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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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8歲子涉霸凌連環爆 校方證實苦主至少3人
高雄市一所國小在今(5)日發布聲明表示,民進黨立委賴瑞隆8歲兒子確實被控在學校涉及追打與霸凌同學,且除了原本向警方報案的女同學家長外,還有至少另2名學生受影響。有意參選2026高雄市長的賴瑞隆遭爆出就讀小學二年級的兒子在學校涉嫌追打與霸凌同學,甚至在廁所外圍堵同學長達12分鐘,並叫囂同學「出來就打你、甩你耳光」直到其他學童發現後通報師長,苦主學生才被救出來。然而苦主家長指控,校方事發後態度異常消極,無奈只好向警方報案,才挖出原來對方家長老爸是賴瑞隆。8歲男童出言如此已令師生譁然,更由於他是賴瑞隆之子,消息傳開後全台矚目。霸凌事件不分年齡場域都可能發生。(示意圖/本刊攝影組AI圖庫)校方以正式向警方報案的這起事件為例,直指這案發生在10月16日,賴子與黃姓女同學在跑道上肢體衝突,雙方互相攻擊一陣子後,黃女選擇逃逸並躲入廁所,但賴子緊追不捨仍在女廁外叫囂長達12分鐘,10月28日家長向校方通報後,校方便啟動通報,黃女家長並進一步於11月26日正式提出霸凌書面調查申請。校方指出,黃女指控賴男曾怒譙「神經病」,黃媽媽再控賴男也曾怒譙黃女哥哥,控訴黃家兄妹倆同遭賴瑞隆之子言語霸凌,兩案都已被正式列入調查。接下來本月2日又發生新衝突,賴男在體育課中叫板另一名徐同學,甚至出腳怒踢徐童造成臉頰挫傷,家長也怒帶孩童驗傷後,由醫院啟動社政通報,只是徐家長輩尚未提出霸凌調查書面申請。賴瑞隆對此坦承,也對身為一個父親沒有引導好小孩面對同儕衝突,繼而引爆肢體駁火深自反省,未來會加強引導孩子尊重他人以及同理、負責的態度,希望雙方孩子能更加成長。◎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遭判刑!律師戳盲點嘆:已經很寬容了
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一台回收價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遭同事檢舉後被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熱議。士林地方法院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考量黃男未獲不法利益、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有自首情節,最終依貪汙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巴毛律師則表示「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巴毛律師」陳宇安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一開始也對起訴內容感到不可置信,但在完整判決出爐後,認為法院已相當寬容。她指出,黃男自稱將電鍋送給不知名婦人,後來還自費購買新電鍋換回原物,但在庭審中卻無法證明婦人身分或提供購買憑證,使其說詞在法律上構成「幽靈抗辯」,可信度堪憂,「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誰知道他是真的送給拾荒婦女還是拿回家用」。巴毛律師進一步說明,黃男所涉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屬最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最終以黃男自白、涉案金額低、犯罪所得已繳回等理由,依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再度減輕刑度至3月徒刑並給予緩刑,「我覺得法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對於部分輿論批評法院重判、恐影響黃男工作,巴毛律師也澄清,黃男為約聘職工,遭褫奪公權一年並不影響其現職工作。他並呼籲民眾勿再誤解判決內容,強調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法官須依法辦案,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制度不同。
遭爆8歲孩子在校毆打同學 賴瑞隆:配合學校調查
高雄一所國小爆出校園衝突案,有意角逐高雄市長的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的8歲兒子遭控多次攻擊同學,包含對女同學堵廁所12分鐘、嗆「出來就打死你」等情節,引發家長不滿。對此,賴瑞隆回應,對於自己8歲小二的小孩,在學校與同學發生的糾紛,作為家長的他也希望盡快還原事情的經過,他們會全力配合學校的後續工作。校方指出,事件發生於10月16日,賴姓男童與黃姓女同學在跑道發生肢體衝突,雙方互相攻擊,女同學躲入廁所後仍遭賴生在門外叫囂、恐嚇長達12分鐘。10月28日得知後啟動通報,女童家長並於11月26日針對黃姓兄妹兩人正式提出霸凌調查。此外,校方表示,黃姓女童曾反映賴生罵她「神經病」,其母也指出哥哥之前同樣遭罵,兩案均被列入調查。12月2日又發生新衝突,賴生在體育課中故意踢了另一名徐姓學生,造成臉頰挫傷,家長帶孩童驗傷後,醫院啟動社政通報,但家長尚未提出霸凌調查。面對外界關注,賴瑞隆回應,對於自己8歲小二的小孩,在學校與同學發生的糾紛,作為家長的他也希望盡快還原事情的經過,他們會全力配合學校的後續工作。賴瑞隆指出,他的小孩在學校與同儕間發生摩擦,身為父親,他們會加強引導孩子尊重他人以及同理、負責的態度,希望孩子能更加成長。另外,當各界在關心事件的同時,希望可以給予教育與輔導的空間,讓事情朝正向方向發展。◎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清潔隊員送32元電鍋被判刑 法務部:修法後「有機會回溯」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法務部次長徐錫祥今(3)日在答詢時表示,法務部將修改《貪污治罪條例》,若是極輕微的案件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的期刑,若法案修正通過的話,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回溯,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此案可以上訴到高等法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關注北市清潔員轉送電鍋給拾荒婦人案,詢問法務部《貪污治罪條例》修法進度。對此,徐錫祥表示,現在在行政院審查中。李坤城再問,法務部所提的重點內容有哪些?徐錫祥說,肅貪是法務部堅持的立場,所以當然會非常謹慎;遇到情輕法重的時候,法務部試著把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修改成,如果是極輕微的案子,應該可以減刑或免除期刑,如果符合相關的條件的話,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法院也可以因為個案免除其刑的判決,對於情輕法重的情況之下使用。李坤城說,如果修正案通過的話,是否可以回溯到這位清潔隊員?徐錫祥表示,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使用,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所以上訴的話就有可能,此案可以上溯到高等法院。
台中美容店凌晨變戰場!武士刀鋁棒上陣 6人圍毆討債男血流滿地
台中東區一間汽車美容店3日凌晨驚傳暴力鬥毆事件,起因竟是一筆40萬元債務談判破裂,讓原本協商的場面瞬間演變成「全武行」,29歲黃姓女子為討回欠款,找來6名友人助陣,手持鋁棒、木棍甚至武士刀,對前來討債的24歲徐姓男子及同行的2名友人痛毆,造成多人受傷,現場血跡斑斑,場面駭人。台中第三警分局表示,凌晨2時50分接獲報案,指稱東區十甲東路的美容店有多人打架,情況危及生命安全,隨即啟動快打部隊,派出20名警力前往處理,抵達現場時,店鋪大門深鎖,警方多次喝令開門仍不果,原準備破門攻堅,嫌犯才配合開門投降。現場隨即查獲4支鋁棒、6支木棍、1支鐵鎚及毒品K他命。警方調查指出,事件起因為黃女與徐男就40萬元債務協商未果,談判一觸即發。黃女找來34歲洪姓男友及其他5名友人增援,當場包圍徐男與同行的張姓、林姓男子,揮舞各種凶器痛毆。雖然被攻擊的3人意識清楚,但全身多處受傷、頭臉流血,送醫後暫無生命危險。據了解,參與圍毆的黃女與6名友人並非幫派成員,而是私人朋友關係,但因金錢糾紛引發嚴重暴力事件。警方已依妨害自由、聚眾鬥毆及毒品罪嫌將7人送辦,並呼籲民眾切勿以暴制暴,以免釀成更嚴重後果。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轉贈32元舊電鍋給拾荒婦!清潔員慘淪貪汙犯 一審判決出爐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去年(2024)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今(12月2日)宣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回顧整起事件,黃男去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為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這次只是同情婦人。士林地檢署今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於今日宣判一審,處黃男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高雄民宅晚間驚傳火警 1女意識不清獲救送醫搶救
高雄市鹽埕區莒光街今(29)日晚間6時許傳出火警,警消獲報後立即出動大批人車,並派遣特搜人員趕往現場,該公寓5樓竄出火煙,緊急布線搶救,並救出1名女子,意識不清,緊急送醫救治。消防局於29日晚間6點12分接獲鹽埕區莒光街民宅發生火警,出動16車32人前往搶救,現場為5層公寓建築物,於5樓燃燒客廳傢俱,火勢撲滅,並於現場救出1名年約25歲黃姓女子,意識不清,由救護車送醫,確切起火原因待釐清。
香港惡火釀至少128人死! 施工承包商3負責人「涉嫌誤殺」獲保
香港大埔宏福苑社區26日下午發生五級大火,截至今日(29日)凌晨,已確認至少128人身亡。警方在27日以涉嫌「誤殺」(過失殺人)拘捕「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3名男負責人,目前已獲准保釋候查。據了解,這起惡火始於26日下午2點51分左右,宏昌閣外牆的棚架突然起火,並迅速延燒另6棟大樓,香港消防處在下午3點02分將火警升級為三級,3點34分升級為四級,傍晚6點22分再升為五級。相關資料顯示,宏福苑於1983年落成,樓齡42年,共有8棟,樓高均為31層,總計容納1984戶、超過4000名居民。根據港媒《香港01》報導,負責此次外牆施工的建商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警方27日逮捕「宏業建築工程」3名男負責人,分別是何姓、侯姓及黃姓(52至68歲),為2名董事及1名工程顧問,將進一步接受調查。27日上午7時半,《香港01》記者到「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位於新蒲崗的辦公大樓,當時已經有多名員警在內調查,不准其他人進入,裡面可見一箱箱的文件遭查封。上午9時許,警員以黑布蒙頭、反手上銬一名男子,並將他押上警車帶走。下午1時半,《香港01》記者到嫌疑人位於蝦尾新村一棟3層房屋,有一名男子以黑布蒙頭、反手上銬,在律師陪同下,被員警帶入屋調查,接著員警再打開車門搜證,近半小時後將男子帶回警局。有消息指出,該名男子是「宏業」董事及營運經理。下午3時08分左右,警方車輛載著一名黑布蒙頭、手持拐杖的男子,並由員警帶到馬鞍山沃泰街8號曉峰灣畔搜證。到了下午4時許,警方完成搜證,開車載著男子離開。據了解,該男子是工程授權簽字人。警方表示,目前3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在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北市驚見蜘蛛人小偷!廚師矯健爬5樓行竊 他外出買飯慘被捕
北市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轄內昆明街、峨嵋街等處發生多起住宅竊盜案,其中一名被害人家中存放的20多萬元現金、精品包包與金飾等,總價百萬餘元遭竊。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循線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經多方分析比對,最終發現一名男子疑似沿著大樓室外機等一路爬上5樓行竊,警方派出大批人力於男子可能出沒周邊埋伏,25日下午趁男子外出買飯時,一舉將人逮捕到案。據了解,66歲的黃姓男子原本在彰化地區擔任廚師,因故遭辭退後便失業至今,黃男疑似因缺錢花用,北上鎖定北市萬華區一帶房型普遍老舊,且較無監視器之特質,靠著矯健的身手,一路從外牆沿著室外機與遮雨棚等,爬上3樓,最高甚至一路爬進5樓行竊。黃男犯案時也相當小心,其犯案時均會攜帶棉布手套,並戴口罩遮住臉部特徵,犯案後隨即將犯案時的衣物全數丟棄,其在萬華區粗估至少行竊4次,多鎖定民眾家中存放值錢物品與現金,其中一次造成被害人損失百萬,被害人家中存放之20萬元現金、市價30萬餘元的香奈兒精品包包與金飾項鍊、首飾等全數遭黃男搜刮變賣。警方日前派出大批警力,於黃男可能出沒地帶埋伏,最終於11月25日下午,趁著黃男外出買飯時,將黃男拘提到案,同時在黃男身上起獲失竊物品。全案後續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獲准。萬華分局呼籲,民眾應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妥善保管貴重物品,以防不法分子趁機犯案,如遇可疑人士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民合作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香港宏福苑7大樓遭祝融!75人死、270多人失聯 施工單位3人遭拘捕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26日發生五級火警,31層的宏福苑8座大樓中,有7座慘遭祝融,怵目驚心,至27日深夜截稿前,至少已造成75人不幸死亡,76人傷,尚有270多人失聯,港府已依誤殺(過失致死)罪嫌拘捕施工單位3人。廉政公署成立專案小組,全面調查是否涉及貪瀆。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於火警發生時,當即指示全力以赴搜救。賴清德總統、陸委會、朝野立委皆表達哀悼,台北市議會27日在開會前默哀。港府與消防部門表示,26日下午2時51分,宏昌閣外牆維修的鷹架區域首先起火,在風勢助燃下,火勢在短短數十分鐘內連升三級,傍晚6時22分升為五級火,救災作業受樓高與濃煙阻礙挑戰極大。香港《東網》報導,調查發現,火場建築物外牆物料、護網、用於封裝的保麗龍疑未符合標準,建築工程公司涉嫌嚴重疏忽。警方以涉嫌「誤殺」拘捕52歲至68歲的何、侯及黃姓工程公司董事、工程顧問。查扣大批文件及電腦,追查相關工程、材料來源與施工管理是否違法。港府消防處表示,救火行動截至27日下午6時,接獲341件求助個案,已處理279件。由於火場救助挑戰大,竹製鷹架(竹棚)有倒塌危險、現場溫度極高,要逐層向上破門推進,加上每戶面積不大,消防員輪班逐門逐戶破門找人救人,絕不放棄。港府勞工處28日起,將展開為期兩周全港特別執法行動,巡查架設大型鷹架的大樓維修工地,盤點防火設施及火災應變措施。香港廉政公署表示,27日已成立專案小組,就宏福苑維修工程可能涉及貪汙,展開全面調查。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高度關切事故,要求中共中央港澳辦、駐港中聯辦以及港府有關部門,全力支持香港政府救援與善後工作,務求盡最大努力降低傷亡、安置受災民眾並查明事故原因。大陸涉港澳及有關單位正協助後續調查與資源調配。總統府、陸委會對香港罹難者表達哀悼並關切搜救進度;賴清德在社群平台發文稱「要為所有在災害中逝去的香港朋友、及其家屬致上最深的哀悼之意」、「讓我們一起為香港祈福」,並由駐港機構確認,並無接獲台灣民眾受災通報。朝野政黨與立委也紛紛表達哀悼與關懷。台北市議會在27日市政總質詢開始前,全體與列席市府官員起立默哀1分鐘,議員呼籲盤點北市高樓消防應變與裝備。
6旬翁便秘灌腸不當「直腸破裂」確診腹膜炎 醫示警:嚴重恐致命
苗栗65歲黃姓男子長期便祕,因自行使用灌腸解便,意外導致直腸破裂並引發嚴重腹膜炎,經急診手術才順利康復,醫師提醒,便祕應先調整生活習慣,切勿自行過度灌腸,以免危及生命。苗栗一位65歲黃先生,長期深受便祕所苦。由於飲食控制無法改善,他每天都服用強力軟便劑,甚至在每隔2-3天仍無法解便時,就會自行灌腸。近日,黃先生連續3天排便不順,自行灌腸仍無效,便改用更長的管子將瀉藥送入直腸深處,沒想到突然引發劇烈腹痛,家人立即將他送至大千綜合醫院急診。經電腦斷層掃描檢查,醫師發現黃先生直腸上端有一個直徑約2公分的破洞,糞水隨之流入腹腔,引發嚴重腹膜炎。外科部主任馮啟彥緊急進行腹腔鏡手術,發現破洞位置靠近乙狀結腸的轉彎處,研判是因灌腸過度用力造成。手術後,黃先生順利康復,也表示「再也不敢自行灌腸了」。主任馮啟彥提醒,嚴重便祕時切勿自己強行灌腸,否則容易導致直腸破裂,進而釀成腹膜炎。(圖/翻攝畫面)馮啟彥提醒,便祕是現代常見問題,建議改善方式應先從飲食、生活習慣及運動著手。飲食方面可增加膳食纖維、多喝水及補充益生菌;生活習慣方面應養成定時排便、如廁姿勢正確及有便意即行如廁等規律。若仍無法改善,應由醫師評估後再使用藥物或灌腸劑。他強調,灌腸僅是便祕急救方式,應遵醫囑使用,長期依賴或過度操作可能造成肛門撕裂、痔瘡出血、大腸黏膜受損,甚至引發腸道破裂及腹膜炎。便祕患者切勿自行強行灌腸,以免引起細菌感染、敗血症甚至休克死亡。
啦啦隊女神KTV疑遭熊抱性騷 陳建州與當事人道歉
樂天啦啦隊韓籍女神廉世彬26日爆出長期遭一名黃姓韓籍經紀人騷擾、甚至嚴重到需求助身心科,樂天球團回應:「針對今日的新聞,球團了解外界的關心,也十分重視女孩的身心健康。未來我們也會持續與世彬的台灣經紀團隊保持聯繫,並在工作範圍內給予必要的支持與關懷,感謝關心。」今(27日)職籃新北國王啦啦隊隊長林倩宇(Amber)出席「2025鱸魚共鮮節」活動時,也提到自己在2023年曾遭遇類似熊抱事件,事後聯盟執行長陳建州與當事人周崇偉皆向她道歉。當時陳建州因捲入性騷擾爭議,自請暫停職務後,由現任聯盟行銷策略總監周崇偉代理職務。不料上任不久,就被爆出疑似在KTV包廂內從背後熊抱正在唱歌的Amber,引發外界譁然。Amber事後親自發聲證實此事,表示當下「確實非常錯愕」,並以下意識的反應快速掙脫,「我下意識地迅速大動作掙脫,然後和隊員一起回到自己的包廂」。Amber透露事後陳建州與當事人周崇偉皆已向她道歉。(圖/侯世駿攝)今Amber受訪表示:「我從小就懂得保護自己,當時我一個move閃開,技能滿點。」並強調自己個性樂觀、反應快,因此沒有受到後續困擾,陳建州與當事人皆曾向她道歉。此外,對於日籍女星三上悠亞加盟台灣職籃啦啦隊造成話題,Amber表示樂見其成,「是好事,雖然不在同一隊,但能讓原本不看球的人走進球場,都是正向的」。《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毒品通緝犯拒檢衝平交道「撞壞台鐵設備」害列車延誤 官方將求償
基隆警方今晨(26日)查緝毒品案時,一名33歲黃姓男毒品通緝犯拒檢逃逸,竟直接衝進基隆火車站南站旁平交道,撞壞台鐵設備,轎車則當場爆胎,黃男隨即下車狂奔,最後還是被警員抓到。事件發生後,造成台鐵基隆到七堵間以西正線單線雙向行車,南下、北上列車均有延誤狀況。據了解,警方今日凌晨攔檢該黃姓毒品通緝犯,黃男拒檢並加速逃逸,衝撞基隆火車站南站旁平交道,由於車輛爆胎卡在鐵軌上,黃男火速棄車逃逸,還沿著車站的鋼梁爬上3樓頂棚,警方立即通報消防到場,最後出動雲梯車才將受傷的黃男安全拉下,並將人送醫治療。由於黃男駕車撞壞台鐵工務及電務設備,警方也通知台鐵來拖走轎車,台鐵工務單位則出動怪手吊離車輛,並派員搶修設備。今晨5時許台鐵基隆到七堵間僅能以單線維持雙向行車,造成南下、北上列車延誤,直到上午8時才恢復正常通車。此外,因黃男肇事,導致基隆火車站2個平交道柵欄故障,目前只能採人工方式開柵欄放行,大型車輛則無法通過。台鐵公司表示,將進一步向肇事駕駛求償。
婦人攜帶「豬肉草仔粿」入境遭罰20萬 拒繳後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清償
一名旅居台北的60多歲陸籍配偶,因從大陸返台時攜帶含豬肉餡的草仔粿遭罰20萬元,卻遲未繳納,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執行人員查扣其銀行帳戶、薪資債權並多次聯繫協調,最終促使義務人於11月14日一次繳清罰鍰,結束這起非洲豬瘟防疫裁罰的強制執行程序。該名黃姓婦人今年6月返台時,受友人請託攜帶4片草仔粿入境,邊境檢疫人員查驗後發現內餡含豬肉成分,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裁罰20萬元。但她逾期未繳,案件於9月移交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啟動財產調查,10月扣押義務人帳戶,卻僅查得2,730元;其後再扣押她任職養護中心的薪資債權,卻因義務人已提前離職而無法執行。確認義務人已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後,執行人員主動與黃婦聯繫,要求提出清償方案。黃婦向執行人員解釋,當時不知草仔粿含豬肉,才會誤觸法令。執行人員則重申裁罰已確定,若不儘速處理恐面臨進一步強制措施。她在了解後續風險後,向同鄉友人籌措款項,最終於11月14日一次繳清20萬元罰鍰。新北分署提醒民眾,入境切勿接受請託,攜帶來源不明或可能含動物性成分的食品,以免遭重罰,也呼籲民眾面對法律責任要及時處理,避免因拖延衍生更多財務壓力。
堆置353公噸太空包!一審重判2年8月 業者認罪清理改判1年8月
高雄市知名地景月世界旁被濫倒大量垃圾,幕後主嫌父子羈押中。台南市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業者承租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個太空包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一審重判2年8月;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此案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縣廠房後,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總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地堆置,被環保署、嘉義縣環保局稽查發現,經報請嘉義地檢署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只是分別暫存在承租的土地;辯護人也說,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汙染。一審認為,太空包既然裝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未獲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已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因此依廢清法判刑2年8月,禾承鑫也判罰200萬元。不過,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已清理276.73公噸,雖未全數清除完畢,但已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因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他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有藉刑罰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不宜宣告緩刑。
林口足夢公園驚傳安全意外 掉落物擊中5歲男童頭部送醫觀察
新北市林口足夢運動公園今(23)日驚傳孩童遭體健設施砸傷事故。1名母親表示,5歲孩子在公園遊玩時,原本固定於器材上的旋轉裝置竟突然掉落,直接擊中孩子頭部,當場腫起「如茶葉蛋般大小」。所幸經急診冰敷觀察後無大礙,但事件引發家長對公園安全的高度關注,新北市景觀處已緊急封鎖現場並安排後續修繕。據黃姓母親描述,23日她如往常帶孩子到林口足夢公園遊玩,未料孩子在轉動體健設施時,裝置突然整個鬆脫掉落,直接砸在5歲孩子頭上。黃媽媽說:「我眼睛就在看著小孩,結果還是發生了。」孩子頭部當場腫起一大包,形容如「茶葉蛋大小」,讓她驚嚇不已。緊急送醫後,醫師冰敷處理並觀察,所幸沒有再惡化。事後她在社群提醒其他家長要提高警覺,「就算盯著孩子,也可能會遇到意外。」不少家長留言表示震驚,認為公園應加強巡檢,避免類似危險再次發生。新北市景觀處表示,已於收到消息後立即通報林口區公所妥處,現場公所已拉起封鎖線,避免遊客不慎受傷;後續將由維管單位派工修繕。林口足夢運動公園位於文小18國小預定地,因當地暫無興建學校需求,市府於 民國108年啟動活化工程,投入約 1,200 萬元打造為全齡運動公園,並於 109年 1 月啟用。公園啟用後深受親子家庭喜愛,假日人潮眾多,此次事故也突顯設備巡查維護的重要性。
貿易公司堆置「353公噸廢塑膠」 二審雖已自行清理仍重判
高雄市田寮區知名景點「月世界」旁被傾倒大量垃圾引發全台關切,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負責人在承租的嘉義縣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包裝有廢塑膠等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太空包,一審被重判徒刑2年8月,禾承鑫也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公司也改判罰100萬元,此案陳男仍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義縣的廠房土地後,陸續指示不知情的司機,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廢繩子、成捲廢塑膠膜、射出或壓出塑膠料、透明膜打包的塑膠束帶、廢塑膠裁邊料、印刷塑膠膜卷、塑膠膜裁邊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體積約5900立方公尺、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土地堆置。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11年8月15日、112年3月30日,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12月28日先後到該土地稽查發現後,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報請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他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他只是分別取得暫存在承租的土地,未來公司的產線也將設立在這裡;但因不知道房東涉及環保法規問題,如今廠房設立也卡住。陳男的辯護人也說,此案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任何汙染,就算資源回收再利用的過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也應該只是行政處罰。不過,一審認為,此案的太空包既然是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並未申請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漠視政府對於環境保護政策的宣導,並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實屬不該,依廢清法判處2年8月,禾承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強調,因從小從事回收業,不熟法律,主觀上認為廢棄物是可以回收再利用,並非要棄置,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前已清理276.73公噸,雖然尚未全數清除完畢,但足認已有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足見他並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其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自有藉刑罰的執行,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再考量此案行為對環境造成危害的程度,迄今也未完全回復,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