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有期徒...
」 剴剴案 有期徒刑 判刑 虐童 剴剴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
剴剴案二審維持重判!惡保母續押2月 高院打臉姊妹:原審無違誤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18年。對此,檢辯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高院認為,被告2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剴剴案一審於去年5月13日宣判,後續檢辯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全案於同年的9月24日首度開庭。剴剴案二審部份,由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黃怡菁、受命法官文家倩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最終於1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當天劉彩萱也當庭向法官鞠躬表示道歉。在經歷數月的審理以後,全案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駁回上訴,認定劉彩萱、劉若琳均犯下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處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原審認定劉姓姊妹 2 人確有凌虐剴剴行為,核與卷內事證相符,並無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是被告劉彩萱 2 人上訴意旨指摘原審事實認定違誤,要無可採。合議庭審酌,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本應以愛心與耐心培養剴剴安全及信任感,但確因剴剴無家屬前來探視關懷、主管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等,以自身優勢之權力支配關係,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在短暫的 3 個月間,反覆而密集的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剴剴。除此之外,劉彩萱還將凌虐剴剴之照片傳送予被告劉若琳,彼此交換、評論凌虐剴剴之心得,並不時夾雜嘲弄、辱罵剴剴之言語,從中獲得滿足,顯為以虐取樂,不應以剴剴有分離焦慮、不當行為等作為合理化其凌虐剴剴之藉口。針對量刑部份合議庭認為,劉彩萱犯罪手段、犯罪所生損害較過往判決案件情形嚴重,雖有復歸社會可能但無從撼動無期徒刑之責任上限,故處無期徒刑。劉若琳犯罪情節同樣重大,參與程度較劉彩萱低,因此責任刑上限較劉彩萱低,劃定為19年,但考量到其復歸社會可能性屬中上,小幅下修為18年。最後,被告劉彩萱 2 人羈押期間將於1月31日屆滿,合議庭認為2人仍有羈押原因以及必要,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
快訊/剴剴無辜慘死惹全民怒火! 劉姓惡保母姊妹二審判決出爐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刑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刑18年。對此,檢辯雙方對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7個月審理以後,高等法院今日(1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剴剴生前不僅被劉若琳刮傷脖頸處,還被劉彩萱毆打全身多處、拉扯耳朵、推倒在地等,甚至還劉采萱以被毛巾綑綁、口罩矇眼,限制行動。除了上述的虐打行為外,劉彩萱甚至還將剴剴受害的照片,拍照傳送給劉若琳,令外界既憤怒又痛心。劉彩萱與劉若琳過去不僅對剴剴疏於照顧讓他日益消瘦,見其身上有傷也未帶他去醫院就診,最後剴剴因營養缺乏所以異常虛弱,身上還有42處的虐待性傷勢,僅有1歲的他甚至還罹患憂鬱症,最終於2023年12月24日因為低血溶性休克而死。國民法官一審認為,劉彩萱知道剴剴為全日托育,缺乏有力監督者,竟以虐取樂,對剴剴頻繁施暴,使其生前遭受身體疼痛及飢餓最終死亡,犯罪情節嚴重,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明知姊姊對剴剴以虐取樂,卻未阻止反基於以虐取樂從中獲得優越感等,鼓吹、迎合姊姊行為,判處其18年有期徒刑。
剴剴無辜慘死點燃全民怒火! 劉姓姊妹二審判決明出爐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僅有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遭到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被判刑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刑18年。對此,檢辯雙方對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在歷經7個月審理以後,高等法院將於明日上午9時30分宣判二審結果。回顧案情,剴剴生前不僅被劉若琳刮傷脖頸處,還被劉彩萱虐打全身多處、包括拉耳朵以及從後方推倒等,剴剴甚至還被劉彩萱以毛巾綑綁、口罩矇眼等,限制其行動,此外,劉彩萱甚至還將剴剴受害的照片,拍照傳送給劉若琳,令外界既憤怒又痛心。劉彩萱與劉若琳過去對剴剴疏於照顧,除讓他日益消瘦外,見剴剴身上有多處傷口,也未帶他去醫院就診,最後剴剴因營養缺乏而所以異常虛弱,身上還有42處的虐待性傷勢,甚至才1歲大就已經罹患憂鬱症,可憐的剴剴也於2023年12月24日因為低血溶性休克而死。國民法官一審認為,劉彩萱知道剴剴為全日托育,缺乏有力監督者,竟以虐取樂,對剴剴頻繁施暴,使其生前遭受身體疼痛及飢餓最終死亡,犯罪情節嚴重,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明知姊姊對剴剴以虐取樂,卻未阻止反基於以虐取樂從中獲得優越感等,鼓吹、迎合姊姊行為,判處其18年有期徒刑。
網戀要小心!男子「把女友賣到緬甸」爽拿22.5萬 下場慘了
大陸廣東梅州市一名女子因網戀受騙,遭「男友」以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價格賣到緬甸詐騙集團,至今下落不明。事後拐賣網戀女友的男子被逮捕,法院依法判處18年有期徒刑,併罰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根據陸媒《梅州日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羅姓男子透過網路發布交友及招聘信息,假意與廣東梅州的陳姓女子談戀愛,當取得女方信任後,再以「到泰國開辦銀行帳戶跑分洗錢可獲高額報酬」為由,誘騙陳女偷渡出境;陳某經寮國、泰國後進入緬甸苗瓦迪,至今下落不明。據了解,羅男以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價格與詐騙集團成交拐賣陳女,且不只有陳女一名受害人,其他受害人被羅男及同夥以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至6萬元(約新台幣27.3萬元)不等價格出售。直到2025年1月6日,陳女的家屬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迅速立案偵查,於1月10日逮捕羅男。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檢察院隨後對羅男提起公訴,認定羅男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多次非法幫助他人到海外,並將女性拐賣至境外給詐騙集團,已觸犯多項罪名。2025年7月法院依全部公訴意見判處羅男有期徒刑18年,併罰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羅男不服宣判,提出上訴,但於11月二審被駁回,維持原判。最令人痛心的是,陳女至今仍下落不明,家屬等不到她回家。對此,檢察機關提醒,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急於賺錢的心理,以假意戀愛哄騙女性,手法新穎難辨;特別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慎防類似網路誘騙與跨境拐賣案件發生。
不只剴剴受虐!劉姓姊妹另案遭起訴 今開庭她堅持只認1罪
劉彩萱、劉若琳因為虐死1歲男童剴剴一審被判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不過日前台北地檢署偵辦案件時,發現劉姓姊妹涉嫌對2名孩童施虐,並以另案起訴。台北地院今(12月8日)開庭審理,提訊仍在押的劉姓姊妹出庭。而劉彩萱拒絕認罪,僅認對1名幼童犯下妨害自由;劉彩萱則否認犯行。劉彩萱表示,會將小孩綁在椅子上,是因為剛喝完奶,若沒有避免小孩躺下的話,恐會因溢奶被嗆到。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她才會用毛巾將小孩固定在椅子上,且強調綁小孩的過程不到10分鐘,並指出她還因為妹妹劉若琳開刀住院,所以同時要再另外照顧2名孩童。另外,被指控讓孩童一腳站在椅子上,一腳蹲馬步站在地上,並對孩童呼救視若無睹的犯行,劉彩萱表示當下只是覺得在探索期的孩子很可愛,原本還拍照打算要給家長看。她說,當下其實有鼓勵孩童可以試著自己下來,且四周都是軟墊,孩童並不會有危險,因此沒有立刻施以援手,最後孩童也如預期有順利下來。針對因為未勤換尿布,導致孩童肛門紅腫、水泡破皮的指控,劉彩萱則表示自己在照顧該名孩童時,每2個小時就會幫他換一次尿布,並解釋該名孩童因為水解蛋白奶粉的緣故,所以會比較容易大便,並強調尿布疹的情形是在換了尿布的品牌以後才出現,而在家長換了第2次的尿布品牌以後,狀況也有好轉。
剴剴案兒盟女社工否認犯罪! 法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國民法官判處剴剴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目前二審仍在審理中,而兒盟前陳姓女社工被台北地檢署依照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陳女並不認罪,而法官也認為陳女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根據起訴書,陳女為剴剴的主責社工,訪視次數每月完成1次家訪,並依照需求增加家訪次數。而去(2024)年9月、10月,劉姓保母曾告知陳女剴剴有頻繁說髒話、撞頭、掉牙等異常情況,希望可以送回兒盟或交由專業人士托育,但陳女並未增加訪視頻率。此外,剴剴外婆曾表示,過去沒有聽聞剴剴在受照顧期間,有出現任何異常情況,也不認為兒童磨牙會導致牙齒掉落,希望陳女可以增加訪視關心剴剴。另,陳女發現剴剴有大面積瘀傷時,卻未檢視其受托育狀況,僅於去年9月25日、10月23日、11月20日進行訪視,未能察覺劉姓保母施虐情形,更未依規定要求劉女共同完成寶寶成長月記錄。檢方認為,陳女明知剴剴已符合12項兒虐臨床指標內容,但卻把責任推給先前的周姓保母,錯失另行安置保護機會,才會導致剴剴不幸身亡。法官認為陳女逃亡可能性高,審酌她所承受的法律責任壓力、逃亡能力及目前訴訟進行程度,認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裁定陳女從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水管插肛灌水、拎窗威脅丟高樓 惡魔父母虐2歲兒3月致死超殘忍行徑曝光
台南市2歲謝姓男童2023年10月因昏迷而被送醫,最終仍因傷重身亡,而院方發現男童身上遍體鱗傷而通報警方,警方調查後驚覺男童謝姓生母和陳姓生父多次對孩子施暴,陳男更曾以蓮蓬頭水管插入孩子的肛門灌水,還將他拎出高樓窗戶外威脅丟下去,殘忍行徑令人髮指,台南高分院26日維持一審判決,判處謝女2年、陳男1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男童年幼時就因通報遭虐待,2022年4月開始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2023年7月結束安置返回原生家庭,與生父生母和姐姐一同住在台南市某間平價飯店,這卻是他噩夢的開始。陳男有吸毒惡習,還多次對孩子施暴,不僅以棉繩綑綁孩子手腕,還以蓮蓬頭水管插入其肛門並灌水,並徒手捏男童的生殖器,甚至將抓住男童的領子拎到高樓窗外威脅丟下,更數度以熱熔膠條對孩子毆打凌虐,連續暴行男童全身遍體鱗傷,惡劣行徑令人髮指。而謝女明知陳男施虐卻沒有加以阻止,還縱容陳男行為,甚至也曾綑綁孩子手腕4次,更2度搧其臉頰,陳男也因此越發肆無忌憚,2023年10月又再次重擊男童腹部導致孩子昏迷。謝女當日晚上下班回家,發現孩子沒有反應,這才將他送醫救治,院方發現孩子腹部鈍傷、肝臟損傷、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約500毫升,流至腹腔內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經救治後仍不幸身亡,院方驚覺孩子遭到虐待並立刻通報,檢方調查後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起訴謝女和陳男。一審認為,陳男長期家暴且持續吸毒,還妨礙社工訪視,並以管教之名反覆施虐,判處陳男18年有期徒刑,陳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26日駁回並維持原判,謝女則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狠女為搶房產砍死養父!藏刀2月趁洗澡突襲猛刺40刀 法院重判18年
新加坡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人倫悲劇。一名33歲女子因不滿養父在養母過世後獨自繼承組屋產權,擔心自己淪為無家可歸的「過客」,竟預謀購刀並藏匿長達兩個月,最終趁養父洗澡完畢出浴之際,以18公分長菜刀狠砍至少40刀致其死亡。法院認定她蓄意、殘忍,儘管患有精神疾病,仍於今(14)日判處18年有期徒刑。根據大馬《中國報》》和新加坡的《8視界新聞網》報導,案發時間為2022年11月3日晚間8時至隔日清晨5時25分之間,地點是盛港河谷通道第190A座15樓組屋。死者為67歲的陳亞邦(譯音),被告則是其養女陳秋燕(譯音,Tan Qiu Yan),與養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根據庭審揭露,陳女於養母2022年8月因肺癌病逝後,多次與養父爭執產權歸屬。養母生前曾告知她,會將組屋一半產權留給她,但她事後發現整間組屋其實是父母聯名,依規定由養父單獨繼承。當她提出希望成為共同屋主時,養父雖曾安撫「我死後這間就是妳的」,卻因爭執而怒斥「再吵就趕出去」,令她懷恨在心。陳女為此前往超市精挑細選一把18公分長的大菜刀——「是超市裡最大的」,她供稱——並藏匿於房內整整兩個月。她多次幻想如何動手,最終選在案發當日趁養父洗澡時潛伏門外,待其開門瞬間冷不防持刀猛砍。養父雖試圖反抗拉住她的頭髮,但雙方倒地後,她仍持續猛刺,直至確認對方斷氣,整體揮刀次數超過40刀,並集中攻擊頸部等致命部位。行兇後,陳女冷靜清洗現場、換掉染血衣物,原打算搭巴士到警局自首,途中卻改變主意返家撥打報案電話,對警方謊稱「父親死在家中」。警察趕到後即揭發全案,當場將她逮捕。陳女落網後原被控謀殺,但經鑑定患有「被害妄想症」(Paranoid Delusional Disorder),控方同意改以誤殺罪起訴。庭上指出,她曾長期拒絕服藥,直至2023年7月才開始治療,並於2023年9月在獄中曾威脅殺害一名嘲笑她的同囚,顯示其攻擊風險未除。雖然辯護律師請求從輕量刑,主張被告內向孤僻、無暴力前科,且已願意接受精神治療,但控方堅稱:「若未持續治療,重犯風險高,為社會安全應判終身監禁。」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今(14日)宣判時表示,陳女「蓄意預謀、手段殘忍,令人震驚」,且整起行兇動機只是為了取得房產,而非基於即時威脅或衝突。他指出,陳女「原本只是想傷害對方或警告,卻最後選擇了最極端的手段,只為不讓養父獨自擁有組屋。」不過,法官也考量她於案發時患有精神疾病、已坦承犯行,依新加坡《刑法》第304條誤殺罪規定,判處18年有期徒刑。根據新加坡法律,誤殺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或20年有期徒刑,並得附加罰款。
殘殺剴剴遭重判!劉姓保母另案開庭 民眾帶「假娃」還原施虐狀況
保母姐妹劉彩萱、劉若琳因殘忍虐殺男童剴剴遭到檢方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起訴,經台北地院及國民法官審理後,5月一審分別判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及18年有期徒刑。後面檢方又查出劉姓姐妹涉嫌對另2名孩童施虐並以另案起訴,今開庭民眾也也現身北院斥責,盼外界能多關注幼兒權益,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出現。劉姓姐妹於剴剴案一審落幕後,被檢方查出涉嫌虐待另兩名孩童,1月以另案起訴,今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民眾也於網上號召集結,到場表達訴求並希望法官能針對其行為判處重刑。孫小姐帶著嬰兒人偶到場,可見可其面部遭口罩封住,手腳反折以黑繩綑綁,來還原當初劉姓保母究竟是以多惡劣的方式對剴剴施虐,提到除了剴剴,這對姐妹還持續虐待其它孩童,希望各界能夠持續關注此案,不讓憾事再發生。「其犯罪動機為以虐取樂,行為惡行重大,犯罪所生危害之鉅,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先前對外說明,儘管全盤認罪但仍無法改變對幼童施虐致死的犯罪事實,而妹妹劉若琳不僅沒阻止還從中獲得優越感,也因此被視為共犯遭判刑。
剴剴案判太輕? 律師憂惡保母做1事恐輕判:國民法官已盡力
北市1歲半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活活虐待114天,引起各界撻伐,歷經連續橫跨3週、10多天審理,昨(13)日國民法官一審判決出爐,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則被判有期徒刑18年。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檢方起訴的罪名來看,國民法官可以說是已經判處檢察官建議的最高刑度,「以她們對於剴剴做的事情而言,一點都不重,甚至可以說是不夠重」。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公訴檢察官起訴時求處最重的刑期就是無期徒刑與18年有期徒刑,所以國民法官可以說是已經判處檢察官建議的最高刑度了。王至德坦言,如果是以他為人父的立場,以綑綁、放水桶、罰站等殘忍的手法虐待不到2歲、毫無反抗能力的剴剴長達114天,讓剴剴在這114天裡終日生活在恐懼之中,只能在廁所吃飯,動不動就是長達數小時的罰站,就不要提其他百般的凌虐行為了,「無期徒刑、18年重嗎?我覺得以她們對於剴剴做的事情而言,一點都不重,甚至可以說是不夠重」。王至德說明,起訴2人的罪名是「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10年1個月的有期徒刑,之所以是10年1個月是因為本來是10年,但是受害人未滿7歲要加重,至少加重1個月,所以是10年1個月,但如果是殺人罪,就有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感嘆,「無期徒刑已經是國民法官所能判的最重刑期了,看得出來國民法官對她們姊妹的憤怒已達最高點,只是礙於法定刑的規定,也只能判處無期徒刑……罪責較輕的妹妹也只能判有期徒刑,而這種犯罪最重可以判20年,判18年也已經算是相對重的了,國民法官可以說是已經在他們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盡量重判了」。王至德指出,如果修法加重這個罪的刑期的話,就可以把她們判處死刑,不過刑法的原則就是不溯及既往,就算日後修法,也不能套用在她們姊妹身上,而能讓她們姊妹被判死刑,就只有以殺人罪來起訴。王至德說明,就算是想以殺人罪來辦,以該案件來說,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她們姊妹是出於殺人的故意來凌虐剴剴的,以目前呈現的證據來看,要證明有殺人故意實在不容易,「也就是說第一審能判到無期徒刑,應該已經到頂了」。王至德也憂心,如果她們姊妹上訴,在上訴期間跟被害家屬和解的話,勢必會被改判,一旦改判就不會是無期徒刑,只能判得更輕,意味著姊姊可能只會判個15至20年有期徒刑,妹妹可能是判10至15年有期徒刑,只要執行一半就可以聲請假釋出獄。
8歲童「食水不沾」烈日下跳彈簧床亡 美國狠父不當管教遭判刑18年
管教孩子的方法百百種,考驗為人父母的智慧,但在美國德州就有一名父親,強迫8歲養女在酷熱天氣下不斷跳彈簧床作為懲罰,最終導致她脫水死亡。而該父親也因為不當管教,被以過失殺人罪判處18年有期徒刑。據《鏡報》報導,49歲的丹尼爾(Daniel Schwarz)與妻子阿什利(Ashley Schwarz)是8歲養女傑琳(Jaylin Schwarz)的共同監護人,其中女方曾於2023年5月1日犯下謀殺罪被判處終身監禁。回顧案發當天,傑琳在2020年8月29日遭到夫婦懲罰,包括禁止吃早餐、喝水,並被強迫在彈簧床上不停跳躍。由於當時環境、彈簧床表面的溫度高達攝氏43度,她很快就出現身體不適反應,接著脫水昏迷,直到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她已無生命跡象。驗屍報告指出,傑琳的死因為嚴重脫水,案件被認定為他殺。丹尼爾接受審判過程中,家屬在法庭上宣讀受害人陳述,指出他在傑琳的葬禮中面無表情,毫無悔意。此外,傑琳的兄弟姐妹也向法院證實,他們也曾遭相同的懲罰,被迫跳彈簧床長達數小時。最終,丹尼爾由於對養女不當管教致死,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傑琳與她的姊姊傑迪(Jade Schwarz)原本由阿什利的繼妹,也是生母的阿莉莎(Alysha Anderton)照顧,後來因為阿莉莎面臨毒癮問題失去監護權,才被轉交給施瓦茨夫婦撫養。阿莉莎在2020年接受媒體訪問時哽咽表示,「最讓我難過的是,我再也沒能見她最後一面。當他們帶走孩子時,我連一句再見都來不及說。」阿莉莎說,傑琳在施瓦茨夫婦家中生活4年,在她失去監護權後,再次見到傑琳時,已是她在棺木中的模樣,「對我太不公平,幾乎沒有一天我不情緒崩潰。」
那瑪夏最貪區長收賄1725萬元 匯款囂張放冰箱遭重判15年10月定讞
高雄市那瑪夏區前區長吳牧群(Payan.lslituan,原名白樣‧伊斯理鍛),於2018年當選第3屆民選區長,卻在到職前就收受陳姓包商60萬元賄款,並在任內先後收賄1725萬元,部分賄款更囂張的直接放進競選總部的冰箱,一審遭判18年,二審改判15年10月,吳不滿判決、再提上訴,最高法院則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檢調調查,吳牧群於2018年當選第三屆區長後,在12月就職,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機會,承諾陳姓包商「不會終止工程契約」,並收受陳的60萬元賄款。為了怕收賄事蹟曝光,陳在吳的指示下,將賄款放在競選總部辦公室冰箱內,吳則是隔一段時間再回頭開冰箱拿取,陳還暗中請徵信社拍下收賄過程以自保。吳上任後行徑更加囂張,用「內定得標廠商」、「洩漏底價協助特定廠商得標」等手段向特並廠商收賄,涉案金額高達1725萬餘元,事情曝光後,吳遭羈押禁見,其職務也在2020年4月被依法停止。吳在被逮後否認犯行,宣稱這筆錢「代民眾借款」或是「原住民習俗」,但法院不相信其說詞,一審判處他18年有期徒刑,吳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15年10月徒刑,吳再次上訴,近日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2歲童遭綁手、灌水凌虐!胃被打破「泡麵衝腹腔」慘死 狠父重判18年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長期對2歲兒子家暴,去年對男童施行棉繩綑綁雙手、水管插入肛門、手捏生殖器等酷刑,將人凌虐致死。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8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31歲的陳姓男子是2歲男童的親生父親,陳男、陳童、陳童的母親及姊姊4人,於2023年7月23日至2023年10月18日期間,同住在位於台南市中西區某飯店雙人房裡。而陳男在這段期間,先後對陳童下手實施「棉繩綑綁雙手、水管插入肛門、手捏生殖器、將身體伸至窗外威脅丟下樓、冷水沖淋、徒手或以器物擊打身體」的虐待及傷害行為,造成陳童的頭臉部、左胸部、陰莖、臀部、雙腿、腋下多達20餘處新舊擦挫傷、瘀傷、潰瘍及陳舊疤痕。陳男又於2023年10月18日陳童中餐後未久,在飯店房間用拳頭向下搥打平躺中的陳童上腹部2次,再用手掌重壓陳童同一部位,造成陳童肝臟損傷及胃破裂,導致胃內容物(含午餐所吃的泡麵)流出約500毫升於腹腔,造成陳童腹膜炎並引發敗血性休克;當天19時58分左右,陳男及女友(陳童生母)發現陳童失去反應,緊急送往郭綜合醫院急救無效後宣告死亡。陳男涉犯凌虐未滿18歲之人妨害其身心發育致死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審判時坦承全部犯行。合議庭指出,陳男長期家暴並曾於同年8月29日差點失手把被害人捏死,且被害人為剛滿2歲之幼童,行為惡劣,其持續吸毒且消極面對生活困頓,經鑑定認為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另外,案發時有滅證及串供動作,並以欺瞞方式逃避責任。合議庭表示,考量陳男最終坦承犯行,幾乎獨力承擔2個孩子的管教責任,行為後曾有CPR救護行為,最後重擊甲童腹部之行為,主觀上並非基於直接故意,依法判1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角頭》李振豪拐49台人賣到柬埔寨 遭判刑18年定讞
竹聯幫成員李振豪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但他因勾結詐騙集團,以高薪工作為誘餌,將數十名台灣籍男女拐騙至柬埔寨,將他們當作「豬仔」販賣。一、二審法院均判處李男18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院於今(8日)駁回上訴定讞。台北地方法院先前審結一起跨國人口販運案件,主嫌黃炫逢與林晉宇、陳思瑋、鄭學鴻、楊家豪等人,自2021年11月起以高薪打工、拍片等話術,誘騙台灣民眾至柬埔寨,成為詐騙集團的「豬仔」。該集團與柬埔寨的「八爺」、「筱白白」合作,當「八爺」拖延支付報酬時,林晉宇聯繫竹聯幫分子李振豪,並與另一詐騙集團合作,持續誘騙民眾。李振豪因此分得不法酬勞。根據調查,該集團共誘騙88名台灣人,每招募1人可獲得3萬至5萬元,辦理護照另收3000元,其中李振豪可獲取3成酬勞,其他成員依照分工獲利。部分成員每週固定抽佣1萬2000元,整個集團的不法獲利總計達1469萬元。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李振豪被判刑18年,其餘被告分別判刑林晉宇13年、陳思瑋16年6月、黃炫逢16年6月、鄭學鴻15年6月、楊家豪13年、陳均翰15年、王契文11年、黃鈺真11年。這9名被告部分犯罪所得未被扣案,涉案金額從數十萬至百萬元不等。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院於今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本次定讞的案件涉及19名被害人,其中4人自行返台,其餘15人則被迫為詐騙集團工作,後來透過各種方式逃回台灣。李振豪在一、二審均被重判18年,同案其他被告則判刑9年至16年半不等。此外,李振豪涉及的第二波起訴案件,牽涉30名被害人,目前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李振豪在一、二審中同樣被重判18年,未來刑期可能增加。
高雄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涉貪收賄1725萬! 高院二審改判15年10月
高雄市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原名白樣.伊斯理鍛),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被控收取廠商賄款1725萬餘元,27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其處15年10月有期徒刑,比一審判決減少2年2月,但褫奪公權6年,並保留上訴權。判決指出,吳牧群於2018年當選第三屆區長後,在就職前的12月間,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收受陳姓包商的60萬元賄款,並將賄款放在競選總部辦公室冰箱內,隔一段時間再回頭開冰箱拿取,雙方以「不會終止工程契約」為交易條件。吳牧群就任後,透過多種手段向特定廠商索取賄款,包括「內定得標廠商」、「洩漏底價協助特定廠商得標」等,涉案金額達1725萬餘元。一審判決中,吳牧群被認定犯下貪污罪等多項罪行,判處18年有期徒刑,吳牧群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高院審理後認為其收取回扣等罪行均有明確證據支持,一審對於吳牧群的犯行及量刑沒有錯誤,因此對於原判決的部分予以維持,但對於吳牧群在紐西蘭考察時向廠商要求贊助旅費6萬元一事,認為證據不足,改判此部分無罪,27日改判15年10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
日本醫師收27萬元「殺害漸凍症患者」 遭處18年徒刑
日本醫師大久保愉一2019年因受51歲漸凍症(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女患者林優里的安樂死囑託,居然違法下藥將她殺害,遭捕後今(5)日被依受囑託殺人罪判處18年有期徒刑。綜合日媒報導,51歲林優里由於患病失去求生意志,上網找到當年42歲的大久保愉一協助安樂死,後來男方夥同醫師的山本直樹,去年11月對她下藥殺害,雙雙遭到警方逮捕,還被查出銀行帳戶存有女方匯入的130萬日幣(約新台幣27.2萬元)。大久保愉一庭審期間承認犯行,稱是為了完成林優里的遺願,所以具有正當性。他的辯護律師也說,強迫毫無求生意志的女方活著,已是違背日本《憲法》第13條,因此主張男方無罪。不過檢方認為,大久保愉一合理化殺害絕症患者的舉動,本意已與真正的安樂死相去甚遠,且非林優里的主治醫師、不是治療漸凍症的專家,僅與死者在網上的交流掌握病史與症狀,也沒有和家屬事先確認,又在見面只有15分鐘就將女方殺害,判定動機是因130萬日幣(約新台幣27.2萬元),而非為了死者著想,輕視生命的態度萬不可取,因此將他處以18年有期徒刑。
懷疑妻出軌「潑鹽酸警告」…他出獄後恐嚇「一起死」 潑油燒死妻同居人
南投一名周姓男子原先懷疑妻子外遇,對她潑鹽酸以示警告,導致對方二度燒傷,被依傷害罪判刑入獄1年8個月並離了婚。而在出獄後,周男不滿前妻與黃姓男子同居,不僅傳送多則恐嚇簡訊,更直接開車到其工廠,將黃男壓制在地上還潑油點火,前妻也被掐住脖子無法動彈,幸好一旁店家的員工跑來拉開周男,前妻才得以脫身。最終,由於周男毫無悔意,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他18年有期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周男於108年8月間,曾因懷疑妻子出軌而潑對方鹽酸,後遭判刑入獄服刑,妻子也趕緊聲請了保護令,而周男在出獄後,仍與前妻保有聯繫,但對於前妻受雇於黃男、並與其同居一事感到不滿,因此多次傳LINE嗆聲:「如果你一定要在那邊做我禮拜天之前一定會行動」、「不相信我們可以試試看」、「反正我不會被關就一起死而已」。而後,周男開始對前妻丟雞蛋、冥紙,並再次傳訊恐嚇「看到妳幾次,我就砸幾次」、「火要是來了,妳要趕快跑喔」、「我一定背著汽油彈,一起跟你們死」,最終在110年12月26日,騎車到加油站買汽油,準備前往黃男工廠行兇。周男先是提塑膠桶到加油站,買了7.5公升的汽油,並去了「紓壓會館」唱歌、引用高粱酒,然後抵達黃男工廠進到室內,大喊著「討客兄」、「要給你們死」,朝著機器和前妻、黃男身上潑汽油,黃男立即持棒球棍想上前阻止周男,2人扭打在一起,前妻也跑到屋外準備報警,不料周男卻瞬間將黃男壓在地上,用打火機點燃黃男的衣物,導致黃男全身起火,周男也遭到燒傷。周男隨即起身追了出去,想把前妻一併燒死,遂掐住她的脖子阻止其反抗,此時旁邊店家的員工衝了過來,將周男拉了開來,前妻才逃過一劫,但黃男也因燒傷過於嚴重,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後來,周男在接受精神鑑定時,反覆說著「希望回到通姦尚未除罪化的時候,讓前妻及其男友坐牢」、「要去閻羅王面前討論誰對誰錯」,而該案經過審理,法官認為周男在犯案時並無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是否違法或欠缺,因此最高法院維持前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處周男18年有期徒刑定讞。
伸狼爪!母親男友性侵國小女兒還喊「肥水不落外人田」 桃園地院重判下場曝
桃園市1名女子因為吸毒沒工作,只能帶著小學女兒住在鄒姓男友家,女兒竟被男友趁母親睡著、不在時性侵3次。女兒因擔心媽媽會不顧後果殺死A男(代稱)而不敢說,事後只對媽媽說「我要保護你」,A男因妨害性自主罪等罪遭桃園地院判1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桃園地院審理,A男否認對女兒性交,還稱女友跟其女兒都待在一起,他對女兒也沒有任何想法。桃園地院調查,A男跟女子案發時是男女朋友,女子帶著就讀國小的女兒與A男同住。一直到女兒被A男毆打,女子與A男互毆後才搬走。女兒說,2018年在A男住處被性侵,A男趁著母親熟睡,將自己的褲子脫掉,先用嘴巴舔她尿尿的地方,「再把他尿尿的地方插進我尿尿的地方。」此外A男也會趁著母親睡覺時,偷摸女兒的屁股,甚至叫女兒舔他下體。女兒又說,一共有3次,第1次裝睡,後來母親回家,A男停止動作。有一次她還翻身,要讓A男知道她快醒來。女兒又說,媽媽那時候吸毒,身上沒有錢,所以跟A男一起住。只有一間套房,自己睡在地板。此外女兒因為找不到母親,用Line詢問A男,而A男不管女兒還未滿10歲,還稱「想要我下體X妳嗎?」、「我正在跟你媽媽X炮很爽哩」。母親轉述A男說法,他竟稱「肥水不落外人田」、「長大也是要給別人用」。母親說,後來從社工知道事情,有問過女兒怎麼不說?女兒卻只說「要保護她」。母親說,女兒應該是有看過自己跟A男打架,知道自己失去控制後會不顧一切要A男死,女兒可能因此擔心才不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集體收賄!警察清潔員包庇土方業者 慘遭重判18年不等
桃園清潔隊員和員警涉嫌自2008年起,集體向土石方業者收賄,以每日1至2萬元價格,包庇不肖業者違法傾倒廢土、協助業者銷單,光是巫姓清潔隊員經手的賄款就超過136萬元,桃園地院依貪汙罪重判巫男18年、陳男10年,其餘3警員則判5年6月至1年8月不等。桃園地檢署2014年底指揮桃園市調站偵辦中壢前市代會副主席劉威德涉賄案時,追查出案外案,發現土方清運業者、劉的胞弟劉興玖,自2008年起,涉嫌收受土石方,運往高鐵橋下或偏僻農田棄置,擔心遭取締先打通關,涉嫌找來負責稽查的中壢清潔隊巫姓稽查員、葉姓稽查員和平鎮清潔隊陳姓稽查員疏通。巫姓稽查員自承,2021年以前以場次算,每場收2萬至3萬元,2021年以後改以天數算,1天1萬元,且都是以現金付款,放任業者濫倒廢土和汙染道路,事後還幫忙製作不實的稽查紀錄,還特地跟同事換班,自告奮勇到場稽查以包庇不法,法官清查發現巫男6年經手40筆、約136萬元賄款。檢調清查另發現劉男2011年還找來離職2個月的中壢警分局大崙所蘇姓警員當白手套,以12萬元買通仍在大崙所任職的前同事在特定時段不要去高鐵橋下農地取締,遭警方自清發現送辦。桃園地院法官指出,巫男和陳男是環保稽查員,蘇男和楊男是員警,俸祿都是民脂民膏,應竭盡心力為民服務,卻未管制、取締違法土方業者,不僅損害公務員應有清廉形象,更動搖人民對公務員依法行政信心,破壞公務機關之聲譽。桃園地院法官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判巫男18年有期徒刑,陳男10年6月,褫奪公權3年。3員警則處5年6月至1年8月不等有期徒刑。另外劉姓棄土業者也處2年有期徒刑。