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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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遭民進黨提告求償200萬 法院要求提出完整發言譯文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今年2月在立法院出席「反對民進黨惡霸」記者會時,指控民進黨動用黨部預算,於電視台、電台與社群平台購買廣告、置入性行銷攻擊他,並稱接獲多位媒體反映,甚至有綠營媒體人士坦承此事。民進黨認為傅發表的言論屬不實指控,侵害其名譽,今年3月正式向臺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傅賠償200萬元並將民進黨勝訴啟事登報。北院今(27)日首次開庭,傅未親自到庭,由律師出席。傅崐萁委任律師當庭表示,傅的發言內容來自媒體報導及外界資訊,屬對公共事務的意見表達,應受憲法保障。律師指出,當日記者會歷時約兩小時,期間除傅發言外,也有記者提問與回應,原告如認為言論侵權,應提供完整逐字稿以供判斷。法官則要求傅方提出完整發言譯文,以釐清內容屬事實陳述還是意見評論,並判斷傅是否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民進黨委任律師黃帝穎庭後表示,傅的言論已涉及具體事實陳述,非單純對執政評價,且至今未提出合理查證依據,不應以「意見表達」作為抗辯理由。民進黨先前已多次公開駁斥傅說法並要求舉證,卻未獲正面回應,因此決定提告捍衛黨譽。法官諭知傅方儘速提出完整發言譯文,擇期再開庭審理。
藍白罷免連署再爆幽靈代簽 民進黨控違法濫權將提告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與律師黃帝穎今(13)日召開「又抓到了,藍白假連署」記者會,指出藍白陣營在推動罷免連署過程中再度爆出幽靈人口與代簽疑雲,痛批無視法治、違法濫權,強調將針對相關違規行為提起告訴。吳崢表示,針對抄襲與偽造罷免連署的行為,過去已向台北地檢署提出三波告發,儘管全台多地司法機關陸續展開搜索,國民黨與民眾黨卻仍屢教不改,持續偽造連署。他舉例指出,國民黨日前在新北板橋推動罷免立委張宏陸的行動中,有志工疑似將錯誤的連署書帶回自行抄寫,行徑令人震驚。他緊接著續指,民眾黨在台北市士林、北投地區發起罷免立委吳思瑤的連署時,甚至發生志工允許父親代替兒子簽署的情形,批評藍白兩黨在街頭巷尾公然違法連署,罔顧中華民國法律,形同利用民主機制自我玷污、欺騙人民。黃帝穎則指出,根據《選罷法》規定,連署必須由本人親自簽署,以確認其真實意願。無論是代簽或抄寫,皆已觸法,涉有偽造文書之嫌。針對上述案例,民進黨律師團將進一步提出告發,依法追究責任。他補充,先前針對藍營青年軍所發起、針對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的罷免連署補件,檢方已查出其中包含多名已故人士的簽名,也就是說,第一階段即已出現「幽靈連署」,到了補件階段,短時間內仍持續出現高比例死者名單,顯示偽造連署行為反覆上演。基於此,民進黨律師團已援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藍營罷免團體領銜人提出加重告發。
批藍營反廢死、反戒嚴公投 民進黨:假設性公投毫無意義
針對國民黨提出反廢死、反戒嚴公投,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律師黃帝穎今(20日)舉行「幽靈連署不夠、還要幽靈公投?」記者會,批評國民黨所提公投案是虛構、假設性提案,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同時表示,從AIT處長谷立言、友好盟邦到G7外長峰會,皆一再重申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性,駁斥朱立倫指控賴清德總統的「台獨時間表」。吳崢指出,本周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提出反廢死、反戒嚴公投,但當前台灣既無廢死,也無戒嚴,為何提出如此荒謬公投?如同卓榮泰院長所述「不要在黑暗房間找兩隻不存在的黑貓」,令人相當困惑。黃帝穎表示,國民黨提出反廢死公投跟反戒嚴公投,但戒嚴及廢死根本是不存在的政策,明顯不符合公投法明文規定「重大政策」的法律要件,因此國民黨針對法律上不存在的事項進行公投提案,法律上站不住腳。黃帝穎說,反戒嚴公投主文稱不讓台灣變成烏克蘭,這種假設性提案在法律上毫無意義,舉例來說,如果比照國民黨公投主文提案說「不讓國民黨變成中共的代理人」,提案如果通過,難道他就不會變成中共代理人嗎?如果未能通過,難道他就會是中共代理人嗎?可見此種以虛構無法實現或無法類比事實所構成的假設性提案,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意義。黃帝穎表示,現階段台灣法律制度沒有廢死,國民黨提出反廢死公投,根本找不到任何反方來反對,因為刑法的規定,死刑依舊存在,大法官憲判字八號亦表明死刑現階段合憲,主管機關法務部更在去年四月十六號表明,堅持死刑制度合憲,換句話說,國民黨提出反廢死公投,是找不到任何在政府機關裡的反方。吳崢表示,昨日國民黨朱立倫中常會又進一步指控,國防部公布戰爭風險進行漢光準備,是背水一戰的台獨時間表。吳崢指出,至少前後三任美軍印司令示警過,包括在2023年,前美印太司令戴維森上將(Philip Davidson) 就曾示警,北京不承諾放棄武統台灣,中國解放軍以2027年達成具備攻台能力為目標;在2024年,前美印太司令阿基里諾上將(John C. Aquilino)也曾警告,各種跡象表明,2027年前共軍將做好入侵台灣準備;而現任美印太司令帕帕羅上將(Samuel Paparo)更表示,中國若在2027侵台,美軍有信心能贏。從美軍印太司令的示警到國際上各項訊息皆顯示,中國人民解放軍以2027年為時間點進行準備,台灣因而舉行漢光演習因應。
柯文哲「沒戴戒具」奔喪!律師:司法至少4度禮遇他 林志潔:法務部處理非常妥當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於今(10日)上午近9時,在警方戒備下抵達父親柯承發的告別式會場。陪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出席的陽明交大法學教授林志潔認為,法務部的處理非常妥適。律師黃帝穎則認為,司法至少4度禮遇柯文哲。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戒護返家參加父親家祭,羈押法第23條是法不外人情的設計,所有在押被告如符合法定事由,均可申請,但原則上戒護返家均上戒具,一般在押被告,依據羈押法第23條規定,申請戒護返家,執法人員均給予配戴戒具,現任議員也不例外,而前總統陳水扁曾戒護返家,基於卸任總統禮遇,例外未配戴戒具,柯文哲已然超越現任民代,獲得相當卸任總統禮遇。黃帝穎指出,司法至少4度禮遇柯文哲,包括戒護返家未上戒具、唯一討論治喪獲解除禁見的在押被告、唯一拒絕提訊獲北檢禮遇的在押被告,以及獲檢廉空等卻不破門的禮遇,因此直呼「民眾黨攻擊司法是得了便宜賣乖」。林志潔表示,身為法務部人權委員,認為法務部的處理非常妥適,出於人道考慮且兼顧個案情況,儀式有許多需要跪拜答禮鞠躬等動作,且避免支持者有不理性行為,收容人全程未帶戒護器具,充分尊重家屬心情,場內外出席的人數比預期少很多,現場秩序的維護良好。她也感嘆,聽到家屬談及柯爸爸每年都給兒子女兒生日紅包和壓歲錢,年年如是,直到今年,深覺柯主席兄妹非常幸運,「我們很早就出來自立更生的孩子,多年來都是我給父母過年和生日紅包,很難想像,到65歲還能領到父母的紅包,讓照顧失智症媽媽8年的我感觸良多。」林志潔提到,很認同柯建銘所言,柯伯伯是宗長也是新竹的長輩,不論政治觀點如何,都是新竹人,要愛惜並敬重,願宗長離苦得樂,往生淨土。
告發559起罷免幽靈連署 黃帝穎:偽造文書一罪一罰恐關30年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與律師黃帝穎今(7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國民黨惡罷民進黨籍立委,出現罷免連署書有大量死者連署的涉嫌偽造文書犯罪行為。吳崢質疑,連署大規模無效、瑕疵,疑似抄襲的情事,為何台北市選委會沒有積極行為,難道是蔣萬安企圖包庇、放水;黃帝穎說,死者不可能再爬出來,幽靈不會來連署,這在法律上不可能,所以正式告發,希望檢察官嚴格查明。吳崢指出,以台北市被點名的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委員為例,這些惡罷連署書當中,不合格率34.45%,二千多份連署書中,竟有近千份不合格,其中已過世的連署人竟高達86位;同樣交由台北市選委會審查的原住民立委伍麗華委員,連署不合格率35%,其中幽靈連署更高達有189位連署人。這段期間,全國人民都看到如此荒謬情事,就是已經離世的人名字、身分被濫用、踐踏。當看到這些聲稱代表人民、對民進黨立委發動惡霸的團體,竟出來嘻笑以對,甚至還說是因天怒人怨、亡者都爬起來連署回應,令人憤怒。吳崢強調,如此高比例的無效連署,已明顯看出是透過抄名冊的方式產生,既然是抄的,那就代表所有連署書都是虛假的,不應只是已經往生的人無效,不應只是戶籍已轉移的人無效,而應該是整份無效、全部無效。憲法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但卻被這惡罷的罷團以嘻笑態度來對待,無疑踐踏民主程序。今天優先針對集中在台北市部分的大規模名冊抄襲,前來北檢進行告發。吳崢表示,針對今早另外一場罷免吳沛憶的團隊發布消息,要向選委會補件,但這罷團所提出的第一階段不合格率高達40.67%,面對這些虛假連署、抄名冊、幽靈連署等情事,會持續蒐證,絕對會就所掌握相關情勢來向檢方進行告發,絕不容忍任何虛假、欺騙、濫用台灣人民權利的行為。黃帝穎表示,在法律上死者連署就是偽造文書的鐵證,因為死亡的人不可能出來做連署,在法律上的評價就是偽造文書。今天對罷免的領銜人行使偽造文書、偽造文書罪及偽造印文署押罪,提起第一波告發,目前整理有559位死者連署,媒體上統計達已經到1300多位,並會持續進行蒐證,可能會有下一波的法律行動。黃帝穎強調,偽造文書是一罪一罰,559位可能構成559次犯罪,而559次犯罪在刑法的規定,刑度上限是30年,換句話說一個偽造文書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為累積上百次,今天告發559件,若照媒體統計數據後續還有接近1300多件的死者連署,這是偽造文書的鐵證,律師團會持續蒐證,打擊犯罪,以維護民主法治。
因應大罷免 民進黨成立「挺公民、護民主」律師團
民進黨發言人韓瑩今(17日)偕同律師黃帝穎、陳又新、傅馨儀、房彥輝律、許渝澤舉行「挺公民、護民主」律師團成立記者會。韓瑩指出,面對公民自主罷免活動,履遭國民黨企圖以各種手段阻撓、干擾,才是真面惡霸,報復罷免,民進黨強烈譴責這樣的行為,並宣布成立律師團,提供法律協助,確保公民行使民主權利不受干預。韓瑩表示,「挺公民、護民主」律師團組成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協助民眾守護罷免權利。近來看到公民參與罷免行動,遭受恐嚇打壓,甚至面臨不當法律威脅,已嚴重侵害公民基本權利,更有民眾沒有參與連署,個資卻遭到冒用,已涉及偽造文書。這些行為不僅違法,更破壞民主選舉的公平性。「罷免國民黨立委與罷免民進黨立委的行動,本質上完全不同。」韓瑩說,罷免國民黨立委是由公民團體自主發起,罷免理由是因爲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做出許多傷害國家且違背人民期待的行為。民進黨正告連署抄襲案的領銜人,侵犯人民權利,將必須負法律責任,只要民眾有具體事實,民進黨將會協助正式提告,全力維護人民權利。此外,針對民進黨黨立委遭到造謠、抹黑,也會委請律師進行蒐證,捍衛到底。黃帝穎表示,某些號稱是公民團體,路上看不見連署攤還是能夠拿出連署書,有的被查出就是國民黨的青年軍。其中就有蘇巧慧、李坤城的連署書,被發現曾是國民黨黨員的民眾,未同意連署卻收到新北市選委會的查詢單,很可能是抄名冊的犯罪行為,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俗稱公訴罪的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就可以啟動偵查。未來只要有民眾遭冒用名義連署,罷免民進黨立委、議員,律師團會在法律上進行協助。陳又新指出,以花蓮公民連署罷免為例,有參與民眾遭「查水表」,依《選罷法》第79條規定,地方選委會需查對連署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以確認是否為當地的選民,但查對工作根本無需到現場,正確方式是直接跟戶政事務所查對即可;在現有法律裡,如果已提供比較輕微的手段的話,就不能刻意的去採取一項更強烈的手段,因為對連署人來說,都是一項強大壓力,而現在連署公民就是很明確感受到這樣的壓力,而這些行為,對行政機關來說絕對都是違法的狀況。陳又新又說,以松山信義要罷免徐巧芯的連署,政治評論員吳靜怡參加完連署活動,遭警察到場尾隨移動近一個小時,這明顯也是違法,因為每個人移動軌跡都是屬於個資的一部分,也是社會活動的一部分,很清楚地,信義分局的分局長已出面道歉,顯然警察在這個執法行為絕對是違法的;若警察是要避免衝突或保護罷免連署人,應該是直接現場維護其安全即可。傅馨儀說,罷免是人民在民主國家能夠行使的正當權利,自由法治國家也保障言論自由,但是言論自由有其界線,如因自身的政治立場與他人不同進行叫囂,讓他人感到名譽到詆毀,或者使用不淨的詞持續加諸在他人身上,依照嚴重程度會涉及到妨害名譽,如《刑法》的侮辱或《刑法》誹謗罪;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委員,近日曾收到恐嚇信,內容有包含死亡相關的字句,這些恐嚇的言論在客觀上使他人心生懼的話,可能涉及《刑法》305條恐嚇。韓瑩重申,律師團組成主要目的,就是要挺公民、護民主,做公民最大後盾。律師團成為目前有八位,包括黃帝穎、吳佶諭、房彥輝、洪偉勝、陳又新、許渝澤、傅馨儀、廖郁晴,名單持續增加中。此外,民進黨也提供「挺公民、護民主」協助專線及在民進黨官網也開設「公民協助專區」,歡迎民眾提供具體權利遭受侵害事證,民進黨將會提供法律協助。
台灣可仿韓用「戒嚴反制在野黨」?律師揭2點法律理由:無法比照
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晚間突然宣布戒嚴,據傳他沒有與幕僚溝通擅自決定,國會立即召開緊急會議,190人參與全數通過,解除戒嚴令,6小時的戒嚴之亂,堪稱政治鬧劇。昨晚,民進黨立院黨團談及此事,以台灣立法院狀況比擬,儘管火速刪文仍遭炎上,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台灣無法比照韓國實施戒嚴,因為有兩大法律理由。民進黨團昨晚在Threads上發文談到南韓戒嚴,批評台灣立法院的藍白刪國防預算、違憲擴權、癱瘓大法官、惡修財劃法、恢復年改、鳥籠選罷法、N次阻擋小撲國安提案、百般刁難王義川就職等。雖然火速刪文,仍遭到網友炎上。民進黨團談南韓戒嚴趁機批評藍白。(圖/民進黨團Threads)律師黃帝穎在臉書提到,韓國國會遭到軍警封鎖,議長及議員無法前往開會,而韓國總統發布戒嚴,也被認為是總統反制在野黨的非常手段。不少人立刻聯想到國內的政治情勢,好奇問道「台灣何不比照韓國發布戒嚴?」黃帝穎解釋,「台灣目前無法比照韓國發布戒嚴有兩大法律理由」,首先台韓戒嚴的法律程序不同,台灣總統發布戒嚴,必須經過國會通過或追認,才會合法生效;而韓國總統發布戒嚴,是國會過半否決,才會失效。因此,韓國軍警封鎖國會,應該是為了避免戒嚴令被韓國國會否決的極端手段。第二點,台灣戒嚴法明文規定「戰爭或叛亂發生」為要件,戒嚴嚴重影響人民權利,是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最後手段,台灣若遭受中國武力進犯,較符合戒嚴法要件「戰爭或叛亂發生」,因此韓國的戒嚴令,與我國法律要件並不相同。黃帝穎認為,台灣要反制藍白毀憲亂政,目前無法援引韓國戒嚴的非常手段,還是回歸國會議事攻防、公民力量監督和憲法法庭最後把關。就算是例外的急迫情況,如國會硬推癱瘓憲法法庭的「憲訴法」,還是能以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守護民主憲政的方式,讓毀憲惡法不生效,此時藍白回歸憲法,如不同意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就應提起不信任案,倒閣後國會全面改選,直接面對最新民意。
上館長直播喊「博弈不傷天害理」 律師貼判決打臉吳宗憲:侮辱前檢察官身分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在直播自爆當過「球版」,涉及地下簽賭,遭台北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目前已被列為賭博罪被告;然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現身館長直播時竟稱,自己擔任檢察官多年,「不認為博弈是多傷天害理的事」。對此,律師黃帝穎貼出判決書,直言「吳宗憲淡化職棒簽賭營利賭博罪,侮辱自己前檢察官身分」。黃帝穎在臉書表示,「吳宗憲淡化職棒簽賭營利賭博罪,侮辱自己前檢察官身分,找不到任何一個檢察官前同事或學弟妹敢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更強辯稱,不必再從文字去挑問題,吳委員講的所謂傷天害理,就是違反法律的規定,尤其打假球絕對是傷害棒球與運動,博弈要看是什麼樣的合法博弈。朱立倫法盲瞎挺館長做球版的犯罪行為」。黃帝穎也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8年度簡字第2708號所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直指被告被判有罪確定,「判決認定做球版就是營利賭博罪,判決書打臉朱立倫吳宗憲硬拗合法博弈瞎挺館長。館長自白做球版,至少犯營利賭博罪,球版在法院的有罪判決非常多。判決認定球版,簽賭國內外職業球類,均構成營利賭博罪。」律師說明,僅以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院判決為例,「球版帳號,供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聯繫傳遞賭博訊息之賭博網站,並提供帳號密碼予參與之賭客,再由該等賭客以取得之帳號密碼,以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至上開職業運動比賽簽賭網站,進行職業運動賽事下注,簽賭方式係以國內外職業球類之比賽結果為賭博簽注之標的,賭客依網頁所顯示之比賽場次及勝負比率,選取比賽球隊下注,若賭客簽中,由被告依網站顯示之賠率支付彩金予賭客」。
分析「柯文哲至少2次收賄」 律師: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罪名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延押,鏡週刊今(5日)報導指,檢廉查出柯在市長室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賄款。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近10年貪污判決,只要行賄罪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重判,無一例外。黃帝穎分析,柯文哲至少2次收賄犯行,在法律上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黃帝穎提到,第一次是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元,「近10年貪污判決,只要行賄罪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重判,無一例外。」黃帝穎指出,第二次是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沈慶京1500萬元,「檢廉破解柯文哲USB小沈1500是1500萬元現金,並循線查出柯文哲收賄1500萬元的時間及地點,證據足以說服法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更載明在裁定理由。」最後,黃帝穎更提到,柯文哲拒絕提訊及「橘子」許芷瑜潛逃都成延押理由,因柯文哲指示橘子潛逃的筆跡鑑識還原,「足證柯超前部署串證滅證,如同必須羈押的鐵證。」針對鏡週刊報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講話要負責任,如果北檢與鏡檢合作關係這麼密切,就趕快按照鏡檢所寫的起訴,為何現在還要延押柯文哲,請問還在等什麼。前北市府發言人、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則怒斥,不要羞辱柯文哲,用抹黑未經證實,捏造的事實來羞辱一個戮力從公的公務員。
柯文哲不抗告!律師點出理由2大矛盾 曝「不為難法院」背後含意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其委任律師今(9日)證實,柯文哲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之後律見時再次確認,對方仍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基於尊重當事人意願,因此不再抗告。對此,知名律師黃帝穎認為柯文哲的理由有2大矛盾,直言不抗告只是他的「下台階」。柯文哲律師聲明指出,柯文哲庭前即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2個月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他也會盡力配合調查,經律見後再次確認柯文哲不願抗告,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不過,黃帝穎今日下午在臉書發表看法,指柯文哲不提抗告的理由有2大矛盾,首先他如果認定北院羈押裁定明顯「認事用法」違法,應依法提出救濟並由高院審理,然而對方卻選擇不抗告,這才是明顯自相矛盾。黃帝穎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以「不為難法院」作為不抗告的理由,但民眾黨全黨上下連日攻擊司法不公,現在阿北卻不願提抗告,不只說法自相矛盾,還明顯表裡不一,所以他認為「不抗告只是柯文哲評估抗告勝算渺茫的下台階」。另一方面,民眾黨表示,柯文哲選任辯護人聯合聲明中提及「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已充分顯現柯即便面對北檢濫權偵辦,他仍會全力配合調查,也讓司法公正性同時受到檢驗。民眾黨強調,既然柯文哲已聲明他放棄抗告全力配合調查,就請司法單位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公平審理之基本精神,儘速釐清真相。
傳神秘USB驚見「小沈1500」 律師揭2方式查證:柯抗告勝算渺茫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近日遭媒體爆料住家搜出關鍵USB隨身碟,內容赫見「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讓外界不禁懷疑他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是否有金流往來;北檢對此表示不予置評。律師黃帝穎表示,柯文哲和沈慶京之間的1500究竟是什麼?可透過2方法查證,並直言「柯文哲如想提抗告,勝算渺茫!」「柯文哲與沈慶京的1500是什麼?美金?台幣?」黃帝穎認為,這個問題可以透過2個方式查證,首先是比對金流及海外資產,「檢廉若查扣到記載沈慶京1500的柯文哲USB,當然會查1500金流,但如果要查海外資產或虛擬貨幣,則需更多時間查證比對。」黃帝穎進一步指出,第2種方式就是策動沈慶京轉污點證人,因為沈慶京涉嫌行賄罪,相較收賄最重無期徒刑,行賄罪的刑責其實輕很多,較有法律上誘因,例如交保、緩刑,策動轉為污點證人,「行賄者清楚自己支出成本行賄官員及民代的金流,如轉為污點證人,將有助查明1500及其他不正利益。」律師認為,目前京華城案的4名共犯,包括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吳順民,日前提起抗告均被高院駁回,全部羈押確定,「柯文哲如想提抗告,勝算渺茫!」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確定提抗告! 法界分析:面臨2大挑戰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也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律師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後續至少有2大挑戰。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結果一出,北檢收到不少批評聲浪,並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至少有2大挑戰:1 前副市長彭振聲稱柯文哲交辦,北院裁定竟認不算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的主要理由,是柯文哲未出席圖利京華城案的都委會決議,不算涉嫌重大,因此只裁定收押彭振聲,但彭振聲在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已陳稱「市長交辦」,共犯已明確指證,北院仍認定不構成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無保理由經北檢提起抗告後,將面臨挑戰。2 實質影響力是否雙標?高院在鄭文燦聲押抗告裁定,留下了卸任市長仍有「實質影響力」見解,發回後鄭文燦裁定收押。柯文哲案的抗告也會到高院,同樣是卸任市長,柯文哲更是現任黨主席,會沒有「實質影響力」?這是司法是否雙標的挑戰。
黃珊珊正式告會計師!律師分析端木正這句「有備而來」 曝柯文哲最慘下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陷入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疑雲,民眾黨指控會計師端木正漏報單據、自行調節帳務,導致金流申報不實。時任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原定今(14日)上午赴北檢提告,因檢調搜索延後。據悉,黃珊珊稍早已請辭黨職,並於今天下午3時赴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針對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風波,民眾黨12日舉行記者會公布自行調查結果,指稱是會計師端木正漏報、誤報1817萬;端木正也發出聲明,強調「本所會計師提供之簽證服務,均依法令規定處理」,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會還會計師清白。據了解,黃珊珊與吳怡萱原定今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最後僅吳怡萱現身,指今早調查局人員直接前往台玻大樓(民眾黨部、木可公關所在地)進行搜查,所有人員都在配合調查搜索中,因此提告的部分還在整理資料,所以要延後。稍早黃珊珊已請辭中央委員,並於下午3時赴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2024總統大選時任柯文哲競辦總幹事、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下午赴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會計師端木正。(圖/黃耀徵攝)對此,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表看法,報載檢調搜索木可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搜索票是檢察官提出初步證據說服法官有搜索必要,以即時保全證據,法官裁准搜索票後,才看得到檢調兵分多路執行搜索扣押。黃帝穎認為,端木正在聲明第一段提及「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必能詳盡調查相關證據並釐清真相,以還會計師清白。」顯示對方應該是有備而來,如今柯文哲大動作提告,如果最後敗訴,恐怕會吃上誣告罪官司,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言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 律師:只剩黃國昌扯政治口水
憲法法庭6日就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上半場已結束。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對擴權法案毫無憲法招架能力。他指出,憲法法庭今天辯論,上午場藍白已慘不忍睹,只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扯「綠能你不能」等政治口水,完全擋不住「擴權違憲」的普世價值方向,藍白敗象已明,他也點出三大重點。第一,黃帝穎指出,「法律專家意見及法庭之友意見書一面倒認定擴權違憲」,上午開庭,憲法法庭專家意見由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及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出具意見書,對「擴權法案」的立法程序及實體內容均指出違憲,法庭之友意見書,也絕大部分指出擴權違憲。第二,黃帝穎續指,「藍白擋不住法界通說認定擴權違憲」,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等123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針對擴權法案「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未經實質審查,更未有實質審議,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這不僅傷害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基本原則。」此外,黃帝穎說,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超過400位律師連署直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法界通說擴權違憲。最後,黃帝穎指出,「藍白擋不住美國歐洲對國會擴權的強烈質疑」,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聯合聲明,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黃帝穎表示,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更指出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他認為,憲法法庭上藍白阻擋違憲判定已如螳臂當車。
國民黨批「社會安全破口」 范雲:操弄孩子的悲劇換取選票
2024選前倒數,國民黨今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最新CF「用選票下架范雲」,點名民進黨立委范雲就是台灣社會安全破口,還主張校園檢查學生書包是威權行為。對此,范雲表示,新北國中生的悲劇,大家都很痛心,國民黨以廣告操弄孩子的悲劇,想換取選票,這已失去人性。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表示,過去疫情期間,范雲提議將機組人員的檢疫改成3+11,造成台灣的機組員擴大感染,導致台灣防疫的破口。但台灣人民想要知道3+11的會議記錄時,范雲卻在立法院公開反對。康晉瑜再指出,新北國中男童在校園遇害事件,所有家長納悶為何危險的彈簧刀、違禁品可以進入校園,范雲卻在去年1月曾舉行記者會,批評校園如果檢查學生書包是威權行為。對此,范雲回應,新北孩子的悲劇,大家都很痛心,她再次向受害者家屬表達哀悼,但很遺憾,國民黨在選舉的最後時刻,以廣告操弄孩子的悲劇,想換取選票,這已失去人性。范雲強調,她長期關注教育、兒童、社會弱勢議題,是公民團體評鑑的多次教育優秀立委,她從未說過「不能搜書包」,也不曾有國民黨CF中宣稱的對「校園安全輕率提案」;第三,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上周已公開說明,如果新北市長侯友宜沒有請假,就不會有這件不幸發生,請國民黨自我反省,不要繼續操弄悲劇。范雲最後表示,針對造謠CF,已委請律師黃帝穎積極蒐證,呼籲政治人物切勿繼續造謠觸法,為選舉失去人性。黃帝穎分析,國民黨CF在法律上,是惡意連結,虛構對校園安全的「輕率提案」,對范雲誣指,已踩到法律界限;針對國民黨及網軍的造謠,他和范雲將持續蒐證,尤其針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發言人凌濤、康晉瑜進行民事跟刑事責任的追究。黃帝穎表示,新北國中生的悲劇,國民黨不應該消費,尤其地方的教育與治安機關首長都是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請假一百多天,發生了悲劇。現在居然為了甩鍋,對長期關心教育的范雲進行惡意連結,純粹為了替侯友宜轉移焦點。
駁斥綠營指控「花錢買走路工」 柯競辦反嗆惡意栽贓透露選舉焦慮
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6日指控民衆黨涉嫌利用網紅,透過社交媒體宣傳以雙倍車資發放「走路工」,號召出席民眾黨12日位於凱道的選前之夜造勢活動,明顯觸犯了賄選的行爲。對此,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吳怡萱回應,絕不會縱容試圖想掩蓋真相、破壞民主的黑手,怒斥民進黨惡意抹黑、選舉奧步。民進黨中央黨部今召開「原來白色是賄選的顏色」記者會,由發言人張志豪、大選律師團成員黃帝穎出席說明。綠營指出,民衆黨疑似透過網紅發「走路工」,且參加選前之夜造勢活動所涉及的交通費採實報實銷兩倍回饋,購買「走路工」此舉,明顯已涉嫌賄選行爲,呼籲柯文哲出面說清楚。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吳怡萱澄清,經查證該網紅IG頁面上,並沒有民進黨指控的走路工圖文,不知道是民進黨刻意P圖?還是惡意栽贓?民進黨此舉是惡意抹黑,更暴露了他們的焦慮,擔心1月12日民眾黨支持者自主上街擠爆凱道,才會出此選舉奧步。吳怡萱説,近期也看到大量粉專跟YouTube頻道被惡意檢舉到下架,包含「我家阿北啦TV」頻道無故被刪除,特定陣營在群組中發起檢舉網紅頻道的Line對話截圖,很難不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特定的政治動機,目前正積極了解原因,也希望大家一起來關注。吳怡萱表示,在這場選戰當中,政治黑手掌控傳統媒體,許多新聞報導篇幅、內容都已經失去平衡,違反了選罷法所規範的「公平公正」、「不得有差別待遇」的規定。最後,吳怡萱强調,不希望政治黑手又進一步進入自媒體,目前已經讓許多自媒體頻道人人自危,引發寒蟬效應,這不僅會破壞台灣最珍貴的民主價值,破壞閱聽眾知的權利,更破壞了人們言論自由。
TDR爭議多 律師黃帝穎:證交法應修法明訂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表示,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之核定本身即為一概括之授權,而若認為第900號公告可以再將「其他具有投資性質之有價證券」作概括之核定,無疑的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授權明確性原則、罪刑法定原則。黃帝穎表示,即便主管機關核定方式具有選擇自由,並不代表其必然合乎其他法律原則之檢驗,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所欲處理者,乃係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4項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應具備之條件、應檢附之書件、審核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而非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核定權之行使,主管機關於此的法律依據並不相同。黃帝穎說,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所欲處理者,應屬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短線交易及第157條之1之範疇,未有擴及其他證券交易法規範。黃帝穎認為,2012年增訂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後,因為立法缺漏未將臺灣存託憑證TDR明文入法於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內,所以臺灣存託憑證在學說與法律實務見解上仍有很大爭議,故仍應透過修法將臺灣存託憑證明列於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內,以化解是否牴觸罪刑法定原則等重大爭論。
Lin bay好油恐嚇案爆「自導自演」 律師:誣告最重判7年
進口蛋爭議近日引發討論,而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遭到恐嚇,結果傳出疑似是自導自演,有消息指出,發文的嫌犯是國民黨黨工許哲賓,許男遭收押禁見。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如果真有此事,「誣告罪最重7年徒刑。」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說,「Linbay好油遭恐嚇案,檢警逮人並聲押禁見,報載被捕的犯嫌是國民黨工,且有自保錄音,指向linbay好油自導自演!」黃帝穎表示,「黃國昌翻車道歉,並透露報載自導自演linbay好油坦承『是真的』。法律責任上,Lin bay好油造假恐嚇案,竟還委託律師提告,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社會成本,觸犯刑法誣告罪,處7年以下徒刑!其故意散布謠言也違反社維法!」黃帝穎強調,黃國昌已針對此事道歉,現在還有管中閔、徐巧芯、游淑慧等人翻車,「他們對國民黨工共犯假造恐嚇案,是否負起政治責任,同樣值得關注!」黃國昌2日在臉書發文,「看到新聞非常訝異,傳訊息問了Lin Bay 好油,他僅回答是真的。其餘並未多說。這樣的行為,無論基於什麼理由,非常不可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間接造成社會的紛擾,鄭重向大家致歉,未來直播邀請來賓將更審慎行事。」黃國昌強調,他先將直播影片下架以示負責。國民黨也表示,因為進口蛋過去在討論時,民間曾受到政府許多壓力,「因此當林裕紘先生自稱受恐嚇時,我們很擔心是否有個別激進人士,威脅林裕紘的安全。」國民黨強調,「國民黨一貫秉持希望司法機關儘速偵辦,依法究責,勿枉勿縱。我們也欣見桃園市警局及檢調單位,戮力查辦,還原真相。」
陳建州改告大牙刑事訴訟…「2大可能動機」曝光 律師提5點:只是垂死掙扎
陳建州(黑人)日前被昔日黑澀會美眉周宜霈(大牙)指控,於2012年去香港出差時進房性騷,因此提出1000萬民事求償。不過陳建州之後撤回民事訴訟,改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大牙妨害名譽,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律師曝陳建州可能動機。律師黃帝穎指出,妨害名譽案件,刑事比民事難成立,因為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要件包括故意或過失,刑事誹謗要件則限於故意,「陳建州對大牙撤回民事,改告刑事,就民事及刑事法律要件的寬嚴來看,捨易求難,其實反常。」他認為有2大可能動機,其一,利用檢察官「偵查不公開」,媒體看不到開庭,就不會續報大牙和證人的說法,降低媒體關注;其二,民事起訴已經開始程序,被害人大牙可能已委任律師先準備民事案件,然後突然又撤回民事改告刑事,對被害人而言,就是程序反覆折磨。瑞克律師則提出5點表示,一當初提告棄刑事選民事就是錯的,現在撤告,至少是停損,可以拿回2/3的訴訟費用(民事訴訟法§83),從賠10萬元變成賠3萬3,從結論上來看至少是有聰明一點了,「但大局還是不會影響,更別提那什麼鬼扯的理由『不佔用及利用大眾資源』,不管是提告民事還是刑事,還不都是佔用寶貴的司法資源?」瑞克律師指出,更何況法律又沒規定一次只能告一種,要告刑事便告,沒有道理邊撤回民事吧(如果自認清白的話,兩邊一起勝訴不是很好嗎?);而且民事撤告,就不用兌現當初的承諾,把勝訴拿到的錢捐出來了,不愧是精打細算,最後刑事的妨害名譽,成立難度更高,更何況今年司法院的最新見解,進一步認為只要表意人發表言論不是基於「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就不構成妨害名譽,提告這一手,恐怕只是硬要打延長賽的垂死掙扎。律師王至德提到,其實撤告可能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本來想要嚇退後面想要出來MeToo的被害人,發現沒用之後,就快點撤告拿回2/3的裁判費,減少損失;也可能是很有把握可以告贏,所以專心告刑事,而且後續還可以說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不方便表示意見,就可以很長一段時間都不用面對媒體的追問。王至德直言,覺得比較有可能的策略是因為直接提民事訴訟要付裁判費,請求金額愈高,裁判費就愈高,但是如果提刑事訴訟,一旦檢察官起訴之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話,就不用繳裁判費,就算請求100億也不用任何裁判費,所以乾脆把只有請求1000萬的民事訴訟撤回,等檢察官起訴之後再請求個10億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毛錢都不用繳,還可以達到更大的威脅效果,但是如果現在的民事訴訟不撤回的話,就算之後刑事的部分起訴了,也因為一事不再理的規定,可能會沒辦法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以黑人的律師自然就要先把現在的民事訴訟撤回了。
許傑輝道歉又要被害人提告 律師揭穿「意圖」痛批:追訴期早過!
許傑輝性騷擾醜聞連環爆!繼被男網友爆料在表演課要求學生練習「集體做愛」配音後,女星黃云歆14日也在臉書發文指控許傑輝在10年前執導舞台劇《台灣舞孃》時,要她繳交「性感作業」呈現性感的樣子給他看,還拿著巧克力在她胸前,問她能否夾住。如今又有啦啦隊女神短今(胡馨儀)於15日控訴自己在參與《台灣舞孃》時遭到許傑輝摸胸得逞。而許傑輝第一時間接受《中時新聞網》訪問時也表示,被害人可以循正常法律途徑提告。對此,黃帝穎律師也看不下去,直呼許辯稱沒有「雜念」等說詞,只是為了降低自己加害行為的惡性。有學生在臉書粉專《黑特劇場 Hate Theatre》控訴,第一堂課,在大家都還不熟,表演程度不一,甚至有剛滿18、19歲的小弟弟、小妹妹,且有人表示沒有經驗的狀況下,老師馬上要大家分組幾對男男、男女練習「集體做愛(群交party)」的配音,還要全班互評講解。女星黃云歆。(圖/張祐銘攝)接著,女星黃云歆14日也在臉書發文指控許傑輝在10年前執導舞台劇《台灣舞孃》時,要她繳交「性感作業」呈現性感的樣子給他看,包括不穿內衣、只穿丁字褲等,還爆出:「激凸很性感。」等字眼,期間甚至拿著巧克力在她胸前,問她能否夾住。所幸小嫻察覺異樣,以借行動電源為由上前打斷對話,並馬上偷問她:「他是不是在跟妳說奇怪的話?」回家後也致電關心,此舉讓黃云歆直喊:「天曉得我有多感恩她。」啦啦隊女神短今。(圖/翻攝短今臉書)沒想到,短今15日又在Instagram上控訴,自己也曾被導演許傑輝利用權勢性騷,以有女主角機會為名,要求她在小房間換上馬甲,她當時以為是演員的試鏡便照做,且小房間內只有她及許傑輝兩人,「他說妳的胸部好像豆腐喔,是假的嗎?我很尷尬的回答不是,接著他說可以摸摸看嗎?」由於當時還是大學生的她不知道要如何處理這種事,「我整個石化在原地……只能讓導演得逞了。」對此,許傑輝也回應,如果真的造成有人的不舒服與困擾,他誠懇道歉,也請他們可以循正常法律途徑提告,或許會還他們公道。還聲稱自己當時身為《台灣舞孃》導演,責任就是把劇導好,覺得哪個環節做得不夠好,或有人跳得不夠性感、跟不上進度、達不到標準,當然只能鼓勵、舉例、或親自演示給她們看。當年排戲跟團員講的那些話或許太直白、嘴賤,但真的沒有雜念,如果對方覺得不妥,應該還有監製可以去反應。黃帝穎律師為此也在臉書發文指出,關於追訴期,性騷擾防治法的刑事告訴為半年、申訴為一年,民事侵權則為二年,因此許傑輝要十年前的被害人提告,均已逾追訴期,「許應該也是算準了,就算道歉、承認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有事。」黃帝穎續稱,「所以許說『當年跟團員講的那些話或許太直白、嘴賤』,概略地坦承犯行,但許應算準追訴期已過,不擔心真的被提告追究法律責任。」至於許辯稱沒有「雜念」,黃帝穎則認為,這種說詞與朱學恆辯稱喝醉和斷片,朱凱翔說忘記一樣,只有行為人自己知道,「可以主觀說法降低自己加害行為的惡性。」◎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