逃離現場的謝男、許男及黃男,警方也陸續通知到案說明。全案警詢後,警方依《刑法》傷害及妨害秩序等罪嫌,將涉案7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對於街頭暴力事件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勢執法,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
高雄醉男凌晨暴衝!撞翻3車加速落跑 酒測1.37超標遭警攔逮
高雄市苓雅區9日傍晚發生一起離譜酒駕肇逃事故,1名31歲莊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六合路時,車輛才剛起步沒多久,竟突然失控撞上停放於路邊的1輛自小客車,強大撞擊力道還波及旁邊另外2輛機車,現場一度傳出巨大撞擊聲,讓附近民眾全都嚇了一跳,更令人傻眼的是,莊男肇事後不但沒有停車查看,反而直接踩油門逃離現場,完全不顧其他車主權益。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展開追查,並鎖定涉案車輛行蹤,最後成功於新興區尚義街攔獲莊男,警方在盤查過程中,發現莊男渾身散發濃厚酒氣,隨即對其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1.37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屬於相當嚴重的酒駕行為。所幸這起事故雖造成3輛車受損,但並未波及路人,也沒有任何人員傷亡,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警方指出,莊男涉嫌公共危險罪,訊後已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駕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牌2年;至於肇事逃逸部分,也將面臨額外罰鍰及吊扣駕照處分。警方也再次呼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開車上路,除了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其他無辜民眾受害,尤其近年酒駕事故頻傳,社會對酒駕零容忍,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勤務,避免類似危險事件再度發生。
烈日下翻牆躲警狂跑50公尺「赤腳障礙賽」 通緝犯體力耗盡剛落地就遭逮
高雄市32歲林姓男子因涉犯洗錢罪而遭通緝,他上月底在鳳山區誠群街超商前遇警盤查,竟因心虛拔腿狂奔,在正午烈日下赤腳在發燙的柏油路上狂跳,甚至攀爬圍牆企圖甩掉警方,卻沒料到員警早已在巷口「守株待兔」。林男翻牆落地後因筋疲力盡無力再逃,最終乖乖就逮,警方更在其住處起獲毒品,全案依法送辦。鳳山分局埤頂派出所員警近日執行勤務時,發現林姓男子行跡可疑,疑似為詐團車手而上前關切,林男看見警察心虛、轉身逃跑,甚至連拖鞋都跑掉,只能在中午炙熱的柏油路上「赤腳奔逃」。林男忍受高溫邊跑邊跳,更徒手攀爬超商圍牆翻進鄰巷,員警鄭翔宇憑藉對地形的熟悉度,判斷林男的逃逸路線,並同步呼叫警網攔截。當林男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翻過圍牆、以為成功脫身時,卻驚覺員警早已在巷口等待多時。林男自知插翅難飛,只能束手就擒,警方盤查身分發現,林男為高雄地檢署發布的「洗錢防制法」通緝犯,林男因赤腳疼痛難耐,請求警方帶其返回住處穿鞋及取證件,但員警一進屋就在桌上赫然發現一包重約0.18公克的安非他命,除依洗錢防制法通緝案將林男解送歸案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喪屍」毒蟲違停拒檢撞警逃竄 警開5槍轟爆輪胎制伏
高雄市苓雅區4日晚間驚傳警匪追逐,37歲李姓男子因違規停車遭警盤查,竟假意配合後突然加速衝撞警用機車逃逸,警方連5槍擊中車輪,李男駕駛受損車輛狂竄500公尺後,最終自撞路緣石,遭趕抵的員警壓制,並於車內起獲「喪屍菸彈」依託咪酯,全案依法送辦。4日晚間10時許,苓雅分局員警巡邏行經中正路與體育場路口時,發現李男駕駛的自小客車違停於黃線,員警隨即上前要求李男下車受檢,李男起初佯裝順從,誘使員警降低戒心,卻趁員警停放機車之際,突然猛踩油門加速衝撞。員警見警用機車遭撞擊受損,李男還試圖硬闖逃逸,在喝令停車無效後,果斷朝該車左前輪連轟5槍。李男即便輪胎被打爆,仍不顧後果瘋狂竄逃,最終於中正一路與三多一路口失控撞上安全島邊石,整輛車動彈不得、尾隨的支援警網隨即一擁而上,將李男拉下車壓制逮捕。警方隨後在車內搜出2顆二級毒品「喪屍菸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針對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危險駕車、拒檢逃逸及毒駕等5項違規事項,警方依法最高舉發19萬2,000元罰鍰,並當場扣押車輛,吊扣牌照2年、吊扣駕照1至2年。苓雅分局強調,對於挑戰公權力之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展現強力執法決心,確保市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高雄轎車拒檢「警開3槍逮人」!逃逸3小時落網謊稱酒駕 驗出毒品反應
高雄市1日下午發生警匪追逐事件,一輛租賃白色自小客車拒絕警方攔查,甚至衝撞員警後加速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緝並開3槍示警,最終於案發後約3小時內逮捕46歲陳姓男子,全案依妨害公務、傷害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事件發生於當日下午5點32分,鳳山分局員警在鳳山區建國路三段與文昌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該輛租賃自小客車駕駛未繫安全帶,遂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然而駕駛不但未配合,反而加速駛離現場,引發警方追捕行動。警方表示,員警騎乘警用機車尾隨追緝期間,該車駕駛持續拒絕停車,並於過程中衝撞廖姓副所長,導致其手腳擦挫傷。為防止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現場一名陳姓員警朝車輛連續開3槍示警,但該車仍持續逃逸。受傷的副所長隨後送醫治療,經診斷無生命危險。陳男被警方逮補。(圖/翻攝記者爆料網)案發後,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行蹤。晚間8點27分,在距離案發地約7公里外的大寮區溪寮路堤防附近尋獲涉案車輛。警方指出,陳嫌一度躲藏於圳溝內,並在田間試圖規避追緝,最終仍遭優勢警力圍捕逮獲,車內另有一名女性友人,亦被帶回協助調查。警方初步調查,陳嫌供稱因酒後駕車擔心遭查緝,才拒絕停車。不過經酒測後數值為0,與其說法不符。專案小組進一步採集其唾液進行檢驗,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不排除其在逃逸過程中曾試圖藏匿相關違禁品。警方指出,陳嫌除涉及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外,亦將依毒駕行為追加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依相關規定,將面臨罰鍰、吊扣駕照及車輛牌照等行政處分。
偷拍6女報案人還生成AI裸照 高雄警遭記2大過免職
高雄市三民第一分局涂姓員警涉嫌於受理交通事故及報案期間,假借「檢查傷勢」等名義非法拍攝 6 名女性報案人的隱私部位,甚至利用 AI 技術合成被害人裸照、在派出所內偷拍女性如廁,全案於近日偵結,檢方依違反《個資法》及性影像罪嫌起訴並求處3年6月重刑,三民一分局則對涂員記2大過免職。檢方調查,涂姓員警自 2023 年起,多次利用處理交通事故、手機遺失等職務機會,對女性報案人伸出狼爪。他以留紀錄為由,要求被害人舉高雙手拍攝胸部及腋下,甚至曾尾隨報案人回其住處,要求對方脫下外衣,僅著運動內衣讓他拍攝。涂員還在派出所內竊錄女性報案人如廁時的臀、腿部位隱私影像,並在2024 年利用 Telegram 的 AI 機器人程式,將受害女性臉孔合成至虛擬裸體影像中供己觀賞,全案直到2025年9月有民眾檢舉才曝光。高雄地檢署認為,涂員身為執法人員,本應保護民眾,卻為滿足私慾濫用職權,對多名女性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嚴重損害警察形象並動搖公眾對公權力的信任,近日偵結提起公訴,建請法院依《個資法》規定加重其刑,求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並併科罰金30萬元。三民第一分局則發表聲明,強調警方秉持「警紀警辦、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原則,於接獲檢舉後立即報請檢方指揮偵辦,並對該員記大過1次且調整服務地區。三民第一分局表示,對於凃姓員警涉嫌利用職權偷拍,及偽造女性私密影像案,除主動調查移送偵辦外,全案高雄地方檢察署業於4月27日起訴。三民第一分局表示,凃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情節重大且嚴重影響警譽,即刻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斷然淘汰。
警員變態偷拍還AI換臉!報案女子淪「裸照素材」 6人受害雄檢求重判3年半
高雄一名涂姓員警利用職務之便,對報案或接觸的女性偷拍甚至竊錄如廁畫面,並以AI技術合成裸露性影像供自己觀看,至少6人受害。案經被害人察覺後揭發,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個資法及性影像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3年6月。檢警調查,涂男自2023年起在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某派出所任職期間,經常藉處理案件之名,對女性當事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包括指示對方舉手拍攝胸部、腋下,甚至要求僅穿運動內衣供其拍照,行徑令人髮指。更誇張的是,他還曾尾隨被害女子返家,謊稱需要蒐證,要求對方配合拍攝身體影像;也有人只是借用派出所廁所,竟遭他以不明設備偷拍私密部位,完全踐踏基本人權。直到其中一名女子察覺異狀提出陳情,警方才展開調查並聲請搜索票,當場查扣涂男手機,赫然發現內藏大量經AI換臉合成的女性裸照,受害者至少6人,且多為曾進入派出所報案或洽公的民眾。有被害人直到收到地檢署傳票才驚覺,自己早在兩年前報案時就已遭偷拍並被製作成裸照,震驚又憤怒;另有女子透過社群互相聯繫後,才拼湊出整起事件的輪廓。檢方指出,涂男將偷拍影像透過Telegram的AI機器人進行換臉處理,雖未對外散布,但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與肖像權。身為執法人員卻濫用職權滿足私慾,對社會信任造成重大打擊。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性影像相關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3年6月,另併科罰金30萬元,以儆效尤。對此,三民一分局表示,早在去年接獲檢舉後即將涂男記大過並調整職務,並同步檢討內部監督責任,強調絕不寬貸違法失職行為。
網友約砲變砍人!高雄前鎮深夜爆衝突 2男逃亡設斷點仍落網
高雄前鎮區一處民宅21日凌晨發生持刀傷人案,32歲陳姓男子與網友約炮,不料見面後爆發爭執,遭割傷手臂送醫;警方追查發現,涉案的洪、唐2男犯後刻意搭乘大眾運輸、多次變換路線製造斷點逃逸,仍於隔日傍晚在台南落網,依傷害罪送辦並建請羈押。警方調查,洪男(50歲)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陳男,雙方約炮,陳男受邀到高雄前鎮區中華五路洪男住處見面,唐男同住現場,陳男到場後,不知何故情緒激動、行為異常,因此洪男要求他離開未果,雙方爆發激烈口角衝突。衝突過程中,洪男拿起家中菜刀,欲以刀背嚇阻對方,但在混亂中誤用刀刃,造成陳男左手臂受傷;陳男隨後自行就醫,所幸無生命危險。案發後洪、唐2人未留現場,為躲避查緝,不僅關閉手機、棄用原有交通工具,還轉搭計程車與火車,頻繁更換行進路線,企圖切斷警方追蹤。前鎮警分局調閱監視器,鎖定2人行蹤後持續追緝,最終於22日傍晚6時許,在台南市中西區將2人查緝到案,全案依《刑法》傷害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
法務部9位民選檢審委員出爐! 檢察長提名等人事案由他們負責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民選委員日前由全國檢察官普選投票,須選出9位民選檢審委員,今天下午在台北司法大廈三樓大禮堂公布投票結果,高檢署檢察官劉仕國獲最高票,其次為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林彥鈞,第三名則由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桂芳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郭書鳴併列。本屆檢審委員將於5月31日任滿,新任委員將於6月1日正式上任。法務部設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簡稱「檢審會」,負責審議檢察長人事案,以及高檢署以下的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任免、轉任、遷調、考核及獎懲事項。檢審會委員共有17人,由檢察官組成。分成官方指派跟檢察官票選。官方由法務部長指派4人,檢察總長是當然委員,並由他指派另外3人。也就是說,法務部長加上檢察總長方的人共8人。剩下9人,則由全體檢察官票選產生。制度上設計希望檢察官選出的委員人數,可以比官派的代表人數多,制衡官派的人事意見。民選檢審委員投票結果如下:高檢署檢察官劉仕國204票、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林彥鈞175票、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桂芳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郭書鳴同為143票、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142票、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恆嘉130票、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晟哲126票、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富鈞109票、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柏文106票。
董事長特助爽住3.5萬元首套房!帶親友白吃白住遭抓包 丟飯碗還吃詐欺官司
「阿里山賓館」董事長特助林女出差竟假公濟私,誤導基層員工,私自升等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的「元首套房」,並帶親友免費住宿,事後遭公司查帳揭發,不僅被開除還吃上詐欺官司;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考量其已賠償並與公司和解,判拘役40天、緩刑2年。判決指出,該名林姓女子任職高雄總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2014年10月因公前往公司嘉義番路鄉阿里山分館出差,卻利用職務之便,在出差簽核單上自行加註「701」頂級套房房號,讓櫃台人員誤以為是公司高層核准升等,安排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千元的「首相套房」,並讓林女帶親友一同免費住宿。飯店稽核事後進行內部查帳時發現異常,進一步追查,才揭穿林女假公濟私行徑;公司隨即將她開除,並提告詐欺得利罪,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林女為圖個人不法利益,利用職務機會侵害公司權益,行為不當;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賠償損失並與公司達成和解,受害公司亦表達不再追究,顯見其有悔意。法官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毒春捲」續發威!新增17人就醫 累計157人受害
高雄苓雅區正義市場的春捲老店近日爆發集體食品中毒事件,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截至4月7日11時,就醫人數又新增17人,累計已達157人。各醫療院所收治的患者病況穩定,經治療後均正在恢復中。高雄長庚醫院進一步針對檢出的沙門氏桿菌進行血清型分析,確認致病菌為salmonella group D。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衛生局指出,沙門氏桿菌的潛伏期通常介於6至72小時。為防止疫情擴散,衛生局已於4月5日依法命令涉事春捲攤業者停業7日,待複查合格後才能恢復營業。同時,衛生局持續追查食材來源、製程及供應鏈,以釐清污染來源及責任歸屬。調查發現,業者在事件初期並未完整說明春捲內的食材。原先提供的資料僅列出豆芽菜、高麗菜、紅蘿蔔、香腸、豆干、糖粉及花生粉,但後續調查確認春捲實際還包含蛋品及肉絲。衛生局認為,業者刻意隱匿部分食材,規避調查,已影響疫調完整性。因此,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及第47條規定,對業者加重裁罰新台幣36萬元,目前本案累計裁罰金額已達新台幣144萬元,並已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4月6日下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已正式啟動指揮偵辦程序。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潤餅、春捲等即食食品時,應注意業者的作業環境衛生、食材保存及製作過程是否妥善,避免食用來源不明、長時間常溫存放或未妥善保存的食品。如食用後出現腹痛、腹瀉、噁心、嘔吐或發燒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應立即就醫,並保留就醫單據及剩餘食品,以利後續疫調及求償。如消費爭議無法協調,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撥打1950專線申訴尋求協助。
洗衣機藏毒露餡!2男見警秒閃躲 一躲車內一躲洗衣店仍遭逮
高雄2名男子深夜見巡邏警車靠近竟分頭閃避,一人躲進自助洗衣店佯稱洗衣,另一人鑽進車內,警方察覺有異上前盤查,當場在洗衣機內及車上查獲煙彈與毒品咖啡包、梅錠,訊後依毒品罪移送法辦。警方指出,案發於昨日凌晨0時許,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巡邏警組行經前金區瑞源路時,發現路旁轎車旁的王姓(22歲)、陳姓(23歲)男子神情緊張,見警車靠近隨即分頭行動,王男快步躲進一旁自助洗衣店,陳男則迅速鑽進副駕駛座企圖規避查緝。員警認為2人行跡可疑,立即上前盤查,王男辯稱「在洗衣服」,但警方進入店內查看,竟在未運轉的洗衣機桶槽內,查獲依托咪酯煙彈2顆及毒品梅錠2顆;同時在陳男所躲藏的車內,也起出毒品咖啡包3包及依托咪酯煙彈1顆。全案警詢後,將2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擴大偵辦。
沙門氏菌藏蛋製品釀毒春捲風暴? 陳其邁:已掌握特定通路溯源追查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7)日表示,春捲疑似食物中毒案目前已扯入140名可能受害者,其中高達30名受害者嚴重到仍在住院治療,由於不少患者身上檢出的「沙門氏菌」其實普遍存在蛋類製品中,市府目前已掌握特定通路來源,全力溯源追查。高雄苓雅地區正義市場一家已佇立40年的春捲老店出問題,在清明連假期間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據了解4月4日晚間高雄市政府就接獲個案求診通報紀錄,後頭仍陸續有民眾發病求診,市府便立刻在4月5日中午前往正義市場直擊,發現攤商食品涉及中毒案件後,隨即要求停止營業並行政裁罰新台幣144萬元。針對近期疑似由春捲釀成的140人食物中毒風暴,高雄市長陳其邁(圖)已下令追查溯源。(圖/黃耀徵攝)高雄市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說明,目前實驗室已檢出12例沙門氏桿菌個案,另有其餘個案因就診醫院分布各地,將持續彙整檢驗資訊,而食品與環境檢體採檢,則已依照標準程序在標準實驗室檢驗中。具公衛背景的陳其邁介紹,問題最大的沙門氏菌通常在接觸後4小時到48小時內發病,症狀不外乎是發燒、嘔吐等消化道問題,一般沙門氏菌感染八成是「蛋製品」惹的禍,而蛋製品的來源除了品質相對穩定的「水選蛋」外,一般散裝蛋也常見於不少食品小店家,溯源管理跟通路商稽查確實該加強,市府仍仔細謹慎地清查中毒來源中,也進一步攜手高雄地檢署搜索偵查,希望澈底釐清菌種溯源,查出到底是哪家工廠或農產品場地出包惹出連串感染問題,杜絕遺憾再度發生。
高雄街頭「碰碰車」事件逆轉 「被害人」先開車撞人也遭聲押
3月16日,高雄市三民區街頭爆發行車糾紛演變成激烈車輛互撞事件,檢方原認定方姓男子為被害人,並准7萬元交保,事後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竟是男方先開車衝撞鄒姓男子一家,導致鄒男兒子顱內出血重傷;案情逆轉,檢方撤銷交保,改依殺人未遂聲押方男獲准,連同事後怒撞報復的鄒男,兩名駕駛全遭羈押。檢警調查,方男(49歲)本月16日下午駕駛白色納智捷行經三民區聯興路、敦煌路口,因不滿66歲鄒男轉彎未打方向燈,因此猛按喇叭,引發對方不滿;鄒男與67歲妻子及39歲兒子隨即下車理論,甚至持棍棒作勢攻擊,並試圖開啟方男副駕駛座車門,衝突一觸擊發。原先方男供稱,他欲駕車離開時誤踩油門,車輛暴衝,導致對方鄒男妻兒被撞倒地,其中兒子更出現顱內出血,一度命危,傷勢嚴重;而鄒男見妻兒遭撞,情緒失控,隨即返回車內開車反擊,連續至少4次猛撞方男座車,撞得自己的TOYOTA車頭稀爛、後保險桿脫落,方男的納智捷左側也大面積凹陷,而方男夫妻則在劇烈撞擊中受傷。警方到場時,鄒男仍怒不可遏,當場踹車門,場面混亂;雙方被帶回警局,檢警最初認定鄒男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方男則以涉傷害罪嫌,7萬元交保。但檢方調閱監視器後有了重大發現,監視器畫面確認,方男在離開過程並非單純緊張,而是蓄意開車衝撞鄒男一家人,因此認定,方男同樣涉犯殺人未遂,經二度傳喚後,撤銷交保並成功聲押,案情出現重大逆轉。
毒駕闖輕軌!男卡軌道嗆警「你處理啊」 結局慘遭辣椒水壓制送辦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29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件,1名3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竟誤闖輕軌軌道區域,最終卡在軌道與邊坡之間動彈不得,不僅造成交通一度受阻,更因疑似毒品影響情緒失控,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50分接獲通報,指稱有車輛卡在輕軌路廊,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該車輛明顯違規駛入非一般車輛可通行的輕軌專用區域,所幸現場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相關設施亦未受損,林男下車後的反應卻異常激烈,不僅拒絕配合警方處理,還不斷情緒性叫囂,甚至挑釁員警「你處理啊!」,態度相當囂張。由於林男情緒持續失控,警方評估其行為已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保護管束。後續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其當時確實可能處於毒品影響狀態。儘管林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誤入輕軌軌道,但警方認為其說詞難以掩蓋毒駕事實及危險駕駛行為。警方指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安全與公共秩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2萬元、扣車並吊扣駕照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名,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經輕軌路段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與相關規範,切勿因一時疏忽或違法行為釀成更大危險。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等重大違規行為,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系統的順暢運作。
被包圍還淡定吃便當!高雄女毒駕狂飆遭逮 車內192克毒品曝光
高雄市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追逐案件,1名49歲許姓女子於25日傍晚駕駛紅色轎車,在街頭高速狂飆,引起警方注意,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金福路時,發現該車行跡可疑且車速異常,經查詢後竟確認該車為通報侵占的失竊車輛,警方隨即展開尾隨追查。警方一路從前鎮區跟監至旗津風景區,過程中許女毫無察覺,仍持續高速行駛,待時機成熟後,警方立即調集支援警力,在旗後砲台步道附近展開包夾圍捕,成功封鎖所有逃逸路線,令人錯愕的是,當警方上前圍捕時,許女竟神情鎮定地坐在駕駛座內吃便當,對於眼前警力絲毫不為所動,甚至緊抱便當拒絕下車配合,場面一度僵持。最終警方在多次喝令無效後,採取強制壓制行動,才順利將其逮捕,隨後警方在其隨身袋中查獲海洛因1包(約1.79公克)及安非他命7包,總重量高達192.91公克,數量驚人,還發現電子煙設備與煙彈,整體情況顯示恐不只是單純自用,警方不排除涉及毒品販售,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輛紅色轎車原為許女向友人借用,但因自身車輛遭拖吊後,她竟未歸還借來的車輛,反而據為己有,因而構成侵占並被通報為失竊車輛,更誇張的是,警方對其進行快篩後,確認其有吸食毒品反應,且竟為無照駕駛,行為相當危險。警方表示,許女除了將面臨侵占、毒品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最高可罰12萬元,無照駕駛最高6萬元,合計最高可處18萬元罰鍰,全案目前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與是否涉及販售網絡。
八軍團爆遺失近8千發彈殼 陸軍:已移送檢方徹查
陸軍南部第八軍團傳出重大械彈管理疏失,所屬步兵第117旅遭爆遺失近8千發5.56公厘步槍彈殼,規模為歷年罕見,引發外界關注。對此,第八軍團指揮部昨(22)日說明,17日前往該旅實施例行械彈督導時,發現射擊後未繳回的彈殼數量與帳籍不符,隨即啟動調查機制,並由副指揮官楊姓少將率專案小組進駐釐清,案件已於19日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八軍團強調,本案秉持「絕不掩蓋、不遮掩」原則,已主動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將全面追查責任歸屬與彈殼流向。軍方表示,凡未依規定落實庫儲管理與督導責任、導致出現漏洞者,將從重究責、嚴格懲處。另已通令轄內各單位全面清點彈藥庫存,目前清查結果帳料相符。不過,由於此次短少數量龐大,外界關切是否涉及實彈流向問題,後續調查結果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