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高雄 高雄地檢署 地方法院 50萬
投信件、按門鈴想追回前女友!他狂轉帳1元示愛 遭依跟騷法判刑
高雄1名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這段感情,還跑到女方家投遞信件,更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表達心意。前女友不堪其擾,最終報警阻止他繼續騷擾行為,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跟騷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今年5月,阿文(化名)跟女友小芳(化名)分手後,覺得心有遺憾,想知道分手原因,並試圖挽回這段感情,從5月20日至6月7日,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方式,傳送文字訊息,將自己的心意告知小芳。不僅如此,只好又於6月1日、8日,兩度前往小芳住處,分別投遞5封、3封信件,又不停按門鈴,希望能見上一面,最後再跑到教會,在小芳的機車上擺放1袋零食及3封信件。小芳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求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他犯行明確,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人蛇集團騙3陸女來台逼賣淫「每天接客8次」 主嫌潛逃10年落網判刑3年8月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一起人蛇集團案件。陳姓男子與友人於2014年間假借介紹合法工作名義,向3名中國大陸女子收取每人約4萬元人民幣費用,並以假證件向移民署申請「醫療服務交流」名義入境,實則將3女騙來台灣從事性交易。3名女子抵台後隨即被要求還款,遭強迫賣淫還債,並被威脅若不配合就會遭毆打或被警察抓走。3名被害人平均每天接客8次以上,累計性交易次數高達2,010次。其中2名女子因逾期居留遭警方查獲,另1名女子在台籍友人協助下逃離並向警方自首。陳姓主嫌則潛逃10年,於去年落網。陳男在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僅協助送護照,不知道是詐騙中國大陸女子來台賣淫。但法官認為相關證據明確,不採信其說詞,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處3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平均月薪122萬!高雄引水人登船摔斷腿 法院判輪船公司賠償1296萬元
高雄一名劉姓引水人4年前工作登船時意外摔落,造成左腳粉碎性骨折,長時間無法工作。事後,劉男向輪船公司求償一年的工作損失共1562萬7947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的平均月薪超過122萬元,判決輪船公司須賠償劉男1296萬6298元。根據判決書指出,2021年8月18日,劉姓引水人上午接獲任務為「順興輪」引水,搭乘交通船靠近貨輪後,沿著繩梯準備登船,沒想到右側扶手欄杆突然旋轉鬆脫,導致他失去支撐重摔到交通船,造成左腳跟骨粉碎性骨折,右臂及膝蓋多處挫傷,後續需長期治療與休養,長期無法工作。法院審理時,劉男主張,輪船公司未做好相關安全措施,導致意外發生,因此提告求償1560萬元。輪船公司則認為,登船欄杆並無任何設置或管理不當,是劉男未抓穩繩梯才導致摔落,輪船所有權人或管理人並無過失,且劉男當時應確認已經踩踏穩固、手握穩扶手欄杆再登船,也要負責任。法院審理後,發現船上扶手欄杆屬於「活動式」,每次有人員上下船都需要重新放下繩梯,且曾有人提醒欄杆不固定會旋轉,但輪船公司卻遲遲未改善,因此法院認定輪船公司確實有疏失。另外,法院調閱劉男事故前6個月的薪資紀錄共計733萬6357元,換算每月平均薪資為122萬2726元,加上醫療看護等費用,判定輪船公司需賠償劉男1296萬6298元,全案仍可上訴。
護男友遭反噬!女為性騷案作偽證遭判6月 刑期超過男方
高雄一對張姓情侶夜間散步休息時,與坐在隔壁長椅上的陌生女子閒聊,男方竟假藉按摩為名觸摸對方腳踝與小腿,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45日。沒想到女友為替他脫罪,於偵查與審判程序中兩度具結作偽證,被高雄高分院依偽證罪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刑期比男友更重。判決指出,民國111年11月20日晚上,張姓男子與張姓女友在鹽埕區大義街散步,兩人坐在路邊木椅休息時,與旁邊也在休息的一名陌生女子攀談寒暄。過程中,張男自稱會按摩,未經對方同意便伸手觸摸她的腳踝並按壓小腿。女子當場制止並說「這樣很沒禮貌」,女子於案發後不到1小時即報案,警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被害人隔天還傳訊給張女抱怨「假藉按摩直接摸腳踝、小腿,很不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有的行為」,張女也回覆「經過妳的教育他一定不會再動任何女生的身體了」。審訊中張男雖承認有觸摸腳踝,但辯稱「事前經對方微笑點頭同意」,張女也在偵訊中作證稱「對方全程笑瞇瞇」。法院比對報案紀錄與對話內容,認為女子明顯表達不悅,並無同意情形。高雄地院依性騷罪判張男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000元;上訴後,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確定。同時,檢方認為張女於偵查與審判中,明知對方未同意仍具結作偽證,意圖讓男友脫罪,依《刑法》偽證罪起訴張女,法院認定她虛偽陳述,嚴重影響司法判斷,判處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竟比男友性騷擾判刑更重。張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再審駁回,維持原判定讞,恐將面臨牢獄之災。
中央公園惡狼掏下體逼女清潔隊員口交 竟還想用30元遮羞費封口
高雄市中央公園2024年11月發生強制猥褻案,陳姓男子見女清潔隊員獨自打掃而上前攀談,竟趁機強吻,還掏出下體逼被害人口交,見受害人強烈反抗,又將手伸進其內褲猥褻,還拿出30元遮口費要求她不得聲張,女方不甘受辱而拒收,並報警處理,陳男則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檢警調查,受害人2024年11月24日下午2時許獨自在中央公園打掃,陳男見狀上前攀談,受害人未有防備,還與他互加LINE好友,陳男竟趁四下無人時,一把抱住被害人並強吻,受害人大驚失色,立刻將他推開。但陳男沒有就此罷手,又拉下褲子掏出下體逼被害人口交,女方嚇得立刻離開現場,陳男卻又跟上,在公園圖書館將手伸進其內褲猥褻,見被害人強烈反抗,陳男這才住手,並拿出30元要女方不要聲張,被害人則拒絕收錢,並向家人求助報警。而陳男仍沒打算放過受害者,他後又傳送多張露鳥照給對方,更發送「妳棒棒糖喜歡」、「棒棒糖」、「有大支嗎」等噁心字眼,而陳男落網時否認侵犯,僅坦承有傳送訊息,高雄地院法官考量綜合事證後不採信其說詞,公園侵犯部分依強制猥褻罪判徒刑10月、傳LINE部分依跟騷法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賣「蘇丹紅辣粉」引全台食安風暴 負責人一審判4年
台灣去年爆發含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風暴,波及全台食品與餐飲業。高雄地院6日一審宣判,主嫌、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大姨子吳正言判刑2年4月,其餘3名涉案主管則分判1年4個月至2年不等徒刑。可上訴。高雄市衛生局去年接獲通報指出,有高雄零食廠商生產的零食被驗出「蘇丹紅」,事後發現,李彥廷從大陸農村收購辣椒粉混料加工後進口台灣,民國110年就曾在海關遭食藥署邊境抽驗檢出遭退運,沒想到他又操作貨櫃退運及改報流程,改以「廣元」、「津棧」公司名義,將退運的蘇丹紅辣椒粉重新從香港輸台販售。判決指出,李彥廷為公司負責人、吳正言為其前妻胞姊、謝冠玉為品管負責人,3人均明知蘇丹紅為工業用染劑,卻仍將驗出蘇丹紅的綠辣椒粉持續販售。檢方追查,李彥廷透過前妻吳克明與吳正言設立多家公司,層層掩飾資金與貨物流向,掌控進口與銷售全鏈。自110年起至113年間,反覆犯行獲利數千萬元。當時搜索時,檢調便在吳克明住家天花板查獲2000多萬元現金,查扣財產合計逾1億3400萬元。此外,李彥廷、吳正言、許駿霆、李盛光4人明知冬菜原產自大陸,仍偽標為台灣產地,自110年起至113年間銷售金額達710萬餘元。另還將大陸進口「香麻辣粉」換貼為「台灣製詹粉」,誤導詹醬公司下單委製,詐得1383萬餘元。法院認為,李彥廷身為國內主要辣椒粉供應商,以家族掛名公司違法進口調味品,行為嚴重危害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量處4年徒刑,吳正言判刑2年4月、謝冠玉與許駿霆各判2年、李盛光1年4月。法院並科涉案津棧公司罰金600萬元、佳廣公司30萬元、廣元公司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批檢方起訴「編造死人筆錄」 林岱樺:公開審理曝光檢調暗黑角落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日前遭檢舉涉嫌詐領助理費近5千萬元,高雄地院今(27)日開庭審理。林岱樺今早穿著白上衣,面露微笑步入法庭,她受訪時強調,「法院的公開審理,將檢調的暗黑角落曝光」。林岱樺今年2月遭檢舉涉嫌詐領助理費,林及其胞弟、弟媳以及會計等9人遭檢方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今日高雄地院召開準備庭,林岱樺對於檢方所起訴內容皆不認罪。林岱樺律師團在庭上指出,檢方起訴內容存在多項瑕疵,甚至包括「編造死人筆錄」等重大疑慮。律師指出,證人駱和明在身故後仍被列入起訴主證,其生前筆錄內容前後矛盾,律師團調閱原始錄音檔後發現,該筆錄疑遭誘導、扭曲甚至被部分捏造。林岱樺則重申,自己從未貪污任何一塊錢、也未將助理費挪為私用,強調「沒有任何不法行為與動機」。她表示,將以無罪辯護到底,要用生命捍衛清白,「相信全體國人與高雄市民,都是睿智的審判者,終將還我清白與信任。」
詐領助理費案首出庭! 林岱樺微笑現身:公開審理讓檢曝光暗黑角落
參選高雄市長初選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另被控透過關係密切的通法寺侵占政治獻金,遭高雄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而今(27)日上午高雄地院準備程序庭首次傳喚林岱樺,她面帶微笑步入法庭,受訪時強調,「公開審理讓檢調的暗黑角落曝光,不公不義的起訴,終將還岱樺清白。」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與加班費遭起訴,她日前出席民進黨廉政委員會時,呼籲媒體與大眾旁聽庭審,並說屆時「真相自會揭曉」。而今日上午法院首次傳喚林岱樺,她面帶微笑現身,步入法庭前受訪強調,「公開審理讓檢調的暗黑角落曝光,不公不義的起訴,終將還岱樺清白。」林岱樺指出,全體國人、高雄市民都是睿智的審判者,「岱樺清清白白,禁得起嚴苛的檢驗,不管暗黑勢力如何打壓,岱樺終將以清白之身,獲得高雄市民的信任。」林岱樺投入民進黨高雄市長選戰,遭查辦時曾高喊「政治干預司法」,偵辦期間多項密封資料陸續遭特定媒體揭露,更引發其強烈不滿。林岱樺曾被問及是否會堅決參選初選?她說,高雄的路、講人民的話,是她從政以來對高雄的責任,對高雄承諾更是高雄市民的期待,而責任就是義無反顧,承諾就是參選到底,堅持到底。回顧案情,檢方起訴林岱樺與其團隊自2011年起,由其父林三郎(已歿)指示駱姓表哥(已歿)及弟媳王瓊翎開設帳戶,帳戶再由胞弟林岱融管理使用。調查指出,王瓊翎名義上擔任助理,曾最高月領21萬元,金額甚至超過林岱樺任職立委本薪,胞妹與多名助理也有類似情況,且被指示須將部分加班費「回捐」辦公室。林岱樺對此則堅稱,助理費並非虛報,胞妹與弟媳皆實際投入選民服務與公務協助,薪資調整乃依勞務量酌定,強調「報滿不是犯罪,關鍵是助理是否真的有工作」。
林岱樺涉詐千萬助理費 今首出庭引發關注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1500萬元助理費與加班費,另被控透過關係密切的通法寺侵占政治獻金。高雄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林岱樺、胞弟林岱融、胞妹林岱縝、弟媳王瓊翎等10人,另以公益侵占罪起訴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由於林岱樺日前呼籲媒體與大眾旁聽庭審,高雄地院今日上午的準備程序庭將首次傳喚林岱樺,引發外界關注。本案自7月開審以來,已數次傳喚涉案助理與證人出庭說明,今將首次傳喚林岱樺本人出庭。檢方起訴林岱樺與其團隊自2011年起,由其父林三郎(已歿)指示駱姓表哥(已歿)及弟媳王瓊翎開設帳戶,帳戶再由胞弟林岱融管理使用。檢方調查,王瓊翎名義上擔任助理,曾最高月領21萬元,金額甚至超過林岱樺任職立委本薪,胞妹與多名助理也有類似情況,且被指示須將部分加班費「回捐」辦公室。林岱樺則堅稱,助理費並非虛報,胞妹與弟媳皆實際投入選民服務與公務協助,薪資調整乃依勞務量酌定,強調「報滿不是犯罪,關鍵是助理是否真的有工作」。由於林岱樺投入民進黨高雄市長選戰,遭查辦時曾高喊「政治干預司法」,偵辦期間多項密封資料陸續遭特定媒體揭露,更引發林岱樺強烈不滿,除曾在受訪時直言司法威嚴已崩壞,並懷疑檢調資料外流特定勢力操弄媒體,導致個人名譽受損。她曾感嘆「羅織罪名是檢調天職」,並質疑檢方起訴書刻意漏列許多有利證據,扭曲事實。日前林岱樺出席民進黨廉政委員會時,曾呼籲媒體與大眾前去旁聽庭審,並說屆時「真相自會揭曉」,預計今日將會有許多媒體與民眾前往法庭旁聽。
模仿電玩勒頸致傷 高雄小學生家長判賠10萬700元
高雄1名蔡姓學童與班上同學模擬電玩遊戲「roblox最強的戰場」,過程中將林姓同學勒脖、拉衣領導致受傷,家長心疼提告求償700元急診費及10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林童已說「不要玩」,但蔡仍持續打鬧,行為仍具不法性,因此判蔡童爸媽應連帶賠償10萬700元。判決指出,2024年9月12日,蔡姓國小生在學校時與幾名同學模擬電玩遊戲「roblox最強的戰場」,過程中,將林姓同學勒脖又拉衣領,導致林童受有右側前臂挫傷、後側胸壁挫傷、頭皮挫傷、左側小腿挫傷傷害,放學後家長發現孩子身上有傷,趕緊帶到醫院驗傷並提告,經醫院通報校園暴力事件。事後,林童家長向蔡姓學童及家長提告求償急診費700元和精神慰撫金100萬元。蔡姓學童否認有霸凌,當天林童並未口頭明白表示「不要玩」,依據過往經驗繼續「玩」,且玩的當下5名同學均有發生肢體碰撞,他也有受傷,難認行為屬具不法性。但法官依照當天狀況,某同學稱「他(林童)不想玩你就不要鬧他了啦」、「他都坐回位子了」等情,林童當時也稱「不要」、「不要」,並發出悶哭聲等情,可知除口頭表示不要,也已離開現場,以行動表示不願再與蔡玩,即便蔡童是誤認林童仍想一起玩而持續打鬧,蔡童行為仍具不法性,依損害程度判蔡童和父母應連帶賠償10萬700元,可上訴。
高雄男買840萬透天「入住無法正常用電」 法院:建商須賠107萬
高雄何姓男子斥資840萬元買下透天厝,入住後卻發現屋內無法正常用電,建商僅以鄰地拉線方式供應臨時電,還被台電以安全疑慮要求拆除。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建商交屋時未解決電力管線需經鄰地地主同意的問題,導致無法設置正式電桿與管線供電,構成物之瑕疵,判須返還買受人107萬餘元,全案定讞。判決指出,2020年1月,何男與建商簽約,以850萬元購入南高雄一處透天住宅與土地,3月完成過戶並交屋,入住時才發現沒有電表,家中用電是從隔壁工地,拉了一條臨時電線進屋:但建商承諾供電系統很快可恢復正常,何男卻遲遲等不到正式供電。直到當年11月,他洽詢台電公司,收到公文回覆才驚覺,建商未取得鄰地地主同意,台電因此無法施工設電桿與管線,無法核准檢驗送電,於是氣得將建商告上法院。建商庭審時辯稱,雖然該屋尚未設立獨立電錶,但已用臨時電方式供電,何男實際並未斷電,也已協調處理用地糾紛,是台電遲遲不依電業法強制施工,問題不應由建商承擔。且這段期間他們還先幫何男繳了逾20萬元的電費,主張應可作為抵扣金額。法院審酌後認為,住宅正常供電為買方基本期待,建商以臨時拉線供電方式不僅有安全風險,還曾被台電函文要求拆除,經專業單位鑑定認定屬違章用電,確實影響使用價值。最終依鑑定結果,房屋貶值約15%,一審高雄地院判建商應退還價差127萬,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應扣除先前代繳電費20萬餘元後,判須賠償107餘萬及利息,全案定讞。
高雄男怒踢「擋路鴨」再輾斃 法官痛批殘忍重判拘役20天罰20萬
高雄市一名姚姓男子因不滿紅面番鴨擋路,竟先狠踢再騎腳踏車輾過,導致鴨子當場死亡。殊不知該鴨是陳姓女子飼養的寵物鴨,飼主發現愛寵慘死街頭心碎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姚男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根據判決書,姚男於2025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許,騎腳踏車行經高雄市前鎮區鎮東一街時,遇到一隻黑色紅面番鴨在路上,竟心生不滿,以腳踢向鴨子後再騎車輾過,導致鴨子死亡。陳姓女飼主發現心愛的寵物鴨慘死,憤而向前鎮分局報案。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取得11張截圖及影像光碟等證據,確認涉案人為姚男。姚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因鴨子擋路一時氣憤才動手,辯稱「只是想嚇牠」,但未獲飼主諒解。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姚男行為已涉及故意傷害動物造成死亡,同時構成毀損他人財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刑法毀損罪嫌起訴。雖然紅面番鴨市價約300元,但因其為飼主飼養的寵物,姚男行為不僅違反動保規定,也損害飼主財產權益。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事證明確,姚男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及刑法第354條毀損他人物品罪,為想像競合犯,依較重的傷害動物罪處斷。法官痛批姚男行徑殘忍、態度輕率、欠缺尊重生命觀念,判處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恐怖情人「求復合未果」砍殺前女友30刀 判8年賠182萬
高雄一名在超商工作的吳姓女子,遭余姓前男友猛刺30餘刀,緊急送醫後,才從鬼門關被救回來,余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定讞,吳女另打官司民事求償252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判需賠182萬元。判決指出,余姓男子因求復合未果,多次騷擾吳女,吳女申請家暴保護令自保,未料,2023年9月13日,余男竟持生魚片刀到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吳女工作的便利商店,趁吳女補貨不備之際,持刀刺殺吳女30多刀,所幸附近民眾制止,緊急將吳女送醫才保住一命。刑事部分,高雄地院已經在去年4月,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8年徒刑定讞。但因吳女受有肢體及左腰多處切割傷、氣腹、右大腿深部撕裂傷併肌肉及血管損傷等傷害,出院後仍須長期照護,無法工作,吳女另對他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醫療費、看護費、後續復健、精神慰撫金等共計252萬元。法院審理後,確認余男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應負民事責任,對其中醫療與實際支出部分,法院多予以認定,精神慰撫金部分,核定應賠80萬元,總計判余男虛應賠18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退休女師屋內堆滿垃圾惡臭四溢 3鄰居怒告求償獲判勝訴
施姓退休女老師在高市苓雅區某公教大樓,但她被鄰居指控長期在屋內堆滿垃圾,老鼠、蟑螂四竄,從2020年開始向管委會及工務局檢舉,但狀況仍沒改善,3名鄰居受不了,決定提告,高雄地院判施婦除應賠償30萬元給3名鄰居外,還要清除堆垃圾雜物所產生的臭味,且不得再堆置腐敗食物與廢棄物。判決指出,住在苓雅區某公教大樓的施姓婦人,被同層的鄰居指控長期在屋內囤積食物及廢棄物,導致腐敗食物與廢棄物臭氣四溢,滋生老鼠、蟑螂、蚊蟲等病媒源,臭氣及病媒源還蔓延、流竄至屋外同樓層及上、下樓層的公共區域。該社區管委會從2020年起,多次發函要她清除物品,卻遲遲未改善,鄰居受不了,再向高市府工務局檢舉,工務局開出多張罰單,施婦也還是不處理,同樓層2戶鄰居3人忍了5年實在忍不下去,提告要求法院介入強制清除,並請求100萬元精神賠償金。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施婦說,2020年間,她因大腿骨折及姊姊車禍骨折需照顧姊姊期間,都沒有住在苓雅住處,對於有些垃圾未清理造成困擾,感到很抱歉,她回高雄已有儘量處理,但強調房裡沒有半隻老鼠、蟑螂,她也有繳納罰款,配合處理。但法官根據會勘紀錄,發現今年4月有員警、里長和管委會查勘,仍發現屋內有堆滿垃圾、雜物,工務局於8月再派員到場,仍有臭味飄逸,因此依3位鄰居受侵害程度,判施婦應賠3人各10萬元,並命令她即刻清除堆垃圾雜物所產生的臭味,未來也不得再堆置腐敗食物與廢棄物。可上訴。
受訓後沒繳彈藥!中士私埋49發空包彈 高雄地院判6月緩刑
澎湖防衛指揮部一名郭姓中士班長,日前到鳳山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受訓,某次訓練後忘記繳回手上的49枚空包彈,擔心遭長官責駡竟私自挖洞埋藏,行徑被同袍目擊舉發,高雄地方法院依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判處郭姓中士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須支付1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2023年12月,郭姓中士從澎湖派至高雄鳳山步兵訓練指揮部受訓,隔年6月6日射擊訓練結束時,應繳回所持空包彈與彈匣,但他與同行的陳姓士官都忘了繳回。郭姓中士先將空包彈退出彈匣,僅繳回彈匣,再將自己與陳姓士官的空包彈一併放進彈匣回收袋內。郭姓中士事後愈想愈不安,擔心事情敗露,卻不敢直接報告,竟跑到教練場鋼棚旁挖洞,一股腦將49枚空包彈埋在地下,企圖掩蓋錯誤,不料行徑被同袍看到並向上級檢舉,步校於是請來高雄憲兵隊前來將人逮捕調查,並移送高雄地檢署,檢方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將郭姓中士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郭姓中士隊所犯案情直認不諱,並表示悔意。法官認為,他行為雖敗壞軍紀,但因為沒有將彈藥攜離營區或另作他用,對軍事戰力的危害有限,且審酌其家庭狀況,因此量處6月徒刑,並宣告緩刑2年,讓他免於牢獄之災,另命支付10萬元公庫及完成3場次法治教育,以收警惕,本案仍可上訴。
高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收賄判3年半 豪宅竣工造假案定讞
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前副處長李政賢,因收受上百萬元賄賂並協助豪宅建案造假竣工報告,最終遭認定涉犯貪瀆罪,高雄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定讞。調查指出,國硯建案在申請竣工時,廚房防火隔間與防火門疑未達規範,建築師卻提供不實檢查報告,由跑照業者遞交至建管處審查。李政賢身為副處長,涉嫌包庇該案,讓建案於2013年9月取得使用執照。檢調認定其收賄事證明確。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檢舉後搜索李政賢住處,發現客廳與房間堆滿洋酒與紅包,並查扣超過百萬元現金。進一步調查還發現,他疑將部分資金匯往海外。雖然其年薪超過百萬元,但仍被控將1至2百萬元資金轉移國外。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與偽造文書罪起訴,惟李政賢全程否認犯行。案件歷經審理,高雄地院最初判刑6年8月,後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最終,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定李政賢貪瀆罪成立,量刑3年半,最高法院維持見解,全案正式定讞。高雄高分檢已接獲卷宗,將安排李政賢入監服刑。
把高雄總圖當情色片場景激戰 「台灣臀后」穿短裙到案畫面曝光
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近日發生公然猥褻案,在IG有51.9萬粉絲的32歲吳姓女「網黃」,將圖書館當成情色片場景,在廁所與劉姓男子激戰,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吳女則在10日晚間到案說明,她坦承犯行,還辯稱有觀察四周,認為周邊沒人才拍攝,訊後被依違反公然猥褻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吳女自稱「台灣臀后」,畢業於頂尖大學外文系,後轉戰「網黃圈」拍攝成人影片,在網路上以敢穿敢脫出名,更不吝分享自己的火辣身材,如今在IG已有51.9萬粉絲追蹤。而吳女近日在高雄總圖拍攝成人影片,劉男飾演癡漢,她則是偷拍裙底的女子,後2人改到廁所激戰,而這段影片原是在成人平台上發布,得付費才能觀看,卻被破解後流傳網路,並引發大眾熱議。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前鎮分局9日受理報案,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向高雄地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吳女10日晚間身著迷你裙到警局說明,劉男也一同到案。而吳女坦承犯行,辯稱有觀察周圍並沒有其他人進行才拍攝,警方並查扣電腦主機及硬碟等相關證物,2人則被依違反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將吳、劉2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總圖拍謎片!51萬粉「台灣臀后」曝:周圍沒人才拍攝
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疑似被人當成「愛愛片」拍攝場景,其中影片女子被起底,疑似是IG已經有51.9萬粉絲追蹤的「台灣臀后」。警方於10日查獲影片中的涉案人吳姓女子及劉姓男子,並查扣電腦主機及硬碟等相關證物,全案調查後,依違反公然猥褻罪將2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全案起於網路近日瘋傳一段10分鐘長的不雅影片,片名為「在圖書館看書被偷看,你要看就要負責到底啊!」片頭明顯拍到高雄總圖場景,一名男子飾演癡漢偷拍正妹裙底,隨後劇情超展開,雙方移動至廁所激戰。影片原先傳於需付費解鎖的成人平台,疑似遭破解後流出並轉傳至免費AV網站;女主角身分也遭起底,為自稱「台灣臀后」的知名女網黃,除經營成人網站內容,亦經常於社群網路平台分享健身照與火辣身材,目前IG已經有51.9萬粉絲追蹤。雄檢指出,除已指派專責檢察官進行偵辦,也要求警方釐清拍攝地點、拍攝時間與行為真實性,將傳喚涉案的影片男女主角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是否違法及背後有無組織操作或金流獲利結構,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前鎮分局於9日受理報案後,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向高雄地院聲請核發搜索票,於10日查獲本案涉嫌人32歲吳姓女子及劉姓男子,據了解,他們聲稱有觀察周圍並沒有其他人進行才拍攝,警方並查扣電腦主機及硬碟等相關證物,全案調查後,依違反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將吳、劉2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電話恐嚇高雄地院院長及檢察官 男子遭羈押抗告「被高分院駁回」
高雄葉姓男子因不滿司法處分,今(2025)年6月間接連以電話恐嚇高雄地院院長蔡國卿及孫姓女檢察官,揚言欲買凶殺人、態度囂張。高雄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揮警方調查,並於6月19日將葉嫌拘提到案,訊後認其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聲請羈押獲准;葉男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情節嚴重,裁定駁回,並定讞。案發在6月16日下午,高雄地院接到一通男子來電,揚言要花錢買凶對院長蔡國卿不利,當下引起法院高度緊張;而雄檢一名孫姓女檢察官的書記官旋即也接獲恐嚇電話,對方同樣語帶威脅,稱要殺害女檢察官。雄檢獲報後立即分案偵辦。檢方調閱電信通聯資料,發現兩起恐嚇電話皆出自葉姓男子所為,於是指揮高雄警方於同月19將葉男拘提到案。據悉,葉男有多項暴力前科,最近因案遭到女檢察官起訴;案件移審雄院後,他又質疑承審的法官偏頗,聲請法官迴避,遭蔡國卿駁回。葉男不滿女檢與蔡國卿的處分結果,爆發恐嚇行為。檢方訊後認為葉男觸犯恐嚇罪涉案情節重大,及有反覆實施之虞,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但葉男不服向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矢口否認打電話恐嚇,強調自己沒有恐嚇前科,並要求撤銷羈押裁定,改以5萬元交保。然而,高雄高分院調查發現,葉男不僅恐嚇院長與女檢,還涉及多起電話嗆聲臺鐵站務人員,內容包括砍殺與買凶殺人,且他本身有多起暴力紀錄,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行為顯見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認為羈押裁定並無不當,最終駁回抗告。
高雄男在圖書館「潑精」易科罰金 竟再重回現場犯案2女受害
高雄施姓男子前年7月在高雄市河堤圖書館時,將精液甩到女高中生褲子及腿上,警方循線查緝施男到案,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確定;未料,去年12月,他又跑到該圖書館,又將手上的精液潑到另一名少女的外套上,高雄地院審理時,施男自稱自己壓力大,腦子混亂,又有就醫吃藥,但他拿不出相關資料,這次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2023年7月30日,高雄1名高中少女到圖書館念書,施姓男子見她穿著短褲竟起色心,先是躲在書架間自慰後,將精液甩在少女的褲子和腿上,警方循線查緝施男到案,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確定。未料,2024年12月1日上午,施男到又到同間圖書館,當時看到少女在座位上讀書,他又趁機將手上的液體潑到女方的外套上,女方察覺有異,起身時發外套沾染不明液體,氣得告知館方並報警,檢方依毀損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施男辯稱自己不知道腦袋在想什麼,聲稱平常壓力太大,明明知道不能做,但還是做了,在腦子很混亂的情況下,一時興起做出不該做的事,又說自己有就醫,但吃藥沒有用等。但法官認為,他並未提出其所稱罹患疾病或服用藥物相關資料供法院調查審認,因此是否屬實,並無任何證據足資調查或佐證;而他將潑灑在少女外套上,依據社會普遍常情,已足使一般人心生噁心、厭惡,並且不願再使用該件外套,不堪使用程度,尤其他將精液潑灑在別人外套已經不只一次,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